学校德育工作考评制度

2025-03-16

学校德育工作考评制度(精选8篇)

1.学校德育工作考评制度 篇一

第一章 总 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国家、省、市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管理要求,结合成都市学校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成都市学校安全工作规范化管理制度及考评办法。一 安全工作体系

一、安全工作管理体系

1、市教育局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办公室;市教育局设专职安全员一名,专职安全员在市教育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2、各级各类学校要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至少设置安全保卫专职工作员一名,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员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3、学校安全工作要形成校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安全保卫工作员具体落实的分层管理体系。

二、安全工作监管体系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必须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建立科学化的监督管理网络和切实有效的制度,形成条块结合,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交叉、立体覆盖的管理体系;重点建立安全工作定期分析研究制度、隐患排查与处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教育培训制度。

三、安全工作责任体系

学校的校长、副校长、党(团)书记、工会主席是安全的主要责任人,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副校长、党团书记、工会主席对安全工作负分管责任,在职责范围内对安全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学校与校内各处室之间层层签定安全责任书,建立目标网络责任体系。切实使安全责任落实到学校各管理层,落实到各处室,落实到具体的人头上;形成安全工作校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安全保卫工作人员带头抓,学校教职员工全员抓落实的安全工作目标网络体系责任体系。

四、安全工作应急救援体系

制定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成立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小组、救援救护小组、善后处理小组、事故调查小组等组织机构;做到一旦发生事故和险情,有统一指挥的组织领导机构,有足够排险的救援人员、物质和资金,能及时妥善处置各种突发事故;定期开展包括消防演习在内的应急救援演练;结合学校特点制定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事故和险情的救援方案与应急措施。二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一、门卫管理制度

学校门卫制度是对一切进出学校的人员和物质进行有效监控和严格管理的制度。包括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会客制度、车辆准入放行制度、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一)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

1、非学校教职员工进入学校,应主动向学校保卫人员出示表明身份的相关证件。

2、学校保卫人员应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学校。

3、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学校保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4、在行课期间,学生确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持有班主任老师签字同意的请假条,学校保卫人员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请假条存档备查。

5、学校对居住在校内的外单位人员和家属发放通行证,门卫凭通行证放行。

(二)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

1、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在学校保卫部门进行登记,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2、对拒不进行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学校保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三)会客制度

1、学校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确因工作需要会客的,需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2、学生家长到学校找教师交流或了解学生情况时,需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3、学生家长要进学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它学生,只能在课间由班主任老师陪同并登记后进入。

(四)车辆准入放行制度

1、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好校门,严禁非公务车辆进入学校。

2、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在保卫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五)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1、学校保卫人员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进入校园。学校因教学需要购买的化学实验药品,必须由实验保管员带入并登记。

2、学校保卫人员对带出学校的大宗物品要请示学校领导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

3、学校保卫人员要加强对带入或带出学校的可疑物品的盘查,确保学校和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二、值班制度

1、学校值班制度是对校园内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情况的有效监控,起到及时联络各方面人员并在第一时间作出快速反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2、值班包括节假日值班、双休日值班、防汛值班、学校行课期间的值班(值周)以及按上级要求进行的其它值班。

3、学校安排教师值班时要有行政领导带班,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值班。值班人员和带班行政必须保证全天候通讯畅通。

4、值班人员应做好当天值班情况记录,协助学校处理突发事件。

三、安全检查防范制度

1、安全检查防范制度是加强对校园内所有部位、设施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加强安全防范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的安全检查要实行定点、定员、定岗制度,确保日常安全检查无空白、无死角;学校所有教职员工每周要对所负责的安全责任点(区域)进行认真检查,并形成安全检查记录,填写在统一制定的《学校安全工作记录本》上,及时报分管领导。

3、学校要建立安全日常检查制度,做到安全检查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和整改记录;各责任点(区域)责任人必须每日开展认真、仔细的安全检查,做到无盲点、无漏洞、无空白、无死角;检查情况要认真填写在《学校安全工作记录本》上,发现安全隐患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分管领导或校长,并果断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详细记录在案。

4、学校每月组织一次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形成安全检查记录,确保不留下任何安全隐患。

5、学校要认真分析本学校各责任区域内安全工作的各种情况,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决不遗漏,做到及时排查;对已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在第一时间内立即整改。

6、学校安全检查要坚持有章可循、违章必纠、有患必改,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7、日常安全检查要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把教室、图书室、阅览室、会议室、食堂、消防设备、燃气设施、供电设施、运动设施、学生宿舍、教职工宿舍以及人群集中场所作为检查重点。

四、报告制度

1、报告制度是学校教职员工向学校或学校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学校安全工作中相关事项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教职员工对所负责的安全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学校分管安全工作的行政领导报告或直接向校长报告。

3、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在每季度末月30日前,书面向市教育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学校季度安全工作情况。

4、学校对安全隐患的整改结果要在规定时间内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对不能及时进行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在报告中说明原因并提出防护措施。

5、值班人员要向学校带班领导报告每天的值班情况,对值班过程中的偶发事件或异常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分管领导报告,并妥善处理。

6、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它具有重大影响的事件,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在第一时间向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电话报告,并在二小时以内书面报告教育行政部门和安监办。

7、报告安全隐患应包括隐患的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已采取的应急措施、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整改目标等,报告安全事故应包括发生时间、地点、经过、人员伤亡情况、采取的急救措施、事故现场的保护措施等。

五、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l、整改制度是学校教职员工根据学校要求或学校根据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的安全管理制度。

2、对重大安全隐患应设立警戒线,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确定整改时间。

3、学校教职员工要根据学校或区域安全责任人的要求,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要求学校或区域安全责任人验收,并由验收人签字认可。

4、学校根据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工作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整改,书面上报整改结果。

