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测量复核制度(5篇)
1.施工测量复核制度 篇一
重庆市爆破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测 量 复 核 制 度
(地铁开挖)
地铁工程施工测量不同于一般的工程测量,施测的周围环境和条件复杂,要求的精度高,为了满足地铁施工的精度要求,在施工中必须坚持测量复核制度,做到有章可循,确保地铁施工安全、顺利进行,特建立本制度。
一、保护好本标段施工范围内的三角网点、水准网点和根据自己施工需要增设的加密点,并经常复核加密点;
二、施工控制导线点由处精测队设置,自检合格后,报局精测队或局精测队指定专人复核;复核合格后,报测量监理复核,复核合格后,项目队测量组才能作为施工控制点。
三、结合本施工标段实际情况,由处精测队设置的导线点有:
3.1 风井开挖、初支、封底施工完后,由处精测队用陀螺经纬仪投点到风井底,设置导线点,作为控制风井井身二衬施工和风道施工测量点。
3.2 风道初支完成后,由处精测队在风道内设置导线点作为控制风道二衬施工和风道转正线施工测量点。
3.3 正线开挖、初支30m~40m后,由处精测队在隧道内设置导线点,作为正线施工测量点。
3.4 明挖基坑施工完后由处精测队在基坑底布置导线点,作为正线和联络线施工测量点。
3.5由于导线点布置时,受客观条件限制,后视距短,误差大,为保证施工精度,在正线及联络线共布置3个测量孔,由处精测队经测量孔投点到隧道内,校核隧道中线。测量孔布置详见测量计划。
四、关键工序复核
地铁施工中,部分关键工序需经上级测量队复核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需经上级测量队复核的工序有:
4.1 风道开挖、初支完成后,由处精测队复核风道中线、高程、堵头墙位置(风道与正线相交处),合格后进行风道二衬施工。
4.2 风道转正线,由项目队测量组定出洞门十字线、隧道开挖轮廓线,处精测队复核合格后,开始开挖正线隧道。
4.3 由明挖基坑进入正线和联络线隧道,先由项目队测量组定出洞门十字线、隧道开挖轮廓线,处精测队复核合格后,开始开挖隧道。
4.4 隧道开挖、初支30m~40m后,由处精测队复核隧道中线、高程。
4.5 为保证贯通精度,隧道贯通前20m由处精测队复核隧道中线、高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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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分项工程施工前,做好施工测量方案设计,经主管工程师复核后,才能进行施工测量。
六、用于测量的图纸资料,应认真检查核对,确认无误后,才能进行施工测量。
七、各种测量的原始观测纪录,必须在现场同步作出,严禁事后补记、补绘。原始资料不允许涂改,不合格时,应按规范要求补测或重测;原始测量资料由技术主管或总工指定专人复核。
八、测量的外业工作必须由多余观测,并构成闭合检核条件;内业工作,应坚持两组独立平行计算并相互校核;
九、隧道内导线网,水准点需定期复核,妥善保护,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复核,如有破坏,在同精度(与布设时相比)下恢复或另设。
十 用已知点(平面控制点、方向点、高程点)进行引测,加点和工程放样前,必须坚持先检测后利用的原则,即已知点检测无误和合格时,才能利用。
十一、隧道每开挖一循环进尺,初支前,恢复中线,复核开挖尺寸,尽量做到不欠挖、少超挖。二衬砼灌注前,仔细检查模型,保证隧道净空尺寸。
2.复核管理制度 篇二
一、要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其档案内容应包括:①特种设备的.制作单位,出厂日期,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②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③日常使用状况记录;④日常维护保养记录;⑤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是为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提供技术保障的唯一可追溯的技术文件,其相关责任人均应高度重视和妥善保管,当需调阅特种设备技术档案时,档案管理责任人应严格按规章办事,履行借阅手续,保证资料不流失。
二、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复核审查。特种作业人员进场后、上岗前施工单位应将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报总监办审核、审批,方可从事相应特种设备的作业工作。特种人员包括:电工、金属焊接切割工、起重工、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锅炉工、压力容器操作人员、爆破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考试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关作业或者管理工作,并按规定进行证书检审。证书过期未检审的无证人员坚决不允许上岗,若发现,按相关条例予以处罚。
