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幼儿教育存在的问题和解决途径

2024-10-26

我国幼儿教育存在的问题和解决途径(精选9篇)

1.我国幼儿教育存在的问题和解决途径 篇一

新疆财经学院财政系毕业论文

当前我国中小企业

融资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途径

导 师:林 素 姓 名:俞 浩

专 业:财务管理 班 级:财政20-1 学 号:20000069

电 话:***

7844528 [摘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越来越大,但资金短缺一直束缚着中小企业的发展。因此不断改革和完善金融环境显得非常重要。本文主要阐述了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困难及其解决困难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

竞争市场;经济周期;

金融体制;金融支持

写 作 提 纲

一、充分认识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 3

〈一〉激活市场竞争、增进效率,促进经济增长

3〈二〉创造就业机会,缓解经济周期冲击〈三〉增加农民收入,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

二、中小企业融资难产生的主要原因 4

〈一〉中小企业制度更新滞后,与市场环境转换不同步 4 〈二〉金融体制改革不深入,银行经营管理与中小企业发展需要不协调 4 〈三〉信息不对称 5 〈四〉政府对银行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缺乏鼓励措施

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对策

〈一〉完善中小企业制度,健全治理结构 6 〈二〉深化商业银行改革,完善金融企业制度 6 〈三〉培育良好的信用环境 7 〈四〉政府金融支持 71.设立专门服务于中小型企业的机构和信贷担保制度 72.改善法律环境,建立健全各项法律法规 73.提供一定的政策支持 86

当前我国中小企业融资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途径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改革开放的逐步加快,我国中小企业迅猛发展,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的位置。但迄今为止,资金不足、融资难仍然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关键问题。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与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极不相称,这就要求我们深入研究中小企业融资面临的问题,并探讨其解决的途径。

一、充分认识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

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中小企业都是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支柱。亚太经合组织21个国家和地区的中小企业户数占各自企业总量的97%-99.7%,就业占55%-78%,GDP比重占50%以上,出口总量占40%-60%。德国把中小企业称为国家的“重要经济支柱”,日本则认为“没有中小企业的发展就没有日本的繁荣”,美国政府更把中小企业称作是“美国经济的脊梁”。从我国情况看,目前在工商注册登记的中小企业已经超过1000万家,占全国注册企业总数的99%,其工业总产值、销售收入、实现利税、出口总额已分别占全国的60%、57%、40%和60%左右;流通领域中小企业占全国零售网点的90%以上,中小企业还提供了大约75%的城镇就业机会。

再深入看,中小企业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激活市场竞争、增进效率,促进经济增长。在新古典经济学中,完全竞争市场是最有效率的市场形态,而完全竞争的条件之一是市场存在众多的企业。为数众多的中小企业参与市场竞争,能提高市场效率,促进经济增长。从我国情况看,正是中小企业的长足发展才保证了国民经济整体素质的不断提高,1979-2002年,我国国民经济保持了9.5%的增长速度,而以中小企业为主的非国有经济增长速度达到30%以上。

〈二〉创造就业机会,缓解经济周期冲击。在市场经济中,中小企业在创造就业机会方面的作用越来越重要。随着工业化的发展,大企业趋向于以资本代替劳动,而中小企业成为新增劳动力的主要吸纳者。据我国劳动部2002年底对全国66个城市劳动力就业状况调查显示,目前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中65.2%在个体、私营企业中实现了再就业。此外,中小企业还以其特有的灵活性,在经济周期冲击中发挥了重要的稳定作用。英国的研究表明,1989-1991年经济衰退时,小企业创造了35万个就业机会,而大企业提供的就业机会则减少了68.2万个。

〈三〉增加农民收入,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农民收入增长缓慢一直是困扰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一个突出问题。农民收入上不去,农村市场就难以启动,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就受到制约。而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乡镇企业是农民增加收入的主 3 渠道,提供给农民的工资收入由1996年的4380亿元增加到2002年的8200亿元,年均增长9%,农民从乡镇企业中获得的工资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由1996年的29.86%上升到2002年的34.4%,其中2002年从乡镇企业增加的收入约占净增部分的50%。乡镇企业的发展也为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提供了渠道。截至2002年末,乡镇企业从业人员达到1.33亿人,占全国农村劳动力的26.8%,大大缓解了人多地少的矛盾。

二、中小企业融资难产生的主要原因

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主要是经济金融体制变迁过程中,市场经济体制的微观运行基础不完善所带来的制度摩擦。

〈一〉中小企业制度更新滞后,与市场环境转换不同步。我国中小企业在经过20世纪80、90年代的粗放型快速增长后,仍停留在传统的企业管理方式上,企业制度更新滞后。我国中小企业主要包括四部分:改革开放初期至以后一个阶段形成的集体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目前仍是中小企业的主体,有2000多万户;国有企业根据“抓大放小”的方针通过承包、租赁、售卖、重组等方式释放的一批国有中小企业改制成其它类型企业;《公司法》实施以来各类自然人、法人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外资企业,大约50万户;历史遗留下来的一部分国有控股中小企业,大约150万户左右。目前,很多私营中小企业仍实行家族式管理的企业治理结构;国有中小企业的治理结构与传统的大型国有企业没有什么本质差别;一部分乡镇集体企业具有老国企的弊端,一部分演变成家族式企业;而所谓的改制企业有许多还不规范,尤其是有一些企业改制的目的就是逃避银行债务,真正具有现代企业特征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外资企业所占比重较低。与此同时,中小企业发展的外部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突出表现为市场变化和国家发展战略变化。市场出现结构性过剩,多年的卖方市场的格局转变为买方市场,国家在经济发展中更加强调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更加重视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资源环境之间的和谐统一。由于制度更新滞后,管理方式不科学,一部分中小企业不适应外部环境变化,经营出现困难,大量产品积压,利润水平下降,内部积累大幅度减少,外源补充资金的要求大幅度增加,于是对银行贷款需求大增。此外,由于许多中小企业财务信息不透明,信用意识淡薄,加大了银行贷款风险。

〈二〉金融体制改革不深入,银行经营管理与中小企业发展需要不协调。在金融体制方面,我国银行业经过多年的改革,基本形成了以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银行机构共同发展的局面。为解决城市中小企业贷款难,我国20世纪80年代也曾建立了大量城市信用社,1989年底城市信用社数量达到3330多家,但由于信用社本身制度不完善和企业的逃债现象严重,出现大量不良贷款,1990年、1993年经过两次整顿,仍没有明显起色,1995年开始将地市级信用社组建成城市商业银行。可见,没有制度保障和企业信用意识支撑,组建再多的银 行也不能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而只能加大金融体系的风险。同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市场化改革还不彻底,与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差距较远,集中表现为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和经营目标短期化,影响了对市场反映的灵敏度,不能适应中小企业资金需求的特点。

在银行经营管理方面,随着银行商业化、市场化程度不断加深,银行与企业之间的平等市场交易主体的地位不断增强,银行防范风险机制不断增强,尤其是1998年东南亚金融危机之后,金融体系的风险问题受到中央政府的高度重视。为降低银行业的不良资产,商业银行改变粗放型的贷款管理方式,普遍上收贷款权限,严格贷款发放程序和条件,重视对企业财务状况和信用状况的考察,并要求提供抵押和担保。但是,一些银行在强化内控制度的同时,缺乏开展信贷营销的技术手段和激励机制,只是简单地采取以抵押担保为主的信贷配给手段,不注重培育有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中小企业的融资困难。

〈三〉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对称是金融市场上的普遍现象,而中国由于信用制度、会计制度、法律制度等市场经济所需的基础性制度的不完善,加之有关中小企业的信息对于金融市场和金融中介显得尤其缺乏。从理论上讲,在利率给定的情况下,影响银行信贷决策的根本因素是银行对客户的风险评级或信用评级,如果银行缺乏对企业客户的足够信息,从而不能做出适宜的风险评级,也就不会提供相应的信贷服务。中小企业通常出于各种目的(避税、隐瞒财产)避开正规的会计体系或同时做几本帐,加之中小企业的会计报表一般未经中介机构审计以及中介审计机构的不可信,而且也由于无资信评级机构可资利用,金融中介因此无法以较低的成本获取有关中小企业的信息,较高的信息收集成本和鉴别成本使得银行放弃对中小企业贷款。另外,贷款手续的繁杂以及高额的交易成本往往使一些好的中小企业和拥有好项目的中小企业望而却步,另谋他途。相比之下,只有那些不好的企业才会不计成本的向国有银行“公关”。另外,由于中小企业对资本和债务需求的规模较小,使得审查监管的平均成本和边际成本较高,银行等中介机构在对中小企业的信息生产不具有规模经济,金融机构为了避免不利选择往往不愿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总之,由于信息不对称,对中小企业的融资存在一定的市场失效。

〈四〉政府对银行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缺乏鼓励措施,导致银行缺乏对中小企业贷款的积极性。有些金融部门管理人员没有意识到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性。自国家实施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以来,国有商业银行普遍加强了集中调控力度,贷款重点投向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和大型企业,对基层行处分配的贷款规模较小,尤其是以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县级支行,基本上没有贷款权限。中小企业的发展和融资活动也因此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虽然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扶持中小企业的政策,但大多是针对中小高科技企业的,而更多非高科技企业依然得不到足够的资金支持。中小高科技企业在得到政府支持的同时,也得到了国内外风险投资的青睐,可以预见,在未来的几年里,中小高科技企业面临的融资难将得到有 效缓解,而大多数中小企业的融资状况将难以改变。

还有缺乏必要的金融中介机构。许多中小企业并没有足够的自由资本进行抵押贷款,担保性放款是解决这些企业资金不足的有效途径。但从目前的情况看,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这种担保服务的担保机构不多,即便有的地区建立了这种机构,也因担保资金来源等方面的问题而难以正常运作。

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对策

改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加强中小企业信贷支持,应着力采取以下四个方面措施。

〈一〉完善中小企业制度,健全治理结构。当前,我国中小企业普遍存在财务制度不健全,财务报告真实性与准确性较低,银行利益难以保障的现象,这些往往都是企业治理结构不健全所致。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自身素质是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重要途径。应推动中小企业制度的多元化和社会化,实现治理结构合理化。对国有中小企业实行积极的退出战略,走改制重组道路;对私营企业要引导资本社会化方向,改变家族式管理方式,吸收现代企业制度和管理制度的要素;对于集体企业要推动产权改革,明晰产权关系。应规范财务制度,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建立能正确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的制度,增加企业财务透明度。设立专门服务于中小型企业的机构和信贷担保制度,在政府机构中应给予这些机构较高的地位,明确其职能是负责中小企业政策的制定和统筹协调。中国目前有乡镇企业局、中小企业办公室、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管理协会以及一些地方的生产力促进委员会等机构,分别对中小企业中的某一种所有制类型或企业活动的某些环节进行管理。这些机构一方面重叠较多,职能重复,另一方面力量太弱,缺乏对中小企业的针对性支持。虽然,这些机构大都提供行政管理和一部分信息服务,但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尚未产生。

