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十二五”规划

2024-08-01

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十二五”规划(共8篇)

1.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十二五”规划 篇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二五”建筑节能规划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建筑节能工作,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3号)及《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0号)等有关规定,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十二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0‟46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能源形势与建筑能耗现状

能源是发展国民经济、改善人民生活的重要物质基础。目前我区能源形势相当严峻:能源自给率仅为1/

4、石油和天然气几乎100%依赖区外、自治区人民政府每年从区外调入近6000万吨煤,节能任务异常艰巨。我区建筑能耗已经从2000年约290万吨标准煤快速增长到2009年超过1470万吨标准煤,占广西全社会总能耗的比例也从2000年的13%快速增长到2009年的21%。“十二五”期间,广西经济社会发展仍将处在快速、持续推进的阶段,城市建设的飞速发展促使建材业、建筑业快速发展,由此造成的能源消耗,包括建筑材料生产用能、建筑材料运输用能、房屋维修建造和拆毁、建筑运行过程中的用能,预计将占到社会总能耗的20%~30%。

在建筑50~70年的使用生命周期中,建筑材料和建造过程 所消耗的能源一般只占建筑全生命周期能源消耗的20%左右,大部分能源消耗发生在建筑物运行过程中,如建筑物照明、采暖、空调和各类建筑内使用电器等耗能。建材和建造能耗伴生于工业生产过程,其节能主要依靠技术水平的更新和发展,而建筑运行直接由人控制管理,除技术水平和能源使用效率外,人的行为对能源消耗高低有很大影响。“十二五”期间,由于经济发展较快,建设规模增大,建筑用能还将持续增长。因此,通过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照明节电技术和建筑运营管理等手段推进的建筑节能工作,是实现广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二、“十一五”建筑节能工作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主要工作和成效

“十一五”期间,我区在建筑节能工作方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的各项战略决策,确定了节能工作的指导思想、推进目标、组织体系和实施措施,并通过完善节能机制、节能配套技术标准、抓好节能试点示范项目的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等一系列措施,初步建立了建筑节能工作的框架,为我区在建筑节能领域实施“十二五”规划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1.明确目标,完成任务

我区于2006年制定了“十一五”建筑节能累计节约142万吨标准煤的目标任务,陆续出台了《广西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具体工作方案》、《广西建设领域节能减排“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广西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实施细则》、《广西壮族自治区2009~ 2011年建筑节能专项规划》、《广西壮族自治区2010~2012年建筑节能专项规划》、《关于从规划阶段开始加强我区新建建筑节能全过程监管的通知》(桂建科„2009‟45号)、《关于加强我区新建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桂建科„2009‟1号)、《广西建设厅2009年建筑节能工作要点》及《关于做好2009年9-12月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桂建科„2009‟31号)、《关于公布2008年各市单位GDP能耗考核中建筑节能有关内容评分结果的通知》(桂建科„2009‟36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表彰和奖励制度》等一系列文件,明确了以推广绿色建筑和可再生能源的建筑应用、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加强政府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等措施为重点的工作目标。截至2010年年底,我区累计完成建筑节能161.05万吨标准煤,完成“十一五”建筑节能总目标任务的113.42%。

2.成立领导机构,编制技术标准

“十一五”期间,成立了广西建设厅资源节约、节能减排和绿色建筑推广工作领导小组,转发了《建设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的实施意见》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下发了《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节能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建„2008‟192号),编制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45/221-2007)、《公共建筑节能设计规范》(DB45/T392-2007)、《民用建筑节能检验规范》(DB45/T393-2007)、《通风与空调系统性能 检测规范》(DB45/T394-2007)、《广西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一体化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建筑外保温构造图集(一)》(桂06J301)、《广西建筑防水构造设计图集》(桂05J201)、《非承重轻质条块构造》(桂06TJ501)、《自隔热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型及墙体结构构造图集》、《屋面隔热保温构造》、《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DB45/T586-2009)、《预拌砂浆生产及应用技术规程》(DB45/T569-2009)、《广西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45/T567-2009)等二十余项相关的地方标准、规范、标准设计图集,为我区建筑节能工作提供了标准依据和技术支撑。

3.加强新建建筑监管,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

“十一五”期间,我区对新建建筑执行节能标准建立了行政审批责任制和问责制,要求新建建筑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现行的技术标准和规范。根据《关于加强建筑施工阶段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管理的通知》(桂建科„2008‟2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管的通知》(桂建科„2008‟36号)等文件精神,要求全区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并开展建筑节能专项验收。截至2010年年底,我区执行建筑节能要求的城镇新建建筑面积8000多万平方米,设计阶段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达100%,施工阶段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为95.2%,完成了全区设区城市新建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设计阶段达到100%和施工阶段达到或超过95%以上的“十一五” 目标任务。

4.完善组织机构,推动绿色建筑发展

“十一五”期间,发布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关于推广绿色建筑实施意见》(桂建科„2009‟43号)和《广西绿色建筑评价》,并专门成立了广西建设厅绿色建筑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由一名正处级领导专职负责绿色建筑推广工作。我区在全国率先成立的绿色建筑分会—“广西建设科技协会绿色建筑分会”于2009年被中国绿色建筑委员会评为“先进机构”。2007年,南宁“裕丰〃英伦”房地产项目成为我区首个绿色建筑示范工程试点项目,被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和美国能源基金会联合评选为“绿色建筑十佳设计项目”;2008年,我区第一个绿色星级物流园项目—凭祥物流园,被住房城乡建设部评为2009年科学技术试点示范项目、绿色建筑与低能耗建筑“双百”示范工程项目;2009年,我区首批获得了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准可以开展一、二星级绿色建筑的评价工作,召开了“广西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咨询会”,组织了2010年广西绿色建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评选出华蓝奕园等12个绿色建筑试点示范项目,确定了南宁市“裕丰〃英伦”住宅小区和北海“止泊园”住宅小区达到了广西绿色建筑二星级设计标识评价标准,并在项目公示后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绿标办备案。我区对上林、田阳等40多个县的现有路灯照明设施进行节能改造,节电率达到22%以上,有力地推动了全区绿色照明示范县建设。5.加强试点示范,推广建筑节能

根据我区实际,因地制宜地推动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以政府机构节能运行管理和改造为突破口,率先在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具备条件的大型公共建筑中开展节能改造试点示范工作,带动既有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2008年至2009年,自治区财政安排了建筑节能试点示范工程项目以奖代补资金4200万元及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400万元等用于建筑节能示范改造;2010年,自治区财政安排了2600万元的建筑节能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组织了广西建筑节能试点工程项目申报工作,共有78项建筑节能试点项目通过专家评审。

6.加强能耗监管体系建设,试点大型公共建筑

2007年以来,我区先后投入各级财政资金1700多万元用于大型公共建筑的能耗调查、统计、审计、公示和分项计量工作。至2009年底,共完成1079栋建筑能耗统计、187栋建筑能源审计、181栋建筑能效公示、33栋建筑分项计量楼宇的安装、自治区和南宁市两级数据监测中心和平台建设、9项配套制度编制的工作。2010年,完成了全区50栋建筑能源审计、20栋建筑能效公示及20栋建筑节能改造工作。

7.推广可再生能源应用,规模化成果丰硕

根据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建„2009‟305号)、《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农村地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建„2009‟306号)和《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和农村地区县级示范的通知》(财办建„2010‟34号)精神,我区及时组织了项目申报工作。钦州市、恭城瑶族自治县分别获2009年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和农村地区县级示范,共获得国家0.68亿元资金支持;南宁市、柳州市和岑溪市、灵川县分别获2010年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和农村地区县级示范,共获得国家1.96亿元资金支持。

8.结合实际情况,推广节能新技术

“十一五”期间,我区组织相关技术力量,结合广西夏热冬暖的气候特点及经济实际,重点推广技术成熟、经济适用、适合广西气候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建筑节能技术。自2007年以来,在建设领域重点推广了地源热泵、太阳能建筑一体化、空调节电、自隔热混凝土砌块、页岩烧结多孔砖、空心无梁楼板、新型建筑防水、新三级钢、高性能混凝土、照明节电等10项建筑节能技术,打破了技术研究与推广严重脱节的状况。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全社会节能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我区建筑节能工作侧重于研究推广节能型建筑材料和设计建造节能建筑,对建筑节能促进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进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宣传力度不够,建筑节能先进技术、绿色建筑理念还没有得到公众认知,还没有形成全社会关注建筑节能的舆论氛围,全社会节能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2.既有公共建筑改造难度大

我区既有公共建筑多是能耗大户,节能潜力大,但由于一些历史原因,其改造的难度也相对较大,对既有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工作有待加强。

3.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使用率较低

由于技术、成本、政策、宣传等方面的原因,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上的使用尚处于试点阶段,可再生能源的应用在建筑用能中比例偏低,需要继续加强可再生能源的推广应用工作。

4.建筑节能的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体系有待完善

我区的建筑业整体技术水平偏低,技术人才缺乏,建筑节能的标准化体系建设、产品开发及推广使用、科学研究及技术开发等都跟不上节能工作迅速发展的需要,建筑节能的设计、施工、监理、检测、验收等环节尚有很多需要改进提高的地方,相关的政策法规及技术标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十二五”建筑节能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以全面实施建筑节能、推行绿色建筑标准、发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为重点,把建筑节能作为提升建筑业技术水平、刺激消费拉动内需、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突破口,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依靠科技、完善政策,落实责任、加强宣 传,努力开创我区建筑节能工作新局面,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指导原则 1.气候适应性

针对广西大部分地区属于夏季漫长冬季短暂,太阳辐射较强烈,长年气温高的“夏热冬暖”地区气候特点,“十二五”期间开展建筑节能所采用的技术措施主要考虑建筑选址及朝向,建筑围护结构的隔热、保温技术,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及空调、照明及其他用电设备的节能等。

2.经济适用性

针对广西总体经济水平相对落后但经济发展潜力较大的经济特点,开展建筑节能的关键要以节约为主,开发并重,充分依靠科技进步,研究开发符合广西实际的高效节能、经济适用的用能设备与产品,大幅度提高建筑能源利用效率。

3.建筑全寿命周期的节能

建筑节能是建筑物全寿命周期的节能,包括规划、设计、建造、使用等各个环节,应注重短期经济投入与长期经济社会效益相结合,以便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有效地改善建筑居住舒适度和环境质量,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4.城乡统筹发展

充分把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契机,抓好村镇的建筑节能工作,提高城乡建筑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性能,加强新型建筑材 料、太阳能、浅层地能和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村镇建筑中的应用,统筹城乡建筑节能发展。

5.政府的强制与激励措施并举

充分发挥政府对节能的宏观调控作用,用政策、法规和标准推动建筑节能市场和节能产业化的发展。对新建建筑,通过严格的节能设计和验收标准,引导建设单位自觉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对高耗能的既有公共建筑,要求进行节能运行管理和改造,通过采取财政补贴等优惠政策,引导建筑节能的发展。

(三)工作目标 1.总体目标

在巩固“十一五”已取得成果的基础上,通过新建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节能、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与改造,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及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等措施,实现“十二五”建筑节能总目标:累计实现节约220万吨标准煤的目标,其中,新建居住建筑节约112万吨标准煤,新建公共建筑节约64万吨标准煤,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节约16万吨标准煤,采取其他措施如推广使用节能型照明、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和一体化应用等节约28万吨标准煤。

2.工作目标

(1)到2015年底,新建建筑全部按节能标准进行设计和验收,新建建筑施工阶段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比例达到98%,5年内新建建筑争取实现累计节能176万吨标准煤。(2)创建一批节约型校园、节能型宾馆、节能型住宅小区,到2015年底,累计组织实施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绿色建筑示范小区)30个以上。

(3)以既有办公楼、商场、宾馆等类型的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管理和改造为重点,以广西建筑节能试点示范项目建设为平台,鼓励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力争“十二五”期间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节约16万吨标准煤。

(4)以既有办公楼、商场、宾馆等3种类型的公共建筑为重点,普及中央空调节电技术、照明节电技术以及其他设备节电技术,力争“十二五”期间普及建筑用能重点单位的能耗监管。

(5)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创建一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和农村地区示范县。

(6)在酒店、商场、医院、学校等以照明为主要负荷单位的公共设施中,大力推广照明节电技术的应用;在城镇化示范县建设的基础上,普及应用路灯照明节电技术。

(7)引导农民自建住宅采用建筑节能技术和新型建筑材料,组织太阳能、浅层地能和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在村镇建设中的技术研发及示范推广,积极支持在农村与偏远地区发展太阳能综合应用技术。

四、“十二五”建筑节能主要任务和重点项目

(一)主要任务

1.监督新建建筑严格执行节能标准 督促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新建建筑严格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严格审核建筑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检测、节能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备案等环节。

加强对新建公共建筑的用电分项计量装置,室内温度监测和控制系统的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审核。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对公共建筑的用电分项计量装置、室内温度监测和控制系统的设计专门提出审查意见。在新建公共建筑空调系统设计时,空调房间均应具备温度控制功能,在可自主调节室内温度的房间和区域,应设计安装带有温度显示功能的室温控制器。

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引导村镇建设节约用地,推广应用建筑节能技术和新型建筑材料。在农村地区开展建筑节能的宣传、培训,组织太阳能、浅层地能和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在村镇应用技术中的研发及示范推广,积极支持在农村与偏远地区发展太阳能综合应用技术。