三、施工单位应当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使其具有必要的安全作业知识。培训应做好记录备案。同时特种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严禁酒后操作,严禁违章违规作业。在作业过程中如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报告,并停止作业。
四、严格对特种设备的复核和检查。特种设备进场后及安装前,要让具有安装、检验许可的单位安装和检测,出具合格证后方可使用。同时向总监办上报特种设备台账,注明厂家、数量、性能或状态,并附检验合格证。总监办按照台账逐台设备进行复核检查,看手续是否齐全;数量是否满足工作需要;检验是否有效,有无过期或未检验的设备在运行。
五、施工单位要加强对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对特种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进行定期检修,并认真填写检修记录。同时按照特种设备检验要求,在检验合格证有效期满前30天,向相关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有效期满未经检验的,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一律不得违规使用,若发现将予以重罚。
六、为保障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施工单位应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并对每位操作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同时要将操作规程制作成展板设置在设备现场,以便按规行事。
七、总监办安全环保部每月对施工单位的特种设备使用情况进行一次专项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现场要求整改,问题严重的当即令其停止使用,并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到位后再同意其使用。各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应对所属特种设备的使用情况每月不少于两次现场检查,发现问题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处理。情况严重时,应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
3.中学教职工评聘复核制度 篇三
一、评聘复核指导思想:
(一)通过评聘复核,帮助教师对自己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行为现进行反思,充分认识自我、完善自我、发展自我。
(二)通过评聘复核,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教师自我价值实现。
(三)通过评聘复核,提高教师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实现教师发展和学校发展的统一,从而促进学校的发展和学生的发展。
(四)通过评聘复核,促进学校的品位进一步提升,推进学校全面和谐发展。
二、评价原则:
评聘复核原则: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2、坚持看素质、察民意、重绩效的原则,3、坚持以激励为导向的原则。
三、评聘复核对象:
全校在职正式教职工。
四、评聘复核办法
根据教职工的工作类型分为教师、后勤人员二类考核具体办法详见“
五、评价实施方案”
五、评聘复核实施方案
(一)成立学校评聘复核领导小组、考核评价小组和监督领导小组。
1、评聘复核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组员:学校行政班子人员
评聘复核领导小组的主要工作是制定修改评聘复核办法,确定评聘复核程序、领导评聘复核工作、公布评聘复核结果。
评聘复核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办公室,行政副校长兼任考核办主任,校务办主任兼任考核办副主任,中层干部人员、工会委员为考核办成员,考核办在考核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考核日常工作。
2、学校考核评价小组
组长:校长 组员:行政班子人员、教师代表3-5人
负责学校考评组考评工作。
3、年级组考评小组
组长:年级组组长,组员:下班领导、教师代表3-5人
负责年级组考评组考评工作。
4、监督领导小组
组长:书记(或副书记)副组长:工会主席 组员:工会委员或教师代表
监督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对考核领导小组及相关工作组在实施考核办法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二)评聘复核材料收集
在评价前由相关部门和人员收集提供
1.教务处应提供:(1)教师工作量情况;(2)教学计划、备课笔记、作业批改的检查情况;(3)所教学科、班级的考试成绩评价;(4)教研活动、听课情况;(5)奖励情况(6)教学反思材料等。
2.德育处应提供:(1)班主任工作履行职责情况;(2)班主任学期考核情况;(3)德育导师工作情况;(4)学生家长的评价等。
