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的工作总结

2024-09-04

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的工作总结(精选14篇)

1.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的工作总结 篇一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试行)

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指导初中学校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实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临政办发[2008]9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利于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整体提高;有利于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切实加强初、高中课程改革衔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个性和潜能发展;有利于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构建科学、全面的学生综合评价体系,促进学生的全面和谐发展;有利于推进教育公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各类教育的需求,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评价原则

(一)评价内容的全面性原则。从德智体美等方面综合评价学生的发展,培养学生高尚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公民素养、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以及健壮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健康的审美情趣,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既要注重学生科学文化素质的评价,又要注重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的评价,纠正单纯以文化课考试成绩评价学生、选拔学生的错误做法。

(二)评价目标的发展性原则。以激励学生健康、主动、全面和谐和可持续发展为目标,表扬学生的进步,分析和理解学生的不足,提供诚恳的建议和帮助,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发展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使学生明确自己发展的努力方向,促进学生发扬成绩,弥补不足,健康快乐地成长。

(三)评价方法的多样化原则。采取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有机结合的方法,评价结果采用等级评定、描述性评语、质性评语相互补充、相互结合的方式,充分体现不同评价方法的优越性和互补性。

(四)评价主体的多元化原则。改变单纯由教师评价学生的做法,采取自评与他评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学生在评价中的主体地位,加强学生的自评和学生间的互评,使评价成为学生、教师、管理者、家长共同参与的交互性活动,激发评价主体和客体各自在学生评价中的能动作用。充分发挥家长评价这一环节应有的功能,让家长广泛参与学校的评价改革。

(五)评价过程的动态化原则。学生评价的着眼点要瞄准学生自身的纵向发展,不仅关注结果,更关注学生成长发展的过程。终结性评价要与形成性评价有机结合,更加注重形成性评价。评价要贯穿于知识技能的学习、良好思想品德和心理素质的培育、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学生个性的发展和多种潜能的开发、体质健康等学生素质发展的全过程。

(六)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原则。评价要做到客观、具体,实事求是。

三、评价目的

(一)使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发展观、评价观,转变教育教学行为和方式,运用科学的教育评价理论和方法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评价,引导和帮助学生发展。

(二)通过评价指标导向和评价信息反馈,引导学生实现自我认识、自我教育,明确发展方向,促进每个学生在原有基础上全面、和谐、可持续发展;同时,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可作为初中学生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三)引导家长和社会逐步形成科学的观念,营造有利于学生发展的家庭和社会环境,为学生的发展提供支持和服务。

四、评价内容及实施

按照《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建立以促进学生发展为目标的评价体系,将学生发展目标分为学科学习目标和基础性发展目标(亦称“基础素养”)。学科学习目标是指各学科课程标准列出的本学科学习目标和各个学段学生应该达到的目标;基础性发展目标是指学生在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六个纬度的表现。

(一)学科学习目标评价 实行学生日常学习评价和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制度。

1、学生日常学习评价。指对初中学生三年各学科学习成绩的阶段性和过程性评价,由学生的课堂表现、作业表现、小组学习、活动参与、出勤以及期末测试等内容组成。学生日常学习评价采用等级评价,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4个等级公布。学生日常学习评价每学期进行一次,每个初中学校每一学科A等级的学生数原则上控制在全校该年级学生总数的25%至30%范围内。学生的日常学习评价是学生毕业及升学的重要依据,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日常学习评价结果每一学科均须达到C及其以上等级;达不到要求的学生可以参加补考,补考工作由各初中学校负责统一组织,补考成绩达不到C等级的考生不得领取《义务教育证书》。

学生日常学习评价每个学期进行一次,各县区要制定具体的评价实施办法,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县区不得组织统一的期末考试。

2、初中学生学业考试。是初中学生学科学习目标评价的主要手段,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目的是全面、准确地反映初中学生在学科学习方面所达到的水平。初中学生学业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每年制定《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确定考试的具体组织办法。

(1)科目设置及组织实施

文化课考试:文化课考试设置政治、语文、数学、物理、化学、英语、历史、地理、生物等9个考试科目,采用闭卷考试方式,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命题、考试、阅卷和发布成绩。

信息技术考试:信息技术考试采用上机考试方式,由市教育局统一命题,县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

体育与健康测试:体育与健康测试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办法》和《临沂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临沂市<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临教基字[2009]12号)要求组织实施。

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命题,各县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

考查科目:音乐、美术、英语口语、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等作为考查科目。考查科目的组织形式和考核方式,由县区教育局自行确定。

(2)成绩呈现

文化课和信息技术等考试科目成绩,按照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和实际分数记录。成绩达到科目总分的90%(其中政治、语文达到85%)及其以上者,记录等级A;达到75%至89%记录等级B;达到60%至74%记录等级C;59%及其以下记录等级D。

体育与健康测试成绩,依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价指标与分值测算得分,各评价指标的得分之和为最后得分,满分为100分。根据最后得分评定等级:90分及以上为A(优秀),75分至89分为B(良好),60分至74分为C(合格),59分及以下为D(不合格)。学生毕业时体质健康标准的成绩和等级,按毕业当年得分和其他学年平均得分各占50%之和进行评定。

考查科目成绩:按照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或实际分数呈现。

(3)命题、审题及阅卷

命题注意体现新课程理念,试题注意准确反映课程标准对学生的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基本要求。根据学科课程标准,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在具体情境中综合运用所掌握的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注意结合学科特点适当加强试题的探究性和开放性,考查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侧重于考查学生对高中阶段学习乃至终生学习所必备的基础知识和能力。杜绝设置偏题、怪题,题量适当,难度适中,确保试题的科学性、公平性。

建立和完善学业考试命题、审题和阅卷制度。明确命题、审题、阅卷的程序和要求,加强命题、审题和阅卷人员的队伍建设。成立以教研员和优秀教师为主的命题、审题小组,加强对命题、审题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命题、审题人员应充分了解新课程的改革目标并准确把握相关学科课程标准的要求。逐步建立与完善命题、审题的专家库,审题人员和命题人员必须分开。阅卷人员必须是在职的骨干教师,要确保阅卷工作的客观、公平和公正,特别要加强对主观题阅卷质量的管理,建立阅卷质量的过程监测制度。

(二)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

1、内容及标准

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以《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中的基础性发展目标为基本依据,主要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纬度,每个纬度又包括若干要素。各纬度及其要素内容详见《初中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标准及评价等级表》(附件1)。

2、组织实施

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分为学期评价与毕业评价。学期评价一般安排在每学期期末进行,主要用于改进学校日常教育教学。毕业评价在初中毕业前进行,由各个学期的评定结果汇总合成,主要用于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和高中段学校招生。各学校要把这两者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日常评价的基础性作用。要采取恰当方式把日常评价结果纳入毕业评价中,避免日常评价流于形式、总结性评价缺少过程性评价支撑的现象。

(1)学期评价

①学生自评和家长评价。学生自评和家长评价由班主任组织进行。事前,应当就学生评价的意义、方法和需要注意的问题向学生及家长作出说明,提出要求。

学生自评以学生自己的成长记录为主要依据,描述和分析自己在6个纬度的表现、表达自己的感悟,提出自己前进的方向,并为自己每一个纬度确定一个评定等级。家长对学生进行评价之前,班主任可通过家长会、家访、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家长介绍评价的内容和要求,并介绍学生的表现情况。家长根据以上情况和对学生的日常了解,提出评价意见。

②学生互评。学生互评在自评的基础上进行,由班主任通过班会等方式组织。学生按班级或分成若干小组,根据评定内容与标准,结合每个学生日常的表现和发展情况,对其6个纬度下的关键表现进行等级评定。学生互评后,要计算出全体学生对某一学生各纬度的平均得分(全体学生给分之和除以全体学生数),然后根据得分与等级之间的转换原则,转换成相应的等级。

③教师评价。以班级为单位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各科教师参加的班级评价小组。班主任在学生自评、家长评价、学生互评的基础上,根据学生在6个纬度的日常表现,参考学生学业成绩和学习过程的表现、学生自评与互评结果及家长的评价意见,为学生写出评语草稿,分别从6个纬度为学生初定1个评定等级并就此集中或分别征求评价小组成员及有关单位的意见,修改评语,维持或变更评定等级。对于班级评价小组成员之间的分歧,要通过集体研究,慎重作出评价结论。对于原则性的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价委员会研究决定。

④确定总评等级。根据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和教师评价的评定得分,按照最终得分=学生自评分数乘20%+学生互评分数乘20%+教师评价分数乘60%的公式计算出每个纬度的最终得分,并根据得分与等级之间的转换原则,转换成相应的每一纬度的总评等级。

每一纬度最终得分和总评等级之间转换原则为:90分以上为A(优秀);75分至89分为B(良好);60分至74分为C(合格);59分以下为D(不合格)。

等级评定为A等级的应当公示。各个纬度的A等级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学校年级总人数的30%,上一初中学校素质教育工作评估先进的学校以及省、市级规范化学校,A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不超过35%。一所学校各班A等级学生的比例原则上应均衡确定。

学生的6个纬度尤其是“道德品质、公民素养”评为D等级时要极其慎重,要有充分资料予以支持,并将学生的材料提交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进行审核批准。除非学生有严重违法乱纪或犯罪表现或国家有强制性规定,思想道德素养一般不评定为不合格。

⑤撰写评定报告及报审。班主任通过谈话、问卷调查等方式,就评语和评价等级向被评价学生征求意见。在完成逐一向学生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每个学生的总评等级,定稿评语,撰写本班学生本学期评价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学校评价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填写相关评定表格,存入学生档案,并将评价结果通知到学生和家长。

(2)毕业综合评价

①各纬度毕业评价等级由各学期每一纬度总评等级汇总生成。依据每一学生各学期每一纬度的总评等级分值,计算出每一纬度的平均分值(所有学期评价等级分值之和除以学期数),根据得分与等级之间的转换原则,转换成每一纬度的毕业评价等级。

②学生毕业前,学校需打印或填写《临沂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附件2)或《临沂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附件3),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并将毕业综合评价结果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若学生及其家长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间向学校评价委员会提出申诉或复议,学校评价委员会应在收到申诉或复议之日起一周内给予答复。如学生及其家长对学校评价委员会的复议仍有异议,可以通过正常的途径和程序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反映。

3、结果呈现

初中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结果包括两部分:综合性评语和评价等级。综合评价结果评出后,学校评价委员会应对综合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确认。

