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小说老王读后感作文(共10篇)
1.经典小说老王读后感作文 篇一
刚开始阅读《秘密》这本书时,感觉很浮夸甚至有些唯心主义,但读完整本书后,通过很多成功人士的真实案例,我似乎感觉到了蕴涵在美好成功人生中的秘密。成功的人都属于敢于去想的人,所以思维方式是影响我们生活的关键,我们应该学会大胆的去想象。悲观使人懦弱,乐观使人坚强。书中介绍,秘密创造的过程似乎很简单:要求、相信、接收。
01要求
明确目标,忘记障碍,忘记困难,只需记住自己的目标。建立愿景板,把想要的东西,想要的生活样貌等图片,放在上面,把它放在你每天都能看的见的地方。去感受“现在就拥有它”的感觉,并且对它感到感激。
02相信
坚定信念,决定了你想要什么之后,然后相信你可以得到它,相信你值得拥有它,相信它是可能的。只要是你想做到的事情,你就一定能够做到,你要相信,你的世界没有限制,你的面前充满了机会,规则是由你来制定的,相信自己。
03接收
你的渴望一旦实现时,闭上眼睛,去视觉化你已经拥有的事物,并且感受“已经拥有它”的感觉。但是,脱离实践的信念是毫无生气的。所有的成功都不是仅仅依靠想象得到的,而是付诸于实践,这也是迈向成功的最关键的一步。放下猜疑,确定目标,相信自己,敢想敢去实践,懂得感恩,生活就是快乐美好的。
2.经典小说百年孤独读后感作文 篇二
小说中着重描写了布恩迪亚家族的兴衰史,也给我们呈现了南美国家的时代变迁。小说的框架宏大,描写细腻,如同一部波澜壮阔的史诗,讲述着一个英雄家族没落的悲剧。从书的结构来讲,多采用倒叙。还会从倒叙中,倒叙起因。这种手法,非常吸引人,让人读了就不放不下来。从中也可以看出来,世界级的文学家和普通文学家的差别在于,世界级的文学家能完美的填上他所挖的每一个坑。
而且还能把所有的坑都连成一副美丽绝伦的图画。而普通的文学家,能把自己预设的伏笔解释清楚就已经很难得了,遑论将所有的线索分门别类,条理清晰的安排好。这是个人能力问题,世界级的文学家,他的眼睛在山巅,普通的文学家,他的眼睛在笔尖。从书的内容来讲,虽然书中的背景架设在真实的世界,可是却掺入了玄幻的色彩。
比如梅尔吉亚德斯数次死而复生,甚至魂而有灵指点着布恩迪亚们。比如皮拉尔特尔内拉,靠着纸牌算命,一算一个准。然而作者将玄幻插入文中,没有任何突兀的感觉。反而塑造了一种宿命的环境,让几代人命运纠葛,如同莫比乌斯之环一样不断循环。
最终,第一代布恩迪亚创建的马孔多,经历短暂的辉煌后,陷入了衰退,而布恩迪亚们则随着马孔多的衰退而消失在了世界上。给人一种,淡淡的哀伤,深深地绝望之感。可从布恩迪亚的兴衰史,道学家又能有所收获。有着暴虐、乱伦、偏执、淫乱的家族最终陷入败亡,实在是宜其死也。道德和智慧实乃逆天行事,人类的宿命是要在欲望中沉沦而消亡,可道德和智慧去赋予了人们一定追求幸福和圆满的能力。而背弃仁智之人,纵使能辉煌一时,也将陷入命运的陷阱,因为当命运给予你礼物的时候,早已暗中明码标价了。
3.关于黄昏恋的小说:老王 篇三
要不,大儿子王富马上驱车回家,跟老王说道:“爸,妈去好几年了,您对妈淡忘了,可您都六十多岁的人了,我们打工赚钱也不容易,养您老我们应该,但您绝不能再找一个不应该的负担。”
老王踌躇了一下,说道:“儿哦,我知道。”
王富点了点头,便又驱车走了。
老王待王富走后,拉着误妈的手道:“误妈,你听见了吧,我儿子反对,你回去吧,对不起!我们以后不再来往了好吗?”
