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业务委托合同正规

2024-06-20

2021业务委托合同正规(精选5篇)

1.2021业务委托合同正规 篇一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规定,为充分发挥乙方的团队优势和技术优势,达到加强管理,节约成本,提高效益的目的,甲方将 项目委托给乙方实施建设管理,按照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项目委托建设管理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委托建设管理内容

第一条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第二条 委托建设管理内容:

1.协助甲方开展项目开工前的各项工作。

2.负责组织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阶段工作,包括阶段内设计招标及具体实施,并接受委托方的审查,协助委托方报政府部门审批。

3. 参与施工、监理、设备采购等招标工作。

4. 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开工前的一切准备,并做好开工报告的审查和报批工作。

5. 严格按批准和审定的建设规模、功能、标准、目标成本和工期组织建设,如有重大设计变更,按上级公司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6.负责监控设计阶段目标成本的执行,对超出预期成本变动范围的情况启动预警程序,提出目标成本调整建议;负责设计变更、工程签证成本审核以及项目工程结算资料审核,配合业主工程结算数据确认。

7.协助施工方做好对内、对外沟通协调工作,督促施工、监理等参与单位严格履行合同约定。

8.负责提供项目的质量保证、质量控制以及安全文明管理等工程管理制度、措施。协助甲方编制项目进度目标,并接受甲方检查。

9.负责项目产品定位、商业策划、营销策划、品牌建设、销售管理、客户服务等营销工作。

10.负责项目销售回款和银行按揭贷款办理工作。

11.负责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和竣工结算,组织项目后评估,向委托方移交竣工档案资料。

12.双方认可的其它承担委托建设管理业务。

第三条 服务期限: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和竣工结算办理完毕,乙方向委托方移交竣工档案资料之日止。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或非乙方原因造成服务期限延误则服务期限相应顺延。

第二章 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 在服务期限内,甲方享有以下权利:

1.对委托建设管理项目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并参与工程验收工作,对乙方提出的资金计划进行审核,对委托建设管理项目的合同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2.要求乙方提交委托项目管理工作报告及委托项目管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3.对乙方组织的工程竣工结算和财务决算进行监督。

4.对乙方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纠正。

第五条 在服务期限内,乙方享有以下权利:

1.负责项目产品定位、规划设计、成本控制、销售管理等。

2.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原则,向设计方提出建议;如果由于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甲方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乙方有权要求设计单位更正。

3.按照保质量、保工期、保安全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审核并批准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工程进度计划、销售计划、材料计划、采购计划、回款计划,同时抄送甲方。

4.主持工程建设有关的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

5.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6.对工程上使用的材料的决定权和对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施工方停止使用并通知供应商处理善后事宜;对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施工方停工整改、返工。

7.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8.根据委托建设管理工作需要及合同执行情况,在项目各种合同约定的价格范围内,对合同款项支付进行审核、签认或否决。

9.与有关单位商定处理保修、返修内容和费用,报送甲方审批后执行。

10.根据项目需要,对施工、监理及大宗材料采购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的权利。如果由此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需经甲方事先批准。

11.拒绝甲方提出的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的权利。

第六条 在服务期限内,甲方负有以下义务:

1.甲方负责协调与委托建设管理项目有关的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

2.明确专人与乙方联系,协调与委托建设管理有关的事项。更换联系人,要提前通知乙方。

3.按本合同规定按时支付乙方委托建设管理费。

4.就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5.甲方负责办理须以甲方名义办理的各项建设手续,并及时交纳规划、城市管理和其他政策性等各种相关政策性费用。

6.向乙方提供与委托建设管理工作所需要的项目资料。

7.协助乙方办理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事宜。

8.因甲方责任使项目建设发生变化,而造成乙方实际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义务。

第七条 在服务期限内,乙方负有以下义务:

1.在履行本合同义务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范围和内容完成委托建设管理工作,并向甲方报告委托建设管理工作情况。

3.按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实施组织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投资、确保工程质量,按期交付使用。

4.不得在实施过程中随意变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和投资额。因技术、水文、地质等原因必须进行设计变更的,应由设计单位填写设计变更单,并经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签署意见后,由乙方报送甲方核准。