(1)综合性评语。包括学生自我综合评语、班主任综合评语两类。其中,学生自我综合评语由学生本人填写,主要填写学生本人初中生活的经历与体会;班主任综合评语,由班主任根据学生各学期和初中阶段的总体表现,经过班级评价工作小组的集体评议,客观、公正、准确地对学生各学期和初中阶段的综合素质发展情况写出整体描述性评语,重点突出学生的发展、发展特点和发展潜能,既要充分反映学生的优点和进步,又不回避学生的缺点和问题,对学生优点、进步的描述,既要充分又不能夸大其词;对学生的缺点或不足,要在具体描述的基础上分析存在的原因,提出改正或改进的建议。评语要具体,反映学生特点,不能千人一面,要充分体现对学生的关爱和对其健康发展的期盼,体现激励性,反映其进步和发展状况。

(2)评价等级。是指每个基础性发展目标各个纬度的评价结果以等级方式呈现,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对六个纬度的前2个纬度(道德品质、公民素养)进行合格、不合格的评定,后4个纬度(学习态度与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实行四等级评定,分别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评价标准详见《初中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标准及评价等级表》(附件1)

五、评价结果的运用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直接体现了学生多方面发展的状况,各县区要充分重视其意义和价值,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使用好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的结果。

(一)用于指导改进日常教育教学实践。各县区要切实发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促进学生发展、提高教师专业素养、改进教学实践、提升学校教育管理水平等发展性功能。学校要重视整理、分析各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信息,及时、恰当地向学生、教师和家长反馈,引导学生体验成功、正视不足、明确努力方向,指导教师反思教育教学行为,关注学生的学习兴趣、学习动机和自信心,更为全面、深刻地了解学生的优势和不足,及时根据学生的特点给予有针对性的指导,优化学生学习的过程与方法,进而有效地提高教学质量,更好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让家长及时了解学生在学校的发展情况,家校联合共同指导学生健康成长。

(二)作为教育行政部门评估和监控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各县区要定期收集、整理、发布区域内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总体评价信息,要组织专家根据义务教育阶段课程的总目标对评价结果进行信息处理,诊断学生发展、教师教学和学校管理中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有价值的改进建议。同时要做好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与教师、校长、学校评价的衔接工作,选取学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的有关指标信息应用到这些评价中去,调动多方面开展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工作主动性,多渠道发挥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入推进课程改革、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导向作用。

(三)作为初中学生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初中学生达到毕业水平的具体标准由初中学校制定,原则上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和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以及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全部项目均达到C(合格)等级的学生才能取得毕业资格。不合格者由初中学校组织补考,补考合格方能准予毕业。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用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办法,依照市教育局每年制定的《临沂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规定执行。

六、学生成长档案的建立与完善

(一)各县区教育局和普通初中要为每个学生建立成长档案。档案包括学生的学科学习目标评价等级、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等级、综合评语以及初中阶段发展的突出表现或标志性成果等内容。

(二)学生成长档案要以学生主要行为表现的实证材料为依据。各县区教育局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督促学校积累、整理实证材料,指导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拓展实证材料的来源,引导学校提炼好实证材料。实证材料的提供务必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实证材料的内容,主要收集以下几类实证材料:①各类课程学习的阶段性或终结性考试或考查成绩;②考勤、教师观察等日常记录的统计资料;③关键性作品、作业;④综合实践活动有关记录和证明;⑤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表彰、获奖证明;⑥关键性评语(班主任、授课老师或其他重要人士);⑦经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认可的特长鉴定、医学检查等证明;⑧自我描述;⑨其它相关重要材料。

(三)各初中学校在评价时应注意对实证资料的分析与概括,避免以偏概全。学校要特别重视建立并逐步完善学生成长记录档案,准确记录学生成长过程,充分发挥过程性评价对学生成长的激励作用。各学校在日常教育教学中要合理划分各部门、班主任、任课教师、班干部、学生、家长等在收集整理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实证材料方面的职责,将该项工作常规化。

(四)要严格规定学生发展标志性成果的种类,对可能加重学生负担和大量占用学生校外活动时间的项目,不作为标志性成果和认定特长生的依据,不与升学挂钩。信息技术作为学业考试科目后,其他任何单位组织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为标志性成果,不与升学挂钩。

(五)学生评价结果经评价委员会批准后记入学生成长档案。学生成长档案包括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电子档案使用“山东省中小学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作为管理平台,相关数据按要求录入管理系统的“综合素质评价”模块,并按要求逐级上报县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省教育厅备案。纸质档案可参照管理系统中《临沂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的格式印制和填写或使用管理系统打印,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部分:①基础信息;②身体素质发展状况;③学科学习目标评价和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④班主任评语;⑤综合实践活动项目评价;⑥突出表现或标志性成果;⑦综合评价;⑧附录。

七、组织领导与制度保障

(一)组织领导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成立评价工作委员会,由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人、初中校长、教师、家长和其他社会人士组成。主要职责:①制定评价方案、实施细则和审核评价的规章制度;②组织对学校负责人和教师的培训,开展相关宣传工作;③对下级评价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评价程序;④组织专家对下级评价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形成反馈意见,以指导学校改进教育教学;⑤接受社会各方面的质询、质疑与监督,并制定具体投诉方式与处理办法。

2、各学校成立评价工作委员会,由校长、学校有关中层负责人、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和其他社会人士组成。主要职责:①确定学校具体评价方案,制定具体的评价程序;②对教师、学生及其家长进行培训,开展相关宣传、解释工作;③指导班级成立评价小组,组织并监督本校评价工作,处理评价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评价结果进行认定;④组织教师对全校的评价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形成反馈意见,指导改进教育教学;⑤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对评价中出现的分歧予以仲裁。

3、学校成立评价监察小组,建议由学校党组织负责人(校长兼任书记的学校由校党支部推荐人选)、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和其他社会人士组成。主要负责监控学校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学校要组织独立测评小组抽样检测各班的评价结果,接受本校有关投诉,进行调查处理,如不能处理,应上报县区评价监察组织处理。

4、各县区、学校要加强对日常评价的组织领导,根据实际需要做出安排,各学校可根据评价的要求对现行教育教学管理组织进行适当调整,落实相关人员的职责,确保评价组织领导工作常规化。

(二)制度保障

1、公示制度。初中学生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等,要提前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接受社会监督。要加大宣传力度,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与广泛支持。

2、诚信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为参与工作的有关人员、学生本人等建立信用记录。如果在评价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应在当事人的信用记录中予以记载,并通报批评。学生的信用记录作为高中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信用记录不佳的教师不能作为评价小组成员。

3、培训制度。要通过各种措施,对参与评价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职业道德水平和工作能力,以确保评价结果的可信、有效和公平。

4、监督制度。纪检监察、教育督导、教育行政等部门应对评价工作进行监督,实行领导责任制。同时应有相应措施,实行社会监督,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如发现学校有不公正的行为,可以向上级评价委员会提出投诉,评价委员会应给予答复。

5、申诉制度。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若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直接向学校提出申诉,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必须认真对待他们的申诉,在认真调查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作出恰当处理,并及时向申诉人反馈。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若对学校的复议不服的,可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评价委员会提出申诉,上级评价委员会应做出进一步的处理,并及时向申诉人反馈。

6、评估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总结评价工作的经验、教训,采取有效措施对评价质量进行监控和评估,对相关工作及时进行评价,对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进行考核。

7、责任追究制度。教育行政部门要全程监控评价工作的进程,充分了解有关情况,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因工作失职而造成重大影响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八、几项要求

(一)经费保障

各县区应当按照当地物价水平合理测算评价成本,将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所需费用全额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确保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顺利实施。各学校要本着够用、实用、耐用的原则,为此项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办公设备保障。

(二)评价结果的上报

各初中学校都要按本方案要求组织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并将评价结果依托“山东省中小学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的综合素质评价模块形成电子档案。于每学年第二个学期开学初一个月内(毕业年级为最后一个学期末),连同学校该学期的学籍变更数据,同时逐级上报县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省教育厅备案。

2013年9月1日

2.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的工作总结 篇二

新一轮的课改, 强调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 而且要发现和发展学生多方面的潜能, 了解学生发展中的需求, 帮助学生反省自己, 认识自我, 建立自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从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六方面进行综合性评价。

以学生成长记录为载体积极推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引领学生的全面发展。成长记录袋评价提供的丰富多样的评价材料, 可以开放的、多层面地、全面地评价学生, 反映学生的完整面貌;成长记录袋评价可以个性化地关注学生的成长, 促进学生的差异发展, 让学生体验成功, 感受成长与进步, 并从中受到激励;成长记录袋评价让学生参与评价, 有利于提高学生的自我评价、自我反思、自我负责的能力和态度;还可以增强教师与学生的合作和理解, 有助于改善师生关系, 便于向家长战士学生的努力和进步, 有利于改善家校关系。学生成长记录袋的作用:描述成长过程、展示成长成果、反思成长轨迹、评估成长水平、沟通成长信息, 达到自我激励、自我调整、自我改进、自主规划、主动发展的目的。

二、班级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路径

(一) 涉及学生的学习、工作、纪律、思想道德、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来进行个人阶段性小结

反思才会进步, 总结才会提高。所以教会学生如何写个人总结, 涉及学生的学习、纪律、思想道德、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来进行个人阶段性小结。如:开学初的“新学期伊始的我”、“军训感言”、半期后的“半期以来的我”、期末的“学期结束的我”等。通过看学生的阶段性总结, 可以增加老师与学生沟通交流机会, 对学生的总结做出适当的评价, 从书面肯定学生的进步和成功的原因, 可以深层次地触动学生, 促进学生的健康发展。同时开学时让学生做好三年的学习规划, 带着规划一步一步的实施。我将学生的阶段性总结和学习规划装进成长记录袋中, 让学生有一个对照比较。

我班学生张德利, 学习优秀, 工作积极, 还热心帮助他人。但小组内有同学对她的热心帮助不理解。在组内有个学生上课容易走神, 张德利时不时地会提醒他, 谁知他却说“我干我自己的事, 又没影响你的学习, 再说你上课来提醒我, 你不也上课没专心吗?如果你是男生, 我早就打你了。”这让张德利感到很委屈, 心想我这不是为你好吗?在她的成长记录中有这样一个问题:难道我真的是做错了吗?都说帮助别人能够收获一份快乐, 我的快乐在哪里呢?我在她的成长记录中这样写到:你主动帮助他人, 起到了很好的带头作用, 同学的不理解, 只能说明他现在还没懂事, 等到他真正的懂事了, 他会感激你一辈子的, 人的成长需要一个过程, 过程中有对有错的地方, 请原谅他短时间内的不懂事。老师希望你能够坚持下去, 热心帮助他人, 在自己提高的同时也让其他的同学也有收获。

