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招待费制度

2024-11-17

医院招待费制度(共10篇)(共10篇)

1.医院招待费制度 篇一

招待费用管理规定

天雄集团项目建设总指挥部下属各项目建设指挥部、各部门: 为规范招待费用开支管理,本着“勤俭节约、大方得体” 的开支原则,严格控制和降低招待费用支出,制定本规定。

一、招待费用使用

(一)招待费用是指挥部因工作、业务和其他需要发生的餐饮、住宿、娱乐、旅游消费支出和礼品、礼金以及以各种名义支付但实际用于应酬的费用。

(二)招待费用使用范围

1、可用于政府、银行等到项目部检查、指导工作的接待。

2、可用于指挥部召开的各种会议所发生的必要招待。

3、可用于指挥部业务部门联系工作所发生的必要招待。

4、可用于指挥部因实施重大生产项目、临时突击项目、重大事项加班、发生突发性事件和其他必要活动所发生的就餐、烟酒、茶水饮料等必要性开支。

(三)招待费用开支原则

1、一切从节约出发,能不招待的坚决不招待,要安排招待的一切从简。

2、一切开支必须符合财经法规、法纪的规定,并促进集团业务发展、资源开拓、经济合作、经济效益的提高。

3、一切以业务对口、级别对等、方便工作为原则,有效开展各种应酬招待活动。

4、项目部部门负责人及以上级别人员因公务应酬方可开支招待费用,集团其他人员不得开支招待费,但“电矿冶一体化”项目总指挥因公务需要特别授权的除外。

5、内部不同级别的人员参与招待应酬活动,原则上陪客人数不得超过三人,且所发生的招待费用由级别最高的人员经办。特殊情况报主管副总指挥长或“电矿冶一体化”项目总指挥批准的除外。

(四)招待费用开支程序

1、需要开支招待费都必须做到“先申请、后批准,再开支”的基本开支程序。

2、除项目部总指挥以上职务人员外,其他需要开支招待费用的人员,每次费用发生前,都应按相关规定填报“招待费用申请单”,不得事后补办。

3、项目部总指挥负责对其主管范围内各部门的“招待费用申请单”审批。由项目部总指挥批准的招待费用额度,申请人应严格遵照执行,不得突破,否则自负。

4、因公务在外地出差发生的招待费用,按照差旅费用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但必须以本规定开支标准为原则,不得突破。

二、招待费用标准

(一)对内招待用餐标准:

1、因实施重大生产项目、临时突击项目、重大事项加班、发生突发性事件以及其他必要活动所发生的就餐,每人每餐标准不超过15元。超过标准不得报销。

2、召开各种会议所发生的用餐费用,每人每餐标准不超过20元,超过标准的,须报请主管副总指挥长或“电矿冶一体化”项目总指挥批准。

(二)对外用餐规定:

1、招待客人的招待标准,由各项目指挥部总指挥确定,但应以节约和适度为原则。

2、出差在外特殊原因需要拜访客户的礼品必须先报请项目部总指挥批准后方可在外采购。

3、重大特殊事项和招待政府、银行、业务单位起关键作用或者有利害关系的特殊客人,报请主管副总指挥长或“电矿冶一体化”项目总指挥同意后,视具体情况安排。

三、招待费用报销

(一)招待人员必须事前填制“招待费用申请单”,详细填报相关内容,并按本规定预计可能的餐费、住宿费、娱乐费以及礼品礼金等费用。“招待费用申请单”一式两联,即“借款联”和“报销联”。“借款联”为办理款项借支的凭据,“报销联”为办理费用报销的依据。

(二)项目部总指挥应按规定审定“招待费用申请单”所填报的内容,包括招待项目、预计费用等。审定后方可到项目部所属财务部门借支。财务部门在认真复核无误后,凭“招待费用申请单”“借款联”办理费用借支手续。

(三)招待人员到财务部门报销招待费用,必须持有经审批的“招待费用申请单”报销联。否则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受理。

(四)招待费用必须是真实、合法、有效的票据,方可到项目部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不真实、不合法、无效的票据一律不得报销。

(五)发生招待费用报销时应按规定填制“费用报销单”,并将有关票据粘贴在费用粘贴单上。发生的每张票据应对招待事项作必要说明,并签字。“费用报销单”填好后不得涂改、刮擦。

三、其他规定

(一)招待所需的烟、酒、水果、槟榔、茶水等日常招待消费品和礼品,统一由项目部办公室采购、验收、领发和保管。其他人员一律不得报销上述物品,项目部总指挥以上职务人员批准的除外。

(二)项目部所有人员一律不得在外签单。招待开支的礼金至少需要两人共同经办,并签字确认,特殊情况的除外。

(三)对特殊临时事项招待开支,一次数额2000—10000元的须向主管副总指挥长或“电矿冶一体化”项目总指挥书面报告,10,000元以上的,须直接向总指挥长书面报告,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四)严禁虚列、多列或违规开支,严禁使用白条、领据、非法收据、过期票据等报账和用其他票据顶替报账。

以上规定自2010年9月1日起实行

2.招待费管理制度 篇二

第1条 管理原则:先申请、后执行;预算总额控制;对口接待,专款专用,全程监督。

接待计划(接待方案)的拟定与接待分工:

(一)接待计划(接待方案)包括迎送、陪同人员、日程、交通工具、食宿安排,以及领导会见、宴请等资料。

(二)上级领导及相关单位领导来中心的指导、考察等接待工作,由办公室根据相关规定,经中心领导的批示拟定接待计划,报请领导审批后由办公室和有关部门负责承办。

(三)其他业务部门人员的接待工作,经中心领导批准,履行相关手续后,由业务相关部门负责接待,需要的物资(票务、宾馆及酒店预定、会场需用物资等)可由办公室按接待部门交至的《业务招待费申请单》的领导批示,配合接待部门提前做好统一安排。(讨论是否需要接待计划)

第2条 业务招待费用定义:

业务费:是指因业务需要发生的礼金、礼品、赞助费、购物卡及因业务需要赠送的烟、酒、茶叶、其他纪念品等。

招待费:是指因工作关系招待有关人员就餐费、娱乐费用;因业务需要接待相关单位人员发生的差旅费、住宿费、参观费、旅游费等;因招待领用的酒水及香烟等。

第3条 使用范围:与开拓市场、维护客情关系、打通项目渠道等相关的主管单位、客户以及其他外部关系单位所发生的应酬、招待费等费用。(不包含市场公关费)

3。1 上级主管部门领导来我司检查、指导、协调工作;

3。2 兄弟公司的领导、职工因公来我司考察、联系业务、洽谈工作;

3。3 外单位来公司或与相关单位联系业务、洽谈合作事项;

3。4 其他因公需要招待事项。

第4条 使用原则:

4。1 业务招待费应坚决贯彻“可接待可不接待,不接待”,“可发生可不发生费用,不发生”,“态度热情,费用从简”的原则。

4。2 陪同人员坚持适度从紧原则,原则上不能超过需接待人员的12。(原则上不能多于需接待人员)

4。3 严格执行规定限额和招待标准,分档次接待原则,坚决控制非业务性接待,严禁随意超标进行业务招待,特殊情景需说明原因,经请示总经理同意后方可进行招待,否则,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第二章 费用发生具体规定

第5条 费用申请制度及审批流程:业务费用实行事先申请,事中控制,事后报销。

发生招待费前应由具体业务承办接待部门先填写“业务招待费申请表”(附件一),注明接待原因、被接待对象及级别、接待地点等资料,并根据招待对象进行费用预算,经分管领导同意,财务部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6条 招待物品的采购:为降低业务招待费成本,原则上由办公室根据常规招待需求统一竞价采购,并由专人进行物品与台账管理,凭《招待物品购买申请表》(物资采购申请单)(附件二)与采购发票到财务报账。

6。1 招待物品的领用:由具体业务承办接待部门经办人根据已审批的《业务招待费申请表》填写《招待物品领用单》(附件三),并由物品保管人和办公室主任签字,方能对领用的物品到财务办理核销手续。

6。2 各业务部门在接待工作中或外出联系工作需使用的必要招待物品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可到物品管理员处签字领取。一次领用价值超过600元的招待物品,需总经理批准。

6。3 上级委托我公司承办的各种会议需使用招待物品,统一由办公室根据会议的规模、级别核定标准报公司领导批准后由筹办部门具体经办。费用不单独在业务招待费中体现。(需要讨论该模式是否适用)

第7条 如到协议酒店饭店招待时,原则上实行现款结算,也能够实行授权签字,分阶段按协议统一结算。对于授权签字,具体规定如下:

7。1 签字人必须为公司有效的授权人,非授权人必须事先得到授权人的批准;

7。2 签单时须注明:招待单位、招待事由、招待人数、陪同人员、授权人及招待日期。

第8条 有关业务招待费用标准:原则要求用工作餐。如果确需招待的,原则上只安排一次,重要来宾或因工作需要停留时光较长者,可视情景增加一次招待,其余时光尽量安排工作餐。

8。1 工作餐标准按被接待宾客的级别安排。副厅级及以上级别宾客、总经理及以上宾客每人次为100元,副处级及以上、副总经理及以上每人次70元,其他人员按每人次50元标准控制。

8。2 上级主管单位来公司检查指导或考察工作需要招待的,其开支标准(上限为):部级宾客为每人次300元,厅级宾客为每人次200元,处级宾客为每人次150元,科级及以下宾客为每人次120元,5人以上的宾客团队按每人次100元的标准开支。

8。3 外单位来本公司联系工作、参观等需用餐的招待标准按客人中最高级别安排,其开支标准:董事长级别每人次200元,副总经理及以上级别每人次150元,5人以上的招待团队按每人次120元标准开支;副总经理以下级别每人次80元, 5人以上的招待团队按每人次60元标准开支。如需安排旅游、食宿,旅游经费按照各景点费用市价进行控制,食宿参照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中副总经理及以上级别、部门经理部长对应的标准进行控制。

8。4 兄弟单位来来我司考察、联系业务、洽谈工作的,原则上安排工作餐。

如因需要安排在外招待的,其开支标准:厅级及以上、副总经理及以上宾客每人次130元,其余级别宾客每人次为80元,5人以上的招待团队按每人次60元的标准开支。

8。5 如因实际需要安排来宾住宿的,可由业务承办部门事先提出申请,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开支标准参照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按照来宾最高级别人员参照我司对应级别人员标准进行控制。

8。6 因工作需要在外招待客人,根据上述三条对应的招待对象标准控制开支,招待事项应事先填写“业务招待费申请表”经分管领导同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8。7 招待用酒水(仅指白酒,烟及其他酒水包括在上述标准内(需要讨论))原则上由办公室统一配置,按统一标准安排,10人及以上每桌不超过4瓶(500ML),10人以下每桌不超过1-3瓶(500ML),招待用的酒水由办公室做好购买及领用管理。因特殊情景不能从办公室领用酒水,需要临时购买的,单价(原则上)不能超过150元瓶(500ML),(讨论是否需要分级别)(厅级及以上级别宾客、董事长、总经理级别宾客标准为260元瓶,副厅级及副总经理宾客标准为200元瓶,副处级及以上、副总经理及以上宾客标准为150元瓶,其他宾客标准为120元瓶控制。)超过部分需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

8。8 单次购买招待鲜花(150元)、水果(100元)、饮料(30元)标准原则上不能超过50元。

8。9 如因特殊需对已招待来宾要赠送礼品、礼金,需填写“业务招待费申请表”中,经分管领导同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礼品、礼金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200元人。其他单独赠送礼品、礼金的,原则上金额不得超过500元人。

