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2024-10-06

煤矿安全办公会议制度(精选11篇)

1.煤矿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篇一

富源县竹园镇云发煤矿

安 全 办 公 会 议 制 度

富源县竹园镇云发煤矿 二0一六年一月

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为适应矿安全生产动态,综合安全生产状况,检查安全工作实效,及时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保障矿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特建立安全办公会会议制度。

一、组织机构的组成组 长:王加胜

副组长:李超、田林攀、成 员:安全科负责人、技术科负责人、通防科长、通风队长、生产调度主任、施工队负责人、技术、测量技术员、监控队长、办公室主任

二、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令和安全工作会议精神。

2、认真听取、掌握各职能部门和安全部门关于“三大规程”的执行情况,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和安全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隐患,讨论制定解决处理措施、办法,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限定时间落实整改。

3、研究落实“一通三防专项治理”、“防突”、“防治水”及“安技措”安全资金的投入,不断提高矿井安全装备水平。

4、对发生各类重大及未遂事故进行分析、讨论,落实对事故责任者及严重“三违”人员的处理意见,吸取教训,制订防范措施。

5、检查安全办公会议确定工作事项的落实情况,对完成较好的要肯定成绩,对完成不好的要追究原因和责任。

6、适时研究、制订具有针对性、可行性的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努力推动矿井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会议内容及程序

1、安全办公会由安全领导小组组长主持,组长不在矿时,由第一副组长主持。

2、安全科汇报内容:

⑴月安全效果;

⑵月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⑶月解决的主要安全问题及隐患;

⑷目前存在的主要安全问题及隐患;

⑸月安全工作重点及安全工作计划;

⑹需提请安全办公会研究的事项。

3、生产技术科汇报内容:

⑴月技术工作开展情况;

⑵月安全生产、质量管理情况;

⑶月安全生产主要工作及解决的问题;

⑷目前存在的问题及下下步技术工作重点与安全生产计划;

⑸需提请安全办公会研究的事项。

4、机电部门汇报内容:

⑴月供电、提升、运输方面工作情况。

⑵月解决的问题及隐患;

⑶下月专业工作计划及重点;

⑷需提请安全办公会研究的事项。

5、通防部门汇报内容:

⑴月“一通三防”、“防突”、“防治水”工作开展情况;

⑵月解决的问题及隐患;

⑶目前存在的问题,隐患及下月工作计划;

⑷需提请安全办公会研究的事项。

6、供应部门汇报内容:

⑴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材料的供应、消耗情况;

⑵安全资金的投入情况;

⑶需提请安全办公会研究的事项。

7、综合办汇报内容:

⑴月职工流动、体检情况;

⑵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情况;

⑶食堂管理情况;

⑷需提请安全办公研究的事项。

8、研究会议上提请研究的事项。

9、安全领导小组副组长对分管工作安排、布置。

10、安全领导小组组长作会议总结,裁决安全办公会研究的事项,布署下步安全生产全面工作。

四、会议制度

1、每月30日下午20时00分准时召开安全办公会。

2、参加安全办公会的人员必须是各职能部门正职及技术技术员,原则上不准请假,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向组织会议的领导请假,方可让副职替代开会,否则按旷会处理。

3、凡是在会上研究安排落实的工作及其它事项,有异议和困难,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完成或不能处理的,可以提出,否则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各部门必须如实汇报职能范围内需要矿平衡解决的安全问题和隐患。

5、会议必须回顾上次安全办公会议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对工作不落实的部门和人员逐级追究责任。

6、会议上必须研究分析近阶段矿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部署和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7、凡参加会议人员不得缺席、迟到、早退,迟到一次罚款20元,早退一次罚款30元,旷会一次罚款50元。

8、参加会议人员,必须对会议内容认真记录,会后认真贯彻落实会议安排的各项工作,对会议内容落实负责。

9、综合办必须根据会议内容下发会议纪要,一次未下发一次罚款50元,并要求立即改正。

10、会议发言顺序:(采掘队)---机运队---通防队---监控室---调度室---后勤部门---技术员---通防科---安全科---机电矿长---生产矿长---总工---矿长---安全矿长。

11、部门发言时,其他部门不得随意插话,发言完毕后,若有事项要补充,必须待各部门和相关领导发言完毕后。

12、特殊情况需要召开安全紧急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13、开会期间,与会人员手机调为震动模式,若无特殊情况,与会人员不得接电话,否则一次罚款20元。

14、本制度从2016年01月01日开始执行。

2.煤矿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篇二

1.1 建立安全管理责任考核长效机制

实现安全生产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基本保证, 在不断提高安全责任感的前提下, 全矿层层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 制定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使每个岗位的人员都明确各自岗位的安全职责, 制定严格的安全考核和激励制度, 使每个职工真正体会到安全生产所带来的经济效益。矿安全办公会具体负责全矿日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代表矿长行使监督权、考核权和处罚权。

1.2 建立实行管理人员下井现场留名制度

为严格落实管理人员下井现场检查责任, 下井检查时, 必须将到达现场时间、查出问题、处理情况、离开时间、人员姓名等内容记录在现场专用记录本上。

1.3 建立五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为严格落实隐患排查责任, 及时消除现场存在隐患, 针对实际情况, 建立五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1) 矿井重大隐患。每月由矿总工程师负责, 组织各专业根据现场生产安排进行排查, 对排查出的隐患制定处理措施、落实责任人、完成时间, 并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2) 专业隐患排查。每周对本专业现场存在隐患进行排查, 将排查出的隐患制定处理措施, 在每周生产例会上通报。 (3) 工区隐患排查。每天由工区对本单位范围内隐患进行排查, 对排查的隐患落实责任人, 认真处理。

1.4 加强思想素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人是环境的产物,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思想和情感。在目前的市场形式下, 仅仅传授知识技能就指望他们搞好本职工作是不够的, 就每个人而言, 除了教会他们安全操作技能和建立健全各项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外, 还要加强思想素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培养他们的职业责任感和兢兢业业、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

2 煤矿安全检查的内容、种类

2.1 煤矿安全检查的内容

煤矿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查领导思想、查制度、查安全设置、查隐患、查事故处理。查领导思想, 是指在检查一个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时, 首先要检查领导对全生产是否有正确的认识, 是否真正关心职工的安全健康, 是否重视安全工作, 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是否能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效益的关系;指挥人员有无违章指挥, 职工群众是否人人关心安全生产, 在生产中是否有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操作等。查事故处理, 主要检查单位和部门对工伤事故以及重大非伤亡生产事故和未遂事故是否按规定及时上报, 认真调查, 严肃处理, 是否做到了“四不放过”的原则。

2.2 煤矿检查的种类

(1) 专业人员检查:指专业安全人员和有关技术专业人员的安全检查。

(2) 业务保安检查:指安全管理部门牵头组织有关处室, 对业务处室保安责任内容进行检查监督。

(3) 领导巡回检查:指企业、单位、部门安全第一责任者或主要领导人带队进行的一种安全检查。

(4) 岗位安全检查:对岗位的安全检查活动, 也叫“查岗”, 是由值班领导, 班组长或安全人员进行检查。

(5) 定期安全检查:即安全大检查, 如年、季、月、节日的检查。

(6) 监督性的检查:是由国家安全监察机关或行业领导机关组织的安全检查活动。

(7) 特殊的检查:指特定的环境和条件下进行的针对性安全检查。

2.3 煤矿安全检查的工作基本要求

(1) 安全监察必须有检查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者在现场接受检查。

(2) 每次检查要有准备, 有重点, 有针对性。

(3) 要有下决心解决问题的思想准备。

(4) 检查时要做好记录, 检查结束后要写出书面总结和填写“安全大检查整顿安排表”, 要有关单位研究整改, 并做好安全大检查以后的效果复查的依据。

2.4 煤矿安全检查工作手段

(1) 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既是督促手段, 也是煤炭企业常用的安全检查手段。

(2) 完善技术手段:提高安全检查质量, 提高安全检察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3) 安全教育, 培训手段:通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使职工掌握安全工作方法、安全工作的标准及知识和技能, 能安全作业, 遵章守纪, 安全上岗。

(4) 安全奖惩手段:奖惩严明是安全检查工作的重要手段, 也是上级赋予安全检查部门的权力。

(5) 信息手段:掌握安全信息是现代安全管理的需要, 也是煤矿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

(6) 组织安全竞赛手段:安全工作与其他工作一样, 要发挥典型模范作用, 表彰先进, 督促后进, 惩罚“三违”和事故责任者, 实际上是组织和开展安全竞赛活动。

2.5 煤矿安全检查的重点

煤矿安全检查工作是综合性很强、涉及面很广的庞大的系统工程, 检查工作的对象既有人的活动和行为, 又有机电设备、井下环境、自然灾害、安全设施和防护等, 还须依照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和有关具体要求, 因此安全检查工作要求检查员具有较高的技术专业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现将煤矿安全检查工作中的共性检查重点分述如下:

(1) 严查“三违”。无数血的教训告诉我们, “三违”不除事故不断。具体有:一是培训不够, 不知“三违”的效果;二是教育不深, 法制观念不强, 有侥幸心理;三是管理不严, 处罚不力。

(2) 细查隐患, 及时发现井下设备, 设施和人员活动范围内的环境中不安全隐患, 并采取措施立即排除, 是保证安全生产、预防事故的根本措施, 隐患不除迟早会出事故。

(3) 查“一通三防”安全措施的落实。“一通三防”是煤矿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 也是杜绝重大事故、实现安全状况根本好转的关键。

(4) 查特殊工种持证上岗。重点查各种司机、爆破员、后勤检查员、电工等特殊工种。

(5) 查规程编制、审批、贯彻、学习考试情况。

(6) 查工程质量、操作质量、设备完好情况。

3 结语

3.煤矿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篇三

关键词 煤矿安全管理 以人为本 意义 具体措施

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状况不乐观、安全生产体系不完善以及煤矿生产面临的困难多是严重制约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的主要障碍,也是我国煤矿行业存在的基本现状,违背了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政治理念。

煤炭作为我国现阶段主要的能源,不仅是老百姓的生活必需品,同时也是重要的生产燃料和化工原料。但是,无论它的重要性有多大,都不应以矿工的鲜血和生命来换取。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我们的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我们一切的工作都必须以人民群众作为核心,全心全意的为人民服务,安全生产必须坚持“以人为本”。

一、实施以人为本安全管理的意义及现状

1.以人为本安全管理的意义。安全生产不仅关系着煤炭企业能否持久健康发展,而且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平安幸福,安全生产是人们不断关注和思考的焦点,更是煤矿生产工作的重点。一次次的矿难让我们失去了多少宝贵的生命,在每次事故背后,人为因素是事故原因中的一个主要因素。因此,以人为本的安全管理理念正是“安全第一”这一指导方针的基本手段,对人的管理,是煤矿安全管理中的重中之重,在安全生产管理中有着重要的意义。

2.以人为本安全管理的实施现状。(1)实施以人为本安全管理的有利因素。首先近年来煤矿企业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指导思想,在实践中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安全管理模式,安全管理水平普遍得到了提高。其次,通过常抓不懈的安全教育活动,特别是煤矿三大规程的《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的颁布实施,对以人为本的安全管理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为推进人本管理创造了良好的大环境。

(2)实施以人为本安全管理的不利因素。煤矿企业并不缺乏管理制度,缺的是能持续保持并能不断提升的执行力。而且煤矿行业从业人员素质偏低,大多数是农民工,没有经过专业的生产技能和安全生产培训,安全生产意识薄弱,在生产过程中不能自觉的执行安全生产相关规定。以上种种,不利于以人为本安全管理的实行。

二、实施以人为本安全管理的措施

以人为本的安全管理是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本,安全不仅仅是为了生产,首先是为了人,为了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不受损失。而现实中安全生产仍然是我们煤矿发展过程中最大的“拦路虎”,根治矿难、保护矿工生命安全,已经是刻不容缓的第一课题。我们必须要采用思想教育与培训、管理和装备等相结合的手段,让安全管理深入人心,提高安全管理效率,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治久安。

1.思想教育以人为本。人既是安全工作的受益者,又是事故发生的受害者。做好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首先就是要加强矿工对安全工作的认识,从根本上认识安全与煤矿生产之间的关系,意识到安全其实是关系到自身生命安全的事,这样才能确保煤矿安全生产长治久安。在生产过程中,必须放弃过去生硬死板的安全教育方式,大力推进人性化思想教育模式。在教育中把个人的平安健康与家庭生活联系起来,深刻领会个人的安全与家庭的幸福息息相关,使职工发自内心地重视安全。

2.安全培训以人为本。进一步强化对职工的安全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以提高全员的安全技术素质和操作水平。现在煤矿井下作业工人中有相当一部分人不具备必备的文化程度、安全知识和技术素质,这既拖了煤矿发展的后腿,也给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增加了难度。要根据培训对象的年龄结构、文化层次等因人施教,因材施教,丰富课堂活动,增强培训的趣味性,通过各种形式的教学方式让职工达到应知应会,提高自身技能。有针对性的培训各岗位员工,不走过场,在理论学习的基础上,加强实践学习的力度,不但会说,更要会做,提高职工的学习积极性。

3.装备和技术创新以人为本。要努力改善职工的劳动和环境条件,加大安全投入,淘汰落后的装备、技术、材料、工艺,提高矿井的安全性。采用先进的技术,提高煤矿装备现代化、系统自动化、管理信息化水平,用现代化技术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矿工安全。让职工在体验新科技新装备带来的工作方便之余,更能体会其带来的最大效能和安全保障。

4.管理以人为本。在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以人为本”首先要以人的生命为本,将人的生命放在第一位。一切工作都是为了人的根本利益,一切工作都是靠人去完成的,要充分调动人在安全生产全管理中的积极性、主动性,推进安全生产的人性化管理,突出人在安全管理中的核心价值。培养职工安全生产的良好习惯,杜绝冒险蛮干和各种违章行为,把职工执行规章制度与培养良好行为习惯有机结合起来,提升职工保安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5.后勤服务中的以人为本。后勤服务的以人为本,就是以人的需要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不仅要做好企业内部和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更要做好职工生活、住房、交通、学习等后勤服务工作,为职工解除后顾之忧,充分感受企业大家庭的温暖,从根本上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最大限度的解决好职工生产生活上的困难和问题,从而获得职工对安全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6.企业安全文化以人为本。安全文化是企业与职工在实践过程中逐步形成的,企业的各项工作应竭力让安全文化融入到每个职工的思想和行为中。企业文化在本质上属于人的范畴,其推行的效果,也要看其员工的文化层次、接受能力和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因此,企业安全文化的建设和完善,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这是党和国家坚持“以人为本”的最真实体现,我们应当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积极为构建和谐的煤矿安全生产环境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三、结束语

4.煤矿会议制度 篇四

会议的类别、内容及责任落实

(一)全矿综合性会议

1、党委工作会议

会议时间:每年6月下旬、12月下旬各召开一次,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负责,矿党政办具体组织。

参加人员:矿党委委员、矿纪委委员、副总工程(经济)师、党总支书记、正副井长、基层单位党政主管领导、机关部室负责人。文秘资源网

会议内容:回顾总结工作,安排部署任务。

会议通知:矿党政办公室书面通知。

会议签到:政工部组织办公室。

会议精神落实督办:矿党政办。

2、职工代表大会

会议时间:每年1月、7月各召开一次,会议由矿工会主席主持负责,群工部具体组织。

参加人员:职工代表。

会议内容:听取审议行政工作报告、听取审议财务工作报告、听取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审议表决重大事项、听取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民主评议矿级领导干部。

会议通知:矿党政办公室书面通知。

会议签到:群工部。

会议精神落实督办:群工部。

3、创先争优表彰会

会议时间:每年“七.一”前夕举行,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负责,政工部具体组织。

会议参加人员:矿井领导、基层单位党政主管领导、机关部室负责人、先进代表、党员代表。

会议内容:总结上一创先争优工作开展情况,部署下一创先争优工作,表彰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会议通知:矿党政办公室书面通知。

会议签到:政工部组织办公室。

会议精神落实督办:政工部。

4、“文明”创建总结表彰大会

会议时间:每年元月份召开,会议由矿党委副书记主持负责,群工部、政工部具体组织。

参加人员:矿井领导、基层单位党政主管领导、机关科室负责人、车间工会主席、文明职工代表。

会议内容:总结上一文明建设情况,表彰先进集体与个人,安排部署本文明建设工作。

会议通知:矿党政办公室书面通知。

会议签到:政工部。

会议精神落实督办:政工部宣传办公室。

5、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会议时间:每年1月召开。

会议由矿纪委书记主持负责,矿纪委具体组织。

参加人员: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基层单位党政主管、机关部室负责人。

会议内容:总结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本反腐倡廉工作。

会议通知:矿党政办公室书面通知。

会议签到:矿纪委。

会议精神落实督办:矿纪委。

6、青年工作会议

会议时间:每年五四前夕召开,矿团委副书记主持负责组织。

参加人员:党委正副书记、矿长、矿工会主席、专兼职团干、青年联合会分会主席。

会议内容:总结上青年工作,安排部署下青年工作的任务,表彰青年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

会议通知、签到及会议精神落实督办:矿团委

7、全矿干部大会

会议时间:每月月底或月初召开,会议由党委书记、矿长主持负责,矿党政办具体组织。

参加人员:矿井领导、各单位正副科区长、支部(副)书记、技术员及机关干部。

会议主要内容:总结当月工作,部署下月任务,下达全矿生产建设计划,传达落实矿党政及上级会议精神,统一全矿干部思想,明确奋斗目标,带领全矿职工完成国家生产建设计划。

会议通知:矿党政办

会议签到:政工部组织办公室

会议精神落实督办:政工部

8、全矿职工安全生产电视大会

会议时间:每月上旬分井召开,矿党委副书记主持负责,政工部、安监部具体组织,各单位科区长或党支部书记组织收看。

会议内容:矿领导向全矿职工报告上月安全生产情况,剖析各类事故案例,总结经验教训,部署安排当月安全工作,动员全矿职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会议通知:矿党政办

会议签到:政工部宣传办公室

会议精神落实督办:政工部宣传办公室

9、全矿职工大会

会议时间:每季初分井召开,会议由矿党委副书记、井总支书记主持负责,政工部具体组织。

参加人员:全矿干部、工人。

会议内容:报告全矿安全生产经营情况、发展思路。

会议通知:矿(井)党政办公室。

会议签到及会议精神落实督办:政工部宣传办公室。

(二)全矿研究性工作会议

1、党委常委会

会议时间:每季举行一次,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负责。

参加人员:党委常委。

会议内容:研究决定机构设置、干部调整、党员发展、党员干部奖惩、重大改革方案、企业重大经营、管理决策等。

会议通知及签到:矿党政办。

会议精神落实督办:矿党政办。

2、党政领导联席会

会议时间:每月下旬召开一次,会议由矿长主持负责,矿党政办具体负责。

参加人员:副总以上领导、井总支书记、井长及技术、生产、财资、供管、安监、企管、党政办等有关部门负责人。

会议主要内容:总结当月全矿生产、安全、技术、经营、机运、生活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的工作,审查下月生产建设计划,研究布置下月工作任务。

会议通知:矿党政办。

会议签到及会议精神落实督办:矿党政办。

3、矿行政办公会

每两周召开一次;周二下午召开。会议由矿长主持负责,矿党政办具体组织。

参加人员:副总以上领导、井长、财资、供管、企管、技术、安监、生产、党政办、机电等部门负责人。

会议主要内容:审查和研究企业经营决策;生产开拓布局方案;重大技术改造计划;矿井长远规划及年季生产建设计划;安全工作规划及灾害预防计划措施;职工培训、调资及招工名额分配方案。各项专用基金的分配使用方案;各级干部及各部门经济责任制;重大规章制度的建立、修改和废除;重大生产准备工作的安排;对职工的奖惩意见;职工物质和文化生活安排;生产工业厂房及其他方面福利设施的新建、大修等。听取各分管矿领导有关生产、安全、经营、技术、生活等情况的汇报;安排协调全矿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协调各条线、各部门之间的关系;解决处理各分管矿领导解决不了的重大问题,以及矿长认为必须经行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的问题。

会议通知及签到:矿党政办公室。

会议精神落实督办:矿党政办。

4、矿安全办公会

会议时间:每两周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可临时召集会议,但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周二下午进行。会议由矿长主持负责,安监部具体组织。

参加人员:副总以上领导、井总支书记、井长、井技术负责人安全副井长及安全、技术、生产、机电、通风、企管、财资、供管、人保、矿党政办、政工部负责人。

会议通知:矿党政办公室。

会议主要内容:听取安全部门汇报全矿安全生产情况;研究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决定、通知精神的具体意见及措施;研究和检查矿井灾害预防处理措施及计划落实情况;检查落实安措工程计划实施情况;研究安全奖罚和对“三违”人员及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研究解决分管领导解决不了的重大安全问题及事故隐患,布置近期安全工作重点;讨论制定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措施及开展安全工作的意见。

会议签到及会议精神落实督办:安监部。

5、经济评委会

会议时间:每月中旬召开一次。会议由矿长主持负责,财资部、企管部具体组织。文秘资源网

参加人员:副总以上领导、井总支书记、井长、经营副井长及企管部、技术中心、生产部、财资部、供管科、矿党政办负责人。

会议内容:听取有关部门汇报上一个月全矿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完成情况;经济承包单位经济指标和责任制考核情况;全矿吨煤工资收支情况;研究审定全矿月度奖金分配及使用意见;研究决定对各单位的经济奖惩;研究制定经济分配政策;审定内部经济承包方案;决定对职工的奖罚;矿长认为必须经经济评委会集体研究决定的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

会议通知:矿党政办公室。

会议签到及精神落实督办:企管部。

6、企业管理委员会会议

会议时间: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矿长主持负责,企管部、群工部具体组织。

参加人员:矿企业管理委员会全体成员,必要时吸收有关矿井领导及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

会议主要内容:研究讨论全矿长远性、总体性和方向性规划;矿井年、季度生产、安全、经营和行政管理工作上的方针大计及方案措施;矿长认为必须经管委会集体研究决定的问题。

会议通知:矿党政办公室。

会议签到及会议议程督办:矿党政办。

7、总工办公会

会议时间:每月召开两次。会议由总工程师主持负责,技术中心具体组织。

参加人员:矿正副总工程师,井技术负责人,技术中心负责人。

会议内容:研究生产开拓布局、技术改造、系统优化、科技兴矿战略、专业技术人员调整聘任等。

会议通知、签到及会议精神落实督办:技术中心。

8、生产计划安排会

会议时间:每季末月下旬召开,会议由总工程师主持负责,技术中心具体组织。

参加人员:矿长、生产副矿长、安监处长、井长、采掘副井长、采掘安全副总工程师、井技术负责人及技术中心、安全、地质、销售、企管、供应、财资等矿有关部室负责人。

会议主要内容:研究安排各生产单位月度生产建设计划;平衡全矿生产指标;提出生产准备工作意见,并汇总向矿党政联席会汇报。

会议通知:矿党政办。

会议签到及会议精神落实督办:技术中心。

(三)日常工作例会

1、政工例会

会议时间:每周五下午召开,会议由党委副书记主持负责,政工部宣传办公室具体组织。

参加人员:党委正副书记、矿工会主席、井党总支书记、政工部正副部长、群工部正副部长、党政办公室主任、保卫科长、电讯中心书记、党(职)校校长、计生办主任。

会议内容:回顾总结本周政工工作,研究部署下周政工工作。

会议通知、签到及会议精神落实督办:政工部宣传办公室。

2、党支部书记例会

会议时间:每周一下午召开(每月初集中召开,其余分井召开),会议由党委副书记主持负责,政工部宣传办公室具体组织。

参加人员:党委正副书记、矿工会主席、党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政工部门负责人及代管单位负责人。