看了我给她的留言, 她写出了这样的话:老师, 谢谢你的开导, 我会坚持下去, 相信我的热情一定会让他有所改变。

从她的成长记录案例给我们老师的启示至少两点:一是我们应主动关注学生群体中的特殊学生, 当这些学生因学习习惯不好或学习兴趣不浓对身边人或事产生厌恶感时, 危险随时会发生, 我们应主动介入, 及时干预, 做好疏通工作。二是对于学优生因某些事产生焦虑情绪和心理障碍时, 应及时发现并做好心理辅导工作, 关注每一位学生的发展。

(二) 建立小组合作、竞争机制

积极推行班级小组建设, 班级建立9个小组, 每组6-7人, 建立小组合作、竞争机制。小组内既合作学习, 也竞争学习;小组间也既合作学习, 也竞争学习。每学月小组成员首先两分钟的对自己进行自主学习、合作学习、学习能力、课堂纪律、思想道德等各方面进行综合性评价。然后组员之间再进行综合性评价。将小组自评、互评表、装入成长记录袋中。如第五小组的陈艳艳, 在上期期末小组评价中她的学习效果较差被小组评为B, 但她自主学习、合作学习、课堂纪律、思想道德都评为A, 所以综合评定结果为A。

(三) 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等活动

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等活动。“研究性学习”主要在校内学习期间完成, 由班主任和科任老师牵头, 以班级小组为一个课题组, 选定课题, 形成9个“研究性学习”小组, 进行分工协作, 共同完成研究性学习课题, 过程中需要学生在校园内外进行走访、问卷调查等, 要求学生做好“研究性学习”活动记录、活动日记, 课题结束后书写课题报告、研究性学习心得, 小组成员间对“研究性学习”活动进行自评与互评等。鼓励学生参加学校、年级自主管理委员会, 参加各种学生社团, 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社区服务”主要安排在寒暑假进行, 可以由学生个人单独进行, 也可以与家长共同完成, 还可以几个人合作进行, 返校后要上交活动记录和个人心得体会。综合考虑给予学生相应学分, 培养学生各个方面的综合发展。

我班学生杨莹一组所作的“方便面与人体健康”的课题研究, 根据成员自身特点进行有效分工, 协同完成。在自评中他们写到:

邓先敏:通过这次研究性学习, 提高我对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培养我对事物的猜测、验证、推理, 分析总结能力。但我还不够积极, 需要在组长的监督下才能完成, 我一定会改掉这个缺点的, 努力!

陈艳艳:我挺喜欢这个主题, 但之前我并不知到怎样参与, 状态一般, 通过这次活动, 我感受到了团结带来的乐趣, 也获得了一些课文以外的一些东西, 如人需要大胆, 需要加强自己的人际交往能力。

3.影响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的几个因素 篇三

一、传统教育观念的制约

当前,实施综合素质评价遇到的障碍首先是思想认识定位、教育观念陈旧、思维单调的问题。特别是现在一些同志,包括不少领导同志,口头上也讲素质教育,但实际工作中还是离不开传统的应试教育那一套。片面追求升学率,有的学校名义上是搞新课程改革,实际上还是“穿新鞋走老路”。甚至有的唯恐学生考试成绩差影响了学校的声誉或者因此而丢了“乌纱帽”,信奉的仍然是“不管上级怎么强调,我还是我的那一套,只要学生成绩好,榜上有名,荣誉自然跟上”。这样即使是使用综合素质评价手册,也只是流于形式,应付了事。

二、传统招生考试办法的影响

目前,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考试虽然有很大的改革,但基本上还是沿用过去文化考试的老办法。虽然有些学校改变了初中升学考试科目分数简单相加作为高中招生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探索试行“升学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的考试升学办法,但只是把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作为报考重点学校的一种资格或者是参考项,综合素质评价其实还是形同虚设。有些学校和教师仍把课程分为“主课(科)”与“副课(科)”,还有部分学校设“重点班”与“非重点班”或者“快班”、“慢班”。对考试科目,学校、教师、学生都很重视,非考试科目则课程开设不全,或明开实不开,流于形式,教师持应付态度,学生抱蒙混思想。而考题又往往存在偏、难、怪现象,因此学校的一切工作围绕考试这个指挥棒转,完全忽视了对学生学习过程的评价,忽视了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所以,要使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落到实处,就必须从根本上改革招生考试制度,改变一张试卷定高低,一次考试定终身的考试办法。

三、评价制度的影响

历年来,上级部门评价一所学校的好坏,一般是看有多少学生考上重点校,统考成绩如何;学校评价教师也是单纯以学生的考试成绩来衡量,并进行奖惩。这种评价办法严重挫伤了教师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积极性,严重影响了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为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督导机构要进一步构建和完善与素质教育相适应的科学、合理、系统的综合评价方案和指标体系,力求做到对学校、教师进行科学准确的评价,充分调动广大教育工作者研究、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积极性。

四、用人制度的制约

目前,在社会大环境还没有彻底改善的形势下,不少企事业单位和行政部门在就业招工时,一味要求高学历,而不考虑实际能力,致使好多无真才实学但高学历的“高学历、低能力”的人被用上了,一些学历低而有实际工作能力、有技术、有工作经验的人反而用不上。这种不良用人制度导致了片面追求高学历的现象越演越烈,与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遥相呼应,致使一些人为取得学历而弄虚作假,败坏了学风,这样也对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产生了不良的影响。因此,建议有关部门尽快改革用人制度,创造人尽其才、才尽其能的用人机制,形成使用人才重素质、重实际能力的风气,为素质教育的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五、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确定等级比例不科学、欠合理,降低了评价效能。二是操作不规范、不切合实际。有的学校面对教育行政部门拟定的方案,不知如何入手。有的学校在评价时,加重了家长与学生的负担。三是等级评定单纯与升学挂钩违背评价初衷,随意性大,不利于学生的成长与素质教育的实施。四是等级评定的副作用比较多。根据主观印象人为地把学生分成综合素质优劣的四个等级,对学生的心理和人际关系都会产生消极影响。为此建议:一要建立科学客观的综合素质评价标准,评价指标要具体,便于操作。二是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要体现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能仅仅与考试挂钩。三要规范操作,避免综合素质评价走过场。

六、教师素质的问题

4.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篇四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和《教育部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2005〕2号)的精神,达到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目标,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教师提高和改进教学实践的功能,促进我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发展,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与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相配套的《香河六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一、评价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教育理论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体现新的教育评价观念,注重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考查,强调评价指标的多元性,关注个体差异,突出发展、变化过程,将评价贯穿于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充分发挥评价的教育功能,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评价的目的和意义

(一)通过综合素质评价,改变一张试卷选拔人才的作法,突出评价内容的多元性、评价方式的多样性和评价功能的激励性,关注和兼顾学生的差异和特长,扩大评价的涵盖面,分散评价的关注点。

(二)通过综合素质评价,促进形成性评价的研究和实施,积极探索运用学生成长记录、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记录、体育与文艺活动记录、实践活动记录等其他资料,构建一个能够促进学生不断发

展的评价机制,彻底改变以升学考试科目分数简单相加作为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

(三)通过综合素质的评价,把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有机地结合起来,使发展变化的过程成为评价的组成部分,使评价过程成为促进学生、教师成长和学校发展的过程。

三、评价的组织和方法

(一)成立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教师、家长和其他社会人士组成。其职责是落实评价方案,制定具体的评价程序及规则,认定评价小组成员,组织并监督评价工作,对评价结果进行认定,对评价中出现的分歧予以澄清和仲裁等。

(二)成立班级评价小组。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成员不得少于3人,小组成员给学生授课的时间不能少于1年,对学生应有充分的了解,同时具备责任心和良好的诚信意识。

(三)评价方法:由评价小组对每个初中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价。综合素质评价应以学生的日常表现为依据,通过观察、访谈和查阅学生的成长记录等方法,并结合学生自评、互评及家长评价的结果,给予学生客观和公正的评价。

在评价过程中,针对各项评价内容,每个评价小组成员应陈述对学生的评价结论及事实依据,对于小组成员之间的分歧,如果集体讨论后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评价结论。对于原则性的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价委员会,经过更为广泛

和深入的调研和讨论后做出决定。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包括两部分:(1)综合性评语。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尤其突出学生的特点和发展潜能;(2)等级。由分项等级和总等级组成,均采用A、B、C、D来呈现。对被评为D等者,应极其慎重;取得A等的学生名单要在所在学校内公示一周;学生体质健康考核不及格者,总等级不得评为B等以上等级。

四、评价的内容及说明

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主要由《香河六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和《成长记录袋》组成,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必备材料,也是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其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

1、基础性发展目标

基础性发展目标是对学生三年来的所形成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进行评价。评价者应从这六个评价维度所包含的要素及其关键表现入手,通过整体判断对各维度给予一个等级(评定等级为A、B、C、D)。同时评价者应以上述六个方面的基础性发展目标为主要依据,对学生给予一个综合性的评语,其中还可以包括等级评定中没有包含的内容,尤其应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

2、学科学习目标

学科学习目标是学生三年来各学科在每学期中的考试或考查的成绩、学生的基本技能水平的整体呈现。其材料应依据《初中学生综

合素质发展报告书》。

3、综合实践活动

根据学生三年来参加综合实践活动的记录及考评情况,分别对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与社区服务、劳动技术教育和信息技术教育做出终结性等级评定。评定等级为A、B、C、D。

4、爱好特长

由学生自主填写,如有显性材料能证明其特长的,可将材料装入其成长记录袋。

5、获奖情况

由学生自主如实填写,并将有关获奖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装入其成长记录袋。(由评定小组审核)

(二)成长记录袋

1、作品集。包括满意的研究性学习报告,发表的或自己满意的文章、书法、美术、音乐或电脑制作的作品,科技小发明的文字资料等能表现学生特长和才艺的作品或成果,也可收入部分代表作品的产生说明或入选说明,分析和评价自己作品的反思材料。

2、《初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每学期末由班主任填写,依据同学的反映以及教师的观察、评价、考试或考查成绩及各科教师对学生的描述性评价而得出的学生进步的系统性、持续性记录。