〈二〉深化商业银行改革,完善金融企业制度。要改变银行在中小企业贷款中的约束条件,必须深化商业银行改革,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也明确提出了深化金融企业改革的目标,要把商业银行改造成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效益良好的现代金融企业,并选择有条件的国有商业银行实行股份制改造,加快处置不良资产,充实资本金,创造条件上市。当前,商业银行应不断改善内控机制,提高风险管理技术,在此基础上简化审批环节,开发信贷品种,提高服务水平,以满足中小企业合理的资金需求。银行要增强服务观念,提高服务质量。各商业银行要真正完成从“存款立行”向“贷款立行”转变,从坐等客户申请到主动上门为客户提供信贷结算服务。在经济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今天,不熟悉产业发展变化的特点,是不可能培育优质客户的,这是转轨时期我国银行业与国外同行所不同的特点。因此必须培养金融、产业跨专业人才。可通过聘请顾问、人员培训等“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提高银行工作人员对产业发展趋势的判断力,增强对有发展潜力企业的鉴别力,从而避免只重视 报表数字,看似规范化实则简单化的做法。另外,有必要改变现行的信贷机制,简化贷款审批程序,适当下放审批权限,并根据中小企业的特点,开发相应的金融服务品种,在开户、结算等方面提供灵活便捷的服务。

〈三〉培育良好的信用环境。中小企业融资时刻离不开“信用”二字,没有良好的信用文化和健康的信用环境,中小企业融资很难顺利开展,并导致信贷市场的低效配置,中小企业不良贷款比率大大高于大企业不良贷款比率。企业逃债、银行“惜贷”这种银企矛盾所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一些效益较好的中小企业得不到银行的信贷支持。同样,银行被动防守并不能优化信贷结构。消除这种矛盾,需要银行、企业和社会三方面的努力。银行要在充分考察论证的前提下,针对企业的不同情况进行合理的分类,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对各类企业的支持;企业也应切实提高自身素质,增强信用观念,恢复和建立新型的银企关系。建立资信评估、产权交易等信用中介服务机构,设立由财政、企业等共同出资组成的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信用担保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创业基金及科技发展基金。针对目前社会信用淡薄的问题,应尽快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加强信用文化建设。应培育企业家的信用意识,提倡和宣扬信用观念,在“有借有还”的良好信用环境下改善银企之间的关系。应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中小企业信用管理监督社会化。还应加大对企业违约的惩罚力度。要减少违约的发生,必须加大对违约的惩罚力度,增加违约人的违约成本,严肃惩处逃废银行债务的企业及其负责人。

〈四〉政府金融支持。政府作为一个市场规则的制定者和克服市场失灵的公共政策提供者,应将自身职能定位于优化市场环境和弥补市场缺陷上,具体来说有以下几个方面:

1.设立专门服务于中小型企业的机构和信贷担保制度,在政府机构中应给予这些机构较高的地位,明确其职能是负责中小企业政策的制定和统筹协调。我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财政出资设立政策性的贷款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申请贷款提供担保,并可考虑由政府和商业性保险机构共同出资设立再保险机构,为担保贷款提供再保险。由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风险较大,若全部由信贷担保机构承当,则难以承受,因此发展风险相对较小,适合中小企业的融资方式及其必要。

2.改善法律环境,建立健全各项法律法规。美国的《中小企业法》、《中小企业投资法》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有具体的规定;日本的《中小企业基本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法》、《中小企业金融公库法》明确了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支持规则。而我国1988年颁布的《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已经执行了十几年,且是按所有制划分企业,尚未从规模、人数上划分企业。《证券法》规定,上市公司发行人认购部分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而企业发行债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对于大多数中小型企业来说,这无疑是天文数字。还有如正在筹建的二板市场,风 险投资业、融资租赁业等。加强这方面的立法,规范对中小企业的管理、支持已是当务之急。而且,对那些素质低下、非法经营、信誉较差、有钱不还的中小企业,除耐心细致的做好思想工作外,要辅以严厉的法律法规制裁,在全社会形成一种良好的“有借有还,再借不难”的信用氛围,减少金融风险。

3.提供一定的政策支持。宏观优惠政策近期一直倾斜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小企业往往是在政策与法律的夹缝中求得发展。给中小企业提供政策支持,首先就要真正顺应十五大精神,给以民营为主体的中小企业以正常待遇,为其提供一个相对宽松的竞争环境。我国的市场经济尚处于初级阶段,各种市场关系、市场体系还不完善,市场作为第一推动力的地位尚未成熟,因而我国政府有效的政策措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任重道远。为促进中小企业的长足发展,政府部门需要进一步创造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市场环境,从立法、税收、投资政策等方面予以扶持。向银行贷款也并非中小企业唯一的融资渠道。在建立信用担保体系的同时,改革以银行为主体的单一的投融资格局,加快资本市场的建设,各种融资方式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共建多元化的资本市场。那时,我们的中小企业融资或许将不再说“难”。中小企业融资,绝非朝夕之间就能达到人们的理想目标,它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

主要参考文献:

《中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研究》

刘曼红主编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3 《中国民营企业融资问题研究》

符戈著 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 2003.10 《经济问题探索》

《经济问题探索》杂志社 2004年第2期(总第259期)

2.我国幼儿教育存在的问题和解决途径 篇二

一、我国中小污染企业治理所存在的问题

1. 环境执法部门执法手段缺乏有效性。

目前国家对于污染企业的执法手段主要有四种:法律手段、经济手段、行政手段与监督教育手段。其中比较直接有效地手段主要是行政手段与经济手段两种方式。行政手段是强制性责令污染企业进行停业整改, 但这一手段对于中小污染企业的治理有一定的限制性。首先, 由于中小企业规模小, 分布散, 经常出现的现象是它与环保执法部门“打游击战”, 而有些三无企业甚至会另起炉灶重新营业。对于这些企业的监管比较困难。其次, 环保执法部门对违规企业下达罚单或处罚通知书后, 这些企业有三个月时间可进行申诉或整改, 我国环保部门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利, 在此期限内不完成要求的, 环保局只好将案件移交法院执行, 期限又会拉长, 使得治理周期过于长。即使法院强制执行停产封贴, 可对于追求利润的商家而言监管稍有疏忽, 又会重新开业。再其次, 对于这些中小企业而言停业整改更新低污染的设备, 将大大增加它们的生产成本, 因此在外围没有强制执行力要求的情况下这些企业是不会主动整改的。经济手段主要是对污染企业收取一定的罚款和污染治理费用, 而这一手段在污染企业治理上也收效甚微。对于这些罚款与污染治理费企业往往通过增加产品价格的方式将这笔成本转嫁给消费者, 形成了成本的外化现象, 这样对于这些企业而言不具有惩戒性, 加之罚款全额与这些排放污染企业所得的利润相比往往微不足道, 无法得到这些污染企业的重视。同时相比较于那些花大量资金对污染排放进行设备整改升级的正规企业而言, 这些污染企业的生产成本廉价的多, 使得在市场上污染企业的产品在价格方面更具有竞争力, 这样对于正规企业是一种打击与压制。

2. 环境监测部门经济的受制与约束性。

目前我国各地区环境监测站均属于事业单位编制, 只有极个别地区财政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其他地区财政经费均由国家划拨三分之一, 收取的排污费补贴三分之一, 剩余的三分之一由自身创收补贴, 创收方式主要是委托性监测和服务性监测, 这样导致的结果是环境监测部门由于考虑到经费上的原因受制于企业。同时在利益的驱动下, 环境监测部门为了创收, 也会使得一些监测结果失真。而环境监测部门又没有第三方监督机构, 这就给中小污染企业治理带来了阻力。

3. 地方百姓维权困难。

出现严重环境污染的地区, 老百姓往往出现上告无门的现象。由于地方政府的政绩考察是以地方GDP为主, 因此对于地方政府而言他们与当地的污染企业形成了一定的利益挂钩, 从而当地政府部门为了自己的利益着想往往会对这些企业进行保护与偏袒, 这对老百姓的维权形成了阻力。而环境执法部门的权利又太小, 在对于这些企业的整治上显现出力道不够。因此, 老百姓只能依靠媒体或者网络的宣传吸引更多人的关注与热议, 进而引起上级乃至中央政府的重视以实现对于自己利益的维护。并且, 只有当出现污染企业导致大规模群体利益受损时才能引起媒体与网络的足够关注。而更为普遍的是对于小群体或弱势群体利益受损事件发生时并没有有效的解决途径。

二、解决途径与建议

1. 完善相关政策、法律, 加大排污企业经济惩罚力度, 提高其违法成本。

政府需加强对于环保法律、法规及各项标准的完善, 对于中小污染的治理做到有法律法规可依靠, 有可行的标准可以参照。例如通过法律法规来规范地方政府的环保职能与职责, 对于地方政府在环境保护具体应负的责任与处罚条例加以完善, 同时政府一直在宣称要建立重污染企业退出机制, 可具体退出标准迟迟没有确定。在经济措施上应加强排污企业的罚处力度, 以加强排污企业的违法成本。以国际事件为例:2010年5月隶属于英国石油公司的“深水地平线”钻井平台在墨西哥湾发生爆炸, 出现了严重的漏油事件, 对周边整个生态系统与海上环境造成危害, 为此英国石油公司共支付各项罚金将近400亿, 其中包括150亿的环境破坏赔偿金, 使得英国石油公司近乎于“倾家荡产”;2011年6月美国康菲石油公司在中国渤海湾同样发生石油泄漏事件, 对我国的环境造成严重损害, 但最终处罚结果仅仅只有20万, 这对于一家年盈利120亿的公司而言根本就是不痛不痒的事情。因此只有对这些污染企业加大经济惩罚力度才能真正起到作用, 同时这也是对正规企业的一种保护。

2. 对环保监测部门实施财政与权力上的制度改革。

一方面我国环境监测部门财政规划结构需进行重新调整, 取消现有的财政制度, 保障环境监测部门财政上的独立性, 以打破企业对环境监测部门的影响与制约现象, 抑制虚假数据的产生。以日本为例, 日本目前是全球环保事业做得最好的国家之一。日本的环境监测部门的财政来源均由政府统一划拨, 针对于具体情况分为三种, 对于国家布置的监测任务所有费用由国家统一拨款, 如果是地方分配的监测任务费用由地方政府保障, 对于国家与地方共同涉及的监测任务由中央与地方协商予以出资安排。另一方面, 中央应该实行对环保与环境监测部门的垂直领导, 以此改变目前地方政府与地方环保部门的隶属关系, 摆脱地方政府对环保部门工作的阻挠与干扰。对于这些部门应该进行充分的放权, 例如对于不合格企业的处罚权利不由工商局独自掌握、对于企业的申请与年检环保部门有一票否决的权利, 可以对污染治理不合格的企业不予通过并立即关停。