会议内容:安排近期党建思想政治工作,交流在党建思想政治工作上的做法、体会。

会议通知及会议精神督办:政工部宣传办公室。

3、生产调度会

会议时间:每天早上7:30,分井召开生产调度会。会议分别由生产矿长和井长主持负责,生产部具体组织。

参加人员:矿井领导、副总及采、掘、生产辅助行政主管领导,企管部、政工部、群工部、财资部、技术中心、质管中心、矿党政办、安监部行政负责人,生产部部长、副部长等。

会议内容:听取调度值班领导、调度主任汇报上一天全矿(井)生产、安全情况;矿(井)领导及技术、安全等科室负责人布置安排工作,解决处理重大的安全生产问题。

会议签到及会议精神落实督办:生产部、安监部。

4、生产协调会

会议时间:星期

一、星期四下午15:30—17:00,生产矿长主持负责,生产部具体组织。

参加人员:安全生产矿领导、副总,采掘、生产辅助单位行政主管领导、企管部、质管中心行政负责人。

会议内容:总结近几天安全生产情况及质量标准化情况,安排协调当前安全生产情况。

会议通知、签到及会议精神落实督办:生产部。

5、班前会

会议时间:每天早班6:00—6:30,中班14:00—14:30,夜班22:00—22:30,矿值班领导主持负责,生产部具体组织。

参加人员:当日矿值班人员、各采、掘、生产辅助单位的班长,各采、掘单位的跟值班干部。

会议内容:通报前一个生产班的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一个班的安全生产工作。

会议签到及会议精神落实督办:生产部调度室。

(四)分线专业性会议

1、顶板管理分析会

会议时间:每季第一个月中旬召开。会议由生产副矿长主持负责,生产部具体组织。

参加人员:生产矿长,副井长、副总工程师,井技术负责人,地质、供管、财资、安全、技术中心等业务部门负责人,必要时吸收采掘单位技术负责人参加。

会议主要内容:分析研究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状况;分析研究矿测矿压资料及采掘工作面周期压力规律,有针对性采取安全技术措施,改进支护形式,防止顶板事故发生;商讨需提交矿安全办公会研究解决的重大问题。

会议签到及会议精神落实督办:生产部。

2、“十害”专管会

会议时间:每月20日(遇双休日后推)召开一次全矿“十害”专管会。会议由总工程师主持负责,安监处具体组织。

参加人员:总工程师、安监处长、生产副矿长、井长、副总工程师、井技术负责人及技术、安全、机运、通风等业务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

会议主要内容:分析研究全矿“十害”专管情况,总结经验教训;制定灾害预防计划及处理措施;检查灾害预防计划措施及重大安措工程计划的实施落实情况;排查处理矿井重大安全隐患,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防止重大灾害事故发生,并商讨需提交矿安全办公会研究解决的重大问题。

会议通知:矿党政办。

会议签到及会议精神落实督办:安监部。

3、机电专业会

会议时间:每月上旬召开一次。由机电副矿长主持负责,机电科具体组织。

参加人员:机电副总工程师、机电副井长、机电运输线各单位负责人。

会议内容:分析研究机电运输线安全生产情况,制定管理办法;研究安排机电运输方面的工作计划;排查重大安全隐患,解决处理机运线存在的问题;商讨需提交矿行政办公会研究解决的重大问题。

会议通知:矿党政办。

会议签到及会议精神落实督办:机电一区。

4、技术分析会

5.煤矿顶板管理定期分析会议制度 篇五

为认真落实顶板管理责任制,分析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顶板管理状况,防止顶板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每月月初定期召开一次顶板管理专题分析会。

二、会议主要内容:分析研究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状况;分析研究矿压预测预报资料及采掘工作面周期压力规律,有针对性采取安全技术措施,改进支护形式,防止顶板事故发生;商讨需提交矿协调会研究解决的重大问题。

三、会议组织:

1、会议由总工程师主持。生产副经理、安全副经理、机电副经理、通风助理、调度室、生产科、地测科、安全科、质标办、机电科、通风科、库管科、监控室、采掘队长等部门负责人参加,必要时吸收相关班组长参加。

2、采、掘、开各队进行本月顶板情况汇报;生产技术科科长进行下月顶板情况预测,并提出支护措施;地测防治水科科长进行下月水文地质情况预测;生产副经理补充说明下月顶板管理要点;总工程师总结补充发言。

四、参加会议人员要提前准备好发言材料,确保会议质量。

五、建立会议考勤制度。凡参加会议人员,必须按照会议通知时间,准时到会,不得迟到、随意换人或无故缺席。确实不能参加会议,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六、会议期间,与会者要做好记录,会议安排事宜要认真组织落实。

6.贵马煤矿安全办公会议纪要 篇六

第6号2011年10月24日

2011年10月24日,金沙县人民政府协同金沙县安监局对贵马煤矿进行复工专项检查验收。为认真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加快建设矿井验收及现场会议精神,切实推进安全建设工作。根据贵马煤矿复工验收组检查验收情况进行责任分工,明确任务,现将会议内容纪要如下:

1、副井档车栏、防跑车装置设备不合格,不完善。此项工作由张舰、张祥负责,在2天内完成。

2、10902运输巷、回风巷掘进工作面至少要有2个以上的钻孔,以及建立健全钻孔施工资料和台账。此项工作由陈麒麟负责,在5天之内完成。

3、10902运输巷、回风巷掘进工作面迎头永久支护不到位,未上齐前探梁临时支护。此项工作由易佑全负责,在1天之内完成。

4、井下部分工字钢之间未打齐撑木。此项工作由易佑全负责,在1天之内完成。

5、副井起坡点信号硐室不合格,其高度不够。此项工作由易佑全负责,在3天之内完成。

6、10901采面回风顶板绕道两头起坡点通风阻力大,需挑顶打锚杆进行处理,以及顶板绕道需进行喷浆。此项工作由袁海亭负责,在10天之内完成。

7、皮带上山皮带机头传动部分无防护罩。此项工作由张舰负责,在2天之内完成。

8、10902回风联络巷刮板运输机过风门未设置防逆流装置,刮板运输机需改从风门墙体内通过。此项工作由易佑全负责,在2天之内完成。

9、井下探放水及防突牌板不清晰,需重新制作进行更换。此项工作由陈麒麟负责,在8天之内完成。

10、矿井主水仓无施工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由陈麒麟负责,施工组织由但鹏飞负责。

11、井下各个交岔点支护强度不够,需补打锚杆重新进行支护。此项工作由易佑全、张祥负责,在10天之内完成。

12、空压机、瓦斯抽放泵、绞车、皮带等所有设备保护不齐全,需上齐各大保护系统。此项工作由张舰负责,在10月31日之前完成。

以上所有提出隐患整改内容,请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认真传达和落实会议精神,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安排落实,并由专门人员进行统一检查验收,对在限期内未完成及处理不到位的人员或部门要进行严厉查处。

出席:县安监局副局长、安监局新化片区监管组人员及集团公司主要

领导和贵马煤矿矿级管理人员。

记录人:张祥

主题词:安全办公会议、检查验收、会议纪要

报:集团公司安全副总、安监部

送:贵马煤矿各职能部门

7.XX煤矿安全会议纪要 篇七

安全办公会议纪要

2013年11月18日,由公司总经理XXX主持召开了本期的安全办公会议。公司副总工程师以上领导、机关科室、采掘区队、辅助区队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总结了上周的安全生产情况,指出了近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最后公司总经理XXX结合当前安全工作整体情况,就如何抓好下一步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重点强调和部署。现纪要如下:

一、上周安全工作整体情况

(2013年第40期)

上周杜绝了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和三级以上非人身事故的发生实现了安全生产。

二、本周安全工作重点

(一)一通三防及瓦斯防治

1、综掘工区要严格落实10705运顺掘进期间瓦斯管理的各项规定。对瓦斯治理方面要超前组织、科学实施,通防科做好业务指导工作。

2、通防科牵头做好矿井通风系统、瓦斯抽放系统的检查和指导工作,认真对系统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解决,确保系统稳定可靠。

3、掘进一区要认真做好30702切联与30704切眼联巷贯通

各项安全管理,严格按贯通措施组织施工,安监科做好监督。

4、通防工区加强日常通风设施的检查维护管理,对局部通风机管理牌版填写数据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通防科做好监督指导工作。

5、各单位严格按规定对所分管范围进行防尘,加强防尘设施维护管理,确保防尘设施完好可靠。

6、通防科要做好瓦斯超限“一超限一分析一处理”,做好台账并及时给予通报。加强35207运顺下段恢复施工期间35307底抽巷通风瓦斯管理工作。超前做好35207回顺开口施工一通三防工作管理。

7、加强对全矿各地点密闭的管理,密闭反水池漏风现象进行分析处理,通防科本周牵头进行检查。

8、通防工区、运转工区加强日常局部通风机切换管理和抽放泵维护管理,对因管理不到位的将按事故分析处理。

(二)顶板管理

1、采煤二区、采煤一区要加强10703、10105工作面末采期间的顶板管理。采煤二区做好沿空留巷砌墙管理,确保砌墙质量,同时做好支架的维护管理确保支架初撑力,对支架窜漏液及时进行检修。

2、采煤一区、综掘工区要加强末采期间防片帮、防人滑倒、锚杆机施工时防倒措施和上网时必须确认停电拉离合器后再操作等工作,技术科、安监科加强监督管理。

3、采煤二区加强10703工作面过抽放硐室期间的顶板安全管理。

4、各单位要做好前探梁的使用管理,确保前探梁、背板、木楔使用数量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技术科、安监科加大现场监督力度。

5、各掘进单位要加强做好分管范围顶板支护管理,对支护失效的锚杆锚索及时进行补打。掘进二区做好15301回顺过断层期间顶板管理,严格执行敲帮问顶。

6、技术科牵头对三采区总回风巷顶板观测,及时采取措施对顶板冒落和片帮处进行组织修复。

(三)辅助运输

1、各单位加强对分管范围内的“三机”固定维护管理,认真吸取各类事故教训。严禁采用任何设施对皮带进行抗跑偏或使用不正规的清扫器,对皮带底下浮煤矸及时进行清理,杜绝浮煤矸磨皮带或托辊不转现象。机电科做好相关监督与帮扶工作。

2、各单位加强职工思想教育,规范职工提升运输期间操作管理,加强对绞车司机及信号把钩工管理,提升期间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规定,正确使用正规销子,严禁超挂车辆等现象发生,技术科、安监科加大对现场监督管理。

3、各单位要按公司要求在停车地段配置正规掩车装置,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设施进行维护管理,确保安全设施灵敏完好可靠。安监科、技术科、机电科做好监督。

4、掘进二区加强15301回顺安装皮带期间的组织工作,对安装期间“装、运、卸、安”工作必须落实到位,严格使用支护锚杆作为起吊大件。安监科、技术科做好监督。

(四)机电管理

1、相关单位五小电器各类标志牌必须填写清晰准确,各类保护装置齐全有效,挂牌管理,机电科加大考核力度。

2、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分管范围机电设备的日常检查维护管理,杜绝失爆现象。

3、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分管范围机电设备的日常检查维护管理,严禁甩掉任何保护运行,(五)放炮管理

1、各掘进单位要严格遵守放炮程序。必须严格执行“三人连锁”、远距离放炮、撤人警戒、请示汇报、装药封泥等相关规定要求,放炮前必须对水沟、溜子、皮带等过风门孔使用好防逆流挡板及沙袋堵塞,安监科做好现场监督管理。

2、各掘进单位要认真做好爆破的管理规则,严格执行好爆破材料的领、用、退制度。通防科、安监科、供应科做好日常监督管理。

(六)其他

1、为进一步加强职工业务技能水平,各相关单位认真做好职工岗位应知应会、必知必会操作培训工作。

2、各掘进单位技术员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做好工程质量的管理,确保巷道成形等符合标准规定。

3、通防科认真做好瓦斯检查工岗位应知应会、必知必会操作培训工作,认真分析存在的共性问题,安监科做好配合。

4、各相关单位加强值班管理人员工作责任心,现场跟班领导、班组长、验收员做好一班三汇报工作。

5、采煤一区进入35301工作面回采前必须所有人员对作业规程贯彻、签字、考试进行学习,技术科、安监科做好监督。

6、煤巷电缆吊挂在顶板上其铁丝长度不得小于100mm,对于开门、过地质构造带处必须拉钢丝绳进行吊挂,喷浆巷道必须施工吊挂眼继续吊挂,企管科、技术科做好监督。

7、瓦斯防治工区加强对30704运回顺打钻期间煤泥水的管理,做好文明施工形象。

8、为认真吸取XXX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教训,根据集团公司及能化公司安排,公司决定分专业分类别开展安全整治,明确整治时间、整治内容、责任分工和整治要求,为确保整治活动的顺利开展,请各专业分管领导根据公司统一安排做好分管工作。

8.煤矿安全生产紧急会议讲话稿 篇八

3月14日,全县召开了安全生产暨煤炭产业发展工作会议,今天我们又在这里召开煤矿安全生产紧急会议,充分体现了县委、县政府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今天的会议有两项任务,一是通报4月7日*区下海子煤矿透水事故,警醒我们在座的各位负责人,进一步增强煤矿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传达学习各级领导对煤矿事故的批示精神,以此警醒、警示大家,全面履行好煤矿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并对下一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4月7日凌晨4时50分许,*区*镇*实业有限公司下海子煤矿井下一采区放炮引发透水事故,当班下井26人,4人安全升井,22人被困,目前正在紧张有序地救援。事故的发生再次敲响了煤矿安全生产的警钟。事故发生后,国务院、省、市各级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分别作了重要批示。

国务院副总理马凯批示:要加快派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地方进行科学施救,尽全力抢救遇险人员,严密防范次生灾害,确保救援人员安全。同时要查明事故原因,做好相关善后工作。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杨晶批示:请安监局协调有关方面抓紧抢险救援,密切跟踪并跟随要情。

国务委员王勇批示:请安监局指导配合地方全力搜救被困人员,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同时尽快查明事故原因,防止次生灾害。要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管,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国家煤矿安监局副局长李万疆在现场指挥救援时强调:当务之急就是要加大排水、细化救援方案;要分析水源,科学研判水位变化情况;要确保统一指挥救援队伍,避免次生灾害发生,保障救援安全;公安部门要参与核查,进一步核实人数;要做好伤员救治准备工作,确保伤员一旦出井能够得到及时救治;要做好善后和矿区稳定工作;要加强舆论引导,客观、准确、及时发布信息;要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全省煤矿隐患致灾因素没有搞清楚的一律停产。省委书记秦光荣在事故现场指挥救援时要求:一要全力抢救被困人员。二要科学有序有效救援。三要切实做好家属安抚和善后工作。四要切实做好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五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六要按照对事故的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抓紧组织开展事故原因调查,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七要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立即组织对全省煤矿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排查,举一反

三、消除隐患、吸取教训,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规程,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制度。

省长李纪恒在现场指挥救援时指示:一要全力以赴抢救被困人员。二要加强救援工作的组织协调。三要切实做好被困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四要尽快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五要加强社会舆论引导,做好新闻报道工作。六要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七要吸取教训,加强隐患排查。省政府办公厅要立即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全省各州、市、县、区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总结经验、举一反三,排查隐患,对隐蔽致灾因素没有解决的一律关闭,确保全省煤矿生产安全有序。

市委书记高劲松,市长范华平,市委常委、副市长张镭率领煤炭、煤监、安监、卫生、公安等有关部门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国家安监局副局长,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都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救援,让我们感到巨大的压力。今天召开会议的目的之一就是要落实好各级领导的批示精神,重点在于隐患排查、整改落实和监督管理。*是全国首批重点产煤县,我们要按照省、市领导对这次事故的批示精神,总结经验,举一反三,强化安全监管,深入排查治理隐患,确保我县煤矿生产安全。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警钟长鸣,进一步深化对我县煤炭产业发展形势的认识

安全问题,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是一个重大的民生问题。在“11·10”事故发生后,在座的各位和全县人民对煤矿事故的认识非常深刻。有的同志说“煤矿安全事故发生具有周期性”,这种说法有一定道理,就是说煤矿事故发生后,不管是企业法人,还是监管部门,还有各级政府,都会高度重视煤矿安全,都会深入治理隐患,都会把安全生产作为重中之重的大事,大家重视,大家来发现问题,大家来抓整改落实,大家都按规则办事,当然事故就会少。但并不是说,安全事故发生后就不会发生了,关键在于我们是不是高度重视,是不是真正来抓隐患排查整改。当前,我县煤矿安全生产仍面临两个方面的严峻形势。

(一)我县煤矿安全基础相对薄弱。*大部分煤矿年生产能力都在6万吨左右,全县的产能非常低,井下的条件和设施设备非常落后,我也下过井,并且还是条件好的井,许多落后的设施设备还在运转,我们的产能是靠大量的人力来保障。煤炭行业整体还存在着较多的问题:比如,技术装备落后、投入不足、本质安全水平较低的问题;比如,随着矿井开采深度的不断延伸,地质条件安全隐患不断加大的问题;还比如,煤矿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等问题。

(二)我县煤炭产业发展任务艰巨。我县煤矿小、散、弱问题未彻底解决,国家加强宏观调控,进一步提高煤矿准入门槛,重点关闭9万吨/年及以下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年产9万吨以下的煤矿基本没有生存空间,都在关闭的范围。还有煤矿安全生产压力非常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体系,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等等。煤炭产业过去是、现在是、今后也依然是*的重点支柱产业,我们不会因为发生过事故,存在安全隐患,就放弃这个产业。相反地,我们要最大限度,尽最大的努力,提高安全生产的基础,提高安全生产的能力。没有安全就没有煤炭产业的健康发展。

二、突出重点,认真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形势虽然严峻,工作仍需努力,全县上下要软硬兼施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硬件方面要加快推进“五化矿山”建设,打造本质安全矿井。软件方面要重点抓好安全生产检查排查和安全生产制度机制的建立健全,深入开展一系列专项活动,突出抓好瓦斯、矿井水、矿井现场管理,加强人员培训,严格按照标准化流程操作,坚决杜绝煤矿较大安全事故发生,维护好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事故发生后,省、市主要领导作出指示,全省要立即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我们要树立小题大做的思想,基于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考虑,对全县产业发展的考虑,对企业自身利益的考虑,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县安委办要牵头组织全县各行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县煤炭工业局要及时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力排查隐患,大问题、小问题,都要排查,排查出的问题要整改落实到位。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明确监管责任,县级重检查,乡镇煤管所(分局)重一线监管,驻矿监督员重现场24小时盯守,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上下联动共同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有关部门要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动承担安全监管责任。国土部门要严格执行矿产资源规划管理和矿权设置管理,严厉打击无证勘探、非法开采、以探代采、超层越界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安部门要切实加强火工用品的监督管理;供电部门要加大对企业用电的监管力度,禁止向非法企业、非法矿井供电,同时要保障合法企业、合法矿井安全生产正常用电;人社部门要强化煤矿用工管理,依法打击非法用工行为;住建部门要加强对煤矿建设施工企业的安全监管、资质监管;县监察局、第五纪工委要发挥监察职能,加强对各级煤矿监管部门履职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其履职到位。其他有关部门也要依照各自职责,认真履行相应的安全监管职责。通过排查,通过整治,最大限度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

排查整改活动必须继续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必须坚持表格式、精细化的检查方式;必须做到100%的企业全覆盖检查、100%的隐患挂牌整改、100%建立安全检查档案并层层签字认可,如实填写检查表,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及时登记备案。按照定措施、定标准、定期限、定资金、定责任人的“五定”要求,分类治理,限期整改。对限期内整改不到位的,依法按相关规定办理。全省到2015年底煤矿数量在*年基础上将减少不低于300个,对小矿井的关闭,县委、县人民政府绝不手软。

(二)扎实推进“五化”矿山建设。打基础、谋长远,牢固树立科技兴煤和向科技要安全的理念,着力推进“五化”矿山建设,打造本质安全型矿井。今年要完成安全技改投入8.06亿元,11对矿井达到国家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29对矿井达到国家三级质量标准化,6对矿井通过安全避险“六大系统”验收,进行改扩建的矿井10对,技术改造的矿井18对,实现主井皮带运输的矿井5对,10kv高压下井的矿井4对,应用短壁式采煤的矿井28对,安装地面永久性瓦斯抽放站的矿井18对,实现机械化运送人员下井的矿井14对。这些确定了的工作目标,必须坚定地落实,特别是涉及到安全生产的技术措施、装备措施,也要采取强制措施来督促落实。希望在座的企业积极支持,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三)认真落实煤矿复产验收。前期我们大部分煤矿已经复产验收,已验收的各煤矿要对照验收标准,开展复产验收“回头看”,切实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各项制度,用制度管人,靠制度办事,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不安全不建设,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严格煤矿瓦斯管理。坚定“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不动摇,突出做好“一通三防”各项工作,严格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瓦斯治理12字方针,进一步健全“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按规定落实区域防突措施,开采保护层或实施区域性预抽,消除突出危险性,做到不采突出面、不掘突出头。发现瓦斯超限仍然作业的,一律严肃查处,依法依规处理责任人。

(五)严格矿井防治水管理。要在煤矿落实探放水措施的基础上,全面启动矿区水害普查治理,依靠科技查明矿井或采区水文地质条件,划定矿区内每一个煤矿的禁采线和警戒线。要进一步加强落实各项水害防治措施,认真完成井下储水、排水系统的清理、检测和检修,确保各项储水、排水设施设备正常运转。

(六)严格矿井现场管理。各煤矿企业要按照已经制定的各项标准和制度抓好现场管理,坚持“在现场了解情况、在现场狠抓落实、在现场解决难题、在现场整改隐患”的管理方式,全面规范采、掘、机、运、通、地测防治水等各个专业、各个环节、各个岗位的职工操作行为,做到上标准岗、干标准活,不安全不生产。驻矿监督员在岗就要履职,要按制度、按要求切实做好现场监督管理,督促煤矿履行好各项监管要求。

(七)严格劳动用工管理和培训。加强煤矿班组安全建设,加快变“招工”为“招生”,强化矿工实际操作技能培训与考核。所有煤矿从业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严厉打击无证上岗、持假证上岗。

三、严格落实责任,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当前,煤矿安全生产中的关键问题,概括起来讲,就是 “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所谓“严不起来”,就是对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不到位;所谓“落实不下去”,就是煤矿安全各项制度落不到实处。每起事故,从直接原因看,都是个别煤矿企业置各级的三令五申于不顾,置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而违法违规开采和操作,最终酿成大祸。我们要深刻吸取每一起事故的教训,总结好经验,以最高的标准,最严的要求,最有力的措施来抓落实,以铁的决心,铁的措施,铁的纪律,铁的手段来抓落实。

(一)贯彻落实好国家煤矿安全生产的各项政策一是国办发〔*〕99号文件和云政办发〔*〕5号文件。两个文件对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煤矿安全准入、瓦斯综合治理、普查煤矿隐蔽致灾因素、煤矿技术改造、矿长责任和劳动用工管理、煤矿安全监管和应急救援等各个方面都作了明确规定。企业经营者只有在熟知政策的情况下,才能最大限度保证企业按政策推进,长远看来企业才会健康发展。希望主管部门的同志,在座的各位同志,要熟知、学习、掌握好政策,按政策推进我县煤炭产业持续发展。二是落实好“双七条”。煤矿矿长要认真落实“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依法依规组织好安全生产。认真落实“七大攻坚举措”,加快推进标准化矿井建设。

(二)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三个主体责任”。“三个主体责任”每次开会都说,说得比较多,今天我只讲三句话:一是要落实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自己负责,对企业负责,对生命负责。二是要落实政府安全属地管理责任,重点是管安全,全力保障安全。三是要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对自己负责,对安全负责,切忌侥幸心理。

9.煤矿安全检查制度 篇九

为了有效消除矿井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堵塞漏洞,减少不安全因素。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使安全检查制度化,规范化,真正发挥其现场监督检查作用,不断提高我矿本质安全化水平。为此,结合我矿现状,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检查实行“三结合”,即定期安全大检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突击检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跟班现场监督检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

1、安全大检查由安全科、生产技术科、通风科、机电科科长及各队组队长分别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及科室管理人员参加。

2、突击检查由矿安全科牵头组织,各级管理人员协调配合对井上下各环节分区域不定期检查。

3、跟班现场监督检查由调度室根据井下实际情况、特殊作业、复杂多变的地质条件安排各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与技术指导。

