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调查报告

2025-01-06

关于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调查报告(精选8篇)

1.关于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调查报告 篇一

调查题目:关于青少年违法犯罪情况调查报告

调查目的: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但是社会上一些青少年人犯罪的事实让我们担忧。我们应该了解关爱他们的成长过程,和他们携手共同茁壮成长!调查方法:资料查询 上网查询 调查时间:2011.1.20

调查过程及内容

一.首先,我们来了解本地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

1、犯罪类型以侵财类为主。2010年上半年审结的20名被告中,有18人分别实施了盗窃、抢劫、敲诈勒索,实施侵财类犯罪的被告占总数的90%,侵财类犯罪仍为未成年人实施的主要犯罪类型。

2、被告在案发时大多已离校且无业。20名未成年罪犯中,除3人尚在就读外,其余18人均已离校,其中5人初中毕业后待业,13人有大中专学校就读经历,但案发时均已自动退学或被开除,17人均无业,无业人员比例达85%。

3、被告大多来自于单亲家庭。20名未成年罪犯中,13人来自单亲家庭,占总数的65%。其中或父母离异,或父母一方死亡,或自幼被收养,且家庭经济条件一般或较差,家长的文化程度较低。

4、被告与成年人或外来人口合伙作案比例高。在20名未成年罪犯中,有16人与成年人或非本地户籍的人员合伙作案,占总数的80%,显示出本地未成年人交友范围较大且交往的人员庞杂。

二:青少年人犯罪原因剖析:

青少年人犯罪日趋增多,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因未成年人心理和生理不成熟,所以客观原因应该是主要原因。

下面从家庭、学校、自身来分析:

1.家庭原因。从青少年犯的家庭情况来看,有的因家庭离异,;有的家长对子女过于溺爱,致使子女不良行为形成了恶习;有的家长文化程度低,教育方式简单粗暴,不能为子女接受;有的忙于工作,疏忽了对子女的教育;有的家长自身行为不端,对子女起了反面引导的作用。有的家长望子成龙心切,期望值太高,逼得太紧,压力过大,负担过重,当孩子力不从心,“达标”无望时,极易走向反面,做出丧失理智或意外的犯罪行为。2.学校原因。一方面,学校教育需要改进和加强,主要是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还没有完成从应试教育到素质教育的真正过渡。由于我国教育体制和高考这个指挥棒的作用,各个学校不同程度地存在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倾向。少数教师对后进学生缺乏爱心,教育方法简单,鼓励表扬少,批评指责多。有时造成后进学生校门、家门两难进的局面。“破罐子破摔”,他们在校外寻找“知己”,极易走上犯罪道路。

3.社会原因。社会中的消极因素是青少年人走上违法犯罪的催化剂。不健康的社会文化,对涉世不深、抗诱惑力不强的未成年人的危害是很深的。一些影视中播放的犯罪过程和人物语言的腐朽观点,不健康的书刊杂志、电子游戏中的大量宣扬暴力、色情的东西,强烈刺激着缺乏辨别判断能力,充满好奇、处于发育期未成年人的感官,吞噬着他们纯洁的心灵。

其次,主观原因也是造成犯罪的相当重要的因素,未成年人缺乏自我约束,大多数犯罪的未成年人法制观念淡薄,缺乏正确的善恶观、是非观、荣辱观,贪图享乐、好逸恶劳思想严重,自身的认知产生偏差,导致精神空虚,行为失范,甚至犯罪。他们缺乏正确的责任观念。有些未成年人目睹自己父母的辛苦,却无动于衷,不思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身处逆境而不知奋发有为。他们拿着父母的辛苦钱还要喝酒,还要抽烟,还要上网,甚至还要赌博,最后走上犯罪道路.以下是一个事例:年纪多为14、15岁的李伟、钟志等七人来自四川省理县、邻水等地,他们因成绩不好或家庭贫困等原因很早辍学在家,听到同乡说重庆赚钱机会多,于是来到重庆,由于年龄太小无法找到工作,因此只有帮别人贴小广告维持生计,平时多居住在居民楼的楼道里,是名副其实的流浪儿。一天李伟、钟志等七人又聚在一起,便商量抢劫出租车找点钱用,于是几人先后三次在渝北等地抢劫出租车司机的财物。多么可悲的惨剧啊,这提醒着我们要时刻关注青少年的成长及心理变化。

调查研究及结论:

(1)提高家庭教育质量,强化家庭预防违法犯罪功能。家庭教育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一道重要防线,为了提高家庭教育质量,强化预防犯罪功能,家长应力求做到不断提高自身的文化素质的道德素质,努力完善自我,为子女树立良好的榜样。

(2)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青少年营造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在全社会广泛深入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助于从根本上减少和遏止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不良社会因素,使有害的社会环境得到净化,使青少年能健康成长,应着重抓好:〔1〕加强廉政建设,端正党风政风,努力清除腐败之风对青少年的消极影响;〔2〕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教育,以良好的道德风尚促进青少年正确的道德观的形成及道德素质的提高;〔3〕清除文化垃圾,净化文化市场,要为广大的青少年制作出版一大批内容健康、文化品味极度高的精品读物,以丰富青少年的精神生活;

(3)加强对娱乐场所的管理控制,对一些不适宜青少年进入的娱乐场所,应设立“未成年人不得入内”的标牌,禁止未成年人入内,对有些违者追究相应的责任,必要时可以取缔某些娱乐场所;

