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金库重点检查报告(精选10篇)
1.小金库重点检查报告 篇一
【发布单位】深圳市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2009-07-28 【生效日期】2009-07-28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深圳市
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重点检查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18号)、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关于印发<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中纪发[2009]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深圳市“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深纪发[2009]13号)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市“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从7月起转入重点检查阶段。为做好市直单位重点检查阶段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检查的总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重点检查阶段工作由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对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重点检查由市纪委、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共同牵头负责,并由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治理办”)具体组织实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工作责任,严格按照要求做好重点检查工作。
(二)统筹推进,严格要求。重点检查工作要与规范津贴补贴、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节约和控制行政成本支出、加强银行账户监管,以及行政事业单位票据管理检查、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检查工作相结合,整体推进。
(三)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对在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查审分离、重大问题集中会审的原则,坚持依纪依法办事,由各职能部门按照各自的权限和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二、重点检查对象
依据中纪发[2009]7号、深纪发[2009]13号等文件的规定,我市重点检查对象主要包括:
(一)执收、执罚权相对集中的部门和单位;
(二)教育、卫生、交通、民政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部门和单位;
(三)宾馆、培训中心、招待所、出版社、报社、杂志社等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有隶属关系的单位;
(四)以前检查发现存在“小金库”的部门和单位;
(五)有群众举报的部门和单位;
(六)自查自纠措施不得力、工作走过场的部门和单位;
(七)在自查自纠阶段未发现问题或弄虚作假、少报漏报、隐瞒不报的部门和单位;
(八)市、区国有企业。
市级单位重点检查面不低于纳入治理范围单位总数的5%,其中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检查面不低于20%。
重点检查名单由市治理办根据中纪发[2009]7号、深纪发[2009]13号等文件的规定并结合群众的举报确定。列为重点检查的单位,由市治理办分期分批通知。
三、重点检查的主要内容
本次重点检查内容是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重点是2007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06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追溯至以前。重点检查内容具体包括:
(一)自查工作情况。包括自查阶段有关资料的核实,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等。
(二)银行账户及银行存款情况。
(三)单位经济业务情况。
(四)票据管理使用情况。
(五)资产管理情况。
(六)支出情况。
(七)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八)已撤销单位情况。
(九)其他情况。
四、重点检查时间安排
重点检查时间为7月1日至10月15日。具体到有关单位检查时间由市治理办提前通知。
五、重点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理原则
根据中纪发[2009]7号、深纪发[2009]13号等文件的规定,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市纪委、监察局、财政局和审计局按照各自的职责权限,依纪依法作出处理。具体处理原则如下:
(一)对重点检查发现“小金库”的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二)对设立“小金库”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依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党政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设立“小金库”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设立“小金库”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和省纪委《关于在“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中严肃纪律的通知》(粤纪发[2009]19号)的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三)对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弄虚作假、压案不查、对抗检查、拒不纠正、销毁证据、突击花钱、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或重点检查中发现“小金库”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中办发[2009]18号文下发后再设立“小金库”的,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将严肃处理并按照组织程序先予以免职,再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五)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问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六、具体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治理“小金库”重点检查的重要性,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检查组工作,及时、全面、客观、真实地提供相关资料,并确保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瞒情不报,更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挠检查。
