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交办会讲话

2024-09-26

政协提案交办会讲话(精选6篇)

1.政协提案交办会讲话 篇一

同志们:

今天召开提案交办会,主要是按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将市政协___届一次会议以来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专门委员会提出的、经提案审查委员会审查后立案的提案,分别交给中共___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法院、市检察院和___警备区承办。

市政协_届_次会议以来的__年间,共收到提案原案__件,经审查立案__件,立案率为__%。这些提案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等有关单位和部门高度重视和办理。各承办单位把办理工作作为接受民主监督、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明确办理职责,建立办理网络,形成了主要领导负全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抓协调、业务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市委正确领导、政府高度重视的结果,也是各承办单位和在座各位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政协向关心、支持、重视政协提案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真诚希望各位领导、各位同志能一如既往关心、支持、重视政协提案工作!

下面就今年的提案办理工作,我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

提案是政协委员和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界别以及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向政协全体会议或者常务委员会提出的,经提案审查委员会或者提案委员会审查立案后交承办单位办理的书面意见和建议。提案是履行人民政协职能的一个重要方式;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一种重要载体;是协助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一条重要渠道。

去年中共___市委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倾听来自人民政协的批评和建议,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对民主监督中提出的建议案、提案、社情民意及其它形式提出的批评意见,有关部门要认真办理,并将落实或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向政协反馈。”同时还规定:“政府每年应向政协全体会议通报建议案的办理落实情况,向政协常委会通报提案的办理落实情况。”

作为承办单位,要把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市政协___届一次会议期间,委员和政协各参加单位、各专门委员会提出的提案原案为871件,这些提案既涉及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许多重点、难点问题,也涉及到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凝聚着提案者的智慧和辛劳,这既体现了委员们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又反映了委员们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为此,扎实有效地办理好这些提案,认真吸纳提案中好的意见和建议,有利于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有利于改进工作作风,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希望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切实办好每一件提案。

二、加强联系,进一步增强协商意识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形式。”提案作为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方式,提案提出的过程和提案办理的过程,就是进行广泛协商、充分发扬民主的过程,因此,提案办理工作必须进一步增强协商意识,发扬协商民主。

2.政协提案交办会讲话 篇二

会上,孙立荀区长代表区人民政府表示,对代表提出的一些创新性、思路性的建议,各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使之成为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动力;要进一步探索办理方式,主动和代表联系沟通,积极创造条件进行办理,真正做到让代表满意;要加强督查,确保办理质量。做到四个“不放过”,即:對能解决而没有解决的不放过;对答复格式不规范的不放过;对不能解决而没有解释清楚的不放过;对代表反馈表示不满意的不放过。并把代表建议办理情况与区政府目标考核挂钩,努力提高办理质量。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秀芬也强调,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是执行代表职务的重要方式。“一府两院”各承办部门要端正态度,进一步增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自觉性。区人大常委会也将在办理时限内,组织人员到人大代表中走访,了解代表建议答复情况,征求代表对建议答复工作的意见,并将进展情况及时向代表通报。对规定时限内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地向代表解释清楚,以取得代表的理解和支持。对年内不能解决的,应制定计划,落实措施,跨年度继续办理。区人大常委会还将制定《代表重点建议、批评和意见督办办法》,对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使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真正让代表和人民群众满意。

3.建议提案交办会县长讲话 篇三

今天,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联合召开年建议提案交办会,主要任务是回顾总结去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明确今年建议提案办理的任务,动员各承办单位进一步提高新形势下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认识,扎实做好今年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刚才,主任、主席就做好今年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作了重要讲话,我完全赞成,希望各承办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就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讲两点意见:

一、市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的基本情况和主要特点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办理层次。

为抓好办理工作,市政府主要领导在相关工作会议上多次强调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各承办单位认真听取建议提案人的意见,自觉接受代表、委员的监督,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列入本部门、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在具体办理工作中,市政府领导做到身体力行,亲自领办,切实解决难点热点问题。去年“两会”期间,市政府主要领导积极参加会议听取代表、委员意见,会后对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亲自抓落实。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也都积极参与建议提案的办理活动,对有关建议和提案,进行专题调研,促进了相关问题的解决。在去年的办理工作中,市人大、市政协领导多次深入一线,对重点建议提案的办理深入开展调研和督促检查。市人大常委会雷主任就代表反映的天仙一级公路管理、村级公路建设、121地区建设等问题多次深入实地调查研究,为市政府落实建议出主意、想办法;市政协召开主席会议专门听取重点提案办理情况,为办理工作升温加压,促进了建议提案的落实,有力地推动了市政府的工作。

