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有偿补课心得体会(精选13篇)
1.教师有偿补课心得体会 篇一
学习《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心得体会
石横镇中心小学 王庆平
在学校领导的带领下,我认真学习了《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颇有体会,说到底,这一规定旨在加强教师的师德师风。在我们国家新的历史时期,要建设一支为人民服务的,让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就必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为师德建设注入新的内容,增加新的内涵
通过师德师风的教育学习,我对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有了较明确的认识。师德建设决定教师队伍建设的成败,也就决定教育事业发展和改革的成败。教书育人,教书者必先学为人师,育人者必先行为世范。教师职业的特点决定了教师必须具备更高的素质,而师德是教师最重要的素质,是教师的灵魂。师德决定了教师对学生的热爱和对事业的忠诚,决定了教师执着的追求和人格的高尚;另一方面,师德直接影响着学生们的成长,教师的理想信念、道德情操、人格魅力直接影响到学生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和道德行为习惯的养成。高尚而富有魅力的师德就是一部教科书,就是一股强大的精神力量,对学生的影响是耳濡目染的、潜移默化的、受益终生的。因此,针对师德师风建设中存在的、人民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热点或突出问题,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活动是极有必要的,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也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实施新课程改革的必然要求。
对照教师法等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我认为教师应注意从下面四个方面加强学习和修养。
一、热爱教师职业是做好教学工作的前提。教师职业也是社会的必要组成部分,我们不应该只把教师作为一种职业,更应该把教书
育人作为终生奋斗的事业。每一个人都是平凡的,在平凡的岗位上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就是伟大的。
二、在工作中坚持正确的方向,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真正做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
三、关心学生、热爱学生、平等对待学生是新时期教育工作者必须具备的学生观。现代教育提倡教育工作者与学生是平等的师生关系,教师要有服务意识,这已成为全社会都普遍认同的观点,爱和责任是师德之魂。青少年学生都是尚未成年的孩子,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难免有缺点和错误,作为教师不能一味批评指责他们,而要从关心爱护的角度指出他们存在的问题,和他们谈心,谈感受,让他们从内心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只有热爱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才会关心学生,了解学生,公正对待每一位学生,才能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发生。
四、刻苦钻研业务。精通教学业务是教师之所以成为教师的关键。只有精通业务,才能将科学文化知识准确地传授给学生,而不至于误人子弟。教师要提高教学业务水平,就必须自觉坚持学习和参加业务培训,并在教学实践中锻炼和提高。
教师是教育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在教育活动中起主导作用。教师要想有效的从事教育活动,就必须具备一定的职业素养。也就是我们说的职业道德。
教师的职业道德就是指在共产主义道德的指引下,通过教育劳动过程逐步形成并必须遵循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的总和。
雨果曾说过:“花的事业是尊贵的,果实的事业是甜美的,让我们做叶的事业吧,因为叶的事业是平凡而谦逊的。”我想,教师所从事的就是这种叶的事业――平凡而伟大。
“言必行,行必果”,行动实践远胜于说教。师德 ,不是简单的说
教,而是一种精神体现,一种深厚的知识内涵和文化品位的体现!其实,在日常的教育教学工作中,我们教师都在用行动诠释着师德师风的真正内涵。师德需要培养,需要教育,更需要的是――每位教师的自我修养!让我们以良好的师德,共同撑起教育的蓝天。
2.教师有偿补课心得体会 篇二
一、禁止中小学公办教师有偿补课的法理基础
长期以来,人们对公办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之所以制止不力,甚至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这与人们对中小学公办教师职业性质的认识有关,认为中小学公办教师不是公务员,业余时间利用专业特长获得一定报酬无可厚非。
这里有必要对中小学公办教师的职业性质进行一番探讨。中小学公办教师是纳入国家事业单位编制、 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履行基本公共服务职责的工作人员。 《教师法》 第二十五条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这说明教师工资待遇是参照公务员进行管理的,从教师的职业特性及工资待遇保障来看,中小学公办教师是具有国家公务人员性质的。而 《公务员法》 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我个人认为,作为中小学公办教师不能只要求获得不低于公务员的工资待遇,而却不愿接受相应的管理和约束。
二、治理中小学公办教师有偿补课的重大意义
严禁中小学公办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是因为从事有偿补课的教师滋长了一切向钱看的风气,严重削弱教师乐于奉献的职业精神,动摇了教师职业道德的根基。中小学公办教师属于公共教育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国家出资购买的公共教育资源,如果推向市场,通过市场机制进行配置,让一部分有钱人通过购买服务获得优质公共教育资源的额外教育服务,必然带来新的教育不公平。
有偿补课作为教育系统的不正之风,已严重影响教育系统行业形象,引起全社会强烈不满。制止中小学公办教师从事有偿补课行为,是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争做“四有好教师”的必然要求。
三、建立治理中小学公办教师有偿补课长效机制
第一,要加强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必须把严禁中小学公办教师从事有偿补课作为教育系统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成果、深入解决“四风”问题重要举措之一,形成制度,常抓不懈。
第二,要明确责任。校长是治理中小学公办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第一责任人。中小学必须把“不得从事有偿补课”纳入教师聘用合同管理,从事有偿补课,不听劝阻的,学校必须解除聘用合同。