(二)请各单位将本通知内容及工作要求及时通知所属单位。
(三)请列为重点检查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将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按照市治理办要求的时间书面报市治理办。
(四)请列为重点检查的单位及时、如实、完整填制所附表格(见附件1至5),按照市治理办要求的时间报市治理办(包括电子版本,下载表格请登陆市财政局网站)。其中:市直各单位管理的各类学校填列的报表,由主管部门于9月10日前报市治理办。报表报送的具体要求如下:
1.市教育局、卫生局、交通局、民政局要将机关本部及所属单位填列的报表一并报送。
2.市直其他单位仅报送机关本部的报表,所述单位填列的报表由主管部门收齐保存。
(五)请列为重点检查的单位准备以下资料,检查组进点检查时交检查组:
1.本单位基本情况介绍,主要内容包括:
(1)本单位各项管理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
(2)本单位行政管理职能、机构设置、业务活动、收入项目、来源及收取方式以及经营管理活动情况。
(3)本单位规范津贴补贴、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节约和控制行政成本支出、加强银行账户监管,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发票管理、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和政策落实情况等。
(4)其他情况,包括“小金库”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意见及建议等。
2.2007、2008相关检查报告(如纪检监察机关的检查报告、审计部门的审计报告以及本系统、本单位的内部审计报告等)。
3.所属单位填列的报表。
附件:1.单位基本情况表
2.银行账户情况统计表
3.单位部分收入情况调查表
4.单位部分支出情况调查表
5.单位借出款项情况调查表
中共深圳市纪委 深圳市监察局
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审计局
2009年7月28日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2.小金库重点检查报告 篇二
质量改进部门按照重点部门管理标准与措施,对急诊科、手术室、内镜室、重症病房、产房、新生儿病房、供应室进行了检查,各部门环境、设备、人员配备基本满足日常工作要求,质量管理制度有待完善,执行还需跟进,主要存在以下不足。
一、重症病房
1.ICU转出流程:设备,药品的应急调配制度与流程欠完善。2.医务人员的各项技能培训有待加强。
3.ICU的质量监控指标:平均住院时数/天,床位使用率,抢救成功率,死亡率,院内感染率,非预期的24/48小时重返重症医学科率、呼吸机相关性肺炎发生率、导管相关性血行感染率、导尿管相关性感染发生率、重症患者压疮率、非计划性拔管例数统计欠规范。改进措施:通过各种渠道加强对各级医务人员的培训,如个中国培训班、学术年会、科内培训;进一步完善制度和流程,规范质量监控指标记录。
二、内镜中心
每天检查支气管镜人数多,科内缺乏有效监控,以致支气管浸泡时间不足。
改进措施:科内加强支气管镜的清洗消毒规范培训,按消毒时间要求决定预约病人人次,保证足够有效的消毒时间;护士长加强科内定期督查,对违反操作规程者,按相关制度执行。
三、供应室
1.回收人员防护措施欠到位:刷洗时未带面罩或防护镜。
2.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未放置于专业密闭容器,未采用封闭方式回收,并在诊疗场所进行清点。
3.灭菌器运行情况记录,缺乏可追溯;无装载主要物品记录。
4.手术器械包转载灭菌未标上灭菌器编号及批次信息。5.灭菌植入型器械每批次生物监测未做到。6.灭菌后物品卸载欠规范:冷却时间不足。
改进措施:科内按卫生部《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和《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消毒技术规范》完善相关制度和流程,并作好全员培训,护士长加强日常工作的监督。
四、急诊科
1.危重病人分流流程不完善,涉及多科的病人分流困难。
2.护士对病人疾病的预见性不够,对病情的评定缺少转科性,对抢救床位的机动性不够。3.医护人员卫生依从性差,对怀疑特殊感染患者的隔离不到位。
改进措施:由院部牵头,与相关临床科室协调,明确急诊科危重病人的分流流程,完善抢救室床位的调配流程,加强护士专科知识的培训;加强手卫生的培训和洗手设施的完善,科内应加强日常抽血。
五、手术室
1.手术安全核对制度执行不到位。2.环境脏乱,不利于院感控制。
改进措施:由医务部协调,与外科、麻醉一起认真落实手术安全核对制度;科内加强环境卫生的整改。
六、产房
新生儿身份识别流程欠完善,产妇反映自己未看到小儿性别,只是听医生告知。
改进措施:完善新生儿身份识别流程,新生儿性别能让产妇亲自参与确认。
质控科
3.小金库检查手册 篇三
实施方案及细则
二〇一一年七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小金库”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一、检查目的
二、检查范围
三、检查重点及内容
四、检查时限
第二部分 “小金库”专项治理稽核方案实施细则 第一章 银行账户管理
第二章 出纳现金库及现金支出管理 第三章 假发票套现形成“小金库”管理 第四章 隐匿收入设立“小金库”管理 第五章 原材料采购问题管理
第六章 虚列成本费用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管理 第七章 使用“小金库”购买消费卡问题管理 第八章 资产出租收入管理 第九章 账外固定资产管理 第十章 闲臵固定资产的处臵管理 第十一章 废旧物资收入管理 第十二章 证券账户管理
第十三章 工会、公积金管理中心及技协等单位收入管理
第一部分“小金库”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一、检查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继续深化治理“小金库”工作,根据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中治金[2011]2号)、《陕西省2011年治理“小金库”工作方案》的要求,以及《集团公司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陕油财发[2011]29号),油田公司决定从7—11月底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为了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从源头上防范和杜绝“小金库”问题的发生,根据财经法律法规、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特制定本方案及细则。
二、检查范围
检查对象为公司所属各单位因各种原因形成的“小金库”。“小金库”是指各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
