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办法

2024-10-22

村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办法(共10篇)

1.村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办法 篇一

村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主持词

各位村民代表: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本村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本次村民代表会议应到人数 人,实到 人,超过三分之二,符合规定,可以开会。

本次大会共有四项议程:(1)通过《选举办法》;

(2)通过监票人名单,宣布计票人名单;

(3)讨论村党支部提名的新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确定正式候选人;

(4)选举新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现在进行大会第一项议程:通过《选举办法》。下面请工作人员宣读《选举办法》(草案)。请各位村民代表酝酿一下,有什么意见,请发表。如没有意见,现在进行表决:同意的请举手,请放下;不同意的请举手,没有;弃权的请举手,没有;一致通过。

现在进行大会第二项议程:通过监票人名单。

监票人建议名单:总监票人:,监票人:。请各位村民代表酝酿一下,有什么意见,请发表。如没有意

见,现在进行表决:同意的请举手,请放下;不同意的请举手,没有;弃权的请举手,没有;一致通过。

经本村村民选举委员会商量研究,确定 为大会选举计票人。

现在进行大会第三项议程:讨论村民代表推选提名的新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确定正式候选人。

本村新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候选人由村党支部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按多于应选名额20%的比例,村民代表推选提名 名同志为本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经乡党委审核,并公示3 天后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进行酝酿讨论,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讨论确定正式候选人。下面我宣读本村新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请各位村民代表酝酿一下,把上述候选人预备人选确定为正式候选人有什么意见,请发表。如没有意见,现在进行表决:同意的请举手,请放下;不同意的请举手,没有;弃权的请举手,没有;一致通过。

根据选举办法的规定,本村新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由本村村民代表会议直接选举的办法进行,由全体村民代表直接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下面我宣布本村新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正式候选人名单:。

现在进行大会第四项议程:选举新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介绍委员正式候选人基本情况)

请监票人、计票人开始工作。现在请监票人和计票人清点村民代表人数。根据监票人报告,本次大会应到村民代表xx名,实到会村民代表 人,(超过应到会代表的三分之二),可以进行选举。请监票人当众检查票箱,……等一会加封票箱。

下面,请监票人向主持人领取选票。各位代表,根据《选举办法》规定,本次会议选举采取从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正式候选人中直接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一张选票,一次投票,一次计票。现在请监票人、计票人分发选票。各位代表拿到选票后,先不要忙于填写,关于填写选票的方法,等会我还要讲一下。请大家检查一下,有没有没拿到选票的?各位代表,根据监票人报告,今天实到会代表 名,大会发出选票 张,与实到会的代表人数相符。现在请监票人把多余选票当众销毁。

下面,我再讲一下选票填写注意事项:

1、候选人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画写选票时,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反对票或弃权票。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反对的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选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符号要准确,笔迹要清楚,符号不能辨认的,作弃权处理。

2、选票填写后,要仔细核对所选人数与应选名额是否相符,我在这里再强调一下,委员应选名额为 名。各位代表

还有不清楚的,请举手。现在请代表画写选票。现在,请监票人检查一下,选票是否填写好。

现在,准备投票,下面我把投票的顺序讲一下。投票的顺序是:首先是监票人、计票人投票;然后由与会代表依次投票。现在进行投票。现在请监票人检查一下,代表是否都投票完毕。投票完毕。请监票人开启票箱,计票人员清点选票数。根据监票人报告,发出选票 张,收回选票 张,收回的选票数与发出的选票数相符,选举有效。现在请监票人和计票人当场计票。(计票结束后)现在继续开会。

请监票人报告选票计票情况。根据《选举办法》规定和选举结果报告,现在我宣读各位当选人名单:(请读到姓名的委员站起来)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对他们的当选表示祝贺!