4、日常检查是由各级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轮流对现场进行经常性、不间断的巡回安全检查。

二、每次检查前,各级入井检查人员要认真做好准备,严格对照规程及标准进行检查,检查中要目的明确、突出重点,并有专表记录。对现场查处、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准确认真填写,做到定型定量。

1、定期安全大检查要分区域、分专业确定检查具体负责人,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各检查人员现场检查存在隐患及问题与现场检查情况,并签注意见。

2、检查结束后,组织单位要及时召集安全检查专项办公会,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按“五定”(即定项目、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定资金)的形式安排、落实、处理。

三、安全科对各级管理人员入井检查出的各类隐患,要有详细的记录。并定期写出安全检查通报,上报下发,存档备案。

1、安全科要设立安全生产隐患统计台帐,负责日常矿安全管理(检查)人员与上级部门人员到矿检查存在隐患及问题的登记工作;

2、对检查出的隐患及问题,安全科要安排落实存在隐患(问题)的队组进行整改处理并安排管理人员跟踪复验整改情况。

四、建立隐患评比制度

对检查中存在的隐患及问题,隐患单位要指定专人按时整改,有关部门进行复查。对整改积极、效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整改态度消极拖延,隐患多、漏洞大,又不积极整改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五、实行安全隐患首查负责制与奖惩激励机制

1、各级入井检查人员应保证所查隐患及问题的真实性。检查中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不循私情、互相监督的原则,认真查找安全生产中存在的安全、质量、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

2、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或征兆,能够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或及时汇报,从而避免了事故或显著减轻了事故程度的;敢于制止并检举揭发违规违章现象的。由矿按其贡献大小给予表彰奖励,做出特殊贡献的要给予特别奖励。对查出的突出问题,要组织召开专题例会,认真剖析根源,查找症结所在,达到举一反三,坚决堵塞安全管理上的漏洞。

3、各级检查人员中一定要加强安全责任心,真正树立“安全第一、安全为天”的思想,对在检查中走马观花、弄虚作假者,将严格追究其安全责任。

顶板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做到超前管理,防患于未然,杜绝井下顶板事故的发生,以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顶板隐患的排查

1、为有效排查和控制顶板事故隐患,成立顶板管理小组负责日常顶板隐患排查治理及组织相关人员开展“顶板管理”专项检查等活动。

2、每月5、15、25日由顶板管理小组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井下各采掘地点的顶板隐患进行排查,并将隐患排查情况以书面形式下发至各处室及工区,要求有关单位对排查的隐患进行治理落实。

二、顶板隐患的整改

1、顶板管理小组是顶板隐患整改落实的监督单位,由顶板管理小组制定出顶板隐患的治理措施,并做好隐患项目整改的日常管理工作。

2、有关单位区队长是隐患项目整改的具体责任人,排查出的顶板隐患由区队长负责组织整改,并要求相关管理处室进行巡回检查验收,确保整改质量。

3、排查出的顶板隐患,由班组长负责现场组织整改,安全员现场督促落实,对所整改的隐患要有安全员记录。

三、相关考核制度

对排查出的顶板隐患未及时进行整改治理的,要对相关工区予以考核:日常顶板管理工作中排查出的隐患未及时整改的考核整改负责人50元/条,在每季度“顶板管理”专项检查中排查出的隐患未及时整改的考核整改负责人100元/条。

附:顶板管理隐患排查的主要内容:

1、排查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工作面撤除以及工作面过断层、或邻近层煤柱、过破碎带、过老巷、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

2、排查回采面支护材料数量、质量存在的隐患情况。

3、排查掘进工作面掘进遇断层、围岩破碎等方面存在的隐患情况。

4、排查掘进工作面的贯通处顶板、瓦斯、水害、通风系统等方面存在的隐患情况。

10.煤矿安全风险预控制度 篇十

第一章总则

为进一步规范煤矿安全管理工作,全面体现预防为主的思想,实现对风险的超前预控,以预防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风险预控管理

各煤矿应建立并保持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程序,以全面辨识煤矿生产系统和作业活动中的各种危险源,明确危险源可能产生的风险及其后果,并对危险源进行分级、分类、监测、预警、控制,预防事故的发生。

一、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

煤矿应组织员工对危险源进行全面、系统的辨识和风险评估,并确保:

1、危险源辨识前要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

2、辨识范围覆盖本单位的所有活动及区域;

3、对所有工作任务建立清册并逐一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并对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资料进行统计、分析、整理、归档;

(1)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应采用适宜的方法和程序,且与现场实际相符;

(2)对辨识出的危险源进行分级分类;

(3)危险源辨识时考虑正常、异常和紧急三种状态及过去、现在和将来三种时态;

(4)采用事故树分析法对系统(采掘系统、机电运输系统、“一通三防”系统)中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辨识;

4、工作程序或标准改变、生产工艺发生变化以及工作区域的设备和设施有重大改变时,能及时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

5、发生事故(包括未遂)、出现重大不符合项时能及时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

二、风险管理对象提炼、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制定

在对危险源进行辨识、分析的基础上,应提炼出相应的风险管理对象,并符合下列要求:

(1)风险管理对象的提炼要具体、明确,一般应按照人、机、环、管四种风险类型来确定;

(2)针对风险管理对象各煤矿应制定相应的管理标准和措施并形成程序;

(3)管理标准和措施的制定应遵从全面性原则、可操作性原则和全过程原则;

(4)管理标准和措施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的要求;

(5)各煤矿应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管理标准和措施进行修订和完善。

三、危险源监测

煤矿应采取措施对危险源进行监测,以确定其是否处于受控状态。并确保:

(1)危险源监测方法适宜,并在风险管理程序中予以明确;

(2)危险源监测设备灵敏、可靠;

(3)危险源监测信息传递畅通、及时,相关信息能及时录入管理系统。

四、风险预警

各煤矿应采取措施对危险源产生的风险进行预警,使管理层和责任人能够及时获取并采取措施加以控制。风险预警应:

(1)针对不同级别、类别的危险源和不同程度的风险,制定相应的预警方法;

(2)建立完备的信息流通渠道,使预警信息传递畅通、及时。

五、风险控制

各煤矿应建立程序以确保风险管理标准、风险管理措施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贯彻与执行,以实现对风险的控制。并符合:

(1)对危险源及其风险的控制遵循消除、预防、减弱、隔离、联锁、警示的原则;

(2)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风险管理标准与措施制定及隐患消除、控制效果评价等环节符合PDCA的运行模式;

(3)制定生产作业计划时应以上风险评估报告为依据,充分考虑本计划实施时潜在风险;

(3)根据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结果和相关规定,编制《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急预案》及其它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5)在进行重大以上风险任务时,必须编制专门的安全措施,并明确安全工作程序。

六、信息与沟通

各煤矿应建立并保持程序,以确保员工与相关方能够及时获取风险预控管理信息,并可相互沟通、告知,煤矿应确保:

(1)员工参与风险预控管理方针和程序的制定、评审;

(2)员工参与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及管理标准、管理措施的制定;

(3)员工了解谁是现场或当班急救人员;

(4)组织员工进行班前、作业前风险评估,并留有记录。

七、风险财政管理

各煤矿应实施风险财政管理,以转移风险、降低风险成本、强化员工风险管理意识,并应:

(1)建立《事故费用评估报告》及《风险财政评估报告》,《风险财政评估报告》应包含保险理赔相关分析;

(2)对单位事故损失进行分类统计、分析,记录齐全;

(3)按照国家规定,对员工进行投保;

(4)有煤矿投保险种的记录和理赔费用的统计和赔付资料。

八、工余安全健康管理

各煤矿应了解和掌握员工工余安全健康状况,对员工工余安全健康进行管理,并应:

(1)定期组织员工开展有关工余安全、健康方面的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在员工业余活动集中区域张贴工余安全健康的宣传资料;

(2)组织员工对工余安全健康风险进行评估,并制定防范措施;

(3)鼓励员工汇报工余安全健康事故,并形成制度。

第三章保障管理

各煤矿应从组织保障、制度保障、文化保障等方面建立并保持程序,以保障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和运行。

一、组织保障

各煤矿应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组织机构,以组织、协调、指导、监督风险预控管理工作,组织机构应:

1)职责明确、分工合理,负责风险管理全过程;

(2)由不同层次的有代表性的人员组成。

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的最终责任由煤矿最高管理者承担。

煤矿管理层应为实施、控制和改进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提供必要的资源。

注:资源包括人力资源、专项技能、技术和财力资源。

二、制度保障

1、各煤矿应建立健全与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相关的目标、责任、奖惩、举报、投入保障、风险控制、员工行为、文化建设、安全会议、教育培训、技术审批、安全监测、人员操作、设备使用、应急救援、监督检查、考核评审、灾害预防、人员入井、跟班带班、班组建设、卫生健康、环境保护等管理制度,并确保:

(1)各项规章制度贯彻到全体员工;

(2)有相应机构、部门负责上述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培训、监督检查与考核。

2、各煤矿应建立并保持程序,以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要求,并确保:

(1)相关活动遵守适时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要求;

(2)每年至少评价一次本单位对在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要求的遵守情况,并形成评价报告;

(3)及时更新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要求的信息,并将这些信息传达给员工和其他有关的相关方;

(4)资料齐全完善,有目录清单。

3、各煤矿应建立并保持程序,以规范体系文件、记录的管理,保证在体系运行的各个场所、岗位都能得到相关有效的文件、记录,并确保:

(1)有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文件收发、传达、归档;

(2)文件收发、归档要有记录,并形成目录清单;

(3)作废文件有标识,销毁文件有记录,无在用的无效、失效文件;

(4)与风险预控管理体系相关的各种记录应字迹清楚、标识明确,并可追溯相关的活动;

(5)记录保存和管理应便于查阅,避免损坏、变质或遗失,并明确记录保存期限。

三、安全文化保障

各煤矿应建立并保持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管理程序,以发挥安全文化的导向、激励、凝聚和规范功能。安全文化建设应:

(1)明确安全文化内涵、目标、内容、模式、建设流程,并最终形成实施方案;

(2)以实现员工自我管理为目标;

(3)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地贯穿于煤矿的各项管理。

第四章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

各煤矿应建立并保持人员不安全行为控制程序,对人员不安全行为进行识别和梳理,并制订员工岗位规范和控制措施,以实现人员准入、培训、监督全过程的流程管理。

一、人员准入管理

煤矿应建立并保持员工准入管理标准,人员准入管理标准应:(1)明确岗位设置要求和岗位需求计划;

(2)明确员工准入条件(包括员工身体条件、专业技能、文化水平等)。

二、人员不安全行为识别与梳理

各煤矿应在危险源辨识的基础上,对识别出的人员不安全行为进行梳理,总结分析不安全行为的发生规律,为不安全行为控制提供依据。人员不安全行为梳理应:

(1)全面、具体、准确、有针对性;

(2)按照风险等级进行分类。

三、员工岗位规范

在人员不安全行为识别与梳理的基础上,煤矿应制订员工岗位规范,岗位规范应:

(1)种类齐全;

(2)明确各岗位工作任务;

(3)规定各岗位所需个人防护用品和工器具;

(4)明确各岗位安全管理职责;

(5)明确各岗位安全行为标准;

(6)确保在完成预定任务存在多工种交叉作业时,必须制定书面安全工作程序。

四、不安全行为控制措施制定

各煤矿应制定员工不安全行为控制措施,以确保员工岗位规范的有效执行,措施应:

(1)结合煤矿自身的特点和员工不安全行为特征;

(2)涵盖影响煤矿人员不安全行为的各类因素;

(3)针对不同类型的不安全行为分别制定。

五、员工培训教育

各煤矿应建立员工培训教育机制,以提高员工安全知识、意识和技能,员工培训教育应:

(1)明确员工培训与绩效考核的职能部门及人员,并有绩效考核制度;

(2)有足够的培训资源(师资、教材、资金、场所、设施等);

(3)每年至少对全员进行一次以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为主的体系培训。

(4)每年末进行一次基于风险管理和事故分析统计的培训需求调查,并形成《培训需求调查报告》;

(5)每年末对上培训计划的可行性和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并形成《培训绩效评估报告》;

(6)每年末根据上述两个报告,编制下培训计划,并以文件形式下发;

(7)明确员工分层和分类培训内容与周期;

(8)对人员不安全行为进行针对性的矫正培训;

(9)建立员工培训信息档案;

(10)每次培训结束,形成单项《培训绩效评估报告》;

(11)确保培训机构和师资,有相关资质证书;

(12)对参加培训的人员必须进行考核或考试,并有完整的培训台帐;

(13)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前对员工进行培训并有记录;

(14)新入矿员工要接受不少于72小时的安全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

六、员工行为监督

各煤矿应建立完善的员工行为监督制度,及时对人员不安全行为进行监督和控制,并应:

(1)确定监督机构,配备相应的管理、监督、考核人员;(2)明确监督范围、方式、频次;

(3)对监督结果进行分类统计、分析,并制定改进计划。

七、员工档案

各煤矿应建立健全员工档案,全面掌握员工信息,以实现分类管理,并确保:

(1)所有在岗员工的档案齐全;

(2)每个员工档案的信息内容完整(内容应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籍贯、文化程度、身体状况、职业技能等级或职称、参加工作时间、简历、培训情况、违章情况、受奖情况、受处分情况、职务或工种变动情况记录);

(3)对档案内容进行分析、评估,明确需重点监控对象。

第五章生产系统安全要素管理

一、采掘管理

各煤矿应建立并实施采煤、掘进管理程序,消除和控制采掘系统和作业中的危险源,且符合下列要求:

(1)采掘设计要体现安全高效的原则,并保证采掘关系正常;

(2)采煤工作面长度、推进长度、采掘工作面巷道布置、断面和煤柱留设尺寸的设计应考虑潜在的风险;

(3)作业规程的编制应考虑最大限度的降低作业中的风险,且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4)巷道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各类尺寸在允许误差范围内;施工及地质条件变化时应有补充措施;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收尾、搬家倒面、过构造、过冲刷带、过富水区、过空巷等要制定专项措施;

(5)支护设计应合理选择支护方式、支护参数,各类支护设施可靠有效;

(6)对采掘工作面顶板实施监测,并阶段性做出趋势分析和判断;

(7)确保生产矿井、水平、采区和采煤工作面安全出口畅通。

二、地测管理

各煤矿应建立并保持地质测量控制程序,确保采掘作业遇有地质构造或其他异常情况时,及时采取预控措施,以保障采掘作业的正常进行,并确保:

(1)矿井各类地质报告齐全、规范;

(2)在生产过程中各项地质预测预报及时;

(3)掘进给向及时、准确,贯通测量精度符合规程规定或工程要求;

(4)基本矿图齐全,内容、精度符合《煤矿测量规程》的要求,更新及时;

(5)对开采沉陷区进行有效治理,防水(沙)、建(构)筑物保护煤柱设计合理。

三、防治水管理

各煤矿应准确掌握井田及其周边地表水系、地下水和采空区积水等分布情况,掌握当地历年降水量和最高洪水水位情况,评估地表水和各地下水系的风险,防治水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十六字方针,组织编制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防治水计划,制定“探、防、堵、截、排”的综合防治措施;(2)井下防水、排水系统设计合理,能力满足实际需要;

(3)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针对主要含水层建立地下水动态观测系统,进行地下水动态观测、水害预报;

(4)每年雨季前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5)防治水设施完善、设备齐全;

(6)防治水专项应急预案完善。

四、供用电管理

煤矿应建立并实施供用电管理程序,以控制和降低供电、用电风险。供用电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供电系统应安全可靠,矿井供电必须为双电源、双回路供电,任一回路都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严禁两个回路取自同一区域变电所、同一母线段;

(2)井下各水平中央变电所、井下主排水泵房、主要通风机、地面永久抽放泵站、固定式压风机、矿井立井提升人员系统全部实现双回路供电;

(3)矿井设备、电缆的选型与安装及机房硐室的设置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规程的要求,并应充分考虑其安全性与潜在的风险;

(4)供电系统及设备相关保护应齐全、灵敏、可靠;

注:上述保护一般指:欠压保护、失压保护、短路保护、过流保护、过电压保护、过负荷保护、接地保护、单相断线保护、漏电保护、急停保护、闭锁保护、无压释放保护等。

(5)大型设备检修要制定专项措施;

(6)停送电严格执行工作票管理制度;

(7)确保供用电主要场所通讯畅通、并有足够的照明;

(8)设备监测、检修、维护到位,确保设备完好、运行可靠,防爆性能符合要求;

(9)设备基础管理规范,各种图纸资料齐全,且应分类存档,便于查阅。

五、运输提升管理

各煤矿应建立并保持运输提升管理程序,以控制和降低运输、提升过程中的风险。并确保:

(1)各种运输、提升设备运行正常,安全设施、保护齐全、灵敏、可靠;

注:上述保护主要指:打滑、温度、烟雾、堆煤、防跑偏、急停、拉线、速度、断带、防纵撕、逆止、自动洒水、电气闭锁、欠压、过电流、过卷、过速、限速、松绳、防坠、一坡三挡、指示器失效、满仓及“信、集、闭系统”等保护。

(2)各种运输、提升装置完好、连接件紧固,并定期检验;

(3)运输巷道、运输胶带(轨道)、运输设备相对空间应满足安装、检修、维护及人、车通行的要求;

(4)运输线路、路面质量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

(5)车库、车场、硐室设置和环境符合相关规程要求;

(6)运输提升设备技术档案、资料齐全、符合规范;

11.煤矿安全管理制度 篇十一

煤矿安全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管理制度(请各科室、工区针对与各自相关的管理制度提出修改意见(用颜色标注出修改内容),由安监处统一汇总、整理成册)二○○九年四月 目 录 第一篇 安全保障 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考核办法--14 安全薄弱人员排查转换制度----19 “三违”人员综合治理制度----21 安全质量评估管理办法--------25 人员入井检身和出入井清点制度30 安全办公会议制度------------31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32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33 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35 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37 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39 安全监督检查制度------------41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42 事故统计报告制度------------44 工伤管理制度----------------48 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49 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制度--------50 领导干部包挂区队制度--------52 事故应急救援制度------------53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54 责任事故追究处罚制度--------55 安全奖罚制度----------------59 重大危险源评估、监控和整改制度-----------------------------69 安全形势定期分析制度--------74 军城煤矿劳动定员管理制度----75 安全监察处工作制度----------77 安全监察处奖罚制度----------78 安全隐患档案管理制度--------79 安全调度值班制度------------80 安监人员学习制度------------80 安全监察处工作例会制度------81 安全举报制度----------------81 安监员招聘制度--------------82 安全监察处采掘室工作制度----83 安全监察处机运室工作制度----84 安全监察处通防室工作制度----85 安全监察处信息办公室工作制度85 安全监察处图板管理制度------86 信息登记筛选、处理汇报制度--86 安全信息管理制度------------87 安全监察工作职责------------89 安全监察处采掘室职责范围----90 安全监察处机运室职责范围----90 安全监察处通防室职责范围----91 安全监察处信息办公室职责范围92 安培中心主任职责------------92 安培中心副主任职责----------93 教师职责--------------------94 安培中心档案管理员职责------94 图书管理员职责--------------95 备课制度--------------------95 学员考勤制度----------------96 课堂规则--------------------97 学员守则--------------------98 安培教室管理制度------------98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管理制度99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100 职工日常安全教育学习制度---102 教学质量管理制度-----------103 学员跟踪调查制度-----------104 档案、资料管理制度---------105 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制度-------105 教学档案管理制度-----------106 学员档案管理制度-----------107 实验室管理制度-------------108 实验室操作规程-------------108 电教室管理制度-------------109 计算机室管理制度-----------110 图书室管理制度-------------110 安全教育展室管理制度-------111 学员实习基地管理规定-------111 监考守则-------------------112 考场规则-------------------113 安全培训费用管理制度-------114 培训奖惩制度---------------116 区队干部安全述职报告制度---116 工区管理人员值班制度-------118 工区管理带班制度-----------119 军城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20 采煤工作面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23 掘进工作面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25 扇风机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29 主、副井绞车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29 压风机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30 充灯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31 振动筛、选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31 焊接与切割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32 职业危害应急救援制度-------133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制度-------135 预防粉尘危害操作制度-------136 预防噪声操作制度-----------137 职业病防治与实施方案-------138 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139 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责任制---------------141 第二篇 采掘、调度、防治水 采掘管理制度---------------145 综采工作面综合管理制度-----148 掘进工作面综合管理制度-----159 工程开停工和复工许可挂牌制度------------------------------174 安全技术审批制度-----------175 设计、规程、措施审批制度---177 采掘作业规程管理制度-------178 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179 工程技术例会及顶板管理例会制度----------------------------180 采掘专业例会制度-----------181 地测防治水专业例会制度-----182 科技创新及小改小革成果申报评定奖励制度--------------------183 综采工作面设备保养制度-----184 军城煤矿调度管理制度-------185 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192 矿用无线通信系统运行管理制度------------------------------198 计算机及网络安全管理条例---203 放射源安全使用综合管理制度-206 调度通信系统运行管理规定---213 入井人员考勤系统管理制度---217 采掘奖罚制度---------------221 第三篇 机电、运输 设备配件管理制度-----------226 设备改造更新与报废管理制度-226 设备管理制度---------------228 设备计划检修制度-----------232 设备包机制度---------------234 设备缺陷处理制度-----------236 设备日常检查检修制度-------236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237 机电运输专业例会制度-------238 机电安全活动制度-----------239 机电事故分析追查制度-------240 机电干部上岗查岗制度-------240 岗位工交接班制度-----------241 巡回检查制度---------------242 机房硐室防火防鼠制度-------242 井下移动变电点管理制度-----243 小型电器管理制度-----------244 防爆电气设备管理制度-------245 电气试验制度---------------247 供电安全技术管理制度-------248 停送电制度-----------------250 异常运行及事故处理制度-----252 电缆管理制度---------------253 35KV变电所巡回检查制度-----255 35KV变电所运行维修保养制度-257 矿灯领用发放制度-----------258 中央空调使用维护管理办法---259 副井罐笼乘人运行管理制度---260 排水设施联合试运转制度-----261 混凝土搅拌站管理制度-------261 运送“四超”车辆安全管理制度-264 矿车帽使用管理制度---------265平板车运输管理制度---------266 电机车运行管理制度---------267 提升运输设备安全设施和连接装置检查试验制度----------------268 斜巷提升运输设施安装使用管理制度--------------------------271 挡车设施加工制作要求及安装技术规定------------------------277 安装技术管理规定-----------277 井下斜巷信号把钩工管理制度-279 耙斗装岩机使用管理制度-----282 行人助行器使用管理规定-----285 带式输送机运行、检修制度---287 带式输送机安全保护装置安装使用管理制度--------------------288 主提升绞车设备定期维修保养制度----------------------------289 主提升系统安全保护装置试验制度----------------------------290 机电、运输及地面奖罚制度---291 第四篇 节能管理制度 节能管理制度---------------309 节水管理制度---------------314 用煤管理制度---------------315 用油管理制度---------------317 总体考核-------------------318 节能环保人员岗位责任制度---319 节能环保设施管理制度-------320 水资源管理制度-------------321 污水处理站管理制度---------322 矿井污水处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度------------------------------323 生活污水处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度------------------------------324 节能监督检查制度-----------324 能耗设备管理制度-----------325 能源利用分析制度-----------327 能源统计报表制度-----------328 能耗定额管理制度-----------329 节能环保办公室主任岗位责任制度----------------------------333 节能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334 节能环保统计员岗位责任制---336 能源计量管理制度-----------337 计量设备的检定制度---------340 计量原始数据管理制度-------342 能源计量管理制度-----------343 能源计量器具管理制度-------346 计量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348 选煤厂管理制度-------------350 第五篇 通防、火工品 火工品及放炮奖罚制度-------352 通风奖罚制度---------------354 通防例会制度---------------359 瓦斯管理制度---------------360 瓦斯检查员巡回检查、请示报告制度--------------------------362 局部通风管理制度-----------364 通风设施管理制度-----------367 通风系统管理制度-----------368 安全仪表计量检验制度-------370 安全仪表报废管理制度-------371 测风管理制度---------------372 瓦斯报表审批制度-----------373 盲巷管理制度---------------374 排放瓦斯制度---------------375 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管理制度------------------------------377 测尘管理制度---------------379 大巷刷白和巷道粉尘冲刷制度-381 自救器管理制度-------------381 防止烟流进入矿井管理制度---383 局部通风机入井检查和吸风量测定制度------------------------383 瓦斯、一氧化碳超限按事故分析制度--------------------------384 监测管理制度---------------384 监测信息及监测日报审阅、汇报制度--------------------------389 消防材料库管理检查制度-----390 防灭火预测预报管理制度-----391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394 综合防灭火管理制度---------397 “一炮三检”制度-----------398 通防隐患排查治理制度-------399 安全仪器、仪表保管、维修保养制度--------------------------399 主要通风机管理制度---------401 瓦斯检查员交接班制度-------402 巷道维修检查制度-----------403 火工品专业例会制度---------404 火工品装卸运输制度---------404 火工品储存保管制度---------406 火工品发放清退制度---------407 火工品管理奖惩制度----(与352页内容重复)-----------------408 雷管电阻检查编号制度-------409 火工品销毁处理制度---------410 火工品井筒井下运输管理制度-411 火药库防火安全保卫制度-----412 火药库安全检查制度---------413 井下火药库验证检查制度-----414 爆破材料使用确认制度-------414 爆破材料报废回收处理制度---415 发爆器使用维修制度---------416 通防打钻工管理制度---------417 救护队安全管理制度---------419 第六篇 政工安全 党委安全办公会议制度-------425 班组长例会制度-------------425 优秀区队班组长评选制度-----426 安全活动日制度-------------428 班组长聘任管理制度---------429 群众安全监督检查制度-------430 群监员、青岗员、协管员安全培训管理制度--------------------431 井口接待站管理制度---------432 女工家属协管会安全管理制度-433 工会劳动保护干事安全管理制度------------------------------433 采掘、机电修班组长绩效考核制度----------------------------434 群监员工作制度-------------435 女工、家属协管员工作制度---436 消防管理制度---------------436 群众安全办公会议制度-------439 第一篇 安全保障 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考核办法 为充分发挥经济杠杆作用,本着细化考核、严格落实的原则,调动各方面抓安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特制定安全经济利益挂钩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为全矿从业人员

