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责发生制计算分析题(共11篇)
1.权责发生制计算分析题 篇一
1、权责发生制亦称为应收应付制,是指在会计核算中,按照收入已经实现,费用已经发生,并应由本期负担为标准来确认本期收入和本期费用。
2、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处理会计业务时应做到以下两点。其一,凡本期内实际发生并应属本期的收入和费用,无论其款项是否收到或付出,均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其二,凡不应属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收到或支付,亦不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予以处理。
因此,采用权责发生制,在会计期末必须对账簿记录进行账项调整,才能够使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存在合理的配比关系,从而可以比较正确地计算企业的本期盈亏。
3、优点及适用范围。权责发生制能够真实地反映当期的经营收入和经营支出,更加准确地计算和确定企业的经营成果。因此,它在企业会计中被普遍采用。
2.权责发生制计算分析题 篇二
关键词:权责发生制,事业单位会计,应用分析
一、事业单位收付实现制面临的弊端
(一) 会计信息缺少真实性
会计信息不与实际相符, 缺少真实性。收付实现制是以资金是否实际收付作为确认收入与费用的衡量依据。这虽然能客观地的体现出事业单位的现金状况, 可是由本期的全部现金收入作为本期的收入, 将本期的全部现金支出作为本期的耗费, 使得当期成本费用不实, 造成当期的收支不配比, 无法真实地反映当期的收支结余和预算执行情况, 此外, 对事业单位资产和负债的反映也不够具体。
(二) 会计信息缺乏可比性
对于部分不同会计期间的收入和支出, 由于在本期确认的收入和支出, 致使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差, 对事业单位成本效益理念不利。收付实现制基础上的会计信息有两点不可比性。
一是纵向不可比。收付实现制是按当期实际收入数和支出数分别确定和计量的本是不同会计期间的收入和支出项目, 只因在本期发生, 便作为本期的收入和支出数, 从而导致前后会计期间信息的无可比性。二是横向不可比。收付实现制是以资金是否实际付出作为确认支出和费用的标准, 而不核算资本的损耗。直接将购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相关费用用在发生时列入相应的支出科目, 未能在使用期限内分期计入有关支出和费用。
(三) 无法较好地体现单位的事业结余
事业结余是衡量事业单位预算执行情况的一项重要指标。按照收付实现制的原则, 事业结余就是当年实际发生的收入和支出的差额。所以事业结余有三个方面存在问题。
一是事业单位为了实现当年的收支平衡, 人为地将收款或付款的时间修改的情况, 即人为决定当年的收入数或支出额度, 以达到收支平衡的目的, 使财务信息失真, 缺乏可靠性和一致性。这种收支平衡的背后或多或少地存在着应收未收、应付未付等虚假的平衡现象。二是虽然账面反映的事业结余富余, 可是大量的预算早已经有所安排, 当资金短缺时则无法及时支付项目资金。三是有的单位是先编制年度决策, 随后资金支出才到位, 账目不统一给单位决策造成干扰。
(四) 不便于精准核算事业单位成本
绩效评价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成本核算内容过于简单。同时由于事业单位对经营性业务和非经营性业务分别采用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进行核算, 可实际中经营性业务和非经营性业务的划分不明确, 这便使得费用难以合理分摊, 成本也不能准确核算。此外, 存在经营性收支业务的事业单位在选择会计核算方法时余地较大, 使得人为调整报表的可能性大大提高, 从而不利于对其绩效进行合理的评价。
(五) 会计信息不透明不利于信息使用者的决策
现行的事业单位资产负债表采用“资产+支出=负债+净资产+收入”编制, 不符合资产负债表的定义。各报表列报的项目不科学完善, 如在资产负债表和收入支出表中同时反映收支项目, 重复提示没有意义。此外, 目前我国事业单位尚未编制现金流量表, 所以现金流量无法准确反映。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对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现金流量都没有充分展示, 无法达到使用者需求。
二、权责发生制应用在事业单位预算会计中的必要性
(一) 管理效率的要求
收付实现制忽视了负债形成、资源耗费和收入实现的时间, 以是否实际支出现金或是否实际收到现金为确认计量, 无法对在各会计期间政府及其部门应承担的责任和提供服务和公共产品的实际成本进行准确的反映, 现金流量没有合理配比年度中提供的服务或公共产品与耗费的资源。预算会计信息在收付实现制下不利于经济的比较与分析。
横向上看, 如未将购置资产的成本进行资本化, 且在使用资产时期内分期的计入成本, 在资产购置时直接列支, 很难对不同预算单位或不同会计期间之间的绩效进行对比。纵向不可比, 在本期集中发生, 但应分属不同会计期间的支出和收入项目, 无法对比前后会计期间的会计信息。
(二) 国家税收监管的的需求
监管国家税收时, 事业单位会计和政府预算会计由于政府预算会计在传统核算上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 在整个核算体系里未能反映出企业因未能实际缴纳但已纳税申报的具体原因。为了对国家税收监管进行加强, 应该做到两点:需要把每一级政府的每一种未征应征税金在预算会计核算体系中核算范围。记录以上未征应征税金的减免、征缴和核销。这样才可以对越权减免国家税收进行有效的防止, 才可以对企业会计与政府预算会计的有机协调进行保证。权责发生制可以达到上述目标。
(三) 防范债务风险的需要
现行预算会计核算制度, 仅仅反映年度内实际支付当期的还本付息数和当期发生各种债务的本金数, 没有对年度后所需偿还负担的债务总额和利息数进行全面的反映, 不能在财务会计报告中反映实际负债。特别是企业受地方政府贷款担保产生的或有负债及支出社会保险基金出现的隐性缺口, 这些情况还会导致债务转嫁的出现, 造成不良影响, 给财政经济的健康运转和持续发展埋下隐患, 不利于财政风险的防范。
三、事业单位会计中权责发生制的应用
(一) 将收付实现制改为权责发生制
收付实现制的侧重点是现金流量, 权责发生制则侧重经济资源和其变动, 政府资金管理者需要对政府的负债情况进行掌握, 还要对政府机构拥有的资源状况和确切的现金流量情况进行掌握, 包括现在和过去由于政府决策形成的种种债务。可以看出, 修正后的权责发生制在能够对收付实现制的信息偏差进行消除的同时, 对权责发生制评估也可用现金数的失误进行有效回避, 使得政府部门不会因为现金开支减少、负债增加而显得高效, 也不会因为用于长期资产的现金陡增而显得低效。
(二) 权责发生制在某些会计科目中的应用
财政总预算中的会计支出核算处理和会计支出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平时进行核算时按收付实现制, 年末时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 “应付支出”或“待清算支出”进行增设, 对已安排但未付应付或未支出的款项进行核算。另一种是按费用发生的时间或实际支出列报支出。确认政府收入时按照权责发生制, 对财政预算单位的上下级, 缴收补助进行确认, 保证收付实现制对大多数收入项目进行核算为基础。权责发生制确认上下级政府间的转移支付款项, 可以明确各级政府间的权利和义务。
事业单位设置的债务债权核算, 其科目没有包含非经营性业务, 然而取得收款权利时确认未收应收的收入比较合理, 即贷记收入类科目, 借记“其他应收款”;对于未付债务及费用, 贷记“其他应付款”, 借记费用支出类科目。此外, 应通过相应的负债类科目对行政事业单位所形成的债务进行记录。由以上阐述可以得知权责发生制可增强信息的透明度, 更合理的对会计信息予以会计核算, 事业单位的负债和资产更全面地展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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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傅燕盛.事业单位会计中权责发生制的应用[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 2011, (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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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叶彩荣.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财经界, 2010, (7) .