请当选的委员到 召开新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会议,请各位代表原地休息,(选举出主任后,向大会通报主任名单、通过村务、财务监督小组名单)。

各位代表,经过大家的努力,本次大会选举任务已顺利完成,会议到此结束。散会。

2.村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办法 篇二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河南省纪委《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豫纪发[2011]21号)和市、区的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严格依法办事和充分发扬民主的原则,在集中广大党员、群众意志和智慧的基础上,选出群众公认的村级民主监督组织成员,完善以村党支部为领导核心、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为决策机构、村民委员会为管理执行机构、村务监督委员会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的村民自治机制,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基层民主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持续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换届选举,要在镇党委的领导下进行。要通过换届选举,进一步增强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代表性,保障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发展基层民主;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进一步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三、选举程序和办法

(一)职数设置。村务监督委员会一般由3人组成,人口较多的村不超过5人,其中主任1名。引导、鼓励和支持通过法定程序,把分管纪检工作的村党组织成员选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把具有一定财会、管理知识和经验的党员或村民代表选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二)资格条件。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应当具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并且具备思想政治素质好,政策法律意识强,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群众信任、熟悉村情、热心公共事业、能正常履职等条件。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村报账员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一般应是中共党员,为便于开展工作,也可由村党组织副书记或纪检委员担任。

(三)选举办法。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由村党支部主持。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村民代表大会或村党组织提名,也可由村民自荐或联名推荐。在充分酝酿和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候选人由镇纪委向村党组织提出,连同其他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报镇党委审查同意后,提交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正式候选人名单须于村务监督委员会投票选举日的五日前张榜公布。

(四)组织选举。选举村务监督委员会,参加投票的选民超过半数的,选举有效。村务监督委员会候选人当选条件同村民委员会成员选举当选条件。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的方法。选举时,应当设立秘密写票处。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及其近亲属等厉害关系人不得担任监票、计票工作人员。选举结果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有效后当场宣布,并报镇纪委和民政所备案。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在镇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村要精心组织,妥善安排,有序推进。实行换届责任制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各村党支部书记是本次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具体责任人,要有高度的责任心与事业心,要掌握民情选情,统揽全局,全程搞好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二)规范程序、严肃纪律。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指导和处理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中出现的问题,坚决依法制止选举中的不正当选举行为,对换届选举中出现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坚决依法依章严肃查处。对换届选举中的暴力、威胁、欺骗、伪造选票、砸毁票箱、冲击选举会场及其他破坏、妨害选举的行为,坚决从快打击、依法严惩,确保本次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依法有序进行。

3.村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办法 篇三

成员名单

主 任:XXX 云林村计生专干 副主任:XXX 云林村那洞屯组长 委 员:XXX 云林村六林屯组长

XXX 云林村百龙屯组长

XXX 云林村那良屯组长

工作职责:

村务监督委员会在镇纪委和村党支部的双重领导下,独立行使监督权,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一)支持配合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依法开展工作,对其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及执行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决议情况进行监督。

(二)对落实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和村级“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情况进行监督,全程监督“四议两公开”决策及实施过程,并做好相关记录。

(三)对村务公开、党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认真审查公开的内容、程序,监督按时如实公开。督促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就群众提出的疑问、意见和建议作出答复和承诺,必要时重新公开。

(四)对村级财务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参与制定本村集体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审核资金预算,并监督预算资金支出全过程。

(五)对村集体经济合同和项目招投标情况进行监督,严格监督集体投资项目和资产、资源处置的公开竞价、招投标过程,督促村两委及时变更资产、资源台账,并向村民公布。

(六)对村干部履职情况、“双述双评”制度和群众询问、质询问题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定期向村民(代表)大会报告监督情况。

(七)及时收集、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督促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改进作风,解决问题,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4.村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办法 篇四

一、根据宪法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本次大会选举社区居民监督委员会主任1人,委员4名。监督委员会主任实行等额选举,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大会选举由社区党组织主持。

三、社区居民监督委员会主任、委员应为本社区居民。

四、居民监督委员会主任、委员候选人,由社区党组织提名,居民代表会议无计名投票选举产生。

五、大会设选举工作人员3名,负责监票、唱票和计票工作。候选人不得担任工作人员。

六、监督委员会主任、委员为一张选票,分开计票。代表对于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他人,也可以弃权。代表如果对某个候选人投赞成票,就在其姓名上面的方格内画“○”;如果对某个人投反对票,就在其姓名上面方格内画“×”;如果另选他人,在“另选人姓名”栏内写上自己要选的人的姓名,并在这个人姓名上面的方格内画“○”;既不画“○”,又不画“×”的为弃权。

