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定(精选16篇)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定 篇一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000总承包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改善本项目安全作业条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身安全,结合本工程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000000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及《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QG/HDY-QHSE04’06a-2016)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
第三条本制定中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为了完善和改进0000总承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提升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由0000总承包部(以下简称总承包部)与所属各分包单位项目部,按照建安工程合同或协议约定比例(00%)提取的专项资金。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总承包部及所属各分包单位项目部。
第二章 安全费用提取
第五条为确保安全生产投入及时有效,总承包部在每一期结算价款中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向业主计提安全费用。
第六条各分包单位项目部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安全费用提取比例计提安全生产费用。
第三章 安全费用使用范围
第七条安全生产费用项目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详见附件1):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
(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排查、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估、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九)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十)施工现场文明施工。
第八条为员工办理的意外伤害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直接列入成本(费用),不得作为安全生产费用列支。
第九条在规定的使用范围内,总承包部及各分包单位项目部应当将安全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者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的支出。
第四章 安全生产费申报时间及主要内容
第十条安全生产费用按照进行申报。各分包单位项目部应在每年12月25日前向总承包部提交下一安全费用使用计划;总承包部在每年12月30日前向监理提交下一安全费用使用计划。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必须对照“附件1”所列的支出范围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逐项列出支出项目和所需费用,支出的项目要具体、可行,费用要合理、合规。
第五章 安全费用使用的相关要求
第十二条各单位应按照本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管理办法和程序,明确相关岗位职责和要求。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费用不得挪用、挤占或提而不用,不得转移资金或不合理使用。否则,总承包部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责令其暂停施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责任单位承担。
第十四条总承包部及各分包单位项目部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台帐并有明细记录,具体反映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具体情况。
第六章 安全生产费用签证及支付程序
第十五条总承包部在每期结算前应向业主提供“00000总承包项目安全费用明细表”(附件2)、“安全生产费用结算表”(附件3)以及配套的安全设备劳保用品等购买发票复印件等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凭证。
第十六条各分包单位项目部在每期结算前应提供“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表”(附件4)、“自建安全设施的工程量结算表”(附件5)以及配套的安全设备劳保用品等购买发票复印件等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凭证,经总承包项目经理、安全总监审核签字后在总承包部留存使用表和凭证。同时,总承包部向0000000提交“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表”,经工程经济财务中心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结算。
第十七条每月20号为安全生产费用申报的截止日期,已施工完成并满足要求的安全生产投入工程量应在完工10日内通知总承包部质安环部现场确认。
第七章 安全费用使用的其他相关要求 第十八条总承包部对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负总责,分包单位项目部对所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负直接责任。总承包部定期对分包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章 附 则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第二十条本制度解释权归总承包部。
附件:1.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
2.安全费用工程量计量表
3.0000总承包项目安全费用明细表 4.0000总承包项目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表 5.0000总承包项目自建安全设施工程量结算表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定 篇二
一、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概述
水电工程即为水力发电,将水能转换为电能的工程建设。水力发电将水能转换为电能需要修建不同类型与规模的水电站。水力发电作为可再生能源,不仅能够提供廉价的电力,还能够改善当地的交通、经济与电力供应等,对当地整体经济发展有着重大的推动作用。在水电工程的建设过程中保证施工安全是实现其根本价值的基础保障。据相关报道研究证明,预防性安全防护措施所投入的效果与事故整改效果之间的比例呈现1:5.即为相同的事故结果,而事故处理费用是事前安全防护工作投入的费用的5倍。因此可以看出事前预防安全措施的优势和重要性。在大型水电工程施工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综合治理,预防为主”的宗旨。将安全事故与职业危害限定在可控范围之内,实现经济效益最优,可行性最强,安全系数最高的施工体系。而这一最优的施工体系需要水电工程个部门之间相互默契配合,在正确的安全价值观的引导下,让施工安全生产措施可以落到实处,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要实现以上目的就应该构建合理高效的体系来实现专款专用,进行动态实时管理。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指施工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施工安全标准,购置施工安全防护用具、落实安全施工措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等所需的费用,包括: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费,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费,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费,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费,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费,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费用。
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应用与管理的意义
我国现行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中有明确指出,建设单位有义务提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作业环境与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要的费用。该费用主要用来现场施工安全防护,更新设备设施,改善施工环境与条件等,严禁他用[3]。虽然我国水电工程施工技术在经历了长时期的发展已经发展到相对更为成熟的地步,但是大型水电工程的是施工环境非常复杂,安全事故出现的概率相对更高。因此大型水电工程应该更加着重强化现场施工管理,灵活利用经济杠杆来实现安全文明施工,实现该项费用能够专款专用,进行动态的管理。
三、水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计取方式不合理
2006年12月政府为了保障企业职工与社会公共的利益,进一步提高了高危行业的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同时国家有关部门还颁发了暂行的费用管理标准,标准中明确指出建筑施工企业要以建安工程造价作为计提依据。不同工程类别的安全生产费用标准均不统一。其中水电工程的安全生产费用为建安工程造价的1.5%,并且表明该费用要列入工程造价中,并且在竞标过程中不能进行删减。由于大型水电工程的施工周期很长,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工作方面,大多数地区都没有构建高效合理的考评单位用于监督管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落实与实用,因此该费用虽然进行了明确规定,但是实际上用于何处却无从获知,大大降低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价值。
(二)忽略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预先投入
在水电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管理理念是安全第一。只有强化现场施工管理,实现文明规范施工就能够保障工程的施工安全。但是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施工单位在投标时满足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条件,但是在实际施工过程中为了实现利益最大化而并没有将该笔款型用到实处,导致施工现场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由于该费用所包含的内容并不十分明确,有部分项目费用内容未进行区分,因此直接影响该笔费用的落实。
四、水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
(一)结合工作内容,明确费用及支付阶段
在水电工程招投标阶段就要对该项费用进行确定,同时明确支付阶段。例如甲水电工程各标段招标过程中工程量清单中就将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明确列出2000万元,费率为直接工程费用的1.1%。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在进行报价时禁止随意调整该项报价,该费用在评标过程中不作为竞争指标参考,同时明确此项费用包含哪些具体工作内容,做到费用与项目相对应。如施工单位中标后,由业主与监理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酌情使用。将费用与实际项目结合起来,便于管理与控制,将费用落到实处。根据工程进展投入情况,分不同阶段支付该项费用,保证安全文明施工的顺利进行。
(二)制定高效考核制度
当地建筑工程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大型水电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来制定相应的考核制度。在考核管理制度中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细分为:安全文明管理费用、安全文明施工奖励等相关费用。例如安全文明管理费用主要用于日常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活动;安全施工奖励费用主要是按照施工进度与施工质量每月支付等。施工单位以施工组织设计为依据,将该笔费用彻底落实;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文明施工与安全防护措施进行监督管理;以投标文件与合同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清单为准,一一核实当前工程量与文件是否一致,对费用的使用情况再三核实确认。
(三)严格监督管理机制
首先,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对于招标文件中没有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单独列出的不予备案,并且通知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强制限期整改。逾期为完全改正的进行通报批评,并且列入不良行为档案记录中。投标人在投标报价过程中没有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单独列出,或计取费用低于国家规定最低标准,或者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作为竞争指标的竞选人将剥夺候选资格。其次,在安全施工措施备案过程中,建筑安全监督机构要与造价机构一同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书”进行详细的核查。核实其措施实际费用与中标价格费用是否一致。建设单位是否按照规定在工程开工前已经支付该笔费用,监督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工作是否落实到位。对于没有满足标准的不予备案。再次,在水电工施工过程中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在进行施工现场管理的过程中与造价管理机构一起着重注意建设单位支付该笔费用与施工单位使用该笔费用的情况[5]。按照法律法规及招投标合同文件相关规定,对施工单位投标文件中所展示的各大措施项目的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落实与定期检查,确保证施工单位将该笔费用落到实处。最后,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依照建筑市场诚信行为管理办法,全面建立建筑市场安全措施费用管理监督体系。对于建筑市场中招投标、施工许可等工作诚实守信的单位进行奖励,对于欺上瞒下,追求经济效益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进行惩罚,增加违规成本。
四、结束语
要从本质上改善大型水电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进行,显著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建设单位应该保证安全措施费用的及时到位。监理单位要做好本职工作,监督施工单位将安全措施费用做到专款专用,落实到具体的安全文明施工项目。政府或行业相关部门要注重关于水电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措施费用的计算与收取,同时加强对费用使用的监督管理,才能够可靠的保证水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用能够用到实处,并且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标准能够符合国家安全条件。按照国家安全施工标准来核实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进一步保障安全施工顺利进行,防止安全施工事故的出现。
参考文献
[1]高荣贤.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与控制的措施[J].企业导报,2011
[2]王波,徐光超,李景泰.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使用现状与解决对策[J].建筑安全,2008
[3]冯国冠,汪良旗,温晓虎.关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探讨[J].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11
[4]苏福明.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专户制度初步构思[J].福建工程学院学报,2010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定 篇三
关键词:石化工程;施工阶段;安全费用
中图分类号:TE9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8937(2016)14-0134-01
1 施工阶段安全费用确定的依据及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费用组成》等法律法规,在石化工程建设项目中必须保证有充分有效的安全作业、人员健康保障(包括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和可持续发展等安全措施。根据《石油化工工程建设费用定额》安全生产费计取比例调整的通知(股份工单建标〔2012〕406号)规定,安全生产费按照建筑、安装工程费的1.5%计取(非防护作用的脚手架搭设费用另算),在施工过程中,项目的安全费用项目是否全面、投资数额充分与否,对项目的安全管理能否达到预期目标有至关重要的影响。
项目建设阶段的施工安全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①安全宣传、教育投入;②人劳保防护和保健投入(不含保险费用);③安全隐患预防和整治设施、材料;④应急措施投入;⑤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投入;⑥交通保卫投入;⑦其它支出。
2 安全费用对石化工程施工阶段的影响
2.1 必要的安全教育投入和优秀的安全宣传素材是强化 参建人员安全意识的第一步
电子化的成套教学器材是入场三级安全教育的最低配置,但结合实体、模型的立体化教学则更有助于学员对教育内容的接受、更有助于形成互动化的教学气氛;完备并具有时效性的安全政策法规、安全标准规范、集团公司安全理念和政策以及建设现场的安全亮点、隐患提醒等都是安全宣传素材,电子化的屏幕、规范的展板、流动性的标语横幅以及宣传小册、评奖卷纸等都是必要的宣传手段,这些安全费用投入必不可少。
2.2 安全防护设施的费用投入是个人健康安全的基本 保障
“安全帽、工作服、安全鞋”三样是最基本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是个人的基本生命保障,而对于施工现场的高危、特殊作业,还必须配有完好、合格的辅助和特殊劳保用品,包括高处作业使用的五点全身式安全带、动火打磨作业时的防护面罩或眼镜、电工带电维修作业时使用的绝缘手套、搬运有害化学物品或化学溶剂时佩戴的专用手套、射线作业时的防射线服、狭小受限空间内作业时的空气呼吸器、超过85分贝噪声环境下的听力防护用品等等特殊个人劳保用品,这些安全费用投入不可或缺。
2.3 现场施工安全隐患的防范和治理费用投入对隐患的 消除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盖板、护栏等“四口五临边”防护措施的落实是保证高处作业人员、检查人员不发生高空坠落的必要条件;在高空或水平交叉作业时,需要采取的是合格有效安全网、彩钢板、金属脚手板等软硬隔离防护措施;高空动火作业时,为防止发生火灾事件发生需要采取的是防火毯、防火布、接火盆等;施工用电时,按照中石化制定的用电标准化规定和防漏电需要,采取的是标准化配电箱配以规范的外电防护设施;机具设备、设施使用时,为保证其合格有效需要采取的是检测、维修措施,为保证其不受到损伤而需要采取的是有效遮挡和立体防护措施;在较为阴暗的环境和夜间作业时,需要安全的照明设施;受限空间作业时,需要采取安全的机械通风设施;射线作业时,需要进行有效的射线剂量和安全距离测试;季节性施工时,需要采取防暑降温、防寒防冻、防风沙的安全措施;安全警示标志、警戒设施的配置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护也起到积极的作用等等。以上措施的有效采取必须有安全费用的投入作为支撑,否则无法保证“物的安全状态”,再配上人的不安全行为,势必发生安全事故。
2.4 安全应急措施的费用投入可以保证对应急事件的有 效处理
安全应急管理是项目施工建设中的重要环节,“将安全事故苗头控制在萌芽状态”必须有完整的应急管理体系作为依托,应急设备设施的有效配置会让应急处置更加准确高效。施工现场安全疏散通道和标志的设置可以保证应急状态下人员的安全有序撤离;通讯器材的配置可以保证对安全隐患做出第一时间的处置,避免事故的发生;合格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配置可以保证对现场发生的火情进行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医疗器械和急救药品的投入可以第一时间对伤者进行救治。只有以上应急措施费用投入到位才可以保证项目建设应急体系正常有效的运行。