8。10 因特殊情景紧急发生需要业务招待时,不方便先填写“业务招待费申请表”的,可根据招待对象的级别及人数向总经理口头请示后执行,在回公司两个工作日内补签“业务招待费申请表”方可到财务报销。

第三章 费用报销

第9条 报销“业务招待费”时,应如实整理单据并填写“付款申请单”按规定的程序审批,并附上经审批的“业务招待费申请表”。

9。1 礼品、礼金报销时要求有两人或两人以上人员同时经办证明,在发票背面签字并注明日期;

9。2 在办公室领用招待物品,凭签字手续完整的《招待物品领用单》,方可到财务办理核销手续。

第10条 发票要求:

10。1 不允许用白条、假票报销;

10。2 定额发票印章要清晰可识别,发票归属地与费用发生地必须一致;

10。3 手工开具的发票书写要求清晰,资料完整且印章必须清晰,不得套开、虚开;

10。4 机打发票发生日期必须与费用发生日期一致。

第11条报销审批流程:报销人→部门负责人→ 分管领导审核→财务部审核→ 财务分管领导审核 → 总经理审批→ 财务部出纳处领款或核销

第四章 费用报销职责界定

第12条报销人的职责

12。1 报销人对所报销项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单据及附件应合法、完整。

12。2 各项报销票证、资料必须齐全并按要求粘贴整齐(发票正面向上、平均摊薄粘贴),否则财务部有权拒绝报销。

第13条分管领导的职责

13。1 负责审查费用项目申请及批准手续,报销金额是否控制在申请的预算之内。

13。2 对所报销项目的真实性、合理性负责。

第14条财务审核人员的职责

14。1 负责审查单据的合法性、真实性,报销资料是否贴合有关标准。

14。2 审查报销项目审批手续的完整性。

第15条审批者的职责

审批者对报销项目的真实性、必要性、费用总体的合理性负责。

第五章 处罚办法

第16条 报销人营私舞弊、弄虚作假,不予报销不真实不合理部分。对已经报销的,除退回违规报销金额外,同时对报销人予以违规报销金额20%--100%但不低于100元的罚款,对于情节严重的,研究移至司法机关处理。

第17条 分管领导在资料不全、原始凭证不充分、项目不真实的情景下签名准予报销的,对其给予违规报销金额10%--50%但不低于50元的罚款。

第18条 财务审核人员审核不严使中心造成损失的,对财务审核人员按违规报销金额5%--15%的罚款。

第19条审批人对违规报销或审核不严给中心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职责。

第六章 附则

第20条 本规定由中心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3.业务招待费管理制度 篇三

1目的

为加强业务招待费管理,既有利于严格规范管理,有效控制费用,树立勤俭节约之风,又有利于满足生产经营活动需要,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各基层单位、机关部室及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3引用文件

3.1《大连港集团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连港财字[2014]47号文。4管理内容

4.1列支范围

4.1.1业务招待费是指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用于对外会议洽谈、市场营销、招商引资、项目推进、资源和政策争取、渠道建立、沟通联络、客户及公共关系维护、公共交往、来宾接待等方面所发生的费用,列支的具体范围包括如下:

a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招待、宴请或工作餐的开支。b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赠送纪念品的开支。

c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接待发生的住宿费、交通费及其他费用的开支。

4.2使用原则

4.2.1业务招待费实行‚对口招待,预算管理,注意节约,财务监控‛的管理原则。

4.2.2业务招待费不得用于与本公司经营活动无关的费用。4.2.3业务招待费的使用要符合廉政建设、‚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的有关规定。

4.2.4业务招待费使用必须符合财政法规和财经纪律规定,业务招待费不得用于规定之外用途。

4.2.5业务招待费使用必须对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经济合作、企业管理起到积极的作用。

4.2.6业务招待费应务求节俭,杜绝铺张浪费。

4.2.7业务招待费应在集团规定的使用范围和额度内据实列支。4.3使用要求

4.3.1业务招待费采用公司总经理‘一支笔’审批。4.3.2公司各部门、各基层单位如有宴请需求需提前请示主管副总,额度超2,000元的需请示公司总经理。

4.3.3业务招待费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费用报销流程。4.3.4财务部对业务招待费进行财务监控,出现下列情形,财务部有权拒绝报销:

a发票等原始凭证不符合要求。b超出预算范围内的业务招待费。

c用于礼品、旅游、营业性高档消费的业务招待费。4.3.5业务招待费审批权限。机关各部室请付招待费时,需先由本部室部长、主管副总审批后,再递交公司总经理审批。基层单位请付招待费需由基层单位负责人审批后,再递交公司总经理审批。

4.4财税处理

4.4.1按照会计制度相关规定,业务招待费计入‚管理费‛等费用的子科目‚业务招待费‛,不得另设其他科目列支。

4.4.2按照税法相关规定计缴所涉及的税金。5附则

4.红岭煤业公司招待费管理制度 篇四

为进一步规范我公司各类业务接待行为,严格控制招待费用支出,以“厉行节约,合理开支,严格控制,超标自负”为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业务招待费是指公司为迎接上级单位检查、兄弟单位学习和交流、处理社会关系等目的所发生的烟、酒、餐饮等费用,部室人员外出考察学习期间的费用不在招待费列支范围。部室人员出差所发生的费用按照《红岭煤业公司差旅费开支标准及报销管理办法》执行,出差人员根据规定享受生活补助费用,不得单列招待费。凡发生招待费用的,费用自理。

二、业务招待费的使用实行“集中管理、预算控制”的原则。公司所有业务招待均有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安排,所发生的费用均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管理和登记,凡超出预算指标的当月不予登记。未经总经理办公室安排,发生的招待费由经办人承担。