七、选票一律用钢笔或者圆珠笔书写(蓝色或者黑色)。所用符号要正确,字迹要清楚。书写模糊的选票,可以辨认的部分有效,无法辨认的部分无效。缺席的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八、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作废,等于或者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有效。

九、选票写好后,选举工作人员先投票,先后由代表按大会指定的票箱进行投票。投票结束后,由选举工作人员当众打开票箱,清点选票,并将清点结果报告主持人。所投的票数,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十、候选人获得本次大会应到会代表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少于应到会代表半数的选票不得当选,再按程序另提名候选人进行补选。

5.村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办法 篇五

(无候选人选举)(2008年3月26日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

为规范本村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保障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依法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和《新昌县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细则》及上级的有关精神,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本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在七星街道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指导下和村党支部的领导下,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行使职责至新一届村民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时止。

二、本村第八届村民委员会设主任1名,委员3名(其中妇女委员1名,实行专职专选)。

本村选举日为2008年4月24日。本届选举实行无候选人的直接选举,村民委员会主任、委员由本村有选举权的选民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直接选举产生。

三、选民登记及资格审查

1、凡户籍在本村,年满十八周岁(即1990年4月24日24时前出生)的村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2、选民的年龄计算时间,以本村选举日为准。选民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无居民身份证的,以户籍登记为准。

3、具有选民资格的本村村民,在本村进行选民登记。

4、选民名单公布后五日内户籍迁入本村并符合选民条件的予以登记。在选举日前迁出或死亡的选民自动取消选民资格。

5、因土地征用的农转非人员(丝织厂征用工)准予登记。

6、选民名单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审查确认后,在选举日的二十日前张榜公布。

1、具备任职(报名)条件的选民,自《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公告之日起至选举日6日前亲自到村民选举委员会报名登记竞选其中一个职位并填写自荐报名登记表。

2、在报名的同时,自荐竞选的选民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供履行职责的承诺书和竞选演讲稿,对参选目的、创业目标、遵章守规、清正廉洁、竞选自律等方面作出承诺。

3、村民选举委员会对竞选人进行资格审查,街道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组织培训教育。

4、村民选举委员会在选举日3日前按姓氏笔画为序公布“自荐”人名单、竞选职位和演说稿,演说内容在村务公开栏张贴。

5、严禁自荐人违法违规承诺、进行人身攻击,严禁在选举日发放宣传单。

七、无论实行无候选人直接选举还是无候选人“自荐”直接选举都由选民直接在选票上等额选举主任、委员,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

八、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的五日前确定并公布投票选举的时间、地点、方式和监票人、计票人。本次选举设总监票人1名,总计票人1名,监票人1名,计票人1名,工作人员若干人。总监票人、总计票人、监票人、计票人、工作人员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名,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九、主任、委员的选举采取一张选票一次投票,分别计票的办法进行。

十、投票选举设立集中投票站,不设流动票箱。投票站必须有三名以上选举工作人员负责。投票结束后,将票箱进行开箱、唱票、计票。

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投票场所设立秘密写票处。选民填写选票在秘密写票处进行,他人不得干扰。

十一、选举时选民凭选民证或经村选委会审核的委托书领取选票,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得票相等的人进行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女专职委员在同一张选票中委员栏和专职委员栏同时填写同一人,只能计算一票。在不同选票中非专职委员票中的得票可以和专职委员选票得票相加计算得票数。

十七、投票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将票箱集中当众开启票箱,清点选票张数,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宣布选举是否有效。

计票结束后,由监票人报告计票结果,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有效后,当场宣布并当众封存选票。由监票人、计票人、工作人员进行记录、签字,并报街道办事处和县民政局备案。

十八、当选不足主任或者女专职委员都未选出的,应当就不足的名额进行另行选举。另行选举实行有候选人的差额选举,同一人为主任候选人和委员候选人的、尊重本人意愿选择其中一项职务。女委员仍实行专职专选,候选人按未当选人得票多少为序确定。候选人分别比应再选名额多一人。另行选举以得票多的当选,如委员候选人遇票数相同无法确定当选名额时,相同票数者均当选,如遇主任候选人票数相同时,则提交上级职能部门处理,但得票数不得少于参加投票选民的三分之一。如仍未选足应选名额的不再进行选举。