3. 对地方政府的政绩考核加入环境污染治理内容。

由于受传统计划经济思维的影响, 我国在考核地方政府政绩时一直以GDP作为考核的主体, 以经济发展与财政收入作为两个重要的衡量指标, 这样在无形中为排污企业与地方政府之间达成了一条利益链。因而对于地方政府政绩的考察中因加大环境污染治理所占的考察比例, 让其成为主要考察指标, 以此来增加地方政府的环保动力, 切断地方政府与排污企业的利益链, 打破二者间的“双赢”局面。

4. 社会信用机制的建设与完善。

针对于中小污染企业的“游击战”, 应建立企业环保信用评价体系, 工商局对每个企业的环保诚信情况进行评估, 使得销售商与消费者对每个企业的信用情况可以进行查询, 从而引导他们的分销与购买选择。其中那些因污染叫停却一再开工的企业在信用体系中进行注明, 在销售渠道上对其进行约束, 使其无利可图。另外, 在企业年检时, 拒绝其再次登记经营。这即是对污染企业的制裁, 同时也是对那些主动进行设备工艺升级改造正规企业的保护。对每个个人的信用机制也要加以完善, 让每个污染企业的负责人在社会中举步维艰, 以杜绝他们不道德行为。

5. 动员社会各种力量共同参与。

政府可以加强对于环保NGO的关注, 所谓NGO是指非政府组织 (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 , 我国环保公职人员力量有限, 而中小污染企业遍地开花, 仅仅依靠环保执法人员来对这些企业进行监控就显得有点力不从心。据统计我国目前登记注册的环保NGO组织超过3500家, 同时未登记注册的机构与学生组织就更多了, 这些NGO有着强大的力量却未得到政府的充分利用。政府首先应该给予这些组织关注从而调动更多社会与公众的积极性, 健全相关的法规与政策, 使这些组织的发展得到保障, 从而提高自身的专业性;同时组织他们对污染企业的违规行为进行监控, 并加强对普通民众与企业的环保宣传工作。打通这些非政府环保组织与环保部门之间的通道, 使得那些上告无路的百姓通过联系这些非政府环保组织来达到维权的目的。

3.我国幼儿教育存在的问题和解决途径 篇三

1.前言

随着我国教育体制改革的颁布,国内教育水平获得明显提高,而当前高校留学生教育已成为国际化教育中所关注的问题,它可以丰富校园文化,显示出文化的多元性。同时由于我国科学技术水平不断提高,我国经济地位获得明显提升,致使各个高校留学生数量持续上涨,这使高校教育与管理面临着极大的挑战。因此,文章就目前我国高校留学生教育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为提高高校教育与管理提供解决对策,这对加强、提高高校教育和管理工作具备显著意义。

2.当前我国高校留学生教育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目前高校教育与管理不符合留学生教育的需求

由于国内市场竞争日渐激烈,而我国大部分高校对学生进行培养主要面向激烈的竞争市场,难以与国际市场、教育进行衔接,不能满足当前高校留学生的需求,同时还会影响高校教育与管理的发展。教育期间,先要对各个学科与专业进行着手,而当前学校将各个学科与专业划分太过明细,与国际学校进行比对后存在明显区别。同时在设立课程方面,主修课程较多,选修科目较少,导致学生科目选择较少,较多课程不能和国际课程进行连接[1]。而在教中,大多数学校还是采用传统教学方式进行教学,致使整个教学课堂显得枯燥、乏味,降低学生的学习兴趣,还有部分学校是以教师为整个教学中心,忽略学生,未能充分调动同学学习的主动性与积极性,未能有效引导学生参与教学中,致使整个教学课程无法吸引留学生,尤其是欧美学生。与此同时,教师授课语言基本以汉语为主,而学校多数教师不能使用多种语言进行授课,并且还缺少与留学生相符的外国教材,严重制约高校教育与管理工作。

2.2高校对留学生教育不给予重视,缺乏科学性规划

我国刚开始引入学生时期,只将留学生当成一项政治工作,着重于其教育对我国社会、政治所造成的影响,并忽视了留学生对给我国社会经济带来的作用,对其教育工作不给予重视[2]。改革开放后,这一想法虽然获得明显改善,但还是只将留学生教育问题当成高校学校自身问题,并为未把提高其教育问题给予重视,缺乏科学性规划,忽略高校教育与管理的重要性。

2.3教育管理资源配置缺乏科学性

高校实施教育管理是结合相应原理,通过一些合理方式、方法,对高校中事物、空间、人、信息、财等事项实行组织,对其进行控制、调节一项过程,主要是在有限的时间内更快更好的达到目的。所以,无论是哪一种教育管理方式都可以在相应的资源管理中运行。但凡离开了管理资源,不管哪一种管理方式、方法也无法独自开展,两者是相互并存的,最终目的也无法实现。

目前我国正处社会发展阶段,这一发展阶段对国内教育的使用以及投入造成了直接影响。当前我国对非重点学校以及重点学校的资金投入极不平衡,从而出现了“211”等各个高校得到国家更多的政策、资金的支撑,而对普通学校所实施的政策与资金明显比重点高校所投入的较少,从而导致高校内部留学生住宿环境较差、实验设备匮乏、师资力量薄弱、图书资源缺乏、辅助设备过于陈旧等等[3]。并且由于国内西部、东部经济发展不平衡,各个地区经济存在明显偏差,更加突显出高校与高校之间资源、资金发展极其不平衡的特点,除此之外,由于多数高校任然实施扩招政策,导致校内教师、学生比例严重失衡,严重影响高校教育质量。

2.4生活习惯与语言给高校教育管理带来阻碍

①留学生远离他乡来到陌生地区学习,难免会对其心理造成影响,大部分学生是首次远离自己的人际关系、国家,来到陌生、不同语言的国家,会使其在生活过程中碰到较多问题,如未能及时获得解决会影响留学生的生活质量,并且会引发不同程度的心理障碍等。②高校留学生来自不同国家,而其信仰的宗教也会有所不同,不同的宗教信仰会阻碍高校教育管理。高校进行日常管理期间,难免会遇到留学生因庆祝宗教节日出现旷课的现象,在不做违法事情的情况下,高校要怎样进行科学管理,是当前高校所面临的一项重要难题。③我国教育模式差异带来的难题,留学生来自各个不同地区、国家,并且各个国家的教育方式、教育方法存在较大区别,教学风格各有不同,而学生自身学习能力以及认知水平也存在不同区别。当前,国内大部分高校还在沿用传统教学方式,依照不同专业、科目实施统一的教学方式,多数留学生会不适应我国教学方式,影响教学质量。

3.完善高校留学生教育和管理的解决措施

3.1重视留学生教育问题

高校要对留学生教育问题给予重视,并加强校内教育工作,结合学校、留学生的特点制定留学生教育体制以及发展策略,要将学生教育放在首要位置,进一步确定高校教育教学目的,全面提高高校留学生教育管理质量。将留学生教育发展工作当成国家与各国之间相互交流的桥梁,加强、完善高校留学生教育机构,为提高教育管理力度制定相关管理方案,并重视对留学生教育管理进行检查。同时还应构建高校教学管理体系,完善留学生招生制度,提高学生整体质量,保证留学生身心、体质等获得健康、快速、有效的发展,为构建我国与邻国之间的关系奠定基础。

3.2合理调节教育资源,完善资源机制各个高校要对教育资料进行合理调节期间,应从资源机制着手,首先要构建、完善资源管理机制,此外,在构建资源机制过程中,要明确内部各个管理部门的职能,利于帮助学校体节约教育资源,提高教育质量以及提高学校处理事情的能力。与此同时,学校应为各种有效资源进入高校构建一个良好平台,利于吸引更多科学、有效资源。如:根据校内饭堂环境问题,学校可根据这一特点,把校内饮食、饭堂经营权转让给企业去经营,然后在使用年限满后,再由企业将学校饭堂经营权转回学校手中,此时按校内饭堂环境这一问题就迎刃而解了,企业为从学生获得较好收益会不断完善饮食环境、改善学生饮食,这样不仅可以改企业增加收益,还可以改善学生饮食以及饮食环境。除此之外,资源获得合理分配后还需构建资源机制,加强校内资源管理,对学生、教师等进行合理监督,避免部分权力过于膨胀。

3.3提高高校教育管理人才队伍

随着我国生活质量不断提高,当前社会经济获得快速发展,高校教育越来越受到人们重视,我国对高校教育管理人才的要求逐渐增多,主要为培养高素质、高涵养、高技能人才奠定基础。而就目前高校教育管理人员现状来看,高等学校急切需要利于学校教育管理、提高教育质量的人才。但与发达国家教育管理进行对比,我国高校教育管理经验尚浅,因此需参考发达国家在实施教育管理过程中的经验以及相关的管理措施,同时还应对其新的教育模式、方式、科学技术、理论进行探讨,并结合我国实际特点,树立符合目前高校发展的教育管理理论,为提高管理质量、加强管理机制提供科学理论。高校教育管理部门可根据校内实际情况邀请经验丰富的教育管理人员对校内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向其传授教育管理经验,并结合留学生自身特点、当代经济变化形式等设置培训内容,利于提高高校教育管理人员的工作经验。

3.4构建“学生为本”教育管理理念,注入人性化管理

高校教育管理构建“学生为本”教育管理理念,注入人性化管理,教育管理工作本身是围绕学生开展的,而不是让留学生被动接受教育。应在心理、学习、生活给予学生更多关心与支持,让学生认识到学校对他们的关心与爱护。首先要在教育管理中注入人性化管理,构建师生沟通交流的桥梁。

4.结束语

总而言之,高校教育与管理只有加强教育管理师资队伍,在教育管理中注入人性化管理,并结合留学生自身特点以及当代社会发展形式建立科学的教育管理体制,才能提高高校留学生整体教育管理质量,才能有效发展来华留学生的教育事业。

【参考文献】

[1]冒大卫.浅析高校留学生管理工作的理念与机制创新[J].思想教育研究.2011(01):120-135.

[2]全京.留学生跨文化教育及留学生管理[J].中国电力教育.2011(04):145-161.

[3]崔伶玲.从我院留学生管理中探究留学生管理[J].经营管理者.2011(04):210-213.