3、综合实践活动材料。三年来学生参加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与社区服务、劳动技术和信息技术等的记录与考评情况,并附有学生参加综合实践活动的有关证明材料(学校或社区证明)。

4、获奖证书。三年来学生参加各类竞赛和评比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五、评价结果的使用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初中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

综合素质评定的等级达C等以上的才能准予毕业,才能被高一级学校录取。其中综合素质评定的等级达B等以上的才能被重点高中录取。

六、制度建设及要求

(一)学校要根据《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的项目要求,建立健全对学生的评价制度,完善学籍档案管理。每学期都要依据《初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的要求对学生进行评价,学生的学籍档案材料要成为《初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的依据之一。《初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是对学生毕业时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学校要对每个学生建立成长记录袋,由教师引导。学生自主决定装袋内容。成长记录袋要能反映学生成长的轨迹和发生的变化,每学期进行一次材料整理,保留能促进学生发展的、典型的或有代表性的材料。毕业时,成长记录袋中应只保留典型的有代表性和能体现学生特色的材料。

(三)学校要对学生三年来的基础性发展目标、学科学习目标、综合实践活动和个人特长等方面状况进行全面总结性评价,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要能反映学生的优势与不足、进步和潜能,并提出改进和

提高的建议。

5.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篇五

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综合素质不断提高,按照《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结合《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上级教育部门下发的《小学生素质综合评价手册》为主要载体,决定在我校小学生中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为保证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从德、智、体、美等方面综合评价学生的发展,通过开展综合素质评价,真实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人才素质的新要求。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应坚持“四个结合”的原则:一是坚持形成性评价与过程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二是坚持科学性与可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三是坚持学校评价与家庭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四是坚持与“三个快乐”办学理念相结合的原则,确保评价工作科学、有序、高效地进行。

二、评价内容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共六个方面,并且按三个层次(学生自评、学生互评、班主任评)四个等级(优秀、良好、及格、待及格)进行评价。

三、评价过程与方法

《小学生素质综合评价手册》每学期填写一次,学年末综合评价,确保评价结果的公平公正。学期的评价结果应及时告知学生家长及学生本人,并接受学生及家长的质询和申诉。班主任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书面结果进行妥善保管,以便学生在转学、升学等过程中随学生流动而流动。评价具体过程和方法为:

(一)宣传与准备

1、评价宣传

学校每学期均应将评价各要素对学生的具体要求提前以各种形式告知学生,少先队大队部要结合《中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有关要求,大力宣传评价要素,并结合评价要素修改、完善和进一步健全学校和班级的德育工作考核、评价、激励机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过程与目标相统一的长效工作机制。少先队大队部和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各要素发展情况的教育与引导、检查、督促力度,以达到在过程中教育学生、提高素质的目的。要通过家长会,等形式告诉家长综合素质评价的目的、意义、内容和基本方法,以赢得广大家长的理解与支持,手册中家长的话一栏应由家长评定签字后再收回,以充分调动家庭因素,共同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为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积极的工作环境。

2、人员培训

学校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并组织力量对班级评价成员进行培训,为评价工作客观公正、科学有序地进行奠定基础。

(二)评价方法:

1、学期评价:学期评价是在班级评价小组共同主持下,组织学生开展学生自评与小组同学互评,学期末由班主任认真填写《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

2、互评,学生互评前应对学生进行培训和引导,避免以偏概全。对于小学低年级段的学生,班主任还应将评价要素的各种关键表现,以浅显、生动的语言进行描述、说明,以保证低段学生自评和互评的准确性。评价按“优、良、及、待及”四个等级,学生互评完成后,由班主任负责组织对同学互评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保存好,作为学期末的依据。

3、自评,由班主任教师向每名同学分发自评表,并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完成。

自评与互评结束后,班主任应组织班级评价小组成员,对每名同学的自评与互评结果进行对照分析。首先,对学生自评与互评结果反差较大的,班主任应结合平时对该生的观察与了解,及时给予个别辅导,以帮助学生正确认识自我,以实现自我教育的目的。其次,学生互评结果原则上应成为学生该次评价的结论主要依据,但评价小组若发现互评结果与学生实际表现不符合的,可进行调整,并由评价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存档。

(三)评价结果

评价结果从性质上分为两类:一是学期评价结果;二是学年评价结果,学期评价结果是学年评价结果的参考,学年评价结果视为对学 生总结性评价。

评价结果从形式上分为两种:第一种是综合性评语,由班主任运用文字给予准确描述,认真填写在评价手册上。第二种是等级评定,即由班级评价小组集体评价得出等级性结论。

学期评价结果应于评价结束后一周内告知学生及家长,接受师生监督。并公布申诉、举报电话与申诉、举报方法,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应接受和妥善处理家长和学生的相关申诉。

四、与评价有关的政策

在学期评价中该学期受过学校处分的学生综合素质评定为及格,有违法犯罪行为并受到司法机关处罚的学生综合素质评定为待及。对学生综合素质终结性评价为待及的评定要特别慎重,应由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最后裁定。

五、平价结果的运用

1、在学期中各项均评为优秀的学生,在评市级、县级等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的评定时优先考虑。

2、学校对优秀的学生予以奖励。

6.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的工作总结 篇六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校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 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生评价与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2005年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云教基〔2005〕4号)、《云南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初中教育评价制度改革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对初中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反映初中学生的发展状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应按照素质教育与新课程标准的要求,以思想道德、学习态度与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五个方面为基本内容,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以学校评价为主体,以专业支撑与制度建设为保障,把学生的全面发展与个体差异相结合,采取多元化的评价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推动素质教育的实施。

(二)工作原则

1、适应性原则。评价的制度、标准、内容、方法等要适应素质教育的要求,有助于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2、差异性原则。评价中应将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特长相结合,体现个体差异;

3、公平性原则。积极探索科学的方法,力求评价结果的客观、公平、公正,努力提高评价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二、评定机构的组成与主要职责

1、学校评定工作委员会

(1)名单:

组长:李成武

副组长:茶雪松周二才

成员:杨建荣杨春梅祝文生杨丽珍

全体班主任

(2)主要职责:

①委员会根据《云南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根据学校实际制订《泸水县民族中学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根据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宣传工作。

②制订评定的具体时间、操作程序。

③对整体评定工作进行协调、调控。

④认定本校评定小组。

⑤对班级评定结果进行审核、认定仲裁及上报。

⑥对班级评定工作出现的问题进行反馈与指导。

⑦对评定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2、教师评定小组

(1)由以班级为单位,班主任任组长,由班主任和课任教师五人组成。

(2)主要职责:负责组织班级学生评价工作、结果的合成、为学生做出综合性评价、接受家长的咨询。

3、班委会评定小组:

(1)由班长负责,由五名学生组成,成员班级民主选举产生。

(2)职责:负责班级学生日常学习、表现、生活、纪律、表彰等情况记录及评价工作。

三、队伍建设

(1)致力评定队伍的建设,加强评定人员的专业化培训,未参加培训的管理者、教师不得作为学校评定委员会和班级评定小组的成员。

(2)学校评定委员会由校长、教师、家长组成。坚持集体领导重大问题集体研究的原则,其主要职责是落实评定方案,制定具体的评定程序;认定评定小组成员;组织并监督评定工作;对评定结果进行认定和公示;对评定过程中出现的分歧予以澄清和仲裁等。

(3)班级评定小组成员给学生授课的时间不能少于一学期,对学生应有充分的了解,具有责任心和良好的诚信意识。班主任是班级评定过程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评定工作的全过程负。其他成员要全面参与评定工作,评定结束后全体成员应在评定表上签名认定以示负责。学校评定委员会对各班的评定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核查。如果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致使评定严重失真,将对相关责任人严肃查处并上报。

四、制度保障

(1)建立公示制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方案向社会及班级学生公示,广泛宣传学校综合素质评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评定结果的作用等,指导学生、家长配合学校进行综合评定。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内容、方法、程序及评定结果在学生所在班级公示,并向学生及其家长做出明确的说明和解释,接受、记录学生的质询。应充分考虑并消除公布评定结果对部分学生所造成的消极影响。

(2)建立诚信制度。学校评定委员会对教师、学生、家长进行诚信教育,要求教师必须对学生一视同仁,如果在综合素质评定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的行为,取消其三年作为评定者的资格。学校建立诚信奖励制度,鼓励教师、学生及家长提高诚信度。

(3)建立举报申诉制度。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于评定过程中可能影响或危害评定结果公平、公正的现象和行为,或者对评定结果存在异议,可先向学校评定委员会提出举报和申诉,如果对学校评定委员会的答复或处理不满意,可向上级领导小组举报或申诉。

(4)完善档案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并尽快建立新的学生档案管理制度,为每个学生建立成长记录袋和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电子档案,形成管理系统,以适应评价、考试制度改革及高中阶段招生制度改革。

进一步规范学生成长记录袋的收集管理方法。学生成长记录手册是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评定工作的主要依据。学校要积极摸索一套既可以充分体现学生成长过程和个性特长潜能,又能够为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发展提供科学依据的学生成长记录袋收集管理方法,这对于提高评定工作的客观公正性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5)建立监控评估机制。评定委员会将组织人员对评定质量进行监控和评估,充分了解评定工作的有关信息,及时纠正评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对评定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评定工作结束后评定委员会应进行质量分析并撰写工作总结。

五、评定内容、评价方法、等级分配以及操作流程

(一)评定内容。根据教育部《云南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中提出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包含基本素质评价指标和个性发展评价指标两个部分。

基本素质评价指标是所有初中学生通过学习都应达到的目标,包括思想道德、学习态度与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五个方面。

个性发展评价指标是体现个人与众不同的个性发展目标,包括个性特长、个人成果及其他学生自主选择的内容等三个方面。

(二)评价方法:

1、从2009年秋季入学的学生开始严格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基本素质评价指标在七年级上学期到九年级上学期的五个学期中,以学期为单位,由学生本人与教师共同记录学生的成长事实,在九年级下学期,采取学生个人自评、同学互评、家长评价、教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

2、基本素质评价中的思想品德一级指标,按二、三级指标的评价要点进行写实性描述,其它四个一级指标按总评分值,以等地形式呈现评价结果。A:优秀(≥9分);B:良好(≥7分,<9分);C:基本达到