六、用电安全制度

1、用电制度是学校校内所有涉及到用电标准、安全及电器的使用、保管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用电线路的安装和电器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

3、严禁在学校范围内使用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大功率电器,如电炉、电热取暖器等。

4、学校任何用电设备在安装、使用和撤除过程中都要指定专业人员负责;持有电力入网证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人员才能从事强电操作;建立电工管理档案。

5、坚持“人走电断”的原则,合理、正确使用一切电器设施设备。

七、功能室安全管理制度

1、功能室安全管理制度是对学校微机室、语音室、图书室、阅览室、实验室、美术室、室内艺体场所等功能室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制度。

2、各功能室必须指定专人进行管理,建立功能室使用登记制度,对功能室内的一切设施设备进行详细入库、检查、使用情况记录。

3、各功能室负责人应对师生开展有关功能室使用的安全教育,每月定时对功能室进行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报告安全隐患,协助相关人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4、学校教师、学生必须在管理员或专业教师的指导下使用功能室内的一切设施设备,未经许可或指导,严禁擅自动用。

八、消防安全制度

1、消防安全制度是学校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为原则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全体师生都有保护消防设施、维护消防安全、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3、指定专人负责校内消防安全,建立校内公众聚集场所和大型活动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应重点开展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火灾多发季节、开学前和放寒暑假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九、卫生防疫制度

1、卫生防疫制度是学校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卫生防疫知识教育,严把食品卫生关,预防师生食物中毒事件,加强疫情控制的安全管理制度。

2、所有学校的食堂、小卖部必须具有《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的《健康合格证》,并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身体检查,确保从业人员身体健康。

3、建立健全学校食堂、餐厅、小卖部卫生责任制度、采购管理制度,食品储藏管理制度、试尝制度和菜品留样制度。

4、严把食品采购、运输、验收入库三个环节,坚持食品原料查验产品合格证制度。

5、学校应把卫生防疫知识教育纳入学校教育计划,切实开展对师生的卫生防疫知识教育。

6、学校在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开展流行性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十、安全宣传教育制度

1、学校安全宣传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防范技能和自救自护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避免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2、安全教育制度是学校充分利用宣传阵地和教育优势,对师生进行各种安全常识和安全法规的经常性安全宣传教育管理制度。

3、大力宣传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我国的各类安全法律法规,努力把学校安全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4、学校安全宣传教育要坚持集中宣传和平日宣讲相结合,做到时时讲安全、处处讲安全、人人讲安全。

5、大力加强安全教育和健康教育,对师生的安全宣传教育应包括交通、消防、用电、校内外活动、食品卫生、健康、防疫等各方面的内容,并列入学校的教学计划之中。

十一、防汛制度

1、学校防汛制度是确保防汛期汛情、险情、灾情及时、准确、畅通传递,做好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安全管理制度。

2、汛期起止时间是每年的 6月1日至10月20日。学校每年6月 1日起到10月20日止,坚持防汛昼夜值班制度。

3、防汛值班必须由学校在编在岗教师担任。

4、防汛检查是预防和消除隐患的重要工作,防汛工作应坚持做到汛前整改,汛期重点监控,救灾及时。

十二、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1、学校危险物品管理制度是对易燃、易爆、有毒或腐蚀性的试剂、药品、气体、液体等易对师生产生危害和造成安全事故的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危险物品主要包括物理实验室、化学实验室、食堂等所需要的易燃、易爆、有毒或腐蚀性的试剂、药品以及其它危险物品。

3、危险物品的采购、存放、保管实行专人负责制,应建立严格的保管、检查、检测、领取、使用、库存、销毁登记制度。

十三、集会和大型活动制度

1、集会和大型活动制度是学校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举行全校性的集会以及组织师生参加校内外大型活动时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举行全校性的集会应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做到有序和有组织地集会,严禁一味地强调集会速度,避免学生在集会过程中发生挤压和冲撞。

3、大型活动备案、申报制度。学校举行的各种校内常规性教育教学活动所需要的大型活动(如运动会)实行备案制度,活动报告连同安全预案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学校组织的各种师生校外大型集体活动(如春游、参观、野炊等)实行申报制度,活动请示连同安全预案提前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经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4、经批准举行的各种校外活动需乘坐的交通工具应具有营运资质,必须同具有资质的营运单位签定运输合同和安全责任书。

5、大型集会活动要事先对行车路线、交通工具、场地、设施、设备、消防、疏散通道等进行详细勘察,认真排查各种安全隐患,制定应急预案,确保人身安全。

6、校外大型集体活动在外就餐需同供餐单位签定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

7、严禁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商业性活动。

十四、经费保障制度

1、经费保障制度是学校为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物质保障,确保安全工作各项措施贯彻落实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每学年安排一定比例的安全工作专项经费,用于安全隐患整治、安全知识宣传、事故应急救援、先进个人的奖励等。

3、学校应尽力保证安全工作专项经费逐年增加。

三 安全工作管理职责及要求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成员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层层签定责任书的原则,坚持校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安全监督员带头抓,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的安全管理体制,认真做到领导、措施、责任、资金、人员“五落实”,集中力量查漏洞、找隐患、促落实、保安全。

一、门卫职责及要求

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校门卫制度,确保师生进出校门通道的安全、畅通,协助管段民警、社区工作人员做好校门通道及附近区域的治安工作。

二、学校建筑及附属设施安全要求

1、学校要健全学校房屋的档案,建立房屋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对校舍建筑图纸资料,给供水、电、气设计图纸和施工图纸资料的管理。

2、学校基本建设项目从设计立项到竣工验收,都要严格依法管理,做到“五个必须”:必须依照学校自身的特点进行规范设计,必须依法管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报批程序进行审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建筑质量规定进行施工监督,必须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建筑施工规程进行施工安全管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竣工验收。

