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运价调整报告

2024-11-04

出租车运价调整报告(精选2篇)

1.出租车运价调整报告 篇一

丰价[2012]12号

丰宁满族自治县物价局

关于我县出租车运价调整和油价联动机制的请示

县政府:

按着县政府的工作要求,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改委令[2008]第2号)及《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和《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局于2012年7月10日组织召开了出租车运价调整暨油价联动机制听证会。在充分听取听证代表意见的基础上,考虑与周边市、县(区)出租车运价相衔接,拟定了我县出租车运价调整暨油价联动机制方案,现报告如下:

一、出租车运价调整方案:

1、基价里程:不分车型,统一为2公里。

2、基价里程内租价:基本运价为7元/次。

3、车公里租价:9座以下面包车及排气量<1.3L租价为1.4元;1.3L≤排气量<1.5L租价为1.60元;1.5L≤排气量租价为1.80元。

4、空驶费:单程载客行驶超过5公里(不含5公里)部分,按车公里租价加收50%空驶费。

5、租车等侯费:等侯时间超过5分种后计费,每分钟0.5元,不足5分钟免收。

6、夜间服务费:从23:00至次日5:00,每车公里加收0.20元。

二、油价联动机制方案:

1、现行93#汽油零售价格7.31元/升为基础,当93#汽油零售价格每升达到8.00元时,且稳定一个月,每乘次加收1.00元燃油附加费。当油价回落至上述节点时,且稳定一个月,相应取消燃油附加费。

2、当93#汽油每升达到9.00元时,且稳定一个月,取消燃油附加费,重新调整运价结构和运价水平。

3、本联动标准未考虑财政给予出租汽车的燃油补贴因素。

4、运油价格联动机制方案的实施,由县物价局、县交通运输局根据油价变动情况和客运出租车行业运营状况,按程序上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上述意见,请县政府批示。

附件1:《出租车运价调整方案及油价联动机制听证方案》 附件2:《丰宁满族自治县客运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暨油价联动机制听证会听证报告》

二0一二年七月十日

2.出租车运价调整报告 篇二

车辆折旧费:每辆爱丽舍车 (以目前孝感市出租车车型以例) 每年的折旧费为13637.25元;

行车燃料费:以结算价和销售价两种价位及扣除财政补贴与不扣除财政补贴的复合价格计算, 每车每年平均为56721.00元;

保险费:平均每车每年为10191.00元;

修理费:平均每车每年为9054.00元;

轮胎消费费:平均每车每年为1260.00元;

驾驶员工资:平均每车每年57772.00元;

驾驶员福利费:平均每车每年15908.00元;

其他直接费用 (车辆规费) :平均每车每年5860.00元;

上述八项为直接成本, 平均每车每年170403.25元。

在间接成本有以下三项构成:

管理费用:平均每车每年1800.00元;

会费:平均每车每年120元;

税金:平均每车每年2820.00元。

上述三项为间接成本, 平均每车每年4740.00元。

上述十一项总成本为每车每年的平均经营成本175143.25元, 约等于17.5万元。

《孝感市物价局成本调查监审分局文件》 (孝价成监[2012]2号) 中所列出的直接成本P4与间接成本P7[2]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改办价格[2006]2406号文件第八条和第九条规定的费用项目[3]有些不同, 要求作出适当的文字与数字调整。笔者建议购车贷款的“利息”费用应该计入成本考量之中。

二、从单车“保本点”看孝感客运出租车经济指标

单车每日经营成本=单车每年经营总成本÷单车实际运营天数=175143.25÷345=507.66元/日、车。

其中:单车变动成本为:行车燃料费56721.00元, 轮胎消耗费1260.00元, 驾驶员超时工作95天工资15908.00元。三项合计为73889.00元。

单车每日变动成本=单车年变动成本÷单车每年实际运营天数=73889.00÷345=214.17元/日。

单车每年固定成本总额=年经营总成本-年变动成本总额=175143.25-73889.00=101254.25元。

单车每日经营收入, 根据孝感市提供的调查资料为530.00元 (调查时点数据) 。

单车每日边际贡献=单车每日经营收入-单车每日变动成本=530.00-214.17=315.83元。

即变动成本率=单车每日变动成本÷单车每日经营收入=214.17÷530.00×100%=40.41%。

边际贡献率=单车每日边际贡献÷单车每日经营收入=315.83÷530.00×100%=59.59%。保本驾驶日 (保本天数) =单车每年固定成本总额÷单车每日边际贡献额=101254.25÷315.83=321天。也就说, 需要10.5月的时间才能够收回单车每年的经营成本。

三、从单车“经济指标”看孝感客运出租车经营情况

单车每日经营利润=每车每日经营收入-每车每日平均经营成本=530.00-507.66=22.34元。

单车年经营收入=单车每日经营收入×单车年行车实际天数=530.00×345=182850.00元。

单车年经营利润=单车年经营收入-单车年经营成本=182850.00-175143.25=7706.75元。

单车年收入利润率=单车年经营利润÷单车年经营收入×100%=7706.75÷182850.00×100%=4.2%。

单车年成本利润率=单车年经营利润÷单车年经营总成本×100%=7706.75÷175143.25×100%=4.4%。

单车每公里经营收入=单车日平均经营收入÷单车日均行驶公里=530.00÷450=1.1778元/公里≈1.18元/公里。

单车每公里经营成本=单车年总成本÷单车年行驶里程=175143.25元÷ (345天×450公里/天) =1.1281元≈1.13元/公里。

单车每公里经营利润=单车每公里经营收入-单车每公里经营成本=1.177元-1.1281元=0.0489元≈0.05元/公里

四、从其他相关因素看孝感城区客运出租车调价策略

从产业结构调整上考量。一位资深官员说:服务业的价位提高是必然趋势, 文化产业的价位提高也是必然趋势。所以, 出租车价位调高也是政策走向, 大势所趋。“拒短跑长”现象日趋严重, 其主要原因是运价结构不合理, 导致某些司机不愿打表跑短途, 而愿意采用议价包跑长途, 这种做法就是助长了某些客运出租车司机的“拒载”恶习, 如果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采用“GPS”卫星定位系统“终端”监控, 增加孝感城区客运出租车容量, 在现有的800辆基础上, 再增加100辆客运出租车, 同时建议孝感市政府开辟孝感城区周边乡镇的公交车的营运能力, 以缓解客运出租车的压力, 杜绝客运出租车的“拒短跑长”现象。

有位客运出租车司机认为, 现在的交通事故频繁发生, 在理赔经济纠纷中, 保险公司最高占赔付80%左右, 至少还有20%的经济损失属客运出租车司机承受。所以, 这部分支出增加了客运出租车的运营成本。但这个经济损失属于大多数客运出租车“经营成本”计量范围, 是一种客观存在的成本, 但法定成本范围不予计量, 不纳入成本范围。所以, 客车出租车司机想不通。笔者认为, 理应作为或有成本纳入考量范围。

摘要:随着国际国内燃油价格的不断攀升, 以及人工工资上涨等国素的影响, 导致客运出租车运行成本的增加,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办发[2004]81号) 明确要求:“对于出租汽车行业因油价上涨等因素增加的营运成本, 各地要在核算成本费用的基础上, 合理调整出租汽车运价和计价结构”。本文从经营成本和保本点等经济角度对客运出租车的经营状况进行了分析, 旨在为各地调整客运出租车运价提供参考。

关键词:出租车辆,经营成本,保本经营,经济指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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