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工作治理(12篇)
1.社区工作治理 篇一
社区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2012年,我社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创先争优”活动,积极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不断提高社区干部职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好属地的综治工作会议精神,广泛深入地开展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活动。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全力以赴搞综治工作
为切实加强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我社区成立了由支部书记为组长、治安主任为副组长、各居民小组组长为成员的社区综治工作站,全面负责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领导和具体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了我社区综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为了搞好我社区的综合治理工作,在成立综治工作站的基础上,对各项工作进行了周密的安排布置。同时成立了**社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并设立了*个巡防点,保证了综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大了学习宣传力度,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为了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做的扎实有效,我社区今年开展了“***”竞赛活动,促进了社会单位零发案面不断扩大;开展了“***”创新活动、“***”联创活动、“***”共建活动等,使群众更紧密的团结在一起,保证综治工作的高效率;同时,我们正在建设义务巡防队,每个月组织8-11名义务巡调解员参加培训,加强了理论学习,广泛深入的宣传,使学习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形成了群防群治、齐抓共管,共同维护的良好局面。
三、进一步完善了规章制度,保证综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为了使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到位,保持长期有效,我们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在原来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调解会工作职责;治安巡防工作制度;流动人口和房屋管理制度等,责任到人,在制定各项制度时以切实可行为原则,为社区的精神文明建设创造良好的风气,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同“和谐社区”创建活动相结合,营造团结协调,安全文明,严肃活泼,工作井然,生活向上的好风气。
四、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 尽职尽责
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预防和减少群众性矛盾纠纷的首要环节,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一项重要工作。在综治工作中,充分认识到了加强新时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积极预算和妥善处置得好的目标要求,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我社区设立了流动人口、治安隐患、不稳定因素等一系列台账,并对社区治安的进行巡逻排查,设定了巡逻值班登记册和巡防记录台账,保证社区的治安稳定。
尽管我社区的综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工作当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对待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解决,确保全面完成综合治理工作任务。
2.社区工作治理 篇二
一、细化巡逻体制探求和完善巡逻勤务布局
治安巡逻队巡逻体制是由静态治安管理向动态管理模式的一次重大转变, 也是社区治安巡逻勤务模式的主要标志。
其特点表现在:一是一级处警, 垂直指挥;二是各辖区分队以巡段为责任区履行巡察职责;三是根据不同时段、不同方位做到点、线、面“三结合”、“两到位”。将大部分的警力摆在街面道路上巡逻, 对违法犯罪分子起到震慑作用, 减少犯罪率, 这是巡逻工作追求的主要效果。同时集中一部分警力机动灵活地进行便衣巡逻伏击, 接到重大警情或重大突发事件, 能快速赶赴现场进行处置也是治安巡逻管理上水平的标志之一。
二、精细治安巡逻, 分片分区防控, 统一协作调配
1、实行24小时无间断巡逻。
由于流动人员增加, 各个季节各种事件多发, 尤其是自行车、摩托车、汽车偷盗案件, 抢劫事件时有发生, 社会秩序相对混乱, 根据治安情况, 巡逻队分别对保安、巡逻队员制定了精细的巡逻时间、巡逻路线, 实行保安、巡逻队员分时间段、分区域巡逻, 达到24小时无间断巡逻, 从而增加巡逻力度, 提高巡逻质量, 及时处理相关问题, 达到居民小区及主要街道打防结合和基地片社会治安“点线面”的控制。
2、改进巡逻路线, 延长巡逻时间, 从根本上提高巡逻质量。
在每个小区制定最为有效的治安巡逻防控路线, 每个小区设置有效的治安巡逻巡更点, 根据小区情况划分出治安混乱、案件高发路段, 增加治安巡逻次数, 由原来每次每区片巡逻30分钟更改为45—60分钟来细化巡逻。巡逻形式由摩托车、自行车巡逻更改为自行车、步行巡逻, 紧急情况摩托车配合应急等。
3、开展专项巡逻活动。
加大对社区、居民区巡逻力度, 尤其是在特殊时段如中午、夜间等加密巡逻次数。为了社区的政治、生活稳定, 队干部夜间跟班巡逻, 加强夜间巡逻力度, 强化巡逻队员的责任心和使命感。适时扩展巡逻区域, 机动布控与固定布点相结合, 消除时间死角和视线死角, 采取点、线、面“三结合”的巡逻方法, 即以门卫为点, 以巡逻为线, 以整个队的协调、统一指挥带动辖区的全面工作, 构建有条不紊的运行整体, 宏观调控辖区治安状况。通过以上措施方法, 实现巡逻防控工作勤务化、专业化和高效化, 提高巡逻防控密度, 有效强化社会面治安控制。确保特殊阶段社区治安秩序的稳定。
4、强化群防群治。
一是建立以社区、小区警务室、综治员为主体的治安情报信息员队伍, 利用他们人缘、地缘、亲缘等优势, 及时了解掌握治安情况, 化解矛盾纠纷, 控制事态恶化。二是深入开展依法治理活动, 善于运用法律的、行政的、思想文化的等多种手段, 实行综合治理。三是要进一步整合结合社区、小区综治资源, 充分发挥社区保安、小区警务室、治安巡逻队、治保员等群防群治组织的作用, 积极探索建立社区专职治安联防队伍, 党员干部义务巡逻队和居民治安巡逻志愿者队伍, 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治安巡逻等活动。
三、开展蹲点行动, 加强重点防范
重点部位、重点区域防范措施严密, 健全治安防范机制。贯彻落实《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加大对单位内部的治安防控和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公共复杂场所、特种行业、枪支弹药和爆炸、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监管力度。加大“三防”建设投入力度, 重点要害部位“三防”覆盖率达到100%。加强和完善社区、单位的治安防控体系, 大力加强治安防范工作。
四、实行人防、物防相结合, 提高工作效率, 降低案发率
社区治安巡逻充分利用监控这一有利设备, 扩大技防覆盖面。通过问卷调查等方式向居民了解各个小区、街道案件多发地带, 及时调整摄像头的位置, 对案件频发区域进行实时监控。整合资源, 减少浪费。及时改变巡逻队员的巡逻路线、蹲点地点, 使队员们能够更加有针对性的巡逻、蹲点, 增强防范意识, 提高警觉性, 从而降低案发率。
3.社区治理 国家治理的基础性工程 篇三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任务,并且要求统筹城乡社区建设,促进群众在城乡社区治理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社区治理具有基础性地位和作用
在当今中国治理体系中,社区治理具有基础性地位和作用。这主要是因为,一方面,社区是社会的基本构成单元。我国城乡社区建设操作领域所界定的“社区”,大都是指居民委员会辖区和村民委员会辖区共同体,它们属于基层法定社区范畴,是现实社区的重要表现形式。正是这些现实社区的有机集合构成了当代中国这一生机勃勃的社会有机体,社区治理在国家治理上,具有基础性的地位和作用。
另一方面,中国特色的社区建设肩负着构建新型基层社会治理结构体系的历史使命。正式发端于20世纪90年代前期的中国特色社区建设,是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的客观要求和必然产物。与此相一致,“单位人”向“社区人”、“社会人”转变成为普遍现象,乃至出现了居民利益社区化趋势。例如,救助工作的社区化管理,使贫困阶层的利益诉求转向了社区;人口老龄化尤其是企业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的社会化,使广大老年人的利益诉求转向了社区;住房商品化使广大业主的一部分利益诉求转向了房屋座落的住宅小区及其社区物业服务管理机构;对于那些成千上万的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也需要依托社区来组织实施。
社区治理的基本特征
社区治理自身具有一系列特征。归纳和把握这些特征对构建新型社区治理体系有重要意义。
社区治理属于地域性基层社会治理范畴。这首先表现为社区治理属于人们通常所说的“块块管理”,也就是对某一地域范围内的公共事务和公共行为实施综合治理,而与专门治理某一类事务的“条条管理”具有显著区别。其次表现为社区治理是整个社会治理的基础环节,属于社会治理的“前沿阵地”,直接面对居民群众,具有零距离了解社情民意和群众需求的天然优势,能够做到在第一时间提供服务、解决问题。
社区治理是行政管理服务和群众性自治的有机结合,具有明显的“共治”属性。尽管我国现阶段社区治理的操作单元主要被界定为居(村)民委员会辖区共同体,但对于这类社会共同体的服务管理,既属于基层政权组织的职责范围,又属于基层群众性自治的作用空间,其治理主体是多元的,其“共治”属性是明显的。不过,与西方国家的社区共治结构不同,我国城乡的社区共治具有明显的中国特色,突出表现为在日臻成熟的社区共治新格局中,社区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基层政府管理服务发挥主导作用,社区群众性自治发挥主体作用,社区成员广泛有序参与发挥基础性作用。