(4)重视并强加有利于青少年成长的文化设施建设,公共图书馆、科技馆、革命历史纪念馆、档案馆、少年影剧院、少年宫、少年业余体校等,使广大青少年在课余、闲暇时有好的去处,以避免涉足于易受不良影响的娱乐场所。

(5)对于青少年自己,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要有崇高的奋斗目标,要学会自我控制,要有良知和一颗感恩的心,为大众的利益识大体、顾大局、克己奉公,不会为个人得失而斤斤计较,不会陷入“自我中心”而难以自拔;就能够为崇高的理想,以顽强的意志克服遇到的各种困难,不被矛盾所困扰,不向挫折屈服,不为冲突而忧虑,热爱自己本职工作,积极努力作出成绩,奉献自己存在的价值,与大众共享幸福之乐。

【总结】:随着社会的发展,青少年的的成长对社会越来越重要,发展的好,讲成为有用人才,推动社会发展,发展不会,则会作出危害社会的事,因此,家庭,学校,社会都要加大关注度,预防犯罪,避免惨剧的发生,共建一个温馨和谐的社会。。。

2.关于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调查报告 篇二

一、我县青少年犯罪的现状和特点

1、近四年来, 我县青少年犯人在起诉总人数中所占比例是在逐年下降, 但青少年犯人绝对数字却是总体上升的。2、青少年犯罪中, 18周岁至25周岁的青年犯占绝大多数, 最高的2008年甚至占到了83.56%, 最少的2011年也有76.76%, 与2004年至2006年的同项数据比较, 总体上升了1.79%。3、在被起诉的青少年犯罪人中, 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绝大多数。4、从各种犯罪类型看, 主要以侵犯财产类犯罪为主, 其次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犯罪和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类犯罪, 也有少数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主要是交通肇事罪) , 除了这四大类犯罪, 其他的六大类犯罪中只在2010年和2011年各出现了一例非法经营罪。5、从青少年犯罪主体的性别特征看, 男性犯罪占绝大多数, 女性只占极小部分。6、从青少年犯罪主体的身份看, 以农民居多, 其次是无业或失业人员。

二、青少年犯罪原因分析

(一) 主观方面, 可以称为自己的质量问题

青少年自身素质是决定如果违法犯罪的关键。青少年的人生观, 价值观, 世界观的形成时期, 面对复杂的东西, 往往缺乏分辨是非的能力和真实性。在没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 人生观和价值观, 有每天无所事事, 游手好闲, 有时甚至是最基本的生活需求和人类尊严没有得到满足, 造成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扭曲。更有的青少年道德观念和道德意识低下, 加上缺乏正确的法律意识, 自我控制能力差, 一旦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 刺激, 很容易犯罪。

(二) 客观方面原因, 指的是青少年自身因素以外的导致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

综合我县起诉青少年案件的实际情况, 主要有来自家庭, 学校, 社会等三个方面的原因。首先是家庭因素。其次是学校因素。再次是社会因素。

三、青少年犯罪预防对策

(一) 千方百计提高青少年个体素质, 使其知法, 畏法, 改善青少年的知识水平和道德素质的培养, 是基础, 犯罪预防。我们应该培养他们遵守法律, 法规和社会道德观念, 树立正确的世界观, 人生观, 和自尊, 自我约束, 自我意识, 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 自觉抵制不良行为和罪行的诱惑, 使他们使用的原因控制自己的情绪, 道德来规范言行举止。而要达到这个目的, 需要家庭、学校、社会等做好各自工作。

(二) 对家庭, 针对青少年犯罪原因的作用,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家庭的基石。家庭教育是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青少年的父母应积极开展各种知识, 不断提高家长应该教育质量。增进家庭和睦, 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 给孩子稳定, 舒适的居住环境, 让孩子们感受到家庭的温暖。优点和缺点的家庭环境, 父母的教育, 道德价值观和行为规范, 都直接影响孩子的成长, 所以我们必须通过家庭教育。一个和谐的家庭, 父母的教育, 可以培养孩子养成良好的习惯, 形成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 从而有效地防止青少年犯罪心理和行为。

(三) 我们的学校应该是以教书兼育人为宗旨, 改进教学方法, 切实提高青少年的全面素质, 充分发挥学校在预防青少年犯罪上的主阵地作用

一是学校要充分利用自身的优势, 帮助学生正确对待金钱及各种物质的诱惑, “君子爱财, 取之有道”, 从我县66.53%青少年涉及侵犯财产有关的案件就可以看出拜金主义、金钱至上的思想有多严重。二是学校要抓好学生的法制教育。三是特别针对所谓的“差生”、“落后生”, 千万不能因为其一时的成绩不好便对其不闻不问, 甚或冷嘲热讽, 使学生产生自暴自弃心理, “破罐子破摔”。要能了解在校学生的生活情况和思想情况, 发现有违法违纪的苗头要及时予以化解, 及时与学生进行沟通, 帮助学生树立自强自信, 处世乐观, 积极向上, 努力勤奋的世界观和人生观。

(四) 惩罚社会, 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为青少年健康成长

应该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黄”, “灰色”与“黑”的“三大公害”对青少年感染和毒害, 坚决取缔色情, 暴力和其他音像制品传播, 严重打击制黄贩黄, 取缔, 坚决取缔那些色情内容的游戏厅, 录像室, 歌舞厅, 发廊和咖啡馆;同时也增加了惩治腐败的力度, 优化社会环境, 为减少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创造条件。加强和谐社会建设。让青年人才有地方玩, 有兴趣的条件满足, 可以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消除各种诱发犯罪的因素。