与以往的“小金库”定义相比,此次对于“小金库”的定义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不突出设立“小金库”的手段和方法;二是不区分单位财务会计部门账内,强调“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三是“小金库”不仅仅局限在资金,强调各项资金及其形成的资
产。认定是否属于“小金库”,关键看资金或资产是否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
三、检查内容及重点
“小金库”的稽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四类:
(一)隐匿收入设立“小金库”
1、用主营业务收入设立“小金库”;
2、用其他收入设立“小金库”;
3、用资产清理、资产变现等营业外收入及投资收益设立“小金库”。
(二)虚列支出设立“小金库”
1、以假发票、假合同、假票据等手段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2、虚列支出、管理费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三)转移资产设立“小金库”
(四)以其他形式设立“小金库”。
四、检查时限
本次自查的重点是2010年1月以来各项“小金库”收支金额,以及2009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要求追溯到以前。
第二部分“小金库”专项治理稽核方案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财务管理稽核工作,实现财务管理稽核的 4
标准化、程序化,公司财务部编制了《小金库”专项治理稽核方案实施细则》。
第一章 银行账户管理
首先查看各单位是否按集团公司规定开设银行结算账户,是否存在规定外账户且资金结算业务频繁。其次查阅各单位所有银行账户信息,各开户银行对账单,银行存款日记账簿、银行余额调节表及相关凭证。
一、查阅被稽核单位基本账户开户信息详单,与银行账进行核对,检查是否存在账外账户形成的“小金库”。
二、重点抽查1月、6月、12月的银行对账单,同银行存款日记账进行核对,并核对银行余额调节表,查找是否有漏记和重复记账等问题。遇到银行对账单上一进一出且金额相同的经济事项时,先查阅银行存款日记账是否登记,是否存在收入不入账的问题。
二、若发现银行存款账面数与银行存款实际数额有差异或者银行对账单上的某笔业务与银行存款账不符时,应进一步追查原因。
第二章 出纳现金库及现金支出管理
一、盘点出纳员所保管的保险柜内库存现金,并与现金日记账进行核对,余额不符,应立即查明原因。
二、对于存放于保险柜内的存折、存单,不管是单位户还是
个人户,都要进行深入查证。特别注意有无自制内部收据,白条收取款项和其他款项。查看是否存在将一般个人户设臵为“小金库”的问题。
三、盘点时检查支票、支票存根的编号是否有断号的现象,若有应进一步追查原因。
四、抵顶库存现金的借条、有价证券、记事本等要与单位财务主要负责人核实,注意发现账外资金的证据。
五、实行现金库存限额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严格控制现金支出范围,重点关注超现金支付范围、业务较频繁且金额较大的事项。
第三章 假发票套现形成“小金库”管理
查阅年初工程计划明细表、在建工程明细账及支付各级政府财政规费等相关凭证。
一、核对工程计划明细表(后称计划表)与在建工程明细账,对于计划表上没有的工程项目入账要做进一步核实。
二、核对计划通知单、中标通知书、合同书、发票四项时间的连续性,若几项签署的时间在同一天或者前后顺序颠倒(先开发票后补合同等),则说明是后补程序,很可能是虚构业务支出或虚假费用支出,要延伸到对方单位函询往来资金的真实性。
三、重点抽查在建工程账,查看工程合同文件约定的付款比例及时间,若在合同约定日期前大额支付或提前大比例支付的要追查原因,且查看付款时是否附有建筑业专用发票等其他相关凭
据。
四、重点核查各级政府部门出具票据的合法性、真实性。查看各单位支付给各级政府部门的规范是否有用现金支付,即使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看是否将款项打入政府收入专户内。着重关注将财政规范打入政府部门指定的银行账户内或本部门经办人等个人账户行为。若存在以上行为极易产生套现而形成“小金库”。
第四章 隐匿收入设立“小金库”管理
一、了解被稽核单位销售流程,发票管理情况以及安全生产责任奖惩情况;
二、了解被稽核单位销售合同签订流程、管理情况以及主要的客户情况;
三、了解被稽核单位的应付账款及结算情况;
(一)销售收入管理
1、查阅被稽核单位收入明细账和成本明细账,掌握被查单位的收入和成本的总体情况。
2、查阅被稽核单位销售发票,检查是否连续编号,有无缺号,作废发票处理是否正确,必要时核对加计金额和该时段的销售收入是否一致。检查是否存在产品已销售,收入被截留到账外形成“小金库”。
3、采用抽查方式查阅业务部门销售台账,与对应的销售收入明细账进行核对,检查两者是否一致。检查是否存在产品已销售收入被截留到账外形成“小金库”。
4、查阅应收账款明细账,对长期挂账的应收账款追查源头,同时追查该客户和被查单位的所有资金往来明细,确认该应收账款的真实性。检查是否存在收到销售款不冲销应收账款,通过其他应付款或应付账款将收入转移到账外形成“小金库”。
(二)罚款收入管理
1、查阅营业外收入-罚没收入明细账及罚款收入凭证,追查至奖惩制度执行部门的罚款记录,核对凭证记录的罚款明细与执行部门的罚款记录是否一致。
2、查阅被稽核单位会议记录、单位保卫部门全年工作总结,检查是否有奖惩记录,询问相关人员了解奖惩制度的执行部门及执行力度,重点关注车队罚款情况,追查至财务凭证确认罚款是否全部计入财务账。
3、查阅奖惩制度执行部门的人事扣款明细,检查安全奖金扣发情况及安全员个人扣款情况,并追查至财务账,检查是否存在扣款被截留到执行部门形成部门收入的情况,并追查此项收入的去向。
4、查阅各部门人事管理档案,重点关注临时人员,对重复出现的人名进行重点关注,检查是否存在利用临时人员套取工资形成“小金库”的情况。
(三)保险代理返还、税收返还收入检查
查阅营业外收入明细账,询问财务相关人员是否与税务局签订税收返还协议或者是否通过了税务局的税收返还鉴定以及是
否存在保险代理返还,如果有返还检查返还收入是否全部计入收入。
第五章 原材料采购问题管理
一、查阅被稽核单位原材料明细账,了解其材料采购主要类别及供货商的基本情况。
二、查阅被稽核单位采购合同,分析同一材料不同供应方的采购单价,并与公司招标采购的招标价格进行对比,看是否存在较大差距,检查是否存在采购过程高价采购的现象。
三、查阅应付账款明细账,了解采购付款结算情况。检查采购付款较为频繁的合同供应方出具的票据,与付款凭证后的收款人进行核对,查看是否存在合同签订方、收款方、出票方三方不一致的现象,尤其对付款给个人账户的情况应给予高度重视,检查被查单位应付账款的真实性。
第六章 虚列成本费用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一、实施分析性复核
复核成本费用金额的合理性,对两个间核算内容的一致性、金额的合理性进行复核,并在理解被稽核单位业务的基础上对任何明显的疏漏进行复核。
计算分析成本费用中各项目发生额及占成本费用总额的比率,将本期、上期成本费用各主要明细项目作比较分析,判断其变动的合理性。
将成本费用实际金额与预算金额进行比较。
比较本期各月份成本费用,对有重大波动和异常情况的项目应查明原因,必要时作适当处理。
二、检查管理费用的明细项目的设臵是否符合规定的核算内容与范围。检查销售费用各明细项目是否与被稽核单位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以及专设的销售机构发生的各种费用有关。
三、选择重要或异常的销售费用,检查销售费用各项目开支标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开支内容是否与被稽核单位的产品销售或专设销售机构的经费有关,是否与相关合同的约定相符,计算是否正确,原始凭证是否合法,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四、检查公司经费(包括行政管理部门职工工资及福利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和差旅费等)是否系经营管理中发生或是否应由公司统一负担,检查相关费用报销的内部管理办法,是否有合法原始凭证支持。
