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组民管员管理规定
1.班组民管员管理规定 篇一
2014苏州事业单位招聘网:张家港市新市民事务中心协管员招聘50人公告
张家港市新市民事务中心因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市公开招聘流动人口专职协管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说明
流动人口专职协管员主要承担责任区域内流动人口的信息采集及相关服务管理工作。
二、聘用名额及工作区域
本次共录用50名流动人口专职协管员,其中:男性40名,女性10名。录用人员由市新市民事务中心面向全市统一分配。
三、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优良,思想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负责,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3.本市户籍,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4.身体健康,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2014苏州事业单位招聘程序
1.报名: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并现场填写《张家港市新市民事务中心专职协管员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间:9月1日-9月5日,上午8:30—11:00,下午1:00--5:00。报名地点:市新市民事务中心(杨舍镇小河坝路174号四楼415室),金港镇新市民事务中心积分办公室(金港镇天福北路120号)。
2.考试:考试设笔试和面试,笔试占50%,面试占50%,内容为综合知识(含法律法规、公民道德、电脑操作、协管员工作岗位等相关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面试设合格分数线6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3.体检、政审: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对体检合格者,统一进行政审。因体检、政审不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公示和录用: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在张家港人才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7天。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录用人员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公示结束,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录取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社保等手续。
五、工资待遇
新市民事务中心专职协管员年收入约4.8万元(含五险一金等)。
六、本简章由市新市民事务中心负责解释。
原标题:张家港市新市民事务中心专职协管员招聘简章
张家港市新市民事务中心
2014年8月28日
本文来自江苏事业单位考试网http:///jiang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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