误妈流着泪道:“我知道,可你的病还没好,我想多照顾你一阵。”
“算了吧,儿子反对,那么远赶回来就是希望我们别在一起,谢谢你对我的照顾,我只能留在心里了。”说着声音都有些哽咽。
误妈点了点头,流着泪便接着收拾自己的行李。
“走吧,我送你。”老王噙着泪水帮她提起了行李箱。
“王哥,等会,让我为你做最后一顿饭吧,那些药还没熬好,等我熬完这付药…“
“别了,还是我自己来吧,谢谢你照顾我那么久,你也是一个人守在家里,我不在你也要小心点,照顾好自己。”说着,老王的眼泪止不住流了下来。
“王哥,别说谢,曾经在我病重的时候你不也是对我无微不至的照顾。我会照顾好自己的,我不怕,就是你的病还没好…”
“没事,你去吧,大儿子刚回来,不能等我小儿子知道又跑回来,耽误工作。”
“嗯嗯,那我走了,你病没好,你别送,我自己能回去。”
“天快黑了,我不放心,一定送你。”老王说着又提起了误妈的行李箱。
刚刚出门,小儿子王贵就回来了,他风尘卜卜的从小车里钻出来,喊了一声爸,慌忙把老王的行李箱夺了下来。“爸,您这是怎么了,怎能让误妈走?误妈对您那么好,照顾您,恐怕妈在世的时候也没这么周到。”
说着又对误妈道:“误妈,您别走,有您在我爸身边我们就放心了,谢谢您!您不嫌弃,您就是我的妈。”说着又对老王道:“爸,是不是哥回来说什么了,我就知道他,要不我也不这么急赶回来,公司里很忙,我还得赶回去,您不能让误妈走,我们都在外,您没了妈,误妈没了叔,您们都成孤寡老人了,生活在一起有个伴,相互照顾,这才是最好不过的事,我们就可以放心在外工作了,只要您们愿意,过年回来我帮您们办婚礼,误妈老了我负担,我照顾”
老王点了点头,有些感动的道:“儿哦,我们也不用你们照顾,只要能动,我们不会要你们负担。”
“爸,您说哪里话,父母老了不要儿女负担说得过去么,还要儿女干什么?快回家吧”说着把误妈的行李箱提了回去。
太阳下山了,黄昏的夕阳把天际染得一片血红。
★ 写雪诗句
★ 写的山水诗句
★ 写爱国主义的诗句
★ 写离别的诗句
★ 写夜晚的诗句
★ 写秋霜的诗句
★ 刘禹锡写的诗句
★ 写长江三峡的诗句
★ 写秋雨绵绵的诗句
4.毛姆经典小说集读后感 篇四
总体感觉,毛姆很擅长描写人物的外貌、心理,而且描写得非常形象逼真,尤其是女性。还有他喜欢让一些无关配角露脸,故事前奏也很长,总是先交代一些细枝末节才转到正题上来。
毛姆的小说多篇涉及婚外情,而这几段婚外情都没有好的结果,要么始乱终弃,要么其中一人遭杀害。毛姆先生应该是不相信婚外情的,也认为太过浓烈的爱经不起时间的消磨,具体表现在《插曲》、《雷德》这两篇小说中。
毛姆先生也会用弗洛伊德的心理学理论来分析主人公的行为,《风筝》、《蒙德拉哥勋爵》这两篇小说便是如此。
毛姆在多篇小说中都表述了这样一个观点即:有些人会做一些与他的相貌看起来相反的事情,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知人知面不知心”、“人不可貌相”。
毛姆小说的结局也常常出人意料,跟欧亨利的小说结尾很像,但给人的感觉又不同。欧亨利的小说短小精悍,毛姆喜欢长篇大论,铺了一段很长很长的红地毯后才现出走红毯的主角。毛姆叙事的能力很强,小说情节很丰富,人物的心理活动描写得很好。
这部小说集是译林出版社翻译的,翻译得很好,语言简洁流畅,一点也不生硬,古文和成语随处可见,可见翻译人员的功底。
下面分别说说看完每篇小说的一点感想: 《雨》
这篇小说初看没有感觉,搞不懂剧情。前面长篇大论,最后的结局竟然只用41个字符(35个字)揭示谜底,当然揭示得很隐晦。
传教士是否在信仰和生理欲望之间徘徊?是否终生坚守的信仰终究敌不过胸脯四两?可是文中的那位女性被描写得丑陋不堪,他为何还是拜在其石榴裙下?搞不懂啊。因为一时的贪图享乐又敌不过内心的自责所以选择自杀?这个无所畏惧的人终究是有所畏惧了。
《爱德华·巴纳德的堕落》
关于幸福,每个人的定义都不同。有人认为幸福就是取个白富美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有人则认为幸福就是在美丽的大自然中生活,幸福从来就没有一个公认的定义,只有自己能给它定义。
感觉女主感情变化得太快,当她得知前男友决定不和她结婚时,她连伤心的时间都没有立马答应嫁给一直守候在身边的好友,难道是爱情败给了时间和距离?
