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技术贸易整理(精选6篇)
1.国际技术贸易整理 篇一
大陆桥运输
大陆桥运输是指使用横贯大陆的铁路(公路)运输系统,作为中间桥梁,把大陆两端的海洋连接起来的集装箱连贯运输方式。国际货物使用大陆桥运输具有运费低廉、运输时间短、货损货差率小、手续简便等特点。因此,大陆桥运输是一种经济、迅速、高效的现代化的运输方式。
三条大陆桥运输线:西伯利亚大陆桥运输、新亚欧大陆桥运输、北美大陆桥运输
滞期费/速遣费
滞期费是指在规定的装卸期内,租船人未完成装卸作业,给船方造成经济损失,租船人对超过的时间应向船方支付的一定罚金。
速遣费是指在规定的装卸期内,租船人提前完成装卸作业,使船方节省了船舶在港的费用开支,船方应向租船人就可节省的时间支付一定的奖金。
海运提单
海运提单简称提单,是指由船长或船公司或其代理人签发的,证明已收到特定货物,允诺将货物运到特定的目的地并交付给收货人的凭证。同时,海运提单也是收货人在目的港据以向船公司或其代理提取货物的凭证。
性质和作用:(1)货物收据(2)物权凭证(3)运输契约的证明
全式提单/略式提单
全式提单是指提单背面列有承运人和托运人的权力、义务条款的详细提单。
略式提单又称简式提单,是指提单背面无条款,而只列出提单正面的必须记载事项。直达提单
直达提单是指轮船中途不经过换船而驶往目的港所签发的提单,凡合同和信用证规定不准转船者,必须使用这种直达提单。
过期提单
过期提单是指错过规定的交单日期或者晚于货物到达目的港日期的提单。
清洁提单
清洁提单是指货物在装船时“表面状况良好”,承运人未加注货物及/或包装破损或有缺陷之类的提单。
班轮提单
班轮提单是指由班轮公司承运货物后所签发给托运人的提单。
舱面提单
舱面提单是指承运货物装在船舶甲板上所签发的提单,故又称为甲板货提单。
单独海损
保险标的在运输过程中遭遇海上风险直接造成船舶或货物的部分损失,属于这种特定利益方的部分损失,即为单独海损。
共同海损
在海洋运输途中,当船舶、货物或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时,为了解除共同危险,有意采取合理的救难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和支付的特殊费用,称为共同海损。
构成共同海损应具备下列条件:
第一,共同海损的危险,必须是真实存在的、紧迫的和不可避免的。
第二,共同海损的行为必须是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而有意采取的紧急、合理的措施。第三,共同海损必须是主动采取合理措施所作出的特殊牺牲和支付的额外费用。
第四,共同海损必须是最终有效的,即终于避免了船、货的全损,共同海损才能成立。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的区别
其一,造成海损的原因不同;其二,承担损失的责任方不同
本票
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本票的出票人必须具有支付本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并保证支付。本票可分为商业本票和银行本票。
付款交单(D/P)
付款交单是指出口人的交单以进口人的付款为条件,即出口人发货后,取得装运单据,委托银行办理托收,并指示银行只有在进口人付清货款后,才能把商业单据交给进口人。乘兑交单(D/A)
承兑交单,是指出口人的交单以进口人在汇票上承兑为条件。即出口人在装运货物后开具远期汇票,连同商业单据,通过银行向进口人提示,进口人承兑汇票后,代收银行即将商业票据交给进口人,在汇票到期时,方履行付款义务。
跟单信用证
跟单信用证是指开征行凭跟单汇票或仅凭装运单据付款的信用证。国际贸易中所使用的信用证,大部分是跟单信用证。
银行保函
保函又称保证书。是指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或个人(担保人)应申请人的要求,向第三方(受益人)开立的一种书面信用担保凭证。保证在申请人未能按双方协议履行其责任或义务时,由担保人代其履行一定金额、一定期限范围内的某种支付责任或经济赔偿责任。通常分为有条件保函和见索即付保函。
银行保函是由银行开立的承担付款责任的一种担保凭证。
收妥结汇
收妥结汇又称收妥付款,是指信用证议付行收到出口企业的出口单据后,经审查无误,将单据寄交国外付款行索取货款的结汇做法。
经销
国际贸易中的经销是指进口商(即经销商)根据他与国外出口商(即供货商)达成的协议,承担义务在规定的期限和地域内购销指定商品的一种做法。
经销方式分为两种:一种是独家经销,也称包销,它是指经销商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和地域内,对指定的商品享有独家专营权的经销方式。另一种是一般经销,也称定销,在这种方式下经销商不享有独家专营权,供货商可在同一时间、同一地区内,委派几家商号来经销同类商品。对销贸易
对销贸易一般将其理解为是在互惠的前提下,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贸易方达成协议,将进口和出口相结合,以出口抵补或部分抵补进口的一些列贸易方式的总称。
班轮运输
班轮运输又称定期船运输,指船舶按照预定的航行时间表,在固定的航线和港口往返航行,从事客货运输业务,并按事先公布的费率收取运费的运输。
租船运输
租船运输又称不定期船运输,它与班轮运输有很大差别。在租船运输业务中,没有预定的船期表,船舶经由航线和停靠的港口业不固定,须按船租双方签订的租船合同来安排,有关船舶的航线和停靠的港口、运输货物的种类及航行的时间等,都按租船人的要求,有船舶所有人确认,运费或租金也有双方根据租船市场行情在租船合同中约定。
合同的内容
(1)约首部分:一般包括合同的名称、合同编号、缔约双方名称和地址、电话号码等内容
(2)基本条款:这是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品名、品质规格、数量、包装、价格、交货条件、运输、保险、支付、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等内容。
(3)约尾部分:一般包括订约日期,订约地点和双方当事人签字等内容。
象征性交货(CIF应注意问题)
象征性交货是相对实际交货而言的,它指卖方只要按期在约定地点完成装运,并向买方提交合同规定的包括物权凭证在内的有关单证,就算完成了交货义务,而无须保证到货。
在象征性交货方式下,卖方是凭单交货,买方是凭单付款,只要卖方如期向买方提交了合同规定的全套合格单据(名称、内容和份数相符的单据),即使货物在运输途中损坏或灭失,买方也必须履行付款义务。反之,如果卖方提交的单据不符合要求,即使货物完好无损地运达目的地,买方仍有权拒绝付款。
溢短装条款
概念:溢短装指卖方在向买方的实际交货操作中,可能出现一些意外,因此双方事前达成多装或少装的约定,称为合同的溢短装条款,以方便在装运的时候有效利用空间,也避免了实际装运后再来修改提单或者单据的麻烦。
组成部分:数量激动幅度的范围,溢短装的选择权和溢短装部分的作价办法
注意事项:
(1)正确掌握成交数量
成交数量的确定,不仅关系到进出口合同的履行,而且还涉及对外政策和经营意图的贯彻,因此,在商定数量条款时,应做到心中有数,防止盲目成交。
(2)合理约定数量机动幅度
数量机动幅度的选择究竟由谁行使合适,应视成交条件和双方当事人的意愿而定。
(3)溢短装数量的计价方法要公平
在通常情况下,对机动幅度范围内多装或少装部分,一般按合同价格计算。
(4)数量条款的规定应明确具、具体
在数量条款中,对成交商品的具体数量、使用何种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数量机动幅度的大小及其选择权由谁掌握以及溢短装部分的具体作价办法等内容都应一一订明。
包装条款的注意事项
(1)要考虑成交商品的特点
(2)要考虑成交商品所采用的运输方式
(3)要考虑有关国家的法律法规
(4)在不影响包装质量的前提下注意节省包装费用
(5)要考虑有关国家的消费水平、消费习惯和客户的具体要求
(6)正确运用中性包装和定牌生产
(7)不宜轻易接受按某国家样式包装的条件
(8)包装的条件应明确具体
商务谈判的基本方法与技巧
一、注重利益而非立场
二、创造双赢的解决方案
为了使谈判者走出误区,他们必须遵循如下的谈判思路和方法:
(1)将方案的创造与对方案的判断行为分开
(2)充分发挥想象力,以扩大方案的选择范围
(3)找出双赢的解决方案
(4)替对方着想,并让对方容易作出决策
三、使用客观标准,破解利益冲突
谈判者在运用客观标准时,应注意下列几个问题:
(1)建立公平的标准
(2)确定公平地分割利益的步骤
(3)将谈判的利益分割问题局限于寻找客观依据
(4)善于阐述自己的理由并接受对方提出的合理的客观依据
(5)不要屈从于对方的压力
订立合同的步骤
一、询盘
询盘是准备购买或者出售商品的人向潜在的供货人或买主探询该商品的成交条件或交易的可能性的业务行为,它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二、发盘
含义:发盘又称发价或报价,在法律上称为要约。凡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特定的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如果其内容十分确定并且表明发盘人有在其发盘一旦得到接受就受其约束的意思,即构成发盘。
构成发盘的要件:
1、发盘内容必须十分确定
2、表明经受盘人接受发盘人即受约束的意思
三、还盘
还盘又称还价,在法律上称为反要约。还盘是指受盘人不同意或不完全同意发盘人提出的各项条件,并提出了修改意见,建议原发盘人考虑,即还盘是对发盘条件进行添加、限制、或其他更改的答复。
四、接受
含义:接受在法律上称为允诺,它是指受盘人在发盘规定的时限内,以声明或行为表示同意发盘提出的各项条件。
构成接受的要件:
1、接受必须由受盘人作出
2、接受必须是同意发盘所提出的交易条件
3、接受必须在发盘规定的时效内作出
4、接受通知的传递方式应符合发盘的要求
对销贸易
对销贸易一般将其理解为是在互惠的前提下,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贸易方达成协议,将进口和出口相结合,以出口抵补或部分抵补进口的一些列贸易方式的总称。
基本特征:对销贸易方式将进出口相结合,一方的出口必须以进口为条件,即双方相互提供出口机会;此外,对销贸易是以出口抵补或部分抵补进口为特征。
对销贸易的分类:
第一,从交易上方是否出于自愿达成交易来看,可将对销贸易分为自愿的对销贸易和政府命
令的对销贸易。
第二,从交易的融资需求来看,可将对销贸易分为易货及易货类型的交易和其他形式。第三,按照交易的具体形式来划分,目前,世界上流行的对销贸易,内容复杂,方式多样,名称不一,包括易货、回购、清算协定、补偿、互购、抵消、平行贸易及转手等。对销贸易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
(1)可在不动用或少动用外汇的条件下进行进出口贸易
(2)吸引国外的资金和技术
(3)带动某些产业的产品出口
(4)发达国家之间采用对销贸易的形式,有助于建立更有效的产业合作
(5)对销贸易中商品定价具有灵活性和隐蔽性
境外加工贸易
含义:境外加工贸易是指我国企业以现有设备、技术在国外进行直接投资的同时,利用当地的劳动力开展加工装配业务,以带动和扩大国内设备、技术、原材料、零配件出口的一种国际经济合作方式。
开展境外加工贸易的必要性:
(1)我国与许多国家存在着双边贸易不平衡问题,影响贸易关系的发展,开展此项业务,有助于绕过贸易壁垒,保持和拓展东道国市场或发展向第三国的出口,来缓解双边贸易不平衡的矛盾。
(2)在某些行业,如家店行业,我国生产技术已经成熟,想要在劳工成本不断上升的压力下维持产品的国际竞争能力,必须将长线产品转移到其他国家和地区,来支持本国产业结构的调整。
(3)为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大趋势,我国企业需走出国门,开展跨国经营,利用当地较低的生产、运输成本和现有的市场销售渠道及其在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影响,获得较高的经济效益。开展境外加工贸易的可行性:
(1)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在开展加工贸易方面取得了丰富经验,也培养了一大批管理人才,为我们走出国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劳动力密集、技术层次较低,产品标准化的行业中开展加工装配业务,我们有着较强的竞争优势。在一些科技含量较高的行业,经过近年来的不断努力,我们也具备了参与国际竞争的实力。