(二)实行目标管理,落实办理责任。

为确保“四率”(见面率、回复率、落实率、满意率),提高建议提案的办理效果,市政府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考核结账,强化了承办单位的责任,极大地推动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市民政局在交办会后,及时召开党委会制定办理方案,做到领导、人员、任务、责任、时限“五落实”。市建委对办理工作提出“四优先”原则:即人员优先、经费优先、活动优先、车辆优先,并把办理工作好坏作为年终考核评优的重要指标,使“一周一过问、二周一督促、一月一碰头”的办理机制得到有效落实。市财政局细化办理工作程序,确定了领导小组研究、与代表委员见面、责任人调查、提出办理意见、解决问题、反馈征求意见等11个办理步骤,增强了办理工作的操作性。市公安局、城管局、教育局、卫生局、工商局、水利局、环保局等单位将办理工作纳入部门重点工作来抓,落实责任和措施,有力地促进了办理工作。

(三)深入调查研究,注重解决问题。

在去年的办理工作中,各承办单位都十分重视调查研究,从调查研究入手,不断探索解决问题的办法。为了落实李元霞等代表提出的《乡镇连锁超市和村级便民店亟待组建》的建议,市商务局组织专班深入村组调查研究,摸清了农村商业流通领域的现状,为市政府出台支持试点企业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的配套政策提供了决策依据。目前,我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进展顺利。市水利局收到等代表和等委员提出的《对河山干渠杨林段进行整治》的建议和提案后,组织技术人员实地踏勘,对渠堤崩塌、涵闸漏水等问题进行调研,拿出了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安排标工2.78万个和专项资金14万元,对部分渠道和7处涵闸进行了整治,解决了代表、委员反映的问题。对民建市委提出的《关于解决实验高中、国际酒店锅炉烟囱污染问题的提案》,市环保局多次派人到现场进行监测,摸清问题的症结后,督促国际酒店对除尘设备进行了维修,对引风机噪声进行了封闭处理,帮助实验高中将锅炉高空排放转为地下排放,基本上消除了周围居民的污染问题。

(四)突出工作重点,抓好现场办理。

去年,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确定了12件重点建议和提案。各有关承办单位在抓好面上工作的同时,高度重视重点建议提案的办理,按要求精心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办理活动,收到了明显的成效。各承办部门也根据承办任务确定了本部门的工作重点,并开展现场办理活动。市农办、市水利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等单位就农业产业化发展、推进安全饮水工程建设、殡葬改革、农村卫生、广告监管等有关建议提案开展了各具特色的现场办理活动,既促进了办理工作,又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部分单位在部分建议提案办理中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认识不到位。有的单位领导参加交办会后,回去不汇报,把建议提案放在抽屉里“睡大觉”;有的单位领导班子对建议提案不认真研究,到了检查或回复时,临时抱佛脚,仓促应付,敷衍了事;有的单位对难点问题存有畏难情绪,不能积极主动抓落实;有的主办单位与协办单位相互推诿,忘记了自己的职责。二是回复不到位。主要是部分单位回复不及时,不能按要求的时间回复。回复格式不规范。有的回复函件没有编文号,有的没有盖公章,有的没有按规定在答复件的右上角标明办理结果,有的将提案人的姓名张冠李戴,有的将建议、提案和代表、委员的概念混淆不清。回复内容不严谨,有的语言表达不清楚,答非所问等等。三是见面不到位。有的单位加强了与主要提案人的见面工作,但见面的广泛度不够;有的单位见面的态度不诚恳,不能耐心细致做好解释说明工作。有的见面答复是一套,而实际工作中没有按承诺去执行,导致代表、委员不满意。有的单位在见面时要求提案人当面填写《征询意见表》,导致反馈结果失真,征询意见没有真正体现提案人的本意。四是落实不到位。去年建议提案落实率达到40%以上,是近年来的最好水平,但我们对正在办理的建议提案进行分析,仍然存在落实不够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对跨部门办理的建议提案,综合部门协调力度不到位,相关部门整体联动不够;对需要市政府研究解决的建议提案,相关部门没有及时上报;对回复正在办理的建议提案,跟踪督导不够等等。对上述这些问题,各承办单位在今年的办理工作中,要认真对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改进。