五、检查董事会费(包括董事会成员津贴、会议费和差旅费等),检查相关董事会及股东会决议,是否在合规范围内开支费用。
六、检查销售佣金和业务招待费等支出是否符合规定,审批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
七、对大额的、异常的或虽然金额较小但频繁发生的费用支出采取抽查的手段,审查费用预算、审批会签单、合同、入出库手续、购物清单、发票等原始单据,检查各项支出事项是否在审
核报批的支出范围之内,是否使用正规的发票、收据。如有异常,盘查实际支出、账面列支数额与实物的单价、数额是否相符,看有无报支发票而无物资,有无以购代领虚列支出的情况。
第七章 使用“小金库”购买消费卡问题
对有疑点的资金往来,通过向当事人询问、延伸到对方单位核实或函询往来资金的真实性。其中需要特别注意审查白条抵库、大额和金额较整、有规律的支出,必要时延伸到关联单位,关注是否存在向关联方转移资金,将自身费用和工薪性支出在关联单位进行列支,对异常资金往来特别是关联单位、内部单位进行查询并延伸检查。
第八章 资产出租收入管理
一、了解企业内控制度,管理流程。
二、查阅固定资产盘点记录,明确固定资产使用情况,并做相关会计科目、原始合同检查。
(一)针对房屋出租收入
1、查阅固定资产盘点表,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沟通,了解固定资产使用情况。
实地到单位办公、住宿场所察看,关注是否存在闲臵固定资产,尤其是闲臵办公场所、闲臵生产设备等。了解单位内部有无房屋出租、酒店食堂对外营业或对外承包以及其他场所对外经营承包。
2、查阅固定资产租赁费收入明细账,查阅租赁合同,明确租赁合同是否正常执行,租赁收入是否全额入账。分析租赁收入科目,实地察看固定资产,向受租方或承包方了解租赁费或承包费缴纳情况、缴纳数额及出租承包合同。根据了解的情况检查其收入或承包费是否入账,若无人账,追查收入下落;并检查租赁费或承包费是否合理,不合理的追查原因。
(二)针对吊车、运输车出租收入
1、与运输队沟通,查阅车辆行驶里程,耗油量,计算每辆车百公里耗油量。针对耗油量较大车辆与司机沟通,并做重点检查。
2、与公司制度规定的油耗定额量作对比,耗油量超出此规定的车辆深入检查,询问管理人员具体情况。
3、查阅车辆管理部门记录在案的车辆行驶里程,与运输队车辆调度处汇总记录的车辆行驶里程作对比。差异较大者,深入检查。
(三)针对演出服租赁收入处理问题
1、询问公司工会或团委相关人员,确认公司当年是否有演出,属于义务演出还是有偿演出;如果是有偿演出,检查演出收入是否入账。
2、询问公司工会或团委相关人员,演出是否购臵新演出服及服饰情况等信息。检查库存演出服保管状况,明确演出服是否存在对外租赁或私自处理的情况。如有此类情况,检查相应财务
处理。
第九章 账外固定资产管理
一、针对车辆未入账事宜
(一)查阅固定资产(车辆)明细账。关注车辆数量、新旧程度等。加强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的沟通,对资产进行观察,审查业务合同,对收集到的信息和财务部提供的信息进行比对。
(二)检查报销车辆保单、维修费等会计凭证及原始附件。重点核对是否存在车辆发生保费但未做固定资产核算的情况。审查维修费用和凭证后附的维修明细,并将附件上的车辆型号、车牌号码、维修时间与金额记录在案,要求被稽核单位出示车辆台账,核对是否存在未入账车辆。
二、针对账外房地产事宜
检查房产税科目,核对是否存在缴纳房产税而房地产未入账情况。
第十章 闲臵固定资产的处臵管理
一、检查当期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当期减少的固定资产情况。关注处臵当期闲臵固定资产是否入账。
二、检查“闲臵固定资产明细表”,关注闲臵固定资产处理是否按照制度执行,受益是否入账等情况。
第十一章 废旧物资收入管理
一、通过查阅单位领导班子的会议纪要、领导分工情况介绍、与主管领导业务访谈、结合资金往来的检查等程序,关注资产清理事件。
二、盘点清理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并与单位固定资产账、固定资产登记簿、低值易耗品保管账等核对,检查其财产减少、损失、处理变卖情况,查明处理或变卖的财产收入有无入账,若无入账,则追查其下落。
三、查看全年现金账明细账,关注是否有“清理”、“变卖”等字眼的现金支出。
四、查看全年营业外收入科目明细账,关注是否有“清理”、“变卖”等字眼的现金收入。
五、查看全年营业外支出科目明细账,关注是否有“清理”、“变卖”等字眼的现金支出。
六、未使用完材料变现。
访谈材料管理人员,了解材料管理流程,并抽查某月材料领用单,使用单,核对账务,关注是否存在多余材料,查问剩余材料去向,查证是否存在私下变卖收入转入“小金库”。
七、将报废存货、处臵下脚废料、废旧包装物、残次品和边角废料收入款私设“小金库”。询问该类物资管理办法,领用退货记录,登记表等资料,以及变现收入管理。
第十二章 证券账户管理
结合银行账,检查每笔转入证券账户的资金是否均来自财务
账,从证券账户转出的每笔资金是否均已转入财务账;关注投资收益是否及时、足额的收回。
第十三章 工会、公积金管理中心及技协等单位收入支出管理
4.清理检查小金库工作总结 篇四
关于清理检查“小金库”工作总结
接XX公司转XXX委《关于做好设立“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专项清理集中整改、解决问题阶段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我公司高度重视,在会上向公司各部门传达了文件要求,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要求公司清理检查“小金库”小组成员认真做好复查的工作,虽然上次检查中各部门没有发现问题,在这次复查中不能掉以轻心,要更加细致的完成检查工作,同时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确保不反弹、不反复。清理检查“小金库”领导小组组长:XXX,副组长:XXXX,成员:XXXX。
现我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通过深入自查我公司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未侵占、截留单位收入,没有单独账户,无账外帐和小金库及个人名义私存公款等违纪行为。各项票据由财务统一管理,设立专职人员负责票据保管、领用和核销工作。现金管理采取备用金制度,财务报销手续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杜绝坐支行为。
虽然我公司尚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但通过这次复查对工作中发现的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剖析了原因,进一步完善了有关规定制度,加强内控和监督机制建设,把防止“小金库”工作纳入常态化、规范化轨道。
XXXXXXX公司财务部
5.小金库重点检查报告 篇五
根据中纪委《关于印发<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中纪发[2010]29号)、国资委《关于开展中央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国资发评价[2010]107号)和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印发<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小金库”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中铁股份财[2010]228号)要求,我项目部于2010年8月10日至2010年8月31日认真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清理工作,未发现存在私设“小金库”现象。现就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动员部署