文中所表达的观点我也很赞同,比如对某些人不要有偏见,坐过牢的人不一定就是坏透了的人。
《午餐》
“中饭千万只吃一道菜”是全文的经典台词,佩服女主的说话艺术和她的厚脸皮,不过最后的结局又让人捧腹大笑,“今天她体重三百磅”八个字的结局让“我”有一种复仇的快感,“我不认为我是位睚眦必报的人,可是当不朽的大神插手这件事时,你暗自得意地看着这个结果也还是可以原谅的。”整个文章结构就像一个倒置的梨,最后一句话就像梨上方的梗,这个梗是不可或缺的,是全文的点睛之笔。
《生活的事实》
父母长辈们总喜欢用他们的人生经历来教育年轻人:不要这样做,不要那样做。有时候年轻人需要听取采纳,但毕竟两代人生活的时代不一样,年轻人有年轻人的活法,长辈们不必太操心,应该放手让年轻人去闯一闯,只有尝试了才知道自己的想法是否行得通,这样我们的时代才有进步嘛。文中的老父亲其实是因为他的权威受到了挑战,儿子不再像以前那样崇拜他,才会对儿子的所作所为不满。近来喜欢跟年轻人待在一起,因为总能从他们身上学到很多新鲜的事物。唉,这是开始变老的表现吧,希望自己将来老了能跟着孙子们学习他们所接受的新鲜事物,做一个潮奶奶而不是一个老奶奶。
《舞男舞女》
为了不再过穷苦日子,他们不得不继续危险系数非常高的表演,最后女主说了句很无奈的话“为了不让我的观众失望”,以前听到这话觉得说得好伟大,现在看来这话竟有些无奈和讽刺。
《狮皮》
文中把一个外表粗俗内心真诚的中年妇女形象描写得非常到位逼真。尽管不知道为什么这篇小说叫狮皮,还是为它的语言而尖叫。狮皮是否类似“披着羊皮的狼”中的羊皮之意?毛姆是否想说一个人伪装久了也就变成了他所伪装的人?
《逃脱》
男主用了一种战术——激励机制,不断跟女友说要买房却始终没买,当这种口头承诺越来越没有实现的可能时,对对方的激励作用越小,最终女方提出分手。
摘录:她有一种天赋可以使大多数男人俯首就范,正式这种才能剥夺了罗杰所具有的常识、谨慎和世故。他像九柱戏里的那排柱子一样被打倒了。
从这双眼睛里,你可以看出这个世界对她来讲是太残酷了。
不得不承认毛姆对女性非常了解,外貌、性格、心理描写都非常吸引人。《格拉斯哥的来客》 毛姆也很会讲鬼故事。《赴宴之前》
其实这篇小说讲的是赴宴之前斯金纳夫妇发现女儿谋杀了女婿,可是毛先生在开场竟然描写了一大段斯金纳夫人纠结要不要戴帽子的心理,估计是曾经认真地观看女人换衣服的样子。
得知女儿谋杀亲夫,他们竟然还要装作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一样去赴宴也是难为他们了。我觉得整篇小说人物的形象、语言描写都很精彩。
《珍珠项链》
一串珍珠项链改变了一位家庭女教师的命运。这位女教师买了一条便宜的珍珠项链,后来项链的扣环松了又送回珠宝店里修理,结果店员误把一条价值昂贵的项链拿给她,后来店员把项链拿回去又送给她一张支票作为补偿。这位女教师拿着支票出国旅行,再后来傍上阔佬,最后成为一名法国“高级妓女”。讲这件事的劳拉说如果是要她来写这个故事,她一定会改写这件事的结局,她会把这个女教师写成一个贤妻,日子平淡而幸福。文中的“我”觉得这个结局很平淡,可是劳拉说“那样有教育意义”,哈哈,这结局真是幽默。不知何时,我们的生活都被冠上“意义”,尤其是新闻联播,完全是意义联播。但现实与小说毕竟不同。
《美德》
我可以说这篇小说是一个第三者插足但第三者又始乱终弃导致一个家庭破碎这样一个故事吗?当然小说没有这么简单低俗了。也许这篇小说讲的是男女对婚外情的不同看法,第三者(男性)只想得到生理上的满足,而红杏出墙的这位女性因为道德束缚一直没有作出越轨的事,这位女性一直以为这次婚外情是真爱,却没想到结果夫亡情人离开。文中的“我”一语道破“如果他们上了床,那查理肯定今天都还活着。所有这些痛苦都是她那可恨的美德造成的。”
《流浪汉》
一个曾经意气风发、对未来充满自信且目中无人的人最终沦为一个流浪汉,中间过程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是即使成了流浪汉,他那种傲慢无礼的性格还是没有变。《蒙德拉哥勋爵》
一个被自己的梦境困扰的外交大臣,把一个对手的嫉妒和仇恨带到了梦中,而梦境在现实中似乎也得到了印证。梦境和现实究竟哪个是真?
