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人权日活动策划

2024-12-20

世界人权日活动策划(精选6篇)

1.世界人权日活动策划 篇一

“……无论社会怎样发展,我依然坚信——人生而平等……”演说台上,扬州大学新闻与传媒学院的髙彦婷同学慷慨陈词,发表着自己对于“人权”的观点。在世界人权日即将到来之际,扬大新闻与传媒学院举办了一场以“出口成章说世界,尊严公义你我有份”为主题的演说比赛。

渴望表达 争做“超级演说家”

“我之前有看过安徽卫视的《超级演说家》节目,节目很不错,让人有参加演说比赛的冲动”,二年级的杨州同学表示自己是第一次参加演说比赛,当被问及在演说过程是否紧张时,他笑着说:“我内心不紧张,但手还是抖,而我渴望表达,所以我来了。”

“如果可以,我希望自己能够成为一名超级演说家”,摄影13的夏前兵同学手握麦克风,坚定地说出了自己的心声。作为一个别人看来不太文艺、“不会说话”的摄影小哥,夏前兵在此次演说比赛中向众人展示了他良好的语言组织能力,表达了自己关于人权的诸多观点,最终获得第二名的佳绩。

“实话说,今天这场演说比赛,因为时间冲突我险些要弃权”,谈到获奖感言,夏前兵坦言道。作为班长的他,除了学习,工作较为繁忙,“比赛之前我没有打任何草稿,就这么来了,我热爱演说,我相信自己”。

开阔视野 聚焦现实百态

“同性恋者需要爱情,自由,公开表达自己身份的空气、空间以及法律的认可和维护……”,“中国女作家冷玉曾经在马来西亚的槟成做了一篇演讲稿,为在马来西亚的中国女子的人权呐喊……”,“难道只有美女帅哥才有尊严,长的丑的人就没有尊严人权可言吗?”……

演说台上,参赛选手们声情并茂,慷慨陈词,从不同的微观视角表达自己对于“人权”这一庞大概念的独特见解。为同性恋者呼吁理解和尊重,表达对于异国轻视女性人权的抗议与呼告,批判以美与丑划分尊重与否界限的“外貌协会”……表现了扬大学子对于现实社会的关注,对于人生,对于人权的见解。

“获得人权不光是国家的强大,也要自身的努力,抗争与展现。”本次比赛的冠军髙彦婷同学以此作为演说的结尾,观众席上,掌声如潮。

厚积薄发 “以成熟的眼光全面地看待事物”

扬州大学新闻与传媒学院举办的以“人权”为主题的演说比赛在热烈的掌声中拉下了帷幕。“学生们的想法很好,从中也可以看出他们对社会现实的关注”,新传院的团委书记吴伟表示,“但是因为年龄以及认知程度的限制,学生们看问题难免会不够全面”。

“谈人权,是不能抽象地去谈的”,吴老师指出,人权是一个具体的、相对的概念,不是抽象的、绝对的。它与一个国家的政治状况、经济发展、历史传统、文化结构和整个社会的发展水平有很大关系。

吴老师鼓励学生多读书,多看报,不断从书本中汲取知识,丰厚自己的底蕴,然后才能“以成熟的眼光全面地看待事物”。

2.世界人权日活动策划 篇二

“文明中国”全民阅读活动于世界读书日全面启动

本刊讯 (记者 王化兵)4月23日,正值世界读书日,“文明中国”全民阅读活动启动仪式在京举行。中央文明办专职副主任王世明、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孙寿山出席会议并致辞。

“文明中国”全民阅读活动是在中央文明办、新闻出版总署的指导下,由中国文明网联合浙江出版联合集团、广东省出版集团、人大数媒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等单位共同主办。活动在数字阅读时代的背景下,立足于新媒体阵地,致力于优质阅读内容的传播与推广,是一项全国性、持续性、创新性的基础阅读工程。

孙寿山在致辞中对活动给予高度评价,他认为“文明中国”全民阅读活动在世界读书日启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项活动切合当前精神文明发展现状,通过深入挖掘传统优秀文化的核心价值,借助新型媒体和传播渠道的优势,发挥大型文化企业在文化传播和舆论引导方面的主导作用,是推动全民阅读活动的一大创新,有利于帮助人民群众更广泛、更便捷地多读书,读好书。

据介绍,“文明中国”全民阅读活动将围绕“三大平台、三大项目、三大工具”的建设,构建“纸质阅读——在线阅读——移动阅读”的完整体系,为读者提供优秀的阅读内容产品及服务。其中,“三大平台”包括:中国文明网专题频道、供手机用户使用的掌上阅读专区、“文明中国”全民阅读推广平台及数字阅读平台;“三大项目”包括针对分众群体的“阅读书包”推广活动(如企事业单位书包、母婴书包、学生书包),创建阅读体验示范基地,发放全民阅读卡;“三大工具”包括阅读测试评级工具、城市阅读指数以及每年一度的全国性阅读大赛。