(3)我国资源丰富,某些原材料在国内有库存积压,通过来料加工,既有助于国产料件的出口,也解决了东道国资源不足的问题。
开展境外加工贸易时应注意的问题
1、做好人才方面的准备
2、要注重信息的积累
3、注意加强宏观管理
电子商务
概念:狭义上理解的电子商务,就是指在网上寻找商机并完成交易的行为。广义上的电子商务概念是指通过现代信息技术从事各种商务活动。
分类:
(1)根据交易主体的不同,可分为B2C、B2B等
1、B2C:商业机构对消费者的电子商务,指的是企业与消费者之间进行的电子商务活动。
2、B2B:商业机构对商业机构的电子商务指的是企业之间进行的电子商务活动。
(2)根据交易地位的不同
1、买方主导的电子商务:是指由买家主导进行网上交易的行为
2、卖方主导的电子商务:是指由卖家主导进行网上交易的行为
3、第三方交易所电子商务:是指在网络市场上,有买卖双方之外的第三方建立的交易撮合机构所从事的电子商务
(3)根据技术手段的不同分类
1、协同商务:是指在商业伙伴之间从事网络协作活动,共同协作来从事策划、设计、开发、管理,以及开展对产品和服务进行研发的各种活动等。
2、移动商务:是指在无线网络环境下所从事各种商务活动的总称。
企业实施电子商务的主要动机:
1、降低交易成本
2、提升服务水平
3、扩大贸易机会
企业发展电子商务的层次
1、初级层次——建立易于实施的可操作系统
2、中级层次——维系牢固的商业链
3、高级层次——实现全方位的数字自动化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
我国海运货物保险的险别包括基本险、附加险和其他专门险三种类型。
一、基本险
基本险包括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
平安险:在投保平安险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主要是对自然灾害造成的全部损失和对意外事故造成的全部损失及部分损失予以赔偿。此外,对于海上意外事故放生的前后,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也予以赔偿。
水渍险:水渍险的责任范围比平安险大,投保水渍险时,保险公司对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均负责赔偿。
一切险:投保一切险后,保险公司除承担水渍险的各项赔偿责任外,还对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一切外来风险造成的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负责赔偿。
附加险别
(1)一般附加险
(2)特殊附加险
1、战争险
2、罢工险
(3)其他附加险
其他专门险别
(1)海洋运输冷藏货物保险险别
(2)海运散装桐油险
(3)卖方利益险
进出口商品的定价办法
固定价格:是指交易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对合同价格予以明确、具体的规定。非固定价格:
(1)待定价格
1、明确约定定价时间与定价方法
2、只规定作价时间
(2)暂定价格:
在合同中先约定一个初步价格,作为开立信用证和初步付款的依据,待双方确定最后价格后,在进行最后清算,多退少补。
(3)部分固定价格,部分非固定价格
价格调整条款:目的是把价格变动的风险限定在一定范围之内,以提高客户经营的信心。
2.国际技术贸易整理 篇二
1.1 档案整理技术的定义
档案整理应以维护历史原貌为宗旨“档案整理理论是现代档案学理论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档案实践中, 零散形成的文件只有经过档案整理的过程, 建立起它们之间的历史联系, 才能成为真正的档案“档案整理既是一个过程, 又是一个体系一个成熟的理论体”系应当拥有四个层次, 即:实践理论、应用理论、基础理论和理论内核。从档案整理的实践的角度说, 档案的整理工作, 就是将处于零乱状态的和需要进一步条理化的档案, 进行基本的分类、组合、排列和编目, 组成有序的体系。
1.2 档案整理技术的内容
1.2.1 全面整理
是指在整理的过程中, 上述整理工作的内容都要进行, 档案界称其为“全过程整理”。“全过程整理”在档案工作比较健全、档案工作开展得比较正常的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中出现的不多。它主要适用于对那些没有经过系统化处理或虽经过系统化处理, 但无法进行正常管理和提供利用的档案的整理。例如, 没有经过系统化处理的历史档案;原来边行过系统化处理, 后又因某种原因被搞乱了的档案;单位档案工作开展得不正常, 又积累了一定数量的未经过系统化处理的档案的整理。
1.2.2 局部整理
是指对那些已经收进档案馆 (室) , 虽经过了系统化处理, 但存在有较严重的不合理部分, 而这些不合理部分又直接影响着对档案的管理和提供利用的档案的整理。局部整理是对其不合理部分进行调整和修正, 而不是“全过程整理”。局部整理是整理工作在长期实践所积累的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的。是避免在档案整理工作中出现“反复折腾” (在档案整理中, 人们把发现原整理中有不合理部分的, 就推翻原有整理结果。更新进行全面整理的现象称为“反复折腾”) 现象的有效方式, 也是档案整理原则“充分利用原有基础”的具体体现。这样做, 既省时、省力、省财, 又有利于对档案的保护。
1.2.3 指导性整理
目前, 对档案进行指导性整理存在于我国大部分档案部门。指导性整理中所讲的“整理”, 实际上不在档案部门进行, 而是在文书或业务部门进行。因为《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文件材料归档的规定, 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由单位的文书或者业务机构收集齐全, 并进行整理、立卷, 定期交本单位档案机构成者档案工作人员集中管理。根据这一规定, 各单位应建立健全文书和档案工作制度, 做好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根据《实施办法》的规定, 档案部门的职责之一就是对本单价文书或业务部门的档案整理下作进行业务知道, 以保证归档文件的质量和档案管理的要求。档案工作者把对文书或业务部门的这种指导称为对归档文件的指导性整理, 简称“指导性整理”。对档案进行全而件整理, 在现在的档案部门是不多见的。但局部整理和指寻性整理却是以全面整理的理论和技能为基础的, 所以掌握这方面的理论与技能是档案工作者必须具备的知识。
2 档案整理技术的分类与比较
2.1 档案整理技术的分类
2.1.1 元数据档案整理技术
“元数据档案整理技术”是西方档案界提出的一种档案整理技术。而西方产生这种技术的实践基础是, 他们利用计算机网络及其技术实现了“电子政务”, 并且使“电子政务平台”成为了他们日常行政管理的实践基础和管理工具。
“元数据档案整理技术”所具有的特征是, 它彻底变革了传统档案实体整理的技术, 成为了“文件实体整理”与“档案历史联系整理”分离的技术。这种文件实体与档案历史联系整理的技术分离, 使元数据档案整理技术中的“档案历史联系整理”, 不再受电子文件实体的干扰, 而使档案整理真正地进入了多元的时代, 使档案整理原则从一维的“来源原则”, 发展为具有“实践主体”、“实践客体”和“年代”的多维“历史原则”。“元数据档案整理技术”所具有的“文件实体整理与档案历史联系整理技术的分离”、“档案历史联系整理的多维化”、“档案整理原则的多元化”和“档案物质实体的双重构成”是其档案整理技术的四大特征。
2.1.2 非元数据档案整理技术
在档案整理技术中“非元数据”与“元数据”是相对存在的两种档案整理技术。从概念上说, 除了“元数据”的档案整理技术之外, 都属于“非元数据”档案整理的技术范畴。但本篇文章不再研究传统的档案实体整理, 它包含的只是新提出的“以‘件’为单位的档案整理技术”、“双套制的档案整理技术”和“不同载体的混合档案整理技术”。
中国档案界提出的这些非元数据的档案整理技术, 具有一个共同特点, 即它们都是“档案实体整理”与“档案历史联系整理”相互分离的档案整理技术。由于这些“非元数据档案整理技术”是“档案实体整理”与“档案历史联系整理”相互分离的技术, 所以它们就同样都能实现档案历史联系的多维化。它的档案整理原则, 也可以从一维的“来源原则”, 过渡到具有“实践主体”、“实践客体”和“年代”的多维“历史原则”。它们最终都要形成由“文件的实体集合”和“档案历史联系的记录”两种物质实体共同构成档案。
2.2 两种典型档案整理技术的比较
我们的研究发现, 虽然非元数据和元数据档案整理技术的技术环境、流程和操作方法有着很大的不同, 但它们具有相同的四大特征, 并且这两种档案整理技术具有着相同的内在结构, 完全可以用同一的《档案整理结构的模型》来认识和解释它们的机理和过程。或者说, 是因为它们具有了相同的档案整理结构, 所以它们才具有了它们的共同特征。所以非元数据和元数据档案整理技术这两种看似非常不同的档案整理技术, 其实是同一档案整理结构的两种不同技术表现形式。
为什么会产生这两种不同的档案整理技术形式, 或者说, 西方为什么采用元数据档案整理技术, 而中国为什么要采用非元数据档案整理技术, 而这是相同的档案整理原理为适应不同国家档案实践条件而产生必然结果。在在中国, 其实始终存在着两种不同的档案实践和理论体系。一种是, 从民国时期开始的“文档连锁法”, 后来的“文档一体化”和现阶段提出的“文件中心”, 与之相应的则是文件生命周期理论;而另一种则是, 与文书实践分离的档案实践, 在解放后, 中国接受了前苏联的档案实践和“立卷人-档案室-档案馆”的档案实践体制, 同时也就形成了有别于西方的档案学理论。在自动化和计算机技术应用的程度上, 元数据显然要高于非元数据档案整理技术。但在中国发展元数据档案整理技术, 有着诸多档案界自身无法克服的现实障碍, 但只要我们放弃部分元数据档案整理技术的高自动化要求, 那么就可以在不改变档案工作体制、不需要实现“文档一体化”、能脱离电子政务环境、不用制定也不依赖“档案元数据集”的条件下, 创造出一种可应用于文书和科技档案、并适用于纸质文件、电子文件和实物混合的、非常实用的档案整理技术。所以不要简单化地根据计算机技术的应用程度, 来论档案整理技术的长短。
3 结束语
档案是历史资料, 需要一定的时间储藏。要保证档案完好无损的保存下去, 也需要经常地、及时地整顿档案, 通过整顿及时弥补遗失的、遗漏的、破损的文件资料, 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存放。所以, 档案管理工作是一项政策性、机密性、专业性较强的工作, 各级管理部门都要充分认识到该项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这样, 我们才能与时俱进, 不断的完善自己的知识体系, 为我国的档案管理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
摘要:在档案管理实践中, 零散形成的文件只有经过档案整理的过程, 建立起它们之间的历史联系, 才能成为真正的档案。所以, 档案整理工作是档案管理活动的核心, 是保证其他环节档案管理工作质量和效率提高的前提。
3.国际金融市场整理 篇三
广义含义是:发生在某国A境外的某地B,却以A国货币为主要交易币种的金融活动,比如说香港金融市场发生的人民币金融业务、伦敦金融市场发生的美元金融业务,这些都能叫离岸金融。
离岸金融,就是你在个神马巴哈马群岛啊,开曼群岛啊这些地方。。注册个金融公司。但是你的主要业务却是在B国开展,而那些鸟不拉屎的群岛。。监管基本为零,每年交点费用就可以了。这样逃避了B国的许多方面的监管,岛再破再小也是个主体不是,B国再牛逼总不能乱触碰他国法律吧。。
般像正规的外企从A国要进来,他的财报要受A国的监管机构的监管,在B国的部分还得交给B国的监管部门审核,双边监管就很悲剧。。作为该外企的大股东,每年的股权红利都是要上税的,有些国家对富人收税的比例高的可怕。而搞离岸金融公司,鬼去向他收税。然后。。这样的公司,神马热钱涌入啊,洗个钱钱啊,背地里搞点资本股权投资哇都靠他了。。莫名其妙的开展几个莫名其妙的业务,钱就捣腾到其他地方去了。。大体就是这样。。内容来自知乎 监管、税收、自由
避税港型离岸金融市场是指没有实际的离岸资金交易,只是办理其他市场交易的记账业务而形成的一种离岸金融市场。[1] 这种类型的离岸市场的特点:市场所在地政局稳定,税赋低,没有金融管理制度,可以使国际金融机构达到逃避资金监管和减免租税的目的。典型的避税型离岸金融市场有加勒比海的开曼群岛和巴哈马,以及百慕和大西欧的海峡群岛等