社区治理客体(对象)主要是社区内的公共行为和公共事务。例如,某一居民家庭在楼道内堆放杂物影响楼道公共卫生和其他住户出行,某些居民深夜大声喧哗影响其他居民正常休息,某些工厂企业排放废气影响社区环境,以及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物业管理、治安秩序等等,都属于社区治理对象中的公共行为或公共事务。
社区治理主要依托社区服务来推进实施。尽管社区治理的手段方式具有多样性、综合性,但其基本手段和方式是社区服务。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是社区治理创新的努力方向之一。
积极推进社区治理创新的突出任务
积极推进中国特色社区治理创新,需要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要求,着力推进以下几方面工作。
加强和改进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在新型社区治理体系中,社区党组织不仅应该发挥而且必须适应新形势新情况正确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这就需要进一步优化社区党组织设置,实现社区党组织全覆盖,推动形成区域化党建新格局。同时需要按照党的领导和居民群众当家做主与依法治理社区相统一的原则,积极探索党组织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成为社区决策和行动的有效途径。在这方面,提倡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和社区居(村)民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鼓励社区居民(村民)中的共产党员通过法定程序当选居(村)民代表和居(村)民小组长,以及探索在职居民党员参与单位和社区双重组织生活,探索广大党员在社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具体措施等都具有积极意义。
强化和改进基层政府组织在社区治理中的主导功能。基层政府组织特别是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政府在社区治理中发挥主导作用,是这些组织义不容辞的法定职责。这就需要进一步深化基层行政体制机制改革,加快转变基层政府职能,增强面向社区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增强基层政府组织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创新行政管理服务方式,指导和帮助社区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开展工作。为此,需要加快街道办事处法制建设步伐,规范街道设置,优化街道管辖规模,整合街道内设机构,增强街道对基层政府职能部门的协调监督职能,解决街道责权失衡问题,探索构建以街道为主导的属地化社区治理体系。同时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乡镇政权建设工作,增强乡镇政府的管理服务能力,赋予那些吸纳人口较多、经济实力较强的镇更多的管理权,以适应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客观要求。
全面推进社区群众性自治。中国特色的“社区自治”应该称之为社区群众性自治。就现阶段的情况而言,它有三种主要表现形式:一是以居(村)民委员会为组织载体的居(村)民自治,二是以业主大会、业主代表会、业主委员会为组织载体的社区业主自治,三是以基层社会团体为组织载体的社区社团自治。这三种群众性自治不能相互替代,但可以功能互补。这就首先需要建立健全居(村)民委员会组织体系,开展多层次、多样化的社区居(村)民自治活动。其次需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引导他们着力开展社区成员所需、民间组织所能、党和政府希望解决而又力所不及的服务项目,推进社区社团自治,把社区群众性自治空间从单一的地缘群体拓展到多元群体。再次需要建立健全社区业主组织,推进社区业主自治,完善社区党组织、居(村)委会、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协调共管机制。所谓社区成员,既包括社区居民(村民)又包括驻社区单位,他们既是社区建设的受益者,又是社区建设和社区治理的主体力量。动员组织社区成员广泛有序参与社区治理是社区建设和社区治理创新的突出任务之一。要注重用共同需求、共同利益来调动社区成员广泛参与的积极性,坚持互利互惠、成果共享原则,在共治中共享,在共享中共治。
如前所述,依托社区服务实施社区管理是新型社区治理的基本特征之一。这就需要大力发展社区服务,在服务中实施管理。为此,一是要大力发展基层政府面向社区的公共服务,着力保障民生,增加公共服务项目,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二是要大力发展群众性互助和社区志愿服务,增强社会服务功能,解决社区成员的多元化需求。三是要大力发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产业,方便群众生活,构建社区服务体系。
(作者系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研究员)
4.社区综合治理工作体会 篇四
社区是城市管理的最基层单位,是保持社会稳定的基础,没有社区的稳定,也就没社会的稳定。城市社区要正常稳定地发展,首要的标准是安全,治安搞不好,群众就没有安全感,因而其他任何建设都无从谈起,所以我们必须以治安为突破口,加上提高市民文化素质,搞好公益福利,才能将城市社区搞好。
首先,加强城市社区治安管理。第一,在社区中建立户籍民警执勤室,使民警紧贴群众,不但有利于树立良好的人民警察形象,而且有利于密切警民关系,群众有困难可以及时找警察,从而保障社区内外良好的治安秩序。第二,建立社区保安巡逻队(可由下岗失业人员组成)加强社区内部巡逻。确保社区内的打击和防范违法犯罪活动在力度、时间和空间上有绝对的优势。总之,公安民警和保安在城市社区内不断流动和频繁出现,不但会方便社区居民,而且还给犯罪分子极大的威慑力,减少犯罪得手的机会,从而有效地减少犯罪,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其次,搞好人防和物防结合。第一,加强人防,强化动态防范。加强治安组织网络化建设,在社区关键部位配备人防力量进行控制,在社区设立户籍民警执勤室,组建保安巡逻队。另外还可以建立多种形式的群众联防组织,选出楼栋值班人员等,这样的人防力量覆盖了整个社区,犯罪分子自然难以下手。第二,落实物防,加强防范硬件建设。我们可以要求社区居民大家出钱筹集资金安装防盗门、防盗窗,另外有辖区单位资助建立治安管理办和民警保安执勤室,安装单元电控门闸和围墙护栏等。实施封闭管理,形成立体的防范格局,预防犯罪。
宣传教育与重点帮教矫正结合。开展城市社区的宣传教育,是城市社区管理的基础,其目的在于通过教育来提高居民素质,消除产生犯罪的主观条件,提高预防犯罪的意识和积极性。首先是思想、道德教育,真实案例,使居民了解目前治安状况及预防犯罪与本身利益的关系,树立共同创建美好家园的先进思想,净化社会环境,预防犯罪。其次是文化知识教育,通过对城市社区居民进行基础文化知识、法制知识和科学知识的教育,提高文化水平和法律意识,使社区居民自觉守法并懂得怎样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打击和预防犯罪。
5.社区治理工作情况汇报 篇五
坚持以党建为引领,推进社会治理资源下沉网格,推动党建网格和社会治理网格“两网融合”。一是科学划分网格,突出精细化。按照常住居民150—200户、商户100—150户为单元,重新划分城区基础网格1504个、专属网格312个,乡镇基础网格723个、专属网格146个。二是强化党建筑基,突出引领力。把党支部建立在网格上,把网格内党员编入楼栋党小组,把党员中心户设在单元中,形成“社区党组织—网格党支部—楼院党小组—党员中心户”一贯到底的组织体系。目前,全区共建立423个网格党支部、235个楼栋党小组。三是探索网格服务站建设,突出实效性。依托居民小区红旗驿站、物业服务用房等资源,在新区街道探索建立社区网格服务站,打造集网格党建、服务、管理于一体的社区公共服务延伸平台。
二、聚焦“三网融合”,强化科技支撑,提升网格服务“硬内核”。
进一步整合社会治理资源,突出协调联动,强化优势互补,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一是推动网格化与智慧xx建设相融合。整合智慧东昌城市运营管理中心资源,建立区综治中心,搭建区—镇街—村居三级贯通的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平台,提升网格管理信息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二是推动网格化与法治xx建设相融合。对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提档升级,建立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调处中心,将网格化服务管理与矛盾调解中心相融合,推动矛盾在线化解,群众难题在线解决。三是推动网格化与网格员服务终端相融合。网格员依托网格服务终端对网格内的人、地、物、事等基础信息进行动态管理,通过与区网格化服务管理系统互通互联、信息共享,实现“人在格中走、事在格中办”。今年以来,网格员通过服务终端上报事件38万余件。
三、聚焦“三化一体”,优化队伍结构,增强网格服务“原动力”。
充分发挥网格员“人熟、地熟、事熟”优势,促使网格治理更高效、更便捷。一是推进网格队伍职业化。从退役军人公益岗、劳务派遣、警务助理等具有丰富群众工作经验人员中选优配强专兼职网格员2227名,其中本科学历138人、研究生学历3人、具有社工专业资格65人。二是推进下沉力量专业化。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工作,推动150名区直机关干部、98名镇街干部下沉网格担任网格员,形成“街道吹哨、部门报到,网格吹哨、党员报到”服务机制。三是推进网格团队规范化。按照“1+1+N+X”模式(即1名网格长、1名专职网格员、多名兼职网格员和若干执法队伍),组建网格服务团队423个,吸纳91名人民调解员、104名法律工作者、107名“两代表一委员”、1203名物业人员等参与网格工作。
四、聚焦“三制联动”,注重高效运转,贯通网格服务“内循环”。
6.社区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篇六