在启动仪式上,活动主办方还正式宣布启动2012年“文明中国”全民阅读活动重点项目:以“爱上阅读、书写梦想”为主题的大型向读者免费送书活动及创作征文大赛活动。活动将面向全国读者,征集读者最想得到的一本书,活动组委会将通过抽奖,向全国读者赠送1万本纸质图书和10万张中国联通手机阅读卡。

出席当天启动仪式的领导还有新闻出版总署出版管理司司长吴尚之、科技与数字出版司司长张毅君,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常务副书记牛维麟,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院长郝振省,浙江出版联合集团副总裁朱永良,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何祖敏,中国联通湖南分公司副总经理黄英等。

中央国家机关“强素质 作表率”读书活动三周年座谈会在京召开

本刊讯 4月20日,在第十七个“世界读书日”到来之际,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和新闻出版总署联合召开中央国家机关“强素质 作表率”读书活动三周年座谈会,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副书记俞贵麟,新闻出版总署党组成员、副署长、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孙寿山出席会议并讲话。

座谈会上,与会者分享了参与读书活动的感想和收获,交流以读书活动为载体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经验和体会,围绕“打造有中央国家机关特色的常态化、长效化优质读书品牌”建言献策。

俞贵麟指出,读书活动坚持定期推荐精品图书、定期举办高端讲坛、定期进行读书交流,在组织实施的各个环节努力做到精益求精,办出了风格特色,得到了广泛认可。他强调,读书活动要进一步强化品牌意识、创新意识、管理意识和导向意识,努力保持特色和持久性,增强吸引力感染力,不断扩大受众覆盖面,切实加强示范引领,努力将“强素质 作表率”读书活动做成示范品牌。

孙寿山在讲话中强调,要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读书月”“读书节”等阅读活动,培育一批诸如“强素质 作表率”主题读书活动这样的“书香”品牌,努力建设“书香中国”,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多读书、读好书”的良好氛围和文明风尚。

新闻出版总署直属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孙文科代表活动举办方回顾总结了三年来读书活动开展情况。中央文献研究室副主任陈晋、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所长田青作为主讲嘉宾代表,从不同的角度讲述了“强素质 作表率”读书活动的目标、宗旨和特点,阐述了活动的示范意义和社会价值。作为听众代表,国务院研究室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鹿生伟,中信集团公司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杨林,中国工程院机关党办主任、工会副主席王京京就讲坛内容、活动组织等方面作了发言。读书活动承办单位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院长郝振省与大家分享了承办读书活动及主题讲坛工作的几点体会。

“强素质 作表率”读书活动由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和新闻出版总署主办,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承办。自2009年4月启动以来,共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7次荐书评审,发布中央国家机关党员干部推荐阅读书目78种,奉献精彩讲座35期。经过三年的打造,“强素质 作表率”读书活动已经成为服务和引导中央国家机关党员干部读书学习的优质品牌,其影响辐射到全国许多地区和单位,为推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促进全民阅读活动深入开展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3.开展世界人权日宣传活动总结通用 篇三

作为联合国创始会员国和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国一贯尊重和履行《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的宗旨与原则。中国人民依法享有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各项权利。生存权、发展权是中国人民长期争取的首要和基本人权。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国民经济实现了快速、健康、可持续的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全国在总体上已步入小康。经济的发展与成就,促进了中国的人权事业的进步,并为今后中国人民享有更加充分的人权、构建和谐社会奠定了较为坚实的物质基础。20xx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宪法修正案,把“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明确载入国家根本大法。国内外舆论普遍认为,这是中国的人权发展的重要里程碑。上述情况表明,中国的人权事业必将出现一个更加美好的前景。

中国不仅重视并致力于发展本国人民的人权,而且密切关注并努力促进国际人权事业的健康发展。中国一直以积极而负责任的态度,参加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等机构的工作和国际人权法律文件的制定;充分利用联合国讲坛等舞台,为捍卫世界各国人权作出努力;中国一贯重视国际人权对话、交流与合作;积极加入有关人权问题的国际公约。迄今中国已先后加入了21项国际人权公约和议定书。中国政府已于签署《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现正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对该公约的批准事宜进行积极研究。