二、考核细则 一管理人员考核

1、安全生产 ⑴出现一人次轻伤事故或三级非人身事故,事故单位管理人员每人扣20分,当班安监员扣20分,该片其他安监员各扣10分。⑵出现一人次重伤事故或二级非人身事故,取消事故单位当季安全奖励,罚没事故单位管理人员的安全风险抵押金,取消该片安监员的安全奖励,罚没当班安监员安全风险抵押金,扣罚该片其他安监员安全风险金的50%,取消该专业人员的安全奖励,并扣罚安全风险抵押金的50%,机关其他管理人员各扣20分。⑶发生重伤以上人身事故或一级非人身事故,全矿取消当季安全奖励,罚没全矿所有参加考核人员的安全风险抵押金,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下井 ⑴安全生产业务科室管理人员每月下井不少于18次(其中带班不少于4次),测量员、调度员、信息员、调度维护人员、监测监控人员、材料管理员12次,安培中心人员不少于10次。⑵采掘工区区长、技术员每月下井不少于20次,其中带班不少于8次;其他副区长下井不少于20次,带班不少于16次。⑶辅助工区区长、技术员每月下井不少于20次,其中带班不少于8次;其他副职下井不少于20次,其中带班不少于16次。⑷其他科室中层管理人员每月下井不少于4次。⑸专职安监员每月下井不少于23次。以上人员除采掘工区机电副区长、通防工区管理人员及后勤科室管理人员外,夜班下井次数不得少于下井总数的1/4。完不成下井数每少下一个井扣10分,每少带一个班扣10分,每少一个夜班扣3分。

3、反“三违” ⑴生产科室管理人员、工区管理人员每人每月反“三违”不少于4人次,其中“手指口述”违章1人次、走动式教育指标2人次;安监处、机电科管理人员地面违章1人次。⑵安培中心人员、测量员、信息员、调度员、调度维护人员、监测监控人员、材料管理员每人每月反“三违”或走动式教育不少于1人次。⑶后勤科室中层管理人员每人每月地面反“三违”1人次。每少反一次“三违”扣10分。

4、安全大检查 生产业务科室管理人员及工区区长必须积极参加安全大检查,查安全大检查记录,每少一次扣2分;对大检查问题工区必须认真落实整改,一条不整改扣责任工区管理人员每人5分,不及时销号每条扣3分。

5、矿长安全办公会 生产科室管理人员、其他科室副科级以上管理人员及工区区长、书记必须按时参加安全办公会,查会议记录,每少参加一次扣2分。

6、周二安全活动 各工区必须坚持组织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工区管理人员全部参加,查会议记录,每少参加一次扣3分。

7、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安全生产业务科室管理人员及各工区区长必须参加每月一次的矿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不参加扣3分;整改负责人对排查隐患必须认真组织落实整改,否则每条扣3分。二安监员考核

1、工程质量 ⑴工程质量验收出现不合格品,该片安监员每人扣10分。⑵文明施工验收出现差的,该片安监员每人扣5分。

2、现场安全管理 ⑴现场存在较大、重大隐患,未发现或未采取果断措施处理直至影响安全的,每次分别扣当班和该片安监员10分和5分。⑵对无规程措施施工或未按规程措施施工的行为,未加制止的,每发现一次扣该班安监员10分。⑶对矿安全大检查表、信息办隐患台帐等登记的安全质量问题,不现场督办或及时复查销号的,每条扣该班安监员5分。⑷所填交接班记录、评估表等,与现场实际不符的,每次扣3分。

3、劳动纪律 ⑴旷班一次扣20分,扣该组组长2分。⑵按时参加班前会,迟到每次扣2分。⑶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不交接班、早上晚下的每次扣5分。⑷不按时参加矿、处各种学习、会议等活动的,每次扣5分。

4、“三违”情况 ⑴分管范围内出现违章,当班安监员每次扣1分。⑵因现场工作不负责任,被矿管理人员抓“三违”者,每次扣5分。

5、安全生产 具体考核同管理人员考核。三职工考核

1、按章作业,杜绝严重“三违”。出现一次一般“三违”扣5分,一次严重“三违”扣10分。

2、正常出勤无旷班 出勤达不到规定天数,每少一个扣5分,旷工一个扣20分,季度有一个月出勤达不到15天者取消当季奖励资格。

3、规范施工,杜绝事故 发生轻伤及以上的事故,取消当班组所有出勤人员的当季安全奖,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奖惩兑现 一安全生产业务科室随分管专业考核;安监处人员随各自分工专业考核;非安全生产科室和安监处无专业分工人员一律随采掘专业考核。二实行100分制考核,季度实现安全生产,根据个人考核得分情况,计算安全奖励数额,得分低于70以下时不得奖。三实行台阶式兑现奖励,季度实现安全生产,根据实际情况按所交安全风险金数量进行不同程度的嘉奖;若当季度未实现安全生产,则根据实际情况按所交安全风险金数量进行不同程度的处罚。

四、有关说明 一因出差、学习等公务影响下井考核指标的,月底由单位出具证明,经分管领导签字后交安监处,考核指标及奖励标准按比例折算。二岗位变动时安全风险金随时进行相应调整,并在每月的上半月完成,进入下半月时按低岗位数额进行考核。三扣罚风险金后,必须在次月5日内重新补交,否则,只罚不奖。四新分实习大中专生、技校生按同岗位50%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

五、安全信息奖励制度 为切实提高各级管理人员下井质量,激励深入现场查隐患、反“三违”、抓安全的主动性,建立安全信息奖励制度。一每下一次井得5分;抓一名走动式教育违章得2分、一般“三违”得3分、严重“三违”得5分;查出一条有质量的安全隐患得3分(以信息办登记筛选为准)。二月底根据个人得分高低,排出名次,第一名一人,第二名两人,第三名三人,分别奖励300元、200元、100元。

六、“三违”罚款返还 月度全矿实现安全生产,本单位消灭轻伤及以上事故,将当月罚款全额返还,用于奖励遵章守纪、按章操作人员或实现安全生产的班组,以此促进矿井的安全生产。一安监处负责督查“三违”罚款返还制度的落实,月度结束后统计出各单位“三违”罚款总额,进行返还兑现。二月度内出现1次一般违章的最多按其他人员的50%返还,出现2次一般违章及严重违章的不享受返还奖励。三各工区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根据安监处提供的“三违”罚款数额及违章人员名单,负责制定出返还奖励措施和方案,报安监处审核,经矿领导审查批准后送矿劳资科在当月工资中兑现。四各单位“三违”罚款返还奖励情况,定期在矿公告栏公示。安全薄弱人员排查转换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更好地利用安全心理学、安全形势分析理论以及人体生物节律理论等搞好超前防范和转换,从源头上消除不安全因素,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安全薄弱人员排查转换制度。

一、安全薄弱人员的排查

1、班前会安全薄弱人员排查。通过望、闻、测、听等多种措施,跟班干部采取观察和逐一询问的方式,严格防止酒后、精神不振的职工上岗。同时,积极进行班前安全教育,对岗位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及相关安全生产知识掌握不清的职工,严禁上岗作业。

2、严格入井前安全确认制度,“手指口述”督查组成员认真督查,杜绝不符合入井条件人员入井。

3、严把入井安全关口,加大副井口入井检查力度,由把钩工持测酒仪认真检查,凡不符合入井条件人员严禁入井。

4、每月底各工区在总结本月安全工作的同时,必须对本单位的安全薄弱人员排查情况认真总结分析。对职工按“三违”情况、工作表现、身体状况、培训情况等分别排查出安全不放心人员、安全危险人员,制定管理措施,同时对排查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意见。

5、矿安监处在分析安全事故、“三违”和罚款情况下,排查全矿安全不放心人员、安全危险人员。

6、各单位排查的安全薄弱人员,必须及时报安监处备案。

二、安全薄弱人员的认定

1、酒后上岗者;

2、患有不宜从事本岗位病症者;

3、身体疲劳,萎靡不振者;

4、大喜大悲,精神失常者;

5、图省事、怕麻烦,懒惰成性者;

6、业务工作能力差,安全意识薄弱,经培训考核达不到规定要求者;

7、一月内连续出现三次及以上一般“三违”者;

8、严重“三违”人员;

9、现场有重大隐患未采取措施,强令职工冒险作业的管理人员。以上1~4为“安全不放心人员”,5~9为“安全危险人员”。

三、安全薄弱人员的转换

1、对“安全不放心人员”,由区队制定具体帮教措施,停班学习,进行重点帮教转换(患有不宜从事本岗位病症者,经有关专家鉴定属实后,可调离其岗位),转换合格写出保证书后,方准下井工作。

2、对“安全危险人员”,在区队帮教基础上,实行一般“三违”过“三关”、严重“三违”过“六关”帮教转换制度。同时,安监员、班组长、群监员等在工作中进行重点督查帮教。转换合格写出保证书后,方准下井工作。

3、安全薄弱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不合格者继续培训,直至合格。

4、各区队安全薄弱人员的排查、转换等工作由区长具体负责,建立档案,每月向安监处汇报一次排查、转换等情况。

5、转换工作要点:明事理,增强其按章作业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传技术,提高其安全工作的真本领和防范力;送温暖,体现以人为本的价值观和感染力。

四、安全薄弱人员的管理和考核

1、上岗后的安全薄弱人员,工区要安排帮教人签定安全帮教合同书,帮教人员必须认真履行义务。

2、各工区要建立安全薄弱人员排查、转换档案,安监处重点对安全薄弱人员进行督查。

3、各单位都要对本单位安全薄弱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

4、安全薄弱人员上岗后,当月如再出现违章或导致事故的,严格按规定加倍处罚,同时追究帮教人员以及工区区长的责任,连带处罚50%。

5、对现场有重大隐患未采取措施,强令职工冒险作业的管理人员从重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其相应责任。“三违”人员综合治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职工行为,培养广大职工按章作业的自觉意识,从源头上消除不安全因素,确保矿井安全生产长治久安,按照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在处罚的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对“三违”者进行帮教,使“三违”现象逐步降低,经研究特制定“三违”人员综合治理制度。

一、现场“三违”签名制度 一目的 加大反“三违”透明度,避免乱抓乱罚、标准不统一、弄虚作假等现象,提高“三违”罚款的准确性,增强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管理人员现场检查出的“三违”,通过直接与责任人交底、帮教、签字,增进职工的岗位责任意识和正规操作意识,潜移默化的促进职工上标准岗、干标准活。二运作程序

1、管理人员下井或到现场检查时,随身携带检查记录写实本,当发现“三违”现象时,必须首先制止其行为,同时向责任者讲明违章的危害性,教育其严格按章作业;其次,详细填写检查记录本,并由违章责任人签字认可。

2、管理人员升井后,要及时将现场检查记录本交回安监处信息办公室,由安监处信息办公室人员负责逐一筛选,规范的记入“三违”人员登记台账,并当天出具“三违”罚款通知书,在次日调度会议前发到各有关单位。

3、所有“三违”罚款,必须由违章者本人签字,严禁代签和假签。如果现场无责任人,需要工区落实的,最多不得超过一天,否则无效。三制度保障

1、各类“三违”罚款,一律由安监处负责监督。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大胆管理,严肃、公正的查处各类违章现象,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2、管理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军城煤矿安全奖罚制度》,严禁出现一般“三违”重罚、严重“三违”轻罚现象。

3、违章者必须端正态度,正确认识自己违章行为的危害性,严禁无理取闹、打击报复等恶劣行为发生,否则按严重“三违”论处。

4、凡发现违章事实清晰,但违章者又拒不签字的,检查人员现场要做好记录,经矿安全仲裁部门仲裁后,认为违章属实的,严格按照《军城煤矿安全奖罚制度》有关规定加倍处罚。

二、“三违”人员定期培训制度 一目的 通过对“三违”人员的定期培训,使“三违”者真正认识到什么是“三违”及其危害,如何避免,并掌握有关的安全知识。保证以后按章作业,保证安全生产。二运作程序

1、每旬末由信息办对当旬一般“三违”进行统计,并交矿安培中心。安培中心旬初对上一旬“三违”人员进行为期一至二天的业余培训。培训内容:首先对各类“三违”进行剖析,让“三违”者认识到自己为什么被定为“三违”、由此可能造成的危害、今后如何避免等;其次对相关安全知识进行学习。

2、对出现的严重“三违”采用强制教育的方式进行补课。信息办每天根据“三违”登记情况,及时通知到相关工区及安培中心。相关工区接到安监处通知后,必须立即对严重“三违”者停班,按照过关教育规定到安培中心进行为期1~7天的停班补课。补课内容:首先对“三违”进行剖析,让“三违”者认识到“三违”发生的原因、可能造成的后果及危害、以后避免的措施。学习三大规程、军城煤矿安全管理制度、事故案例以及上级一系列安全生产文件、指示精神等。三制度保障

1、“三违”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培训,一般“三违”不按时参加培训每次罚款100元。严重“三违”不参加补课罚款100元/天。

2、安培中心必须按时认真组织“三违”人员培训,对各类“三违”现象进行分类剖析,针对“三违”类别认真备课,保证培训效果。

三、“三违”帮教制度 一目的 通过对“三违”人员谈心和帮助教育,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让职工正确认识“三违”的危害性,促进职工自觉克服麻痹、侥幸、懒惰、逞能心理,增强遵章守纪、按章作业的意识,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杜绝“三违”行为,消除事故隐患。二运作程序 根据“三违”的性质分类帮教。一般“三违”要过“三关”、严重“三违”要过“六关”教育。

1、一般“三违”过“三关” ⑴区队分析关。对当班查处的“三违”,由当日值班区长负责组织“三违”者、当班工人及跟班队长,在班后进行分析,找出“三违”原因,制定出防范措施。⑵区队谈话关。对查处的“三违”人员,由工区支部书记(副书记)负责对其谈话教育,进行思想沟通,使其认清危害,提高认识,按章作业,并填写《一般“三违”人员谈话帮教记录》,帮教双方签字。⑶定期培训关:由矿安培中心每旬一次对“三违”人员进行定期培训,结合违章现象讲明违章的危害、防范措施及按章作业应掌握的知识等。

2、严重“三违”过“六关” ⑴安全警示关。安监处信息办具体负责。主要采用电子显示屏亮相,每天将前一天出现的“三违”人员的姓名、所在单位和“三违”情况,输入到电子屏上,教育警示其他职工。⑵现金交纳关。严重“三违”者在接到罚款通知书后,必须在第二天持罚款单,到矿财务科交纳现款。⑶党、政、工、团帮教关。党群部具体负责。“三违”人员是党员的,由矿党委对其进行谈话教育;三违”人员是团员的,由矿团委对其进行谈话教育,一般职工由工会对其进行谈话教育。⑷互保对象关。由本工区所结互保对象,通过工作、生活交流、谈体会等进行教育。⑸工区谈话关。由工区支部书记(副书记)负责,对其进行思想沟通,使其认清危害,提高认识,同时让违章者在次日班前会上谈认识、论危害、作保证,现身说法,警示他人。⑹补课考试关。安培中心负责。主要学习安全规程、安全知识,剖析违章原因,制订保证措施等,考试合格后,违章者要写出书面检查和保证书。三制度保障

1、安监处信息办每天根据“三违”登记情况,及时开具“三违”罚款通知书,并筛选出严重违章行为,及时通知到相关单位。

2、相关工区接到通知后,必须立即通知违章者进行过关教育,否则对工区值班人员罚款50元/次。

3、严重“三违”者持过关通知单,逐一过关,“三违”帮教每过一关,帮教单位在过关单上,填写意见并签字或盖章。

4、“三违”人员拒不接受帮教的,严格按照规定加倍罚款。

5、“三违”者,过“六关”后将过关单交安监处存档,才可安排其上班。安全质量评估管理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上级有关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的要求、指示和会议精神,强化现场的安全质量和文明施工管理,真正变“静态管理”为“动态达标”,全面提升矿井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矿范围内开展采、掘、机、运、通安全质量评估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采煤、掘进班评估 由安监处负责组织考核实施,盯班安监员现场具体评估,各采掘工作面当班班组长参加评估。一评估实施 盯班安监员,除进行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外,必须严格按照安全质量评估表中的内容,对当班所管辖范围内的采掘工作面,逐项、逐条进行检查评估计分,上半班、下半班各评估一次。初次评估在接班后两小时内完成,对检查出的问题,在评估表中“评估项目”相关内容处打“×”作为标记,进行相应扣分,并督促现场班组长进行整改;末次评估在交班前两个小时内完成,除再次按照评估表中的内容逐条逐项进行检查评估计分外,要对首次评估安排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落实,已整改符合要求的在原标记处打“√”,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再次扣分、再次安排整改,并按规定对整改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盯班安监员二次评估结束后,根据两次评估分数平均,现场计算出该班组实际得分,并通知当班班组长,班组长亲自在评估表上签字。盯班安监员交班升井后,要及时把当班各采掘工作面安全质量评估情况在信息办公室做好记录。二评估考核: 每月末,以采掘工作面为单位,依据各班组每日实际得分情况,加权平均后作为对该采掘工作面全月安全质量评估实得分,评估结果与该工作面当月工资结算额直接挂钩。

1、安全质量评估得分90分为基准分,得分低于90分时,掘进头每降低1分扣罚该迎头当月总工资额的5%,同时连带处罚主管队长、分管区长200元/分、区长100元/分;采煤工作面每降低1分扣罚总工资额的5%,工区管理每人连带处罚200元/分(不足1分时按1分计算)。

2、得分在90~91之间时,不奖不罚,得分超过91分时,每超1分加奖工资额的5%,掘进分别对主管队长、分管区长按200元/分、区长100元/分进行奖励;采煤工作面工区管理人员每人按200元/分进行奖励。三有关规定

1、跟班安监员要深刻领会安全质量班评估的意义,熟练掌握各项评估标准,认真履行职责、大胆管理、秉公执法,严禁弄虚作假、打人情分、或者打击报复;发现跟班安监员有失职行为、评估不认真者每次罚款50~100元。

2、各工作面当班班队长,要恪尽职守、服从安排、积极配合跟班安监员的安全评估工作,及时抓好存在问题的整改。对不服从管理,故意刁难、侮辱、打骂安监人员或拒不签字的,按严重“三违”处罚。

3、因工区不重视,造成某一方面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频繁扣分(如巷道成型差、支架有串漏液等),追究工区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一问题连续出现5次以上,回采工作面处罚分管区长,掘进迎头处罚包头区长,连续出现10次以上,连带处罚区长,每次罚款100~200元。

二、通防旬评估 一评估办法 进行百分制考核评估,90分为基准分,得分低于90分时,每降低1分扣罚通防工区当月工资额的1%,得分在90~92之间时,不奖不罚,得分超过92分时,每超1分加奖工资额的1%。二评估时间 在每月的三旬分别进行一次全矿井的通防安全质量评估,月底将三旬的得分加权平均,即为通防工区当月的实际评估得分。三评估人员 评估小组人员及通防工区管理人员参加,每次评估都必须将全矿井的通防系统全部覆盖,不得留有死角,对存在的问题现场指出现场评分,双方确认签字。

三、机电、运输旬评估 一评估办法 进行百分制考核评估,94分为基础分,得分低于94分时,每降低1分,扣工区当月工资总额的1%。得分在92~94之间时,不奖不罚,得分高于94分时,每超过1分,加奖工区当月工资总额的1%。二评估时间 每月分别进行三次全矿井的机电、运输安全质量评估,月底将三次的得分加权平均,即分别为机电、运输单位当月的实际评估得分。三评估人员 评估小组人员及工区管理人员参加,每次评估都必须将两个工区所有系统范围全部覆盖,不得留有死角,对存在的问题现场指出现场评分,双方签字确认。

四、机电运输班评估

1、班评估由跟班安监员分上、下班两次对分管范围内的机电运输设备进行评估打分,所有检查评估必须有跟班区长或机电区长签字认可。

2、班评估时安监员按照评估表中的内容,对当班所管辖范围内的机电、运输设备、设施逐项逐条进行检查评估打分,对查出的问题在评估表相应的栏目中打 “×”进行相应扣分,并督促现场班组长和机电维修人员进行整改,末次评估在交接班前2小时内完成,已整改并符合要求在原标记处打“√”,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再次扣分、再次安排整改并对整改责任人按“三违”处罚。两次评估结束后根据评估分数平均,现场计算出该班组实际得分,安监员升井后在信息办公室进行汇总记录。

3、验收人员要认真负责,恪尽职责,验收时若发现弄虚作假,现场实际与评定结果不符的,每次罚款200元,情节严重的加倍处罚。

4、验收评估采用百分制,得分92分及以上为达标,低于92分(不含92分)为不达标。

5、每旬验收达到92分以上时,对跟班安监员奖励100元/人/次,若92分及以下时,对跟班安监员罚款100元/人/次。

6、月度考评以三旬验收平均和班评估平均计总分,其中班评估占40%,旬评估占60%,三旬平均分数每超(降)1%对全工区工资总额奖(罚)3%,对安监员各奖(罚)50元。

五、评估要求 一评估小组及安监员必须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评估标准,公平公正的进行评估打分,所评分数必须能真实反映现场实际情况,如发现评估不实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进行严肃处理。二各参与评估工区必须高度重视安全评估的重要性,积极配合评估小组的工作,对评估出的问题,及时改正,促进矿井的质量标准化水平不断提高。三月度各分项评估由具体负责的评估小组根据得分进行考核奖惩,报分管领导审批签字后交劳资科兑现。人员入井检身和出入井清点制度

一、人员出入井清点采用人员定位系统、入井前和升井后清点的方式进行,调度室搞好人员定位系统清查工作。

二、井口每班设两名检身清点工,由井口把钩工兼任。检身清点工必须佩戴标志(或穿安监标志服),每班对所有入井人员进行逐一检身清点。在人员入井通道利用人员定位系统监控。