另行选举应当在选举日当日或者在选举投票日后的三十日内举行。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十九、另行选举时,候选人自愿放弃资格或者候选人被取消资格后,只有一名候选人,没有其他选民参加选举的,可以实行无差额选举。

另行选举时,本人不愿成为候选人的,应向村民选举委员会书面提出。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后予以公告,并按未当选人得票多少的顺序依次补足。

6.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内容和程序 篇六

(一)村务监督委员会内部实行明确分工,在履行监督职责时,应本着公正、务实、高效的原则。具体监督内容和方法如下:

1、对村务决策情况进行监督。(1)列席村“两委”有关会议,监督村务决策是否按照规定程序进行。(2)对应当依法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讨论决定的有关事项,而村民委员会不组织召集或擅自作出决定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及时向村党组织、乡镇党委、政府和纪委反映,并督促村民委员会及时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3)对决策实施进行全程监督,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召集有关人员进行询问,并将询问情况向村党组织汇报。(4)决策实施结束后,要监督村委会及时将实施结果向全体村民进行公开。

2、对村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1)认真审查公开的内容、时间和方式、程序。(2)收集群众对公开内容的意见,如对公开内容有疑问或公开确有遗漏、不真实、不具体等情况,应督促村民委员会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和处理。(3)督促村民委员会及时将公开的资料进行归档并妥善保管。

3、对村级“三资”(资产/资金/资源)管理情况进行监督。(1)村务监督委员会参与制定本村集体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2)对村财务支出事项,由村务监督委员会按月或按季进行审查,并由村务监督委员会盖章,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签字后报账。(3)对有争议的票据,村务监督委员会可提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

决定。(4)对村级集体投资经营情况和集体土地房屋、山林、矿产等资产、资源处置情况实行全过程监督。(5)配合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定期检查、审核村务账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

4、对村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监督。(1)监督村工程建设项目立项,主要监督项目立项是否科学、民主。(2)参加招标会,参与招标过程,见证、监督经济合同的起草、签订和履行情况。(3)在项目的实施中,负责对工程质量、工程设计变 更及资金拨付使用等方面进行监督。(4)项目完成后,参与工程验收和资金决算审计。

(二)村务监督委员会实施监督时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1、收集民意。根据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事项,围绕村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或根据村党组织、乡镇党委、政府和纪委的要求,通过上门走访、个别约谈、议事日等形式广泛收集村民的意见和建议,确定监督事项。

2、调查分析。围绕监督事项开展调查,了解、核实相关情况,查阅、收集有关资料。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分析,及时将工作建议向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反映。

3、监督落实。根据调查的结果,提出监督意见,明确分工,认真细致、客观公正地开展监督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7.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 篇七

第二条 报告的对象。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要向街道纪工委、村党组织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其他成员要向村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报告工作。

第三条 报告的内容。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或成员重点就近期对村务、党务、政务、财务的监督情况,特别是在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与处置、工程招投标、农民建房、计划生育、救灾救济、民生工程、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情况和反映村情民意情况作出报告,以及报告开展民主监督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村务监督委员会要自觉接受村民代表会议的询问、质询。

8.村务监督委员会[最终版] 篇八

关于印发《苗市镇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实施

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

《苗市镇建立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苗市镇委员会 苗市镇人民政府 2013年8月16日

苗市镇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村级民主监督,完善村级民主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湖南省《关于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意见》(湘办发 [2011] 31号)和张家界市《关于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实施意见》(张办[2011]17号)、慈办发[2012]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加强党的领导与促进村民自治相统一,坚持完善制度与加强监督制约相结合,以健全村务监督机构为基础,以完善村级民主监督工作机制为平台,以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以维护村民合法权益为重点,明确监督职责,改进监督方式,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能。

二、组织领导

成立镇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陈俊平任组长,镇长吴辉任副组长,唐持、胡凯、向梅芳、吴韬、王科兵、柴依润、王哲、吴扬平、郑安元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哲同志任主任,办公地点设在镇民政所。

三、工作目标

有效整合村级民主理财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农民监督员等监督力量,其职能并入村务监督委员会。健全完善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为决策机构,以村民委员会为管理执行机构、以村务监督委员会为监督机构的村民自治组织体系。