几年来,我社区在县综治办、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统揽,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全会精神,按照《社区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结合本社区的实际情况,坚持“预防为主、打防结合”的方针,在社区开展以争创“平安社区”、“无毒社区”、“无邪教社区”为载体的活动,有效地遏制了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的发生,为社区居民营造一个稳定、祥和、优美的生活环境。2002年度社区被县综治委授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2003年度社区综合治理工作被县综治委授予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示范点”,社区调委会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市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2004年度社区被共青团市委授予“青年文明社区”、被镇授予“无毒害社区”,2005年度社区被申报为市级“卫生先进集体”,“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集体”。2007年度和2008年度被县、镇分别授予“平安社区”先进称号。社区主任被市公安处授予优秀治保主任。副主任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市人民调解工作优秀调解员”称号。
一、基本情况
我社区地处县城东郊,驻辖区单位13个,居民楼院11个。共有居民住户1023户,3169人。各级文明单位3个,文明楼院6个,五好文明家庭655户。小组长11名,社区居委干部5人,各种志愿者队伍12支,流动人口为126人,共有出租房屋户34户。
二、工作中的主要作法: 1、加强领导、狠抓管理
一是继续加强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几年来,我社区把综合治理工作当做重要工作来抓,在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前提下,重新举建、调整了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等各种群众性组织,在此基础上,完善了《安全模范小区管理制度》,《出租房屋及暂住人口管理制度》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各种组织的健全,规章制度的完善,为社区平安建设有效开展提供了制度保证。二是狠抓内部管理。根据工作需要,社区成员内部分片包干,在巷道、楼院建立了中心户长、楼长,单元长。形成了以社区为主导,居民小组为主体,中心户长、楼长、单元长为中心的三级管理网络体系,各个组织间,做到了横向上各负其责,纵向上相互补充,从而加强了对居民群众综合治理网络化管理。
2、齐抓共管把社区治安作为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
几年来,社区认真贯彻落实“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加强社区各项治安防范措施的落实,增强在维护社会治安中的作用,切实落实“属地管理”的原则,积极推动社区建设综合治理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确保社会稳定,人心安定、经济发展的系统工程。为此,此项工作在搞好常规工作的前提下,加强了治安联防队伍的建设。依托社区组长、中心户长、楼长、单元长三级管理网络体系,建立12支100多人的治安联防队伍,分布在全社区的各个巷道、庭院、并对社区所有常住户、流动人口签定了社会治安责任书并对流动人口建档立卡。在此基础上,努力搞好普法、调解、安置帮教等工作,着力解决一些群众意见较大或久拖不解决的问题和纠纷。同时,根据社区实际,制定出了《预防青
少年犯罪措施》、《治安联防巡逻实施意见》、《突发性的事件应急措施》等一系列的措施和方法为提好社会治安提供了有利保证。据统计,几年来共签定各类责任是370余户,承办各类法律培训班、法律宣传等50余次。调节各类纠纷86次,安置“两劳”人员3名。
3、进一步加大创建平安社区宣传力度,提高全民参与意识。社区动员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居民群众,进行宣传教育,为了使广大居民群众更好的了解国家的方针、政策,也为使国家的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社区工作人员利用上门宣传,散发宣传单,张贴宣传标语,上街宣传等手段。广泛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据统计,我社区今年悬挂各类法制宣传横幅及海报12条,出各项普法宣传板报5期,发放各类普法宣传单700余份,参加司法局法制培训3次,通过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增强了社区居民的法律知识,使居民懂得了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重要性,提高了居民依法办事的法律意识。
4、开展全民参与群防群治工作。几年来我社区把工作重点放在群防群治工作上,为了更好地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努力降低发案率,保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想方设法对辖区内居民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对没有围墙的小区要修建围墙,没有安装防盗门的单元楼要做好住户的思想工作,争取在单元楼的楼梯口统一安装防盗门。青路小区启用义务巡逻队员在小区门口值守,阻止闲杂人员进入小区,小区治安状况大大好转,车辆失窃现象减少,中午休息时间也没有收废旧的噪音出现,居民反映很好。
至今年11月为止,我社区已有28个单元楼安装了防盗门,占辖区单元总数的66%。
5、广泛开展“巡逻”专项行动。几年来,我们在上级领导部门的支持下,全民动员,在辖区范围内广泛开展“巡逻”专项行动。我们将社区原有的两队义务巡逻队做出安排,要求他们分区分片负责治安巡逻,并发动居民小组长率领本组居民也共同参与。与此同时,社区工作人员还做好了值班安排,每天分班分组地按照预定时间、班次、巡逻路线进行巡逻,保证24小时都有人值班,24小时都有人巡逻,并做好巡逻记录。同时与派出所加强联系,打防结合,保一方平安。自开展“巡逻”行动以来,我社区治安、刑事案件的发案率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了60%和75%,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社区群防群治工作组织健全,几年来,我社区共出动义务巡逻队500多人次,社区工作人员每天佩戴义务巡逻袖章下户巡逻已形成制度化。通过加强防范,社区居民群众防范意识明显提高,防范力量建设显著增强,刑事案件发案率得到有效遏制,社区居民群众安全感显著提高,社会秩序良好,人民安居乐业。
6、以流动人口、房屋租赁规范化管理为突破确保小区治安。(1)加强流动人口、房屋租赁规范化管理,严抓人口管理工作。社区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辖区常住人口,外来暂住人员,重点人员进行调查、登记。目前我辖区内登记在册的流动人口为126人,共有出租房屋户34户。每一户出租房屋业主均与社区签订治安责任书,社区每月对出租房屋进行治安查验至少1次以上,流动人口登记率达100%。(2)对小区租赁户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以谁出
租、谁受益谁负责为原则,管理好辖区的暂住人口与外来人口。辖区民警和居委会工作人员经常利用休息时间进行各项普法宣传教育,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600余份,依法保护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3)督促辖区周边单位坚持“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谁出租、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严把流动人口“流入”关,做到来路明、底子清、管得住,确保外来人员不失控。
7、深入开展禁毒与反邪教警示教育、强化居民防范意识。几年来,我社区结合县、镇禁毒工作安排积极开展无毒社区的创建工作,以“不让毒品进我家”等活动为切入点,在社区内以禁毒宣传单,入户宣传等活动形式,加强了小区居民的禁毒意识。目前我社区无新滋生吸毒人员,无制、贩毒行为,并被评为“无毒社区”。我们一直没有放松对“法轮功”邪教组织的警惕。一方面我们经常下到群众当中去,通过与群众的交流,从中了解是否有新滋生法轮功练习者,做到“发现一个,帮教一个”;另一方面,积极发动群众主动向我们揭发、提供法轮功邪教组织的非法活动,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由于一直以来我们在辖区内做了大量的宣教工作,所以至今没有发现有新滋生法轮功习练者及法轮功习练者发动的集体闹事、集体上访事件,也没有发现法轮功邪教组织发动的非法活动。
8、围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抓好两劳帮教、开展人民内部矛盾的预防调解工作。
(1)截止目前,我社区共有刑释解教人员10人(已过帮教年限的除外),其中:刑满释放人员9人;解除劳教人员1人。社
区结合每人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建档登记,社区帮教小组定期走访,了解两劳人员的思想动态,开展经常性的帮教工作,现有3人待业在家;2人到外地打工;2人在市内打工;2人自谋职业; 有3人因家庭困难申请并领取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
(2)积极排查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按照“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各类矛盾激化”的原则,把各类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维护社会稳定。几年来,调委会共接受调解纠纷41起,排查率100%,调成率95%。
通过几年的平安社区建设工作运行,我们在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有许多不足,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下,结合我们社区的实际,扎扎实实的开展好各项稳定工作,改正存在不足之处,努力为社区居民营造一个安定、繁荣、祥和的生活环境。
社区
2009-11-9
万丰社区(2005---2009年)综合治理工作
汇报材料
7.社区工作治理 篇七
一、社区与社区传媒
社区最早出现于社会学, 英文为Community, 直译为社区、群落、团体、共同体等。“社区”一词最早为德国社会学家斐迪南·滕尼斯所提出, 其后帕克又将该词引入社会学, 基本意思都是在强调社区是一个共同体。在我国, 随着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的腾飞, 城市化的速度可谓迅猛, 一时间各地城市涌现出了各种大大小小的社区。事实上, 我国的社区与西方的社区并不完全相同, 而且“社区”这一概念本身也在逐渐中国化。也正是由于中西方“社区”的不同, 社区媒体在我国社区治理中的独特价值才更加值得探讨。