要求(≥6分,<7分);D:尚需努力(<6分)。

3、个性发展评价指标在九年级下学期由学生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教师据实填写。

4、评定工作完成后即向参评的学生及家长发布评定结果。

5、如实填写《云南省初级中学学生成长记录手册》,每学期进行一次。学生毕业成绩以初中阶段三个学年评定的成绩之和来确定综合素质的评定结果。

(三)等级设立分配

我校等级名额比例:A级学生不超过25%,C级学生为10%左右,其余为B级。(对于严重违反校纪校规或受处分未撤消的学生,经学校领导小组审核,可定为:D级)。班级等级名额与学校相一致。

(四)评定的信息来源

1、学生的成长记录手册和日常表现。

2、学生的平时成绩(所有学科)。

3、学生的个性特长的表现。

4、学生自我评价、同学评价、家长评价及教师评价。

(五)操作流程

1、确定机构:由班主任推荐并选举产生班级教师评定小组和学生评定小组,并及时予以公布。

2、宣传动员:召开综合素质评定主题班会以及教师动员大会,宣传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意义及其重要性,学习有关综合素质评定的相关知识,并分发“告家长书”,以便取得家长的支持。

3、学生自评:即学生根据自己平时表现,依据综合素质评定各个方面的要求,根据自己在初中阶段的发展情况,对照基础性发展目标的要素和关键表现进行自我评价,自评包括描述性评语(150字左右)和给各个要素打分。

4、家长评定:即家长根据子女在初中发展阶级的表现及依据综合素质评定各项要求,实事求是进行评价。

5、班委会评定:即以学生日常表现为依据,通过观察和查阅学生成长记录手册、班级周记等方式给予同学客观和公正的评价。先由学生评定小组每个成员对照基础性发展目标的要素和关键表现,给每个同学进行打分,再由副组长计算班委会评定的最后实际得分,评定者要签名。

6、教师评定:即班主任教师以学生日常表现为依据,通过观察、访问和查阅学生成长记录手册、班级周记等方式给予学生客观和公正评价,对予5个维度的评价内容,如实在学生成长记录手册中安每学期做出班主任评语,其他教师评定小组成员应该参考学生本人、家长及班委会成员评定所提供的信息综合考虑,依据基础性发展目标的要素和关键表现,实事求是给每位同学进行打分,评定者要签名。

7、综合实践活动评定:综合实践活动根据成绩和学生平时参与研究性学习和社会实践的具体情况,由班主任实事求是进行填写。

8、其他事项记录:学生在各级各类竞赛、运动会比赛中的成绩及在学校举行的各项活动中获奖后,按学期填写记入其他事项记录。

9、评定结果公示:班级评定结束后将评定结果呈报学校综合素质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经审核后将评定结果告诉学生本人。期间:(1)由学校设立投诉电话——0886-3871069,评定监督小组应接受投诉与提出复议,专人负责做好记录。(2)在校内设立意见箱,每天开箱一次,对有异议评定结果,由校评价工作监督小组领导组织专人调查,决定是否复议,并做好解释及各项工作。

10、评价结果的审定与归档:学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对每一位学生评定结果进行评定,由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上报有关部门予以存档,供中招录取使用,其它原始资料及各种评比表等一并移入政教处存档,评价结果一旦归档、原则上不予以变动。

11、评语表述:班主任应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内容给予学生一个综合性的评语(要体现学生成长,突出特长和潜能,指出不足,鼓励进步,填入学生成长记录手册中,并签名)。

12、填写学生成长记录手册的相关内容:由班主任亲自填写报告册中各科期中、期末、总评成绩及相关栏目,并要求学生和家长认真填写报告册中相关栏目,并按要求签名或盖章。

13、每学期放假前,报告册分发给学生,在新学期学生注册时收回报告册,由班主任统一保管(九年级毕业班须在报考前收回)。

7.教师综合素质的评价 篇七

在现代教育的今天, 教师应该具备的素质主要有:思想政治素质、法制道德素质、文化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素质、心理平衡素质、技能创新素质、劳动文体素质、审美修养素质、卫生环保素质、社交能力素质等。由此, 可以建立教师“综合素质”的因素模糊集M为:

M= (思想政治素质, 法制道德素质, 文化业务素质, 身体健康素质, 心理平衡素质, 技能创新素质, 劳动文体素质, 审美修养素质, 卫生环保素质, 社交能力素质)

根据专家经验, 确定教师“综合素质”因素的权重模糊集U为:

另外, 设教师“综合素质”因素的评语模糊集V为:V= (好, 较好, 一般, 较差, 差)

一、对教师“综合素质”的模糊综合评判

现调查统计教师C的“综合素质”情况如下:

从上述调查统计情况得到教师C的“综合素质”的评判模糊矩阵R为:

由教师C的“综合素质”因素的权重模糊集U和评判模糊矩阵R, 可以得到教师C的“综合素质”的模糊综合评判V为:

由上述模糊综合评判V可以知道, 有34.35﹪的人认为该教师C的综合素质为“好”, 有37.15﹪的人认为该教师C的综合素质为“较好”, 有23.8﹪的人认为该教师C的综合素质为“一般”, 有3.55﹪的人认为该教师C的综合素质为“较差”, 有1.15﹪的人认为该教师C的综合素质为“差”。

二、对教师“综合素质”的评价

根据经验, 我们认为“好”为100分, “较好”为85分, “一般”为65分, “较差为45分, “差”为30分。于是, 可以得到教师“综合素质”的评语等级分值模糊集E为:

E= (7) 10085654530 (8) T

因此, 由教师C的“综合素质”的模糊综合评判V和评语等级分值模糊集E, 可以得到教师C的“综合素质”的评价D为:

即该教师C的“综合素质”的评价分值为81.4825分。

参考文献

8.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的工作总结 篇八

一、遵循“三个原则”,即常规化原则、以点带面原则、深入持久原则

我们把综评工作和学校的日常工作有机地融合在一起,和实施课程改革有机地融合在一起,使综评工作成为学校的日常工作。针对不同年级学生的具体情况,选择不同的侧重点,作为养成教育的突破口或切入点,推进养成教育向纵深发展。德育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工作。必须坚持不懈、深入持久地开展学生的养成教育工作,使学生真正形成良好的道德习惯、学习习惯、生活习惯,并且使这些良好的习惯积淀为学校文化的重要内容,使得全校学生自觉认同。

二、实现“两个结合”,即与学校常规工作相结合、与德育相结合

我们以《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的七个维度为工作目标,制定学校德育工作的总体实施方案。把工作任务分工落实到学校各个部门、学年。我们把学生养成教育的内容、要求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合起来,与学校常规工作结合起来。

在工作实践中,我们总结出评价的方法,主要以学生自评、学生互评、教师评价、家长评价等方式进行,各任课教师指导学生做好当月过程性评价资料的整理,装入《成长记录袋》;学期末由班主任与任课教师进行交流,并查看《成长记录袋》中的过程性资料,对学生进行综合评定,并将评定等级填入《成长记录卡》中。

1. 学生自评:当学生自己认为在某方面表现比较突出,或者让学生回顾一下某一段的表现,自我进行评价,从而肯定成绩,找出不足,以形成比较客观的自我认识,将评价情况装入《成长记录袋》。

2. 学生互评:在班主任的指导下,以小组或班级为单位,同伴互评,主要看闪光点、看进步、看发展,因人施评。月末评价一次。

3. 教师评价:各任课教师尤其是班主任通过观察学生在课堂及各种活动中的表现,发现学生的进步、闪光点时,可随时进行口头评价,让学生记入《成长记录袋》,做到“低、小、勤、快”,“低”指起点低,“小”指小目标,“勤”指勤评价,“快”指快反馈。

4. 家长评价:可通过家长会或者和学生家长平时的交谈中,指导学生家长评价好学生在家里习惯养成情况。

除了对学生自身进行评价外,我们还要对班级进行评比,具体方法如下:

(1)以班级为单位,进行全校范围内的评比;

(2)树榜样,抓典型。对优秀的班级颁发道德品质优秀班流动红旗,对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班级和个人计时予以公式批评;

(3)根据平时值周学生检查情况评出周冠军,根据周冠军次数评出月冠军,最后评出学期中冠军;根据学生、教师的推荐评选评出学生“文明之星”,期末将对表现突出的文明班级及个人进行表彰嘉奖。政教处适时抓住德育教育的契机,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

三、发挥学生综合评价工作对学校发展的促进作用

1. 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使得校园更加具有活力。评价方法的改革,最大的受益者莫过于学生。“靠近清泉,心灵就会滋润;创新评价,生命就会舞蹈。”在实施评价机制的过程中,我们慢慢地发现,我们的学生变了,变得那样的知书达礼、懂得感恩、富有爱心、知荣明耻;评价角色由以往的单一走向了多元,更加激励学生向上的积极性,增强了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学生更加具有团队精神和合作意识,同时增强了实践能力,创新能力也得到了培养,个性特长得到发展。学生在接受综合素质评价的过程中,极大地发展了他们的潜能,促使他们张扬个性,能够以愉悦地心情驰骋在学习的海洋中,促进他们的个性朝着更加健康的方向发展。

2. 实施综合素质评价,转变了学风、校风。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使得校园氛围日益和谐,环境更加舒适,学生的行为养成习惯明显有所好转,学生能够主动捡起地上的一片纸,热情帮助别人的学生多起来了,助人为乐的事情也越来越多,学生越来越懂得尊师重道,文明礼仪程度也日益提升。违纪少了,师生关系和谐了。这些看似小事的行为习惯,体现了综合评价的作用和推动力。

9.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的工作总结 篇九

(2009年1月修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价基本原则

(一)以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要求为目标;

(二)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申报与认证相结合、记实与评议相结合、教师评议与同学评议相结合的方法;

(三)发挥评价过程的激励和导向作用,评价结果作为学生评奖选优和就业推荐的主要依据;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评价指标体系及具体操作办法

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包括思想品德、知识水平、综合能力和身体素质等四个方面。

(一)思想品德评价 1.评价依据

对学生日常行为进行评价,考察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对学生日常行为的评价主要包括:(1)学生参加各项集体活动的表现,包括班团、社团、学生会、学园、学院(系)、学校等组织的各项活动,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学习、科研实践、学科竞赛、学术研究、课外创新发明、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活动、文化艺术比赛、体育比赛等。

(2)学生干部在社会工作中的表现。

(3)学生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等方面的表现。(4)学生在宿舍文明建设中的表现。

