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村民的选举公开信

2024-07-13

致村民的选举公开信(精选6篇)

1.致村民的选举公开信 篇一

尊敬的各位父老乡亲:

你们好!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的精神,保障农民集体经济成员权利,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权,促进农业、农村、农民总体发展,规范农民经营行为,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村实际情况,并经市政府、市土地局、市林业局领导多次考察论证及参照我市其他地区土地流转的做法,我村计划成立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我村努力引进卢明浪同志回乡创办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由卢明浪提供资金,并计划用三年的时间将xxx村3000余亩旱地和林地进行流转,全体村民以土地承包权入股成为公司股东,并修建5公里长的公路,联络XX到gc,使其成为坦途。公司将开展旅游度假、生态农业、公墓、寺庙等产业,计划投资1000万元。该计划将分三个阶段进行(按可行性报告写)。目前,我村准备首先实施第一阶段计划,第一阶段工作为:---------------------------------开发*****亩土地,开发集休闲、娱乐为一体的农家乐、度假村、垂钓中心。第二、三阶段的工作将在完成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之上,再做定夺。

我村成立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将会给村民朋友们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按土地入股的亩数每年取得分红,公司将承担本村的公益事业(如整修道路、修建水利),并且优先安排村民到公司就业,解决本村村民的劳务用工问题。入股村民家里若有老人百年去世,将免费提供墓地安葬。公司将对入股村民的社保、教育、医疗提供必要的经费扶持。

我村带头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建立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能够有效地解决我村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政府“统”不了、部门“包”不了、农户“办”不了或“办起来不合算”的难题,有效地解决一家一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连接的交易费用大和风险成本高的问题,对于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农村土地承包制度改革的成果将产生重要作用,并且,能够带动我村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我村现代产业发展进程。让我们大家一起努力,朝着“兴生态产业、富丘陵经济、建和谐**(村)”这个目标而奋斗!

最后,希望全村群众能够大力支持和配合,并提出宝贵意见!

*******村委会

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筹备领导小组

年月日

2.致村民的选举公开信 篇二

关键词:村民选举,参与意识,法律思考,中国

为了更好地保障广大村民的选举权利, 及时处理好选举中出现的诸多问题和纠纷, 进一步完善村民选举的法律环境, 我国应当尽快建立、健全村民选举权利救济制度, 建立有效的对村委会选举纠纷和违法行为的处理机制, 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和违法必究;完全可以通过建立和完善以下相关制度来达到上述目标。

一、必须营造实现村民选举权利的法律环境

1. 强化村民责任意识

由于农村村民文化水平较低, 绝大部分农民不知道权利和责任是统一的。人们在行使权利的同时, 也就意味着承担一定的责任。法律赋予了选民以选举权, 同时也就要求选民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选举指导小组和村委会选举小组在选举大会上要着力强调责任意识, 要引导村民从村集体利益的高度来看待选举权, 要正确处理好权利与责任的关系, 要摆正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位置。

2. 引导村民“参与”意识

改革开放以来, 人们的思想观念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激烈的市场竞争和强烈的趋利动机, 使得一些人不择手段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 权力常被视为获取利益的最好手段。“三年清知府, 十万雪花银”、“升官发财”等类似的封建特权思想在当今社会又沉渣泛起, 这种封建遗毒与我们社会主义的“公仆”思想是格格不入的。我们要引导农民树立正确的“做官”意识, 意识到担任村官是为村民服务、为集体的发展与稳定作贡献, 真正作到“权为民所用, 情为民所系, 利为民所谋”。