3.校务办应提供:(1)教职工的自我评价材料;(2)教职工的考勤情况;(3)承担学校临时性工作情况等;后勤人员工作量情况;后勤人员工作情况记载。
(三)、评聘复核实施周期
以学年度为一个周期,第一学期期末初评(占评价分的40%),第二学期末总评(占评价分的60%),不能按学期考核的则按年度一次考核。
(四)、考核评价的基本方法和途径
1、教师考评评价:
考核内容:由职业素养(20分)、履行职责情况(40分)和教育教学成绩与效果(40分)三部分组成。详细内容见“教师考核参考评分标准”。行政班子人员与教师一起参加考核,考核内容与评分标准参考“教师考核参考评分标准和行政班子人员考核参考评分标准”。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自我评价,供考核时参考;
2、全校教职工互相评议,权重为10%;
3、年级组教师间互相评议,权重为10%;
4、学生评议,权重为10%;
5、教职工与行政干部间互相评议,权重为20%;
6、年级组考评小组对组内教师进行考核评议,权重为20%;
7、学校考评小组考核评议,权重为30%;然后按权重汇总评价分。
2、后勤人员评聘复核评价
考核内容: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工作态度与敬业精神、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所做工作与工作成绩、开拓创新、廉洁自律等五个方面情况,详细内容见 “后勤人员考核参考评分标准”。
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自我评价,作为考核参考;
2、全校教职工互相评议,权重为30%;
3、学生评价,权重为20%;
4、班子成员对后期人员的评议权重为20%;考核评价小组考核评价,权重为30%。然后按权重汇总评价分。
六、评价结果和使用
1、教职工考核等第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各等第的比例为:优秀为15%;良好为50%;合格为33%-35%,基本合格或不合格3%-0。根据全校教职工个人考核总分排序,按以上等第和比例初步划定考核等第,对照以下降等和不合格处理条款确定最终考核等第。
教职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年度考核按实际考核结果降一等第处理:
(1)、本学期岗位工作中有重大责任事故的;
(2)、在廉政、师德师风建设方面表现较差使学校名誉遭受较大损失的;
(3)、有违背“四项禁令”的;
(4)、由于工作不努力或业务水平差,所任学科成绩影响学校目标的实现;
教职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年度考核按不合格处理:
(1)、严重违反师德的或出现严重安全责任事故的;
(2)、因违法违纪而受到司法等有关机关处罚严重影响师德形象和学校声誉的;
(3)、由于工作不努力或业务水平差,教学质量与县最低的还有较大差距,严重影响学校目标实现的。
2、评聘复核结果通知考核对象本人,记入教职工档案,并于当年7月10日前将考核结果报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备案。有关考核结果的处理按局文件要求处理。
3、教职工评优、晋升职称以及学期奖如何与该评价结果挂钩,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七、监督和复议
1、学校成立教职工评价监督小组,监督考核评议
2、教职工如对本人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一周内向监督组提出书面申请复议,复议意见由监督组向申请人反馈。
八、评聘复核结果的奖励
学校设立教职工考核奖。对于在岗且参加考评的教职工按对应的等第给予一定的奖励。每学年第一学期预发奖励3000元,第二学期对应考核等第发放奖励:优秀奖励3600元、良好奖励3000元、合格奖励2400元、基本合格或不合格不给奖励。对于在岗但因年龄、身体、工作等原因难于参加考评的一般确定为合格等第,考核奖励按出勤比例发放。
九、其他
1、教职工的评聘复核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关系到全校教职工的切身利益。一方面校党支部、行政主要领导必须高度重视,另一方面参与考评的干部教师必须严守纪律、认真、仔细工作,全体员工努力配合,确保我校考核评价工作积极稳妥逐步推进。
2、评聘复核制度必须周密推敲、慎重考虑、反复征求群众意见,经教代会通过后方可实行。
3、实施教职工评聘复核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工作,难免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如在具体操作中遇到难于解决的问题,可由评聘复核领导小组和监督领导小组集体商量进行调整。
4、上级主管部门对评聘复核有新文件出台、则按新文件执行。
4.职业技能鉴定成绩复核的管理制度 篇四
为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鉴定成绩复核流程,切实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成绩复核期限
考生个人网上报名考试成绩自公布日起60天内可登陆网报平台进行成绩查询。需要复核成绩的考生,成绩公布十五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核。超过期限不予受理成绩复核申请。
