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文理职业学院招生章程(13篇)
1.广东文理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篇一
广东文理职业学院学生联合会
宿管部第七届干事名单如下,恭喜你们成功加入宿管部的大家庭中,以后大家在一起好
好努力工作!!
女生:张洁玲、康丽琴、詹志婉、陈文娟、张宗银、张映珊、黎洁、陈海梅、黄丽樱、吴丽婷、何融融、朱嘉怡、易琳琳、黄志玲、郭兆芬、周依琳、梁贤定、吴金娣、魏燕明、郑雅尹、赖春香、庄国敏、李莹
男生:黎宇标、钱棋迅、张平儒、谢晓青、唐茂琳、陈旭野、彭伟棠、王兆鹏、苏章稳、林逸瀚、蔡武强、肖响、伍健良、李杰、陈发盛、陈坤、陈日中、刘晓辛、黄伟龙、黄浩林、陈培生、潘东权、杨兆山、骆辰
广东文理职业学院
宿管科宣
2013年1月4日
2.广东文理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篇二
学院占地面积1800亩 (含广东省职教清远基地待建校区) , 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0259人, 实践场所面积105547平方米, 校内实训基地50个, 校外实训基地193个 (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2个, 省财政支持实训基地3个) , 教学仪器设备4607万元, 纸质图书48万余册。现有教职工591人, 其中, 专任教师456人, 高级职称教师94名, 占专任教师数的20.8%;双师素质教师254名, 占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专任教师总数的55.7%;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291名, 占青年教师比例达到63.8%。学院根据工学结合人才培养需要, 从行业企业聘请288名兼职教师, 建立了一个由行业能工巧匠、资深专家等组成的优质兼职教师资源库。
学院下设电梯技术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机电工程系、计算机信息系、设计与艺术系、管理工程系、财经系、应用外语系、人文社科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体育部、继续教育学院等12个教学单位, 开设31个专业。
学院紧跟珠三角地区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步伐, 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 以工科为主, 以学生就业率和满意度等为关键指标, 积极调整专业设置, 优化专业结构, 重点建设并形成电梯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数控技术、汽车运用技术、室内设计技术、计算机多媒体技术、物流管理、商务英语等一大批工学结合紧、办学条件好、就业质量高、办学特色鲜明的专业 (群) 。
学院积极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面向社会开展继续教育培训、技能鉴定、技术服务等工作, 现有11个职业技能鉴定站 (点) , 涵盖56个工种/岗位, 其中, 国家机械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广州站是全国首批首个校内电梯行业鉴定站,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秘书专业委员会培训考证站是华南地区唯一站点。学院是中国科协、广东省科协指定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 也是经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学院与越秀区区委合作成立“登峰街社区教育学院”。
“十二五”期间, 学院正抓住广东打造南方重要职业教育基地、构建现代职教体系的历史机遇, 坚持内涵式、精品化、特色化、高端化、国际化发展策略, 依托广东省科协, 以机制创新为引领, 推进政校行企深度合作, 倾力打造“专业、队伍、课程、平台、管理”质量工程, 力创国家级校企合作示范基地、国家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 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特色鲜明, 在国内乃至国际有影响力的高职大学。
国际标准刊号:ISSN1004—4914国外总发行:中国国际图书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国外发行代号:M4342
3.广东文理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篇三
1月25日,广东省教育研究院院长汤贞敏、副院长劳汉生、职业教育研究室主任李海东、教育评估室副主任詹斌、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副社长程天一行5人到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进行调研指导工作。
会上,汤贞敏院长对广东邮院办学模式及取得的成绩表示充分肯定,认为学院发展定位准确,目标明确,特色鲜明,“双驱双轨”符合职业院校发展趋势,校企融合、校企双主体职业教育办学特点突出。
针对学院未来办学发展的方向,省教育研究院领导提出了指导性建议:一是要充分把握主流发展方向,试行学分银行。利用开展在在职人员多样化继续教育形式及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的优势,试行不同学习方式的学分转换、成果互认。二是按互联网+的思维,采用“淘宝”模式,整合社会资源。通过信息云平台,建立培训超市,让社会的资源在学院的平台上实现传输功能,扩大资源的覆盖范围。三是从软实力着手研究,提升学生的职业精神。结合面向企业在职人员开展培训的优势,把培养学生的职业精神融入到教学中,并把培养学生职业精神的做法总结成一种模式,提炼、升华为教学成果,打造成品牌。四是积极参加到中高级衔接、高本衔接、中高本一体化、现代学徒制的标准研制中,为广东、为国家做重大贡献。五是加强现代职业教育和职业院校办学科学研究,通过现代职业教育的优秀教学成果来充分彰显邮电学院的特色优势。
4.广东文理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篇四
翘楚民间艺术协会
章程
索引:
协会简介„„„„„„„„„„„„„„„„„„1 协会名称„„„„„„„„„„„„„„„„„„2 协会目的„„„„„„„„„„„„„„„„„„3 协会意义„„„„„„„„„„„„„„„„„„3 协会宗旨„„„„„„„„„„„„„„„„„„3 协会性质„„„„„„„„„„„„„„„„„„3 社团活动„„„„„„„„„„„„„„„„„„3 组织机构及其职能„„„„„„„„„„„„„„4 具体职位职责„„„„„„„„„„„„„„„„7 会员管理办法„„„„„„„„„„„„„„„„8 选举罢免制度„„„„„„„„„„„„„„„„8 会员权利„„„„„„„„„„„„„„„„„„9 会员义务„„„„„„„„„„„„„„„„„„9 会籍管理原则和方法„„„„„„„„„„„„„9 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10 培训与例会„„„„„„„„„„„„„„„„„11 章程修改„„„„„„„„„„„„„„„„„„1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协会简介:
本协会的活动目的在于培养学生的审美意识和提高学生传统文化修养,积极挖掘学生的艺术资源才能, 为同学们提供了展示民间工艺的平台,也给工艺者提供了交流和学习的机会,丰富同学们的文化生活,同时让同学们更多地认识民间艺术,传播民间文化艺术,弘扬其永久价值和续承价值。
第二条、协会名称: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翘楚民间艺术协会
第三条、协会目的:
为协会会员深入了解并传承中国手工制作民间艺术搭建平台,主要定位于:有针对性的为会员介绍我们较为熟悉的手工制作艺术;学习并向会员教授制作流程及技巧:向全校展示制作成果,宣扬中国民间艺术!
第四条、协会意义:
加深在校大学生对中华文化底蕴的理解,进一步树立民族自尊及民族自豪感;提高在校大学生的动手及自主创作能力;吸收并传承中华民间艺术精华,将其发扬光大!
第五条、协会宗旨:
本社团在遵守国家法律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前提下,以传承发扬伟大中华民间艺术文化为宗旨:以培养懂民间艺术,会民间艺术,有民族自尊及民族自豪感的在校大学生为目标;以加快民族文化事业发展,加速民族复兴,最终达到国家富强为最高理想。
第六条、协会性质:
本社团属于艺术类社团,是非盈利性组织,其由具有共同兴趣和志向的同学在一起自发组织而成,以手工工艺为主,其他民间艺术为辅的艺术类协会。
第二章 社团活动
第七条、活动目的
为协会会员深入了解中国手工制作民间艺术搭建平台,主要定位于:有针对性的为会员介绍我们较为熟悉的手工制作艺术;学习并向会员教授制作流程及技巧:向全校展示制作成果,宣扬中国民间艺术!