极不干预主义政策”,而该政策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实行简单税制和低税率的税收制度。而且,在所有的避税港国家或地区中有一半受到英国殖民主义的影响,并根据英国习惯法(English Common Law)来制定自己的法律。英国习惯法有着悠久的历史,而且有判例法档案(Case Law History)可供利用,因而成为避税港制定自己的法律制度时的最佳选择。此外,英国习惯法所规定的严格保密义务亦为避税港法律所继受。
2、从地理因素看,第一,避税港所处的地理位置对投资者非常重要,为了离自己的金钱更近一些,投资者一般总是选择离自己比较近的地方进行投资。例如,中国投资者喜欢到香港、澳门进行投资,亚洲投资者喜欢到马来西亚、新加坡进行投资。第二,避税港一般处于全球的交通枢纽位置,而且本地区的交通设施完善,人员流动非常便利。同时,避税港所处的时区也很重要,例如香港、马来西亚和中太平洋岛国,它们可以使东西半球的金融交易形成时差互补,便于资金流动。第三,避税港一般会以某个或某几个发达的经济体为依托,并以比较低的税负与发达国家的高税负形成鲜明对比,以此吸引更多的投资者。例如,香港就是依托中国大陆,加勒比地区依托美国,中太平洋地区依托环太平洋国家而快速发展起来的。
3、从政治因素看,避税港国家或地区一般实行民主政治,政局稳定,且实行自由开放的对外政策,并能够很好的保持经济政策的稳定性和连贯性,利于保护投资预期。
4、从经济因素看,急于摆脱经济困境,探索新的经济发展道路才是避税港产生和发展的根本原因所在。依据古典经济学理论,国际贸易的产生和发展是建立在比较优势理论的基础之上的。由于地理环境、自然资源和人口分布的不同,各个国家必定有一个或几个具有自己本国特色的优势产业。由于这些优势产业部门的劳动生产率高,在国际上具有竞争优势,所以各国纷纷用自己的此类优势产品来换取本国必需的相对劣势产品。这种国家之间的经济互补性推动了国际分工的发展,继而使各国的依赖性和合作程度不断加深,由此推动国际贸易不断向前发展。但是,这些避税港国家或地区由于土地面积狭小、自然资源匮乏而且劳动力稀少,加上殖民掠夺的影响,根本没有形成自己的产业体系,更别提自己的优势产业部门了。从摆脱殖民统治、独立建国到经济全球化日益发展的今天,避税港国家难以从国际贸易中分得一杯羹,国家经济难以发展,人民福祉无法实现。因此,如何寻求新的产业发展道路,成为这些国家面临的
首要任务。在避税港众多的加勒比海和南太平洋地区, 就集中了一批资源匮乏但经济发展迅猛的微型发展中国家或地区,它们没有或者只有很少的独立加工业, 国民收入基本上来源于旅游等服务业(如安提瓜等小岛的旅游业收入占GDP 的80%左右), 而且国内基本的消费品主要依靠进口,经济发展负担沉重。为了摆脱经济困境,当地政府只有采用发展离岸金融业的方式来大力发展服务业,从而达到不断寻求发展新兴产业,继而增加财政收入和解决就业的目的。为了发展避税港, 许多避税港当地政府纷纷制定现代公司法,并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来促进和规范离岸金融业的发展。例如, 巴哈马1998 年通过的《信托法》对离岸金融业的各个相关环节和有关从业人员的职责范围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安提瓜颁布了《国际商务公司法》, 并成立了国际金融行业管理局, 以便不断创造条件, 建立完善的吸引离岸金融机构的配套服务体系。总体而言,避税港的存在为公司财产、经营活动提供了避税条件,为国际金融组织和机构从事金融活动提供了特别的便利条件。具体而言, 避税港离岸金融中心①通常的做法有:(1)当地政府对在其境内注册的境外公司提供优惠税收。避税港离岸公司和离岸金融机构从事国际贸易和金融业务等, 均可免缴或少缴所得税, 不缴资本所得税、外国投资税、资本汇出税、地产税、销售税和增值税等其他税收。例如, 巴巴多斯对离岸业务最高只征收2-5% 的所得税, 而对国内公司则要征收高达40%的所得税;对离岸机构, 除了不征收资本所得税以外, 还采取如下的税收优惠政策: 对离岸银行、国际商务公司和有限责任团体(society with rest ricted liabilities),按利润额给与税收优惠(利润在500 万美元以下的, 按2-5% 的税率缴纳所得税;500 万-1000 万美元的, 按2%的税率纳税;1000 万-1500 万美元的按1-5% 的税率纳税;超过1500 万美元的按1%的税率纳税), 并免缴预扣税;免税保险公司(exempt insurance company)和外国销售公司, 则可免缴所得税、预扣税和财产转移税, 不必进行纳税申报及公布财务状况。
(2)当地政府对境外公司只收取一定的注册费、营业执照费和管理费等有限的费用。一般来说, 境外公司只要通过律师或会计师事务所就可以在当地办理注册手续并由其代理相关业务, 无须注册人亲临注册地。而且, 许多避税港不要求离岸公司提交财务报告, 不要求每年召开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会议(即使召开, 其地点也不受限制), 公司日常运作可委托秘书处理。
此外, 有些避税港的当地法规还允许离岸公司在世界各地经营业务, 只要它们基本上不在注册地从事经营活动(金融业务除外)。
(3)离岸公司在避税港享有高度的隐私权。发行股份不需要到政府机构登记, 只要投资者本人知道其拥有某离岸公司的股票就行了。而且, 此类公司的股票可以在完全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交易。此外, 许多避税港离岸金融中心为保证隐私权还制订了相应的法律法规, 明确禁止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代理商、保险公司等)和咨询业人员(代理商、会计师、律师、投资顾问等)将客户资料或有关会计资料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个人、公司或政府等);规定任何泄露信息者都可能被判处1 年以上的徒刑和罚款。
(4)其他优惠政策。为了吸引更多的离岸资金, 避税港离岸金融中心还采取了许多拓宽离岸资金投资渠道的措施,如在汇率等方面实行更加优惠的政策, 并对离岸机构不实行外汇管制。总之, 避税港离岸中心通过金融创新, 借助于离岸公司和离岸金融机构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国际资本,离岸经济的发展极为迅速, 其规模和影响力已经远远超出了当地的其他产业, 甚至占据绝对优势地位。许多避税港离岸金融中心不仅汇集了大量离岸金融机构, 而且解决了当地的就业问题, 其金融业资产规模之大, 甚至超出了一些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从这一点来说,这些避税港国家或地区对自身经济发展道路的探索是相当成功的。
二、投资者因素:对资本利润的不懈追求追逐利润是资本的天性,流动性是资本的本质属性。资本总是从利润低的国家或者产业部门流向利润高的国家或者产业部门。避税港独特的历史、地理、政治、经济条件为国际投资者进行国际避税提供了极大地便利,避税成功率极高,因而有效降低了企业的投资成本,大大提升了企业的利润空间,反过来更是极大地激发了投资者对避税港的投资热情。
1、跨国公司投资避税港的原因:进行国际避税国际避税港的存在使得跨国纳税人经常性的国际避税活动得以开展。跨国纳税人进行国际避税的重要手段之一,就是在避税港设立一个“基地公司”进行避税。此类公司的形式多种多样,其中主要包括信箱公司、信托公司和控股公司等。其避税的具体方法是,利用避税地无税或低税的优势,将许多经营业务通过基地公司开展,将跨国纳税人处于避税地以外的财产与所
得,汇集到基地公司的账下,并借助一些国家延迟纳税的规定,将利润长期积累在基地公司,从而逃避跨国纳税人所在国的高税收。
2、我国公司投资避税港的原因:境外融资的便捷性(1)享受国内外商投资企业的“超国民待遇”由于我国长期以来给予外商投资企业“超国民待遇”,造成了不公平的竞争环境,而且随着民营资本的不断发展壮大,具有了走出国门的实力和决心,许多民营企业甚至国有企业采用在离岸国家或地区成立自己的企业再返回国内投资的方式,享受外商投资企业的所得税优惠。(2)“造壳上市”和境外融资避税港对其注册企业的管理较为松散,而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百慕大群岛又是纳斯达克和香港创业板上市的合法注册地。许多国内企业已经实施了“造壳上市”计划, 即先在避税港成立一家“空壳”公司, 并将企业资产注人“空壳”公司, 最后将“空壳”公司在海外上市, 这样运作避免了国内繁琐的审批程序。(3)资产重组和企业并购资产管理公司也常常利用避税港的免税政策进行不良资产处置。资产管理公司先将不良资产注入离岸公司, 再将离岸公司的权益出售给外方实现不良资产的回收, 而外方将不良资产和自己持有的盈利性资产重组后进行离岸信托,并利用避税港的保密规定和免税政策逃避本国的高额税收。我国企业通过在避税港设立投资公司,以资金运作的方式并购避税港母公司,以便间接控制子公司,从而达到并购其在我国或第三国相类似业务的目的。
资产证券化是以特定资产组合或特定现金流为支持,发行可交易证券的一种融资形式。资产证券化仅指狭义的资产证券化。自1970年美国的政府国民抵押协会,首次发行以抵押贷款组合为基础资产的抵押支持证券-房贷转付证券,完成首笔资产证券化交易以来,资产证券化逐渐成为一种被广泛采用的金融创新工具而得到了迅猛发展,在此基础上,现在又衍生出如风险证券化产品。
广义的资产证券化是指某一资产或资产组合采取证券资产这一价值形态的资产运营方式,它包括以下四类:
1、实体资产证券化:即实体资产向证券资产的转换,是以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为基础发行证券并上市的过程。
2、信贷资产证券化:就是将一组流动性较差信贷资产,如银行的贷款、企业的应收账款,经过重组形成资产池,使这组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收益比较稳定并且预计今后仍将稳定,再配以相应的信用担保,在此基础上把这组资产所产生的未来现金流的收益权转变为可以在金融市场上流动、信用等级较高的债券型证券进行发行的过程。
3、证券资产证券化:即证券资产的再证券化过程,就是将证券或证券组合作为基础资产,再以其产生的现金流或与现金流相关的变量为基础发行证券。
4、现金资产证券化:是指现金的持有者通过投资将现金转化成证券的过程。
资产证券化率是指被[1]。资产证券化是指将缺乏流动性的资产,转换为在金融市场上可以自由买卖的证券的行为,使其具有流动性
4.国际技术贸易整理 篇四
一、术语解释 1.国际税收
国际税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政府凭借其政治权力,对跨国纳税人的跨国所得或财产进行重叠交叉课税,以及由此所形成的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2.财政降格
由于存在国际税收竞争,各国的资本所得税税率下降到一个不合理的低水平,造成国家的财政实力大幅度下降的现象和趋势。
二、填空
1.个人所得税制按照课征方法不同可以分为: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以及(混合所得税制)。
2.按照课税对象的不同,税收课大致分为:商品课税、(所得课税)和财产课税三大类。
3.销售税有多种课征模式,在产制、批发、零售三个环节中选择某一环节课税的,称为(单一环节销售税)。
4.根据商品在国际上的流通方式不同,可将关税分为:(进口关税)、出口税和过境税。
三、判断题
1.欧盟的“自有财源”从本质上看,是强加在成员国政府上的税收收入。× 2.一国对跨国纳税人课征的税收属于属于国际税收的范畴。× 3.一般情况下,一国的国境和关境不是一致的。× 4.销售税是仅以销售商品为课征对象的一个税种。×
5.预提税是按预提方式对支付的所得课征的一个独立税种。×
6.国际税收关系的发展趋势在商品课税领域的体现是:关税和增值税的协调是商品课税国际协调的核心内容。×
7.没有区域性国际税收协调就没有区域国际经济的一体化。√
8.一国为吸引外资而实施较低的税率也是恶性税收竞争的一种形式。×
四、选择题
1.国际税收的本质是(C)。
A.涉外税收
B.对外国居民征税
C.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
D.国际组织对各国居民征税
2.20世纪80年代中期,发生在西方国家的大规模降税浪潮实质上是(D)。A.税负过重的必然结果
B.美国减税政策的国际延伸 C.促进国际贸易的客观需要
D.税收国际竞争的具体体现
3.1991年,北欧的挪威、瑞典、芬兰、丹麦和冰岛5过就加强税收征管方面合作问题签订了(C)。
A.《同期税务稽查协议范本》
B.《税收管理互助多变条约》 C.《税务互助多边条约》
D.UN范本
五、问答题
未来国际税收的发展趋势是什么?
