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协议

2024-08-18

工程结算协议(精选13篇)

1.工程结算协议 篇一

工程结算协议书

甲方:安阳市冶都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乙方:安阳市(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标段项目部

甲方委托乙方施工的南乐东方夏威夷工程楼,(合同号及签订日期:)已 施工完毕。

经甲乙双方协商,结算造价单价包干元/㎡,按乙方实际施工建筑面积合计㎡,结算包干总价共计(小写),(大写)(此包干总价含乙方所施工土建、安装等工程全部工作内容,包括工程成本,应计取的各项措施费、规费、税金、管理费等及乙方合理利润),乙方承诺不再增补结算资料及工程造价。

乙方将所施工标段竣工资料,报质监站审验合格,并开具备案证书,并交出所持各楼号钥匙。扣除应缴相关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费、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各项规费、已支付进度款、企业管理费、质量保证金等相关费用后甲方即支付剩余款项。

乙方所欠农民工工资、劳务分包单位工程款、材料供应商货款等甲方有权审核,并监督乙方发放。以上完成后甲方即支付剩余款项。剩余款项乙方同意以部分现房或现金形式支付。甲方支付乙方剩余款项后,乙方的任何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全部由乙方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任何后果由乙方承担。工程因重大质量问题,按照国爱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剩余款项共计:(小写)(大写)

此结算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安阳市冶都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甲方(签字):

乙方:安阳市(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标段项目部

乙方(签字):

年月日

2.工程结算协议 篇二

关键词: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核

竣工结算书是一种动态的计算,是按照工程实际发生的量与额来计算的。经审查的工程竣工结算是核定建设工程造价的依据,也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编制竣工决算和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依据。

一、工程结算的涵义

工程结算直接关系到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切身利益。在结算的编审过程中由于编审人员所处的地位、立场和目的不同,而且编审人员的工作水平也存在差异,因而编审结果存在不同程度的差距纯属正常。但是相差太大,就有有意压低造价或高估冒算的可能。

二、工程结算失真的原因

送审的结算中,常发现有工程结算多报的现象发生,认真分析结算“失真”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联系单盲目签证,事后补签,签证表述不清、准确度不够及时间性不强。

由于我国目前采取的是计量(监理)与评价(决算)分离的工程监管模式。搞决算审核工作的工程师施工时一般不到现场,决算审核时工程量的计算依据主要就是施工图和监理签证。这就为施工环节(尤其是隐蔽工程)偷工减料提供了可能。现场监理人员对造价管理和有关规定掌握不够,对不应该签证的项目盲目签证。有的签证由施工单位填写,不认真核实就签字盖章;施工单位在签证上巧立名目,弄虚作假,以少报多,蒙哄欺骗,遇到问题不及时办理签证,决算时搞突击,互相扯皮推卸责任;有的施工单位为了中标,报价很低,为了保住自己的利润对包干工程偷工减料,对非包干工程进行大量的施工签证,施工现场的乱签证,扰乱了建筑市场正常秩序。

2、工程量计算方面。

工程量的计算是依据竣工图纸、设计变更联系单和国家统一规定的计算规则来编制的,是结算编制的基础。工程量计算误差主要包括在定额中子目录再次计算、计算单位不一致而造成工程量的小数点错位及计算错误。

3、套用定额方面。

对定额中的缺项套用子目或换算的理解有出入、忽略定额综合解释,不换算系数、高套定额。

4、材料价格方面。

主材的型号、材质在设计中不明确;除去规定的材料价格外,还有大部分采用的是市场价,这也影响了结算的造价。

5、费用计算方面。

不按合同要求套用费用定额。根据工程类别划分,三类工程却高套用二类工程。工程没有达到约定的文明施工程度却按约定计算文明施工增加费。在县城 (镇的工程税金却套用市区的费率等。

6、

建设单位在发包合同及现场签证中用词不严谨而导致结算与实际有出入。

7、施工单位顾虑结算卡得太紧。

送审结算是建设单位委托中介机构审核的,建设单位的主观愿望是核减核增的额度来支付业务费,这自然形成施工单位加大水分多报的可能。常见的有:(1)巧立名目,高套定额。把定额中已综合考虑并包含在综合单价里的内容单独列项。例如:挖土方已按照工程量套用定额计价,有的施工单位又把挖掘机台班单独列项计算;(2)虚设费用。有的工程在实施过程中没有使用大型机械和特种机械,但竣工决算中却列入了夜间施工增加费、赶工措施费等。

三、客观实际反映工程总造价,办好竣工结算审核

1、搜集、整理好竣工资料。

包括:工程竣工图、设计变更通知各种签证、主材的合格证,单价等。竣工图是工程交付使用时的实样图。对于工程变化不大的,可在施工图上变更处分别标明,不用重新绘制;对于工程变化较大的一定要重新绘制竣工图,对结构件和门窗重新编号。竣工图绘制后要请建设单位建筑监理人员在图签栏内签字,并加盖竣工图章。设计变更通知必须是由原设计单位下达的,必须要有设计人员的签名和设计单位的印章。由建设单位现场监理人员发出的不影响结构案例和造型美观的室内外局部小变动也属于变更之列,但必须要有建设单位工地负责人的签字并还要征得设计人员的认可及签字方可生效。各种签证资料、合同签证,决定着工程的承包形式与承包资格、方式、工期及质量奖罚。现场签证即施工签证,包括设计变更联系单及实际施工确认签证、主体工程中隐蔽工程签证;暂不计入但说明按实际工程量结算的项目工程量签证以及一些预算外的用工、用料或因建设单位引起的返工费等。签证是结算的计算依据,必须数据准确。

2、深入工地,全面掌握工程实况。

准确的工程量是竣工结算的基础。由于从事预决算工程的预算员,对某单位工程可能不十分了解,而一些形体较为复杂或装潢复杂的工程,竣工图不可能面面俱到,逐一标明,因此在工程量计算阶段必须要深入工地现场核对、丈量、记录才能准确无误。

3、熟悉掌握专业知识,注重职业道德。

四、建设工程结算审核的方法

由于工程规模、特点及要求的繁简程度不同,施工企业的情况也不同,因此需选择适当的审核方法,确保审核的正确与高效。

1、全面审查法。

这是逐一地全部进行审查的方法。此法优点是全面、细致,经审查的工程结算差错小、质量较高,缺点是工作量大,对于一些工作量较小、工艺比较简单的一般民用建筑工程,可采用此法。

2、重点审查法。

这是抓住工程结算中的重点进行审查的方法。选择工程量较大、单价较高和工程结构复杂的工程,如一般土建工程中的基础、墙、柱、门窗、钢筋混凝土梁板等;补充单位估价子目,计取的各项费用及其计算基数和标准。

3、分解对比审查法。

这是把一个单位工程按直接费和间接费进行分解,然后再把直接费按分部分项进行分解或把材料消耗量进行分解,分别与审查的标准结算或综合指标进行对比的方法。

4、用标准预算审查法。

对于全部采用标准图纸或通用图纸施工的工程,以事先编制标准预算为参考审查结算的一种方法。采用标准设计图或通用图纸施工的工程,在结构和做法上一般相同,只是由于现场施工条件的不同有局部的改变。这种方法的优点是审查时间短,效果好。缺点是适用范围小,只能针对采用标准图纸或通用图纸的工程。

5、筛选法、分组计算法、结算手册审查法等。

3.工程结算协议 篇三

摘要:为了能准确、合理地确定工程造价,使结算工作顺利进行,减少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结算纠纷,目前,我国采用财政委托社会中介咨询机构对工程结算进行审查,以及审计部门对工程结算进行再监督。

关键词:工程竣工结算审查工程造价

0引言

为了能准确、合理地确定工程造价,使结算工作顺利进行,减少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结算纠纷,目前,我国采用财政委托社会中介咨询机构对工程结算进行审查,以及审计部门对工程结算进行再监督。这样,既减少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之间的结算纠纷,维护双方各自的经济利益,又能准确、合理地确定工程价款,控制工程造价。为了把好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查关,在审查中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核定施工工程量

核定施工工程量是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的关键。由于工程量的计算多并且繁琐,图纸显示抽象,容易造成高估冒算。因此,一是要重点审核投资比例较大的分项工程,如钢筋混凝土结构架、板、柱以及高级装饰项目等。二是要重点审核容易混淆或有漏洞的项目,如建筑工程中的内外墙体应以实砌体积计算,要扣除梁、柱、门、窗体积。在实际计算中施工单位往往不扣或少扣梁、柱的体积。三是要防止仪表、卫生器具、管道的阀门已计入定额,施工单位又计入安装工程量。四是防止钢筋混凝土基础T形交接重复计算,以及梁、板、柱交接处受力筋重复计算等。

2审核材料用量及价差

材料用量审核,主要是审核钢材、红砖、水泥等主要材料的消耗数量是否准确,列入直接费的材料是否符合预算价格。材料代用和变更是否有签证,材料总价是否符合应找差的规定,数量、实际价格、差价计算是否准确,并应在审核工程项目材料用量的基础上,依据预算定额统一基价的取费价格,对照材料耗用时的实际市场价格,审核退补价差的金额的真实性。

3审查隐蔽验收记录

验收的主要内容是否符合设计及质量要求,其中设计要求中包含了工程造价的成份达到或符合设计要求,也就达到或符合设计要求的造价。因此,作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是进行工程结算的前提。目前,在很多建设项目中隐蔽工程没有验收记录,到竣工结算时,施工企业才找有关人员后补记录,然后列入结算。有的甚至没有发生也列入结算,这种事后补办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不仅存在严重质量隐患,而且使工程造价提高,并且存在严重徇私舞弊腐败现象,因此,在审宣隐蔽工程的价款时,一定要严格审查验收记录手续的完整性、合法性。验收记录上除了监理工程师及有关人员确认外,还要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注明记录日期,防止事后补办记录或虚假记录的发生,为竣工结算减少纠纷馆平道路,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