3. 培养村民民主意识

首先, 切实加强《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学习教育。村民要加强学习, 正确理解《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立法价值, 要正确行使权利, 其选举动机要摆脱派性和私利。在选举前, 必须对村委会选举工作的领导小组成员、指导小组成员、上届村委会成员和村民代表进行有效的培训。其次, 要加强宣传教育, 提高村民的民主素质, 使其能够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每次村委会选举, 都是一次很好的民主教育。但是这种教育更多的是增强选民的民主意识, 而对行使民主权利能力的提高, 还要靠各级组织加强对村民的民主素质的培训和引导。我国选举制度的中心任务是在于能通过公民最广泛的参与, 选出真正代表群众利益的人来。鉴于此, 选举的过程实际上是权利委托的过程。当前农民并不缺少民主诉求, 关键是所进行的选举能不能对他们的利益产生正面效应。因此, 必须在加强思想教育上下工夫, 以提高选民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的觉悟和能力, 使其能够正确地表达自己的民主诉求, 选出能够保护和代表自己利益的当家人。

二、应当着力改进与完善我国村民选举权利救济制度

1. 必须进一步完善村民委员会选举的诉讼救济制度

要建立起完善的村委会选举诉讼救济制度, 目前可以采取的方法是:一方面在现有基础上, 根据村民意愿争取尽快制定统一的《村民委员会选举法》, 并在该法中确立村委会选举诉讼救济制度;另一方面将现有的刑法和三大诉讼法加以修改, 使其扩大适用于村委会选举, 尤其是将相关行为纳入现行刑法“破坏选举罪”和现行民事诉讼法选民资格案件的规定。刑事诉讼救济中, 应将刑法第256条的规定扩大适用于村委会选举。具体说来, 可将现行刑法第256条明确为:“在国家法律规定的政治性选举过程中, 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情节严重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同时, 立法者应明确“罪”与“非罪”的界限和认定标准, 如对“贿选”的认定。对其他破坏村委会选举、严重侵害村民选举权利、具有刑事违法性的行为, 也可以明确规定在刑法中。

民事诉讼救济中, 一方面应将民事诉讼法中解决选民资格案件的特别程序扩大适用村委会选举, 另一方面还应扩大民事诉讼中选举争讼的范围, 把候选人资格等案件纳入民事诉讼法的调整范围, 增加对村民选举委员会违反选举法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程序的规定, 并可增加对侵害村民选举权利的民事责任的规定。

行政诉讼救济中, 应将行政机关在村委会选举中的违法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的可诉范围, 这里所说的村民委员会选举诉讼救济是指在村民委员会选举中发生的侵害村民选举权利、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行为进行救济的诉讼;村民认为应有行政机关在村委会选举中侵犯村民选举权利所应负的行政责任的规定, 并可建立违法行政行为的行政赔偿制度。.

2. 必须健全村委选举的人大监督救济制度

人大监督救济是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依法对村委会选举活动进行的有权监督。人大行使村委会选举监督权的法律依据除宪法规定外, 还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8条的规定。该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本法的实施, 保证村民依法行使自治权利。”各省级选举法规也基本上都有关于对各级人大在村委会选举中行使监督权的规定。人大行使监督权的主要方式有:第一, 听取和审议政府关于指导村委会选举的工作报告, 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 必要时做出相应的决议、决定;第二, 撤销同级政府关于村委会选举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第三, 受理群众的上访、申诉和意见, 责成有关部门认真办理, 限期报告办理结果;第四, 在人大会议上依法提出质询案;第五, 组织对于村委会选举问题的调查委员会并根据调查报告做出处理;第六, 组织代表进行执法检查或视察。

3. 大力加强行政指导和行政处罚及行政处分途径建设

行政指导、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都是村委会选举中解决选举纠纷和处理违法行为的手段, 因而也构成对村民选举权利的救济。很多省级村委会选举法规都只规定了对村委会选举违法行为的行政指导和行政处罚制度, 而没有规定行政处分制度, 这是不够完善的。因为行政处分是针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 是对他们行为的制约。不规定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处分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就很容易导致他们在村委会选举中滥用权力, 实践中大量出现的乡、镇政府侵犯村民选举权利的案例就是明证。完善这三种途径, 需要严格明确有权指导村委会选举工作的具体的行政主体及其职责和工作程序, 以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

