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新增2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2024-11-27

重庆市新增2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共6篇)

1.重庆市新增2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篇一

河南科技学院新增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布了《关于下达审核增列的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及撤销的.硕士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学位〔〕14号),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河南科技学院申报增列的教育硕士、机械工程硕士和农业推广硕士等3个专业学位点获得授权。

根据国家和河南省的有关安排,河南省共有16所高校参与本次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工作。河南科技学院从11月开始组织增列硕士点申报工作,经过专家论证、学校审核等工作,2014年2月通过河南省学位委员会组织的公开答辩。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鲜明地指出:“优化学科专业和层次、类型结构,重点扩大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规模,加快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河南科技学院将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相关文件精神,不断努力,积极主动适应国家和河南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断调整、优化硕士研究生类型结构,推进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的培养模式和管理机制创新,不断提高硕士专业学位人才培养质量。此次增列的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丰富了河南科技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类型,提升了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能力,优化了研究生教育结构和布局,对促进河南科技学院研究生教育的快速发展,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迫切需求将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

据悉,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将列入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专业目录,面向全国公开招生。

2.重庆市新增2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篇二

2013年山西省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办法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13〕37号)精神,为积极推进我省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着力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加快发展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做好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订本办法。

一、申请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基本要求 1.已是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2.申报的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或工程领域必须达到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2013〕37号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

3.学位授予单位必须保证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

二、新增专业学位授权点申报程序 1.组织申报

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进行申报,填写《2013年申请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请表》等全部申报材料;

2.自评推荐

各申报单位要制订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办法,按申报的硕士专业学位类别成立由教育、行业和实际部门的专业人士组成的联合专家组,对申报的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和已具有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增列工程领域进行自评推荐。每个专家委员会由7—9人组成,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二分之一。经专家无记名投票表决,赞成票达到三分之二以上,反对票小于三分之一,方为通过。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要进行全程监督和把关。

3.公示

各单位拟申请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全部申报材料、评审 办法、初审结果须在上报省政府学位办之前进行校内公示七日。如有异议,由申报单位进行处理。

4.上报初评结果

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同意,并在校园网公示一定期限无异议后,将全部申报材料连同电子版报送省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三、审核、审批 1.成立联合专家组

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按硕士专业类别申报工作需要,成立由教育专家、管理专家、行业和实际部门专业人士组成的专家组。

2.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审核

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负责对各单位申报的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和已具有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新增工程领域进行审核。根据申请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和数量,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专家组在审核材料、听取答辩、打分、评议的基础上,按照各组分配指标择优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获得专家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方为通过。专家组通过的评审结果,报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批准。

3.公示及异议处理

审核办法、申报材料、审核结果在网上公示7日后,如无异议,上报国务院学位办。公示期间若有异议,由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进行调查、处理,报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

4.审核结果及相关材料报送

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于2014年2月25日前,按要求将经学位委员会审核、网上公示无异议后的审核结果、审核报告及相关材料和电子版上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

四、本办法解释权归山西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

3.重庆市新增2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篇三

2017年江苏省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

申报指南

为做好2017年江苏省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报工作,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精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以及《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江苏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并结合江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及江苏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指南。

一、鼓励申报范围

(一)鼓励申报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制造强国战略、“一带一路”战略、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战略需求及与江苏重点发展领域密切相关、社会需求较大的学位授权点。

1.与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海洋工程、航空航天、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医药和新型医疗器械、新能源和智能电网、新能源汽车、数字创意等新兴产业重点领域相关的学位授权点。

2.与网络化协同制造、个性化定制、服务型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相关的学位授权点。3.与现代金融、软件和信息服务、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科技服务、服务外包、检验检测、国际航运等生产性服务业和基于网络的平台经济、文化创意、工业设计、人力资源服务、知识产权等新兴服务业相关的学位授权点。

4.与现代农业、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性产业及智慧江苏相关的学位授权点。

5.与推进思想理论建设、传承和创新优秀传统文化等哲学社会科学类相关的学位授权点。

(二)鼓励申报江苏空白学科领域学位授权点。1.博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

0304民族学、0306公安学、0503新闻传播学、0707海洋科学、0708地球物理学、0711系统科学、0806冶金工程、0820石油与天然气工程、0824船舶与海洋工程、0827核科学与技术、0836生物工程、0838公安技术、1010医学技术

2.硕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

0711系统科学、0836生物工程、0838公安技术、1010医学技术

3.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 0353警务硕士

(三)鼓励申报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的专业学位授权点。本次新增学位授权原则上应为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社会需求较大、培养应用型人才的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鼓励各高校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增列应用型学位授权点。其中,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以专业学位授权点为主。