《教堂堂守》
堂守不识字也不愿学习,因此丢了在教堂的工作,于是他做起小生意,挣了大钱。大家都以为能做起那么大生意的人一定是个饱读诗书的人,实际上人家只会写自己的名字,谁说读书人一定能挣大钱?看看我们国家每年都有那么多毕业生找不到工作就知道了,知识和财富没有必然的联系。
堂守的结局也说明“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所以遇到路的尽头也不要绝望。毛姆笔下的故事仿佛就发生我们的生活中,其实不仅音乐无国界,文学作品也无国界。
《患难之交》
或许毛姆先生的经历很丰富,见识过各色人,所以这篇小说表达了他对世人的看法,有些人不像他看起来的那个样子,有些人看似善良,做起事情来却很毒辣。比如他提到到的这位朋友,居然为了打发一个向他寻求帮助的朋友,让其去做明知会送命的事情。真的是看人不能看表面。
想到最近在看的《大好时光》里面的心机婊,她在男友面前一副纯良无辜善良无比大度大方大气的小女人,对自己的闺蜜却无比自私凶狠,生活中也许有这样的女人,还好我没有遇到。你永远不知道有些人的真实面目,如果ta有心在你面前装。
我们仅凭外貌或第一印象判断一个人的正确性有多少呢? 《满满一打》
摘录:我像是一名考古学家,发现了一尊埋藏甚久的雕像,如此意外地撞上了这件旧时代的幸存物,真是感到无比激动。
这篇小说让我看到了外国未婚女和寡妇的悲惨境地,一个其貌不扬的男人竟能骗到11位,不,最后变成12位女士跟他结婚。其实也为这些女性感到一些悲哀。女人心是否终究抵不过岁月的侵蚀?这位男人说他的秘诀就是认真对待感情还有殷勤。对这位男性来说爱情这种东西究竟是什么?技巧带来的眩晕感?
《简》
这篇小说讲述的是姐弟恋,原谅我用这个词来概括这个故事。我不知道之前看过的那些鸡汤文例如《九头牛女人》这样的文章是否抄袭了毛姆老人家的,只是觉得这类小说结构惊人地相似。
这篇小说中的简跟《满满一打》中的女性和她嫂子形成鲜明对比,同样是老女人,但简很独立,充分发挥她的幽默才能,无论在哪都是一个闪闪发亮的人。有些人本身就是一个闪闪发光的人,只是她还没意识到自己的价值,她的光芒被暂时隐藏起来了。幸好她遇到了一个发现她光芒的人,她的小丈夫说“我唯一的优点就是在肉眼看不真切的地方,看见了那些本来就存在的东西”。
《插曲》
摘录:“这套不在场的证词实在太漂亮了,我实在不舍得就这么轻易用掉它” 原本以为是讲监狱监察员的故事,没想到故事中又套了一个长长的故事,我在想毛姆先生究竟知不知道关于小说的理论呢?故事的重点不够突出,无关的事情也要详细叙述。
故事中的故事讲的是一个年轻的邮差为了讨女友的欢心将信件中的钱拿来用,被发现后判刑入狱。从学历方面看,这位女友要比他优秀,女友的父母不愿意孩子受苦,反对女儿等邮差出狱与其结婚。女儿与父亲闹僵离家出走,在一家百货店当柜员,辛辛苦苦赚钱经营一个温馨的家,等着男友出狱。可是十八个月后还有两个礼拜即将出狱的男友突然提出分手,女友不能接受,开煤气灶自杀。男友提出分手的理由是十八个月来他每天都在想她,可是突然某天感到厌烦了,不想再见她了。难道爱情的保质期真的只有十八个月?太过浓烈的感情终究不能长久?对男友来说,与这位高学历女性相恋只是他生命中的一段插曲吧。
看完这篇小说感觉天下的父母都是一样的,都不希望自己的女儿受委屈,也为这位女孩子感到惋惜。
文中有一段关于劳动阶层的论述: “只是因为劳动阶层读书不多”他道,“只是因为他们不善于表达自己,你就认为他们缺乏想象力,那你可就错了:他们恰恰拥有极为丰富的想象力。只是由于他们表面上粗鲁无文,你就认为他们神经粗壮、缺乏情感,那你又错啦:他们其实拥有极为细腻的情感。”
很欣赏毛老先生在那个时代就很善于观察普通民众、尊重民众的创造力,具有民俗学科意识。
《风筝》 摘录:一个人在为人和为文方面往往会有巨大的反差。在作品当中越是表现得苛酷粗暴、尖酸刻薄,在实际生活中有可能反而会温良恭谨、畏首畏尾,连一只鹅都不敢嘘。
这篇小说主要讲述了一个奇葩的家庭,我认为这真是一个奇葩家庭。家庭中的妈妈一直以上等人自居,不让自己的儿子跟普通人接触,对自己的儿子管束得过多,儿子婚姻的失败很大部分原因也是因为妈妈。儿子从小酷爱放风筝,儿媳觉得放风筝幼稚,儿子跟儿媳因为风筝吵架随后闹僵并且闹到了法庭,做妈妈的不仅不劝说,还说儿媳粗鄙,从一开始就觉得儿媳粗鄙。我倒觉得母亲对儿子不应该管束太多,儿子离婚后搬回自己家里,觉得还是家里舒服,殊不知是已经习惯了妈妈对他所做的一切,已经成婚的人处理问题很幼稚。
毛姆先生分析儿子之所以那么沉迷于放风筝是因为“当他注视着风筝直上云霄时,他体验到了一种唯我独尊的权力感”,风筝代表了自由和历险,他潜意识中太想挣脱母亲的束缚,可是他没有意识到,他找的妻子其实也很像他的妈妈,这点他都没有意识到。也许潜意识中有恋母情结。
我怎么感觉毛姆好像来过中国,这完全就是在描写一个中国式家庭。《吞食魔果的人》