4.我国幼儿教育存在的问题和解决途径 篇四

我局全年实现邮政业务收入820万元,邮政业“十二五”规划出台 或引物流产业新格局邮政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近日正式公布。国家邮政局透露,到2015年,邮政业业务收入比“十一五”末翻一番,达到2580亿元,年均增长15%;邮政业业务总量达到2620亿元,年均增长15%;普遍服务业务量达到287亿件,年均增长2%; 如何结合邮政实际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探索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邮政业发展之路,是摆在邮政监管机构面前重大而紧迫的课题。如何结合邮政实际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探索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邮政业发展之路,是摆在邮政监管机构面前重大而紧迫的课题。

一、认清我国邮政的本质特性和邮政监管机构的职能定位。

邮政的本质属性是通信。为区别电信与通信,学术界一般将电信称为电子信息通信,而将邮政称为非电子信息通信。在我国,邮政则被定义为实物信息通信。根据属性不同,我国明确将邮政、电信、交通定位为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三个独立行业,并以国家法律形式给予认定。我们说邮政业是服务业,实际上是通信服务业,并非电子商务业、交通物流业。国务院国发(2005)27号文件称“邮政业是国家重要的社会公用事业”的定位,实际上为“邮政业是国家重要的社会公用通信事业”的简写。

邮政业是一个网、两个领域。“邮政一个网”曾被万国邮联作为第2l届邮联大会世界邮政日的主题提出。今年第38届世界邮政日,又以“世界邮政网——网络连天下”公示世人。万国邮联国际局副局长黄国忠在答记者问中介绍,这个网有局所服务点66万个,是目前全球唯一可以连通多个角落、通达范围最广泛的实物通信和信息传递网络。目前,世界邮政网是一个完整的网,今后仍然还是一个完整的网,尽管与其他服务网络有互连互通的打算,但其具有完全独立或相对独立的特征。我国邮政网亦是如此,以6万多个城乡局所服务点为主体,构成四通八达、覆盖全国的完整、统一的邮政通信网。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世界邮政改革的步伐,我国政府允许非邮政企业或公司经邮政监管机构许可后可经营非邮政专营业务——这是历史进步和大势所趋。但有一点要非常明确,进入邮政领域的企业或公司,只限于国家许可的领域。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信件专营业务、机要通信等特殊服务业务,非邮政企业或公司不得进入,擅自进入者属侵权违法,必须依法查处。依据市场主体“趋利法则”,非邮政企业、公司绝对不会也不可能进入不以赢利为目的的普遍服务领域。因此,目前我国邮政业事实上客观存在两个领域,即以普遍服务、特殊服务为特点的公共服务领域和除专营、机要通信外以快递服务为特点的市场竞争领域。对进入两个不同领域的两类不同主体,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政府主管部门应采取不同政策进行管理和监督。

邮政实行的是“政监合一”的监管体制。依据国发(2005)27号文件规定,现国家邮政局是在剥离原国家邮政局的企业职能、资产和人员的基础上重组的,尽管在随后的许多文件中统称为国家邮政监管机构,但其职能仍主要为政府职能,即“政监合一”的管理和监督机构。有统计分析,原国家邮政局12项政、监职能中,其中纯政府职能有9项,政、监职能兼有2项,真正纯监管职能只有1项。因此,作为国家邮政局和省(区、市)管理局,如果只重视监管职能而忽视履行政府职能,可能是对国家关于邮政政企分开体制改革的片面理解或误读。换而言

之,对市场领域要监管,对非市场领域要主管,不能政企分开后只保留监管职能而把政府职能放弃。此事事关国家和省(区、市)两级邮政管理机构自身的依法履职和生存发展,应该尽快明确,向上级领导机关提出来。

另外,鉴于普遍服务、特殊服务系提供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属于政府职能,国家邮政局和各省(区、市)邮政管理局本身负有规划、组织、协调、落实之责。尤其像邮票发行、机要通信和邮政网络规划建设等是主责、主管,不属于市场监管,应将其作为政府邮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能来履行。

我国邮政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邮政业目前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发展落后,监管滞后。我国邮政业发展落后于经济社会的发展,邮政监管工作又滞后于邮政业的发展。—方面,现有网点本已比诸如印度300多万平方公里、10亿人口、15万个局所等国家低很多(我国960万平方公里、13亿人口、6.4万个局所);另一方面,这些网点还在继续撤并或变相撤并(外包),如果邮政银行再拿走优质网点,后果将更为严重。

主业不主打,信件未成核心。邮政业的主业应该是实物信息传递业务,但这类业务并没有起到主打的作用;信件业务在国外占邮政全部收入的60%以上,相反,我国信件业务在国有邮政中并没有发挥核心作用。目前的实际情况是,信件专营制度受到来自国内外多方面的冲击,处境尴尬。

投入不足,邮政公共服务水平难以提高。属于非市场领域的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理应由政府为主买单。由于投资主体缺位,构成国家邮政通信网的邮政基础设施包括局、所、亭、箱、车、站在内,数量不足、技术层次低,不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通邮、用邮的需要。像北京这样的大城市,每2万人才有一个局所。以“村村通”为例,其他行业都通了,如“村村通电话”、“村村通广播”等等。而北京邮政今年才开始实施村邮站建设工程,其它地方可能还没启动该项工作。

法制落后,邮政市场无序。一方面《邮政法》超过20年了,许多规定宽泛,缺乏可操作性;另一方面,修法工作进展缓慢,新《邮政法》迟迟出不了台。在利益格局、利益主体多元化的新形势下,相关部门各行其道,导致在邮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监管难以到位。邮政法制建设落后,远远不能满足已经变化发展的形势需要。

用科学发展观指导邮政监管工作

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我们的邮政监管工作,有以下几点建议:

加强邮政法制建设,争取地方政府支持,为邮政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要积极推进《邮政法》的修改进程,促成规范和调节邮政业的基本法即《邮政法》的修改早日颁布,解决“旧法难依”。

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坚持条块结合发展邮政事业。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特别是省

级政府对邮政业改革发展的工作支持和政策扶持,在规划制定、网点建设、邮政法制、市场监管等方面实现突破。目前,已有—些省(区、市)取得经验,应积极推广。

加大国家政策扶持措施,推进邮政通信能力、服务水平提高。国家事业国家办,国家网络国家建。国发(2005)27号文件明确规定:邮政业是国家重要的社会公用事业,邮政网络是国家重要的通信基础设施,国家理应拿出真金白银来发展、来建设。如邮政普遍服务(包括特殊服务)是典型的公共服务,不能指望邮政企业在亏损的情况下出血营造,应该主要依靠国家、政府组织实施并加大投入。在这一点上,北京公交的许多做法可以借鉴。至于快递服务,它是典型的商业性服务,完全不用政府为其能力建设操心,为他们提供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就可以了。

创新监管方式,促进邮政业发展。具体来说,有三点应引起重视:一是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对众多属性不同的邮政监管对象,应根据其所处的不同领域、承担的不同职责,区别对待,分类指导,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和监管政策。二是依法监管,依法行政。同从事邮政服务的企业要依法经营一样,邮政监管机构也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活动。三是提高素质,改进服务。邮政监管机构是服务型政府机构,要通过为监管对象提供良好的政府服务,来促进邮政服务提供者为杜会提供高效的邮政服务。为此,监管机构和监管人员要在学习、研究、制定政策、法规上下功夫,确保邮政业的发展始终沿着法治的轨道前行。

5.我国幼儿教育存在的问题和解决途径 篇五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要“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关键着力于推进教育公平。基础教育与社会经济发展密切相关,在社会经济发展中起着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的作用,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是实现城乡协调发展和教育公平的重要手段。

一、农村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存在的问题与成因

1、农村基础教育经费投入少。自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以来,休宁县教育局在农村办学上投入了较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使农村教育的整体办学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是,从目前农村与城镇的教育发展水平相比较看,农村学校的办学条件仍明显落后于城镇学校,而村级小学的办学条件尤为落后。一些村级小学没有微机教室,教学设施设备器材不足,办学条件与城镇学校、当地的中心校差距很大,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形成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一些地方政府没有按照均衡发展的要求,合理使用国家或者省级下拨的教育经费,甚至存在挤占挪用的问题。

2、农村学校教师得不到合理补充,优秀教师外流严重,师资水平明显偏低。目前,造成农村师资水平较低的原因主要有:一是由于城镇学校待遇优厚,加之管理上的问题,导致农村学校的教学骨干多数都流入城镇学校。二是村级小学的师资得不到及时补充。补充新教师时,往往优先考虑城镇学校,因此农村学校只好 “老弱病”教师坚持在教学一线工作。三是农村学校特别是村级小学的师资配备还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师生比。仅以乡镇小学而言,县级人事和教育部门均以全乡小学为单位核定教师编制数,而乡镇中心小学为保证本校足够的师 1

资,就挤占村小“编制”。四是农村学校缺少素质优秀的教师。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城镇学校的优秀师资过于集中,而农村学校素质优秀的教师则十分缺乏。农村小学教师队伍学历层次偏低。五是城镇学校存在教师超编问题,而农村学校特别是村级小学教师缺编。六是教师的学科结构不合理也是农村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一个瓶颈问题。

3、择校问题给农村学校办学造成较大冲击。近年来,农村各地中小学生择校现象较为普遍。由于农村学校师资水平不高、教学质量偏低,加之城镇学校千方计地招收农村优秀学生,导致农村学校品学兼优学生不断转出,优秀生源逐渐减少,社会认可度下降,造成恶性循环,给办学带来了很大冲击。还有一些父母由于在外打工,把孩子送到城镇的一些公立或私立学校就读,也是造成农村学生流失的原因之一。

二、正确认识农村基础教育发展问题,是推进教育均衡发展的关键

1、提高认识,正确理解和把握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实质。要扎实有效地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无论是政府决策者、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广大教育工作者,首先必须要对均衡发展有正确的认识和正确的理解。要认识到均衡发展的实质是通过调整教育资源配置而提供相对均等的教育机会和条件,以客观公正的态度和科学有效的方法实现教育效果和成功机会的相对均衡。均衡发展不等于平均发展,不是每一所学校都按同一模式、同一发展水平发展,不是降低优质学校和优质教育标准,不是忽视城区学校的进一步发展,而是以更有力的措施扶持农村薄弱学校,促其加快发展,缩小学校间在办学条件、师资队伍建设、管理水平、教育质量上的差距,实现相对均衡。

2、明确职责,进一步强化政府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责任。根据新的《义务教育法》,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各级政府的主要职责,基础教育的主要组成部分就是义务教育,因此,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责任也在于政府。为此,在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过程中,必须进一步强化政府的责任。各级政府的决策者和领导者,应当以科学发展的理念,从本地教育发展的实际出发,解决教育整体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使全体公民接受同样质量的教育,这既是国家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最终目的,也是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根本要求,更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真正体现。

三、推进农村基础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的对策

1、科学规划,积极有效地调整好学校布局。实现城乡教育均衡化的关键在于改善农村学校的布局和教学条件。教育主管理部门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人口变化状况,认真调研,科学规划,制定好新一轮学校布局调整规划。

2、加大投入,改造农村学校硬件设施,推进办学条件均衡化。城乡、区域和校际间的不均衡首先直观地表现为校舍、场地、教育装备等办学条件的不均衡。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首要工作就是要加大对薄弱学校的经费投入力度,改善薄弱学校的硬件设施,使薄弱学校拥有与其它学校大致均等的物质条件,实现办学条件的标准化。

3、多措并举,推进师资配置均衡化。如果说办学条件不均衡是“硬件”的不均衡,则“师资”不均衡则是“软件”的不均衡。要推进“软件”均衡发展,就必须多措并举。为此,首先要提高农村中小学尤其一些薄弱学校教师的福利待遇,在统一城乡教师各项福利待遇的基础上,建立农村中小学教师岗位津贴制度,鼓励优秀教师到农村薄弱学校任教。