(五) 继续抓好失足青少年的帮扶工作

各个司法机关要相互配合, 把帮扶工作落到实处, 可以发动村委会和居委会来共同做好预防失足青少年再犯罪工作。同时社会要做到对失足青少年抱宽容态度, 不歧视他们, 使他们重新尽快地融入社会。

(六) 完善立法, 从根源上预防青少年犯罪

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进一步完善立法, 增强法律本身的可操作性, 也是当前一个比较紧迫的问题。

青少年是国家的政治、经济发展的有效力量, 可以说, 青年是国家的未来。因此,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是一项紧迫而艰巨的工作, 只有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综合管理, 充分利用政治, 经济, 法律, 行政, 教育, 文化等手段, 不断完善的社会氛围, 消除消极影响, 通过实践, 不断总结实践可行的方法, 目的是为了实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

摘要:近年来, 随着《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 法规颁布社会, 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和影响。作为国家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如何来承担并完成这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呢?笔者对浙江省松阳县近四年 (2008年-2011年) 来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进行了综合调查研究, 并对如何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 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关键词: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研究

参考文献

[1]谢山河, 揭萍, 胡日亮.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预防措施研究[J].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 2008, (03) .

[2]屈智勇, 邹泓.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基本特点及发展轨迹研究[J].中国青年研究, 2007, (01) .

3.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对策探析 篇三

关键词:青少年;预防;违法犯罪

一、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特点

(1)从犯罪类型看,主要以侵财型犯罪和人身伤害型犯罪为主,特别是以抢劫、盗窃、故意伤害这三种犯罪为主。

(2)从犯罪形式看,两人以上共同犯罪人数逐步增多,团伙型犯罪现象突出。

(3)从犯罪手段看,作案手段残忍,暴力成分明显,犯罪手段也逐渐复杂化、智能化和高科技化,犯罪后果十分严重。

(4)从犯罪年龄看,日益趋向低龄化,在受到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当中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数逐渐增多。

(5)从犯罪身份看,文化程度均不高,辍学少年人数居多,大部分犯罪的青少年均只有初中、小学文化程度,有些甚至是文盲。

(6)从地域范围来看,青少年犯罪以本地人犯罪为主,外来人口较少。

由上可知,我国青少年违法犯罪正朝着高发化、团伙化、恶性化、高科技化、低龄化的方向发展。因此,积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已经刻不容缓。

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存在的问题

1.针对弱势青年群体的法律服务尚有不足

由于传统法制思想和现行立法的局限,关于青年违法犯罪人员和刑释青年这两个特殊社会群体的權益保护还较少,存在较多突出问题:第一,《监狱法》虽然规定对罪犯的劳动实行报酬制,但没规定报酬的标准及管理使用,行刑过程中大多是给予“假定工资”。这样,服刑人员的劳动所得基本用于包括生活费在内的监狱业务费用,出狱时一般仅获得回家路费。第二,由于传统监狱管理习惯使然,罪犯在监狱里只许规规矩矩,不许乱说乱动,使罪犯的自主性受到了剥夺,进而产生自卑心理和绝望情绪。第三,刑释青年的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刑释青年的生存状况,大多较恶劣,多数犯罪人员谋生能力不强,再就业困难重重,没有收入来源。刑释青年的社会地位一般偏低,被贴上“坏人”标签,这使得他们备受歧视,成为社会的弃儿。如此种种,都是导致刑释青年再犯罪的重要原因。

2.对青少年再犯预防的工作不够深入

共青团组织开展的教育帮助和预防犯罪工作主要针对的是以下5类青少年群体:闲散青少年、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流浪乞讨青少年、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由此可看出,曾经的未成年犯并不在此范围内,而如何预防未成年人重新犯罪是事后预防中的一个很严峻的问题。

三、对进一步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完善建议

1.努力提高青少年的自身修养和素质,从根源上预防犯罪

青少年应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高认知能力、辨别是非及区分良莠的能力和抵御外界影响的能力。同时,也要提高自身的心理素质,不冲动,不感情用事,不争强好胜,全面客观地对待事物。在面对困难和挫折的时候,要冷静地思考,正确地分析,要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自私自利,不唯权唯钱是图,不盲目攀比。同时,青少年也要自觉学习基本法律知识,提高自身的法制观念,明白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做一个知法、守法、懂法、护法的公民。

2.制定专门的刑释人员保护地方性法规或规章

我国至今没有制定一部专门、系统的规范刑释人员保护的法律。虽然,目前司法机关和共青团组织都在积极地参与刑释人员保护工作,但没有制度化, 有关的保护、援助措施难以落实。监狱管理局进行的类似调查显示,在某省重新犯罪的刑释人员中,下岗或无业的占28.4%左右,另外,有一些农村籍刑释人员在出狱后没有分到承包田,因生活困难而再度犯罪。怎么解决这个问题?最好的方法是借鉴浙江省的做法,制定本地专门的刑释人员保护地方性法规或规章。浙江省制定的《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02年10月1日开始实施,是我国首部保障刑释人员合法权益的省级政府规章。该《办法》规定,归正人员依法享有与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履行公民的义务,不受歧视。符合就学、复学、升学条件的归正人员,享有就学权利,对申请报考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各类职业学校或者业余学校的归正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教育部门应当准许报考。原籍在农村的归正人员享有与其他村民同等的分配承包田的权利。