3、学校要重点加强对危房的日常管理和监控,发现D级危房,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在周围设置明显标志,明确禁区,严防师生误入,确保安全。

4、学校要加强对围墙、花台、窗台、墙体附属物及其它绿化设施的日常安全维护与管理。

5、学校要加强对停车棚的日常安全管理,建立学校师生停车安全管理制度。

6、学校设立的各楼层过道、楼梯、楼道的安全管理责任人,重点负责对楼层过道、楼梯、楼道的日常安全管理,建立学校楼层过道、楼梯、楼道的安全管理制度。

7、学校设立的用电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对学校一切供用电设施设备的日常安全维护和管理。

8、学校设立的各办公室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各办公室的日常安全管理。

9、学校设立的各教室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各教室的日常安全管理。

10、学校设立的各功能室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各功能室的日常安全管理。

11、学校设立的体育设施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对一切体育场地、设施、设备的日常安全维护和管理。

12、学校要加强对学生宿舍的管理,做到专职人员24小时昼夜监护并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

三、学校日常活动安全要求

1、体育课及体育活动的安全。体育教师和体育教研组长要分别对学生体育课及体育活动进行安全教育,重视体育卫生监督,要认真检查一切体育设施的运行情况,如有安全隐患,要坚决停止使用,并立即向校领导报告;在体育教学活动中,要反复讲明动作要领,强调安全要素,加强活动过程中的保护和预防措施,为学生合理安排运动区域,严禁放敞式的自由活动。

2、运动会的安全。学校组织学生运动会要周密安排,成立组委会,并专门设立安全小组负责运动会的安全管理,统一指挥,维护比赛场地秩序;比赛期间对比赛场地、设施、设备要认真检查,排除事故隐患,对投掷场地,跳高、跳远场地,短跑、接力赛场地要重点设防,专人负责,加大人力投入,预防意外事故发生;准备一些常用药品及医用物资,要有抢救人员和必要的交通工具,以应对突发事件;对拉拉队要落实专人进行规范管理。

3、课堂教学(含实验课)的安全。任课教师是课堂教学安全管理责任人,有责任和义务维护课堂纪律和秩序,及时制止学生的危险行为,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和伤害事故。

4、集队集会安全。学校要加强对学生集队集会的安全管理,要有目的、有针对性的进行安全教育,集队集会要按年级、班级、按方位有顺序进出场地并形成惯例;严禁快速集合,防止混乱和拥挤;楼道、过道安全责任人,应到岗值班履行职责,确保集队集会过程中师生安全。

5、师生大型活动、外出活动安全。学校举行师生大型活动和外出活动要制定安全预案并事先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预案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包括安全责任人、执行时的各环节、房屋建筑安全检查、照明灯光电路的检查与维修、参加人员的进场与退场组织、交通工具安全及行进路线、应急措施等,必要时要和当地派出所、消防部门取得联系,争取支持,防患未然。

6、学生行为规范教育。学校负责落实相关责任人对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各学校要制定本学校的《学生日常安全行为守则》,经常性的教育学生,严格要求,严格管理。

四、学校消防安全要求

学校要设立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签订消防责任书,落实消防责任,加强对校内公众聚集场所和大型活动举办前的消防检查;要切实保障消防通道的畅通,并加强对校内违规使用电器设备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火灾多发季节、开学前和放寒暑假前的消防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和整改。

五、食品、卫生和防疫安全要求

1、学校要加强对食品卫生的管理,学校设立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学校食堂、小卖部、餐厅的卫生和食品安全管理,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向学校领导提出整改意见。

2、学校开办食堂必须做到“两证”(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齐全,“两证”不全的学校食堂一律停办。

3、学校要积极开展流行性传染病的防控工作,要定期组织师生参加体检;校区发现疫情时,要及时、果断处置,控制疫情发展,防止疫情蔓延并立即上报疫情,同时对校园环境作全面、彻底消毒处理。要建立长效的预防控制流行性传染病机制。

4、学校要加强对学生卫生习惯的养成教育,包括个人卫生、饮食卫生、环境卫生、生理卫生、运动卫生,要教育学生从小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防病从口入。

六、学校危险物品的安全要求

1、学校设立的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责任人,重点负责对学校危险物品的日常管理。

2、根据各种危险物品的性质、特性制作分类标签,分类摆放,严禁各类危险物品混装混用,要配备相应的防火、防毒、防腐蚀和通风设施。

3、危险物品必须存放于专门地点,严禁将保管室兼作他用。危险物品的保管、使用和销毁必须符合操作规程。

七、学校校园信息网络安全要求

学校校园信息网络安全管理责任人,重点负责对校园信息网络日常安全维护与管理,切实搞好网络安全监控,防腐朽思想侵蚀、防计算机病毒入侵、防网络泄密、防敌对势力破坏。

八、学校勤工俭学及校办企业安全要求

1、学校勤工俭学负责人或校办企业负责人负责对学校勤工俭学及校办企业的日常安全管理。

2、学校开展勤工俭学、发展校办企业要在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范围内进行,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加强对校办产业生产的各环节、各类设施设备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纳入企业的生产经营体系,纳入目标考核的范围。

九、校园周边环境治理要求

1、学校要聘请法制副校长、校外法制辅导员,定期开展各类法制讲座,开展“警民共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

2、学校要同当地公安机关、法院建立警民协作联系制度,邀请民警协助学校作好法制教育、帮教工作。

3、学校要配合当地治安机关对学校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四 安全工作责任分解

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分解应做到条块结合,对学校安全工作形成立体覆盖网络,使校园内每一个区域(点),每一项工作都有安全责任人,形成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有效监控。

一、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履行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职责。

二、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员协助校长制定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计划、措施,负责安排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学校各安全管理责任区域(点)的责任人的日常工作;负责学校日常安全工作记录、信息汇总、报告。