2.5 文明施工费用的有效投入可以最大限度的美化现场 施工形象和创造文明环境
现场厕所、化粪池等生活卫生设施的投用可以解决人员身体应急问题;道路的有效保洁可以减少空气污染,有效控制污染源;现场垃圾站的设置可以保证现场建筑、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的临时有效堆放;现场的绿化可以起到空气的净化,以上这些设施需要费用的支撑。
2.6 交通保卫费用的投入可以保证现场的公共安全
无论是现场的交通事故还是治安保卫事件,一旦发生,既影响项目建设的公众形象,也会作为严重安全事故列入项目统计,也是石化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重要一环,因此,交通保卫费用的投入需要保证。主要包括高效测速仪的配置可以在第一时间对超速车辆的违章情况进行准确的记录;电子监控系统的设置可以在第一时间调取现场违法违规资料,并有助配合地方公安系统开展治安事件的调查处理;大门通道的规范设置可以保证人员、车辆的安全有效进出等。
3 安全费用的相关问题
一直以来,安全措施费是以捆绑在工程造价里的形式出现,但一方面,承包商为了在竞争激烈的市场里尽可能多的获取利润,会将有限的安全费用变成利润指标;另一方面,一些承包商为了中标不惜低价承接项目、层层转包,致使在施工安全措施费上能省则省,使施工安全毫无保障,因此,业主更需要建立对承包商安全措施费用使用情况进行有效监督:
①安全费用应单列支出和使用。安全费用应单列支出和使用,可使安全费用专款专用,安全措施费用就有了坚实的保障,使安全措施的顺利实施。
②安全费用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因此,在投标时建设单位应按相关法规设定足额安全费用,不得在安全费用上压价。另外,参加投标的承包商之间不得在安全费用上压价竞争。
③安全费用不仅要依法计取,还应考虑到项目合同的具体要求。由于石化项目建设难度大、危险性高,近几年完成的石化建设项目中安全费用已达到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3%~5%。因此,施工承包商应根据合同中的安全目标、标准和要求来足额计算安全费用。
④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及时向分包单位足额支付安全费用。工程总承包单位应按本规定和合同及时向分包单位足额支付安全费用,否则造成分包单位不能及时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导致发生事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主要责任。
4 结 语
总之,规范和健全项目安全费用计取和管理的办法,全面分析和准确计算项目相关安全费用,使得项目的安全措施的完善和落实得到制度上和费用上的保障,才能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切实消除项目的安全隐患,最终实现项目的安全目标。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S].
[2] 股份工单建标〔2012〕406号,<石油化工工程建设费用定额>安全生产 费计取比例调整的通知[S].
[3] 建标[2013]44号,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费用组成[S].
[4] GB 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版)[S].
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定 篇四
项通知
沪建建管[2007]079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
[2005]89号)、市建设交通委《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暂行规定》(沪建交[2006]445号),现结合本市建设工程实际情况,就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监督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使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项目表(简称“费用表”,见附件)
(一)所有新开工程均应按市市场管理总站《关于贯彻实施〈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暂行规定〉的若干意见》(沪建市管[2006]91号)要求填报费用表,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费用表具体项目内容,可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予以增加和调整。
(二)投标人的费用表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与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内容相一致。
(三)未列入费用表范围的施工措施项目,仍按照原规定计价。费用表内容涉及直接费、间接费的,其相关的定额项目消耗量和间接费率应作相应的调整。
(四)采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等各类计价规范计价的工程,使用电子招投标软件的项目,投标人可直接输出规定格式的费用表。
二、执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费率
(一)采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等各类计价规范计价的工程,应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暂行规定》要求确定费率。
(二)采用各类定额计价的工程,以及采用其他计价方式的工程或非招标发包项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不得低于工程总造价的2%.三、加强监督管理
(一)建筑施工企业均应将费用表留存工地备查,并建立措施费用使用管理台帐。
(二)工程建设单位应根据费用表总计金额,按规定节点支付给施工单位,并明确支付用途。
(三)监理单位在日常检查过程中,应对照费用表核查施工单位措施费用的使用情况。
(四)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应加强对费用支付、使用、核查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施工、监理和建设单位落实相应责任。
(五)本通知自2007年11月1日起执行,对于未按规定使用、留存费用表,费用落实不到位的建设工程,将按照规定处理。
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
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定 篇五
黔建施发〔2005〕163号
各市(州、地)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减少和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各地、各单位一并遵照执行。
一、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依据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定的相应费率,合理确定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所需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
二、依法进行招投标的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当依据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定的相应费率,确定安全费用。此费用为不可竞争性费用,不得列入招标竞价项目。
三、非招投标项目也应依据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定的相应费率,在合同中确定安全费用。
四、投标方应当根据现行标准规范,结合工程特点、工期进度和作业环境要求,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结合自身的施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对安全费用进行单独报价,投标方安全费用的报价不得低于依据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定费率计算所需费用总额的90%。
五、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实施方案及安全费用使用计划,报监理单位审查。符合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工程,开工前由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签字认可。
六、建设单位申请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将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安全费用的支付计划和保证工程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建筑安全监督检查机构审查备案,未提交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七、施工单位用在项目上的安全费用不得低于合同价款的2.5%,范围按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
根据工程实际,其他需要投入的安全费用另行按相关规定计算,如土石方支护、人工挖孔桩支护、爆破安全防护措施、现场控制噪声措施、建筑垃圾外运以及为保障施工现场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和电力、通信、给排水、天然气等城市基础设施而采取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内容。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另行按实计算。
八、本通知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建办[2005]89号
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州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现将《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 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贯彻执行中的有关问题和情况及时反馈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00五年六月七日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拆除工程。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资源环境所需要的费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详见附表。
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费用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四条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早晨》(建标[2003]206号)中措施费所含的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组成。
其中安全施工费由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费,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费及其他费用组成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自行确定。第五条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在编制工程概(预)算时,应当依据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定的相应费率,合理确定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六条 依法进行工程招投标的项目,招标方或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并结合工程实际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
投标方应当根据现行标准规范,结合工程特点、工期进度和作业环境要求,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结合自身的施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对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单独报价。2 投标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报价,不得低于预计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定费率计算所需费用总额的 90%。
第七条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以及费用预付计划、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中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预付、支付计划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建设单位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50%;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30%,其余费用应当按照施工进度支付。
实行工程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当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由分包单位实施的,由分包单位提出专项安全防护措施及施工方案,经总承包单位批准后及时支付所需费用。
第八条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将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作为保证工程安全的具体措施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未提交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施工单位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并监促施工企业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
第十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对施工单位已经落实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总监理工程师或者造价工程师应当及时审查并签认所发生的费用。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未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的,有权责令其立即整改;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未按期限要求完成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必要时责令其暂停施工。
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应当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清单备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组织实施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分包单位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总承包单位不按本规定及合同约定支付费用,造成分包单位不能及时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导致发生事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主要责任。
第十二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现行标准规范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建设单位支付及施工单位使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责令该工程停止施工。
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挪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责令限期整改,处挪用费用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对没有提交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的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的;
(二)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三)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第十六条 建筑工程以外的工程项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可以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各地可依照本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第十八条 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2005年9月1日起执行。
贵州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规范性文件
加入时间:2009-6-5 16:12:27
点击:30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新建、扩建、改建、拆除等有关建筑活动,以及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监督管理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坚持项目计取、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
第二章 安全生产费用的计取
第四条 安全生产费用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取依据,提取标准如下:
(一)房屋建筑工程不得少于2.5%(不包含设备购置费用),其中房屋建筑工程中安装工程为1.0%;
(二)矿山(井巷)工程不得少于2.0%;
(三)电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铁路工程不得少于1.5%;
(四)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不得少于1.0%。
拆除工程、工程造价100万元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按照建设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和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审定的安全施工措施、安全生产费用清单和相关规定计算安全生产费用,但提取标准不得低于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2.5%。
工程造价确定前,投标人可暂按投标报价作为安全生产费用计取依据。
建筑施工企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国家对基本建设投资概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总包单位应当将安全生产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给分包单位,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
第五条 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交通、水利、电力建设工程管理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以下简称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行业、本地区实际情况,按照工程类别测定、公布安全生产费率。
第六条 编制工程概(预)算时,应当依据主管部门测定的相应费率,结合实际,确定安全生产费用。
第七条 依法进行工程招标投标的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应当单列安全生产费用项目清单,并明确投标方未按本规定单独报价的按废标处理。安全生产费用应当作为不可竞争性费用。
投标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单列的安全生产费用项目清单、安全生产费率和实际情况确定安 全生产费用,并单独报价。
招标方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特殊要求需增加安全生产费用的,应当单独列出增加项目清单。投标方应当结合实际对增加项目单独报价。
第三章 安全生产费用的支付