二、锐意进取,真抓实干,努力做好今年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春节前召开的市人大会议和市政协会议,是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的十分重要的会议。“两会”期间,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建言献策,共提出建议140件,提案175件。建议提案的内容涉及我市经济、政治、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今年是我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对于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对于建设“实力、活力、和谐”,对于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具有十分重要意义。我们要不断深化在新形势下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执行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规定,切实落实各项行之有效的措施,以只争朝夕、奋发有为的精神,做好今年的办理工作。

(一)进一步深化新形势下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办理工作的领导。

目前,各承办单位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总体上是重视的,认识是到位的。但对于每个同志来说,是不是都真的入耳入脑,见诸行动,可能未必。而且,形势在不断发展,认识也要随之提高。只有认识提高了,思想统一了,责任感、使命感增强了,才能付诸实际行动,真正担当起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责任。一是要站在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高度,认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性。建议提案工作是关系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这一基本政治制度的大事,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内容。从另一方面说,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也是市人大、市政协和代表、委员评价政府及政府各部门工作的一个重要尺度。因此,市政府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对待。二是站在关注民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高度,认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性。代表、委员来自人民,来自社会各界,其建议提案反映了社会的呼声,体现了群众的意愿,反映了大量基层群众急需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办理建议提案的过程,就是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谋利益的过程。三是要站在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促进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高度,认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性。建议提案是代表委员深入调研、认真分析思考、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提出来的,凝聚着他们的心血和汗水,是我们宝贵的政策资源、信息资源、智力资源和财富。办理建议提案,可以使我们加深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社情民意的了解,深化对市情的认识,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政府决策,使政府更好地履行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

市政府办公室要加强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市政府各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内容,督促承办单位一手抓好重点建议提案的办理,一手抓好面上的办理工作,促进全市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有序、均衡、顺利发展,做到与提案人的见面率100%,回复率100%,落实率40%以上,代表、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满意率达到95%以上,力争今年的办理工作跨上一个新台阶。

(二)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切实提高建议提案办理质量。

年市委下发了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市人大出台了《关于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处理办法》;“两办”印发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市委员会提案工作细则》的通知,这些文件以及市政府《关于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暂行办法》对我们的办理工作进行了规范。在此,我要求各承办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这些文件,严格把握好各个办理环节,不断提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水平。

一是交办要及时。今天的交办会后,各承办单位要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分管人员具体负责的办法,迅速将承办任务分解落实到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交办时不仅要明确任务,更要明确目标要求,提出办理措施和方案,做到有计划的办理落实。

二是要精心办理。建议和提案都是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事情,也是一些社会普遍关注、群众反映强烈、工作难度较大的问题,如果不深入实际,就不可能找到解决问题的正确办法。在今年的办理工作中,各承办单位要重视调查研究,根据建议提案所提的具体问题,深入实地调查,到基层去、到人民群众中去了解情况,切实掌握第一手材料,然后认真分析研究,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途径。要注意从代表、委员反映的个别问题中找出带共性的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提高代表、委员的满意率。

三是要认真答复。答复质量的高低,体现了承办单位的形象和工作水平,关系到代表、委员满意率。在去年的办理工作中,大部分单位都非常重视答复工作,层层把关,精益求精,受到了代表、委员的好评。但答复质量不能估计过高,一些单位对答复工作的重视还不够,少数单位答复不认真,以致引起代表、委员不满意。参加今天会议的大多是分管机关的领导,我希望大家高度重视办复工作,严格把好政策法律关、业务关、文字关、时限关,以示对代表、委员高度负责,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

四是要诚恳见面。新的形势、新的任务对办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不能满足于文来文往、你问我答的简单办理方式,要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办理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切实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提高办理质量和代表、委员的满意率。近年来,许多承办单位采取了“走出去,请进来”的办理工作方式,办前联系代表、委员,倾听提案人的具体要求;办中邀请代表、委员座谈,或视察现场,或介绍办理进展情况;办后走访代表、委员,征求对办理结果的意见,效果很好。有的承办单位采取了现场办理的方式,邀请代表、委员以及乡镇政府或有关部门的领导视察,实地调研,当面提出解决的办法,或召开会议协商办理,然后就办理结果征求代表、委员的意见。有的承办单位利用下乡的机会,走访代表、委员,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沟通感情,增进理解。有的承办单位在答复前先征求代表、委员的意见,代表、委员满意后再作正式答复,工作非常细致。这些好的作法和制度一定要坚持发扬。