三、业务招待陪同人员坚持对口陪同的原则,从严从紧控制陪同人员。招待上级单位的领导,由公司领导负责陪同;招待上级单位的部门负责人和兄弟单位领导,一般由公司领导和一至二名对口职能部室负责人陪同;招待上级单位一般工作人员和兄弟单位部门负责人,一般由对口职能部室负责人陪同,部室其他人员不再参与陪同工作。凡涉及到大型检查的招待,考虑到内部食堂的实际情况,陪客人数以下井人员为主,地面迎检人员能不陪同就餐的不再考虑招待问题。确因工作需要招待重要客人,各相关部门可请分管领导出席。

四、业务招待用餐一般安排在内部食堂,以自助餐为主,没有公司领导安排,任何人不得在外使用烟酒招待。上级领导和部门检查工作需要招待的,对口部门主管领导同意后,提前将来客单位及人数通知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安排自助餐。凡因对口单位因迟报、误报的,造成的影响和后果由该部门负责人承担。

五、招待标准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掌握,分为普通、三级、二级、一级等四个级别,任何人不得私自提高招待标准。

六、内部加班加点不属于招待范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因加班加点向公司领导提出招待要求。

七、明确划分招待费,属于部室内部工作原因出现的费用,公司一律不予报销。各单位在外因公产生的招待费,必须在招待前安排相关人员填写《业务招待审批单》,必须写明招待原因,经领导签字、总经理办公室认可后方可招待。经办人凭《业务招待审批单》到总经理办公室登记费用。

八、本制度由总经理办公室制定并解释。

5.业务招待管理制度 篇五

1、目的为了进一步强化公司业务部门财务管理,防范费用滥用支出,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四川玛尔贸易公司所有业务招待支出均属此范围。

3、权责

(1)业务招待费报销审批:部门经理、总经理、财务经理。

(2)业务招待核准:总经理。

4、作业流程

4.1、业务招待的种类

(1)因公往来单位或个人,临时性之喜庆丧事或庆祝活动之花篮、礼金、礼品等费用。

(2)特定业务目的公关性之宴请或礼品(金)。

(3)一般工作往来之业务招待餐费及礼品。

4.2、业务招待执行

(1)部门经理或员工在业务招待工作执行前,应填写《业务招待报批表》,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经批准之《业务招待报批表》由员工自行保管,待报销费用时使用。

(2)业务招待工作执行因时间紧迫或特殊原因可以电话申请上级领导,逐级上报,直到总经理同意。完成3个工作日内申请补办申请。招待工作补办申请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3)因工作需要招待客人,必须按照标准严格执行。工作餐每人每餐20元标准。宴请标准每人中、晚餐80元以内,尽量减少陪餐人员。重要接待任务需要提高宴请标准的,报总经理审批。

(4)公司由行政部统一办理礼品采购。行政部通过比价和协议建立档次不同的礼品系列。部门使用时填写《业务招待批准表》,经批准后向行政部申领。

5、业务招待审核及核准报销

5.1、业务招待批准表为公司机密文件,保管人应妥为保管,各级承办人不得泄密。其它单位不得留存或影印。

5.2、招待费用因故无法取得发票或以其它发票名目替代报销,由总经理审批同意方可报销。

5.3、申报招待如有不实、不必要或假公济私经查属实,一律追回其报销款项,并处记重大过失处分,情况严重(连续多次或大金额)的予以辞退。

5.4、不实、不必要或假公济私申报,如经举发查实,(不公开)奖励举报人此项金额的30%作为奖励。

5.5、业务发生10个工作日内需按照财务要求提交报销申请,逾期的则不予报销。

6.招待所管理制度 篇六

招待所管理制度1

一、劳动管理制度:宾馆员工每月休息两天,有事回店请假,书写请假条,经批准后方可离岗,否则按旷工论处,旷工一天扣发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两百。

二、工作管理制度:全体员工必须要服从安排,听从指挥,当天工作必须要当天高标准地完成,上班时间不许会客、接打电话、看电视、做私活。

三、财务管理制度:各项收支要做到日清月经地,总台每天要与宾馆结清当天帐,做到每日报表。各员工借支资金,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一半,员工工资在一般情况下按月发放(特殊情况可适当推迟,但不得超过一个月)。

四、财产物资管理:各员工要爱护管理宾馆里所有财产物资,各种设施设备和工器具、工作服等等。谁损坏谁照价赔偿,用当月工资抵扣,如不够者用下月工资继续抵扣,直至抵扣完为止。

五、学习管理制度:每星期日下午集中学习两小时,学习内容包括时事政治、业务训练和文体活动,根据具体情况可交替进行安排。

六、卫生管理制度:每星期六下午为集中打扫除时间,各员工按照自己分管的卫生责任区认真进行打扫清理,不许出现卫生死角。做到墙壁干净、地面整洁、无灰尘废弃物;门窗玻璃干净明亮无污垢斑迹;洗手间无蚊蝇异味。

招待所管理制度2

为了提高对招待所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结合后勤处的实际情况,学院决定对招待所实行目标管理,责任与职工挂钩,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一、岗位职责

(一)所长(代理所长)岗位职责

1.在后勤处领导下,全面负责本所工作,布置任务、处理日常事务、总结工作。

2.督促、检查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并按期对工作人员进行考核。

3.检查设施及日常用具,若发现破损、短缺,及时汇报,保证学院资产的安全、合理地使用,确保固定资产保值、增值。

4.做好对客人的安全宣传和教育工作,预防和杜绝事故的发生。

5.管理好招待所的收发物品和帐目;掌握客人的流量;按时催缴各种款项;按月清理收入并上缴财务。

6.认真听取客人的意见和反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

7.对招待所的安全和综合治安负责。

(二)服务台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接待好客人,为其介绍房间的床位、设施和收费标准。

2.负责对客人按规定登记、收费,并安排好房间,填写旅客住宿通知单,通知客房服务员将客人引进房间。

3.负责服务台前厅、底楼房间、走廊、盥洗间、厕所、门前绿化带等区域的清洁打扫及保洁工作。

4.负责观察出入人员是否是当日住入招待所的客人,对来访的人员要问清来意,方能上楼。

5.负责对客人打进的电话按规定登记、收费或通知客人接听。

(三)客房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房间、走廊、楼梯、盥洗间、浴室、会议室等区域的清洁打扫工作。