第八条 建设单位与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生产费用的费率、数额、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第九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行业管理部门或其委托的安全监督机构的监督指导下,开设安全生产费用银行专户。
第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将安全生产费用一次性存入安全生产费用银行专户。
其中,工程造价1亿元以上(含1亿元)的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费用,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建设单位可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将不低于70%的安全生产费用存入银行专户;工程量完成70%之日起5日内,将剩余的全部安全生产费用存入银行专户。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申领施工许可证或报批开工报告时,应当提交安全生产费用付款凭证和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作为保证工程安全的具体措施。
第十二条 施工过程中出现工程量变更,应当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安全生产费用调整手续。竣工结算时,建设单位应当以工程竣工结算价为依据支付安全生产费用。第十三条 实行工程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总承包单位应当与分包单位在分包合同中明确由分包单位实施的安全施工措施和分包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严禁总承包单位拖欠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费用。
第十四条 工程监理单位发现建设单位未按本规定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支付安全生产费用的,应当及时提请建设单位支付,并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或有关行业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工程监理单位发现总承包单位未按本规定和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约定支付安全生产费用的,应当及时提请总承包单位支付,并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或有关行业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第四章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和管理
第十五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和项目安全生产费用核算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管理程序、职责及权限。第十六条 安全生产费用应专款专用,实行专户核算。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得挪用或挤占。按项目计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只能用于本项目,不得用于其他项目。
第十七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工程进度、使用计划和实际需要分阶段支取安全生产费用,不得一次性全部支取。原则上按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开工前、工程量完成20%、50%、80%时分别支取一次。
安全生产费用支取和使用情况等证明材料应报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备案。施工单位应在需支取安全生产费用15日前,持下列资料经工程监理单位同意和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备案后,到银行专户支取安全生产费用:
(一)已支取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证明材料;
(二)拟支取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计划;
(三)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的检查合格评价报告;
(四)工程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的检查合格评价报告;
(五)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前15日内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的检查合格评价报告。首次支取时,施工单位应提供“同意建设单位或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在该项目施工现场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可使用本项目安全生产费用治理安全事故隐患”的书面承诺。
第十八条 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规定,在以下范围内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检测、探测设备、设施支出;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五)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企业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生产费用支出。
第十九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保证在建项目的安全投入,确保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由建筑施工企业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第二十条 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负总责,分包单位对所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负责。施工总承包单位或其委托的安全评价机构应当定期检查评价分包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督促分包单位正确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第二十一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落实情况进行监理。
施工现场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未落实安全生产费用的,工程监理单位有权要求其改正,施工单位拒不改正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报告,并依法责令其暂停施工。
第五章 安全生产费用的监督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的计取、支付和使用实施监督。
交通、水利、电力建设工程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的计取、支付和使用实施监督。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认真审核招标文件中安全生产费用项目清单和费用确定情况。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在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或审批开工报告时,应当审查安全生产费用付款凭证及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
未提交的,视为保证工程安全的具体措施不符合要求,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或批准开工报告。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其委托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应当对安全生产费用支付、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责令整改和查处。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其委托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应当按照现行标准规范对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改善和安全施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的,应责令限期排除。
施工现场存在严重安全事故隐患,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法查处,建设单位或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可将安全生产费用转作安全事故隐患治理所需资金,确保生产安全。
第二十七条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办理安全生产费用支取手续时,应核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证明材料,必要时进行现场验证。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不按规定计取、支付以及挪用安全生产费用的检举、控告和投诉,并严肃查处。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是指建筑施工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按项目计取,在成本中列支,确保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和落实安全施工措施等改进和完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件所需的费用。
第三十条 本规定由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6.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定 篇六
第一条 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预防事故发生,保证职工安全,稳定安全生产局面,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企业及所属单位在境内从事露天采石、地质勘探、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交通运输、机械制造的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各单位应按本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二章 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标准和使用范围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第五条 各单位必须按要求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确保资金的到位。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服从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六条 小型露天采石场,即年采剥总量50万吨以下,且最大开采高度不超过50米,产品用于建筑、铺路的山坡型露天采石场,依据开采的原矿产量按月、每吨提取1元安全费用。
第七条 地质勘探单位安全费用按地质勘查项目或者工程总费用的2%提取。
第八条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各建设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一)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为2.0%;
(二)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5%。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列入标外管理。国家对基本建设投资概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总包单位应当将安全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并监督使用,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
第九条 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一)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4%提取;
(二)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2%提取;
(三)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5%提取;
(四)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第十条 交通运输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一)普通货运业务按照1%提取;
(二)客运业务、管道运输、危险品等特殊货运业务按照1.5%提取。
第十一条 机械制造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一)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2%提取;
(二)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1%提取;
(三)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四)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至50亿元的部分,按照0.1%提取;
(五)营业收入超过50亿元的部分,按照0.05%提取。 第十二条 混业经营企业,如能按业务类别分别核算的,则以各业务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按上述标准分别提取安全费用;如不能分别核算的,则以全部业务收入为计提依据,按主营业务计提标准提取安全费用。
7.企业生产费用的成本管理 篇七
产品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耗费可以分为生产费用和经营管理费用, 其中的生产费用最终计入产品成本, 经营管理费用则直接冲减当期损益。生产费用又可以分为变动费用和固定费用, 变动生产费用与产品产量有直接关系, 随产量的变动而变动, 如原材料、辅料、车间水电费、计件工资等, 对于变动成本应采用定额控制的办法, 即按每一单位产品运用科学方法核定其耗用量和支出量, 再把实际消耗的生产费用与定额进行比较。固定生产费用的发生与产量无直接关系, 只是在一定时期内保持一定数额, 如折旧费、提取的大修理费等, 对于固定费用应采取限额控制的办法即规定一定时期耗用和支出的最高限额, 以此为标准, 严格控制。对生产费用的成本管理可采用以下措施:
一、建立一套完整的成本控制制度
根据成本形成过程的不同阶段选择成本控制方法, 建立一套完整的成本控制制度。在产品投产前, 产品的设计定型时期 (包括对每个零件的设计、加工工艺的设计、设备材料的选用) , 都要进行经济技术分析和成本功能分析, 选用最优方案, 然后制定出合理的消耗定额、成本计划或成本标准, 防患于未然。在产品生产过程中, 按照计划和制定的标准, 对于将要发生的偏差予以制止, 或对已经发生的偏差予以纠正, 对材料的消耗着重从材料的采购、计量验收入库、领料、下料、回收节约等方面加以控制, 严格手续, 坚持计划, 实行定额发料, 及时了解材料的利用合理程度, 控制材料的采购价格和采购费用, 成立物价管理部门, 进行市调研, 实行比价限价政策, 分析材料耗用的数量差异, 并积极推广修旧利废, 代用和综合利用等节约用料方法, 提高设备利用率, 控制机器设备和厂房的合理使用, 严格执行保养制度。在产品生产成形以后, 进行综合分析与考核的成本控制活动, 将实际执行结果与预先确定的标准进行对比, 并对发生的差异进行分析, 及时查明发生原因和责任归属, 据以评定、考核责任部门、单位或个人的业绩。同时, 针对存在的问题, 制定相应措施, 消除不利差异, 发展有利差异。并及时反馈, 修正成本控制标准, 防止不合理支出和损失浪费的重复发生。
二、建立成本岗位责任制
成本指标归口管理, 实行包括班组在内的厂内经济核算, 建立成本岗位责任制, 以人为本, 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管理和控制成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提高职工对企业的向心力, 加强职工头脑中的成本管理意识, 从我做起, 厉行节约, 严格控制。可以实行成本否决制, 把市场压力和风险变成对内部各个环节和每个职工的压力和动力, 使成本管理意识深入人心, 全体员工结成共同利益, 围绕着降低成本、降低消耗, 各个岗位上的职工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 各尽其能。把每个人、每个班组、每个车间的成本完成情况同劳动报酬结合起来, 对于完成好的单位和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对于完成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处罚。
三、改进生产工艺和生产技术
通过改进生产工艺和生产技术来提高产品质量, 尽量避免或减少废品的发生, 从而降低成本。必须在提高员工认识的基础上, 建立和健全生产制度责任制, 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 把好产品质量检验关, 并做好废品损失的核算工作, 正确反映和监督废品损失的发生情况, 以便分析原因采取措施。
四、做好相关基础工作
1. 定额的制订和修订。
产品消耗定额是编制成本计划、分析和考核成本水平的依据, 也是审核和控制成本的标准。应据企业当前的设备条件和技术水平, 充分考虑职工群众的积极因素, 制订和修订先进而又可行的原材料、燃料、动力和工时等消耗定额, 并据以审核各项耗费是否合理, 是否节约, 借以控制耗费, 降低成本、费用。
2. 材料物资的计量、收发、领退和盘点。
材料物资的计量、收发、领退, 在产品、产成品的内部转移和入库均应填写相应在的凭证。库存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均应按规定进行盘点、清查, 防止丢失、积压、损坏。
3. 做好原始记录。
原始记录是成本核算的书面凭证和依据, 对于劳动工资、设备动力、生产技术等方面管理, 以及有关的计划统计工作有重要意义。应当制订即符合各方面管理需要, 又符合成本核算要求的原始记录制度, 并组织有关职工认真做好各项原始记录的登记、传递、保管工作, 以便正确、及时地为成本核算和其他有尖方面提供所需原始资料。
4. 厂内计划价格的制订和修订。
为了分清企业内部各单位的经济责任, 便于分析考核内部各单位成本计划的完成情况, 应该对材料、半成品和厂内各车间相互提供的劳务制订厂内计划价格, 作为内部考核和核算的依据。
五、建立完善的成本会计组织, 建立健全成本会计规章制度, 加强同相关部门的协作
做好各项基础工作的同时, 还应建立完善的成本会计组织, 建立健全成本会计规章制度, 加强同相关部门的协作, 实行全方位、全过程、全员管理成本, 使决策层和所有部门、单位都重视成本, 人人关心成本, 提高全员成本意识和素质, 厉行节约, 降低成本、费用, 提高经济效益。企业成本会计工作以计算机为管理手段, 加强信息反馈速度, 增强业务处理能力, 对于及时、准确地进行成本控制, 全面地考核、分析成本都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8.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定 篇八
关键词:电力企业工程;管理;其他费
一、强化其他费用管控的重要性
工程其他费用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建设所必需的不属于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和设备购置费的,为保证工程建设顺利完成和交付使用后能够正常发挥效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于其他费用项目较多,因此加强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管理是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环节。
针对电力企业来讲,已经坚持正确的发展方向,积极进行转变,不断促进自身建设,加强智能电网的建设,增强管理水平,所以在财务和工程建设管理方面需要不断提高管理能力。近年来,我给经济快速发展,生产、生活对用电量的需求逐年增多,不断刺激电网工程建设,越来越多的地方开始兴建电网项目,所以巨大的工程也需要电力企业对兴建的工程项目进行成本管理,控制建设费用,提高资金的利用率,进一步提高经济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加速企业的良性发展。
二、其他费用管控的主要流程
一是财务资产部的工程专责应该掌握工程项目的批复概算,将工程的各种费用的概算数统计成表,这样做的好处就是各项费用在支出的过程中,财资部工程专责做到心中有数,依照概算合理入账。基建工程成本费用预算编报工作是电力企业2014年加强工程成本管控的重大举措,此项工作就能很好的使工程的各项费用都在计划内合理支出,做到有据可依。规范前期费用的使用,关键是要保证项目前期业务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规范性,做到各项费用量入为出、专款专用、合规合法,避免超支现象的发生。二是规范前期费用的使用,财务部门应积极参与项目投资估算的清查工作,协助发展策划部做好方案的技术经济及效益评估,落实项目资金来源,满足项目正常需要;要根据发展策划部下达的项目前期费用计划,对项目前期工程编列专项预算,将项目前期费用支出计划纳入公司财务预算管理。发展策划部负责对纳入预算的前期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清理,于规定期限内通知财务部门项目最终立项或取消情况,以便进行会计处理。原则上前期费挂账时间不得超过两年,核准项目的前期费用必须转入项目成本。三是财务部门在对其他费进行入账的时候一定要仔细检查费用支出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发票的真实性及信息的准确完整性。费用开支必须合理、规范,并与所入账的工程相符。费用是否超支,变更、调整手续是否完备,相关手续是否齐全。财务部门应加强工程发票的管理,尽量要求相关部门开具增值税发票,并按照税收政策和企业有关规定,按“应抵尽抵”的原则,及时传递增值税专用发票,办理增值税扣税凭证交付清单,全面、细致的做好抵扣工作。