答:国际税收问题和国际经济问题密切相关,国际税收将出现以下发展趋势(1)在商品课税领域,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国际协调将逐步取代关税的国际协调成为商品课税国际协调的核心内容。
(2)在所得税领域,国与国之间的税收竞争将更为激烈,为了防止“财政降格”或公司所得税税率“一降到底”的情况发生,国际社会有必要对各国资本所得的课税制度进行协调
(3)随着地区性国际经济一体化的不断发展,区域性的国际税收协调将会有更为广阔的前景。
(4)各国之间将加强税收征管方面的国际合作,共同对付跨国纳税人的国际避税和偷税的行为。
(5)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国际税收领域将出现许多新的课题,亟待各国政府和国际社会加以研究解决。
第二章 所得税的税收管辖权
一、术语解释 1.税收管辖权
税收管辖权是一国政府在征税方面的主权,它表现在一国政府有权决定对哪些人征税、征哪些税以及征多少税等方面。2.推迟课税
本国居民公司来源于境外子公司的股息、红利所得在未汇回本国以前可以先不缴纳本国所得税,但只有汇回本国以后,本国居民公司再就其申报纳税。
二、填空题
1.一国要对来源于本国境内的所得行使征税权,这时所得税三种税收管辖权中的(地域管辖权)。
2.判断自然人居民身份的标准一般有(住所标准)、居所标准和停留时间标准。3.我国判定经营所得来源地采用的是(常设机构)标准。4.判定劳务所得来源地的标准有劳务提供地标准和(劳务支付地和劳务鉴定地)。5.许多国家以利息(实际发生地)的居住地为标准来判定利息所得的来源地。6.多不动产所得,各国一般以不动产的(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得的来源地。7. 中国对动产转让所得来源地的判定采用(转让地和转让者居住地)。
8.一国的非居民仅就其来源于该国境内的所得向该国纳税的义务被称为(有限纳税义务)。
三、判断题。
1.税收管辖权不属于国家主权,只是一种行政权力。× 2.判定纳税人的身份是一国正确行使居民管辖权的前提。√
3.美国的公司所得税除了实行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之外,还坚持公民管辖权。×
4.我国目前同时采用居所标准和停留时间标准判定纳税人的居民身份。× 5.我国判定法人居民身份的标准实际为法律标准及管理和控制地标准,只要满足其一便可确定为本国居民。×
6.外国公司设在本国境内的分公司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由总机构汇总缴纳所得税。× 7.中国税法规定,个人须在中国境内实际居住才能确定为中国的居民。× 8.法国人甲先生在1993年、1994年、1995年在美国各停留了140天,根据美国现行的停留时间标准,他在1995年不被确认为美国的居民。×
9.在我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在一个纳税中在我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不超过183天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在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选择题
1.税收管辖权是(C)的重要组成部分。
A.税收管理权
B.税收管理体制 C.国家主权
D.财政管理体制
2.我国税法规定,在我国无住所的人只要在一个纳税中在我国住满(C)即成为我国的税收居民。
A.90天
B.183天
C.1年
D.180天
3.中国采用(A)来判定租金所得的来源地。A.产生租金财产的使用地或所在地 B.财产租赁合同签订地 C.租赁财产所有者的居住地 D.租赁租金支付者的居住地
4.特许权使用费来源地的判定标准主要有(ABCD)。A.特许权交易地标准 B.特许权使用地标准
C.特许权所有者的居住地标准
D.特许权使用费支付者的居住地标准
5.中国香港行使的所得税税收管辖权是(B)。A.单一居民管辖权 B.单一地域管辖权
C.居民管辖权和地域管辖权 D.以上都不对
6.法人居民身份的判定标准有(ABCD)。A.注册地标准
B.管理和控制地标准 C.总机构所在地标准 D.选举权控制标准
7.在世界主要国家中,目前同时采用注册地标准、管理和控制地标准和选举权控制标准来判定法人居民身份的国家是(D)。
A.美国
B.日本
C.中国
D.澳大利亚 8.一国与他国签订的国际税收协定一般只适用于缔约国一方或缔约国双方的(C)。
A.国民
B.公民
C.税收居民
D.人民
五、问答题 1.什么是无限纳税义务?哪种纳税人负无限纳税义务? 答:
(1)一个实行居民管辖权的国家要对本国居民的国内外一切所得征税,从纳税人角度看,这时该国的居民不仅要就其国内所得向本国政府纳税,而且还要就其境外来源的所得向本国政府纳税。居民纳税人这种要就其国内外一切所得(又称全球所得)向居住国政府纳税的义务称为无限纳税义务。
(2)在一个实行居民管辖权的国家,自然人居民还是法人居民都要对居住国政府承担无限纳税义务。我国课征所得税同时实行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所以,作为我国居民的自然人和法人都对我国政府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其境外所得同境内所得一样也要向我国政府申报纳税。在实践中,有些国家还将自然人居民分为非长期居民和长期居民,二者都负无限纳税义务,但非长期居民负有条件的无限纳税义务,长期居民则负无条件的无限纳税义务。
六、案例题
某人从2010年起被德国西门子公司派到我国,在西门子公司与我国合资的甲公司任职做法律顾问。该人每月的工资由两家公司分别支付。我国境内的甲公司每月向其支付人民币18000元,西门子公司每月向其支付工资折合人民币270000元。2011年9月,该人被西门子公司派到英国,负责一起诉讼案件。他在英国工作15天,英国公司向其支付工资2000英镑。完成工作后,该人返回我国的甲公司。请计算该人2011年9月应在我国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考虑税收抵免问题)。
答:麦克先生属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居住满一年不超过五年的个人。根据我国税法,他应就在我国境内工作期间取得的由境内、境外雇主支付的工资薪金向我国纳税,而他被A公司临时派到英国工作属于临时离境,这期间他取得的由A公司支付的工资属于“境外来源、境外支付”,无须向我国纳税。对此,他应按以下公式确定在我国的纳税义务:
(1)按当月境内、境外支付的工资总额计算的应纳税额:
(18000+27000-4800)×30%—3375=8685(元)(2)麦克先生当月应纳税额
8685×[1—27000/(27000+18000)×15/30]=6079.5(元)
第三章 国际重复征税及其减除方法
一、术语解释
1.经济性重复征税
当两个或两个以上征税主体对不同纳税人的同一课税对象同时行使征税权,这时产生的重复征税属于经济性重复征税。2.税收饶让
税收饶让抵免简称税收饶让,它是指一国政府对本国居民在国外得到减免的那部分所得税,视同已经缴纳,并允许其用这部分被减免的外国税款抵免在本国应缴纳的税款。税收饶让不是一种消除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而是居住国对从事国际经济活动的本国居民采取的一种税收优惠措施。
二、填空题
1.国际重复征税产生的原因是国与国之间(税收管辖权)的交叉重叠。2.母公司所在国对母公司从子公司获取的股息征税所产生的重复征税称为(经济性重复征税)。
3.经合组织范本和联合国范本都规定,行使居民管辖权时,首先应按(长期性住所)标准确定最终居民身份。
4.税收饶让是(居住)国给予投资者的一种税收优惠。
5.一国居民转让其设在另一国的常设机构或固定基地所拥有的动产,这时其取得的转让收益应由(该常设机构或固定基地)的所在国征收。
6.当纳税人的抵免限额大于实际抵免额时,我们可以把二者之间的差额称为(抵免限额余额)。
7.在国外分公司均为盈利的情况下,实行综合限额法比实行分国限额法对(纳税人)更有利。
8.协调国家之间税收管辖权、消除国际重复征税的原则包括来源地原则和(居住地原则)。
9.减除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主要有:扣除法、(减免法)免税法与抵免法。
三、判断题
1.法律性重复征税和经济性重复征税的区别主要在于纳税人是否有同一性。√ 2.从效果上看,一国仅实行地域管辖权和一国对国外所得免税对居民纳税人来说是一样的。√
3.只有抵免法和免税法才能够消除国际重复征税,而其他方法只是减轻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
4.当纳税人在国外的分公司有亏损的情况下,采用综合限额法可以相对减少纳税人的税收负担。×
5.母公司用子公司所在国课征的股息预提税进行抵免属于间接抵免。× 6.判定自然人居民身份时,习惯性住所标准优先于重要利益中心标准。× 7.在所得额税管辖权的协调原则中,居住地原则有利于实现税收的资本输出中性。√
四、选择题。
1.经合组织范本规定,转让从事国际运输的船舶。飞机。内河运输的船只或附属于经营上述船舶、飞机或船只的动产所取得的收益,应由(C)征税。A.总机构所在地
B.交通工具长期停泊地 C.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
D.交通工具所有人居住地 2.对于一般行业的营业利润,两个协定范本所遵循的是(B)原则。A.居住国征税
B.来源国征税
C.共享征税权原则
D.协商解决原则 3.两大范本要求按照以下四个标准来判定纳税人的最终居民身份,该判定过程是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的,请为之排序(D)。
(①国籍 ②重要利益中心 ③永久性住所 ④习惯性住所)A.①②③④B.①②④③ C.③④②① D.③②④①
4.根据两大范本的精神,如果两国在判定法人居民身份时发生冲突,则应根据(D)来认定其最终居民身份。
A.注册地标准
B.常设机构标准
C.选举权控制标准