二、成绩复核程序
(一)考生需到申报考试的报名点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并填写《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成绩复核申请表》(见附件)。各报名点在收到考生成绩复核申请表后进行整理汇总,并于收到考生成绩复核申请表后5天内,提出意见上报省鉴定中心(可分批上报)。
(二)省鉴定中心在接到成绩复核申请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成绩复核并向各报名点下发《成绩复核回执》。各报名点将成绩复核的结果通知考生本人,并将《成绩复核回执》下发至考生。
(三)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鉴定中心阅卷的职业等级,省鉴定中心将把《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成绩复核表》上报部鉴定中心,经人社部鉴定中心复核后,15工作日内下发《成绩复核回执》。
三、成绩复核范围
(一)已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试,但无考试成绩的。
(二)复核原则上仅限于主观题科目。采用计算机阅卷的客观题科目,仅在成绩为零分或缺考时复核。
(三)主观题卷面是否有漏评,合分、登分是否有误。
(四)论文、答辩分数的合分、登分是否有误。
(五)对于主观题、论文、答辩的专家评分标准持有疑异的,不属于核查范围,不对试卷进行重新评阅,不对试卷评阅标准进行评判。
(六)任何考生不得查阅标答及答卷原件等涉密件。
5.施工测量复核制度 篇五
一、为了规范我所审计底稿的编制、复核、使用及管理,确保执业质量和审计任务的完成。根据《独立审计基本准则》和《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6号—审计工作底稿》制定本制度。
二、本公司的审计工作底稿,是由在所内执业的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形成的审计工作记录和获取的资料。
注册会计师执行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可参照本制度办理。
三、审计工作底稿应如实反映审计计划的制定及其实施情况,包括与形成和发表审计意见有关的所有重要事项,以及注册会计师的专业判断。审计工作底稿可以由注册会计师或助理审计人员编制形成,也可由被审计单位或其他第三者提供,经注册会计师审核后整理形成。
四、本公司形成的审计工作底稿应当做到内容完整、格式规范、标识一致、记录清晰、结论明确。为此,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手册中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统一印制了两种(一种称文字式工作底稿、一种称表格式工作底稿),三类(综合类、业务类、备查类)符合独立审计准则要求的审计工作底稿,供注册会计师及助理人员在执业中恰当运用。
五、凡在本公司执业的注册会计师及助理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应服从项目主审安排,按审计计划的分工认真撰写所内统一印制的审计工作底稿,按各底稿要求的格式逐项计算和撰写,必要时,要另 加附表和计算过程,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指南对实质性审计工作底稿要求的审计目标和审计程序及各个表格的编制说明要求内容和项目正确撰写本人所承办的审计工作底稿,并对底稿中的有关数据的真实性及审计结论负直接责任,并在所编审计底稿上签名,以示负责。
六、审计底稿中运用的各种审计标识应说明其含义,并应保持前后一致。相关审计工作底稿之间,应保持清晰的勾稽关系,相互引用时,应交叉注明索引编号。
七、依据本公司《质量控制制度》的要求,对审计工作底稿建立两级复核制,即由项目主审对注册会计师及助理人员撰写的审计工作底稿进行逐项复核,在复核过程中要做出必要的复核记录,书面表示复核意见并签名;由所业务负责人对正体审计项目进行复核,对在复核中,各复核人员如发现已执行的审计程序和做出的审计记录存在问题,应指示有关人员予以答复、处理,并形成相应的审计记录。
八、注册会计师及助理人员在执行过程中完成外勤工作后,应将本人所承办的审计工作底稿按所内规定的三类工作底稿目录顺序进行排列后交付项目主审,由主审统一编写该项目顺序编号,并进行复核、归类、整理后,按档案管理规定,交档案保管员建档归案,并按审计档案管理办法管理。
九、凡在本公司执业的注册会计师及助理人员在执业过程中所形成的审计工作底稿,其权属关系归本公司所有。任何人不得自留或转移。
十、事务所对形成审计档案的审计工作底稿,应建立保密制度,对审计工作底稿中涉及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但由于法院、检察院及其他部门依法查阅,并按规定办理了有关手续和注册会计师协会对执业情况进行检查时需要查阅审计工作底稿的,不属于泄密。
十一、查阅者因误用审计工作底稿而形成的后果,与本公司无关。
十二、本制度自批准设立之日起实行。
XXXXXXX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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