社区媒体与传统媒体的最大区别是其只针对特定区域的对象发行, 不追求最大多数关注, 在传播思路上与其他媒体迥然不同。按照社区媒体的类型来看, 社区传媒包括社区报纸、网站、广播电视等媒体形态, 不过一般而言社区传媒最典型、最具代表性、发展最完备的仍然是社区报。社区传媒至今已有300余年历史, 1690年第一份社区报诞生于美国, 其后的发展不温不火, 而且多为周报, 甚至扎根于乡村, 与现在的社区报差别巨大。事实上, 直到二战后, 随着美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 美国的城市社区报才慢慢超过乡村社区报并占据主流, 社区报也才逐渐有了现在所谓的社区报的色彩。
社区传媒虽然在国外起步早、发展势头强劲, 但是在我国发展却并不顺畅。总体而言我国社区报发展大致可分为两个阶段:一是摸索阶段 (2001年至2005年) , 其间大多数社区报都以失败告终。这一阶段的代表为号称我国第一份社区报的深圳《南山日报》和号称中国第一张全面市场化的社区报长春《巷报》。二是发展阶段 (2006年至今) , 其代表为《新民晚报社区版》及《北京日报》旗下的《北京社区报》等。[1]我国社区传媒就目前发展状况来看也可分为两种:一种是由大型房地产公司或是其他商业资本支撑, 背靠大城市, 围绕重要商圈周围的社区传媒, 其存在的原因在于商业资本对居民消费能力的开发, 这部分媒体往往无正式刊号, 属于内部刊物。另一种是都市传媒集团为促进媒体发展的战略部署或是市场挖掘, 这部分以《新民晚报社区版》《北京社区报》等报纸为代表, 有刊号, 有背景。目前, 国际上社区传媒盈利势头稳健, 如在美国社区报盈利率大约是大报的8倍, 加拿大也被称为“社区报王国”。不过在我国, 由于社区建设的相对落后以及社区传媒与都市报的交叉导致社区传媒发展优势不明显, 加上自身采编力量薄弱, 社区传媒发展仍处于探索阶段。
二、社区治理的自治化
一般而言, 社区治理指的是在社区范围内由政府、社区组织和居民共同管理社区公共事务, 促进基层社区和谐稳定的治理方式。[2]这里强调的是社区力量的共同治理, 但事实上社区治理正在向社区自治方向发展, 而且社区自治也更符合民主政治的发展趋势。根据学者魏娜的研究, 我国社区治理发展脉络可以按照时间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政府为主导的行政治理模式, 第二个阶段是由政府与社区力量联合的合作治理模式, 第三个阶段是社区自治型的治理模式。[3]这三个阶段、三种模式在时间上相继, 在发展程度上相迭。
社区治理向自治化转变是社会转型发展的趋势, 也是社会建设中的新课题。就其背景而言, 首先是城市化水平加快, 城市人口数量骤增, 社区遍地开花, 以往的基层管理模式已然不适应新的局面。其次, 十八大以来, 协商民主语境下的基层民主改革深入的要求。再次, 市场经济的发展, 要求基层治理模式释放人才、资源等活力。具体而言, 在以往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城市基层社会管理有两种模式:一种是单位制, 一种是街道办和居民委员会制。[2]在计划经济时代, 这两种模式在发挥人员管控和资源分配方面作用巨大, 但是在市场经济下, 这两种模式对资源、人才的自由流动严重束缚, 也因此社区管理正在逐步替代这两种模式。在这种背景下, 社区自治就是要让社区替代以往的家长制基层治理模式, 推动协商民主下的基层民主文明程度, 从而满足居民对公共产品的需求。
事实上, 社区治理不光是一种管理, 还是一种凝聚, 特别是在社区治理的第三个阶段, 即社区自治阶段, 居民的齐抓共管所产生的影响是深远而多层面的, 无论是管理还是沟通, 都需要一个平台建设, 而这更加离不开社区传媒。总之, 社区自治的发展是顺应“小政府, 大社会”和“小政府, 大服务”的社会结构转型, 顺应协商民主的政治体制改革的必然产物。而这一过程势必离不开媒体的作用, 社区媒体在社区治理中不仅有信息服务平台的媒介作用, 更发挥着提出、讨论问题, 监督促进落实的政治治理作用。
三、社区传媒在社区治理中的意义与价值
社区管理中存在着五种力量, 它们分别是政府、居委会、社团组织、社区精英 (或曰意见领袖) 和普通居民, 说到底社区治理就是要实现五种力量的均衡并尽量降低一家独大 (特别是政府力量) 的局面。五种力量由于现实的原因, 在信息的获取量上、管理的实际权力上和话语权上存在着较大差别, 实际情况是政府、居委会等直接管理者在制定一些政策时并不能兼顾不同意见, 甚至造成与居民关系紧张的状况。这种状况往往由于信息不对称和公共平台建设不力所致。而社区传媒在社区治理中的真正意义正在于此。首先作为一种媒体, 社区传媒最明显的就是其媒体功能, 如提供信息、服务和公共领域架构等;其次从更广泛的政治治理角度看, 它可以帮助建构行之有效的公共管理平台, 并通过民众参与度的提高从而增强民众认同感、参与度并促进民主化程度, 而且这对于平常居民话语权的尊重和对社区事务的监督管理也有着非常明显的效果。
具体而言, 其媒体价值体现在:
(一) 信息和服务价值。
社区传媒最基本的功能就是其信息和服务价值, 一般而言这种价值可以体现在社区传媒会及时地刊登天气、票务、演出、福利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服务类信息。正是由于社区传媒的针对性和及时性, 它才会慢慢成为社区居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种阅读需求, 进而产生一种很强的阅读黏性, 促进读者对于社区事务的关注度和参与度。而且这种信息是深入百姓的, 并且以社区居民为报道对象。例如报道社区内幼儿园、小学的文艺比赛, 刊登某人出生的喜报等, 其信息是非常可亲的。
具体而言, 社区传媒的信息服务价值可以以一份老牌美国社区报《斯塔藤岛前进报》为例, 辜晓进曾详细考察此报并将结果写成《走进美国大报》一书, 书中介绍该报以本地社区新闻为主, 每期常能占到四五个版面, 而且其中又细分为要闻、评论、天气、副刊等板块, 甚至专门为当地的少年儿童设立儿童版, 专门报道发生在儿童身上的新闻。该报在扮演本地服务者的角色上不遗余力, 例如评论版会专门开辟读者评论板块、副刊则有很多本地红白喜事内容。尤其深入居民生活的是其发布的大量招聘、交易信息, 以及商家只针对本地居民的促销优惠政策, 以至于很多居民手拿该报去往指定商场的指定货架购物消费。[4]从中我们可以看出, 作为一份成功的社区报纸, 其信息的贴近性和服务意识的面面俱到对自身发展和居民生活的意义所在。
(二) 公共领域建构作用。
公共领域是哈贝马斯提出的有关政治模式的重要理论, 哈氏认为公共领域与其说是一个概念不如说是一种描述, 它强调一种公共舆论形成的机制, 强调公民能够通过大众媒介自由平等独立地进行公开而理智的讨论, 从而促进社会问题的提出解决。[5]他强调公共领域是通过大众传媒建构而成, 同样的, 具体到社区而言, 社区传媒在社区公共领域的建构中也是不可或缺的。
就社区治理而言, 社区传媒在提供信息服务的同时也在促成一种公共领域的建设, 这一领域独立于政府、居委会管理, 为意见的公开表达和交流创造必要的条件。特别是社区治理发展日益趋于自治的态势下, 一个适当的社区机制或曰公共领域能为居民自治提供最基本的传声筒作用。另外, 在社区自治语境下, 居民在对社区事务进行治理时必须是不受干涉的, 能反映出每个人民主诉求的一种政治治理方式。社区传媒在这种治理中能够作为一种独立于居民和相关政府单位的第三方, 能够最大限度地汇聚公共意见并促成民主商议, 从而保证社区自治的真正民主、独立。
社区传媒的政治管理价值:
(一) 构建认同感和归属感。
社区自治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居民对所居住小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只有在这种认识下, 居民才能真正谈得上是自治, 才能以较高的主动性来处理本小区内的事务。简而言之, 就是让小区居民感觉自己小区的事情就像自己家的事情一样, 我为人人、人人为我, 认识到社区治理是每一个人的事情, 并关系到每一个人的幸福安居。民进中央副主席蔡达峰在社区调研时也强调, 社区自治的灵魂便是居民社区共识的养成, 社区形成的原因正在于居民生活有赖于此、情感有赖于此, 对此有归属感。[6]
社区传媒的一大特点或者说相比大报的优势就是专注本地新闻、本社区新闻。就美国社区报而言, 这种深入社区的特性可以表现在社区报会刊登社区居民的婚丧嫁娶、比赛、通知等信息, 而且在报道时常常采用小区居民的真实姓名, 从而赋予其荣耀感, 并增强其认同感与归属感。另外, 在报道方式上, 社区报惯常采用亲近性的、故事性的话语报道方式, 像一个老朋友一样对社区内的大小事务进行报道, 并提出中肯的建议。可以说社区报在内容和方式上都深入人心, 易于被小区居民接受和领悟, 读者会慢慢形成一种认同感和归属感。这种认同感和归属感的建立能极大地促进居民对小区事务的关注度和参与度, 从而促进社区管理的良性发展。
(二) 作为社区自治平台的价值。
如上所述, 社区存在着五种力量, 社区治理就是要均衡这五种力量, 但是长期以来社区治理缺乏一个开放的平台, 在社区信息公示, 社区决策制定、执行、监督等方面存在瑕疵。普通居民对社区治理热情度不高, 往往处于被动局面, 等到出现问题时又往往因为木已成舟而显得被动。而且, 社区治理在朝向社区自治的方向发展过程中, 必然要求社区能有一个公共的平台去承载这一制度。这一平台的价值一方面在于信息、意见的沟通交流, 另一方面在于政策制定、执行的商议、监督。
在政治管理层面上, 这一平台并不同于其媒介意义的公共领域价值, 因为公共领域侧重于媒介自身所体现的意义, 而其政治管理平台作用则体现其政治管理工具意义。作为一种自治平台, 社区传媒可以是网络、报纸、广播等信息平台。与传统媒体的不同之处在于其互动性和参与性, 极大地降低了社区居民间的沟通成本, 并缓解了由于信息不对称所造成的不必要的矛盾。社区传媒的亲近性决定了其读者可以就社区建设和社区生活中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公开而透明的交流, 促进问题解决, 从而使社区媒体真正成为一个广泛的、相互沟通的平台, 一个公共管理监督的论坛。
四、结语
社区治理离不开社区传媒, 特别是在目前中国政治体制改革下, 单位制弱化, 社区也将逐步替代居委会的功能。社区自治的强化将极大地促进基层自治的科学民主化, 从而促进基层政治建设。社区传媒在社区治理中既是传声筒, 又是公共平台的建构者。社区治理在利用社区传媒实现良性发展方面应该继续推进。首先, 在利用社区媒体的媒介作用上, 应继续强化社区传媒的信息服务功能, 促进信息的贴近性和实用性, 树立服务意识。其次, 在政治治理层面, 社区传媒应该强化公共管理平台建设, 努力打造一个有着充分话语权而且能够保证居民独立自主的民主管理平台。这一平台的建设需要开放透明的舆论环境, 并且赋予每一个居民以自由平等的参与权和管理权。
总之, 社区传媒在社区治理中扮演着传声筒和平台建构者的重要角色, 目前在我国社区建设如火如荼, 社区治理改革日益深入的情况下, 社区传媒必然会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且, 在都市类报纸日趋衰落的大背景下, 社区传媒这种能在小处着眼、在小处大做文章的发展路径也对报业发展具有启发意义。
参考文献
[1]罗序文, 李先宏, 孔文莹.我国社区报发展态势浅析[J].新闻前哨, 2011 (10) .
[2]冯娜.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研究——以成都市社区治理为例[D].四川省社会科学院, 2011.