4审查设计变更签证

设计变更应由原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和修改图纸,设计、校审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并经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重大的设计变更应经原审批部门审批,否则不应列入结算。在审查设计变更时,除了有完整的变更手续外,还要注意工程量的计算,对计算有误的工程量进行调整,对不符合变更手续要求的不能列入结算。

5审查工程定额的套用

主要审查工程所套用定额是否与工程应执行的定额标准相符,工程预算所列各分项工程预算定额与设计文件是否相符,工程名称、规格。计算单位是否一致。正确把握预算定额套用,避免高套、错套和提高工程项目定额直接费等问题。

6审核工程类别

对施工单位的资质和工程类别进行审核,是保证工程取费合理的前提,确定工程类别,应按照国家规定的规范认真核对。

7审查各项费用的计取

建筑安装工程取费标准,应按合同要求或项目建设期间与计价定额配套使用的建安工程费用定额及有关规定。在审查时,应审查各项费率、价格指数或换算系数是否正确,价差调整计算是否符合要求,并在核实费用计算程序时要注意以下几点:①各项费用计取基数,如安装工程间接费等是以人工费为基数,这个人工费是定额人工费与人工合调整部分之和。②取费标准的确定与地区分类工程类别是否相符。③取费定额是否与采用的预算定额相配套。④按规定有些签证应放在独立费用中,是否放在定额直接出中取的费计算。⑤有无不该计取的费用。⑥结算中是否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调整结算文件规定计取费用。⑦费用计列是否有漏项。⑧材料正负差调整是否全面、准确。⑨施工企业资质等级取费项目有无挂靠高套现象。⑩有无随意调整人工费单价。

8审查附属工程

在审核竣工结算时,对列入建安主体的水、电、暖与室外配套的附属工程,应分别审核,防止施工费用的混淆、重复计算。

9防止各种计算误差

4.工程欠款结算协议书[定稿] 篇四

工程欠款结算协议书:

甲方:MMM有限公司

乙方:YYY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就_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月期间,乙方与甲方下属企业XXX公司装璜分公司之间装饰装修改造工程的全部结算事项订立如下协议:

一、自上述工程开工至今,甲方共计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合计_______元人民币。

二、经甲乙双方核对,扣除乙方依据双方合同约定应向甲方支付的管理费用后,甲方尚拖欠乙方工程款的本息合计为______万元人民币。

三、甲方按下表所列的时间和付款金额向乙方支付上述款项:

四、本协议订立后,乙方自愿免除追究甲方在前述工程项目履行过程中的所有违约责任。

五、甲方应当严格按照本协议第三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款项,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款项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六、本协议订立后,双方就甲方拖欠乙方的工程款结算及甲方的违约责任均以本协议为准,再无其他争议。

七、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交远华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自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工程欠款如何处理?

1、明确约定工程款支付期限、逾期利息及调价方法

工程款包括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和保修金。如果使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其第二节通用条款部分明确约定了各类工程款的付款数额、支付期限、催告期限和计息始期;如未使用的,应当参照约定之。对利息支付标准和付息时间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适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第17和18条。另外,滞纳金与利息的性质不同,可以另行约定欠款滞纳金。

因设计变更可能导致工程量增加,为公平起见,承包人应当明确约定固定价风险范围之外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比如将材料价格涨幅度、工程量增减量或工期超过某限度等作为可调条件。另外,承包商不要约定将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导致价款增加部分作为让利,否则不能请求追加工程款。

2、合理利用“逾期认可”条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本条款有效地遏制某些发包人以拖延决算为手段达到拖延工程款之目的,为了更好的保护承包人的利益,承包人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答复期限和逾期答复的法律后果——过期视作认可。提起诉讼时,法院可以依据送审价为准判决工程款。

3、重视签证管理

签证是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或施工惯例对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造价调整、赔偿损失等事宜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后达成的协议。凭借签证,可以要求发包人增加工程款和延长工期,故承包人必须高度重视。应当签证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图纸延误、开工延期、工期延误、价款调整、工程量确认、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增加、指令变更等。签证载体包括:签证单、补充协议、会议纪要、来往信函、数据电文等。

4、诉讼时效内依法维权

我国《合同法》第286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承包人可以据此主张优先受偿权,且此优先受偿权优先于银行的抵押权及其他债权人的债权,可以更好的保护承包人的利益。

索赔是合同履行中,当发包人未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发生错误造成损失时,承包人要求对方赔偿的请求。索赔成功后,工程款可以追加,故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当及时向工程师发出索赔通知。竣工验收后,应当及时向发包人送交完整结算资料,请求结算。欠款形成后,要在诉讼时效内主张权利,以防丧失胜诉权。

5、解除合同

5.工程结算协议 篇五

上电司用字(1998)第900号

关于印发《电费结算协议》和《关于电费结算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供电局、崇明电力公司、长兴岛发电厂:

为了认真贯彻《电力法》和《电力供应与使用条款》的有关条款,进一步规范电费结算和收费的方式,保证电费资金及时收回。我公司特制定了《电费结算协议》和《关于电费结算的暂行规定》,对电费结算,收费作了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自即日起各供电企业应按上述的协议和规定的要求认真执行。

附件:如文。

上海市电力公司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四日

主题词:印发电费规定通知

电费结算协议

户号:申请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二十七条、第三十九条及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经双方商定,订立协议如下:

1、为方便收缴电费,双方同意以《专用委托收款》或电子划帐的方式、通过每月的6日、16日、26日、由银行进行结算,银行结算手续费按规定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2、乙方同意甲方规定的每月6日、16日、26日划拨结算日期,按时履行支付电费的义务。

3、甲、乙诉银行帐户户名、帐号、开户银行等列明于下方。今后乙方如有变更,应在一周内书面通知甲方进行更正,否则,若影响电费结算将视同电费逾期处理。

4、乙方逾期未支付电费时,甲方从逾期之日起,加收违约金;违约金自逾期之日起计算。欠费超过30天,经催缴仍未交付电费的,甲方按照规定的程序停止对乙方的供电,停电所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承担责任。在恢复供电前,乙方必须按规定交清所欠电费、违约金及电费保证金等费用。违约金按下列规定计算:

(1)当年欠费部分,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二计算。

(2)跨年度的欠费部分,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三计算。

供电单位(甲方)用电单位(乙方)

供电局:供电所(局):用电地址(乙方)

盖章: 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法人代表:

联系人:

电话:

银行户名: 银行户名:

帐号: 帐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日期 日期

本协议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甲、乙方开户银行各一份。

《关于电费结算的暂行规定》

为了认真贯彻《电力法》和《电力供应与使用条款》以及规范电旨收费方式,保证电费资金的及时收回,现对电费结算作如下暂行规定。

一、电费结算的方式

电费可采用现金,支票以及积极推广定期借记(专用委托收款),通存通兑电子结算(对企业对对居民业务)等方式进行结算。

对于定期借记(专用委托收款),通存通况电子结算的供电企业、用户、银行三方应签订电费划拨和结算的协议书。供用双方改变开户银行或帐号时,应及时通知对方。

若用户采用“定期借记”(专用委托收款)的方式结算时,其银行结算手续费由供电企业和用户共同承担。

对于实行每月三次划拨结算“托收”的用户(或实行每月一次划拨结算“托收”的普通用户)除每次在托收电费金额的单据上打印上银行手续费一并向用户托收外,还应在电费帐单上打印上“代收银行手续费×元”。

居民户(合用表除外)可持近期已缴纲过扣电费帐单到由供电企业确认的银行开户可通存通兑的活期储蓄存折(包括发工资活期帐户、“680”股东资金帐户等)到居住所在地银行储蓄所办理缴付电费自动转帐的授权手续,即可实行每月结算缴款业务。

二、电费结算的办法

对于100千瓦(或100千伏安)及以上的用户,实行分次划拨结算电费的办法。一般为每月三次,结算的日期可分别定为6日、16日和26日。每次计收金额为全月的三分之一,取整百元数。根据用户的电费金额变化及时调整划拨结算金额,其余额应逐步控制在+5%左右。每月应付电费与划拨结算金额的尾差数在次月6日结清。

普通用户(包括居民户)的电费以一次结算缴清。

三、违约的处理

(一)严格执行电费违约金的规定,不得私自减免电费违约金。减免违约金的审批权限(不对外公布)居民户由电费组长审批;100千瓦以下的非居民户由用电股审批,报所长备案;100千瓦以上的用户由所长审批,报用电科备案。

根据电费是用户选用后付的特点,要求用户必须格信用,约付款,用户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电费。对逾期不交者,应严格执行《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1)违约金计算办法

a、居民用户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一计算;

b、其他用户

当年欠费部分,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二计算;

跨年度欠费部分,每日按你费总额的千分之三计算。

电费违约金收取总额按日累加计收,总额不足一元者按一元收取。

(2)逾期天数的计算:

a、普通用户(包括居民户)以及每月结算一次的用户(帐单户)其限期以帐单上的报后

付款日期为准,超过为逾期;

b、实行划拨结算的用户,其限期以托收单据上当月日期之日加上五天起算逾期天数,如三次划拨结算大用户,应在每月6日、16日、26日结算的电费当月11日、21日以及次月1日起算逾期天数。

超期限的天数即为逾期天数。

(二)凡欠缴电费的用户,一律停止办理新装、增容或变更用电手续。

(三)当电网出力不足或供需之间出现缺口中,首先对欠费用户限电。

(四)在清理拖欠电费时,应单独优先扣付逾期电费的违约金,然后再扣付电费。

(五)对缴付电信用差中欠费金额大的用户,要求该企业的上级单位或集团公司提供担保,或办理资产抵押手续。

(六)自逾期之日起计算超过30日,经催欠仍未付电费的,可以按照上海市电力局沪电力用(98)724号文规定的程序停止供电。

(七)对个别拖欠电费严重,除按规定的程序停止供电外,还可对该企业依法提出起诉。

四、电费结算办法作上述改变后,各供电所(局)应与用户就供用电合同中电价电费结算方式单独签订合同,并就上述结算内容及违约责任作明确规定。

各供电局应加强用电营业管理,充实必要的力量加强电收缴工作,加强对抄、核、收工作的稽核监督,特别要加强欠旨的管理,保证电费及时足额回收。

上海市电力公司用电营业处

6.货款结算协议1 篇六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业务代表:电话:传真: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业务代表:电话:传真:

甲乙双方按照在互惠互利平等的原则,同时规范业务结算行为,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订购

详细产品订购明细及款项明细以每次交易之《销售订单》、《采购订单》为准。

二、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

双方同意合作过程中所发生的货款按

2、对帐方式

由乙方于每次发货前提供发货清单与对账单,甲方确认并盖章签回。双方日常往来的单据(如:对帐单、销售订单、采购订单、出货单等)作为双方帐务往来的重要依据,故均需双方签署确认。

对帐由双方指定部门完成。

甲方指定对帐部门为:_____________联系人:联系电话:

乙方指定对帐部门为: 联系电话:

3、售后服务

甲方不能无正当理由退货,如甲方坚持无正当理由退货,需按退货总额的8%赔偿乙的经济损失;

三、其他:

1、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另立补充协议,并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2、若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Page 1 of 2

进行诉讼;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时间为年(即到_)。

4、甲方需同时准备以下资料给乙方:

执照副本复印件、国税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地税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全部加盖公章)

5、本协议一式两份,销方购方各持一份为凭。

甲方:乙方:

负责人(签章):

日期:

7.工程结算协议 篇七

1. 公司规划。

随着宝钢集团公司“十一五”战略规划的制订, 梅钢公司进入了新一轮发展阶段。大型增加产能的基建工程和提高产品质量的技改项目逐步展开。整个六年规划项目的工程建设资金需求巨大, 如何管好、用好工程建设资金, 满足工程建设需要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

2. 新的项目管理方法。

随着宝钢一体化管理的推进, 使得公司原来的工程结算管理办法有所改变:甲供材料先销售给施工单位, 完工结算时再补价差, 即材料结算由原来结算量差改为现在的结算价差。如何及时扣回甲供材料的销售款, 又不造成施工企业的资金周转困难, 从而影响工程的建设进度。这是需要解决的另一个问题。

二、加强工程价款结算的必要性

1. 工程进度管理的需要。

工程进度管理是对建设项目周期进行有效的规划、组织、协调、控制等系统的管理活动, 其目的是在一定条件下 (时间、质量要求、资源、投资限制等) 力争实现最优的进度目标。进度控制是工程建设的三大控制之一, 是中心环节 (质量是基础、根本, 投资是关键) 。加强工程价款的结算, 及时支付工程建设资金能够促进工程进度的控制, 是工程进度管理的措施之一。

2. 资产的价值流与支付的资金流相匹配的需要。

工程资金的流动是直线型的, 资金流出就应该相应形成资产;资产的逐步形成就应该逐步支付资金。因此在工程建设过程中, 我们必须加强工程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使得资产的价值流与支付的资金流相一致。

三、工程价款的内容

1. 工程预付款。

施工前期, 建设单位支付给施工单位的用于施工单位备料及机械进场等方面的一笔款项。

2. 工程进度款。

施工过程中, 建设单位按月 (形象进度) 完成的工程量计算的各项工程价款之和而支付给施工单位的工程款。

3. 工程完工结算款。

工程完工后, 建设单位根据合同条款约定及有关签证计算的所有工程价款之和而支付给施工单位的工程款。

4. 质保金。

工程结算款中预留的, 用以保证施工单位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四、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

1. 工程合同。

合同是甲乙双方在国家的法律法规指导下订立的相互平等、共同遵守的法律性文件。它规定了双方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明确了工程量、价的计费标准及计量原则, 是工程价款结算最基本的文件及根本前提。

2. 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此办法是工程结算的规范性文件, 它明确了工程结算的原则和应采用的方法, 是工程结算时必须遵守的规章制度。

3. 工程量进度审报表。

报表明示了施工单位每月完成的实物工作量, 也是我们应付的工程价款量, 是工程进度款结算的依据。

4. 审定的结算书。

是施工单位完成的单位 (单项) 工程量, 是工程完工结算款结算的依据。

五、工程价款结算的原则

1. 合法性原则。

工程结算必须以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为准绳, 以合同为依据, 遵守各项财经纪律, 符合会计准则规范、满足会计制度的要求。

2. 诚信对等原则。

工程建设过程中甲乙双方是一个整体, 处在相互平等的地位, 共同对工程的投资、质量、工期负责。工程结算时应坚持相互诚信的合作态度, 材料超量该扣的扣;预算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差价该补的补;工程价款该支付的支付;有困难时协商解决。双方平等信任, 使得合作结果相互满意, 达到双赢。

3. 灵活性原则。

工程价款结算过程中根据工程建设的具体情况, 依据工程合同、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灵活运用工程结算方法:工程刚开工时, 施工单位领用大批的甲供材料, 而建设初期工程量太小, 不足以在当月抵扣甲供材料款。我们把建设初期的材料款滚动在三个月内扣回, 以满足工程建设初期资金需求量的要求。

4. 总量控制原则。

工程预付款控制在合同价款或者年度工作量的20%, 进度款控制在合同价款的65%, 完工结算款控制在结算额的10%, 质保金为结算额的5%。使工程资金支付不超量, 在建设过程中掌握主动权, 促进工程质量、工期、投资的控制。

六、工程价款结算的具体方法

1. 工程预付款。

根据合同规定的比例 (20%) 乘以一个基数。当年完工的项目以合同价款为基数;跨年度项目以当年计划完成的工作量为基数。一般在合同鉴订一个月内或开工前一周内支付。

2. 工程进度款。

根据施工单位申报的完成的工作量单, 经监理单位审定, 施工管理部门核定确认后形成工程量审报表。我们依据审报的工程量, 确定为应付的工程进度款;扣除所销售的甲供材料款, 余额为实际支付的工程进度款, 次月支付;当工程量达到合同价款的50%时, 按一定比例起扣工程预付款;当所有款项达到合同价款85%时停止支付进度款。即应付的工程进度款总量控制在合同价款的85%。

3. 工程完工结算款。

工程完工后, 根据企划部造价室审定的工程结算书的结算额, 与施工单位进行甲供材料清算, 扣除预付款、进度款、质保金的余额为应支付的完工结算款, 即完工结算款总量控制在合同价款的10%。待施工单位所有竣工资料归档、施工现场清理完毕后支付。

4. 质保金根据合同规定的比例 (5%) 乘以工程结算额在工程结算时进行扣除, 待质保期满后再支付给施工单位。

七、工程价款结算的流程

工程价格结算流程见图1。

八、案例

公司今年新建一座档案馆, 立项金额2300万元, 其中:建安投资1206万元, 设备600万元, 其他费用494万元。通过招标与中建八局三公司订立了一份档案馆大楼的施工合同, 金额524.82万元。工程价款结算如下:

1. 预付款。

合同订立后预付款20%计105万元。

2. 进度款结算。

第三次进度款结算时, 工程量累计超合同价款的50%, 开始扣预付款。

第四次进度款为:524.82*0.85-161.46-105-155.05=24.59万元。总进度款179.64万元。

3. 完工结算款。

九、工作中的一点启迪

工程价款结算是一项复杂而又重要的工作。要完成此项工作, 更好地为工程建设服务, 必须做到:

1. 加强学习。

只有不断地学习, 才能掌握更新更全面的知识, 从而拓宽视野, 增强工作能力, 提高解决问题的业务水平。不仅要学习和掌握会计规范、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等财经方面的专业知识, 还要学习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性文件、规范性要求、合理的制度、定额标准等相关性知识;了解工程建设从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到竣工决算的全过程;掌握估算、概算、结算的相关内容。更好地为工程价款结算服务。

2. 参与项目的前期管理。

项目的投资控制已从过去的事后审价控制前移到项目的前期工作的事先控制, 从项目的源头控制是项目投资控制的关键。因此, 要认真参加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的审查工作, 了解工程的投资总量、工期要求。对工程建设心中有数, 为结算时工程价款的总量控制打下基础。

3. 深入现场。

为了更好地结算工作, 掌握第一手资料, 必须深入现场, 了解实际的工程形象进度, 掌握具体的工程实物量。与工程量报表相比较, 使报量与形象进度基本一致。从而找准结算量, 正确结算工程进度, 准确支付工程价款。

4. 勤于沟通。

为了提高工程价款结算的准确性及支付的及时性, 应该与项目管理的各职能部门、项目建设单位多加联系, 及时进行信息沟通, 了解工程异动情况, 及时变更结算量, 使工程价结算更加精确。

5. 加强内部控制。

为了防止结算误差的发生, 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结算时由会计师或室主任审核;并限定会计师审核的权限为5000万元, 5000万元以上项目结算由室主任审核。

十、目前工作中需要完善的地方

1. 工程合同价款与实际的工程结算额有差异。两者较大差异给正常的工程价款结算与支付带来困难。合同价款大于结算额, 可能造成多付资金, 无法收回;偏小, 施工单位的工程资金不能足额支付, 满足不了工程建设的需要。

2. 工程报量精确性欠缺。目前工程报量与形象进度相比, 存在前期偏小, 后期偏大。

8.探讨如何做好工程预结算 篇八

摘要:建设工程的经济价值预测是由工程预算反映出来的,而工程设计施工实施之后,工程的技术经济指标的价值则是由工程结算反映出来,工程结算也是决定工程造价的最后一个关键环节。做好工程预结算的编制质量,并对预结算实行动态化的管理,才能保证工程造价得到有效的控制,从而提高工程的经济效益。本文浅谈影响工程预结算的因素,以及对于如何做好工程预结算的对策进行分析。

关键词:工程预结算;影响因素;控制对策

1. 影响工程预结算的因素

1.1影响工程预算准确性的因素。工程预算正确与否受到很多方面因素的制约,既有主观方面的因素,也有客观方面的因素。下面从几方面谈谈:

(1)工程阶段性。现今,很多建设工程都是采取一边施工一边设计的方式。因此进行施工的时候施工图还并没有完整地制作出来,在这种情形下进行工程预算的编制,很难控制工程技术经济指标的准确性。另一方面针对招投标工程,我国现今大多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所以工程的预算是在设计阶段工程施工前就编制完成的,然而由于设计图纸与实际的施工图纸存在差异,致使工程预算缺乏可预见性。(2)工程的实体费用。工程的实体费用包含有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实际消耗的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人工费和材料费是随着市场价格的变化而变化。工程项目一般都是采取在施工前限定价的原则:也就是在工程预算编制的时候,就按照当时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所公布的价格信息确定各项费用的价格,由此作为工程结算价格的依据。(3)工程变更。在施工期间,由于受到实际情况的影响,为了能更好地完成施工,不可避免地会对工程设计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修改,这是由工程的阶段性决定的,也是致使工程预算受到不可预见的工程变更而导致准确性下降的原因。(4)施工工艺。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的环境是在不断变化中的,所以施工的难度会不断的加大,施工的技术和施工的方案也要随之进行变化。然而不论是施工技术,还是施工的方案都有可能采用新的工艺和新的措施,从而影响工程预算的准确性。(5)工程量计算。预算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就是工程量的计算,在进行编制预算的时候,相关工作人员在设计图纸或是施工图纸上的内容是否表达得充分、准确、清晰、明了,以及有没有合理使用对工程量计算规则,这些对于计算工程量的准确性都有着直接的影响。

1.2影响工程结算准确性的因素。工程结算的内容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图纸会审纪要、设计修改和变更、施工方案、现场签证、隐蔽工程记录、国家政策性调价、材料价格差异等等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然而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由于不能正确将工程实际发生的情况反映出来,从未影响了工程结算编制的准确性,进而对整个工程的技术经济指标都产生影响。

(1)合同的执行情况。在合同订立的时候,合同双方没有将设计工程经济利益,并可能会发生的经济纠纷明确地将解决办法列入合同中。又或者是在合同条款中存在意思模糊,容易引起争议,从而致使合同的执行情况不好,在进行工程结算的时候,只能经过合同双方讨论达到共识之后,才能解决。

(2)结算资料的完整性。工程结算的资料包含有工程变更证明文件、招投标文件、施工图纸、竣工图纸、结算书等。这其中对工程结算影响最大的是工程变更证明文件,它的完整性与否直接影响到结算编制的正确性。如今,为了确保施工的进度,许多工程对变更工程都是采取先施工后签证,然而施工方在进行工程结算的时候,补充变更证明文件常常会遇到一些困难,这就使得工程结算编制的准确性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3)综合单价的合理性。综合单价包含施工材料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安装单价的合理性,其中施工材料的合理性对于工程结算的编制影响最大。一般来说,合同签订之后,综合单价就已经确定了,然而由于工程变更会导致出现新增加的单价,或是某些单价变化,这些内容在工程变更证明文件上很难详细地反映出来,因此也就很难确定其客观性和真实性,从而影响单价的合理性。

2.如何提高工程预结算编制质量的对策分析

2.1提高工程预算的编制质量

(1)做好准备工作。在编制工程预算之前,要广泛收集各种资料,包括工程所在地的地形测量图、工程勘察的地址报告、各类标准图集、施工设计图纸及其说明,還要对施工环境进行调查,将施工组织的设计拟定好,做好施工技术的研究,通过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对现行的工程计价依据做好收集及了解工作,包含取费文件、建设工程综合定额、地区性材料指导价、统一的工程计算规则等等,做好这些准备工作,才能确定工程预算的编制方法。(2)施工与预算有机结合。在进行工程量及套用定额单价的计算致歉,要先对定额总说明、册说明、章说明及附录都充分熟悉,对那部分包含在定额中,那部分不在定额之列都要明明白白,学习定额问题解答,了解定额子目分项步骤,对工程量计算的规则要很熟练。在这个基础上,设计和施工的图纸也要认真阅读,又特别是总平面布置图的阅读,对于掌握整个工程的全貌有着重要的作用,编制人员一定要对它进行仔细地阅读,做到心中一盘棋。(3)提高工程的可预见性。如前所述,建筑工程具有不可预见性的特点,这反映在工程的阶段性、工程变更、材料和人工价格、施工技术、施工难度、施工周期等等,这些都会影响预算编制的准确性,除此之外,编制人员可以通过经验的总结,在编制工程预算的时候就将这些不可预见的费用考虑在内,从而更合理地确定单价,这样有利于将工程预算和工程结算之间的差距缩小。

2.2有效控制工程结算

(1)提高工程造价预结算管理人员的素质。建筑工程造价预算对造价预算管理人员提出了较高的要求,造价预算管理人员要掌握工程预算的专业知识、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对设计、材料设备采购、现场工艺、工程整体结构、投资分析控制等方面的知识应熟悉。工程造价预算工作又是一项工作时间长、工作内容项目繁多,要求非常细致的工作。就是对造价预算非常熟悉的人员,也难免有一些疏漏和难以处理的棘手问题,加上现在新材料、新技术不断出现,必须要不断学习才能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对图纸、当地法规文件、地方特色一定要了解透。造价预算管理人员还要深入工程第一线,因为现场的实际情况和图纸上的有时候差别很大。(2)实行静态与动态相结合的管理模式。静态管理是对造价预算实务中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的统一管理,全国有统一法定的定额,这是定数。但是市场中的人工、材料等是在不断变化之中的,整个市场都是动态的,单一的用静态的定额来预算,难免造成工程风险投资增大。尤其是人才、材料市场波动得非常频繁,城乡区别大,定额中的预算价格与实际价格的价差增大,必须引出静态与动态相结合的管理模式,以对市场经济中的政策变化和价格起伏。(3)重视工程索赔。索赔是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既定的义务,或者由于对方的行为使权利人受到损失时,要求对方补偿损失的权利。索赔是工程承包中发生概率较高的常见现象。由于各种主、客观素的影响,使得工程)承包中不可避免地出现索赔,进而导致项目的投资发生变化。因此,预算人员必须将索赔额的编制提高到一定的重视程度,在平时的施工阶段只要有索赔事件发生,就按规定办理索赔程序及完善相关文件,尽早达成共识,减少结算时不必要的争议,提高结算效率。

结语

工程预结算工作是一项技术性和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一个全面的、准确的、实事求是的工程预结算,将直接体现企业的经济效益。工程预结算的准确性,对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控制工程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起着重要的作用。所以,如何控制好工程预结算的质量,仍然需要广大工作人员的实践与研究。

参考文献:

[1]杨利芳.影响工程预结算因素与问题分析[J].技术与市场.2011(3)

9.最终结算协议[示范] 篇九

甲方:中铁七局广肇城际SKZH-3标项目经理部

乙方:#######公司

由#########公司负责施工的######工程已完成。根据合同文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通过对设计图纸数量进行复核、现场核定等程序并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结算协议:

1、最终工程结算总价合计(见后附《最终完成工程量清单》)。

2、质量保留金按最终工程量结算总价的扣留,合计元,按甲、乙双方施工合同规定的条件成立后予以返还。

3、对于乙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因各种问题需要补偿的费用,依后附《关于######公司各项问题的补偿说明》,甲方补偿给乙方合计(已计入最终结算总价中)。

4、依据合同条款扣除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合同总价值5%)共计

5、根据合同扣除乙方尚未完成的竣工资料费用共元整。

6、根据合同报价说明规定,甲方除依据甲方供应材料扣除材料款外,另扣除乙方(超耗或少耗)材料扣款元。

7相应单价予以扣除。

8、另外,由乙方施工的###隧道以:隧道可计量合格延米×业主最终批复单价×80%为准,待业主最终计量结算后对乙方进行结算。

9、末期工程款为最终结算总价扣除税金、质保金、材料费、试验检测费、末期电费、现场文明施工宣传费用和前期已支付工程款等相关费用后计算。

10、末期工程款甲方分期支付,在末期支付时甲乙双方应签订承诺书。(附

后)。

11、除乙方具有依本协议第10条得到末期工程款的权利以及以其质保金承担相应义务外,自本协议生效后,双方承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提出任何补偿等要求。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开始生效,协议内容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年月

10.会员结算协议书 篇十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甲方自愿成为乙方交易会员,并已经与乙方签署《入市协议书》,甲方承诺遵守协议中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甲方接受乙方关于结算的细则及收费标准,并承诺按时交纳交易会员年费,交易佣金和其他应交费用。

第三条 甲方指定算银行帐户如下

用户名: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甲方同意乙方对甲方在____________交易市场的交易行为发生的费用进行实时结算,乙方对结算的过程和结果的准确性负责。

第五条 乙方在每轮交易结束后向甲方发送结算数据,并保证为乙方的交易结算数据保密,非法定机关或甲方指示,不得向第三人透露,否则乙方须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条 甲方可委托乙方进行货物交收时的代收代付,甲方严格按照《交收细则》对买卖双方进行货款结算和货物交收。

第七条 甲方承诺如发生交收违约,同意乙方按《管理办法》和《交收细则》中的明文规定,对甲方的保证金进行扣罚。

第八条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应当向乙方所在地司法机关申请处理。

第九条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法人签字:______________

11.浅谈施工企业“工程结算” 篇十一

近年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工程建设项目及规模急剧增长,施工企业工程量亦迅速扩大。为更好规范施工企业会计核算,提高施工企业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2003年9月25日下发了《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2004年1月1日起在已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施工企业执行。实施六年多来,“办法”在实践工作中,对施工企业的会计核算及会计信息的及时准确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办法在《企业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增设了“周转材料”、“面临时设施”、“临时设施摊销”、“临时设施清理”、“工程结算”、“工程施工”和“机械作业”等科目。同时明确了各自的核算内容,规定施工企业确认的建造合同收入和建造合同费用分别通过“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核算,不再使用“工程结算收入”和“工程结算成本”科目。