5.履行合同时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甲方的财产,在委托建设管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甲方。

6.应在项目建成后,会同甲方组织竣工验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组织工程竣工结算和财务决算,并将验收合格的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向业主办理移交手续。

7.建立完整的项目建设资料档案,在委托建设管理项目完成后将工程档案、财务档案及相关资料向甲方和有关部门移交。

8.在履行合同时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发生安全事故时,乙方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通知甲方和安全生产监督、房产、土地等管理部门报告。

9.乙方在实施委托建设管理事项过程中,不得泄露甲方的秘密,不得泄露设计人、施工方的秘密。

10.乙方在服务期限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乙方过失而造成了甲方的经济损失,应当向甲方赔偿。

第三章 合同价款

第八条 乙方全面完成委托建设管理事项,甲方根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后的下列成本或费用实际支出合计的 %向乙方支付委托建设管理费:

1. 前期工程费(仅限于勘测、测绘费,规划、设计费,招标费,五通一平,

临时设施费)。

2. 建筑安装工程费。

3. 基础设施建设费。

4. 公共配套设施费。

5. 开发间接费(仅限于物业管理费、建设监理费、咨询服务费)

6.销售费用(仅限于代理费、顾问费、广告宣传费、售楼处费用、样板间费用、营销设施建造费)。

第九条 委托建设管理项目确定目标成本前,甲乙双方可以先根据委托建设管理项目进展情况,临时商定甲方暂付乙方委托建设管理费的金额和时间。

委托建设管理项目确定目标成本后,甲方根据已经实际结算的第八条所列项的金额,按本合同约定的比例计算委托建设管理费,扣除已经支付的金额后,于当季末终了10日内支付给乙方。甲方以后在实际结算第八条所列项目的同时,按本合同约定的比例计提委托建设管理费,并于每季末终了10日内支付给乙方。甲方支付的委托建设管理费达到按第八条所列项的目标成本计算的全部委托建设管理费的90%后不再支付,待委托建设管理项目竣工决算审计,乙方移交全部项目资料后计算并支付剩余委托建设管理费。根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后的按第八条所列项实际支出合计和合同约定比例计算的金额进行最终结算。

第十条 在甲方每次支付委托建设管理费前,乙方应出具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请款申请,乙方未出具相关资料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管理费。

第四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在委托建设管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第十二条 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意见,可变更、中止或提前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在3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因解除合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损失方实际损失额的100%。

第十四条 在服务期限内,发生一个或几个下列事件或违约情况,未违约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如未违约方选择解除合同,则本合同自未违约方书面解除合同的通知发出后次日起的第三十日解除。因违约方违约,给未违约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未违约方有权依法或依据公平原则,就受到的伤害及损害提出赔偿要求。

1.合同一方暂停或终止其业务。

2.合同一方实施破产、无力偿付债务而重组;它的一大部分资产向有关部门申请破产;或其大部分资产被执行破产;而且任何一种这样的命令在60天的期限内还未中止的话。

3.甲方未支付应付的与委托管理事项相关的费用,而且在甲方收到书面通知的30天内,仍未能支付。

4.合同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中除支付责任以外的重大条款,并在收到非违约方说明这种违约的性质和程度的书面通知的30天内仍没有履行或没有采取纠正措施。

第十五条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发生不可抗力后,双方应互相协商,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将各方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在不可抗力状况一经结束,遇有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应尽快履行义务。如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任何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五章 争议解决

第十六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项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在诉讼期间,除有争议的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第六章 其它

第十八条 如任何一方未能严格执行本合同中任何条件,而另一方亦未坚持行使本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所赋予之权利,不得视为其已放弃合同中之权利,除非双方以书面签字文件明确表示。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协议作为合同的补充。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章 合同的生效

第二十条 本合同是双方平等自愿,认真磋商的结果,双方知悉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和内容。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 叁 份、副本 陆 份,甲方及乙方成员各持正本 壹 份、副本 贰 份,在各方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乙方(盖章):

成员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月 日

签订地点:

成员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月 日

签订地点:

2.2021业务委托合同正规 篇二

购房合同范本1

甲方(房屋出售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房屋购买方):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着平等自愿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座落于______市______街______单位,建筑面积平方米;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号为______;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乙方在前付给甲方定金______元。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充抵房款。甲方收到定金后,中途不得借故中止售房,否则加倍赔偿定金,乙方未能如期签订购房合同、付清房款,则支付给甲方的定金不予退还。

第四条该房屋房价款为人民币______元。房价款的支付方式______,支付时间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未按规定支付房价款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到期房价款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超过______天,且所欠应付到期房价款超过______元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契约。甲方在解除契约后______天内将已收房价款退还乙方,所收定金不予退还。

第五条甲、乙双方定于______时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双方定于______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甲方应在______前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按总房价款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2、甲方交付房屋的附属设施或装饰装修不符合约定的,按不符部分的□约定价值□评估价值□市场价格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过______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契约。甲方应在乙方解除契约后______天内将已收房价款和双倍定金返还乙方,并按总房价款的百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第七条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契约生效后______日内,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手续按下列约定办理:

1、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其土地使用权证证载权利和相关出让合同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乙方。

2、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划拨取得,根据有关规定,其转让需交纳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双方约定,该费用由甲方承担。

3、除本条第二款已有约定外,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第八条甲、乙双方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所有权转移登记,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则双方提出申请的时间为该房屋权利转移时间。

第九条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权利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十条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按下列约定处理:

第十一条本契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二条本契约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契约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约定处理:

1、提交______市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3、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契约一式三份。其中甲方留执一份,乙方留执一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购房合同范本2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帐号: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身份证地址: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守法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商品房情况

商品房座落:赣州市赣县南塘镇农贸市场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设计用途居住,建筑结构,建筑层数为层。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分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商品房土地来源为:________。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年限为__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二条商品房价款

商品房销售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价格为元(币种:),价款为元,计(大写)。

第三条商品房交付日期

甲方于年____月____日前,将商品房交付乙方。如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处理:

1、变更合同

2、解除合同

第四条乙方付款形式及付款时间

乙方按下列第种形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第五条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的约定

甲方保证在交付商品房时,无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如存在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条争议处理

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处理: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订立补充合同

第八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共______,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房合同范本3

卖方: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拥有的房产(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厂房、店面),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___________号)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_______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1、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申请银行按揭(如银行实际审批数额不足前述申请额度,乙方应在缴交税费当日将差额一并支付给甲方),并于银行放款当日付给甲方。

2、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第四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___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_________等费用结清。

第五条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_______方承担,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由______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__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____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条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产权人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厦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公证处各一份。

第十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方:

鉴证机关:

地址:

邮编:

电话:

法人代表:

代表:

经办人:

日期:年月日

鉴证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房合同范本4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合法所有的住房,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所售房屋权证号及座落位置、结构、层次、面积、附属设施及承诺:甲方承诺对该房产拥有合法的所有权,并已经全额支付取得该房产合法所有权的购房款项。甲方确认该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甲方夫妻双方均同意出售该房产给乙方。

第二条:房屋及附属设施总价格: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所售上述房屋及附属设施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六万元整)。

第三条: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之日后,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全部金额60000:00元(大写六万元整)。乙方支付价款后,甲方给乙方出具收款收条。

第四条: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

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包括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五条:甲乙双方确认该房产目前尚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在办理乙方房屋产权登记证书时,甲方应给予协助。

第六条:甲乙双方应秉承诚实信用,认真履行协议。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守约方返还价款(或房产)和损失并支付合同价款每日百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自甲(夫妻双方)、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乙方(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20__年__月__日

公证人:联系电话:20__年__月__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购买的房屋位于__市__区___,(以下简称该房屋)。甲方已取得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编号:__),该房屋建筑面积为:__平方米,产权人:__。

第二条:双方一致同意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元.此房价为净价,税费由乙方承担,房屋内保留设施设备清单如下:

第三条:乙方同意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万元的购房定金,作为甲、乙双方当事人订立该房屋买卖合同的担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第四条:甲方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