D.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 5.假定A国居民公司在某纳税中总所得为10万元,其中来自A国的所得8万元,来自B国的所得2万元。A、B两国的所得税税率分别为30%、25%,若A国采取全额免税法,则其向A国的应纳税额为(D)。A.2.9万元
B.3万元
C.2.5万元
D.2.4万元
6.假定A国居民公司在某纳税中总所得为10万元,其中来自A国的所得5万元,来自B国的所得2万元,来自C国的所得3万元。A、B、C三国的所得税率分别为30%、25%和30%,若A国采取综合限额抵免法,则该公司的抵免限额为(C)。
A.1.4万元
B.1.6万元
C.1.5万元
D.3万元
7.假定A国居民公司在某纳税中总所得为10万元,其中来自A国的所得5万元,来自B国的所得2万元,来自C国的所得3万元。A、B、C三国的所得税率分别为30%、25%和30%,若A国采取分国限额抵免法,则该公司的抵免限额为(D)。
A.1.4万元
B.1.6万元
C.1.5万元
D.对B国所得的限额为0.6万元,对C国所得的限额为0.9万元。
8.经合组织范本规定,一般情况下,动产的转让收益应由(B)对其征税。A.购买者的居住国B.转让者的居住国C.转让地点所在国D.动产的使用国 9.按照联合国范本的精神,当独立劳务满足(ABC)条件时,劳务发生国可以对来源于该劳务的所得征税。
A.独立劳务是通过发生国的固定基地进行 B.在劳务发生国停留18天
C.其报酬由劳务发生国的居民支付且数额达到居住国和劳务发生国商定的数额D.独立劳务未通过劳务发生国的固定基地进行所获得收入 10.直接抵免适用于如下所得(ABC)。A.自然人的个人所得税抵免
B.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公司所得税抵免 C.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预提所得税抵免 D.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公司所得税抵免
六、综合题
甲国的A公司在乙国设立了持股比例为30%的一家子公司B,在2010获得利润500万美元,乙国的公司所得税税率为25%;而这家子公司又在丙国成立了一家持股比例为50%的子公司C,同年获得利润为400万美元,丙国的公司所得税税率为30%。甲国的本国内盈利额为100万美元,国内的公司所得税税率为50%。根据上述材料计算每个公司各自向所在居住国缴纳的税额。(征收股息预提所得税忽略不计)
本题属于母子公司之间复杂的三层间接抵免问题。
C公司向丙国纳税:
C公司纳公司所得税(400×30%)
120万美元 C公司税后所得(400-120)
280万美元 C公司付给B公司股息(280×50%)
140万美元 B公司向乙国纳税:
B公司承担的C公司税额(120×40/80)
60万美元 B公司全部应税所得(500+60+140)
700万美元 B公司抵免前应纳乙国所得税(700×25%)
175万美元 B公司税后所得(700-175)
525万美元 B公司付给A公司股息(525×30%)
157.5万美元 B公司的抵免限额[(60+140)×25%]
50万美元 因为B公司承担的C公司税额60万美元大于抵免限额50万美元,所以B公司的实际抵免额为50万美元。
B公司实际抵免额
50万美元 B公司抵免后应纳乙国所得税
(700×25%-50)
125万美元 A公司向甲国纳税:
A公司所获股息承担的B公司和C公司税额
[(125+60)×157.5/525]
55.5万美元 A公司全部应税所得(100+ 157.5+55.5)
313万美元 A公司抵免限额(157.5+55.5)×50%
106.5万美元 因为55.5万美元小于抵免限额106.5万美元,所以
A公司实际抵免额
55.5万美元 A公司抵免后应纳甲国所得税
(313×50%-55.5)
101万美元
第四章 国际避税概论
一、术语解释 1.国际避税
国际避税一般是指跨国纳税人利用国与国之间的税制差异以及各国涉外税收法规和国际税法中的漏洞,在从事跨越国境的活动中,通过种种合法手段,规避或减小有关国家纳税义务的行为。2.转让定价
转让定价是指公司集团内部机构之间或关联企业之间相互提供产品、劳务或财产而进行的内部交易作价;通过转让定价所确定的价格称为转让价格。
二、填空题
1.纳税人利用现行税法中的漏洞或不明确之处。规避、减少或延迟纳税义务的行为成为(避税)。
2.不征收任何(所得税和财产税)的国家和地区通常被称为“纯避税地”。3.百慕大群岛除了开征(工薪税或社会保险税)以外,不对任何所得征税。4.跨国关联企业转让定价的方法主要包括:(以成本为基础定价)、以市场为基础定价以及关联企业之间协商定价。
三、判断题
1.由于外国居民来源于美国的存款利息不必再美国纳税,因此美国也可以被认为是国际避税地。√
2.同为“纯避税地”,百慕大、开曼群岛、瑙鲁政府均在一定程度上对未来不征税提供过承诺。×
3.跨国公司集团最主要的经营目标是全球税后利润最大化。√
4.国际避税利用了现行税法中的漏洞以减轻自己的税收负担,造成了国家税收收入的减少,是一种违法行为。×
5.离岸中心是与国际避税地合二为一的,换句话说,离岸中心一般都是国际避税地。√
6.中国香港实行单一地域管辖权,而且税率较低,是亚洲著名的避税地。√
四、选择题
1.下列国家中,不属于纯避税地的有(ABC)。A.荷兰B.香港C.瑞士D.巴哈马共和国
2.纳税人利用现行税法中的漏洞减少纳税义务称为(C)。A.偷税B.节税C.避税D.逃税
3.下列国家中,在法律上引用了“滥用法律”或者与之类似的概念以应对纳税人的避税行为的有(ABC)。
A.德国B.中国C.澳大利亚D.美国
4.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曾建议开征所得税,但遭之拒绝的国家是(D)。
A.瑙鲁B.百慕大C.开曼群岛D.巴哈马共和国
5.在欧洲一向以低税的避税地而著称的国家是(ABC)。A.瑞士B.列支敦士登C.海峡群岛D.巴拿马
6.(B)在1929年通过了《控股公司税收优惠法》,并据此对符合条件的控股公司不征所得税。
A.荷属安第列斯B.卢森堡C.荷兰D.中国
五、问答题
1.国际避税产生的客观原因是什么?
国际避税产生的客观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有关国家和地区税收管辖权的差异以及判定居民身份的标准和判定所得来源地的标准存在差异,可以为跨国纳税人提供税收管辖权的真空,从而使跨国纳税人有可能躲避开任何国家和地区的纳税义务。
(2)税率的差异。税率是税法的核心,它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纳税人的税收负担。现实中国家(地区)之间的税率差异很大,有的税率较高,有的税率却极低,甚至有的国家和地区根本不征所得税(税率为零)。这样,就为纳税人将所得从高税国(地区)转移到低税国(地区)进行避税提供了可能。
(3)国际税收协定的大量存在。为避免所得的国际重复征税,目前世界上存在着大量的国际税收协定。然而,税收协定中的有关规定很容易被跨国纳税人用来进行国际避税。滥用国际税收协定主要是规避有关国家的预提所得税。
(4)涉外税收法规中的漏洞。一国涉外税收法规中存在漏洞,也可以为纳税人进行国际避税创造有利条件。这方面的突出例子是一些发达国家实行的推迟课税规定。本来,发达国家制定推迟课税的规定是为了鼓励本国居民公司在海外子公司的发展,增强其与当地公司的竞争能力,但这一规定后来被许多跨国公司用来从事国际避税。它们在低税国或国际避税地建立自己的子公司,通过种种手段把利润转移到这些子公司,并将分得的利润长期滞留在海外子公司。由于可以享受推迟课税待遇,这些跨国公司就凭借这种手段成功地避开了居住国较重的税收。
第五章 国际避税方法
一、术语解释
1.滥用国际税收协定 滥用国际税收协定,一般是指一个第三国居民利用其他两个国家之间签订的国际税收协定获取其本不应得到的税收利益。2.逆向避税
外国企业将利润从所在的低税区向境外高税区转移,让利润在高税区的关联公司去实现,人们把这种违背国际避税一般规律的避税活动称为“逆向避税”。
二、填空题
1.跨国公司利用转让定价在低税国关联企业账上人为地表现出来的利润有时被称为(轨设利润)。
2.母公司所在的居住国是否对母公司的海外利润实行(推迟课税)是跨国公司能否利用转让定价进行国际避税的关键。
3.普通法系(英美法系)国家把信托视为一种法律关系,委托人把自己的财产委托给信托管理机构,在法律上切断了委托人与其财产之间的(所有权)链条。4.利用中介国际控股公司规避东道国股息预提税实际上是利用了国际避税手段中的(滥用国际税收协定)。
5.目前,制定防止税收协定滥用的国内法规的唯一国家是(瑞士)。
6.外商利用转让定价向境外转移利润主要表现在:商品购销、劳务提供、融通资金以及(转让无形资产和提供设备)几个方面。
三、判断题
1.跨国公司如果想利用其海外企业的不同组织形式来避税,那么,在正常盈利阶段,建立子公司更为有利,因为母子公司的盈亏要统一计算。× 2.跨国公司以信托方式进行国际避税一般发生在民法法系的国家。× 3.通过逆向避税,外商投资企业减轻了其在我国及全球的纳税义务。×
4.推迟课税政策的取消,使跨国公司无法利用转让定价手段规避母公司居住国的税收。×
5.内部保险公司一旦成为母公司所在国的居民公司,便会影响跨国公司利用其来避税的效果。√
四、选择题。
1.荷兰之所以被认为适宜中介控股公司的居住国,原因在于(AB)。A.荷兰已同80多个国家缔结了国际税收协定 B.荷兰有参与免税的规定 C.荷兰所得税率低
D.荷兰关于设立中介控股公司的法律比较宽松
2.外商在我国避税采用的最普遍、最经常地一种手段是(D)。
A.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方投资者不按协议或合同投足股本,企业需要的营运资金由境外母公司贷款提供
B.将技术转让费纳入设备价格,规避我国的预提所得税 C.利用“两免三减半”的创业期税收优惠避税 D.利用转让定价向境外关联企业转移利润
3.跨国公司想统一计算海外子公司利润以充分利用母公司居住国的外国税收抵免,则应该建立(B)。
A.中介国际金融公司
B.中介国际控股公司 C.中介国际许可公司
D.中介国际贸易公司 5.建立内部保险公司的商业原因主要有(CD)。A.进入保险行业
B.避税
C.避免常规保险市场发生的费用
D.满足集团的特殊保险需要
五、简答题
1.跨国法人进行国际避税的手段主要有哪些?