3.权责发生制计算分析题 篇三
由于会计主体在经济活动中,发生经济业务时间和收支货币的时间不是完全一致的,即存在着经济活动与现金流动的分离,因此产生了两个确认会计要素入账的原则,一个原则是以取得收款权利付款义务作为收入或费用确认的依据,称为权责发生制;另一个原则是以货币的收支来作为收入和费用确认和记录的依据,称为收付实现制。在权责发生制下凡是应属本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其款项是否收到或付出,都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反之,凡不属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在本期收到或付出,也不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在收付实现制下凡是在本期收到的收入和支出费用,不论是否属于本期,都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反之,即使收入取得或费用发生,没有实际款项的收付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企业会计均以权责发生制为会计核算基础,预算会计中,财政总预算会计和行政单位会计以收付实现制为会计核算基础,事业单位会计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分别采用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现行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财预字[1998]105号)规定:高等学校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经营性收支业务的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2009年8月12日颁布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中规定高等学校会计采用修正的权责发生制基础。
二、生均培养成本概念及生均培养成本负担的理论来源
其一,生均培养成本的概念。《高等学校教育培养成本监审办法(试行)》中将生均培养成本定义为:高等学校培养一个标准学生的平均成本,并进一步明细了高校教育培养成本项目及相关核算方法。
其二,生均培养成本负担的理论来源。生均培养成本负担其理论来源即:教育成本分担理论,该理论是美国教育经济学家布鲁斯·约翰斯通(D. Bruce Johnstone)于1986年正式提出的。教育成本分担理论主张“谁受益,谁付费”原则,个人、社会和国家都是高等教育的受益者,都应该承担高等教育费用。国内学者王序坤提出:教育成本分担理论有两个基本原则:一是利益获得原则,谁获益谁分摊成本;二是能力支付原则,有多少支付能力就支付多少成本,如果没有能力支付,就需要国家补偿。上海交通大学熊丙奇教授指出,目前教育收费问题突出,很大程度上就是过于强调利益获得原则,而忽视能力支付原则。在核算高等教育成本时,决策者一定要考虑到受教育者的实际承受能力,如果受教育者承担的成本超过了其实际承受能力,就违背了高等教育成本分担的基本原则。
三、权责发生制对生均培养成本核算产生的影响
虽然目前高校使用的是收付实现制的会计核算基础,然而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05年6月8日颁布的《高等学校教育培养成本监审办法(试行)》就提出了高校教育培养成本具体核算原则,其中排在第一位的就是权责发生制原则, 2009年8月12日颁布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中规定高等学校会计采用修正的权责发生制基础无疑从核算基础上对教育成本的计量起到了推动作用。
其一,生均培养成本核算的依据。《监审办法》中提出:高校教育培养成本核算,必须以经过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准的《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和审核无误、手续齐备的原始凭证及帐册为基础,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合理。
其二,生均培养成本核算的构成。《监审办法》中提出:高校教育培养成本由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固定资产折旧四部分构成。其中人员支出包括:教职工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取暖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劳务费、招待费、租赁费、物业管理费、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其它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退休费、抚恤和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住房补贴和其他支出;固定资产折旧包括房屋建筑物折旧、设备折旧。
其三,权责发生制的使用对生均培养成本核算产生的影响。 无论从生均培养成本核算的依据还是其构成内容来看,即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原始凭证、账册及具体支出用途,权责发生制原则将贯穿于整个核算过程中,为此,在权责发生制的使用过程中,需划分以下界限:(1)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的界限,资本性支出是指受益期超过一年或一个营业周期的支出,即发生该项支出不仅是为了取得本期收益,而且也是为了取得以后各期收益;收益性支出指受益期不超过一年或一个营业周期的支出,即发生该项支出是仅仅为了取得本期收益。划分资本性支出与效益性支出原则要求在会计核算中首先将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加以区分,然后将收益性支出计入费用账户,作为当期损益列入损益表;将资本性支出计入资产账户,作为资产列入资产负债表。前者称为支出费用化;后者叫做支出资本化。资本化的支出随着每期对资产的耗费,按照受益原则和耗费比例通过转移、折旧和摊销等方法,逐渐转化为费用。(2)当期成本和后期成本的界限,这是会计配比原则的要求。(3)应计入生均培养成本与不应计入生均培养成本的界限,这是核算范围的需要。
在生均培养成本核算中,影响较大的就是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入账及后期折旧、摊销的处理,这一系列处理涵盖了上述的三个界限的界定。权责发生制之下,购进固定资产资本化为高校资产,并在持续的使用过程中逐年计提折旧,折旧费用计入生均培养成本,若是经营用固定资产,则其折旧费用则不应纳入生均培养成本的核算。
《监审办法》虽较早地提出了使用了权责发生制来核算生均培养成本,但其规范方面存在以下问题:其规范的成本核算构成中规定固定资产折旧包括房屋建筑物折旧、设备折旧,没有包含图书;其规范的成本核算构成中未提及无形资产。
高校是教育的载体,图书是必不可少的资源之一,图书资源及其折旧亦应规范于生均成本核算中。综上,结合《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和《监审办法》,使用权责发生制的同时,需要进一步规范生均培养成本的核算范围。
四、如何实现有效的生均培养成本
《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学费标准根据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一定比例确定。在现阶段,高等学校学费占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25%。
据统计,在1989年刚开始收取学杂费时,国家规定的学费标准在100元/年~300元/年左右。在收费并轨改革后,高校学费迅速上升,到1998年,普通高校学费为3500元左右,2000年后,各地又对大学学费进行了较大幅度的提涨,现已达到5000元左右。同时,在收费过程中,有些地方和院校对扩招部分的学生高收费或另外收取建校费、建设费等做法,使高校收费出现了“双轨制”。个别高校还把招生和收取“赞助费”等挂钩,收费金额高达数万元。学费高涨给学生和家长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1990年,高等教育学费分别占城镇和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比例的13%和29%,到2004年,这个数据高达53%和170%。
由于收费高低和生均培养成本直接挂钩,很多学校就将大量“灰色”支出如招待费等纳入学生培养成本统计,同时利用会计核算上收付实现制的“优势”,将大量资产列入成本,以达到提高教育培养成本的效果。由于信息不对称和标准的缺失,上级主管部门很难有效地认定学校成本的合理性,更多时候只能“默认”既定事实,被 “倒逼”进而不断提高学费标准,导致高等教育学费不断上升。
在《监审办法》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中都提及权责发生制下,如何才能提供一个有效的生均培养成本呢,笔者认为可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其一,科学地确认、计量资产的价值以及正确地核算期间成本、费用是提供有效生均培养成本的基础。这要求高校财务工作者转变思维方式,改变观念,做好财务培训工作。其二,科学地管理、使用资产是提供有效生均培养成本的关键。目前,高校普遍存在的资源浪费现象严重,这无形中扩大了培养成本的基数,降低生均培养成本要求高校加强部门预算、部门绩效考核、提供资源有效整合的平台。
目前,高校权责发生制的使用还在探讨中,从核算基础的转变中,我们可以探寻出其所带来的核算结果的变化,进而所导致的决策层及相关方所带来的一系列变化。相信权责发生制的使用,会给生均培养成本的核算提供一个更科学、更有效的平台,进而可以更好地指导学费水平制定及财政、社会等相关方负担程度。
参考文献:
[1]王序坤:《教育成本的分担原则及其选择》,《教育发展研究》1999年第5期。
[2]张亚斌、彭世琦、艾洪山:《中国高等教育成本分担的实证研究》,《现代大学教育》2008年第2期。
4.权责发生制计算分析题 篇四
【摘 要】2014年12月31日,国务院批转了财政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国发201463号),这标志着我国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正式启动。根据改革的实施步骤,到2020年将基本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会计准则体系,推行政府成本会计,全面开展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工作,并制定相应公开制度。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可以预见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需要一个较长的时期,但只要各级政府积极配合,逐步推进改革的实施,就一定能够达到预期目标。本文立足于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的任务和意义,首先分析了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必要性及其优势特点,然后阐述我国目前政府财务报告的现状及其不足,最后讨论了对引入权责发生制进行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改革的思考,并形成结论,在目前的一段时期,应该是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有机结合的现象,随着试编范围的扩大,对显现出的问题及时解决,必将加快改革的进程。
【关键词】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政府会计
2014年12月31日,国务院批转的财政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国发201463号)正式公布。明确改革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政府会计核算体系,建立健全政府财务报告体系,建立健全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和公开机制,建立健全政府财务报告分析应用体系。改革的意义重大,是对现有政府报告制度的革命性改进,准确且细化了政府财务信息,弥补了现有报告制度的不足,提高了政府公信力,更有助于遏制盲目决策。政府财务报告是以政府的财务信息为主要内容、以财务报表为主要形式、全面系统地反映政府财务受托责任的综合报告,主要包括政府的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及其明细数据表,相关报表附注等。