第八条、范围:
1.2.3.4.涉。
5.本协会的主要目标是在全学校范围内培养同学们对民间艺民艺协会在学校管理制度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有关活动。通过合法途径获得经费,不得进行经营性活动。促进个人全方向发展,促进友谊,保持合作。
满足学生需求,丰富课余活动,对个成员的学习生活不干术的兴趣,为提高本校学子的综合素质尽一分力。
6.本协会将在全校范围内吸引对民间艺术有兴趣,有基础的同学,交流技术基本知识。并选择较为优秀的会员组成学院民艺创意队,组织对外活动方式主要是集体参与学习相关知识。第八条、活动方式:
没星期二和星期六晚上,由技术部教授会员民间艺术的技巧。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能
民间艺术协会设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顾问、会长秘书各一名及部长若干。并有如下机构:组织秘书部,公关宣传部,技术部。各部门职能如下:
会 长:组织实施社团的决议,拟订社团中长期计划,领导社团各项活动。会长按情况聘任副会长及各部负责人,并指导他们的工作,以加强社团管理,监督社团活动及财务情况。加强内部人员的团结,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协调各方关系,争取各方支持,并对协会负责。
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指导与监督主管部门工作计划及实行情况;统一管理各部门的活动策划和组织,保证活动的有序进行:监督其主管部门的开支;协调其职能部门的内部关系。对会长负责。
顾问:对民艺范畴知识有专家程度的认识,他们可以提供顾问服务。顾问提供的意见以独立、中立为首要。在重大决策中发挥参谋作用,促进企业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秘书长:秘书长既是外交官又是代言人,既是公务员又是首席执行官,作为民艺协会理想的象征,秘书长为全民艺协会的人们仗义执言
会长秘书:帮助会长组织实施社团的决议,拟订社团中长期计划,领导社团各项活动。帮助会长按情况聘任副会长及各部负责人,并指导他们的工作,记录工作例会,向会长汇报工作,以加强社团管理,监督社团活动及财务情况。
公关宣传部:负责社团活动的相关宣传文字、图片、广告等的策划、设计和发布工作,并能够搜集相关信息,并将活动成果归纳为文字材料;负责协会及其他各部组织活动的宣传和推广;负责社团简报的编辑和印刷;配合外联部进行活动宣传;负责有利于协会发展的对外联系,如邀请专家学者的讲座,同校内外其他社团的联谊活动,加强社团与社会各界的联系,树立社团良好形象。
组织秘书部:负责会员的招新、入会审批;负责协会各项活动的组织、策划及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社团内部的通知、联络工作;负责人事调动安排及各部门的活动考勤记录,各项预算与总结,做好档案、票据管理及记录工作
技术部:成立调查小组与技术小组,调查小组主要对民间艺术进行考察和开展调研活动,并承担一定的科研项目。技术小组主要由拥有一些民间技术的同学组成,并由他们承担教授会员制作技巧。
干事: 根据部门工作安排开展工作,按照部门要求协助其它部门工作。各施其职,密切联系会员,全心全意为会员服务。做好本职工作,按时完成协会交办的任务,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努力提高自己的组织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创新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
第四章 会员管理办法
第九条、入会条件
(一)热爱民艺协会,拥护本协会的章程,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背景,有强烈的集体感、使命感和责任感。
(二)关注民间的活动,有意学习民传统活动。
(三)具备良好的言语沟通能力以及解决一定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服从会长和指导老师的工作安排。
第十条、入会程序
(一)以志愿加入为原则,向负责人处登记,提交书面申请(附1寸照片一张),填写会员注册表,并交纳会费,然后经过选拔最终确定,协会会籍档案由组织秘书部统一管理。
(二)由执行理事会或执行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一条、退会
(一)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人事部并交回或注销会员证,再由社团负责人审议后方能退会。
(二)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三)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协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四)会员退会不得取回会费。
第十二条、会员义务
(一)遵守本社团章程,认真执行社团决议,维护社团形象,按时参加各项会议以及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维护社团利益,积极为社团的发展出谋划策。
(三)积极学习有关民艺的知识,在社团里提高、成长。
(四)按期交纳会费。
第十三条、会员权利
(一)平等权:协会内人人平等,均等的享有权利并履行义务。
(二)自由权:
1)遵循“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原则,可根据自身具体情况酌情选择;
2)会员有提出建议和意见的权利。
(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会员平等地享有选举会长、各部部长的权利以及被选为会长、各部部长的权利,选举遵循“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四)接受奖励的权利:协会年终设有评优奖先活动,凡协会会员,均有评选资格。
(五)监督、检举权:会员可对各项活动进行监督,如果发现不合理之处即可检举提出。
第四章 考核制度
本协会设“优秀干部”、“积极份子”奖项,每学期评一次,是为表彰对协会有贡献的个人
(一)考核范围:无论协会内外,凡是对本协会的发展作出贡献,促进其发展者,均有资格评优。
(二)考核办法:分带职人员、普通会员两种评选方法,分别评选。
(三)评比要求如下:
1、是否依时出席会议;
2、是否积极参加协会的活动;
3、是否经常建言献策
4、热爱协会、积极工作、虚心接受意见和建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反映同学们的意见和建议,成为学生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
(四)评比方法如下:
1、由自己自荐或同事、部长推荐;
2、经部长审核(是部长级的由会长决定);
3、经会长,指导老师讨论是否通过;
4、全体会议投票决定;
5、通过者为协会“优秀干部”或“积极份子”。其余细则由部长级会议讨论决定。
第五章 选举罢免制度
第十四条、民主集中制:
最高权力机构是理事会其职责是:
一、讨论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二、听取并批准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三、制订修改本会章程;
四、全体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理事会是执行机构。协会筹办时期特事特办,灵活处理民主与集中关系 每个成员有民主选举与被选举成为部长会长的权利
五.干部可以在工作任务前提出异议,在经充分民主协商后再做相应处理,但一旦指令下达必须尽量服从安排。提倡并鼓励干部就本会工作多提意见,建议形式不限,口头或书面均可。
第十五条、罢免制度:
1.无故多次缺席社团的重大活动、协会和各类会议。2.经常不参加社团活动,对社团活动不关心。3.做出损害社团利益的事。
第六章 会籍管理原则和方法
第十六条、管理负责处
社团执行委员会为主,其余各机构为辅。
第十七条、会籍范围
(一)社团所拥有的会旗和其它会标。
(二)社团内所涉一切活动作品和资料。
(三)社团应往届会员基本信息,档案资料。
第十八条、管理原则
(一)执行委员会须建立严格的会籍管理制度,保证会籍的完整性,全面性和秘密性。
(二)完整性,管理者不得擅自修改和销毁资料。
(三)全面性,管理者应遵循“进多少,出多少”的原则,不得遗漏。
(四)秘密性,凡涉及社团重要文件时,在未经授权允诺的条件下,管理者不得随意对外租借,展示和泄露。
(五)管理者一定要求借阅者务必爱护并妥善保管资料,并受理赔偿。
第十九条、管理办法
(一)会籍受理,自社团机构正常运作起,执行委员会负责人从前资料管理者处受理所有文件。
(二)会籍整理,执行委员会人员对资料进行分类分层整理,进行适当的增删,存档并列出清单。
(三)会籍存放,管理处视情况自定。
(四)资料借阅,社团内会员借阅,管理者应先登记,并讲明原则;会外人员借阅,管理者须申报主管部门,通过后进行登记,同样须讲明原则。
第二十条、管理意义
(一)使社团更具感召力。
(二)体现尊重与尊严。
(三)方便需要者对资料的借阅,查找。
(四)有利于提高社团的地位。
第七章 资金管理和使用原则
为保证文艺协会整体工作的顺利进行,合理使用活动经费,对财务报账、物资使用和经费审批进行规范管理,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十一条、财务工作细则
(一)在实际工作中坚持并认真执行文艺协会的管理制度,对于违法乱纪违反制度者,将根据民艺协会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民艺协会的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三)在协会组织活动的过程中,应坚持“节约、高效”的原则,厉行节约、杜绝浪费。
(四)在协会中必须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五)在协会中必须有专门的财务人员,其中包括财务记录者和财务管理者,当财务人员变动时或协会换届即更换主要负责人之前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二条、活动经费来源及管理活动
(一)协会的经费由自筹、拉赞助两部分组成。
(二)协会活动经费的日常支出由财务人员统一管理,由执行委员会监督,定期交于会长审核。
(三)协会经费报销必须在一周之前提交活动方案和经费预算。
(四)各种协会活动支出需按学院规定及原则处理。
(五)财务记录者应在例会上公布民艺协会的经费使用情况并备案。
第二十三条、经费审批程序
(一)申报者应提前写明资金的数额、用途及日期的申请书交给执行委员会。
(二)执行委员会审计通过后将其上交会长审批,会长审批后向相关部门申请。
(三)属于经费报账的申报者报账时须同时上交支出的正规发票,属于经费预支申请的申报者在活动结束后将借款数额相等的发票和余额报请执行委员会请审核,并入民艺协会财务帐。
(四)对于不合理的支出财务记录者可以拒绝审计通过,其他相关后果由申报者负责。
(五)审批过程中的一切行文要做到行文规范,书写整齐,以便于存档。
第二十四条、财务审核及管理
(一)民艺协会的每笔财务支出都应在账目上有如实地反映,作为资金支出,申请凭证的发票、收据等各种单据由财务人员统一管理。
(二)记账中包括:日期、账目、摘要、金额、相关凭证、经手人姓名。