三、凡入井人员,一律在等候室候罐,统一按规定进行入井前“手指口述”确认,严禁在规定以外的地点候罐。

四、井口检身工经过“手指口述”安全确认后,方可允许人员入井,入井人员要逐一接受检身人员的检查。

五、检身人员发现不符合入井条件的人员一律禁止入井,发现强行入井者,立即汇报安监处信息办公室,按严重“三违”论处。

六、职工所佩戴的“人员定位系统接收器”损坏或者新调入和外来人员,必须到调度室审领“人员定位系统接收器”。否则,严禁入井。

七、各工区在正点交接班后1小时内,除特殊工种外,其他人员必须全部升井。人员升井后,必须先到工区报到确认,工区值班人员必须将当班下井、升井人员核对清楚,2小时内没有升井的,应将未升井人员名单及原因及时汇报调度室。

八、矿灯房应加强矿灯的收、发管理,每班在正点交接班后2小时内,对没有交灯的人员名单清点好,并交到调度室,调度室及时查清原因。

九、检身清点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制度。由于检查不严不细,出现不符合入井条件的人员入井,对责任检身清点人员按失职论处,严肃处理。

十、调度监控人员应加强对人员定位系统的维护,确保系统正常,清点准确。

十一、检身清点人员有维护井口秩序的权利,所有入井职工有自觉遵守秩序的义务,若出现秩序混乱现象,检身清点人员要坚决制止,必要时,汇报安全信息办公室。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一、每周星期一组织召开矿长安全办公会议。

二、会议由矿长亲自主持,矿长不在家时由分管安全生产副矿长主持。

三、参加人员:矿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各专业副总工程师、各科室负责人、生产业务科室管理人员以及各工区区长。

四、会议内容

1、安全矿长通报上周安全信息运行情况、上次安办会安排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以及上周矿井安全情况以及下周安全工作重点。

2、各业务科室和各工区汇报上周安办会问题落实情况、下周安全管理重点以及现场存在本科室、工区无法解决需其他单位配合或需矿协调解决的重大安全问题。

3、各分管副矿长汇报上周以来分管范围内的安全情况和下周安全工作重点及措施。

4、矿长对上周安全工作进行总结的同时,对本次会议提出的问题进行安排限期处理解决,对下周矿井安全工作重点进行安排部署。

五、矿安监处信息办主任作好记录,整理出会议纪要,经矿长或有关矿领导审查合格后,提交办公室复印,于次日调度会前将纪要下发到各有关单位,六、各工区区长负责组织职工在每周二安全活动日进行本周安办纪要的学习,并做好传达贯彻落实。矿、工区组织召开的会议结束前,都要严格执行逐级复述制度。

七、各业务科室和各工区周六前将上周安办会问题落实情况、下周安全管理重点书面报安监处信息办公室。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一、矿每年必须依据集团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编制安全生产计划和安全生产目标,明确责任,层层落实。

二、安全生产计划、安全生产目标由生产技术科、安监处负责编制,报矿领导班子研究通过后,下发执行。

三、安全生产目标制定后,矿必须制定相应的落实措施,由安监处负责制定安全考核奖惩办法,严格奖惩兑现。

四、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法人代表。矿长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安全生产负总责;分管副矿长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负责;副矿长兼总工程师对安全生产技术和“一通三防”、“防治水”负责;安全矿长兼安监处长对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各业务职能部门对业务保安负责;各工区对分管区域安全生产负责;各工种对岗位自主保安、互助保安负责。

五、各生产工区区长,是本工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必须严格按照与矿长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抓好安全生产目标的落实,确保本管辖区域安全生产。

六、矿每季度应根据季节特点,结合本矿实际,制定阶段安全生产目标,开展好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活动,反事故、反“三违”、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活动结束后要认真进行总结。

七、矿安全生产目标下达后,各业务部门、生产工区必须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并及时制定相应的贯彻落实措施。

八、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目标的落实负责,确保矿井安全稳定健康发展。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一、矿长对安全投入计划管理负全面责任,矿总工程师、经营副矿长对安全投入计划编制负领导责任,矿总工程师对通防专业和防治水专业安全投入的完成负领导责任,经营副矿长对矿井维简费用的完成负领导责任,各分管副矿长对分管专业的安全投入完成负领导责任。

二、安全费用的提取,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当上级有关规定调整时,矿按上级新规定及时调整。

三、生产技术科、机电科、地测科、调度室、通防科(工区)等有关部门负责分管专业安全投入计划的编制、施工管理和竣工验收等工作,财务部门负责落实安全投入所需资金,物资供应部门负责安全投入所需设备、仪器、仪表、材料等供应,安监处负责监督检查。

四、每年11月上旬,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和下发的具体实施意见,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生产技术科、机电科、通防科、地测科、调度室、安监处等有关部门,结合矿井实际编制下的安全投入建议计划。

五、各专业于11月底将本专业安全投入申报计划报到生产技术科,由生产技术科进行汇总,经矿领导审批。12月上旬报集团公司进行审查,各科室根据集团公司的审批意见对计划进行重新修改。

六、每年元月初集团公司安全投入费用计划正式下发后,矿将制定实施计划,落实分管领导、实施单位、项目负责人,以确保安全投入费用的顺利完成。

七、安全投入重点工程在开工前必须进行技术论证,提出设计方案和有关设计内容,主管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批。

八、安全投入必须按设计要求组织施工,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建立工程质量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九、工程项目竣工后,由分管科室提出申请,报分管矿领导组织验收,并填写竣工验收报告。

十、生产、机电、通防、地测、调度、财务、材料管理和物资供应等部门,必须设专人负责安全投入的管理,并于每月25日前将安全投入材料、设备的到货情况通知各专业分管人员。

十一、每月25日前,各专业负责人将所负责项目的完成情况、完成资金数量及下月计划完成情况,报送生产技术科。要求报送内容齐全,数字准确。

十二、各专业负责人每月根据现场情况结合本专业安全费用、材料到货情况,研究解决安全投入进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要求各专业每月月底前将当月安全投入总结报送生产技术科。

十三、每月由成本核算人员根据当月产量从成本中提取安全投入资金,主要用于安全维护和维持生产。

十四、安全投入工程所需资金,必须列入矿财务计划,要按工程进度及时拨款,做到专款专用。

十五、矿财务部门要根据安全投入计划提取安全投入工程资金。首先要保证“一通三防”专项资金的使用,用于通风、瓦斯监测、防灭火、防尘等系统的完善和改造。

十六、安全投入计划材料的领取必须有单位盖章,并经总工程师、经营矿长审查签字后,按分类管理权限进行审批。

十七、安全投入工程项目实行责任制管理,各分管领导、副总和各专业分管人员为项目的负责人,负责项目的落实。安全投入工程的完成以投入使用为依据。

十八、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矿财务部门必须计算出本季度安全技措资金完成情况,并分别发送分管矿领导、安监处等备查。

十九、安全投入工程重点项目不得随意调整,必须按期完成。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为切实搞好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明确责任,严格落实各项目标,确保实现动态达标,促进矿井安全生产,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奋斗目标: 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防、地测、调度、火工品、安监创优、矿山救护、职业危害防治等专业,在集团公司组织的检查验收中达到行业级标准,实现动态达标。

二、检查验收标准

1、严格按照上级及集团公司下发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细则》执行。

2、安全质量评估,按照《军城煤矿安全质量评估办法》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3、工程质量验收,按照《军城煤矿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三、检查验收的内容:班评估、班验收、旬检查、月验收。

四、检查验收组织构成

1、评估:由安监处包片安监员对每班安全工程质量进行综合评估,并填写评估表,安监处存档备查。

2、班验收:由工区质量验收员每班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并填写班验收记录表,报生产科存档备查。

3、旬检查、月验收:由矿统一组织,各相关单位管理人员参加,对各个回采工作面、掘进巷道及机电设备硐室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依据《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细则》进行综合评定,定出等级。

4、动态达标:实行安全工程质量动态达标,随时发现的问题隐患要随时进行落实整改。

五、各专业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服从专业负责人的安排,恪尽职守,根据上级要求和《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标准》按时制定、季度专业达标规划和月度达标工作实施计划,坚持动态检查、旬检查、月验收相结合,踏踏实实的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

六、各专业达标规划,必须在1月10日前制定完毕;季度达标规划,必须在该季度首月5日前制定完毕,报送分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月度达标工作计划,必须在该月5日前制定完毕;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规划,在季度首月10日前研究制定。

七、各专业达标总结、自检报告及自检表格,必须在12月10日前编制完毕;季度达标总结、自检报告及自检表格,必须在该季度末月15日前制定完毕;月度达标总结、自检报告及自检表格,必须在该月末25日前制定完毕;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总结、自检报告及自检表格,在季度末月15日前完成。

七、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及考核评级细则》及《军城煤矿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安全工程质量及文明施工进行综合评定,并进行考核奖惩。

八、安全工程质量验收及安全质量评估结果,直接与责任单位班组职工工资收入挂钩,实行奖优罚劣。

九、各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季度末必须实现奋斗目标,并逐步有所提高。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一、凡新入矿职工岗前培训必须坚持三级培训制度,下井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具备入井实习资格,方准入井实习;在老工人带领下,签订师徒合同,实习四个月后,再进行相应工种的岗位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安全工作资格证》后,方准上岗独立作业;未经培训,或培训考试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分配工作。

二、凡下井的干部、职工都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全员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工作资格证》后,方准上岗;未经培训,或培训考试不合格者,干部不许指挥生产,工人不准上岗作业。

三、因工作需要调岗的人员,劳资部门提出转岗意见,报请矿领导批准,安培中心按有关规定对其进行新岗位工种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准到新岗位工作,否则,不准转岗。

四、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种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五、安全培训时间:新入矿人员和转岗人员的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全员培训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初训、复训时间均不得低于上级有关规定要求。

六、安全技术培训内容:

1、新入矿人员的岗前培训,主要以煤矿安全生产方针与法律法规、矿纪矿规、劳动保护与劳动合同、职业道德、矿井概况、入井须知、煤矿灾害事故预防知识和自救、互救与创伤急救为培训内容。

2、特种作业人员的初训内容严格按照《煤矿安全培训教学大纲》进行。主要以煤矿安全生产方针与法律法规、煤矿生产技术、矿井通风与灾害防治及各工种相关的专业知识为培训内容。

3、安全技术全员培训及特种作业人员复训内容相同,以近期颁布的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国内外安全生产的新形势、新要求;有关本岗位及其相关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装备和新工艺;有关煤矿安全管理的新经验和新方法;近期典型事故案例分析;有重点的复习学过的安全生产知识,特别是重大灾害事故的发生规律及防治措施为主要培训内容。

4、转岗人员的培训内容按新岗位工种的初训内容进行。

七、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在分管领导的指导下,会同安监处、党群部、劳资科等有关部门编制安全技术培训规划和培训计划,报矿长办公会审批,经批准的安全技术培训计划,必须保证按期完成。

八、矿安培中心要搞好安全技术培训档案管理工作,把调进调出、调换工作转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档案及时进行整理。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一、矿长对全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对矿长负责,负责组织本职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安全监察处负责安全隐患的管理、监督和统计上报工作。

二、安全隐患是指矿井生产现场、技术管理、装备设施等所有环节和矿井周围附近地区所存在的危及矿井安全的一些不良因素。

1、按事故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为三级: A级:危害严重或者治理难度大,需由上级部门协调解决的隐患。B级:危害比较严重或者有一定的工程量,需由矿限期解决的隐患。C级:对矿井安全生产有一定影响,由工区、业务部门解决的隐患。

2、按事故隐患的种类分为:通风、瓦斯、煤尘、火灾、水灾、提升运输、机电、放炮、顶板和其它等。

三、安全隐患的确认 每月二十四日,由矿长负责召集分管领导、各专业、各工区负责人以及有关技术人员对下月矿井安全隐患排查一次,并形成例会制度。根据安全隐患分级、分类标准,对本矿B、C级安全隐患直接确认,A级隐患提出确认意见,报集团公司确认。

四、安全隐患的治理 安全隐患的整改治理必须坚持贯彻行业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对排查出的隐患,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治理措施,矿长组织整改落实。隐患涉及相邻其它矿井的,报集团公司、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上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协调、监控治理。隐患整改资金从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中列支,不足部分从维简费用中列支。隐患整改做到七落实,即项目、措施、资金、时间、进度、人员以及责任落实。

五、安全隐患治理实行跟踪管理。

1、安全隐患及治理情况要逐级汇总上报,每月5日前,将矿上月隐患治理情况和下月隐患排查情况报送集团公司,安全隐患在未整改完前,必须每次都报。其他有关隐患管理的上报按照上级要求根据不同时期,不同活动的具体要求进行及时上报。

2、开展矿、科室、工区、班组、现场岗位工五级排查机制,要求矿每月组织一次隐患排查,科室每周组织一次隐患排查、工区每旬组织一次隐患排查、每班下井的各级管理人员配合班组进行隐患排查、现场跟班安监员与岗位工时时进行隐患排查。

3、矿每月组织一次安全隐患及治理情况调度审查和排查,各有关单位必须汇报上月隐患治理以及下月本单位、本专业隐患排查情况,并将该月隐患治理反馈表在每月末17:00前报安监处;各有关科室必须在每周日下午17:00前将上周隐患治理情况和下周隐患排查情况书面报安监处;各有关工区必须在每月10号、20号以及30号下午17:00前将上旬隐患治理情况和下周隐患排查情况书面报安监处;每班下井的各级管理人员对所检查区域查出的问题必须填写班隐患台帐并限期整改,由当班所属区域跟班管理人员签字落实整改,跟班安监员负责复查销号。

4、各有关科室、工区的周、旬隐患报表必须字迹清晰,参加排查人员和整改责任人签字,单位盖章;现场班隐患台帐必须填写认真、字迹清晰,不得涂改。

5、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凡是存在安全隐患的地点,必须制定可靠的防范措施,无措施不准生产。安全隐患治理完毕后,须由确认单位组织验收,验收结果及时上报销号。

6、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力或安全隐患整改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事故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7、加强对安全隐患的管理,把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纳入安全办公会议、安全检查和安全考核的重要内容,研究、协调并督促安全隐患的整改,严防事故的发生。

六、建立重大隐患应急预案。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一、每月由矿长组织三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安全矿长、生产矿长组织实施。参加人员、检查内容、时间、地点由安监处统一制定。

二、每月组织一次群众安全生产大检查,具体检查时间、地点、内容以及参加人员等事宜由矿工会统一安排。

三、每月组织一次青年岗员安全检查,具体检查事宜由矿团委统一安排。

四、每旬组织一次专业自检,具体检查事宜由生产矿长统一安排。

五、管理干部不定期到生产现场检查,由各科室、各工区负责人根据需要进行安排。

六、日常巡回检查。井下安监员必须24小时现场监督检查不断线,每小班必须对所管辖工作地点的安全质量评估两次;跟班区队长要及时安排处理当班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

七、特殊时期检查活动,由安监处按照规定报矿长批准后执行。

八、安全大检查查出的问题必须填写安全检查登记表,并严格遵循谁批准谁签字、谁检查谁签字、谁陪检谁签字、谁整改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安全检查登记表报安监处及有关责任单位各一份,安监处负责监督落实整改情况。

九、安全检查组织者必须对检查中限期整改的问题进行复验,并严格落实检查、整改、复查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一、为认真贯彻山东省政府关于加强“双基”建设工作的指示精神,规范职工的操作行为,提高职工的操作技术水平,将“关口前移,预防为主”具体落实到位,特制定本制度。

二、各工种具体分布情况

1、采煤:班组长、采煤机司机、采煤机维修工、液压泵站工、液压支架工、输送机司机、移架推溜工、机电维修工、端头及出口维护工等。

2、掘进:掘进班组长、钻眼工、支护工、装岩机司机、掘进机司机、掘进机维修工、绞车操作工等。

3、机电、运输:锅炉水处理工、司炉工、井下变配电工、胶带输送机司机、装卸载司机、水泵司机、中央变电所配电工、35KV变电所值班员、充电工、空气压缩机司机、通风机司机、主提升机司机、钢丝绳检查工、绞车维修工、机修工、小型电器管理工、电缆管理工、电气管理工、矿井水处理工、电修工、机械安装维修工、电气焊工、矿车维修工、烘炉工、车工、电机车司机、给煤机司机、刮板运输机司机、装岩机司机、信把工等。

4、通防:防尘工、测风测尘工、通风工、瓦检员、束管监测工、安全监测工、制氮车司机、便携仪维修工、气雾阻化工、注浆工等。

5、火工品管理:爆破材料管理员、放炮员、爆破材料运输工等。

6、其它:地质工、测量工。

四、操作规程的学习与考核

1、各工区根据自身特点,组织操作规程学习,每个职工都要建立学习笔记,各工区将职工的学习情况作为月度考评的依据。

2、业务部门负责对学习的组织情况进行检查,保证学习效果。

五、现场正规操作检查

1、结合各工区内部考核、专业抽查考核的方式,对各岗位正规操作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现场非正规操作情况的处罚标准,参照《军城煤矿安全处罚办法》执行。

六、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的检验分专业组织,对照操作标准,每年选取部分工种进行一次技术比武,由各专业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考核标准,兑现奖罚。事故统计报告制度 为切实加强我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统计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事故统计报告制度。

一、事故报告的程序和时限 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汇报调度室,调度室值班人员向矿长报告;矿长在接到重伤、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及以上事故(包括井下突水虽无人员伤亡但采区或生产水平被淹事故,突水、冒顶或其它原因有人员被困事故,井下发生各类火灾事故)报告后,应当于1 小时内报告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鲁西分局。

二、事故报告和统计的范围

1、发生造成人员死亡、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 万元以上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都要按规定报告和统计。事故报告和统计范围由原来的“伤亡事故”扩展为包括急性工业中毒和直接经济损失在内的“生产安全事故”。

2、施工单位承包矿井内的基建、安装工程,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一律由工程发包单位负责报告和统计。

3、发生事故及在救灾过程中造成人员伤亡或非本单位的人员伤亡都应统计报告。

4、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因病导致死亡,必须先按规定时限和程序报告分局。经分局调查确认系由职工本人疾病造成的,不按事故统计。

5、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 万元以下、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不列入统计范围。

三、其他方面

1、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人员要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并迅速在安全的情况下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应当尽量保护事故现场原始面貌。

2、调度室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按事故报告程序报告矿长、有关矿领导、安监处信息办、救护队、医院等有关部门。

3、矿长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派人赶到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及事故的现场勘查,并按规定进行上报。

4、事故抢救工作结束后,应根据事故实际情况组成事故调查组,及时组织调查分析。⑴轻伤事故及非人身三级事故由主管业务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 ⑵重伤及非人身一、二级事故由分管矿长主持组成事故调查组; ⑶死亡事故由矿长主持组成临时事故调查组协助上级组织的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

5、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⑴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 ⑵确定事故责任者; ⑶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 ⑷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快速上报集团公司和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鲁西分局。

6、事故调查组的权利 ⑴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单位、及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7、参加事故调查分析的人员包括:所有现场目击者、事故当班负责人、工区带班人员、事故单位的党政及技术负责人和值班领导、向调度室汇报者、参加事故抢救和处理的职能部门人员、分管科长、分管副总、有关矿领导等。

8、事故调查分析程序 ⑴事故现场人员及工区领导汇报从生产安排到正式生产直至事故发生全过程; ⑵参加抢救及现场勘查人员汇报现场实际情况; ⑶事故经过调查清楚后,开始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调查小组集体讨论通过,责任成立。⑷责任明确后,认真总结事故教训并提出具体的防范措施。⑸矿长或主持事故调查负责人作定性总结,确立事故,并对事故善后事宜作安排。

9、事故调查分析清楚后,事故调查组应根据矿及上级有关规定及时研究对事故的处理意见,并作出事故处理决定,同时做好上级事故调查组来矿进行事故调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10、事故报告和现场示意图由事故单位技术人员编绘后报事故调查组,等调查组确认符合实际后,属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的,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迅速电传快报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鲁西分局和集团公司。

11、事故防范措施必须由事故单位或涉及单位按规定时间具体实施,安监处负责监督落实。

12、事故的调查分析,矿工会、安监处要做好记录,按照事故统计有关规定进行事故统计、存档、上报工作。

13、严格按照《山东煤矿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统计办法》规定要求进行统计上报。上报工作主要由安监处具体负责。

14、按国家煤矿原煤生产事故或非原煤生产事故以及基本建设事故统计上报。⑴原煤生产事故:所有井下生产和技术管理人员在煤炭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开拓延深发生的事故;地面工业广场原煤生产系统指煤外运装车前和原材料第一次卸车后的生产服务系统,如矿井压风、通风、排水、选煤、供电、调度通讯、矸石山、支架(柱)检修、矿灯房、自救器房等发生的事故;救护队处理矿井隐患发生的事故。⑵非原煤生产事故:从事原煤生产以外工业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如矿直属基建、机厂、电厂、选煤厂、码头等从事非原煤生产发生的事故;煤质化验、环保、救护队、抢救事故过程中发生的事故。

15、按非伤亡事故统计上报: 按事故等级分为一级非伤亡事故、二级非伤亡事故、三级非伤亡事故。

16、按伤亡人数和经济损失程度统计上报:分为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

17、事故报告时间规定 ⑴矿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必须立即汇报集团公司和鲁西分局。⑵按规定填报事故报告。

18、工伤后1个月内死亡的,计入事故总死亡人数;上月报表报出后死亡的,只在死亡的月份报一次死亡,上月报的负伤事故不再修改,到年底一次性更正。

19、生产区域内的交通事故:生产矿井以更衣、洗澡为界,职工上班更衣后,下班洗澡前乘坐本单位交通车发生的事故计入原煤生产事故。乘坐交通部门车辆或其它交通原因造成的事故由交通部门统计。20、下列事故不统计到本企业伤亡事故总数中,列表统计上报备案。⑴本企业支援或承包外单位工程发生伤亡事故由外单位统计报告。⑵企业外组织的安全检查、培训、科研、学习、参观等活动发生的伤亡事故。⑶职工在生产岗位因突发疾病造成的伤亡事故。⑷发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伤亡事故。如冰雹、地震、龙卷风等。

21、外单位承包矿井内的生产、安装,发生死亡事故由发包单位按本企业伤亡事故统计报告。

22、伤亡事故调查报告要签注事故时间、调查时间、呈报时间。

23、发生一、二、三级非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将事故的时间、地点、经过、简要原因、初步经济损失,用快速的办法分别报集团公司和鲁西分局。井下发生非伤亡事故要通过调查处理后做终结报告。

24、本规定与上级规定相抵触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上级下发新规定时,相关部分按新规定标准执行。工伤管理制度 为落实工伤职工的相应待遇,从而加强对工伤和非工伤职工的管理,做到对其劳动能力的初步鉴定,结合矿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成立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由经营矿长任主任,安全、工资、工会、办公室、卫生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矿职工劳动能力的初步鉴定和管理工作。

二、工伤和工伤人员的劳动能力鉴定和管理 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每月末召开一次会议,对本月发生工伤人员的工伤程度进行界定,同时依据鲁劳社(2006)15文对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给予确认;对治疗终结的工伤(医疗期满的非工伤)人员进行劳动能力的初步鉴定。职工因工负伤,需由矿安监处负责提供发生工伤的时间、地点、受伤部位、事故经过等证明材料,同时对工伤程度的界定进行登记备案;矿卫生所负责工伤人员治疗过程的跟踪和调度;劳资科负责工伤职工的材料申报、治疗票据的整理和上报、治疗终结的劳动能力鉴定以及工伤停工留薪期间和期满后的待遇执行和岗位安排等工作。

三、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 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发生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治疗,继续享受原工资待遇的期限。职工工伤停工留薪期满,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去参保所在地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期间,停发停工留薪期待遇,因伤情不能工作的,由用人单位发给生活津贴,其标准不得低于因病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劳动保护方针,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管理,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坚持安全生产,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并结合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办法》,严防职业病危害,保证矿安全生产的有序进行。