三、其他费用管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工程其他费涵盖内容较多,可控程度不一,各相关部门应该加强工程其他费的分类管理,严格限定费用的使用边界,避免窜项。同时,财资部要求项目管理部门对此项费用进行分解,按照工程的实际进度及时到财务部门入账,避免出现工程即将完工时突击入账的情况发生。
一是部门之间协调不够。工程其他费的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自始至终需要财务、项目管理部门、发展策划部、物流服务中心等其他相关业务部门的密切配合,实行综合性、全过程管理。但在实际工作中,有些部门之间协调不够,项目管理部门是所有工程的归口管理部门,所以其他费的支出都需要由项目管理部门牵头管理,其他各相关部门在发生费用属于其他费中支出的,都需要经过这个部门签字许可,并分解到具体工程后,财务部门才能进行相关账务处理。二是财务参与力度有待加强。工程财务需要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的参与力度,丰富管理手段,强化财务监督。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财务部门应全程参与工程管理,负责经费的管理。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财务人员对工程项目前期的立项研究论证、经费需求的上报参与不够;财务人员对现场项目进展情况掌握不足,合同签定、工程进度的说明,工程是否竣工等都是项目管理部门说了算,财务部门只是负责拨款结算、照单付款。
四、加强其他费用管控的策略
为加强电网工程建设阶段成本控制与风险防范,切实提高工程竣工决算编制质量与时效,充分发挥财务监督、控制、评价的作用,电力企业基建财务处建立、推行输变电工程竣工决算分级审批制度,将已进行竣工决算的大中型基建工程录入到该系统中,以便上级主管部门对决算报告及相关财务支出进行分级审批。
1、严格预算编报,规范审批程序
在财务部门里经常需要制定财务预算报表,其准确度和清晰程度都会对工程的资金产生影响,预算报告越详细精确,其指导意义就越大,所以这对财务的要求细致、清楚。对于重要的部分要责任到人,通过相关财务制度、财务指标、财务明细等规范化,促进工程建设顺序进行。财务部门作为最后的把关控制点,要符合预算管理系统的要求,进行资金预算管理,要求各工程管理部门按具体工程项目,结合工程进度,提交月度资金计划,严格付款程序,杜绝无计划付款。
2、财务部门全过程参与工程建设
财务部门参与电网规划、工程可研、投资计划阶段管理工作可以将项目成本管理关口全面前移,从源头上保证项目投资精细化管理。电网企业工程财务管理在规划、可研、投资阶段的具体目标是:优化配置企业资源,事先企业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产生最大效益;做好投入规模的合理控制、投入项目的正确选择,保证投入的规模、方向正确。
财务部门参与初步设计阶段的财务管理主要是参与概算审查,以推动设计规范管理、促进设计深度和质量的提高,减少工程实施过程中重大设计变更的发生,促使工程造价可控在控,防范工程建设管理风险。
3、提升工程财务管理人员综合素质
工程财务管理人员即工程财务管理的实施者,他们自身素质的高低对工程财务管理的效果有直接影响,素质高的团队在财务管理上效果好,素质低的团队在财务管理上效果就低一些,所以电力企业的财务部门要求其同事必须具备扎实的财务知识和财务技能,熟练掌握财务数据处理方式,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于在建的工程项目,建设周期比较长,投资较大,对财务的要求也很高,因此财务部门的同事要根据企业发展实际情况,不断学习新的知识,提高新的能力,弄懂,弄通,提高自己的办事效率和能力,服务企业向前发展。
五、结束语
工程建设过程中,财务部门的积极参与并实施有效控制和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此,应通过明确财务人员管理职责、使财务人员全程参与工程建设,加强建设资金管理,规范会计核算,提高人员素质等方式来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这样才能真正实现财务管理与工程管理的有机结合,从而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建设资金的投资效益,保证企业取得良好经济效益的同时,能够创造出一个良好的财务管理环境。(作者单位: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阜新供电公司财务资产部)
参考文献:
[1]孙厚文.现代财务成本管理在企业中的重要性探讨[J].山东煤炭科技,2009
9.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 篇九
项目名称:广西医科大学蟠龙住宅小区(7#地)-南
建设单位:南宁市天鑫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中国建材国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广西宏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二○一五
年 九 月 二十 日
广西医科大学蟠龙住宅小区(7#地)-南项目经理部
目录
1总 则.................................................................................2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3安全费用的使用.................................................................4 安全费用台账管理...........................................................5附则........................................................................................广西医科大学蟠龙住宅小区(7#地)-南 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制度
广西医科大学蟠龙住宅小区(7#地)-南项目经理部
1总 则
为建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监督管理,确保安全生产资金有效投入,根据集团公司文件《关天印发<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城建财[2014]142号)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项目。
本办法中安全生产费用是按国家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的专项资金。
安全费用按照“及时提取,确保需要,规定使用,正确核算”的原则进行管理。
2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
当期安全费用的提取,以当期业主确认的验工为基数;当期业主未验工的,以预估的工程结算为基数。
本项目的安全费用提取率按2.0%来提取。
对专业分包单位,按国家相关比率在当期验工中确认。3安全费用的使用
经提取的安全费用,可以下列范围使用:
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
“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等)、“临边”(未装栏杆的平台临边、无外架防护的层面临边,升降口临边,基坑沟槽临边,上下斜道临边等),挖井、挖孔、沉井、泥浆等防护、防滑设施。
施工场地安全围档设施。
施工供配电(含临时用电)及用电安全防护设施(漏电保护、拉地保护、触电保护等装置、变压器、配电盘周边防护设施,电器防爆设施,防水电缆及备用电源等)。
各类机电安全装置。
广西医科大学蟠龙住宅小区(7#地)-南 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制度
广西医科大学蟠龙住宅小区(7#地)-南项目经理部
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等设备设施及备品。机械设备(起重机械、提升设备、锅炉、压力器、压缩机等)上的各种保护、保险装置及安全防护措施。
高处作业中防止物体、人员坠落设置的安全带、棚、护栏等防护设施。各种安全警示、警告标志。安全防护通讯设备。
其他临时安全防护设备、设施。
3.2.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包括:
应急电源、照明、通风、抽水、提升设备及锹镐铲、千斤顶等。防洪、防坍塌、防自然灾害等物资设备。急救药箱及器材。
应急救援设备、器械(包括救援车等)。救生衣、圈、船等。各种消防设备和器材。安全应急救援及预案演练。其他救援器材、设备。
3.3.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包括: 危险源辨识与评估。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支出。应急预案措施投入。自然灾害预警费用。
其他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3.4.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包括: 聘请专家参与安全检查、评价和咨询费用。各级安全生产检查、督导和咨询费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费用。
广西医科大学蟠龙住宅小区(7#地)-南 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制度
广西医科大学蟠龙住宅小区(7#地)-南项目经理部
3.5.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包括: 配备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更新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3.6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包括: 购置编印安全生产书籍、刊物、影像资料等。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等。
专职安检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专业培训等。全员安全及特种(专项)作业安全技能培训等。各种安全生产宣传支出。其他安全教育培训费用。
3.7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3.8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验支出,包括: 各种安全设备设施的检测、检查费
特种机械设备、压力容器、避雷设施等检查检测费。3.9安全奖励。
3.10安全课题研究费用支出。3.11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费用支出。3.1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费用。3.13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包括: 特种作业人员体检费用。与安全员有关的安全费用支出。其他与安全有关费用支出。
3.14安全费用得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4 安全费用台账管理
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安全费用的使用进行登记入册。项目完工,台账移交公司安全质量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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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环保部指定专人负责就安全费用与财务核对账目。5附则
本办法由项目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本办法自下发日起执行。
10.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篇十
二、安全经费的使用,必须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
三、安全经费用于以下方面
1、安全宣传:购买安全书籍、订阅安全报刊杂志、订阅安全画册资料,大型项目现场安全警示牌、标语。
2、安全教育:项目自行举办的安全教育;项目举办的安全学习,召开的`安全专题会议。
3、安全培训:单位派员参加上级安全部门举办的安全资格取证培训。
4、安全整改:一般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
5、安全奖励:奖励被评为项目部、指挥部、安全先进集体和安全先进个人;经过考核,实现了与项目负责人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的责任人奖励。
6、安全设施:为保证安全而兴建的各种设施以及购买的各种设备工具。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7、劳动保护用品:口罩、手套、衣服、靴、安全帽等。
8.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9.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10.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四、安全管理部建立安全费用台帐,记录安全生产费用的费率、数额、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安全工作结束,多余的安全生产费用纳入财务,由主办会计管理。
五、项目经理对安全生产费用全面领导。审批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经费使用报告、安全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年度报告。
六、财务部负责对安全生产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审核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安全经费使用等,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建立安全经费台帐,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
七、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汇总并编制项目部安全投入计划,审核安全投入报告,监督检查安全投入落实情况。
八、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户核算。项目部应当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挤占。
九、各部门主管按照职责分工对有关专业安全生产费用计取、支付、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1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定 篇十一
关键词:管理费用;销售费用;期间费用
所谓期间费用,即管理费用、销售费用与财务费用。对于企业而言,期间费用的科学合理分配,代表着预算管理的成熟化水平。期间费用作为会计最原始的核算方式,不仅体现了财务支出的名目,同时也呈现了企业费用支出的去处和缘由。更合理的分配,不仅有利于控制企业的费用成本,同时还可以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作为一家知名的家纺企业,在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的科学化分配环节上,需要采取重要性原则、“匹配原则”和作业成本法,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采取最佳的对策。
一、企业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的分配必要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销售费用即包括包装费、保险费、广告费、运输费、装卸费等企业销售产品,提供劳务过程中的各种费用。同时,销售费用还包括销售部门的业务费、折旧费等经营类费用。所谓管理费用,即企业在组织管理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包括职工工资福利费用、物资消耗、工会费用、诉讼费、房产费、研究费和技术转让费等。从概念性而言,管理费用与销售费用的界限不难划分,销售费用属直接费用,管理费用为间接费用。客观而言,对于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的划分,存在着重要意义,对于企业的预算执行与管理有着积极的作用,可以为利益相关者提供更为精确的会计信息,为企业和领导决策奠定信息基础保障。一方面,科学化的分配企业的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不仅可以完善企业的管理,同时对于家纺企业而言,更有利于推动企业的可持续化发展。
二、企业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的常见问题
(一)管理费用与销售费用的重叠。在实际的企业运营过程中,目前一些费用项目在企业的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科目中均有存在,例如差旅费、办公费、工资费用或折旧费、福利费用和水电费用等等,这种情况在明细账目中核算,然而在报表中却没有精确的反映出各个核算科目的具体归属,导致费用项目在报表中,存在了类似差旅费等永久性缺项。与此同时,在会计报表的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项目中,往往存在着口径不一的情况,反映的内容很多,无法得到费用的实际用途反馈。例如在销售费用中,燃油费和修理费,有时也在管理费用中出现,有些为了简便核算,甚至把一些销售费用全部分配到管理科目中去,导致了重叠或口径不一等情况。
(二)管理费用与销售费用分配不合理。鉴于家纺企业的行业特性,部分员工的工资应该更多的分配到销售费用当中,少部分分配到管理费用当中,合理的分配费用不仅有利于更清晰的明确企业成本,同时也有利于企业的稳定管理。所以在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的分配上,一定要秉承科学化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真实的反应企业运转效果。与此同时,在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的分配方面,要尽可能的避免人为的频繁调节,更不能单凭个人主观意识分配比例,会导致操作上的巨大困难。
(三)缺乏直观表现和作用发挥。从客观的情况而言,目前部分企业在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的分配方面,还存在着缺乏直观表现的不良情况,难以提供准确的报表,影响了会计信息的质量,甚至影响了企业管理者的决策。对于家纺企业而言,必须要将账目的信息做到准确与完整,分配也要贴合实际情况,这样才能够发挥期间费用科目的根本作用。与此同时,企业应该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明确期间费用的分配情况,将管理费用明晰化,将销售费用归类化。
三、科学合理分配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的对策
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目前本企业有着较为成熟的预算管理体系,严格的执行机制。而在期间费用中,广告费、差旅费、职工薪酬与包装费、订货费用等,占据着较大比例。但是在尝试性的采用稻盛和夫阿米巴经营的实践方法下,过于传统的期间费用分配方法,难以迎合市场的发展需求和管理者的操作需求、决策需求,提出无法真实的反馈班组业绩与客户贡献,要求重新修订改进。在此背景下,针对此前的种种问题,建议对对主要费用按以下做法进行再分配:
第一,差旅费,详细设置费用要素,根据明细科目下的标注做好客户代号,有助于分配和统计分析。第二,订货会费用,金额较大,主要涵盖住宿与餐饮费用。财务人员需要细分到客户的名目,有利于费用的合理分配。结合企业每年两次的会议情况,要针对性的分配每一次费用的情况。第三,销售内勤费用,针对一线销售人员需要正确分配差旅费,并合理的记录在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中,这对于业绩的评价有着积极的影响。所以在费用分配过程中,需要记录岗位作业,通过记录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及服务时长等方式,解决销售内勤费用的分配问题。成品仓储部的薪酬分配情况,也与销售内勤的情况比较类似,需要针对客户的实际情况,以及装箱单的实际类型和数量,进行费用的分配。第四,广告费和其他职能部门薪酬。作为销售费用的主要费用之一,广告费的分配需要根据客户数量的实际收益情况分配。而其他职能部门的费用主要是薪酬。在合理设置岗位的前提下,也可以通过“岗位作业记录”的方式,对这些部门的薪酬费用进行分配,并甄别岗位价值从而优化。除采取以上对策外,建议企业为了更全面的掌握不同环节的期间费用,分清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要更明晰化的做好报表项目,例如办公费、差旅费和水电费等等。
企业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的合理分配对于企业的发展而言,存在着重要意义。在行业不同的背景下,企业的费用项目往往存在着差异化,但是基于费用的科学化合理分配,可以适用于各个企业。笔者认为,除坚持阿米巴经营“一一对应”和作业成本法原则外,还要深入实际,运用先进手段高效进行费用管理,进而为提高企业效益做贡献。
参考文献:
[1]万寿义,王红军. 基于成本性态的销售费用与管理费用基本面分析——来自中国制造业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J]. 东北财经大学学报,2011,04:3-10.