办法中提及的“工程结算”、“工程施工”、“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四个会计科目包括了施工企业的主要核算业务,办法对这些业务的会计处理方法做出了较大的变革。主要体现在“工程结算”科目的实施和建造、合同收入与费用确认方面。如通过“工程结算”科目核算工程结算业务,改变了以往将结算和收入确认合在一起进行核算的办法。将结算和收入确认分开来处理,便于建造合同收入与费用的确认,可以独立采取更为合理、可行的方法。在具体操作中,按照该办法的规定,“工程施工”科目的核算不再直接与“主营业务成本”科目发生对应关系,“主营业务收入”科目亦不再直接与工程款的结算情况发生对应关系。

这一系列财务核算变化,令许多施工企业财务人员在具体工作实践中,感到与以往工作经验差距太大,难以理出头绪。因此,在该办法的实施中,明确“工程结算”科目的核算目的,理清“工程结算”与“工程施工…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存货跌价准备一合同预计损失准备”等科目之间的相应关系,对规范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准确核算建造合同成果具有重要意义。

一,“工程结算”科目的运用与认识

“工程结算”科目的实施,将工程结算业务和收入确认业务区别开来,作为两个不同的会计业务,分别进行账务处理。这是相对于《施工企业会计制度》来说,变化最大的一项规定。

二、“工程结算”科目核算的内容与目的

施工企业根据建造合同的完工进度,定期向业主上报工程价款结算单,办理工程结算。计入该科目的金额除包括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所确认的工程价款外,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款项也通过本科目核算。但不包括预收业主支付的备料款等预付款项,该款项只能在工程开工后,按合同中的规定随工程的进度,在每次结算工程价款时,从工程价款中扣减,并在工程竣工前全部扣减完。

如此对工程项目进行核算的目的是:通过“工程结算”科目的归集,能够直观、全面地反映出某个建造合同从签订合同开始到合同完工交付所有环节所完成工作量的本期结算情况以及累计结算情况。同时可以反映出施工企业全部建造合同的本期结算情况和累计结算情况,便于施工企业与合同成本对比,掌握结算进度。

三、“工程结算”业务处理的依据

第一是工程价款结算单。施工企业根据建造合同已完成的工作量进行工程价款计量,开出工程价款结算单,经业主签字确认后,作为“工程结算”科目记录金额的依据。直接和该科目发生对应关系的科目有“应收账款”和“银行存款”等,故该科目所记金额不受工程款是否支付的影响。在实际帐务处理工作中,先通过“应收账款”归集,再通过收到“银行存款”等来冲减“应收账款”额度。

第二是建造工程结算合同、建造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等资料。建造合同完工后,根据“建造工程结算合同”或“建造工程竣工证明书”等资料,作为进行“工程结算”与“工程施工”科目对冲这一会计处理的书面证明。

四、“工程结算”与其他科目的关系分析

为便于对建造合同的结算、成本支出以及收入、费用确认等情况进行比较分析,“工程结算”与“工程施工”“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以及“存货跌价准备一合同预计损失准备”五个科目的会计核算对象应保持一致。均应按某项建造合同以及按照建造合同准则的规定进行合并或分立后的单项合同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1.与“工程施工”科目的对应关系

“工程结算”为“工程施工”科目的抵销科目。建造合同完工后,两科目同一核算对象的余额应一致相等,两科目对冲结平。至此关于该合同的工程结算与成本、毛利核算工作结束。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结算”科目单独归集工程价款结算情况。“工程施工”科目归集工程自开工以来累计发生的合同成本及确认的合同毛利。在合同完工前,两个科目的余额期末不进行结转。通过对“工程结算”和“工程施工”两个科目余额的对比,可以单独反映出该项工程及所有工程施工實际占用的资金或占用发包商的资金情况。合同完工并结算完毕后,两科目对比,可以单独反映出该项工程以及所有工程资金占用及已确认的毛利状况等信息,从而使会计信息在数量和有用性方面得到进一步提高。

2.与“主营业务收入”科目的对应关系

“工程结算”科目与“主营业务收入”科目从不同角度反映了建造合同的进度情况。侧重点有所不同,但在某项建造合同完工后,该工程的“工程结算”科目余额通常会与“主营业务收入”科目累计发生额自然相等,表明该项工程确认的收入与业主确认的工程价款结算金额一致。从这一点看,两个科目又达到了统一。

如果出现差额,则表明存在计算错误,但在某项建造合同的施工过程中,由于会计准则区分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方法确认收入,如在完工百分比法下,合同收入采取按完工进度进行确认。此时,确认收入额会与实际结算的工程价款有一定的差别。差别的主要原因之一是业主在确认工程结算价款时为规避风险,往往有所保留,施工期间确认的工程价款大都小于实际应确认的金额。尤其是跨年度工程,在完工前确认的收入与结算额之间存在差别将难以避免,但与《施工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按结算额确认合同收入的方法相比,建造合同准则的规定更为符合权责发生制的要求,并遵循了谨慎原则。

3.与“主营业务成本”科目的对应关系

“工程结算”与“主营业务成本”科目之间在账务处理上没有对应关系。处理日常业务时,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用等都通过“工程施工”科目归集,只需注意“主营业务成本”账户与“工程施工”账户之间的对应关系。通常在没有发生合同预计损失的情况下,合同完工后,同一核算对象的“主营业务成本”账户累计发生额与“工程施工一合同成本”账户的累计发生额是一致的(工程完工后处理残废料收入而冲减成本的影响暂不考虑),应避免出现确认成本与实际发生的成本不一致的现象。

4.对“应交税金”账户的影响

按建造合同准则规定,对于同一年度内开工并完工的建造合同,可采取完成合同法,平时办理结算价款时通过“工程结算”科目核算,于工程全部完工或实质上已完工时才确认收入和费用。但按照税法规定,对实行按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结算价款或实行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等方式结算工程价款的工程项目,其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各月份终了与发包单位进行已完工程价款结算的当天。此时应注意会计核算与税法规定的差异对应纳税金的影响。

五、“工程结算”科目核算内容在会计报表中的实际应用

“工程结算”与“工程施工”两者的余额相对比,其结果会有三种情况:相等、大于、小于。两者余额相等对会计报表没有影响;两者余额如不相等,对会计报表会产生影响。对会计报表所产生的影响如下:

1.“工程施工”科目余额大于“工程结算”科目余额

其差额反映出施工企业建造合同已完工部分但尚未办理结算的价款总额。其作为一项流动资产,通过在资产负债表的“存货”项目中增设的“已完工尚未结算款”项目列示。该项目反映的信息为施工企业强化工程结算力度、加速资金周转等措施的提出,提供了数据上的支持。

2.“工程施工”科目余额小于“工程结算”科目余额

其差额反映出施工企业建造合同未完工部分但已办理了结算的价款总额。其作为一项流动负债,通过在资产负债表的“预收账款”项目中增设的“已结算尚未完工工程”项目列示。该项目反映的信息能促使施工企业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建设进度,以降低企业负债。

另外,按照施工企业会计报表要求,通过会计报表附注中的披露,亦可很好的提供“在建施工合同已结算的价款”这一信息。

六、结束语

12.工程结算的“12字方针” 篇十二

执行程序

现场签证、设计变更、结算件会签单、甲方供应材料明细表、乙方自采材料认价单或依据造价信息取费的机械台班费和清工价格确认单等, 都是工程竣工结算的重要文件。这些文件必须依照甲方有关制度和国家相关规定, 整理成卷, 经工程管理各环节履行必要的签字手续, 方可作为结算的依据;经预算员初审、部门领导审核后, 方可进行计量计价, 以避免因手续不全、程序不合制度要求而造成返工, 增加工作量。同时还要防止个别人员绕过必要程序或部门与乙方串通, 多计多算, 给甲方造成损失。

在执行程序过程中, 要重点关注几个环节:

第一, 文件收集要齐全。除了结算本身的要件外, 还要收集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协议、补充说明、会议纪要等, 以反映工程项目的全貌、全过程。

第二, 严格履行结算件会签制度。在会签过程中不能“走过场”, 使之流于形式。各部门负责人、主管人员、工程项目主管领导, 都要签字, 以便提前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会签单要与结算件一并报审签字。

第三, 在大项目、复杂项目不同施工单位交叉施工中, 要特别注意同一子项在不同单位同时列入的问题。

第四, 对施工单位之间发生的材料调拨情况, 要特别注意。

精确核量

计量是计价的基础, 也是整个结算审核的关键。要达到精确核量, 必须克服“只审不做”的不良习惯。在结算件审核前, 应委托咨询机构编制施工图预算, 由预算员亲自编制施工图预算, 作为审核的依据。这样容易发现问题, 审核的准确性也会大大提高。

在精确核量中, 要注意几个方面:

第一, 从招投标开始, 预算人员就要积极参与工程管理的全过程, 了解各个阶段的变化、双方约定等, 尤其是合同中的优惠条款。

第二, 预算人员要定期深入现场, 提前熟悉施工图纸、施工环境、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措施等, 这些对量的核定、争议点的解决, 大有裨益。

第三, 在施工措施费、机械台班费、清工价格方面易产生分歧, 应与原现场工程师即签证人进行沟通, 必要时召开有关主管领导参加的会议, 形成会议纪要执行。

第四, 同一个项目在施工中变更施工单位的, 在量的核定上是一个难点。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是, 三方签署的部位交接单要尽量详细, 以免产生歧义。

第五, 现场签证、设计变更涉及工程量变化的, 要与原设计图纸做比对, 对工程量进行核减或调增。

第六, 重视隐蔽工程的联合验收, 特别是土方工程中土方开挖、回填土等随节点变化不易复查的项目。

套准定额

套用定额是量价结合的过程。要防止有些单位对这一过程重视不够、审核把关不严, 出现高套、错套定额的现象。

第一, 预算员要熟练掌握和使用预算定额, 加强对编制原则、编制总说明、章节说明和计算规则的学习, 并能灵活应用于实际。比如, “湿土与淤泥的区分:地下静止水位以下的土层为湿土, 具有流动性状态的土为淤泥”。如果目测无法确定静止水位, 要测量含水率以确定湿土还是一般土。确认流动性, 要对现场表观状态和倾倒时的状态进行综合分析, 以确定实际发生量有多大, 是否适用淤泥定额。