我国目前的政府财务报告制度仍是以预决算报告制度为主,以收付实现制为核算基础,主要反映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在反映预算收支状况、加强预算管理和监督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社会的发展,政府参与的经济活动种类越来越多,仅实行预决算报告制度,无法科学、全面、准确反映政府内的资产负债和成本费用情况,不利于政府的资产管理,不利于提升运行效率和防范财政风险,难以满足建立现代政府会计制度、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和推进国家现代化管理的要求。因此,必须实施政府会计改革,引入权责发生制,建立全面准确反映政府资产负债、收入费用、运行成本、现金流量等财务信息的综合财务报告制度。
一、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建立的必要性
伴随着近年来我国经济体制的不断深化改革,财政管理方面也不断优化,如2002年推行了政府部门收支两条线,2003年实施了政府采购制度,2007年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等等,原有的政府部门预决算报告制度已不能满足各方需求,那么将权责发生制引入到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中来已成为必然。
1.国家财政制度建设的精神导向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务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建立规范合理的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制”。2014年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强调要“围绕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研究制定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制度规范和操作指南”。相关部门已经意识到有些地方政府大规模举借债务,财政风险日益加大,但从财务报表中并不能体现这些风险信息,只有完善了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才能准确获知政府的资产负债及运行成本情况,从而确保国家财政安全。这正是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的重要原因。
2.社会各届需要政府公开更多财务信息
在当今信息社会,政府部门掌握了大量非常宝贵的信息资源,可能对社会主体的发展产生重大的影响。公开政府信息,尤其是财务信息,让社会各主体充分利用这些信息资源,有助其生存发展,这也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政府公开财务信息的重要途径是公开具有实际意义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目前,我国在政府财务报告方面尚没有较高的公开性,因此需要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和披露制度来规范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以便为信息需求者使用。
3.实现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环节
经济可持续发展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经济建设的好坏要通过财务报告来反映,可见,财务报告制度关系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政府作为各项公共资源的统筹者,有责任有能力建立清晰准确的财务报告制度,不仅反映当前经济建设的程度,而且更重要的是反映今后的发展趋势,并对可能蕴含的危机信息建立预警机制,这正是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的必要性所在。
二、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的优势
1.履行公共受托责任,接受公共监督
政府财务报告的目标是通过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全面反映政府综合财务状况,最终为使用者提供决策依据,以解脱政府的受托责任。其实质就是满足信息使用者的需要,同时,通过政府财务报告,也可以起到公民监督政府的作用。权责发生制综合财务报告能够反映政府履行责任的状况,其通过统一的制度要求来规范报告的内容,使公众对政府的财务状况和经济发展方向有所了解,更有助于提高公信力。
2.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建立良好风险预警机制
政府债务是国家财政收入来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但随之会产生的是还债的压力。目前并没有明晰的数据表明政府债务数额,尤其是地方政府债务,各种投融资平台五花八门,乱象丛生。引入权责发生制后,虽不能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但必将有助于规范债务管理,防范被掩盖的政府债务风险,经过一段时期的规范管理,定会形成良好的风险预警机制。
3.全面反映政府财务状况
通过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收入支出数据将不再是以现金收付为基础,而是按权责发生制要求进行核算,将更加全面准确,政府报告将以高度透明的方式呈现出来,将更准确的反映政府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从而有利于报表使用者准确预测经济运行走势,对经济发展态势做出准确判断。
三、我国政府财务报告制度的现状
1.收付实现制下非现金交易不予记录
收付实现制下,只核算与货币资金交易相关的信息,非现金交易不予记录,这样就不能全面反映在某一特定会计期间的经济活动及其结果,每个期间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成本及其产出的效率水平也无法合理计量。因而就无法有效对政府收支进行监督和评价,也不利于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提高政府内部管理效率。
2.不能全面反映政府负债规模
按照《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的规定,“负债是一级财政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以资产偿付的债务。包括应付及暂收款项、按法定程序及核定预算举借的债务等”,现有的财务报表中只有用现金实际清偿负债时,才会确认支出,因此没有反映政府所承担债务的详细数据,如承担借款的未来还本付息的负担,不良资产的坏账等,重要债务信息往往被忽略或遗漏。
3.无法做出真正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我国现行预算会计系统中,总预算会计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各自有一套会计报表,且各类报表自成体系,不能直接合并形成政府整体的“资产负债表”和“收入支出表”,只能做到简单汇总,而不是合并形成总表。因此到目前还没有一份真正意义上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4.没有真实地反映政府的运营成本和运营绩效
收付实现制下无法客观体现政府的运营成本,从而不能真实的对政府绩效进行科学评价。绩效考核需要对资源的使用及结果完整的联系起来,但收付实现制中仅将实现了现金收支的款项进行管理。比如计算公共服务成本时只根据实际支出款项而得,而其磨损折旧部分不予考虑,这就导致成本核算的不真实性以及随之而来的绩效考核的不准确。
5.没有包含审计报告,政府财务报告的可信度不高
目前在完成预决算制度过程中,政务财务报告虽然经过了层层审批,但在实务操作中,还是暴露了很多问题,如审批不严,预算执行混乱,年底突击花钱等。国家审计署每年都审计出高达几十亿的违规资金,严重降低了政府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从报告使用者角度考虑,政府财务报告经过审计机构客观公正的鉴定之后,才更具有真实有效性。
四、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的思考
1.引入权责发生制
收付实现制下,记录收入支出是以现金的收付为基础的,实际收到现金时计入收入,现金付出时计入支出,因此造成了负债不能够全面反映的现象。进行权责发生制改革后,凡是在本期内已经发生的预期经济事项的流入,不论其款项是否收到,都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已经发生的预期经济事项的流出,不论其款项是否付出,都应作为本期的支出处理。反之,不属于本期间的收入或支出,即使其款项在本期已经收到或付出,也不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可以看出,引入权责发生制后从整体上反映了一定时期内经济事项的收支匹配情况。
2.构建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体系
政府会计内容包括三部分,概括起来可称为“一项制度,两个体系”即: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政府会计制度体系和政府会计准则体系。政府财务报告制度作为政府会计的主要内容之一,目前还没有形成比较完善的制度,政府财务报告应由一套财务报表及其附注构成,财务报表是核心,其核算基础是权责发生制,旨在关注政府的整体资产负债状况和运营绩效。政府财务报告作为政府会计在一定期间的最终成果,应完整反映政府的财务运营状况,应对潜在的风险,有助于解脱政府公共受托责任,满足人民大众等利益相关者的信息需要。
3.完善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制度
政府财务报告应当接受客观公正的审计,在此基础上对其分析才具有现实意义。政府编制政府财务报告,社会公众、立法机构等使用政府财务报告,使用与提供政府财务报告的立场不同,其内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可能会受到质疑,这时可以借鉴企业的经验,开展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审计机构以公正、独立的身份介入,对政府财务报告进行全面审计,对其数据的准确性进行核实,提供客观、公正的鉴证报告,使政府财务报告更具可信度和可靠性,保证其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全面。
4.建立政府财务报告的公开制度
权责发生制的政府财务报告不仅能够全面系统地反映政府财务状况,满足社会公众对监督政府的信息需求,还有利于提升政府运营绩效及评价,为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的决策提供信息,因此应鼓励各级政府公开财务报告的内容和范围,不断完善对财务报告的监督和绩效评价机制,逐步增强公众对国家和政府的信心和支持力度,保证财务报告改革成效。但应做好推行公开工作的基础工作,避免造成数据重复或丢失造成信息混乱。
五、结束语
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势在必行,但在较长阶段中,仍是逐步深入,逐步细化,逐步扩大试编范围的探索过程。各级政府部门应提高重视程度,认真编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力求数据准确,不虚增虚减会计事项。随着试编范围的扩大,对显现出的问题及时解决,必将推动改革的进程,完善政府财务报告制度。
参考文献:
5.论权责发生制 篇五
一、权责发生制产生的前提条件
(一)权责发生制产生的基本前提——信用制度
信用制度是现代商品生产与商品交易的制度基础。信用作为一种基本道德准则,是指人们在日常交往(包括人们的商品交易)中应当诚实守信,遵守诺言。作为经济意义上的信用,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信用,是指以协议和契约为保障的不同时间间隔下的经济交易行为,也就是经济主体之间为谋求长期经济利益,以诚实守信为基础,在约定的期限内践约的意志和能力;狭义的信用则是指受信方在特定时间内做出的付款或还款承诺的兑现能力,是一种具有特殊形式的价值运动,即资本信用。经济信用具有四个特点:1.信用是一种体现双方共同意志的经济关系;2.信用交易必须订立契约,并赋予契约以维持和保证信用的重要作用;3.诚信是信用关系的必要条件;4.信用被纳入微观经济管理和法制范畴,以维护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正常秩序。可见,信用是现代商品交易的基本规则,信用是商品交易双方订立的显性契约,受法律保护,因而具有强制性和规范性。信用受法律保护,消除了隐性契约存在的不确定性。这就是权责发生制取代收付实现制的客观基础。权责发生制就是根据契约的执行情况进行会计判断,从而确定会计确认的时间基础。
(二)权责发生制产生的会计前提——持续经营与会计期间