[2]黄晓美. 企业销售费用管理策略分析[J]. 管理观察,2014,35:110-111.
1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定 篇十二
煤矿安全生产费用是我国境内煤炭生产企业按规定提取, 专项用于煤炭生产安全设施支出的资金。其费用的核算与管理正式执行于2004年。到2008年底, 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费用核算的一系列规定在煤炭企业得以落实, 并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 在执行安全费用核算规定的五年中也发现了一些与现行管理不相匹配的问题, 特别是新的安全生产费用核算规定对原有核算和管理造成的混乱, 给企业带来了一定影响。针对执行中的问题, 结合煤炭企业实际进一步研究、分析去完善规定, 使安全生产费用核算与管理更加规范, 促进煤炭企业安全生产的持续稳定。
一、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规定在煤炭企业的实施
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 2004年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财建[2004]119号下发了《关于印发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2006年, 又以财企[2006]478号下发了《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煤炭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 在成本费用中列支, 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
煤炭企业积极组织落实安全费用核算办法, 并按照财政部以财会[2004]3号发布的《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 (四) 的通知》精神, 对煤炭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进行核算与管理。按照税法规定, 企业按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允许企业在所得税前予以扣除。
2008年12月, 财政部在《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2008年报工作的通知》 (财会函[2008]60号) 中, 重新对煤炭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核算办法进行了规定:企业按规定计提安全生产费用时由“利润分配”科目转入“盈余公积—专项储备”科目核算。支用时若为费用性支出计入“管理费用”等科目, 若为购建固定资产则按照正常购建固定资产核算, 按规定计提折旧并计入相关成本费用。期末将安全生产费用使用金额进行结转, 按原渠道转回, 结转金额以“盈余公积—专项储备”科目余额冲减至零为限。现行核算办法在煤炭企业的上市公司普遍执行, 但执行的方式和把握的尺度各不相同, 在非上市煤炭企业基本没有执行。
二、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在煤炭企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煤矿安全生产费用的核算与管理, 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制定的12项安全生产治本之策的重要举措, 对于加强煤炭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企业安全生产投入、控制和减少重特大伤亡事故具有十分重要意义。2004年以来, 此政策在煤炭企业安全生产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 重点煤矿安全欠账逐步得到解决
据统计, 2003年, 国有煤矿安全投入长期空白导致的欠账达500多亿元, 因为前几年煤炭市场长期低迷, 煤炭企业亏损严重, 国有企业很难筹集到足够的资金投入到安全基础设施的装备上, 安全投入欠账越来越多。从2004年开始, 国家对安全生产进行治理以来, 重点煤矿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特别是随着煤炭形势的好转, 提取标准逐年增加, 不仅保证了安全生产的正常投入, 而且对各煤炭企业的安全生产费用都有了一定的积累。
(二) 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改善
五年间, 煤炭企业加大在技术装备上的投入力度, 采用先进的设备、淘汰以前无力更换的旧设备, 提高了装备水平和采掘机械化程度。在井巷维护、井下环境改善、矿区环境治理等建设上不断完善, 矿井基础设施建设明显好转, 创造了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如阳煤集团5年间在煤矿井下设备和矿井安全设施建设上投入22亿元, 平均每年投入4亿多元。2008年底井下设备原值达到618亿元, 净值达到354亿元。
(三) “一通三防”资金到位
据国家安全监督管理局调查显示, 2003年全国国有煤矿中, 40%的高瓦斯矿井还没有建立瓦斯抽放系统, 大多数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局限于监测方面, 缺少监控功能。多数国有地方煤矿通风系统隐患增多, 包括通风机老化、通风断面小等问题。2004年以后, 国有煤矿在矿井通风、瓦斯治理上积极推广和采用先进的抽采技术, 不断地研究新措施、新方法, 依靠科技研发搞好“一通三防”, 建立完善了瓦斯抽放监测系统。
(四) 安全生产形势得到好转
从2004年国家加大安全生产管理以来的五年间, 全国煤矿企业积极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强化安全生产工作, 实施培训、宣传教育、安全问责、资金投入等, 使2004年当年百万吨死亡率降到0.25。随着安全长效机制的建立, 2008年百万吨死亡率完成0.05, 比2002年降低0.27, 比2004年降低0.2, 比省下达的控制指标0.35降低了0.3, 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好转。
三、安全生产费用在核算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影响
(一) 安全生产费用原核算办法存在的问题及影响
1. 原核算规定中安全费用形成的固定资产后续计量不合理, 容易造成资产账实不符, 不利于资产管理。
2. 原规定安全费用提取标准保底、不封顶, 在煤炭企业形势逐步好转的情况下, 有些企业提取标准过高, 留存结余较大, 某种程度上安全费用成了调节利润的手段。
(二) 安全生产费用新核算办法在实施中带来的影响
1. 新核算规定解决了原规定执行中的问题。2008年安全生产费用新核算办法规定, 将提取的安全费用从成本中列支改为“盈余公积—专项储备”, 使煤炭企业负债减少、净资产增加, 更真实地反映了企业账面资产, 更科学地反映当期的安全费用、维简费支出对企业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 解决了原规定执行中结余过大带来的问题。
2. 新的核算规定引起企业在调整期出现利润总额增大, 由此带来税负增加。原核算规定, 计提的安全费用一次性计入成本费用, 已提未用在“长期负债”中反映。新核算规定, 计提的安全费用, 以等额资金在净资产中建立专项储备, 在实际发生时计入资产及费用的成本, 并相应结转专项储备。两者差异在于同一会计年度内计入成本费用的金额不一致。
3. 新的核算规定不能有效发挥原核算办法中安全生产费用以丰补欠的作用。在原核算规定中, 预提的安全费用可税前抵扣, 使煤炭企业在市场较好时提高生产销售, 能够多提安全费用。
4. 新核算办法对煤炭企业安全生产认识上的影响。新的核算办法从利润分配中转到盈余公积中的专项储备科目, 会使煤炭企业特别是亏损煤炭企业容易产生 (如果税后净利润为负, 安全投入就没有来源, 企业就不能提取安全生产专项储备) 误解, 不利于企业安全生产投入, 使国家在强化煤炭安全生产方面的努力受到影响。
5. 新的核算规定有些条款不明确, 造成对政策理解不一致、执行混乱。其主要表现为:对追溯调整时间理解不一致、未对税收的规定进行明确, 对税前抵扣的认识不一致、对新的核算办法以函的形式下发理解不一致和被其他机构或部门延伸应用并使范围扩大。
6. 新核算办法不利于《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新核算规定要求执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来执行, 这就意味着采用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可以不执行。
四、完善安全生产费用核算与管理的建议
鉴于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对煤炭企业发挥了关键作用,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保证煤炭企业的安全生产, 使安全生产费用的核算与管理更加科学、规范, 应在以下几个方面予以完善和改进。
(一) 对2008年安全费用核算办法补充规定, 出台规范文件
针对部分煤炭企业可能出现的“没有利润就不能提取安全生产专项储备的认识”, 进一步出台相关会计核算规范, 明确即使煤炭企业亏损也应按规定计提安全生产专项储备, 从而保障安全生产投入资金。
(二) 出台相配套的税收政策
明确在执行新核算办法时, 允许企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大于实际支出的部分在所得税税前扣除。在税收政策导向上, 鼓励煤炭企业按标准计提安全生产费用, 使其在产量下降、效益不好时能够利用已提的安全生产费用, 保证煤炭企业的长久安全生产。或者对煤炭企业安全费用形成的设备允许加速计提折旧、或由于技术原因允许提前处置而涉及的税收事项给予优惠政策。
(三) 对2008年新核算办法应规定具体, 保证执行的统一性
1. 规定企业对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的核算业务追溯调整到执行原办法的初期, 具体调整至2004年初。
2. 规定所有煤炭企业统一执行, 不需划分是否已执行新会计准则, 不需划分上市公司还是非上市公司。
3. 规定维简费的调整最多追溯至2004年, 因维简费政策在煤炭企业执行已有近二十年的时间, 不具备完全追溯调整的条件。
4. 规定改变核算仅限于安全生产费用的调整, 不再延伸到其他基金, 特别是对于个别地区执行的特殊基金, 不能比照调整。
(四) 确定不同的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 解决节余问题
13.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制度 篇十三
一、职责
(一)生产安全部负责组织公司安全生产费用(基金)的综合管理,包括:预算编制;督促检查各单位按标准及时、足额提取;会同综合管理部、财务部等对各单位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含效果验证)。
(二)财务部负责公司安全生产费用(基金)的提取、审核,负责建立专项资金帐户;负责对各单位安全生产费用(基金)的提取、使用进行核算;参加对各单位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检查。
(三)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安全生产费用(基金)中教育、培训、工伤保险、医疗保险、职工体检、意外伤害险的预算、使用和管理。
(四)规划发展部负责对安全生产费用(基金)中安全生产奖励基金的预算、使用和管理以及工程项目、检修项目安全生产费用(基金)的预算编制、审核。
(五)综合管理部负责对安全生产费用(基金)中宣传、消防设施费用的预算、使用和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费用(基金)的预算、提取、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监察审计部负责对安全生产费用(基金)的预算、提取、使用和管理进行监察。
二、工作程序
(一)安全生产费用(基金)的提取:
1、安全生产费用(基金)的提取应保证安全生产使用所必需的支出。
2、公司按上年销售收入的3‰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基金),各二级单位安全生产费用额度的分解,由生产安全部牵头,根据各单位所报预算及历年实际发生安全生产费用确定。
3、外委施工(含检修)项目,按相关规定提取安全专项费用,由工程主管部门制定相应制度,生产安全部督促落实。
4、公司对各单位的安全绩效考核转入安全生产奖励基金;各单位的内部安全绩效考核转入本单位的安全奖励基金。
(二)安全生产费用(基金)的使用范围: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车间、站、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防火、防爆、防坠落、防尘、防毒、防噪声与振动、防辐射和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支出。
2、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3、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4、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和咨询及标准化建设支出。