答:跨国法人进行国际避税方式比较复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利用转让定价转移利润。(2)滥用国际税收协定。(3)利用信托方式转移财产。(4)组建内部保险公司。(5)资本弱化。
(6)选择有利的公司组织形式。
(7)纳税人通过移居避免成为高税国的税收居民。2.外商在我国避税主要采取哪些手段? 答:外商在我国避税采取主要手段有:
(1)利用转让定价向境外关联企业转移利润(2)提高劳务(3)融通资金
(4)转让无形资产(5)提供设备
第六章 转让定价的税务管理
一、术语解释 1.预约定价协议
指有关各方事先就跨国关联企业的转让定价方法达成的协议,它分为单边预约定价协议和双边或多边预约定价协议。2.可比非受控价格法
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即根据相同的交易条件下非关联企业之间进行同类交易时所使用的非受控价格,来调整关联企业之间不合理的转让定价。3.再销售价格法
再销售价格法即以关联企业间交易的买方将购进的货物再销售给非关联企业时的销售价格扣除合理销售利润及其他费用后的余额为依据,来确定或调整关联企业之间的交易价格。
二、填空题
1.世界上最早的转让定价法规是于1915年在(英)国颁布的。
2.目前,对跨国关联企业之间收入和费用分配主要采取的原则有总利润原则和(正常交易定价原则)。
3.在利润分割法中,对最终的合并利润在关联企业之间进行分割通常有两种方法,一是贡献分割法,二是(剩余利润分析法)。
5.交易净利润法与再销售价格法和成本加利润法相似,主要的区别在于交易净利润法所要比较的指标是(净利润率)而不是总利润率。
6.联合国和经合组织分别制定的国际税收协定范本都规定,如果缔约国一方参与管理缔约国另一方企业即构成关联关系,这里的参与管理是指对企业(经营管理权)的控制。
三、判断题
1.按照市场标准确定交易价格,应当先考虑关联企业集团中的成员企业所在地同类交易的一般市场价格,然后再考虑成员企业与非关联企业进行同类交易所使用的价格。√
2.可比利润法、可比利润区间法等综合利润法实质上就是假定企业的综合利润水平完全是受价格因素影响的,从而忽略了经营战略、管理水平等非价格因素可能对利润水平产生的影响。√
3.比照市场标准是一种运用倒算法的市场价格标准,通过进销差价倒算出来市场价格。√
4.有一总利润原则能简化税务管理,所以国际上普遍接受总利润原则作为跨国关联企业间收入和费用分配的原则。×
5.可比利润法主要用于对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的调整,特别是关联企业自己开发的、可能具有巨大经济效益的无形资产的转让。×
四、选择题
1.最早在跨国关联企业间不合理的转让定价方面,通过立法确定具体的调整方法的国家是(C)。
A.英国
B.法国
C.美国
D.奥地利
2.企业之间的关联关系主要反映在下列哪几个方面(ABD)? A.管理
B.资本
C.财务
D.控制 3.甲国A公司与乙国B公司有关联关系,A公司以80美元的单价向B公司销售一批产品,A公司向非关联的C公司销售同类产品使用的单价为120美元,同时D与C公司为非关联企业,D公司向C公司销售同类产品使用的单价为150美元,则按照市场标准确定的A公司的销售单价为(B)。
A.80美元
B.120美元
C.150美元
D.无法确定
4.甲国的母公司把一批产品以3万法郎的转让价格销售给乙国子公司,乙国子公司再以4万法郎的市场价格在当地销售出去。乙国当地无关联企业同类产品的销售毛利率是10%,甲国当地无关联企业同类产品的销售毛利率是15%,按照比照市场标准,甲国税务部门应把母公司的销售价格调整为(D)。A.2.55万法郎
B.2.7万法郎
C.3.4万法郎
D.3.6万法郎
5.甲国A公司与乙国B公司是关联企业,A向B销售一批产品,这批产品的生产成本为300万美元,A公司向B公司的销售价格为330万美元。市场上美元同类产品,当地的合理毛利率为25%,依照组成市场标准,这批产品的组成市场价格为(? =375)万美元。
A.300
B.330
C.400
D.440 6.法国一家租赁公司向它设在乙国的子公司出租机器设备。此时,母公司向子公司收取的租赁费必须符合哪一标准(A)?
A.市场标准
B.比照市场标准
C.成本标准
D.组成市场标准 7.下列各项中,属于以利润为基础的调整方法有(C)。
a.可比非受控价格法
b.可比利润区间法
c.利润分割
d.可比利润法
e.成本加利润法
f.交易净利润率法
g.再销售价格法 A.bcde B.acfg C.bcdf D.acdf 8.下列选项中适用于预约定价协议的企业有(ABC)。A.使用非标准的转让定价方法的企业 B.有大量的跨国关联业务的企业
C.产品在国外市场上面临激烈竞争的企业 D.正在受到转让定价税务审查的企业
9.预约定价协议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ABD)等方面。A.申请的复杂性非常高 B.信息披露的要求非常严
C.给税务机关带来的成本非常大 D.给纳税人带来的成本非常大 10.采用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必须考虑选用的交易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交易具有可比性因素。这些因素包括(ABCD)。
A.购销过程
B.购销环境
C.购销环节
D.购销货物 11.在围绕可比利润法的争论中,主张使用可比利润法的国家是(B)。A.德国
B.美国
C.日本
D.中国
五、简答题
1.预约定价协议可以给各方带来哪些利益? 答:申请和达成预约定价协议可能需要耗费很长的时间和很多的财力,然而一旦签订了一个预约定价协议,人们就不必再为转让定价的审查和调整而费时费力。具体来说,预约定价协议可以给各方带来如下利益。
1)通过达成预约定价协议,纳税人可以确切地知道今后税务部门对自己经营活动中的转让定价行为会作何反应;如果签订的是双边预约定价协议,纳税人还可以知道外国税务当局会对自己的转让定价行为作何反应。
2)预约定价协议可以提供一种非常好的环境,纳税人、税务局及主管税务部门可以相互合作,以确定纳税人的转让定价活动适用于哪种转让定价方法。预约定价协议的签署过程还可以促进有关各方之间的信息交流,在转让定价问题上达到一个合法的并切实可行的结果。
3)预约定价协议可以大大减轻纳税人保留原始凭证、文件资料的负担。纳税人与税务部门签订预约定价协议以后,只需保存一些与合理的定价方法有关的原始凭证,与其他定价方法相关的文件资料并不一定要保留,而这些资料过去税务部门在转让定价审查中往往要调阅,所以必须保存。另一方面,预约定价协议也可以使税务机关以廉价的方式获得纳税人的信息。
4)预约定价协议可以使纳税人避免一些没完没了的诉讼程序。因为如果没有预约定价协议,纳税人的转让定价行为就很可能被主管税务部门认定为不合理,从而使纳税人与税务部门之间发生纠纷,弄不好还要被税务部门告上法庭。而有了预约定价协议,纳税人只要不违反协议中的条款,其转让定价行为就是合理合法的,不必担心被起诉。
2.简述我国的转让定价法规存在的主要问题。答:(1)法律法规方面:
1)转让定价税务管理方面的法规过于粗略,有些法规不好操作。
2)我国转让定价税务管理的法规也缺乏对无形资产和劳务收费调整的具体标准。
(2)管理方面:
1)许多地区为了吸引外资,把放松对外商投资企业转让定价的管理作为创造宽松投资环境的一种手段。
2)税务部门缺乏反避税的专业人员。
3)加强与国外税务部门在转让定价调整方面进行的合作。
再销售价格法计算题例题:
甲国的母公司把一批产品以1万美元的转让价格销售给乙国子公司,乙国子公司再以1.5万美元的市场价格在当地销售。乙国当地非关联企业同类产品的销售毛利率是20%。在这种情况下,按照比照市场标准,甲国的税务部门就要把母公司的销售调整为1.2万美元。计算公式为: 比照市场价格=1.5万美元×(1-20%)=1.2万美元
第七章
其他反避税法规与措施
一、术语解释 1.受控外国公司
受控外国公司是指由本国居民所控制的外国公司。2.资本弱化
资本弱化是指在公司的资本结构中债务融资的比重大大超过了股权融资比重。
二、填空题
1.很多时候,跨国纳税人通过在避税地建立一个外国公司来达到国际避税的目的,这种建在避税地的公司通常被人们称为(基地公司)。
2.20世纪90年代后期,许多国家加强了对付避税地的立法,主要是将打击的对象从受控外国子公司扩大到了(受控外国合伙企业)。
3.国际税收协定中的渠道法主要是限制第三国的居民公司在缔约国一方建立居民公司并利用两国缔结的税收协定规避(预提税)。
4.从各国的限制本国公司资本弱化的法规来看,多数国家都规定本国公司不能税前扣除的利息要视同公司(分配股息),例如美国、英国等,但澳大利亚和加拿大并没有这种规定。
5.跨国公司国际避税的方式之一,是适时地改变国外附属机构的组织形式,当国外分公司开始盈利时,即将其重组为(子公司)。
6.对付避税地的法规是指,取消(推迟课税)的规定以阻止跨国纳税人利用其他避税地拥有的基地公司进行避税的立法。
7.不少国家在反避税立法中规定举证责任由(纳税人)承担,这与民法的一般原则有所差异。
三、判断题
1.总的看来,排除法所限制受益的公司都是那些容易充当中介(管道)的公司,使用这种方法时税务部门并不需要具体核查被限制的公司是否是外国投资者为避税而建立的中介公司,只要一个公司不能排除其受限制的性质,就不能享受税收协定的利益。√
2.根据我国现行的资本弱化的法规,如果我国的某居民公司的总负债超过其股本金额的1.5倍,则此公司对于超过部分的负债对应的利息不得在税前扣除。× 3.我国税法规定,纳税人在一个纳税中在我国境内居住满180天的,要就从我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临时离境一次不超过30日,或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不扣减日数。×
4.一般而言,在一个同时以注册地标准和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判定法人居民身份的国家,法人居民移居他国相对来说困难较大,所以,日前大多数发达国家都同时采用这两个标准判定法人的居民身份。√
5.有A、B、C三国,A和B、B和C签有国际税收协定均规定对特许权使用费免征预提税。A国的公司甲将特许权出售给在B国的基地公司乙,再由乙向位于C的另一公司出售。A和B税收协定中规定采用真实法这一滥用反避税条款,则A和B对甲和乙之间的交易不给于免征预提税的优惠。√
四、选择题
1.对付避税地的法规首先是由(B)在20世纪60年代初率先制定的。A.英国
B.美国
C.德国
D.意大利 2.根据各国的立法,受控外国公司一般需要满足哪些条件(ABCD)。A.本国居民在该外国公司中直接或间接拥有的股份不能低于一定比重。
B.本国每一居民股东在该外国公司直接或间接拥有的股份也应达到规定比重。C.受控外国公司所在国(地区)的税负水平较低。D.受控外国子公司应大量从事消极投资业务。
3.美国的A公司与列支敦士登一家公司B有关联关系,则下列选项中哪些属于A公司的应税外国公司保留利润(ABC)。A.B公司从A在德国的子公司取得的股息收入 B.B公司收取的A公司在法国的销售收入 C.B公司收取的A公司在中国的服务所得 D.A公司支付给当地一家保险公司的保费
4.目前世界各国已经开始采取的防止税收协定被滥用的措施主要有(ABD)。A.制定防止税收协定滥用的国内法规