五是要狠抓落实。“两会”期间,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主要集中反映在加快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市化建设进程、加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投入、加强网吧管理等方面。要求各承办单位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摆正公仆与主人的关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妥善处理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近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妥善处理部门之间、地方之间、地方与部门之间的关系,真心实意地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在办理过程中要分轻重缓急,努力办好社会各界关注的事,办好有利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事,办好对全局有重大影响的事,尤其要特别注意解决好群众最关心、代表委员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对于重点建议、提案,各承办单位的主要领导要亲自拿在手上,集中力量进行办理。对于有条件能够办好的建议提案,各承办单位要相对集中力量迅速办理,及时落实;因条件所限、一时解决不了的,要订出规划,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对于跨战线、跨地区或多个部门办理的建议提案,各承办单位要积极配合,主动协调。市政府办公室要在督导面上工作的同时,及时解决办理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为办理工作创造一个宽松的环境。交通、建设、财政、水利、公安、教育等办理大户要尽快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把建议提案落实到位。其他各承办单位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可邀请市人大、市政协领导以现场办公、视察、督办等形式解决有关问题,不断提高建议提案的办理质量和实效。

六是要加强督办。各承办单位要千方百计地落实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和提案。要加强与市人大、市政协相关工委的联系,积极配合市人大、市政协组织代表和委员开展视察活动。要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沟通,采取座谈或走访等形式,主动让提案人参与,督促办理工作。要加强督办检查,市政府办公室及承办大户要采取重点抽查、召开座谈会、电话询问、发“催办单”等形式进行检查、催办,及时通报办理进度和情况。要加强新闻舆论监督,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各新闻单位要跟踪报道,对好的典型要广泛宣传,对办理工作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曝光,以促进办理工作的平衡开展。要强化落实手段,采取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等手段,多管齐下,确保建议提案落到实处。

(三)进一步创新办理工作方式,切实加强办理工作队伍建设。

各承办单位要采取措施,加强办理工作队伍建设。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政策性、业务性强,办理要求高。许多具体办理人员都是从事某项专职工作同时兼任这一工作的。一些任务量大的单位,每年要办几十件,非常辛苦,很不容易。各单位要从政治上、业务上、生活上多关心他们,为他们做好办理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办理人员的业务培训,使我们的专班人员个个都能成为行家里手,为办理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市政府办公室要在坚持和完善过去行之有效的办理工作方式方法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思路、改进方法,按照政务公开和推进电子政务建设的要求,积极探索、逐步推进网上交办、网上办理和网上督办,努力提高办理工作的效率和透明度。

同志们,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是一件非常光荣,又十分艰苦细致的工作。希望各承办单位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领导和指导下,团结协作,真抓实干,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把我市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构建和谐作出新的贡献!

4.在提案交办会上的讲话 篇四

各位领导、各位同志:

今天,人大、政府、政协在这里共同召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交办会,让我代表政协向与会的各位领导、各位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希望各位领导、各位同志在今后的工作中,对政协工作给予支持,对政协提案给予一如继往的关照,给予切实办理。下面,我就八届政协提案的办理情况、今年提案的办理要求和政协对提案工作的措施谈几点意见:

一、八届政协提案的办理情况 八届一次会议以来的五年间,政协委员在各次全会期间,共提出了608件意见、建议。闭会期间,委员们提出意见、建议24件。对委员们提出的意见、建议,提案委员会进行了认真的审理、研究,提交主席会议审定,共立案489件,立

案率达77,合并减少221件,实际转办268件,其中重点提案19件。从提案办理情况看,大多数单位都把办理委员提案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负责,指定专人办理,责任到人,层层把关,使提案办理工作逐步沿着规范化、制度化前进。五年来,每次政协全委会结束后,人大、政府、政协都联合召开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交办会,县长及分管副县长都亲自参加交办会,并作重要讲话,强调办理好委员提案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提出对委员的提案办理要求,做到重在办理、重在实效,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提案承办单位,大多做到一把手亲自接受交办任务,一把手亲自负责,并召开行政会议专门研究具体的办案举措,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办理。对提案所涉及的问题,也能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依照具体情况,有条件解决的及时解决;条件尚不成熟的,也积极创造条件,列入规划,待后解决;对少数因政策或其它原因限制,确实解