4. 尽快完善乡村关系法律制度

村民自治过程中严重的违法选举大量存在, 这严重地削弱了村民选举参与意识。如何保证乡、镇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有效的合作?最好的办法就是建立有效的赏罚制度。

从现实的角度看, 不可能完全消除乡行政权与村自治权冲突。问题的关键在于, 把这种冲突控制在秩序的范围内, 构建稳定、规范的良性关系模式, 使二者之间保持平衡。首先, 政府应建立健全选举法律, 对基层政府职能作以科学的界定和划分。在目前的中国村民选举中, 还未形成一部完整科学的覆盖全国的选举法。因此政府在遵循宪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精神原则的前提下, 应制订一系列健全的、与其他部门法相互协调的操作性强的选举办法和实施细则, 对村委会选举中政府、村委会、村民三方面的权力和义务给以详细规定, 确保村委会选举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其次, 加强基层政府与农村社会之间的双向监督。村委会选举是村民自治的主要内容, 发起者和参与者均为农民自身, 但是目前因为上述种种因素的作用, 农村的村民选举还未常态化, 需要政府的适度介入指导, 才能保证其沿着健康的方向发展。其作用方式应该是成为村民选举的指导者和监督者, 宏观指导和规范村民选举的各项操作, 对于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规避。同时, 对于基层政府在选举中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处于受作用者地位的村民也应有监督政府的权力, 既要监督政府回归农村社会的权力是否真正复位, 又要监督在此过程中政府的行为是否合法, 防止政府失职和侵权行为的发生, 确保自身权利的实现。再则, 提高村民素质, 保证村委会选举质量。从农民的角度来看, 村民选举是事关广大农民自身的民主大事。但是由于经济落后, 村民民主意识的未完全开发和农民自身素质的整体低下, 乡村信息的闭塞, 传统的畏官、依附、忍耐思想还残留在广大农民的头脑之中。特别是在政府主导下, 村民往往将选举理所当然地看成是政府和乡村精英之间的“游戏”, 在选举中无所谓和“搭便车”的思想便泛化开来, 对政府的各种违规违法操作要么习以为常、要么视而不见、要么默然处之, 民众监督功能的丧失纵容了基层政府的各种违法违规操作的产生。所以, 要提高农民自身的文化知识、参政能力、民主意识的修养, 让其知晓和防止政府的种种违法、违规行为以维护自己在选举中的各项权利。总而言之, 基层政府应该变执行者的角色为协调者、指导者的角色, 真正做到还权于民。村民选举是村民自治的重要形式, 村民自治的精神就是让农民“自己的事情自己办”。这样才能调动广大农民的选举积极性。

三农问题的解决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实现农村发展的重要因素。而村民依法民主选举的村委会是破解三农问题的有效途径。因此, 应该对村委会选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依法解决, 对出现的法律的真空应该及时弥补, 以提高村民的选举参与意识, 规范村民的选举行为, 使选举进入良性循环。

参考文献

[1]郑永流, 等.农民法律意识与农村法律发展[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4.

[2]李昌麒.中国农村法治发展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 2006.

3.村民自治中农民选举的问题分析 篇三

关键词:村民自治;农民选举;民主建设

村民参与选举是村民自治的一项最基本也是最基础的内容,村民委员会的产生便是有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代表并协同广大村民进行自治,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村民委员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社会主义民主最为广泛而深刻的实践。同时它又是村民进行自我管理高效化与制度化的利益表达的基础。农民的切身利益诉求在这个基础之上才可能会得到充分且合理的表达,并得以最大程度的实现。