三、副校长根据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分工,分管相应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四、中层干部根据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分工,分管相应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五、教研组长或年级组长负责相应教研组或年级组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六、班主任负责相应班级教室和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七、学校校医负责食品卫生、防疫和相应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八、学校教师负责上课期间的学生课堂安全和相应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九、其它人员根据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分工,负责相应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十、学校各安全责任人因公外出,因私请假时,学校要安排临时责任人负责相关责任区域(点)的安全工作。

五 安全工作责任书的签定

一、学校要结合实际详细划分学校安全工作责任点(区域),根据本细则详细拟订各责任点(区域)安全管理工作的内容和职责。

二、学校要按照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体制,严肃认真地与各责任人分别签定安全责任书。

三、安全责任书应详细具体地明确责任人的责任点(区域)、安全工作内容、职责、要求、奖惩等内容。

四、学校安全工作责任点(区域)责任人工作发生变化时,学校要根据工作需要重新确定新的安全工作责任点(区域)的责任人,并签定责任书。六 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一、学校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和处置预案。

二、事故处置及救灾重点任务是最大限度抢救伤员、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保护城市重点设施安全,如供电、供气、供水设施;积极抢救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尽量减少损失;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三、学校发生安全事故,要立即向110、120、119等相关部门报告,以最快速度采取措施,积极抢救受伤人员,尽最大努力保护生命财产安全,保护事故现场,维护治安秩序,提供车辆和救援物资,安抚伤亡人员家属,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四、学校在开展应急救援的同时,要在第一时间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逐级上报。

五、学校及有关人员要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调查事故原因,鉴定事故性质,分清事故责任。

六、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要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七 安全工作责任追究

一、学校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学校安全监督员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

二、学校各安全管理责任点(区域)坚持有岗就有职,有职就有责,岗职对应,职责对等原则。

三、学校负责人、分管领导、学校安全监督员、各安全管理责任点(区域)责任人要有高度的大局意识、全局意识、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严查严防,防微杜渐,把一切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尽可能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对学校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事故中负有领导责任和其他相关责任的当事人,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八 考评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每年第四季度开始对全市教育系统的安全工作进行考核验收。考核验收的组织由市安监局牵头,会同市教育局及其他社会办学机构的管理部门对其进行考核。考核评估采取100分制,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专项得分不低于应得分数的60%;实得分在70分数以上者为合格,以下者为不合格。

附:成都市教育系统安全工作管理规范化考核评分表

2.学校德育工作考评制度 篇二

1. 坚持分类指导原则, 制定县 (市) 、乡镇政府考核评估指标体系

在制定县 (市) 、乡镇考核评估指标体系的过程中, 要坚持分类指导原则, 鼓励从当地实际出发推进科学发展, 防止盲目攀比。不同区域的发展要求、指标设计和指标权重均应有所不同。

对县 (市) 级政府的考核, 要按照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职能的要求, 设计指标考核体系、考核办法和考核程序。考核县 (市) 级主要领导干部, 关键要从生产建设型的指标转到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型指标上来。新设立的指标体系要简单可行、易于操作、成本较低, 要考核要害和关键方面;要把发展经济作为执政的第一要务与政府不直接去干预经济区分开来;要将就业及失业率、社会保障、生态环境、社会治安、人民满意程度等加入对县 (市) 级主要领导考核指标体系中。只有这样, 县 (市) 级党政工作才有可能从“可能造假”转到“不造假”上来, 才有可能从“做表面文章”转到“干实事”上来, 才能从“做工作给上面看”转到“为百姓做工作”上来, 才能从“以官为本、形式主义”转到“以民为本、为民办事”上来, 地方党政干部才能真正地把自己的政治前途与为民做事结合起来。

对乡镇政府的考核, 要从实际出发, 要有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有利于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有利于充分发挥乡镇政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在深化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基础上, 完善乡镇绩效评估制度。要尽量减少经济性指标, 增加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性指标。

2. 考评主体应力求多元化

考评主体多元化, 是保证公共部门绩效评估有效性的一个基本原则, 任何一个考评主体都有自身特定的评估角度, 有特定的优势;同时, 具有特定身份的考评主体也有自身难以克服的局限性。公共服务自身的性质和特点, 决定了作为服务对象的公民理应成为其最关键的考评主体。从世界各国的公共管理改革和绩效评估实践来看, 公民参与是政府绩效评估的基本原则, 公民满意度是政府绩效评估的发展趋势。因此, 实现公民作为公共服务绩效评价主体的尽快复位, 实现考评主体多元化, 是改变政府官员只对上负责、不对下负责的工作导向的重要途径。

公民参与服务满意度的评估有多种途径, 如公民在接受公共服务后填写反馈卡、参加调查研究小组或座谈会、参与架构内的评估鉴定等。此外, 公民或公共服务对象作为公共部门绩效评估的主体是一个复合体, 要讲求科学构成和合理设计:首先, 相对人要有一定的参加数量, 有一定的覆盖面;其次, 相对人成分要有合理的结构, 要考虑到直接相对人与间接相对人的组合、狭义相对人与广义相对人的组合、受益相对人与受损相对人的组合、现实相对人与潜在相对人的组合等;最后, 相对人成分要有一定的比例, 以保证评估的有效性, 一般来说, 直接相对人要占总体数量的一半以上。

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 评估主管部门可委托有关部门或社会中介组织采取入户调查、发放问卷调查表、政府网站评议等多种方式, 在社会各阶层中开展群众满意度评价。

近几年各地开创的行风评议活动, 实际上就是公民作为主体考评公共部门绩效的具体实践。如珠海市的万人评议机关活动、厦门市的千家企业评议政府部门活动, 都是以公民作为公共服务绩效考评主体的积极探索, 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 值得我们研究和借鉴。