二、劳资社保科应严格按照《山东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定时向职工发放,不得擅自扩大发放范围,任意提高或降低发放标准,不得用其他物品代替防护用品。

三、劳资社保科要根据工种、人数制定采购计划,提交矿领导审批后,遵循安全、实用、方便的原则,由集团公司采购部门采购,劳资科组织安监处、工会等单位对购置的劳保用品进行抽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四、对于发放标准中未有明确规定而生产中又必须配备或上级、地方有关部门要求配置的防护用品,应结合工种、岗位、生产场所的特点,从保障劳动者安全生产的角度出发,拟定配备标准。

五、矿和集团公司采购部门采购要严格执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采购、发放、使用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有产品合格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六、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原则上实行以旧换新,劳资社保科要建立个人领用登记卡片。职工一人一本,凭本、卡发放。调出单位时,卡片随档案一同转移。

七、职工因各种原因脱离工作岗位三个月及以上的应视不同情况停发劳动防护用品或顺延其发放时间。

八、职工应爱护、节约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对虚报冒领、无故丢失、损坏、变卖劳动防护用品的,视具体情况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必要的行政处分。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制度

一、矿级领导干部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都要坚持下井带班

1、矿级领导要经常下井了解井下安全生产情况,研究解决井下现场存在的安全问题,每月下井和下井带班数不得低于《集团公司领导干部下井带班规定》要求数。

2、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业务科室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每月下井不得少于18个,其中下井带班不少于4个,并确保每天每小班不少于 1人下井带班。

3、各采掘工区区长、主管技术员每月下井不得少于20个,其中带班不得少于8个,其他副职每月下井不得少于20个,其中下井带班不得少于16个,并确保每天三班各区(队)都有管理人员下井带班;

4、带班下井人员必须同职工同上同下,严禁晚下早上。

二、下井带班人员的职责任务

1、下井带班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切实掌握当班井下的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和超能力组织生产,对现场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和隐患,升井后要填写问题和隐患解决通知书,并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限期落实处理。

2、科室下井带班人员,对全矿当班安全生产负责;区队带班人员对区队当班安全生产负责。存在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必须立即组织有关人员采取停止作业、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矿调度室及有关领导、部门报告。

3、巷道贯通、初次放顶、工作面初压、探放水、过断层、过老巷、处理冒顶、启封密闭、排放瓦斯等关键阶段,有关科室、区队的主要负责人必须到现场亲自组织指挥,确保安全生产。

三、其他规定

1、矿领导、安全生产业务科室管理人员下井带班,由矿统一排定班次并按规定班次上岗,如因事确无法带班时,可自行调节;区队管理人员下井带班由各区队自行安排。所有带班人员不得空班。

2、下井带班人员必须在井下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上一班的带班人员在井下向接班的带班人员详细说明井下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或处理意见,需要注意的事项等。

3、矿安监处信息办建立下井带班档案,带班人员升井后要认真填写下井带班汇报卡,包括下井的时间、地点、经过路线、发生的问题及处理意见,并存档待查。

4、实现安全生产,完成下井带班任务,每带班1个补助80元。

5、每月对未完成下井带班任务的管理人员,每缺一个罚款100元,每空一个罚责任人100元;未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或晚下早上的,每发现一次罚责任者50元;现场带班不负责任,未认真履行带班职责,每发现一次对其罚款100元。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追究当班带班人员的相应责任。领导干部包挂区队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双基”建设,推进安全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真正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问题,促进我矿安全生产,经研究决定,实行矿领导包挂区队制度。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一、矿长是安全生产、“双基”建设第一责任者,对全矿安全生产负责。

二、生产副矿长具体负责采一工区、采二工区、综掘工区。

三、机电副矿长具体负责机电工区、运搬工区、准备工区。

四、副矿长兼安监处长具体负责掘进一工区、掘进二工区。

五、总工程师具体负责通防工区、掘进三工区。

六、党委副书记具体负责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建设“五个一”工程。

七、包挂领导必须定期参加有关工区的安全活动,并在记录薄上签字。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一、为应对现场安全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及时消除各类事故或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防止事故扩大,特制定本制度。

二、应急救援处理制度是《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必须建立的制度。矿必须在每年一季度前将下一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完善。

三、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由总工程师具体负责组织有关专业人员编制并组织实施,安监处参与应急救援预案的审查和实施,并进行监督检查。

四、矿技术负责人必须组织全矿职工加强应急救援预案的传达、贯彻和学习,并组织好学习签字活动,让每一个职工熟悉应急救援预案的详细内容,防患于未然。

五、各工区区长(书记)具体负责组织本单位职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的学习,并实行全员学习签字制度。

六、加强职工对水、火、煤尘、瓦斯、顶板等各种自然灾害的认识,让职工掌握发生各种灾害时的现场应急抢救基本知识。

七、必须教会职工如何使用自救器,每个职工必须熟记发生紧急情况时的报告程序和逃生避灾路线。

八、加强职工自救、互救知识教育,必须让每位职工掌握一定的自救技能,能在紧急情况下实施自救与互救。

九、发生事故时,矿应当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对事故进行抢救。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保障煤矿生产安全和职工的人身安全,预防和处理煤矿事故,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特建立矿井灾害预防处理制度。

一、每年初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生产、技术、机电、通防、地测、调度等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安监处参与审查和监督实施。

二、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必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详细论述可能发生事故的地点和种类,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措施和处理计划。

三、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编制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对矿井存在的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进行认真分析、论证,并制定预防措施。

四、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编制,对可能发生的各种事故的自然条件、原因和地点进行分析;编制预防瓦斯、煤尘、火灾、水灾、顶板、机电、提升运输、压力容器、高空作业事故、雷电事故等预防措施。

五、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编制,必须明确各类事故发生时的避灾路线、地面消防材料、井下消防材料库储备材料、设备明细和发生事故后立即召集的单位和个人。

六、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编制、会审后,必须以文件形式报集团公司进行审批。审批后的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应根据集团公司批复文件要求进行修改、完善,直至符合要求。

七、各单位必须抓好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贯彻落实,并做好学习签字,由生产技术科组织一次全员考试,不合格的不准上岗,直至学习考试合格。

八、每一位职工必须熟练掌握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措施,熟悉避灾路线。

九、通过提前学习、准备,有效地预防各类事故发生,有效地控制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和迅速救灾。责任事故追究处罚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真正体现“责任明确,重奖重罚”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对事故的责任追究处理实行经济赔偿和责任处罚制度。第二条 矿区内发生各类责任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按责任大小由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经济赔偿;造成伤亡事故的,对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给予罚款或行政处分。

二、轻伤事故 第三条 井下每发生轻伤一人次,对事故单位罚款2000~5000元,对责任者罚款200~800元。出现破皮红伤事故,尚够不成轻伤的,对责任者罚款100~300元。第四条 地面(单位)每发生轻伤一人次,对事故单位罚款3000~8000元,对责任者罚款300~1000元。出现破皮红伤事故,尚够不成轻伤的,对责任者罚款100~300元。第五条 发生轻伤事故,按规定对责任工区安全考核进行扣分。

三、重伤事故 第六条 井下每发生重伤一人次,对事故单位罚款5000~10000元;区长(支部书记)罚款500~1000元;值班及跟班区长罚款1000~2000元,工区其他副职各罚款500元,当班班组长罚款500~1000元,事故主要责任者罚款1000~3000元并给予行政处分。第七条 地面每发生重伤一人次,对事故单位罚款10000-20000元;区长(或单位负责人、支部书记)各罚款1000元;值班领导和当班领导各罚款1000-2000元;其他领导各罚款600元;事故责任者罚款1000-3000元并给予行政处分。第八条 凡发生重伤事故的单位,取消当季度所有安全奖,同时取消评比资格,同时按照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考核办法进行处理。第九条 发生重伤事故,事故单位学习整顿至少3天。

四、死亡事故 第十条 发生死亡事故,全矿取消当季度安全奖。第十一条 发生死亡事故,对事故单位罚款50000元。区长(支部书记)和值班、带班区长每人罚款不少于2000元并给予行政处分,工区其他副职每人罚款不少于1000元,对当班班组长就地免职并罚款1000元以上,对责任者罚款2000~4000元并给予行政处分。第十二条 发生死亡事故,罚没全矿所有参与考核人员的安全风险抵押金,并追究分管专业负责人责任。

五、非伤亡事故 第十三条 发生非伤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下时,由事故单位全额赔偿,其中责任人承担不少于20%,工区领导干部承担不少于20%。第十四条 发生非伤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00~50000元时,事故单位赔偿最少不低于10000元,其中责任者承担20%,工区领导干部承担不少于20%,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第十五条 发生非伤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0000元以上时,取消事故单位当季度安全奖,同时,事故单位赔偿20000元以上,其中责任人赔偿不少于20%,工区区长(支部书记)跟班、值班区长承担赔偿20%,工区其他副职承担不少于8%的赔偿。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第十六条 发生三级非伤亡事故,未造成明显的直接经济损失的,罚事故单位1000~3000元,其中对责任者罚款不少于30%。第十七条 发生二级非伤亡事故和机电事故管理规定的重大事故未造成较大直接经济损失时,取消事故单位当月各类奖励和季度安全奖励,并对事故单位罚款5000~10000元,其中对区长(支部书记)给予行政处分并罚款500~1000元,工区副职罚款400~800元,责任者承担罚款的20%并给予行政处分。第十八条 发生一级非伤亡事故和机电事故管理规定的特大事故,区队党政班子主要成员就地免职,并对事故单位罚款10000元以上,其中工区干部承担500~1000元,对主要责任者罚款不少于2000元,对次要责任者罚款不少于1000元,并对直接责任者给予严厉处分。第十九条 第二十条 地面发生非伤亡侥幸事故的,罚责任单位500~1000元,并按规定赔偿直接经济损失。其中对责任者罚款100~500元,并承担经济赔偿20%。第二十一条 外来施工单位发生以上各类事故,参照以上规定执行。

六、事故的报批 第二十二条 凡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和安监处。矿调度室在接到事故汇报后,迅速按照事故报告程序报告有关领导和部门。伤情严重、事故较大时,矿长应立即汇报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鲁西分局并组织事故抢救。矿分管领导、安监处长必须及时赶到事故现场指挥抢救,并尽可能保护现场原貌,待上级事故调查人员勘察后,重新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传达、学习后方能恢复生产。第二十三条 要严格事故分析制度,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第二十四条 发生各类事故,事故单位必须立即上报矿有关部门。对不按规定上报的,每拖一天加罚事故单位1000元,单位负责人100元。凡隐瞒、虚报各类事故的,罚事故单位1000~5000元,单位负责人500元。性质严重的或因瞒报产生不良后果的,从重处罚,后果由责任单位自负。

七、其它 第二十五条 发生死亡事故或重大非伤事故,经上级分析,对责任者的处理重于该规定时,按上级处理执行。第二十六条 罚款数额较大,单位罚款超过工资总额的50%以上时,可分月连续扣完(承担人员不变);如个人罚款当月不能扣完的可分月连续扣完。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如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时,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安全奖罚制度

一、通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职工的劳动安全和健康,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不受损失,保证《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煤矿安全规程》等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维护职工的劳动安全、卫生权益不受侵害,实现矿井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我矿范围内施工、生产的所有单位和工作人员。第三条 矿长是全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全矿安全生产管理负总责;分管矿长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负责;总工程师对“一通三防”和技术管理负责;安全矿长兼安监处长对全矿安全综合监督与管理负责;各业务科室对分管业务保安负责;各单位(科室、区队、厂)行政正职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责;各班组长对本班组安全生产负责;各级管理人员必须模范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法规,保护职工劳动安全权益不受侵害,不得强迫职工冒险作业,杜绝违章指挥。第四条 职工个人是本岗位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措施,认真学习安全技术知识,提高安全业务技能,遵守劳动纪律,严禁违章作业。第五条 矿属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严格禁止任何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以及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发生。第六条 实行安全奖惩要坚持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水平,达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目的。第七条 要依靠科技进步,加大安全投入,不断提高装备水平,为职工创造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

二、奖励 第八条 矿党委、行政要根据安全生产情况,适时召开安全表彰会议,表彰奖励为矿井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第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单位推荐,矿工会、安监处审查,矿安全办公会议批准,给予记功和500~10000元的奖励,并在全矿通报表彰:

1、发现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措施或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避免事故或明显减轻事故危害程度的;

2、在防止或抢救事故中,使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免受重大损失的;

3、在抢救事故或抢险救灾中贡献突出的;

4、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的。第十条 在安全生产方面,主动向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对安全有明显效果的,依价值大小奖励1000~2000元。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有创造发明或进行技术改造,因而解决了重大安全关键问题的,经矿或集团公司鉴定后,根据贡献大小实行重奖,可一次性嘉奖1000~5000元。第十一条 拣到一块炸药,能落实到丢失单位的,奖励100元,落实不到丢失单位的,奖励50元;拣到一发雷管奖励100元,无编号或编号不清的奖励50元。第十二条 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采煤、掘进、机电、提升运输、通防、安监创优、地测防治水、调度、火工品、矿山救护等专业,季度实现动态达标的,对专业人员给予重奖;实现动态达标的,对专业负责人和专业人员分别给予重奖。矿井安全生产“双基”建设工作实现集团公司下达目标的,对有关人员分别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被评为省级先进单位,对有关责任人员分别给予重奖。第十三条 月度、季度、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对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分别给予奖励。第十四条 模范执行职工“六项权利”的,由单位推荐,经工会审查,矿安全办公会议通过,对有功人员每次奖励300~1000元。

三、处罚 第十五条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按严重违章论处,罚款200~2000元。

1、酒后下井者,地面特殊工种酒后上岗者;

2、锚网、锚网喷支护的巷道施工时,连续出现3根锚杆不合格的责任者;

3、锚网喷支护的巷道施工时,未按规定打锚杆、挂网或打锚杆、挂网不合格通过喷浆掩盖的责任者;

4、锚索施工达不到质量要求的责任者;锚索外露长度超规定者。

5、架棚巷道施工时连续出现3架棚不合格的责任者;

6、采煤工作面液压支架或单体支柱连续三架或三棵初撑力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责任者;

7、采煤工作面上、下出口高度、宽度达不到《作业规程》规定的责任者;

8、采煤工作面移架拖后《作业规程》规定5架以上时的责任者;

9、乘罐时,开车信号发出后、未打停罐信号或罐未停稳进出罐笼者;

10、斜巷行车时行人不进入躲避洞者;

11、斜巷提升超挂车辆的责任者;

12、提升钢丝绳超规定使用或不使用标准销子的责任者;

13、斜巷提升时不带电放车的责任者;

14、提升运输安全设施未经矿有关部门验收并发放运行许可证,而私自使用的责任者;

15、利用皮带、溜子运送物料或设备(无审批的特殊措施)的责任者;

16、安全设施、安全装置不正常使用的责任者;

17、井下随意打开矿灯者;

18、地面要害场所岗位工脱岗者,井下要害场所岗位工睡岗者;

19、无规程、措施施工(含补充措施不及时)的责任者; 20、带电作业的责任者;

21、造成电器设备失爆的责任者;

22、各种电气设备保护装置不正常使用者;

23、采煤机、掘进机,内、外喷雾不能正常使用而又未采取任何防尘措施而继续截煤的责任者;

24、采、掘作业时,干打眼的责任者;

25、私自进入采空区的责任者;

26、空顶作业的责任者;

27、耙装机运行期间,耙斗运行范围内有人逗留或作业的责任者;

28、无计划停电、停风造成掘进迎头停风时间超过20分钟的责任者;

29、破坏通防、通讯、安全检测监控设施、设备的责任者; 30、放炮未按规定设置警戒的责任者;

31、不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处理拒爆、残爆的责任者;

32、在提升运输过程中跑车、放大滑导致人身伤害者;

33、井下放明炮、放糊炮的责任者;

34、斜巷提升时,蹬、爬车辆的责任者;

35、乘坐皮带的责任者;

36、携带烟火下井的责任者(因工程需要,有措施及安监处签发的入井证者除外);

37、瓦检员空班、漏检、假检(牌板、报表等)的责任者;

38、瓦斯超限作业的责任者;

39、瓦斯超限时,未制定排放措施私自排放的责任者; 40、私自打开栅栏或密闭进入盲巷的责任者;

41、井下要害场所岗位工脱岗的责任者;

42、丢失火药和电雷管的责任者;

43、盗窃火工品的责任者;私自将火药、雷管带到井上者;

44、炸药、雷管不按规定退库私自存放的责任者;

45、无证放炮的责任者;

46、不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探放水原则,而冒险施工的责任者;

47、故意破坏安全设施、安全装备的责任者;

48、锚杆、锚索私自截断使用的责任者;

49、井下打架斗殴的责任者; 50、盗窃电器设备、电缆、接地线的责任者;

51、对安全监察(检查)人员进行谩骂、威胁、殴打及借故进行报复的;

52、事故发生后,隐瞒事故真相,对肇事者进行姑息包庇或弄虚作假,甚至嫁祸于人的。第十六条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按特别严重违章论处,罚款1000~4000元,并给予开除矿籍留矿察看??的处分,同时严肃追究责任者所在单位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1、发生重大事故,不及时汇报、不积极抢救或临阵脱逃者;

2、造成重大非人身事故的直接责任者。

3、造成重伤事故的直接责任者; 第十七条 工区被矿或上级检查集体罚款的,工区班子成员承担罚款数额的30%,剩余部分从工区当月工资总额中扣罚。第十八条 工区不按规定要求组织召开安全生产研究会议,不按时组织安全活动的,每次罚责任人 100元,罚责任单位1000元; 无会议记录或记录不全不细,无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的,每次罚责任人 50元(查资料记录),罚责任单位300元;不按规定进行每日一次的隐患排查,每少一次罚责任人 100元,罚责任单位500元;排查出的问题未认真组织整改的,每次罚责任人 100元。第十九条 矿每周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议,无故不按时召开或不解决具体安全问题,每一次罚矿长200元(矿长不在时,罚代理者)。应参加者每迟到一次罚50元,每旷会一次罚100元。第二十条 每月24日前,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召开一次全矿重大隐患排查会议,并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情况及时汇报集团公司。否则,每缺少一次,罚总工程师200元,对不按时参加会议者每次罚100元。第二十一条 未按规定整改重大隐患(若因材料、设备等问题影响不能按期整改时,必须提前写出延期处理的申请报告,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签字后报安监处备案。)每拖一天罚单位第一责任者100元,罚单位500元。重大隐患整改落实后,必须及时反馈给安监处信息办,否则按未按期完成论处。第二十二条 矿召开的各种会议在会议期间,参加会议人员必须将手机关闭或打在振动上,否则,每发现有一人手机响,罚责任者50元;矿规定的各种会议无特殊原因必须按时参加,不按时参加人员,每迟到一次罚50元,每旷会一次罚100元。第二十三条 矿调度室每天必须有矿级领导(含副总)、生产、机电管理人员、调度员各一人值班,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不得离矿;调度员不得离开调度室(吃饭、方便除外,但必须有生产、机电值班的管理人员代听电话);生产、机电管理人员值班期间离开调度室时,必须向值班调度员说明去向;值班人员必须掌握井下各作业地点的安全生产情况,交接班时必须有重点的监听区队的汇报;值班矿领导按时向局汇报矿井安全生产情况;否则每有一项达不到要求,罚责任人100元。第二十四条 矿安监处每天必须有一名管理人员和一名信息员在信息办值班。值班管理人员,必须亲自听盯班安监员的井下班汇报和主持盯班安监员的班前会,全面掌握井下安全情况;值班信息员必须对安全信息及时筛选、及时督促有关单位处理解决。否则每有一项达不到要求,罚责任人100员。第二十五条 工区干部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时必须亲自主持召开班前会,详细布置、安排安全工作,根据现场安全实际情况,提出针对性措施和要求,并明确责任人,且作好记录;否则,每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对责任人罚100元; 第二十六条 矿和各基层单位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无故脱岗一次罚款100元。不执行矿有关规定提前离岗、脱岗,因而造成事故的,扣罚责任者300~1000元。第二十七条 采、掘、运、安装区队,每小班必须有一名工区管理人员现场带班,带班人员必须同职工一起上、下井,并做到现场交接班;否则,每次罚责任人100元;出现一次空班罚区长200元,带班责任人500元; 第二十八条:矿每小班必须有一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井下现场带班,并亲自指导安全生产工作,同职工一起上、下井,且做到现场交接班,否则,每次罚责任人100元。第二十九条 发生事故后,事故单位要立即汇报矿安监处和调度室,矿调度室要立即汇报有关矿领导,通知有关科室、区队,有关科室、区队的负责人必须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并尽可能保护好事故现场。否则,每次对责任者200~1000元。第三十条 事故发生后,由主要业务科室、安监处召集有关单位和人员参加分析,重伤以上事故由矿长组织有关人员协助上级事故调查组调查分析;重伤、二级非伤及以上事故由分管矿领导、主管业务科室组织调查分析;轻伤及三级非伤事故由主管业务科室、责任区队组织调查分析。事故调查处理分析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分析事故后必须分析出事故发生原因、事故责任者、提出防范措施和对责任者处理意见,主管业务科室在规定时间内,写出事故分析报告,否则,扣罚有关责任者100~500元;所发生事故与当班安监人员及去现场检查的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有关时,根据事故性质给予有关人员100~500元的处罚。第三十一条 各类工程质量、设备安装质量必须经检查验收,每缺一次,罚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100~1000元。第三十二条 全矿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在矿的矿领导(含副总)、安全生产业务科室的负责人、采、掘、机、运、通、准备区队的主要负责人都必须按时参加(有事不能参加时必须经矿长批准并签字报安监处存档),否则每次罚责任人100元。第三十三条 矿安监处下卡的安全隐患未按期整改或反馈的,每拖一天罚单位200元/条。第三十四条 对矿、安监处及各业务主管部门动态检查查出上安全检查表的隐患,不按时整改、反馈的,每拖一天罚单位负责人100元/条,情况反馈不属实、存在的问题反复出现的将加倍处罚; 第三十五条 对集团公司、鲁西分局以及上级其他部门来矿检查出的重要安全隐患,每条对责任单位罚1000元;到期不按时整改的,每拖一天罚单位500元。第三十六条 《作业规程》、施工措施要在作业前5~10日对现场调查后编制,《作业规程》要与现场实际相符可行。不按要求编制送审的,每次罚单位技术主管100~500元。各有关科室接到作业规程后,2日内必须组织审批,否则罚分管责任人50~300元。第三十七条 《作业规程》学习考试不合格或未参加学习考试的人员上岗,按违章论处,每次罚责任者50元;贯彻作业规程要登记参加人员姓名、学习日期、考试成绩等,否则,缺一人罚单位主管技术员50元。严格按规程“十个环节”(编制、审批、干部学习、工人学习、考试、补课签字、现场实施、复查规程、检查补充、再贯彻)操作。否则每少一个环节罚责任者50元,因此造成事故的,加重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八条 各采掘施工地点在开工前,必须配备符合现场实际的施工牌板(含支护断面图、爆破三视图、爆破说明书、避灾路线等)和班隐患排查登记台帐,否则每拖一天罚施工单位100元。第三十九条 由于保管不善,隐患查处登记台帐每缺一页罚责任者100元,若查不出责任人每缺一页罚责任单位200元。第四十条 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否则每次罚 100元 ;违章指挥无证人员上岗,每次对责任者罚100元,对责任单位罚1000元;特殊工种资格证必须按期审核,否则,对责任者处以50~100元罚款。第四十一条 井下工作现场,出现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安监员必须挂上停止作业牌,并汇报安监处和调度室,任何人不得强行做与整改隐患无关的工作。否则,对负责该地点的单位罚款1000元。隐患消除后,由安监员亲自将挂牌摘下,其它任何人不准摘牌或无故挪动、损坏,否则,加罚1000元,造成事故的要追究其责任。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要视情节轻重给予矿、工区和有关科室主要负责人300~1000元罚款。

1、不执行上级发布的指示和命令、决定等,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

2、由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设施和操作规程不健全,导致工人无章可循,放松对安全工作的领导,致使现场管理混乱的;