1、我项目部按照集团公司及公司的要求,周密部署。将五部委联合发布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实施办法》(中纪发[2010]29号)文件专门召开全体职工会议进行传达,通过思想发动、政策宣传、舆论引导,让每一个干部职工都了解了中央治理“小金库”的政策和决心,职工均表示将积极主动参与“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2、为加强项目部“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项目部成立“小金库”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书记)、(总经济师)
成员:(财务主管)、(物资部)、(劳资部)、(综合部长)、(经营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组织在一起认真学习了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印发<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小金库”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根据文件要
求,领会精神实质,把握工作重点,增强治理工作的主动性,确保治理工作取得成效,并分解落实具体措施,确保“小金库”治理工作深入有效开展。
(二)自查自纠开展情况
1、项目部在企务公开栏设立了“小金库”专项治理专区,将举报方式进行公示,将有关“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文件、通知等张贴在公示栏内。通过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地宣传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入做好思想发动、政策宣传工作内容和政策规定,促进工作深入开展。
2、设立了举报箱,项目部书记每天关注、查看。
3、项目部部门主管以上职工共同签订了“小金库”承诺书。
4、财务、物资、劳资等业务部门针对治理实施方案,对各自部门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自纠,对工程开工以来的经济业务所有收入及帐户、帐据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清查,各部门全力配合为自查工作的顺利完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自查自纠结果
按照有关文件的要求,通过深入自查自纠,项目部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牢固树立自律意识,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从无设置帐外帐和小金库以及以个人名义私存公款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使用的票据由财务室统一管理,按照有关的票据登记制度设置票据登记薄;设立专职人员负责票据保管、领用和核销工作。按照财政集中支付要求,现金管理采取备用金制度,按照现金管理有关规定。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杜绝坐支行为。严格控制财政资金支出,没有以任何形式进行私存私放,无通过虚列材料、劳务结算成本套取现金情况,无以虚假应收坏账核销、以虚假资产盘亏、损毁、报废方式转移资产情况。废旧材料、周转料处置收入、出租收入均全额入账。
经过自查自纠,本项目部不存在私设“小金库”现象,项目部撰写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并按附表说明和要求认真填报《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一并上报到了公司领导小组办公室。
通过 “小金库”的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法制教育,强化了财务管理,确保了各项收入应收尽收,确保了资金合理使用。同时各部门建立起了分工明确、运转顺畅、配合有力的治理工作机制,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6.小金库重点检查报告 篇六
纠报告精选范文
局领导特别是“一把手”能够很好的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对大额开支做到集体研究,民主决策。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提供的关于小金库的自查自纠报告,内容如下:
【小金库自查自纠报告精选范文一】
为了严肃财经纪律,堵塞财务管理上的漏洞,根据教育局的相关文件精神,我校对“小金库”的清理工作进行了严格的自查。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学习,提高认识。
教育局“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通
知下发后,我校迅速召开了专题会议,传达学习有关会议精神。我校把“小金库”治理工作作为当前领导班子的执政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的一项重点任务来抓。学校除了组织老师集中学习文件精神外,还集中组织教职工传达文件精神,领会精神实质,把握工作重点,增强治理工作的主动性,确保治理工作取得成效。校长孙学东要求大家,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正确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大意义,要求大家要认真对待专项清理工作,加强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遏制和防止腐败,规范财务收支活动的重要举措,是教育和保护干部的需要。要求大家,认真自查自纠,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加强领导,责任分工。
为了保障清理工作顺利进行,我校成立了治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举报电话、制作了举报信箱。
学校“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
小组名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明确要求,重点治理。
根据上级文件规定,按照上级文件规定的要求,我校通过深入自查,我校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主管财务部门教育局支付中心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本校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一)我校根据财政局、教育局的有关要求和学校实际编制了学校收支预算,学校一些重大收支,事前都要开校委会,事后进行常规公示;学校每年在教代会上都要作财务报告,并要在教代会上都获得通过。小金库自查自纠报告
(二)我校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免收学生杂费、课本费,其标准向社会公示。在我校收费中,没有一起强制性要求学
生购买教辅材料的行为。严格按照国家政策及上级单位要求,实施并落实,无任何乱收费情况。
(三)学校严格加强预算内、外资金管理。预算外的幼儿园的收入全额缴入财政专户,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部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收据。