3. 借鉴ISO管理体系和方法, 完善各级政府绩效考评制度

ISO (国际标准化组织) 于2005年10月6日发布了ISO IWA4:2005《质量管理体系地方政府应用ISO9001:2000指南》。该指南为地方政府提供了自愿实施ISO9001:2000标准的通用指导, 适用于不同人口规模、不同社会制度、不同地理状况的地方政府。各国地方政府可以按照标准的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以确保辖区内的民众满意, 并增强民众对政府的信任程度。

目前, 世界上约有70万家组织通过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我国大约有17万家组织通过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其中包括少量提供公共服务的地方政府。从本质上讲, ISO质量管理体系更多地属于工具性管理技术、管理手段的范畴, 具有管理领域的普遍适用性, 其作为地方政府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政策工具是有效的。

广东省江门市政府导入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就是一个成功的范例。他们严格按ISO质量管理标准编写政府质量管理文件;实施对政府工作流程的过程控制和标准化管理;建立以绩效考核为主要手段的政府责任约束机制;建立ISO质量管理体系稳定、有效运行的监督保障机制。目前, 江门市政府市直机关都完成了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的导入工作, 并通过了认证。通过贯标工作, 江门市政府及其直属部门, 较好地控制了各种差错和失误, 工作质量和效率有了明显提高。

实践证明, 地方政府通过建立和实施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 一方面可有效地贯彻执行上级政府的方针政策;另一方面, 还可不断增强辖区内人民群众的信任程度和满意程度。这是创建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运作效率和执政能力的地方政府的新方法和新模式。

3.健全国企党建考评制度 篇三

国企党建的现状及主要问题

国企党建工作总体上是好的,但也存在着诸多不适应新时期需要的突出问题。

国企党建方面:目前,仍有相当一部分国企对党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有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认为经济工作和业务工作是硬指标,党建工作是软任务,党建工作摆不上应有的位置;党委与党支部管理关系脱节,责权难以挂钩,缺乏实施管理的必要手段。在实践工作中,党支部号召力不强,党建工作难开展;党组织的职能定位不明确。有的领导干部把党组织等同于群团组织,仅仅组织文体活动、安排学习、收缴党费、接转组织关系等一般性工作;党建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难以实施。党课无新意缺热情,党组织的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缺乏有效的考核评价体系。

党组织服务监督方面:国企党组织对企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仍存在监督不够的地方。部分党组织监督停留在抓学习、抓教育、过组织生活等方面,而对党员干部的权力运作等深层次监督不到位。部分企业在行政重大事项上很少听取或不听取党组织的意见,失去对党员干部监督的条件和途径,存在“上级不容易监督、同级不愿意监督、下级不敢监督”的现实状况,监督机构形同虚设。

党务干部整体素质方面:有些党务干部理论根底还比较浅,工作不思进取,对党建工作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感;由于企业党务干部大部分为兼职,他们忙于事务、疏于学习,甚至党建业务生疏,工作处于被动应付状态,不能适应企业党建工作的新变化;一些党务干部在思想上因循守旧,碰到新情况,遇到新问题,总是照搬老经验,套用老框框,既不想新思路,也拿不出新办法;针对违纪违规的人员,有的党务干部不愿意管、不敢管、怕打击报复、怕伤情面、影响关系。

考核评价机制的主要内容

面对国企党建工作中存在的若干现实问题,如何建立健全企业党建考核评价机制则成为目前亟须研究的课题。笔者认为:要从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四个方面,按照建设学习型、服務型、创新型、标准化党组织的要求,分类设置考核指标,注重全面性、针对性;量化考核指标,把“软指标”变成“硬杠杆”,在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上加大分值,发挥目标引导作用,并注重不断完善和强调不同时期的不同重点,保证考评质量。主要内容有:

思想建设方面:加强理论武装工作,创新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和方式方法。除了邀请外部讲师授课外,亦可由领导班子成员轮流讲授分管业务范围内的知识和技能,既拓宽领导班子知识面,又锻炼领导班子成员语言表达能力,提高理论水平;抓好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党员意识教育,要经常性地开展党课培训,提高党员干部的轮训比例;加强对工青妇工作的领导,支持工青妇组织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组织建设方面:建立健全并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党委书记要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形成责任明确、层层分解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党组织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专(兼)职党务干部;党委成员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开展的各项活动,每年不少于6次,学习次数作为对支部考核的指标;遵守民主集中制的各项规定,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制度;严格执行党费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定期公开党费使用情况,认真完成党员信息库建设等基础性工作。

作风建设方面: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对本单位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进行评选表彰,加大对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宣传力度,提供正能量;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每年至少2次;健全落实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制度和党员评议工作,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评议工作可与党员评先评优相结合;认真落实发展党员工作,有关会议记录、档案材料等必须规范、齐全。

制度建设方面:制定落实《党委中心组学习考核制度》等配套制度,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制度,并提高学习质量;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落实好上级党委和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和指导下级单位民主生活会的工作要求;健全党建责任制考核、党内监督等机制,增强党组织和党员的责任意识和监督意识,加强监督管理。

考核评价机制的实施方法

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固然重要,但落实好党建考核评价机制则更加重要。考核评价机制的实施要针对考核对象的不同,其考核内容也应有所侧重,考核时间一般应在年终或结合重大活动进行。在具体考核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注重考核评价机制的科学性。考核方案的设计和制订必须定位准确,目标明确,重点突出,任务清晰。考核指标的各项分值设定要量值相宜,权重适当,在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上要加大分值,体现导向。

注重考核评价机制的针对性。既要充分考虑“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又要针对不同岗位、不同层次党员的不同职责,提出具体要求。