面对机遇与挑战并存、和谐与矛盾同在的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中国政府在对内提出建设和谐社会的同时,对外倡导建设一个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主张“坚持多边主义,实现共同安全;坚持互利合作,实现共同繁荣;坚持包容精神,共建和谐世界”。这是中国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一贯奉行和平外交政策的必然延伸和发展,对推动建立一个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促进世界和谐,以及国际人权事业的发展,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历史意义。

尊重和促进人权与建设和谐世界,二者互为前提和目的,相互依存、共同促进。尊重和促进人权,有利于缓解国际间各种矛盾和问题,推动世界和谐的发展;而个人人权的实现,又与社会的和谐、世界的和谐密不可分。历史和现实都反复证明,一个动荡的社会,一个不安宁的世界,无法为广大人民的人权提供切实的保障。因此,享有和谐的世界,是世界各国公民应有的权利。

由于世界各国特别是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共同努力,当前国际人权事业的发展总体上是健康的、和谐的,但是,健康、和谐中存在着不容忽视的消极因素和干扰,比如,将人权政治化、意识形态化,实行双重标准,抹煞别国主权,推行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等等。所有这些,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和警觉。为了更好地促进人权发展、建设和谐世界,目前国际社会有必要对以下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增进了解,形成共识。

第一,切实尊重和维护《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的宗旨与原则。

《联合国》规定了主权平等、用和平方法解决国际争端、不得侵害别国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不得干涉别国内政等项基本原则;从创建之日起,联合国就把尊重和保护人权作为三大宗旨之一。1948年,联合国通过了《世界人权宣言》,将规定的人权与基本自由原则具体化。因此,在人权问题上,《宣言》与的实质内容和精神是一致的。尊重和维护与《宣言》的宗旨与原则,不仅是指引国际人权事业健康发展的要求,也是实现世界和平发展、建设和谐世界的可靠保证。我们认为,与《宣言》所规定的宗旨和原则,应该得到切实遵循;联合国的作用,应该不断得到加强。

第二,人权普遍性的原则必须与各国国情相结合。

人权的普遍性要求一切人,不分种族、性别、宗教、语言等,都应当享有自由和平等的权利。人权的基本原则与内容是所有国家和人民都应当努力追求实现的。但是,世界是丰富多彩的,在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政治制度、文化传统等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人们对人权事实上有着不同的理解和要求,各国和各地区所面临的、需要优先解决的人权问题也不一样。因此,世界各国有权在不违反国际普遍接受的原则的前提下,根据本国本地区的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政策、措施、方法和步骤,走不同的道路,促进本国人权事业的发展。只有秉持这种态度,才是对各国人民权利的真正尊重,也有利于促进世界的和谐。

第三,生存权和发展权是首要的基本人权。

《世界人权宣言》明确提出,“人人有权享有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这表明,人的起码生存权没有保障,其他一切人权都无从谈起。人必须首先解决好吃、穿、住、行等问题,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活动,才具有现实条件行使其他人权。

发展权是联合国确认的一项基本的、不可剥夺的人权。当前,世界经济虽然在发展,但却很不平衡,南北差距继续扩大。据统计,占世界人口不足20%的发达国家,控制着全球财富的85%;而占世界人口80%的发展中国家,仅享有世界财富的14%。发展中国家有8亿多人食不果腹。没有普遍发展和共同繁荣,世界难享太平,也谈不上世界和谐。

毋庸讳言,建设一个互利合作、共同繁荣的国际经济新秩序,需要国际社会的共同努力,但发达国家应该承担更多责任,理应进一步对发展中国家特别是重债穷国和最不发达国家开放市场,转让技术,减免债务,并在不附加任何条件的前提下,增加资金和技术援助。特别值得提出的是,各国自由选择发展战略和发展道路的主权应该得到尊重。那种试图将自己的发展模式强加于人的做法,是违背《发展权利宣言》和《联合国》的宗旨与原则的。

第四,保障和发展人权,国际社会可以提供必要的帮助与合作,但首要责任在于各国自身。

我们反对将人权问题政治化,在人权问题上实行双重标准,以及借人权问题干涉别国内政。人权问题说到底是一个国家主权范围内的事。《联合国》明确规定,各国必须遵循主权平等、不得干涉在本质上属于任何国家国内管辖之事项等原则。人权的国际保护,不能排斥和否定国家主权。它主要针对的是那些种族迫害、武装冲突、侵害别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等大规模侵犯人权、危害世界和平与安全的行为。现在国际上比较流行的所谓“人权无国界”、“人权高于主权”等种种论调,其实质还是为推行所谓“人权外交”、干涉别国内政制造舆论和借口。

