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合同

2024-07-17

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合同(精选18篇)

1.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合同 篇一

消防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合同

合同编号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公安消防监督部门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加强合作,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共同执行。

第一条 维修保养内容

一、名具体内容:旧仓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旧仓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旧仓库消火栓灭火系统。

第二条 维修保养日期

本合同维修保养日期自2014年 1月1 日起至2014年12月 31日

第三条 维修保养费用、支付方法及结算方式

一、费用:

1、本维修保养费用为每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二、支付方法:

1、本合同规定的维修保养日期第六个月(2014年6月份)内,甲方支付乙方半年的维护保养费用,计人民币:¥:元(大写:元整)。本合同规定的维修保养日期第12

个月(2014年12月份)内,甲方支付乙方剩余半年的维护保养费用,计人民币:¥:元(大写:柒仟零玖拾肆 元整)。

2、如设施设备老化或损坏且无法修复,经甲方确认后更新,修复所需材料费用另计。

三、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为人民币现金或支票结算。

第四条 维修保养质量

一、质量:

1、按照国家和宁波市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做消防设施的设备的维修、保养。

2、经维修保养的消防设施设备应满足公安防火监督处的检查和验收标准。

第五条 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向乙方提供现有消防设施设备的详细资料及相应图纸。

2、为乙方的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3、指派先生为甲方代表,负责监督验收维修保养质量,并解决由甲方负责与协调的有关事宜。

4、若保养范围内有消防系统改造工程,甲方应通知乙方参与报价,若乙方报价不高于其他报价,甲方应优先考虑交乙方施工。

二、乙方职责:

1、确保按合同要求开展维修保养工作并做好书面记录,及时向甲方联络有关情况。

2、按国家消防规范和上海市消防局的要求对甲方的消防系统做维护、检修和联动调试,确保该系统正常运行。

3、接到甲方的报修通知后,应在二个工作日内修理。

4、如遇紧急情况,接到甲方通知后,乙方应立即派人到现场修理。

5、免费对甲方有关管理、操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并随时提供技术咨询。

6、以优惠价向甲方提供消防设施设备的备品和消防器材。

7、乙方如违反规程操作,导致甲方发生物损,乙方需承担直接经济损失。

8、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消防设施、设备的技术资料或信息,供甲方参考。

9、指派先生为项目负责人,负责本合同维修保养工作的管理。

第六条 其他

一、合同经双方签章生效,至维修保养期满失效。如有继续合作意向,另行签署合同。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四、对本合同有争议之处,双方可请求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电话: 0574-电话:0574-

传真传真:

本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2.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合同 篇二

现代高层建筑是电子信息产业和市场经济发展下的产物, 高层建筑的消防设施在装修上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 如四川省成都市现有高层建筑500余栋, 投入使用的超高层建筑有近30栋。目前西南地区第一高层大厦——成都民兴金融大厦, 48层, 高近150米, 建筑面积近8万平方米, 安装消防配置主要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喷水灭火系统、泡沫灭火器安装系统、防火分隔系统、排烟系统、应急照明系统、安全疏散系统等, 高层建筑的消防系统安装要保证灭火系统的正常发挥, 必须加强对消防系统配置的保养与维护, 保障高层建筑的安全。

二、高层建筑消防设置维护保养的发展现状

建筑消防设施是建筑项目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建筑物中保障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 随着高层建筑和超高层建筑的不断增加, 人们对消防设施的要求越来越高, 消防设施的用水程度、供水的可靠性以及建筑物抗火灾能力等方面都有着较高的设计要求, 既要保证建筑材料的安全可靠性, 又要将建筑施工的质量作为前提, 因此, 必须加强对消防设施的维护与保养, 增加消防设施的使用寿命, 通过对建筑消防维护工作的分析, 加强和改进建筑消防维护保养的措施, 严格监督消防维护保养工作, 制定建筑消防运行管理对策, 以下是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发展现状的分析:

(一) 大中型城市已经将建筑消防的维护与保养工作落实

高层建筑企业与具有一定资质的建筑消防机构或者消防维护公司签订维护与保养合同, 加强对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的频率, 进一步确定双方的职责, 我国颁布的建筑消防法规定:建筑物设有自动消防产权的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应该与资质较高的维护保养单位签订保养合同, 明确建筑消防设施的保养责任, 保证自动消防设施的功能正常发挥。

(二) 加强消防维护公司的维护保养职责

建筑物的产权单位与建筑单位并不具备建筑消防设备维护与保养的资格与能力, 需要将消防设备维护保养的工作交给消防维护公司进行, 消防维护保养公司根据相关的消防法规履行其自身的职责, 消防维护公司的技术水平决定了高层建筑防护设施的运行状况。

(三) 消防维护公司维护人员的素质要求

随着电子信息化的高速发展, 我国消防产品的种类日益增多, 高层建筑根据自身建筑企业的发展状况引进的消防产品种类也较多, 消防维护保养公司对高层建筑消防产品的认识还不够全面, 消防人员自主学习消防建筑消防维护保养的意识不强, 对高层建筑或超高层建筑引进的国外消防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不明确, 同时缺乏消防维护保养的技术型人才。

(四) 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的维修时间较短

建筑物产权单位与消防维护保养公司之间的合同期限较短, 消防维护公司短时间内不愿意花费过多的时间与精力研究消防产品的维护与修养, 有些消防设施的技术问题得不到解决, 出现技术问题后, 不能彻底的、全面的进行治理, 维修时间到期后, 建筑企业再与其他的消防维修公司签订合同, 这样一来, 就存在很多的消防设施问题不能解决, 被搁置的调防设施出现故障得不到解决, 出现故障问题后, 消防维护公司之间相互推卸责任, 系统得不到及时的维修很难进行正常的保养, 也就不能增加建筑消防设备的使用寿命。

三、加强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与保养的措施

(一) 制定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行的体系

加强对消防建设行政法规与技术法规的管理, 只有制定完善的消防法规, 才能保证建筑物的知识产权单位、物业管理单位与消防中介组织之间的合法效益, 明确双方之间的法律责任, 相互制约, 为建筑消防的维护与管理奠定扎实的基础。

(二) 加强建筑消防公司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资质管理

公安消防机构加强对消防中介服务单位的抽查、检测与审核, 实行市场准入制度, 逐渐形成优胜劣汰的消防管理机制。

(三)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费透明化

不断完善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的招标投标机制, 由相关部门制定合理的市场价格收费体质, 确定价格收费的标准, 增加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的市场透明度, 防止价格的恶相竞争, 保证建筑企业与消防设施维护公司之间的利益公平合理。

(四) 加长建筑物产权单位与消防维护保养公司之间的合同时间

双方之间的合同一般以两年未一个周期, 合同原则上一般是一栋建筑由一家维护保养公司进行维护与保养, 合同的甲乙双方要明确自身职责。

(五) 做好向消防部门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应用的交接工作

消防部门要定时的报告建筑消防的应用现状, 经过分析消防设备的应用情况, 制定建筑消防设备的维护保养标准, 根据消防检测技术参数确定建筑消防设备的运行环境与运行状况, 从整体上提高消防设备的保养水平。

(六) 加大建筑消防部门的监察检测力度

消防监督人员要加强自身的专业素质, 凭借其较强的业务素质能力和业务水平, 依靠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测仪器, 根据技术参数确定建筑消防设施的运行状况, 加大公安消防机构的执法力度, 为建筑消防的维护与保养提供公平的市场秩序。

四、结语

城市高层建筑和超高层建筑在消防维护保养上需要进行大力的投入, 建筑消防能否正常运行关系到整个建筑企业的消防安全, 要不断的规范建筑消防市场的消防秩序, 加强对消防设备维护保养人员专业技能和专业素质的教育培训, 加大消防机构对高层建筑消防维护工作的重视力度, 进一步加强建筑消防设备的使用寿命。

参考文献

[1]王戬, 钟德秀.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研究.《科技致富向导》.2012年6期

[2]黄丰伟.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探讨.《城市建设理论研究 (电子版) 》.2011年32期

3.浅谈建筑消防设施的若干通病 篇三

1.主要存在的通病

1.1消防给水管网方面的通病

(1)消防给水管网试压没有按施工方案和规范要求进行。管网试压分试漏检修和强度试验两步进行。试漏是在常压或稍起压状态下进行,而强度试验分工作压力和试验压力两阶段进行。

(2)个别工程存在将塑料给水管道用于消防给水管道,或者在建筑物内塑料给水管道与消防给水管道相连的情况。由于塑料管道受热后强度降低,一旦发生火灾,引起管道损坏,将起不到输送消防用水的作用,无法及时控制和扑灭初起火灾。塑料给水管道如果与消防给水管道连接,火灾发生时,损坏塑料管道,容易产生泄漏,则不能保证消防流量和水压的需要。因此在消防给水系统中应使用钢管。

1.2 室内、外消火栓系统方面的通病

(1)室内消火栓安装及压力不符合要求。一是有些暗敷在砖墙内的消火栓箱洞口上部无设置过梁,受荷载作用下箱体变形,导致箱门开启不灵。二是随意改变消火栓箱底预留孔位置,而且用气焊割孔,导致安装后,栓口出水方向不能与设置消火栓的墙面成90°角;或者与周围距离过小,造成消防水带不能安装至消火栓上或使水带形成弯折影响出水量。三是对于建筑面积大、结构功能复杂的建筑物虽只满足了最不利点消火栓水压要求,而忽视了次不利点消火栓水压要求。为增强此类建筑物消防给水的供水可靠性,应在满足最不利点消火栓水压要求的同时,还应考虑次不利点消火栓水压要求。

(2)在地下式水泵接合器和地下式室外消火栓的安装中,未严格按照标准图集安装在当地冻土层以下和室外消火栓栓体上未安装泄水阀。另外因施工人員麻痹大意往往将地下式水泵接合器和地下式室外消火栓混淆,概念不清,造成两种功能作用不同的设施相反安装或重复安装。

(3)消火栓箱及其附件出现问题。一是在二次装修过程中消火栓箱被装饰物遮掩,箱门四周的装修材料颜色未与箱门的颜色有明显区别;二是消防水带与接口随意扎接,接口处未安装卡簧,导致试水时接口和水带脱落。

1.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方面的通病

(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与验收规范》中明确规定:管网安装,当管子公称直径小于或等于100mm时,应采用螺纹连接,当管子公称直径大于100mm时,可采用焊接或法兰连接,当管子公称直径等于或大于50mm时,每段配水干管或配水管设置防晃支架不应小于1个;当管道改变方向时,应增设防晃支架。在实际工程中,为施工方便,公称直径小于100mm的管道经常采用焊接,大部分的工程管道不安装防晃支架。

(2)感温喷头与周围物体的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造成火灾时由于喷头与楼板距离太远,感温元件不能及时动作,延误喷水时间而使火势蔓延迅速;或者喷头距周围物体太近,而使消防用水喷洒不到其保护范围的隐患存在。

(3)由于设计考虑欠周详,部分工程喷淋系统甚至未设置末端试水装置,部分工程喷淋系统的末端试水装置安装在公共走廊处,附近没有排水管或地漏,造成在监督检查时无法试压或在试压过程中流出的水无法从排水系统中迅速排走。

(4)当通风管道宽度大于1.2米时,喷头未布置安装在通风管腹面以下,并且在涂刷、粉饰天花时,将涂料喷洒在喷头上。当发生火灾时,系统不能及时动作或缩小了保护的范围。

(5)水力警铃未设置在公共通道或值班室的外墙上。当使用场所发生火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启动后,所发生的报警声响不能被值班人员或保护场所内其他人员及时发现,贻误战机,造成不必要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而且火灾扑灭后不方便关闭水源控制阀和维修检查。