第三,要加强教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禁止参与有偿补课作为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突破口,把学习贯彻教育部 《规定》 纳入今年全省中小学教师继续课程,大力倡导教书育人、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教师职业道德。
第四,要加强监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开展专项治理,将治理有偿补课纳入教育专项督导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要委托第三方评价,建立中小学人民群众满意度评价制度,把教师职业道德作为中小学办学水平评价的重要内容;要加强中小学教师履行职业道德情况的监管和考核,对参与有偿补课的教师实行年度考核“一票否决”。
3.教师有偿补课心得体会 篇三
《规定》明确了公办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的三大补课“禁区”:学校组织学生进行的有偿补课;在职教师组织学生进行的有偿补课;在职教师参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或个人组织的有偿补课。
对发生违规行为的学校,其违规所得予以清退或收缴,取消学校当年各级各类的评先评优资格,同时按有关规定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
如果教师被查实有补课行为,除将其违规所得予以清退或收缴外,还会根据违规次数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
对初次违规的教师,当年考核评定不合格,取消一年绩效工资;现任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低聘一级;3年内不得晋升职务,取消各级各类评先评优资格。
对再次违规的教师,应当由聘用学校解聘其教师职务;5年内学校不得受理其教师职务聘任。
对3次(含3次)以上违规的教师,应当由学校解聘其教师职务;并依《教师资格条例》撤销其教师资格,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规定》中还明确,参与补课的省级特级教师、各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以及取得优秀教师、模范教师等荣誉称号的教师,按有关规定,同时取消或建议取消其相应荣誉称号及资格。
在禁止老师有偿补课的同时,辽宁省教育厅要求学校要组织骨干教师为困难学生义务补课。
河北专项资金化解高校债务
完成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考核
《中国教育报》消息 日前,河北省出台省属高校债务化解工作实施方案,加大高校债务化解工作支持力度,预算安排化债专项资金10.67亿元,并从当年高校生均经费24亿元中拿出60%用于化债。
截至2009年底,河北省属公办高校银行贷款本金余额共计78.4亿元,其中贷款余额超过5亿元的高校有5所。河北省确定了政府组织、高校为主、财政奖补的化债基本原则,财政厅、教育厅分别与有关高校签订目标责任书,并将化债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列入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将化债工作纳入学校领导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
北京教育满意度跌14位 受访者不满入园难入园贵
《京华时报》消息 日前,21世纪教育研究院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教育蓝皮书:中国教育发展报告(2012)》,并公布了2011年主要城市公众教育满意度调查结果。2011年,北京公众教育满意度跌幅最大,从前年的第13位跌至第27位。其中,分项指标“入园难入园贵问题改善情况”一项,北京满意度居全国最低,45.9%的受访者表示“不太满意”。
蓝皮书指出,2011年度30个城市公众教育满意度问卷着力评价的是教育领域的热点及表现突出的问题,涉及教育质量、教育过程、教育公平、教育收费,其中重点关注教育公平。记者注意到,在所有分项指标中,北京都排在中等靠后的位置。
据介绍,此次调查的样本是按照分层随机抽样原则抽取的,调查对象包括京、沪、津、渝4个直辖市和广州、成都、武汉等26个省会城市的6 000名成年常住居民。
调查结果显示,与前3年相比,我国主要城市的公众教育满意度均有所下降,城市公众对教育的总体感受偏于“一般”。在北京,有16.5%的受访者认为本市教育总体状况“不太好”或“非常不好”。
在30个主要城市的总体评价排序中,济南、杭州、西宁、南京、合肥分列前五,太原、贵阳、武汉、北京、沈阳位列后五名。
蓝皮书指出,从全国数据来看,小升初的择校激烈程度普遍高于幼升小,不同城市两个阶段的择校激烈程度差别较大。但在北京,二者差距最小,小升初和幼升小的择校严重性大体相当。而在学前教育阶段,北京幼儿园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比较突出,45.9%的受访者表示“不太满意”。同时,有接近5成的北京受访者不太认可有关部门在解决义务教育择校热问题上所做的努力,其中表示“很不满意”的比例显著高于上海。
辽宁正式立法禁止组织未成年人救火
《中国青年报》消息 明令“禁止组织未成年人参加火灾扑救”让关于赖宁精神是否还要继续提倡的争论,因新修订的《辽宁省消防条例》正式实施而搁置。3月1日起,新修订的《辽宁省消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消防问责体系、高层防火、外墙保温系统防火以及关爱未成年人生命安全等内容,成为新《条例》的亮点。
“禁止组织未成年人参加火灾扑救”这一条款是新《条例》的最大亮点。
在新《条例》修订过程中,很多法律界人士曾纠结于“赖宁精神是否还要继续提倡”这一问题。未成年人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心智发育尚未健全,超出自身能力参加火灾扑救虽属公益行为,但显然无法和未成年人的生命权、健康权相提并论。因此,新《条例》第37条规定“禁止组织未成年人参加火灾扑救”,重点强调了关爱未成年人生命和健康,呼唤社会道德的理性回归。
此外,近年来,全国范围内发生的几起重特大火灾事故,暴露出民用建筑外墙保温系统、外墙装饰材料消防监管领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
新《条例》要求,辽宁省将实行外墙保温材料审批、备案制度,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将把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范围。同时,新《条例》对外墙保温材料施工、使用环节作出明确规定:“施工前,建设单位或者监理单位应当核查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质量证明文件;无质量证明文件的,不得同意使用。施工单位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监理单位的监督下现场取样,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公交、地铁、长途客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一旦发生火灾,后果十分严重。新《条例》中对公共交通工具运营过程中的消防安全予以规定。