2.促进低成本绿色建筑技术的规模应用

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构建和完善广西绿色建筑的标准与技术保障体系、建筑结构体系、部品与构配件体系和质量控制体系。在全区范围内继续开展创建绿色建筑示范及评审工作,积极推进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的建设,鼓励打造低成本绿色建筑。引导建设方由被迫执行节能设计标准向自觉建设低能耗建筑转变,争取到2015年底,累计组织实施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绿色建筑示范小区)30个以上。3.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运行管理

制定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专项实施方案,明确改造对象、进度计划、资金筹措方案和保证措施。积极推动既有建筑,尤其是办公建筑、商场、宾馆等既有公共建筑的节能运行管理和改造,率先在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具备条件的大型公共建筑中开展节能改造的试点示范工作,带动既有公共建筑的节能运行管理和改造。加强节能运行管理,督促有关部门定期对建筑物供能系统进行维护、检修、监测、保养及更新置换,保证供能系统的运行符合相应的标准,切实降低运行能耗。

4.加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监管 建全和完善广西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积极推进我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建设和能效公示等工作进展,促进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运行和改造。研究并制定针对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能效公示办法,逐步建立健全能效公示制度,研究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用能标准、能耗定额和超定额加价等制度。

5.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规模化

大力推进太阳能、浅层地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推进太阳能光电技术在城乡建筑领域的应用,开展一批光电建筑应用示范工程,建立自治区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监督管理机构,完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自治区级能力建设。整体考虑 城市的节能工作,以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城市建筑领域大规模应用为总体目标,开展广西主要地区的可再生能源基础研究,科学分析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在我区主要城市的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研究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关于城市能源利用和可再生能源应用专项规划的指导意见,加强技术人员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相关知识的培训。

6.推广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应用

建立和完善我区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应用的相关政策体系,大力推广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循环再利用,加大对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应用研究的工作力度,建立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应用标准体系文件,建设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应用试点示范工程。

7.继续推进绿色照明工程

督促新建公共建筑执行《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照明功率密度(LPD)目标值,鼓励既有建筑大力推广使用节能灯具。政府机关率先更换使用节能灯,逐步安装照明自动控制开关;在酒店、商场、医院、学校等以照明为主要负荷的单位大力推广照明节电技术的应用;继续在全区开展照明节电技术城镇化综合应用示范县工作。

8.做好建筑节能的关键技术研究

围绕“广西发展绿色建筑关键技术研究”、“广西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的基础性研究”等重大(重点)项目,以广西建设科技行动计划和广西建设 科技试点示范项目为载体,开展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关键技术和既有建筑节能低成本改造技术研究,进行建筑门窗综合节能技术、围护结构节能技术、空调等设备节能技术等方面的科技攻关,加快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9.加快能效测评及标识管理机制建设

按照《广西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推进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测评和标识,推广实施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制度,通过编制相应的标准、规范和能效检测技术研究,完善能效测评技术体系,建立和完善广西能效测评及标识管理机制。

10.加强监管体系建设

根据《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国家工商总局、技术监督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相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落实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推广、限制、淘汰公告制度,加强对我区建筑节能材料、产品及技术的监督管理。同时,引进第三方的建筑节能监管体系,由第三方的建筑节能监督机构参与到建筑节能材料、产品、技术及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中,扩大建筑节能监管范围,促进我区建筑节能的发展。

(二)重点项目 1.全面推进绿色建筑

积极推进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的建设,鼓励打造低成本绿色建 筑,争取到2015年底,累计组织实施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绿色建筑示范小区)30个以上,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将绿色建筑设计标准作为强制性标准执行,推进绿色建筑在我区的规模化发展。

2.加强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

“十二五”期间,积极推动既有建筑,尤其是办公建筑、商场、宾馆等既有公共建筑的节能运行管理和改造,率先在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具备条件的大型公共建筑中开展节能改造的试点示范工作,带动既有公共建筑的节能运行管理和改造。改造重点一是增强建筑物围护结构(含墙体、屋顶、门窗等)的隔热性能,加强遮阳措施;二是提高中央空调、照明、电梯和热水供应等系统的效率;三是适当考虑太阳能、浅层地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改造形式一是增加屋顶隔热和窗户遮阳设施,采用优化系统运行、安装系统调节、安装用电分项计量装置;二是加强节能运行管理,定期对建筑物供能系统进行维护、检修、监测、保养及更新置换,保证供能系统的运行符合相应的标准。

3.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化

大力推进太阳能、浅层地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推进太阳能光电技术在城乡建筑领域的应用,开展一批光电建筑应用示范工程,并在农村地区推广使用太阳能、浅层地能和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强有力的建筑节能领导机制

建筑节能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加强对建筑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成立建筑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协调配合、运行顺畅的工作机制,要对全区的建筑节能工作进行统一部署,提出重要政策建议,制定实施意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的建筑节能工作。

(二)建立和完善建筑节能政策法规体系

根据国家建筑节能有关政策法规,结合广西的实际,出台有利于绿色建筑推广、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等方面的有关政策法规,建立并完善能效标识与节能认证制度、绿色能源制度、合同能源管理等有关制度,建立和完善《广西节约能源法实施条例》、《广西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广西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定额和超定额加价制度》等实施方案,建立和完善我区建筑节能技术标准体系。

(三)建立和完善建筑节能激励和约束机制

有效的建筑节能激励和约束政策机制,是引导和推动建筑节能工作必不可少的手段之一。利用自治区人民政府统筹用于节能减排的专项资金,用于建筑节能标准的编制、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绿色照明和新能源推广应用、试点示范工程建设以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工作。引进第三方的建筑节能监管体系,由第三方的建筑节能监督机构参与到建 筑节能材料、产品、技术及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中,扩大建筑节能监管范围,促进我区建筑节能的发展。

(四)加强建筑节能工作的宣传和培训

把建筑节能宣传纳入重大主题宣传活动,在主要新闻媒体、互联网等媒介进行系列报道,宣传建筑节能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及国家采取的政策措施,宣传建筑节能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大力弘扬“节能光荣”的社会风尚,提高全社会的节约环保意识。在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范围内进行大规模的建筑节能知识培训,通过培训班、研讨会等形式,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熟练运用建筑节能标准、熟练应用建筑节能技术的能力,为推动建筑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人才保障。

(五)提高建筑节能的能力建设

创新机制,尽快形成规范有序的节能服务体系,整合具有较强科研实力和实践经验的建筑节能科研单位和教学机构等各方面力量,鼓励各地有能力的建筑节能中心、科研院所、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施工单位、设备供应商、节能服务企业成立节能服务公司,建立和完善广西建筑节能技术支撑体系。充分发挥行业学(协)会的作用,协助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做好技术推广、宣传培训等工作。

2.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十二五”规划 篇二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直辖市建委 (建交委)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 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城乡建设的全过程, 加快推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镇, 实现美丽中国、永续发展的目标,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发[2011]26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 (国办发[2013]1号) 等, 我部制定了《“十二五”绿色建筑和绿色生态城区发展规划》。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执行。

2013年4月3日

“十二五”绿色建筑和绿色生态城区发展规划

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快速发展的历史时期, 人口、资源、环境的压力日益凸显。为探索可持续发展的城镇化道路,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直接指导下, 我国先后在天津、上海、深圳、青岛、无锡等地开展了生态城区规划建设, 并启动了一批绿色建筑示范工程。建设绿色生态城区、加快发展绿色建筑, 不仅是转变我国建筑业发展方式和城乡建设模式的重大问题, 也直接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国家的长远利益。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推动绿色生态城区和绿色建筑发展, 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镇, 实现美丽中国、永续发展的目标,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等, 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目标、指导思想、发展战略和实施路径

(一) 规划目标

到“十二五”期末, 绿色发展的理念为社会普遍接受, 推动绿色建筑和绿色生态城区发展的经济激励机制基本形成, 技术标准体系逐步完善, 创新研发能力不断提高, 产业规模初步形成, 示范带动作用明显, 基本实现城乡建设模式的科学转型。新建绿色建筑10亿平方米, 建设一批绿色生态城区、绿色农房, 引导农村建筑按绿色建筑的原则进行设计和建造。“十二五”时期具体目标如下:

1. 实施100个绿色生态城区示范建设。选择100个城市新建区域 (规划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等) 按照绿色生态城区标准规划、建设和运行。

2. 政府投资的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建筑, 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省会城市建设的保障性住房, 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 2014年起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3. 引导商业房地产开发项目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绿色住宅小区, 2015年起, 直辖市及东部沿海省市城镇的新建房地产项目力争50%以上达到绿色建筑标准。

4. 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十二五”期间, 完成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4亿平方米以上, 夏热冬冷和夏热冬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5 000万平方米, 公共建筑节能改造6 000万平方米;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农村节能示范住宅40万套。

(二)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落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 紧紧抓住城镇化、工业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的战略机遇期, 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 以绿色建筑发展与绿色生态城区建设为抓手, 引导我国城乡建设模式和建筑业发展方式的转变, 促进城镇化进程的低碳、生态、绿色转型;以绿色建筑发展与公益性和大型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建设、城镇旧城更新等惠及民生的实事工程相结合, 促进城镇人居环境品质的全面提升;以绿色建筑产业发展引领传统建筑业的改造提升, 占领材料、新能源等新兴产业的制高点, 促进低碳经济的形成与发展。

(三) 发展战略

在理念导向上, 倡导人与自然生态的和谐共生理念, 以人为本, 以维护城乡生态安全、降低碳排放为立足点, 倡导因地制宜的理念, 优先利用当地的可再生能源和资源, 充分利用通风、采光等自然条件, 因地制宜发展绿色建筑, 倡导全生命周期理念, 全面考虑建筑材料生产、运输、施工、运行及报废等全生命周期内的综合性能。在目标选取上, 发展绿色建筑与发展绿色生态城区同步, 促进技术进步与推动产业发展同步, 政策标准形成与推进过程同步。在推进策略上, 坚持先管住增量后改善存量, 先政府带头后市场推进, 先保障低收入人群后考虑其他群体, 先规划城区后设计建筑的思路。

(四) 发展路径

一是规模化推进。根据各地区气候、资源、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不同特点, 因地制宜地进行绿色生态城区规划和建设, 逐步推动先行地区和新建园区 (学校、医院、文化等园区) 的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推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

二是新旧结合推进。将新建区域和旧城更新作为规模化推进绿色建筑的重要手段。新建区域的建设注重将绿色建筑的单项技术发展延伸至能源、交通、环境、建筑、景观等多项技术的集成化创新, 实现区域资源效率的整体提升。旧城更新应在合理规划的基础上, 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统筹规划进行老旧小区环境整治;老旧基础设施更新改造;老旧建筑的抗震及节能改造。

三是梯度化推进。充分发挥东部沿海地区资金充足、产业成熟的有利条件, 优先试点强制推广绿色建筑, 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中部地区结合自身条件, 划分重点区域发展绿色建筑。西部地区扩大单体建筑示范规模, 逐步向规模化推进绿色建筑过渡。

四是市场化、产业化推进。培育创新能力, 突破关键技术, 加快科技成果推广应用, 开发应用节能环保型建筑材料、装备、技术与产品, 限制和淘汰高能耗、高污染产品, 大力推广可再生能源技术的综合应用, 培育绿色服务产业, 形成高效合理的绿色建筑产业链, 推进绿色建筑产业化发展。在推动力方面, 由政府引导逐步过渡到市场推动,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提升企业的发展活力, 加大市场主体的融资力度, 推进绿色建筑市场化发展。

五是系统化推进。统筹规划城乡布局, 结合城市和农村实际情况, 在城乡规划、建设和更新改造中, 因地制宜纳入低碳、绿色和生态指标体系, 严格保护耕地、水资源、生态与环境, 改善城乡用地、用能、用水、用材结构, 促进城乡建设模式转型。

二、重点任务

(一) 推进绿色生态城区建设

在自愿申请的基础上, 确定100个左右不小于1.5平方千米的城市新区按照绿色生态城区的标准因地制宜进行规划建设。并及时评估和总结, 加快推广。推进绿色生态城区的建设要切实从规划、标准、政策、技术、能力等方面, 加大力度, 创新机制, 全面推进。一是结合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 制定绿色生态城区和绿色建筑发展规划, 因地制宜确定发展目标、路径及相关措施。二是建立并完善适应绿色生态城区规划、建设、运行、监管的体制机制和政策制度以及参考评价体系。三是建立并完善绿色生态城区标准体系。四是加大激励力度, 形成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和贷款贴息等多样化的激励模式。进行绿色生态城区建设专项监督检查, 纳入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专项检查制度, 对各地绿色生态城区的实施效果进行督促检查。五是加大对绿色环保产业扶持力度, 制定促进相关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