(5)学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的情况。2.评价方式及结果

思想品德评价通过“记实”和“评议”两种方式实施。“记实”为贯穿全学年的量化评价,“评议”为学年末进行的定性评价。

(1)“记实”包括“申报认证”、“宿舍记实”和“违纪行为”。“申报认证”是指学生按照“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实施程序,向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小组申报个人在学习、生活与工作中符合申报条件的行为及表现,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由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小组和各学院(系)、学园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按规定进行审核和确认。“申报认证”的内容包括评价依据中的第(1)、(2)、(3)项。

“宿舍记实”由宿舍管理部门根据《浙江大学学生宿舍记实考评管理规定》,对学生的表现进行评价。“违纪行为”包括学生受到学校纪律处分和学院(系)、学园等部门通报批评的行为。有违纪行为的学生,其思想品德等级评定为“合格”或“不合格”。

“申报认证”占“记实”评价结果的85%,“宿舍记实”占“记实”评价结果的15%。

(2)“评议”包括“个人自评”和“班主任和同学评议”。“个人自评”是指学生在学年小结表上作小结。“班主任和同学评议”是指班主任和全班同学对本班同学的“记实”评价结果进行评议和确认。

(3)评价结果的确定。

由班主任召开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小组成员参加的审定会,讨论决定评价结果。

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其中,“优秀”的评定比例为50%,“良好”的评定比例控制在50%左右,“合格”或“不合格”的评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若“评议”结果与“记实”评价结果基本一致的,则以“记实”评价结果为准;若“评议”结果与“记实”评价结果不一致的,则可对“记实”评价结果进行适当调整。

评价结果经公示后由班主任签字报各学院(系)或学园审核。

(二)知识水平和学习能力评价 1.评价依据

主要依据学生的学年学业成绩进行评价,考察学生学习的勤奋努力程度、学习质量和水平。

2.评价方式及结果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2008年9月修订)第十六条规定,学校采用学年总学分数和平均学分绩点(GPA)作为评价指标。各学院(系)或学园应综合考虑上述反映学生学习质与量的评价指标,根据学院(系)或学园的实际情况确定学生学力水平的排名计算办法,进行同类同年级学生的综合排名。

(三)综合能力评价 1.评价依据

主要依据学生在学术、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社会工作、文体竞赛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进行评价,考察学生的实践能力、组织能力和创新能力。

2.评价方式及结果

(1)各学院(系)、学园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对学生提供的参加各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校级和学院级志愿者活动、其他类别的实践活动的获奖表彰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并排名,评价结果作为“社会实践优秀奖学金”评定的主要依据。(2)各学院(系)、学园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对学生干部参加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的业绩进行考核并排名,评价结果作为“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评定的主要依据。

(3)各学院(系)、学园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对学生提供的参加文化艺术比赛、体育比赛的获奖表彰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认,评价结果作为“文体优秀奖学金”评定的主要依据。

(4)各学院(系)、学园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对学生提供的参加科研实践活动、学科竞赛、学术研究、课外创新发明等活动的获奖表彰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认,评价结果作为“研究与创新奖学金”评定的主要依据。

(四)身体素质评价 1.评价依据

主要依据《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进行评价,考察学生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

2.评价方式及结果

由公共体育部负责组织学生进行体育达标测试,根据《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定学生成绩后报各学院(系)或学园。

三、组织实施

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以各学院(系)或学园为单位组织实施,各学院(系)或学园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细则,下设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与大学生素质拓展认证中心合署),具体负责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实施。班级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小组(与团支部素质拓展认证小组合署),负责本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实施。

四、其他

1.本办法适用于2008-2009学年及以后在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10.小学生素质教育综合评价实施方案 篇十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建立具有我校特点的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指导学校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根据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资雁教〔2014〕99号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局关于印发《雁江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意见(2014年修订)》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教育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素质教育与新课程标准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全面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和水平,引导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以道德品质、学习成绩与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个性特长六个维度,共十二个评价要素为基本内容,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以学校评价为主体,以制度建设为保障,采取多元化的评价方法,从而推动我校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和办学行为的进一步规范。

二、基本原则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应坚持如下基本原则:

1.发展性原则。评价应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生主动、活泼和全面发展为根本目的。.

2.激励性原则。评价中要善于发现学生的优点和长处,并及时给予鼓励和肯定,使之强化,重视培养学生自信心,注意激励学生。

3.差异性原则。评价既要体现对学生全面发展的要求,又要关注学生个体间差异和个性特长的发展需求,充分体现评价对象的个体差异。

4.科学性原则。积极探索科学的评价方法,注重将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力求评价结果的客观、公平、公正、公开,努力提高评价工作的专业化水平,保证评价工作的质量。

5.参与性原则。学生既是评价的对象,又是评价的主体,要尊重学生在评价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将评价活动变成被评价者主动参与、自我反思、自我教育、自我发展的过程。

三、综合素质评价的基本内容和标准

1.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中关于“对学生评价的内容要多元,既要重视学生的学习成绩,也要重视学生的思想品德以及多方面潜能的发展,确定我校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分为基础性发展目标、学科学习目标和个性特长发展目标三个方面。

2.综合素质评价要在小学学生综合表现详实纪录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表现详实纪录是指能够表明小学生在学校期间多方面素质及个性发展状况的关键性材料。综合表现详实记录一般由以下几个方面构成:

(1)考试成绩。

(2)社会实践活动。

(3)个性特长与获奖情况。

(4)道德品质。

四、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德育处、教务处主任任副组长、班主任为小组成员。

2.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负责落实评价方案,制定实施细则,任免班级评价小组成员,组织并监督评价工作,认定评价结果。

3.成立班级评价小组。班级评价小组由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学生代表组成,评价小组人员需班级学生一半以上认可,方可入选。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 组 长:刘承礼 副组长:廖祯福、李黎

工作小组:张秀芳、张学君、杨德兴、王丹、刘晓霞、刘艺

五、工作程序

1.组织自评。学生依据《小学素质教育评价手册》所列的评价标准进行自评。要让学生明白自己既是被评价的对象,又是参与评价活动的重要主体,所提交关键性材料和自我鉴定过程本身就是学校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依据。自评完毕,学生本人依据自我评价分ABCD四个等级记录在手册自评栏中。

2.组织班级学生互评。各班分小组开展互评。对《小学素质教育评价手册》所列的评价标准进行互评。先由学生自我介绍自评意见,出示相关表现材料,然后同学集体评议,得出互评等级建议。由组长根据学生互评分ABCD四个等级记录在素质教育评价手册中。

5.家长评价学生。家长对学生每学期和每学年的发展情况进行评价,撰写描述性评语,并以等级形式呈现评价结果。

6.班主任(教师)评审。班主任老师根据本校制定的评价标准,结合学生自评、互评和家长评价意见,以及各项客观佐证材料对学生各项指标进行师评。一般在寒暑假前完成,假期学生带回,将评价结果告知学生本人和家长。

7.小组及家长语言性评价和激励。各族组长在全组评价的基础上对每个成员的日常行为表现做出书面评价,用激励性的语言记录在《手册》相应栏目中。家长在全面了解学生在校情况后,结合学生假期在家的表现,对学生做出综合性的语言评价,并提出新学年的期望。

8.教师撰写综合性评语,填写《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整理相关材料归档,整理成长档案盒。

9.总结上报。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每学年末将对毕业生的评价情况写出书面总结,上交《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

六、评价结果的使用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是小学生毕业以及学校改进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依据,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课程培养目标要求、诊断和改进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依据。学校把评选结果作为学生评选“三好”

“优干”等工作的主要标准。

七、实施要求

1.评定主体要多元化。要将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家长评价、教师评价有机结合起来,充分重视学生自评、互评意见,保证评价的客观性。建立诚信协议书制度,教师和学生应签定诚信协议,要求教师必须对学生一视同仁,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客观公正评价学生。

2.确定等级应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实际水平,并与学生群体综合素质的实际分布状况基本相符。

3.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应注意以综合素质评价标准内容为抓手,教师、学生和家长都应及时将相关数据和评语做好记录,同时应充分参考学生和教师提供的关键表现记录和学生思想品德、学习能力的发展过程状况资料,从学生的整体表现入手把握所评价的等级。

4.班级评价小组要客观公正的对待学生自评、互评意见,参考自评、互评所提供的信息,在集体评议的基础上进行等级评定,撰写综合性评语并逐一签名。如果出现经过讨论后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应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得出结论;如有重大的原则性分歧,应提交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裁定,并逐一在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上签名。建立诚信责任追究制度,对不讲诚信的教师和学生,实行责任追究。

5.评价结果应及时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如有异议,班主任应组织学生重新进行核实与裁定。

八、特殊情况的处理办法

对弱智生、伤残生的评价,根据以人为本、实事求是的原则,依据本方案进行评价。

11.浅谈素质综合评价评语的写法 篇十一

关键词:学生评语 彰显个性 委婉期待 情感真挚 鼓舞士气

随着素质教育进程的不断推进,我们的教育观念进一步转变,学生素质发展水平的评价体系也随之重新建立并不断完善。在实行“等级制”的基础上,进行了“等级+评语”和“等级+评语+特长”的有益改革。即在给学生一个等级的评价的基础上,使用鼓励性的语言,有针对性地、客观全面地描述学生的学习状况,充分肯定学生的进步和发展,同时指出学生在哪些方面具有潜能、哪些方面还存在不足。这样,使学生对自己的努力方向更加明确,从而树立自信心,不断进取,健康发展。在这种新的素质评价体系中,注重过程性评价和学生评语的改革让我们感受最深。自从参加工作至今,我给学生写的评语不计其数,但我觉得只是在开展学生素质综合评价以来,才体会到给学生的评价让学生最开心,学生家长也很满意。下面我结合开展学生素质综合评价实际的工作实践谈一谈自己的感受。

一、评语要彰显学生个性,切忌千人一面

每个学生有每个学生的特点,各有各的特性。首先,给学生写评语要有针对性。针对学生的特点、学生的性格,有针对性地高度概括,体现学生的个性,看到评语,如见其人,这是评语的最高境界。其次,评语的内容要具体,不能千篇一律,更不能面面俱到。要用简单的话语,寥寥数笔就能勾勒出该学生的主要特点。此外,评语的内容要深刻,要摸透学生的内心世界,摸准学生的精神脉搏,勾画出学生的情感空间。例如,我班张军同学,因其姐姐身患残疾,父母办了二胎,他才幸运降生。又由于该生父母双双早亡于车祸,只好有年迈的奶奶抚养,一家三口在极其困苦的环境中度日,极为艰难。迫于生活,无奈几次辍学,在学校师生和亲友的帮助下,学校免除该学生的一切上学费用,还给其办理了生活困难补贴和助学金,使他不再辍学。该同学表现极为坚强,各方面表现都很优秀。于是,我在期末给他的评语是这样的:“张军同学:你好!你自立自强,勤奋刻苦,你取得今天的好成绩要比其他同学付出更多的艰辛,我们都觉得你很了不起!希望你以后正确面对生活,我们是你的亲密伙伴,坚强的后盾。”张军同学看到这则评语后,更加鼓足了学习和生活的勇气,信心十足。