文中的威尔逊喜欢上了卡普里岛,决定后半生都在此度过,于是辞去银行支行的经理,靠得到的遣散费和积蓄买下一份为期25年的年金保险,靠着这份保险活到60岁,在60岁的时候因为没有收入准备自杀,未能得愿却变得痴傻,由他的仆人收养,过了6年非人的生活,最终死于山上。
这个为了二十五年安逸生活的人放弃了工作,他将工作与闲暇完全对立,他认为“工作唯一的目的其实就是获得闲暇”,看似他掌握了自己生命轨迹,但最后却落得那样一个凄凉的下场。我还是觉得充满奋斗的人生更有意义。
《信》
这篇小说涉及婚外情和作伪证。我想说说小说中提及的华人,一类处于上层社会以广东人王志成为代表,他在事务所里见习,我没想到的是他在证人和被告方充当中间人,提取抽成;另一类处于社会底层以妓女为代表。他笔下的华人真不咋地。
女主是一位优雅的贵妇,很难想象她也会出轨,描写她讲述杀人的那一幕很是生动,跟前面的小说《赴宴之前》里女主杀死自己的丈夫时的疯狂状态是一样的,她们杀过人后出奇的冷静。
《在劫难逃》
可以说文中那个很热情的主人很会说话又不会说话,说他会说话是因为他说的话能让人感到很热情,可是他讲的那个被人追杀的故事实在是给人添堵,还有既然这张床上曾经躺过一个死人,为什么不扔掉这张床呢?居然还留下来让客人在上面休息!《雷德》
最让我唏嘘不已的是这篇小说,“爱情的悲剧不在于生离或是死别„„爱情的悲剧就在于冷漠”。曾经爱得那样浓烈的恋人分别多年,再见却已不相认;曾经疯狂追求的人的心早已变得麻木或冷漠。爱情真的经不起时间和浪费吗?
小时候看电视剧总希望有情人终成眷属,希望男女主角从一而终,为彼此守身如玉。可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渐渐有些明白或许婚姻与爱情真的不同。
小说中的女主形象在我们中国有很多,古典文学小说里常常有这样的形象:为了一个眼神祭奠千年。
5.经典小说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 篇五
并不是第一次看余华的书,并不是怀疑书的内容不够精彩。相反,余华的小说从来没有让我失望过,不论是最早的《活着》,到《许三观卖血记》,再到后来的《兄弟》。我只是不确定自己能不能再一次经受得住余华书里的绝望以及悲伤。
始终觉得读余华的小说需要足够强大的内心,你不知道自己会在哪一个瞬间崩溃,你不知道又会度过一个怎样郁闷的下午,所以我是从来不在下雨天读余华的小说的,因为我觉得那样对自己来说太过残忍。我想我不是一个内心强大的人。
每次读余华的小说都是一次冒险,从对他一无所知的《活着》开始。那时的我也只不过十四五岁的年纪,小说里那样沉重苦难的命运,对于一个少年真的是太过残酷了。有很多次都看不下去了,只有揉揉发红的眼睛,合上书,打打游戏,来排解心中的苦闷。我想我性格里悲伤的部分和余华有很大关系吧(笑)。
到后来渐渐熟悉了余华,你知道小说里的人永远是充满了苦难,那个时代那个世界总是恶意大过善良,当你在小说中看到微弱的光亮以为可以抓住成为太阳的时候,作者总是会迫不及待的用另一个更大的绝望来扑灭。你刻意保持与书中人物的距离,试图不注入感情,但余华总是能找到方法让你喜欢上他,书中的人物总是优点与缺点同样明显的,你很容易从他们身上依稀看到你自己的影子,你总是没有办法逃脱。
“运动”是余华无法不去提及的词汇,背景。无论是《许三观卖血记》里的浓墨重彩还是《在细雨中呼喊》的少量描绘。我不知道那个时代对于余华来说意味着什么,那个年代给予了60年出生的余华怎样的记忆与经历。但我知道那对于余华来说应该是及其重要的,以至于他每一次小说都没有办法跳过那段历史,我们也能够从他的小说里明显的看到他的态度。
不知道是不是那段历史,那个年代的原因,余华的小说里世界始终是充满恶意的。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恶意,孙广才对孙有元的冷嘲热讽,李秀英的自私冷漠,医院为了给临盆的县长夫人输血夺去了有庆的生命,《兄弟》里两个秀才的低劣。我曾经试图找出他们恶意的来源,源于无知的愚昧,来自拥有知识的冷漠,乡村的粗鄙,城镇的自大。原因太多太多纷繁复杂不一而同,不论书中人物怎样生长总是向着最丑恶的方向。也许在那样疯狂的年代里,怎样的阶层怎样的经历怎样的背景都会朝向共同的方向。
余华是一个游刃有余的叙述者,他对语言的驾驭能力不得不令人叹服。仿佛记得余华说过,他之所以能写出如此流畅的文字,得益于他并不认识太多的字,所以只能用他认识的为数不多的文字讲述那些故事。
“活着的人是无法看清太阳的,只有临死之人的眼睛才能穿越光芒看清太阳。”他这样说。
他就如同《活着》里那个迟暮的老人一样讲述着关于命运关于时代的故事。
他从不假装怜悯同情,也从不过度渲染悲伤,他只是平常但却出奇流畅的讲述者一个个沉重的故事。他的故事是悲惨凄凉的,但叙述者的内心却是看尽一切的幽默淡然,我们偶尔会看着那些趣味的句子忍俊不禁,但在笑声出口的瞬间嘴角就变成了苦涩。
每看一本余华的小说都会促使我写一篇书评,心中有太多太纠结的情绪需要找到一个喷薄而出的出口,如果聚集在心里会生长出不知怎样的怪物吧。
6.经典奇幻小说哈利波特英文读后感 篇六