四、建立方式

村务监督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群众性组织,由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相同,可连选连任。

五、建立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15日至7月31日)。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各村(居)、镇直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会议、新闻媒体、墙报、标语等形式开展宣传发动工作,把建立目的阐明、道理说清、意义说透,使广大村干部和群众理解和支持这项工作。

(二)确定职数阶段(8月1日至20日)。村务监督委员会一般由3名成员组成,其中主任1名,委员2名。

(三)推选成员阶段(8月20日至9月20日)。

1、提名候选人。由村支两委召集本村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以无记名方式,根据简单多数原则提名村务监督委员会最初候选人。其成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依法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本村村民;(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公道正派;

(3)热心本村公共事业,在群众中有较高威望(4)具备一定政策水平、财会知识和经营管理能力;(5)原民主理财小组、村务公开小组成员及农民监督员可重点推荐;

(6)非村支两委成员、小组长及其近亲属,非违法生育人员;

(7)非“民运成员”、“法轮功分子”、刑满释放人员以及宗教、黑恶势力等人员。

2、审查并公告。提名候选人产生后,由村支两委组织对提名候选人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后的候选人上报镇党委。镇党委对候选人审核把关,确定正式候选人,并及时召集所有正式候选人集体谈话。正式候选人应该多于当选人1至2人。正式候选人审核通过后分村进行公告,公告时间为7天,7天后才能进行正式选举。

3、正式选举。在确定的投票选举日,由村支两委主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核定参选人数,村名代表三分之二以上人数参加,实行无记名投票;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委员须分别选举产生;投票结束后,由选举工作人员当场票、唱票、计票;过半数同意,选举有效;村支两委当场公布选举结果。镇党委选派工作人员参与推选大会,全程监督,确保选举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程序合法。

4、候补。当选人员不足3人的,由村支两委按程序召集村民代表会议对缺额成员进行候补。

5、张榜公布。各村(居)选举完成后,要将当选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人户集中、便于观看的地方进行张榜公布,并将选举结果上报镇人民政府备案,由镇纪委为当选人员颁发当选证书。

(四)总结上报阶段(9月21日至25日)。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产生后,要认真搞好工作总结,于9月25日前,将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名单、工作总结及时报送县民政局。10月份县里将对此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六、职责、管理和保障

(一)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责

1、对村级重大决策进行监督。列席村支两委召开的关系本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会议,对不按制度和程序作出的决策提出纠正建议。

2、对村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审查村务公开的内容、方式、时间和程序。如公开情况不符合规定或村民合理要求,应督促及时重新公开。

3、对村集体“三资”情况进行监督。对村级财务事项按月或按季进行审查,未经村委监督委员会审核盖章的票据,镇财务代理服务中心不得入账;全程监督村级集体投资项目和资产、资源处置的公开竞价、招投标活动;参与镇对村财务的年度审计和对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4、对村干部廉洁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发现村干部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及时向村党组织、镇纪委反映,并协助进行调查。每年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对村“两委”成员廉洁履职情况进行1至1次民主评议。

5、对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授权的其他事项进行监督。

(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管理

1、依法依规履行职责。要严格依法依规履行监督职责,对村务决策及执行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帮助、督促整改;要通过公开栏、召开会议、个别反馈等形式及时公布监督结果,对村民的询问质疑作出解释说明。要健全内部工作制度,建立工作台账和档案,如实记录工作开展情况。

2、积极支持村支两委工作。要支持和配合村支两委正确履行职责,积极建言献策,帮助做好村民的思想政治工作,协调处理矛盾纠纷。

3、认真接受考核考评。要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接受对其履职情况的民主评议。要接受村民代表会议的信任度测评,测评结果向全体村民公布。

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测评信任票数达不到应到会人数一半的;任职期间发生违纪违法行为被查处的;有五分之一以上村民或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提议要求罢免的,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罢免其资格,并按有关程序补选缺额成员。

4、努力提高工作水平。要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积极参加镇和县市有关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活动。

(三)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保障

1、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产生后,原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自然终止,公章一律作废,其职能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在村部挂牌办公。由县民政局统一定制“慈利县××乡(镇)××村村务监督委员会”牌子和公章,各村以镇为单位到县民政局购买。