3.完善刑释人员保护的组织体系,充实刑释人员保护的具体内容

目前,虽有共青团、妇联等组织以及一些企业事业单位和村委会等基层政权参与刑释人员保护工作,但没有建立专门性的刑释人员保护组织。在美国有些城市就建立了刑释人员保护会,在英国有“罪犯关心与重新定居全国协会”,加拿大有“犯罪人援助和释放后关心协会”等有国际影响的非政府性刑释人员保护组织。这些组织向刑释人员提供生活救济、房屋居住、职业训练、服务、心理辅导等服务,在刑释人员保护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建议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内设置专门机构,指导、协调各地的刑释人员保护工作。共青团组织应组织更多的志愿者对刑释人员进行生活指导、心理疏导,使其以良好心态面对遇到的问题;对刑释人员进行必要的社会化服务工作,如进行法律援助或职业训练等经费募捐与收集。

4.完善法制教育制度

4.青少年违法犯罪调查报告 篇四

关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现状、原因和特征的调查报告

摘要:

自古以来,社会各类群体违法犯罪行为已经成为影响、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而现如今青少年违法犯罪,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随着社会的发展渐渐成为各类群体违法犯罪问题的重中之重。青少年是民族的未来,国家的希望,青少年违法犯罪牵动着社会稳定、家庭幸福和民族的兴衰。青少年犯罪正呈现形式及原因多样化的趋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成为重中之重,实行有效的对策尤为重要。

关键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现状,原因,对策

近期,我联合几个高中同学组织了一次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情况的调查,由于时间及人员问题,调查范围较小,但在结合查询的一些信息后,我们基本掌握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基本情况,并广泛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特点和原因进行了整理和分析,并提出几点建议,现报告如下:

一、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现状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基本情况近三年来,我市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呈上升趋势,共查获未成年人违法犯罪198,其中女性32。

1、从年龄结构看,14岁以下32,占查获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总数的16.16%;15岁20,占20.2%;16岁57,占28.78%;17岁69,占34.84%。

2、从违法犯罪的类型看

寻衅滋事人30,占查获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总数的27.27%;盗窃83人,占41.91%;抢劫19人,占2.02%;杀人3人,占0.5%;故意伤害15人,占7.58%;猥亵及强奸30人,占11.62%,其他18人,占9.09%。

3、从文化程度构成看

小学18,占查获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总数的;初中34,占.xxxx;高中(或中专)58人,占

27.xxxx。

4、从违法犯罪主体看

在校学生63,占查获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总数的9.90%;因失学、辍学、未就业的社会闲散未成年人98,占49.49%;打工或学徒37,占18.69%。

二、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基本特点

1、违法犯罪有低龄化趋势。

在此次调查中,我们发现,在受到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当中,已满 14岁不满16岁的人数逐渐增多,而因不满16岁不予刑事处罚和不满14岁不负刑事 责任的人数也占相当大的比

1例。有些少年从10—13岁就开始走上犯罪道路。于此同时,根据调查了解及网上查阅资料,低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手段有成人化趋势,例如杀人的黎章,投毒的陈玉,抢劫的叶祥江,盗窃的高峰,他们均是刚满或不满14岁的未成年人。

2、违法犯罪有团伙化趋势。

近两年,未成年人团伙或共同犯罪人数不断上升,据调查,共有团伙43人,团伙作案达18起之多。一些青少年由于过早辍 学,无所事事,浪迹街头,便三、五成群,拉帮结伙,经常聚集在一起吸烟、酗酒滋事、交流作案经验。有的模仿影视片中的黑社会组织,成立帮派或团伙。值 得重视的是,有的少年深受黄色、淫秽音像制品的毒害而不能自拔,为了寻求精神刺激,而持刀、持械拦截少女实施暴力。

团伙作案犯罪数额相对于个体作案涉案金额更为巨大,情节相对严重,给社会造成的影响更为严重。

3、违法犯罪有暴力化趋势。

由于近年来受暴力色情录像或网络游戏的影响,未成年人实施抢劫、强奸、投毒和杀人等恶性案件日渐增多,占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总数的33.83.%,比前几年大大上升。他们的作案手段残忍,2003年,黎某、袁某、唐某的持刀杀人案,其手段之凶残,令人发指。根据资料显示,许多作案前周密策划,多次踩点,选择时机,准备作案工具;作案时分工明确,注意配合;有的已会运用反侦察手段;有的一人就犯有数罪,而且情节都比较为严重。“4.19”抢劫案和“3.31”入室抢劫案都是犯罪嫌疑人将刀架在被害人的脖子上,实施抢劫的。

4、违法犯罪盗窃最为突出

根据调查显示,近年来盗窃在青少年违法犯罪比例中占据了极大一部分,198个违法犯罪的青少年中犯盗窃罪的达到了83人,占41.91%。许多青少年贪图吃、喝、玩、乐等物质享受,又想不劳而获,从小偷、小摸走向盗窃犯罪。虽然表面上盗窃罪不如抢劫、杀人、强奸等犯罪行为情节严重,但却是许多青少年走向违法犯罪的第一步,因此,对于青少年的盗窃行为我们不容忽视。

5、违法犯罪辍学少年居多

此次调查中,因失学、辍学、未就业的社会闲散未成年人98,占49.49%,打工或学徒37,占18.69%。这些数据显示了辍学对于助长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巨大影响。