建设绿色生态城区的城市应制定生态战略, 开发指标体系, 实行绿色规划, 推动绿色建造, 加强监管评价。一是制定涵盖城乡统筹、产业发展、资源节约、生态宜居等内容的绿色生态城区发展战略。二是建立法规和政策激励体系, 形成有利于绿色生态城区发展的环境。三是建立包括空间利用率、绿化率、可再生能源利用率、绿色交通比例、材料和废弃物回用比例、非传统水资源利用率等指标的绿色生态城区控制指标体系, 进而制定新建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 指导绿色生态城区全面建设。四是在绿色生态城区的立项、规划、土地出让阶段, 将绿色技术相关要求作为项目批复的前置条件。五是完善绿色生态城区监管机制, 严格按照标准对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阶段进行全过程监管。六是建立绿色生态城区评估机制, 完善评估指标体系, 对各项措施和指标的完成情况及效果进行评价, 确保建设效果, 指导后续建设。

(二) 推动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

一是建立绿色建筑全寿命周期的管理模式, 注重完善规划、土地、设计、施工、运行和拆除等阶段的政策措施, 提高标准执行率, 确保工程质量和综合效益。二是建立建筑用能、用水、用地、用材的计量和统计体系, 加强监管, 同时完善绿色建筑相关标准和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等制度。三是抓好绿色建筑规划建设环节, 确保将绿色建筑指标和标准纳入总体规划、控制性规划、土地出让等环节中。四是注重运行管理, 确保绿色建筑综合效益。五是明确部门责任。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统筹负责绿色建筑的发展, 并会同发改、教育、卫生、商务和旅游等部门制定绿色社区、绿色校园、绿色医院、绿色宾馆的发展目标、政策、标准、考核评价体系等, 推进重点领域绿色建筑发展。

(三) 大力发展绿色农房

一是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制定村镇绿色生态发展指导意见和政策措施, 完善村镇规划制度体系, 出台绿色生态村镇规划编制技术标准, 制定并逐步实施村镇建设规划许可证制度, 对小城镇、农村地区发展绿色建筑提出要求。继续实施绿色重点小城镇示范项目。编制村镇绿色建筑技术指南, 指导地方完善绿色建筑标准体系。二是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各地开展农村地区土地利用、建设布局、污水垃圾处理、能源结构等基本情况的调查, 在此基础上确定地方村镇绿色生态发展重点区域。出台地方鼓励村镇绿色发展的法规和政策。组织编制地方农房绿色建设和改造推广图集。研究具有地方特色、符合绿色建筑标准的建筑材料、结构体系和实施方案。三是市 (县) 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符合本地绿色生态发展要求的新农村规划。鼓励农民在新建和改建农房过程中按照地方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农房建设和改造。结合建材下乡, 组织农民在新建、改建农房过程中使用适用材料和技术。

(四) 加快发展绿色建筑产业

提高自主创新和研发能力, 推动绿色技术产业化, 加快产业基地建设, 培育相关设备和产品产业, 建立配套服务体系, 促进住宅产业化发展。一是加强绿色建筑技术的研发、试验、集成、应用, 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技术集成能力, 建设一批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创新中心, 重点支持绿色建筑新材料、新技术的发展。二是推动绿色建筑产业化, 以产业基地为载体, 推广技术含量高、规模效益好的绿色建材, 并培育绿色建筑相关的工程机械、电子装备等产业。三是加强咨询、规划、设计、施工、评估、测评等企业和机构人员教育和培训。四是大力推进住宅产业化, 积极推广适合工业化生产的新型建筑体系, 加快形成预制装配式混凝土、钢结构等工业化建筑体系, 尽快完成住宅建筑与部品模数协调标准的编制, 促进工业化和标准化体系的形成, 实现住宅部品通用化, 加快建设集设计、生产、施工于一体的工业化基地建设。大力推广住宅全装修, 推行新建住宅一次装修到位或菜单式装修, 促进个性化装修和产业化装修相统一, 对绿色建筑的住宅项目, 进行住宅性能评定。五是促进可再生能源建筑的一体化应用,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适合本地区资源条件及建筑利用条件的可再生能源技术进行强制推广, 提高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的绿色建筑的建设比例, 积极发展太阳能采暖等综合利用方式, 大力推进工业余热应用于居民采暖, 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的高水平应用。六是促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 积极推进地级以上城市全面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系统推行建筑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再利用等各项工作, 加快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装备研发推广, 实行建筑垃圾集中处理和分级利用, 建立专门的建筑垃圾集中处理基地。

(五) 着力进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推动老旧城区的生态化更新改造

一是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实施意见, 加强指导和监督, 建立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长效工作机制。二是制定既有居住、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标准及相关规范。三是设立专项补贴资金, 各地方财政应安排必要的引导资金予以支持, 并充分利用市场机制, 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等建筑节能服务模式, 创新资金投入方式, 落实改造费用。四是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编制地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工作方案。五是推动城市旧城更新实现“三改三提升”, 改造老旧小区环境和安全措施, 提升环境质量和安全性, 改造供热、供气、供水、供电管网管线, 提升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 改造老旧建筑的节能和抗震性能, 提升建筑的健康性、安全性和舒适性。六是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节能改造实施过程纳入基本建设程序管理, 对施工过程进行全过程全方面监管, 确保节能改造工程的质量。七是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节能改造中应大力推广应用适合本地区的新型节能技术、材料和产品。

三、保障措施

(一) 强化目标责任

落实《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要求, 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将规划目标任务科学分解到地方, 将目标完成情况和措施落实情况纳入地方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作为节能减排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进行责任追究。

(二) 完善法规和部门规章

一是健全、完善绿色建筑推广法律法规体系。二是引导和鼓励各地编制促进绿色建筑地方性法规, 建立并完善地方绿色建筑法规体系。三是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修订工作, 明确从规划阶段抓绿色建筑, 从设计、施工、运行和报废等阶段对绿色建筑进行全寿命期监管。四是加强对绿色建筑相关产业发展的规范管理, 依法推进绿色建筑。

(三) 完善技术标准体系

一是加快制定《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和审查办法》, 研究编制全国绿色生态城区指标体系、技术导则和标准体系。二是引导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适合本地区的绿色建筑标准体系, 适合不同气候区的绿色建筑应用技术指南、设备产品适用性评价指南、绿色建材推荐目录。三是加快制定适合不同气候区、不同建筑类型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培育和提高地方开展评价标识的能力建设, 大力推进地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四是制定配套的产品 (设备) 标准, 编制绿色建筑工程需要的定额项目。五是鼓励地方出台农房绿色建筑标准 (图集) 。

(四) 加强制度监管

实行以下十项制度:一是绿色建筑审查制度, 在城市规划审查中增加对绿色生态指标的审查内容, 对不符合要求的规划不予以批准, 在新建区域、建筑的立项审查中增加绿色生态指标的审查内容。二是建立绿色土地转让制度, 将可再生能源利用强度、再生水利用率、建筑材料回用率等涉及绿色建筑发展指标列为土地转让的重要条件。三是绿色建筑设计专项审查制度, 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施工图设计审查中增加绿色建筑专项审查, 达不到要求的不予通过。四是施工的绿色许可制度, 对于不满足绿色建造要求的建筑不予颁发开工许可证。五是实行民用建筑绿色信息公示制度, 建设单位在房屋施工、销售现场, 根据审核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把民用建筑的绿色性能以张贴、载明等方式予以明示。六是建立节水器具和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强制推广制度, 不使用符合要求产品的项目, 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得进行竣工验收备案;对太阳能资源适宜地区及具备条件的建筑强制推行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系统。七是建立建筑的精装修制度, 对国家强制推行绿色建筑的项目实行精装修制度, 对未按要求实行精装修的绿色建筑不予颁发销售许可证。八是完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制度, 建立自愿性标识与强制性标识相结合的推进机制, 对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的一般住宅和公共建筑, 实行自愿性评价标识, 对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的政府投资的保障性住房、学校、医院等公益性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 率先实行评价标识, 并逐步过渡到对所有新建绿色建筑均进行评价标识。九是建立建筑报废审批制度, 不符合条件的建筑不予拆除报废;需拆除报废的建筑, 所有权人、产权单位应提交拆除后的建筑垃圾回用方案, 促进建筑垃圾再生回用。十是建立绿色建筑职业资格认证制度, 全面培训绿色生态城区规划和绿色建筑设计、施工、安装、评估、物业管理、能源服务等方面的人才, 实行考证并持证上岗制度。

(五) 创新体制机制

规划期内要着重建立和完善如下体制与机制:一是建立和完善能效交易机制。研究制定推进能效交易的实施意见, 研究制定能效交易的管理办法和技术规程, 指导和规范建筑领域能效交易。建立覆盖主要地区的建筑能效交易平台。积极与国外机构交流合作, 推进我国建筑能效交易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二是积极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合同能源管理。规范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能源服务行为, 利用国家资金重点支持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为用户提供节能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一条龙服务, 为国家机关办公楼、大型公共建筑、公共设施和学校实施节能改造。三是推进供热体制改革, 全面落实供热计量收费。建立健全供热计量工程监管机制, 实行闭合管理, 严格落实责任制。严把计量和温控装置质量, 要由供热企业在当地财政或者供热等部门监督下按照规定统一公开采购。全面落实两部制热价制度, 取消按面积收费。四是积极推动以设计为龙头的总承包制。要研究制定促进设计单位进行工程总承包的推进意见, 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相关激励政策, 逐步建立鼓励设计单位进行工程总承包的长效机制。进行工程总承包的设计单位要严格按照设计单位进行工程总承包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实施工程总承包。五是加快培育和形成绿色建筑的测评标识体系。修订《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暂行办法》、《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严格贯彻《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规定, 对新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进行能效测评标识。指导和督促地方将能效测评作为验证建筑节能效果的基本手段以及获得示范资格、资金奖励的必要条件。加大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能力建设力度, 完成国家及省两级能效测评机构体系建设。

(六) 强化技术产业支撑

一是国家设立绿色建筑领域的重大研究专项, 组织实施绿色建筑国家科技重点项目和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二是加大绿色建筑领域科技平台建设, 同时建立华南、华东、华北和西南地区的国家级绿色建筑重点实验室和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鼓励开展绿色建筑重点和难点技术的重大科技攻关。三是加快绿色建筑技术支撑服务平台建设, 积极鼓励相关行业协会和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绿色建筑技术研发、设计、咨询、检测、评估与展示等方面的专业服务, 开发绿色建筑设计、检测软件, 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制定技术标准、从事技术研究和推广、实施国际合作、组织培训等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四是建立以企业为主, 产、学、研结合的创新体制, 国家采取财政补贴、贷款贴息等政策支持以绿色建筑相关企业为主体, 研究单位和高校积极参与的技术创新体系, 推动技术进步, 占领技术与产业的制高点。五是加快绿色建筑核心技术体系研究, 推动规模化技术集成与示范, 包括突破建筑节能核心技术, 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开展住区环境质量控制和关键技术, 改善提升室内外环境品质;发展节水关键技术, 提升绿色建筑节水与水资源综合利用品质;建立节能改造性能与施工协同技术, 推动建筑可持续改造;加强适用绿色技术集成研究, 推动低成本绿色建筑技术示范;加快绿色施工、预制装配技术研发, 推动绿色建造发展。六是加大高强钢筋、高性能混凝土、防火与保温性能优良的建筑保温材料等绿色建材的推广力度。建设绿色建筑材料、产品、设备等产业化基地, 带动绿色建材、节能环保和可再生能源等行业的发展。七是定期发布技术、产品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目录, 促进绿色建筑技术和产品的优化和升级。八是金融机构要加大对绿色环保产业的资金支持, 对于生产绿色环保产品的企业实施贷款贴息等政策。

(七) 完善经济激励政策

一是支持绿色生态城区建设, 资金补助基准为5 000万元, 具体根据绿色生态城区规划建设水平、绿色建筑建设规模、评价等级、能力建设情况等因素综合核定。对规划建设水平高、建设规模大、能力建设突出的绿色生态城区, 将相应调增补助额度。支持地方因地制宜开展绿色建筑法规、标准编制和支撑技术、能力、产业体系形成及示范工程。鼓励地方因地制宜创新资金运用方式, 放大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对二星级及以上的绿色建筑给予奖励。二星级绿色建筑45元/平方米 (建筑面积, 下同) , 三星级绿色建筑80元/平方米。奖励标准将根据技术进步、成本变化等情况进行调整。三是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绿色建筑定额, 据此作为政府投资的绿色建筑项目的增量投资预算额度, 对满足绿色建筑要求的项目给予快速立项的优惠。四是绿色建筑奖励及补助资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资金向保障性住房及公益性行业倾斜, 达到高星级奖励标准的优先奖励, 保障性住房发展一星级绿色建筑达到一定规模的也将优先给予定额补助。五是改进和完善对绿色建筑的金融服务, 金融机构可对购买绿色住宅的消费者在购房贷款利率上给予适当优惠。六是研究制定对经标识后的绿色建筑给予开发商容积率返还的优惠政策。

(八) 加强能力建设

一是大力扶持绿色建筑咨询、规划、设计、施工、评价、运行维护企业发展, 提供绿色建筑全过程咨询服务。二是完善绿色建筑创新奖评奖机制, 奖励绿色建筑领域的新建筑、新创意、新技术的因地制宜应用, 大力发展乡土绿色建筑。三是加强绿色建筑全过程包括规划、设计、建造、运营、拆除从业主体的资质准入, 保证绿色建筑的质量和市场有序竞争。四是建立绿色建筑从业人员 (咨询、规划、设计、施工、评价、运行管理等从业人员) 定期培训机制, 对绿色建筑现行政策、标准、新技术进行宣贯。五是加强高等学校绿色建筑相关学科建设, 培养绿色建筑专业人才。