(四)我校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及标准。各项支出均按实际发生数列支,无虚列虚报,无白条作为报销凭证。对于大额款项支出,均要经过经办人、证明人签字。
(五)我校无私设“小金库”和“帐外帐”等违规行为。学校各项经费支出,都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无乱之滥用和铺张浪费等现象。
(六)清查结果在校教职工大会上进行了通报,并在全校公开栏予以公示。在认真清查的基础上,按照规定,认真填报相关表格。我们将建立长效监督机制,提高财务透明度,严防“小金库”的
出现。
虽然我校目前尚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但通过清理检查“小金库”,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法制教育,强化了财务管理,确保了各项收入应收尽收,确保了资金的合理使用。
四、整改建章,规范完善
我校决定在前期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继续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力争做到治理工作不留死角,反腐败工作能有更大提高。
【小金库自查自纠报告精选范文二】
自治区工商局计财处:
根据自治区工商局《关于转发自治区纪委等四部门〈关于印发自治区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宁工商财12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工商系统“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的补充通知》的要求,结合廉政风险点防范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局积极组
织实施“小金库”自查自纠工作。小金库自查自纠报告现将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7.小金库复查报告 篇七
为认真贯彻落实临教财[2011]10号《关于做好2011年小金库全面复查工作的通知》,我校立即成立了以园长陈海霞为组长的“小金库”复查工作领导小组,并由学校财务室、工会具体落实,检查了2007年至今的财务情况,现把我校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习,提高认识
我校把“小金库”治理工作作为当前领导班子的作风建设的一项重点任务来抓。学校除了组织全镇中层以上干部集中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外,还集中组织教职工传达文件精神,领会精神实质,把握工作重点,增强治理工作的主动性,确保治理工作取得成效。
二、加强领导,责任分工
为了保障自查工作顺利进行,学校成立 “小金库”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长:陈海霞
成员:关新卫、朱翠凤、田凤鸣
三、自查结果
经过自查小组认真自查,我校没有“小金库”行为。没有违规收费而设立“小金库”;没有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没有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没有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没有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没有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没有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更没有利用“小金库”资金发放津补贴的行为。
8.小金库自查报告 篇八
根据《关于开展“小金库”治理专项监督的通知》﹙皖电〔2018〕5号﹚文件精神,我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全面展开对“小金库”的清查工作,在自查自纠的同时将对以前年度进行全面复查。现将工作报告如下: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进行,我单位成立了自查小组,具体负责清查“小金库”日常工作,要求全体人员积极配合。
二、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在接到《关于开展“小金库”治理专项监督的通知》﹙皖电〔2018〕5号﹚文件后,我单位迅速召开了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了文件精神,要求全体工作人员从思想上正确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大意义,要认真对待专项治理工作,明确清理检查“小金库”是加强廉政建设,严肃党风党纪,从源头上遏制和防止腐败,规范财务收支活动的重要举措,是教育和保护干部的需要,要求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三、认真开展自查、实施长效机制
1、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无虚假发票及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2、我单位财务管理均按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实行“收支”两条线,收入、支出全部纳入单位账户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设立账户,未设立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虽然我单位目前尚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但通过清理检查“小金库”工作,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财经法制教育,强化了财务管理,确保了资金的合理使用。今后,我单位将进一步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加强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的力度,进一度提高财务管理工作,严防“小金库”的出现。
9.小金库自查报告 篇九
根据《关于做好治理“小金库”自查工作的通知》(长治办发(20xx)3号)和全县治理“小金库”工作会精神,我乡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狠抓工作落实,在乡村两级全面开展了“小金库”自查治理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枣园乡地处XX县城以南,全乡辖12个行政村,自然条件较差,经济发展缓慢,涉及本次“小金库”自查自纠的单位有13个。其中:乡级单位1个,村级单位12个。通过自查自纠,全乡没有私设“小金库”和违规开立账户的情况,财务管理严格资金流动符合规定。