2、县财政和镇政府根据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性质和要求,按村干部误工补贴的一定比列核算其成员误工补贴,并将其日常工作经费和成员误工补贴纳入财政预算。

9.村务监督委员会述职报告 篇九

主任:张秋水 成员:张良飞

张两友

华新社区监督委员会自从成立以来,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以一流的队伍,高度责任心,扎实业务水平,踏实的工作作风,真正把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不走虚套,真正尽到应负的责任,汇报如下:

一、全程参与“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为保证我社区“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落到实处,针对我社区的一些重大决策事项,参与并给予合理建议,认真监督“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全过程。

二、扎实履行监督委员会职责:自监督委员会成立之后,社区里的地报名额发放、审批,大病救助办理,村财务等全部纳入监督。除了参加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学习之外,平时有两委工作,随时有,随时找人开会,争取做到事事参与,重大事项监督,切实做好监督的责任。

三、督促社区居务公开、党务公开。监督委员会对两委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的时间、内容、形式和落实情况进行审核、检查、监督:对社区事务,尤其是“三资”的管理实施的监督,不管是财务支出还是收入,须有监督委员会的签字审核,做到花一分钱,收入一分钱,心中有数。列席两委班子重要会议,有权对村委会未经社区居民或居民代表会议未公开表决而自行决定的重大决策提出纠正意见。

四、建立工作记录档案,保障社区居务监督的每项工作都有据可查,做好档案保管工作。

总之,我们会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继续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好监督工作,使社区的各项工作都能达到上级的要求,确保社区廉洁勤政工作的落实。

10.村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办法 篇十

(仅供参考)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根》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我村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XXX村村委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和主持。

二、参加投票的选民超过本村选民半数以上选举有效;选举所投总票数等于或少于参

加投票人数的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的选举无效。

三、选举设中心会场,采用无记名、分组投票、集中汇总的方式选举村民委员会。

四、选民因故不能直接投票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被委托人应于X月X日X点至X点到村民选举委员会办理委托证,每个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二人,被委托人不得违背委托人的意愿。委托投票经村选委会批准后,委托生效。选民委托他人代为投票的,村委会要收回该选民的选民证。选举工作人员应认真核对“委托投票证”的被委托人的姓名后,再发选票。

五、参加投票的选民凭选民证或委托证领取选票。本人到场但不能填写选票的,可由指定工作人员代写,代写人不得违背选民意志。

六、本次选举,分主任、副主任、委员三种职位。三种颜色的选票,红色的为主任选票,黄色的为副主任选票,白色的为委员选票。选民一次将三张选票同时投入票箱。

七、每一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无效。按照要求填写的为有效票。对某一候选人按规定填写,而对其他候选人胡写乱画无法辨认的,该选票部分有效。不按规定的应选人数和划法,胡写乱画,无法辨认的,为无效票。

八、本村应选主任1人(副主任人),委员人,同意的请在候选人姓名上符号格内划“O”,不同意的划“X”或不划;另选其他选民的,请在姓名空格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姓名上符号栏内划“O”,未划的无效。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选票有效,多于应选名额的选票无效,任何符号不划的为弃权票,胡写乱画无法辨认的选票为废票。

九、本次选举设总监票1人,唱票计票人。每个选举小组设监票1人,计票唱票2人。每个选举小组设工作人员人,代写员人。

十、选票填写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不准用铅笔填写。

十一、选举工作人员应从本村选民中产生,由村选委会提名,村民代表大会讨论确定,村委会成员正式候选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一律不得担任监票、唱票、计票和工作人员。

十二、投票时间为上午时——时。投票结束后,应当众开箱验票、唱票、计票。

十三、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的过半数选票,始得当选。获得半数以上选票的候选人的人数超过应选人数的,得票多的当选。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对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选举,得票多的当选。

十四、村民委员会选举不能产生或不能足额产生当选人的,应经选举委员会研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在选举当日或三十日内另行选举或对不足的名额补选差额。

另行选举或补选差额时,按照未当选人得票多少顺序确定候选人,由过半数的选民参加投票选举有效。另行选举的,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的过半数选票始得当选。补选差额的,得票多的当选,但是,得票数不得少于选票数的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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