2.存在通病的根源

2.1施工队伍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高低不同

大多数施工单位只注重经济效益,对于建筑工程施工觉得只要基础、结构等重要方面不出什么问题就可以了,而对其他建筑安装工程随意降低标准。再者,在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方面缺少相应的人才,无法具备对消防设施监测时运用科学的试验方法,技术先进、性能稳定的试验设备及政治和技术素质好的,熟悉试验方法和试验设备并经过考核合格的试验人员这三个基本条件,所以对此类工程的施工只停留于表面,而未作技术推敲和运用科学、统一的检测和试验方法。

2.2 建筑物管理单位对消防管理工作薄弱、思想麻痹大意

任何消防设施应时刻保持正常的工作状态,需要对系统各组件进行经常性的维护管理,以达到发生火灾时能及时的控制和扑灭火灾的目的。但在实际中这些管理单位未做到应有的每日检查、季度试验和检查、年度检查试验和对火灾自动报警装置中的探头、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的喷头等消防设施的专门清洗、消防给水管道冲沙等工作,致使建筑消防设施自建好后就“一直沉睡”的现象时有发生。

2.3 各种管材和设备质量良莠不齐

随着各地不断开发引进了各种新型的给排水管材,常见的有:薄壁不锈钢管、铜管、PVC管、钢塑管、PEX管、球墨铸铁管和铝塑复合管等。新型管道材料的不断改进,在施工中以次充好,不了解产品性能的问题日益严峻。另外在消防设施的施工中,追求设施设备的美观,而未考虑设备的使用性能、可操作性和产品质量,顾此失彼。

2.4 建立健全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设计、施工和验收规范

3.存在通病的对策

建筑工程中存在的以上问题,充分暴露出建筑消防系统隐蔽工程安装、调试、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不规范、消防产品质量无保障,消防系统总体功能不能满足规范要求等问题。为此应当及时跟踪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过程,坚决杜绝建设、施工单位不按国家消防技术规范和经批准的施工图纸施工、擅自降低技术标准要求、改变消防设计等问题的发生,严厉整治建筑施工违规违章行为,防止埋下“先天火灾隐患”。同时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3.1 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措施,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讲求实效,尤其要注意从“源头”抓起,杜绝先天火灾隐患的产生

3.2 相关部门应加强本地建筑消防工程施工现场的检查工作

对有关建筑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建筑安全管理体制不健全、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职责不明确、建筑施工安装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等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彻底扭转建筑消防工程施工管理不严的现象。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实行严管重罚,定期检查,对不按图施工、擅自改变建筑结构、消防设施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停止施工并处以高额罚款,维护消防法律的严肃性。对已经消防监督部门验收通过的建筑工程,要做好日常的消防监督检查,发现消防设施、器材损坏的要督促单位抓紧整改,确实使建筑消防设施在关键的时候能发挥作用。

3.3 大力加强消防设施检验中介机构的发展和各项消防产品的检验

对于建筑物中的消防设施在工程竣工后的验收中,验收人员只能通过眼睛来看,充其量也只是现场做出水测试,看一下水压和水量是否合格,无法来做深层次检测检验。

3.4 注重对施工从业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生产技术标准、施工现场安全操作等方面的培训

随着建筑工程审批、施工、验收的长效制约机制和消防技术法规的不断完善,广大干部群众消防法律意识的日益增强,消防给水新型管道材料、生产工艺和消防设施设备的不断改进,我们应不断总结设计和施工安装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完善和提高整体的安装工艺水平,增强建筑物抗御火灾的能力,力求为社会提供功能齐全、可靠、美观使用的建筑精品。

4.江苏省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 篇四

技术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资质、资格许可 第三章 技术服务行为规范 第四章 日常监督管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制定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技术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管理,进一步规范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技术服务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江苏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的技术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的资质、资格取得和执业活动,以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其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技术服务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依据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接受社会单位或者个人的委托,提供建筑消防设施日常维修保养技术服务,并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企业法人(以下简称“维保机构”)。

本办法所称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技术服务执业人员,是指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资格和能力,从事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技术服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执业人员”)。

第三条 [资质资格要求]维保机构应当取得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技术服务资质,并在资质有效期内独立开展技术服务活动。

执业人员应当取得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技术服务执业资格,方可从业。

未取得资质、资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技术服务活动。

第四条 [监督管理主体]各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维保机构和执业人员及其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省公安厅消防局按照行政许可法和本办法的规定,对维保机构和执业人员实施资质、资格许可及复审工作;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资质、资格许可及复审的初步审查工作。

第五条 [自律管理主体]省消防行业协会依据有关规定对维保机构和执业人员开展自律管理。

第二章 资质、资格许可

第六条 [资质条件]申请维保机构资质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

(二)在本省有与其技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固定工作场所,且不小于200平方米,其中,办公场所不少于100平方米,档案室不少于20平方米,设备库房不少于30平方米;

(三)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

(四)执业人员不少于10名,并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其中,具有电气、给排水、暖通等消防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取得技师以上等级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的执业人员不少于2人;具有消防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或者取得高级技能等级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的执业人员不少于3人;具有消防相关专业初级技术职称,或者取得中级技能等级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的执业人员不少于5人;

(五)维修保养设备符合配备标准,并按规定经计量检定合格;

(六)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确保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技术服务质量的管理体系。

第七条 [资质申请]申请维保机构资质,应当向注册地的市公安消防支队提交下列材料:

(一)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申请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注册资金验资报告;

(四)固定工作场所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期限不少于三年的房屋租赁协议;

(五)执业人员名单及其简历、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技术职称证书、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经法定机构鉴定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资料;

(六)维修保养设备清单、权属证明和计量检定合格证明文件(鉴定或校验证书);

(七)符合要求的内部管理制度及质量保证体系文件;

(八)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第八条 [资质申请与受理]市公安消防支队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应当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未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或者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作出受理的决定。

第九条 [资质审查和许可]市公安消防支队对决定受理的,应当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进行实地核查,并在《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技术服务资质申请表》上填写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一并报省公安厅消防局。

省公安厅消防局接到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后,应当对资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可以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是否具备资质条件进行抽查和现场核实。对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并向申请人颁发资质证书;对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第十条 [资质变更]维保机构名称、地址、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执业人员等行政许可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向省公安厅消防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变更材料。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省公安厅消防局应当及时依法办理资质证书核准变更手续。

维保机构营业执照应当与核准变更后的资质证书保持一致。第十一条 [资格考试条件]个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参加执业资格考试:

(一)从事消防相关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二)身体健康,年龄65周岁以下;

(三)取得初级技能以上等级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第十二条 [资格证书申领]申请执业资格考试,应当按要求向所在地的市公安消防支队报名,并提交下列材料,也可以由拟聘用单位统一提出:

(一)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资格申请表;

(二)执业人员身份证明和有关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三)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具有消防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的,应一并提交技术职称证书);

(四)其他有关材料。

市公安消防支队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在《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资格申请表》上填写初审意见后,连同申请材料一并报省公安厅消防局。

省公安厅消防局接到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后,对申请资料齐全的,应当统一组织业务考试;对考试合格的,向申请人颁发执业资格证书。

第十三条 [资质、资格复审制度]维保机构资质、执业资格每三年复审一次。三年期满,没有申请复审或者复审未通过的,原资质、资格自行失效。

第十四条 [资质复审申请与决定]申请资质复审,应当于复审期限届满三十日前向注册地的市公安消防支队提交下列材料:

(一)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复审申请表;

(二)资质证书;

(三)本办法第七条第二至六项规定的材料,以及相关资质条件变更手续;

(四)三年的技术服务工作报告;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市公安消防支队、省公安厅消防局分别按照本办法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程序,对资质复审申请进行审查,复审通过的,为申请人换发新的资质证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复审通过:

(一)不再具备规定的资质条件的;

(二)三年内有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行为两次以上的;

(三)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的。

第十五条 [资格复审申请与决定]申请执业资格复审,应当向所在地的市公安消防支队提交下列材料:

(一)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资格复审申请表;

(二)执业人员身份证明;

(三)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具有消防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的,应一并提交技术职称证书);

(四)其他有关材料。

市公安消防支队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在《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资格复审申请表》上填写初审意见后,连同申请资料一并报省公安厅消防局。省公安厅消防局接到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齐全或者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符合资格条件,且三年内没有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行为的,予以复审通过,为申请人换发新的执业资格证书。三年内没有维修保养工作经历的,复审不予通过。

第十六条 [申请审查公示]省公安厅消防局在作出许可、复审决定前,可以向社会公示资质、资格申请审查情况,对申请人资质、资格条件以及执业情况等存在异议的,应当进行核实处理。

第十七条 [注销]维保机构和执业人员被依法撤销、吊销资质、资格,未按规定申请复审或者复审未通过,以及具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由省公安厅消防局注销其资质、资格证书。

第三章 技术服务行为规范

第十八条 [基本要求]维保机构和执业人员应当遵循客观公正、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原则,依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执业准则,开展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技术服务活动,对服务质量负责,并自觉接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 [承接技术服务]维保机构承接业务,应当依法与委托方签订统一格式的技术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技术服务合同应当于签订后一个月内报辖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委托方和维保机构不得通过合同约定减少服务项目和内容,规避维修保养责任。委托方不得与不具备资质的维保机构签订技术服务合同。

执业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维保机构执业。

第二十条 [实施技术服务]维保机构接受委托后,应当根据服务对象的具体情况,拟定具体的服务方案,明确项目负责人,并至少指定两名以上执业人员负责实施。

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执业资格,且具有消防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者取得高级技能以上等级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的执业人员担任。现场执业人员应当向委托方出示执业资格证书,委托方有权核查。

第二十一条 [技术服务要求]维保机构应当按照消防法律法规,以及《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 25201)等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内容、程序、周期等要求,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测试等技术服务,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维保机构在巡查、巡检中发现建筑消防设施存在问题、故障,或者接到委托方通知要求维修的,能够当场修复的应当立即修复解决;没有条件立即修复解决的,应当在24小时内组织维修,尽快排除故障。

开展技术服务应当作出客观、完整的记录,记录表采用《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 25201)附录规定的统一的记录表式样,由经办人、项目负责人签名,并经委托方负责人确认。

第二十二条 [检查测试]维保机构应当对维修保养的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测试。检查测试报告应当经经办人、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维保机构印章。检查测试报告应当按规定报辖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第二十三条 [内部管理]维保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技术服务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技术服务流程控制,加强对本机构执业人员的职业教育、业务培训和监督管理。

维保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技术服务档案,及时、妥善保存维修保养记录、检查测试报告、影像资料以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

第二十四条 [投保企业责任险]维保机构应当投保企业责任险,保险理赔标的不低于注册资金。

第二十五条 [禁止性行为]维保机构和执业人员在技术服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出具虚假或者失实的技术服务文件;

(二)拒绝或者拖延提供消防技术服务,或者违反维修保养程序,压减维修保养内容,降低维修保养质量;

(三)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资格证书;

(四)聘用不具备执业资格的人员从事维修保养活动;

(五)转包技术服务项目;

(六)故意压价、哄抬价格等不正当价格竞争;

(七)泄露委托方技术秘密或者商业秘密;

(八)违反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的其他行为。

第四章 日常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 [监督检查]各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加强对技术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

市公安消防支队、县(市、区)公安消防大队应当将维保机构和执业人员执业情况、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质量等纳入监督检查范围,督促落实维修保养责任。

省公安厅消防局可以根据需要组织专项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 [举报投诉查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涉及维保机构和执业人员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应当及时进行核查、处理。

第二十八条 [行政处罚]对违法从事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的技术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责令改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维保机构以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责令停止执业或者吊销资质、资格:

(一)出具虚假维修保养记录二次(含二次,下同)以上或者检查测试报告一次以上的;

(二)出具失实维修保养记录或者检查测试报告,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的;

(三)虽未出具相应记录或者报告,但有证据证明弄虚作假或者严重不负责任,实施维修保养二次以上或者实施检查测试一次以上的。

实施本条第二款规定的行为之一,导致建筑消防设施在火灾发生时不能有效发挥作用,造成火灾蔓延、扩大的,应当吊销资质、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吊销维保机构资质:

(一)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二次以上的;

(二)受让方使用非法转让的资质从事维修保养造成重大火灾隐患,或者导致建筑消防设施在火灾发生时不能有效发挥作用,造成火灾蔓延、扩大的。

第二十九条 [退出机制]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维修保养资质、资格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申请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资格的,依法撤销资质、资格,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维保机构因出具虚假文件,被依法吊销资质的,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第三十条 [处罚程序和备案]对维保机构和执业人员给予责令停止执业或者吊销、撤销资质、资格处罚的,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调查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由省公安厅消防局依法决定。

给予其他行政处罚的,由市公安消防支队、县(市、区)公安消防大队依法决定,并在案件办结后10个工作日内逐级报省公安厅消防局备案。

第三十一条 [民事赔偿]维保机构和执业人员违反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执业准则从事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活动,给他人造成损失的,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外,还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第三十二条 [移送处理]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依法应当由其他行政机关处理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及时移送其他行政机关调查处理。

第三十三条 [公告和信息管理]省公安厅消防局定期向社会公告维保机构和执业人员资质、资格许可、复审、变更、注销和行政处罚等情况。

省公安厅消防局建立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技术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实行对技术服务资质、资格的信息管理,建立技术服务及诚信记录档案,为社会提供信息查询服务。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表单式样]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技术服务资质、资格申请表,复审申请表,资质、资格证书,技术服务合同等式样,由江苏省公安厅消防局统一制作。

第三十五条 [行业自律]省消防行业协会可以依据本规定制定维保行业自律管理规定。

5.建筑消防设施安装施工合同--3 篇五

乙方(安装施工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山东省消防管理办法》之规定,结合本建筑消防设施安装的实际,经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建筑消防设施概况

(一)工程名称:大同监狱干警宿舍1# 2#高层楼

(二)安装施工范围:

集中报警系统、区域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控制系统

(三)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第二条图纸、预算交付

(一)甲方在开工前十日向乙方提供经过公安消防部门审批的设计图纸叁套。

(二)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十日向甲方提供预算报告。

第三条合同价款、拨款和结算

(一)合同价款:

(二)合同生效后5日内,甲方付给乙方预付款

(三)设备到达甲方,甲方付给乙方设备款

(四)消防设施验收前,甲方付给乙方进度

款;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进度款。保修期满,甲方付给余

款。

第四条设备供应:

第五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用水、用电方便和存放设备的场地;协调乙方与工地其它施工单位的协作关系;通知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参加验收,及时组织验收并付款。

(二)乙方:应及时采购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确保安装质量,服从甲方的进度安装,按时提供有关竣工资料并参加竣工验收。

第六条图纸变更

设计图纸、施工图纸原则不变更。确需变更,应提前十五日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公安消防部门批准。

第七条验收和工程质量

(一)乙方在竣工后十日内向甲方提供消防设施施工技术档案,甲方在十日内组织验收。

(二)消防设施安装质量以通过建筑自动消防技术检测并经公安消防部门竣工验收合格为标准。

第八条保修

(一)保修内容:见安装施工范围;

(二)保修期限:自验收合格之后起保修半年。

(三)保修期满后,按《山东省建筑消防设施使用维修保养管

理办法》的规定签订维修保养合同。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场地、图纸资料、用水用电方便等,除

工程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偿付乙方因此造成停工、窝工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

赔偿乙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3、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提前使用,发现质量问题,自己承担责任;

4、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或付合同款,每日按工程造价的0.3%向甲方偿付逾期的违约金;

(二)乙方责任:

1、乙方逾期交工中或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限期无偿修理或返工,由此造成逾期交付的,每日按工程总造价0.3%向甲方偿付逾期的违约金;

2、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由乙方无偿修复;因甲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修复,甲方支付相应费用。

第十条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 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如需担保,另立合同。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保修期满终止。第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

份 送公安消防、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

第十四条其他

合同订立时间 :2010年 8 月 16日

合同订立地址:大同市站前街1号

甲方(章):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6.消防设施保养制度 篇六

1、按照要求对灭火器材建立档案资料,证明配置类型、数量、位置、检查维修单位、更换药剂的时间等基本情况。

2、消防设施维修部门和使用部门每年需对全店的消防设施全面维修、检查一次。

3、大型消防设施由工程部每半年保养检测一次,一般消防设施(如消防灯具等)按责任区域由所在部门负责日常保养和维护,保安部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4、每季度或重大节日、重要任务前,保安部会同工程部检查消防设施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5、如发现消防设施已无法维修,应立即购买,尽快确保消防设施正常运行。

7.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篇七

一、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中存在的问题

1. 建筑消防设施没有及时维护

我国目前在进行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的过程中没有进行及时地维护, 在建筑中的一些消防设备的整体损坏非常严重, 有些消防实施已经丧失了自身的功能。我国在制定消防规定的过程中要求对建筑中的消防设施进行定期的维护和管理, 但是人们对消防设施基本上不会使用, 所以很少进行日常维护。一旦发生火灾, 这些存在问题的消防设施会严重影响到火灾救援工作的开展, 危害到住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 建筑消防设施没有及时更新

很多建筑在建设的初期都会为建筑本身安装完备的消防设施, 否则建筑就无法通过国家消防部门的审核。但是建筑在后续投入使用的过程中, 由于消防设施的使用寿命有限, 因此消防设施在使用的过程中会出现一定的损坏, 从而丧失消防设施自身的作用。在后期使用的过程中很少对消防设备进行更新, 消防设备的老化现象十分严重, 会为建筑自身带来十分严重的安全隐患。

3. 建筑消防设施存在质量问题

很多建筑单位在进行建筑建设的过程中为了降低建筑的整体建设成本, 在选用消防设备的过程中往往选用价格较低的消防设备, 但是这些消防设备的整体质量较差、寿命较短, 在使用的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各式各样的问题。这会对建筑自身的消防安全造成严重的危害, 其中防火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存在的质量最为明显, 在发生火灾事故的过程中会导致其自身无法发挥作用。

4. 建筑消防设施管理人员分工不明确

在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的过程中需要专门的管理人员开展管理工作, 但是就目前的管理情况来看, 消防设施的人员组成混乱、分工不明确。在进行管理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互相推诿的现象, 在发生火灾事故之后无法进行有效地追责, 这样就会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 影响到建筑的消防安全, 为建筑埋下严重的安全隐患。

二、建筑消防设施管理问题产生的原因

1. 对于消防设施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

我国在对消防设施进行管理和维护的过程中, 对于消防设施的整体管理工作并不重视。虽然我国制定了消防法, 同时各个地区又根据自身的情况制定了相应的消防条例。但是在进行实际的消防设备管理工作的过程中, 很多单位并没有充分地认识到建筑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因此, 就会导致在进行维护和管理的过程中出现问题。

2. 建筑消防设施自身质量存在问题

在进行建筑建设的过程中, 很多建筑的建设时间较长, 当时在运用建筑消防设施的过程中所采用的消防设备较为陈旧, 其自身的质量较差。在长时间的过程中发生了老化, 在使用的过程中无法真正发挥自身的作用。同时, 随着现代科技的进步, 相应的消防标准也在不断提升, 这就使得建筑的整体防火性存在一定的问题。

3. 消防设施管理监督部门不作为

很多企业在进行建筑建设的过程中, 为了降低自身的建设成本, 在进行消防设施使用和建设的过程中往往选用质量较差的消防设备。同时在进行安装的过程中没有雇请专门的人员进行安装和处理, 导致消防设备在使用的过程中无法真正发挥其自身的作用。消防部门和相关的管理部门对于消防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并不重视, 不能够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政府在使用的过程中往往流于形式, 不能够真正发挥自身的作用。

三、提升建筑消防设施管理和维护质量的方法和手段

1. 重视建筑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

要想提升建筑消防设备管理和维护的整体质量, 就要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重视这方面的工作。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要采用多种方法和手段对相反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进行宣传, 要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和重要性的学习。同时应当制定相应的消防应急预案, 提高管理和维护人员的自身素质, 防患于未然。

2. 加快建筑消防维护与管理人员培养

要想提升建筑消防设备管理和维护的整体质量, 就要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加强对建筑消防维护与管理人员的培养。要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培养专业技术人才, 提高消防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物业管理部门可以要求相应的专家和学者进行知识的普及, 对管理和维护人员和骨干人员进行培训。高校应当根据社会的需要设立相应的专业, 培养高层次人才。

3. 加大建筑消防监督与检查力度

要想提升建筑消防设备管理和维护的整体质量, 就要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加大建筑消防监督与检查力度, 树立较强的责任意识。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应当制定相应的检查制度, 将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 对于消防设备存在问题的单位要求其进行定期整改。对于整改不力的单位要进行处罚, 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好地保障建筑的消防安全, 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四、结语

综上所述, 建筑消防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对于建筑的整体质量和安全有着重要的价值和意义。但是我国目前在进行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的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 严重影响到建筑的安全性和整体质量。因此, 应当采取以下措施进行维护和管理:重视建筑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加强建筑消防维护与管理人员培养、加大建筑消防监督与检查力度、健全建筑消防相关法律法规建设等等。只有这样才能够真正消除建筑中的安全隐患, 维护住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发展水平的不断提升, 我国对于基础设施的需求在不断增加。在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的过程中, 建筑是十分重要的形式, 在建筑建设和使用的过程中消防设施十分重要, 直接关系到建筑的使用安全和建筑的整体质量, 建筑的消防设施对于建筑的自身安全有着重要价值和意义。本文主要对消防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工作进行研究, 为建筑整体安全性的提升提供借鉴和帮助。

关键词:建筑消防措施,维护管理,探讨与研究

参考文献

[1]杨腾.浅析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的管理问题[J].建设科技, 2015, (13) :96-97.

[2]孙旭莉.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探讨[J].武警学院学报, 2015, (08) :81-85.

8.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合同 篇八

【关键词】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火灾

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为了适应高品质住房要求,设计的建筑物内部结构愈加复杂,在发生火灾时很可能危及人们的财物和生命安全。为了有效避免火灾或使火灾的危险性降到最低,各建筑企业将大量的财力、物力与人力投入在建筑消防设施中,但因为没有得到科学、合理的管理和维护,这些设施并未充分发挥自身作用,文章就此进行了探讨。

1.对建筑管理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进行强化,使其应对火灾的能力提高

1.1培训物业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和能力

物业管理人员在火灾发生时应变的实际能力以及对消防安全专业知识的学习都需要在他们进入到自己岗位之前进行专业的培训,经过培训的管理人员进入到自己的岗位后,需要和老安全员进行学习,一般都是经验丰富的师傅单独对一个新人进行辅导,这能够使刚进入岗位的管理人员快速的掌握使用各种消防设备的方法。为了能够使公司人员处理消防事故的技术水平得到整体的提高,公司可以通过定期的消防应急演练和培训学习专业的消防安全知识来达到这一目的,除此之外还要严格的选取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员,没有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一律不能到本职位上岗。要有专门的管理人员对建筑消防设施要进行定期的检查,同时对防火的巡查要进行加强,管理人员要把每天的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查记录做好,及时整改发现的安全隐患,使消防设施得到有效的保障。

1.2提高群众的火灾防控意识,使其及时发现、举报火灾隐患

刚刚发生的火灾在开始的时候能够被迅速的扑灭,防止火灾继续发展,对消防安全进行有效的监督,可以在火灾发生初期能够第一时间做出相关的措施。讲座、演讲等形式是群众集体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学习的有效手段,群众对消防安全的监督也能促使管理人员更好的进行监督。消防安全知识学习能让群众了解到火灾发生时必要的应急措施,使群众的防控火灾的意识得到极大的提高。“96119”是举报火灾隐患的公共平台,充分对其进行宣传和利用,使群众能够积极的参加火灾安全隐患的举报,充分利用这个权利进行火灾安全隐患的监督。公安消防机构需要对群众提供的火灾安全隐患信息进行及时的核查,确认信息是否准确,对于一些重要的信息,例如疏散通道的堵塞、占用以及消防设施的停用等问题必须要在24小时之内进行核查处理,在处理后,将核查处理的结果向举报次信息的人进行说明,让群众放心,对于与之相关的建筑管理单位进行通告,限期让建筑管理单位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并且也要对其进行立案,同时根据情节的严重情况做出处罚。