[3]魏娜.我国城市社区治理模式:发展演变与制度创新[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2003 (1) .
[4]李瑞芬.社区报——都市报新的突围模式[J].新闻知识, 2004 (7) .
[5]张学标, 严利华.大众传播媒介、公共领域与政治认同[J].新闻与传播评论, 2010 (1) .
8.社区治理现状浅析 篇八
一、社区居委会的现状及问题
(一)居委会行政化倾向与居民自治需求的矛盾
根据我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基层政府及其派出机关与其之间是指导与协助的关系,而非领导与服从的上下级从属关系。然而,在基层治理实践中,城市居委会普遍出现了行政化倾向,成为基层政府的延伸。
随着社会转型,政府大量社会职能下沉,居委会承接了大量政府交办的任务和行政性事务。调查发现,居委会工作中大部分工作都是政府下达的任务,服务内容包括民政、计生、居民养老、维护稳定、调解群众矛盾、居民医保、普法、双拥、低保救助、社区文体、社区教育、残疾人管理、司法援助、社会治安等百余项,除此之外还要应对需要上报的各种台帐、报表、检查、评比、各部门各类调查统计,以及各政府职能单位下派其他任务,导致多数居委会存在挂牌多,事务多的问题。
在人事方面,仍有少部分居委会拥有公务员编制和事业编制,虽然比例不高,但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基层行政力量向居民自治组织的延伸。可见仍有部分居委会延续行政管理的体制,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居委会对街道办事处等政府机关的依赖,也未能解决街道办对居委会的经费和人员等的控制问题。
(二)社区管理服务经费投入与现实需求的矛盾
大部分居委会工作人员的工资、日常工作和活动经费的主要来源都是财政拨款,仅有少数的居委会依靠其他经济来源。社区居委会自身缺乏经营社区的能力,意味着没有建立一个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建设资金投入与需求缺口大的问题进一步凸显。
目前居委会工作人员的工资收入低的问题确实得到改善,但与当前城镇的物价水平、社区居委会承担的繁重工作任务相比,工资收入依然不具有竞争力。这导致社区居委会很难建立起一支较稳定的、较高素质的人员队伍,难以吸引公共管理、社会工作、医疗护理等方面的专业人才,以提升基层社区服务管理水平。如何保证居委会工作人员合理的工资收入,仍是未来需要解决的问题。
另外,各地都在提倡要建立信息化居委会,信息化建设不仅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后期也需要专业的人才来使其功能得到充分的发挥,这些也都需要建立完善的人才培养和保障机制。
(三)多元治理滞后与日益增长的居民需求之间的矛盾
目前城镇居民最迫切的民生需求是养老保障、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医疗保障和就业支持。另外,社区当前部分居民家庭生活困难,因病致贫、因残致贫的问题也较为突出。由于其工作精力有限,帮扶途径有限等原因,导致这些困难的居民也无法从居委会层面获得更多的帮助。因此从治理主体上讲,单靠基层居民自治组织或政府,都无法有效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必须建立起包括居委会及居民、政府、社会组织、企业、驻区单位、义工等在内的多元治理体系。
绝大多数社区拥有居民服务类、兴趣类或互助类社会组织,在这些组织的带动下,居民的业余生活也得到了极大的丰富。但是,社区拥有的社会组织的数量比较有限,经常与外来社会组织开展活动的比例并不高,可见社会组织要想融入社区、成为参与社区治理的重要力量,还需不断提升社会组织的自身能力。
多数居委会的驻区单位、企业或多或少会协助居委会开展活动,但是从协助居委会开展活动的频次可以看出,驻区单位、企业还可以利用自身优势和手中的资源,更多样、更全面的参与社区治理。
二、居委会治理困境的原因分析
(一)社区居委会的职能定位不清
首先,立法缺失。《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仅对社区居委会与政府以及其他组织的关系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可操作性不强。另外对于日益增加的流动人口,也没有明确服务管理方式,缺少适合全国范围内的综合立法和操作性强的社区服务法律。其次,政府部门对居委会的性质、职能、作用认识模糊。在实际工作中将居委会作为政府的派出机构,没有将居委会作为居民自治组织来看待,漠视居委会应有的法律地位。再次,政府干预过多。部分政府未能转变其对居委会直线管理的方式,对居委会、居民自治、社会组织的参与治理等存在疑虑,控制居委会的人财物,并将居委会视为“下级”机构,导致居委会本身的基层群众自治的性质难以表现,行政色彩过于浓重。
(二)经济来源有限,基础薄弱
居委会尚未建立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又不能向居民摊派办公费用,导致社区居委会工作经费存在较大缺口,仅仅依靠当地政府下拨办公经费、各种活动创建经费、评比奖金勉强维持运转。未建立正规的收入增加的机制,影响居委会的人才培养。自身筹资渠道少,资金来源不足;少有可供经营的资产,在缺乏其他经济来源的情况下,难以向政府部门争取相应的权利,也只能按照给予经费的政府部门的要求安排完成日常工作以及政府下派的任务。
(三)居民参与程度不高
居民更倾向于认为居委会是一级政府,对其缺乏认同感,参与社区自治的意愿不强烈。另外居民与社区的利益关联程度在日常生活中难以体现,没有意识到参与社区自治的重要性,同时缺乏居民参与自治的平台和程序规范,难以参与社区运作的相关事务。
(四)社会组织发展不足
目前,社区类社会组织数量少,专业人员不足,活动能力弱,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有些社会组织过分依赖政府,独立性差;有些社会组织长期不开展工作和提供服务;有些社会组织纯粹是兴趣团体,对社区治理并不关心,也不会为组织成员争取权益。
三、政策建议
在我国目前的国情下,不存在一种万能的治理模式可以适应所有类型的社区管理,要依托已有的机构和资源,针对其不足和需求,改进社区治理体制。
(一)引入综合治理的理念,理顺政府和居委会的权利关系
首先,要从立法的层面确定社区自治组织的权力和责任,对其进行更细致的划分,并且要界定社区管理事务中哪些事务要由政府承接协调管理,哪些事情完全可依靠自治组织解决,明确政府管理和社区自治的权责。其次,街道等政府部门,应当摆正自身的角色,认清社区居委会独立的合法地位,改直接干预变成间接引导,正确看待政府与社区的合作关系。再次,推进政事分离,将基层能完成的工作交给居委会,将专业性更强的工作推向市场,交给社会组织或企业,政府只负责对基层组织进行宏观指导。
(二)制定高效的保障和激励机制
首先,建立良性的、合理的激励政策。为了促进社区管理的良性运行,注重在社区建设中完善社区激励机制。建设包括组织和个人的奖励机制。制定良性、合理的年度收入增长机制,其次,给工作人员提供学习进修的机会,提高居委会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以及专业水平。
再次,开辟晋升通道,为工作人员的职业发展铺路。如,参加基层或者社区服务工作,满足一定的条件可以在考公务员的时候给予相应政策上的加分等。
(三)完善社区管理,引导社会组织参与治理
相对政府和企业而言,社会组织的参与能为社区提供更为人性化的服务,更能满足居民的真实需求。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也能弥补政府服务的局限性,承担起很多居委会无暇顾及,且社会组织能顺利完成的事务,如,公益信息的宣传,特殊人群照顾,就业服务,各种援助等多样化的服务。但是由于我国社会组织目前在处于发展阶段,因此政府在此过程中要创造条件,引导社会力量关注慈善事业,使各方力量汇入社会组织,成为社会管理的有生力量。
首先,要制定符合社区发展的政策法规,加大力度培育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以积极的财政和税收政策,免除社会组织在资金方面的困扰,让其能更好的投入到社区的基本福利活动中,鼓励公益性组织进入社区工作的积极性。例如广州市的社会组织本身是非盈利性的机构,但是它们仍然要按民非企业的税收方式缴税,在本身没有盈利收入的情况下,还要负担高额的税费,让他们难以承担。因此政策要考虑到社会组织的非盈利性,在财政、税收以及社工保障等方面都要制定能让社会组织生存下去的政策。
其次,政府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将更多公共服务交给市场和社会组织承担,在社会组织提供更专业的公共服务的同时,也给予它们更多的机会参与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鼓励社会组织多方参与公共服务,培育其公共服务的能力。
(四)建立多种渠道,促进居民自治的发展
1、丰富参与途径,激发居民参与的意愿
首先,居委会、业委会等组织要积极开展各项业余活动,加深居民之间的了解和互信。当居民彼此间的熟悉度提高,通过活动拉近彼此的感情,会直接影响居民对于社区的归属感,使得居民更容易参与社区治理。其次,定期组织居民大会、意见征集会等活动。居委会、业委会应该积极开展这类正规的活动,尤其是关乎居民自身利益的意见征集会等,这类活动能增强居民对社区的主人翁意识,居民参加这类活动能从中体会到社区在这些活动中受到关注。再次,对居民提出的意见,也要及时反馈。能采纳的意见要尽快形成解决方案,不能采纳的意见也告知原因,提高居民参与的积极性,当居民发现他们提出的问题得到改善,这些都能促进居民进一步参与社区治理。
2、宣传社区自治的成功经验,培养居民自治的能力