第五,坚持对话,反对对抗。

中国一贯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主张通过和平对话的手段解决一切国际争端。在国际人权问题上,不同国家存在不同看法和分歧是正常的。各国应以包容精神,本着平等与相互尊重的原则,通过对话、交流与合作,增进了解,减少分歧,扩大共识。对抗无助于增进理解和缩小分歧。应该看到,时至今日,坚持平等对话,反对强权对抗,已成为世界各国人民和一切正义人士的共同呼声,也是国际形势发展的主流。世界上没有任何力量能够阻挡正义事业前进的步伐。

4.世界人权日国旗下演讲稿[范文] 篇四

传统法律思想看中国的人权意识 中国传统文化中到底有没有人权思想,这是人们普遍关心的问题,也是一个颇具争议的问题。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文明从本质上说是一种压迫文明,在这段漫长的历史中,等级观念无处不在,特权思想仍然是国人心中无法抹去的阴影,至今屡见不鲜;神权、君权、族权、夫权的幽魂飘荡在华夏大地的每一个角落,至今仍束缚着某些国人的一举一动。但当我们带着客观的眼光再次审视这段漫漫长路时,我们惊喜的发现,四处闪耀着的人权的光芒也能耀人眼目。

人权这个概念在中国传统文化之中是没有的,它是17世纪西方资产阶级反抗封建专制制度的产物20世纪初,它伴着西方列强的铁蹄姗姗来迟,是西方的“泊来品”。

什么是人权思想呢?《国际人权法》认为,“人,作为人享有或者应该享有的权利”,是为人权。这个释义是等同与1776年美国《独立宣言》中提到的人权的,即“HUMAN RIGHT”。我以为,如果我们简单的把人权的概念局限在“HUMAN RIGHT”,那么,讨论中国传统文化是否存在人权思想这一问题便无从谈起。

人权就是每个人所具有的或应该具有的基本权利。首先是人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一个人首先要活下去才能谈及其他;其次是人应该享有的其他基本权利。这是我国普遍赞同的观点。从人权理论上看,人权思想应该分为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人权意识,这是人权思想得以成长的阳光和水;第二个层次才是法律意义上的人权,即把人权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下来并予以保障。人权意识是人权思想的雏形,它指的是一种文化氛围,一种深植于民族骨髓的文化底蕴。下面我们就从中国传统的法律思想来讨论一下中国的人权意识。

提到中国的传统的法律思想,就不能不提到儒。儒家思想几乎是整个封建社会立法的指导思想,它的精髓是“仁”,“克己复礼谓之仁”,礼即周礼,而周礼的核心是一种“明德慎刑”的理念,提倡德,舍弃恶,以德待人,善莫大焉,把德、善视为最重要的品行,这就为孔子的儒家学说的提出提供了一片饶土。仁说的核心是“爱人”,孔子“己之不欲,勿施于人”,孟子“仁者爱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像尊重自己的父母一样尊重别人的父母,像爱护自己的孩子一样爱护别人的孩子,这是一种深层次的人文关怀。孟子同时强调了“民本”的思想,“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这实际上是体现了一种人权思想的。儒家文化不仅尊重人的价值和尊严,而且尊重自然界的内在价值。到汉朝大儒董中舒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家文化升华为一种集道、法、儒诸家思想于一身的新的文化。它承袭道家思想的精髓,讲究“天人合一”,“天人感应”,其基本观念就是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从仁的德行出发,人不仅要尊重他人,而且要尊重他物,即自然界的一切生命以至无生命的存在物都必须加以尊重,这种以义务的形式表现人权思想的文化可以说是一种更深层次的生态文化。这种文化内涵的外延是一种同情心。同情心是一种伟大的情感,对人施与同情心是对人的尊重,对物施与同情心,把同情心延伸到人以外的生命体,一如孟子对动物“见其生而不愿闻其死,闻其声而不忍食其肉”,则比西方的“HUMAN RIGHT”走得更深了一步。“天人感应”的思想在法律上也有所体现。董仲舒等人在《春秋》中论述了春夏生养,秋冬肃杀的天道思想,认为死刑的审判须在秋后,决狱断案必须在冬季,这就是后来一直在封建社会得意沿用的“秋冬行刑”。

而对生命的尊重在中国传统法律的体现,则是深刻而多方面的。自汉初起,汉文帝和汉景帝相继进行了刑制改革,废除肉刑,减轻了刑罚的残忍程度,由此为发端,至隋唐时期,肉刑基本废除,而早在汉朝,以“仁政”精神为指导,人权意识得到更深刻的体现,进一步确立了刑罚的年龄上限和下限,乃至确立了“亲亲得相首匿”的原则,法定近亲属之间不能相互告发对方的犯罪行为,“子为父隐,父为子隐,直至其中矣”,这种思想虽然在而今的法律思想看来不足取,但也不失为人道,体现了一种朴素的人权思想。值得一提的是,自汉始,创制了疑狱献决和录囚制度,于后的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完善了死刑复奏制度,乃至隋唐时期发展成为死刑三复奏和五复奏制度,这个发展的过程无疑是对人的生命权逐步认识和尊重的过程。