2.建立消防安全管理机制,维护消防设备

2.1由专人负责管理消防设施的工作

高速发展的全球化经济和电子信息化,使建筑消防产品变得越来越健全,建筑需要根据本事的实际需求对多种多样的消防产品进行引进。但是,由于有些建筑管理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不扎实,不能很好的对维护保养消防设施的工作进行全面的了解,这就导致建筑消防设施的一些问题仍然存在,并且在工作人员平时的值班巡查中不能被及时的发现,因此专人进行消防设施管理的工作有着重大的意义,所以必须落实好这一工作。在建筑真正遇到火灾的时候,由于一些保养维护的机构人员对消防维护保养技术了解的不够充分,就会导致建筑消防设备不能很好的对火灾进行处理,建筑内的人员得不到有序的疏散,从而使建筑的消防安保工作低效率的运作。

2.2制定维护保养和管理消防设施的制度,并认真执行

物业的管理公司常常会遇到用专业设备对某些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这也是维护保养工作中的一大难点。针对这一问题,需要签订一份维护保养的合同,这份合同需要维护保养的中介机构和具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管理单位进行签订,对于维护保养的职责需要维保公司认真的去履行,消防设施需要进行定期的维护保养,一般每个季度或者每个月进行一次,在维护保养后做好记录,为了防止定期的检查过于形式化,建筑管理单位需要对维保公司的定期检查进行督促,对消防设施进行全面的检查,建筑管理单位对于那些上报上来存在问题的消防设施要进行及时的替换。维护保养公司的维护保养结果需要专门的机构对其进行检查,一般是公安消防机构来完成。在检查时对于出现的造假现象要对维保公司进行立案查处,严格的对其进行处罚,按情节的严重进行降低或者气消其公司的维护保养的资质。

2.3加大力度监督,对火灾隐患进行及时查处

消防监督要在公安消防机构组织下进行全面抽查,这个全面抽查需要每个季度或者每年进行一次抽查,建筑工程的消防栓系统、火灾发生时自动喷水灭火的系统以及火灾发生时自动报警的系统都需要定期进行检查,在一定期限内整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如果有的公司不予重视,拒绝提出的限期整改,要对这样的公司给予立案处罚,通过媒体等方式对其进行全社会的公布,把群众身边存在的建筑消防设施隐患进行透明化,使群众清楚的了解自己周围消防设施配置的情况。经过消防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建筑才能正常投入使用,对建筑的验收工作,公安消防机构必须进行严格的技术审核,只有通过验收的建筑工程才能颁发给验收合格的意见书,不能放任那些不符合要求的工程投入使用。经过验收合格,并正在进行商业装修的建筑,需要公安消防机构对原有建筑的消防设施进行当场检查,装修的过程中不能使原有的建筑消防设施改变,必须满足地方或者国家的装修标准,把检验不合格的建筑装修进行整顿修改。

2.4采用先进消防设施设备,使建筑的火灾防御能力全面提高

为了使建筑物的整体的消防水平得到切实提高,相关人员在管理建筑物消防设施的过程中应关注国内外动态,及时将先进的设施和设备引入。现阶段自动报警灭火设施是主要的消防灭火设施,而且比较先进。将火灾自动处理系统大量引入,并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进行完善,当发生火灾的时候会立即触发火灾感应器,警报讯号在整栋建筑物中响起,激活高压水枪,并在第一时间启用有效的灭火设施。在使用先进消防栓系统的过程中,会产生很大的水流量,而且这样不会锈蚀整个系统,使消防系统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得以保证。

将消防设施系统引入建筑物中,使建筑物防御火灾的能力提高时必须注意应有效联动建筑物中的消防栓系统、自动消防喷水系统以及自动报警系统,使这三者能够相互配合,互相支撑,使建筑物的安全得到保证,从而使火灾突发对建筑物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或得到避免,从而在最大程度上保护群众的财产安全与生命安全。与此同时,除了上述系统还可以采用先进的火灾防御设施,完善消防、防烟和排烟设备,预防发生火灾时逃生的群众受到浓烟的伤害,甚至耽误逃生过程,对身体产生更大危害。另外应定期组织消防演习,使居民对发生火灾的应变能力提高。

3.结语

在社会技术进步的大背景下,建筑消防设施的相关技术也得以不断发展和成熟,使建筑物在预防火灾方面的安全性提高。然而,由于管理和维护措施不到位,为建筑物埋下了安全隐患,发生火灾时难以有效控制火势和灭火。为了提高建筑物的安全性,必须管理和维护建筑物的消防设施,但是这要持续很长时间,唯有不同部门共同合作,加强管理力度,及时更新维护设备,才能真正落实建筑物的消防安全工作,保证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参考文献】

[1]胡波,曾杰.加强社会自律提升政府监管——培育和发展消防中介组织的探讨[J].消防科学与技术,2012,(03):47-48.

[2]刘福存,郭芳建,张传永.消防产品企业立足“五高”占市场——新世纪我国消防产品企业的战略选择[J].消防技术与产品信息,2012,(11):24-25.

9.通用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合同 篇九

为了更好地为广大打印机用户提供更好、更快的优质服务,亳州金鑫科技办公设备有限公司特意为贵公司制定了VIP服务项目 为此服务亳州金鑫商贸有限公司与贵公司提供了以下协议: 1. 本协议适用于拥有复印机、打印机、电脑的用户,有接受定期保养的需求,愿意与甲方建立保养业务关系,经双方签署确认后,在协议的有效期内生效

2. 甲方的义务为:当本合同范围内的办公设备发生故障时,应乙方的要求,于二十四小时内派技术工程师上门进行处理,并于合理期限内处理完毕交付乙方使用。办公设备的保养业务是指,有协议规定的期限内,甲方指定人员为乙方介绍打印机的使用、操作方法,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对接受保养的办公设备进行定期清理、调整,排除机内因操作失误引起的非损坏性故障的有偿服务。

3. 协议规定的保养期内,由于机内部件自然失效所引起的故障,甲方可免收排除故障的人工费、交通费以及配件费(不包括打印机易耗品,根据实际情况列出易耗品清单),人为的意外因素造成的损坏则不属于保养范围, 甲方负责维修的故障范围包括正常使用之损坏、故障等,但不包括不可抗力引起的损毁;及人为故障或环境造成的损害如(水浸、电击、撞击、鼠液、自行拆修等)甲方将酌情适当收取配件费。

4. 甲方保养的办公设备,在协议规定的保养期内,因部件失效而配件又无着落,或因其它原因未能予以修复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提供备用机,直到您的机器修复为止。

5. 一般情况下,使用期不满五年,功能完善,能正常可靠工作的办公设备,可列入保养范围,对受损严重或超过使用寿命,可靠性很差的打印机不能列入保养范围。为此,在签订保养协议之前,甲方须对乙方打印机的性能状态进行确认。 6. 保养协议签署有效期为一年,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甲方每2个月一次委派技术工程师上门,对乙方的打印机实施检查保养,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甲方将派技术工程师到达乙方实施维修。

7. 甲方对乙方提供优惠的消耗品供应,且免费送货上门服务。 8. 接受保养的办公设备采用一机一单,将逐项记录保养结果和故障排除结果。每项处理结果,甲方的保养人员和乙方的代表分别在保养记录卡上签字确认,并欢迎乙方对甲方的保养服务质量提出宝贵意见。

9. 乙方接受保养的办公设备的地址发生变更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以利于保养服务的正常进行。如保养单位地址变更后,在一月内不通知甲方,则本合同自行终止。在乙方不满意甲方为打印机服务可以终止本合同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办公设备维修保养费人民币 元/台/月,此款应于 年 月 日和 年 月 日分二次支付,每次支付一半,乙方迟延付款视为违约。

合同经双方盖章,负责人签字后成立,乙方支付第一期维修保养费后即时生效。

本合同效期一年。期满双方可续签。本合同有效期自月

11、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12、双方在履行合同中遇有本合同未尽事项,应以诚实信用、互利互惠为基础,协商解决。

13.甲方保修电话:0558-5223819 5226771/2

1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所附“打印机保养登记表”为本协议有效组成部分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代表: 代表:

10.消防设施检测合同范本 篇十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消防设施检测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工程名称:

委托方:

公司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陕西省消防条例》以及《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503—2019)》的规定,就目前甲方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检测,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检测的内容、形式和要求:

对该工程现有的`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技术检测,并出具科学公正的检测报告。

对该工程建筑消防设施的保养维护。

对该工程建筑消防设施的技术咨询。

二、委托方的协作事项:

1、甲方应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检测时提供下列文件:

(1)消防系统安装竣工图、隐蔽工程记录、工程自检自测记录、设备及器材的“三证”。

(2)申检单位技术负责人、相关技术人员、施工单位等应到现场配合。

(3)在消防工程开工前甲方需通知乙方进行现场与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

(4)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进行现场检测,检测工期为_________天。

三、收费标准:

依据陕西省物价局经营性服务价格收费证证号省090823为标准。

1建筑电气设备检测标准按元每平方米收取。该工程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合计金额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系统项目检测列下: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消火栓灭火系统。

3、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4、消防给水系统。

5、消防电源。

6、正压送风系统。

7、机械排烟及通风空调防火系统。

8、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

9、防火门。

10、防火卷帘及防火隔断。

11、消防电梯。

12、消防通讯。

13、消防广播。

14、气体灭火系统。

15、泡沫灭火系统。

16、其它。

系统检测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元收取。该工程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合计金额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该工程建筑消防设施的保养维护费按该工程消防设备造价的8%收取。该工程消防设备造价为元,合计金额元,大写元。

4该工程建筑消防技术咨询按其设备造价的3%收取。该工程消防设备造价为元,合计金额元,大写。

该工程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费总计:

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该工程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检测报告份,所出具的报告应科学公正,乙方需对报告负责。

五、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费支付方式:

本合同签订之日付合同总价款的%,计 元

进场检测时付总价款的%,计元,检测完毕,乙方出具正式书面检测报告,甲方将余款一次结清。

六、工程检测完毕竣工后由消防设施检测有限公司出具检测报告

乙方根据《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503-2019)》,对该工程进行消防检测并出具科学的报告。

七、违约金:

违反本合同约定,按国家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争议的解决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双方协商不成的,经双方商定,可采用以下方式解决:

1.因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申请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2.按司法程序解决。

八、其它(含甲乙双方权利、义务、检测费及其支付方式等上述条款未尽事宜):

1.乙方根据《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503-2019)》,对该工程实施检测,乙方对规定的检测范围负责,承担检测评定责任。

2.乙方根据《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503-2019)》,对该工程实施检测。

3.乙方只负责对该工程的已签合同项目和现有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测,检测后,若现状发生改变,乙方概不负责。

(甲方)(公章)

受托方:

(乙方)(公章)

签订地点: 省 市(县)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11.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合同 篇十一

【关键词】建筑消防设施;施工质量;问题;预防对策

经过多年的发展,尽管我国的建筑消防设施施工水平已经得到了一定水平的提高,但与世界上其他先进技术相比,依然存在不少问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相关部门或工作人员,应该深刻意识到安全问题的重要性,在日常工作中谨慎认真的态度,积极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以避免发生不必要的消防施工质量问题。