成功的社区自治经验有助于增加社区居民自治的积极性,并且可以引导居民自治,让居民看到自治后的希望和良好的前景,提升居民的自治决心和信心。以广东省为例,发现了很多成功的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案例,不仅包括新成立的小区,还有老旧小区,这些社区都从居民自治中获益,使社区得到一个良性发展,并且这些案例也有助于提高居民自治水平,促进其他社区的居民参与社区治理。因此,在培育居民自身治理能力的过程中,要注重宣传成功的案例,要有能够指引居民走向自治的成功经验。
(五)建立合作互动平台
第一,政府作为社区建设的指导者,在宏观政策和法律法规方面,指导社区建设。第二,居委会利用自身拥有的群众基础,搭建更多利于居民参与的互助平台,加强居民的交流。第三,鼓励社会组织进入社区,以自身的专业优势为社区提供服务。第四,允许市场上的其他组织,在部分盈利性事务上参与社区建设,以自身的资金和物质优势,带动社区,为居民提供服务。第五,指导居民以业委会等自治组织方式,参与社区治理,发挥居民的主人翁能动性,借住平台中的各方力量,共同完善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
9.社区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篇九
1、齐抓共管把社区治安作为社区构筑的包管:
1、当真落实“巩固压服一切”的目标,加强社区治安防备办法的落实,加强在保护社会治安中的效用,切当落实“属地办理”的原则,自动鞭策社区构筑综合办理工作。
2、进一步加大建立温和社会活动的宣扬力度,进步全民参加意识,策动全社会自动参加治安自愿者的活动中。社区策动辖区内的企奇迹单位干部职工和居民大众,进行宣扬教诲,在紧张街道、居民室第区吊挂、张贴宣扬横幅、标语和黑板报,使我们的建立温和社会活动宣扬教诲到达了预期的结果。
3、美满构造收集和规章轨制,自动展开群防群治工作。社区群防群治工作构造健康,本年全年,我社区共出动任务巡查队7000多人次,社区工作人员每天佩带任务巡查袖章下户巡查已构成轨制化。社区还给任务巡查队配备了小喇叭,经过议定播放喊话灌音提醒居民加强防备,社区居民大众防备意识明显进步,防备气力构筑明显加强,刑事案件发案率获得有效禁止,社区居民大众安定感明显进步,社会秩序精良,人民立足立命。
4、20xx年度xx区社会治安综合办理目标办理责任书法则本年各乡镇(街道)、村(居)委会要把工作重点放在群防群治工作上,我社区为了更好地做好社会治安综合办理工作,竭力低落发案率,包管居民生命财产安定,想方设法对辖区内居民小区履行封闭式办理,对异国围墙的小区要构筑围墙,异国安置防盗门的单位楼要做好住户的思维工作,篡夺在单位楼的楼梯口联合安置防盗门。xx一区启用任务巡查队员在小区门口值守,制止闲杂人员进入小区,小区治安状况大大好转,车辆失窃现象裁减,午时歇息时候也异国收废旧的噪音呈现,居民反应很好。6月份起,我社区任务巡查队员入手下手在巡查进程中应用小喇叭播放喊话灌音,并在各居民楼张贴倡导书,号召居民们举动起来,篡夺联合在单位楼楼梯口安置防盗门,齐心合力建立温和社会、温和社区。这一倡导渐渐深切到居民傍边,起到了很好的宣扬发举动用。至本年11月为止,我社区已有49个单位楼安置了防盗门,占辖区单位总数的28%。
5、本年10月,我社区在xx街道办事处的带领下,全民策动,在辖区范畴内广泛展开“压案”专项举动。我们将社区原本的两队低保巡查队做出安排,要求他们分辨别片当真治安巡查,并策动居民小组长带领本组居民也互助参加。我们还为参加巡查的巡查队员配备了红袖章、叫子、棍子和小喇叭。与此同时,社区工作人员还做好了值班安排,每天禀班分组地根据预按时候、班次、巡查门路进行巡查,包管24小时都有人值班,24小时都有人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同时与派出所加强关联,打防联合,保一方温和。自展开“压案”举动以来,我社区治安、刑事案件的发案率别离比客岁同期下降了60%和75%,获得了明显的结果。
2、以滚动人口、房屋租赁典范化办理为冲破确保小区发案率的下降:
1、加强滚动人口、房屋租赁典范化办理,严抓人口办理工作。社区按期或不按期的对辖区常住人口,外来暂住人员,重点人员进行查看、挂号。如今我辖区内挂号在册的滚动人口为787人,共有出租房屋户184户。每一户出租房屋业主均与社区签订治安责任书,社区每个月对出租房屋进行治安查验起码1次以上,滚动人口挂号率达100%。
2、对小区租赁户加强法制宣扬教诲,以谁出租、谁受益谁当真为原则,办理好辖区的暂住人口与外来人口。辖区民警和居委会工作人员凡是利用歇息时候进行各项普法宣扬教诲,发放各种宣扬资料1600余份,依法保卫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柄。
3、鞭策辖区周边单位坚定“谁用工、谁办理、谁当真”,“谁出租、谁受益、谁当真”的原则,严把滚动人口“流入”关,做到来路明、根本清、管得住,确保外来人员不失控。
3、深切展开禁毒与反邪教警示教诲、强化居民防备意识:
1、联合禁毒工作安排自动展开无毒社区的建立工作,以“不让福寿膏进我家”等活动为切入点,在社区内以禁毒宣扬单,入户宣扬等活动式样,加强了小区居民的禁毒意识。如今我社区无新滋生吸毒人员,无制、贩毒行动。
2、我们一贯异国放松对“***”邪教构造的警戒。一方面我们凡是下到大众傍边去,经过议定与大众的交换,从中明白是不是有新滋生***习练者,做到“发觉一个,帮教一个”;另外一方面,自动策动大众自动向我们揭发、供给***邪教构造的不法活动,做到“发觉一路,处理一路”。因为一贯以来我们在辖区内做了大量的宣教工作,所以致今异国发觉有新滋生***习练者及***习练者策动的集体闯祸、集体上访变乱,也异国发觉***邪教构造策动的不法活动。
4、环绕普法依法办理工作、抓好两劳帮教、展开人民内部矛盾的防备调整工作:
1、社区居委会以板报、讲座、宣扬栏等式样,构造辖区居民周全展开“法律进社区”宣扬活动,自动展开各项普法宣扬工作,营建辖区浓厚的法制舆论氛围,展开法制进修12次,进修《信访条例》、“四五普法读本”等,构造普法测验1次,参考率100%,优秀率100%。我社区本年吊挂各种法制宣扬横幅及海报12条,出各项普法宣扬板报5期,发放各种普法宣扬单700余份,参加法律局法制培训3次,经过议定展开法律进社区活动,加强了社区居民的法律知识,使居民明白了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紧张性,进步了居民依法办事的法律意识。
2、中断至今,我社区共有刑释解教人员10人(已过帮教年限的除外),此中:刑满释放人员9人;清除劳教人员1人。社区联合每人的实际环境进行了建档挂号,社区帮教小组按期访问,明白两劳人员的思维动态,展开凡是性的帮教工作,现有3人待业在家;
2人到外埠打工;2人在市内打工;1人自谋职业;1人嫁到珠海假寓;1人至今去处不明。 有2人因家庭坚苦申请并领取都会最低糊口生涯保险金。
3、自动排查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根据“防备为主,教诲疏导,依法处理,防备各种矛盾激化”的原则,把各种矛盾化解在抽芽状况,保护社会巩固。本年,调委会共接纳调整胶葛41起,排查率100%,调成率95%。
社区还按期构造工作人员进修交易知识,自动展开岗亭练兵活动。4月份,社区综治工作人员到武警二支队进行一周封闭式体能练习及综治交易培训,对每一名综治干部进行了体能及交易知识、应变本领的考核,使综治干部人员的交易程度连续进步,对本身辖区内的根本环境做到洞若观火,遭到居民的好评和区带领的表扬。
10.社区年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篇十
社区年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社区年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我社区的综合治理工作在办事处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在综治办、司法所的大力支持下,一年来做了不少的工作,下面就的综合治理工作做简要总结:
年初制订计划,明确目标,进一步健全、完善了综合治理组织网络、工作网络和规章制度
我社区有常住户户,人,分为个居民小区,设立了社区综治办,成立了“平安创建”、“零家庭暴力”、“未成年人零犯罪”领导小组,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人民调解委员会、治保会、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普法宣传、禁毒、反邪教、义务巡逻、安全消防等组织,在各小区都设有调解小组,聘请社区的退休干部、老党员、老教师担任调解员、守楼护栋员、纠纷信息员和法制宣传员,我们积极动员热心综治工作的同志及低保户承担义务消防、巡逻工作,并负责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的信息反馈;动员热心公益、正直的女同志担任“零家庭暴力”的维权联络员。到目前为止,我社区有义务巡逻员名,调解员名,纠纷信息员名,法制宣传员名,义务消防员名,守楼护栋员名,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协管员名,治安中心责任户名,安置帮教员名,女维权联络员名。年初,我们支居二委根据各级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并在办事处驻点干部的领导下,研究制订了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创建“平安社区”、“零家庭暴力社区”、未成年人零犯罪”等工作实施方案和相应的制度、职责,同时与各小区组长、纠纷信息员签订了治安防范责任书。
我社区驻有企事业单位家,通过
与各驻区单位负责人协调,并召开党建联席会议,建立了联防制度。