关于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自查报告关于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自查报告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高翔任组长,乡长鱼坤任副组长的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小金库”治理工作,研究制订有关治理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要问题。领导小组下设了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小金库”治理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二)做好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地宣传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内容和政策规定,加强信息沟通,促进工作深入开展。
(三)落实举报制度。公室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箱,注意发挥网络举报作用。认真做好举报的受理工作,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认真执行信访工作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依纪从严惩处。
(四)与村财乡管工作相结合。利用村级财务账务清理清查之机,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收入票证进行了清查,重点审查了收入的全面性和支出的合规性及真实性。检查了20xx年以来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及其形成的资产,包括资产处置、出租及经营收入、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等支出票证的使用情况。必要时追溯至20xx年以前年度。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关于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自查报告各类报告
在自查过程中,我们发现村级账务主要存在以下方面的问题。一是票据使用不规范,不合规票据较多;二是村级报账不及时,不能及时反映真实财务状况;三是往来手续不清,形成呆坏账较多(以村级公用地承包费为主);四是收入有坐支现象。
10.小金库重点检查报告 篇十
文件
签发人:** *财字„2016‟** 号 ***
关于开展全区“小金库”专项检查工作的
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按照省委巡视工作办公室《巡视督办通知》(*巡督﹝2016‟14号)和《**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关于开展全市“小金库”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16﹞4号)要求,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彻底清除妨碍全区经济健康发展、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危害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的毒瘤,**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决定在全区统一进行“小金库”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此次专项检查,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种形式的“小金库”,建立和完善长效防控体系,从源头上斩断不良作风的“资金链”。
(二)基本原则
一是分级负责,分口把关。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区直单位和各有关职能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分口把关的工作机制。区直各单位的“一把手”作为本单位此次专项检查的第一责任人,对单位机关及所属单位开展专项检查工作情况负全责,认真指导并抓好机关及所属单位自查自纠和汇总上报工作。专项检查工作由财政部门牵头,审计部门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开展本区的“小金库”专项检查工作。
二是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小金库”专项检查工作要与规范津贴补贴、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节约和控制行政成本支出、加强银行账户监管等工作相结合,围绕预算、资产、财务、政府采购、会计工作的关键节点和薄弱环节,结合各单位的实际情况,有的放矢,突出重点。
三是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坚持依纪依法办事,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对自查出的“小金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从宽处理,对被查出的“小金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从严处理。在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不断深化财政、财务、金融、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等改革,逐步健全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二、专项检查的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检查范围
“小金库”专项检查的范围是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重点检查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及其所属单位。
(二)专项检查内容
“小金库”专项检查。2015年以来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薄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纳入专项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1)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2)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3)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4)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5)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6)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7)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8)其他违法违规违纪设立的“小金库”。
三、专项检查的方法和步骤