Pick up the wand, read out the familiar mantra, it will appear, with me in.
Mingjiao Ha Lipot a child, an unusual child, a birth and they have a fight with the villain Lord Voldemort symbol of a lightning-shaped scar. It was a death curse remainder marks, because her mothers sacrifice of his death became that Road scar reduction. He was uncle had adopted a very wronged childhood, the table has always relied on the Gotha power heads big bully him, and if that was for 11 years. In his 11 birthday, took place an extraordinary thing, changed his life. A very soft surface, the real terror guards Hager sent a letter to his magic school admission letters, to prove that he is a wizard born from a fate.
He was pleased to have joined the school and knew a right angle Lane, and a series of things in the world of the shaman. Go to school also recognized the two friends, one is silly silly inside the brain Ron, there is a similar to Harry when the childs mother. One is the high academic achievers of the Hermione, there are two ordinary Muggle parents. (Non-magic people) that they work together to save the Philosophers Stone, and Voldemort fight tenaciously, finally destroyed Voldemorts dream, won the respect of everyone.
I am very envious of him, and be able to receive notice, but this book I learned a lot, friendship was inadvertently built up, and also understand its great, the so-called Many hands make light,
7.经典小说老王读后感作文 篇七
老王,白白胖胖的,圆圆滚滚的,中等的个儿,上下各一颗门牙,黄灿灿的,是真的假牙,也是真的黄金。老王不老,刚从绒绣厂退休,闲暇得无聊,就叫他女婿帮他找一份工作。女婿和皮鞋厂王厂长是哥们儿,于是老王就成了皮鞋厂门卫,他和另一个门卫每周轮翻着昼夜上班。我在皮鞋厂打工,平常就住在皮鞋厂内宿舍,一有空我就到门房找老王唠嗑儿。
清晨,空气清新,老王一身绿,解放装肥肥宽宽的,坐在门卫门口X型腿的小皮条凳上,金色的朝阳抚摸着老王。老王右手拇指食指捏着一把小铁砍刀,“啪!”一声脆响,蚕豆被从头到脚一分为二。“啪、啪、啪”,时间从老王的手指间秒秒地在溜达,老王有的是时间。每天早上,老王总要弄一碗豆瓣白果汤。白果当然是我从老家背来的泰兴白果,老王知道泰兴白果驰名中外,价格不菲。但,他不知道每年收获白果的时节,要死伤好多人,白果树是摇钱树,白果树的枝桠是脆而易折的。
老王从家里将14寸飞跃牌黑白电视机搬到了门卫间。1993年的夏夜,天空幽蓝,繁星闪烁,明月弯弯,清风习习。我们每天打浴后不约而同地从宿舍奔涌至老王的门卫间,看电视连续剧《新白娘子传奇》,听高胜美的《千年等一回》,等出17的白蛇白素贞。于是,我知道西湖断桥边,雨中有许仙;镇江金山寺,方丈是法海。
我喜欢看小说,喜欢听歌,那段辰光喜欢听:“我想去桂林呀,我想去桂林,可是有时间的时候,我却没有钱……可是有了钱的时候我却没时间”,我放的是录音带,宿舍的窗户对准老王的门卫间,老王嫌吵人,直骂我“拆烂屙”,叫我停,我白眼珠直翻:“我听音乐的权利也被剥夺?”老王一愣:“侬这就是不对!”顿了顿,老王又一愣,自语:“小赤佬讲得也对!”