积极加强流动、暂住人口、出租房屋的管理
为了做好这项工作,办事处领导几次组织我们与派出所、计生办流管站的同志召开专题会议。于是,我们在驻区单位、居民小区开展了地毯式的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的清查,并且与计生办流管站的同志经常定期或不定期的,有时利用晚上、节假日,加班加点,对辖区内常住人口、外来暂住人员、流动人口查验证件,登记造册。目前我社区有暂住、流动人口人,他们租有门面、商店、食堂家,有住房出租户。我们协助派出所驻区民警与每一房屋出租业主均签订治安责任书,与每一个流动育龄妇女签定计划生育责任书。
强化法制宣传及普法学习
3月份是法制宣传月,我们在各小区张贴综合治理宣传标语份,开展了”热爱生命、远离毒品”创建无毒社区的宣
传,并组织法制宣传员、维权联络员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发放宣传资料。在社区的个宣传栏内,坚持一月一刊或一月双刊,共出刊期,请的退休劳教师来社区法律学校讲课,主要学习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家庭防火常识、禁毒、商品房买卖合同等。今年就公众应急常识专题讲了两堂课,并把公众应急手册、学习中央决定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问答分发到户。4月13日,我们协助派出所等部门,做好了“加大处罚力度,规范自行车基础管理,加强自行车日常防范,确保群众财产不受侵犯”的宣传,增强了居民防火、防盗、知法守法、维权的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坚持矛盾纠纷的排查,做好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加强安全文明小区的建设,创建平安社区。
我们上与办事处签定责任状,下与各居民小组长签定治安防范责任书,并建立特殊家庭、重点家庭档案。坚持一个月一次的矛盾纠纷排查、练法轮功
邪教人员、吸毒人员的排查,一旦有矛盾纠纷出现,我们纠纷信息员及时报告情况,带队上门了解情况,化解矛盾。成功调解矛盾纠纷起,调解率%。到目前为止,无吸毒人员和练法轮功邪教人员,也没有发生刑事治安事件和集体越级上访事件。
我们认真探索“以房管人”的工作方法,加强暂住、实住、流动人口管理。在各小区开展“五好文明家庭”的创建活动,开展“零家庭暴力居民小区”、“文明楼栋”、“文明小区”的评选活动。“五·一”、“十·一”长假期间和8月29日——9月2日学校、中学开学期间,我们将义务巡逻队做出特别安排,要求他们分区、分片、分班连续出动,并发动居民组长率楼栋安全员积极配合各治安责任岗,联合巡逻值班,同时与办事处联防队加强联系,打防结合,确保小区平安。
为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我们多次宣传预防青少年犯罪法;在市、办团支部的支持下,“五四”青年节我社区家
庭较为困难的同学得到“希望工程”的捐款;“六一”儿童节,我们举办了社区的“五好文明家庭”与“留守儿童”手拉手结对活动,让社区的特殊群体感受到融入社区大家庭的温暖。
11.探索新型城市社区治理模式 篇十一
邻里相望,鸡犬相闻的美好愿景,在城市的钢筋水泥里渐行渐远,邻居被称为“熟悉的陌生人”。物业小区若想长久祥顺和谐,在“业主委员会(业主)”、“物业”以及社区管理三者之间如何寻找出平衡点是关键。
现状:小区纠纷谁来调解?
5月9日,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鸿业新天地小区5号楼某业主擅自将楼下一棵香樟树砍了10余刀,根部裸露在外,引起了居民指责。物业公司主任杨虎调取了小区视频监控录像,截取了肇事者砍树全过程并放在了小区的QQ群中,业主们看后纷纷要求通过法律手段对肇事者进行处罚。
小区物业公司主任杨虎告诉《小康》记者,前年下半年,在相同的地方,肇事者花钱请人将树龄20年的印度紫檀树拦根砍断致死,该树市场价值过万元,十分可惜。当时,小区视频因故障未记录整个过程,报警立案后没有处理结果。这次公开视频,物业公司希望引起全体小区业主的重视,杜绝此事再次发生。
佛山市园林局绿化办工作人员说,“任何人无权擅自毁绿,否则将吃罚单。”工作人员说,小区绿化树木属于公共绿地,属全体业主共有,其管理、使用和所有权应当由全体业主共同决定、行使,如需改变公共绿地形态,需经小区多数业主同意,并依法报园林部门审批。
5月20日,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某小区李女士向记者叙述:她于5月12日搬进南昌县该小区居住,此前已经向物业预交了半年以上的物业管理费1831.5元,并且预交了三个月的小区停车管理费480元。5月17日下午4点半钟左右,她发现停在专用停车位的小车上右侧后窗玻璃被人砸得全部变花了。李女士说,令她感到吃惊的是,物管人员在察看了砸车现场之后,却称他们收的不是停车费,拒不承担小车的损失,也不向业主道歉。
对于物业收取停车管理费却不负责任的事情,江西洪城律师事务所的李竹青律师表示,物管收了业主的车位管理费,就与业主形成了法律上的契约关系。如果业主车辆在小区被砸或被盗,物管须承担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
以上只是两起比较典型的小区纠纷,类似的纠纷屡见不鲜。在这种情况下,该有谁来评理、谁来调解?如何保证小区物业的正常运转?让家园更和谐,让居民更幸福。物业专家认为,“社区管理要融入小区管理中。”
对策:社区介入小区管理?
在城市化进程中,大量住宅小区投入使用,居住人员也来自各地、各单位,各地新建小区全面推行物业管理,建立了政府监督、业主自治、物业公司提供多元化服务的小区物业管理模式,为改善业主居住环境,维护小区安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小区业主委员会无力监督物业公司,或与物业公司联手攫取公共利益,是社区乱象的根源。社区居委会作为政府的基层组织,应该是破解广大小区规范物业管理难题的第一执行者。
近日,武汉市武昌区宝安花园业主委员会委员因公共账务问题大打出手,再度引起小区居民指责。去年8月,该小区半数以上业主曾向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递交联名信,认为“业主委员会不履行物业服务监督”、“不维护业主利益”,要求罢免该届业委会。
宝安社区居委会书记甘利蓉透露,宝安花园业主对业委会不信任,源于去年上调物业费。类似矛盾在虹顶花园小区更尖锐。
当时,虹顶花园业委会同意物业公司物业费涨价,业主们认为自己“被代表”了,联名罢免业委会。其后,该小区业委会3名委员提出辞职,业委会被迫解散。同时,业主不同意涨价,拒交物业费,导致物业公司退出,小区多项管理停摆。业主、业委会、物业三败俱伤。
直至社区居委会全面介入,发动小区党员和楼栋长筹建新一届业委会,协助新的物业公司进驻,耗时半年多,该小区才稳定下来。
另一方面,社区居委会从法律界定的职能看是居民自治组织,但现实中社区已经成了最低层的一级“政府”,承担和从事着大量行政性的事务(如各项创建、调查摸底、统计,政策法规宣传、环境整治、绿化美化等),也具有政府的某些职能。
“目前,全市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社区介入小区物业管理’”。安徽省阜阳市房产局物业科科长徐海艳向记者反映,如果小区里有人赌博,有人搞传销,或是计划生育摸底、人口信息普查等,物业公司问吗?又能问得了吗?名义上小区属于“属地管理”,但作用微乎其微,社区居委会在小区所行使的职能,仅属于“服务”范畴,很难对小区物业进行有效的监督与管理。物业服务企业,在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最主要的是为企业谋求利润。对社区的漠视,可能也是考虑到社区居委会要“分一杯羹”。
解决:要赋予社区权力
近年来,浙江省宁波余姚市社区办以宜居难题破解攻坚、共同家园精神培育、网格管理服务深化、社区共商共治推进“四年活动”为抓手,巩固深化社区治理创新成果,提高社区建设的参与率、互动率、满意率,逐步建立了新型城市社区治理机制。在市社区办的积极指导下,余姚各小区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开展社区治理创新工作,创新成果硕果累累。
为了实现物业管理与服务的“双提升”,余姚市胜山社区牵头成立了由社区、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物业项目经理组成的领导小组,明确物业项目经理负责小区日常管理。胜山社区制定完善了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工作制度、考核制度等,并成立了由 15 名老党员组成的监督员队伍,通过义务巡逻,监督物业工作,劝导居民不文明行为等,有效地加强与业主的沟通,真心实意为业主服务,为小区治理创新注入更强动力。
只有赋予社区居委会的职责和权力,才能让家园更和谐,生活更幸福。4月26日,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世纪中央城社区党支部熊淑华上网介绍工作经验,引起了许多网民的“围观”。
熊淑华介绍,该社区实施“五民五心”服务工程,组织开展系列和谐社区创建活动,不断提升基层社区治理水平,得到社区群众的好评。近年来,世纪中央城社区先后获得了全国和谐示范社区、江西省和谐示范社区、江西省安全社区等荣誉称号。目前,世纪中央城社区正在进行智慧社区和国家安全社区试点建设。
现在的社区跟过去不一样,现在基本上邻居很少往来。而且变化也很快,社区的变化、社会的变化、人员的变化,尤其社会老龄化和外来人口快速增长。在这种快速变化的情况下,社会怎样治理?曾任复旦大学当代社会与文化研究中心主任、复旦大学人文学院首任院长、历史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姜义华说:“找到社区治理的突破点,多赋予社区居委会职责和权力,多构建有特色、能推广的社区治理模式”。