(三)无正规发票(行政事业收据除外)的一律不给予报账。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得到正规发票的,十元以内经审批的合理经费支出方可入账。
(四)超过一个月(以发票上标明的日期为准)未到财务人员那里入账的,财务人员将不承认其经费支出,不予入账。
第二十五条、经费管理
(一)资金管理者必须认真保管好现金和登记收支账,未经审批,不得擅自使用。
(二)资金记录者必须认真记录每一笔经费的去向,不得胡编乱造。
(三)每月末,财务管理者和财务记录者应主动对账,两账必须相符。
第八章 培训和例会制度
第二十六条、培训
本社团的民间艺术知识由技术部负责,其他部门协助,对社团会员进行定期培训与交流。
第二十七条、例会制度
(一)实行例会制,每两周一次。时间定为每星期二的19:30。
(二)例会实行签到制度,由组织秘书部负责。
(三)开会务必准时,所有干部应提前10分钟亲自到会场签到,组织秘书部于会前做好通知及其他准备工作,保证会议准时召开,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者,必事先向会长请假,并书面请假(如有紧事,可先电话请假,事后补请假条,以便存档)。若三次社团无故不参会者,当做自动退会处理,并开除会籍。
(四)每次例会由会长或会长授权执行委员会主持,会议由组织秘书部负责做记录,学期结束时存档。
(五)例会内容是总结前一阶段的工作情况,并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每位例会成员会前做好充分的准备。
(六)会议期间不得离席,把手机调到静音状态,不得接打电话。
(七)开会时,集中思想,认真开会,以免遗漏信息,造成工作失误。
(八)各部门负责人,会前认真准备,坚持说话简洁明了,提高开会效率。
(九)部门例会由部长负责,会议日期和具体时间按会议安排表。到会人员由部长各自决定,会议由组织秘书部专人负责记录。
(十)其他会议,另行通知。通知要到会人员必须按时到会,迟到或请假者必须先向会议负责人请假。
第九章 章程修改
当章程的内容与协会发展不适时,协会须根据实际情况对章程进行修改。
第二十八条 修改条件
经协会2/3以上会员提出修改意见。
第二十九条 修改程序
由执行委员会拟定,其他部门协助。
第三十条 修改生效
经会员大会确认,方可生效。
第三十一条 章程解释权
5.西安文理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 篇五
艺术学院创办艺术专业教育始于1981年,是陕西省最早开办艺术类的教学单位之一。现有音乐系(音乐学教研室、音乐表演教研室)、艺术设计系(公共艺术教研室、视觉传达设计教研室、美术学教研室)、媒体艺术与戏剧影视系(数字媒体艺术教研室、戏剧影视文学教研室)3个系。设有视觉传达设计(原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美术学、音乐学、音乐表演、公共艺术和戏剧影视文学7个本科专业。共有在校生1492人。共有教职工106人,专任教师95人,其中教授、副教授20余人,讲师50余人;博士5人,硕士44人。承担教育部、省市级科研课题30余项,发表学术论文、出版教材及演奏专辑454篇/部,其中核心期刊92篇。
学院现设视觉传达设计(原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美术学、音乐学、音乐表演、公共艺术和戏剧影视文学等7个教研室;设有平面、数字影像、陶艺、丝网印刷、版画及摄影等8个工作室;拥有合唱排练厅、虚拟演播室、MIDI制作室、练功房、钢琴房等教学设施;拥有3个专业展厅、3个排练室及1个音乐厅;教学实践基地12个;中国经典绘画名作藏品80余件。教学仪器设备总值500余万元。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为“陕西省特色建设专业”、“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校级重点建设专业。
学院始终秉承新的教学方法和理念,将国际前沿的教学科研成果和理念有机的融入教学活动中,与泰国斯巴顿大学和香港理工大学建立了办学及学术交流合作关系。学院注重学生实践和动手能力培养,积极为学生专业成长和创新创业训练搭建平台,为地方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培养了大批基础厚、能力强、素质高的应用型人才,先后有90多人次获得国内外设计奖项130多个(入选国际性专业展览18件次)、国际国内声乐和器乐大赛一、二、三等奖80余项。
学院招生范围已涵盖陕西、山西、江苏、福建、河北、山东、湖北、甘肃、广西、河南十个省份,连续五年第一志愿录取率为100%,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
专业介绍
设计学类
设计学类包含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三个专业,按大类招生、大类培养。
学生入校第一年不分专业,按大类进行通识教育和学科专业基础教育,第二年根据学生自愿第一年的学习成绩,进行专业分流。分流后,进入专业和专业方向培养,完成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教学任务后,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
公共艺术
培养目标:本专业是集艺术、科学技术、空间美学及人文科学于一体的综合性艺术学科。以造型艺术为学科教学基础,以当代先进科学技术手段为媒介,从艺术品对公共环境与空间有效规划、介入为课程核心,以适应时代的艺术品与文化、商业、社会等公共场所充分互动的需求为方向。秉承高起点、重交流、重文化、重创意、重策划的宗旨,培养具有公共艺术专业基本理论、技能、创作、设计以及教学与科研工作能力的复合型、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公共艺术概论、公共艺术与城市文化、空间展示与设计、中国美术史、西方美术史、数字图像技术、表现基础、色彩表现、陶瓷工艺学、材料语言、公共空间壁画设计、公共空间雕塑设计、陶瓷雕塑表现、壁画表现、壁画临摹、综合绘画等。
专业方向:雕塑与陶艺方向主要研究陶瓷材料雕塑与传统、现代艺术性陶艺、日用陶瓷、陶瓷材料研究等。壁画与材料方向主要研究公共壁画设计与制作、壁画材料应用等。
实践环节:雕塑与陶艺方向主要有陶瓷材料雕塑、传统与现代艺术性陶艺、日用陶瓷、陶瓷工艺品等。壁画与材料方向主要有壁画设计与制作、壁画材料应用等。
就业方向:陶瓷礼品、产品、陈设品以及艺术品的设计与制作,公共空间雕塑、陈设品的设计与制作、公共空间壁画的设计与制作。。
数字媒体艺术
培养目标:旨在培养具备较为宽泛的文化素养、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从事数字传媒的专业实践能力,能在行业中与艺术相关的领域内从事产品策划、设计、制作的中、高级应用型人才。通过系统的理论学习和专业技能训练,使学生通晓数字媒体艺术的基本理论,了解数媒产业的历史现状和发展趋势,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能力,掌握符合行业规范要求的制作技巧与设计方法,并在创新思维意识、团队合作精神方面拥有良好的习惯与积极心态。
主要课程:概念设定、3D模型基础、技术流程、3D模型高级技术、3D模型影视级概念表现、3D动画与引擎测试、3D游戏商业项目案例分析、图文处理、动态图文设计、CG原画技法、CG概念设定、图形符号设计、UI设计、影视级原画设计、UI与原画商业项目案例分析等。
专业方向:数字游戏3D设计方向、UI与游戏原画设计方向
数字游戏3D设计方向:能够胜任游戏及相关领域的设计、策划、开发、运营、管理等方面工作,并具有向行业高端阶层发展的潜力,成为富于竞争力与创新精神的高级复合型人才。
UI与游戏原画设计方向:针对数媒产业中原画设计、概念设定、卡漫角色设计、商业插画等领域的人才要求,具备较强的原创设计能力,能胜任概念设计师、商业插画师、多媒体制作师等职业,并有向行业高端阶层发展的潜力。
视觉传达设计
培养目标: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是省级特色专业。旨在培养具有扎实的专业技能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人才,能够胜任各项专业设计任务;同时具备国际化视野,能将传统文化精髓与当代设计理念相结合。本专业教学特色是引入项目式教学法,让学生直接进入真实商业项目中进行实践学习,提高学生的创意表达能力和实践操作能力,积极促进与本行业的实践交流,更加适应该领域国际学术发展的潮流和趋势。
主要课程: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开设的核心课程有:字体设计、版面设计、标识与符号、VI设计、包装设计、广告、编辑设计、信息设计、跨媒体设计、导视系统设计、空间设计、插图与设计、图形设计等。
专业方向:平面设计方向以“视觉”作为信息沟通和表现形式,针对企业、机构、产品通过系统、有效的方式传递信息、价值或表达某种体验。信息设计方向是综合平面设计、编辑版式设计、跨媒体设计、导视系统设计、信息设计和展览展示设计等领域,是新型多样性的专业方向,目前市场需求量较大。插图设计方向综合绘画、插图、平面设计等诸多领域,为适应视觉传达设计领域日益发展的社会需要而开设的具有针对性的.专业方向。
就业方向:媒体版面设计、创意设计、企业VI设计及导入、广告设计、包装设计、出版社编辑设计师,书籍装帧设计师、杂志编辑设计师、信息设计师、广告创意策划、公共区域导视设计、立体展示设计、平面媒体插图设计、绘本设计、公共图形、时尚设计和多媒体应用设计等企事业单位。
美术学
培养目标:坚持“知能并重、开放兼容”的办学定位,走内涵式发展道路,注重学生“知识、能力、素养”的个性发展,培养“一专多能”的应用型人才。让学生具备美术教学和科研、美术评论和编辑、艺术文博等工作能力。
主要课程: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美术教学方法论、中国美术史、西方美术史、美术概论、油画、版画、设计、摄影、美术评论、自由绘画、综合艺术实践、民间造型艺术研究、工笔技法、写意花鸟技法与写生、写意山水技法等课程。
专业方向:自由视觉表现、中国画
实践环节:风景写生、民间美术考察、毕业考察、教育见习、实习等
就业方向:学生毕业后可从事美术创作,美术教育、美术研究、新闻出版、艺术文博等方面的工作。
音乐表演
培养目标:坚持“五一三类型”人才培养模式,为社会培养大量表演应用人才。“五一三类型”是指一专多能、一“厚”一“高”一“强”一“亮点”和三类型人才培养模式。“一专多能”在原有专业基础上增设副修专业课;一厚即培养音乐理论基础“厚”;一高即培养表演教学技能水平“高”;一强即培养策划组织管理能力“强”;一亮点为以西安鼓乐表演传承教学为“亮点”。培养“表演型”“教学型”“组织管理型”复合人才。
主要课程:基本乐理、视唱练耳、中西音乐史、和声学、作品与曲式分析、音乐欣赏、合奏重奏、合唱与指挥、形体、舞台造型化妆、文艺晚会策划编导、钢琴即兴伴奏、教育心理学等课程。
专业方向:民族乐器演奏方向、声乐演唱方向、西洋乐器演奏方向、键盘乐器演奏钢琴方向。民族乐器演奏方向:二胡(板胡)、竹笛、琵琶、阮、扬琴、筝、笙、打击乐;声乐演唱方向:民族唱法、美声唱法、通俗唱法;西洋乐器演奏方向:小提琴、大提琴、打击乐;键盘乐器演奏钢琴方向:钢琴、双排键。
实践环节:西安鼓乐排练,声乐、器乐作品排练,专业比赛,校外演出项目组织策划,毕业音乐会管理与实施等。
就业方向:中等专业或普通院校;社会文艺团体、艺术研究单位和文化、出版及广播、影视等企事业单位。
音乐学
培养目标 坚持“厚基础、强能力、重融合”的培养体系;努力探索高层次“双师型”教师培养模式。培养 “三尺讲台,能讲、弹、唱;一方舞台,会组、编、演”;“台上搞好艺术服务,台下做精艺术创编”。 教学理念为:“在弹、唱、跳中学习,在排、练、演中实践”。