新《条例》要求,运营单位要在公共交通工具上配备消防器材和逃生救助设施,安装或者摆放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位置,确保完好有效。定期对公共交通工具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应当及时进行更新、改造。
“营养午餐”让数千万农村上学娃不再饿肚上课
新华网消息 来自西部贵州的全国人大代表杨凤玲3月6日告诉记者,在今年刚刚开始的新学期,贵州开始向65个县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发放中央“营养改善计划”补助。
“回想起孩子们吃到热午饭欢呼雀跃的样子,很高兴。”杨凤玲是贵州省黔南州政府教育督导室的督导,常年奔走在贵州大山中的农村学校。她说,山区很多边远的村级学校,相当一部分学生在学校不吃午饭,清早一顿,晚上放学回去再吃一顿,其中大部分是留守儿童,普遍营养不良。
为了帮助贫困山区小学生吃上午饭,2011年3月,民间公益力量在贵州、广西、云南等地发起了“免费午餐”计划,并通过微博迅速传播,不少小学在爱心汇聚下“开饭”。
“人们的爱心很可贵,但要解决所有边远山区小学生的吃饭问题,仅靠民间爱心还不够。”杨凤玲说。2011年10月,国务院启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160多亿元,为全国680个试点县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提供每天3元的营养膳食补助,惠及2 600多万中小学生,占中西部农村学生的近30%。
为了尽早让孩子们吃上热午餐,贵州、广西等地都在千方百计加快农村学校食堂建设。在广西南宁市马山县林圩镇,东七小学今年建了食堂,四年级的韦宏全在开学第一天吃上了木耳炒鸡蛋、白菜炒猪肉。而在此之前,他每天中午放学后都要走半个小时回家自己做饭吃。
“今年,温总理在政府报告中提到要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这是中央政府对贫困地区孩子办的一件大好事。”杨凤玲说。
但一些代表委员调研发现,这项工作投入多、缺口大。杨凤玲说,每天每生3元应全部“吃到学生肚子里”,这涉及食堂配套建设、工人报酬、食品安全监管等,建议中央加大投入。
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NGO研究所所长王名建议,要尽快出台配套政策、动员各种社会资源合作共力,通过政府购买等形式建立社会化运作模式;逐步形成供餐硬件和软件的国家标准;建立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等。
4.治理教师有偿补课汇报材料 篇四
XX中学现有教师XX人,几年来,学校始终加强教师的师德师风的教育,在2013年3月份与全体教师签下了《规范教师职业行为,拒绝有偿补课倡议书》。在2013年12月11日带领全体教师学习了省教育厅,省纠风办下发的[2013] 203号文件,即《关于治理公办中小学校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向学生家庭摊派和接受学生及家长财务行为的实施方案》。
学校为了更好地落实2014年1月5日召开的绥中县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会议的精神。前所中学于1月6日上午召开了领导班子会议,会上传达了会议精神,成立了前所中学治理教师有偿补课领导领导小组针对本校存在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2014年1月7日召开了前所中学师德师风建设会议,会上校长带领全体教师再一次学习了有关教育法律法规,要求每位同志有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在一次深入学习相关文件精神,要求每一位同志有自查自纠汇报材料。校长与每一位教师签订了《前所中学在职教师公开承诺书》。全体教师在“树形象,做表率,从我做起”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前所中学为更好地把治理工作落到实处,通过校讯通通告了全体教师的承诺,为教育学生不参加补课,下发了“致家长一封信”。
5.教师有偿补课自查自纠报告 篇五
根据津丽教党〔2018〕25号《关于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为了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引导教师树立强烈的职业光荣感、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引导广大教师正确理解、充分认识师德规范的基本要求和深刻内涵,提高贯彻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自觉性,依法履行教师职责和义务。经校党支部研究,决定在全体教职工中开展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学校对全体教师进行有偿补课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未发现一例教师从事有偿家教事件,现将我校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汇报:
一、成立有偿补课自查自纠领导小组
我校成立由XX书记、校长任组长,XX副校长任副组长,各中层干部组成的“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实行 “一把手”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责任分工,按时有序开展工作。通过专项整治活动,提升教师整体形象,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确保此次有偿家教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宣传发动,提高认识
1、中心组学习传达文件精神
按照局党委下发的《关于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我校积极召开中心组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传达局部署会精神,进行工作部署,制度活动方案。
2、召开全体教师动员部署会
我校利用全体会时间积极组织全体教职工召开《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传达区教育局《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明确“七严禁”,强力推进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健全机制,具体落实。
1、签订教师个人承诺书
我校于2018年9月4日利用全体会时间组织全体教职工签订《教师自觉抵制有偿家教承诺书》,重点整治在职教师开设课外班、补习班等校外培训机构行为;在职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从事有偿兼职行为;.在职教师在家进行的有偿补课行为;.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对本校教师监管不力问题。
2、发放致家长一封信
校党支部对教师在校外开办有偿补课点进行拉网式排查,发动教师进行自查、互查,通过发放致家长一封信的形式,自觉接受家长监督。发现问题要整改要到位并及时通报,对严重违法违法纪的移交相关部门处。
四、互相监督,家校联动。