提高考核评估的可操作性。制订科学合理、明确具体的指标体系,便于在实际操作中运用。考核指标要根据每年最新政策及不同业务需求进行调整,做到与时俱进。

要注重考核评价结果的公正性。要通过精选考核人员,严肃考核纪律,统一考核方式,使考核结果客观公正,全面真实。

考核结果的应用

作为一个完整的考评体系,必须全面合理科学地使用党建考评结果。

要通过邮件通知、红头文件、电话告知、网上公布等形式将考核结果及时向被考评的党组织负责人和单位主要领导反馈,采取适当形式向干部职工反馈信息。被考核党组织负责人根据考核组反馈的情况,认真总结,对照要求,通过组织生活会等形式,分析自身存在的不足,明确整改思路,制订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只有解决突出问题,推动企业发展,企业党建考核评价机制才算真正取得实效。

要把考核结果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评功评奖、选拔使用、调职晋级等重要依据。对考评中,确属党性观念强、作风扎实、德才兼备、实绩突出、职工公认的优秀干部,给予表彰奖励、提拔重用,挂职锻炼、轮岗交流,促进全面发展。对作风不踏实、急功近利、热衷于形式主义以及长期完不成任务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对职工意见较大、不胜任现职岗位的,要进行工作调整;对因工作失误、失职造成损失的干部,严格实行问责制。对于作风漂浮,绩效一般的干部,要予以教育引导,属于党建知识欠缺的可以安排培训学习,属于组织经验不足的安排轮岗锻炼;对党性观念淡薄、德才平庸的干部,要坚决调整。真正营造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局面,彰显考核机制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在注重把考核结果用于干部选拔任用的同时,还要注重干部的日常管理。加大考核结果在干部平时教育培养和日常管理监督的运用力度,努力推动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为了综合运用考评结果,还应将考核结果与物质利益相挂钩,作为提高福利待遇,改善工作条件的重要依据。

考评制度建设既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党的建设的重要保证。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只有建立健全与之相配套的国企党建考核评价机制,才能破解干与不干一个样难题,才能更快地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切实发挥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责任编辑:郝幸田)

4.德育考评制度 篇四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引导学生在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合格人才,结合我校实际,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特制定我校学生德育考评制度。

学生德育评定领导小组

组长:郭秀芹

副组长:马秀成组员:孙永章李宝成相关班主任

学生德育评定监察小组

组长:刘占恕

副组长:闫振旭

组员:评价专业人员社区代表家长代表老师代表(5人)学生代表(5人)

一、评定方法:

见附页

二、组织实施

在政教处指导下,各班组织开展各班级的德育考评工作。德育考评分为期中、期末两次评定的办法来进行。

评定方式如下:

1、学生自我评定

2、家长评价、社区代表评价

3、学生互评

4、教师评价

三、制度保障

1、公示制度

每一次德育评定之后,要把评定结果公示,在公示过程中,接受学生及家长的质询,解答提出的疑问。

2、诚信制度

对参与评定的有关人员建立诚信记录,诚信不佳者,进行“一票否决”制。

3、监察制度

监察小组,接受咨询,保证评定工作透明、公正和规范。

4、申诉制度

如果学生对学校评定答复或处理仍不满意,可向市教育局评定工作监督小组提出申诉。

四、学生德育评定使用

评价结果作为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标准的重要依据之一。

1、评价结果放入学生档案,做永久保存。

2、学生综合评定结果将作为确定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积极分子等重要依据之

一、3、评价结果合格者方可获得毕业证。

本制度自2007年秋季学期起开始试行

附一:

评定方法

基本分:70分

一、爱党爱国:5分

1.升国旗,奏、唱国歌不认真一次扣1分

2.有损国格和污辱,损害党的言行一次扣1分

二、遵纪守法:12分

1.骑车横穿公路的每次扣3分

2.校内骑车,进校门不下车,车况不好每次扣0.5分

3.看坏书刊、录像一次扣2分,进游戏机房、台球室每次扣2分

4.参加迷信,赌博活动一次扣1分

5.被任课老师点名批评一次扣0.5—1分

6.自修课吵闹扣0.5分—1分。

7.上课看与课本无关的小说、杂志等一次扣0.5分

8.考试作弊一次扣3分,并按学校规定处理

三、努力学习:10分

1.作业不按时完成一次扣1分

2.作业潦草,不认真,重做一次扣0.5分

3.抄袭作业一次扣1分

4.不按时完成教师布置其他学习任务扣1.5分

四、坚持满勤:5分

1.学校规定时间迟到一次扣0.5分

2.早退一次扣0.5分

3.事假一天扣0.5分

4.旷课一天扣2分

五、爱护公物:5分

1.实行课桌椅承包制,期初登记,期末检查,人为损坏一次扣1—2分,并赔偿,自然损坏不修理好,一次扣0.5分

2.攀折学校花草树木,一次扣1分

3.损坏其它公物的(如报夹、报纸、教学具等)一次扣0.5—2分

六、行为举止:8分

1.不戴红领巾或校徽,一次扣0.5分

2.戴首饰,穿怪服,男生留长发,一次各1分

3.抽香烟,喝酒一次扣1分

4.穿拖鞋、背心出操或进教室,一次扣0.5分

5.不尊重师长、父母一次扣1分

6.说假话,隐瞒事实真相或搬弄是非一次扣1分

七、劳动卫生:6分

1.劳动任务不认真完成一次扣0.5分

2.值日打扫不认真一次扣0.5分

3.逃避值日打扫或其它劳动任务,一次扣1分

4.不讲究个人卫生一次扣0.5分

5.座位四周不干净,随地吐痰,抛纸屑、果壳等,一次扣0.5分

八、体育锻炼:6分

1.眼保健操或课间操,课外活动不认真,一次扣0.5分

2.课外活动、体育课,两操无故不参加,一次扣1分

3.不按体育老师规定的鞋、衣、裤上体育课,一次扣0.5分

九、团结友爱:5分

1.打架一次扣1—2分

2.骂人,说脏话,叫同学污辱性绰号或家长姓名,一次扣0.5分

十、校班活动:8分

1.无故不参加校、班、团(队)集体或集体活动,一次扣1分

2.拒绝参加某种应参加活动一次扣1分

3.分工负责的班级工作不认真负责,一次扣0.5分

4.临时分配的工作不认真负责,一次扣0.5分

奖分:

一、出满勤:奖2分

二、评上校级以上三好生奖4分(其他单项先进奖2分)

三、学习进步,奖5分

1.期中、期末考试,总分班内前六名,各奖1分

2.以前次考试(期中或期末)总分为基准,名次或总分有上升者奖分具体奖法,由各班自定。

四、学雷锋,做好事奖10分

1.帮助同学学习有成效,帮助同学解决生活上,学习上的困难者奖4分,具体奖法,由各班自定。

2.在家里:孝敬父母,分担家务,2分。由家长评议打分,各班自定方法统计。

3.在学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2分,由教师、同学评议打分。

4.在社会:乐于助人,争做好事,2分,由教师、同学评议打分。

五、与坏人坏事作斗争或劝阻违法、违纪行为奖4分

包括对不良行为抵制劝告、批评、报告老师,面地面斗争,具体办法由各班处碇。

六、为校班增光奖5分

1.在各级各类竞赛中获奖,奖1—3分

2.被各级领导表扬,被教师和群众表扬者或获荣誉称号者奖2分

3.为搞好学校、班级活动而工作者奖1分,具体办法由各班自定

备注:

一、凡有严重违法违纪表现者,不参加考核,操行评定为不及格

二、每一项目的扣分可超过该项目的总分扣除,奖分不能超过该项目的最高分。

三、每学期的品德操行考核情况及分数,将写入成绩报告单和学籍卡,记入学生个人档案。

四、总分不到60分为不及格,德育不及格者不能毕业。

五、等级评定

5.学校德育工作考评制度 篇五

为加强对学校教师的管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打造高效课堂,把竞争机制、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纳入学校管理轨道,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建设一支具有高尚师德、渊博知识,精于教书、善于育人、勤于科研、勇于创新、结构合理的高素质的师资队伍,提升教师内涵,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稳步向前,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评目标

规范的职业道德,过硬的教育教学能力,自觉履行岗位职责,突出的教学实绩。

二、考评项目与权重

职业道德(10分),教育教学能力(50分),考勤(20分),考绩(20分),另加奖励分。

三、适用范围

教学教辅人员(其他人员参照执行)。

四、考评方法

每学期综合考评一次,每学年()累计成绩即为综合考核结果。

五、考评标准

1、德:政治思想觉悟高,职业道德规范,严守学校各种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关心集体,顾全大局,热爱学生,教书育人,团结互助,尽职尽责。

2、能:①具有完成教育教学教研任务的能力;②提交文字材料的能力。

3、勤:自觉遵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

4、绩:(1)、教学人员:工作量绩效,期中、期末、月考、抽考等考试成绩,教学态度,教学水平。(2)、教辅人员: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团结协作,工作效果。附、教师德、能、勤、绩分项考评细则.(一)教师职业道德考评细则

每学期考评一次,满分为100分(折算成10分)。党支部和政教处制定教师师德考核方案与考核细则。由学校党支部和政教处组织实施考评。

(二)教师教育教学能力考评细则

每学期考评一次。由教导处和教研组组织实施考评,教导处和教研组都按100分打分(最后折算成50分)。

1、教学常规完成情况。(40分)教导处根据教师教学常规考评细则考核完成。

2、教研教改执行情况。(10分),教研组负责考核完成。

(三)教师考勤评估细则

按学校考勤请假制度扣分,扣完为止,扣分不超过总赋分(20分)。

1、签到扣分:一次不签扣0.1分,旷工一次不签扣0.2分。

2、请假扣分:请假一天扣0.5分,旷工一天扣1分。

(四)教师考绩评估细则

由教导处成立考核领导小组打分得出。

1、考核小组考评分:100分。

2、教导处制定考核评分表,考核小组由15人组成,教导处5人,教工代表中选取10人(教代会产生)。

3、将各考评人员所打分数合计算出平均分,折算成实际分(20分)。

六、奖励加分。

学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学竞赛和各级各类的评优评先进行加分奖励,校级的加0.5分,旗级的加1分,市级的加1.5分,自治区级的加2分,国家级的加2.5分,不累加,只记最高级的。

七、综合考评。

综合考评是对每一位教师的全面考核,积分的多少也是每位教师工作实绩的真实反映,更是推荐选拔骨干教师、名师,先进模范,晋升职称,评优,兑现奖惩等的重要依据,在同等条件下高分优先。

八、奖惩办法。

1、根据教师德、能、勤、绩综合考评得分,每学期进行一次奖励。

2、专任教师综合考评得分前5名的为一等奖,奖金1000元,6---10名的为二等奖,奖金 800元,11---15名的为三等奖,奖金500 元。

3、教辅人员综合考评得分第一名,奖金 400 元,第二名,奖金 300 元。

4、综合考评专任教师得分排在最后3名的,依次按倒数1、2、3名罚300元、200元、100元。教辅人员最后一名罚100元。

本方案解释权归乌加河学校校委会

乌加河学校

6.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奖惩制度 篇六

一、为了确保分厂及分厂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广大员工对消防工作的责任心和自觉性,分厂对消防安全工作实行考评和奖惩制度。

二、对将消防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计划、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制度、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分厂给予表彰和奖励。其方式有:通报表扬,发给奖状和证书、奖品或奖金。

三、对未认真履行分厂消防安全制度,造成火灾隐患或火灾危害的部门或个人,分厂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1)各部门在一年内发生一次火灾事故的,除取消该部门评先资格外,还要对责任人给予一定处罚。对造成火灾事故的当事人,视其情况给予相应处罚;