主要课程:声乐、钢琴、中外乐器、舞蹈、乐理、视唱练耳、和声、曲式与作品分析、中西方音乐史及作品赏析、合唱与合唱指挥常识、歌曲编配与弹唱、电脑音乐创编以及教师教育类理论课程和舞台技术应用类课程。
专业方向:教师教育、技术应用与音乐文化管理。教师教育方向:主要培养有音乐特长的学前教育及中小学音乐教育人才。技术应用与音乐文化管理方向:主要培养电脑音乐制作、舞台灯光音效、幕后调律化妆等技术服务型人才。
实践环节:教育实习、教育见习、声乐、器乐作品排练、专业比赛、校外演出项目组织策划、毕业音乐会管理与实施等。
就业方向:中小学音乐教育教师;电脑音乐制作、舞台灯光音效、幕后调律化妆等技术型服务型企业。
戏剧影视文学
培养目标:本专业旨在培养基础扎实、知识面广、能够适应戏剧影视快速发展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级复合应用型专业人才,能在影视制作公司、文化传播领域、相关企事业单位等部门,从事影视剧项目策划、审核、创作,影视剧拍摄和制作,戏剧影视评论和理论研究等方面的实际工作。
主要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中国文学、外国文学、中国电影史、世界电影史、艺术概论、影视概论、影视美学、中外戏剧史等。专业基础课程:视听语言、经典影片读解、影视导演基础、影视摄影与剪辑、影视编剧理论、摄影基础、数字图像基础、图片摄影、动画制作基础、新媒体推广与营销、文化产业概述等。影视策划与编剧方向课程:剧本策划与创意、剧本分析、剧本写作、新媒体创意与策划、类型电影创作、栏目策划、文案基础写作、逐格短片创作。影视拍摄与制作方向课程:短片创作、后期特效、录音基础、专题片创作、纪录片创作、拟音创作、新媒体技术与运用。
6.广东商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篇六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广东商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GDCC Young Volunteers Association),简
称(GDCCYVA)是以从事社会公益与社会保障事业为目的、由大学青年志愿者组成的非盈利性团体。
第二条:协会的宗旨是:立足学校,服务社会,通过组织和指导青年志愿者活动,培养青年的社会历史责任感,锻炼青年贡献社会的能力,提高青年的综合素质,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服务保障体系的完善,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多层次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的完善而努力,为社会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做贡献。
第三条:协会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准则。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条:协会接受共青团广东商学院委员会的领导,并接受广东省青年志愿者行
动指导中心广州青年志愿者协会的业务指导,统一使用中国志愿者协会的会徽和会员章,使用协会的会旗。各院系志愿者协会分会接受相应团总支的领导,并接受协会的业务指导。
第五条:协会所在地为广东商学院。
第六条:协会的基本任务:
(一)、改善社会风气和人际关系,为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为发展社
会主义市场经济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推动青年志愿者服务体系
和多层次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三)、培养青年学生的奉献精神和奉献能力,为青年学生提供社会实践
机会,促进在校大学生的综合素质的提高。
(四)、为繁荣社区文化、扶贫开发、强校带区、强区促学以及大型社会
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
(五)、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提供服务。
(六)、规划、组织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协调、指导全校青年志愿者组织
工作开展。
(七)、围绕大局,针对不同时期对学生工作、学习和生活影响较大的事
情,组织青年志愿者协助学校做好各项工作。
(八)、维护和代表协会及青年志愿者的合法利益,并努力提高志愿者服
务的层次。
(九)、开展与校内外各志愿者组织团体的交流以及会员间的交流活动。
(十)、选拔培训青年志愿者。
第二章会员制度
第七条:凡承认本协会章程并提出入会申请的在校学生,经常委会审查通过,即
可成为协会的个人成员。
第八条:各院系团总支领导的青年志愿者组织为协会的直接团体会员,接受校青
协的业务指导。其他团体组织,凡承认本协会章程并提出入会申请,经
常委会审查通过,即可成为本协会团体成员。
第九条:协会的会员由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组成。
第十条:会员入会后,填写《志愿者登记表》,并对其编号,发放《中国青年志
愿者注册证》和会徽,并将会员资料纳入校青协档案管理。
第十一条:团体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团体会员的权利:
(1)报常委会批准,确定、变更其协会名称,赋予分协会负责人相
应权利。
(2)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根据校青协决议精神,独立自主的管理协会事务。
(4)监督校青协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5)向校青协推荐会员。
(6)要求校青协保障其工作的顺利进行,并维护其合法权益。
(二)、团体会员的义务
(1)遵守校青协章程。
(2)服从校青协协调。
(3)执行校青协决议。
(4)参加校青协活动。
(5)向校青协报告本协会会务
第十二条:个人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个人会员的权利:
(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协会工作有讨论、建议、批评、监督的权利;
(3)有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有优先参加协会组织的学习、培训的权利;
(4)有困难和问题,有权提出申请,并寻求协会给予帮助解决;
(5)有退会的自由;
(6)有困难时有优先得到志愿服务的权利
(7)毕业时志愿者可获得协会的证明书。
(二)、个人会员的义务:
(1)遵守协会各项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协会的决议;
(2)自觉履行志愿者服务的职责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
动,努力完成协会交办的各项任务;
(3)宣传协会宗旨,维护协会声誉,扩大协会影响;
(4)关心协会的工作,主动向协会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5)发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精神,关心社会,关
心他人;
(6)志愿者与服务对象之间是志愿、平等的服务与被服务关
系。
第十三条:每个会员于每年十一月上旬上交《青年志愿者服务手册》至所在小组
负责人处。由负责人统计过去一年的服务时间,并给予登记注册。不
按时进行会员登记,按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个人会员有退会的自由,退会前两个月应向协会秘书处提出书面报告,经协会确认后备案。凡违反协会章程的个人会员,经协会讨论通过,给以退会。
第十五条:任何人不能利用本协会的名义谋取任何个人私利。
第十六条:如有违反国家法律,学校的规章制度或有损协会声誉的行为,由常委
会决定,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十七条:会员如退会或被除名,必须交回会员章、会员证。
第十八条:青年志愿者提供志愿服务时需佩戴统一的青年志愿服务者会徽。
第十九条:会员每次参加志愿行动后,由志愿者本人填写《服务手册》,并由接
受服务者出具证明,活动组织者予以确认.第二十条:建立小时志愿服务制度,以完成志愿服务的小时数考核青年志愿者,并以《服务手册》记录为主要依据。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二十一条:校青协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十二条:最高权利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必要
时经校青协常委会批准可提前或延期举行,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
是:
(一)听取和审议常委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校青协工作方针和任务;
(三)修改校青协的章程;
(四)选举委员会委员。
第二十三条: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常委会主持联合会会务。常委会由各
青年志愿者组织负责人和校青协有关干部组成。常委会须有2/3以
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以到会2/3以上表决方能生效。常
委会的职权是;
(一)选举校青协主席、副主席;
(二)讨论和决定校青协工作方针、计划和任务;
(三)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四)筹备会员代表大会;
(五)决定协会机构设置;
(六)管理和监督校青协的收支状况;
(七)行使会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权利;
(八)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二十四条:协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名。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常委会、检
查会员大会的常委会会议的落实情况、代表本团体签署有关重要文
件。副主席负责主持协会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工作计划。
第二十五条:根据工作需要,校青协设组织部、学术部、采编部、网络部、宣传
部、社会实践部、活动部、公关部等职能部门,并可根据工作需要
增设相关部门。
第二十六条:受校青协委托,常委会对外代表广东商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第四章资产管理、使用制度
第二十七条:一切工作、活动经费开支必须坚持合理、节约的原则。第二十八条:协会经费来源:
(一)会员费
(二)社会捐赠、赞助
(三)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事业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四)利息