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在11月底前结束,主要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为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10月19日)各乡镇街道办、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自查,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自查面必须达到100%。各单位对内部自查中发现的“小金库”问题,要主动上报并立即自觉纠正,要及时填报《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附件1),各单位负责人对自查自纠情况负完全责任。
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区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根据所属单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自查自纠情况,汇总填报《“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附件2),于10月19日前将报送区财政监督检查局(区财政局南楼504室)。
(二)重点检查阶段(10月20日至11月20日)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区财政、监察和区审计部门要组织力量,对有具体举报线索、以前巡察、财政和审计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小金库”尚未整改落实的单位,以及“小金库”问题频发和易发的单位,集中进行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面不低于纳入检查范围单位总数的5%。
(三)整改完善阶段(11月21日至11月30日)各乡镇街道办、各单位要针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切实抓好落实,做到资金资产处理到位、违规违纪责任人员处理到位。要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强化源头控制,健全完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广泛宣传动员
各乡镇街道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工作,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结合“两学一做”活动,大力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充分认清“小金库”管理不规范所造成的危害,切实增强做好专项检查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我们要采取多种形式,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及时了解相关政策规定,积极参与和支持这次专项检查工作。要在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小金库”专项检查工作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拓宽信息渠道,受理社会各界和群众举报,接受群众监督,确保专项检查工作不讲形式、不走过场。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此次专项检查由区财政局牵头负责,区审计局配合实施。财政局主要负责指导和协调本级及下级部门和单位的“小金库”专项检查工作,并负责有关“小金库”问题的政策解释;财政、审计部门要做好重点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违反财经法规问题的处理处罚工作,对依法依纪应当追究责任的人员,要将案件材料移送监察机关处理。各乡镇街道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把专项检查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认真抓好专项检查工作。
(三)认真落实检查内容,确保检查效果
各乡镇街道办、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内容和时限,采取得力措施,把握关键环节,组织开展好自查自纠工作,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自查阶段。对自查自纠过程中工作不负责任、走过场的单位,要通报批评。财政、审计部门要突出重点,抓好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同时要充分利用群众,依靠群众举报,发现问题线索,选择好突破口,找准切入点查出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进行公开处理。
(四)严肃执纪问责,加大处罚力度
要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严格要求、严肃执纪,切实维护有关政策、法规和纪律的严肃性。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各单位要限期整改,切实做到自查自纠;凡自查自纠的问题,实施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或处罚的政策。对被查发现的“小金库”,除依法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外,还要对责任单位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员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对治理工作中走过场的单位,主管部门和专项治理领导机构要及时了解掌握有关情况,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对问题严重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在治理工作中弄虚作假、压案不查、对抗检查、拒不纠正、销毁证据、突击花钱、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或重点检查中发现“小金库”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本次专项检查后再发现有设立“小金库”行为的,要坚决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严肃处理,按照组织程序先予免职,再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责任。
(五)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制定防控措施
各单位要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规定,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种形式的“小金库”,进一步规范并严格执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完善内控和监督机制,通过建立健全各项防控措施,从源头上防止并杜绝“小金库”问题的发生。
附件:1.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 2.“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 3.填表说明
**区财政局 **区审计局
2016年10月10日
**市**区财政局办公室
2016年10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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