(2)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3)对故意造成火灾事故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对部门和个人的表彰奖励,由安全生产管理小组组织评选,并报分厂批准后实施。对个人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由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实施调查取证,提出处理意见,报分厂审查后,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五、对造成严重火灾危害的责任人,除依照分厂有关规定处理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六、根据《分厂消防安全制度》的规定以及分厂签定的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的要求,对在消防工作是有下列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奖励:

(1)能按照签字的逐级防火安全责任书履行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全年无火灾事故的,积极参与消防管理和各项消防安全活动,成绩显著的;

(2)遵守消防法规,对查出火灾隐患能及时整改,预防措施到位,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健全,消防设施完好无损的;

(3)积极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组织本单位人员定期学习消防知识和消防培训工作,事迹突出的。

编制 :五分厂安全小组审核:杨正第批准:周建昌

7.学校德育工作考评制度 篇七

《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办法》划定了学校体育工作“及格线”。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学校体育工作等级评定结果均为不合格:一是不能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的;二是未按国家规定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的;三是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连续三年下降的;四是未按要求开展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如实上报数据的;五是评估中弄虚作假的。

《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要求各地逐步建立健全“六项制度”:一是实行全体学生测试制度, 二是完善上报数据审查制度, 三是建立数据抽查复核制度, 四是建立体质健康研判制度, 五是实行监测结果公示制度, 六是建立测试结果应用制度。

《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办法》要求重点反映各地区学校体育开课率、教学实施总体情况、阳光体育运动开展情况、学校体育经费投入、教学条件改善、教师队伍建设和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等关键指标。

三个办法对评价程序和方法都作出详尽要求。如《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要求学校制作《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 规范记录每一名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成绩及其评定等级。小学将体质健康测试情况列入学生成长记录或素质报告书, 初中以上学校列入学生档案, 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考试的重要指标和内容。将体质健康测试情况作为高等学校学生评优评先、毕业考核或者升学的重要依据。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司长王登峰指出, 三个办法分别规范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学校体育工作评价、地方体育工作报告等学校体育工作的目标、过程和条件等, 力争综合形成“激励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引导学校深化体育教学改革, 推动各地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整体格局。

根据有关部门在2010年开展的全国学生体质与健康调研, 大学生身体素质继续呈缓慢下降, 但下降幅度明显减小;视力不良检出率继续上升, 并出现低龄化倾向;肥胖检出率继续增加。

8.对学校德育制度的理性反思 篇八

一、德育制度的制定漠视“生本位”

“人管人,累死人,制度管人是根本”,在德育制度的制定中还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制定和内容硬,落实与评价软,制度是人为的,更是为人的。学校在制定德育制度时,漠视学生是德育的主体这一人的发展主旨,导致价值取向的错位。一是学校的所有德育制度都是学校管理者制定的,具有垄断性、指令性和单向性,即便是班级公约,也是由班主任“越俎代庖”,学生根本不可能民主参与德育制度的制定;二是在许多教育管理者眼里,制定制度是他们的特权,而学生作为受教育者,只能被动地接受规章制度;三是即使有时需要发扬民主,征求学生意见,也仅仅出于某种需要的形式而已。这种完全由管理者设计制定的制度,是机械地面对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要求而“上传下达”,生搬硬套的,缺乏生本理念,不能满足学生的道德内容,因此动辄得咎,不

会被学生真正认同和接受。由于学生对这样产生的制度消极应付,从而导致知行脱节。

二、德育制度的内容“压抑人的天性”(异化制度内容)

一是学校许多德育制度本身存在不道德、不合法的因素。如将《班级公约》演化为《惩罚公约》对学生实行高压;一些学校规定学生课间不得大声说话,不得奔跑等。二是学校过分强调德育规范,导致学生成为规范的奴隶。三是成人化、法律条文化倾向严重,抛开学生的年龄特点,借用法律术语等。德育的目的不是限制和防范学生,而是促进学生更好地生存和发展,过分强调规范性,学生的创造性被泯灭,成长也就无从谈起。四是与学生生活和社会现实脱节。五是主流德育的共同性和个体认知的多元化脱节。

三、德育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唯上不唯下”

一是人人都强调德育工作的重要性,但实际上与教学工作相比就成了“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工作。二是一些学校制定德育制度的初衷仅仅是为了应付上级的检查,仅仅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喊在口上的,花费许多时间、精力制定好后,还未在学生中执行便束之高阁。同时,有些德育制度很少关注执行情况及效果,“雷声大,雨点小”,甚至“光打雷不下雨”。三是制度形式化,引发德育潜规则的滋生。如评选“三好学生”仅仅依据学生成绩决定,“一好代替三好”;对犯了错误的学生也依其成绩及管理者的好恶来实施处罚。这类潜规则无疑告诉学生,首要的品质仅是“软指标”,而考试成绩才是“硬标准”。四是实施过程中的随意性。

四、德育评价制度“干好干差一个样”

学校在事关教师切身利益的年度考核中,对教师教研成果、公开课、学生学科成绩等条分缕析,赋分量化进行考核,对德育工作只是定性的、含糊的底线要求,导致教师“一心一意搞教学,三心二意抓德育”。由此可见,学校德育的实效性低也就不足为奇了。

德育制度只有被学生发自内心地认同和接受时,才能转化为学生真正的行动标尺。只有从学生成长的实际需要出发,关注学生在生活学习中的动态生成过程,赋予学生更多的自主权,才能激发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五、活动育人与活动单一性的错位

德育实践要求有多途径全方位和丰富多彩的育人途径,但学校德育的实际仅仅从理论上要求学生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游戏害怕不安全,运动害怕出问题……导致学生不敢越雷池半步。这都是学校德育工作之大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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