1、建筑消防设施现存问题浅析

1.1国内建筑施工企业的消防施工质量管理意识薄弱

对整个建筑施工工程而言,消防设施施工项目所需投入的人力、物力和资金都不小,尤其是资金方面从百万到千万不等,这对于本着利益至上的大部分施工企业而言,一定会为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尽可能去控制这部分资金,减少消防施工质量的投入。这种片面的施工质量管理思想,无疑会导致施工企业在现在消防材料或相关器材时,往往会更倾向于采购价格低的,而对质量是否合格并太重视。由此可见,施工企业的消防施工质量意识缺乏,会直接导致在建的建筑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

另一方面,施工企业的这种对消防设施施工质量安全的忽视也会直接导致在日常工作中,只会重点控制建筑质量,而对消防施工无法真正按照国家的制定的施工程序或管理制度开展工作,从而导致整体消防施工质量管理水平始终处于较低水平。

1.2消防施工管理不够规范

与发达国家比较,国内在消防设施施工方面起步晚,发展时间短,也缺乏一套全面的消防施工管理体系,目前我国的消防设施施工质量的管理并无强制性的监管,主要依赖于行业规范的监管。这种现状会导致消防设施施工质量根本无法得到保证。此外,建筑行业中的多层转包现象也十分常见,很多的建筑消防设施施工企业为收取费用会把同一个消防工程转包给很多家单位,导致同一消防工程缺乏整体性,也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资金,同时多家施工企业一起施工也会造成施工工序混乱问题,影响施工质量。

1.3消防设备的质量问题

消防设备质量控制对整个建筑消防设施的施工质量都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如果连设备的质量都无法保证,那么消防施工质量一定不能保证。从许多建筑消防安全事故的分析中可以了解到,目前大部分建筑的消防设备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表现在防火门和防火卷帘的质量不过关。部分施工企业在防火区施工安装防火卷帘时,常常会遗忘掉必须联动消防电源以及控制装置,这会导致发生火灾以后,在断电的情况下只能选择手动进行关闭防火卷帘,或者当防火卷帘是复合型的,在手动关闭因不能达到其所需的闭门器弹力而无法正常关闭;或者选用的是部分劣质防火门,其装饰层是一层易燃的普通油漆,如果遇到火灾,这种防火门不但没有防火功能,还会助长火势,加剧火灾灾难。另外防火门的木制品要求一定要选择经过阻燃处理品牌,因为木制品只经过阻燃浸泡处理普是无法满足防火需求。

另一体现是消防施工企业对消防电梯的定位不清晰。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常常忽略了消防电梯的前室设置、挡水设施、乘载质量、运行速度、消防电源线路敷设和末端自动切换还有井底排水、消防电梯、消火栓等质量问题。否则出现火灾时,将无法保证建筑的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建筑消防设施施工质量的控制措施

2.1必须对消防系统的设计关进行严格把控

首先,必须对各大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单位做好强化管理。应根据应该国家制定的《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证书》,严格考核各消防设计单位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同时还要进行选择那些已经获得资格证书的施工企业开展施工,要求设计单位在进行建筑消防设计时一定要严格遵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等要求。

另外,同时必须严格执行单位内部制定的消防施工制度,特别应独立设置消防专篇,给电气、排水、结构、暖通等内容都纳入整体建筑的消防设计中去。并在完成整栋建筑的消防设施系统以后,进行设计院的再一次的自审、自检工作,以确保整个消防系统设计质量水平,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2.2施工过程必须严加控制

涵括的内容如下:一是采取文明施工措施,二是严格控制材料进场时间,三是提前做好现场施工平面布置和工程总进度安排,四是工种交“作业”配合措施,五是施工机具具体状况检查,六是施工组织和劳动安排规划,七是施工方案,八是隐蔽工程联检制度,九是工程质量检验,十是建立安全保障体系。与此同时,建筑消防施工企业在现场施工阶段还坚守“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科学原则,确保施工安全,并消防设施施工质量。此外,在实际的建筑消防施工的过程中,必须能够抓住施工重点,做好监控工作,以保证工程消防施工能够高效率,并达到高质量。

2.3积极培养专业人才,提高其消防系统的整合能力

高水平的专业施工技术人员是影响消防施工质量的首要因素。无论整个工程的消防工作有多困难,最终都是依赖于施工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所以,各消防施工企业,应重视对人才的培养,不断提高综合水平。具体可以从以下方面提升。第一,对于已经取得相应技能职称的技術人员,应对其加强整个建筑消防系统知识培训,帮助他们在精通消防电话的基础上,也能够了解消防水系统、消防气系统、消防风系统的知识。第二,高新科技的快速发展正为建筑消防系统带来很多新设备、新技术,消防企业也必须帮助技术人员与时俱进,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专业培训,一方面可以对消防技术工作人员自身的专业水平实现强化,另一方面又能通过培训学习最新的岗位需求,了解工种的全部职责,这对提高现场消防施工质量管理水平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第三,消防施工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培养也不可或缺,只有通过不定期的考核机制,才能真正激发所有消防设施施工人员的工作积极主动性,增强责任心,学会彼此相互督促,实现规范化管理,通过良性循环,保证建筑消防设施施工质量。

2.4加强对建筑消防设施系统验收工作的严格控制

当建筑消防施工企业确认项目竣工后,质量管理部门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对整个建筑的消防设施系统的施工质量进行认真完整的验收。验收检查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检查施工图纸、火灾显示盘、材料的出厂合格证书、初始系统设计图纸、线路的性能指标、设计竣工及变更图纸、报警控制器、火灾探测器等项目,必须确保全部都符合相行业的设计规定。同时,对消防系统的隐蔽工程进行验收时要更加细致,才能真正保证建筑消防安全。

2.5建筑消防设施的施工必须强化细节的处理

由于建筑消防设施较为复杂,所以为了更好地确保施工质量问题得到预防,还应切实注重细节处理工作的开展,才能更好地确保建筑消防设计的科学合理性。例如在现代建筑的自动报警系统中,由于其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所以下笔者以下结合某工程的实践,就此展开分析。由于本工程属于高层建筑,位于临街区,建筑总层数为26层,其中地下2层,地上24层,其总高度、主体长度、最大宽度分别为78.2m、28.6m、16.4m。地下2层作为停车场和人防工程;地上1到5层属于商业裙楼,采用框支剪力墙结构体系,其中第4层设置了框支转换层。本高层建筑的抗震等级和结构安全等级分别为丙类和2级,抗震防烈度为5度,地面粗糙度是A类,基本风压为50年一遇,即0.8KN/m2。框支框架和剪力墙的抗震等级分别为1级和2级,在本工程设计中,参照的技术规范主要有《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以及部分地方性的建筑抗震设计指南。在消防设施方面,主要有高位消防水箱、消防电梯、主体消防工程系统、地下停车场消防系统。其中,主体消防工程系统又包含了整层式现浇避难层、阳台、防火隔离带、自动报警系统、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防火卷帘的、中庭智能消防水炮等等。所以其较为复杂,以下笔者以自动报警系统中布置探测器时,探测器的“+”线应为红色,“-”线应为蓝色,而其余线,可以根據用途的不同,采用其他的颜色来加以区分,方便安装,但注意相同用途的导线颜色应一致,否则而就会影响消防线路的合理性。

3.结语

综上所述,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人们安全意识的提高,使得对建筑的消防系统要求也越来越高。相关部门单位应该重视目前施工质量的现存问题,正确选择有效的改善措施,才能真正提高施工质量水平,确保居住者的生命财产安全。

参考文献

[1]郭克江.建筑消防设施施工质量问题和预防对策探析[J].企业技术开发,2014,05:169-170.

[2]池永.浅析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存在问题原因分析及预防措施[J].科技致富向导,2013,09:120+74.

12.关于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的分析 篇十二

1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概述

1.1 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深化, 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测主体也逐渐发生变化, 目前来说, 逐渐过渡为一个营利性的社会企业单位。

承担着为新竣工建筑的消防设施检测和老建筑消防设施的定期检测任务, 成为我国消防社会保障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环节。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的实质是第三方技术确认, 一栋建筑, 尤其是按照规范设置了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在施工完毕后, 建筑及其附属的各项水、电、气及智能系统都相继完工, “达到”竣工标准后, 人们应当通过一定形式和手段来检验该建筑和各项系统是否真的都达到了预期的标准, 建筑消防设施也应当受到检验。而因为建筑消防设施属于建筑防灾系统, 有别于其他系统, 不能通过日常使用来发现是否存在缺陷而及时返工、弥补缺陷;而且其他系统即便存在一定缺陷仅仅妨碍人们的生产、生活, 人们还可以适度忍受, 而建筑消防系统如果不达标, 一旦建筑因为各种偶然原因发生火灾, 将影响人们的灭火救灾工作, 在不能有效发挥其防、灭火、疏散等功能时可能直接危及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1.2 因此, 对建筑消防设施的检验十分必要, 而根据目前科学认识的发展,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是这种检验的最有效的方式。

正因为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如此之强, 建筑消防设施一旦检测不到位未及时发现竣工阶段的问题, 难以像供水、供电等系统一样通过日常使用来发现问题及时弥补。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测必须由施工方和建设方等有关单位以外的第三方在不受干扰的情况下独立地完成检测。

2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内容及工具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的范围主要是需要第三方技术确认的各个建筑消防系统, 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排烟系统、防火分隔系统、消防供电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及疏散疏导系统等等, 对这些系统的具体检测方法和工具, 主要依据相关标准进行。

消防设施检测主要使用下列专用设备:发烟器、声级计、照度计、卷尺、秒表、水压表、风速仪、微压计、接地电阻仪、兆欧表 (可以分别简短介绍功能, 并评价检测用途) 。此外, 还应增加风压仪、水流量计及普通的皮尺 (测量水箱体积、报警按钮高度) 等设备。

检测中使用的检测仪器必须经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定期检定合格, 以保证检测数据的公正、权威性。检测人员需持证上岗, 上岗证最初由公安消防机构颁发, 目前已经完全市场化, 但检测人员仍应严格按消防规范及操作规程精心检测, 保证检测数据真实可靠。

3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的实施步骤和方法

3.1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的实施必须由建筑的建设单位主动提出

并配合检测单位才能顺利地完成, 就像病人看病或者健康人体检必须主动并配合医生或医疗机构一样。建设单位在提出检测前应适当考察各个建筑消防设施检测企业的实力、信誉、技术能力及其他相关方面的水平, 并选择最适合自己的检测企业。因为己经完全市场化, 检测企业发展也存在良芳不齐的现象, 一些水平较高的企业能够通过检测及时协助建设或施工单位发现存在的问题甚至提出改进建议, 而部分水平较差的企业可能难以发现存在问题, 导致建筑表面上通过检测而在验收阶段又发现许多问题, 延误了工期, 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建设单位在选定协作的检测单位后, 应按照检测企业的要求, 向检测企业提供有关的建筑和设施图纸和技术资料, 并与检测企业安排商定检测日期。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测维护管理应当明确主管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的技术要求应当遵循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的有关规定。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测和维护应委托具备消防检测中介服务资格的单位依照标准实施。建筑消防设施自投入使用开始必须处于运行和备用状态并建立故障报告和故障消除的登记制度。发生故障应当及时组织修复。因故障、维修等原因需要暂时停用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从事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的技术人员应当经消防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建筑消防设施测试检查记录表和年度检验报告应由操作人员和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认可。

3.2 检测前, 受检单位 (即:

建设单位) 应组织好各受检系统的有关技术人员进行系统情况介绍, 便于检测人员全面了解系统的情况。检测中, 受检单位必须指派有关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在场, 协助配合检测人员工作, 及时沟通一些图纸和资料不能反映的技术细节和解决一些因工程现场难以预料的特殊情况, 同时也可起到监督检测人员工作的目的, 使检测工作高质高效地完成。检测工作结束, 一般情况下, 检测企业主管人员会向受检单位通报检测情况, 对有争议的项目, 可决定当时复检。检测结束后, 检测企业人员与受检的建设单位负责人都应现场在原始数据上签字认可, 留作原始证据。检测企业人员离开检测现场, 回到检测企业办公场所后, 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根据各系统检测的原始记录, 严肃认真, 实事求是地编写《检测报告》, 经检测机构负责人审核批准, 签发《检测报告》。