二、善于挖掘学生身上的闪光点为评语的切入点

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的兴趣和爱好,也会在某一方面有自己的特长。写评语时,班主任要火眼金睛挖掘学生的这些闪光点,激发学生最自豪、最亮丽的闪光点。哪怕是一点点与众不同的表现,也需要教师去发现,让学生从中找到自信,而这种自信会激发学生生活和学习的原动力。即便是平时表现不好的学生也会有自己独特的优点,这对于一个后进的学生来说,比在优秀学生身上找出闪光点更有意义,甚至是有益于学生终生。

因此,班主任教师要特别关注这部分学生平时的表现,不仅要及时发现,及时表扬,而且要恰到好处地选择时机。

例如,我班学生蔡庆阳,其父母从事房地产生意,家庭条件较富足,但在学习方面不是很主动,更不是很刻苦,各科成绩都不是很好。尽管如此,我还是依然在他身上找到了闪光点:乐于帮助同学,每天到校很早等等。于是,期末我对学生蔡庆阳的评语就是:“阳阳同学:老师虽然不像你的好朋友那样和你形影不离,但每次你助人为乐、帮助同学的事,老师都很清楚,也值得全班同学向你学习!另外,你虽然住得离学校很远,但你从来不迟到,很了不起!要是在学习上肯下功夫,你一定会更棒!老师和同学期待着你!”该学生看到这则评语后很受鼓舞,心里暗暗下决心,成绩一路上升。

三、对学生不足之处,要用委婉深情、鼓励期待的语言写评语

人无完人,学生也是一样,何况小学生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尚未形成,正处于发展期,存在这样或那样的不足或缺点也在所难免。在写评语时,如何指出他们的缺点和不足,使他们心平气和地接受,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和缺点并积极改正,是写评语的技巧之一。通过多年的班主任工作实践,我认为:首先,对后进生的缺点和不足不能直截了当地指责或劈头盖脸地批评,更不能向学生家长告状;当然,对犯有严重错误的言行,要义正辞严,坚决明确指出其错误言行的后果,并及时进行疏导教育,不留后患。

其次,要与学生在民主、平等、和谐的气氛中,尊重学生的人格,以平等的心态与学生沟通交流;要设身处地换位思考,从学生所处的环境中分析学生的表现,体验他们的生活。

第三,对学生的不足和缺点,教师要用委婉深情、鼓励期待的语言写评语,明确指出其不足,帮助学生认识自己的错误,克服不足,提高自我教育的能力。

四、评语的语言要亲切优美、情感真挚

给学生写评语不仅要写得准,还要写得实,更要写得美。这里的“美”指的是评语的语言要亲切优美、情感真挚。因此,写评语时,一要语言要准确,用词要推敲,感情要真挚,饱含热情,语言亲切,充满无限的爱意。二是评语的语言感染力要强,句句写进学生的心里,打动学生的心灵。要让学生从评语中得到情的感染,爱的激励。三是给小学生写评语,语言要儿童化,既情真意切,又娓娓动听。例如,我给二年级的明明的评语,“明明:老师能交上你这个朋友很高兴,让我一下子年轻了许多。这学期你进步很快,下学期咱们比一比谁讲的故事好听,敢不敢呀?你跟老师保证过一定要练一手好字,老师期待你呢!”明明看了老师的这则评语后,比平时看的书更多了,每天坚持练字,书写作业比以前更认真了。

总之,开展学生素质综合评价后,使我们在写评语时找到了与学生有效沟通的契机和方式,评语的语言像是朋友间促膝谈心,又像是长辈的爱抚和教导,同时又饱含着深情的希望;评语就像师生心灵沟通的纽带和桥梁,同时激发了学生的自信心,增强了学习的原动力,鼓舞学生奋发向上,健康成长。

参考文献:

[1]范巍美.开展学生素质综合评价的有效探索[J].小学教学参考,2010(34).

[2]刘福柯.描绘学生素质综合评价的精彩[J].云南教育,2010(Z1).

[3]周明浩.写评语不仅要写得准,还要写得实,更要写得美[J].教学评价,2012(1).

[4]陈志刚.善于挖掘学生身上的闪光点为评语的切入点[N].学知报,2010.

12.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的隐忧 篇十二

首先, 评价内容的单一化设计没有很好体现课程改革的初衷, 未免让人担心它能否真正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发展。1999年6月13日颁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指出,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要“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这说明, 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是学生综合素质的核心内容, 也是综合素质评价的重点。但综观各省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可以发现, 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多半以《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中的“基础性发展目标”为基准, 主要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六个方面。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各省的“评价方案”中被弱化了。只有极少数省市涉及创新能力和个性表现的评价。此外, 不同地区学生 (如城市学生与农村学生) 的综合素质、不同群体学生 (渔民孩子和牧民孩子) 的综合素质是有结构差异的, 不同年级学生 (如高一学生、高二学生和高三学生) 的综合素质是有层次区别的, 而这些在综合素质评价方案中均没有得到应有的体现。过于统一的评价体系不仅不会引导学生综合素质的发展, 而且还会扼杀学生的个性和创造性。

其次, 综合素质评价在高校招生中所起的作用非常有限, 未免让人担心它会导致“刮风不下雨”的局面。2008年1月7日颁布的《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规定:“建立和完善对普通高中学生的综合评价制度, 并逐步纳入高校招生选拔评价体系。”虽然明确规定了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使用, 但“逐步纳入”的规定又显得过于富有弹性。由于高考涉及千家万户的利益, 涉及教育系统中最敏感的神经———公平, 所以, 各地在执行这一政策时都会谨慎行事。如《广东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规定:“评价结果作为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依据之一;评价结果作为高等学校录取或退档的依据之一。”但对于到底该如何利用却没有进一步的规定。《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的规定比较详细:“‘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总表) 作为高校招生考生信息之一”, “在综合素质评价中, 普通高中学生‘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单项达到A级且其他三项均为合格的, 高校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取;以上三项均为D级的, 高校可以不录取。”但合格与不合格, A、B、C、D等级的比例的确定则依赖于学校。而《南通市二中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又规定:“一般情况下, 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尽量少用C级和D级。”也就是说, 这一规定基本上可以保证上线了的学生都不会因为综合素质评价低而上不了大学。这样, 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后的高考录取方式与没有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前几乎没有什么区别, 而这又会进一步导致高中学校对综合素质评价不够重视。这一点在笔者与高中校长访谈的过程中也得到了印证。许多高中校长都认为, 综合素质评价只是一个形式, 随便应付一下即可, 分数才是硬指标。许多学校都是到学生高三毕业时为其填一份综合素质评价表, 平常都将综合素质评价与发展放在一旁。

第三, 综合素质评价的操作性和可比性比较差, 未免让人担心其结论的公信力。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标准由各学校把握, 不像高考那样在一个较大的地域范围内 (如省) 有统一的标准。而且, 每一指标到底分为哪几个等次、各等次的比例等各校的规定也不一样。这不仅导致不同省份的学生综合素质不可比, 而且即使是同一个省份内的不同学校,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也不具有可比性。同时, 每一指标的评价标准过于模糊, 可能导致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处于同一等次的不同学生实际素质相差甚远。如某省“评价方案”规定, 道德品质“基本合格可以得B或C”, 什么是“基本合格”?基本合格后到底是得B还是得C?不甚明确。在这一规定下, 不合格的学生也可以得B, 因为“基本合格”意味着“可以不合格”。如此模糊的评价标准, 最终将导致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缺乏信度。

第四, 综合素质评价过于注重“得到相关部门的认可”, 未免让人担心它会使原本就有点脆弱的教育进一步走向病态。比如, 某地《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可在学习能力方面得A:研究性学习成绩显著, 得到社会的公认或权威部门的认可;学习主动积极, 各科成绩一贯优秀;小创造、小发明经过专业评价机构认证或者在省市组织的相关活动中获奖;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作品;在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中获得等级奖;其他。”问题在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算不算“权威部门”?他们会不会自行组织研究性学习成果的认定工作?“各科成绩一贯优秀”可以获得A, 这是不是又进一步强化了应试教育?“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作品”可以得A, 会不会出现家长或其他人士代替学生发表成果的情况?“省市组织的相关活动中获奖”, “在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中获得等级奖”可以获得A, 这会不会导致某些领导利用职务之便组织有利于自己孩子的竞赛?综合素质评价需要材料作支撑, 但在材料的鉴定上存在两难:一方面, 如果以相关部门的认可为准, 那相关部门可能会弄虚作假;另一方面, 如果不以相关部门的认可为准, 则评价者不好判断, 同样也可能出现过于主观化的问题。

第五, 治理措施乏力, 未免会让人担心它会导致综合素质评价出现新的腐败。在国家层面, 关于综合素质评价的制度规定是“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具体细则由各地方制定。有的地方规定要建立“校长诚信承诺制度”, 规定校长必须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上签字。但却没有规定如果校长签字的评价表上出现了虚假信息, 校长应承担什么责任。如果校长不承担责任, 签字又有何意义?有的“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规定, “对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涉嫌弄虚作假的学生, 一经查实, 取消其当年被高校录取资格;已被高等学校录取的, 建议取消该生学籍。”但对于评价者, 则是这样规定的:“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 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不按照规定程序操作的, 要追究有关当事人和校长的责任。”对两类违规人责任的规定, 差异迥然。对于弄虚作假的学生, 责任非常明确;而对于弄虚作假的评价者, 则没有明确的责任。在这种条件下, 如果综合素质评价时校长出现失误 (甚至是腐败) , 会不会一个“警告”了事?还有, 各校均成立了综合素质评定小组, 负责本校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和处理学生的申诉工作。当学校故意将某些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拔高时, 其他学生申诉管用吗?