第二, 对施行定额中没有的增补项, 要集体研究, 选用与实际情况最接近的相关定额子目。比如, 一个工程项目绝大部分使用2008年建筑、安装定额, 如果出现在实际施工中有些项目又没有涵盖, 只能借用装饰装修定额、冶金大修定额等情况, 那么就要慎重选用, 应以施工单位实际人力物力投入为依据, 确定直接套用还是按比例套用。

13.结算协议书模板 篇十三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用到协议书的地方越来越多,协议书能够成为双方当事人的合法依据。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协议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结算协议书10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结算协议书 篇1

甲方:xx省药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住所:xx市xx路xx号

法定代表人:,职务:

乙方:(医院)

住所:

法定代表人:,职务:

丙方:(银行)

住所:

负责人:,职务:

鉴于:

1.甲方拥有运用现代电子信息技术建立的全省集中的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

2.乙方为依法设立的医疗机构且已经成为甲方会员。

3.丙方为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拥有资金、渠道、网络和信贷的资源优势,愿意为甲方、乙方提供结算、融资等综合性的金融服务。

为保障交易资金的安全,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保障交易秩序,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经平等协商,订立本协议,供各方恪守履行。

第一章 释义

第一条 名词与定义

下列名词定义如下:

1.入金,是指从乙方专用资金账户向甲方专用结算账户划入资金的行为。

2.支付交易价款,是指乙方通过甲方结算账户完成相应药品交易价款的交收行为。

3.出金,是指从甲方专用结算账户向乙方专用资金账户划出资金的行为。

4.药品交易价款,是指乙方收到交易合同项下的合法发票上所记载的金额。

5.专用资金账户,是指乙方在丙方开立的,用于存放交易价款等款项的账户。

6.专用结算账户,是指甲方在丙方开立的,用于存放乙方的交易价款等款项的账户。

7.交易资金账户,是指甲方为乙方开立的专门用于记录乙方交易资金余额及变动情况,进行会员之间资金交收的账户。

8.本协议:指甲方、乙方与丙方共同签署的《结算服务协议书》。

9.天:指自然日历日。

10.工作日或者交易日:指甲方药品交易规则公布的交易日,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

第二章 合作事项

第二条 三方同意合作事项如下

1.甲方作为药品采购第三方电子交易平台,实行在线竞价、在线交易、在线支付、在线融资、在线监管。

2.乙方按照《xx省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交易办法》(试行)、《xx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与配送办法》(试行)、《xx省医疗机构药品交易结算办法》(试行)等制度规定,通过甲方交易平台进行药品采购,并集中结算药品交易价款。

3.丙方利用自身的银商转账系统(或者建立的签约转账关系)、服务渠道、网络和银企直联技术为通过交易平台进行的药品交易提供交易资金的结算服务,并为乙方提供相应融资服务。

第三章 主办行

第三条 主办行

1.甲方选定丙方为本协议项下药品交易资金的结算服务的主办行。

2.乙方选定丙方为本协议项下药品交易资金的结算和融资服务的主办行。

3.丙方愿意为药品电子交易平台交易资金的结算提供综合性服务,愿意为乙方在药品电子交易平台的药品采购与交易提供结算和融资服务。

第四章 结算规定

第四条 资金封闭运行

甲方、乙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应通过专用结算账户和专用资金账户办理,资金实行封闭运行。

第五条 甲方专用结算账户

1.用于收付下列用途的资金:

(1)药品交易价款;

(2)其他款项。

2.甲方专用结算账户不得购买支付凭证,但可开通网上银行支付功能。

3.未经丙方同意,甲方未按规定用途办理专用结算账户资金支付业务,丙方有权拒绝支付资金,并有权因此解除结算责任。

4.为确保及时清算资金,甲方必须保证专用结算账户内有足够的资金进行当日清算。如甲方专用结算账户中余额不足,丙方将在系统中拒绝甲方的划款指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 乙方交易资金账户和专用资金账户

1.参加药品电子交易前,乙方须首先在甲方开立交易资金账户,并在丙方营业网点开立专用资金账户,在丙方营业网点建立银商转账关系(或者建立签约转账关系)后,方可办理转账业务。

2.丙方为乙方办理专用资金账户与交易资金账户绑定手续,并将乙方信息(包括乙方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等)发送甲方;甲方负责审核甲方系统中交易资金账户的乙方信息与丙方传送的信息是否相符。

3.专用资金账户的绑定手续只允许从丙方发起,不允许从甲方发起。

4.乙方如需调整和撤销专用资金账户的,应当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在丙方营业网点办理。

第七条 入金

1.入金时间无限制。

2.入金指令内容需包括:乙方与收款人名称、交易资金账号、入金金额等。

3.入金额度无限制,入金指令发出时乙方专用资金账户余额必须大于等于入金指令请求的金额。

4.甲方系统根据乙方入金指令,系统自动更新乙方交易资金账户余额。

第八条 支付交易价款

1.支付时,乙方可通过交易平台向甲方发出支付交易价款指令,支付交易价款指令发出后不得撤销。

2.支付交易价款内容包括:乙方与收款人名称、交易资金账号、支付交易价款金额、发票信息等。

3.甲方系统根据乙方付款指令,系统自动更新乙方交易资金账户余额。如乙方专用资金账户余额不足的,丙方可按照本协议及有关协议的约定给予融资,乙方必须将融资的款项及时划入甲方专用结算账户。

4.付款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的9:30—15: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午15:30之后甲方交易系统停止接受乙方付款指令。

第九条 出金

1.出金时,乙方可通过交易平台向甲方发出出金指令,出金指令发出后不得撤销。

2.出金指令内容包括:乙方名称、交易资金账号、专用资金账号、开户行、出金金额等。

3.出金受理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的9:30—15: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午15:30之后甲方交易平台停止受理乙方出金指令。

4.乙方可通过丙方营业网点、电子银行等渠道查询转账情况。

第十条 结算原则与结算数据

1.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本协议项下的交易价款结算按照“专户专用,丙方不垫付交易资金”的原则处理,交易资金转账指令必须由乙方主动发起。

2.甲方自乙方支付交易价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交易各方的应收应付款项在交易资金账户间进行清算。

3.按照《xx省医疗机构药品交易结算办法》(试行)的规定,乙方支付全部交易价款的时间从收到合法发票之日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60天。乙方在此不可撤销地给予授权甲方和丙方:乙方逾期未支付的药品交易款项部分,无论乙方是否发起付款指令,丙方有权依据本协议及有关协议给予融资,用于支付逾期未付的药品价款,乙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还本付息与支付费用的法律后果。

4.交易结算数据以甲方交易平台记录为准,丙方不予干预。若乙方对其交易结算资金清算明细和余额有异议,由甲方负责查询、核实并将核实结果通知乙方。

5.乙方专用资金账户的交易流水以丙方数据为准。乙方如有异议,由甲方、丙方负责查明原因,如有差错,由甲方根据丙方数据进行调账处理。

6.因甲方、丙方的系统故障导致乙方交易结算资金转账未能成功,甲方、丙方应当告知乙方,并通过丙方其他资金汇划渠道进行交易结算资金划转。

7.当日收盘后,丙方应当在当日下午16:30之前将当日所有乙方的出入金流水生成对账文件发送给甲方,由甲方进行对账。

8.如出入金数据有差错,甲方和丙方应互相配合查明原因,如当日下午17:00仍不能查明原因,则对账数据以丙方数据为准,确保当日完成清算。

第五章 融资规定

第十一条 融资服务

1.融资指交易合同生效后,乙方在收到合法发票之日起满60天,未按照《xx省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交易办法》(试行)等规定如期支付药品交易价款,丙方在甲方的认可、支持与配合下为乙方提供融资服务。

2.融资期限最长为一年,从放款之日起计算。融资比例不超过到期未付药品交易价款100%。融资利率不超过人民银行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20%。融资方式包括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法人帐户透支以及贸易融资(以货币形式发放的融资)。

第十二条 融资核实与校验

1.丙方发放融资前,需向甲方提出核实和校验融资的交易背景的真实性的申请,申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是否签订了药品电子购销合同,到期未付清药品交易价款的.金额和交易资金账户余额;

(2)乙方与收款方是否为甲方有效的会员,是否属于药品交易非诚信单位;

(3)乙方在甲方交易平台上的交易资金账户是否有效;

(4)配送会员是否将发票信息上传到交易平台上;

(5)乙方是否在药品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了收货确认;

2.收到融资核实和校验的请求时,甲方须在2个工作日内将核实和校验的信息反馈给丙方。

3.乙方申请融资时,由甲方在交易平台为乙方加注融资标识。

4.乙方在此不可撤销的承诺:乙方承担融资的全部法律后果,对融资承担还本付息和支付费用的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 融资放款

1.同时出现下列情况时,丙方可为乙方提供短期贷款、法人账户透支以及贸易融资(以货币形式发放的融资)方式的融资,乙方对此不持异议并承担融资本息和费用的还款责任:

(1)乙方收到药品配送会员配送的药品并在交易平台上进行收货确认;

(2)乙方收到合法发票之日起届满60天;

(3)乙方未按照《xx省医疗机构药品交易结算办法》(试行)的规定如期支付药品交易价款;

(4)融资金额为乙方交易资金账户与专用资金账户的存款余额之和与到期未付药品交易价款的差额部分;

2.交易平台自动计算乙方交易资金账户余额与到期未付药品交易价款的差额部分,并由丙方确定融资金额。乙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并确认:融资金额连同专用资金账户的存款余额一并作为受托支付的金额定向支付至甲方专用结算账户,乙方不持异议。