权责发生制是以持续经营和会计分期假设为前提的。在持续经营前提下,会计便可认定企业所拥有的资产将会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被合理地支配和耗用,企业所负的债务也将在持续经营过程中得到有序的偿付;企业日常的会计处理建立在非清算的基础上,解决了资产的计价和损益的确定。会计期间假设是指将企业持续不断的经营活动人为地分割为若干个相等的较短的期间,据以处理交易事项、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报告。在企业持续经营不断进行的情况下,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和企业管理部门等信息使用者都需要及时了解和掌握企业经营活动,需要及时地得到有关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会计信息,而不是等到企业经营活动全部终止或者在解散时才对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加以总结。分期假设是为了合理和正确分配企业经营收入、费用及成本,确定企业的损益,编制财务报告,使会计所提供的信息更具及时性和相关性。
二、权责发生制的本质
LASC规定:按照权责发生制,要在交易和其他事项发生时(而不是在收到或支付现金或现金等价物时)确认其影响,并且要将它们记入与其相联系的期间的会计记录并在该期间的财务报表内予以报告。
FASB认为:权责发生制会计的意图,是记录各种交易、事项和情况在它们的发生期间对财务上的影响,其中包括现金的影响,而不仅是记录企业各期现金收入或付出的影响。权责发生制会计致力于反映这样一个过程,它确认企业在一定时期内进行的采购、生产、销售和其他经营活动,以及发生的其他影响企业业绩的事项,常常与该期的现金收入、现金支出不是同步的。
ASB认为:确认必须符合要素的定义,而在资产和负债的定义中,都提到了过去的交易或事项,这确保了交易和其他事项的非现金影响将尽可能在它们发生的会计期间而不是在有关收到或支付的期间加以反映。换言之,ASB主张,通常应按“权责发生制”的会计原则对一个项目进行确认。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九条规定,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这说明权责发生制不仅仅是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而是整个财务会计的基础,是财务会计的一项基本假定。
我国有著名会计学家认为:完整的权责发生制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第一,它应能有效地用于判别、甄定应该进入会计系统的经济业务,其标准:对企业经济资源和义务确实产生了影响,这种影响以权利或责任的发生与否为依据来进行判断;第二,经过筛选、准予进入会计系统的交易或事项,在输入会计系统时,按其实际影响的权利与责任的情况而决定应记入何种要素:资产、负债、收入、费用、所有者权益等等;第三,权责发生制不仅是指对收入和费用的确认,它还应能广泛应用于全部的会计要素。
从上述定义可以看出,LASB和ASB的定义是将权责发生制扩展到所有“交易”和“事项”;FASB的定义与我国的基本准则、有关会计专家的确认范围相同,将其扩展到了“交易”、“事项”、“情况”,也就是所有的会计确认。权责发生制确认的对象要素不仅是收入、费用,还包括资产和负债。
笔者认为,权责发生制中的权,从静态看,是企业对资源的拥有或控制权,应确认为资产;从动态看,是企业收取酬金或已经取得报酬的权利,是经济利益的流入,应确认为收入。权责发生制中的责,从静态看,是企业的一项现时义务,应确认为负债;从动态看,责任或义务是收入的赚取过程已经完成,经济利益已经流出企业,应确认为费用。权责发生制中的发生,依契约约定的权与责的产生而定。
6.论权责发生制的局限性 篇六
从会计确认基础的发展历史来看,早期商业社会的繁荣产生了收付实现制,产业革命又促使权责发生制代替了收付实现制,伴随着商业信用的逐步扩大,对权责发生制的青睐使其长期以来盛行于各国的会计实务之中。
一、权责发生制的局限性
但是权责发生制的产生及应用只是一个相对的进步,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权责发生制也会产生不适应性,其内部一些固有的缺陷也逐渐暴露出来。
1.配比标准十分模糊
权责发生制要求费用和收入要按期配比,然而依据配比原则,并不能完全做到二者的合理配比。
本来配比原则要求会计人员依据费用与收入的因果关系来确定每期的费用,然而在复杂的经济业务中,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很难科学地界定,很多费用的发生与受益期间不易明确划定。这样就给会计员确认每期费用营造了很大的操作空间。一方面,每一个会计主体从各自的利益出发,名义上执行权责发生制原则,但主观上,却可采用不同的口径甚至不同的标准来分别确定各期的费用。另一方面,会计人员在存货计价、费用摊配、计提折旧等方面难免要采用一系列的主观估计和判断的方法。这些主观上的人为偏差,必然使权责发生制会计所确定的净利缺乏客观性。
比如:安然(Enron)公司利用特殊目的实体融资却不将其巨额债务入账,但又将其收益包括在利润之中,将未来期间不确定的收益计入本期收益,在合同中利用某种安排在账上多记应收项目和股东收益等,虚增税前利润6亿美元。
2.权责发生制最终确定的是净利而不是净现金流量
权责发生制下收入与费用的确认与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是相脱节的。
在现代商品经济环境下,赊购、赊销业务非常普遍,它们通常反映销货方向购货方提供的一笔信用,这种信用期限亦因采取不同的结算方式而时间不等,少则几天,多则数月。发货时确认的销售收入可能经过很长时间才能收到货款。同理,如果企业于某一期间支付的一笔较大金额的费用可以允许在若干个月内进行摊销,标志着本期付出的现金在若干个月后才能全部从销售收入中得到补偿。因此,按照权责发生制处理收入和费用,必然出现本期确认的收入在本期并未收到货款,而本期付出的现金并未全部确认为本期的费用的情况,从而导致收入和费用的发生与现金流动相脱节。
此外,权责发生制反映出的资金运动是理论上的,与实际资金运动过程不尽相同。以固定资产的核算为例,在购置固定资产时支付了现金,但是这些支出并没有计入成本,因而这时计算出来的净利要大于真正可用于分配或扩大再生产的资金;当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时,折旧费进入成本,并从销售中回收,但是这一部分资金并未从企业的经营中退出,而是直接投入企业的生产经营,这时计算出来的净利比实际可用于分配或扩大再生产的资金要少。预提费用、待摊费用、无形资产也都存在类似的间题。
3.新近出现的经济活动与事项使权责发生制所确认的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受到了冲击
权责发生制反映的是交易观,即只处理与反映那些对企业的经济利益确实产生影响的交易或事项,对未来趋势的信息,如期货、期权等衍生金融工具不予反映,但企业却承受着高风险与高报酬的变化。
而目前,在权责发生制下,企业的市场价值与账面价值严重偏离,如美国的微软公司,1998年的市场价值就已超过其账面价值的200倍;相反,也有一些企业的市场价值低于其賬面价值,如福特汽车,其市场价值仅占其账面价值的15%。这些都使会计信息的相关性降低。
4.权责发生制的会计基础——持续经营假设受到了威胁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竞争的不断加剧,企业改组、兼并已经不再稀奇。企业出于战略考虑,关、停、并、转一些机构、部门、分厂等已属于经常现象。而对于利用网络所形成的特殊的企业组织形式一虚拟企业来说,持续经营根本不存在。对于这些企业来讲.“应计”已失去了其存在的基础。
本来,以“权”、“责”为标准确定净利是权责发生制代替收付实现制的进步,然而,它在进步的同时也丧失了反映现金流量的能力,这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
二、 权责发生制在实践中会造成弊端
按照权责发生制的作法,会计所反映的利润只是 “观念上”的利润,而不是实在在的利润。有的企业损益表中的“净利润”数字相当可观,但拥有的货币资金却极为有限,几乎是靠银行贷款过日子。严重影响我国经济生活的正常秩序,困扰着许多企业的 “三角债”问题也是由此而产生的。究其原因,这个帐面利润并不代表企业的净现金流入量。这种净利信息会误导投资者和债权人。
那么,权责发生制存在如此多的弊端,是不是说明它已失去实用价值,应该推出历史舞台了呢?事实证明并非如此。
因为权责发生制经过近一个世纪的发展及完善,已成为现代则务会计概念的核心内容,与之相配套的一系列会计程序和方法已经建立并逐步完善,否定权责发生制,就等于否定了整个现代会计理论。我们不能也无法因为权责发生制存在的缺陷而将其彻底摒弃。
笔者认为,权责发生制的核心不能变,而是应在其基础上,对权责发生制进行修正、完善和发展,使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可以得到有机结合,全面体现企业的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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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浅谈事业单位会计引入权责发生制 篇七
郝震(1990),男,汉族,河北唐山,硕士,河北经贸大学,财务会计与信息化方向。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事业单位和市场的关联越来越紧密,但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当前的核算方法与一般企业核算方法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目前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方法需要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进行改革和完善,以适应市场经济的需求,从根本上加快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模式的改革与完善。因此需要对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引入权责发生制问题进行研究。
一、 收付实现制在现行事业单位会计中的弊端
(一)收入与成本配比不能够顺利实现
会计期间在收付实现制中的确认是要以资金收付的实际时间为确定的时间的,在形成的时间中忽视了收入实现、资源耗费和负债,当资金收入与收入实现的发生不是在同一期间内,记录的收益将会与当期的实际收益出现不一致的情况;当费用的产生与现实存在的费用不在同一期间时,其产的费 用和当期要现实的费用也会有不一致的情况。
(二)事业结余易失实,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不利
在事业单位中某一会计期间内实际发生的收入与支出之间的差额叫做事业结余,其计算公式为:事业结余=上级补助收入+财政补助收入+附属单位缴款+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事业结余的多少反映事业单位开展各种活动的收入与支出相互抵销的程度。在收付实现制下,在业务活动和预算中,有的事业单位特意地去改变收款或付款的某个时间来决定当期的收支数额,隐藏有些应收应付款项,来得到一个不真实的收支平衡。造成了事业单位内一些事业结余缺乏真实性,不利于分析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
(三)不能对负债情况进行真实的反映
无论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还是自负盈亏的事业单位,其业务活动具有一定的自我扩张动机,以高校扩招、扩建为例,比如自1998 年以后, 在我国高校中实施扩招计划,这样不仅能够使规模迅速变大,校园建设追加投资也迅速膨胀,进而,各高校不但不只积极争取财政拨款,而且还从银行、金融公司进行了必要的大量贷款,这些就都构成了它的负债,但这样产的的本金和利息并没有在记录中反映出来。所以说,在现行会计核算中,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不能完整反映事业单位真实的负债情况。
(四)无法对实际的资产情况进行反映
一些事业单位在收付实现制下的应收未收账款没有被及时的进行反映,致使事业单位资产缺乏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在现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下事业单位不计提应收账款、存货、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等资产的减值准备,致使资产价值缺乏真实性;事业单位在收付实现制下不计提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不能反映固定资产的新旧和损耗水平,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距在未来的会计年度会越来越大。
二、 解決收付实现制弊端的措施
(一) 在权责发生制中引入会计计量基础
权责发生制拥有诸多优点,诸如:
可以正确反映各个会计期间所实现的收入和为实现收入所应负担的费用,从而可以把各期的收入与其相关的费用、成本相配合,加以比较,正确确定各期的收益。会计工作中对每项业务都按权责发生制来记录,因而,平时对一些交易也按现金收支活动发生的时日记录,按照权责发生制的要求,就需要在期末根据账簿记录进行账项调整,即将本期应收未收的收入和应会未付的费用记入账簿;同时,将本期已收取现金的预收收入和已付出现金的预付费用在本期与以后各期之间进行分摊并转账。