3、不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安排无证人员或培训考试不及格人员上岗操作而造成事故的;

4、由于设备超过检修期运行,设备缺陷或作业环境不安全又不采取措施而造成事故的;

5、作业人员因患有某种病症,应调离岗位而未作调离造成事故的;

6、在工作中不认真执行“作业规程”,发现违章作业不制止、不教育的;

7、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不按时编制和不按季修改、补充,不认真传达贯彻执行的。第四十三条 巷道贯通时,测量部门未按规定及时下达贯通通知书,每拖一天对责任者罚100元,造成事故的按事故分析处理意见进行处理。第四十四条 在矿井开采过程中,地质部门必须按规定及时搞好地质预测、预报工作,否则每违犯一次罚责任者100元;造成事故的按事故分析处理意见进行处理。不具备开工条件而挂牌开工的,罚责任者100~500元。重大危险源评估、监控和整改制度 为深入开展隐患治理活动,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治理工作长效机制,有效遏制矿井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矿区安全状况持续稳定,按照上级有关指示要求,进一步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治理工作,对我矿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评估、监控、监测、应急救援和整改,特制定本制度。

一、意义 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科技兴安,努力实现安全生产工作从被动防范向源头管理转变,遏制和减少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机构 一为加强矿井重大危险源评估、监控和整改必须成立以矿长为组长,分管安全、生产、机电、技术管理和一通三防、防治水的矿领导为副组长,安全生产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和各工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重大危险源评估、监控和整改领导小组。二工作职责:

1、开展重大危险源的排查登记,掌握重大危险源的数量、状况,建立矿井重大危险源档案和定期报告制度。

2、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对矿井重要的设备、设施以及生产过程中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行定期检测,建立重大危险源评估监控的日常管理体系。

3、建立矿、科室、工区、班组四级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网络,实现对重大危险源的动态监控、有效监控。

4、对存在缺陷和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进行治理,加大投入,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5、建立和完善矿井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存在事故隐患的危险源治理的规章制度,建立矿井危险源监控、治理长效机制。

6、制定重大危险源监控、监测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救援预案各项措施,定期有针对性的组织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7、将重大危险源的登记、检测、监控、应急救援工作同矿井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措施的落实同时,加大对现场隐患的排查治理力度,确保矿井的长治久安。三工作要求

1、全矿各专业、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自觉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切实防范重、特大事故,保障矿井安全生产。

2、各专业、部门应在危险源监控、治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协调和指导下开展矿井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监测和治理工作。

3、各专业、部门对因矿井重大危险源管理、监控不到位、整改不及时而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依法严肃追究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4、在日常的检查中发现重大危险源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在整改前或者整改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必须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止作业或者停止使用;难以立即整改的,要限期完成,并采取有效的防范、监控措施。

5、要加强矿井重大危险源监控、治理的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管理人员和现场施工人员对危险源的重视程度,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三、危险源评估 一重大危险源具备的条件

1、高瓦斯矿井;

2、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3、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

4、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

5、煤层自然发火期≤6 个月的矿井;

6、煤层冲击倾向为中等及以上的矿井。二危险源的评估 安全评估工作应由注册安全评价人员或注册安全工程师主持进行,或者委托具备安全评价资格的评价机构进行。从事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检验、安全评估业务的中介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检测检验和安全评估的结果负责。安全评估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安全评估的主要依据;

2、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

3、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危害程度;

4、可能发生事故的种类及严重程度;

5、重大危险源等级;

6、防范事故的对策措施;

7、应急救援预案效果评价;

8、评估结论与建议等。三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 对所评估出的重大危险源必须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救援预案的各项措施,每年进行一次事故应急救援演练。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应急救援机构人员及其职责;

2、危险辨识与评价;

3、应急救援设备与设施;

4、应急救援能力评价与资源;

5、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6、事故应急程序与行动方案;

7、保护措施与程序;

8、事故后的恢复与程序;

9、培训与演练。

四、重大危险源评估机构

1、矿成立以总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为组长,其他注册安全工程师为成员的重大危险源评估小组,对矿井综合进行危险源评估。危险源评估小组至少每两年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并出具安全评估报告。并将安全评估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鲁西分局。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过程以及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应当对重大危险源及时重新进行安全评估,并将有关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和鲁西分局。

2、安全评估的内容 ⑴各类安全生产相关资质(资格)、证件、数据资料是否满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⑵现场安全设施与有关规定、标准、规程的符合性及其确保安全生产的可行性、可靠性。⑶安全管理模式、制度的系统性和科学性,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制度等安全管理相关内容是否满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及其落实执行情况。⑷对开拓开采方式、生产场所及其设施、设备装置的实际运行情况、管理状况的分析,查找该煤矿投产后危险、有害因素,确定其危险度。⑸对生产系统和辅助系统,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3、危险源安全验收评估程序 危险源安全评估的程序为:前期准备;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划分评估单元、评估方法选择;现场检查;定性评估;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作出安全评估结论;编制安全评估报告;安全评估报告评审等。

4、工作要求: ⑴危险源评估工作必须由注册安全评价人员或注册安全工程师支持进行。⑵危险源评估小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指导性文件、规程以及规范等评价依据。⑶评估过程中参加评估人员必须明确评估危险源的对象、范围和评估的目的,熟知矿井现场实际情况。⑷安全评估内容和工作程序必须符合国家行业规范规定的内容和标准,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建议。⑸必须在对评估结果分析归纳和整合的基础上,列出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评估结果,指出现场应重点防范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明确重要的安全对策措施,并做出安全评估结论,编写危险源评估报告。安全形势定期分析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依据《煤炭法》、《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指示精神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传达贯彻上级一系列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指示精神,及时、定期、准确地对矿井的安全生产形势进行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抓好隐患的整改和落实,促进矿井的安全生产。

二、安全生产形势定期分析工作,由矿长具体负责抓好落实,定期组织召开专题分析会议,矿分管领导、业务科室负责人、各工区区长必须全部参加。

三、每月10号、20号和30号为矿安全生产形势定期分析日,上午组织全矿安全生产大检查,下午16:00召开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议,对矿井的安全形势进行全面、具体的分析,并针对存在问题,逐条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

四、认真组织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由矿长具体负责,每月组织召开一次隐患排查专题会议,严格对矿井的安全形势进行分析,认真查找安全生产存在的隐患,制定整改措施,落实人员和资金,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五、结合上级有关通知、通报等精神,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组织不定期的安全形势分析,研究制定安全管理目标和措施,抓好落实。

六、建立月度、季度安全形势分析制度。每月结合矿井实际情况,对矿井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排查分析,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措施,抓好落实;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形势分析,针对季度气候特点、井下生产现场动态情况,制定季度工作目标和措施,分解抓好落实。

七、充分发挥安全形势分析的作用,严格安全目标、安全措施的落实考核,细化责任,逐级分解,严格管理,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军城煤矿劳动定员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我矿企业劳动定员管理,防止超强度、超能力、超定员生产,现依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山东省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煤矿企业劳动定员管理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特制定军城煤矿劳动定员管理制度。

一、劳动定员管理原则

1、坚持保证安全生产的原则。劳动定员管理和劳动定员标准编制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和《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符合煤矿客观实际,反映出合理和相对稳定的生产劳动组织结构及其变化,减人提效,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

2、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劳动定员管理和劳动定员标准编制必须立足于努力提高职工队伍素质,优化劳动力配置,挖掘各工种内部潜力、提高工时利用率,合理减少工人作业时间和降低工人劳动强度。

3、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劳动定员管理和劳动定员标准编制必须根据煤矿企业自身实际,在国家和省确定的框架内科学合理的确定,不搞“一刀切”。

4、坚持严格按定额定员管理的原则。劳动定员管理和劳动定员标准编制对凡有定额标准的作业项目都要按劳动定额标准定员,凡是能够计算和考核工作量的岗位都要有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实行定额定员管理,合理节约劳动生产力。

5、坚持限定人员数量的原则。劳动定员管理和劳动定员标准编制必须对工作人员进行限定,既要满足减人提效的要求,又要满足基本生产岗位的要求;既要对采、掘工作面的人员界定,又要对井上、下辅助生产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界定,确保安全高效的组织生产。

二、劳动定员管理制度

1、明确专人负责劳动定员管理工作。矿劳资部门负责人负责劳动定额管理,专职做好劳动定员标准编制及组织实施等工作。

2、制定劳动定额定员标准。按照国家和省人民政府有关劳动定额定员管理的规定和要求,制定科学、合理、平均、先进和可操作的劳动定额定员标准。劳动定额定员标准每2年修订一次。在生产地质条件发生较大变化、生产设备和机械化程度发生重大改变、生产工艺和技术操作方法发生重大改进,以及发现劳动定额定员存在较大问题时,应及时予以修订。

3、严格落实劳动定额定员标准。严格按照劳动定额定员标准配备作业人员,严格按定员组织生产。对生产矿井、生产矿井对生产区队要层层建立劳动定额定员考核办法。

三、劳动定员管理和执行标准

1、矿劳资部门抓好排查,进一步健全完善矿劳动定员管理相关工作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劳动定员管理工作,专职做好劳动定员标准编制及组织实施工作。

2、严格落实鲁煤安管[2007]64号文件,健全完善劳动定员相关制度。一是严格按照规定控制入井人数,军城矿年设计生产能力45万吨/年,采用综采,每个采区同时作业的采、掘人员每小班实际出勤人数均不超过85人,采面每小班实际出勤人数均不超过26人,综掘工作面每小班实际出勤人数均不超过16人, 炮掘工作面每小班实际出勤人数均不超过12人。

3、同一采区内严格控制采、掘工作面个数。

4、严格按核定生产能力均衡组织生产,严禁两班交叉作业。除带班区队长或班组长、要害特殊工种人员必须在现场交接班以外,其余人员严禁现场交接班。

四、矿在井口、采区及采、掘工作面均按规定制作、悬挂劳动定员牌板,每班严格按规定标明定员和实际作业人数。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安全监察处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指令和规定,在矿长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做好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二、严格现场管理,查隐患、反“三违”,对违章者决不姑息迁就,据情节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三、严格依据三大规程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按时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每月一号定期召开安全监察工作例会,定期组织安监员政治、业务学习,每日下午召开一次安全兑现会。

五、严格考勤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公休及事假要提前一天报请处长批准。盯面跑片安监员公休或请假原则上由内部协调解决,但必须排好顺序报安监处批准。

六、安监处工作人员要严格作息制度;盯面跑片安监员必须现场交接班。

七、以身作则,遵纪守法,严禁发生违章违纪现象。

八、室内外保持清洁卫生。安全监察处奖罚制度

一、严格执行以分计奖和以分作为评比先进主要考核条件的制度。

二、严格执行请假制度,严禁旷工、迟到、早退、晚下井、早上井现象。

1、请假必须报请安监处长批准(盯面跑片安监员内部协商,但不准打连勤,不准空班),否则按旷工处理。

2、盯面跑片安监员每班提前一小时到信息办点名,开班前会,每迟到5分钟扣5元,超过一小时当班作废(但必须顶班)。

三、严格执行轮休、考勤制度,不按规定轮休者,罚款50元/次。

四、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口对口,手拉手,你不来,我不走。

五、严格汇报制度,每班交班前一小时向安监处值大班人员汇报各面、片当班安全情况。汇报不实者,每次罚款50元。

六、工作中被矿领导或上级领导登记“三违”者,一次加罚20元。

七、分管范围内发生事故的,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在工作时间内打扑克、下象棋、看电视等做一些工作以外的活动者,每次罚款10元;酒后闹事者,一次罚款50-100元。

九、对工作成绩显著,分管范围内半年不出现轻伤及以上事故的,每人嘉奖300-500元;对工作大胆负责,在危急情况下采取果断措施,避免了重大事故的,每次嘉奖100-500元;对提出的安全建议与技术革新,取得重大效果的,根据安全奖惩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给予适当奖励。

十、对连续三个月无故达不到规定下井天数或旷工、擅离职守,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不制止、不报告、不追究,利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罚款、调离岗位或纪律处分。

十一、不按轮流值班日打扫卫生者,每次罚款20元。安全隐患档案管理制度

一、安全隐患档案由信息办统一管理,并在安监处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信息办要设立责任心较强,有一定信息管理经验的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

三、建立健全事故隐患台帐,按隐患分类和“五落实”制度详实记录。

四、档案记录要准确、工整、清晰,对当日载入档案的隐患,除应及时向有关单位、部门通知外,要一式三份(一份送矿调度室、一份报送安监处长、一份存档),注明隐患处理情况,向有关领导汇报。

五、建立技术档案管理机制,信息办明确一名信息员专门管理,对于在用的作业规程、补充措施、贯通通知书、作业规程复查记录以及规程措施的学习签字必须分类按时间整理好,以备查阅和安监员学习用。

六、在用的作业规程、补充措施、贯通通知书、作业规程复查记录等必须妥善保存好,不得丢失,如有借阅,必须办理手续,如有丢失将追究该信息员的责任。工程结束后,将该工程的作业规程、补充措施、贯通通知书、作业规程复查记录等统一交安监处存档。

七、安监处长要对安全隐患档案的记录进行检查,对工作不认真,未按“五落实”制度执行的,严肃处理。

八、因工作失误造成事故的,追究责任。安全调度值班制度

一、安监处值班人员严格轮流值班,有事必须提前一天请假,不得空班。

二、值班人员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如特殊情况需暂时离开时,必须向本部门负责人说明去向。

三、值班人员要及时了解、掌握当天全矿安全动态,对重大隐患要及时督促隐患单位落实整改,并及时向处长汇报。

四、值班人员负责召开小班安监人员班前会,布置任务及传达矿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指示、文件、会议精神。

五、值班人员要认真检查当天填卡质量,并做好领导干部及各级管理人员的下井考勤工作,认真填写当天安全信息运行表(一式二份)。

六、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早7:00交接班并将一天的安全情况向处长进行简要汇报。安监人员学习制度

一、每一名安监员都要认真参加业务、政治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二、每周二、周五参加辖区单位安全学习,并详细记录并签名。

三、每周四分上、下午(9:00至11:00、16:00至 18: 30)组织业务和政治学习,由采掘室主任负责。

四、学习内容: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三大规程”和两个条列;上级有关安全文件指示、指令、法规、会议精神等。

五、严格考勤,对无故不参加学习者,每次罚款50元;迟到者每次罚款30元。

六、做好学习记录。记录要详细、认真。

七、学习结束后,参加学习人员必须逐人在记录上签名。不签或代签者,每次罚款30元。

八、每月进行一次学习考试,考试不合格者要进行补考,直至合格。安全监察处工作例会制度

一、安监例会由处长主持组织召开。

二、每月1日上午9:00和下午17:00正式进行。

三、传达一个月来的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和上级的文件、工作要求以及本月安监员量化考核情况。

四、各跑片、盯面安监员汇报一月来的安全工作情况和下月安全工作重点、看法。

五、认真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动态形势,全面总结一个月来的安全管理工作成绩和差距,安排部署下一步安全工作重点。

六、认真做好会议记录,由文秘具体负责。安全举报制度 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及上级有关安全指示,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将广大职工依法享有的对安全工作的知情权、批评权、检举投诉权落到实处,充分调动广大职工人人关心安全、人人参与安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促进矿井安全工作的长治久安,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举报内容

1、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隐瞒不报的行为。

2、对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置之不理不予处理、对工人的违章操作熟视无睹的行为。

3、违章指挥职工违章冒险作业、强令职工进入危险地带作业的行为、安全监察人员自身违章行为。

4、其他对职工打击报复、侵犯职工安全生产合法权益的行为。

5、煤矿存在有国务院446号令中认定的15种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之一的情况时,可以向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二、举报方式 对存在上述几种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下面几种方式进行投诉:

1、安监处长接待日直接反映。

2、拨打投诉电话: 安监处 2536267 安监处长2536211

3、矿建立安全举报箱,可用写匿名信的方式投诉。

三、有关规定

1、投诉人必须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存在的真实情况,不得借机打击报复、泄私愤。

2、如投诉情况经落实属实,将对有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同时对举报人给予奖励。安监员招聘制度 为强化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充分调动安监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建设一支素质过硬、执法如山、真抓严管的安监队伍,经矿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建立安监人员公开招聘制度。

一、根据现场安全生产需求,安监处提出用人申请,经矿长批准后,实行公开招聘,按考评成绩研究录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专(中技)以上学历,并在采、掘现场连续工作三年以上的正式职工,且在岗期间无严重的违规违纪现象。

2、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或具有相应的工作能力,并在采、掘现场连续工作五年以上的采、掘工区班组长。

3、身体健康、热爱安监工作,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坚持原则、忠于职守,大胆管理、敢于负责,并能熟练掌握三大规程和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

三、招聘范围:军城矿在职职工(男性)。

四、凡参加招聘人员,必须写出书面申请,经矿安监处面试、考核合格后择优录用。安全监察处采掘室工作制度

一、在安监处长的统一领导下,全面开展本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责井下盯面、跑片安监员采掘监察业务管理,必须服从本科的领导。

二、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矿规定的作息制度,坚待八小时工作制,严格现场交接班制度,杜绝空班、空岗现象发生。

三、参加本处的政治、业务学习和其他集体活动,有事请假,不准旷工。每周组织一次安监员业务和思想政治学习。

四、参加采掘专业组织采掘质量旬检查、月验收,严格现场采掘质量评估,对现场存在的重大隐患要盯住整改,并及时向矿、处值班人员汇报,提出处理意见。

五、对本科的工作要做到经常性的检查、总结。

六、按时参加矿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安办会、技术例会等安全活动。按时参加矿组织的旬检查、月验收,并做好记录。

七、积极参加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分析。安全监察处机运室工作制度

一、在安监处长的统一领导下,全面做好本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井下机电,提升运输监督监察、班评估由盯面、跑片安监员兼任,业务上必须服从本科的领导。

二、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矿规定的作息制度,坚待八小时工作制,严格现场交接班制度,杜绝空班、空岗现象发生。

三、严格执行矿、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和其他活动,有事请假,不准旷工。

四、发现重大隐患应及时向信息办及有关领导汇报,落实处理。逢双日早班必须对所管辖头面进行机电、提升运输综合评估。

五、参加机电、运输专业组织的机电运输评估,抓好安监员的机电质量班评估工作。

六、按时参加矿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安办会、技术例会等安全活动。按时参加矿组织的旬检查、月验收,并做好记录。

七、积极参加机电、提升运输事故的分析并做好记录。安全监察处通防室工作制度

一、在安监处长统一领导下,全面开展本室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责井下盯面、跑片安监员通防监察业务管理。

二、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矿规定的作息制度,坚待八小时工作制,严格现场交接班制度,杜绝空班、空岗现象发生。

三、参加安监处的政治、业务学习和其他集体活动,有事请假,不准旷工。

四、参加通防专业组织的通防质量评估,严格现场质量评估,对现场存在的重大隐患要盯住整改,并及时向矿、处值班人员汇报,提出处理意见。

五、对本室的工作要做到经常性的检查、总结。

六、按时参加矿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安办会、技术例会等安全活动。按时参加矿组织的旬检查、月验收,并做好记录。

七、积极参加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分析。安全监察处信息办公室工作制度

一、信息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做好各类不安全隐患的筛选、整理、分类、建帐及落实工作,做到信息传递及时、准确,保证信息不落地。

二、搞好室内外卫生,每天早7:30进行交接班,做到口对口,手拉手,你不来,我不走。

三、当天应完成的工作,交班前必须完成。

四、如交班不细,使安全隐患漏交或虽已交但未处理,每条罚责任人50-100元;若因此而造成事故的,对责任者追究责任。

五、信息隐患日报表必须于早7:30前上报有关领导。安全监察处图板管理制度

一、按上级要求健全各种图表、牌板。

二、安监处各类牌板由信息办负责管理、填写。

三、图板填写要简明扼要,通俗易懂,清晰、整洁、属实。

四、对图表、牌板数据的填写要准确,预测预报内容要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更新。

五、所在图表、牌板,应按规定、时间进行填写描绘,逾期不填写或不真实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影响达标的,适当扣除达标奖。信息登记筛选、处理汇报制度

一、信息办工作人员必须按要求做好各类信息卡的收集工作,并分类进行登记。

二、在收集、登记的基础上,对隐患进行筛选,重复的进行合并,登记要按重大隐患与一般隐患分开进行。

三、每天下午16:00召集四室一中心负责人会议,分析、研究、落实隐患情况。

四、按隐患分析处理会议研究的意见,通知落实到责任人并做好记录,重要隐患可下D卡并做好记录。

五、每个星期日将一周以来的主要安全隐患问题、安全信息运行情况、上周安办会落实情况和班评估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处长,安监处长在综合评价后每旬向安监局汇报一次并做好记录。

六、每月底统计安监员和各级管理人员量化考核情况,经审核后,进行考核

七、筛选工作要细致,并注明隐患落实与整改情况。安全信息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的生产方针,全面落实上级安全生产法规、文件、会议精神,切实强化现场安全、质量管理,经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信息管理工作,是通过全矿各级管理干部下井汇报卡、安全隐患处理上报卡和区队请求处理安全隐患等反映的隐患,进行逐步安排落实整改,并不断采取措施补充完善的一种安全管理手段。

二、安全信息的整理、筛选和安排处理,由安监处信息办公室负责,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应立即在安全隐患台帐上做好记录,并立即运用电传或D卡下达到有关部门、区队进行处理,责任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到信息办销号并签字;对重大问题应及时提交矿生产调度会、安全办公会解决;对本矿处理不了的重大问题、隐患应用E卡及时上报集团公司。

三、安监处值班人员必须严格轮流值班,不得空岗、脱岗。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必须认真检查当日所有管理人员填卡质量,并做好隐患的登记、筛选、通知处理、落实等工作,严禁徇私舞弊。

四、各级管理人员下井前,必须在换好工作服后,到信息值班室填写下井分片管理卡,升井后必须直接到信息值班室填写下井汇报卡,同时填写入井、升井时间。凡下井不按规定签卡或洗完澡后填卡的,一律作废。

五、领导干部、专业人员不准重复下一个地方,在什么岗位就要担当什么责任,每天对井下所有工作地点覆盖要达到100%;矿领导下井,一定要带着业务科室人员、工区跟班人员,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当场落实责任;因其他原因需升井后落实的必须填写隐患情况、整改时间、整改单位和地点,以便信息员筛选,否则将不予筛选。早班,各工区管理人员必须有二人下井,一人跟班、一人升井值大班。信息办负责每月将管理人员下井情况统计通报一次。

六、各级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详细填写汇报卡,反映问题要真实可靠。对反映情况不真实或发现隐患不及时汇报又不及时处理的、从严从重处理;因此而造成事故,追究其责任。

七、对不下井、不上岗填写汇报卡或捎带填卡、弄虚作假的,一律作废,并每人罚款100元;几个人同去一个地点,要共同填写汇报卡(但矿领导、专业人员、工区管理必须分开填写),不准代填。否则,按废卡处理。

八、安全值班人员筛选的事故隐患,要及时电传或下达D卡通知有关单位限期整改,接受整改卡的单位,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处理完毕。否则,经现场第一次复查整改不合格,罚单位整改负责人50元;第二次复查仍不合格的,加倍处罚并责令限期或停产整改;因延误时间,隐患得不到处理而造成事故的,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九、安全值班人员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后,如责任单位故意为难、推诿、或拒不接受隐患处理通知卡,对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100-500元,并在全矿通报批评。责任单位隐患整改完后,必须按时反馈到信息办。如有应付、不按时反馈者,每超过规定一天,对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100元。

十、安全值班人员,必须严格交接班制度,将当天安全信息运行情况全过程交待清楚。因交班不严不细致使隐患漏交或已交但未及时落实处理的,对有关责任值班人员罚款50-100元;因此而造成事故的,严肃处理。

十一、本规定未尽事宜按上级及矿有关规定执行。安全监察工作职责

一、监督检查企业对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矿山安全法律、法规、煤炭行业安全规程、规定、技术标准及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监督检查矿山救护、安全培训、劳动保护工作。