一、农民选举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一)农民参与选举实践的热情不高,态度冷漠

我国传统的政治文化对农民造成了根深蒂固的影响。自古,中国政治社会形成了一种“家天下”的结构。农民的宗族意识和乡土观念十分浓厚。加之,农民自身的文化水平较低,村中常常存在老人政治以及族长政治,普通农民难以形成自己对政治的认识,参与村中政治选举的热情就难以高涨。而且农民参与政治生活会考虑自己的经济利益、情感、成本之间的利益关系,权衡其行为的利害得失。当他们能够获得预期收益时,才会对参与政治选举表现出积极性。然而实际上,农民对村子里政治事务的关心远远没有对其自身经济事务关心的积极性大。这种自主参政意识低,对选举态度冷漠的现象普遍存在着。

(二)农民大量外出务工,影响选举工作

在当今,每年的春节前后,大批的农村青壮年劳动力会往返于城市和农村。他们这批人通常有着较高的文化素质,较强的政治生活参与热情,本应该参与村民选举,成为农村中政治生活的主力军。然而他们却因为外出务工走出家门,无暇与村中的政治生活。直接的经济利益使农民工认为行使政治权利的成本要远远大于不履行的成本。他们不觉得选举这样的政治活动与自己有直接利害关系,这便造成了一个简单的事实:他们自动放弃或者请人代表自己行使选举权利。这样在农村的村民选举就成了有名无实的一种政治活动。

(三)存在贿选现象

2009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指出:在村民委员会选举的过程中,候选人及其亲友直接或指使他人用财物或者其他利益收买本村选民、选举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候选人,影响或左右选民意愿的,都是贿选。在农村贿选是一种近年来伴随着选举而出现的现象,在个别地区的村委会选举中的贿选现象越来越厉害,主要表现在贿选者不惜投入巨资竞选村官的现象,更有甚者出现威胁村民的极端现象。然而,由于监督制约机制的缺乏,使农民无法监督、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甚至不敢参与民主管理,基层民主便大打折扣。

(四)保障农民选举的制度不健全

农村基层民主不完善,制度不健全也是农民参与选举率低的一个重要原因。目前, 我国农村村民委员会作为社会主义基层民主政治制度是一种最大保证公平民主、村民共同建设新农村的好制度,但是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在一些情况下存在形式上的公正公平而在实质上是伪公正公平。如程序公正是结果公正的重要保障,但是在实际的操作中,选举程序被弱化,主要表现有: 第一,候选人提名程序欠合理欠透明,不能发挥全体村民民主推选的功能; 第二,投票机制不合理,如不规范委托投票、一人多票的情况出现,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普通农民的选举权;第三,缺乏有效地制约与监督机制,村民无从监督,加之农民监督意识和参与政治能力能力较低,政治参与热情低等现状,使得村委会的选举处于无监督、或监督无效的状态,影响农民参与选举的热情。这些程序和制度有先天的漏洞,加上各种势力的影响和干预,使得村委会选举结果公正性未能得到很好的体现,严重影响了农民政治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解决农民选举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努力提高广大农民群体的政治素质

在农村那些老辈村民对本村各种情况更了解一些,但是受传统封建思想的束缚,长期小农经济生产方式的制约,加之多数为文盲半文盲,他们的思想相对保守。而新时代的村民拥有一定的文化素质但又受市场经济的影响更热衷于外出务工无暇或无心关注自己农村的选举。广大村民是基层民主政治改革的先行者,他们素质的高低和参政热情和积极性直接关系到农村基层民主政治改革在实践中的效果,因此,要高度重视农民素质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提高农民素质,培养新型农民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农民素质的提高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是不能靠一个政治宣言和一个法令就可以立即实现的,靠形式主义更是不行的,农民教育最忌走形式,这就要搞好调查研究,制定教育规划,开展各种适合本村的文明创建活动,加强农民精神文明建设。