1、通过家校平台向广大家长宣传有偿家教的社会危害性,营造一个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抵制在职教师有偿家教的良好氛围。
2、通过党员教师帮扶服务活动,利用课余时间辅导学生课业学习,引导学生拒绝盲目补课,真正把时间还给孩子,把健康还给孩子。
3、公开举报投诉电话,设立举报投诉箱,全方位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通过专项整治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树立和维护学校及教师的良好形象,提高了社会满意度,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为了不让有偿家教现象出现,我校将继续努力,加强师德建设,设立行风监督员,接受社会监督,纯洁教师队伍。
XXXX中学
6.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 篇六
在现实社会中,承诺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承诺书是承诺人对要约人的要约完全同意的意思,表示以书面形式。为了让您在写承诺书时更加简单方便,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7篇,欢迎大家分享。
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 篇1为进一步规范教师行为,推进师德师风建设,提升社会对教育的满意度。根据市教育局和区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履行教师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人师表,廉洁从教,用实际行动维护教师良好形象,方庄小学全体教师作出以下承诺:
五、不参与有偿或无偿提供办班、补课场所、设施等行为。我们全体教师将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努力践行以上承诺,做淡泊名利、志存高远、甘为人梯、乐于奉献的人民教师。我们愿意接受社会、家长和学生的监督,如果违反以上承诺,愿意接受学校和上级部门的处理。
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 篇2近年来,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大力加强中小学师德建设工作,有效提升了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但在有些地方仍然存在个别教师进行有偿补习现象,影响了我市教育形象。根据烟台市教育局和蓬莱市教体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在职教师中开展有偿补习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的要求,为维护教育的形象,维护教师的良好声誉,切实形成心系教育、廉洁从教的良好风气。为此,我校教师郑重承诺:
(一)坚决不组织本班或本校学生参加收费或变相收费补习,如教师利用职务之便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所教学生参加其有偿补习。
(二)不利用国家法定节日、寒暑假、双休日在校内给学生补课,不参加以各种名目租赁校外房屋举办“奥赛班”、“提高班”、“特长班”、“辅导班”等收取费用的教学行为。
(三)不以家属名义从事有偿补习活动。
(四)不组织、动员、诱导和介绍学生给退休教师、其他人员和校外办学机构为补习生源从中获利。
(五)不私自在校外办学机构兼课。
(六)不参加其它形式的.有偿补习行为。
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 篇3为切实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素质,规范教师的教育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特向学校、家长和社会承诺:
一、自觉遵守《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县教育局关于教师不得进行有偿补课的文件精神。
二、不从事有偿补课。
三、不强制、暗示、介绍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四、不接受学生家长有偿补课的请求。
五、不以其它形式协助他人提供有偿补课服务。
六、不私自外出兼课或校外办班。
七、关爱每个学生,无偿为学生释疑解惑,尽心尽力帮助学困生,让每个学生都得到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我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请学校、家长和社会监督。若因有偿补课被查处,两年内,学校综合考评和职称晋级实行一票否决。
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 篇4为进一步规范教师行为,推进师德师风建设,提升社会对教育的满意度。根据市教育局和县教体局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履行教师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人师表,廉洁从教,用实际行动维护教师良好形象,暑假期间,岗李中心校全体教师作出以下承诺:
五、不参与有偿或无偿提供办班、补课场所、设施等行为。我们全体教师将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努力践行以上承诺,做淡泊名利、志存高远、甘为人梯、乐于奉献的人民教师。我们愿意接受社会、家长和学生的监督,如果违反以上承诺,愿意接受学校和教体局的处理。
承诺人:
岗李中心校
20xx年X月X日
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 篇5根据调兵山市教育局“关于严禁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的紧急通知”的具体要求,为维护我校教师的良好师德形象,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我向学校、社会及家长郑重承诺,在假期不从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乱办班乱补课行为:
1、组织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2、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或占用其它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3、以父母、子女、亲友等关系的名义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4、以指导亲友子女学习或照看亲友子女生活为名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5、在社会力量培训机构中兼课或参与组织管理。
6、利用职务之便组织或介绍学生到个人或社会力量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并从中获利。
7、以赢利为目的的其它形式的补课、辅导、办班。
8、擅自举办各类有偿培训班或兴趣班。
我要恪守以上8条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教育局关于对“乱办班 乱补课”的相关处理规定。