权责发生制,能够恰当地反映具体某一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权责发生制会计把经济活动有关的成本和利润记录,同现金的实际收支区分开来。在权责发生制中,利润是主要的阶段性业绩指标。在核算利润时,经济交易的结果按预期的而不是实际的现金收支进行记录。提供产品或服务的预期现金收入被记作收入,与收入有关的预期现金支出被记作费用。因而,绝大部分企业按这一基础记账。
权责发生制有利于防范财政风险,在收付实现制下事业单位债务只能在偿还当期予以确认,形成的会计信息不能全面反映事业单位债务,无法反映应在本期承担却在将来支付的债务及利息,也就不能全面反映事业单位债务状况,致使财务风险被低估。而以权责发生制为核算基础形成的会计信息包含了事业单位运营各方面的综合数据,使事业单位及时了解各种风险情况,加强债务管理、防范财务风险。
因此,对比收付实现制,权责发生制更为合适作为会计计量的基础。
(二) 建立财务监督审计监督与资金绩效评价制度
事业单位应建立新的财务审计部门,不断增强对财务的监管力度,一旦发现违反财务与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必须严厉处罚,同时建立与之相对应的行为档案,增强财务监管的威慑力.同时分析资金支出的具体情况,并找出相对重大的项目,并重点监督管控,要跟踪调查与实时监督特殊专项资金的使用状况。另外事业单位还应积极发挥会计电算化的优势,及时将有关会计信息反馈给相关部门。
(三) 加强与国际通力合作
8.财务核算引入权责发生制探析 篇八
一、目前我国高校财务核算存在的问题
(一) 高校实行的会计核算制度大多为收付实现制
这种制度尽管能够将高校现金流量客观地反映出来, 但是却不能将高校和成本之间的关系有效且完全地反映出来, 同时还不能全面反映高校的资产和负债。在收付实现制度下进行的高校会计核算, 通常只对已收付款项实施入账。在大多数的情况下, 其资金的收付和入账均没有同步进行, 导致入账不够及时或者账务管理较为混乱, 造成资源得不到充分的利用。此外, 高校中的固定资产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入账, 使高校的固定资产实际情况和账面不相一致, 不能真实地反映其固定资产的真实情况。同时在财政支出核算过程中, 通常只是针对当前的支付, 而对于高校应该承担的利益以及国债等没有客观地反映出来, 导致政府的债务信息无法全面反映, 容易给政府财政风险的控制以及防范造成很多不利的影响。
(二) 高校会计信息缺乏一定的可比性。
当前我国高校在会计核算中, 只有很小部分高校采用的是权责发生制。在实际核算中, 当比较采用收付实现制度和权责发生制所生成的相关会计信息时, 根本不能获取一个真实且有效的比较结果。同时我国很大一部分高校存在一些营利性附属机构, 这些机构所得到的收入大多采用的是收付实现制度, 在不同会计核算的方法下所得到相关会计信息若同时出现在同一会计报告中, 很容易影响其会计信息质量。
二、高校财务核算引入权责发生制的可行性
(一) 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
和完善, 为高校引入权责发生制提供了相应且必要的政策基础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 财政制度的不断改革, 我国的会计制度发生了相应的变化, 在高校财务核算中将权责发生制引入是现今财政改革的一个必然趋势, 同时也充分反映了高校财务核算的现实需求。为了提高高校的会计信息质量, 使其对高校出现的各种新业务实施科学核算的需求, 就必须要对以前单一收付实现制度实施改革, 引入权责发生制, 使高校会计信息变得更为透明, 加大高校管理者对高校财务管理的重视, 为政府的财政改革提供相应的实践经验, 使其符合我国当前可持续发展观。
(二) 国内外一些非营利性组织权责
发生制的引入为我国高校的财务核算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借鉴
2005年, 在我国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中已经明确规定了国家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财务核算应该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高校即属于民间非营利组织。从这点看, 笔者认为在高校财务核算中也应该以权责发生制作为基础, 而且在选择会计基础的时候, 不应该区别组织的性质, 既然民办高校适用权责发生制, 那么在运行方式以及目标培养上与其相同的公立高校也应该实施权责发生制。当然, 在实际工作中, 我们不能简单地照搬经验, 而是应该结合高校实际情况, 采取合理的措施, 以此推动高校稳步前进。
(三) 高校的复杂性使得收付实现制
度必须要能够全面核算, 这为高校引入权责发生制提出了必然要求
在高校中经常会涉及到在一定比例条件下为学生提供相应的助学基金以及其他专项资金, 这笔资金的支付应该按照专项资金的具体处理方式, 而不是利用支出来实施核算。此外, 在高校财务核算中, 国家财政部门的拨款通常都会被列入到高校应收账款中, 然后再把其计入银行存款中, 这些核算方式和实践经验为高校引入权责发生制提供了相应且必然的可行性。
三、高校权责发生制引入的相关措施
目前在国际财务核算方法中最常用的制度为权责发生制, 要想适应当前这种市场经济需求, 我国高校必须要加强预算管理, 在财务核算中引入权责发生制。而在引入过程中, 并不是简单地改变会计核算方法, 而是应该适应当前的财政制度, 结合高校发展实际情况, 逐步进行, 这样才能提高财务核算工作的效率。
(一) 重新界定预算会计组成部分
根据当前高校在财务管理和业务活动等各个方面存在的差异, 对预算会计进行相应的调整, 其中可将行政单位归纳到政府会计中, 通过对其相关组成部分的调整来实施财务核算管理。
(二) 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
目前我国高校中关于固定资产管理, 基本上都没有涉及到计提折旧费用的相关内容, 使得账面无法将高校固定资产真实价值有效地反映出来, 并且和实际账款不相符合。对此, 在高校引入权责发生制过程中, 应该采用科学合理的会计核算方法, 有效管理固定资产, 同时设置相应的账簿, 编制专门固定资产的报表, 全面记录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原价和累计折旧等各方面的信息。
(三) 通过基本建设中的会计规范来管理会计核算
高校建设项目一般包括了很多种资金渠道, 不仅有国家的财政拨款, 同时也有来自于高校的自筹资金。据调查研究表明, 目前大部分高校所使用的财务核算方法只能将财政性投资部分反映出来, 对其自筹资金却不能全面反映。通常情况下均是经过其自筹基建的相应账户来反映, 造成基建项目所产生的实际费用和账面存在的相关成本不能达成一致, 而这一切都会影响新增固定资产的管理以及入账等。因此, 在财务核算管理过程中, 应该把基本建设规范纳入其中, 和其他项目实行统一核算, 从而清晰表现建设项目资金的实际情况, 确保国有资金的完整性以及安全性。
(四) 合理且适时应用权责发生制
第一, 应用权责发生制, 可根据高校中一些重要的政府债务所进行的特殊反映, 通过专门会计科目的设置, 准确地反映出其偿还相关信息以及负债的实际情况;第二, 通过权责发生制的应用, 把以前一些隐藏的相关隐性债务变得具有一定的显性价值, 使其能够清晰地反映出各种账款信息, 从而使高校财务管理人员能够全面且及时地了解和掌握财务高校自身的财务情况。
结束语
综上所述, 随着高校资金渠道的增多, 以前采用的收付实现制度已无法适应当前高校这种财务核算需求, 必须要引入权责发生制, 这不仅能够增强高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提高核算效率, 同时还能促使高校财务核算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 推动高校的稳定发展和持续发展。
摘要:高校作为市场中的主体, 在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下, 正在快速地改革和发展, 同时其办学体制也逐渐向多样化方向发展, 使得高校资金的收支渠道变得更为多样化。本文就高校财务核算引入权责发生制的相关内容进行研究和分析。
关键词:基本单位,财务核算,权责发生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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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事业单位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探讨 篇九
一、事业单位收支特性及对会计核算基础的要求
(一) 事业单位收支特性
根据事业单位的定义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 事业单位从事相应的事业活动和经营活动依法取得相应的收入和开支相关的费用, 事业单位的收入有对应事业支出的如财政补助收入, 有开展事业活动或经营活动取得的如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 有往来性质的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也有接受捐赠赞助等其他收入。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不仅要核算财政拨款收支, 也要核算事业活动和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核算事业活动和经营活动支付的成本费用, 核算收支相抵后的盈亏。
(二) 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对会计基础的选择
一直以来, 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都比照着行政单位的会计核算, 以收付实现制为会计基础。随着经济政治体制改革持续深化, 事业单位的改革必将使得事业单位的职能越来越明晰, 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采用收付实现制明显不能全面真实地反映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 也难以准确核算盈亏。近年来,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在不断地修订和完善, 2013年出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在创新方面做了很多探索, 但是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始终还是在行政单位会计核算和企业会计核算之间摇摆, 根本状况没有得到改变。从事业单位的收支特性和核算内容可以看出, 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虽然介于企业会计核算与行政单位会计核算之间, 但是应该说更多地还是类似于企业的会计核算, 这就对事业单位会计基础提出了新的要求, 要求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摒弃收付实现制, 采用权责发生制。
二、收付实现制在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 对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重视程度不高
会计是一门专业性、技术性都非常强的工作, 由于收付实现制强调现金收付, 与传统的口袋账有颇多相似之处, 因此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几乎总是处于附属、可有可无的地位, 领导不重视、会计没信心。当前许多事业单位无专职会计、会计人员工作能力不强、会计专业技术水平不高、在单位不受重视等都与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采用收付实现制、会计核算工作只是被动记录现金收支结果、会计核算的技术含量不高有关系。
(二) 权责发生制核算规定无法得到落实
采用收付实现制进行会计核算简单易行、通俗易懂、符合人们对货币资金流动的认知习惯, 采用权责发生制进行会计核算需要进行比较复杂的货币资金收付时期与收入、费用、债权债务的配比认定、需要进行费用的摊提分配, 如果没有强制规定, 事业单位的会计人员出于本能, 往往选择简单的核算方式。一些事业单位提供的事业服务活动已经完成, 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及时收到资金, 也就无法确认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取得的股息和利息收入、支付贷款利息等也要等到实际收付时才会予以确认。由此, 个别事业单位甚至可以有选择性地根据需要, 要求服务对象提前或延后支付事业服务的资金, 来达成人为控制确认事业收入和事业成本, 导致年度核算的事业成果不真实。
(三) 过度自主选择权设置, 导致会计信息缺乏可比性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或相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确定是否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并没有明确规定哪些事业单位必须计提折旧和进行摊销, 这样模棱两可的规定将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无形资产进行摊销决定权交给了事业单位, 到底提不提折旧、是否摊销无形资产一看会计人员的责任心、二看领导的需要, 缺乏统一规定。过渡的自主选择权, 使得事业单位提供的会计信息缺乏可比性。