(四)鼓励现有二级学科学位授权点申报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

根据《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学位授予单位现有二级学科学位授权点在下次学位授权审核结束后将不再保留。鼓励我省学位授予单位在符合相关一级学科申请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将二级学科学位授权点申请新增为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

二、限制申报范围

对研究生培养规模较大、社会需求饱和、近三年就业率较低的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原则上暂停新增或限制新增。除原有二级学科学位授权点申报一级学位点授权之外,本次授权审核限制申报以下学位授权点。

(一)硕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

0302政治学、0402心理学、0501中国语言文学、0601考古学、0705地理学、1204公共管理、1302音乐与舞蹈学

(二)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0452体育、0453汉语国际教育、0551翻译、0951农业

三、不受理申报范围

(一)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予以撤销且撤销期未满5年的学位授权点(不包括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的)。

(二)已获工程硕士(博士)领域学位授权的学位授予单位,不再申请新增工程硕士(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4.南开大学新增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点 篇四

日前,国务院学位办批准南开大学为新增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专业领域为艺术设计。该专业学位的具体培养工作由南开大学文学院承担,将于明年开始招生。

我国的硕士研究生分为研究型硕士和应用型硕士两类。根据我国的有关规定,研究型硕士教育以培养教学和科研人才为主,授予学位的类型主要是学术型学位;应用型硕士是我国研究生教育的一种形式,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定位,授予的专业学位为具有职业背景的学位,为培养特定职业高层次专门人才而设置。

2008年9月20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出台了《关于申请新增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的通知》(学位办「2008」44号),决定新增部分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该《通知》的出台,不仅满足了社会对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的需求,也为了适当缓解因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就业紧张。

5.重庆市新增2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篇五

2009年新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多类型人才的需要,增强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积极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应用型、紧缺型人才,统筹规划好学术型和应用型研究生教育的发展,教育部决定在已下达的研究生招生计划基础上,增加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教育部精神,我校2009年也将同时开展新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工作,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培养目标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与学术型研究生属同一层次的不同类型。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掌握某一专业(或职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培养模式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课程设置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职业需求为目标,以综合素养和应用知识与能力的提高为核心,注重培养学生研究实践问题的意识和能力。课程学习与实践课程紧密衔接,课程学习主要在校内完成,实习、实践可以在现场或实习单位完成。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应用价值。具体培养方案见相关文件规定。

除临床医学硕士、法律硕士(法学)学制为3年之外,其他新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的学制为2年。在修完规定的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并答辩通过后,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和专业学位的学位证书,参加学校统一的毕业派遣。

三、招生对象

2009年新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均从参加全国硕士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的考生中调剂,主要招收应届本科毕业生。

四、招生院系、专业领域和规模

今年我校增招750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收专业学位院系、类别、领域、规模如下表。

五、复试录取办法

1、全日制专业学位的考生与报考学术型学位的考生一起按学科统一划定复试分数线。考生初试成绩应符合第一志愿专业在我校基本分数要求及相关院系的基本分数要求。

2、考生在复试报到时,可在第一志愿专业所在院系的组织下,自主选择攻读学术型学位或专业学位,院系同时确定并公布两类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分别进行复试。

3、达到专业学位录取标准者(包括思想政治品德、初复试成绩、体检均符

合要求),按初复试成绩择优录取。

4、若考生在第一志愿专业落选,可申请调入与本人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近学科、生源不满的专业参加复试。

3.工程硕士等在培养过程中对数学有要求的专业学位专业(领域)原则上应从初试科目中设有数学考试科目的考生中调剂。

4.“法律硕士(法学)”只能从第一志愿报考法学一级学科[0301]下设各专业(030180除外)考生中调剂。

5.第一志愿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且符合基本分数要求的考生可调剂到与报考专业相近的专业学位专业(领域),考生被录取后仍按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相关要求管理。

6.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各专业学位。

六、收费标准

新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均为自费生,培养费标准按本校现行普通专业学术型自筹经费研究生收费标准,培养费按年交纳。

七、奖助体系

新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可参与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可获得单项奖学金,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院系或导师可根据学生参加科研工作情况发给科研补贴,学校不再拨付学业助学金。其他在校待遇与普通专业学术型自筹经费研究生相同。

其它未尽事宜由研究生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6.重庆市新增2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篇六

深圳大学再增10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马璇)深圳大学学科建设再上新台阶,记者19日获悉,深大今年申报的.生态学等10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审议,全部通过,获得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

具体包括:生态学、统计学、建筑学、城乡规划学、软件工程、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设计学。至此,深大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增至34个。

近年来深圳大学学科建设突飞猛进,目前该校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历史学等11个学科门类。获博士学位授予权,目前共有博士授权一级学科3个,涵盖二级学科9个。据了解,全国学科门类共有13个,深圳大学已经拥有11个,目前正在申报农学,有望实现中国大学学科门类的最大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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