人权是相对于神权而言的。西方文化起源于宗教,也正因为如此,西方历史上出现过一个宗教长期统治的漫长的中世纪,而在中国古代,没有出现过一个宗教长期统治的历史阶段。西方如来我们可以膜拜,神化的孔圣人我们以为根本,就连近代洪秀全的拜上帝教我们也能够信之,这从侧面反映了宗教在广大国民心中永远没有西方国家那么浓厚,那样普遍。儒家文化是现实主义的,它把目光关注于国计民生上,投放在人民的衣食住行上,对神灵保持敬而远之的态度。“子不语怪力乱神”,“未知生焉知死”,对神的存在避而不谈甚至表示怀疑。在孔子看来,社会关系的本质是人伦,即是人与人是关系。他崇拜自己的祖先,这实际上是伦理原则对死者的延伸,也正因为如此,中国人崇拜祖先胜于崇拜神。总的来说,中国的传统文化是重视人,重视现实生活,重视道德而轻视神的,从某种程度上说,这也是一种人权思想。

在法制不发达的中国古代,重视道德,必然导致中国要靠道德来维系社会的安定,即中国特色的道德统治。

道德主义的思想在中国传统文化中非常发达,而对中国文化起到主导作用的儒家,它本身是一种“克己复礼”的道德学说,这一点在前面已经有所论述。除了儒家文化,两千年前的墨家思想,也是非常典型的道德统治学说。

墨家的主要代表人物是墨子,他主张“兼爱”、“非攻”,认为天下大乱,国与国、人与人互相伤害,互相残杀,其原因就在于不相爱,因此,只要“有力者疾以助人,有财者勉以分人,有道者劝以教人”,就能够做到“视人之国若其国,视人之家若其家,视人之身若其身”,从而实现天下大治;他主张“不党父兄,不偏贵富”,“夫爱人者,人亦爱之;利人者,人必从而利之”,这无疑是一种朴素的主张平等的人权思想。

道德统治另一个典型的表现则是“春秋决狱”。西汉大儒董仲舒等人提出以《春秋》大义作为司法裁判的指导思想,凡是法律中没有规定的,以儒家经义作为裁判的依据;凡是法律条文与儒家经义发生矛盾的,仍以后者为裁判的依据。这说明儒家经义具有高于现行法律的效力,即道德高于法律。“教民以礼,知义而无乱”这是中国古代大多思想家所追求的共同目标。

中国古代的人权意识之所以没有在法律条文中有所体现,之所以没有关于人权的立法,我以为,与中国古代道德高于法律的历史现实是分不开的。但有一点是毫无疑问的:人权意识已然沉淀于中华民族的每一根骨骼里。人类社会的最高境界应该是德治,用法律的手段去限制一个人与生俱来的权利,这本身就是不人道的。但道德统治必须匹配高度发达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而在中国古代落后的经济条件下,道德统治的结果无形中导致了更多人权的丧失。现代社会里,社会文明仍未达到高度发达,大同社会仍只是一个远大的目标,因此,使每一个人的权利得到较好的保障的最佳途径无疑是人权的法律化。

我们需要知道我们所能享有的人权是什么,这是法律所能奉献给我们的;而我们要自觉起来维护,大胆起来捍卫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则更多的需要民众的人权意识。客观地挖掘出中国传统法律思想土壤中的人权意识,正是为了更好的捍卫我们自身的权益。

人权是一个历史的概念和发展的概念。从历史的角度看:孟子在两千多年前就提出:“民为贵,君为轻,社稷次之”。战国时名士豫让“庶人国士论”更是令人耳目一新:国君以国士的态度待我,我以国士态度回报他;国君以庶人态度看待我,我以庶人态度回报他;国君视我如走卒,我视国君如匹夫,豫让从权利平等的角度来谈人权,这种思想在今天看来仍然是很时髦的,这说明人权并不是什么新玩意,只不过人们看问题的角度不一样,才赋予人权的不同涵义。从发展的角度看,人权另一个最显著特点是与时俱进、随时代变化、不断赋予人权以全新意蕴,具有极大的弹力性。在古代由于生产力低下,生存权是第一位的,所以先民主张“民以食为天”。《诗经》上也把“民可小康”作为一种理想的追求状态,孟子主张“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也从另一个侧面印证了这一点,到了孟德斯鸩、洛克时代,对人权的理解不仅仅限于生存权,提出主权在民,天赋予人权,更多地从政治层面来看待人权。人格尊严、自由、平等之类的内容充实到人权概念之中,丰富了人权的内涵,使得人权内容被赋予灵性,变得鲜活起来。从地域范围来看,人权的口号已跨越了国境,得到世界绝大多数国家认同:种族灭绝罪、海盗罪、恐怖罪已成为世界公敌。

