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仁怀市二级甲等医院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024-12-05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仁怀市二级甲等医院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共3篇)(共3篇)

1.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仁怀市二级甲等医院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篇一

【发布单位】南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南府办〔2009〕184号 【发布日期】2009-08-14 【生效日期】2009-08-14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南宁市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南府办〔2009〕18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直各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切实加强对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南宁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市政府秘书长

副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

市政府副秘书长兼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成 员:市发改委分管副主任

市经委分管副主任

市监察局分管副局长

市财政局分管副局长

市人事局分管副局长

市建委分管副主任

市环保局分管副局长

市统计局分管副局长

市审计局分管副局长

市法制办分管副主任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分管副局长

市政府采购中心分管副主任?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各项要求,根据《公共机构节能条例》部署和组织实施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研究全市公共机构节能重大事项,协调解决节能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主任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建委、市环保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各一名分管领导兼任。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2.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仁怀市二级甲等医院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篇二

【发布文号】黔府办发〔2009〕24号 【发布日期】2009-03-14 【生效日期】2009-03-14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贵州省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黔府办发〔2009〕24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省家电下乡工作的指导和协调,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省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经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蒙启良(副省长)

副组长:王文阳(省政府副秘书长)

龚仲富(省经贸委副主任)

王先耕(省财政厅副厅长)

柳晓东(省商务厅副厅长)

成 员:周晓云(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华洁民(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总队长)

孙登峰(省商务厅总经济师)

黄武夷(省地税局副局长)

陈亦康(省工商局副局长)

秦 红(省质监局总工程师)

何 灏(省物价局副局长)

王东山(省国税局副局长)

江 兰(省通信管理局副局长)

蔡 湘(人行贵阳中心支行副行长)

封先庚(农行省分行副行长)

宋 锐(省农信社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商务厅,孙登峰兼任办公室主任。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三月十四日

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仁怀市二级甲等医院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篇三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南宁市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南府办〔2009〕23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南宁市养犬管理条例》,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南宁市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组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

成 员:市编委办、市物价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园林局、市卫生局、市水产畜牧局、市民政局、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市工商局各一名分管领导,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一名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市城管局、市水产畜牧局、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各一名分管领导兼任。具体工作由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负责牵头组织实施(联系电话:3108313)。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辖区养犬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今后,除组长以外的领导小组成员需要调整的,均由市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文通知,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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