(九) 开展宣传培训

3.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十二五”规划 篇三

“十二五”时期是推进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企业科学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中国社会主义文化包括企业文化发展的重要阶段。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必然对企业文化建设提出更新、更高的要求,特别是后金融危机时期,谁拥有文化优势,谁就拥有竞争优势。为推进中国企业文化建设繁荣健康发展,根据十七届五中全会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的精神以及党和国家文化主管部门的要求,中国企业文化研究会提出此建议。

指导思想、基本要求、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十二五”时期中国企业文化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围绕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突出科学发展的主题,把握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以企业改革发展为中心,坚持以人为本,坚持贴近经营管理实际、贴近生活、贴近职工精神追求,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建设注重文化内涵、时代特色、国际视野的中国企业文化,促进中国企业管理水平和国际竞争能力的提高,促进中国企业科学发展和职工全面发展。

基本要求。

引领发展。企业文化建设要与企业战略高度匹配、一体化运行。企业文化建设的各项工作都要从服务发展出发,着眼于解决影响制约企业科学发展最突出的问题,进行企业文化建设的总体规划和科学设计。

价值主导。企业软实力、文化力,从根本上取决于核心价值观的生命力、凝聚力。构建能够有效发挥引领和整合作用、符合企业发展要求、全体职工认同的核心价值体系是企业文化建设的根本任务。

遵循规律。企业文化培育、建设和应用,对中国企业来讲,是一项全新的事业,一定要不断学习探索文化应用于实践的内在规律。对文化内涵不能望文生意,对实践的过程和方法不能盲目,而应当加深对文化的理性思考,对文化在现代企业中发挥作用的独特方式不断总结。企业文化建设要遵循企业成长的规律、企业文化形成发展的规律及文化育人的规律。科学把握企业文化发展的阶段性、企业文化构成的多样性和企业文化建设的长期性。

以人为本。职工既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也是企业文化建设的主体和动力源泉。要保障和实现企业职工的基本文化权益,使广大职工共享企业文化建设的成果。以科学的文化理论武装职工,以正确的舆论引导职工,以高尚的精神塑造职工,以优秀的文化产品鼓舞职工,促进职工的全面发展。

突出特色。企业文化要体现行业特点、企业特色,使职工感到企业文化既是本行业经营所特有的精神状态的真实写照,又是本组织所具有的独特表述,从而起到鼓舞士气、激励斗志、形成良好的精神氛围的作用。

继承创新。推进企业文化建设要尊重历史,继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丰富的革命文化。创新是文化的本质特征,要大力推进企业文化创新,把创新作为一种信念、一种追求,对企业的文化资源和国内外优秀企业文化成果进行创造性的借鉴和利用。

统筹兼顾。企业文化建设是企业全局性、综合性的工作。企业文化建设要与企业其他各项工作统筹兼顾,要与企业党组织的各项工作统筹兼顾,主管部门与企业其他管理部门的文化建设责任要统筹兼顾,体系内各方面工作也要统筹兼顾。

务求实效。企业文化体系建设和文本化过程,要在注重系统、完整的同时,力求简明、实用、可操作。力求文化的表达、活动的开展符合企业实际,被职工广泛认同,能够系统传播推广、全面转化、切实“落地”。

总体目标

到2015年,初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现代企业制度相符合、与企业和职工共同发展需求相一致的企业文化体系。企业文化建设领导体制、工作机制更加完善,企业文化设施更加完备,企业文化产品、文化活动更加丰富,企业文化建设氛围更加浓厚,职工文明素质明显提高,企业文化在企业综合竞争力中的地位和作用更加突出,企业文化的活力和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文化在经营管理中的作用日益显著,文化管理的自觉性不断提高,企业文化建设为企业科学发展、职工全面发展的服务能力显著提高。

建设重点

加强集团文化建设。集团文化是建立在企业集团所属成员单位个性文化基础上的共性文化,具有战略性、主导性、整合性、包容性,为各成员单位文化建设提供指导、规范和发展的空间。集团文化建设体现中国企业文化建设的主流水平。加强集团文化建设是实施大公司大集团发展战略的需要,是企业集团实施集团化管理、调整重组、提高管控能力、国际化经营中跨文化管理的需要、是有效防范风险和大企业病的需要。要着眼战略,对集团文化体系进行系统规划;要把握本质,精心构建集团价值理念体系;要遵循规律,着力推动集团价值理念的转化;要彰显个性,努力打造充满活力的集团文化品牌;要以人为本,不断追求集团文化建设的高境界。要正确处理集团文化与所属企业文化的关系,实现集团文化本质的统一和所属企业文化的个性化发展。通过加强集团文化建设,为应对后金融危机时代更高层次、更高水平、更为激烈的国际竞争,加快培育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提供文化支撑。

加强行业文化建设。行业文化是以本行业的历史文化为基础,以解决行业发展最突出的现实问题为导向,以未来的发展战略为依据,建立在所属企业个性文化基础上的共性文化。要通过行业文化建设,规范企业行为,增强行业公信力、凝聚力、竞争力,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各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社会团体在抓行业管理过程中,要把行业文化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通过行业文化建设,更好地加强行业自律,避免无序竞争,更好地应对国内外各种风险的挑战,更有力地参与国际竞争。

加强创新文化建设。创新文化是企业自主创新的前提和动力源泉。要增强创新意识,树立创新理念,建立有利于创新的体制机制,培养创新型人才,营造创新氛围。通过创新文化建设,以创新文化引领中国创造,深入实施科技强企和人才强企战略,充分发挥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和人才是第一资源的作用,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壮大创新人才队伍,推动企业发展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加快建设创新型企业步伐。

加强责任文化建设。中国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既要与国际接轨,又要结合我国国情和企业实际,体现出自己的特色。以社会责任作为企业文化构建的基点,是中国企业国际化的必经之路,符合我国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有利于为企业带来良好的声誉,提升企业的竞争力,有利于中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加强责任文化建设,要以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保障生产安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等内容为重点,开展企业社会责任全员培训,提高企业和职工履行社会责任的自觉性、主动性。

加强企业文化融合。企业文化融合是把所属成员单位由于传统、地位等多种因素形成的各具差异性的个性文化,通过充分沟通、交流、吸收、借鉴、融合、创新,逐步建设成统一的更高层次的企业集团文化体系的过程。新形势下,要切实加强调整重组后各企业的文化融合。通过文化融合,解决调整重组企业之间因文化传统、文化思维、文化实践等不同而引发的文化碰撞与冲突,实现文化的创新与提升。在调整重组中,主管部门和企业管理者在制订企业调整重组的资金解决方案、工资解决方案、职工安置分流解决方案时,要认真研究、稳步推进企业文化融合的问题。建立以核心价值观为基础的坚韧的精神文化纽带,不断增强文化的凝聚力、控制力、影响力,提高竞争力,引领和保证调整重组后的企业集团沿着既定的战略目标科学发展。要加强国际化经营跨文化管理中的企业文化融合,将中国企业文化与世界各国各地区各民族的文化有机融合。识别文化差异,进行文化交流,发展文化认同,进行跨文化培训,达成跨文化理解,形成一种既坚持本国企业核心价值观,又体现与各种异质文化融合的灵活性、有效性,适应资源国的“本土文化”。开放自己,包容别人,为我所用,共享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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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中小企业文化建设。中小企业是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力量,在繁荣城乡经济、增加财政收入、扩大社会就业、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科技创新、优化经济结构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中小企业在落实国家有关政策措施、创新体制机制、改善发展环境的同时,要切实加强企业文化建设,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加快提升创新发展能力,扎实推进结构调整,提高基础管理水平,实现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创造优质企业文化产品。企业文化产品是文化产品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企业文化建设中,要把建设的成果转化为文化产品,通过演艺、出版、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等载体更好地传播企业文化,最大限度发挥企业文化引导、教育、凝聚及推动发展的功能。有条件的企业要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强化企业品牌的传播力、影响力。探索开发企业精神教育基地、企业文化建设示范基地、企业主题博物馆、纪念馆、典型遗址、公共休憩空间、文化创意园等工业文化旅游产品。文化生产企业要不断提高装备水平和科技含量,加强对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的引导,坚持“文化创意”的生产,促进“文科融合”的生产,创造、生产出更多的优质文化产品,打造既有较高文化境界,又有较深文化意味和较浓文化情趣的文化品牌,满足人民群众和企业职工基本的、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

深入开展企业文化调研与诊断

提升企业文化调研与诊断的水平

企业文化调研与诊断是企业文化建设的基础性、经常性、先导性的工作,是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业务之一。近年来,很多企业已经理解了企业文化调研诊断之于企业文化培育建设的重要性,但还存在方法比较原始、评价科学性不够等问题。在企业文化建设的起步、创新阶段一定要对企业的历史文化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清理文化资产,整合文化资源,挖掘文化基因,通过筛选梳理,对企业内的优秀传统文化进行提炼升华,以此作为企业文化建设的基础。要通过调研诊断,了解企业文化的状况,对企业文化的类型和结构特征进行准确判断,分析出企业的优势与长处、阻力与障碍、环境与影响力等,把握企业文化建设的恰当时机,形成独特的企业文化建设方式。

认真做好企业文化建设规划

企业文化建设规划是企业文化建设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要与企业整体规划同时进行。企业文化战略是企业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其中的一个分战略,要有自身的战略定位、战略思考和战略发展目标。企业文化建设的实施步骤要与企业发展战略相一致,实施过程应有系统的规划、详细的计划、明确的目标、具体的责任、任务和清晰的进度安排、时间节点。

全面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实施

构建理念体系,形成并巩固共同思想基础。企业价值理念体系构建包括明确使命、规划愿景、提炼企业精神、确立核心价值观和提出与企业管理职能相匹配的相关经营管理理念等。企业理念体系的构建要以自身的历史文化为基础,以企业发展中的现实问题为导向,以企业未来发展战略为依据。要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形成政治认同和思想共识,增强对中国企业发展模式、发展理念、发展目标、发展方式的认同。要组织职工深入学习领会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和精神实质,学习领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科学发展的重要意义,增强促进企业科学发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加强形势任务教育,增强职工完成新任务、应对新挑战、实现新发展的信心和力量。要加强职工思想道德教育,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抵制和清除西方腐朽文化的侵蚀,消除封建落后文化的影响。

在理念体系构建过程中,企业所属单位之间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充分的文化沟通,理性地面对文化差异,整合各种优秀文化资源,找到新的文化共识,形成企业科学发展的文化基因。要动员所有职工参与提炼企业的价值理念,特别是制定企业的使命和愿景,使职工能够在个人动机与企业动机之间建立直接的联系,并对照自身的问题进行绩效改善。理念体系的构建过程应成为企业全体成员揭示问题、研讨问题、达成共识、提升理念、寻求解决问题方案、改进行为的过程,成为企业所属单位和所有职工文化融合、文化创新的过程。

推进核心价值观转化,实施有效的文化管理。要把企业理念体系构建和文本化的完成当作企业文化建设的新起点,扎实推进企业价值观的全面转化,有效地实施文化管理。要通过宣传推广、全员培训和对生产经营管理系统的专项文化创新,推进核心价值观的全面转化。要以企业核心价值观为统领,调整企业的组织结构、配置企业的人力资源、完善企业的管理制度、再造企业的管理流程、优化企业形象、打造企业品牌、考核企业业绩。

要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实现企业上下对价值观的深刻理解和广泛认同,实现价值观内化于心;要将价值理念贯穿到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工作标准中去,转化为职工可遵循的行为准则和行为规范,实现价值观固化于制;要把价值理念体现在产品的生产销售和服务的提供等经营管理活动中,体现在职工日常行为和企业对外形象上,使价值观外化于行、显化于形。

探索职能文化建设规律和方法,提高企业专业化管理水平。企业各业务部门和职能管理部门,要提出关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各个方面的文化理念,把核心价值观体现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各项活动中。每一个职能管理和业务部门都要自觉承担与自身业务和职能管理相匹配的相关文化(如质量文化、安全文化、营销文化、客户文化、服务文化、廉洁文化、人力资源管理文化、风险管理文化等)建设的任务。通过职能文化建设,不断提高中国企业专业化管理水平。

初步形成班组文化建设模式,满足职工的精神文化需求。 企业文化源于基层,源于生产实践,先进企业文化是加强基层建设的根基和保障。要开展各具特色、群众喜爱、扎实有效的主题文化建设活动,营造基层班组的文化氛围,强化企业基层创新力,提高基层文化执行力。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充实职工的业余生活。尊重职工的首创精神,激发职工参与企业文化建设的热情,鼓励支持职工开展积极健康的文化创新活动。加大力度改善企业文化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障职工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满足职工就近便捷享受文化服务的需求。要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建立职工心理疏导长效机制,塑造职工健康人格。

促进形象识别系统标准化,塑造良好企业形象。富有个性的企业形象是企业的无形资产。企业形象是企业内在的各种文化信息所形成的凝聚力、创造力、吸引力和竞争力的综合体现。企业形象塑造是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企业经营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追求内在美与外在美和谐统一的过程。企业要适时导入和优化形象识别系统,对自身的理念文化、行为方式及视觉识别进行系统地创新。企业形象识别系统建设要遵循战略性、民族性、整体性、个性化原则。要坚持从企业实际出发, 注重对内增强凝聚力、对外增强竞争力,充分体现企业活力与合力。着眼点要放在全面提高职工素质和文明程度上。