5、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6、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7、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8、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9、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三)安全生产费用(基金)的预算编制与审批:
1、各单位每年11月中旬,报次年相关安全生产费用(基金)的预算明细表与汇总表,交对口管理部门。
2、各管理部门每年11月下旬,组织次年相关安全生产费用(基金)的预算编制与审批,并报生产安全部。
3、生产安全部每年12月上旬,组织次年公司总体安全生产费用(基金)的预算编制,报财务部审批。
(四)计划下达:
1、生产安全部每年12月上旬,向公司提交次年公司总体安全生产费用(基金)的预算,报财务部审批,并经公司经理办、工会通过后行文下达。
2、各单位临时项目增补的使用(包含费用超支),必须向对口管理部门报增补计划,主管部室组织审查后下达相应计划,并报生产安全部备案。
(五)使用管理:
1、遵守先提后用、专款专用、专帐核算、收支两条线的原则,按“安全生产费用(基金)的使用范围”规定安排使用,不得挤占、挪用。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2、本着经济合理、安全有效的原则,5万元及以上的项目都必须进行效果评估,5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必须组织厂、公司两级评审,项目实施后要组织验收和评估。
3、工程项目的安措费用单列,不得压缩,也不得挪作他用;经查施工单位未按规定落实使用的,由工程主管部门督促整改。
4、严格按项目使用,奖励基金只能用安全生产奖励。
5、严格按计划使用,严禁未审批超支使用,费用明显不足的,必须先经对口管理部门批准增补预算后方可使用。
6、财务部负责设立安全生产费用(基金)专项帐户,负责费用预算及使用的审批。
(六)监督管理:
1、监察审计部牵头,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生产安全部、综合管理部等部门配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公司安全生产费用(基金)提取、管理及使用情况的检查。
2、生产安全部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各单位安全生产费用(基金)使用中计划落实、效果验证的检查。
3、综合管理部每年至少组织职工代表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费用(基金)提取、使用和管理的检查,并听取各级职工代表意见,向公司有关部门反馈改进意见和督促改进。
4、各专业对口管理部门及各二级单位应不定期检查本单位管理范围内安全生产费用(基金)的提取、管理及使用情况。
14.安全措施费用管理制度 篇十四
安全文明措施费用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项目部安全文明管理,确保安全文明措施费用及时使用到位,保证安全文明生产资金的有效投入,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生命和身体健康。为进一步明确安全文明生产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项目部特制订本安全文明措施费用管理制度。
一、项目部设立安全文明生产专项资金帐户,专项资金帐户由项目部安全文明生产领导小组管理。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专用于保障工程安全文明生产,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二、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暂按工程造价的1.86%计取列入项目安全文明生产成本,统一由项目部管理,安全文明生产费用的使用必须立项。工程项目开工初期,项目部必须按照轻、重、缓、急和实用的原则制定出安全文明生产措施、方案,以及安全文明措施费的支出计划,由财务部安排资金支付,所列费用方可计入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专项资金根据不同阶段对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要求,实行分阶段使用,原则上由项目部按计划进行支配使用,项目部安全部门提出申请,项目经理批准后使用。各种安全技术设施、设备,由项目部安排专业人员购买、验收、管理,用于改善施工作业环境和机械设备的安全状况等。
三、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用的使用范围。
1、安全文明管理实施方案(制度)的编印费用。
2、安全文明标志的购置以及宣传栏的设置(包括报刊、宣教书籍、标语的购置)费用。
3、安全文明培训费用。
4、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置以及保健急救措施的费用。
5、基坑临边防护和坑壁内支撑、基坑支护的变形监测以及危房鉴定加固费用。
6、安全带、安全帽及脚手架、提升架等架体内外安全网的购置和检测费用。
7、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费用。
8、变配电装置的三级配电箱、外电防护、二级保护的防触电系统购置费用。
9、起重机、塔吊等起重吊装设备(含井字架、龙门架)与外用电梯的安全检测、安全防护设施(含警戒标志)费用;卸料平台的临边防护、层间安全门、防护棚等设施费用。
10、施工机具的临时防雨工棚和外围护栏的安全保护设施费用。
11、隧道施工等地下作业中的通风、低压电配送等有关设施、监测费用和上下层间安全防护费用。
12、用于水上、水下作业救生设备、器材购置和设置临边防护、警示设施费用。
13、应急演练、抢险应急措施设备费用,包括供水、燃气工程抢险工作中所需的特殊防护费用。
14、交通疏导、警示设施费用。
15、按国家、施工所在省、市规定的其它安全文明生产措施所涉及的费用。
四、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项目部应严格按照合同中有相关单列约定的相关约定执行,合同中安全文明措施费未进行约定的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措施费用按照当地地方政府参考费率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计计费方式计取。
五、属于专项资金范围内费用的使用与报销,按财务规定要求,经项目部经理审核签字确认后,方可向财务部门报销,财务部建立安全专项资金使用台帐,根据项目部使用情况每季度予以汇总,并对帐,发现差错,及时核准。
六、项目部专项资金投入与使用的情况
由财务部门负责人每季度进行一次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1、项目部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使用的台帐、报表等;
2、实物与帐册是否相符;
3、报销手续是否齐全,报销凭证是否有效;
4、财务设置科目与列入科目记帐是否符合要求。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责任人及时予以调整整改,如屡次违反,项目部将对责任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七、项目部编制的专项资金不足缺额时,应及时追加投入资金额,新增的计划仍按上述审批的要求执行。
八、项目部对不按规定使用措施费或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项目部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相关工作人员处分处罚,罚款数额由项目部核定,罚款的收入,应如数上缴项目部安全文明生产专项资金专户,统一调配使用。发生伤亡事故,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应首先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九、项目部对于安全文明生产工作成绩优异的班组、个人给予适当奖励,奖励资金不使用项目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1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定 篇十五
关键词:工程改造项目,全寿命周期费用管理,应用
工程改造项目大多采用固定总价式合同, 并且一般都要利用一些存放很长时间的二手设备、半成品或成品构件, 这些构件、设备由于存放时间长, 需要经过一定时间的检修, 在质量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改造项目中。这些因素的影响, 使得工程改造项目成本管理十分困难, 并且增加了费用风险, 一旦项目费用超出合同规定, 就需要进行赔款, 这就需要费用管理人员提高管理水平, 采用全寿命周期费用管理理论, 实施精细化成本管理。
1 全周期寿命周期成本理论
全寿命周期成本理论简称LCC, 就是从系统以及设备亦或是行业企业长远的经济利益出发, 对项目从规划、设计、制造、购置、安装、运行、维修、更新直到报废的过程中, 一共需要支付的总费用。以往企业或者行业的传统管理方法, 没有对设备以及系统进行缜密的考虑, 也许那种管理方法在当时的小的时间段是最好的, 但是在行业长远的利益上, 那种管理方法往往都不是最佳的。在行业资产管理中运用全寿命周期成本理论, 可以使得行业对于设备以及系统花费的费用更加合理, 实现企业长远利益的均衡发展。
2 全寿命周期费用管理在工程改造项目中的应用
2.1 在工程改造项目设计环节的应用
在工程改造项目设计环节, 实施成本管理的目的包括降低设计成本以及工程费用两方面内容。其中, 工程费用主要包括施工材料、设备、安装费用等, 因此设计环节成本控制又可以说成整个项目成本控制的核心。在这一环节成本管理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 不断的增强设计人员的成本意识, 改变以往设计过程结束后算账的情况, 要精心规划每一笔费用的开支; (2) 进行工程改造项目设计, 要坚持“保旧少新”的原则, 根据改造项目的具体要求, 结合项目中存在的二手设备、构件的特点, 在确保这些设备、构件质量以及符合项目需要的前提下, 尽可能使用这些二手设备, 这样能够节约大量的购新设备费用。 (3) 在设计项目过程中, 推行限额制度, 对项目各专业投资实施限定额, 并对施工图纸中设计工程量进行严格控制, 但同时也不能一味的高标准、高质量, 还需要考虑工程实际情况, 坚持实用、经济适中原则, 将每一笔费用都花费到关键位置上。 (4) 为了确保设计方案的经济实用性, 可以设计几种不同的方案, 经过理论与实际对比, 选择最佳的设计方案。 (5) 对于材料的采购方面, 尽可能用长线产品代替断线产品, 尽量保证材料具有互换性以及尺寸规格相同或相近。 (6) 在设计过程中加大对信息技术、数字化制图技术、计算机技术等的引用, 推行标准化设计, 提升工程改造项目设计的效率。
2.2 在工程改造项目订货环节的应用
订货环节也是进行工程改造项目成本管理的关键阶段, 工程主要的费用都是在这一阶段花费的, 所以应该加以重视。在全寿命周期费用管理理论下, 在订货环节实施精细化成本管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在订货前需要进行科学的市场调研, 最少需要获得三个或三个以上产品制造商的产品报价, 通过对比选择最适合的供货厂商, 并对其进行招标。值得注意的是, 获取报价的厂商必须具备一定的竞争实力, 这样才能保证报价具有可靠的参照价值。 (2) 采用较为固定的报价方式; (3) 关于厂商的报价, 需要进行科学合理的细分, 将其分为材料费用报价、加工费用报价等, 这样能够为报价金额与预算金额对比提供便利, 方面费用预算控制方案的执行。 (4) 如果工程改造项目中需要一些必要的备件, 在订货合同签订之前, 需要在招标书中明确的提出备件的固定报价, 以免签订合同后产生经济纠纷, 给项目费用管理造成影响。
2.3 在工程改造项目施工环节的应用
在工程改造项目施工阶段, 实施费用管理的要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必须制定详细的施工要求说明书。施工要求说明书是项目分包单位进行报价金额计算的主要依据, 如果没有施工要求说明书, 就很难保证项目所有分包单位报价的统一, 这不利于施工费用管理的实施。 (2) 在工程改造项目施工过程中, 如果由于工期要求太过苛刻, 导致施工超出预算时, 费用管理人员以及施工技术人员需要对施工方案进行仔细的研究, 同时与分包单位提出最低工程费用的施工方案。另外, 还需要对相关材料、暂设物等进行研究, 审核分包单位的报价, 并与其他分包单位报价实施对比, 选择最佳适合的分包单位, 为工程施工节约费用。 (3) 在选择分包单位时, 要尽可能选择技术能力强、具有一定资质、对竣工期不担心的, 在对这样的分包单位询价后, 严格的检查其报价单, 核对相关的条件, 并与标的预算实施对比, 避免出现延误工期以及技术等方面的问题。
3 总结
我国的许多行业都已经运用全寿命周期成本理论进行管理, 因此全寿命周期成本理论也在全国范围内得到了极大的推广。工程改造项目受到设备、工程特点等因素的影响, 具有费用风险高、成本不易控制等特点, 传统的成本管理很难保证工程改造项目的质量、施工效率以及成本, 采用全寿命周期费用管理技术, 加强工程改造项目设计、订货、施工等方面的成本管理, 能够为项目施工质量、工期提供保障, 并且能够有效的节约资源, 降低项目成本, 为企业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6.费用管理新思维 篇十六
下级:“费用无端削减,以致努力半途而废,销量怎么可能会完成!”VS上级:“为什么砍你的费用,就是因为你的销量计划没有完成!”
先有鸡还是先有蛋?先有销量还是先求利润?把投入产出比作为考核业绩指标后,争辩一触即爆!
量体裁衣,费用投入与产出果能做到裁缝的“手段”,它需要什么样的条件和能力?
市场的成长如同“婴儿、儿童、少年、成年”的过程,那么,以利润为核心考核费用使用如何做到公平?