决不了的,也作好研究,予以详尽解释答复。有的承办单位在办理政协提案时非常重视提案人的意见。他们在办理之前,专程上门拜访提案人,当面倾听提案人的意见;办理中,请提案人深入现场,及时了解提案人的意见,采纳提案人的建议;办理后,还特意寄上或送上“提案办理意见征询表”征询满意与否。这种“走出去,请进来”办理委员提案的做法,让委员们非常满意,也很值得提倡。如建设局、技术监督局、交通局等许多承办单位就是这么做的。正是由于得到了各承办单位的重视、支持,八届政协五年间的几百件提案,得到了较好的落实,至二○○二年八月底,268件提案已基本办复完毕,反馈也较为及时,答复率达98,而且所有答复基本上是以文件或文件函形式作答,达到了规范化要求。在此,请让我代表政协向关心、支持、重视政协提案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真心希望各位领导、各位同志能一如继往关心、支持、重视政协提案工作!八届一次会议以来,得到落实或基本落实的提案有216件,占提案总数的。如《关于解决三中进校道路问题的建议》、《关于整修桥北集贸市场东侧路面的建议》、《关于站前南路应着力整修的建议》、《关于搞好市容市貌创建文明县城的建议案》、《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建议》、《关于创造良好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的建议》、《关于治理和美化县人民广场的建议》、《关于对县城大街人行道重新进行铺修的建议》等许多提案有力推动了我县各项事业的进程。回顾八届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有三点体会:一是领导重视。县政府对提案工作非常重视,每年都由副县长亲自主持提案交办会,并明确提出了要重在办理、重在实效,再三强调要加强领导,深化认识,明确专人办理,抓紧时间尽快办理,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各承办单位领导也十分重视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将提案办理列上单位议事日

程,对承办具体工作进行了研究、布置,设定专人负责。在办理过程中,各级领导还亲自过问、参与办理、较为有力地促进了提案办理的进程、质量。二是措施得力。为办理好委员提案,县政府采取了以下几条措施:明确承办责任,规定承办单位一把手为提案承办的第一责任人;明确承办人员,规定承办单位设定专人负责办理;明确承办时限,规定在二个月内办复完毕,政府办按这个时限抓督促检查;答复件实行分口把关,承办单位的提案答复均分别送县政府和县政协审阅,从内容、形式、文字、语气等各方面综合把关,认为答复件可以再送委员,认为答复不满意,退回重办,同时严格要求答复格式,统一以文件或文件函形式作答。由于措施得力,几年来所交办的提案基本已得到了答复,但也有个别单位在承办提案过程中,没有认真对待,抱敷衍应付态度。三是质量较好。各承办单位在提案办理过程中,始终坚持了实事求是的原则,能办的积

极办,认真办好,不能办的,也如实向委员说明情况,取得委员的理解和支持。由于承办单位工作认真负责,近几年特别是去年提案答复全部以单位文件形式答复,整体质量再上了一个台阶。从委员反馈的情况看,委员们对去年的办理工作普遍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

5.政协提案交办会讲话 篇五

市政协今天在这里召开一年一度的提案交办会议,我代表市政协将十届四次会议期间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组成单位提出的提案,分别交给中共武汉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法院、市检察院和武汉警备区。在过去的一年里,各承办单位为做好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付出了艰苦的努力,在这里我代表市政协向大家并通