(四) 容易导致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流失
事业单位采用收付实现制进行会计核算, 会计核算中存货购销存的记录、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价值转移变化的记录都是不完整的, 而且由于辅助登记不全, 一些事业单位对拥有的资产价值不清楚, 数量和分布不明确。单位重视购建新的资产和设备, 轻视对现有资产和设备的维护管理, 更新换代随意性大, 造成资产帐实不准、家底不明, 潜藏着资产流失的漏洞, 甚至出现过事业单位的一些资产长期被私人占用, 久而久之竟然化公为私的情况。
三、权责发生制: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必然选择
(一) 顺应行政体制改革的大方向
党的十八大报告要求继续做好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工作, 在总结试编经验的基础上建立政府财务报告制度。在政府都要求按照权责发生制编制综合财务报告的现实情况下, 作为政府监督管理职能和管理手段延伸且具有收支和盈亏核算需求的事业单位, 更要主动与政府工作相衔接, 采用权责发生制进行会计核算, 既能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 又为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奠定了核算基础。
(二) 适应事业单位改革的需要
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最终会分解为两种模式:行政机关管理的部分, 完全依靠财政拨款维持运行, 采用收付实现制。经营性质的事业单位按照企业会计核算模式, 采用权责发生制。随着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 简政放权, 行政机关只会越来越少, 更多的事业单位出路都会面向市场。从这个意义上来说, 考虑到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需求, 事业单位采用权责发生制更为恰当。
(三) 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对于有事业活动和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来说, 只有采取权责发生制, 才能按照会计配比原则, 按规定确认收入、合理摊销成本费用、准确核算盈亏。只有按照权责发生制核算, 对事业单位的存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进行完整登记, 将资产价值转移与提供服务的效能结合起来, 才能全面真实地反映事业单位资产状况和资产质量。对单位的资产进行全面核算, 可以有效地减少国有资产流失。
(四) 改善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和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采用权责发生制进行会计核算, 对会计人员的专业技能要求更高, 对单位的财务收支和盈亏核算要求更严, 会计人员除了记录现金的收付外, 还要合理确认收入、支出, 真实核算财务成果, 合理调度资金, 开展理财活动。通过强化会计核算、提升会计管理水平, 提升事业单位会计的话语权, 促使事业单位领导高度重视会计工作, 改善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和管理工作。
(五) 准确反映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状况
采用权责发生制进行会计核算, 不管财政拨款和事业收入的资金什么时候到账, 只要不属于本期收入, 就不需要作为当期的收入。只要不属于本期支出的成本费用, 就不需要在付出现金时确认为当期的成本费用。能够准确的反映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状况。
四、事业单位采用权责发生制会计基础的衔接问题
(一) 制度层面的衔接
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除了必须遵从《会计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外, 在高层的会计制度体系设计上, 应该将采用权责发生制进行会计核算作为事业单位的必须选择, 而不是仅仅针对部分业务的可供选择和由单位自行选择, 从而为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提供统一的制度保障。
(二) 会计核算体系的衔接
基于前面的分析, 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总体来说应该向企业会计核算模式靠拢, 在会计要素和会计科目、会计报表的设计上都应该与企业会计核算要求一致, 在会计核算业务操作中体现事业单位的特点。
(三) 对财政拨款核算的衔接
事业单位成立时期的财政拨款作为国家资本金核算, 在开展事业活动中, 财政拨款只针对特定的事业项目或对事业单位的重大设施设备更新等进行补助, 起到补充事业收入不足的作用, 事业收入是事业单位的基本收入, 是维持事业单位运行的主要资金来源。在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中, 对财政拨款参照企业会计核算的做法处理。
(四) 资产核算的衔接
事业单位应根据事业活动的需要, 购建必要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在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完成交付使用后, 应按期提取折旧和进行摊销, 转入事业活动或经营活动的成本费用, 处置的损益进入盈亏。开展事业活动必须的物料材料, 应建立购入、收发、领用制度, 据实结转到相应的事业活动成本和费用中去, 确保盈亏的真实准确。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财政部令第68号) 。
[2]财政部:《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财政部令第72号) 。
10.权责发生制在会计实务中的应用 篇十
【关键词】权责发生制;会计确认
一、权责发生制的定义及优点
(一)权责发生制的定义
权责发生制是指凡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的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凡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都不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核心是根据权责关系的实际发生的影响期间来确认企业单位的收支和收益。
(二)权责发生制的优点
正确反映各个会计期间所实现的收入和为实现收入所应负担的费用,从而可以把各期的收入与其相关的费用、成本相配合,正确确定各期的收益。会计工作中对每项业务都按权责发生制来记录,按照权责发生制的要求,需要在期末根据账簿记录进行账项调整,将本期应收未收的收入和应付未付的费用记入账簿;本期已收取现金的预收收入和已付出现金的预付费用在本期与以后各期之间进行分摊并转账。利润是主要的阶段性业绩指标,在核算利润时,经济交易的结果按预期的而不是实际的现金收支进行记录。提供产品或服务的预期现金收入被记作收入,与收入有关的预期现金支出被记作费用。因而,绝大部分企业按这一基础记账。
二、权责发生制在运用中的弊端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发展,形式多样的经济联合体不断出现,企业之间的横向联合日益扩大,企业外界的利害关系人也不断增多,债权人,投资人,合伙人等的出现对会计信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要知道企业各期的现金收入情况,而且要凭此信息对企业的付现,偿债能力等情况做出判断。这样,权责发生制的一些弊端也逐步暴露出来。权责发生制下收入与费用的确认不能反映企业的现金流入、现金流出及其净额。
权责发生制确认的利润收入与费用配比后的差额,是观念上的“盈利”,而非实际收付现金的净结余。衡量企业的盈利能力可以用“利润”的概念,而衡量支付能力却必须用“现金”概念,利润并不代表企业的现金净流量。如果投资人、债权人依据权责发生制确认的收入及损益评价企业,怎能不做出错误的投资决策、信贷决策?
三、权责发生制收入确认与企业三角债
(一)权责发生制收入确认造成企业提前纳税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迫于竞争往往把赊销作为一种重要的促销手段,致使应收账款增多。可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的收入,包含了这种企业采用商业信用方式销货、提供劳务形成的债权,可预期在不久收回现金,但只要收入实现的标志一旦成立,纳税人随即发生了纳税义务。企业虚增了的应纳税金,使得客观性欠税在所难免。在结算纪律松弛和“三角债”重新蔓延的形势下,赊销数额越大,垫支税款越多,久而久之形成了欠税。
(二)应收账款可能导致坏账增加,进而影响损益的准确性
从另外一个角度看,企业当期没有取得款项的那部分收益在一定程度上包含着不稳定性,因为这部分收益暂时仅表现为债权,款项并没有百分之百的把握能收回,一旦债务人突然宣告破产,或被关、停、并、转,这部分收益无法收回,势必给企业造成严重亏损,已计算确定并转入分配环节的收益也因此而失去了准确性。
(三)权责发生制收入确认导致企业三角债形成
企业是以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双重身份出现的,这样企业相互拖欠货款,构成复杂的债务链,形成所谓的“三角债”,以至于企业成品资金无法转变为货币资金,严重阻碍流动资金周转。造成三角债的原因很多,税收方面的重要原因是企业增加赊购,可抵扣的进项税而增加现金净流入,反之,赊销数额大反而背上了沉重的财务负担—为应收账款提前交纳的税赋。因而,企业间的拖欠行为非但没有得到遏制,反而有所助长。
四、权责发生制与净利计算
(一)净利计算缺乏客观性
建立权责发生制的基本原则是配比原则,它要求在确定各个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时,应尽可能把与特定收入相关的全部费用从这些收入中扣减出去。由于分配程序上的主观性,其结果必然使权责发生制所确定的净利缺乏客观性。企业每期负担的商誉费,并非当期实际发生的费用,它是以人为制定的标准为依据,从本期的收益中加以扣除的这里面就有主观因素,对同一会计事项的处理采用不同的方法。
(二)权责发生制计算净利时不考虑实际收支现金的时间
科学决策要求判定每笔款项收支的时间,因为不同时间收支的等额现金用时间系数换算后具有不同价值。用权责发生制计算净利不反映资金的时间价值,增大了决策者承担的风险程度,这对在资本市场上恰当有效地评价公司的业绩也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就会计人员而言,利润的绝对值或相对值被认为是习以为常的指标,股东价值表现为企业将为股东创造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股票价值取决于其所带来的未来现金股利的现值,而在权责发生制下核算的净利润却与此相距甚远。
五、运用权责发生制原则减少税务处理与会计处理间的差异
(一)五险一金和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养老保险的扣除
按照《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对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简称五险一金)和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的税前扣除所属时间,目前通常是在企业实际缴纳或支付的当期税前扣除。
(二)税金的扣除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和《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以下简称税金)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由于企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税款的缴纳时间存在差异,目前对于税金的税前扣除时间各地区掌握不尽一致。有的是以实际缴纳时间作为税前扣除的时间,有的是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作为税前扣除的时间。
参考文献:
[1] 刘颖;《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在会计预算中的对比探微及应用分析》;会计研究;2008(6).
[2] 金伟晓;《试论权责发生制在预算会计中的应用》;财会;2009(4).