(五)学校拨款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九条:活动经费用于维持校青协正常工作运作;符合协会宗旨的青年志愿
者活动;在社会公益及社会保障范围内的特殊自主以及协会各项活
动中青年志愿者的相应奖励。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条:本协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一条:本协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有关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
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
第三十二条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
整。
第三十三条:本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第三十四条:各项活动经费由主办部门提前拟定预算数额,报常委会审批。
第五章章程修改的程序
第三十五条:本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常委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第三十六条:本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十五日内,经校团委
审查统一并核准后生效
第六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管理
第三十七条:本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常委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三十八条:本协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分团委审查同意
本协会经业务主管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七章会员及干部的奖惩制度
第三十九条:会员的奖励制度:对积极参加协会的活动、努力完成协会交办的任
务并取得显著成绩的个人和会员团体,经协会讨论决定,报学校批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关心、支持和参加志愿者活动并为志愿者事业作
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可授予荣誉称号。
第四十条:会员的惩罚制度:会员如做出有损协会声誉或连续半年不参加协会组
织的任何活动,或连续三次通知参加活动而未向服务队负责人请假而
不参加者,按退会处理。
第四十一条:干部的奖惩制度:
第(—)条:根据《中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的基本目的是为更好地调动本协会干部的积极
性,避免人浮于事,身在其职,不谋其事的现象,使广大干部真正
起到以身作则的表率作用。
第(三)条:青协各干部必须本着认真、严肃的态度执行本制度。
第(四)条:为能及时了解各位干部的工作情况,在评估前半学期
(时间特定)小结一次。
第(五)条:实行层层负责制,即干事对部正(副)部长负责,部
长对常委负责;评估时则实行连环评估,即常委对部长评估,部长
对副部长评估,正(副)部长和干事则对常委评估。
第(六)条:评估的主要依据是评估人对被评估人平时的工作表现等事宜做出客观的评价。
第(七)条:要求设立青协干部表现考核表,由常委对部长,部长对本部门成员干事进行考核,登记每次活动相关人员的工作表象现,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归各部门保管,另一份交秘书处存档,作为奖惩依据。常委要随时抽查工作表现考核表。
第(八)条:青协每学年评选一次优秀干部,表彰积极主动的干部和干事,并将其工作成绩通报所在班级,在综合测评中加分。优秀干部的评选以干部档案记录为依据,由常委提名,全体委员半数成员以上通过方可产生。
第(九)条:在当届干部产生之时,每位成员的基本分为60分,在以后的评估中相应加减,不设限制。
第(十)条:在本协会开展的大型活动中,将以部为单位进行评比,给予表现突出的部门成员加分,正(副)部长加5分,干事加3分,给予最差部门(如果存在的话)成员扣2分。
第(十一)条:每学期前两周和期末前两周,各部长必须将本部的学期计划或学期总结上交主管常委,不交者正(副)部长扣2分,干事扣1分,迟交 者正(副)部长扣1分,部员扣0.5分,平时活动如要求总结也按此条。
第(十二)条:青协的例会中,迟到者扣分参照例会制度,迟到4次不能评优;无故缺席者扣1分,各部门召开的会议也按此条。
第(十三)条:各位干部在平时违反学校、学院的规章制度时,除受规定处罚外,在本制度中具体情况酌情扣分。
第(十四)条:在各项工作开展过程中,各位干部的工作完成情况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优”折加3分,“良”者加2分,“中”者不加分,“差”者扣2分。
第(十五)条:学年末分正(副)部长和干事两类评比,按分数高、低各分三等在综合测评德育相中加分。正(副)部长一等加13分,二等加11分,三等加9分;干事一等加9分,二等加7分,三等加6分。
第(十六)条:无论部长或干事,当评估总分低于30分时,责令其 退出青协,并取消其它评优资格;低于40分者不能参加总评,德育
不能加分。
第(十七)条:本评估结果直接和多项评优挂钩。
第(十八)条:本协会设立广商青协奖学金,本学有下列情况者,不能参加广商青协工作突出奖和广商青协学习优秀奖的评比:
1.受通报批评以上处分。
2.有一门以上(含一门)课程不合格。
广商青协工作突出奖:
(1)本协会每学年评选一次广商青协工作突出奖,表彰积极主动的干部和干事,并将其工作成绩通报所在班级。
(2)要求设立广商青协干部表现考核表,由常委对部长,部长对本部门成员干事进行考核,登记每次活动相关人员的工作表象现,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归各部门保管,另一份交秘书处存档,作为奖惩依据。常委要随时抽查工作表现考核表。
(3)广商青协工作突出奖的评选以干部档案记录为依据,由常委提名,全体委员半数成员以上通过方可产生。
(4)本协会每学年评选一次广商青协工作突出奖五名,广商青协工作突出奖由本协会一次性发给奖金150院,颁发证书,并予以表彰。
广商青协学习优秀奖:
(1)每学年评选一次广商青协学习优秀奖。
(2)年平均学分绩点在3.0(含3.0)以上,且本每科成绩在75分以上的学生中确定80%为获得者。
(3)有受通报批评以上处分者,不能参加改学青协学习优秀奖的评选绩享受奖学金。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的常委会,本章程及未涉及之相关事宜
由校青协负责解释。
7.广东文理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篇七
12月9日下午,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肖东发到广东省旅游职业技术学校校旅游论坛讲座。肖教授的演讲课题为“全民阅读与国民素质提升”。他从“全民阅读是国家战略,也是强国之策;三大支柱之一信息传播史——图书史;与三种文明对应的三种阅读;轴心时代的经典及阅读经典的意义;继承并建立正确的核心价值观;如何建立文化强国——落实到教育与阅读;提高国民素质任重道远” 等七个方面阐释阅读的意义、历史与发展、变化与特点、要求与规律等。解读了文化强国的战略性思考,强调通过全民阅读提升国民的整体素质,建立一个和谐、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社会。
整场讲座不到两个小时,信息容量非常大。肖教授致力于文化强国的国策研究,他深入浅出地对传统阅读、现代阅读、后现代阅读的特点进行分析,图解现代阅读新媒体,提倡深阅读、慢阅读、阅读经典;引导大家讨论中华文化优秀的文化遗产,指出“思、学、述、作”是阅读与思考、论辩与写作的基本方法。
广东省旅游职业技术学校旅游论坛自开办以来,先后邀请了数十名专家学者、旅游行业精英和企业领军人物到我校演讲,促使广大教师在校园里就能感受到来自各个方面、各个领域的文化气息,为校本培训充实了内容,为示范校创建增添更加丰富的内容。
8.广东文理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篇八
2018年艺术类专业校考广东考点报考程序为网上报名与交费、确认(资格审核)、打印准考证。未进行网上报名和交费、未打印准考证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一)报名与交费
1.考生要仔细填写并认真核对个人信息,信息提交后不能更改。交费成功后无论何种原因都不能退费。
2.网上报名及交费时间:2018年2月2日至20日(二)确认(资格审核)(现场确认或线上确认任选其一)
1.现场确认:完成网上报名和交费的考生,需本人亲自到指定地点采集肖像和资格审核、打印准考证。需要的材料:①第二代身份证原件;②《广东省2018年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准考证》。现场不接受报名及交费。
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2月28日 现场确认地点: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燕岭校区)2.线上确认:考生因个人日程、行程安排等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可凭身份证原件和《广东省2018年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准考证》原件,登录由第三方服务公司提供的手机APP客户端,本人进行在线肖像采集和资格审核(2月10日-28日),具体操作办法详见APP软件提示。(说明:第三方服务公司收取技术服务费30元与院校无关,考生自愿选择)
线上确认可自行打印准考证,时间从2018年2月25日开始,截至各专业现场确认时间结束。
9.广东文理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篇九
第三条 本基金会的宗旨: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的前提下,支持和推动音乐教育事业的长远建设和发展。
第四条 本基金会的原始基金数额为人民币200万元,来源于星海音乐学院捐赠。
第五条 本基金会的登记机关是广东省民政厅,业务主管单位是广东省教育厅。
第六条 本基金会的住所: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街外环西路398号星海音乐学院行政楼四楼420房。邮政编码:510006。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七条 本基金会公益活动业务范围:
(一)接受社会捐赠;
(二)依法依规管理和运作基金;
(三)资助音乐学科建设,更新教学和科研设备;
(四)资助音乐人才引进和学术交流;
(五)奖教助学;
(六)资助与音乐教育事业有关的其他活动;
(七)按照捐赠者的意愿进行资助项目。
第三章 组织机构负责人
第八条 本基金会由9名理事组成理事会。本理事会每届任期为5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九条 理事的资格:
(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热心基金会所从事的公益事业;
(三)具有与理事工作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工作经验;
(四)能够尽职尽责,保障捐赠财产的使用符合捐赠人的意愿和基金会的公益目的,保障基金会财产的安全及保值增值;
(五)廉洁奉公,办事公道。
第十条 理事的产生和罢免:
(一)第一届理事由业务主管单位、主要捐赠人、发起人分别提名并共同协商确定;
(二)理事会换届改选时,由业务主管单位、理事会、主要捐赠人共同提名候选人并组织换届领导小组,组织全部候选人共同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
(三)罢免、增补理事应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四)理事的选举和罢免结果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五)相互间有近亲属关系的基金会理事,总数不得超过理事总人数的1/3。
第十一条 理事的权利和义务:
(一)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提案权;
(二)享有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三)参加本会的活动;
(四)遵守章程,执行理事会决议;
(五)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六)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参与决策不当致使本基金会财产受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七)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本基金会的决策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选举、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三)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包括资金管理和使用计划;
(四)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审定;
(五)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七)决定由秘书长提名的副秘书长和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听取、审议秘书长的工作报告,检查秘书长的工作;
(九)决定基金会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
有1/3理事提议,必须召开理事会会议。如理事长不能召集,提议理事可推选召集人。
召开理事会会议,理事长或召集人需提前5天通知全体理事、监事。
第十四条 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理事会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表决,2/3以上理事通过方为有效:
(一)章程的修改;
(二)选举或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三)章程规定的重大资助、投资活动;
(四)基金会的分立、合并。
第十五条 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理事审阅、签名。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理事会遭受损失,参与决议的理事应当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表示反对并记载在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可免除责任。
第十六条 本基金会设监事1名。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期满可以连任。
第十七条 理事、理事的近亲属和基金会财务人员不得任监事。
第十八条 监事的产生和罢免:
(一)监事由主要捐赠人、业务主管单位分别选派;
(二)登记管理机关根据工作需要选派;
(三)监事的变更依照其产生程序。
第十九条 监事的权利和义务:
监事依照章程规定的程序检查基金会财务和会计资料,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
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有权向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并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会章程,忠实履行职责。
第二十条 在本基金会领取报酬的理事不得超过理事总数的1/3。监事和未在基金会担任专职工作的理事不得从基金会获得报酬。
第二十一条 本基金会理事遇有个人利益与基金会利益关联时,不得参与相关事宜的决策;基金会理事、监事及其近亲属不得与基金会有任何交易行为。
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设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从理事中选举产生。
第二十三条 本基金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本基金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二)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人员,不能担任本基金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一)属于现职国家工作人员;
(二)因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徙刑,刑期执行完毕之日起未逾5年的;
(三)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正在执行期间或者曾经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
(四)曾在因违法被撤销登记的基金会担任理事长、副理事长或者秘书长,且对该基金会的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基金会被撤销之日起未逾期5年的。
第二十五条 本基金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每届任期5年,连任不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超届连任的,须经理事会特殊程序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 本基金会理事长为基金会法定代表人。本基金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
本基金会法定代表人由中国内地居民担任。
本基金会法定代表人在任期间,基金会发生违反《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本章程的行为,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相关责任。因法定代表人失职,导致基金会发生违法行为或基金会财产损失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个人责任。
第二十七条 本基金会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基金会签署重要文件;
(四)章程和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本基金会副理事长、秘书长在理事长领导下开展工作,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基金会年度公益活动计划;
(三)拟订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
(四)拟订基金会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报理事会审批;
(五)协调各机构开展工作;
(六)提议聘任或解聘副秘书长以及财务负责人,由理事会决定;
(七)提议聘任或解聘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由理事会决定;
(八)决定各机构专职工作人员聘用;
(九)章程和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章 财产的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八条 本基金会为非公募基金会,本基金会的收入来源于:
(一)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捐赠;
(二)投资收益;
(三)其他合法收益。
第二十九条 本基金会接受捐赠,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章程规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
第三十条 本基金会接受捐赠时,应当向社会公布接受资金后拟开展的公益活动和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重大投资、公益活动应当报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三十一条 本基金会的财产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三十二条 本基金会根据章程规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使用财产;捐赠协议明确了具体使用方式的捐赠,根据捐赠协议的约定使用。
接受捐赠的物资无法用于符合本基金会宗旨的用途时,基金会可以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收入用于捐赠目的。
第三十三条 本基金会财产主要用于:
(一)资助音乐学科建设,更新教学和科研设备;
(二)资助音乐人才引进和学术交流;
(三)奖教助学;
(四)资助与音乐教育事业有关的其他活动;
(五)按照捐赠者的意愿进行资助项目。
第三十四条 本基金会的重大投资、公益活动是指:
(一)单笔款项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投资活动;
(二)每笔金额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公益活动;
(三)理事会认为对本基金会影响重大的其他活动。
第三十五条 本基金会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