2.负责为客房、会议室供应开水,分发有关洗濑用品。

3.根据服务台旅客通知单,带领客人到客房,介绍室内的设施和用品;当客人离开招待所的时候,应该清点物品是否齐全、设施有无损坏,并在住宿通知单上签字。

4.客人即将离开招待所的时候,立即通知服务台办理离所手续,协助服务人员结清有关部门费用。

(四)招待所保安岗位职责

1.在招待所所长的领导下,负责招待所治安的防范工作。

2.负责夜间旅客进出开门、关门工作。

3.旅客与服务人员发生争吵的时候,负责调解、疏导工作。

4.接待旅客要有礼;,上班的时候不看书、报;不嘻戏打闹、闲谈;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5.在睡觉前必须检查招待所的门是否上锁、旅客是否关好房间的门。

6.早上上班时间:8:00 ;晚上上班时间:冬季7:30 夏季8:00;实行两班轮换制。

7.若招待所内有违法乱纪的`行为要及时制止,根据情况要报告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

8.负责完成学院临时安排的工作任务。

二、劳动管理制度:

宾馆员工每月休息两天,有事回店请假,书写请假条,经批准后方可离岗,否则按旷工论处,旷工一天扣发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两百。

三、财务管理制度:

各项收支要做到日清月经地,总台每天要与宾馆结清当天帐,做到每日报表。各员工借支资金,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一半,员工工资在一般情况下按月发放(特殊情况可适当推迟,但不得超过一个月)。

四、物资管理制度:

各员工要爱护管理宾馆里所有财产物资,各种设施设备和工器具、工作服等等。谁损坏谁照价赔偿,用当月工资抵扣,如不够者用下月工资继续抵扣,直至抵扣完为止。

五、学习管理制度:

每星期日下午集中学习两小时,学习内容包括时事政治、业务训练和文体活动,根据具体情况可交替进行安排。

六、卫生管理制度:

每星期六下午为集中打扫除时间,各员工按照自己分管的卫生责任区认真进行打扫清理,不许出现卫生死角。做到墙壁干净、地面整洁、无灰尘废弃物;门窗玻璃干净明亮无污垢斑迹;洗手间无蚊蝇异味。

招待所管理制度3

一、总则:

1、招待所实行24小时值班,积极热情地完成接待工作。具体轮班时间由领班安排后报备公司管理部存档;

2、招待所全部物品和财产,由招待所工作人员管理,无正当理由的短少和损坏由责任人负责全部赔偿;

3、凡与公司各单位有业务工作或外来人员,需住宿的一律执行登记制度;

4、在登记时,要认真填写与公司对口单位的联系人,及需住宿的原因、业务范围,需走内部手续的来客,须有办公室主任和副总以上出具证明;

5、服务员要严格执行住宿收费标准和房间物品收取押金制度;

6、顾客退房时,由服务员对房间财产进行清点,如有丢失或损坏,要按价赔偿;

7、严格执行住房日报制度,认真填写报表,当日所收现金要及时缴到出纳处登记上帐,开具票据,库存现金不得超过1000元。

8、时刻提高警惕,防盗防火,确保招待所安全无事故。

二、招待所服务人员岗位责任制

1、服务人员要以“服务第

一、宾客至上”为宗旨,以热情、有礼、诚实、殷勤的态度做好本职工作。

2、服务人员切实做好招待所的物资和日用品的管理使用工作。

3、招待所房间要定期消毒,床单被套要一客一洗。

4、搞好防火、防毒、防盗工作,保证所内财产完好无损,保证客人住宿安全。

5、要遵守劳动纪律,热情待客,服务周到。

6、公司内部职工亲友需住宿的,须经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入住。招待所服务员不得擅自留宿不交费的人员。

7、招待所服务员要随时检查、清洁客房,遇有客人遗忘的钱、物要及时上缴综合办公室。

8、招待所服务员须坚守工作岗位,经常对客房进行清理打扫,做到室内设施摆放有序,床单、被套干净、整洁,并定期消毒。

9、招待所服务员应根据本制度制订相应的招待所物品及卫生管理制度,并有义务提醒告知住宿人员。对违反招待所相关制度,造成物品损害等情况发生的,应要求住宿人员按价赔偿。

三、招待所卫生管理制度

1、保持内部环境整洁,室内无积尘,地面无果皮、痰迹和垃圾。

2、服务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保质保量完成卫生清洁任务。

3、服务人员每年要进行健康体检,持有效健康证上岗,

4、被套、枕套(巾)、床单等卧具实行一客一换,长住客床上用品至少一周一换洗。

5、被子每两天进行一次晾晒,做好防潮消毒。玻璃、窗帘每月清洁一次,做到明亮、无尘。

6、公用茶具每日清洗消毒。茶具表面保持光洁、无污垢、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

7、公共卫生间做到每日清扫、消毒、并保持无积水、无蝇蛆、无异味。

8、有防蝇、蚊、蟑螂和防鼠害的设施,经常检查设施使用情况。

9、加强自然通风,机械通风设施保持正常使用,空调器滤网和电扇叶片定期清洗保洁。

10、房间地面、楼道,每天打扫两次,做到无尘、无灰、无杂物、清洁明亮摆放整齐、干净、无杂物。

11、电视、空调、坐椅、灯具、等房间内设施要每天打扫两次,无尘、无灰、无杂物、清洁明亮。

四、招待所安全管理制度

1、落实招待所治安管理制度和治安防范措施,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2、招待所工作人员接受治安防范知识和技能培训,定期组织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演练;

3、客房区域设专人全天值班巡查,服务台、设专人全天值守。

4、对住宿人员遗留的财物妥善保管,无法归还的,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5、凡住宿人员必须持本人有效证件来办理住宿登记手续,接待人员应认真执行验证、登记制度,不得留住无证人员,发现身份不明或可疑人员及时报告保卫处。