13.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的工作总结 篇十三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有关要求,制定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

一、重要意义

综合素质评价是基于学生成长发展事实对学生学业修习状况、核心素养和日常行为表现,客观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的系统评价,是培育学生政治觉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促进学生自我认识、自我完善,积极主动地发展;有利于把握学生成长规律,切实转变教育观念和人才培养模式;有利于促进评价方式改革,改变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评价学生的做法,为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提供重要参考。

二、基本原则

坚持方向性,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坚持指导性,把握学生的个性特点,关注成长过程,激发每一个学生的潜能优势,鼓励学生不断进步,指导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坚持客观性,如实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真实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以事实为依据进行评价。

坚持公正性,严格规范评价程序,强化有效监督,确保评价过程公开透明,评价结果公平公正。

三、评价内容

(一)思想品德。主要考察学生在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诚实守信、仁爱友善、责任义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重点是学生日常操行、参与党团活动、社团活动、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等。

(二)学业水平。主要考察学生各门课程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等。重点是国家课程(必修和选修)的修习情况、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校本课程内容和学习成绩、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成果等,特别是具有优势的学科学习情况。

(三)身心健康。主要考察学生的健康生活方式、体育锻炼习惯、身体机能、运动技能和心理素质等。重点是体育与健康课程的完成情况、《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主要结果、体育运动特长项目、参加体育运动的效果、应对困难和挫折的表现等。

(四)艺术素养。主要考察学生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的能力。重点是基于学生对艺术课程的修习,在音乐、美术、舞蹈、戏剧、戏曲、影视、书法等方面表现出来的艺术素养和兴趣特长,参加艺术活动的成果等。

(五)社会实践。主要考察学生在社会生活中动手操作、体验经历等情况。重点是基于学生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修习,学生参加实践活动的次数、持续时间,形成的作品、调查报告等。

四、记录程序

(一)写实记录。从高一新生入学起,每一名学生都要建立个人成长记录。学生要在教师指导下客观记录能够体现综合素质发展水平的具体活动,收集相关典型事实材料,并及时整理完善。活动记录、事实材料要真实,有据可查。有条件的学校可以为学生建立成长记录网络管理平台。

(二)整理遴选。每学期末,教师指导学生整理、遴选能反映其综合素质主要内容的具体活动记录、典型事实材料以及标志性成果等有关材料,由学生向学校提出入档申请。

(三)公示审核。学校成立审核小组,对学生提报入档的材料进行核查,审核结果连同相关材料在教室内、校园网等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经审核、公示无异议的材料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所有入档材料均须学生、审核小组成员签字确认。签字确认的原始材料要保存至学生毕业后2年。

(四)上传确认。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将学生每学期的入档材料、学生的简要自我陈述和教师对学生的简要评语上传至省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一旦上传,任何人不得修改。

(五)形成档案。省教育厅将学校按学期报送的学生入档材料与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进行汇总,为每个学生形成综合素质档案。档案主要内容包括:主要的成长记录,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5个方面的突出表现;学生的简要自我陈述报告和教师对学生的简要评语;典型事实材料及相关证明。

(六)查询。在省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中设定查询功能,高中学校、学生及高等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可按照设定权限进行查询。

五、材料使用

高中学校要基于学生发展的年龄特征,结合当地教育教学实际,通过建立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引导学生在记录成长事实的过程中,不断发现和提升自我,建立自信,体验成长的快乐;通过定期展示集中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有关内容,引导学生相互交流学习,共同提高。通过对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状况进行科学分析,针对每个学生的主要特点和突出表现,指导学生发扬优点,克服不足,明确努力方向,促进学生个性成长,全面发展。

高等学校招生录取要将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作为重要参考。高等学校应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办法,提出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使用办法,使用办法应提前2年向社会公布。招生录取时,高等学校应组织教师等专业人员,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信息进行研究分析,做出客观评价,评价结果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在考生分数相同时,作为优先录取和优先安排专业的依据。本科高等学校综合素质评价招生、高职(高专)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可依据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材料形成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或成绩,并在考生录取总成绩中占一定权重。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教育厅成立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委员会,负责指导全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领导小组,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定期组织培训、交流等活动,不断提高高中校长和教师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的能力。要加强督导,把综合素质评价作为评估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

(二)建立信息平台。建立山东省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为高中学校记录评价信息、高等学校招生录取以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使用提供服务。

(三)实施常态管理。高中学校要成立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充分发挥学校党团、学生组织的作用,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明确职责,密切协作。要明确本校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要求,制定具体评价方案及实施细则,并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布,纳入高一年级学生入校教育内容。要结合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指导学生及时收集整理有关材料,严禁搞集中突击。

(四)建立健全诚信机制。高中学校要建立健全个人诚信承诺制度、公示制度,畅通举报渠道,加强监督。建立申诉与复议制度,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内容存有异议的,可向学校举报或申诉,学校要对所反映内容重新进行审核认定。学校要详细记录各项举报、申诉,认真办理,并将办理情况及时反馈给举报人或申诉人。

(五)建立抽查通报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每年对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情况进行抽查。省教育厅每年抽查学校比例不少于5%,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抽查学校比例不少于25%(每县市区不少于1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每年对所辖学校至少检查一次。抽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六)完善保障机制。要统筹校内外资源,为开展综合素质评价提供条件保障。高中学校要加大经费投入,配备必要设施设备和工作人员,确保评价工作顺利开展。要因地制宜,充分开发当地教育资源,为学生提供丰富多彩的校内外实践课程。要通过多种形式,向家长、学生、社会宣传课程改革及招生考试改革的有关政策和育人理念,为综合素质评价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七)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高中学校、教师、学生在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弄虚作假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14.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的工作总结 篇十四

(湘教发〔2007〕43号)

各市州教育局:

为促进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顺利推进,确保综合素质评价科学合理地开展,实现学生全面而富有个性的发展,现将《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意见(暂行)》印发你们。请尽快传达到辖区内各普通高中学校,并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按照本意见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创造性地制定相应实施细则和办法。各地在实施过程中要及时总结经验,有什么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我厅基础教育处。

湖南省教育厅

二○○七年十月十二日

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意见(暂行)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05〕6号)以及《湖南省关于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湘教发〔2007〕11号)、《湖南省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湘教发〔2007〕12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在对普通高中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时,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普通高中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为宗旨,以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为导向,努力实现普通高中教育的培养目标,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评价的基本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着眼于学生的成长过程和整体表现,实施动态的、综合的、完整的、全面的评价,既反映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又彰显学生的个性、特长和发展潜能。

(二)发展性原则。评价要以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为出发点和归宿。坚持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注重学生的日常行为表现,将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有机结合,有效发

挥评价的激励、发展功能,突出评价对学生全面发展的促进作用,使评价过程成为学生不断认识自我、发展自我和完善自我的过程。

(三)可操作性原则。评价指标体系应合理、适用、具体可评,避免过于形式化和繁琐,应为普通高中、高等学校和社会各界所理解和接受。过程应简便、直观、易操作,实现评价操作与管理的信息化。

(四)客观性原则。对学生进行评价时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对学生的评价客观、具体、真实,增强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实效性。

三、评价的主要内容与要求

(一)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

1、道德品质。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保护环境。

2、公民素养。自信、自美、自强、自律、勤奋;对个人行为负责;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具有社会责任感。

3、学习能力。有学习的愿望与兴趣,能运用各种学习方式来提高学习水平,有对自己的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进行反思的习惯;能够完成各学科课程标准列出的本学科学习的目标和各个学段学生应该达到的标准;能够结合所学不同学科的知识,独立分析解决问题;具有初步的研究与创新能力。

4、交流与合作。能与他人一起确立目标并努力实现目标,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观点与处境,能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能综合运用各种交流和沟通的方法进行有效合作。

5、运动与健康。热爱体育运动,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能科学的掌握体育锻炼的方法;具备强健的体魄;形成卫生、健康的生活方式。

6、审美与表现。能感受并欣赏生活、自然、艺术和科学中的美,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积极参加艺术活动,用多种方式进行艺术表现。

(二)评价结果的表述

根据综合素质的不同内容和表现特点,对评价结果采用不同的等级呈现方式:“道德品质”、“公民素养”的评价结果以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呈现;“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的评价结果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相当于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层次。对不合格等级的评价要慎重。

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呈现分电子文本和纸质文本两种;以电子文本为主,使其实现网络化和简约化。

高中学生综合素质形成性评价结果以“高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记录袋”的形式呈现。

四、评价的组织实施

(一)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学校具体组织实施。

学校成立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教师和学生、家长代表组成。校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学校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具体组织实施评价工作,审定评价结果,受理咨询、申诉和复议申请。

(二)每个学生每学期一张素质评价表,在学生完成六个学期学习目标的基础上形成学生毕业时的素质评价总表。各学校要将每一位学生每学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形成电子表和纸制表格。同时,各学校也要制定配套的评价表格,如学生自评表、教师评价表、学生互评表、学生学分统计表、学生成果统计表等,这些表格将是形成期末综合素质评价表的重要依据,也是家长、学生申请复议时的重要依据。

学校应为每个学生建立成长记录袋。成长记录袋中包括每学期的评价表、毕业时的总表,思想道德、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个性发展等六个方面有突出表现的材料。成长记录袋进入学生档案。

(三)在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过程中,既重视观察、访谈等定性评价方法的使用,又不能忽视纸笔测验、评价量表等定量评价方法的使用;既重视以等级表示评价结果的方式,也不能忽视用数量表示评价结果的方式;既注重书面评价、口头评价方式的使用,也不能忽视情感的、行为动作评价的方式。注意多种评价方式的使用,以取得最佳评价效果。

(四)学校在组织实施综合评价过程中,要根据评价主体对评价对象的了解程度,充分发扬民主,使教育评价主体多元化,采取学生自评、学生互评、任课教师评价、班主任评价、学校评价和社区单位对学生评价等方式进行评定。

(五)在学期末和毕业前,学校应以书面形式将评价结果通知学生本人及家长。

若学生及其家长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间向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或复议,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应在收到申诉之日起1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如学生及其家长对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的复议仍有异议,可以通过正常的途径和程序向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反映。

五、评价的保障机制

(一)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对评定者进行专项培训,规范评价过程的操作。教师要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以保证评定工作科学、有效和公正地进行。

(二)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评价管理。综合素质评价是学生毕业的重要依据。学校要建立公示制度,向学生及其家长解释并公示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及评定结果的使用。严格评价档案管理,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评价结果。

建立申诉、举报和监控制度。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组织人员对评定工作进行过程监控和质量评估,充分了解评定工作的有关信息,及时纠正评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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