B.在双边税收协定中加进反滥用条款C.限制税收协定的谈签
D.严格对协定受益人资格的审查程序 5.下列国家中,除了(B)以外,多数国家都通过规定债务/股本比率的办法来限制本国企业向外国关联公司转移利润。
A.德国
B.英国
C.加拿大
D.美国
6.各国采取的加强税务行政管理工作的措施主要有(ABCD)。A.加强纳税申报制度
B.加强税务调查和税务审计 C.与银行进行密切的合作
D.把举证责任转移给纳税人
7.税务部门在进行税务调查的同时,还要进行税务审计,税务部门一般采用的审计方法有(ABC)。
A.精查法
B.抽查法
C.分析法
D.逆查法
9.在双边国际合作中,国与国之间税收情报交换的方式主要有(ABCD)。A.自动交换
B.根据要求交换
C.自发交换
D.同时检查
10.一般而言,第三国居民滥用其他两国之间的税收协定,主要是为了规避有关国家的(ACD ?)。
A.个人所得税
B.预提所得税
C.公司所得税
D.财产税
11.在双边税收协定中规定的反滥用税收协定条款所规定的(A)所限制的公司是那些容易充当中介(管道)的公司。
A.排除法
B.渠道法
C.真实法
D.纳税义务法 12.在国与国之间税收情报交换的几种方式中,自动交换主要适用于有关哪种收入的情报(D)。
A.经营所得 B.财产转让所得 C.劳务收入 D.股息、红利等非主动性所得 13.根据对付避税地的立法,一国纳税人因在外国公司中拥有股份而取得应归其所有的股息在未分配或未汇回以前要不要就此在本国申报纳税,取决于许多因素,这些因素及有关规定构成了对付避税地立法的基本内容,包括(ABCD)。A.对受控外国子公司的规定
B.对外国个人控股公司所得的规定 C.对外国基地公司的经营所得规定
D.对与避税地关联企业交易的成本费用扣除的规定
14.一般而言,受控外国公司是设立在税负水平较低的国家或地区,在衡量受控外国子公司的税负时,通常使用的衡量指标有(BC)。
A.名义税率 B.有效税率 C.实际缴纳的外国税款
D.应当缴纳的外国税款
五、简答题
1.如何防止滥用国际税收协定
答:防止滥用国际税收协定主要包括以下措施(1)制定防止税收协定滥用的国内法规(2)在双边税收协定中加进反滥用条款
1)排除法2)真实法3)纳税义务法4)受益所有人法5)渠道法6)禁止法(3)严格对协定受益人资格的审查程序
第八章
国际税收协定
一、术语解释 1.国际税收协定
国际税收协定从广义上讲是指国与国之间签订的有关税收问题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协议。
二、填空题
1.国际税收协定一般是指国与国之间签订的避免对(所得和财产)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
2.在国际上,真正具有广泛影响力的税收协定范本,是在20世纪60年代以来相继产生的经济合作发展组织税收协定范本和(联合国范本)。3.我国在对外已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中,列入协定的适用税种主要是(所得税)。
4.对于营业利润,协定范本所运用的规范遵循的是(居住国)征税的原则。5.协定范本中规定,对常设机构的利润除了实行“法律适用规范”,即“非此即彼”的原则规范以外,还实行其他两条征税原则,一是利润归属原则,二是(公平交易)。
6.协定范本对确定常设机构的利润规定了两个具体办法,一是采用实际所得方式,二是采用(比例分配)方式。
7.两个协定范本对投资所得征税的总原则是(税收分享原则)。8.财产收益一般包括转让不动产和动产(如飞机、债券、股票等)取得的收益。对这类财产收益,各国一般征收(财产)税。
9.建立相互同意程序条款的主要目标是,通过缔约国双方税务当局的行政协助以解决协定在执行中出现的纠纷,达到(消除双重征税)以及防止或减少国际间偷逃税和避税行为的目的。
10.我国在对外谈签税收协定时,一般比较倾向于(联合国)范本。
三、判断题
1.国际税收协定虽然是建立在缔约国国内税法的基础之上的,然而,国际税收协定与国内税法在具体内容上并不完全一致,二者有时会出现一些矛盾之处。当国际税收协定与国内税法不一致时,在所有的国家中,国际税收协定处于优先执行的地位。√
2.我国对外签订的国际税收协定规定的对专有技术使用费征收的预提税一般实行10%的限制税率,但对于特定先进技术取得的使用费,国内税法规定的税收待遇比对外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的税收待遇还要优惠,这种情况下,税务部门则应按税收协定规定的10%对外商提供先进技术取得的使用费征收预提所得税。× 3.在判定常设机构时,由于机器设备属于非固定场所,所以全球各国均不将其作为常设机构看待。×
4.代表机构如果仅为其总机构的产品生产制造以及销售该资产产品的业务在中国进行了解市场情况、提供商情资料、联络及其他准备性、辅助性活动,但不包括代表机构为本公司的各类代理、服务性企业而进行的同类或相关业务活动,则此代表机构不属于常设机构。√
5.中日双方签订税收协定,中方根据协定规定,将投资所得并入常设机构的营业利润对其征收公司所得税以后,如果常设机构将这笔利润汇回日方的总机构,总机构再据以分配股息时,中方作为该项投资所得的来源国,要征收预提税。× 6.中国政府按照中韩双方政府的文化交流计划安排了一系列活动,对于在活动中参与演出的艺术家取得的报酬,根据来源国对其所得征税的原则,应该由中国政府征税。×
7.某中国学生留学美国,根据中美缔结的税收协定,此人是中国居民,其在美国学习、培训期间从美国取得的为维持生活、接受教育的所得,可在美国全部免税。√
8.关于对海运和空运收入的征税问题,经合组织范本强调企业管理机构所在国的垄断征税地位;而联合国范本为了照顾发展中国家的利益,主张由两国分享对国际海运利润的征税权。√
9.中俄税收协定是我国对外签订的第一个全面性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10.由于《联合国范本》对常设机构的营业利润按“引力原则”征税,所以常设机构的应税利润不仅包括企业的经营所得,也包括股息、利息等资本所得。×
四、选择题
1.根据有关资料记载,世界上第一个国际税收协定是由(C)和(D)两个国家在1899年6月签订的。
A.英国
B.法国
C.德国
D.奥地利 2.国际税收协定适用范围包括(A B CD)。
A.人的范围
B.税种范围
C.空间范围
D.时间范围
3.在国际税收协定规定中,除了个别条款外,非缔约国居民不能享受协定的待遇,这些条款有(ABD)。
A.无差别待遇条款
B.税收情报交换 C.非独立个人劳务所得
D.政府职员的退休金 4.联合国范本和经合组织范本均规定协定仅适用于对下列哪些税种(BC)。A.增值税
B.所得税
C.财产税
D.关税 5.在两个国际税收协定范本中,用来确定居民身份的标准有: a.重要利益中心所在国
b.永久性住所所在国 c.习惯性住所所在国
d.国籍,在判定居民身份时的顺序依次为(D)。A.Abcd
B.adbc
C.bdac
D.bacd 6.在国际税收协定中,对同时为缔约国双方法人居民时,确定其居民身份的方式有(ABCD)。A.总机构所在缔约国
B.总机构所在缔约国,同时要求总机构所在国即为实际管理机构
C.实际管理机构标准,若实际管理机构与总机构不在同一缔约国,双方协商 D.同时列出总机构和实际管理机构标准,但不明确指出采用哪种方法 7.常设机构还包括连续活动一定时间以上(一般为半年或一年)的建筑工地、建筑、装配和安装工程,我国对外签订的税收协定将这个时限规定为(C)。A.3个月
B.9个月
C.6个月
D.一年
8.企业通过自己的雇员或雇佣的其他人员(非独立代理人)为经营管理而提供一定期限的劳务,也被认定为常设机构,我国对外签订的税收协定中规定的这一期限为(AB)。
A.在任何12个月中连续超过6个月 B.在任何12个月中累计超过6个月 C.在任何12个月中连续超过9个月 D.在任何12个月中连续累计超过9个月 9.下列选项中,属于常设机构的有(AC)。A.外国公司在本国设立的办事处
B.外国公司为其在本国的经营活动存储货物或商品的库房 C.外国公司为商品进行再标签活动而存储货物或商品的库房 D.捕鱼或潜水设备
10.下列人员中可以作为常设机构的有(ABCD)。A.独立代理人
B.非独立代理人
C.外国公司雇员
D.外国公司在本国雇用的人员 11.下列选项中,应当在中国纳税的有(BC)。
A.英国某公司在北京设办事处,其工作范围为翻译、提供食宿、进行广告宣传B.美国某公司在北京设办事处,帮助其他美国公司与我国企业联系业务 C.甲为法国某公司雇员,被派到北京推销其产品,并有签订合同的权利 D.德国一家广告公司在北京设办事处,为其他德国公司在北京做广告宣传 12.协定范本中规定,对常设机构的利润除了实行“法律适用规范”原则规范以外,还实行其他两条征税原则,可将其概括为(AB)。A.来源国对其在缔约国境内的全部利润征税 B.来源国只能对归属于常设机构的利润征税 C.来源国对利润按独立企业原则征税 D.来源国对利润按联属企业原则征税 13.在采用实际所得方式确定常设机构利润时,下列选项中属于允许扣除的费用是(C)。
A.特许权使用费
B.佣金
C.支付给总机构的行政管理费
D.利息 14.中国航空公司有国际航运业务,中国航空公司往返于中日之间业务利润的征税权应当归(A)所有。
A.中国
B.日本
C.中日两国按比例分配
D.两国协商确定 15.某中国居民在日本受雇取得的收入,必须满足下列哪几个条件,可以由中国对其征税(ABD)。
A.该人在日历或会计中在日本停留时间不超过183天 B.该项所得不是由日本的居民雇主支付或代表雇主支付的 C.该项所得不是由中国的居民雇主支付或代表雇主支付的 D.该项所得不是由雇主设在日本的固定基地所负担的
16.某人在美国取得退休金,根据中美两国缔结的税收协定,如果美国政府从其建立的社会保险金中支付,则应在(B)征税;如果此人是中国的国民或居民,则应由(B)征税。
A.中;美
B.美;中
C.中;中
D.美;美 17.经合组织范本和联合国范本在对常设机构经营利润征税问题上分别主张采取的原则是(C)。
A.归属原则
归属原则
B.引力原则 归属原则 C.引力原则 引力原则
D.归属原则 引力原则 18.假如美国一企业在中国设立办事处,此办事处从事的经营活动与通过常设机构进行的相同或类似,则由此经营活动所取得的利润,根据经合组织范本和联合国范本的规定,应当分别由(A)征税。
A.美
中
B.中
美
C.中
中
D.美
美
五、简答题
1.国际税收协定有哪些主要内容? 答:目前各国之间缔结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在结构安排和条款顺序上基本一致,要参照《经合组织范本》和《联合国范本》。从这两个税收协定范本看,其主要内容可以分为五个方面:
(1)税收协定所适用的范围;(2)税收协定有关定义;
(3)运用冲突规范,对发生在缔约国双方的各类所得划分税收管辖权,以避免对纳税人的同一所得重复征税;
(4)对可能发生的重复征税,确定消除双重征税的方法;
(5)某些特别规定,例如保证税收上的无差别待遇,即要避免因纳税人的国籍和居住地的不同而在税收上受到歧视;互相交换税收情报;是否实施税收饶让等。
5.国际技术贸易整理 篇五
一、名词解释(30分)1.国际商务谈判 2.囚徒困境 3.PRAM模式 4.最高期望目标
5.一致式开局策略
6.投石问路法
二、简答题(50分)
1.简述谈判组织的构成原则以及谈判队伍的人员结构。
2.影响国际商务谈判开局气氛的因素有哪些? 3.国际商务谈判不同于一般商务谈判的主要特点有哪些?