按照目前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的范围与内容, 一栋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完全合格后, 并不能表明该建筑达到了建筑消防验收合格标准。因为建筑消防设施检测仅仅针对建筑己经安装设置的各个消防系统的外观和功能进行检测, 而在哪些部位应设置哪些消防系统, 应设置什么规模的系统等内容, 及建筑的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间距、车道、扑救立面, 内外防火分隔、疏散距离、宽度与级别和一些内装修等内容都无法通过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来判定是否合格。因此说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合格仅仅是建筑消防竣工验收的必要条件, 出具检测合格报告后只能说明该建筑己经达到消防验收的基本条件。该建筑是否满足建筑消防竣工验收的要求, 还应经过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在公安消防机构和建设主管部门等政府部门监督下依法组织必要的验收程序, 取得相应法律文件才算验收合格。

4 结论

建筑消防设施是预防火灾发生, 及时扑救初期火灾的有效措施。确保各类消防设施能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进行正确的安装、调试, 确保各类消防设施能够正常运行, 达到其设计要求, 满足其使用功能。

参考文献

[1]张万银.建筑消防设施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消防科学与技术.2011 (03) [1]张万银.建筑消防设施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消防科学与技术.2011 (03)

13.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合同 篇十三

北京体育职业学院

关于申请消防安全设施维修经费的请示

北京市体育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消防安全技防措施和管理,同时根据市体育局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7月24日消防局对我院进行了消防设施与安全管理大检查。经检查,我院目前的大部分消防安全设施已经多年老化,使用过程中故障频出,已不适应北京市消防安全应急标准和工作要求,经学院党委研究同意:为杜绝我院出现消防安全事故,特向市体育局申请消防安全设施维修经费如下:

1、消防水箱维修经费 29480元

2、消防火灾报警系统维修经费 35004元

3、消火栓水带更换经费 6000元

14.校舍设施维修工程合同书 篇十四

为了建设的需要,切实做到保质保量,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研究同意签订本合同,望双方共同遵守。

1、甲方:

2、乙方:

3、工程地点:

4、工程名称:

5、工程造价:

6、建筑面积:

7、承建方式:

8、工程质量:

9、付款办法:

10、材料供应:

11、材料差价:

12、开竣工时间:

13、工伤事故:

14、管理费:

15、其他:

1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15.高层建筑消防设施验收质量探讨 篇十五

随着我国各大城市的高层建筑物数量不断增加, 为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提供了更多的便利, 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由于层数过多, 相对的功能较复杂, 这些高层建筑也成为了消防重点单位, 如果在消防设施的设置和维护管理当中存在问题, 就极易引发火灾事故, 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 因此, 必须要引起有关部门和负责人足够的重视。

1 高层建筑消防设施验收过程中的常见问题

1.1 火灾报警系统

高层建筑火灾报警系统的常见问题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一是火灾探测器没有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进行安装, 或安装不够牢固, 不能满足使用功能的需要;二是报警器标识的设置不够合理, 不能正确指引报警按钮的实际位置;三是报警控制器的质量不符合消防管理部门的有关标准, 或没有选用经国家质量管理部门认证的产品, 以至无法实现其全部13种功能。

1.2 消火栓及消防给水系统

消火栓的常见问题主要是阀门无法紧密关闭, 存在渗漏现象, 或在开启时会发生剧烈抖动。北方地区冬季严寒, 由于未采取有效措施而导致消火栓爆裂现象也时有发生。消防给水系统的常见问题是消防给水水箱没有与消防给水管网直接连通、出水管未设置单向阀或没有采用分区的方式给水。

1.3 防火分隔系统

防火分隔系统的常见问题主要集中在防火卷帘上, 主要表现为无法实现其全部应有的功能, 电力系统使用不规范、未设置相应的保护设施等。

2 如何做好高层建筑消防设施验收的措施

2.1 加强对设计图纸和有关资料的审查

要严格审查设计图纸、设计变更、施工图纸和竣工图纸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是否存在违规操作的现象。同时还要对消防设施和与其相关的附属设施的产品合格证明、性能指标等各类文件进行检查, 以确保消防设施的质量。

2.2 做好对消防设施使用功能的测试

检测人员要通过实际测量的方式对消防系统的布线、接地、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装置的安放位置、间距等是否符合要求进行检验, 并对消防设施的使用功能是否能够完全实现进行测试。

2.3 对消防系统的综合功能进行检验

除了要确保消防设施的自身功能外, 检测人员还应通过火灾模拟的方式对各消防设施间的连动功能以及整个消防系统的综合功能进行检验, 以确保在发生火灾时, 整个系统能够共同作用, 从而最大程度地发挥其使用功能。

3 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与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市场上很多维护公司存在着技术水平低下、人员不足的问题。当他们同时负责十几栋甚至几十栋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时, 难免会出现工作不到位、维护不完善的情况。

目前, 各高层建筑管理部门与维护企业签订的管理合同大多为一年, 这既有应付消防管理部门检查的因素, 也有检测维护企业能力的原因。但这种方式也使得维护企业不愿花费过多的精力去熟悉和了解消防设施的各项功能以及存在的安全隐患, 对于出现的问题也往往采取能拖就拖, 不能拖就应付的方式, 最终导致合同年年签、公司年年换、设备问题却越维护越多的现象。

同时, 消防设施的维护记录是维护人员技术水平和工作责任心的真实反映。但是, 在实际工作中却往往存在着没有严格的维护制度、维护报表不明确、仅仅用“一切正常”来反映消防设施实际情况的问题。这种不使用技术参数说明问题的方法虽然能够反映设备的表面状况, 却无法反映出消防设施的内在隐患, 同时也让技术人员无法对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追踪。

4 加强对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和管理

4.1 对消防设施维护单位进行规范

要建立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 从源头上确保维护单位的技术水平能够圆满地完成对消防设施的维护任务, 同时, 消防监督管理部门还要定期对消防设施维护单位进行审查和考核, 以确保其资质能够长期地保持下去。

4.2 建立相应的管理责任制

消防建筑设施管理部门还需要对消防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各个施工要点进行综合性控制, 还要将消防设施的管理制度落实到个人, 并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责任制, 直接向分层的领导签署管理协议, 并使分管领导向企业法人签订管理相关的协议, 一层抓一层, 一级管一级, 层层落实, 层层负责, 以便更好地完成日常管理工作。另外, 还要注意建立完善的赏罚机制, 以便更好地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4.3 监督管理部门要注意提升自身业务水平

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 高层建筑消防设施所拥有的技术含量越来越高, 并且呈现出频繁更新换代的趋势。因此, 监督管理部门想要更好地完成本职工作, 就必须通过各种渠道不断更新和完善自身的知识体系, 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 从而为加强对消防设施的监督打下坚实的基础。

5 结语

高层建筑施工随着自身施工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 消防设施在预防火灾事故方面的作用也逐渐增大, 虽然目前在消防设施维护和管理上还存在着一些不完善的地方, 但只要在以后的工程建设中建立切实可行的机制, 再辅以有效的监督, 相信高层建筑的消防设施会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摘要:结合高层建筑工程施工过程, 对消防设施的检验与维护工作进行详细的阐述, 并提出了一些改善措施。

关键词: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

参考文献

[1]甘人民.关于高层建筑消防设施验收与维护管理[J]消防技术与产品信息, 2012 (9) .

[2]郑阳雄.浅论高层建筑消防设施验收与维护管理[J].科技创新导报, 2011 (3) .

16.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合同 篇十六

有关甲方提供乙方的设备使用费的协议

广深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简称“甲方”)、广东筑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简称“乙方”)于2005年月日签订一份关于2005的《广深高速公路道路设施养护维修包揽合同》(简称“合同”),根据合同第四条规定,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场地、房屋、机械、车辆、仪器和工用具等,由乙方每年支付给甲方使用费540万元,从甲方每期支付给乙方日常维修保养费用中扣除。据此,合同第四条2款规定甲方每年固定支付给乙方的日常维修保养费用,扣除乙方每年支付给甲方的场地、房屋、机械、车辆、仪器和工用具等使用费后,实际每年应由甲方支付给乙方920万元,分12期每期月终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中第一期至第十一期每期支付70万元,第十二期支付150万元。

本协议有效期与《广深高速公路道路设施养护维修包揽合同》相同,但乙方支付给甲方的费用数额一年一定。

甲方:广深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乙方:广东筑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授权签字代表:授权签字代表:

授权签字代表职务:授权签字代表职务:

17.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方案 篇十七

一、承诺书.....................................................................1 服务承诺书...............................................................2 安全承诺书...............................................................二、公司的优势.................................................................服务优势..................................................................三、企业简介....................................................................资质材料..................................................................2 相关业绩.................................................................三、维保实施前提...............................................................系统初检................................................................2 系统整改................................................................3 系统测试................................................................四、消防系统维保实施方案........................................................编制依据级应用规范.......................................................系统概况.....................................................系统整改......................................................................五、消防系统维保实施方案.............................................编制依据及应用规范...........................................2 系统概况.....................................................3 维保部署.....................................................4 主要维护内容、计划及要求......................................5 项目维护施工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拟投入人员表..................................................7 拟投入主要检测设备表..........................................8 确保维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9 安全文明生产的技术组织保证措施................................消防系统维护建议........................................................11 维保表格样板............................................................附件.......................................................................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

4-88XXXX 公司消防维保解决方案

项目名称:XXXX

4.3.1.1 检查消防栓箱配置是否完整齐全,包括检查每个消防栓口的静压是否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检查栓口橡胶是否老化、龟裂或脱落,检查水带是否霉烂、穿孔,检查卷盘胶管是否老化、龟裂,检查破玻按钮是否破碎;

4.3.1.2 检查测试消防栓破玻系统,试验破玻按钮,警铃是否鸣响、消防水泵是否启动、消防中心是否有报警信号及消防水泵状态显示;

4.3.1.3 检查各阀门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是否完好不渗漏;

4.3.1.4 检查保养消防栓系统的水泵接合器,确保完整、不渗漏;

4.3.1.5 定期试验消防栓,检查其喷水充实水柱是否达到规范或设计要

求;

4.3.1.6 定期试验安全泄压阀是否灵敏、可靠,检查水锤吸纳器工作

是否有效;

4.3.1.7 检查消防栓管网的减压阀及其过滤器是否正常,定期清洗过滤

器;

4.3.1.8 定期检查阀门是否开关灵活、有效,阀门关闭不严或不能灵活使用的应及时修理,对阀门的接触面发现有缺陷的,需进行研磨工作,无法修复的予以更换。定期对阀门转动部位和螺栓加黄油润滑;

4.3.1.10 定期对消防栓系统管网进行全面检查,对腐蚀严重的管道予与更换,对油漆脱落的管道及时除锈刷防锈漆和标志漆。

4.3.1.11 定期检查稳压泵压力设置,启动是否正常。

4.3.1.9 检查止回阀启闭是否灵活、有效;

4.3.2 维修保养工作标准

4XXXX 公司消防维保解决方案 项目名称:XXXX

响、消防水泵是否启动、消防中心是否有报警信号及消防水泵状态显示;

每周作一次启泵测试,水泵是否启动。

4.3.3.3 每周检查各阀门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是否完好不渗漏;

4.3.3.4 每周检查保养消防栓系统的水泵接合器,确保完整、不渗漏;

4.3.3.5 每月至少一次试验消防栓,检查其喷水充实水栓是否达到规范或设计要求;

4.3.3.6 每季定期试验安全泄压阀是否灵敏、可靠,检查水锤吸纳器工作是否有效;

4.3.3.7 每月检查消防栓管网的减压阀及其过滤器是否正常,每季定期清洗过滤器;

4.3.3.8 每季定期检查阀门是否开关灵活、有效,阀门关闭不严或不能灵活使用的应及时修理,对阀门的接触面发现有缺陷的,需进行研磨工作,无法修复的予以更换。定期对阀门转动部位螺栓加黄油;