老王的女婿是文汇报的记者,老王对女婿很满意。他将他女婿和叶惠贤一起拍的照片拿给我看,叶惠贤是“申城第一名嘴”,金话筒奖得主,是上海滩文艺界红得发紫的人物,老王很狡黠,夸女婿拐着弯儿夸。当年,首届东亚运动会在上海举行,老王策划,由皮鞋厂无偿赠送皮鞋给运动会,算是赞助单位,后在皮鞋盒上印上“首届东亚运动会指定产品”,皮鞋厂的皮鞋销量就猛增了,他女婿更是从中受益,原来他女婿是《文汇报》负责拉赞助的记者。
转过来又是一年,老王知道我爱好文学,就鼓动我不要光看别人写的,有本事自己看自己写的。老王拍胸口:“小赤佬,阿拉能帮你发表,毛毛雨。”于是我就自己尝试着写,记得那是一篇中篇情绪小说,有几万个字,题目是《过了一夏又一秋》。文中写了几个少男少女在S城打工的生活、理想和错爱。有一次我还写了个通宵。写好后,我兴致勃勃地交给老王。几个月后,老王通过女婿找到《青年一代》杂志社副主编贺旭东,将我的习作压成千字小文,发表在那年第12期上,取名《今夜星光闪闪》,让我过了一把作家瘾。老王的女婿说:“我们文汇报是伤痕文学的鼻祖,第一篇取名《伤痕》的小说,就是在《文汇报》上发出来的”,言下之意,我写的东西不适合在《文汇报》发表。
老王和他女婿文化水平都不高,于是很看得起我这个“文化人”,他看到我又是写小说又是自学法律的,就经常和我的同事说:“那(你们的意思)覅淘糨糊,覅总是嘲笑伊是书呆子,那拿眼睛看,阿拉就不一定看到了,伊有朝一日,不是作家也是律师,那统统抵不上伊”。我们的米饭是将放着水及米的铝制盒放进蒸箱蒸熟的,有一段时间,老王总是放进两根香肠我的饭盒子里,蒸熟的香肠掺和在米饭里,是一种永远的香。
转过来还是一年。皮鞋厂来了一个叫“阿飞”的年轻人,安徽芜湖的。他初中刚毕业,睡觉做梦还在学校做眼保健操呢!他是跟着庄上的一个阿姨来到皮鞋厂打工。有一次上厕所,厕所的中间一堵墙将男女隔开,墙的上半截是空的,阿飞偷看一个女同事蹲厕,女同事一抬头,看到半空中露出阿飞的头,吓得惊叫起来。王厂长要开除阿飞,阿飞的阿姨气得直骂:“屁股有什么好看的呀?你实在熬不住要看,看我的也无所谓,看人家大姑娘的干嘛?长肉啊?”。“窥厕事件”最后还是老王出面,放了阿飞一马:小孩年纪轻,一时冲动。转过来又和阿飞的阿姨开玩笑讲:“侬饱汉不知饿汉饥。”老王在王厂长面前真可谓一言九鼎。
再转再一年,5月,我一别打工了十年的皮鞋厂,回到了老家。一晃二十年的光景,只在去年抽暇去了一趟浦东,古镇已面目全非。岁月静好,皮囊易老。老王,还是白白胖胖的,圆圆滚滚的,一团肉堆在轮椅上。老王还是老了,中风的是双腿。午后的太阳,黄黄的,不温不火地包裹着他,住在外高桥保税区季景路上的一个住宅单元内,女婿家的。我告诉老王,泰兴的白果现在掉地上都没有人捡拾了,我还是带着白果来了。老王慢悠悠地说:来了就好!我说:“我们老家大苏北有飞机场、火车站、长江大桥、城市高架、地下隧道了。”老王说他可惜老了,瘫了。
8.老王读后感 篇八
老王,善良.老王送的冰比他前任大一倍,冰价相等,“他没有看透我们是好欺负的主顾,大概压根没有想到这点”,他送默存去医院却不肯收钱,他欣然在三轮平板的周围装上半寸高的边缘,好像有了这边缘,乘客就围住了不会掉落,在弥留之际,把好香油和大鸡蛋慷慨送给了杨绛(liuxue86.com)。这样的人少有了。
每当读到老王给“我”送鸡蛋和香油这儿,我的心都为之震撼.老王“直僵僵地镶嵌在门框里”,“两只眼上都借着一层翳”,“简直像从棺材里倒出来的”“骷髅上绷着一层枯黄的干皮,打上一棍就会散成一堆白骨”.岁月的年轮和病魔的缠绕让不幸者的不幸表面化,显得更加不幸,让“我”感到害怕,感到“不安”,感到“愧怍”.生活非常拮据且病重的老王,却能慷慨地送给别人好香油和大鸡蛋,这些应该是他自己没有吃过或是舍不得吃的,即使他现在生病了.老王真是一个好人。
“几年过去了,我渐渐明白:那是一个幸运的人对不幸者的愧怍”。“我”为什么会感到愧怍呢?字典里关于“愧怍”一词的解释为:因为自己的缺点、做错了事或未能尽到责任而感到不安.作者认为幸运者有责任关爱不幸者,关注他们的命运,帮助他们改善处境,“我”是不是因为觉得自己对老王做的还不够而感到愧怍呢?又或许是老王为“我”做的太多了?又或许是不幸者地不幸触动了“我”?