建立并完善企业文化建设考核评价体系。

企业文化建设的过程是一个调研、诊断、决策、计划、实施、监督、评价等不断循环的过程,一个阶段的建设过程结束后,需要对成绩和效果进行相应的评价,从中吸取经验和教训,为下阶段的文化创新、文化管理循环提供依据,打好基础,不断提高企业文化建设的水平。要探索建立完善企业文化建设考核评价体系。评价体系的建立要坚持导向性,体现科学性,具有操作性。

保障措施

理论研究保障。企业文化建设特别是企业文化中国化是一项极具探索性、挑战性的长期任务,要切实发挥理论研究对实践的指导作用。紧紧围绕企业文化建设的根本任务,有针对性地开展理论研究,为进一步提高中国企业文化建设水平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在理论研究工作中,要密切跟踪中国企业文化建设的新实践和新发展,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正确回答中国企业文化建设中面临的新问题,提高对企业文化建设规律的认识和把握能力,不断通过理论创新推动实践创新。企业文化建设的主管部门、企业领导、有关社团要充分认识加强企业文化理论研究的重要性,制定研究计划,加强组织领导。要把企业文化理论研究作为提高工作水平、加强队伍建设的重要途径。要主动争取政府主管部门、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等社会各方面的理论研究力量的支持,加强协作与配合,推动研究成果的交流与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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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领导保障。企业领导班子要把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作为提高企业软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的战略任务来抓。企业要建立健全企业文化建设领导体制,成立企业文化建设领导机构,明确职责。企业党组织、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要把文化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工作责任制,把企业文化建设作为评价权属企业发展水平、发展质量和负责人业绩的重要内容。企业文化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协调指导作用,企业党组织和职能管理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推动企业文化建设的合力。要团结社会各方力量,共同推进企业文化建设。逐步形成各级党和政府主管部门宏观指导,企业党组织、决策层、经理层、监事会自觉推进,全体职工共同参与,学术、科研单位、高等院校提供理论支撑,社团、中介机构进行咨询服务、技术指导的企业文化建设格局,营造全社会推进企业文化建设的良好氛围。

制度机制保障。要对企业文化建设工作进行科学管理,从调研诊断、规划决策、组织实施、检查监督到考核评价,形成科学的管理机制和工作标准。建立健全企业文化建设管理制度和企业文化培训、激励、考核评价等工作机制。制定完善的企业文化建设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注重过程管理,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确保稳步推进。

载体支撑保障。企业文化建设载体是企业文化建设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进一步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必须不断创新丰富活动载体。

以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为载体。要以创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本质安全型企业为目标,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企业发展与社会、资源、环境相协调为重要内容,开展企业文化建设。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先进的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建立健全各项管理标准和制度,改进生产工艺和流程,优化产品和服务,努力打造中国企业品牌。要将企业文化建设寓于企业各项管理活动之中,通过组织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教育广大职工遵纪守法,敬业奉献,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形成和谐的企业氛围。

以企业文化资源阵地为载体。要准确记载企业历史,编写好厂史、厂志、大事记。抓好厂史教育,使新职工了解企业历史、光荣传统、优良作风、英雄模范事迹。搞好厂史纪念活动,深化厂史事件、人物的研究,加强厂史遗址保护,搞好纪念场馆建设,作为教育基地。厂史遗址及有关文物资料是中华民族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精心抢救、保护,把遗址保护利用与发展工业旅游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规范企业精神教育基地和企业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建设,使中国企业的文化资产代代相传、保值增值。

以品牌为载体。品牌是文化的载体,文化与品牌形影相随,企业文化至高的境界是品牌,品牌至高的境界是文化。企业未来的竞争既是品牌的竞争,更是品牌所代表的文化竞争。品牌是企业文化的标志,其内涵包括了企业文化的方方面面。要通过产品、品牌将企业文化传播到消费者和全社会,对内增强凝聚力,对外增强竞争力,努力将企业文化效应转化为市场效应和经济效益。

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文体活动为载体。积极创建文明单位,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科技知识普及、岗位练兵、劳动竞赛等活动,利用各种活动增强职工对企业的归属感。要大力选树先进典型,宣传先进模范事迹,激励广大职工在企业改革发展中建功立业。要充分利用文化体育场所等各种企业文化设施,发挥摄影、书法、美术、文学、体育等各种业余文化社团的作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健康向上的业余文体活动,陶冶职工情操,提高职工文化素养。

以平面媒体和网络为载体。要充分利用和发挥企业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积极拓宽企业文化建设的渠道,加强企业文化阵地的建设,广泛宣传企业文化,扩大企业文化的有效覆盖面,增强企业文化建设的影响力。

人才队伍保障。加强企业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是企业文化建设自身科学发展的基础条件和重要任务。要按照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企业文化职业标准,加强培训工作,推进企业文化工作者职业化进程。企业领导班子要帮助企业文化建设工作者和企业经管管理骨干学习掌握企业文化建设的基本理论和实务操作技能,开阔视野,拓宽思路,提高工作水平。企业文化建设工作者和广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丰富企业文化专业知识,善于从生动的实践中吸取营养,提高实际工作能力,尽快形成一支理论素养好、实践能力强、具有求真务实作风并对企业职工充满激情的专兼职结合的企业文化建设工作者队伍,为更好地推进中国企业文化建设提供人才保障。

必要物质保障。企业文化建设的投入是战略投资和未来投资,长远回报,有形投资,无形产出。要健全投资保障机制,把企业文化建设经费纳入企业经常性预算,加大企业文化活动经费投入,加强企业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为企业文化建设提供有力的支持。(执笔李世华)(责任编辑:罗志荣)

4."十二五"保障性住房建设打算 篇四

近年来,全市各级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决策,按照省,市的部署和要求,全面推进住房保障制度建设,把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职责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通过完善政策,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加大投入等措施,全市住房保障制度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水平有了较大改善。但从总体上看,我市住房保障制度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全市仍有7万余户城市中低收入家庭和基层干部职工住房问题亟需解决。为切实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进城务工人员,落户农民及基层干部职工住房问题,统筹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设,根据中省关于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坚持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等一系列文件精神,制订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落实中央,省,市稳定房价,解决城镇中低收入阶层住房问题等一系列住房政策,着力改善民生,构建和谐汉中,切实解决中低收入家庭,进城务工人员,落户农民及基层干部职工住房问题,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通过加大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房建设,增加保障性住房房源供应,建立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力争通过五年的努力,使我市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进城务工人员,落户农民及基层干部职工住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综合考虑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镇中低收入和基层干部职工住房困难家庭数量,住房困难程度,进城务工人员,落户农民实际以及住房支付能力和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优先保障最困难最急需的家庭,统一规划,分级分批次组织实施。

2、量力而行,适度保障。我市地方财力较差,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保障性住房需求量较大。保障性住房建设既要考虑各县区政府的投资能力,又要考虑住房困难家庭及进城务工人员,落户农民的.实际需要,坚持以满足基本住房需要为原则。

3、落实责任,明确目标。按照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要求,市县区分级具体抓好保障性房源筹集,配租(售)和后期的使用监管工作,各住房保障制度建设成员单位按照部门职能分工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设相关工作,并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绩效评价和考核。

二、住房现状

三、保障性住房需求预测

(一)、保障性住房需求

5.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十二五”规划 篇五

工作大纲

云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二○一○年二月

目 录

1,规划编制背景

“十一五”时期我省水利得到了全面快速发展,实现了一系列重大跨越,取得了阶段性的成就.水利科技是水利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我省水利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基础条件,新时期水利事业发展必须依靠科技创新.“十一五”期间,水利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创新步伐不断加快,水利工作的科技含量得到提高,水利科技总体水平与国内先进水平的差距不断缩小,部份领域已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从而,水利科技为我省水利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与保障.“十二五”时期,我省水利科技发展与创新将面临新的形势和要求,这为水利科技发展带来了一系新机遇和新挑战.(1)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需要加快水利科技创新.科学发展观,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始终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是我们进一步做好水利工作的根本指导方针.体现在水利工作中,就是要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的治水思路,既要考虑防止水对人的伤害,又要防止人对水的伤害;既要考虑水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又要考虑节约和保护;既要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又要考虑水资源和水环境的承载能力;要进一步转变水利发展观念,既要提高劳动者素质,又要不断丰富和完善治水理念,创新水利发展模式,这就必须依靠科技创新和进步,深入开展基础理论和应用技术研究,加大科技攻关力度,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使水利科技的进步成为我省水利事业发展的支撑和保证.(2)建设创新型云南需要加快水利科技创新.我省水利科技事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部份领域的科研能力和水平已跻身全国先进行列.但是我省水利科技的总体水平与建设创新型云南的目标相比仍有较大差距,特别是自主创新能力不足,关键技术创新程度不高,科研成果推广和转化率偏低,优秀科技人才严重不足,水利技术体制机制存在不少弊端,尚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与水利现代化建设对水利科技的需求.必须在理念上努力推进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在加快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同时,加强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在治水害兴水利的同时,遵循人水和谐的新理念;在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节水型社会建设等领域发挥政府职能的同时,形成有利于水利科技创新的环境;在推动滇中等相对发达地区率先建设小康水利,现代水利的同进,加快贫困地区,民族地区,边远地区生存水利,温饱水利的建设步伐,消除影响水利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性障碍,加快提升水利行业整体科技实力和自主创新能力.(3)解决我省干旱缺水,洪涝灾害,水污染和水土流失等水问题需要加快水利科技创新.我省水情的突出特点是:“水多,水少,水脏,水浑”,水利基础设施薄弱,干旱缺水,洪涝灾害,水污染和水土流失问题依然十分突出,由此引起的水利问题层出不穷,必须针对水利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进一步加快水利科技创新步伐,用现代治水理念,先进科学技术,完善的基础设施,科学的管理制度武装和改造传统水利,建成完善的防洪减灾体系,高效的水资源配置利用体系,优良的水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先进的水管理体系,力争在解决我省水问题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现水利科技的新突破,取得新成效.(4)推进水利现代化建设需要加快水利科技创新.水利现代化的关键是水利科技的现代化,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是水利现代的根本目标,没有水利科技的支撑和保障,水利现代化就无从谈起,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也就无法实现.注重提高供水保障能力,防洪保安能力,灌溉保证能力,山区抗旱能力,农村供电能力,以防洪抗旱减灾,民生水利发展,水资源开发利用,水资源节约保护,遏制水土流失和修复河湖生态的目标和指标,明确提升水利法制化水平,提高水利行业能力,深化水利改革管理.进一步提高水利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云南省水利厅高度重视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推广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为明确今后一个时期水利科技发展的方向与任务,确定“十二五”期间水利科技的工作重点,切实推动水利科技进步,依照《云南省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总体方案》,制定本规划.2,规划编制基础

2.1已有基础工作

2.1.1水利科技的支撑保障作用明显增强

我省水利科研机构及广大水利科技人员紧紧围绕我省水利工作重点和突出的洪旱灾害,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水利改革与管理,防汛抗旱,行业能力建设等问题,积极开展水利科技专题研究,积极推进科技创新,努力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实现重大跨越:一是“润滇工程”进展顺利;二是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成效显著;三是人饮解困工程深得人心;四是灌区节水配套建设扎实开展;五是水土流失治理速度明显加快;六是农村水电建设快速发展.水利改革与管理取得重大突破:紧紧围绕抓住合理开发利用和有效节约保护水资源这个主题,以增强发展后劲为目的,以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为核心,以拓宽投融资渠道为内容,以强化水利工程管理为重点,积极探索,重点推进,取得突破性进展.防汛抗旱减灾取得重大成就:从水文气象预测,预报,预警,信息采集,到指挥调度,防汛抢险,广泛采用了先进科学技术,显著提高了防灾减灾能力和水平.水利科技信息的贡献率进一步提高:以水文,防汛抗旱指挥,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监测,水质监测,电子政务等应用系统为重点,基本建成覆盖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干支流控制性水利枢纽的计算机广域网,基础数据库,信息服务平台.农村水利建设实现重大进步:通过改造传统灌溉技术和设备,优化灌区水资源配置,三次开展全省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建设,推广应用农村水电新技术,新产品,加快了农村水利的现代化进程.继续加强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及国际界河治理工作建设:逐步建立较为完善的防洪管理体系,科学安排洪水出路,有效规避,控制和分散洪水风险,合理利用雨洪资源,完善城市抗旱预案,努力满足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2.1.2重点科技专项研究进展取得成效

针对我省在维护水安全,水生态,水环境中遇到战略性,全局性和前沿性的问题,积极组织开展了重要应用技术和重点问题研究,并取得阶段性突破.一是围绕我省水利发展的重点,按照饮水安全标准,集中供水与分散供水相结合,重点解决高氟,高砷,苦咸,污染水和血吸虫病区的饮水安全问题以及局部地区饮用水严重不足问题.开展了“云南省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体系研究”等课题;二是提出了有利于推进云南山区小型水利发展和解决山区“三农”问题,开展了云南“山区小康水利”建设与管理研究课题.三是根据我省为红土高原特点,从而确定不同地区旱作土壤量化指标,开展了“云南山区旱作灌溉制度研究”课题,近年来,共争取了4个水利部“948”项目,已有2个“948”项目通过了水利部组织的验收.优秀水利科技成果不断涌现,各级水利(水务)部门和科研机构高度重视科技创新.五年来,全省水利(水务)部门共获得省科技进步二等奖2个,三等奖4个.2.1.3水利科技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