其次要加大对农村薄弱学校师资配备力度,要从每年录用的师范类毕业生中挑选一部分优秀毕业生到薄弱学校任教,尽量减少代课教师,并开齐开好每门课。再次要加强校本培训,薄弱学校要吸引、留住优质教师确实很难,利用现有师资,开展校本培训,应该是提高师资水平的一条最快最便捷的途径。三是要按照“相对稳定、统筹兼顾、合理流动、利益补偿、均衡发展”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农村学校教师管理制度,如可规定农村学校教师流向城镇学校每年不得超过在编教师的2%,农村学校教师评上高级职称必须继续在所在学校服务3年以上方可流动,等管理制度。

龙田中心小学张家荣

2014年5月28日

6.我国幼儿教育存在的问题和解决途径 篇六

治安案件调解处理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途径

治安调解,是指公安机关主持,通过教育调停的方法,促成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违反治安管理、情节较轻的治安案件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协议,不再予以治安管理处罚的一种处理治安案件的法律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规定是治安调解的法律依据。这使得公安机关运用治安调解手段化解了大量的民间纠纷,对于维护社会安定、促进社会和谐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但是由于法律规定本身不够完善、民警执法素质不高以及对治安调解的研究重视不够等原因,实践中治安调解执法出现了一些突出问题,极大的影响了公安机关治安调解功能的充分发挥。

一、治安案件调解处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调解范围把握不准,有过窄、过宽的现象存在

1、基层民警随意扩大调解的范围,以调解代替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导致对违法人员打击不力,案件降格处理。如对寻衅滋事、雇凶伤害他人、为泄私愤公然损坏财物等非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也进行调解,超越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规定的可以调解的范围,导致群众对法律的曲解,甚至认为只要赔了钱,就可以不受法律追究。

2、公安机关在受理治安调解案件中,缩小了案件的范围,对于虽有民事纷争因素,但明显属于治安违法行为的打架纠纷,以具有民事调解要求为由推脱了事,增加了群众的困难,甚至导致纠纷扩大,矛盾激化,使法律的严肃性和公安机关的尊严受到严重的影响。

(二)不严格执行法律程序

治安处罚与治安调解是处理治安案件的两种不同的方法,都应履行一定的法律程序:受理——立案——调查取证——调解——结案等。但在实际工作中,不严格执行法律程序调解治安案件的现象较为突出。主要表现在:在受理上,以各种理由拒绝符合调解处理的治安纠纷案件,或超越职权受理非治安行政调解范畴的案件。在立案上,办案不立案,或不按规定填写《立案登记表》,由主管领导批示。在调查取证上,不认真制作各种必要的法律文书等。在调解结案上,不制作或不认真制作《调解协议书》,甚至不经领导审批。这些违反法律程序的做法,给治安调解工作带来了很多的隐患和弊端,致使许多案件在调解过程中因此而徒劳无效

(三)久调不结,案件积压。

这是治安调解实践中最为突出的问题之一,其形成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

1、治安调解没有明确的期限限制,民警头脑里没有形成调解的时效意识抱 着能调则调,不能调便拖的办法,奢望当事人不会长时间消耗精力而最终能达成和解,使有些案件一拖再拖,甚至长达一年也没有结果。

2、有的民警热衷于治安调解,忽视案件的调查取证,在事实未查清,过错和是非责任未分清的情况下即仓促调解,使当事人之间达成调解协议的难度无形中增大,导致久调难结。

3、治安调解协议缺乏应有的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能慎重对待自己在调解中的意思表示和主张,稍有不满意就有可能撕毁调解协议或反悔不履行,使得案件的调解出现反复,拖延了调解的时间。

4、有的民警对经多次调解不成的,该及时进行治安处罚裁决的不及时裁决,担心处罚可能更加激化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不利于纠纷的解决,对民事损害赔偿部分则告知当事人向法院起诉,但当事人对法院诉讼的迟延和高昂的成本望而生畏,大多不愿去法院起诉,又重新回到公安机关要求继续调解,而此时公安机关对调解能否成功则无能为力,案件长期积压在公安机关得不到消化,从而引发大量的疑难信访案件甚至可能酿成刑事案件。

(四)非自愿原则。

个别民警违反自愿原则,在没有充分做好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纠纷双方还没有自愿达成协议的前提下,未经当事人请求、同意,强行进行调解。这种情况一般是发生在当事人一方或是双方情绪比较激动,执意要求公安机关处理对方当事人。而此时办理案件的公安民警不能审时度势,一味地要求双方调解处理。这不仅无益于纠纷的及时解决,而且容易引起当事人对公安机关要求调解工作的误解,认为是对方“托人”找到了公安机关领导或办案民警与对方当事人之间存在不正当的交易,无形中为案件的最终处理增加了阻力。

(五)有的民警缺乏调解艺术。

调解工作也是一门艺术,着主要是指调解工作的方式方法问题。有的民警即使工作积极性高,责任心强,但由于调解方法不当或调解程序不正确,极易导致调解失败。例如:有的民警为了“速战速决”,在没有了解清楚双方当事人的责任、要求及心理承受能力的情况下,就简单地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甚至主观拍板决断。这样的调解,如果民警提出的解决方法能够得到双方的认可,事情自然能够顺利解决,但纠纷双方当事人从发生冲突到争执不下、再到冷静解决往往是需要一个过程的,一旦民警没有照顾到双方的想法、心理,甚至不顾法律的实际要求,就很容易引发新的矛盾,甚至“引火烧身”,自讨苦吃,遭到当事人的投诉。因此,在调解过程中,对待不同案件,不同年龄、性别、气质和经历的当事人,所要采取的策略也应当有所不同。当然,调解艺术需要基层民警在工作中不断总结摸索,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

(六)公安机关缺乏相关的业务指导。

治安调解虽然占据派出所相当一部分的工作量,但与办理案件等其它业务工作不同的是,上级有关部门对基层调解工作的业务指导却是一个“空门”。目前,对于大多数派出所民警来说,都是凭经验和感觉在调解各类纠纷,自身的调解水平也基本上是随着经验的累积而提高的。民警很少或从未接受过纠纷调解方面的专业指导,相关的业务指导资料也少之又少。特别是对年轻民警来说,他们普遍希望通过直接的专业性指导或是案例资料,来快速提高自身的调解能力。

二、针对治安案件调解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几点对策

(一)明确治安调解范围,严格执法。公安机关对于违法治安管理行为的调解,具有法律效力。因此,治安调解必须以法律规则为前提。《治安调解规范》对治安调解的案件范围作了具体规定,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否则,不但不能处理好治安纠纷,还会造成自身工作被动,甚至执法过错。治安调解的法定范围是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损毁他人财物等情节较轻的治安案件。具体如下:

1、当事人之间存在民间纠纷,民间纠纷指公民之间、公民和单位之间,在生活、工作、生产经营等活动中因各种民事权益的争议而引起的纠纷。非因民间纠纷引起的,如流氓结伙斗殴就不能适用调解处理。

2、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必须同时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包括打架斗殴、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如果社会危害极小,则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不适用治安调解,而构成刑事犯罪的,则应追究刑事责任,也不能适用治安调解。

3、从程度上来看,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情节应当较轻。治安调解是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采取的“以调代罚”的处理方式,是在考虑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性质、情节、当事人的认识态度等基础上放弃了对违法行为人的处罚而采取的一种变通做法,有利于迅速的调解当事人的纠纷,平息纠纷,提高工作效率。可调治安案件虽发案的诱因是民间纠纷,但此类案件的性质违反了治安管理的法律规定。

因此,当事人之间产生的民事纠纷就不应当属于治安调解范围。对此,公安民警应当深刻理解治安调解的相关法律规定,熟悉民事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有序的法律环境,明确哪些案件是属于不可调的、应当告知当事人通过其他方式解决问题。一方面,进一步明确派出所的工作职责,可以部分地释放警力,一定程度上解决基层警力缺乏的问题;另一方面,纠正社会上的偏差认识,派出所并不是“万金油”,只要发生了矛盾纠纷都可以抹一抹,同时,还可以增加老百姓的法律知识、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

(二)遵守办案程序,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民间纠纷引起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是治安行政案件的一个部分,在处理过程中要按照治安行政案件的程序进行受理、审查、立案、调查取证,然后进行治安调解,切不可因适用治安调解而在程序上有所随意。受理立案和调查取证,是确保办案程序和所取证据合法的需要,也是查清案件事实、分清是非、明确当事人双方的责任,确保治安调解结果公正、合法的需要,更是为了避免因治安调解不成而进行治安处罚时程序违法和证据不足的需要。实践中,有的民警认为,既然是可以适用调解的治安案件,没有必要花时间、费力气去做调查即可。但是一旦调解不成,由于没有及时取证,时过境迁,有的证据已无法取得,需要进行治安处罚时,不仅因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而处罚不了,工作陷入被动,还影响了法律的尊严和公安机关的威信。所以,即使对收集足够的证据,查清事实真相,既可以为调解创造有力条件,也可以在调解不成时为做出处罚决定奠定坚实的基础。在调查取证中还应特别注意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立案后,及时进行现场询问和现场勘察,发现、提留现场上遗留的痕迹物证。调查了解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过程和造成的危害后果。通过制作现场笔录对当事人的伤势程度进行具体记录,并进行记录和拍照加以固定。

2、对案件的证人、知情人、被侵害人、行为人及其相互关系都应当调查了解清楚。特别是对目击证人的证言,要通过走访现场目击证人,调查纠纷的起因和发展过程。对目击证人证言的采信,要结合证人与当事人的“亲疏”来确定,防止偏听偏信。

3、涉及殴打他人的案件,应调查伤害的方式、后果、治疗的情况和法医鉴定结果的情况。在执法实践中,并不是所有的治安伤害案件都要进行伤害鉴定,如明显不构成轻伤的案件。

4、涉及损毁财物的,应调查受损财物的数量、特征和价值等情况。在治安调解中,当事人双方特别是赔偿方,往往会对损害数额提出异议。事实上,也确实存在着一些受害方通过弄虚作假,提高损毁数额的现象。因此,要注意收集辨别用以确定损害数额的证据材料,以保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

另外,涉及其他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并可以治安调解时,也应根据案件的不同性质,收集案件证据,为依法调解打好基础。

(三)遵循治安调解的原则

1、合法原则。是指治安调解的所有活动都应当合法,这包括治安调解的条件合法、治安调解的过程合法、治安调解的结果合法。

2、公正原则。是指调解时应当分清责任,实事求是地提出调解意见,主观上不偏不倚、不徇私情,客观上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客观公正地主持调解工作。

3、公开原则。是指公安机关应当让双方当事人都了解案件的事实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依据法律规定应当给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何种治安管理处罚的情况,在双方当事人都在场的情况下进行调解。对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以及双方当事人都要求不公开的,治安调解可以不公开。

4、自愿原则。是指治安案件调解应当是在当事人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也就是说只有当双方当事人都同意采取调解方式解决争议,调解程序才能得以启动。达成协议的内容,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即使调解人提出的调解方案完全正确、合法,也不能强制当事人接受,任何调解协议的达成都必须得到双方当事人的认同。