(二)加强选举的组织工作,保障农民选举顺利进行

村委会选举要体现民主主体的广泛性,就要保障每一个选民参选的权利。为此,各镇、村都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明确选举工作原则方法和步骤,采用张贴公告、发选民证等方式,使选民清楚本村的选举日期。特别强调的是在选举之前尽可能地联系外出有选举权的村民,告知他们选举日期,让他们及时回来参加选举,以体现更多数人的意见。在选举期间,要重点宣传村委会推选程序、候选人条件、提名方式、候选人确定办法以及具体投票程序,介绍候选人的简历、工作能力、政绩等情况。引导群众正确对待选举,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民主权利,让村民自主选举,就要想方设法保障他们的选举权。让村民自主选举,还要保障他们的隐私权。

(三)健全农民选举的制度保障

村官贿选总遏制不了, 相关立法的滞后也是一个重要原因。所以农民选举的正常进行需要法律作为保障。这就需要健全和完善选举的监督机度。建立一个具有权威的、统一的村委会换届选举监督组织,确保村委会选举顺利有序、公正的进行。有效发挥广大村民的监督作用,建立村委会选举的村民监督机制,对村委会候选人提名、投票过程、选举结果等进行全面的监督、公开,对村委会选举中存在的不合法、非常规因素等进行举报,一方面保证农民选举正常进行,另一方面也能提高农民参与选举的积极性。

4.致村民的一封公开信 篇四

你们好!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2021年4月至6月,我区要进行第十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要依法依规,通过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登记参加选举村民、提名候选人、组织候选人与村民见面、正式投票选举等关键环节,直接选举产生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村委会成员中至少有一名妇女成员。

各村要严格按照市、区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结合本村实际确定本村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资格条件,明确将“五不能,六不宜”(五不能指“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期间或刑满释放未满5年的、违反计划生育未处理或受处理未满5年的、涉黑涉恶受处理未满3年的、受到党纪处分尚未超过所受纪律处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的、丧失行为能力”等5种情况人员不能列为候选人;六不宜指“长期外出不能正常履行职务、严重违法用地违章建设行为、民主评议结果较差、组织参与群体性事件、拖欠集体款项仍未归还、道德品质恶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等6种情况人员不宜列为候选人)纳入本村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资格条件,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向全体村民公布,并严格执行。村民选举委员会要据此对候选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候选人资格。提倡将村党组织成员提名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将村党组织书记提名为村委会主任候选人;倡导将村妇代会主任和符合条件的女性村民提名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

各级组织和个人要严格遵守“十项禁令”:1.严禁以暴力、威胁、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妨害党员或选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严禁以砸抢票箱、伪造选票、撕毁选票、冲击选举会场等手段破坏和妨害选举;3.严禁利用宗教、宗族、家族势力或者黑恶势力等干扰、操纵、破坏选举;4.严禁采用诬告陷害、诽谤中伤他人,或制造和传播小道消息扰乱换届工作;5.严禁通过吃请、送钱送物以及口头承诺当选后给予某种利益等形式,在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6.严禁参与或指使他人操纵选举、避会抵制、虚假委托、张贴大字报、散发传单等不正当活动;7.严禁对选举工作中存在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检举、控告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8.严禁借换届之机,擅自处置集体财产,私分公款公物或突击花钱、滥发奖金、补贴或纪念品,进行公款旅游、公款吃请等行为;9.严禁在换届前频繁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突击发展党员;10.严禁换届后不移交印章、账本、档案和有关事务。对认定有上述不正当选举行为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视为无效,并按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对经查核属实的贿选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治安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违反党纪政纪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必须坚持在区委区政府、乡镇党委政府、村党组织的领导下进行。希望广大村民要把日常生产和换届选举工作的时间安排好,要积极参加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珍惜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自觉遵守换届选举纪律,维护选举的正常秩序,公正公平,负责任地投好自己神圣的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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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致沩山乡村民的一封公开信 篇五

各位村民:

食品安全是社会和谐与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民以食为天,创建一个入口安全,放心消费,生命财产得以长远保障的和谐家园,是我们共同的愿望和追求,也是我们共同的义务和责任。日前,我乡已成功申报食品安全示范乡镇的创建,并将借此契机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全面的“放心工程”创建活动。为此,我们向全乡村民发出倡仪:

大家要迅速行动起来,做改善生活品质的先行者。食品安全零事故是我们最根本的要求,让大家都吃放心菜,喝放心水,赏放心茶…是我们的最低准则。我们要用平安喜乐、幸福康宁的生活品质保障我们的创建工作,让安全示范乡镇的荣耀实至名归,争得来,保得住。全乡村民要增强责任感和自觉性,从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管理和监督身边的食品安全,率先垂范、持之以恒地参与到“放心工程”活动中来,努力营造优秀的生活环境。

大家要迅速行动起来,做改变陋习的带头者。全乡村民要自觉接受社会公德、文明生活方式和健康生活常识教育,自觉革除各种危害健康的不文明行为和生活陋习,做到不使用有毒有害农产品药剂、不食用过期变质非正规食品,自觉抵制不洁和假冒伪劣食品,积极监督和举报聚餐申报、食品安全违纪违法行为,养成文明健康、爱惜生命的良好生活习惯。

大家要迅速行动起来,做良好风尚的引领者。全乡村民既是平安沩山的建设者和管理者,又是幸福生活的受益者和享用者。我们要更加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公民道德规范,自觉增强食品安全意识,从我做起,自觉维护,形成人人讲文明、讲安全、讲放心的良好风尚。

放心消费,安心食用,人人有责,家家受益。请大家携起手来,用我们的热情和真诚,用我们的辛勤和汗水,为创造安全的消费环境,为共享美好的生活品质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沩 山 乡人民政府

6.乱哄哄的村民选举 篇六

三年一届的村委会选举折射出当前农村的各种利益和矛盾,亦为社会各方面所关注。农村选举究竟什么样?下面是我在乡镇工作时的亲身经历。虽不是主流,不能以点概面,但也反映出一种现象。希望有更好的机制加以正确的疏导。

2007年第四季度,是我所在的某镇村委选举季节。当时镇机关人员被分成8个组,分别由班子成员带队到村帮助指导选举。为了搞好这次选举,镇里早已按照有关规定,安排各村成立了选举委员会,由德高望重的老支部书记或老干部担任主任。我被镇党委安排带选举工作组督导一个管区6个村的换届选举。其过程之艰辛复杂,较量之剧烈,至今感觉仍然是一场噩梦。

防不胜防,险中当选

A村是一个有600多人口的村子,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为人忠厚,办事比较公正,在村里口碑较好。A村被镇里认为是比较稳当的村,事前我们在村里座谈也没发现有任何不正常的迹象。接我们去A村的是本村的一个出租车司机,据说与村党支部书记关系很不错,一般认为是村党支部书记的“自己人”。

正式选举前先进行无记名推荐候选人,所有有选举权的村民自由推荐3名候选人选,不识字的选民可请工作组人员代笔。尽管我们感情上倾向于原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但是我们无权剥夺村民的选举权,只是代表上级向村民们介绍A村近年来的工作情况,以获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

村民们拖拖拉拉来到会场,并领取推荐票写上自己要选的人。不少人事前已有了目标,填写时胸有成竹。有个别人向工作组询问相关情况,工作人员严格按政策加以解释。经过一两个小时,推荐工作结束,开始由工作组指导,选举委员会和监票人在群众监督下进行计票。

计票用粉笔在村委大院几面光洁的墙壁上进行。由于村民推荐的候选人很多,票的类别分散,计票非常麻烦。一面墙不够,换墙再写,还不够,擦了再写。工作组则特别注意避免因墙面转换出现计票差错。往年的经验告诉我们,计票是非常严肃细致的工作,稍有不慎写错人名、计错计串票数、定错候选人都可能引起骚乱、打骂、上访,甚至导致选举无法进行。作为工作组长,我绝不敢掉以轻心,时时处处查看着各项工作的进展。

统计结果显示,进入前4名被确定为候选人的大多都是平时与村党支部书记不睦的。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居然入围者还有接我们来村的出租车司机。对其他候选人,村党支部书记都早有提防,而对该司机的活动,他竟毫无发现。大家都知道,在村民选举中,不活动不串联是不可能有那么多人投你票的,至少不会那么集中。村党支部书记暗骂:“没想到这小子暗下口,村里有事就用他的车,到头来养了只狼!”