4.3.3.10 每季定期对消防栓系统管网进行全面检查,对腐蚀严重的管道予与更换,对油漆脱落的管道及时除锈刷防锈漆和标志漆。

4.3.3.9 每月检查止回阀启闭是否灵活、有效;

4.3.3.12 每周检查稳压泵的压力设置,作一次启泵测试,稳压泵是否

启动。

4.4 防排烟、正压送风及电梯迫降系统

4.4.1 维修保养工作内容

4.4.1.1 检查试验消防正压送风机(排烟风机)及正压送风阀(排烟

阀)的联动功能是否正常;

6XXXX 公司消防维保解决方案 项目名称:XXXX

部复位;每月检查试验消防正压送风机(排烟风机)及正压送风阀(排烟

阀)的联动功能是否正常;

4.4.3.2 每季测试空调通风系统、排风系统的防火阀功能及联动讯号功能是否正常;

4.4.3.3 每季测试消防电梯的人工迫降的信号功能是否正常;

4.4.3.4 每季测试非消防电梯迫降首层的信号和联锁信号功能是否正

常;

4.4.3.5 每季测试以上各联动机构消防中心相应控制屏的讯号是否正

常;

4.4.3.6 每季测试楼层非消防电源自动切断功能是否正常;

4.4.3.9 每月测试正压送风机(排烟风机)就地和远程启停控制功能

是否正常;

4.4.3.10 每季定期对正压送风机(排烟风机)、正压送风阀(排烟阀)进行保养,对转动部位加润滑油并调整皮带松紧度等;

4.5 防火卷帘

4.5.1 维修保养工作内容

4.5.1.1 试验感烟、感温探测器的联动卷帘降落的功能是否正常;

4.5.1.2 试验现场手动控制按钮的功能是否正常,试验防火卷帘远程启降功能是否正常;

4.5.1.3 试验防火卷帘控制器的功能是否正常;

4.5.1.4 检查试验卷帘导轨和转动机构(含链条)运转是否正常,检查卷帘叶片有无变形;

8XXXX 公司消防维保解决方案 项目名称:XXXX

4.6.1 维修保养工作内容

4.6.1.1 检查保养各台气体灭火控制器,测试其功能是否正常;

4.6.1.2 检查启动瓶药剂贮瓶的压力是否符合出厂充装压力和设计要求(压力表指针是否在绿区),有无泄漏现象;

4.6.1.3 检查试验手动、自动紧急启、停放气装置功能是否正常;

4.6.1.4 定期对电磁阀、瓶头阀解体清洗,加硅油润滑;

4.6.1.5 模拟自动报警系统中的烟、温感探测器同时动作,通风空调是否停止,防火阀是否关闭,检查气瓶的电磁阀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动作,控制屏是否有放气信号,消防中心是否有信号,警铃、蜂鸣器是否动作;

4.6.1.6 检查气体灭火系统启动瓶、药剂瓶有无变形,有无腐蚀、脱

漆;

4.6.1.7 检查控制气管有无变形或松脱,检查高压软管有无变形、生

锈或老化;

4.6.1.8 检查气体保护区域(防护区)内的围护结构、开口等是否符

合要求。

4.6.2 维修保养工作标准

4.6.2.1 气体灭火控制器完好,控制功能正常;

4.6.2.2 启动瓶和药剂贮瓶压力符合出厂标准和设计要求;

4.6.2.3 手动、自动、紧急启、停放气装置灵敏、有效;

4.6.2.4 电磁阀、瓶头阀动作灵活、有效;

4.6.2.5 模拟试验时,通风空调停止,防火阀关闭,电磁阀延时动作,各项联动功能正常;

0XXXX 公司消防维保解决方案 项目名称:XXXX

4.7.1 维修保养工作内容

4.7.1.1 检查系统电源,阀门,控制器是否正常;

4.7.1.2 检查温度探测器,电磁阀外观是否完好;

4.7.1.3 检查灭火剂储蓄钢瓶,驱动气体钢瓶,管道及阀件,喷嘴等是否完好,表面有无锈蚀,保护层是否完好;

4.7.1.4 手动操作装置的防护罩、铅封和安全标志是否完整;

4.7.1.5 启动瓶和灭火剂贮瓶压力是否符合出厂标准和设计要求;

4.7.1.6 模拟自动报警系统中的两个温感探测器同时动作,防火阀是否关闭,检查电磁阀是否动作,消防中心是否有信号。

4.7.2 维修保养工作标准

4.7.2.1 系统电源,阀门,控制器应处于正常状态;

4.7.2.2 温度探测器,电磁阀外观应完好;

4.7.2.3 灭火剂储蓄储蓄钢瓶,驱动气体钢瓶,管道及阀门,喷嘴外观完好,表面无锈蚀,保护层完好;

4.7.2.4 手动操作装置的防护罩、铅封和安全标志应完整;

4.7.2.5 启动瓶和灭火剂贮瓶压力符合出厂标准和设计要求;

4.7.2.6 模拟试验时,防火阀关闭,电磁阀动作,消防中心有信号;

4.7.3 维修保养工作计划

4.7.3.1 每日巡查系统电源,阀门,控制器一次,检查是否正常;

4.7.3.2 每周检查温度探测器,电磁阀外观是否正常;

4.7.3.3 每周检查灭火剂储蓄钢瓶,驱动气体钢瓶,管道及阀门,喷嘴外观是否完好,表面有无锈蚀,保护层是否完好;

2XXXX 公司消防维保解决方案 项目名称:XXXX

压力开关,水力警铃是否动作,消防中心是否有信号;

4.8.2 维修保养工作标准

4.8.2.2 使用两种方式启泵均应达到启泵要求,泄压阀,止回阀工作正常;

4.8.2.3 喷淋头外观完好,无滴漏或爆破隐患;

4.8.2.4 阀门处于正常开、关状态,有明显标志,信号阀门开、关灵活、有效,消防中心有关闭信号显示,报警地址准确;

4.8.2.5 系统水泵接合器外观完好,配置齐全,无变形、无渗漏、无缺损;

4.8.2.8 消防水源可靠,雨淋阀外观完好,无渗漏,手动试验时动作灵敏,其压力开关联动喷淋泵启动,消防中心报警显示准确;

4.8.2.9 阀门开关灵活、有效,无锈蚀、渗漏;

4.8.2.11 管网外观完好,无变形、无锈蚀、脱漆和渗漏。

4.8.2.12 电磁并动作,雨淋阀开启供水,压力开关,水力警铃动作,消防中心有信号。

4.8.3 维修保养工作计划

4.8.3.2 每月作一次手动启泵和多线远程启泵,检查泵的运行情况和泄压阀,止回阀工作情况;

4.8.3.3 每周检查喷淋头、管道是否完好,有无破裂隐患;

4.8.3.4 每周检查各个阀门是否处于正常开启状态,试验楼层信号阀门开关是否灵活,消防中心是否有关闭信号显示;

4.8.3.5 每周检查保养喷淋系统的水泵接合器,确保完整、不渗漏;

4.8.3.8 每日巡查一次消防水池、水箱水位、确认水位指数、雨淋阀压力

表,减压阀压力表确认压力表指数是否正常;每月检查试验雨淋阀、水力

4XXXX 公司消防维保解决方案 项目名称:XXXX

4.9.2.5 应急灯、出口指示灯、疏散指示灯蓄电量达到规范要求。

4.9.3 维修保养工作计划

4.9.3.1

4.9.3.2

4.9.3.3

现象;

4.9.3.4 每周检查防火门的开启力度是否适中,闭门器有无漏油或松动; 每周检查双扇防火门的关闭顺序是否正确;

每月检查防火门的密封性是否良好,钢质防火门有无生锈、脱漆

每周检查应急灯、出口指示灯、疏散指示灯的外观是否完好,灯炮(管)有无烧毁,每月作一次充放电试验是否正常;

4.9.3.5 每半年测试应急灯、出口及疏散指示灯的蓄电量是否达到规范要

求时间。

4.10 消防漏电保护系统系统

4.10.1 检查试验主控屏是否正常,有报警信号源时是否正确显示某区配电柜动作;

4.10.2 试验各控制柜能否及时跳闸,漏电报警主机显示报警区域是否准

确;

4.10.3 检查各个模块和主机系统外围设备的通信、控制信号是否正常,检查配电柜漏电保护器工作是否正常;

4.10.4 检查工作电池组、充电器的工作状态以及检查备用电池的电压及其他指标参数是否符合要求;

4.10.5 检查系统设备所有接线端子是否松动、破损和脱落;

4.10.6 定期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试验;

6XXXX 公司消防维保解决方案 项目名称:XXXX

4.11.3.1 首次使用后和每六个月对消防炮的所有紧固件进行一次检查。

4.11.3.2 每三个月对电动消防炮控制柜进行操作实验,以确保电机运作正常、稳定。

4.11.3.3 蜗轮蜗杆啮合处和其他转动处应以半年为期限涂注润滑油脂。如果可能尽量使用指定的润滑油。

4.12 消防供水泵组系统 4.12.1 维修保养工作内容

4.12.1.1

4.12.1.2

4.12.1.3

4.12.1.4

4.12.1.5

4.12.1.6

4.12.1.7 检查泵房、散热通风设施、百叶窗,保证泵房有良好的散热条件。

检查消防泵系统,确保水泵各组成部分正常。

检查各阀门的开启状态,确保各阀门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确保进出水管能正常工作。确保动力部分与水泵连接牢固。确保控制器各组成部分能够正常工作。确保柴油引擎系统并组成部分能够正常工作。

4.12.2 维修保养工作标准

4.12.2.l 每周检查泵房、散热通风设施、百叶窗,保证泵房有良好的散热

条件,普通电动泵机房不低于4℃,柴油消防泵房不低于2l℃。

4.12.2.2 每周检查消防泵系统,要求泵组完好。

4.12.2.3 每日检查电器控制部分,要求控制部分完好。

4.12.2.4 每日检查泵组的密封情况,水平安装的消防泵投入运行前每秒滴水不超过一滴。4.12.2.5 每周运行水泵时,观察水泵密封圈是否牢靠,水泵本体是否过热。

8XXXX 公司消防维保解决方案 项目名称:XXXX

4.13.2 维修保养工作标准

4.13.2.1 再充装时所用灭火剂必须是ABC超细干粉灭火剂(GB578-2005)。

4.13.2.2 灭火装置的维修必须由公安消防监督部门认可的专业厂进行。

4.13.2.3 灭火装置在正常情况下,使用有效期为5年。

4.13.3 维修保养工作计划

4.13.3.1 每 6 个月至少对灭火装置进行一次检查。灭火装置一经开启或发

现压力指示器指针指向红色区域时,必须重新再充装。

4.13.3.2 每 12 个月应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包括相关联动系统。必要时,取

下灭火装置,检查灭火剂是否有结块现象,如果有,应该重新充装。

4.14 烷基金属类干粉灭火系统

4.14.1 维修保养工作内容

4.14.2 维修保养工作标准

4.14.3 维修保养工作计划

4.15 泡沫灭火系统

4.15.1 维修保养工作内容

4.15.1.1 查看消防水池(或水箱)外观,消防泵及控制柜的工作状态,稳压泵、增压泵、气压水罐工作状态,泵房工作环境;查看消防水池水位及消防用水不被他用的设施;查看补水设施;查看防冻设施;查看消防水箱水位及消防用水不被他用的设施。

4.15.1.2 查看泡沫喷头外观,泡沫消火栓外观,泡沫炮外观,泡沫产生器外观,泡沫液贮罐间环境,泡沫液贮罐外观,比例混合器外观,泡沫泵工作状态。

18.建筑消防设施标准化管理浅析 篇十八

一起起火灾事故表明, 建筑消防设施能否及时发挥作用已成为遏制火灾的关键因素, 而建筑消防设施管理则成为消防安全管理的核心内容。相关消防单位也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统一了建筑消防设施规范、标志, 并提出了标准化管理, 受到广泛好评。