5、及时原则。是指治安调解应当及时进行,使当事人尽快达成协议、解决纠纷,调解不成,应当及时依法处罚,不能久拖不决。

6、教育原则。是指要注重教育、疏导工作。帮助当事人学习有关法律,分清是非,明确责任,以理以法服人。通过耐心细致的教育、疏导工作,化解矛盾,避免冲突发生。同时,教育当事人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通过合法途径或者手段解决纠纷,使当事人双方不再继续违反治安管理。

(四)注意调解的方式方法,贯彻“四宜四不宜”

调解的方式方法对做好治安调解工作是非常重要的,使用方式方法得当,将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实际工作中,常因调解的方式、方法不当,出现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非但没有得到缓和,反而愈演愈烈,甚至会发展到双方当事人和在场群众将矛头转向民警和公安机关,进行投诉。因此,我们在办理各类治安调解案件时,不论是接报案件进行现场处理,还是调查案情到组织调解,在各个环节上都必须使用正确的方式、方法,进行疏导教育,化解矛盾。在执法实践和具体办理治安调解案件中,人民警察总结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经验是值得推广和借鉴的,即“四宜四不宜”

1、宜解不宜结。就是本着从团结的愿望出发进行教育疏导,各自多做自我批评,缓和矛盾,促进当事人重新和好。

2、宜和不宜激,就是在调解处理时,做好思想工作、平息事态,缓和对立情绪,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以理以法服人,使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3、宜缓不宜急。就是在调解处理时,不要急于下结论和做出调解处理,应当在双方情绪稳定的条件下,查清起因,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心平气和的加以处理。

4、宜宽不宜严。就是对因民事权益争议引起的情节轻微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少量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经治安调解如达不成协议,或者按其事实、情节、危害后果应当给与治安处罚的,应当从有利于教育受罚者本人,有利于团结、有利于解决矛盾出发,着重从宽处罚,防止矛盾再度激化。

(五)提高认识,强化业务培训。

搞好治安调解工作,对及时化解民间纠纷,维护治安秩序。促进安定团结具有积极的意义,对于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也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1、要充分重视治安调解工作,特别是基层派出所,要将这一工作纳入民警岗位练兵、考核、评比的指标系列。

2、要广泛深入地开展治安调解的调研工作,针对治安案件情况渐趋复杂、事实较难以认定、涉时较长且情况多变等特点,归纳总结出调解成功案例的经验,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制定出切实可行的业务操作规范,用于指导实践。

3、要适时组织民警开展经验交流。分析讨论活动,以便互通信息,取长补短,提高业务水平,确保民警能够熟练运用法律武器,掌握做群众工作的各种方法与技巧。

4、民警自身应当加强法律法规等业务知识学习,锻炼口才,注意经验积累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调处能力。

【结语】 社会在发展,传统的治安调解已满足不了群众对调解的需求,公安机关要始终贯彻执行群众路线,牢牢把握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基本要求,充分利用调解手段解决社会矛盾,化解民间纠纷,提高群众的满意率,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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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民警在适用治安调解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企业家天地

7.我国幼儿教育存在的问题和解决途径 篇七

1. 1 新农村的内涵

“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指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反映一定时期农村社会以经济发展为基础,以社会全面进步为标志的社会状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与我国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相适应,具体来说包括“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五个方面。

第一,生产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首先要发展经济、增加收入。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首要前提。要通过科技创新、土地流转、优质特色、规模经营等产业化手段,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建设新农村首先要振兴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农村经济不发展,建设新农村就失去了物质基础,其他工作没有物质保障,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第二,生活宽裕。这种宽裕不但体现在农民收入的提高,而且体现在生活环境的改善,社会福利的提高,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和完善。例如办好农村义务教育,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第三,乡风文明。“乡风文明”即移风易俗,提倡科学、文明、法治的生活观,加强农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农民的法制观念,使农民具备现代化素质,成为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有纪律的“四有农民”。

第四,村容整洁。通过新农村建设改变农民的生存环境,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各地要因地制宜,在周密规划的基础上整治农村的村容村貌。

第五,管理民主。即在农村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落实和完善村民自治、民主选举和民主监督机制,实现农民自己当家做主。村民自治的形式应该根据各地的不同情况而有多样性,评价村民自治的形式先进与否,应当以能否推动农村的社会和谐和经济进步为标准。

1. 2 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意义

1. 2. 1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源泉

投资、出口和消费是拉动中国经济发展的三驾马车,目前世界经济不景气的现实,直接影响到了中国的出口,而投资过多,也会产生通货膨胀的负面影响,所以从根本上说,培养和发展中国的消费市场,依靠扩大国内需求,是我国发展经济的长期战略方针和基本立足点。我国农村人口众多,消费潜力巨大,是我国经济持续增长可靠后盾。把亿万农民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作为拉动我国经济增长的不竭动力。

1. 2. 2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统筹城乡发展、实现社会公平重要保证

2013年的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提出人的城镇化是新型城镇化的关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城乡一体化的目标,要求城市和农村共同发展,不能仅仅发展城市而忽略农村,只有城市和农村协调发展,农村支持城市,城市反哺农村,实现城市和农村的良性互动,才能实现城镇居民和农民的共同富裕,促进社会主义社会公平。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是要通过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收入,缩小城镇居民和农民的收入差距,从而实现促进社会公平,缩小贫富差距。

1. 2. 3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利于实现 “三个文明” 的目标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个宏大的工程,包含农村工作的方方面面,包括物质文明建设,也包括政治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在新农村建设工作中,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属于物质文明; 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培养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有纪律的“四有农民”。属于精神文明; 加强农村民主法治建设属于政治文明。

1. 2. 4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解决 “三农问题” 的必然要求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解决“三农”问题是相互统一的。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解决“三农”问题始终是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构建和谐的农村社会与城市不同,应与农村建设的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把农村建设成为经济繁荣、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生态良好、文明进步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

2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为了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连续出台了一系列影响深远的政策,支持农村发展。在十六届五中全会再次提出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任务; 2006年,取消了在中国实行了2600年的农业税制度,农民直接和间接因此减轻负担达到了1600亿元;2004年,政府推出了直接补贴农业生产者的制度,帮助农民增加收入; 政策扶持建设农村电网,使得大电网的电可直接进村入户,农村电网的改造后农村的电价基本上做到同网同价,明显提高了农民生活质量; 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制度,保证全国1. 4亿农村学生,能顺利接受义务教育; 初步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建立全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避免很多农民家庭因病致贫的情况出现,保护农村低收入者的利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赋予农民对承包地的流转权能。这些新的政策,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政策。

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我们取得了不少巨大的成就,但是同样也曝露出不少的问题,亟待解决。

2. 1 部分农村基层党组织亟待提高战斗力和凝聚力

一方面部分农村基层党组织班子涣散,存在着没有好的领头人,班子结构不合理,班子成员不团结等问题,出现了无人管事的现象。另一方面农村税费改革后,村级收入大幅度减少,特别是债务负担比较重、经济薄弱的村级组织,村干部工资都难以得到保障,有的村级集体经济为零,出现了无钱办事的现象。这些现象的出现和存在,大大削弱了农村基层党组织在新农村建设进程中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 2 部分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工作滞后,法制观念落后

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目标,也是政治文明进步的必然要求。部分农村基层党组织习惯于居高临下、发号施令,不善于耐心说服教育、发扬民主,开会走过场,漠视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影响了广大村民参与村务管理的权利。

调查显示,目前仍有不少农民不愿意也不懂如何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由于传统观念,致使农村中不少农民厌烦甚至害怕诉讼。这些弊端的存在直接导致“无诉”“私力救济”成了中国传统观念的主导价值取向,成了许多普通农民的生活准则。今天,法治的任务即为解除公权力对个人合法权利的压迫,但千年沉积下来的无诉厌讼观念导致人们法律意识淡薄,个体的权利受到极度的压抑,从而使现代法治在以权利义务关系为主的法律认可上受到了极大阻碍。

2. 3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缓慢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作为一种企业组织形式,为村级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提供物质保证,它代表村民行使集体资产的经营管理权,在农村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是提高农民收入的重要保证。巩固和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实现农民共同富裕,加快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目前,一些村集体经济组织受思想观念的束缚和各种客观条件的制约,发展后劲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

3 解决以上问题的途径

3. 1 继续巩固和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巩固党在农村领导地位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稳定农村基层政权,能够为农村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强有力的支持。那么在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任务下,如何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摆在我们面前,值得深思和探讨的重大问题。农村基层党组织要承担起三项责任: 一要做新农村建设的宣传发动者; 二要做新农村建设的组织指导者; 三要做新农村建设的引导者。

人是最宝贵的财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民群众迫切希望,讲党性、有魄力、无私奉献的人士担任农村领导职位,带领他们实现共同富裕。所以,基层党组织要按照政治过硬、作风正派、群众认可、具有奉献精神的标准,配置村级班子,尤其是选好配强村党支部书记; 继续以民主、公开、竞争、择优为核心的农村基层干部选拔任用新机制,全面推行“两推一选” ( 党员民主推荐、群众推选、党内民主选举) 村级党组织选举制度,努力把党性强、有能力的致富带头人选拔到村级领导岗位。

3. 2 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

发展好农村集体经济,能够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实的经济基础,但是应当因地制宜,选好项目。根据市场、技术、资金、人才等情况,确立项目,保证新上项目的成功率,决不能“一哄而上”麻木上新项目,使村集体旧债未偿又添新债。一定要因地制宜,慎重考虑以资源为基础,以市场为导向,选准好项目,上水平,增效益。

3. 3 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

3. 3. 1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千千万万的中小企业能够吸收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人口就业,同时也可以带动农村第三产业的发展。但是,中小企业抗风险能力较弱,国家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从税收优惠、政策优惠、项目服务等方方面面扶植农村中小企业的发展,并增强其抗风险能力,在市场经济大潮中不断壮大。

3. 3. 2 创新农村宅基地的产权改革,破解农民融资难问题

以前行政村农民在自家宅基地自建房,因手续原因,无法办理抵押贷款,新型农村社区的农房因为统一规划建设、统一精确确权,具有一整套完整的合法手续,且用途明确,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符合办理“双证”的条件。多年来,农民最重要的资产就是住宅,由于得不到产权证明而只具有居住功能,是真正的“不动产”,而给农房发放土地使用权证和房产证就是要盘活资产,解决长期以来农村基金缺乏问题,方便农民以符合规定的房产手续向金融机构抵押贷款,解决农民“融资难”的问题,并一定程度上解决社区建设资金缺乏问题。

3. 3. 3 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权能

在保证农民土地承包权不变的基础上大力推动土地经营权流转,促进土地向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集中,采取“公司 + 基地 + 农户”、“合作社 + 农户”、“公司 + 合作社 + 农户”、“大园区 + 小业主”等多种经营形式,更有利于规模经营,提高农民收入。