4.国际商务谈判的基本类型有哪些?
5.如何在谈判的过程中处理好与谈判另一方的人际关系,同时保证己方的谈判利益?
三、案例分析题(20分)
日本一家汽车公司刚刚在美国“登陆”,急需要找一位代理商为其推销产品,以弥补他们
不了解美国市场的缺陷。当日本公司准备同一家美国公司谈判时,谈判代表因为堵车迟到了,美国谈判代表抓住这件事情紧紧不放,想以此为条件获得更多的优惠,日本代表发现无路可退,于是站起来说:“我们十分抱歉耽误了你们的时间,但这绝非是我们的本意,我们对美国的交通状况了解不足,导致了这个不愉快的结果,我希望不要因为这个无所谓的问题误了宝贵时间。如果因为这件事情怀疑我们合作的诚意,那我们只好结束这次谈判,我认为我们所提出的优惠条件是不会在美国找不到合作伙伴的。” 日本代表一席话让美国代表哑口无言,美国人也不想失去一次赚钱的机会,于是谈判顺利进行下去了。
对该案例进行分析,并回答以下问题:
1.美国公司的谈判代表在谈判开始时试图营造何种开局气氛?
2.日本公司谈判代表采取了哪一种谈判开局策略?
6.国际技术贸易整理 篇六
1 卫星遥感技术在土地整理中地形图测绘上的优势
早期的土地整理使用的基础图件为数年前的土地利用现状图, 已经变化的土地利用情况则采用实地调查的方式进行部分变更, 以变更后的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底图进行土地整理规划和设计。由于土地利用现状图存在精度不足及时效性的限制, 同时受客观条件及主观因素影响, 规划和设计的精度较低。目前的土地整理项目对项目区地形图的精度和现势性要求都较高, 单靠野外数字化采集数据方法可靠、精度也较高, 但外业工作量大, 且在地貌起伏大、植被覆盖好的地段施测困难。应用卫星遥感技术可以充分发挥遥感技术的优越性, 能够快速及时获取土地整理区域的多时相数据, 最大程度地保证监测的及时性及现势性, 有效降低人为因素干扰, 客观反映实际情况, 减少地形、地貌、海拔、气候等自然因素的影响, 最大程度地节省人力、物力和财力。随着高分辨率遥感影像的普遍应用以及遥感数字影像分类技术的发展, 在专业的地理信息系统软件平台下, 通过人机交互解译, 根据影像中各地类、地物的色调、形状、阴影、纹理、位置和大小等特征, 可直接勾绘出土地整理区域内各地类地物边界, 同时赋予所勾绘的地物各种属性, 以便进行下一步的数据统计与汇总工作, 使工作效率大大提高, 这一技术方法具有周期短、精度高、可操作性强、信息提取和更新速度快等特点。
2 研究方法
2.1 总体思路
2.1.1 数据源的选择
首先要根据实际需要购买遥感影像数据源。影像分辨率是决定影像精度的一个重要指标, 影像精度要满足相应比例尺地图对于影像识别能力和成图精度要求, 同时又要考虑成本。冗余的分辨率会增加卫星影像购买成本和加重数据处理的负担;而若分辨率达不到一定要求, 就无法判读细小的地物、降低卫星影像图视觉上形象、逼真的效果, 满足不了成图精度。因此我们在选择数据源时, 并不是分辨率越高就越好, 而是要针对现实情况, 综合考虑成本、数据的可得性、成图比例尺等因素。Quick Bird遥感影像, 重访周期1~6d, 现势性好, 地面分辨率高 (全色波段为0.61m, 多光谱为2.44m) , 空间纹理清晰息。其多光谱波段光谱信息丰富, 进行屏幕矢量化时, 成图比例尺可达1:10 000或1:5 000;全色波段分辨率高达0.61m, 但因影像上地物颜色比较一致, 无法准确分辨地面复杂地物。因此, 有必要进行二者之间的数据融合, 在保留Quick Bird多光谱影像丰富的光谱信息的前提下提高其分辨率, 增强图像的视觉效果, 提高地物判读准确性, 一般来说, 融合后的数据可以满足精度1:2 000比例尺图件成图的需要。图1是部分融合后的Quick Bird影像图。
其次, 遥感影像分辨率的选择除了考虑不同比尺成图对影像分辨率的要求, 还要考虑现有可获的遥感影像产品规格, 在好几种遥感数据都能满足成图比例尺的情况下, 要考虑的是数据源的稳定性、性价比以及选择这种卫星的何种等级的数据产品。再次, 遥感影像的拍摄时间、拍摄时的天气状况也是选择数据源时要考虑的。在土地整理工作中制作项目区地形图, 为保证现势性, 我们要尽量使用最新日期拍摄的数据为保证地面地物不被遮盖, 要尽量选择无云或云量尽可能少的数据源。
2.1.2 遥感数据处理
这里所说的遥感数据处理是指供应商提供的影像到提供给作业员进行影像解译之间的一系列处理, 影像处理的质量也直接影响更新精度。影像提供给用户之前一般都会根据用户的要求进行各种不同级别的处理。作为地形图测绘, 首先是要将影像处理成正射影像, 这时就需要供应商提供IA级的处理 (经过辐射校正、CCD探测器阵列均衡化处理) , 其它校正由用户完成。遥感数据处理是以ERDAS、ENVI等专业图像处理软件、高配置计算机为平台, 通过对卫星数据光谱特性的分析和图像增强处理, 达到有用信息丰富、可解译性强的数字化过程。值得说明的是, 在对遥感影像进行正射校正时, 包括控制点选择、纠正模型选取、几何纠正精度检查等。纠正计算的方法主要有物理模型、多项式和逐微分纠正几种方式。多项式的校正精度与地面控制点 (即GCP) 的精度、分布和数量及校正影像的范围有关, 对于二次多项式来说, 适当地增加GCP的数量可提高几何精校正精度。GCP的均匀分布以及GCP的位置精度高, 均可提高几何校正精度。若GCP太少或其自身的定位误差大, 或分布不均匀, 都会给整个图像校正带来较大影响。在实际工作中, 也可以采用RTK技术野外采集控制点的方法来对遥感影像进行校正。
2.2 实现过程
2.2.1 室内解译
解译标志是遥感图象上能直接反映和判别地物信息的影像特征, 它是室内解译的依据。主要从目标地物的大小、形状、阴影、色调、纹理、图型和位置与周围的关系等推断出目标地物的属性等相关信息。外业调查是内业解译的基础。通过实地调查, 了解研究区的自然、社会、经济状况和水土流失特点、水土保持治理措施等情况, 并建立实际地类与影像的对应关系, 即影像解译标志。对于Quick Bird这样的高分辨率影像的解译标志比较好判断, 从图像上基本可以辨别出地物类别。我们在土地整理工作的实际操作也只需要将居民点、道路、沟渠、林地、园地、旱地等地类特征直接沿影像特征的边缘准确勾划出地类界线, 进行图斑勾绘。如图2所示。
在进行室内解译时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 多尺度宏观原则:在详细解译之前, 首先对影像总体轮廓和研究区生态概况进行研究, 以获取整个研究区宏观生态分布类型。 (2) 先易后难, 循序渐进原则:整个遥感图像目视解译工作往往比较复杂, 反复枯燥, 工作量较大, 需要有足够的耐心, 可遵循先易后难, 循序渐进的原则。
2.2.2 外业调绘
室内解译过程结束后, 要将解译结果带到野外进行实地验证, 验证的主要内容是检查解译图各图斑的划分与实际情况的一致性和范围界限的准确性, 对解译有误的地方重新进行解译与修改;利用GPS先布设好图根控制点, 实测控制点坐标, 采集图斑实地边界和新增线状地物的坐标数据及相关几何数据, 并实地调查该变化图斑的位置、土地利用状况等属性, 将其填写外业记录表上, 并绘制外业调绘图。
2.2.3 地形图的制作
将野外采集的各种数据上传至电脑中, 在GIS平台下利用数字成图系统, 对变化图斑和新增图斑以及新增线状地物进行矢量勾绘, 并建立完整的拓扑关系, 利用软件相关功能计算出图斑变化面积, 再根据外业调查、量测情况, 经过添加高程信息, 进而编绘生成地形图。主要技术流程见图3。
3 应用中要注意的问题
在利用高分辨率遥感影像数据进行土地整理的地形图制作时, 有以下两点问题需要注意: (1) 目前土地利用数据信息或图斑变化主要依靠目视解译方法来判读, 造成了它易受人为因素影响的局限性, 例如:一条干涸的小河流就有可能在卫星遥感图上被误判为一条沙石路;公路两侧的干沟渠被误判为道路等, 这就要求作业人员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作业经验。 (2) 室内解译完成之后一定要进行外业调绘, 尤其是一些新增的线状地物或零星地物, 决不能主观臆断, 一些在图上难以判断的图斑必须到实地去调查是否变化及测量变化前后的面积, 其位置无法在图上直接标出时必须进行实地的野外测量。
4 结语
随着遥感技术的发展, 遥感技术将成为土地调查的重要手段, 高分辨率遥感影像数据具有现势性好、空间与时间分辨率高等优点, 能及时、准确、快速地反映土地利用变化情况, 将成为获取土地利用变化的重要信息源。与传统的土地调查方法比较, 利用高分辨率遥感影像调查具有快速、省时、省力等特点, 能基本满足现代土地利用调查的需要。
摘要:卫星遥感影像数据具有现势性好、时空分辨率高等优点, 能及时、准确、快速地反映土地利用变化情况。该文基于作者长期从事土地整理工作的相关工作经验, 详细介绍了Quick Bird高分影像在土地整理大中比例尺地形图测绘方面的总体思路和实施过程, 这对新技术条件下土地调查和整理的应用实践提供了重要借鉴。
关键词:高分辨率遥感,土地利用调查,土地整理
参考文献
[1]党安荣, 王晓栋, 陈晓峰, 等.ERDAS IMAGINE遥感影像处理方法[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3.
[2]郑兰芬, 王晋年.成像光谱遥感技术及其图像光谱信息提取的分析研究[J].环境遥感, 1992, 7 (1) :4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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