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

随着社会的发展,生活环境的逐渐复杂,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定的原因也呈现多样化的趋势,一方面有未成年人自身的生理、心理、品德因素,另一方面又有家庭、社会的因素。归结起来,我们得出以下原因:

1、未成年人法制观念淡薄

由于学校、家庭中接触法律知识较少或本身原因不愿学习法导致其不懂法,不知道

法制的严肃性,记得在查询资料是碰到的一些案例,调查人员询问犯罪少年——你知道抢劫是犯罪吗?他回答说:知道是违法,但不知道是犯罪这么严重。你知道是违法,为什么还要去干呢?他答道:好玩呗!在询问一个少年强奸犯时,他说不知道自己犯了强奸罪,因为陈红(被害人)是自愿跟他“玩玩”的,他不知道与未满14周岁的人发生性关系就是强奸。除此之外,一些暴力传媒也间接影响导致青少年法律观念的淡薄。在遇到不平之事时,许多青少年的第一反应并不是找警察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而是找哥们,干一架,因为据他们说“ 电影里就是那么演的”。

2、未成年人身心发育不健全

(1)青少年正处于生理和心理发育成长阶段,辨别是非、区分良莠和抵御外界影响的能力差,自控力弱,行为不稳,模仿力强,好冲动,易被诱惑实施犯罪。

(2)有的青少年在家庭经济方面与高收入的盲目攀比,产生心理不平衡,甚至萌发

不良企图。

(3)有的青少年对社会上不良风气、各种诱惑,以及一些低级趣味的色情文化,有一种神秘感,想试试的心理。

(4)有的学生成绩差,受到老师、同学的歧视,自尊心受挫,产生强烈的逆反心理和报复心理。

以上这些都是由于青少年的心理、生理特点所可能造成的犯罪原因。

3、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失当

据调查显示,父母离异、忙于工作疏忽对孩子的关心教导或父母本身素质低,没有能力教导孩子或教导方式不当是很多青少年犯罪的间接原因。由于教育因素引起的青少年犯罪屡见不鲜,由此可见,家庭教育对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性。

4、学校教育存在缺陷

一些学校仍在片面追求升学率,以分数论英雄。往往出现“重智育,轻德育,放松法制教育”的现象,法制教育课形同虚设。对于一些学习成绩差的学生,一些教师就采取放任不管的态度,转而将精力放在好学生的成绩上,这些都间接促使了青少年的犯罪。

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对策及建议

调查表明,我国处于经济转型社会当中,不利于青少年成长的因素正逐年增多,而传统的教育管理模式又很难收到实际效果。更重要的是我国目前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措施不力,防范不足,缺乏能够有效预防和控制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法律体系。因此我们针对青少年犯罪提出以下一些对策和建议,(如有考虑不周的地方,敬请谅解)

1、进一步完善立法以预防青少年犯罪

我国虽然在1992年就实施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又在1999年实施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填补了我国少年司法的空白,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但较之于国外的一些少年法律还不够完善,线条过于粗糙,规定内容还很笼统,在实际操作时存在难度。因此,在做好预防青少年犯罪这一重要工作时,完善立法使之利于执行就显得尤为重要。

2、加强未成年人家庭教育

家庭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基石,缺乏家庭教育是造成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原因。青少年父母应当主动地进行各种知识的学习,不断的增强监护人应俱备的育人素质。青少年家应加对法律常识和德育知识、育孩常识的学习。父母要有正确的成才观、人才观,要了解、理解孩子的心理特点,掌握正确的育孩常识和方法。

3、加强未成年人法制教育

法制观念淡薄是青少年犯罪的诱发原因。在学校教育中法制课还并未普及,即使在设有法制课程的学校,法制也并未受到应有的重视。针对这种现象,有关部门因加大在学校中的普法力度,在课程中增设法制课,并增设法制教育的有关职务,做好普法工作。

4、加大游戏厅、网吧的整治力度

青少年健康成长不仅需要良好的家庭学校环境,纯净的社会环境也非常重要。我们需要净化社会环境,不定期开展“扫黄、打非”工作。对学校周边的文化市场要按相关法规下决心进行全面清理整顿。近期,我市网吧经过整治,有明显好转,但部分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的问题仍然存在,特别是在偏僻的地域,未成年人进网吧的现象还很严重。针对这些现象,有关部门还要继续采取有效措施,例如

(1)要求每个进入网吧人员出示身份证,严禁未成年人进入网吧

(2)采取有奖举报机制,对举报让未成年人进入的网吧的人获得一定的奖励,以有效

抑制网吧私自接收未成年人的行为。

(3)加大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图书馆、少年游乐园等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的投入,为未成年人营造有利于身心健康的活动场所。

5、加强文明社区、村镇建设

研究表明,人的发展,智慧的发展靠他自己与周围环境发生相互作用而慢慢建构,所以青少年的周围环境对他的成长起着重要的作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营造一个清新、干净、文明、活力的环境,定期组织普法活动,这些举措都将有利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

6、提高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是针对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帮助的一种机制,除了妇女老人之外,青少年也需要社会保障。据调查数据显示,青少年犯罪者当中无业的社会闲散人员占据了很大的比重。所以,政府给人们创造一个更加宽松的就业机会,避免待业青少年无序流动必将减少青少年犯罪率。

青少年犯罪,是当今世界各国所共同面临的社会难题,有人将其与环境污染、吸毒贩毒并列称为“世界三大公害”。随着社会的发展,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所带来的影响逐年增大,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成为社会突出问题的重中之重,也愈显刻不容缓。