专题组编:海容hairong0314@126。com
孙超sunwinny@126.com
特邀主持人:吴浴阳(勇拓营销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MBA,本专题特约顾问。曾在交大昂立、远东零点、海德科技、中国·春和集团等企业任职,历任地区经理、品牌经理、项目总监、市场总监、总经理助理等职。)
撰稿:吴浴阳尚阳李学勇朱永明杠头:没费用所以没销量VS没销量才不给你费用
吴浴阳
主持人:
费用就像一个跷跷板,一边是成本,一边是销量,平衡点在哪儿?谁来平衡一业务员?区域经理?老板?谁对市场负责,到底是先求销量还是先求利润?请看两个典型案例的争论与处理。
下级费用削减,目标才完不成
上级:负利润销量,当然削减费用
国内某著名快速消费品公司华东大区区域经理年度总结会现场。
“大家都知道,去年我们的销量完成情况很不理想,仅完成了目标销量的54%……在众多的指标中唯一值得欣慰的是投入产出比仅比公司要求的超出了1.3%(最接近目标了)。利用这个机会,我们一定要好好总结这一年的得失,希望大家能畅所欲言,找到病因,为今年打个翻身仗奠定良好基础。”大区经理叶开华说完停顿了几分钟,看大家都低着头,于是继续说道,“这样吧,一个一个来,宁波区域的冯经理你先说。”
“宁波地区去年销量仅完成了目标的46%,非常不理想,当然主要的责任在我,工作做得不够好。不过,我认为最主要的原因在于公司总是将我的计划肢解得七零八落,如去年春节,我原计划在家乐福、乐购、新一佳及三江超市都买堆头,可是后来呢,公司将家乐福、乐购、新一佳三个大卖场——宁波真正的A级终端的费用都砍掉了,尽管电视广告等按计划执行了,可缺了一批带来销量的终端的支持,我又怎么能完成销量指标呢?还有新产品A的广告只做了3个月,由于销量没有达到预期被停掉了,导致这3个月的广告费用都付之东流了……”冯经理低声说道。
“我觉得冯经理讲得有道理,我们绍兴也是这样的,去年全年的费用年度计划是投入250万元,而随着时间的推进,公司经常削减我们的费用,我统计了一下,全年的实际费用投入是169万元……”绍兴的地区经理陈兵应声说道。
听到这,叶开华有点听不下去了,于是说道:“两位说的是有点道理,不过责任也不能全往公司推呀,公司为什么要砍我们的费用,还不是因为我们的销量目标没有按计划完成吗?没有完成目标计划才是公司削减费用计划的原因吧……”
“如您所说,我们有很重要的责任,如对销量的估计不准确,但事实上我个人感觉公司削减我们的费用计划确实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们的目标完成……”冯经理低声应道。
“我有冯经理一样的感觉……”陈兵说道。
探因:利润控制是费用管控的良策吗?
“伍成全,上面就是我们会议争论的一个焦点,这个问题就像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一样困扰着我们,更重要的是我们没法找到突破这种桎梏的途径,因此,特别想听听您的看法。”叶开华对老朋友业内著名咨询顾问伍成全说道。
“据我所知,作为一家上市公司,为了确保盈利,你们公司一直将投入产出比作为考核业绩的最重要的指标。基于此,贵公司费用使用的基本流程是公司每年/季末制定来年/季的销售目标,并根据要求的投入产出比确定基本的费用总额,同时据此将目标和费用向各个区域进行分配。每个区域再将销量和费用进行分解到月并上报,经批准后执行,然后根据每个月或季度的销量及费用情况及时调整下个月或季度的费用使用情况。这也就意味着,如果上个月只达到了预期目标的70%,这个月你们的费用使用计划就不得不削减大量的年度计划中本月的费用计划,对吗?”伍成全反问道。
“事实上我们是这样在运作,但不完全准确。投入产出比的确是我们最重要的业绩考核指标,但关于上个月没有达成目标必须削减下个月的费用计划是不完全正确的。作为大区经理的我有权让他们按原计划使用费用——公司对我是以年度业绩考核为主,但问题是放手让他们去做,也不能保证其销量目标一定会完成呀!前年我就有过这方面的惨痛教训,有一名区域经理当时也是这样和我说的,因为我一直看好他的能力,就放手让其按计划实施了一年,结果费用超支了32.5%……”叶开华解释道。
“其实,经过上面的探讨,现在局势形成的原因已经很清楚了,”伍成全沉思了一会儿画了一张图,然后说道,“如图1所示,表面看起来,似乎所有的原因均在于年度计划的可完成性——如果每个月/季度的计划目标均能完成,那么所有的问题都会迎刃而解,但事实上,这是不可能做到的,无论是谁或哪个公司都会有目标完不成的时候,也就是说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个环路的形成就是必然的。但是,为什么有的公司不会出现这样的循环,而我们却必然会出现呢?要解开这个‘死结’,前提是必须洞察推动这个环路的本质成因。”
“不错,愿闻其详!”叶开华点头说道。
“本质上,推动这个环路的关键在于两点:其一,月度/季度目标未达成,为什么必然要削减下个月/季度费用额度呢?其二,费用削减为什么一定会破坏市场推广的完整性呢?能否做到在费用削减时不破坏或者尽量减少对市场策略的影响?”伍成全慢条斯理地说道。
叶开华陷入了沉思,半晌,对伍成全说:“伍成全,您有何高见呢?”
“对于目标未达成而削减费用的根本原因在于你们的费用管控理念——以利润(投入产出比)为核心的观念。本质上,以利润为核心并没有什么错,错在你们只是用短期的利润指标来衡量,而非中长期的价值来判断。”伍成全坚定地说道,“对于费用削减影响市场策略的执行,关键在于没有一套削减费用的标准这部分费用能削减吗?削减会产生多大的影响?哪些费用是可以削减的,哪些费用不能削减?哪些费用是战略性的费用,哪些费用是战术性的费用?哪些费用是对企业产生长线影响的,哪些只有短线的价值?”
“不错,您说得非常有道理,对我真是当头棒喝呀!”叶开华感慨地说道,“可是,要改变现状,我该如何做呢?”
“利润、费用一把双刃剑”如何伤人不伤己?
“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调整。”伍成全说道。
第一,转换观念。从以短期利润(注重短期的投入产出比)的费用管控观念转化为智能费用控观念,千万不要有哪个区域或自己管辖的区域在短期内投入产出比没有达到公司的目标要求,就立刻采取削减费用的蠕虫式反应,要养成思考以下问题的习惯:没有达成目标的根本原因是什么?是外部的因素影响还是内部的因素影响?是费用的使用效率问题还是计划本身不合理?是行业环境变化还是竞争对手的恶性报复?影响因素是否在接下来的时间可以被自然消除?如果不能,必须如何调整政策才能保证战略/策略不受影响或影响减至最小?
第二,提高制定年度计划的能力。首先,要从思想上重视年度计划,不要像现在年度计划由于经常被更改,到年底发现计划与实际的执行情况差了十万八千里。反复几次之后大家就视年度计划为儿戏了,这又反过来使得年度计划对实际工作更加没有指导意义,需要经常被修改,形成恶性循环。大家都从思想上重视了,才具备打破恶性循环的可能。其次,在思想重视了以后,要提高制定计划的能力,遵循图2的体系制定年度计划。
第三,构建调整计划的体系。当然由于外部环境的变化有时难以预测,因此无论年度营销计划的水平多高,在具体的执行中一定也存在需要对其进行调整的时候,但应遵循如下程序进行思考和调整,如图3所示。
第四,调整激励机制,保障新方案能得到贯彻执行。要使新的思想和方案能得到有效贯彻,必须要有相配套的考核激励机制。如将年度计划与最终执行计划的吻合度作为年度的考核指标之一,敦促大家重视年度计划的可执行性等。
第五,加强过程的信息反馈,构建及时信息反馈体系。值得注意的是计划只是费用管理的第一环,对计划的跟踪执行,特别是对战略性行为的跟踪执行,对费用的过程管控是费用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提高费用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同时还为实现透明营销、分析现状与加强沟通奠定基础。
第六,加强沟通,减少计划调整因沟通不畅带来的副作用。特别是需要调整区域经理的营销计划的时候,作为大区经理一定要与区域经理加强沟通,只有建立在信息完全共享和对市场的充分分析的基础上,双方对下一个阶段的营销计划取得一致认同,才能使调整计划有助于实现营销目标,而不是适得其反。
“明白了,我知道该怎么做了,谢谢您。”叶开华感谢地对伍成全说。
一年后,叶开华再一次碰到了伍成全,叶说:“伍成全,您上次的建议果然很有效,现在我们的情况与去年相比是大不一样了……”
典型事例2
费用少了,经销商反而认真积极了
——费用既定前提下达成目标,省的都是自己的,经销商凭啥不干!
尚阳李学勇
达润是一家老牌快速消费品企业,有很好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但是,这两年快速增长的费用(一度高达销售额的60%),导致销量越大,企业的利润越薄。
达润痛下决心根治毒瘤。他们细致分析了每笔费用的审批、发放、支付、监督等一系列的环节和流程,以及利益相关单位的所得利益和处理态度,最后采用“节省费用分成法”来激励经销商在保证市场效果的前提下,控制销售费用。节约下来的资金厂商采取分成的方式来处理,经销商可以拿到节余的70%或者80%。此法一行,费用立时得到控制,而且市场效果更好。
以达润原来的政策,拿出40个点的销售费用给经销商,他们都觉得无利可图;现在只给35个点,经销商却踊跃签订协议。这事有点蹊跷了!但正如一经销商所言:一方面费用自己参与支配,效果可以预测,费用可以控制;另一方面,还可以名正言顺地从销售费用中赚取利润了。
一个典型的例子是,有一个江苏地区的小经销商竟然只花费了8个点的费用就取得了目标销量100 万的业绩,年终结算单凭节省费用 奖励一项就多拿了3万多元,哪个经销商不眼红呢?