校长:
承诺人:
调兵山市第四小学
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 篇6对照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精神,严格执行“六项规定”,做一名道德高尚、行为规范的人民教师。本人郑重承诺:
1.不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2.不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3.不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4.不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5.不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6.不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以上承诺,保证自觉遵守,绝不违反。
学校(盖章 教师(签名
20xx年日
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 篇7为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规范自己的从教行为,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维护学校教育正常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特向家长和社会承诺:
一、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市教育局和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有关规定;按“五严十禁” 要求履行教师职责。
十一、不从事其他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
十三、关爱每个学生,做好培优补差工作。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无偿为学生释疑解惑,尽心尽力帮助学困生,让每个学生都得到健康成长、和谐发展。
我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请家长和社会监督。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市局处理。
承诺人:
7.教师有偿补课心得体会 篇七
重灾区一:透露招生政策赚外快
一边是禁令,一边却是如火如荼的招生。上周末,上海某星级宾馆内,一家培训机构举办了一场免费的“市重点高中招生咨询会”,宣传标语里写着“揭秘自主招生要求”,现场一个约200人的报告厅挤满初中生和家长,几名“名校教师”依次分析了几所重点高中最新的自主招生形势,现场还举行了模拟笔试与数学公开课。
据了解,这些“名校教师”来自上海多所市实验性示范高中,此外还有了解招生情况的教职人员和区级教研专家。其间不少家长现场咨询中考政策和考试情况,以及该培训机构推出的暑期培训班。一名工作人员坦言,所谓咨询会就是招生宣讲会,咨询会上的专家就是培训班的老师。
教育部的“六条禁令”中包括: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等等。
教育部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吴遵民归纳说,中小学校和教师在校内外组织和参与有偿补课,或提供政策信息等都是不允许的,包括家教、培训班、学校大课,等等。
现场一位家长无奈地说,此类培训班是“政策高地”,能让家长和学生多知道或早知道学校招生偏好和出题思路。
除了在培训机构“走穴”赚钱外,有的老师还自立门户,专门从事升学指导,一般都是高中教师从事初升高,初中教师从事小升初。
上海上宝中学一位老师告诉记者,每年都会私下小范围地开设“小五班”,招收小学四年级学生,一般分三期上课,每年都有一定比例的学生小升初时获得了该初中的自主招生面试机会。“现在中学逐渐自主招生,老师掌握着本校的命题风格和难度,这就是升学班的卖点。”
重灾区二:联手培训机构拉生源
如今,各地学校自办收费培训班或与培训机构合办“三产”搞培训的逐渐减少,然而,一些暗箱合作犹在,主要包括:
——方式一:学校替培训班做广告。培训班工作人员进学校课堂宣讲,并声称有多种优惠活动,有时学校教师、班主任也做起“托儿”,一堂宣讲会下来便可集中招到一大批学生。
——方式二:学校将教师学生“打包出售”。此前某地一中学在国庆节假期后通知该校学生每天将延长一节课,但上课地点却是在一培训班内,年级、同学、老师均不变,但却要另收一笔培训费,开具的则是培训机构发票。
——方式三:通过泄题保持“合作关系”。如今“30天提高50分”“期末考飙分”等培训班广告充斥着网络,有家长反映,花了大价钱上了之后孩子一度排名提升,但期末考试又被“打回原形”。
在精锐教育上海普陀分校某教学点,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快速提分法时表示,有渠道押对一些学校期中考或月考的题,并表示跟学校有合作。
据了解,这类培训机构的各区域教学点几乎都位于学校周边,每个教学点都成立了专门的“教研组”,但有老师坦言,其中不乏泄题通道,平时小考试题不保密,很容易被个别老师或学校负责人拿来牟利。
重灾区三:校方默许做家教
学生聚集到老师家里补课已经是“公开的秘密”,然而却是教育部的“六条禁令”之一。
上海一实验性示范高中物理教师告诉记者,暑期是家教的旺季,尤其是高二升高三的学生。每次十来个学生上两个小时,一个暑假挣个四五万元不在话下。“从事家教至今没人查,万一有状况就让学生统一好口径,说是免费的家教就行,本来就很难界定。”
需求、师德、伦理、制度相互掺杂,使得有偿家教的合理性一度成为社会争议。2009年,教育部一锤定音,明确表示禁止有偿家教;2012年,国务院制定印发的《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再次明确表示“严禁公办、在职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此后,各地教育部门接连发出禁补令和具体实施办法,有的地方还直接同绩效考核挂钩,施行一票否决制,同时影响到涉事教师的教师资格认定、教师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
上海市闸北区第八中学校长刘京海说,虽然禁令一道道,但在很多地方有偿家教还是很普遍,社会似乎在默许,而学校则缺乏必要监督。
“校长还托我给朋友小孩补课,并明确地说‘费用照收。”上述物理老师对记者说,“这种情况下,学校可能一票否决我吗?我反而给了校长一个人情。”
记者发现,一些名师的家教业务在坊间极有市场,甚至找熟人托关系才能挤进“小课堂”,有的学校甚至将其视为打造学校教学口碑的途径之一,甚至明确向教师表示“只要不在学校补,外面随便”。
在一些地方,家教已经逐渐公开化、规模化。有的教师租用写字楼、宾馆会议室,二三十人一起“开小灶”;有的在家窗外用LED显示屏公然进行自我推销;有的甚至干起了培训中介的活,各科老师相互介绍生源……
专家:整治需点面结合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负责人日前表示,有偿补课问题连续6年高居信访首位,严禁有偿补课刻不容缓。
然而记者采访的培训机构、教师、学校、家长、学生几乎一致认为,全面落实规定困难重重。
教育专家、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说,困难的原因一是参与的教师众多,导致“法不责众”;二是教师的收入不高,学生补课需求旺盛,彼此合拍,学校又不愿堵教师财路,为难自己的教职工。“因此建议以点带面,先从一些情节严重的违规行为入手,严惩不姑息。”