[1] 王亚东.中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研究[M].中国检察出版社,2006:31-34

5.关于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调查报告 篇五

通 知

为了更好地抓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着眼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维护和保护良好的治安秩序,促进职工家庭、企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不断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利益。经分公司研究决定成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小组:

一、组织领导机构 组

长:李世昀 副组长:李建华

员:陈守刚、李育和、钱月春、杨晓光、李斌、李志兴。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由陈守刚同志兼任,联系电话:***。督察员李康华同志负责监督领导小组开展工作。

二、职责分工

组长为分公司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企业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保障预防教育工作的落实。

副组长负责指导各组员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具体工作。各组员要认真落实好领导小组下达的工作任务,积极深入职工家庭,了解青少年的学习、生活情况,与青少年家长、老师一起掌握好青少年的思想动态,及时发现青少年的不良倾向,做好他们的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帮助他们竖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三、相关要求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日常事务,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的事项,向青少年做好国家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帮助家长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和监护能力,对履行教育义务或监护职责存在问题家庭的青少年、有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要建立详细档案。加强对特殊青少年群体的管理。对残疾、下岗及因父母离异、服刑、劳教、吸毒而无法获得正常家庭监护的困难青少年,要开展“一助一”、“多助一”的结对服务,解决他们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对有不良行为的青少年要制定综合帮教措施,安排专人开展结对帮教。

6.关于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调查报告 篇六

报告

近年来,随着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在世界各国均形成了犯罪低龄化的趋势。青少年犯罪已经成为席卷全球、具有共同性的社会问题,他被不少犯罪学家和刑法学家喻为难以医治的“社会痼疾”。无论是在一些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还是处在发展中的国家,大都面临着青少年犯罪迅速增多,犯罪率日益攀升的严重状况。在我国,青少年违法犯罪同样也是一个比较突出的社会问题。其中也包括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犯罪现象,如骇人听闻的马家爵事件等。如何有效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做到有效的引导他们健康成长,是值得引起人们高度重视的社会问题。为此我们专门设计了调查问卷,深入调查和了解大中学生对这一现象的认识、看法,家庭、学校的教育和环境对他们的影响作用等。分别在XX大学和XX大学附属中学中抽取了部分学生共发放问卷X份,该问卷同时涵盖了高中一、二、三年级的高中生和大学一、二、三、四年级的本科大学生。最后收取有效问卷X份,问卷回收率为X%。为了使本次调查更具有代表性和针对性,本次调查还特别邀请了XX大学法学院的刑法学专家指导设计了本次调查问卷形式和基本问题,并对收回的问卷进行理论分析。同时,我们深入杭州市各基层法院、检察院以及了解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基本情况,了解他们的犯罪动机、犯罪过程等。

犯罪预防是指对犯罪风险的参与、承认、评鉴以及为消除或减少而采取的措施总称,也称之为犯罪风险管理,它是在符合经济效益且能保证潜在被害人人身及社会地位安全的基础上,减少犯罪风险系统措施的总和。犯罪预防作为政府重要课题之一,通过寻求有效的犯罪预防策略,以干预犯罪发生的原因来降低未来发生的几率,进而控制犯罪的成长与减轻人们居高不下的被害焦虑。在世界各国俨然已成为犯罪控制的新典范。它不限于犯罪处罚,犯罪处罚着重在犯罪发生之后,而犯罪之预防则着重在犯罪发生之前,就像医疗卫生一样,犯罪也需要事先预防。“事先的预防绝对重于事后的治疗与处遇。”因此,在某种程度上说,预防犯罪比惩罚犯罪要好。因为刑事立法最终目标是在于预防犯罪发生,而非仅仅是在犯罪发生后追诉处罚犯罪者,且大部分的政府理论也认为公共安全是政府的主要职责之一。