国际人权法是指国家之间关于尊重保护人权以及防止惩治侵害人权行为的原则和制度,它主要是由一系列保护人权的条约组成的,人权的实施途径主要是通过国内法实施的。国际人权条约一经国家签订,根据条约必守的国际法基本原则,国际人权法就对内国具有约束力,因而国际人权法在一定程度也就促进对内国的人权保护,特别是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程度加深,人权观念、人权意识必将随着世界统一市场的形成渗透到各内国,对内国的人权法制建设,人权观念提升将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

由于历史文化的原因,我国历来主张重义务、轻权利、强奉献、弱报酬的国度,在历史上尽管不时迸发出不少人权的思想火花,但基本上是没有人权的国度。是一个权利意识,主张体意识受到严重束缚的民族,女性的权利更是如此。女子必须遵守三纲五常的礼教,遵守在家从父、出家从夫、夫死从子的闺训,要遵守女儿经,在婚姻关系上男子可以一妻多妾,妇女只能从一而终,男子可以七出三不去,有较大的婚姻自主权,而女子基本上无婚姻自由权可言。如《孔雀东南飞》中的焦仲卿与刘兰芝尽管深深相爱,但最多只能演绎一场爱情悲剧。同时在中国古代女子也无教育权可言。“女子无才便是德”上学读书只是一种美好的幻想。祝英台女扮男装去杭城读书,也只是少女对学堂生活的一种幢景。尽管历史也有一些巾帼不让须眉的女中豪杰,但她们也只能以伪装成男子的身份来行使权利:花木兰代父从军。莎士比亚戏剧中的一句名言:女人,你的名字是弱者。女性的权利在中国历史上始终是与弱者联系在一起的。尼采这个疯子有句名言:你要到女人那里去吗?别忘了带上你的鞭子!这活脱脱是描写我国古代夫权主义者,可以说:从政治、家庭、社会角度看,中国古代妇女都是无权利、无地位、无人权可言。

但随着新中国的建立,妇女的权利从家庭到社会,政治权利得到极大的解放。随着我国加入世界人权公约《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妇女的权利更是得到极大的提升,女士优先已成为一些社交场合的最基本的礼貌习惯。《妇女政治权利公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公约》更是对我国妇女权利的张扬起一种推波助澜的作用,我国制定了相关的《保护妇女儿童条例》、《婚姻法》、《劳动法》、《宪法》对妇女的政治权利、经济权利、家庭权利都作了相应的规定。

从政治权利上看,凡是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在我国政坛上女省长、女部长、女国务委员已不是新鲜事。许多男性一统天下的传统职业中,女性已占了半边天:如法律这种职业,从历史上看从来都是由男子控制的(神明裁判中的女巫除外),女法官、女律师已在法坛上独领风骚。XX年《女报》一只消息很是令人注目:湖南省怀化市中级法院八女竞职六女成功。娄底市检察院11名女性当科长,桑植县检察院10名女性6名领导。从经济地位上看:许多妇女已成为职业女性,经济上独立、生活上自主、人格上自尊。白领丽人更是成为经理阶层中的一道亮丽风景,在婚姻家庭关系方面,我国婚姻法更是对妇女权利进行细微的保护。《婚姻法》十三条规定: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十五条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四十五条规定: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特别是值得令人称道的是辽宁省各县市公安局已普遍建立110家庭暴力报警中心。对干警进行反家庭暴力培训(《中青报》XX年4月12日)。进一步加强对妇女儿童的保护。

5.世界粮食日活动策划 篇五

一、活动背景:

“民以食为天”,粮食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始终具有不可替代的基础地位。当今社会,粮食紧缺,物价飙升,我们的生活日益困难。粮食已成为各个国家重点监控及首要解决的问题。作为当代大学生,我们要开展各种爱惜粮食、节约粮食的主题活动,真正达到“爱惜粮食”的要求!有首古诗说得好“一粥一饭,当思来处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我们每个同学都要从现在做起,要拿出实际行动,为 党为国家分忧,把爱惜粮食、节约粮食的活动扎扎实实地开展下去。