科技管理工作的不断加强,对各地水利科技的进步和发展起到了很好的引导和推动作用.近五年来共组织申报水利科技项目25个,立项完成9个.同时,不断加强科技项目管理,逐步建立和完善科技项目的立项审查审查制,专家评估制,合同管理制,加强实施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及时组织对已完成项目的验收,鉴定,对取得优秀成果的项目,积极组织申报省科技进步奖.2.1.4水利科技投入逐步增长

一是水利部,省科技厅对水利科技项目的支持有所增长,近五年来,共争取水利部,省科技厅水利科技项目立项9个,获得经费支持240万元.二是省级水利科技专项经费得到初步落实,经历了一个从有到无,又从无到有的过程.1995年至2000年,省水利厅每年安排科研经费50万元,2001年至2007年,由于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停止科研经费安排.2006年水利部出台《关于加强水利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了增加水利科技投入的具体要求,我省水利科技经费投入问题也得到了初步解决,今年初安排下达了水利科技专项经费120万元.三是科研设计单位的科技投入有制度保障.如省水利设计院制定了“科技发展基金使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每年从项目经费中划拨2%作为科技发展基金,用于全院的科技发展工作,近年来,全院科技发展基金每年保障在100万元以上.省水科院也制定了筹集水利科技经费的规定,凡是争取到水利部,省科技厅,省水利厅立项的科技项目,院里都安排20%的配套资金.科技投入的不断增长,为全省水利科技发展的进步提供了有力的保障.2.1.5水利科技人才队伍日益壮大

我省水利事业快速发展,为水利科技人才的成长提供了良好的环境.从水利工程的勘测设计,到建设管理,从水利科研,到水利科技推广应用,为广大水利科技人员创造了不断学习,实践,提升自身素质的机会和广阔的舞台,与此同时,各级水利(水务)部门高度重视人才培养.省水利厅制定了全省水利专业技术人才“653”培训计划,从2006年~2010年培训3000多名水利专业技术人才,目前全省完成培训人数累计达到1375人.省水利厅还成立了省水利工程高级工程师评审委员会,有力地促进了水利高级人才的培养和成长.各地各单位采取脱产深造,在职学习,培训讲座等形式,加强水利科技人才的培养.截止2007年底,全省水利行业共有专业技术人员10080人,其中具有中级职称的有3379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有442人,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占36.4%.2.1.6水利行业社团科技工作卓有成效

省水利学会及各专业委员会充分发挥学术交流窗口的作用,每年举办学术交流会,2002年~2004年,连续3年被省科协评为目标管理优秀学会奖,有效推进了我省水利科技创新.省水利工程协会2006年和2008年分别组织了全省“水利工程建设优秀项目法人”,“优秀项目经理”等评优活动,2007年开展了“全省水利工程优质润滇奖”,有力地鼓励和支持了新技术和新产品的应用.省水土保持学会积极组织水土保持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参加水土保持科技咨询服务,为我省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做出了一定的贡献.我省水利科技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各级水利(水务)部门的科技意识还不强,没有把科技工作真正摆到议事日程,在工作中加以研究落实.二是水利科研工作基础薄弱,针对全省水利突出问题的研究开展不够.三是水利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力度不大,习惯于传统技术,传统办法,全省水利科技含量不高.四是水利科技投入不足,难以支撑水利科技的进步与创新.五是水利科技管理工作不到位,机构缺失,人员缺位,经费缺乏,科技工作难以正常开展.这些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2.2承担单位工作基础

本项目承担单位主要为云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直各单位及各州(市)水利部门配合相关规划工作.云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云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是云南省唯一的水利水电行业公益类科研事业单位,是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科技支撑单位和水利科技服务单位,也是为全省各州市及县(市,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提供技术咨询,监测,质检,设计,水工模型试验等服务的单位之一.具有质检证,水文及水资源调查评价证,水土保持监测证,国家1级实验室证和工程勘察,工程设计,编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资格证书.设有科研管理处,科技服务处和三个业务研究所(农田水利与水资源研究所,水工结构与材料试验研究所,水土保持与生态工程研究所)面向全省水利水电的主战场,从规划分析,勘测设计到材料试验和工程模型试验,形成了一个系统,多门类,多品种的研究和推广工作.是一个以科研和技术推广为主体的单位,有独立的科研能力,具有面向社会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主要承担水利行业带普遍性和综合性技术问题的试验研究,新技术推广,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安全监测,质量检验,技术论证以及技术咨询业务等;在促进科研成果,科技新技术的学术交流,合作,产业化方面有一定的实力,是一个集学术,科研,设计,产业化为一体的综合性的事业单位.在服务于我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有着成熟的研究成果和奖励二十余项.云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建成以来,主要从事水利水电应用技术的试验与推广工作,水利水电课题研究和项目攻关;新技术和新材料的研究,试验,推广;水利水电工程技术咨询服务的省级科研机构.按水利科技服务于水利改革和发展的要求,对云南水利水电建设进行前瞻性,战略性的应用基础研究,并紧紧围绕云南水利水电建设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为云南水利的改革和发展提供决策支持和技术支撑.云南省水科院参与编制了多项规划:如《云南省水利科技发展“十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云南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云南省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专项规划》,《长江,珠江流域水土保持规划》,《云南省宣威市“十一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昆明市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规划(2006年—2015年)》,《洱海流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规划》,《昆明市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规划》等.规划目标与主要任务

3.1规划目标

“十二五”期间,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水利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整体得到较高的提升,科技创新体系健全完备,科技创新机制完善高效,创新能力显著增强,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推广转化有机衔接,一批事关水利发展与改革的重点科技问题得到解决,先进科技成果较广泛应用,科技人才队伍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科技投入满足创新需求,科技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水利科技综合实力明显提高.科技对水利的贡献率要由目前的40%左右提高到45%,基本满足建设创新型云南对水利先进水平的要求.3.2主要任务

《云南省水利科技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主要任务是:(1)在系统总结我省水利发展,特别是水利科技的成就,分析,梳理“十二五”期间面临的挑战,研究水利科技发展重大需求;(2)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水利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现代水利治水新思路为指导,明确水利科技发展的指导思想,确定规划原则和目标;(3)深入研究重大科技问题,提出“十二五”期间我省水利科技研究重点与关键技术;(4)紧紧围绕水利发展的战略目标和中心任务,提出水利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国内及国际先进技术引进,以及水利技术监督的目标与任务;(5)进一步明确水利科技体制改革方向,提出构建高水平的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体系,高质量的科技推广与技术服务体系,高效率的科技管理体系,完善科技创新机制,科技资源共享机制的任务;(6)研究水利科技规划顺利实施所需的政策,资金,人才,基础设施条件等方面的支撑条件和保障措施.3.3规划水平年

云南省水利科技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现状水平年为2010年(以2008年或2009年资料为基础,分析确定2010年水利发展指标),规划水平年为2015年,展望到2020年.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上述规划编制目标和主要任务,规划编制工作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七个方面:

4.1水利科技的成就和面临的挑战

4.1.1水利科技的成就

回顾并总结新中国成立60年来,特别是“十一五”期间,云南水利科技方面取得的主要成就.4.1.2水利科技面临的挑战

目前我省水利基础设施还很薄弱,远远不能适应发展的需要,水利面临的形势仍十分严峻.水利行业在新时期肩负着支撑发展与保障安全的双重任务,不仅在防洪减灾,灌溉,排涝,供水,河道整治,防治水土流失与水能利用等方面要应对新的压力与挑战,而且还面临着经济社会发展中日趋复杂的水资源优化配置,水环境水生态系统保护等治水新思路.总结水利科技面临的重大挑战.分析问题与不足,剖析其原因.4.2水利科技发展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4.2.1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技为先导,以教育为基础,以人才为根本,以投入为保证,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目标,加强科技攻关,成果推广运用和人才建设,以水利信息化带动水利现代化,到2015年,科技对水利的贡献要达到45%,为我省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4.2.2基本原则

(1)依法治水,科学治水,以人为本,促进可持续发展.按照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要求,深入探索水利发展的客观规律,科学认识和创造性地解决水利改革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坚持走可持续发展水利之路,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2)因地制宜服务于区域社会经济协调发展.针对不同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特点和水资源条件,因地制宜地提出适合该地区的水利科技发展模式和重点方向,全面推进区域科技协调发展,不断提高全省的科技创新能力,为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提供科技支撑.(3)集中力量,突破重点.围绕云南省经济结构战略调整,可持续发展和全省安全的重大需求,凝炼水利可持续发展具有战略性,基础性,关键性作用的重大课题和关键领域,集中优势力量,力争重点突破,实现跨越式发展.(4)原始创新与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相结合.针对我省水问题和水资源的特点,在我省具有相对优势或者战略需求的关键科技领域,加强原始创新,力争取得突破性进展;精心组织跨领域,跨部门,跨学科的联合攻关,鼓励学科之间的交叉,渗透与综合研究,促进共性关键技术的集成创新;坚持自主研究开发与引进消化相结合,重视在引进先进技术基础上的消化吸收再创新.(5)实行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府在水利科技创新中的主导作用,重视市场在水利科技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调动全省创新潜力,利用一切有效的创新资源,促进水利创新成果不断涌现.(6)以水利信息化促进水利现代化.按照水利现代化的要求,继续加强水利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建设一批应用范围广,发挥作用大,具有代表性的水利业务应用系统,主要包括云南省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水利电子政务工程,水资源调度与管理系统,大型灌区信息化建设等,用高新技术对水利行业进行技术改造,积极推进水利信息化.4.2.3总体目标

水利科技要紧紧围绕水利改革和发展中的宏观战略问题和关键技术问题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促进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的转变,不断增强水利科技创新能力,积极推动水利现代化建设,力争水利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45%,为云南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4.3“十二五”期间水利科技研究重点与关键技术

提出以下领域的研究重点方向和需要突破的关键技术:(1)水资源开发利用及优化配置(2)防灾减灾(3)水资源安全保障(4)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

(5)以节水灌溉技术研究为中心的农村水利(6)河湖整治(7)节水型社会建设(8)水土流失治理和监测预报(9)高新技术应用

4.4水利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

结合“十二五”期间水利科技研究重点与关键技术,从健全科技推广机构,完善科技推广体系,制定相关政策,增加科技推广资金投入,加强水利科技推广,示范基地建设等角度,确定水利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的重点任务.4.5水利技术监督

以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为基础和依据,从水利技术标准,计量工作,技术监督体系,监督机制,监督队伍和信息网络建设角度,确定水利技术监督的重点任务.4.6水利科技创新体系与基础条件平台建设

从省级,地方两个层面构建专业布局优化,学科结构合理,人员精干高效,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水利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体系,提出“十二五”期间水利科技研发体系建设任务与内容.按照水利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总体布局和目标要求,规划水科学省级实验室,厅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地方开放试验室,研究中心,水利科研基地,水利科学数据共享平台,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等水利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任务与内容.4.7水利科技体制改革

从深化水利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水利科技创新体制,探索建立新的内部运行机制,推进地方和科研机构的改革,建设高效率的科技管理体系等方面,提出继续推进水利科技体制改革的内容和任务.4.8支撑条件和保障措施

从领导,机构,管理,创新,资金投入,人才培养,基础设施建设,国内科技合作与交流等角度和层面,探讨水利科技持续和协调发展的支撑条件和保障措施.5,技术路线

在水利厅科外处领导下,规划编制单位云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将组织了解全省水利发展形势与科技需求的专家,各州(市)水利科技人员,通过会议咨询,需求征询方式,广泛收集资料,系统整理,汇总分析,编制规划初步成果;在此基础上,通过专家咨询,广泛征求意见等方式,提出最终规划成果.规划编制技术路线见图1.6,预期成果

编制完成《云南省水利科技发展 “十二五”规划》.7,主要承担人员

项目组织单位:水利厅科外处

项目承担单位:云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云南省水利科技发展“十二五”规划工作大纲 指导思想 基本原则ze则 水利科技成就总结 水利科技挑战分析 水利科技总体目标 主要内容

6.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十二五”规划 篇六

“十二五”期间,南阳市将围绕打造豫、鄂、陕省际结合部重要的综合交通枢纽城市这一战略定位,进一步加快航空事业发展,完善市域内高速公路网络,兴建高速铁路,从市际、市域内、城市内部三个层次构筑交通运输体系。基本形成结构合理、供需平衡、各种运输方式合理分工,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十一五”期间,是我市交通运输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时期。5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开展“四个带动”,扎实做好“三个服务”,面对工程量大、建设难度大、资金严重匮乏、国家实施宏观调控、国际金融危机等因素带来的诸多问题,创新思路应挑战,求真务实抓发展,攻坚克难当先行,快速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交通行业管理水平,全面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实现了交通事业跨越式发展,为全市经济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可以说,这5年,是我市交通运输系统人心大凝聚、形象大提升、工作大突破、事业大发展的5年。