3.乙方承诺:融资款项将在两个工作日之内完成相应药品交易价款的支付。

第十四条 融资还款

1.融资到期时,乙方专用资金账户出现存款余额时,丙方可自动即时扣收融资的本金,利随本清,丙方需把相关还款信息及时反馈给甲方。

2.融资到期时,乙方专用资金账户的存款余额不足以偿清融资的本息,丙方将融资转为逾期贷款处理,按融资合同的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将乙方违约信息反馈到甲方。

3.融资出现逾期时,乙方需承担罚息责任,罚息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上浮50%计算。

第六章 权利与义务

第十五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对乙方交易资金账户重要信息(包括乙方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等)的完整性进行审核,其真实性由乙方负责。

2.甲方负责受理乙方通过甲方渠道发起的业务请求和系统自动触发的融资请求,负责对乙方交易结算资金划款指令的有效性和各渠道发起的乙方交易资金账户的密码校验。

3.对于安排了融资的乙方交易资金账户,乙方无条件授权甲方采取系统控制措施限制乙方交易资金账户的资金划转,并配合丙方发出的扣款划款指令。

4.甲方确保专用结算账户上有足够的资金进行日终清算。甲方自乙方支付交易价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交易各方的应收应付款项进行清算,不得挪用、占用药品交易价款。甲方在乙方收到合法发票之日起的50天会自动预警,提示乙方做好付款安排。

5.甲方负责在交易平台中对融资做融资标识处理。

6.甲方对交易方式、交易品种、交易时间和交易制度进行调整或者修改,应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和丙方。

7.甲方应保障交易平台安全稳定地运行,采取合理、必要的手段和安全措施保护交易端、交易系统的安全性,确保交易安全。

8.因乙方专用资金账户或甲方专用结算账户中乙方的资金被国家有权机关依法查询、冻结、扣划,导致甲方无法完成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六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确保交易资金账户和专用资金账户的重要信息(包括乙方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等)的真实性、正确性、完整性,并在有关证件、许可证过期前办妥有关登记、年审或者延期手续。因相关信息不真实或手续不完整导致的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妥善保管电子交易平台端的交易密码、交易资金账户密码和银行端的预留印鉴、数字证书、密钥和密码。任何使用乙方预留印鉴、密码或电子数字签名进行的交易指令、资金划转均视为有效的乙方付款指令。乙方因保管不当产生的一切损失,甲方和丙方不承担责任。

3.按照《xx省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交易办法》(试行)、《xx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与配送办法》(试行)、《xx省医疗机构药品交易结算办法》(试行)等制度进行药品电子交易和交易价款结算。

4.乙方真实、诚信地履行药品电子交易合同项下的义务,按照药品交易与结算的规则采购药品、支付药品交易价款。

5.乙方发出的所有指令均视为乙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并承担甲方、丙方执行乙方指令所发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6.如乙方专用资金账户的存款余额不足或交易资金账户余额不足,丙方依据本协议安排的融资,乙方均予以承认并视为自身的融资申请委托,自愿承担融资的全部法律后果。

7.按照约定的融资期限还本付息,并支付融资费用。乙方未按时足额偿还丙方融资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的,丙方有权在融资还款日或结息日主动向乙方专用资金账户扣收。乙方专用资金账户余额不足偿还的,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将乙方上报有权机构列入药品交易非诚信单位黑名单。

8.融资期间乙方如发生重大产权变动或者经营方式调整,乙方知道后或者应当知道后应当在七天内书面通知甲方与丙方。重大产权变动或经营方式调整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分立、合并、兼并、被兼并、重组、联营、托管等方式进行产权、经营权交易;歇业、申请停业整顿、停产、转产、申请解散、申请破产等。乙方如果未履行通知义务的,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或者丙方。

9.乙方如需调整和撤销专用资金账户,应当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在丙方营业网点办理。

第十七条 丙方的权利义务

1.保证甲方与乙方资金往来的安全、快捷,按本协议约定提供服务。

2.保守甲方和乙方的商业秘密。

3.协助甲方防范交易结算风险。

4.接受甲方对其结算业务的监督与考核。

5.丙方确保乙方专用资金账户重要信息(包括乙方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等)的真实性、正确性、完整性。

6.按照《xx省医疗机构药品交易结算办法》(试行)的规定,对于超过60天付款期而未支付药品交易价款的,丙方有义务提供融资服务。

7.对甲方专用结算账户和乙方专用资金账户信息(包括:甲、乙方名称、证件号码、银行账号、凭证号码、密码、账户余额等)、开户资料、委托事项、交易记录、转账信息等资料严格保密,除非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另有规定、或者受甲方、乙方指示,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8.乙方违反本协议或者违反融资协议的约定,丙方有权暂停对乙方发放新的融资、提前收回部分或者全部的融资。

9.丙方应当将乙方的开户、销户信息和融资情况根据具体情况通知甲方。

10.由于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等突发事故或自然灾害、战争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丙方服务系统无法接收银商转账业务(或者建立签约转账关系)的委托付款指令或甲方交易平台故障等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付款的,各方共同协商采取其他资金划拨方式办理资金划转。

11.因甲方专用结算账户被国家有权机关依法查询、冻结、扣划,导致丙方银商转账业务(或者建立签约转账关系)服务中止或者终止,给甲方、乙方造成损失的,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八条 共同义务

三方一致同意并声明:

1.三方对在本协议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所获得的另外两方的商业信息负有保密义务,该义务不因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而无效;

2.各方签署本协议已经过各方的内部授权或者审批,签署本协议为各方自愿的、真实的意示表示,并且在执行本协议时给予另外两方必要的和合理的支持与配合。

3.在甲方和丙方的在线融资系统对接并上线前,有关融资通过线下方式书面申请解决,各方权利义务依据线下签订的合同约定执行。

第七章 其他条款

第十九条 违约

1.本协议生效后,三方均应诚实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所规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另外两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2.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以及非因当事人过错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等突发事故,致使一方或者各方无法履行本协议所约定义务的,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救济措施

1.本协议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三方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不能协商一致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乙方向甲方、丙方提供重大虚假资料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甲方、丙方有权拒绝受理交易开户和给予融资,丙方有权拒绝、中止为乙方提供融资服务,对已发生的融资,丙方有权提前收回或采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第二十一条 变更与解除

1.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协议,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应经三方协商一致并通过书面形式变更或解除。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三方另行协商解决,三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签署后,如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章、交易规则发生变化,导致本协议有关条款与之冲突的,按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和交易规则的规定执行,但本协议其他内容及条款继续有效。

第二十二条 协议效力

1.本协议有效期﹍﹍年,自﹍﹍年﹍﹍月﹍﹍日起生效至﹍﹍年﹍﹍月﹍﹍日止。本协议有效期满时尚未结清的业务,各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仍应继续承担,直至乙方清偿丙方的全部融资本息和费用时终止。

第二十三条 协议地位

本协议为约定三方合作事项的框架协议,本协议项下具体合作内容由分别签订的有关合作协议进行约定。

第二十四条 协议生效

1.本协议经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各方公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三份,各方均执一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省药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有权人(签章):

乙方:(医院)

法定代表人或有权人(签章):

丙方:(银行)

负责人或有权人(签章):

结算协议书 篇2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经双方慎重协商,就企业代帐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服务内容:

1)乙方每月审核,记帐,出报表,税务局报税。

2)税务机关查帐时,乙方负责解释。

3)出纳业务、经营业务不属于代帐服务范围。

4)企业变更, 资质办理,工商、代码年检,一般纳税人申请另外收费。

工作程序:

1)服务项目及费用:每月工资工资按季预付。甲方每年另交办公用品费 元,(包括凭证、帐本、报表等),首月支付。如需开具发票,另加10%税款。

2)接票时间:每月25-30号。

方式:由甲方提供原始单据(见附表),会计做帐:审核、结转、记帐,编制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

方式:在该负责区负责纳税申报工作。

违约责任:

1)乙方在代帐过程中,应严守本协议服务内容,尊重职业道德,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并可接受甲方的委托清理帐目(适当收费)和提供财会、税务咨询,运用专业知识为甲方节税。

2)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规操作,如一再强求,乙方可拒绝为其服务,即终止协议。

3)发票开具及管理,银行往来的结算由甲方负责,如违规操作,责任由甲方自负,与乙方无关。

4)甲方应按时支付代帐工资,拖欠工资达一个月以上的,乙方可拒绝为其做帐报税,后果由甲方自负。

5)双方在协议未到期前要解除本协议,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产生的后果由违约方承担,同时按本协议约定的每月代理费的两倍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6)本协议到期,如双方均无异议,本协议自动顺延一年。

协议期限自年 月至年 月,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日 年 月 日

备注:本协议中的所有条款只适用于双方合作的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对双方合作的其他项目不具任何参照影响。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结算协议书 篇3

本着精诚合作,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指导思想,xxx与xxx进行友好合作,在此双方就财务结算方面具体事项意见达成一致。

一、协议双方

甲方:

乙方:

二、一件或多件代发货

1、数据对接:双方安排专人对当天所需要操作的产品进行数据确认(包括产品款号、尺码、颜色、数量);

2、当天对账:双方针对货物的款号、数量、颜色、价格、运费以及退换货明细进行核对;

3、结算周期:满七天结算一次,如1号至7号的费用,甲方应于8号中午12:00前给乙方结清。

三、甲方向乙方订货制

对于甲方向乙方订货的模式,结算方式如下:

1、订单确定时甲方向乙方预付款项总额的30%;

2、乙方生产完成后,货物发往甲方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款项总额的20%;

3、若是促销等活动,活动结束之后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款项总额的40%;

4、剩余款项总额的10%由甲方向乙方在一个季度内结清,具体季度划分为:第一季度(2月-4月),第二季度(5月-7月),第三季度(8月-10月),第四季度(11月-春节前)。

四、对于乙方库存货物需要甲方代销的产品,具体情况视时间节点另行协商。

五、此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此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签章):

甲方代理人:

签字日期: 乙方(签章): 乙方代理人: 签字日期:

结算协议书 篇4

为了简化电费交纳程序,方便房产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办理电费结算,合理分配电费,甲方与乙方达成以下协议,共同信守以下条款:

一、乙方提前将电费按照6万元的标准预存入甲方指定中国银行账户内,账号:227310599809。

二、甲方收取电费时,按应交电费金额直接从乙方预存电费中扣除。

三、供电公司抄表日期为每月20日,甲方委派公司项目部电工在同一天对乙方表码进行登记,登记数字经项目部电工和楼座主管工程师会同施工方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经甲方项目部负责人签字认可,以便日后进行核对并合理分配电费。

四、甲方通过银电联网收费系统交清全部电费后,由财务部人员到银行打印电费发票,并根据发票记载的总表码和20日抄表时的乙方分表码电量数据进行电费分配,期间发生的变损,线损由施工单位按用电比例进行分摊。

五、取回发票后,甲方项目部电工和楼座主管工程师分配并编制电费结算表,注明总表码、分表码、金额、相关损耗分摊情况,经相关项目负责人审核无误并签字,交与乙方单位签字后,根据手续完备的结算表,予以结算。

六、若乙方未按约定方式将足额资金存入甲方账户,导致电费划拨不成功,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甲方项目部电工有责任定期与乙方和供电公司核对电费账目,确保代扣电费及分配电费准确。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方与乙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由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山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XX(盖章)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XX(签字)

乙方:XX(盖章)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XX(签字)

XXXX年XX月XX日

结算协议书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甲方自愿成为乙方交易会员,并已经与乙方签署《入市协议书》,甲方承诺遵守协议中的有关规定。第二条 甲方接受乙方关于结算的细则及收费标准,并承诺按时交纳交易会员年费,交易佣金和其他应交费用。第三条 甲方指定算银行帐户如下

用户名: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甲方同意乙方对甲方在____________交易市场的交易行为发生的费用进行实时结算,乙方对结算的过程和结果的准确性负责。第五条 乙方在每轮交易结束后向甲方发送结算数据,并保证为乙方的交易结算数据保密,非法定机关或甲方指示,不得向第三人透露,否则乙方须承担相应责任。第六条 甲方可委托乙方进行货物交收时的代收代付,甲方严格按照《交收细则》对买卖双方进行货款结算和货物交收。第七条 甲方承诺如发生交收违约,同意乙方按《管理办法》和《交收细则》中的明文规定,对甲方的保证金进行扣罚。第八条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应当向乙方所在地司法机关申请处理。第九条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法人签字: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结算协议书 篇6

代发工资协议书

甲方:淮南通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安全方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委托甲方代发工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委托甲方代发工资日期为每月日,每月 日前乙方将代发工资名单及金额数据交甲方,并于每月 日前将代发工资的资金划转到甲方开设的专用帐户。

第二条 甲方收到乙方代发工资资金和数据后,应及时认真审核乙方数据实发金额与乙方划转的资金总额是否一致,若发现金额不符的情况,甲方应及时与乙方联联系,由乙方进行修改并确保工资金额准确无误。甲方按照乙方修改后的数据编制帐号和户名,并在约定的代发工资日期及时将工资划转入乙方所列工资帐户。

第三条 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而造成乙方工资不能及时领用或发放错误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1、乙方资金不到位或未知数到位的;

2、所列工资数据盘未及时送交甲方

3、所列工资数据编制有误。

第四条 若因甲方工作失误而造成工资发放有误,由甲方承担责任,并承担因此给乙方所列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 乙方在向本单位发放活期储蓄存折时,要告知其本人存款账户的初始密码,并要逐一提醒所个人修改初始密码.第六条 除代发工资,甲方可为乙方代发其他款项,操作方式同上所述,代理发放的时间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第七条 收费条款

甲方为乙方代发工资按笔计收元/笔,异地(按跨地市)代发每笔按照实际费用结算。代发手续费按月核算,每季支付一次。

第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九条 本协议自双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年。合同到期后,任何一方未提出书面异的,视同同意协议延长1年,延期次数不限。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第十一条 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仲裁。不涉及争议部分,甲乙双方仍需继续履行。

甲方: 乙 方:(公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电话:

结算协议书 篇7

甲方:XXX

乙方:XXX

中国建设银行企业网上银行国际结算协议(下称“本协议”)是中国建设银行和企业客户就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国际结算服务的相关事宜达成的协议,本协议为《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企业客户服务协议》补充协议,协议双方应遵守《中国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网上银行业务章程》及本协议。

一、定义

如无特别说明,下列用语在本协议中的含义为:

错误:指银行未能执行、未能及时执行或未能正确执行客户交易指令的情况。

二、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受理乙方在网上提交的信用证、汇出汇款申请,以及乙方与甲方之间的通知与回复邮件,保证将乙方的申请及邮件安全地送到乙方指定的国际业务受理点。

2.乙方是中国建设银行企业网上银行签约客户,并遵守与甲方签定的《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企业客户服务协议》。

3.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要求向网上企业客户服务系统提交国际业务申请,并保证申请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4.如乙方发现发往甲方的申请书有错误,应在发现错误后立即通知甲方,通知方式应与发出申请书的方式相同。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若尚未将乙方的申请及邮件送到国际业务受理点或虽送到受理点但所申请业务尚未进行,则甲方将遵照乙方的通知办理;若所申请业务已经进行完毕,则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应将此等情形立即通知乙方。

5.乙方如需终止使用甲方网上银行国际结算服务,应提前2个银行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收到通知后立即关闭乙方的网上国际结算功能。

三、甲方与乙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失败的,向银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五、本协议经甲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及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XXX

负责人XXX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XX

法定代表人:XXX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结算协议书 篇8

1.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的支付比例不得低于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不宜高于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30%。

2.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或向发包人提供与预付款等额的预付款保函后向发包人提交预付款支付申请。

3.预付款应从每一个支付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进度款中扣回,直到扣回的金额达到合同约定的预付款金额为止。

4.发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的28天内预付不低于当年施工进度计划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60%其余部分应按照提前安排的原则进行分解,并应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5.进度款的支付比例按照合同约定,按期中结算价款总额计,不低于60%,不高于90%。

6.承包人应在每个计量周期到期后的7天内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一式四份,详细说明此周期认为有权得到的款额,包括分包人已完工程的价款。

7.工程完工后,发承包双方必须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办理工程竣工结算。

8.当发承包双方或一方对工程造价咨询人出具的竣工结算文件有异议时,可向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申请对其进行执业质量鉴定。

9.合同工程竣工结算核对完成,发承包双方签字确认后,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与另一个或多个工程造价咨询人重复核对竣工结算。

10.发包人对工程质量有异议,拒绝办理工程竣工结算的,已竣工验收或已竣工未验收但实际投人使用的工程,其质量争议应按该工程保修合同执行,竣工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已竣工未验收且未实际投入使用的工程以及停工、停建工程的质量争议,双方应就有争议的部分委托有资质的检测鉴定机构进行检测,并应根据检測结果确定解决方案,或按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处理决定执行后办理竣工结算,无争议部分的竣工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

11.承包人应根据办理的竣工结算文件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款支

付申请。申请应包括下列内容:

1)竣工结算合同价款总额;

2)累计已实际支付的合同价款;

3)应预留的质量保证金;

4)实际应支付的竣工结算款金额

结算协议书 篇9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了方便于乙方核对数字,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先取得“_________专用发票的发票联”(以下简称“发票”)后付款的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为了确保甲方开具给乙方的发票不被人冒领,乙方每次领取甲方的发票时,均需出具领取发票函(格式见附件一)并附有签名式样。领取发票函均要盖乙方的公章,每张函自签发之日起三天内有效。

第二条 乙方须在每月五日前至甲方签领发票,不得以未签领发票为由延迟或拒绝向甲方付款。

第三条 甲方提供发票的汇总表是以通知单格式为准。

第四条 乙方所指定人在领取发票时,应核对所领取的发票与通知单是否一致,若无异议,将在登记表上登记相关项目。

第五条 乙方承担自乙方指定人在登记表签字领取发票后遗失的一切责任。乙方不得以遗失发票为由而拒绝向甲方付款。

第六条 乙方应自乙方指定人在登记表签字后三天通过银行转账将相关费用如数的支付给甲方。

第七条 乙方自乙方指定人在登记表签字后对发票有异议须在二天内提出,否则,甲方将按发票汇总表上所记录的金额进行结算。若发生异议,将对无异议部分的发票进行先付款,后才对有异议部分的发票协商解决。

第八条 乙方只有在结清上一次领取发票的款项后,才能领取新的发票。

第九条 如果乙方不按本合同的操作规程领取发票,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此协议而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第十条 本协议书为《费用结算协议》的必需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未尽事宜,双方可共同协商解决。本协议是费用结算协议的附件,其效力一样。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订地点:_________

结算协议书 篇10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及费用决算管理的规定,按照《大方县县城城市道路工程建设协议书》的约定,遵照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项目概况:

本次工程包含大方县县城内5条城市道路建设,分别为城区1、2、3、4、7号道路,暂定总合同价款约¥22000万元(大写:贰亿贰仟万元)人民币,其中征地拆迁费用约¥5000万元(大写:伍仟万元)人民币。道路全长约6500米,为城市Ⅱ级主干道沥青混凝土路面,道路宽度及施工要求以设计施工图为准。

二、项目建设完成时间:

本工程项目于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在20xx年1月31日前竣工验收。

三、工程价款决算原则:

本工程项目由大方县县城 出让土地获得者按照所得土地量,价格折合80万/亩进行投资建设,其工程价款依据按照《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xx版)》及现行贵州省有关调整文件,由甲方按照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及工程预算报县审计局评审后作为结算价格。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在2个月内完善有关工程结算资料,在所建城市道路范围内的所有发生的工程费用经审计部门审计后,按照审计报告确认数予以认可。

四、工程费用支付方式:

所建道路范围内征地拆迁费、设计费、监理费、项目管理费用由乙方先行支付给甲方,待工程完工后计入工程总造价。实际建设投资部分,甲方将根据审计结果送县财政局予以支付。

五、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六、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协议订立时间:20xx年月日

协议订立地点: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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