过你们向各承办单位表示衷心的感谢!今年是我市政协提案实行“大口交办”的第二年,即:将过去由市政协提案委员会把提案直接交给各承办单位改为由市政协按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集中送交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法院、市检察院、武汉警备区确定承办单位并督促办理。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理顺关系,明确分工,明晰职责,提高提案交办的权威性,使提案交办更加准确,办理更加落实。去年我们试行了一年,效果比较好。当然也还存在一些需要研究改进和完善的地方。下面我就搞好今年的提案办理工作,讲两点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提案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在落实上狠下功夫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办理提案工作搞得好不好,认真不认真,首先取决于思想认识程度。只有充分认识办理提案工作的重要性,才能够更加自觉地做好这项工作。近年来,特别是“两办通知”下发后,市委、市政府领导对政协提案工作高度重视,各承办单位提高了对办理提案工作的认识,基本做到了“工作上有部署、日程上有安排、措施上有保障、质量上有要求、领导上有分工、目标上有考核”,年年有进步,工作有提高。但每年能够真正落实的提案还不多,一些提案办理结果还不尽人意,除了一些提案的建议不具体或涉及面广等原因之外,应该看到部分单位对人民政协及其提案工作的地位、作用认识不足,也是一个重要方面。委员们反映,有的提案交办得不准,甚至“回了娘家”,既谈不上落实,也给委员所在单位工作带来不便;有的承办单位与委员见面时,对办理提案中“准备做什么”表态非常好,但后来发现原来答复的并没有做;有的承办单位答复提案程式化,把往年的提案答复改头套用,答复委员;有的综合性强、涉及面广的提案,承办单位协调力度不够,落实不够;有的委员反映,在“提案办理征询意见表”上填“满意”,实在是碍于人熟,情面难托,并不是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总之,他们都希望承办单位办理提案时在落实上狠下功夫,在办理质量上下气力。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曾指出,办理提案不仅仅是要让提案人满意,给提案人一个明确的答复,更重要的是通过办理提案,吸收提案中的一些合理建议,改进工作,取得实效。提案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解决问题,再好的提案不认真办理,不能落实,就产生不了效益,既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又影响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可以说,我们和承办单位都是为了共同的目的,做好同样的工作。我们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巩固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高度,从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高度,从建设和完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高度,来进一步提高对提案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办理提案与各自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坚持“工作上有部署、日程上有安排、措施上有保障、质量上有要求、领导上有分工、目标上有考核”的基础上,还要做到“落实上有责任”,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扎扎实实地把办理提案工作当作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完成,真正使提案的建议落到实处,充分体现出政协提案的价值。

二、不断改进提案办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提案办理质量

政协武汉市十届四次会议提案原案共有708件,立案693件,内容十分丰富,涉及到“十一五”规划、武汉经济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武汉等方方面面。与去年不同的特点是:一是今年提案数量普遍有所增加,总数比去年同期多了60多件,集体提案比去年多了20多件,建议案比去年多了1件;二是整体质量也有提高。这反映出委员参政议政的热情越来越高,参政议政的水平越来越高,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度、期望值也越来越高。随之而来的是对提案办理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希望各承办单位不断改进提案办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提案办理质量。

1、认真学习中办、国办转发的《全国政协办公厅关于办理政协提案的意见》(即厅字[2003]8号)和中央武汉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市政协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即武办文[2003]58号),以及2005年新修订的《政协武汉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政协武汉市委员会建议案工作规则》,切实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提案办复工作。凡是本次全体会议期间的提案,7月31日前必须办复;5月1日以后交办的提案,3个月内必须办复。在办理过程中,凡是提案所提问题具备解决条件的,要集中力量尽快解决;因条件限制目前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制订计划,创造条件,逐步

解决;确实解决不了的,要实事求是地向提案者说明情况,解释清楚。承办单位办理提案时,一定要做到走访率100,办复率100。

2、认真分析提案,把握所提意见建议实质,创造性地办理提案。要认真研究提案,并注意加强与提案者的沟通,了解提案者的初衷,明确提案的目的和要求,有针对性地研究出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并狠抓落实。希望各承办单位

一要对本部门办理提案的总体情况进行分析,从中找出带普遍性、规律性的东西,举一反三,推动工作;二要结合本部门工作,对有的提案进行重点研究,重点办理,办出成效,使委员所提意见建议落到实处。

3、充分发挥办理网络功能,着力提高工作效率。我市在提案“大口交办”的同时,实现了网上交办。希望提案承办单位经常上网查看是否有本单位承办的提案。并希望党群系统尽快与信息产业局政务网联通。提案书面回复要及时上网,没有上网的在提交书面回复的同时,要送交有关软盘。

4、及时沟通,及时检查督办。提案办理中,有的可能需要调整交办单位。希望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及时将调整情况通知承办单位,并同时告之政协提案委员会,做到大家心中有数,确保调整后的提案能及时办理落实。从今年开始,拟在适当的时候,请政府向全体市政协常委通报提案办理情况,希望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等部门定期对承办单位办理提案的情况及时掌握,进行检查督促,确保提案办理进度和办理质量。另外,市政协还准备在今年选择几件去年取得阶段性办理成果的提案(如食品安全的建议案)进行跟踪督办,以进一步推动提案内容的落实,也请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鼎力协作,抓出实效。

