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军工作总结

2024-08-09

涉军工作总结(2篇)

1.涉军工作总结 篇一

网络涉军负面舆情处置工作亟待加强

网络涉军负面舆情是指通过互联网传播的一些公众对现实生活中军队某些热点、焦点问题所持的负面言论和观点。其主要特点是传播速度快,有效控制难;诱发原因多,容易成焦点;片面性较强,真假难辨别。网络涉军负面舆情的成因既有政治因素,又有社会问题,还有部队自身原因,相互交织,错综复杂。其主要成因是敌对势力恶意攻击、部分社会人员心理失衡、商业利益炒作需要以及个别官兵思想行为失范。网络涉军负面舆情丑化军队良好形象、诋毁军队性质本色、挑拨军政军民关系,严重损害军队的声誉地位。为此,各级要进一步增强网络涉军舆情处置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切实维

护部队的良好形象。

建立健全预防体系,立足早发现、早应对,牢牢把握处置工作的主动权。一是建立军地协查机制。主动加强与地方公安网监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借助地方科技手段,建立优势互补、信息共享、顺畅高效的监控体系,对网络信息实施24小时不间断监控。一旦发现有涉军负面舆情,公安网监部门应立即以传真、电话等方式及时通报部队,确保部队能够迅速找到发布源头,第一时间掌握第一手资料,迅速作出反应。二是健全军队自查机制。信息化、军务、保卫、宣传等部门要联合建立网络舆情监测室,专设网络信息员、侦察员,依据“专机入网,专室处置,专盘存储,专人管理”的原则,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设立互联网监控专线,安排专人值班,利用网络舆情监控软件和网络监控技术,采取确定涉军敏感信息检索内容和关键词等手段,全天候、全时段对大型网站、微博、帖吧进行搜索侦控,实时掌握涉军负面舆情动态,提高信息获取能力。三是完善应急处置机制。根据可能出现的网络涉军负面舆情,及时制定完善《涉军负面舆情应急处置方案》,明确任务区分、组织指挥、处置方法等具体细节,定期组织演练,达到一有情况能够反应迅速、指挥顺畅、分工明确、行动有序、处置得当,使负面舆情止于初萌、扼于未散、止于未果。

坚持客观处置与积极引导相结合,及时有效查处解决。一是调查取证,判别真假。一旦发现网络涉军负面舆情,部队军务(警备)、保卫等部门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第一现场进行调查取证,会同地方公安、宣传、信访、民政等部门和舆情事实涉及单位,尽快查清负面舆情的真、伪、虚、实。对于虚假的涉军负面舆情信息,要迅速联系地方公安网监、宣传广电部门进行覆盖、删除,同时认真追查发布负面舆情的人员、网站,运用法律手段追究相关责任,及时消除不良影响。二是区分情况,迅速处置。对发现的涉军负面舆情情况属实的,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时通报或抄告舆情涉及单位认真调查核实,区分性质,查清责任,依据法律法规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严肃惩处。同时,一方面积极协调地方公安网监、宣传广电等部门对负面舆情进行封堵、删除,缩小传播范围,控制事态发展;另一方面要及时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开诚布公地向民众作出科学合理的解释,及时回应公众疑问,尽快化解舆情危机,严防一些人恶意炒作和诱发群体性事件。三是持续跟踪,正面引导。处理网络涉军负面舆情要注意持续跟踪引导,防止因情况没有得到有效控制演变成热点敏感问题。要积极发挥军队专家学者、先进典型、网评员和网络新闻发言人的引领作用,对已经扩散的涉军负面舆情利用各种媒体加强正面引导,坚持用典型说话、用数据说话、用事实说话,通过主动、及时、全面、权威的信息发布,引导负面舆情朝着良性方向发展。