二、活动目的:

在世界粮食紧缺的现状下让我们大学生懂得珍惜粮食。“节粮爱粮”不仅仅是一种口号,我们希望它是一种情结,铸熔与我们每人的心中,将自己的言辞付诸 于实践之中,自觉做到节约粮食,从我做起,进一步改善自己的日常生活习惯,共建和谐校园。

三、活动主题:

一米一粟当思来之不易,爱粮节粮须知人人有责

四、活动时间:

10月16日世界粮食日

五、活动地点:

男生、女生食堂门口

六、活动对象:

全校师生

七、活动内容:

1、我们在活动之前先随机在食堂拍照,发现浪费粮食的行为,贴在海报上宣传,这样就做到了从同学们身边出发,可以引起大家的共鸣;

2、在两个食堂门口分别设立宣传点,通过海报方式图文并茂让大家对“世界粮食日”有个初步的了解,让他们感受到节约粮食的必要性;

3、让同学们在印有“节粮从我做起”的横幅上签名保证不再浪费粮食,可以从实际方面约束同学们的行为;

4、制作一节约粮食为目的的视频,利用晚自习时间对于机电分院大一学生进行播放,起到更好的一个宣传作用;

5、除了针对同学们的宣传,我们还将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走访,他们在食堂工作,对我们的浪费行为是知道的,通过他们的回答,我们可以对大学生的浪费行为有更理性的了解。

八、所需物品:

海报、横幅、视频

九、活动注意事项:

1、维持好活动现场的秩序

2、要保证活动通知的力度

3、活动前期要准备充分

4、一切行动要听指挥

6.张彭春:国民外交家和人权活动家 篇六

张彭春从事外交工作之前一直专注于教育事业,他曾积极协助其兄张伯苓筹办了著名学府南开大学。在多年的教育生涯中,也积累了丰富的对外交流经验。从最初赴美留学,到20世纪20年代多次到欧美访问、讲学、募捐,再到30年代初担任梅兰芳访美、访苏剧团的总顾问等。

1937年抗战爆发,7月28、29日南开大学遭到日军的轰炸并被侵占。由于张彭春是宣传抗日最为直率的南开教师之一,为了躲避日军的搜查,他被迫连夜化装离开天津,由威海卫转南京。不久,他接受国民政府的聘任,赴英、美等国宣传中国抗战,争取国际舆论援助。其职业生涯由教育转入外交领域。

他先赴瑞士日内瓦,与中国驻国际联盟代表进行数次商谈。后赴英国,1937年10月5 lj,张彭春在伦敦阿尔伯特皇家大厅发表演讲《日本对于平民的战争》,大会由坎特伯雷主教主持。在这次演讲中,张彭春向爱好和平的国际人士痛斥日本侵略军轰炸南开大学的暴行,并呼吁全世界的和平主义者全力支持中国抗战。

1938年,张彭春返回国内,任西南联合大学教授。不久,与兄长张伯苓一起出席了国民参政会第一届会议,任参政员。此后,他用英文撰写了《中国大学与国家建设》一文,收录在英国牛津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文集《欧洲以外大学》中。

发起“不参加日本侵略委员会”

1938年下半年,中日战事愈演愈烈,武汉、广州相继失陷于日本侵略军之手,中国寻求来自国际社会的援助显得更为重要。1939年1月,张彭春再次奉派出国从事国民外交,宣传中国的抗战,争取外援。

1月19日,张彭春在美国发起组织“不参加日本侵略委员会”,聘请曾任美国国务卿的史汀生先生为名誉会长。为壮声势,他还联络了美国30个和平团体,争取他们对中国军民抗击日本侵略的支持。

张彭春和“不参加日本侵略委员会”对国家民族所作出的最大贡献,莫过于游说美国国会通过了《对日经济制裁法案》以及废除了《美日商约》。适时,美国国会正在时论中立法案,张彭春听闻此讯,与“不参加日本侵略委员会”干事毕范字邀请了若干专家起草了一份有关中立法案的草稿。4月11日,他们拜访了美国参议院外交委员会主席毕特门,陈递他们所拟定的草案。毕特门接阅之后当即答应送交美国总统罗斯福商议,另外约定时间与毕范宇讨论草案细目。

为了争取国际舆论支持,张彭春飞赴芝加哥等美国中西部地区,在城市中心地区以及商会等重要社会机构中发表演讲,宣传中国军民反抗日本军国主义侵略的意义,直到6月20日才结束行程,返回纽约。由于日本灭亡中国的野心日益昭显,张彭春等人的努力取得了效果,美国国会逐渐倾向于对日本采取经济制裁。7月,美国政府终于做出了废除《美日商约》的决定。