3. 4 大力发展新型农村社区

新型农村社区是新型城镇化的重要部分,因为农村新型社区建成以后,人数规模少则几千,多则几万,一个现代化的成熟农村社区,已经具备了城镇所具备的提供基本社会服务的功能,农民在现代化的社区里能够享受到各种生活便利,规模大的农村社区已相当于小的城镇。新型城镇化,把农村涵盖进来,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提高农民收入,推进城乡一体化有了具体抓手,使农村享受到城镇居民一样的社会保障体系。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有利于发展第三产业,搞活农村经济,例如因为人口的集中,大型超市、学校、医院就应运而生,必然会吸纳大量的农村富余劳动力;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有利于强化社区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新型农村社区的规划建设推动了自然村落合并,扩大了人口聚集规模,有利于支农资金集中使用,实现资源使用效益最大化。

摘要:新农村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本文具体论述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内涵和重大意义,以及目前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不足,细致分析了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原因,最后,结合以上论述,提出了搞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大力发展农村社区等四条搞好新农村建设的办法,具有理论创新性和较高现实意义。

8.我国幼儿教育存在的问题和解决途径 篇八

关键词:信息技术;教学;问题;解决途径

随着社会的发展,信息技术已经与人们的生活紧密的结合起来,而且社会上的各个行业也越来越依靠信息技术,所以,当前社会对信息技术型人才的需求也越来越大。中职学校在信息技术教育方面,不仅仅需要对学生进行理论知识以及技术方面的教学,更为重要的是要在信息技术的教学过程中,培养学生们的创新能力以及自主学习能力,从而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但是,当前的很多中职学校的信息技术教育中仍然存在很多问题需要解决,只要这些问题得到合理的解决,那么对学生今后的可持续发展有着积极意义。

一、信息技术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1.教育思想观念滞后

虽然我国的新课改已经发行多年,但是很多地方的信息技术教学理念依然没有得到改变,学习以及老师和家长依然更加的重视高考,也只有高考所涉及到的学科才能引起学校以及家长的重视,然而信息技术教育并不在高考的范围之内,这就使得学校、老师、家长以及学生对其没有足够的重视,学校设置信息技术教育这门学科,往往也是为了应付,落后的教学理念使得中职信息技术教育的教学效果并没有取得理想中的效果。

2.相关的设施配置和组织管理都较为落后

对于当前很多中职学校来说,与信息技术教育相关的教学设备以及配套设施还存在很多不足的地方,比如教材跟不上时代发展的需要、教学课时相对较少等,相对落后的教学设施以及较少的教学课时导致很多教学内容没有充足的时间进行讲解,也就使得学生们对信息技术这门学科没有一个深刻的理解,或者即使老师能够将教学内容进行充分的讲解,却没有时间组织学生进行实践练习,教学效果也非常的不好,也达不到信息技术教育的真正目的。

3.教材内容陈旧,知识不连贯

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及信息技术的飞速进步,很多中职学校所采用的信息技术学科教材已经远远落后与当前社会以及信息技术的发展,落后的教材以及重复出现的教学内容导致中职信息技术教育与当前教育发展存在着很大的差异。而且,中职学生的基础知识本来就普遍的比较薄弱,或者之前就没有接触过相关知识,也就是说很多学生若要学好信息技术这门学科,还需要从头开始,这样也就使得知识相对的缺少连贯性。

二、解决信息技术教育问题的对策

1.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观念

树立一个正确的教育思想观念是一个学校是否能够长期稳定、快速发展的基础条件,同时这也是教师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素养。只有学校本身以及授课老师具备一个正确的教育思想理念才能使其本身充满活力,才会培养出高素质的学生,同时,随着新课改的不断深入,改变传统的教育思想观念也是当前我国新课改的要求。一个正确的教育思想观念对学生未来的发展也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2.加强教师队伍的建设

若要想让信息技术教育完美的发挥出其理想的效果,老师在其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因此,学校在不断更新信息技术教育所需教学设施的同时还要不断的强化授课老师本身的素养以及教师队伍的建设,只有这样才能不断的提高信息技术教育的教学效果,保障学生们的全面发展。

3.及时更新教材内容,确保知识的连贯性

随着信息技术日新月异的变化,很多学校的信息技术教学所使用的教材却没有及时的跟上时代的发展,落后的教材使得信息技术教育很难与现代教育发展以及改革相适应,有时还会出现无法让学生根据课本上的内容进行实际操作练习的现象,极大的打击了学生们学习信息技术的兴趣。所以,及时的更新信息技术教育所需的教材,将教学内容与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紧密的连接起来,不断的增加学生们的见识,培养他们的兴趣,从而达到信息技术教育的目的。

4.学校应该注重开展信息技术方而的教研活动

学校以及信息技术的授课老师可以适时的组织一些和信息技术相关的活动,从而培养学生们的学校兴趣,比如:将现代化的教育手段以及信息技术结合起来,然后组织学生在机房进行教研活动,激发学生的兴趣,这样既可以让学生更加容易的接受老师所讲授的课堂知识,也能使得学生通过自身不断的练习更加快速掌握并熟练运用老师所传授的知识与技能,对培养学生的全面素质有着积极作用,同时也能有效的提高教学质量和合理的利用教学资源。

三、结语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信息技术在社会中的地位也越来越重要,同时信息技术教学也就在中职学校中的地位也随之不断的提高,为了能够更好的适应社会的发展,信息技术教育也要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的完善。通过实施转变信息教育思想,树立先进的教学观念、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增强教师专业素养、创新課程教学内容,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等措施,从而真正提升高中信息技术教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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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我国幼儿教育存在的问题和解决途径 篇九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解放以来,我国历届政府都非常重视农业的发展,经过50多年社会各界的艰苦努力,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仅用世界上不足7%的耕地养育了世界上近四分之一的人口。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党工作的重点转移到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党在农村率先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实行了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代表的一系列经济改革政策,调整了我国农业生产组织形式,改善了我国农业生产结构和产品结构,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解放了农业生产力,提高了粮食和其它农副产品的产量,逐步缓解和根除了我国粮食和其它农副产品一直供不应求的局面,增加了农民收入,提高了我国城乡人民的生活水平,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稳步发展奠定了基础,也为我国其它领域的经济改革提供了非常宝贵的经验。

我国目前仍然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还相对比较低,还不能满足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的需要,这一矛盾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仍然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我国目前正处在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时期,不少经济政策还不能做到成龙配套,互相协调。因此,近年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农业、农村和农民在经济发展中遇到了一些新问题,出现了一些新情况,这些问题应该引起党和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并逐步加以解决,否则将会影响到我国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甚至影响到我国社会的长期稳定。

归纳起来,我国目前的“三农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一些方面:

1、耕地面积和农作物的种植面积大幅度减少。

近年来,我国农业出现了耕地面积和农作物的种植面积大幅度减少的态势,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其一是,近年来,我国政府为了保护生态环境,积极推行退耕还林和退耕还草等生态退耕政策,致使我国一些地区农作物的种植面积大幅度减少;其二是,由于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新增建设用地占用了大量耕地;其三是,由于目前从事农业生产所能获得的利益十分微薄,影响了部分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我国相对富足地区的一些农民主动退出农业生产领域,从而造成不少耕地撂荒,减少了农作物种植面积。

2、短期内农作物的单产难以有大的突破。

农作物的单产会受到土壤条件、肥料优劣、灌溉条件、籽种质量、田间管理、气候条件、农业生产技术及自然灾害的影响。

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农村农家肥明显不足,长期使用化肥造成土地大面积板结,土壤条件恶化,不利于农作物生长。

我国人民公社时期依靠集体的力量兴修的不少农田水利设施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程,由于多年来疏于维护管理,其功能已经减弱甚至消失,难以在目前的农业生产中发挥重要作用。农户是目前我国农业生产的主体,是目前我国农业生产的主要组织形式,一家一户的农民缺乏独立兴修规模水利设施的能力。因此,我国一些地区的农业灌溉条件有所恶化,在短期内得不到改善。

在我国相对比较富足的东南沿海地区,农业收入在整个家庭收入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小,农业收入已经不再是当地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部分农民对农作物的田间管理不再像原来那样精细,对农作物的单产造成了一定负面影响。

我国目前农业生产技术大部分地区已经比较稳定,在短期内很难有大的突破,加上新技术推广时会遇到许多障碍,因此短期内农作物的单产依靠农业生产技术难以有大的作为。

由于受厄尔尼诺现象和温室效应的影响,我国的灾害性天气近年来有所增加,我国目前松散的一家一户式的农业组织形式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我国农业的防灾救灾能力。

因此我们可以认为在短期内,我国农业农作物的单产难以有大的突破。

3、农产品总产量有逐步降低的趋势。

4、农产品的价格较长时间持续地低迷。

5、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和质量问题日渐突出。

目前,我国农民使用的农业生产资料主要包括种子、化肥、农药、柴油、农用薄膜、农用机具和灌溉用水用电。近年来,我国农资市场上种子、化肥、农药、柴油和农用机具价格普遍上涨,增加了农产品的直接生产成本。

近年来,种子、化肥、农药及农用机具等主要农业生产资料的质量状况令人担忧,劣质和假冒农业生产资料坑农事件屡见不鲜,严重地扰乱了我国正常的农业生产秩序,对农民的生产和生活带来非常恶劣的影响。

6、农民的税费负担大部分地区偏重。

目前,我国农民应该缴纳的税费种类包括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屠宰税和“三提五统”

。“三提”是“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

;“五统”指“五项统筹”,包括教育附加费、计划生育费、民兵训练费、民政优抚费和民办交通费。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和屠宰税三项税种占农民应该缴纳税费总金额的比重并不大,各地征收起来也相对比较规范。但我国目前城乡税制差别很大,农民与工人比起来税收负担就显得比较重,工人的工资性收入超过800元后才开始缴纳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比较高,而农业税种起征点为零,农民除非遇有重大自然灾害,农产品严重歉收,政府才会实施农业税收减免政策,通常情况下,农民必须按税法的规定交税。“三提五统”的费用比较高,占农民应该缴纳税费总金额的比重比较大,各地实施起来也不规范。一些地区的地方政府、村委会严重违反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巧立名目,擅自向农民摊派收费,侵犯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加重了农民负担。中央虽三令五申,要求各地政府加强管理,严禁向农民乱摊派,乱收费,但乱收费现象时有发生,屡禁不止,难怪一些农民用“头税轻,二税重,摊派是个无底洞”

来形容我国目前农村的税费状况。个别地区过去税费征收很不规范,为了自己征管方便,屠宰税竟按农民家庭中的人头来摊派。笔者家乡有一位农民,因为自身条件比较差,一直没娶上媳妇,孤身一人也要向村委会缴纳计划生育费和教育附加费,听起来觉得很不合理。

7、农产品的生产成本有所增加。

近年来,由于主要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上涨,农民的税费负担加重,致使农产品的生产成本增加。