第三十六条 本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基金余额的8%。
本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
第三十七条 本基金会开展公益资助项目,应向社会公开所开展的公益资助项目种类以及申请、评审程序。
第三十八条 捐赠人有权向本基金会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捐赠人的查询,基金会应当及时如实答复。
本基金会违反捐赠协议使用捐赠财产的,捐赠人有权要求基金会遵守捐赠协议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捐赠行为、解除捐赠协议。
第三十九条 本基金会可以与受助人签订协议,约定资助方式、资助数额以及资金用途和使用方式。
本基金会有权对资助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受助人未按协议约定使用资助或者有其他违反协议情形的,本基金会有权解除资助协议。
第四十条 本基金会执行国家统一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本基金会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四十一条 本基金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四十二条 本基金会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业务及会计年度,每年3月31日前,理事会对下列事项进行审定:
(一)上年度业务报告及经费收支决算;
(二)本年度业务计划及经费收支预算;
(三)财产清册〖当年度捐赠者名册及有关资料〗。
第四十三条 本基金会进行年检、换届、更换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应当进行财务审计。
第四十四条 本基金会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第四十五条 本基金会通过登记管理机关的年度检查后,将年度工作报告在登记管理机关指定的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的查询、监督。
第五章 终止剩余财产处理
第四十六条 本基金会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一)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从事公益活动的;
(三)基金会发生分立、合并的。
第四十七条 本基金会终止,应在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第四十八条 本基金会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
本基金会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在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九条 本基金会注销后的剩余财产,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由登记管理机关组织捐赠与本基金会性质、宗旨相同的社会公益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五十条 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一条 本章程经2009年4月16日理事会表决一致通过。
第五十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理事会。
10.广西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篇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广西城市职业学院,英文名称:Guangxi City College,院校代码:13920。
第三条 办学性质:民办
第四条 办学层次:高职高专
第五条 上级主管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第六条 按学校有关规定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者准予毕业,发给国家认可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备案,校名为广西城市职业学院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党委和院务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学院成立由主管招生副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招生工作。招生办是学校常设机构,负责处理学院普通高考招生日常事务。主要职责是: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本院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编制并报送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组织实施本院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第八条 学院督导室直接参与招生工作并实施监督,确保学院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根据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的要求, 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的成绩为依据。继续深入实施高考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条 学院调阅各省(区)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控制在110%~120%的比例范围内,同时根据各省(区)生源情况作适当调整。
第十一条 未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自治区或批次,实行志愿优先,遵循分数原则。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自治区或批次,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第十二条 对进档考生,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安排原则。为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各专业计划数根据生源情况可适当调整。
第十三条 学院执行教育部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有关加分与相关降分的政策规定,并计入总分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我院认可各招生省份艺术类联考(统考)成绩或艺术考生在该省其他院(系)取得的艺术专业成绩
第十五条 各专业均无男女比例及民族成份要求。
第十六条 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与应届生同等对待。
第十七条 录取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标准执行。
第十八条 招生录取工作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进度和结果将会及时公布在校园网上,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方式发放。
第四章 入学与注册
第十九条已被录取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按我院规定的报到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我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我院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院按国家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对新生入学资格再进行复查,凡属徇私舞弊或不符合条件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学籍,予以退回。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费用标准:所有收费严格按照广西省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具体每个专业的收费标准请查阅《普通高考指南-招生计划篇》或登陆我院招生信息网查询。
第二十二条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学院建有较完善的贫困生资助体系。学院承诺:保证不让贫困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的措施主要有: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困难学生补助;同时,学院设有多个勤工助学岗位,让贫困学生通过勤工助学,以顺利完成学业。以上各种政策详细信息见今年招生简章及我院招生信息网。
第二十三条 学校地址:广西南宁空港经济区扶绥大道339号
邮编:532100
学院网址:www.gxccedu.com
电子信箱:gxcczsb@126.com
学院招生信息网址:zs.gxccedu.com
联系人:习老师、黎老师
联系电话:0771-7515016 7515003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 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章程、要求、规定等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以往条款即时废止。
11.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篇十一
一、办学性质及层次: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是成都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级院校、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和四川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
二、办学地址:
高新校区:成都市高新区天益街83号 邮编:610041
花源校区:成都市新津县花源镇花源大道310号 邮编:611433
青羊校区:成都市青羊区大石西路56号 邮编:610072