幸好在正式选举时,尽管这位司机村民当选,但因他得的主任票太少,只能当村委委员,于是他提出退出,由其他人替补。显然他的目标就是当村委主任。村党支部书记因为获得主任票较多连任村委主任,实现了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一肩挑的既定目标。这是我接触的选举最顺利的村庄。

在警车的护送下,我们狼狈地离开

我们刚到C村,就听村党支部书记说:“争着想上台的人早就来了,还开车带着亲戚朋友。”

村党支部书记领我们来到村委大院门口,只见与其竞争的丁某早就等在了那里。丁某带着嘲弄的口气对村党支部书记说:“吃完了,伙计?”言语间没有了往日的敬重。

村党支部书记答:“吃完了。你这来的还挺早呀!”

丁某笑着说:“想叫你歇歇,专门早来的。”

支部书记说:“就是呢,我也想歇歇,就等人来替我呢!”

见此情景,我们不敢怠慢,工作组十几个人分头负责,以确保选举正常进行。

选举开始后,选民明显分成倾向村党支部书记和丁某的两派,而村党支部书记派明显处于劣势。丁某一派不仅人多势众,而且不乏活动力极强者。丁某的妻子极具助选天赋,主动站到登记发选票处,以确保村党支部书记派不能冒领作弊,而村党支部书记的妻子却始终没有勇气与之站在一起实施监督。当推荐候选人的活动结束后,计票结果显示,村党支部书记尽管进入了候选人行列,但推荐票明显少于丁某。

到正式选举时,气氛骤然紧张,双方各自使出浑身解数动员自认为会投自己票的选民参加投票。有的不惜租车拉回在外地的选民;有的为了增加自己的气势,叫来所有亲朋好友甚至社会闲散人员在会场外助威。一个小小的300多人的村子,云集各种车辆竟达30多辆。有的车内还藏有棍棒等打斗器械。

尽管我们一再要求外来人员必须离开,但竞争双方找来的人仍然越来越多。选举中,工作人员稍有不慎,哪怕有一点点差错或者误会,都会导致不堪设想的后果。

为了确保不被抓到把柄,我安排工作组成员宁慢勿快,确保操作无误。我告诉竞争双方:“工作组是外来人,对选民把不准,你们要相互监督,有事早提出来,别选举完再生枝节。”选举进行得异常缓慢而艰难。

当选举进行到天黑临近尾声时,丁某似乎对自己的选举前景很有把握,越来越表现出“君子风度”,不再为会场添乱。而村党支部书记一方却越来越躁动不安,他的妻子则乘人不备从票箱里抓出一把选票,一边跑一边撕得粉碎,然后逃出会场又哭又骂。见此情景,丁某谴责村党支部书记的老婆并认为选举无效,工作组也同意他的观点。经村选举委员会同意,正想宣布选举作废时,丁某又说愿意忽略不计被撕的选票,而村党支部书记方则提出选举存在贿选舞弊行为,鼓动部分选民不予承认选举结果。按规定,工作组无权决定选举有效还是无效,于是召集村选举委员会讨论。虽然村党支部书记和丁某都是候选人不能参加研究,却不断进屋催促,一个催着赶快计票,一个催着决定选举作废,言语间带着威胁。三位“德高望重”的选委会成员这时个个呆坐在那里像木偶,我催了数次都沉默无言,后来纷纷借故离去。镇领导则三番五次催着要选举结果,这样折腾到深夜零点。