8、农民的农业收入普遍减少。

近年来,由于主要农产品的价格一直低迷,农产品的总产量有所减少,主要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上涨,农民的税费负担加重,从总体上来说,我国大部分地区农民的农业收入普遍减少。

9、农民的非农业收入靠农民自身的力量在短期内很难有较大的增长。

对于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大多数的农民而言,农民的非农业收入主要包括林业收入、牧业收入、副业收入、渔业收入、储蓄收入及家庭成员外出打工的工资性收入。

在目前我国的经济技术条件下,我国的不少地区发展林业、牧业、副业或渔业生产会受到当地自然条件、气候、资金、技术及营销环境等一系列因素的限制,短期内在部分有条件的地区可能会取得比较大的成果。但对于我国大部分地区大多数的农民而言,短期内难以有大的突破。

我国大部分地区的大多数农民收入本身就很微薄,近年来住房、子女教育和医疗所花费的费用很高,农户在银行的存款基数比较小,加上近年来银行的存款利息率非常低,尚需缴纳利息税,一般农民家庭的储蓄收入非常低。

与改革开放初期相比,我国农民进城打工的条件有所恶化,一是活儿难找,二是工资低,三是要钱难。农民家庭通过家庭成员外出打工来大幅度提高家庭收入在目前的社会条件下是不可能的。

从以上的分析,我们不难看出,对于我国大部分地区的大多数农民而言,农民的非农业收入靠农民自身的力量在短期内很难有较大的增长。

10、农民的收入偏低,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拉大。

11、不同区域之间农民的收入差距逐步拉大。

由于受自然条件、资源条件、政府政策、产业结构、产品结构、资本资金、生产技术、市场条件、商品农业、订单农业、乡镇企业及思想观念的多重影响,目前我国东南沿海地区和城市周边地区的农民普遍比中西部地区的农民富裕,不同区域之间农民的收入差距逐步拉大。

12、现有农田的分配方式不利于农业生产的发展。

我国不少地区过去在给农民分配土地时,为了尽量做到公平、公正、合理,减少农民的意见,村委会根据耕地的质量、位置将一片片整齐的农田划分成不少条条块块来平均分配,从而造成农户拥有的农田总面积并不多,但过于分散,每块农田都很小的局面,既不利于耕作,又不利于田间管理,大型农机的作用也得不到有效发挥。

13、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在农村推广起来非常艰难。

目前,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在我国农村推广起来非常艰难,归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原因,其一是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农村的农民仍然沿用祖先传授下来的传统方法从事农业生产,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的推广受到习惯势力的影响;其二是我国的大部分农民受教育程度比较低,文化素质比较差,接受新事物的能力比较弱,从事农业生产时在种什么,种多少,怎么种等一系列问题上习惯于仿效别人,随大流,难以做到科学决策;其三是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的农村农业技术人员奇缺,对农民的日常农业生产活动缺乏必要的技术帮助和指导,对农民缺乏系统的农业生产知识培训;最后是农业生产周期比较长,农业生产的成果又受到许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任何一项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的推广需要的时限都比较长,其好处在短期内难以明显地显现出来,对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的推广造成了障碍。

14、农民非农业就业机会很少,农村富余劳动力难以实现大规模有效地转移。

目前,我国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业领域转移主要有上大学、参军、进城打工和在乡镇企业工作等四种途径。

能够考上大学或参军留在部队上长期工作的农民子女毕竟是少数,对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业领域转移起不到多大作用。

对于农民进城打工,目前我国许多城市存在有不少歧视性限制,尽管我国政府已经开始重视并着手解决农民工问题,但短期内农民进城打工的条件难以有比较大的改善。农民进城打工就业难,挣钱难,客观上造成不少农村良家妇女在城市的娱乐业和服务业提供陪侍服务,影响了社会风化和精神文明建设。

我国东南沿海和中部不少地区乡镇企业异军突起,为不少农民及其子女提供了良好的就业机会,促进了农业富余劳动力的转移。但在我国西部地区和边远不发达地区,受资金、技术或观念的限制,乡镇企业犹如凤毛麟角很不发达,难以安排大部分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

从以上分析我们不难看出,农民非农业就业机会很少,农村富余劳动力难以实现大规模有效地转移。

15、个别地区村干部素质比较差,干群关系比较紧张。

根据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我国农村村民委员会由全体有选举权的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提高了广大农民参政议政的能力,对村干部的素质提供了一定的制度保障。但一些地区由于种种原因,村干部的素质比较低,政策观念非常差,缺乏号召力,缺乏对村民的服务意识,工作作风简单粗暴,在计划生育和税费征收问题上经常与农民发生冲突,有的甚至侵犯农民的合法权益,干群关系比较紧张,影响了政府在农民中的良好形象。

16、乡镇企业的进一步发展遇到了资金、技术和管理的严峻挑战。

上一世纪九十年代,我国的乡镇企业和农村中的其它非公有制企业异军突起,价格和体制的比较优势大大促进了乡镇企业的快速发展。目前,随着我国引进外资规模的逐步扩大,外资和中外合资企业的逐步建立,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改革的深化,乡镇企业遇到了资金规模、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现代化的管理理念的严峻挑战,一些乡镇企业在原地徘徊,难以做大做好,难以谋求进一步的发展。

17、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亟待加强。

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农村为我国工业化发展提供了大规模的原始积累资金,促进了城市基础设施的改善,推进了我国工业化的进程,但我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同城市比起来严重滞后,交通、通讯、电力、供水、供暖、广播电视、文化娱乐、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远远不能满足广大农村居民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求,对我国的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产生了相当大的负面影响。

笔者不是农业问题专家,也不是管理农业生产的政府公务员,但笔者生在农村,长在农村,对我国一些地区农村的生产、生活状况和农民的甘苦有比较深入的了解,为此笔者通过此文提出如下建议,供我国各级政府和主管“三农”

工作的领导在制定农业政策和解决“三农问题”时参考。

一、政府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好我国人民赖以生存的宝贵的耕地。

1、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我国的铁路、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必将会进一步发展。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对现行的铁路、公路等基础设施设计规范进行修改,将如何优化线路设计从而减少对农田的占用特别是对良田的占用的内容纳入设计规范。

2、严格执行城乡工业用地审批制度,原则上城乡工业用地严禁占用农田,必须占用时政府应收取高额的补偿费用。

3、严禁中等以下城市占用农田设立各种经济技术开发区。过去已经批准设立的开发区,如果至今没有得到充分开发利用,造成大批农田长期闲置时,应坚决予以取缔,同时做好所占农田的复垦工作。

4、中等以下城市严禁建设大规模的城市广场,对大城市的城市广场建设规模应适当控制。

5、加强城镇房地产开发管理,提倡高层住宅建设,控制低层住宅和平房建设,禁止占用大批农田的别墅区建设。对征用土地后房地产开发应有时间限制,对已经征用但长期得不到开发的土地应坚决收回。

6、农村住宅建设应尽量减少农田的占用,杜绝良田的占用,对农民的住宅面积根据家庭人口多少应适当加以控制。

7、对目前部分地区撂荒的耕地应做好复垦工作。

8、在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提倡农民对比较适宜农作物生长的荒地进行开垦并在相关政策上给予优惠。

二、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作物单产水平。

1、尽量推广机耕和深耕耕作方式,结合“秸秆还田”

增加农家肥施用量,从而改善土壤条件。

2、乡镇政府、村委会应组织村民做好已有农田水利设施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使其在目前的农业生产中充分发挥作用。对农民采用合作、入股等方式兴修水利设施在政策上应予支持,在资金、技术上应予帮助。

3、各级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和农业科研部门要加强优良品种及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的科研和推广力度,依靠先进的农业科学技术促进我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国家应加强农产品价格的宏观调控,保持农产品价格平稳,既要防止“谷贱伤农”,又要防止通货膨胀。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产品的价格主要受其供求关系和价值规律支配。国家可以采取经济和财政手段对农产品的价格进行必要的宏观调控,保持农产品价格基本平稳或适度上涨,防止“谷贱伤农”,同时也要防止农产品的价格短期内大幅度上涨。农产品的价格短期内大幅度上涨会引发与农产品相关的其它商品价格的上涨,而我们日常生产、生活中的许多商品是与农产品密切相关的,这就容易导致通货膨胀,从而引起我国经济的动荡,影响我国经济的健康平稳发展。

四、国家应继续加强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和质量的长期控制管理,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近期,我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强制措施,加大了对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和质量的管理力度,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但对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和质量的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各级政府和各个相关部门的长期密切配合,才能抓紧抓好。国家应该继续加强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和质量的长期控制管理,依法打击不法奸商的投机欺诈行为,从而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五、各级政府要以农村税费改革为契机,充分调动广大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带领广大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

2004年3月,在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从今年起逐步减低农业税税率,平均每年降低一个百分点以上,五年内取消农业税。

温家宝总理的郑重承诺引起了我国社会各阶层的强烈反响。有人认为,农业税在农民农产品的生产成本中所占的比重并不大,政府逐步取消农业税这一举措也就意味着平均每个农民每年少交几十块钱的税,对农民脱贫致富意义并不大。但我认为,对于富裕的城市居民而言,几十块钱仅仅意味着可以买一条普通品牌的香烟,可以听一场中等档次的音乐会,对富足地区的部分富裕农民来说也不算什么,但对于我国的大部分普通农民特别是老少边穷地区的农民而言,几十块钱意味着可以使一个失学儿童重新回到校园,可以为整个家庭购买一年的酱醋油盐。更重要的是,逐步取消农业税这一政策的出台,反映了中央政府对农业、农村和农民的一种态度,意味着农民需要关心、帮助,农业生产需要保护;意味着政府多年重点宣传的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真正取得了实效。我认为逐步取消农业税这一政策的出台,一定会受到社会主要阶层特别是农民的欢迎,各级政府应抓住这一契机,充分调动广大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积极推进农业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领导广大农民再次创业,带领广大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

六、积极发展农村第二和第三产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增加农民非农业收入。

农民的收入包括农业收入和非农业收入两部分。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农村受农产品总产量、农产品价格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制约,短期内增加农业收入的空间比较小,不确定因素比较多,难度也比较大。针对这种状况,目前增加农民收入的途径应该主要转移到增加农民的非农业收入上来。

1、各级政府应积极采取措施,帮助农民解决现有乡镇企业发展中遇到的资金、技术和管理问题,推进乡镇企业现代企业制度改革,提高乡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从而促进现有乡镇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壮大。

2、积极向农民提供有发展前途的适合当地生产的产品生产信息,积极支持农民通过合作、入股、合伙等方式创办新的乡镇企业,创办初期政府在贷款、税收政策上应给予一定的支持。

3、结合产品结构调整,利用当地丰富的农产品资源,支持农民对农产品进行深加工,以提高农产品的经济附加值。

4、加强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小城镇个体工商户的发展,繁荣小城镇商品经济,从而带动周边农村的经济发展。

5、加强对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坚决取缔农民进城务工的歧视性规定,改善农民进城务工的宏观环境,保障进城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农民进城务工的工资性收入能按时足额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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