持续深入开展“崇尚军人荣誉、维护军队形象”教育活动,打牢处置工作的坚实基础。一是抓好专题教育整顿活动。持续抓好“崇尚军人荣誉、维护军队形象”专题教育整顿活动,进一步强化官兵的形象意识、纪律意识和荣誉意识,切实用条令条例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树立和维护军队的良好形象。二是塑造外出军人、军车的良好形象。依据条令条例及相关规定,对外出军人、军车的行为举止进行规范。外出军人要做到: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举止文明,维护军人形象,不得军服与便服混穿;不得围观、参与地方各种非法集会;不得酗酒滋事、涉足不健康场所;不得着军服、带军车出入地方餐饮娱乐场所等。外出军车要做到:遵守交通规则,维护军队的声誉,不得闯红灯、走禁行、酒后驾车;不得开快车、占道挤道、强行超车;不得乱停乱放、不服从交通管理、滥用警灯警报器等。三是从严查纠外出军人、军车的违规违纪行为。警备司令部要加强对外出军人、军车的检查纠察,重点关注开“违法车”、“霸王车”、“特权车”现象,特别是对军容不整、酗酒滋事、闯红灯、走逆行、与交警发生冲突等容易在地方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违纪行为,要敢于“唱黑脸”、“出重拳”、“下猛药”,从严从重进行处理,切实维护军队的形象和纪律。

2.做好新形势下涉军维权 篇二

来源:江苏法制报 作者:不详 发布时间:2010-8-6 10:04:00 浏览次数:1289次 此信息由 caoweiqiang 志愿者发布

[提要] 为积极推进江苏省涉军维权工作,值此中国人民解放军成立83周年之际,南京军区直属军事法院与本报联合创办“涉军维权”专栏,及时反映军地有关单位开展涉军维权工作的情况,交流宣传好的经验做法,希望有关单位和读者积极参与…

为积极推进江苏省涉军维权工作,值此中国人民解放军成立83周年之际,南京军区直属军事法院与本报联合创办“涉军维权”专栏,及时反映军地有关单位开展涉军维权工作的情况,交流宣传好的经验做法,希望有关单位和读者积极参与。

□南京军区直属军事法院

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是党和国家的一贯政策和优良传统。长期以来,军地各级政法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妥善处理了一大批涉军纠纷和案件,有效解决了一些困扰部队建设的棘手问题,有力促进了部队安全稳定和战斗力的巩固提高。进入新的历史阶段,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军队使命任务拓展,做好新形势下涉军维权工作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做好涉军维权工作是加强新形势下国防和军队建设的现实需要。军队是执行特殊政治任务的武装集团,军人是特殊的社会群体,对国防利益加以特殊保护和对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有效维护始终是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要求。新形势下,胡锦涛总书记就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维护国家安全和国防利益、保障官兵正当权益,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特别强调“要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实现富国与强军的统一;各级党委、政府要关心和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要贯彻以人为本要求,切实维护官兵的正当权益。”当前,国防和军队建设改革力度不断加大,依法治军要求不断提高,迫切需要加强法律支持和法制保障。军队应对非传统安全威胁,遂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政治性强,社会关注度高,涉法问题处置更加敏感复杂。作为军地政法部门,我们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充分认清国防利益与国家利益、国防安全与国家安全的内在联系,自觉把涉军维权工作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做好涉军维权工作是巩固新时期军政军民团结的重要体现。军队打胜仗,人民是靠山。战争年代,军队浴血奋战取得一个又一个胜利,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参战和支前。和平年代,军队搞建设、谋发展,获得一项又一项成就,也离不开地方政府、人民群众的支援和配合。新形势下,寓军于民、军民结合,统筹国防和经济建设,更离不开军地各级对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关注和保障。江苏是驻军大省、兵员大省,多年来,一直保持和发扬着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的光荣传统。依法及时高效地解决涉军矛盾纠纷,为他们排忧解难,有利于深厚军政军民感情。特别是对侵害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突出问题的解决,更有利于部队和广大官兵集中精力爱岗敬业、爱军精武、献身使命,完成好抢险救灾、反恐维稳、安保维和等多样化军事任务,做到不辜负党和国家的重托,不辜负第二故乡人民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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