[3] 乔丽,乔玉锋;《关于权责发生制的利弊及发展的探讨》;济经纬;1999年,第六期:第52页
11.权责发生制计算分析题 篇十一
一、新公共管理运动提出权责发生制会计改革的要求
1. 新公共管理运动的目标是以绩效为基础构建服务型的责任政府
新公共管理运动20世纪70年代末始于英国后, 形成了一场世界性的行政改革浪潮。70年代末发达国家经济陷入“滞账”的局面, 这些国家普遍存在政府开支过大、经济停滞、财政危机严重、福利制度走入困境、政府部门低效、公众对政府不满等问题。1979年撒切尔政府开始彻底改革传统公共行政体制, 主要以缩减政府管理范围、规模和提高政府效率为目标, 并陆续出台了雷纳评审、财政管理新方案、下一步行动、公民宪章以及竞争求质量等一系列重大改革。1988年, 英国“改进政府管理:下一步行动方案”推行决策与执行分离, 建立部门首席执行官负责制, 扩大其自主权, 确立目标并对绩效进行有效控制, 只关注预算总额和最终的结果;1992年的梅杰政府发起“公民宪章”运动, 用宪章形式把公共部门服务的内容、标准、程序、违诺责任等公之于众, 接受公众的监督。组织绩效是当代政府管理的核心价值, 英国新工党政府1997年执政后, 1999年3月, 布莱尔发布了《政府现代化白皮书》, 提出确保公共服务提供的高效率与高质量, 英国1999年的《地方政府法》赋予中央政府确定和发布地方政府都必须达到的绩效目标和标准, 并通过“公共服务协议” (Public Service Agreement, 简称PSA) 的形式评估地方政府是否达到其绩效目标和标准以及确定评估方式;要求地方政府、各部门每年都要进行绩效评估工作。2003年英国中央政府开始实施“全面绩效评估”, 这种绩效化取向的政府管理改革推动了以结果为基础的责任机制的探索。
英国政府改革80年代初见成效后, 德国、法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美国、法国、德国、加拿大、荷兰等发达国家纷纷效法。例如:1993年7月美国国会颁布《政府绩效与结果法》, 要求联邦政府“每个机构应提交年度绩效计划和报告”, 财政预算与政府绩效评估结果挂钩。1993年9月11日, 克林顿总统签署的12861号总统令简化了行政程序及手续、放松规制。1997年澳大利亚议会通过了新的《公共服务法案》和《财务管理与责任法案》等法律, 进一步完善政府部门绩效的责任管理机制。
2. 政府绩效考评要求用权责发生制会计计量政府成本和绩效
为了推动绩效管理, 客观有效的评估组织和项目的绩效, 许多国家推进预算绩效管理, 对某些行政行为实行投入与产出挂钩的政策, 因此, 许多国家进一步推进了政府权责发生制会计改革。新西兰最早开始政府会计改革, 改革最为彻底。1986年新西兰工党政府开始对其政府事业部门进行前所未有的改革, 相继制订了《国家部门法案1988》、《公共财政法案1989》等多部法律, 提出以“绩效管理”为框架, 向“公共管理”迈进, 由过去侧重遵守资源和权力的使用转向侧重结果和管理的自由, 将责任和权力下放, 要求部长与CEO之间签订绩效协议, 明确CEO的财务管理责任, 预算以全部成本为依据, 确立中长期预算制度, 要求各部门定期提交财政报告, 对照预期绩效对年度绩效情况进行报告等, 确立了绩效预算作为公共领域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要求政府部门实行国际会计准则, 在政府预算、会计和财务报告中全面引入权责发生制等;1994年, 新西兰通过了《财政责任法案》, 编制了第一份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整体政府预算, 从制定政策到最后实施, 共花了7年时间, 新西兰对公立单位进行的改革迅速而彻底, 重组整个政府部门, 创新预算和会计管理方式, 迅速扭转财政债台高筑的局面, 形成了良好的示范效应。澳大利亚率先效仿, 瑞典、意大利、美国、瑞士等先后在90年代实行。进入新世纪后, 更多的国家响应政府权责发生制会计改革, 日本2000年开始在中央政府引入权责发生制, 加拿大、法国、德国等分别2006年、2009年开始推行政府绩效预算和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的财政改革。大多数国家政府引入权责发生制会计采取自下而上、地方先行的渐进改革路径, 只有西班牙1989年率先在中央政府部门实行激进的权责发生制会计改革。
3. 权责发生制能提供更充分的会计信息推动政府有效配置资源
收付实现制是以现金收到或付出为标准, 来记录收入的实现和支出/费用的发生, 并决定收入和费用的归属期间, 而不考虑与现金收支行为相连的经济业务实质上是否发生。收付实现制对政府资源投入的控制功能较强, 而对政府产出的管理功能较弱。首先, 收付实现制可以通过提前或推迟支付现金来操控各年度的开支, 直接影响费用核算的准确性;其次, 收付实现制忽视对固定资产的管理, 没有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直接影响到费用核算的完整性。由于无法准确、完整计算费用, 收付实现制不能适应以产出为导向的绩效预算改革的需要。
权责发生制是按照经济业务实际发生的权责关系为标准, 依据应计制来确定收益、费用归属期并进行账簿记录, 相应确认有关债权和债务的一种方法。政府引入权责发生制能够提供更加完整准确的资产负债等存量信息, 通过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反映一些长期项目和或有债务的信息, 能够更准确、更全面地反映政府在一个时期内提供产品和服务所耗费资源的成本, 并更好地将预算确认的成本与预期的绩效成果进行配比。2005年, 国际会计师联合会 (IFAC) 归纳了权责发生制会计的5大优点:一是能更好地表达政府如何配置资源, 以满足公众需求;二是让使用者通过资产负债表能够评估政府持续经营能力;三是可以表明政府的财务状况和财务状况的变化;四是给政府提供了成功管理资源的机会;五是使公众能更好地评价政府在公共服务成本、效率和成果方面的表现。相对而言, 从而支持管理者的有效决策, 有利于加强管理者对产出和结果的责任, 有利于促进全面的绩效管理改革因此, 随着绩效预算改革的推进, 各国会计核算基础纷纷从收付实现制转向权责发生制。
二、政府会计引入权责发生制的方式
1. 政府会计、财务报告和预算引入权责发生制的程度
政府预算、会计和财务报告贯通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对预算执行结果的总结, 三者之间紧密相连、但又相对独立, 因此, 三者的确认基础可以完全一致, 也可以相互有别。迄今, 在各国推进权责发生制基础的改革进程中, 政府预算、会计和财务报告三者确认基础的选择不同, 大体形成修正的权责发生制、完全的权责发生制两种模式。
(1) 完全的权责发生制模式。澳大利亚、新西兰和英国等三个国家的政府会计实行完全的权责发生制, 不仅中央、地方政府的会计、财务报告采取完全的权责发生制, 还将权责发生制应用到预算管理上。1984年, 澳大利亚公共服务委员会和财政部发表联合公报, 要求在各政府部门实施强化财务管理计划, 部分政府部门开始以权责发生制方式对资产进行确认、记录和核算;90年代初, 澳大利亚扩大政府部门财务责任范围, 并连续修改发布一系列政府会计准则 (1) , 开始由下而上逐步实行政府会计基础的转换;1997年, 澳大利亚国会颁布的《1997年财务管理和会计报告法案》明确规定:应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编制、报告政府预算, 编制、公布财务报告, 进行政府会计核算。从1999至2000财政年度起, 澳大利亚政府年度预算开始引入权责发生制, 将权责发生制从政府会计、财务报告全面推进到预算, 实行了彻底的权责发生制基础。1995年前, 加拿大联邦政府在政府会计上同时运行权责发生制和修正的权责发生制, 修正的权责发生制主要是未对固定资产提取折旧, 同时不记录应计事项;2003年后, 联邦政府会计开始应用完全的权责发生制。
(1) 澳大利亚会计研究基金会公共会计准则委员会于1991年《澳大利亚第27号会计准则:地方政府财务报告》, 1993年发布了《澳大利亚第29号会计准则:政府部门财务报告》, 1995年发布了《澳大利亚第31号会计准则:政府财务报告》。
(2) 修正的权责发生制。修正的权责发生制采取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之间的中间方式。美国、法国、加拿大等国在会计核算上采用了修正的权责发生制, 预算编制则沿用收付实现制为基础。法国政府会计长期附属于预算体系, 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 记录预算拨款的用途, 地方公共部门会计只记录现金业务;市政当局的会计不记录长期资产和负债, 因此也没有计提折旧和风险准备;2001年法国通过了一项新的《预算组织法》, 2006年法国开始实行《中央政府会计准则》, 推行政府绩效预算和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 实行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并行, 目前运行状况较好。
俄罗斯1999年通过了《预算执行会计规定》, 重点是反映现金的流入和流出, 会计目标是为了适应加强预算管理的需要。俄罗斯还在国际组织的帮助下制定了《预算改革框架》, 开始改变传统的收付实现制, 进行政府权责发生制会计改革, 确认长期资产和长期负债, 建立政府年度综合财务报告制度。2006年1月1日起对预算单位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只是在会计账上反映, 并不作为安排预算的依据。
(3) 权责发生制会计需要保留收付实现制的信息。权责发生制是相对于收付实现制而言的, 是对收付实现制的扩充, 二者是互补而不是替代关系。典型的收付实现制是以收到现钱为依据, 它也属于权责发生制的范围, 是权责发生制的一种特殊情况, 因此, 无论何种权责发生制模式都需要保留收付实现制信息。
英国实行彻底的权责发生制, 英国《政府资源和会计法案 (2000) 》要求政府部门的预算和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基础, 但仍然保留了包括收付实现制会计在内的重要惯例, 只是在政府部门的预算和会计业务中增加权责发生制基础上的具体会计调整。