我们工作组人员又饿又冷,但考虑到外边人多复杂,黑灯瞎火,不管什么情况,一旦宣布结果,都会招来某一方的起哄甚至暴力。请示镇领导并村选委同意,决定由选委成员签字封存票箱等明天再说。丁某听说后发动其同伙极力阻止,要求计完票再走。我们不敢马虎,只好向镇派出所求救。在警车的护送下,目睹着路边数量众多的外来车辆和嘈杂叫骂的人群,我们终于狼狈地离开了C村。

后经多次协商调解,多日后该村选举重新进行,镇机关和镇派出所几乎全体人员参加才把该村选举勉强搞定,结果是原村党支部书记落选,丁某如愿当选。

为村民做善事,不见得是真菩萨

E村是一个较大的村子,村里有荒山、河道,能植树、卖沙。前任村党支部书记尽管脾气不好,却务实能干,坚持为集体创办项目,修桥铺路方便群众。村北桥临近竣工时,他突然患上偏瘫中风不语。桥梁落成仪式上,他坐着轮椅指指桥拍拍自己的腿大哭了一场,意思是桥修好了他却不能走了,在场的人都很感动。

与前任相比,现任村党支部书记似乎更注重实惠。他热衷于拍卖荒山荒滩、卖河沙赚钱,却功绩不大,一直有群众来信反映他的问题。选举前,他向镇里汇报有人搞活动想争他的位子:“陈某发给每户一条一支笔香烟,还在村里散发传单许诺三五年内叫村民都住上小洋楼。”他极力要求不再搞村民选举,但我们不能同意他的要求。

工作组到村后,村党支部书记领我们看街上到处张贴着的陈某的《竞选宣言》,叫我们充分认识问题的严重性。其实,村民陈某在外经商多年,近几年与村党支部书记打得火热,承包村里的荒山、荒滩搞绿化,张罗着为村民引自来水。开始村党支部书记很高兴,后来发现他动机不纯似乎有野心,于是对他报答家乡的热情予以警觉,对先前贪图一时好处“养虎为患”甚为后悔,不再支持他的项目,双方“蜜月期”结束。陈某颇觉村党支部书记碍手碍脚,于是换届选举开始后,干脆参与竞选,一时间双方针尖对麦芒勾心斗角起来。

预备选举还算顺利,村党支部书记顺利当选为候选人。尽管陈某也进入了候选人行列,但票数并不太多。我说看来并没党支部书记说的那么严重,一个工作人员偷偷对我说:“我听村里亲戚说,党支部书记也活动了。”尽管如此,党支部书记仍非常暴躁,他要求不再进行正式选举,以预备选举的结果为准。我们说:“预备选举仅仅选出候选人,没有主任、副主任票,怎么能定村委主任?”

因村子较大,预选完就已晚上六七点钟。我看天色已晚,就说:“今天到此吧,明天还要搞正式选举。”这本是原来定好的,村党支部书记也知道并同意的,但此时他却一反常态:“要么预选完就完了,要么现在接着进行正式选举!”我们说:“天色已很晚,如要正式选举要忙到次日凌晨两三点不说,村子这么大,统计选票要分好多组,还要在多面墙上进行,灯光、治安都难保障,加上人多事杂,一旦有个差错,我们都难以收场。”无论怎么说,村党支部书记都不同意。经向镇领导汇报后,我们决定明天再搞正式选举。村党支部书记见没按他的主张办,匆匆离去,接着来了几个他的本家,进门又骂又砸,踢翻了茶几,摔坏了茶杯。我们不得不又惊动派出所出动警车,将我们护送出村。

后来经过多次协商,让村党支部书记做好“准备”,在这次预备选举的基础上搞了正式选举。村党支部书记终于当选,兼任了村委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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