一、破窗效应理论的提出

美国心理学历史上曾进行过这样一项著名的实验:把两辆一模一样的汽车分别停放在两个不同的街区:其中一辆完好无损,停放在社区环境较好的中产阶级社区,而另一辆摘掉车牌,打开顶棚,停放在相对杂乱的街区。结果停放在中产阶级社区的那一辆过了一星期还完好无损,而打开车棚的那一辆,不到一天就被偷走。后来把完好无损的那辆汽车敲碎一块玻璃,在几小时后就被人盗走。以该实验为基础,美国政治学家威尔逊和犯罪学家凯林提出破窗理论,该理论认为“如果有人打坏了一栋建筑上的一块玻璃,也没有及时修复,他人就可能受到某种暗示性的纵容,去打碎更多玻璃,而这些窗户就会给人造成无序的感觉,在这种无社会秩序的氛围下,客观上使得犯罪滋生、蔓延。”这证明同一个道理:环境具有强烈暗示性和误导性。青少年,尤其是大中学生处于由未成年人向成年人过度的阶段。从人的生理变化来看,他们身体各个器官的成长速度急剧上升或发育趋于成熟、身高、体重、胸围增加;性激素分泌水平明显提高,第一、第二性征表现明显;生理发展走向成熟。从人的心理变化来看,他们的求知欲旺盛,好奇心强,社交需求增加,对他人的认可与尊重的需求加强;有虚荣心,性意识进一步增强,喜欢刺激,富于幻想,模仿力强,易受暗示;好胜心强,易冲动,好感情用事。有很强的独立意识,但分析、判断、辨别能力尚不完备,认识问题直观、片面,其认知结构、情感结构和理智等方面均不够成熟。总之,青少年的生理和心理水平处在一个趋于成熟而又不够完善、稳定的阶段。不成熟、不稳定是他们的身心特点。另一方面青少年所处的社会环境来看,他们都具备了一定的科学文化基础,具有高级、专业的科学文化水平。在经济上,大中学生未获得经济上的独立,其经济依赖于家庭。并且,大多数青少年也没有形成正确的消费观念。从总体上来看,他们的经济基础相对薄弱,消费观念不够成熟。在社会上,由于他们的年龄小,阅历浅,因而他们不可能拥有较高的社会威望和社会地位,在人格上,他们至少要受到家庭、学校、社会三方面的管束,虽然他们有着强烈的独立意识,但在外界环境的诸多约束下,尚未形成完整的独立人格。经济基础相对薄弱,社会地位低下与独立人格不完全也是他们重要的社会特征。可以说由于大中学生心理结构不够成熟、不够稳定,社会阅历浅,对问题认识直观、相对肤浅、片面,使其在面对较为复杂的问题时,一方面,自己往往缺乏冷静的思考正确的分析、判断,容易形成错误的念头,产生错误的结论,从而导致错误的行为。另一方面,他们分析、判断能力不成熟,独立人格不完善以及经济上的依附性使其抵制诱惑与判断正误、是非的能力相对低下,容易被表面现象所迷惑,被复杂现象所困绕,加上自身强烈的独立意识与好胜心,易冲动而不理性的个性特征,常常在已经作出错误的决策和行为时难以接受家人和其他人的劝阻,不知悔改,一意孤行,最终导致犯罪。所以大中学生独特的身心特点和所处的社会特点决定着其内在动因上的不稳定性和外在诱因上的易受感染性等多种复杂原因共同作用是犯罪形成的结果。

实践证明:治理青少年犯罪问题仅依靠刑罚是不能解决根本问题的。而且不当的刑罚不但起不了预防和惩治犯罪的作用,有时甚至会引起反向的刺激犯罪的作用。如震惊全国的湖南常德张君犯罪集团中的主犯张君在其17岁时因为一次打架,而在“严打”期间被处“劳动教养”三年。张君对此一直耿耿于怀,认为仅仅一次打架而被“劳教”三年,受了不公平的对待,从此开始了他对社会的报复之路。从这个意义上说,刑法学家蔡墩铭先生曾言的“不当之制裁反而助长犯罪”的观点有其深刻性,“脱序行为破坏社会秩序,故其行为应受社会之制裁固无问题,但行为人只应受合理之制裁,倘属于不合理或不当之制裁,行为人虽无法拒绝,惟对其将来所实施之行为,必有深远影响,殊属不可忽视。因之,为避免社会控制之实施,反而助长社会上的脱序行为或犯罪行为的发生,对于各种正式或非正式制裁之实施,其妥当性如何,实有待以检讨之必要。”假如刑罚制裁使用得太广阔,就会形成滥用。滥用的结果会使刑罚失去公平性与严厉性,使刑法难以发挥其应有的功能。并且,就经济层面而言,任何的资源均是有限的。因此,任何刑事政策的改革推行,若不考虑成本效率,将会产生“排挤效应”。即投入治安经费增加时,相对地就必须减少其它社会福利或公共建设的支出,因而造成未蒙其利,先受其害。况且若对犯罪采取强硬措施时,整个刑事司法体系在运行中,反而会对犯罪采取宽松的态度,即受到所谓刑事司法热力学效用的影响。例如立法规定某个罪名的刑罚只为死刑,从立法上看可谓极为严厉,但在司法实务中依该罪名判处死刑的并不多,这就是刑事司法热力学效用的最佳证明。因而可以看出严刑峻法是有其极限的。故在西方世界的许多政府,包括德国、英国、瑞典、荷兰等均设立专门的政府单位,以便能发展,推行并评估犯罪预防策略。

二、传统犯罪预防措施对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作用的局限性

传统的犯罪预防措施或称威吓主义是指传统警政及刑事司法机构的吓阻,长期隔离及矫治策略等,并贬低他种犯罪预防途径,其处理原则是鼓励遵循固有权威的合法指令,即强调威吓主义、隔离主义、应报主义及依赖刑事司法体系对犯罪者施与明确、迅速、严厉和公平的处罚。通过维持更有效而强大的警察力量,高比率的犯罪嫌疑犯被定罪,受刑人刑期的加长,常缩减嫌疑犯的程序权利以提高犯罪者被逮捕、定罪和惩罚的可能性。但就我国来说,近年来,不仅青少年犯罪案件的量增加了,犯罪情节也有严重化倾向。犯罪发展趋势主要体现在犯罪中暴力倾向日益明显化、案情简单化以及团伙犯罪现象尤其突出。故事实证明光依靠促进公共安全的刑事立法与刑事执法对犯罪率和严重犯罪的影响是有限的。德国刑法学者宾丁有句名言,称刑法具有残缺不全的特征。刑法只是所有社会控制体系或社会规范体系中最具强制性之一种手段,仅处罚已经发生的犯罪,对于尚未发生的犯罪,却未必有限制之效。刑事司法制度需要与其他社会控制之机构密切合作,始有效维持社会共同生活所必需秩序,以防制犯罪。“刑罚的规模应该同本国的状况相适应。在刚刚摆脱野蛮状态的国家里,刑罚给予那些僵硬心灵的印象应该比较强烈和易感。为了打倒一头狂暴地扑向枪弹的狮子,必须使用闪击。但是,随着人的心灵在社会状态中柔化和感觉能力的增长,如果想保持客观与感受之间的稳定关系,就应该降低刑罚的强度。”从这个意义上说,刑罚只不过是社会用以自卫或防卫犯罪的次要手段。刑罚的规范功能的不完整性意味着刑罚绝非最好的和最有效的犯罪预防手段。