达润本着与经销商利益共享的理念,凭借着“节省费用分成法”与经销商达成了良好的合作默契,在没有加大市场投入,甚至是紧缩投入的情况下,不但迅速解决了费用危机,更借势迅速再次挤占市场份额,成为第一品牌。
经销商是不是厂家同舟共济的人
解决费用超支,不仅应从战略去上重视,从营销管控体系上去掌控,还要借助具体的销售政策去落实。费用超支从哪儿超的?追根究底,一是投入的重复和无效,二是经销商和业务员吞占,后者从技术层面可以控制但不可根治。解决的根本在于改变经营理念:从意识上要把经销商看做是同一阵营,为他创造利益而非切割他的利益。只有基于这个理念,才能协同共进退,从根上破解费用超支。
有利益、有奔头才能走到一起
“利益共担”,是一个经营理念,也是降低渠道整合和发展风险的主要理念。现在,厂商正从博弈走向共赢,“为客户创造价值”将是未来营销的核心价值观。宏碁和TCL大开大合的渠道整合已经导致厂商关系越来越敏感,而方正的渠道渐进改革策略的魅力和效果正在显现。在快消品领域,能够考虑经销商利益的企业,其销售网络构建和市场推进也明显顺畅得多。可以说,“利益共担”符合社会分工和市场竞争的潮流,更符合经销商的心态,“共富贵”总比“共患难”来得实惠些。因而,解决费用超支问题的核心方法就是“利益共担”,把销售费用的超支和节省与经销商利益联系在一起,共同进退。
在具体运作上,有3种实用“工具”。
工具1:费用的支出绕过经销商(图4)
费用支出在流程上尽量避开经销商。经销商可以提出、策划、实施整个促销或者市场拓展方案,但是在费用管理上只是“会计”的部分职能,“出纳”只能由厂家自己来做,提高对市场和费用支配的掌控能力。在费用流程上,要合理控制和调节好支出流程和控制流程。
1.支出流程分为两条线。
第一条线是在厂家年度预算之内的、厂家主导的市场拓展或促销活动,这方面的费用严格依照原有的费用流程走,费用直接从厂家到业务员,然后再到市场,经销商只能协助制定费用的使用计划而不能直接接触费用。
第二条线是指经销商临时策划的市场拓展或促销活动的费用流程,这个活动并不在厂家预算之中,因而厂家失去了部分主导权,这个时候厂家就应要求业务员审核经销商的市场活动方案和预算,并联名上交公司审批,费用仍旧由厂家到业务员,实报实销,由业务员全程监控活动的实施。
这两条线,都把财权掌握在厂家手里,费用流程绕过了经销商。这两条线主导和把握了市场费用的实际使用情况,主要是为了避免财权
旁落而引发的费用超支。
2.市场费用控制流程(图5)。
所有市场活动的费用必须经过费用申请、费用审批、市场监控、效果评估、费用结算5个阶段。
除了费用申请,所有过程都由厂家主导。厂家的营销系统必须根据行业、产品、渠道特点制定出适合的费用制度和流程,并依靠市场督导或者业务员做好市场监控和效果评估工作。在费用结算上,采取备用金开发市场的厂家或者费用项目,最后按实际投入费用核销;而客户(经销商)垫付资金开发市场的情况,则实报实销。
在这条线上主要控制费用投入的合理性和有效性,避免无谓的、无效的投入而引发的费用黑洞。
工具1的关键在于,费用的直接使用权尽量绕过经销商但不能伤害经销商,这需要费用审批和支付流程上的相应调整,规范、统一、合理的费用流程是成败的主要因素。
工具2:费用使用与经销商利益捆绑
在商业政策上,厂家可以考虑采用“节省费用分成法”和返利达到激励和控制措施。
1.节省费用分成法。
达润的做法值得借鉴,与经销商签订经销协议,明确费用投入的最高限度、节约标准和分成办法,企业完全可以把节约部分的大部分作为经销商的赢利让出去,充分调动经销商的积极性,一方面节约、控制销售费用,另一方面激发经销商运做市场的信心。
2.返利政策。
厂家可以调整商业政策,鼓励经销商节省销售费用。例如,可以把常规的单批进货量返利、总量返利、回款时间返利等重新梳理,分解出几个点列为节省费用奖励。只要经销商的费用控制在许可范围内,并能运做好市场,就可以拿到返利;如果能够节省更多的费用,则能拿到更多的奖励。
这个方法的关键是确定费用使用的合理空间和奖励空间,操作上的难点是奖励程度是否能激发经销商的有效性,这需要厂家对经销商的需求调研。
工具3:销售费用控制与业务员利益捆绑
在销售政策上,一方面把费用管控责任列入业务员的职责范围,业务员作为厂家的市场督导,主要控制费用支出的规范性和总额控制;另一方面,业务员的考核、提成也直接与费用控制挂钩,通过奖励控制政策导向或规范业务员的行为。例如,在业务员的岗位职责上,除了常规的打款、发货、客情等之外,再加入广告费用监控、促销活动全程参与控制、市场推广活动审查等内容,通过绩效考核激发其监督的积极性。这就要求业务员深入经销商主导的促销活动过程,承担责任,防止业务员与经销商穿一条裤子。
这个办法关系到业务员的职责调整,必然要给予相应匹配的权限和薪酬补贴。此招有效的关键点是业务员的工作是否到位,需要对业务员进行培训或者提供系统的支持工具。
主持人:
随着中国市场营销的实践与发展,费用管理理念和思维模式也在不断变迁,其适用的范围也跟着发生变化。据此,我们特意做了一个大全式的汇总,图6就是费用管理理念变迁与适应范围的直观图解。5大巨变,费用管理新思维
朱永明
主持人:
那些轻车熟路,本以为把市场上的问题说得越严重,申请的费用越多的业务员现在不得不“改弦更张了”:把问题说得越严重,申请的费用可能越少!汽车管理者对待费用的巨大变化还不止于此:以前老板的苦恼是害怕费用超标,现在的苦恼却是害怕费用花不出去!要在新一轮的竞争中胜出,5大有关费用管理的巨变,你不能不知道——
传统思维:营销费用控制要靠管理者的“聪明”、“精明”和责任心。
新思维:营销费用控制的核心是让业务员具备“老板思维”,让业务员自主控制费用。
解析:人们通常认为,费用是上下级之间的博弈,就看谁更精明。大多数本土企业只考核业务员的销量指标,费用只是控制指标。因此,业务员在申请费用上有无限积极性。业务员们“摸索”出很多“诀窍”,比如“会哭的孩子多吃奶”——申请费用的次数多了,总会批几项;“看老板的脸色递申请”——在老板心情好时递报告,批准的可能性大;“先试探、后申请”——先口头试探,再书面申请;“化整为零、化大为小”——大额费用审批慎重,小额费用批准程序简单;“恐吓式申请”——先把问题说得很严重,再申请费用,“业务员、经销商唱双簧”——经销商唱红脸,业务员唱白脸;“上下合谋”——业务员先申请,区域主管再“证实”申请。
营销主管在费用审批上也是经验丰富,练就不少“绝招”。比如,“拦腰砍一半”——批准的不超过申请的一半;“事不过三”——申请三遍后再批(申请三遍说明问题严重)。
费用申请的博弈,要么是“零和博弈”,要么是“双输博弈”。费用博弈的结果,受伤的总是市场。有时是该批的费用没批,不该批的反而批准了;有时是该足额批的没批,费用花了没效果;有时是该及时审批的没及时申请,耽误时间了。
费用是把双刃剑。费用越大,成本越高,利润越少。同时,费用越高,可能销量越大,中高档产品的比重越高。因此,增加费用也可能提高利润。因此,费用的使用是一个“平衡艺术”。费用就像一个跷跷板,一边是成本,一边是销量,平衡点就是利润。
为什么业务员总是希望费用越多越好,而老板总想控制费用。因为对业务员的考核指标通常只有销量,费用越高,销量任务越容易完成;老板心中的指标是利润,而利润既与销量有关,也与费用有关。就如同业务员只是站在跷跷板的一边,根本不必考虑平衡;而老板站在跷跷板的平衡点上,其任务就是平衡。
新思维就是让业务员们也站在利润角度平衡销量与费用的关系。当企业把老板承担的利润指标分解给业务员时,业务员们知道:利润=销量x单价—费用。增加利润有三种方法,即扩大销量,降低费用,提升平均价格。
如果考核业务员的利润贡献,业务员申请费用时就会考虑:费用增加,利润减少,对完成利润指标不利,不增加费用,销量上不去,对增加利润同样不利。业务员平衡利润的结果,一定是“花钱少,办好事”的方案,或者是“花钱多,办大事”的方案。
“屁股决定脑袋。”当以利润指标考核业务员时,业务员就具备了老板思维,就会像老板一样控制费用,而不是与老板博弈费用。只有业务员们有了自主控制费用的意识,有效的费用控制才能真正实现。
现在,已经到了对业务员绩效考核体系进行变革的时候了。以销量为主体的考核体系,是厚利时代的产物。过去,由于利润空间大,销量增加意味着利润必然随之增加。销量增加对利润的贡献远远大于费用增加对利润的影响。在微利时代,没有利润的销量是没有意义的销量。
传统思维:老板的苦恼是害怕费用超标。
新思维:老板最大的苦恼是费用花不出去。
解析:经济学家说,利润是未来的成本。这句话的意思是:企业盈利主要不是为了消费,而是为了变成新的成本(费用),从而赚更多的钱。这句话已经透露出老板的思维模式只有花更多的钱,才能赚更多的钱。因此,老板不怕花钱,最怕钱花不出去。
但是,现实中老板又总是很“抠”,似乎是“钱花得越少越好”。其实,老板们关心的不是费用,而是“投入产出”,即花了钱会有什么效果。
很多经销商和业务员在申请费用时,只有费用使用方案,没有费用使用效果分析。让老板觉得费用申请报告“只花钱,不挣钱”,在审批时就异常谨慎。
费用申请有两种思维方式:一种是正向思维。比如,花10万元的费用就会增加300万元的销售额。老板一看,这样的钱花得值,可能就批了5另一种是负向思维。比如,如果不花10万元费用,销量就会下降100万元。老板可能会想,“把事情搞成这个样子了,还有脸要费用?除了花钱,什么都不会。”在这种状态之下,否决费用申请的可能性就大得多。
我在与一位老板交流时间道:“如果业务员说竞品在搞促销,我们也得搞,你是否批准?”老板回答:“难道做营销只有促销一种方法吗?”我又问:“如果业务员提出增加1000万元费用,当年能够增加500万元利润,你是否批准?”老板回答:“我会问业务员,如果增加2000万元费用,当年能增加多少利润。”
其实,老板们都明白:不花钱就不可能挣钱。但是,大多数人提出费用申请时,都是用的负向思维。比如,“对手在做广告,我们不做就不行了。”“竞品的促销力度比我们大,我们也要加大促销力度。”“对手在降价,我们不降价就抗不住。”这些语言都在暗示老板:花钱是在“填坑”,不是在赚钱。怎么可能顺利审批呢?
传统思维:把市场上的问题说得越严重,申请的费用就越多。
新思维:把市场上的问题说得越严重,申请的费用可能越少。
解析:业务员和经销商为了说服领导批准费用申请,或者为申请更多费用,往往把市场状况说得很严重,好像不批费用就要出大问题。对于经验不够丰富的领导,这招有时还真管用。但对于老板或经验丰富的领导,这样做可能恰恰会起反作用。
银行界流行一种说法,贷款有三个原则,即锦上添花、雪中送炭;见死不救。锦上添花,指的是企业越不缺钱,银行越愿意贷款,因为把钱贷给这样的企业保险;雪中送炭,指的是给那些缺钱但有潜力的企业贷款,可以救活企业;见死不救,指的是绝不向困难且没有希望的企业贷款。
老板把费用投向什么市场?同样也遵循这三项原则。越是好市场,申请费用越容易。一个普遍的现实是:成熟市场对人员、费用的需求并不强烈,但是却是人员多、费用充足、宣传推广投入大;未成熟市场恰恰对人员、费用的需求量大,老板就是舍不得投入。因为老板不愿意把人员、费用投入没有保障的市场。
中国有句古话:救急不救穷。领导分配费用也遵循这样的原则。因此,在申请费用时与其把市场问题说得很严重,还不如告诉领导“市场已经万事俱备,只欠东风(费用)”。
传统思维:费用投入是厂家的事。
新思维:费用投入要贯彻谁受益谁投入的原则。
解析:市场是谁的?是厂商共同的。谁从费用投入中受益?厂商共同受益。既然如此,为什么费用投入一定是厂商的责任呢?正确的思维应该是:谁受益,谁投入,共同受益,共同投入。
有些经销商有不正常现象,反正费用是厂家的,不花白不花,费用多多益善。更有甚者,在花费厂家费用时还乘机捞一把。因此,我一向主张:只要经销商敢投入20%的费用,厂家就敢补齐80%的费用。经销商敢投入费用,才说明对这项费用投入有信心。
曾经有家经销商向厂家提出大做广告,并提出了广告方案。厂家问:“广告真有效果吗?”经销商回答:“肯定有。”于是厂家提出:“既然有效果,能否你先垫支。如果真有效果,我们按广告费的双倍支付给脸;如果没效果,由你自己承担。”经销商坚决不答应。如果真的那么有信心,怎么会不答应呢?实际上,费用的使用不仅有方法问题,还有“立场”问题。要求经销商投入费用,并不是说一定要让经销商掏多少钱,而是要把经销商的“立场”转变过来。
传统思维:费用是厂家给的。
新思维:费用是业务员或经销商自己“创造”的。
解析:很多业务员和经销商的传统思维是:先把价格打到底线,当经销商不赚钱,或市场遇到过不去的坎时,厂家不会“见死不救”。
由于很多厂家的费用审批有严格的流程,预算外审批的难度更大,即使上述策略取得成功,等到费用到位时,市场也处于“半死不活”的状态了。
聪明的业务员和经销商懂得“市场的命运要靠自己掌握”,懂得只要策划得当,完全可以自己“创造费用政策”。
有这样一个案例:一名县级经销商向厂家投诉,邻近一个市级经销商窜货到该县市场。厂家经过调查,发现窜货行为属实。但这次窜货现象非常奇怪,同样的产品,市级经销商的价格是10元,而县级经销商的价格只有7元。10元的高价竟然窜货到7元的低价市场。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原因是县级经销商把价格打到底线,没有了费用空间。而市级经销商把新品价格定得较高,然后用“创造”的费用活跃市场,在没有厂家政策支持的情况下,不仅打开了市场,还窜货到邻县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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