三、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在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开、公平、公正录取考生。
2、身体要求:严格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体检指导意见》文件精神执行。新生入学后,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特别说明:护理专业因教学及就业的需要,建议报考学生应身体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
3、学院面向四川、重庆、云南、西藏、贵州五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专业及计划请登录学院网站查询。
4、学院录取将遵循平行投档原则,由高分到低分,综合考察,择优录取。在专业录取上我院将根据学院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进行调配,建议考生在填报时候按照自己意愿填报两个以上专业志愿,并服从调配。
5、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他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6、艺术类专业考试与录取原则:我院艺术类专业认定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对体检合格、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及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州、直辖市)艺术类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投档考生,依据考生的文化考试加专业成绩总分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7、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对各相关学科成绩不作特殊要求。
8、学生毕业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文凭。
9、对男女考生和应往届生一视同仁。
10、凡在我院规定报到的时间截至15天之内,未到学院报到且未请假的学生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11、对填报我院志愿的考生,根据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可以享受加分投档或降分录取的照顾政策。
12、报考我院航空服务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院组织的统一面试,合格后方可填报。面试时间定为20**年6月12~29日,面试地点为学院高新校区。
13、学费、住宿费严格按四川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四、联系电话:(028)85323653 (028)85327933
网址: www.cdp.edu.cn
12.兰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篇十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为了规范招生工作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兰州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招生工作,是我校开展招生工作和录取新生最重要的依据。
第二章 学校概要
第三条:学校性质及简况
1.学校全称:兰州职业技术学院
2.学校代码:12833
3.学院是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4.总校校址:兰州市安宁区刘沙公路37号
13.广东文理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篇十三
第一章 总则
名称: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学生心理互助中心,简称互助中心。第一条
性质:学生心理互助中心为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心理健康辅导中心下属的校级学生机构,直接受学生处心理健康辅导中心的领导和指导。第二条
宗旨:宣传心理健康知识,提高大学生心理素质。目的在于:与学生建立紧密联系,使健康者更健康,不健康者能得到及时的帮助,提高大学生的生活品味。
第三条
组织文化:积极主动、勤恳活跃、敢于创新
第四条
主要职责:配合心理健康辅导中心的日常工作,领导和指导各二级院系学生心理健康组织,与学生建立紧密联系,通过开展一系列同学们喜闻乐见的活动,普及心理健康知识,让正确的心理健康理念深入人心,营造和优化健康向上、积极进取的校园文化环境,使之形成群体心理健康的大环境。
第二章
机构设置
第五条
部门结构:设置主任、副主任,及秘书部、调研部、咨询部、宣传部、服务部、编辑部和网络部7个部门。
第三章
学生干部的任职条件与选拔程序
第十七条
学生干部在任职期间,组织纪律观念淡薄、自由散漫者、拉帮结派、闹不团结、消极抵触阻挠正常工作者;以职权谋取私利、失职渎职、生活作风不严谨、对组织造成不良影响者;无故或随意借故不参 加中心的各种活动和会议累计达5次者;无故或随意借故不完成组织布置的工作任务累计达3次者;连续2次干部考核不称职者;均作免职处理。
第五章 例会制度
第二十三条
部长会议:每月3日召开部长例会(根据实际情况,可为部长扩大会议,各部门携同一位助理与会,或邀请各二级院系相关组织的负责人参加)。会议由主任或副主任主要负责,期间可适当安排各部长轮流主持。会议具体安排每个部门在该月的工作,讨论组织的长远发展和内部管理。
第二十四条
全体会议:原则上每月5日及20日召开全体例会,会议主要总结前期工作以及具体部署下一步工作,主任做好内部的教育管理工作,开展系列素质培训。会议由主任或副主任负责,适当安排部门轮流主持。特殊情况下,可以适当增加本会议次数。会议上各中心人员应该做好笔记,会后秘书部会进行抽查,若抽查到不及格者,则需重写会议记录,直到及格为止。每次会议结束前,秘书部都要上台汇报该次会议的出勤情况。
第二十五条
部门会议:各部门可以不定期召开本部门的工作安排或讨论会议。
第二十六条
联络员助理会议:每月25日召开联络员助理例会,由调研部主持,主任或副主任做好各方面的交流和工作协调。
第二十八条
每次召开例会干部应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并到秘书部签到。
第八章 工作总结制度
第三十三条
每学期各部门和个人需提交大型活动的活动总结与及阶段性的工作总结。月工作总结只需上交电子文件,而学期工作总结则应包括电子文件与书面资料。每次工作总结都由咨询部负责回收,并由秘书部负责考核整理和存档。
第三十四条
工作总结提交流程:(1)各部门部长收集其助理的工作总结,在看完其助理的工作总结并检查所有助理的工作总结是否符合中心公文写作格式后写好各自的工作总结——(2)各部门部长把部门的所有工作总结在指定的日期之前发到咨询部部长的邮箱——(3)咨询部收集整理好后发给主任、副主任和秘书部——(4)主任、副主任写好工作总结后发给秘书部——(5)秘书部做好最后的考核、存档工作(纸质版只需在指定日期之前交到办公室的临时文件夹里,且由秘书部做好整理存档)。
第三十五条
每月30号,各部门需提交本部门的工作总结,内容大体包括:总结该月的工作状况、工作的改进方案以及下个月的工作计划或建议。工作总结要求:(1)字数要求800字以上;(2)实事求是,成绩不夸大,缺点不缩小,大胆指出中心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最好能给出解决问题的好建议,用于指导下一阶段工作;(3)要有条理性,按一定规律写,如时间、性质等。
第三十六条
每学期末个人需提交该学期的个人工作总结。期末总结则应在学期最后一次全体会议后七天内提交。
第三十七条
活动总结。在干部培训、心理剧等大型活动结束以后,个人需提交相应活动总结(其他活动是否需写活动总结由主任根据具体情况决定)。个人活动总结在活动结束后五天内上交。
第三十八条
工作总结延迟或不交。个人迟交3天以内扣2分,个人迟交3天后扣个人3分并扣所在部门5分。不交的个人扣5分并扣所在部 门5分。
第六章
请假制度
第三十九条
每次活动(包括会议)要求参与人员准时到达指定地点,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填写请假申请书交给秘书部部长。若会前临时有急事,必须电话(不受理短信)与秘书部部长联系,并于2天内补交请假书,规定时间内未补交者,按缺席处理。请假需到办公室领取由中心统一编制的请假条,用其他形式的请假条一律无效。
第四十一条
秘书部要做好例会考勤记录(会前签名,会后确认签名),并做出相应扣分,无故缺席10分/次,请假缺席4分/次,早退6分/次。迟到(光华校区干部因上课无法准时与会除外)15分钟以内扣2分,15分钟以上到会按无故缺席扣10分。出席会议及参加活动全勤者在学期综合测评加分处加15分。
第四十二条
无故缺席者,第一次给予警告,要求其说明缺席原因并附上检讨;第二次给予严重警告;第三次经中心讨论后给予罢免或留职查看处理。
第七章 经费预算、报销制度
第五十八条 学期预算:主任制定本学期总体工作计划——各部门根据总体计划制定本部门学期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将经费预算交秘书部汇总——主任审核总预算——报辅导中心审批。
第五十九条
每月经费预算及报销流程:(1)部门预算(月工作计划出台后,各部长在接到工作计划后五日内将预算发到秘书部部长邮箱)— 4 —(2)秘书部做好本月总体预算交主任审核——(3)秘书部向辅导中心预支经费——(4)各部门必要时可向秘书部预支经费——(5)各部门支出——(6)报销——(7)秘书部整理好发票(或票据)后上交辅导中心负责老师处。
第六十条
每月28号于办公室进行经费报销,逾期不受理,一切后果自负。有效报销凭据为发票、收据。因特殊情况无法持有有效凭据的,应出示有效的证明单。凭小票报销的一概不受理。
第六十一条
部长、助理应做好相关准备,流程如下:在发票或收据背面写好经费用途、活动、经手人、证明人、所属部门等内容——上级部门签名——登记——核实——报销——秘书部整理发票(或票据)——录入电脑——上交辅导中心负责老师处。
第八章 公文写作制度
第六十四条
工作计划或总结必须按照规定格式打印,纸质资料与电子文件一并保存。格式有(1)页眉: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第×××届学生心理互助中心工作计划(或总结),小四,宋体,分散对齐。(2)正标题:×××月份工作总结,三号,黑体,居中;可以有副(小)标题,四号,黑体,居中。(3)署名:位于正标题或副(小)标题下方,部门及个人名字,小四,宋体,居中。(4)正文:宋体,小四,行距为1.5倍。(5)页边距:左边为默认设置,右边设置为2厘米。(6)页码:用阿拉伯数字,居右侧。(7)纸张:大小为16开。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学生心理互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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