“十二五”期间,交通运输发展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为主线,以提高交通运输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为核心任务,着力调整交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注重发展质量,不断提升交通运输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整体水平。

1.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十二五”期间,全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估算总投资300亿元,新改建公路14654公里,桥梁29000延米,同时规划建设一批场站、水运基础设施项目。

(一)高速公路规划重点

“十二五”期间,高速公路以完善网络为重点,规划建设高速公路265公里,估算总投资185亿元。

——续建高速公路1条:内乡至邓州高速公路90公里;

——拟新开工高速公路2条:临三高速公路(南阳段)71公里、武陟至西峡高速公路(南阳段)53.5公里;

——规划研究高速公路5条:张华岗至新野歪子高速公路31公里;武西高速延伸至淅川段20公里;南阳至周口高速公路43公里;鲁山至唐河高速公路150公里(对接湖北枣阳至石首高速公路);南阳经邓州、陶岔至湖北老河口高速公路68公里,以上项目争取进入河南省高速公路规划网。

(二)干线公路规划重点

“十二五”期间,干线公路着力扩大规模、完善网络、提升等级、优化结构,消灭三级以下低等级公路;现有危桥基本改造或重建;改扩建绕城、穿村镇瓶颈路段;干线公路基本达到二级以上公路标准,规划建设南阳至唐河、南阳至邓州、南阳至内乡、南阳至方城等一级公路。

“十二五”期间,干线公路规划建设一级公路300公里,改建二级公路1089公里,桥梁9000延米,估算总投资99亿元。

(三)农村公路规划重点

以县道升级、村道联网、消灭大中危桥、宽路窄桥为重点,加大通达深度、提高路网服务水平。县乡公路基本达到三级及以上公路标准,基本实现所有行政村通乡道,基本解决县乡道路有路无桥、宽路窄桥和危桥问题,50%以上百人规模自然村通油(水泥)路。

“十二五”期间,全市农村公路规划新改建14500公里,估算总投资50亿元,其中改造县乡公路1800公里,县乡公路大中危桥20000延米;改建村道2200公里;改建联网村道与自然村道10500公里。至2015年全市农村公路达到42800公里。

(四)公路场站规划重点

加速推进公路运输站场建设步伐,完善南阳公路交通运输枢纽体系,重点推进中心城区6个枢纽站(客运中心站、高速路口客运站、客运北站、客运西站、生态工业园区客运站、高教园区客运站)建设项目;完成19个县级客运站改扩建任务;结合中心城区的交通规划,规划建设3个公交停车场,6个公交枢纽站;更新部分运输设备,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

“十二五”期间,场站建设估算总投资8.1亿元。

(五)内河水运规划重点

以恢复航道、提高等级、改善设施为重点,加快唐河、丹江两条河流航运建设。“十二五”期间,争取实现唐河县城关—水台子(省界)航道复航,疏浚丹江口库区部分航道,全市新增航道里程89.3公里,其中四级航道84公里,五级航道5.3公里,境内通航里程达到341.2公里。估算总投资10亿元。

2.运输服务

运输组织方面。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进一步完善由城市公交、城乡公交、农村客运相结合的多层次客运网络体系。加快培育一批规模化、集约化、网络化运作的道路运输龙头骨干企业,以区域公路运输枢纽为主要节点,大力发展甩挂运输、厢式运输等专业化运输,重点发展快速货物运输、专业化运输、集装箱运输以及危险品运输、大件运输、保鲜或冷链运输等专项特种运输服务。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提高运输的专业化、组织化和网络化水平,重点推进集装箱多式联运。

运输市场方面。加强运输市场环境建设,完善市场准入、退出和监管制度,开展一系列道路运输市场运营秩序、服务质量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完善和提高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运输市场,特别要加强中心城区客运市场的管理,重点工作是严厉打击“黑车”非法参运现象。整治客车串线,不按核定线路行驶,不在核定站点让旅客上下、倒客、甩客、强行揽客、不进站经营等客运车辆严重违规经营现象。严厉打击司乘人员无从业资格证而从事道路旅客运输行为。严厉打击并依法取缔“黑站点”。加强对物流业运输市场的清理整治。畅通96520投诉服务举报电话,畅通投诉渠道和信息反馈工作。

运输装备方面。健全市场准入制度,引导营运车、船向标准化、专业化、节能环保方向发展;鼓励普通货车向甩挂运输车辆、多轴重载车辆和集装箱、厢式、冷藏、散装、液罐等专用车辆方向发展,城市配送货车向封闭厢式货车发展;鼓励发展大中型高档客车,大力发展适合农村客运的安全、实用、经济型客车。积极推进危险品运输车辆和长途客运车辆安装GPS系统以及监控系统。进一步优化水运运力结构。

3.城乡交通协调发展

以城乡客运一体化为重点,以农村客运公交化为手段,从协调共享机制、经济政策、标准规范体系等方面建立健全入手,推进城乡交通一体化进程。2013年全市市到县主干线段50%以上开通城际公交,对有条件的城乡客运班线,全部发展为城乡公交;2015年全市市到县主干线段全部发展为城际公交。农村客运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显著增强。

4.城市客运

公交车辆方面:加大对现有公交车辆的更新改造力度,进一步优化车辆结构。到2012年中心城区每年新增公交车辆100辆。到2015年,全市公交车总数达到800标台,城市建成区公交线网密度不低于3公里/平方公里,公交站点300米半径覆盖率中心城区不低于70%,城郊不低于50%。

服务管理方面:加快制定城市公共交通运营服务标准和规范,建立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质量考核制度和公共交通价格形成机制。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安全运营监管。

出租汽车方面:积极探索建立出租汽车内部利益合理分配机制,加快建立出租汽车行业稳定、规范、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出租车经营权管理,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出租汽车市场秩序。引导发展中高档出租汽车,到2015年,中心城区出租汽车总数达到2000辆,全市出租汽车总数达到4000辆

5.路政管理

加大路政巡查力度和密度,及时制止和处理各种侵犯路产路权行为,依法实施路政许可、路产赔(补)偿和行政处罚,加强路政许可跟踪管理。确保路政巡查率达90%以上,路政案件查处率达98%以上,结案率达98%以上,路政赔偿、路政处罚处理、路政许可正确率达到100%,无行政复议撤销案件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错案追究率为100%。路政管理在加大固定治超力度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流动治超、区域治超、农村公路治超工作体制建设,进一步健全治超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全市车辆超限超载率控制在4%以下。

6.公路、航道养护管理

公路养护方面:一是全面推行以路面检评信息和养护维修率为依据的日常养护模式,降低养护成本,提高养护质量;二是加大普通干线公路养护投入,提高养护管理水平,提高养护技术水平,提高干线公路服务水平,力争干线公路路况稳中有升,危桥及时改造,保障干线公路安全畅通,达到畅、洁、绿、美、安的总体要求;三是进一步完善养护机制,实现养护管理常态化;四是巩固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保障机制,从制度上保障农村公路养护资金能够足额、及时到位;五是完善公路养护管理政策法规体系,理顺管理体制,推进预防性养护和养护管理规范化,建立科学合理的公路养护市场管理体系。

航道养护方面:认真落实航道养护管理政策法规,提高养护技能,完善服务体系。切实加强高等级航道、运量较大航道、跨省航道养护工作。

7.交通安全应急

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主体”,构建严密的安全责任体系。加大对安全生产和应急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重点加强公路、码头、渡口、航道、站场等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和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建设,加强危桥和渡口渡船改造力度,不断提高安全保障硬实力。加强对客运和危险品运输企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站场(码头)的源头管理和全程动态监管,继续严厉打击车、船非法载人、营运客车超速超员、非法夹带和从事危险品运输的行为;继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继续推进“平安工地”建设。重点做好各类极端天气的预警预防、重大活动期间的交通运输安保等工作。努力实现“五化”(管理规范化、监管法治化、手段现代化、人员专业化、应急高效化)、“三降”(单位运量的事故件数、伤亡人数、事故损失均稳步下降),为建设便捷、安全、高效的交通运输事业提供可靠的保障。

8.绿色交通

环境保护方面:加强交通运输规划、设计、施工、运营全过程保护评估和环保监测工作,促进交通运输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积极推进生态公路建设。督导高速公路服务、停车区废水、污水净化设施配套建设。

资源利用方面:推进基础设施建设集约发展,加强节水、节地、节材等评估审查。在规划、设计、建设等各个环节,集约节约利用土地、通道资源,优化结构,提高使用寿命和服务水平。继续推行适应节约土地要求的公路技术政策,提高公路建设用地的使用效率。加强工可、初步设计阶段的技术审查,优化线路和建设方案,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推广使用公路建设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推进交通循环经济。

节能减排方面:加强节能技术宣传,提高机动车驾驶员节能技能。加强对运输企业节油减排的技术指导,建立市、县节能减排监测考核体系。优先改造国、省干线公路交通拥堵路段,加快改造国、省干线穿越城市瓶颈路段,加强路面养护管理,提高道路优良率;大力发展内河航运,加快城市公交发展,倡导公众选择节能环保的公共交通出行。

9.加强行政能力建设

加强管理机制和管理手段创新,全面建立市场准入、市场监管和市场退出机制,增强运用宏观调控手段引导行业发展的能力。推进执法队伍建设,全面建立执法人员的准入、培训、考评、退出制度,执法队伍人员政治素质、文化素质、业务素质得到普遍提高。提高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完善交通行政部门“规范市场、引导市场、监管市场和服务市场”等各项职能,社会服务意识、公共服务能力和行政服务效率显著增强,交通发展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10.提高交通科技水平

提高交通服务体系的科技水平,加大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在公路建设、养护和运输服务中的应用。加快交通行业信息系统的整合、转换和升级,通过信息系统自动完成各种信息的收集和反馈、统计和分析工作,及时提供能够满足行业统计、行业管理、行业科学研究和公共大众需求的交通行业信息。

11.提升行业文明程度

深入开展以“创先争优”为主要内容的文明创建活动,大力加强廉政建设,树立学科学理论的先进典型,建设负责任的、廉洁高效的服务部门和行业。

(信息来源:南阳日报 2011年2月09日)

【相关链接】

社旗:解读社旗十二五规划:规划建设高等级公路,争取尽快把周南(周口至南阳)高速社旗段、鲁唐高速(鲁山至唐河)社旗段两条高速公路纳入省级规划。唐河:十二五规划:加快交通体系建设。及早启动方枣高速公路(北接许平南高速、南连汉十高速)规划建设,形成十字型高速公路框架

7.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十二五”规划 篇七

一、上海“十二五”规划建设形势分析

“十二五”时期是上海未来发展转型、建设“四个中心”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第三步战略目标的关键时期。在未来城市发展中, 建设主战场将由中心城向郊区转移, 发展方向由侧重建设向强化管理过渡, 服务对象由服务经济建设向服务社会和经济并重转变, 发展方式由数量扩张型向质量集约型转变。因此, 必须正确分析城市发展转型的战略目标, 实现行业发展转型与城市发展转型的紧密结合, 实现行业低碳和绿色的可持续发展。

1. 重点地区发展对轨道交通的要求

上海“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的主线是“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其中, 上海浦东的迪斯尼国际旅游度假区, 中国博览会会展中心暨虹桥综合商务区, 临港新城及重装配工业区、奉贤南桥综合新城等杭州湾沿岸城市群、嘉定汽车城、松江大学城等工业和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地区, 是上海重点发展的重中之重, 是展示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成功的重要舞台。这对优化上海“十二五”轨道交通规划发展思路, 谋划以城市快速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网络发展为导向, 进行新一轮的轨道交通建设至关重要。同时, 这也是为了支持上海经济建设实现又好又快, 上海社会服务保障民生重要任务的要求。

2. 加快推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要求

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建设将进一步带动客货运输量的增加。预计到2015年, 上海港集装箱吞吐量将达到3 300万TEU, 机场旅客吞吐量将达到0.9亿~1.0亿人次, 货邮吞吐量达到500万~550万吨。从现阶段各类运输发展水平来看, 无论是港口货物集疏运还是机场旅客集疏运, 道路运输仍然是主要的方式。预计2015年以前, 海港货物公路集疏运比例仍将维持在50%以上。因此, 仍需在现有海港和空港的公路集疏运系统和管理措施的基础上, 进一步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 提升运输管理水平, 促进国际航运中心对长三角、长江流域乃至全国的服务。

3. 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提出新目标

2010年5月, 国务院正式批准实施《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 明确提出了将长江三角洲地区建设成亚太地区重要国际门户、全球重要的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中心, 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城市群的发展战略定位;提出了到2015年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 到2020年力争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发展目标。未来上海与长三角城市之间的交通联系将越来越紧密, 预计到2015年, 上海对外客运吞吐量将由2.7亿人次/年增加到3.0亿~3.3亿人次/年, 对外货物吞吐量将由10.9亿吨/年增加到11.0亿~12.0亿吨/年。长三角区域协同发展对区域交通网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应进一步提升国省干道功能, 大力发展沿江沿海发展轴的道路基础设施建设, 实现长三角社会经济水平和区域一体化水平的全面提升。

二、目标和任务

1. 规划目标

(1) 2020年远景目标

到2020年, 建成与长三角一体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趋势相适应、与“四个中心”城市发展功能相匹配、与综合交通体系相协调的道路设施网络和道路管理平台, 巩固市域范围内“15、30、60”畅达性目标。