三、监督检查安全规划、措施,安全生产责任制、业务保安责任制的制定和实施,监督参加矿山工程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对煤炭工业企业进行安全综合评价和咨询。

四、监督检查矿井安全生产状况。

五、监督检查矿用设备、设施、仪器和材料等安全质量。

六、监督检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上报。

七、监督检查企业职工的安全行为。

八、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九、表彰奖励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个人。

十、支持和帮助群众团体做好群众安全工作和开展安全活动;协助搞好煤矿基层和基础建设。安全监察处采掘室职责范围

一、认真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指令,严格按照《三大规程》搞好现场安全监督检查与管理。

二、深入现场检查事故隐患,按盯面、跑片的分管范围,对所属掘进、采煤工作面及经过路线进行全面细致地检查和评估,并督促有关单位及时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三、负责本范围内的各类事故调查分析,弄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并填写事故记录。

四、熟悉分管范围内作业规程和施工措施,并监督兑现。

五、监督检查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六、深入基层,出谋划策,帮助区队解决工作上的难点、重点问题。

七、负责本科安监人员的思想教育和政治业务学习和每月一次的安监员考试。

八、参加采掘工程质量和精品工程验收,抓好安监员的采掘质量班评估和各工区的手指口述。

九、按时参加处组织的各类安全检查和其他活动。安全监察处机运室职责范围

一、在安监处长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对全矿井的机电、提升运输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

二、认真学习和掌握《规程》及质量标准化要求,了解设备的性能和有关安全规定,搞好现场安全监督监察。

三、按时参加机电、提升运输安全大检查。严格查处三违,发现隐患立即采取措施监督整改,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四、参加机电验收评估工作,抓好安监员的机运质量班评估

五、负责对分管范围内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弄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并填写事故记录。

六、按时参加处组织的各类安全检查和其他活动。

七、经常深入现场,及时了解掌握现场设备、设施的运行及使用情况,并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安全监察处通防室职责范围

一、认真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指令,严格按照《三大规程》搞好现场安全监督检查与管理。

二、深入现场检查事故隐患,按盯面、跑片的分管范围,对矿井通防进行全面细致地检查和评估,并督促有关单位及时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三、负责本范围内的各类事故调查分析,弄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并填写事故记录。

四、熟悉分管范围内作业规程和施工措施,并监督兑现。

五、监督检查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六、深入基层,出谋划策,帮助区队解决工作上的难点、重点问题。

七、负责本科安监人员的思想教育和政治业务学习。

八、按时参加处组织的各类安全检查和其他活动。安全监察处信息办公室职责范围

一、信息办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的生产方针,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按时向领导汇报矿井安全情况。

三、认真做好各类信息卡的收集、整理、登记、建帐工作, 确保信息网络正常运行。

四、做好各类隐患的分类归口、整理、筛选、反馈工作,对重大隐患及时通知有关单位限期整改。

五、对各单位隐患整改情况应及时通知“四室一中心”人员定期复查,对整改迟缓或不彻底者,视情节轻重按规定进行处罚。

六、做好各类信息表卡的上传、下达。

七、每月将各级管理人员的下井填卡、抓三违情况进行汇总上报。

八、每天下午4:00按时参加处安全隐患处理整改情况兑现会。安培中心主任职责

一、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煤矿安全生产方针,全面负责安培中心的管理工作,执行上级的决议和指示,完成培训任务。

二、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对安全培训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组织制定长远发展规划和培训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加强教室和实验室的标准化建设,积极筹措资金,加强对教学设施投入,不断提高培训质量。

四、有计划地安排教师进修,不断提高教师和职工队伍的业务能力和技术素质。

五、经常深入教学第一线,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不断健全完善各种管理制度。

六、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做到政治上信任,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安培中心副主任职责

一、全面贯彻执行上级和安培中心的决议,协助主任做好教学培训工作。

二、抓好学员平时管理,组织实施教学中的实验计划,完成培训任务。

三、抓好培训期间学员的日常管理,组织实施教学,组织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完成培训任务。

四、认真学习教育理论,钻研业务知识,积极进行教学改革,总结交流经验,不断提高培训质量。

五、深入教学第一线,定期听课,经常了解教师的教学与学员的学习情况,及时解决教学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六、关心学员的生活,及时反映和解决他们生活、工作和学习中的实际问题。

七、建立培训考核制度,拟定计划,认真搞好成绩评定工作。

八、组织安排对教师、教学辅助人员和教学管理人员的考核工作。听取学员对授课教师的反映,帮助教师改进教学办法,提高教学质量,建立教师的业务考核档案。

九、负责学员档案的建立,管理工作。教师职责

一、努力学习教育理论,掌握教学规律,提高教学艺术,以科学的态度做好教学工作。

二、按照教学工作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编制授课计划,按时上课,完成教学任务。

三、熟练掌握教材,认真备课、讲课、认真考查学员的成绩。

四、对学员既要关心爱护,又要严格要求,严格执行考勤制度,维护好班级纪律。

五、教师授课要注重教态与仪表,要为人师表。

七、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经常深入生产现场,调查研究,做到理论和实践相结合。

八、虚心听取意见,采纳正确建议,认真钻研业务,提高业务水平,改进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安培中心档案管理员职责

一、档案员要树立为培训服务的思想,努力做好搜集、统计、填写、归档和销档等工作,为安培中心提供准确、系统、完整的培训资料。

二、各种档案资料的统计、填写应做到及时、准确、字体规范、数字清晰,不准随意涂改。

三、各种档案要及时分档存放,整齐美观,便于查找。

四、做好借阅档案登记工作,办理借阅手续并及时收还归档,若有丢失、损坏、涂抹者,及时报请领导处理。

五、做好档案的保管工作,档案室要保持清洁、卫生,档案要防止受潮、发霉、虫蛀。图书管理员职责

一、图书管理员要树立为职工服务的思想,热情接待阅览人员。

二、各种图书要分门别类编号登记,建立人工索引。

三、图书摆放要整齐美观,便于查找。

四、做好图书的保管工作。图书室要保持清洁、卫生,防止图书受潮、发霉、虫蛀。

五、做好借阅的登记工作,办理借阅手续,借阅者归还图书时要认真检查,若发现有撕页、损坏、涂抹的,要责任人照原价赔偿。备课制度

一、教师接受授课任务后,必须认真钻研教学内容(包括教学大纲、教材及有关参考资料),了解和研究教学计划和课时授课进度计划,认真备好每一节课。

二、教学计划应在开班前编制好,内容包括:本学期教学任务、目的与要求、课程设置、培训时间、教学进度安排、提高教学质量的措施等。

三、备课至少要提前一周,认真写好教案,教案要有以下项目

1、所授课单位;

2、课题;

3、教学目的与要求;

4、讲授内容;

5、重点、难点;

6、教学过程(包括复习准备,讲授新课,巩固练习,布置作业等环节);

7、课后分析;

8、教具与挂图。

四、教案编写要求:教学环节完整,纲目清楚,格式规范,概念观点明确,重、难点突出,语句通顺,书写工整。

五、备课时要着重研究以下几个问题:

1、吃透教材、掌握大纲、做到整体把握、难点明了、重点摸准、关键点清楚,重视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训练;

2、教学方法、课堂类型结构以及各环节所需的时间。

3、了解学员实际情况(工种、年龄、文化程度、技术水平等),以便因材施教;

4、生产实际需要。

六、教师备课以个人为主,必要时要组织有关教师集体备课,解决疑难问题。

七、实行一课一备,先审后用的制度,新开课程的教案要经安培中心审查,主任批准签字后方可使用。教师无合格教案不准上讲台。学员考勤制度

一、学员从报到之日起到结业之日止,由安培中心负责考勤。

二、严格遵守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考勤分每日四次点名,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视为旷课。

三、学员因病不能坚持学习,必须持有医院病假证明,经安培中心同意后方可离校,并按病假考勤。

四、严格请假制度,无特殊情况不予准假。请半天以上事假者,本人必须填写事假条,经培训中心同意方可有效。

五、培训班结业时,培训中心根据考勤记录,汇总学员出勤情况,如实向学员公布。经核实后,填写考勤单,加盖公章,一式两份;一份送学员单位备查;一份交送工资科作为发放工资、资金的依据。课堂规则

一、学员要按时进入教室,按指定的座位就座,做好上课前的准备工作,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违反一次罚款20元。

二、上课后进教室要喊报告,未经允许不得入座,否则视为违纪,一次罚款20元。

三、上课时专心听讲,认真思考;不交头接耳,不打闹嬉笑,不做小动作,不看与本课无关的书籍,不开小差,发现一次,视为违纪罚款20元。

四、认真做好笔记,完成课堂作业,讨论时踊跃发言;不随便讲话,有问题先举手,未经教师允许不准发言,发言和回答问题时要起立,经老师同意后再坐下。

五、衣着整洁,坐势端正,不准穿背心、拖鞋进教室,不准在教室吸烟,上课时不喝水,手机不准响铃和打、接听,否则视为违纪每次罚款20-50元。

六、自习或看书时要保持安静,不说粗话、脏话,不影响别人的学习或收看,否则视为违纪罚款20元。学员守则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矿山。明确培训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按时完成学习任务,不断提高文化、技术业务水平。

二、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室内严禁吸烟、打扑克;有事有病不能到校要请假。

三、专心听讲,勤于思考,认真完成作业和实习任务。

四、尊敬老师,团结同志,互相帮助,讲文明礼貌,不骂人,不打架,不酗酒闹事,遵守社会公德。

五、遵守国家法令,遵守培训制度,遵守公共秩序,服从领导,听从安排。

六、热爱集体,爱护公物,做到不损坏、不丢失、不乱刻乱画;放学时关窗、关灯、关空调、确保公共财物安全;爱护矿区环境,不损坏花草树木;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和公益劳动。

七、衣着整洁,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不在教室内吸烟,做好值日。

八、对违反以上有关规定者,视情节给以批评、罚款等处理,情节严重的建议有关部门给以政纪、违纪处分。安培教室管理制度

一、学员进入安培教室或在办公楼内,不准喧哗、打闹。

二、保持桌椅整齐,桌面、地面干净。

三、严禁随地吐痰,教室内严禁吸烟。

四、废纸、烟头等杂物应抛在垃圾筒内,严禁向地面、窗外乱扔。

五、教室内开空调时严禁打开窗户,下课离开时必须随手关闭电源。

六、遵守道德行为规范,举止要得体,服装要整洁,不说粗话、脏话,爱护公共设施,严禁损坏公物。

七、上课期间,学员要认真听讲,保持坐姿端正,保持安静,不交头接耳,不看课外书刊,有事起立喊报告,未经教师允许不准随意离开教室。

八、参培学员必须排好值日,当天培训结束后,自觉组织打扫室内卫生。

九、学员出入办公楼或在矿区内行走,二人以上,必须排成队列,行姿要端正,步伐要整齐,见到矿领导要集体立正敬礼。

十、出入办公楼,必须按指定路线行走,严禁走中厅楼梯。

十一、严禁在办公楼内到处乱走乱看,未经安培中心许可,不得走下四楼。

十二、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安培中心将给予罚款或取消学籍的处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三级以上安全培训机构的专门培训,取得《安全工作资格证》,才能上岗。

二、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我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实行外培制度。

三、安全培训中心负责本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工作,负责本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培档案资料的收集和《安全工作资格证》的保管工作。

四、安全培训中心根据上级下达给我矿的外培计划,结合我矿安全生产的实际需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月度安全培训分解计划。

五、各科室、工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按照我矿制定的培训计划,按期参加培训,并在外出参加培训前,到安全培训中心注册备案。

六、各科室、工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培训取得的《安全工作资格证》,应及时上缴安培中心统一保管。

七、外培人员参加培训期间,必须遵守培训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行为规范;凡旷课、违规者,按旷班处理,每人每天罚款100元。

八、每期培训结束,学员都必须经过统一考试,考试不合格或未取得《安全工作资格证》的,不得上岗,其学费、路费、住宿费自负;参加补考的,补考费等费用自负。

九、外培人员培训结束后,应及时将参培情况和有关学员档案资料等证明材料报送安全培训中心备案;凡不按上述规定的,罚责任人50元。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一、井下电钳工、金属焊接切割、爆破、通风、提升运输、采掘等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培训,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或《安全工作资格证》后,才能上岗作业。

二、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我矿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实行外培。

三、安全培训中心负责本矿范围内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的制定和培训组织落实工作,负责本矿特种作业人员参培档案资料的收集和《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保管工作。

四、安全培训中心根据上级下达给我矿的外培计划,结合我矿安全生产的实际需要,制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计划,并根据计划制定月度分解计划。

五、各工区应定期如实向安全培训中心报送特种作业人员实际现状和培训需求情况,并按照培训中心下达的月度分解培训计划,积极组织本单位人员外出参加培训。

六、各工区外出参加培训人员,经培训取得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应及时上缴安培中心统一保管。

七、外培人员参加培训期间,必须遵守培训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行为规范;凡旷课、违规者,每人每天罚款100元;迟到早退的,每发现一次罚50元。

八、月度分解培训计划一经下达,凡不及时安排人员参加的,每缺一人次,对单位负责人罚款100元;由此造成岗位工数量不足,影响安全生产的,将追究单位负责人行政责任。

九、每期培训结束,学员都必须经过统一考试,考试不合格或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不得上岗,其学费、路费自负;参加补考的,补考费、路费、住宿费等费用自负。

十、外培人员培训结束后,应及时将参培情况和有关学员档案资料等证明材料报送安全培训中心备案;凡不按上述规定执行的,每出现一次,罚责任人50元,罚单位负责人20元。特殊操作人员培训及证件管理 为加强对特殊操作人员的培训管理,充分体现“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鼓励特殊作业人员不断钻研业务,提高技术素质,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特制定本细则。

1、培训计划 按照集团公司培训计划,矿安培中心分期组织特殊操作人员培训。各工区根据实际情况,将本单位特殊作业人员需求量,报送到矿安培中心,由安培中心负责汇总编制培训计划,审查同意后实施。

2、月度培训计划 安培中心根据上级批准的培训计划,具体落实月度培训类别、数量、及参加人员等。

3、培训人员的要求 各单位应选拔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工作积极主动、文化素质较高、能胜任特殊作业的优秀职工;对文化程度低,无法完成特殊操作培训任务的或尚未签订劳动合同;即将调走和退休的,一律不得选送。

4、参加培训规定 培训人员在培训期间,应严格遵守培训单位的管理规定,凡违反者按有关制度进行处罚,培训不合格者一切费用自负。

5、特殊操作证的使用 特殊操作资格证原件,由矿安培中心负责统一存放保管。个人持复印件证上岗。因集团公司内部调动,可由调入单位集体办理原证件转交手续。自动离职职工,办理离矿手续时,必须到矿财务科补缴培训费(证件服务一年内全额1200元,两年内减半600元补缴)。职工日常安全教育学习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职工的日常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业务技术素质和安全自保互保意识,养成按章作业遵章守纪的习惯,确保矿井安全决战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单位应充分利用班前会和安全活动日,认真组织职工学习规程、措施、各类安全知识和局矿有关安全规定。

二、安全知识日常学习时间:

1、每天:早班6:40—7:00,中班14:40—15:00,夜班22:40—23:00

2、每周:周二、周五上午9:30--10:30,下午17:30--18:30

三、安全学习记录本:要求必须做到职工人手一本,由矿统一购买发放。

四、安全学习记录本封皮:必须写明单位、姓名、工种、职务及所在班组。

五、安全学习记录本的发放、保管:各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按班组统一建档管理。职工不准将记录本带回宿舍、家中,不准在记录本上乱写乱画,不准撕扯内页,一经发现,每次罚责任人10元;丢失记录本,每本罚责任人50元。

六、安全学习记录:安全学习内容必须由职工亲自记录,不准他人代笔,一经发现,每次罚责任人(包括代笔者)10元。

七、安全学习记录要求:应按时间的先后顺序记录,每次学习应注明时间、班次、主持人、学习内容。工休或假期时,要在记录本上注明。

八、每月由职工本人写出学习心得,由支部书记(无支部书记可由区长、技术员负责)登记签署意见,写出评语,凡不及时写心得、不及时签署意见的,给予支部书记或区长、技术员罚款30元。

九、每日一题,由各单位技术员出题,职工应规范地记录在安全学习记录本上,并认真作答。

十、每月一考,由各单位技术员根据不同职务工种出卷,全员参加考试,试题内容范围为《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上级及本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件指示精神、煤矿三大规程,试题类型分为应知、应会两部分,每一部分至少规定一道必会题,凡必会题有一题答错或答不出,该试卷为零分。

十一、每月一评,由各单位根据职工本月参加安全学习情况和考试成绩,评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并以量化考核的形式将考评结果予以张榜公布,考评结果与工资挂钩。

十二、安监处对各单位安全教育学习情况进行不定时的突击检查,对不认真组织学习的单位要全矿通报批评,对不积极、按时落实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十三、各单位应制定出安全知识学习计划和职工安全知识掌握程度考核办法,并于每月末,将上月职工安全知识学习情况、考核结果和下月学习计划,报送到安培中心审查。教学质量管理制度

一、每期开学前教师都要根据课程表要求,编制所授课的进度计划,授课计划一式二份,自留一份,交安培中心一份存档。

二、授课计划一经批准,教师必须按照计划授课,不经批准,不得擅自删减或更改。

三、教师应在开课前一周写好教案或做好课件,并由安培中心有关领导检查签字。

四、每半年进行一次教案检查,评出一定数量的“优秀教案”,并记录存档。

五、建立领导听课制度。安培中心主任每月不少于1次,副主任每月不少于2次,听课时要填写“听课记录”,听课后要与任课教师交换听课意见。

六、定期召开学员座谈会,听取学员对任课教师、教学管理和食宿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安培中心的工作。

七、定期检查授课计划执行情况,掌握教师的授课内容和授课进度。学员跟踪调查制度

一、对已培训学员的跟踪调查,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培中心安排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深入区队和现场进行调查。

二、调查现场施工人员应采取开座谈会和填写调查表相结合的方式。参加座谈人员要曾经在安培中心参加过安全技术培训和其他脱产培训班,并且返回工作岗位满半年的职工。

三、调查座谈的主要内容是:培训教育对你的工作提供的帮助,所学到的知识在实际工作的作用,对培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是否在工作中出现“三违”现象等。

四、调查人员应及时将调查表送交主任审阅,重要的问题请示分管安培中心的矿领导帮助解决。培训中心应积极采纳被调查人员的合理化建议,不断改进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及安培中心的管理工作。

五、所有被调查人员必须认真填写调查表所规定的内容,并由教培中心加盖公章后,交档案室统一存档。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一、职工培训档案设专人负责管理。档案管理人员要树立为培训服务的思想,努力做好搜集、统计、填写、归档和销档等工作,提供准确、系统、完整的培训资料。

二、档案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1、关于培训的各种文件和指示;

2、培训计划和总结;

3、教材挂图和参考资料;

4、教案;

5、各种登记表、册;

6、各类统计资料;

7、学员的作业和实习报告;

8、试题、试卷;

9、按工区(单位)建立的培训卡片。

三、各种档案资料的统计、填写应做到及时、准确、字体规范、数字清晰,不准随意涂改。

四、各种档案分档存放,整齐美观,便于查找。

五、凡借阅档案者,必须经管理人员同意后办理借阅手续并及时归还,有丢失、损坏、涂抹者,报请领导酌情处理。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一、教师业务的内容包括:教师的工作量统计、教学质量测评、教学工作总结、科研报告、论文、现场考察、进修等情况。

二、教师业务档案一式二份,一份由教师本人在每学期结束时填写,档案员将教师自填的一份抄录在安培中心保存的另一份上,两份内容一致。

三、凡是核签的教师业务档案中所载内容,任何人不得随意涂改。由档案员归档,不得汇漏档案中的任何内容。

四、查阅、摘抄教师业务档案需经主任批准。

五、教师调离安培中心时,其本人保存的一份允许带走,安培中心存的一份不能抽走。

六、教师业务档案为永久性档案,必须妥善保管,防止霉、蛀、烂、填写时应用毛笔或钢笔填写。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一、每学年都要建立包括教学大纲、教学工作计划、实验实习计划、课程表、考试考查安排、学员试卷、成绩册等内容的教学档案。

二、每学年建立包括有关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的卡片文件、通知及培训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会议记录等内容的培训档案。

三、教学工作档案包括:教研活动记录、教学工作检查记录,教学质量测评记录和有关统计报表。

四、建立学员有关培训档案包括:学员管理制度、登记表、违纪学员处理意见、资格证和优秀学员名册等。建立与各送培单位联系档案。

五、教学档案要按时间顺序编好目录,分类按装订成册。

六、各种教学录音带、录相带,按顺序编好目录装盒;教学幻灯片,编写目录入夹,并附文字说明。

七、档案总目录应分类编制,各类档案按顺序编明册序,封面上注明起始年、月、日,每册档案的目录由安培中心统一负责编制。

八、教学档案要统一保管,分类入柜,定期进行检查、整理、并注意防潮、防霉、防虫蛀。

九、查阅教学档案,必须填写借条,经安培中心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借阅。借阅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周。复制教学档案,须经安培中心领导批准。

十、有些教学档案因年代久远,本身又无长期保存价值,可报经安培中心主任批准后销毁,并在档案总目录上注明销毁日期。学员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室负责管理全矿所有人员的培训档案。

二、档案可依据需要按编号分人建档存放。

三、所有培训资料必须登记,归档存放,并做好人员变动后档案调整工作。

四、举办业余培训班的各单位必须及时把有关培训资料送交档案室,以便及时归档保管。

五、培训结束及时将培训情况填入学员档案卡。

六、学员调换工种时,原上岗证收回,按新调工种经培训考试合格后办上岗证,重新建档,考试成绩记入学员档案卡。

七、负责各类证书的保存、验证工作。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仪器、仪表和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维修和保养,如有损坏丢失,应对有关责任人员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二、实验教师在演示前,必须准备好实验仪器、仪表、设备及用品,检查实验仪器仪表及设备的完好情况与安全可靠性,确保实验质量及学员的安全。

三、教师在实验前,必须将实验的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向学员讲清楚,以防发生事故。

四、实验过程中,实验教师必须作具体指导,巡视检查实验进行的情况,并使学员看到实验中的现象。

五、学员必须认真执行实验室规定,不得吸烟,不准大声喧哗,不准乱动实验仪器、仪表及设备。

六、学员在做实验时,必须爱护实验室的一切公物,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操作规程;如有损坏实验仪器、仪表及设备的情况,应按价赔偿。

七、学员不准将实验用品及仪器、仪表带出实验室,如经发现,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八、学员做完实验后,在教师指导下,应将实验用的仪器、仪表及设备擦洗干净,按规定要求放回原处。

九、严格办理新购入仪表和设备的验收手续,搞好建帐、编号、立卡工作,保管好说明书。实验室操作规程

一、首先检查本项试验的仪器、设备是否齐全、完好,并将有关仪器、设备调整到备用状态,如测试仪表要调零,设备的开关和调节装置要放在实验室所要求的位置。

二、接线必须是在断电的情况下,按照试验电路有关顺序进行。要特别注意仪表的联结方式、量程极性、同名端等问题,连线完毕,经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接通电源。

三、接通电源时,手不要马上离开电源开关,如发现有异常现象、异常声音和气味等,应立即断开电源。

四、通电后测量和操作要谨慎,勿碰触裸露带电导体,需要该接线路和仪表时,必须先断电,改接后,必须先检查方可通电。

五、出现故障时,必须在实验老师的指导下加以排除。

六、试验结束前,应检查是否完成了实验规定的所有内容和步骤,分析试验结果是否可靠,并经指导教师检查认可后,方可拆除试验线路,否则需补正试验。

七、试验结束后,应切断所有设备的电源,拆除试验线路,将仪表、设备等整理好放回原处。电教室管理制度

一、电教室设专人管理,按课程表准时开放,禁止外人随便进入,二、收看人员要有秩序进入室内,按指定的位置坐好,认真收看或收听。

三、保持室内安静,禁止喧哗。

四、禁止在室内吸烟、吐痰、乱扔纸屑,保质室内卫生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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