6、住宿人员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入住;要爱护招待所、内的各类公共设施,严禁擅自动用消防器材,破坏消防设施。

7、禁止在电源附近堆积杂物,禁止封堵进出的路口及消防疏散通道。发生火灾时,招待所管理人员要及时疏散入住人员,认真组织扑救,及时报告学院保卫处并视火灾情况可直接拨打火警电话。

8、招待所应做到安全用电,室内用电量不得超过额定负荷,允许使用的用电设施、器具必须是出自正规厂家生产的,有质量合格证明,规范用电,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必须做到人走后切断一切电源,提高节能意识,杜绝不安全因素。

9、招待所、公寓内的照明设施及电源线路发生故障时,住宿人员不得随意拆装修理,应及时通知管理人员报学院总务处维修,如有违反,造成人身伤亡的,后果自负。

10、住宿人员随身携带的现金、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住宿人员不得在床上吸烟,禁止在室内燃烧废物,以免引起火灾。

11、招待所、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管理,文明待客,保障安全。客房钥匙应指定专人保管,禁止将钥匙交给非本部门人员保管。若发现门窗损坏,要及时汇报。

12、招待所管理人员要提高安全防范以及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懂得正确使用消防器材,每天进行安全巡视检查,发现可疑人员及情况要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及保卫处。

五、岗位职责

(一)招待所领班

1、在公司分管招待所领导下,全面负责本所工作,布置任务、处理日常事务、总结工作。

2、督促、检查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并按期对工作人员进行考核。

3、检查设施及日常用具,若发现破损、短缺,及时汇报,保证学院资产的安全、合理地使用,确保固定资产保值、增值。

4、做好对客人的安全宣传和教育工作,预防和杜绝事故的发生。

5、管理好招待所的收发物品和帐目;掌握客人的流量;按时催缴各种款项;按月清理收入并上缴财务。

6、认真听取客人的意见和反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

7、对招待所的安全和综合治安负责。

(二)服务台工作人员

1、接待好客人,为其介绍房间的床位、设施和收费标准。

2、负责对客人按规定登记、收费,并安排好房间,填写缴费收据单,通知客房服务员将客人引进房间。

3、负责服务台前厅、底楼房间、走廊、盥洗间、厕所、门前绿化带等区域的清洁打扫及保洁工作。

4、负责观察出入人员是否是当日住入招待所的客人,对来访的人员要问清来意,方能上楼。

5、负责对客人打电话按规定登记、收费或通知客人接听电话。

(三)客房工作人员

1、负责房间、走廊、楼梯、盥洗间、浴室、会议室等区域的清洁打扫工作。

2、负责为客房供应开水,分发有关洗濑用品。

3、根据服务台缴费收据单,带领客人到客房,介绍室内的设施和用品;当客人离开招待所的时候,清点物品是否齐全、设施有无损坏,并及时通知服务台工作人员。

4、客人即将离开招待所的时候,立即通知服务台办理离所手续,协助服务人员结清有关部门费用。

六、惩罚规定。

1、上班期间工作人员互相吵骂,发现一次,各扣发50元;

2、工作人员与客人吵架一次,扣发100元;

3、招待所工作人员的家属或亲戚与客人发生争吵一次,扣发50元;

4、工作人员在上班的时候无特殊情况离开工作岗位,一次扣发30元;

5、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内打麻将或从事其它的娱乐活动,一次扣发50元。

6、客人的物品被盗,根据责任大小,对有关工作人员处以10至50元以上至被盗总金额以下的处罚或赔偿。

7、若有客人反映对有关工作人员的工作不满意时,经调查核实后,根据该工作人员造成影响的大小,扣发20至50元。

8、若有客人来住宿,当班工作人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安排住宿的,扣发50至100元。

9、开住宿发票未按规定办理的,发现一次,扣发200元,并解除其工作。

10、若有客人住宿后交了费而未开住宿发票的视为贪污,发现一次,扣发200元,并解除其工作。

11、在一个月内,在检查卫生中有不合格的,发现一次,扣发20元;两次加倍,依此类推。

12、若工作人员私自收取电话费而不入帐的,发现一次,扣发10元。

13、若客房服务人员发现客人在住宿后未登记或缴费而不向后勤处及时反映的,发现一次,扣发50元。

14、若客人住宿时损坏公物或招待所因丢失东西未赔偿到位的,责任人应该照价赔偿。

15、若招待所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擅自在招待所内自炊和使用各种设备,发现一次,扣发当天值班人员50元。

16、属非招待所内正常用水,发现一次,扣发当班工作人员10元。

17、若发生了以上未提及的失职行为,根据责任的大小进行处理。

招待所管理制度4

勤检查、防隐患、以防为主、防范未然。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当班、谁负责”的岗位安全工作职责。坚决执行安全、防火制度,确实做好防火、防盗、确保宾客、招待所安全。

1.落实招待所治安管理制度和治安防范措施,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2.组织招待所工作人员接受治安防范知识和技能培训,定期组织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演练;

3.客房区域设专人全天值班巡查,服务台、设专人全天值守。

4.对住宿人员遗留的财物妥善保管,无法归还的,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5.凡住宿人员必须持本人有效证件办理住宿登记手续,接待人员应认真执行验证、登记制度,不得留住无证人员,发现身份不明或可疑人员及时报告保卫处。

6.住宿人员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入住;要爱护招待所、内的各类公共设施,严禁擅自动用消防器材,破坏消防设施。

7.禁止在电源附近堆积杂物,禁止封堵进出的路口及消防疏散通道。发生火灾时,招待所管理人员要及时疏散入住人员,认真组织扑救,及时报告学院保卫处并视火灾情况可直接拨打火警电话。

8.招待所、公寓应做到安全用电,室内用电量不得超过额定负荷,允许使用的用电设施、器具必须是出自正规厂家生产的,有质量合格证明,规范用电,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必须做到人走后切断一切电源,提高节能意识,杜绝不安全因素。