第五条:甲方同意配合乙方提供办理银行贷款所需要的材料及手续.第六条: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该房屋已存在的出租、查封、共有权人不同意出售等事实的,乙方因此原因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甲方在乙方支付认购定金之日起至本认购书解除之日止,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卖给第三方的,甲方应当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各持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时间:20__年__月__日

购房合同范本5

出卖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村证房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以人民币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________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含地下室_____号_____平方米)

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证定金壹万元,如甲方反悔本合同,双倍赔偿;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

三、本合同签定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等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手续。本合同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负担。乙方一次性将房款交付甲方。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

五、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保证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权利,乙方保证按期缴纳各项物业费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就该房屋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于___年__月__日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逾期超过_______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___四万______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_______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乙方已付房价款的_________作为甲方的损失赔偿金。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到乙方居住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4、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观原因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应按照市场评估价返还乙方房屋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房屋装修费用。

5、如因规划部门、设计部门的原因导致房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应当通知乙方,如有补偿款发放,甲方应当全额退还乙方。

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5份,甲乙方各执一份,见证人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___年__月__日___年__月__日

3.业务委托合同 篇三

乙方从事委托业务的负责人及其他员工,应遵守本合同和个别合同。本合同及个别合同中的各项规定,对业务负责人和其他员工都有效。

第11条 甲乙双方在违反本合同(含个别合同)的情况下,违反方应将对另一方所产生的一切损失进行赔偿。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及个别合同时,由于乙方故意、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损害、费用等,乙方不得责怪甲方或向甲方申请补偿。但是,若此行为是在甲方的指示下完成的情况时,将不在本条款的范围之内。

第12条 由于天灾、战争、暴动、内乱等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者一部分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时,甲方乙方双方均不承担责任。但是,如果发生以上情况,当事者将立刻通知另一方,不得有误。

在此情况下,将删除本合同及个别合同中不能履行的部分。

第13条 在对本合同及个别合同中没有规定的事项、本合同中的条款存有疑义,或对本合同及个别合同进行修改更正的情况下,甲乙双方应在通过其他途径商议决定。

若没有得到双方代表签订的书面协定,修改将不能进行。

第14条 有关本合同及个别合同的仲裁专属管辖机关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

1.仲裁裁定的最终结果,应对本合同双方进行束缚。

2.本合同及个别合同的签订地和履行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3. 本合同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 (特约)

第15条 在必要的情况下,甲乙双方可以在个别合同中追加特别事项,执行与本合同不一样的约定。在此情况下,个别合同中的条款将比本合同中的条款具有优先使用权。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合同由双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

代表:姓名

乙方:

代表:姓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业务委托合同范文篇三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确保防雷公共安全,经甲、乙双方协商,兹委托乙方对甲方 - 项目进行雷电风险评估,双方就上述委托事项协商一致,为确保甲、乙双方权益,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

(二)工程地点: ;

(三) 工程范围与内容:对项目进行雷电风险评估,出具气象局认可的《雷电风险评估报告》。

二、评估工作内容:项目资料收集;项目防雷安全要求分析;制定雷电风险评估方案;现场勘察;采集数据;计算、分析数据;雷击概率模拟;雷电风险分析评价;雷电风险识别;雷电防护对策措施;编制雷电风险评估报告书;评估依据技术规范:《雷电防护》-第2部分:风险管理(IEC62305-2)、《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技术规范》(QX/T85-)。

三、雷电风险评估报告作为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许可的技术依据。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及时向乙方提供有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为乙方工作人员开展评估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2、按双方约定期限支付评估费用。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支付相关款项的,应按逾期付款金额日千分之一的标准向乙方增加支付滞纳金。滞纳金累计支付不超过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一。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提供资料齐全即开始评估工作;

2、按照甲方的委托事项进行评估,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改变合同约定评估事项的,应付甲方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3、遵守雷电风险评估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规范;

4、保证评估工作公正、科学、准确、高效;

5、承诺对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保密;

6、在甲方将开展雷电风险评估有关资料提供齐全(经双方确认)之日起,在 二十 个工作日内出具雷电风险评估报告;