9.老王杨绛读后感 篇九
老王,是世间的一颗微尘,一颗平凡的微尘。纵观老王的一生,没有春风得意,没有惊人壮举,更没有豪情万丈,有的,只是随波逐流,只有命运留给他无尽的不公。一人,一辆破旧的三轮车,行走在繁华的首都,像只过街老鼠,努力躲闪尘世中人们刺痛他心灵的目光,为一天的温饱疲于奔波。老王,一个底层的劳动人民,在这个都市里,过着卑微的一生,除了杨绛先生,无人关心,无人注意,至死,也无人陪伴,只有他的灵魂,继续忍受着漫漫的长夜,无尽的孤独深渊。他的一生,轻于鸿毛,像极了一颗尘埃,一颗无人问津的尘埃。
老王,一片叶,一片在狂风中无依无靠的叶。家,心灵的港湾。老王的心灵,却无依无靠,没有亲情的慰籍,老王便常有失群落伍的惶恐。他,是这个城市突兀的闯入者,在这个城市中单打独斗,彻夜品尝着孤独的滋味。叶落归根。他,却无家可归。他这片叶子,注定无法“化作春泥”,只能独飘零。
老王,一束光,一束在漫漫长夜中的黎明之光。
作为一个极不幸的老人,他完全有理由自怨自艾。但他没有,他选择了“忧患来临,一笑置之”。身世的不幸,他人的议论,对于他只是云淡风轻。他没有“以怨报怨”,只是默默忍受着,用他乐观的心态慢慢消化着。这个世界并没有给予他厚爱,他却燃烧自己的生命,为这个黑暗而混乱的世界带来温暖,带来幸福,用尽人生最后一份力量,为作者一家,送上了一份震撼人心的大礼。
10.经典奇幻小说哈利波特读后感 篇十
小时候的我,特别爱幻想。总希望自己是一个会魔法的女孩,骑着飞天扫帚周游世界。随着时间的流逝,我渐渐长大了,知道梦终究是梦,是无法实现的。但《哈利・波特》这一系列的书却弥补我心中的遗憾。我欣赏主人公哈利的勇敢、赫敏的冷静、以及罗恩的仗义。这一切的一切都吸引着人们,带领人们一步一步的走向梦幻天堂,体验另一种惊险刺激的生活。同时我不得不被作者罗琳所折服――每个人物都被她塑造得恰如其分、栩栩如生,使人无限向往,渴望成为书中的人物,去亲身体验一下。
淡谈书中的人物,我认为最具有悲观色彩的是斯内普,我为斯内普感到惋惜。他最终为了保护心爱女人的儿子―哈利而牺牲了。从第一部书到第六部,我一直认为他是一个坏人,是一个“无与伦比”的坏蛋,极度仇恨他。我甚至觉得他可以和老鼠相媲美,属于过街人人都会喊打的那种“坏老鼠”。可是结果竟出乎了我的意料,到了最后一部才知:他是一个好人,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哈利。而当初,我们被他的行为以及言语所迷惑了。如果他不这么做――欺负哈利,故意找他的麻烦,就无法取得伏地魔的信任,从而也就无法得到情报,及时帮助人们拯救哈利。不得不说,斯内普喜欢上了哈利,把他当作亲身儿子一般对待,甚至临死时,都用眼神注视着哈利。我想那应该是他希望用眼神来向哈利说明一切,求得理解,叙说自己究竟有多么的爱他。其实,一开始斯内普会帮助哈利,是因为他深爱着哈利的母亲―莉莉。后来,莉莉死了,而哈利又是她唯一的牵挂,所以他决心暗中保护他。随着一天天的相处,斯内普被哈利的勇敢、善良所打动,决心誓死保护他。我想这是需要多么大的勇气和爱啊!毕竟伏地魔是一个心狠手辣之人,他不达目的誓不罢休,他甚至为了取得戒指而杀了自己的亲人。潜藏在这样一个人的身边,随时会有生命危险,也许死的时候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这种如父爱般的深厚感情让人们感动,使人们的心灵受到了极大的震撼与触动!他是一个伟大的“父亲”,他的爱真的是所向披靡,无人能及!
让我们向斯内普致敬,并祝愿他在天堂生活的快乐、幸福。如有来生,那么我恳求“老天爷”下辈子就让他当哈利的父亲吧!让哈利体会到家庭的温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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