9.招待所、公寓内的照明设施及电源线路发生故障时,住宿人员不得随意拆装修理,应及时通知管理人员报学院总务处维修,如有违反,造成人身伤亡的,后果自负。

10.住宿人员随身携带的现金、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住宿人员不得在床上吸烟,禁止在室内燃烧废物,以免引起火灾。

11.招待所、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管理,文明待客,保障安全。客房钥匙应指定专人保管,禁止将钥匙交给非本部门人员保管。若发现门窗损坏,要及时汇报。

12.招待所管理人员要提高安全防范以及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懂得正确使用消防器材,每天进行安全巡视检查,发现可疑人员及情况要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及保卫处。

招待所管理制度5

1、申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亮证经营,按时复核。

2、保持内部环境整洁,室内无积尘,地面无果皮、痰迹和垃圾。

3、建立卫生管理网络和卫生管理档案,有卫生负责人。

4、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考核,持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上岗,证件集中保管。

5、设置公共用具清洗消毒间,配置清洗消毒设施,消毒间做到环境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污染物品和清洁物品分开存放,标识明显,消毒间内不存放个人物品和与消毒无关物品。

6、被套、枕套(巾)、床单等卧具实行一客一换,长住客床上用品至少一周一换。

7、公用茶具每日清洗消毒。茶具表面保持光洁、无污垢、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

8、客房内卫生间的洗漱池、浴盆、座便器每日清洗消毒,清扫工具分开,做到无交叉污染。无卫生间的客房,每个床位配备标识明显的脸盆和脚盆。脸盆、脚盆和拖鞋做到一客一换,用后及时清洗和消毒。

9、公共卫生间做到每日清扫、消毒、并保持无积水、无蝇蛆、无异味。

10、有防蝇、蚊、蟑螂和防鼠害的设施,经常检查设施使用情况。

11、对旅客废弃的衣物进行登记,统一销毁。

12、做好饮用水卫生管理,店内自备水源和二次供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二次供水蓄水池有卫生防护措施,蓄水池容器内的涂料符合输水管材卫生要求,做到定期清洗消毒。

13、加强自然通风,机械通风设施保持正常使用,空调器滤网和电扇叶片定期清洗保洁。

招待所管理制度6

为节约经费,制止浪费,促进接待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努力构建和谐的工作氛围,从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招待所只接待本局范围内日常公务接待,本局以外的单位及个人不予接待。

二、公务接待需经局长审批,由办公室统一出具《来客招待安排单》到招待所安排就餐。没有开具《来客招待安排单》不予接待。

三、招待所根据办公室的《来客招待安排单》,安排专人汇同接待单位采购接待所需物品,交厨师制作。所采的购物品须经接待单位、厨师、经办人三方签字确认后方可入帐,计入招待所支出。

四、接待单位安排来客接待需在每日上午10时前,下午4时前通知招待所有关人员,以便采购物品。

五、接待单位就餐后须在《招待所结算单》上签字认可,招待所会计凭签字后的《招待所结算单》和《来客招待安排单》报局长审核批准,到局财务室报帐。

六、招待所与各接待单位结算招待费时,只计算成本,不计算利润。所需公共支出的费用由局统一承担。

七、招待所公共费用支出,要严格控制,严格建账核算,定期报局财务室审计。

7.工作及招待用餐管理制度 篇七

工作及招待用餐管理制度

为了有效控制开支,践行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本着节约和对口招待的原则,做好业务接待和加班用餐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队一切业务招待活动和因工作加班需就工作餐的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报办公室填写工作餐申请表,并领取就餐通知单方可安排。

二、若遇特殊情况在外用餐的,需提前与主管领导联系,征得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用餐,并在2日内补填申请表。

三、未经批准的用餐和没有用餐通知单的(报销发票要附点菜单),不予报销。

四、省、市、县有关单位到我队联系工作,确需安排就餐的,按对口接待的原则,宴请标准一般为50-70元/人(酒水除外),我队陪同人员视情况而定,原则上确定2-3人。

五、工作用餐和宴请均应遵循节俭原则,除特殊需要,一般安排在定点酒店,严守纪律,中午不得饮酒。

六、因重大、紧急工作,加班确需安排工作餐的,经主管领导同意。用餐标准30-40元/人,加班工作餐一律不上酒水。(超出部分,由各人自负)

七、每年定期公布本队业务招待及工作用餐费开支情况。

8.医院招待费制度 篇八

公司食堂内部招待客饭管理制度 食堂内部招待客饭规定 为加强管理,规范食堂内部招待客饭管理,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食堂内部招待客饭的类别分为工作餐、接待餐;

二、客饭人员范围:1.工作餐: 公司高层领导; 因工作需要加班人员; 在公司协助工作需要搭餐人员;2.接待餐: 业务相关的外协厂商、供应商 到厂视察工作的相关政府领导 董事长指定的其他来客

三、食堂用餐标准:1.工作餐:公司内部领导食堂就餐标准,费用标准同当时员工食堂就餐标准2.接待餐:10-15元/位;20-25元/位;30-35元/位;其他孙总指定的特殊招待费用

四、申请程序及流程:公司相关部门因业务需要,安

排客饭,用餐部门填写《食堂内部客饭招待申请表》,注明用餐时间、用餐人数、用餐事由、并经主管领导/副总签字批准,经由综合办公室通知食堂安排就餐,用餐完毕后,用餐人须在《食堂内部客饭招待申请表》签字确认。申请单一式两份,一份办公室存档留存,一份食堂留存作为记账凭证,月末统一返交办公室,由办公室上报财务。客饭申请具体流程为:

经主管负责人/总监审批,提交综合办申请单位填写用餐申请《食堂内部客饭招待申请表》用餐人用餐完毕后在《食堂内部客饭招待申请表》确认签字食堂管理员确认签字,单据返回综合办综合办月末统一上报财务部综合办通知食堂安排就餐