一、建筑消防设施标准化管理实施现状

1. 防火标示统一化

要确保建筑物主要区域位置消防标识的清晰可见, 各种消防警示标志的张贴必须规范合理。企业在建立相应规章制度时要以消防管理内容为主, 必须在较明显的位置张贴相关规章制度, 要综合运用可视化管理方式, 规范单位消防安全管理, 严格执行相关制度。

规章制度主要内容如下。

(1) 当发生紧急情况时的应急预案和撤离程序。

(2) 防火中心控制室的应急处理措施和相关工作流程。

(3) 如何有效操作相关设备。

(4) 建筑内部通道示意图、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建筑重点部位位置图。

(5) 防火设备的日常管理制度和措施。

(6) 消防资格证书等相应的防火证书管理表格。

(7) 消防安全培训合格证。

(8) 消防行政许可文书。

2. 整合防火设备管理规范

对于娱乐场所、公共场所、商品批发市场、餐饮机构等建筑物, 应依照相关法令及消防系统专业规定, 确立完善的管理系统, 制定相应科学的、规范化的管理条例和制度。面对紧急灾情, 首先要制定人群疏散方案。其次应进一步明确上述建筑物内机构的相关规范和消防措施。如:电力操作的紧急操作规范和防火监控中心的紧急操作规范。第三要建立防火控制中心轮班制度, 相关岗位要求24h有人值守。第四需健全消防人员组织结构, 完善消防设备配置, 建筑物内防火设备的摆放位置要具备明显性和标志性, 定期组织建筑物内工作人员进行消防演习, 重视消防检查, 积极开展消防防火安全教育, 从而全面完善消防预防工作。第五要明确防火主要负责人、岗位工作人员、具体责任人和职能部门3个层次的责任和义务。

3. 规范消防设施管理程序和内容

消防设施管理包括设备日常操作管理、基础资料管理、设备运行管理、消防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一般消防设施管理由建筑物业管理公司完成, 所以日常操作管理内容为维护消防设备正常, 以及学习、掌握消防设备设施的操作规程。

制定了单位内部不同消防设施的检测、检查与维护管理内容及程序, 对责任部门职责的具体工作要求和检查维护责任人进行了细化, 对各类检查记录表的样式和内容做了统一。明确了消防设施单项检查、每日巡查、联动检查的标准。建立了建筑消防设备维护、管理等制度, 进一步确保每个环节内容规范统一, 程序环环相扣, 职责明确到人。

二、存在问题和原因

1. 消防监督执法存在弊端

近年来公安消防机关严格依法行政, 狠抓执法规范化建设, 尤其是新修订《消防法》实施后, 要求消防部门进一步提高监督执法水平。但目前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1) 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成效不佳。仍存在消防监督工作应是消防部门的分内之事, 与派出无关的想法。很多民警缺乏对于火灾隐患等知识的了解, 不知该如何有效开展消防监督检查, 再加上经费所限, 如消防设施器材及相关消防宣传资料等专项经费无法得到保证, 影响了消防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 导致消防监督工作流于表面。

(2) 消防监督执法技术含量较低。目前消防救援设施正朝着现代化方向发展, 但有关监督手段和方法还处于落后状态, 监督人员缺少对于现代必要科学技术手段和仪器的了解, 造成许多建筑物内配备的火场勘查仪器箱、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箱、消防产品检测箱等常用监督仪器设备的闲置。

(3) 各地消防部门在建筑消防设施标准化建设中单纯强调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建设及消防标志张贴, 而对单位建筑消防设施监督管理没有落实到实处。首先, 各个部门未形成联动共管体系, 无法有效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如:消防设施维修保险企业管理没有和工商、建设等部门相协调, 无法严格控制建筑消防设施维保资质的发证关卡。其次, 部分监督人员业务水平较低, 仅停留在是否处置消防设施的基本层面。第三, 执法力度不足, 对于消防设施存在问题的建筑管理方, 除《责令改正通知书》外, 还应根据《消防法》相关规定加以处罚。

2. 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不够重视

长期以来的英雄主义和爱国奉献思想教育使很多消防人员空有满腔救人热忱, 却不懂得正确落实安全措施操作规程, 缺少必要的安全意识, 缺乏科学、灵活的行动意识。而在消防人员发生因公死亡事件后, 人们往往更热衷于进行各种表彰、宣扬和缅怀活动, 对于分析原因、总结教训则不够重视。

某些消防人员个人防护意识较弱, 缺乏系统的业务训练, 不能掌握如登高作业、破拆门窗等操作, 缺乏有毒液体、气体泄漏等现场消防安全防护知识, 存在盲目蛮干、经验不足等问题, 引发消防队员伤亡事故。

近年来, 虽然消防队伍的整体素质有所提高, 但在实际救援中, 仍存在部分基层指挥员缺乏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不能准确判断复杂多变的灾情潜在的危险, 盲目求快, 忽略安全防范, 甚至在无保护和无防护的条件下作战, 导致消防队员不必要的伤亡。

通常一起火灾事故要从特点、规律及危害程度等方面分析, 而有些消防官兵对多样化的灭火救援任务缺少全面了解, 过于注重救援的快速性。此外因缺乏模拟训练设施, 如火幕墙、燃烧、化工装置等, 不能深入开展如高空、浓烟、缺氧、高温、浓烟等仿真环境下的救援演练, 欠缺应急避险技能, 一旦火灾救援现场突发意外情况, 通常会无从下手, 增加危险几率。

3. 社会中介组织参与

消防工作的中介组织, 如消防设施检测企业和维保公司, 在消防工程施工、维保及消防设施检测方面, 尤其是消防器材销售和维修过程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如故障、设施瘫痪等问题, 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水平。

4. 消防职能扩大与消防建设滞后

近年来“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工程为公安消防部门注入了新鲜的活力, 各地也开始添加消防设备, 但仅仅是最低配备标准, 仍存在基础设施滞后的问题。而随着社会的发展, 消防部队的职能不断扩大, 事故灾难、自然灾害、社会安全事件、公共卫生事件等, 几乎都需要消防部队协助解决, 使消防部队任务从传统单一扑火救灾到排除爆炸险情、高速公路抢险或空难施救等各个层面。当处置风险加大时, 现有设备将不足以完成任务。火灾事故频发, 抢险救援任务日渐增多, 繁重的任务和因编制、薪资待遇所致人员队伍建设的不足, 也逐渐开始对消防部队的救援救灾能力造成影响。

三、加强建筑消防设施标准化管理措施

1. 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

依法治国, 恰当的法律法规对于消防工作的开展至关重要。当然, 消防法律必须适应当前社会经济发展形势, 适应消防队伍建设和消防工作, 最主要的是同步于国家民族法制建设。针对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 可制定《消防设施维护规程》、《消防设施维护质量技术评价标准》、《消防技术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等条例, 通过消防立法为建筑消防设施标准化管理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在建设法律中遵循民主立法和公开立法原则, 广泛征求社会单位和人民群众的意见, 为其提供参与立法和监督立法的渠道, 改变传统由公安消防部门起草、人大审议通过的立法程序。从发展、全局及本质等不同角度把握消防法律体系内部的规律性, 部门之间不同层次的法律法规要相互衔接、协调一致。

消防法律法规的完善是一项系统工程, 在对现行法律法规进行完善清理时, 要遵循有效性、适用性及合法性, 修改不适用的法律法规, 坚决废止失去法律效力的法规、条款、章节, 使其适应新形势的变化。而在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方面, 其标准化管理可借助立法规范, 依靠消防中介服务力量, 必要时可建立消防与保险的互动促进机制, 设立火灾险种, 从法律层面规定火灾损失理赔程序, 借助法律加强单位消防安全系数, 进一步增加自觉消除火灾隐患的意识, 促进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2009年5月21日, 广东省汕头市谷饶镇张某家庭作坊因室内电线短路, 引燃原材料发生重大火灾, 造成13人死亡、3人重伤。张某的作坊为自建5层钢筋混凝土结构住宅, 建筑面积930m2。该5层建筑未经审批, 生产车间、居住区、杂物房混杂其中, 缺乏公共消防设施, 缺少安全疏散楼梯且门窗被铁栅封死。再加上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缺少消防安全常识和自救逃生技能, 火灾初期, 也未组织有效的扑救最终导致惨剧的发生。

为杜绝此类事故, 要加大消防宣传和培训力度, 消防部门要定期组织消防“下乡”活动, 指导健全农村、社区消防组织, 对个体私营业主和自防自救能力弱的流动务工人员及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宣讲消防知识, 使其掌握初期火灾扑救、报警、组织疏散、灭火器使用等最基本的消防知识。

在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方面, 通过立法确定中介机构的法律责任和地位, 以此鼓励中介服务组织从事安全评估、技术检测、技术咨询等消防技术服务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消防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 使消防技术人员能通过注册消防工程师提高自身价值。加大消防设施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可配合实施限期整改、罚款、行政拘留, 以提高消防法律法规的威慑力。

制定法律法规时需设立相应的部门予以完善、解释和修改。在完善法律法规时我国相关立法部门处理事务相对漫长且复杂, 具备解释权的部门和制定规范性文件的部门没有充分考虑行政相对人的利益, 导致各项规定之间存在矛盾冲突。所以应设置常设的、中立的、专业的法律法规管理机构, 明确其工作机制和工作职责:修改、完善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建设消防法律法规体系。

2. 强化政府和市场经济的引导作用

政府应在政务督查和综合治理中融入建筑消防设施标准化管理内容, 明确消防建设目标、细化建设步骤、定期通报, 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解决。对于消防不达标单位, 政府应给予相应处罚, 并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将建筑消防设施标准化管理作为卫生、工商、文化等部门年审或许可的关键参考指标, 由消防部门对不达标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 强制社会单位严格执行落。

消防部门及时更新消防车辆, 合理配备先进设施, 特勤消防站细化装备, 提高灭火救援战斗能力等措施自不待言, 还要主动改善建筑消防设施, 安排相应的技术人员定期检查和保养建筑消防设施, 确保灾害发生时, 消防设施能够发挥其决定性的作用。

除单纯的行政强制手段外, 还可借助市场经济方式调节引导, 如减免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费用的税费, 将财产保险费率与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情况及消防安全技术水平挂钩等手段, 对引导企业管理者投入资金、完善消防设施, 有着很好的促进作用。

3. 规范中介组织并建立相应的评价体系

建设部门要主动加强与消防、工商部门的联系, 规范资质发放规程, 确保资质发放的严谨性和科学性。工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过程中, 要拒绝施工单位超范围承接维保业务, 严格执行施工的等级管理制度, 确保工程质量。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维护保养合同, 应严把消防设计审核、施工检查和验收源头关, 逐步加大对消防中介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定期向社会公布工作处理情况, 建立维保、检测、施工单位质量信誉体系, 提升工作效率。

此外, 在建立消防安全评价体系中, 要有步骤、有计划地开展科学性的维护工作, 重视消防设施系统维修管理, 把标准化、规范化及标识化作为消防安全评价体系的主要内容。要根据规范化要求建立排查机制和约束机制, 提高部门协同作战能力。因此, 有必要根据任务要求提高参战人员的综合素质, 组织各级消防官兵进行理论学习、实战演习等。

四、结语

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提升, 大量投入的建筑消防设施需通过有效的管理措施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因此有必要做好建筑消防设施标准化管理工作, 严把消防施工检查和验收质量关, 加大对建设消防设施中介违法行为惩处力度, 确保消防设施在遇到紧急情况时能发挥自身应有的作用, 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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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周明.加强建筑消防设施标准化管理的思考[J].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 2014, (31) :824-824.

[3]刘泽群.加强建筑消防设施标准化管理的思考[J].黑龙江科技信息, 2014, (22) :204-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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