6.政协提案交办会讲话 篇六

首届会议1965年,由一机部所属中国汽车配件公司发文召开“汽车维修配件第一次商品平衡调度会”。

1970年—1981年,由一机部汽车配件公司发文召开“汽车配件调剂交流会”,“全国汽车配件排产分配会”。

1982年—1985年,由中国汽车工业公司发文召开“全国汽车配件产、需衔接会”。

1986年—1988年,由中国汽车工业销售公司发文召开“全国汽车配件调剂会”。

1989年—1992年,由中国汽车贸易总公司和中国汽车配件联合经销部联合发文召开“全国汽车配件订货会”。

1993年—1999年春季,由中国汽车工业销售总公司发文召开“全国汽车配件交易会”。

1999年秋季,由中国汽车工业销售总公司和中国汽车工业配件销售公司联合发文召开“第46届全国汽车配件交易会”。

2000年—2002年,由中国汽车工业销售总公司发文召开“第47-51届全国汽车配件交易会”。

2002年秋季—2003年秋季,由中国汽车工业销售总公司和中国汽车工业配件销售公司联合发文召开“第52-56届全国汽车配件交易会”。

2004年春季—2007年秋季,中国汽车工业销售总公司,中国汽车工业配件销售公司与全国工商联汽车(摩托车)配件商会以联合主办的方式召开了“第57-62届全国汽车配件交易会”。

从1965年第一届开始,承办单位一直是中国汽车工业配件销售公司(包括其上级和前身公司一机部汽车配件公司、全国汽车配件联合经销部,1992年开始改用现名)。

“全国汽车配件交易会”的主办单位名称历经变迁,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是与政府管理部门和行业管理职能相关的,一直到1992年秋季的最后一次计划分配。历经40余年一共举办了62届,形成了中国汽车配件行业最具传统的、规模最大的、专业观众最多的品牌展会。

引用文件:

一、中国汽车工业配件销售公司名称及职责沿革:

一机部汽车配件公司

1980年12月19日批复([80]一机汽字1812号)建立“中国汽车配件联合经销部”

1992年9月21日批复(中汽销字[1992]398号)建立“中国汽车工业配件销售公司”

“中国汽车工业配件销售公司”至今

二、上级公司名称沿革: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关于成立中国汽车配件公司的通知”(交公共[64]字第12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第一机械工业部“关于将汽车配件的销售业务等划归一机部汽车工业公司管理的联合通知”(交公办[64]字10号、[64]机联六联字3048号)

3、国家经济委员会“关于将汽车配件的销售业务及销售机构由交通部划归第一机械工业部汽车工业公司管理的通知”([64]经企薄字第1076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机械工业部“关于接管全国汽车配件销售业务及销售机构的报告、批复”

5、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机械工业部“关于中国汽车工业销售公司改名的批复”

6、一机部“关于调整我部汽车配件公司机构、职能的通知”

7、一机部“关于成立中国汽车配件联合经销部的批复”

8、“关于启用中国汽车工业公司销售服务公司印章的通知”

9、“原一机部汽车配件公司改名为中国汽车工业销售服务公司的函”

10、“关于同意‘中国汽车工业销售服务公司’更名为‘中国汽车工业销售服务总公司’的批复”

11-1、“关于同意中国汽车贸易总公司‘三定’方案的批复”

11-2、“关于成立‘中国汽车贸易总公司’及‘公司章程’的批复”

12、“物资部对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关于再次恳请将汽车工业供销机构划归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为主管的请示》的意见的报告”

13、“关于申请成立中国汽车配件公司的请示”

14、“关于继续保留中国汽车配件联合经销部的批复”

15、“关于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组建新的销售机构的协议”

16、“关于同意成立中国汽车工业销售总公司的批复”

17、“关于申请中国汽车配件联合经销部更名的报告”

18、“关于中国汽车工业配件销售公司章程的批复”

三、会议通知:

一机部汽车配件公司:中国汽车工业公司销售公司“关于第一次商品平衡调度会的总结报告”([65]中销业字第57号)。

中国汽车工业销售服务公司([88]销配字第D31号)中国汽车配件联合经销部([88]中配字第004号)“关于召开一九八八年全国汽车配件调剂会议的通知”。

“第52届全国汽车配件交易会”主办:中国汽车工业销售总公司 中国汽车工业配件销售公司 福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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