到2015年, 基本建成“一网一平台”道路主骨架系统, 促进城市社会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取得突破性进展。巩固和推广举办世博会带来的道路设施管理经验, 基本建成与“四个中心”功能相适应的城乡一体化骨干道路网络, 全面建立依托信息化技术的综合性道路管理平台, 全面实现城市道路和公路管理平台的融合, 以及规划、建设、设施、运行、路政、应急等各子系统平台的资源整合。其主要目标是确保城乡一体化的道路交通发展走在全国前列。构筑大浦东及虹桥商务区路网交通体系, 建立适应生态宜居城市的道路交通发展模式, 巩固和推广办博道路设施管理成功经验, 全面提升信息化网格化管理水平倡导科技创新, 实现低碳绿色交通。

(2) 2015年规划目标

2. 主要任务

(1) 轨道交通建设

加快轨道交通2号线虹桥枢纽车站的改造, 基本满足国家会展中心的要求。同时, 加快对相近规划轨道交通线的研究, 适应服务大虹桥的发展需要。加快地铁20号线的建设, 支持迪斯尼和临港新城的发展。加快地铁5号线延伸至南桥的建设, 支持奉贤南桥新城的发展。积极配合铁路部门, 加快沪通铁路、杭州湾铁路等城市快速铁路的建设, 支持长三角城市群的协同发展。

(2) 高速公路

加快长三角一体化高速公路建设, 完善高速公路网布局, 继续完善城市快速路系统。建设G40公路、S6公路、S26公路东段、沿江通道浦西段、S26公路入城段 (北青高架) 、S3公路、S7公路 (S20—宝钱公路) 7项, 里程111.0公里;争取实施沿江通道浦东段、G1501同三和北环改建, S7公路 (宝钱公路—沪太路) 和高速公路节点改造等5项, 里程91.1公里;预备S16公路1项, 里程17.3公里。

(3) 快速路网

在既有快速路网的基础上, 围绕“大浦东”和“虹桥商务区”两大城市发展核心, 局部加密快速道路系统;同时针对现有快速路运行过程中暴露的问题, 继续完善中心城快速路系统, 推进已建快速路节点改造。建设东西通道、北横通道、嘉闵高架北段和南段、北翟路快速路 (中环—S20) 、中环浦东段东段及罗山路节点改造7项, 里程67.9公里;争取实施军工路快速化及快速路节点瓶颈改造2项, 里程4.4公里;深化中心城地下道路规划布局方案和技术标准, 结合中心城旧区改造, 逐步推进中心城地下道路建设。

(4) 其他干线

重点推进郊区新城骨干道路建设, 逐步完善市域地面干道网络。构建新城道路配套骨架体系, 继续完善地面干道网络。

(5) 越江跨河

完善越江跨河通道布局, 适应两岸一体化发展要求。加快郊区越江设施建设, 建设虹梅南路—金海路越江、沿江通道越江段、辰塔路越江等项目;加密中心城越江通道布局, 建设长江西路、周家嘴路等越江隧道;建设真光路桥、云岭西路桥等苏州河跨河工程, 积极筹备建设昌平路桥。

(6) 大型居住区配套和区与区之间的对接道路

8.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十二五”规划 篇八

(四)建设国际航运发展综合试验区

1.深化国际航运发展综合试验区突破性政策

围绕到2020年基本建成具有全球资源配置能力的国际航运中心的要求,以功能突破为引领,以制度创新为依托,以区域联动为导向,研究借鉴航运发达国家和地区的航运支持政策,提升上海航运服务市场功能,破除制约高端航运服务业发展的瓶颈障碍,提高我国航运服务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争取国家支持,形成新一轮突破性政策。

2.创新国际航运船舶登记制度

依托国际航运发展综合试验区“先行先试”政策,探索创新洋山港国际航运船舶登记制度,优化船舶登记流程,降低登记成本,缩短登记周期,集聚中资国际航运船舶。

3.加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与产业腹地间的联系

有效整合上海综合保税区的各项政策,建立便捷高效的保税货物移动办法;建立覆盖口岸与腹地的保税网络系统,争取尽快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增强区域保税物流联动功能,增进与后向腹地的联系;增强区域保税和非保税物流整合增值功能,推进国内货物在综合保税区内进行保税延展操作;优化国际航运发展综合试验区内的港口费收体系,进一步扩大港口向腹地辐射的范围,便利国际物流入区中转。

4.研究财税支持政策

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探索研究国际航运发展综合试验区内航运企业船舶吨税制,以国际航运企业为龙头,带动上下游服务产业集聚;探索研究有利于综合保税区融资租赁项目(企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推动融资租赁业务功能提升。

5.加大对内对外开放力度

探索研究放宽外资航运金融和航运保险机构经营准入;对航运产业相关基金投资造船、买船、租船等业务给予政策支持;争取注册在国际航运发展综合试验区内的邮轮企业参照国际通行规则经营相关业务。

(五)促进邮轮产业发展

1.完善邮轮产业发展协调机制

完善市级层面邮轮产业发展推进协调机制,统筹邮轮产业发展事务,指导区域合作和营销推广,促进上海邮轮经济快速健康有序发展。

2.鼓励本土邮轮产业发展

借鉴国际邮轮经营模式,大力发展长江中下游和国内沿海邮轮旅游市场,组建1~2家本土邮轮公司;组建3~5家具备相当业务能力的邮轮专业旅行社,开发邮轮旅游产品,积累从业经验,探索盈利模式;不断提高邮轮旅客通关服务能力和效率,优化随船办理通关手续的工作制度,创造便捷环境吸引更多邮轮停靠上海。

3.推进邮轮港口建设

统筹上海国际客运中心、吴淞口等邮轮码头发展,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邮轮母港;完善邮轮补给、废物污水处理、口岸联检、海事救助、船舶维护、引航等综合服务功能,健全邮轮码头服务体系。

(六)优化完善集疏运体系

1.推进港口基础设施建设

实施洋山深水港区四期及后续工程建设,进一步巩固集装箱吞吐能力;建设临港新城东港区公用码头一期工程和进港航道工程,提高装备企业海路运输能力和上海港汽车滚装运输能力,推动甩挂运输业务发展;加快外高桥、洋山港集装箱支线泊位建设,提高其服务内河支线船舶的水平;研究张华浜港区功能调整,推进外高桥、芦潮港等内河集装箱港区建设。

争取国家相关部委支持,实施长江口深水航道通航宽度全线拓宽工程,实现超大型船舶进出港双向交会无限制;建立支航道维护长效机制,充分发挥长江主航道作用,满足船舶大型化的需要;完善岸线管理体系,优化配置和整合现有岸线资源,促进岸线资源的高效率、高效益使用;推进上海港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港口建设,支持港口实施岸基供电等节能减排措施。

2.完善内河航运发展

加快推进黄浦江上游、杭申线、大芦线二期等航道整治工程;建设长湖申线、平申线,开展大浦线、油墩港、苏申内港线、赵家沟东段等内河高等级航道建设储备研究,着力构建连通长三角地区的高等级内河集疏运网络,培育发展内河运输业;完善内河航运信息系统,建设长三角地区内河高等级航道网信息共享平台。

3.完善货运道路网络

加快郊环北部越江通道前期研究,完善外高桥港区对外货运通道布局;完善外高桥地区路网结构,提高陆路集疏运效率;加强与长三角地区对接,适当增加出省通道,江苏方向新建、改建崇启高速、崧泽大道、金商公路、外青松公路等干线公路,浙江方向新建、改建大叶公路、朱平公路等干线公路。

4.推进海铁联运发展

建成京沪高速铁路,推进沪通铁路建设,开展沪乍铁路前期工作;完善上海铁路货运服务体系,结合沪通铁路工程,启动外高桥货场建设,调整既有杨行、张庙站功能;结合城市用地功能的调整,取消杨浦等货运站。

5.加强航空枢纽建设

组织实施《“十二五”上海民航发展纲要》,加快推进上海航空枢纽建设,适时进行机场改扩建,完善机场保障功能;建设浦东国际机场第四、第五跑道,满足航空运量和大飞机项目发展需要;加快浦东国际机场设施改造,满足中枢运营需求;改造虹桥国际机场东区设施,进一步提高飞行区安全保障能力;落实国家《调整上海地区空域结构方案》,系统性改善枢纽空域容量;完善上海终端管制中心建设,切实改善空中交通保障能力;重点建设和完善浦东国际机场西货运区和空港保税区相关设施,完成浦东国际机场综合保税区在机场西货运区规划范围的整体封关,实现区港一体化运作;简化航空口岸国际中转旅客口岸监管查验程序,争取航空口岸扩大免签证国家范围和延长免签证停留时间,增强浦东国际枢纽的中转吸引力和国际竞争力;推进航空口岸空运货物电子信息化建设,优化货物通关便利政策和口岸查验单位工作机制,促进货运枢纽建设发展;支持主要基地航空公司加快向大型网络型航空公司转型,加强航线网络航班波建设,加快发展国际航空运输,加强国际国内航线航班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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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加强区域合作

1.拓展航运服务业的辐射范围

推进现代航运服务业发展,面向长三角地区和全国提供高端航运服务,扩大辐射面和服务范围。

2.完善区域港口发展协调机制

依托国际航运发展综合试验区,与浙江省共同推动洋山港扩区发展,形成互利共赢格局;探索成立长三角地区港航发展促进机构,建立区域港口航运的行政与企业联合协调机制;鼓励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加强长三角地区港航企业联营联合,促进企业在设施建设、航线经营、企业管理等方面相互融合。

3.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协调建立华东机场群、长三角地区国际航空货运枢纽群合作发展机制

鼓励和支持主要基地航空公司和上海机场集团在华东机场群、长三角地区国际航空货运枢纽群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推动长三角地区航空运输市场、产品、服务一体化进程,参与打造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华东机场群、长三角地区国际航空货运枢纽群。

4.推进跨区域口岸大通关合作

健全区域大通关合作工作推进机制,着力完善“点对点、城与城”、以项目为抓手、以口岸城市为载体的大通关合作模式;加强上海与内地口岸查验单位之间协作联动,不断拓展区域通关改革的覆盖面;加快推进长三角“陆改水”、陆空联运、海铁联运、保税货物快速移动等口岸物流;积极发展上海与中西部地区海铁联运、江海直达和航空中转联程等。

5.加强港航发展政策合作研究

鼓励区域间研究机构围绕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重大问题及政策开展合作研究,为政府部门制定港口、航运发展战略等提供决策支持。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协调保障机制建设

1.加强上海建设国际航运中心的协调推进力度

进一步完善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推进工作机制,加强与国家有关部门的衔接,部署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任务,统筹协调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检查、指导、监督各项工作的开展。

2.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的沟通联系

充分利用推进上海“两个中心”建设部际协调机制,及时向国家有关部委报送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进展情况,争取国家支持。

3.加强与国内外地区间的合作交流

加强与兄弟省市的合作交流,推动长三角地区、长江流域共同参与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共享建设成果;加强与国内外先进港口城市的合作交流,学习和借鉴其发展措施和经验。

(二)优化航运中心发展环境

1.建立和完善相关政策法规

全力营造有利于航运业发展的法制环境,推进口岸综合管理地方立法;推动国家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港口经营、船舶服务等方面的法规政策。

2.营造自律有序的航运市场秩序

建立科学的市场监管手段,鼓励行业自律,支持运价备案中心等功能性机构有效运行,促进市场有序竞争。

3.研究建立市、区县两级航运发展支持专项资金

由市、区县政府研究建立市、区县两级航运发展支持专项资金,加快推进江海直达船型、航运信息化、船舶交易市场等的发展,鼓励高端航运人才引进和培养,鼓励跨国企业和国内大企业在上海设立营运中心,支持相关国际组织在上海设立分支机构。

4.提升行政服务效率和水平

优化行政审批程序,简化行政审批环节,为航运要素市场、航运机构、中介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等提供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行政服务,鼓励相关行业协会发挥更大作用。

5.提升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

构建应急处理保障体系,健全危机预警和处置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增强应对风险和突发事件能力的培训;增强航运相关的救助抢险人力、物力资源储备。

(三)建设国际航运人才高地

1.培养和集聚航运人才

完善航运人才引进制度,优化人才发展环境,通过人才奖励措施,引进一批海外高端航运人才;对地区总部企业、高端航运服务企业、国际组织分支机构等落户上海给予政策优惠;完善从业资格认证制度,培养一批与国际接轨的航运金融、航运保险、航运经纪、海事仲裁、空中交通等高端专业人才。

研究建立上海国际高级航运学院,构筑国际化的开放平台,在职培养航运贸易、航运金融等复合型高端人才和航海、空管、邮轮经营管理等紧缺人才。

2.加强船员市场建设

依托设立在上海的中国船员发展与保障中心的资源优势,打造船员劳务交易平台,面向全国船员,提供船员劳务市场需求信息;提供船员法律咨询服务,保障船员合法权益;提供船员履约培训、业务培训、知识更新等培训信息。

建立船员管理行业协会,依法加强船员管理,提高船员管理水平;建立国家级船员评估中心,提高船员综合素质;设立船员劳动争议专业仲裁委员会,为船员提供高效的法律服务,协助船员维权。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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