五、用餐规定:

五、用餐规定:1.人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一般情况下,陪餐客人只限部门主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业务人员。陪客人数一般不得超过来客人数;2.司联系业务,到公司的一般

9.招待费管理办法 篇九

第一条总则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招待费管理,坚持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原则,适度开支必要的业务招待费,严格控制招待费用餐支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业务招待费适用范围及列支原则

1、适用范围

业务费:是指因业务需要发生的礼品、赞助费、协调费等。

招待费:是指因工作关系招待有关人员就餐费及相关费用。

2、列支原则

⑴公司职能部门按照部门预算核定额列支;

⑵项目部按照公司与承包人签定的项目管理合同约定,项目部业务招待费总额控制在5‰至1%之间,具体额度由项目管理部和财务审计部进行核定。其中设立总项目部的招待费按照项目管理合同约定的比例划分总项目部和分项目部的列支限额,各项目部在限额内使用业务招待费,严禁超支现象发生。⑶子公司按照经营目标责任书约定列支;

⑷对于五万元以上的协调费由各部门、项目部、子公司负责人报送总经理审批后列支。

⑸各部门、项目部、子公司负责人是招待费控制的责任人,对所有招待费活动及经费使用负责。

3、坚决控制非业务性接待,适当控制业务接待。业务接待应尽量安排在公司食堂。

第三条公司食堂招待费的开支标准

1、因工作关系外单位一般来人来客,一律用工作餐招待。

2、招待一般来宾来客,每席餐费不超过500元(含酒水等)。

3、招待公司经理级负责人每席不超过1000元(含酒水等)。

第四条财务控制与监督

1、财务审计部应严格审查业务招待费发生的业务是否真实、票据是否合法、单据是否齐全、审批是否完整。

2、财务审计部有权拒绝不符合业务招待标准、审批权限的业务招待费的报销。

3、业务招待费报销遵循谁经手谁报销的原则,不得由他人代报业务招待费。业务招待同时有多个经办人参与招待,应由最高职务经办人报帐。

4、如项目部有特殊情况需要超额使用招待费的,项目部负责人报送行政人事部和项目管理部审核并报总经理审批后从财务审计部借支,项目部待工程项目审计后该部分费用从项目承包人盈余分成中列支,如遇项目审计持平或亏损,则该笔借款由借支的个人负责偿还,不能按期偿还的从工资中逐步扣还。

5、对于项目部实际发生的招待费在工程审计时加计计入项目成本或项目节余分成,具体核算办法是:业务招待费在5‰以内的部分(含5‰)按照实际发生数的10%加计计入项目成本,超过5‰的部分按照实际发生数的25%加计计入项目节余分成。

6、项目管理部与财务审计部每季度将各单位招待费支出情况进行汇总通报。

第五条附则

1、本办法自2012年4月1日起开始执行。

10.招待管理制度 篇十

第一条 为加强机关制度化建设,促进招接待工作规范化管理,节约招待费用,制定本制度,招待管理制度。

第二条 接待原则:热情礼貌、廉洁节约、对口接待、定额使用、严格控制、统一管理。

第三条 实行按业务关系由分管领导负责对口接待,由局办公室统一登记,定额管理,超支自付。全局性会议和综合检查接招待工作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按实支出。

第四条 招待范围。(1)市级以上领导到我区调查了解情况,检查指导工作需招待的;(2)区级领导或有关部门到我局检查指导工作需招待的;(3)兄弟县区部门到我局交流工作需招待的;(4)各乡镇、办事处领导和民政办来我局办理业务工作需招待的;(5)其它因工作需要需招待的。

第五条 接待办法。区级领导、市局副局以上领导、省厅以上领导以及兄弟县区的局长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其他领导接待,管理制度《招待管理制度》。市局各科室、区直有关部门、兄弟县区和乡镇(办事处)领导按业务关系对口接待。

第六条 招待定额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年定额如下:局长2万元,党组成员各500元,低保中心、办公室各5000元,计财股、优抚安置股、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股各3000元,救灾救济股、福利事务股、募委办各2000元,信访室、老龄办、人事股、民间组织管理股各1000元,共计金额6.9万元。上级民政部门主要领导来芝山指导工作,按实支出,由局长掌握,办公室备案。如因工作任务量显著增加,按待总额增加额由局长掌握。

临时性接待或迎检工作中的茶水、水果、烟等招待由相关股室自行负责,所用费用列入定额。

第七条 招待地点。招待一般不得到高档酒店就餐,具体招待地点由局领导按照方便实惠的原则考察确定。

第八条 招待标准。陪同人员由分管领导确定,一般每次不得超过5人,原则上按20元每人安排,每桌不得超过300元,一般不安排高档烟酒和饮料,提倡不饮酒。不得安排就餐以外的其它特殊招待。确需超标准招待的,或确需安排住宿的,应事先报局长同意,方可安排,安排住宿也应在办公室登记备案。

第九条 招待程序。坚持先请示登记后接待原则。①接待人向分管领导或局长提出招待申请,填写派餐单;②分管领导或局长审查同意,确定地点;③接待人到办公室登记备案;④到指定地点招待。

第十条 招待费用结算。实行月结或季结。所有招接待费用均由局办公室和财务室负责结算,以办公室登记备案的记录为准,未经登记备案的不予结算支付。经请示同意在定点以外的地点招待的也应及时登记,在一星期内凭国家正式有税发票报账,并附详单。办公室将招待费用每季汇总核算一次,报局长审查,送财务一份。

第十一条 定点处的招待详单由负责招待的当事人签字认可,注明招待日期、招待对象和招待金额(大写),招待住宿也应照此办理,以便与办公室备案记录核对。

第十二条 费用结算程序。(1)办公室根据备案情况核对认可并签字;(2)分管领导或当事人签字认可;(3)财务审核;(4)局长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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