7、出具数据及报告客观、公正。

六、评估时间: 月 日至 20 月 日。

七、雷电风险评估费用及付款方式:

1、雷电风险评估费用为:¥: 元 (大写 : 整);

2、付款方式:

1)、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向乙方预付总费用的 %, 即人民币 元,大写: ;

2)、甲方在乙方交付报告前一次性向乙方付清评估费余款, 即人民币 元,大写: 。

八、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文本壹式肆份,委托方、受托方双方各执贰份,各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乙方开户银行、户名及账号:

开户银行: 户名: 账号: 税号:

十、甲方税务登记证号:

十一、争议处理方式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十二、本合同包含的附件:

附件1、《申请建设工程明细表》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 址: 地址: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4.非诉讼业务委托合同的效力 篇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项目(下称“项目”)中有关法律服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接受委托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项目提供法律服务。根据项目的需要,乙方可增加或安排乙方其他律师协助提供与项目相关的法律服务。乙方指派的律师因发生交通事故、疾病、不可抗力及其他特殊情况下,乙方可指派其他律师继续办理。

第二条委托事项双方约定,乙方为项目提供的法律服务范围包括:________________

1、为项目中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

2、参与与项目相关的讨论和谈判;

3、草拟、审查、修改有关项目的合同等有关文件;

4、协助甲方制定与项目相关的办理方案;

5、协助甲方进行项目的验收和审计工作中的法律事务;

6、协助甲方对项目中的招标文件进行审核;

7、协助甲方对项目中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8、办理甲方委托的有关项目的其他事项,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乙方义务

1、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二条所列法律工作;

2、乙方律师应当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3、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委托和收到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4、乙方律师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5、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办理具体法律事务时,要一事一档、一案一卷,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7、乙方律师应听取甲方意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第四条甲方义务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项目有关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

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为甲方的利益所从事的各项工作,根据实际需要为乙方提供办公、交通、住宿等工作便利;

3、按本协议第五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乙方仍应获得相应的报酬。

4、甲方指定为与乙方律师联系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与项目相关的材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乙方律师;

5、甲方保证,在与乙方签订委托合同时,提供的邮寄地址、传真、电话等联系方式均真实、准确,乙方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取得有效的联系和传达,如果变更,甲方应在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告知乙方律师。

6、对委托代理事务的判断和决策由甲方作出,乙方尊重甲方对委托代理事务作出的独立判断和决策。

7、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师为其提供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以及其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服务。

第五条代理费用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律师费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1、双方在充分考虑了以下因素后确定了本协议涉及的律师费:_________________

(1)耗费的工作时间;

(2)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3)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4)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5)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

2、甲、乙双方约定,就乙方提供的本协议第二条所列的服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支付方式为在本协议签订后十日内,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如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涉及到诉讼、仲裁等其他法律事务,双方另行签订委托协议确定委托内容及代理费用。

第六条其他费用

1、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所发生的鉴定费、检验费、评估费、公证费、查档费等由甲方另行支付。乙方代甲方支付上述费用的,应当凭有效票证与甲方结算;乙方可以先行代收,事后依据有效票据与甲方进行结算。

2、乙方为甲方办理法律事务,所需要的差旅费用可先行向甲方预收,具体金额根据差旅情况另行商议。乙方办理法律事务完毕后,应及时凭有效票据与甲方结算办案差旅费,多退少补。

第七条协议的变更、解除

1、对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另行签订变更协议。

2、如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重大失职导致甲方蒙受重大损失,甲方可解除合同;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或暂停工作直至甲方

纠正: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的委托事务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隐瞒重要事实情节等情形的;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处理。

第九条通知和送达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电子邮箱、传真送达。一方迁址或者变更邮箱、传真电话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条其他特别约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有关规定,乙方律师依法尽职尽责提供法律服务,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但对其所代理事务的实际结果不作任何承诺。

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已经向甲方解释了收费规定及标准。在本合同签署之前甲、乙双方已就本合同涉及事项进行了详细的研究,本合同系双方友好协商,自愿一致达成。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及期限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起生效,自项目验收完成或本合同解除时终止。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及乙方律师各执一份,每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5.2021业务委托合同正规 篇五