此次教育部规定明确了有偿补课行为的处罚措施:对于违反规定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于违反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并向社会公开了监督举报电话。
在华东师范大学教育高等研究院院长丁钢看来,三个重灾区中不乏情节严重的个案,背后可能暗含着招生内部信息泄露以及学校与社会机构、教师之间的不正当利益关系,滋生教育腐败,造成违法行为。
吴遵民说,类似禁令虽然多次强调,但此次从教育部层面明确处罚措施体现了整治决心,希望能从点突破,点面结合,同时也要区分那些针对个人和个别学校的恶意投诉。
8.教师有偿补课心得体会 篇八
近来,我认真学习了上级关于开展治理中小学有偿补课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现对自身行为作出自查,情况如下:
一、有偿补课、办班方面
1.从来没有对现任教学班以及本校的学生进行有偿家教或者办班。
2.从来没有强迫动员、诱导或暗示学生参加课后文化补习班。
3.从来没有为社会文化办学机构进行招生宣传,发放招生广告,组织学生报名等。
4.从来没有在社会文化办学机构兼课
5.从来没有占用学生法定休息时间集体补课或上新课。
二、规范教学用书方面
1.没有擅自组织学生购买或推荐各种教学用书、材料等,没有动员组织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学习资料、教辅材料,也没有委托家长或其他人员为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
2.没有私自向学生征订杂志、资料,无乱收费现象。
三、扎实学识合理作业方面
1.认真执行国家课程标准,能够正确把握大连市小学学业质量评价标准和课堂教学评价标准,没有随意加大教学难度
2.积极开展高效课堂有效教学研究,能够根据教学内容、课型、学情的不同,运用适宜的教学模式组织教学,利用自主、合作、探究等学习方式,加强师生、生生之间的交流与互动,最大限度地提高课堂教学效益。
3.能够做到教学进度与教学计划统一,授课内容与课程标准统一,同年级作业基本统一,检测考试在校长批准下的统一。
4.控制学生作业总量,学生书面家庭作业每天的作业总量不差过一小时,以中等水平学生完成作业的时间为准。科学设计课堂作业,布置作业教师能够逢留必作,全批全改。
四、坚持理想信念和道德情操方面。
1.从未收受家长任何礼品礼盒,坚决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
2.廉洁从教,保守情操,拒绝任何违背道德的行为。
在新形势和新挑战之下,我能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正确面对各种情况,杜绝不正之风,全力做好个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2021教师有偿补课自查自纠报告2
为了有效的遏制教师有偿违规补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树立教师良好形象,推进师德师风建设,近日我市教育局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关于禁止有偿违规补课的规定和处罚措施,学校也在第一时间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了教育局的文件精神,在会议上,教育办领导和邬校长分别提出了明确要求,会后,教师个人进行了自查自纠。
一直以来,我遵照《教师道德规范》的要求严格要求自己。依法执教,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廉洁从教,从未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今后我决心继续努力,严格遵守上级领导的规定和要求,并保证做到以下几点:
一、不利用放学后、双休日、节日、寒暑假等时间在家或在外租用、借用场地,组织学生收费或变相收费进行违规补课、有偿家教;
二、不利用课间、午休、放学后、双休日、节日、寒暑假等时间组织学生利用学校场地违规收费补课;
三、不假借家属、亲友等他人名义从事违规补课、有偿家教;
四、不介绍学生给校内外其他教师进行有偿补课;
组织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正如我国现代教育家陶行知先生的一句格言:“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教育是良心的事业,职业的特殊性注定了我们教师必须淡泊名利,放弃一些世俗的追求,必须坚守高尚情操,乐于奉献。奉献是师德的灵魂。在这个相对浮躁和功利的社会中,我们应该学习陶行知先生的那种境界和追求,不为物质所累,保持心境的纯正与安宁,抗诱惑、拒腐蚀,拒绝有偿家教,为培育学生健康成长作出无私的奉献,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守护教育者的尊严。2021教师有偿补课自查自纠报告3
根据市教育局“XX市XX区治理公办中小学校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向学生家庭摊派和接受学生及家长财物行为的实施方案”通知的具体要求,为维护我校教师的良好师德形象,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我校在职教师进行自查:
1、无教师组织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进行有偿补课。
2、无教师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或占用其它场地进行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3、不以父母、子女、亲友等关系的名义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
4、不在社会力量培训机构中兼课或参与组织管理。
5、不利用职务之便组织或介绍学生到个人或社会力量培训机构有偿补课并从中获利。
6、不做以赢利为目的的其它形式的补课、辅导、办班。
7、不擅自举办各类有偿培训班或兴趣班。
8、不以任何形式私自向学生推销、征订教辅资料。
9、绝不以任何形式收受家长金钱和礼品等财物。
9.在职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 篇九
为切实规范自身从教行为,树立人民教师良好形象,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本人现向学校和社会郑重承诺:
一、认真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市教体局关于禁止有偿补课的文件精神;
二、不以任何形式举办各种有偿补课辅导班,不参与各种类型的有偿补课活动,不在社会力量等办学机构兼课;
三、不发放有偿补课宣传资料,不强制、暗示、介绍学生参加有偿补课,教师之间不相互提供有偿补课生源和相关信息;
四、不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五、不接受学生或家长有偿补课的请求;
六、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认真上好每一堂课,用“优质课堂”抵制“有偿补课”。
如违反承诺,愿意接受组织处理。
承诺人:
2016年9月
在职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
为切实规范自身从教行为,树立人民教师良好形象,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本人现向学校和社会郑重承诺:
一、认真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市教体局关于禁止有偿补课的文件精神;
二、不以任何形式举办各种有偿补课辅导班,不参与各种类型的有偿补课活动,不在社会力量等办学机构兼课;
三、不发放有偿补课宣传资料,不强制、暗示、介绍学生参加有偿补课,教师之间不相互提供有偿补课生源和相关信息;
四、不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五、不接受学生或家长有偿补课的请求;
六、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认真上好每一堂课,用“优质课堂”抵制“有偿补课”。
如违反承诺,愿意接受组织处理。
承诺人:
10.教师拒绝有偿补课的承诺书 篇十
(一)坚决不组织本班或本校学生参加收费或变相收费补习,如教师利用职务之便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所教学生参加其有偿补习。
(二)不利用国家法定节日、寒暑假、双休日在校内给学生补课,不参加以各种名目租赁校外房屋举办“奥赛班”、“提高班”、“特长班”、“辅导班”等收取费用的教学行为。
(三)不以家属名义从事有偿补习活动。
(四)不组织、动员、诱导和介绍学生给退休教师、其他人员和校外办学机构为补习生源从中获利。
(五)不私自在校外办学机构兼课。
11.教师有偿补课心得体会 篇十一
为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树立教师良好形象,推进师德师风建设,近日教育局制定了《治理中小学校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财务的管理规定》,学校也在第一时间研究并制定了《关于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财务的管理规定》,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了教育局的文件精神和学校的管理规定。
在会议上,李金莲校长提出了明确要求,会后针对学校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自查自纠。教育广大教师要严格要求自己,依法执教,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廉洁从教,不准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和收受家长礼金和礼物。严格遵守上级领导的规定和要求,经过自查自纠现在没有教师违规,没有参与有偿家教活动和收受家长礼金和礼物,并保证做到以下几点:
一、不利用放学后、双休日、节日、寒暑假等时间在家或在外租用、借用场地,组织学生收费或变相收费进行违规补课、有偿家教;
二、不利用课间、午休、放学后、双休日、节日、寒暑假等时间组织学生利用学校场地违规收费补课;
三、不假借家属、亲友等他人名义从事违规补课、有偿家教;
四、不介绍学生给校内外其他教师进行有偿补课;
组织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五、不收受家长的礼物和礼金,以及任何形式的馈赠。
用陶行知先生的教育格言来教育教师:“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教育是良心的事业,职业的特殊性注定了我们教师必须淡泊名利,放弃一些世俗的`追求,必须坚守高尚情操,乐于奉献。我们应该学习陶行知先生的那种境界和追求,不为物质所累,保持心境的纯正与安宁,拒绝有偿家教,为培育学生健康成长作出无私的奉献,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守护教育者的尊严。
2021教师有偿补课自查自纠报告2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局《关于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精神,在全体教师中弘扬良好的师德师风引导教师树立强烈的职业光荣感、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引导广大教师正确理解、充分认识师德规范的基本要求和深刻内涵,提高贯彻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自觉性,依法履行教师职责和义务。学校对全体教师进行有偿补课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未发现一例教师从事有偿家教事件,现将我校自查情况进行汇报:
一、成立有偿补课自查自纠领导小组。
我校成立由XX校长任组长,XX副校长任副组长,各行政人员为组长成员组成的“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责任分工,按时有序开展工作。通过专项整治活动,提升教育整体形象,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确保此次有偿家教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认真学习,提高认识。
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关于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暂行规定》,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和纪律教育,提倡做崇高师德的塑造者。增强全校教师依法从教、自觉抵制有偿家教的自觉性,引导全校教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践行师德,创先争优,不为利所惑,自觉远离有偿家教,维护我校教师形象,争做人民满意的教师。
三、健全机制,具体落实。
学校建立健全有关规定制度,严格加强管理。我校于20xx年2月23日组织教师做出不从事有偿家教、不违规办班补课、不为家长代管学生、补课等行为的书面承若。并明确按学校的规章制度做事,抵制有偿家教、补课的诱惑,安心于自己的教学任务,不作违规、违法的事情。使教师高度认识到有偿家教、补课的弊端,从而杜绝有偿家教、补课的不良行为。我校教师具体做到:
1、严禁我校教职员任何形式的学生补习班、提高班、辅导班或在校外进行有偿补课,坚决刹住不良歪风。
2、全体教师认真学习了各种规章制度后,提高了对价值观、人生观的认识,上好每一节课,向课堂要质量,决不增加学生的课业负担,绝不组织有偿补课,切实减轻家长的经济负担。
3、我校将不定期组织行评监督员深入班级和周围群众,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电子信箱,开座谈会,教师自查自纠,广泛征求本校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并对教师在校外开办有偿补课点进行拉网式排查,发动教师进行自查、互查,发现问题要整改要到位并及时通报,对严重违法违法纪的移交相关部门处。
四、互相监督,家校联动。
通过家校平台向广大家长宣传有偿家教的社会危害性,号召家长自觉抵制盲目为孩子补课行为。通过党员教师帮扶服务活动,配合上级假期活动内容,指导学生利用暑假开展读书、实践活动,鼓励学生走进社会,拒绝盲目补课,真正把时间还给孩子,把健康还给孩子。通过家校联手,营造一个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抵制在职教师有偿家教的良好氛围。完善教育行政问责制度。公开举报投诉电话,设立举报投诉箱,全方位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通过专项整治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树立和维护学校及教师的良好形象,提高了社会满意度,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为了不让有偿家教现象出现,我校将继续努力,加强师德建设,设立行风监督员,接受社会监督,纯洁教师队。