1939年8月1日,我驻纽约总领事馆发电外交部,称赞他的外交贡献,内称:“此次美国政府骤然取消《美日商约》,国际形势及内部党派原因虽多,而舆论方面督促政府采取积极步骤之力实大。抗战以来在美各方宣传救济工作,实促成舆论要素,‘不参加日本侵略委员会’及张彭春博士奔走甚力。”出使土耳其和智利

由于张彭春在国际舞台上展现出卓越的外交才能,1940年,他回到重庆后就被调任外交部。5月,被任命为中国驻土耳其全权公使。在土耳其任职期间,张彭春参与了中国与伊拉克友好条约的谈判。

1942年3月16日,张彭春代表中国政府(以中国驻土耳其公使身份)与伊拉克外交部长在巴格达签订了友好条约,条约规定“两缔约国同意按照国际公法原则,建立两国间外交关系”,“中国与伊拉克及两国人民之间,应至诚和好,历久不渝”。

此前,张彭春还用英语向伊拉克皇室和巴格达大学学生做过两次演讲。在演讲中,张彭春讲述了中国文化在历史上取得的惊人成就和持续的生命力,剖析了中国近代以来闭关锁国和固步自封带来的危害,以及19世纪和20世纪之交中国开始认识到自己的缺陷,致力于向现代西方世界学习,运用文化遗产保持自身的生存并为人类做出应有的贡献。他还将儒家思想和伊斯兰教义进行精辟的比较。由于当时中国仍在抗日战争中,张彭春在演讲中呼吁伊拉克“与我们的同盟,也是你们的同盟并肩而战。我们满怀热情地参与这场战争——一场为捍卫人类自由和尊严的战争,并为之而感到骄傲”。

1942年5月30日,张彭春调任中国驻智利全权公使。他终日为国事操劳,不幸患上心脏病。1944年10月,张彭春辞去驻智利公使一职,任教于早年就读的哥伦比亚大学。

参与起草《界人权宣言》

1946年1月,张彭春作为中国代表出席了在伦敦举行的联合国创办会议,并参与了社会文化组的工作。同月,他又被任命为社会经济组的中国常任代表,并与作为美国代表的罗斯福总统夫人艾莉诺·罗斯福建立起良好的工作关系和个人友谊。

1946年,刚刚成立的联合国决定起草一份世界人权宣言,这个决定可以说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因为“在世界历史上,国际社会的成员从来没成功地为不仅仅是一个国家或者一类人、而是为不论任何地方和任何时代的所有人定义他们应该享受的权利和自由”。为了落实这一决议,共有59个国家派出代表参加宣言的起草。宣言起草委员会主席是艾莉诺罗斯福。尽管中国当时正处于内战时期,但是国民政府仍然指派张彭春参加起草工作。他在起草工作刚刚启动时即提交了自己的方案,且具相当水准,被推选为起草委员会副主席。张彭春在《世界人权宣言》起草工作中贡献良多,对宣言在联大巴黎会议上顺利通过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他的声音不仅代表了中国,同样也代表了亚洲和全人类的共同心声。

在人权委员会工作期间,张彭春不仅从独特的亚洲视角来看待人权问题,而且在“宣言”条文中引入儒家文化的理念,使中国对人权的观点为其他国家的代表接受。例如,“宣言”第一条即明确指出:“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他们赋有理性和良心,并应以兄弟关系的精神相对待。”其中,“良心”一词便是基于张彭春的建议,融入儒家价值观的典型体现。他还认为,“宣言”应该尽量包括所有参加国的理念,各个国家代表的任务不是减少不同国家之间的观念差异,而是尽量地相互包容。

讨论期间,张彭春总是能用幽默的语言破解僵局,促进对话。艾莉诺罗斯福认为:“张彭春给我们大家都带来了极大的欢乐,因为他具有幽默感,从哲学的角度考虑问题,几乎在任何场合他都能够引述机智的中国谚语来应对。”1948年12月10日,经过两年的反复讨论和不断修改,联合国大会巴黎会议最终通过了《世界人权宣言》。张彭春代表中国政府投r赞成票。

此外,张彭春作为中国驻联合国代表向联合国提出了很多有价值的议题。1946年12月,张彭春担任中国签署《联合国麻醉剂草约章程》的全权代表。1947年5月,他又担任中国签署《国际难民机构章程》的全权代表;7月,任联合国安理会中国代表。1948年3月,任中国出席联合国新闻自由会议的首席代表。张彭春在任期内还曾建议创办世界卫生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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