延期交收业务合同书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 温州唐朝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志坚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委托投资“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现货延期交收业务”项目(下称该项目)一事,经友好协商达成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甲方同意按“收益分成与保底固定回报率”的方式,委托乙方投资上海黄金交易所的黄金现货延期交收业务(以下称该项目)。

1、投资额:元人民币(最小资金量为人民币十万元整)。

2、指定上海黄金交易所的黄金交易操作平台:; 资金账户;密码:。

第二条合同期限:年,自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最短期限为半年)。

第三条甲方保管与上述指定黄金交易帐户绑定的银行卡和网银U盾,可随时查看并监控账户的资金情况。因银行卡和网银U盾遗失或 1

被盗被骗等原因,造成资金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将作为甲方的代理人在操作账号范围内进行独立操作;甲方承诺不转移操作账号内的资金,不参与或另行委托其他人参与操作账号进行交易,不干预乙方的独立操作。否则乙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单方终止本合同,解除的书面通知一经发出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须按照通知解除之日账户内的金额向乙方支付托管费及[]元违约金。

第五条如果甲方提供的操作账号不在甲方本人名下的,甲方应负责提供操作账号名义开立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对甲方授权的委托书,以及甲方有转委托权的证明。甲方承诺乙方不会因甲方与名义开立人之间的委托关系而遭受任何纠纷、诉讼等,甲方对该等纠纷、诉讼等承担全部责任,并应对因此导致的乙方任何损失向其进行赔偿。

第六条收益分成与保底固定回报:

1、收益分成:

1)合同期限为一年或一年以上的(包括一年),产生的收益分成:甲方得30%,乙方得70%。

2)合同期限为半年到一年之间的,产生的收益分成:甲方得20%,乙方得80%。

2、保底固定回报:

若甲方所得分成金额不足投资资金总额10%的,则乙方要无条件补齐差额给甲方。

3、亏损承担:

1)该项目中正常操作造成的亏损风险,由乙方承担。

2)任何投资都是有风险的,由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不可抗力因素的定义参照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的相关规定。

第七条合同期内乙方将公司全部股权并所有资产及收益权为该项目提供担保。

第八条特别告知

1、乙方承诺将秉承合理、谨慎、专业的原则,对甲方委托的资金进行操作。

2、甲方必须充分了解黄金投资存在风险;甲方若有紧急事宜确需在合同期内提前提出资金的,应和乙方协商解决。

3、甲方在合同期内擅自转移资金的,则本合同第六条自动作废。风险承担与收益分成按下述约定执行:资金转移之前黄金交易帐户的亏损风险全部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再对该风险负责;黄金交易帐户的盈利则直接按甲方20%,乙方80%的比率进行分配,并且乙方不再对甲方保底。

第九条结算及报酬支付:

1、当该项目收益额达总资金的50%时,甲乙双方都有权提出结算,结算后本合同自行终止;如继续合作,必须另行签订合同。

2、当该项目亏损额达总资金的25%时,本合同自行终止进行结算。

3、合同期满乙方对该项目提供的担保即行终止。

4、甲方应在本合同终止时向乙方以现金的方式一次性支付约定的赢利提成。甲方逾期支付的,应向乙方承担应付未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十条其他条款:

1、甲乙双方均对于在签订本合同过程中所知悉的一切商业机密承担保密责任。

2、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立即改正,并有权在国家法律法规所允许的范围内,采取合法方式保护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3、不可抗力 :

1)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五日内,向另一方提交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报告。

3)不可抗力指任何一方无法预见的,且不可避免的情形,参照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的相关规定。

4、合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当该项目收益额达总资金的50%时、亏损额达到总资金的25%时或甲方擅自转移资金的,则本合同终止;

2)如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终止或解除本合同;

3)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合同执行时,双方应本着协商解决的精神,妥善处理所造成的后果。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告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与变更或补充,由双方协商补充,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

甲方:

身份证号:

2010年月日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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