美国政府会计实行修正的权责发生制, 美国无论是联邦政府还是州及地方政府, 都要根据要求编制和公布其预算及财务报告。政府财务报告和政府预算采用不同的会计基础, 各有侧重但相互联系, 并要求保持数据信息的一致性。美国预算收支和赤字的计量采用收付实现制会计基础。不同层次财务报告采用不同的会计基础编制, 目前美国州和地方政府都要编制两套独立但又相互关联的财务报告, 实行政府层面和基金层面“双报告”模式:政府层面的财务报告是将政府作为一个整体, 将政府的全部业务综合起来, 以政府全部经济资源作为计量对象, 包括长期资产, 采用完全的权责发生制基础。基金财务报告只关注本期的财务资源, 主要采用修正的权责发生制基础, 但在不同性质基金的财务报告中所采用的权责发生制的程度也有不同。
财务报告中的会计信息是以已经发生的实际交易或事件为基础的, 反映的是事实结果, 大多数国家在预算年度结束后都需要提交年度财务报告, OECD国家已经普遍实行了比较完善的政府财务报告制度, 每年要向议会提供政府财务报告, 得到议会批准后的财务报告信息可供公众使用。除了编报年度财务报告外, 澳大利亚、新西兰、美国等少数国家还需提交月报和年中报告, 动态反映流量信息。
三、权责发生制下政府资产会计的管理模式
1. 资产会计的核算范围和计价
通常, 政府收付实现制会计主要以历史成本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政府会计先行引入权责发生制基础的国家, 会计事项显著扩大, 资产会计核算和管理的范围比较广泛, 会计要素计量一般应该依据属性进行不同的选择, 其中资产的初始价值按属性分别采取历史成本和 (或) 估价等多元化的确认标准。
例如:澳大利亚, 财务报告采用历史成本计价, 土地、建筑物、军用设备、公路和文化遗产则以现行成本进行定期重估计价, 股票投资则以每年市场净价进行重估计价。加拿大联邦政府规定, 资本资产应以历史成本确认入账, 对时间过长、账面价值遗失的旧资产, 则进行重新估价。
英国资产管理范围包括固定资产、基础设施、文化遗产等, 其中对政府固定资产计价是采用估值后修正的历史成本法;资产负债表对道路网络按当前重置成本计价。
2. 资产使用及耗损可采取折旧或减值估计两种模式
引入权责发生制, 对长期资产损耗的计量可采取折旧或减值估计两种可供选择的模式, 这两种模式可以二选一, 也可以一并使用。
(1) 折旧制度的应用范围和方法。折旧制度的运用比较普遍, 实行固定资产折旧的国家包括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澳大利亚引入权责发生制后注重资产使用, 增设折旧科目, 用于对资本性损耗进行核算。美国政府计提折旧范围较广, 除了无限期持有的土地和土地权、一般继承性资产以外, 所有的通用不动产、厂场及设备 (包括国防或军事不动产、厂场及设备, 联邦机构用于项目运行或生产产品和服务的软件) 、经营性继承资产都计提折旧。加拿大联邦政府规定, 除继承资产 (艺术作品、博物馆收藏品) 和国有土地以外, 其它资本资产都应计提折旧。英国对政府固定资产的使用要计提折旧, 但对基础设施 (主要是指道路, 因为水、电、气、交通等均实行了私有化) 不计提折旧。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 (IPSAS) 规定, 固定资产折旧主要包括直线法、余额递减法和工作量法三种。美国联邦政府采用直线法、综合折旧和分类折旧等方法, 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美国州和地方政府规定, 政府单位固定资产应采用直线法, 在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加拿大联邦政府也采用直线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2) 资产估值入账, 对资产使用的损耗采取减损的方法。英国不仅对政府固定资产的使用要计提折旧, 还规定每五年应对整个道路网络进行一次全面估值 (调查) , 重估增值部分贷记准备账户 (如估值准备、捐赠资产准备、政府赠款准备等账户) ;减值记录相反, 额度应在以前重估取得的增值利得额度内, 超出部分则直接记入经营成本。如果有证据表明今后可恢复的金额高于重估价值, 可以将减值部分记入确认的利得与损失;更新道路支出都直接计入经营成本, 如果道路状况较前次调查有所恶化或改进, 则应相应调减或调增资产的账面价值, 并将差额部分计入经营成本。对遗产文化资产按性质分别管理, 经营性遗产的会计处理方法和普通资产相同, 对非经营性遗产区别情况分别按成本、按折旧后重置成本和可实现净值孰低法计价 (如果存在同类型资产的交易市场) 等计价。南非在资产的确认与计量上采用使用“确认成本”计价, 比如对于基础设施一般请一些专家来计量和评估, 使用“确认成本”作为初始价值, 每年对固定资产的寿命、余值和减值进行复核 (1) 。
(3) 计算资产使用费, 以便全面反映公共部门的活动成本。为了全面反映公共部门的活动成本, 英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等国家对部门资产还计算资产占用费, 推动合理有效地配置的公共部门资产和使用。例如英国对资本占用计费并作会计分录, 但不实际收取现金, 目前, 英国财政部设定的年资本占用费率为3.5%, 促使公共部门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澳大利亚按固定资产净资产额的12%上交资产使用费, 注重产品或者劳务的全部消耗, 按产品或者服务归结当期成本, 对产品或者劳务的产出及效果的均衡配比。新西兰也实行资本收费制, 资源使用费计入部门提供的服务和产品成本 (2) , 以此来衡量部门财务绩效, 并影响部门预算拨款请求, 迫使公共部门处置闲置资源, 重视资源使用效率。
四、结论与建议
1. 政府创新、预算改革、会计改革互动, 权责发生制会计作为杠杆的支点
政府创新、预算改革、会计改革之间具有共生性, 三者之间应该相互适应、相互促进、铰链式交替发挥作用, 因此, 应该注重三者之间的联动关系, 协同推进各项有关改革。
2000年以来, 为了配合政府改革, 我国全面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政府采购制度等一系列重大的预算改革举措, 目前, 推动政府会计改革, 进一步深化预算改革已是大势所趋, 各国政府会计改革对传统的会计理论和方法提出了挑战, 也为更新会计理论和方法提供了机遇。创新会计理论, 研究会计管理模式, 为我国政府权责发生制会计改革寻求切实有效的现实改革路径成为当前急需研究的重大命题。
2. 注意预算与会计协调, 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双基”并存
会计基础是会计体制的核心, 我国传统的政府会计目标强调满足预算管理的需要, 形成偏重于预算收支流量管理的会计模式, 以收付实现制为会计基础。但预算基础并非必然等同于收付实现制, 也会运用应计制, 正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财政事务部专家杰克·戴蒙德所言:良好的预算会计总是要求对应计项目 (如应付款项和或有负债) 而不仅仅是现金流量予以关注 (3) , 正因为如此, 英国、新西兰等国家的预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但更多国家的预算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西方国家引入权责发生制会计基础的经验具有可借鉴性, 根据本国国情, 我国政府会计改革需要循序渐进, 权责发生制基础可以先行在政府会计和财务报告中逐步推进, 预算基础继续保留收付实现制, 注重现金流量, 实行预算基础和会计基础的协调。
权责发生制具有收付实现制不可比拟的优势, 但二者不是替代关系, 而应该具有互补性, 因此, 即便是政府会计实行完全权责发生制的国家, 也需要提供收付实现制的会计信息。我国政府会计改革需要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双基”并存, 二者相互补充。
3. 扩大资产会计的核算范围, 从简选择资产折损的计提和核算方法
长期资产的会计核算和管理是政府引入权责发生制的关键, 也是难题, 西方国家对资产核算的范围、计价以及损耗的会计管理方式不完全一致, 但大同小异, 我国政府资产可以在设备和建筑物的基础上扩大核算范围, 将道路和其他一部分公共设施纳入会计核算范围, 逐步扩大到土地、文化遗产等, 对不同资产分别按历史成本或估价、重置价等确认初始价值。根据资产类别和用途选择是否计提折旧, 可以先对设备、建筑物计折旧, 在逐步扩大到道路和其他一部分公共设施, 折旧计提方法可以采取直线法。
我国政府会计管理水平不高, 目前对资产损耗的会计核算可以先考虑从简选择, 基本设想为:一是提高计算损耗的资产单价和年限, 减少计算损耗资产的规模, 减少资产损耗的会计核算事项;二是可以在折旧或减值估价两种方式中先选择一种, 英国固定资产既实行折旧制度, 也定期进行清查评估、确定资产减值, 这样的处理方法比较复杂, 我国近期资产会计可以从折旧或减值估价两种方式中先选择一种, 最好在每年年终或三年一次记账调整, 记账时间尽可能与预算年度或期间吻合。政府资产折耗的核算无需如同企业那样按月计提折旧并登记入账, 因为公共部门不像企业那样需要及时配比分摊费用以便准确核算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成本, 再依据成本和供求来定价以求补偿为提供产品和服务形成的资源耗费, 获取营利。
理论上看, 为了全面反映公共部门的活动成本, 抑制部门高配、过渡占用资产, 应该实行资本收费制, 计算资产使用费, 但资本收费制在我国未必能够达到推动单位合理配置资产的目的, 因为资本收费制能否发挥功效还取决预算限额的约束力、成本会计技术在政府会计的有效运用, 以及部门、单位或项目之间成本的可比性, 如果这些条件不具备, 实行政府资本收费制实际上相当于财政将左口袋的钱放到右口袋, 是一种零和游戏, 没有什么实质性意义。但如果政府资产会产生收益则另当别论, 如“非转经”的资产应该实行占用收费制度, 缴入国库, 资产出租处置变现的收入也应该进入国库, 由财政预算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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