编辑/麦婉华
12.社区治理法治化研究 篇十二
1 社区治理问题的提出
社区治理是指特定的组织基于一定原则,为满足社区的需求而提供的服务或物品。经过长期的发展,目前,我国各地的社区基本形成了具有当地特色的模式。但形成并不一定代表成功,就目前来看,各地的社区建设到了瓶颈期。城市社区治理行政化严重,资金、人才匮乏。农村社区治理困难,基本处于停滞状态。过渡社区治理方向不明,拆迁、土地、保险等纠纷严重。因此,寻求社区治理的新途径势在必行,而将法治引入并以法治理社区是目前解决该问题的最好办法。目前,我国的社区治理整体发展不成熟,表现在行政性较强而僵化、管理性偏重而民意不达、非协商形成而动力不足的典型困境。基于此,本文从方法论的角度对我国目前社区治理进行深入剖析,分析社区的转型和治理的渠道。
2 社区治理现状
研究社区治理的法治化进程可以从多个角度展开。宏观上,可以从国家相关制度和政策、经济水平等分析;微观上,可以从社区公民的社会地位、职业、经济状况等分析。而我国社区基层建设虽然在宏观上积极为公民参与社区治理设计良好平台,但是相关制度并未全部实施,经济、文化上发展也不平衡。因此,目前,从微观上分析公民对社区治理的认知程度以及认同感、公民对社区开展的活动的参与度、公民对社区治理的政治认识和法律认识等方面,具体的分析社区治理法治化过程中的问题是最有效的。
2.1 社区公民的认知缺乏
公民对社区治理的认知可以简单的理解为社区公民对社区治理的最为直接的认识。现实中,就算公民对自己周围的环境有认知,也不一定有明确的概念。由于宣传的不到位,许多居民并不知道自己所在的社区是否有社区组织。而且由于城市的居委会和农村的村委会存在历史较长,开展活动较多等特点,在公民对社区治理的认识中占据很大比例。许多居民认识的社区组织就只有村委会或者居委会,而对社区志愿者组织、业主委员会等其他社区自治组织并没有概念。这导致在社区基层治理中,开展治理的组织形式比较单一,其他组织的生存空间狭小。
2.2 社区组织活动的参与度低
在社区活动中,有意愿参与社区活动的公民较多,实际参与并对社区自治组织开展的活动予以肯定的人则大打折扣。公民的主观判断和客观参加、具体评价之间有着十分复杂的关系。公民的主观判断不能直接导致其对社会组织活动的参与。另外,大多数居民并不认为他们参加过最多的政治活动,例如:社区组织的精神文化娱乐活动相对较多,因而在实际生活中,居民对这方面的活动参加的也最多,但公民对社区组织活动的评价却非常的低。由此可见,目前,社区组织提供的服务和活动对社区治理所产生的积极意义并不大,而由于服务和活动的不足导致社区居民对社区治理的积极性并不能得到很好的满足。
2.3 政府对社区治理的影响过大
公民对政府在社区治理中的认知影响社区治理法治化进程。首先,我国基层社区建设需要社区公民具有一定的政治知识,对政府和社区事务的关系和运行机制有一定的把握和了解。从理论上讲,社区公民对社区与政府关系认知的越明确,越能调动在清楚认知基础上的参与积极性和主动性。现代法治社区是参与性、主动性的集合体,而政府主导型的社区是被动型、局限性的代表。我国传统文化一直宣扬的是一种“各扫自己门前雪”“私民”意识,对政府的依赖性较强,严重影响了社群公民对社区建设的价值取向和主动性。同时,由于我国处于经济快速发展期,各项政策对基层影响巨大,基层社区管理无法适应快速流动的社区公民和不断变化的管理区域。
目前,政府对社区自治组织帮扶大,公民对政府依赖性强。政府在社区治理当中起到了主导性作用。这一习惯性的做法导致社区公民想当然的认为,政府在社区治理中起到了应当积极予以支持和具体主导,甚至还有许多居民认为,这种情况下政府的影响还有待加强。这些想法直接导致我国公民对政府的依赖程度高。目前,社区组织确实难以摆脱政府的影响,社区自治组织的完全自治化也难以实现。
2.4 法律对社区治理的影响偏低
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便是按照法律秩序运行,一个成熟的法治社会必须包含公民精神和制度两个方面的因素建设。我国法律明确了社区居民有参与社区管理的权利,而且也有一定的机制与其匹配。但法律规定并不完善,目前,我国关于社区治理的立法有《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虽然规定了居委会的自治地位,但是并未对其他的自治组织做出规定,如志愿者组织、业主委员会都没有确定地位。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在与其他组织如何配合,甚至与政府的关系也并明确,各个地方也有自己的具体规定。但这些规定时常调整,难以起到总体调节作用。目前,我国基层社会已经开始培养法治精神,但是公民却没有养成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通过法律解决现实纠纷的法律习惯和意识。法律制度的缺失和法律知识宣传的漏洞是基层法治社会构建的硬伤。
3 社区治理法治化路径
我国学者一般将社区划分为两种,即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而本文还涉及到第三种社区,即城乡过渡社区。由于此次研究的综合性,侧重于分析社区治理过程中的公民态度,所以,此处将三种社区作综合分析。在社区治理的其他相关研究中,存在典型的取向,即研究中针对社区治理中存在的问题,持一种应然态度,更多的论述社区治理应该是什么样子而较少的讨论社区治理实际上是什么样子。实际上,社区建设应当政府、社区组织、公民相互合作、共同努力。在立法或司法解释中,首先,应当对现在法律中不清楚的社区组织权力来源、运行的经费、工作人员的身份、具体的职能做出规定,明确社区主体的法律地位、完善社区治理结构。其次,针对立法及法治理念滞后的问题,则必须坚持以公民自治为原则,加大法治宣传,加强法律在现实社会的权威。同时,确认社区自治组织的法人资格,为社区自治组织找到法律理论和保障。
3.1 针对认知严重欠缺
关于这个问题,实际上是我国基层民主法治文化建设的欠缺。首先,明确社区主体的法律地位。我国的社区自治组织在法律上是没有明确的法律地位的。只有地位明确,公民认识到的自治组织才是健全的。至于相关法律制定的探讨,本文将在下面部分具体展开。其次,公民文化素养的提高。作为现代国家的公民必须要具有公民意识,即对社会和国家治理的参与意识。而这个意识是建立在文化素养之上的。实践证明,公民的文化素养越高,对国家的参与意识就越强。在社区自治组织的实践中,有一个可悲的现实,即自治组织开展了无数的活动,参与过的公民并不知道是其组织的。所以,必须在提高公民素质的同时加大宣传。再次,社区活动的广泛开展。社区组织必须在现有基础上扩大活动范围,鼓励公民加入其中,这不仅有利于社区组织的自身发展,更是对公民性的加强。
3.2 社区组织自身的完善
我国地域辽阔,由于历史文化的差异,我国的社会组织经历了独特的发展历程。各类社会组织在组织形式、活动内容等方面有较大差异,在发展过程中,又展现出不同的特点。总体而言,我国的社会组织发展迅速,在经济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日渐显现。但是受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限制和我国制度变革和社会转型的历史国情影响,社会组织在发展过程中出现许多问题和障碍。就每一个具体的社会组织来说,其不仅要与周围环境进行物质、人员、信息的交换,而且还必须根据与其他组织的关系,组成不同的体系,在更大的范围内和更高的水平上与外界进行各种形式的交换。实际社会生活中,存在的工厂、机关、医院、学校、商店等都是社会组织的具体形式。而基层建设中的社会自治组织必须在健全自身的同时,加强与周围的环境相适应,与其他的社会组织相互沟通和协调。这就必须要组织有优秀的人才、合适的活动场所、足够的资金支持。而这些正是目前的基层自治组织所欠缺的,所以,政府必须加强在这些方面的扶持。
3.3 政府与社区关系构建
依宪行政、依法行政是行政法治应有之义。所以,在社区治理中的政府必须由“经济服务型”转向“社会服务型”。要做到此,首先,必须严格区分政治国家和公民社会、公共服务和私人部门之间的关系。将政府的权力与自治组织、企业、社会团体的权力、服务区分开来。在政府简政放权的基础上,加强社区自治组织的自主性。政府与自治组织划分板块,例如,稳定秩序、基础建设、社区经济发展等由政府负责。而社区教育、文化活动开展、公益活动等则由自治组织提供服务。政府部门可以宏观上行使一定的调节权力,但是应当减少政府的直接干预。其次,应当严格区分城市社区的小区物业、街道办事处、社区组织的关系和服务的事项,至少应当确定主要服务主体,厘定界限。小区物业商业性质偏重,但现实中却解决了很多的居民生活事宜,如安保、环境保护等。需要指出的是,目前,存在的开发公司物业过渡管理影响非常恶劣。管理街道办事处是我国基层政府的派出机构,并不是自治组织。但它的存在是有必要性,起着连接政府和基层末梢的作用。应当在法律上确定其存在地位,确保其权力来源、资金来源等,保障其与相关部门的合作与协调。再次,分清农村社区的村民小组、村委会、宗教团体等的作用和功能。
我国村与乡之间的非行政隶属关系以及由此形成的“乡镇村治”是我国目前农村地区社区管理的特色。村民委员会在基层的主导作用已然形成,排挤了其他的村民自治组织的生存空间。应当多管齐下,培养各色组织提供服务,让村民有选择的参与活动。而最难以解决的是目前的过渡社区。本文认为,既然过渡社区是“农转非”政策的一个必然产物,那么就必须对其转化过程有一个清楚的定位,应当转向城市社区治理结构。但不宜操之过急,必须考虑到从村民到居民的角色转换的过渡性。政策宣传、基础保障、法律服务必须由政府出面,提供强而有力的保障。至于公民生活习惯、文化精神、观念认识的转化必须通过自治组织逐步实现。政府的行政参与过低固然应当避免,而行政参与过高也必须注意预防。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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