2021教师有偿补课自查自纠报告3
县教育局:
我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及自治区教育厅的有关政策法规,严禁学校或教师进行集体及个人违规补课。并根据“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寒假违规补课等现象进行检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校重新调整了以校长为组长的xxxx县第二初级中学教师寒假违规补课纠察领导小组,对于20xx年寒假教师违规补课进行了严格的纠察,通过纠察,我校未发现一起教师个人违规补课,学校也严格执行上级文件,未出现集体违规补课等现象。
特此报告。
xx县第二初级中学
20xx年x月x日
2021教师有偿补课自查自纠报告4
根据XX市教育局《关于对全市公办中小学校及公中小学教师补课办班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按照市教体局、镇中心校的具体部署,我校立即召开全体教师会议,传达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
我校成立由XX校长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为组员的教师有偿家教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责任分工,按序开展工作,通过自查整改活动,提升教育整体形象,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确保此次有偿家教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提高认识明确要求
我们利用政治学习会议时间,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文件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吃透文件精神,全面熟悉、把握市关于师德师风建设的相关规定要求,增强依法从教、自觉抵制有偿家教的自觉性,引导全校教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践行师德,创先争优,不为利所惑,自觉远离有偿家教,维护教师形象,争做人民满意的教师。
三、自查自纠强化认识。
我校积极开展教师有偿家教自查自纠活动,认真对照河南省教育厅《义务教育阶段办学行为十不准》、《规范收费十条禁令》及XX市教育局《关于禁止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违规办班补课的通知》的文件要求进行排查,严禁学校举办或参与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特长班、竞赛班、提高班等,所有规定的教学内容必须纳入正常教学环节。严禁学校将教育教学场地、资源等租用给社会办学机构或个人用于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收费培训班、补习班、特长班、竞赛班、提高班等。
严禁教师组织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有偿补课;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利用所教学科的不同,联合在家中或在外租用教室进行集体家教;为退休教师介绍有偿家教生源并从中获利等。严禁教师与社会办学机构或个人合作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收费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严禁教师以替课或临时给别人代课等名义进行补课。
四、建章立制严肃追究
此次专项治理活动中,经过自查,我校无违规办班和乱收费行为,我校教师不存在有偿家教、补课等违纪行为。但为了进一步加强管理,我们制定了以下规章制度:
1、对一年内发现并查实一起有偿家教的,对违反规定的教师调离教育一线岗位,师德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
2、对同一教师一年内连续两次被查实参与有偿家教的,调离教育一线岗位,师德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解除违反规定教师的聘任职称,二年内不得续聘和晋级。
3、同一教师一年内连续三次被查实参与有偿家教的,调离教育一线岗位,师德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解除聘任职称,三年内不得续聘和晋级。
五、家校联动三位一体。
我们将通过校讯通平台向广大家长宣传有偿家教的社会危害性,号召家长自觉抵制盲目为孩子补课行为。鼓励学生利用假期开展读书、实践活动,引导学生走进社会,拒绝盲目补课,真正把时间还给孩子,把健康还给孩子。通过家校联手,营造一个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抵制在职教师有偿家教的良好氛围。
12.教师有偿补课心得体会 篇十二
唐庄初级中学 2017-07-12
禁止在职教师利用暑假 有偿办班补课的自查报告
县教体局监察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教体局会议精神,坚决杜绝教师暑假“乱办班”“乱补课”等违规违纪行为,还教育良好行风,我校认真做好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县教体局精神,深入治理在职教师有偿办班补课,维护教育良好形象,坚决杜绝我校教师有偿办班补课现象,树立我校良好的教师形象,为我校征得良好的社会信誉。
二、成立“治理在职教师有偿办班补课领导小组”:
组
长:贾垚赣
副组长:王玉恒
李庆朝
组
员:王信刚
顾建东
李杰升
孙明
三、积极宣传,落实责任 1、7月7日上午召集全校教职工学习县教体局基教股下发的有关暑假放假通知精神,传达县教体局会议精神,把文件精神和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位教师。
2、检查落实
学校“治理在职教师有偿办班补课领导小组”成员分别以打电话、实地走访、了解学生和家长等方式进行调查了解。
四、整改处理 对于在暑期有偿办班补课的教师,一经查实,将按教体局有关规定对其进行严肃处理,即:
1、三年内不得晋升、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三年内不得参与优秀教师等评选;
2、3、当年考核不得评为基本合格以上等次; 上报纪检监察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给与相应党政处分;
社旗县唐庄乡初级中学
13.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 篇十三
一、不组织对学生的`有偿补课,更不打着无偿补课的幌子对学生进展有偿补课;
二、不发动、诱导、示意或强迫学生参与有偿补课;
三、不擅自到社会力气办学机构或其他人员组织的补习班或辅导班有偿兼职兼课;
四、老师之间不相互介绍或为他人介绍补课生源并从中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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