三、当前破窗效应理论在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中的应用

因此,我们认为在青少年犯罪预防问题上应借鉴破窗理论,通过消除犯罪的原因、环境,也即环境的暗示性,而控制大中学生的犯罪。于是,重要的问题在于了解在市场经济形成和发展中,究竟触动了哪些社会因素可能导致青少年犯罪违法的增加呢?分析犯罪问题的成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体制转型期内产生的社会震荡。我国正处于由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后新型的社会主义市场体制转型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实现形式。商品经济具有两重性:一方面促进社会经济活力,提高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另一方面,它严重地冲击原有的价值准则和社会秩序,引发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导致价值观的异化,成为引发犯罪的思想渊源。而青少年时期,是心理发展从不成熟到成熟的过渡时期。这一时期,青少年,尤其是大中学生正处在高度的社会化进程中,身心发展都尚未定型,可塑性很强,拒腐蚀的能力较差,如果受到外疗条件的不良诱惑和熏染,就容易发展向反面,甚至沦入违法犯罪的深渊。另外,在社会转型过程中,价值观的多元化,又在客观上增加了社会控制的困难,以及受社会亚文化的影响。社会价值导向存在偏颇和混乱,使一些青少年过于注重自我和实现自我价值,缺乏起码的社会责任感,形成了畸形的价值观,这成为违法犯罪的心理动因。当自己超常的物质欲望和精神欲望通过正常的途径得不到满足时,便采取越轨手段以求解决和解脱。

2.另一方面的原因主要在于客观环境的不当影响,首先在于家庭的不良影响。家庭是青少年成长过程中与他们生活时间最长,是对他们影响最大的第一环境。但由于一些家长的生活方式不当或行为不端、监护不力、家庭环境恶劣、家长教育方法不当等原因,导致他们剧烈的心理变化直至矛盾,随即产生逆反心理和对抗情绪,将孩子“推”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其次是学校教育的失误。学校是学生成长成才的主要场所。但如果教育方法不当,也可能使学生染上不良习气,甚至违法犯罪。如教育思想不端正,一些中学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忽视学生全面发展,导致学生厌学、逃学,甚至流入社会参与违法犯罪活动;学校监管不力。一些学校管理不善,规章制度不健全,对学生的不良行为不能进行及时的帮教处理,导致问题沉积,甚至产生违法犯罪团体。此外社会环境的恶化包括大学生在面临就业时受到的不公平、不合理现象等问题导致他们偏激的认识等都是促使他们犯罪的因素之一。转型时期的社会控制很难适应这种变化的需要,在诸多社会控制领域表现出明显的控制乏力甚至失控的状态。政府职能转换已没有完全到位,在某些方面造成社会调控能力弱化。当前,无论是zd机关的建设,还是基层政权,以及治安组织的建设,都存在不适应新的现实的状况。从而造成无序环境的存在,而这种社会的无组织化或无序性引起了犯罪违法的增加。这些都不是刑事威吓主义所能单独解决的。因为个人犯罪的可能性和他居住于何处有关,往往改变生活环境就会改变个人的行为。

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因此,积极提倡社会关心支持教育,努力构筑社会化的防范体系是预防和减少他们违法犯罪的主要策略。犯罪预防的目的在于通过重组、规范其生活的物理环境及强化非正式社会控制来达到减少犯罪的机会和增加犯罪的困难度或风险。最为常见的如门窗加锁、防盗铃等使对某特殊犯罪对象之犯罪更加困难或不易成功。非正式的社会控制则是指借对生活区的规划及建筑物的设计使对犯罪产生非正式的心理控制,亦为情境犯罪预防的另一种方式,如美化街道和环境,使产生美感和秩序感,因会有非正式社会控制而减少犯罪,另设计建筑物或活动场所,以使青少年通过相互聚集互动增加熟识,消除都市生活的疏离感,均或多或少可对犯罪预防产生效应。如果由于社会的急剧变化改变了社会结构,使原有的社会中制约犯罪违法的机制打破了,当没有功能上可以替代的新机制时,犯罪违法就会大量增加。德国犯罪社会学派著名代表人物,刑法近代学派主将李斯特的一句名言就是“最好的社会政策就是最好的刑事政策。”人基本上是其所生存社会环境和经济体系下的产物,财富和权力的不平均以及缺乏机会,增加了某些弱势团体犯罪的可能性。因此,为能有效控制犯罪,很显然是涉及到社会的各个方面的。可以从完善社会基本制度如社会福利、反歧视法案等相应行为规范准则、社会保障、法律救济等宏观环境以及教育培训和职业训练等微观个体环境两方面着手保证社会的有序性,从而有效地预防犯罪违法,限制犯罪违法的发展。

一个良好社会环境的功能在于保障个人权利能有行使的合理途径和可能性以及在这种权利遭到侵犯时有救济的途径,避免因为制度环境的无序性而造成滥用权利现象的产生。具体到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上,应该通过家庭、学校、社会等各个方面着手,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努力构筑社会化的防范体系来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江泽民同志也曾在《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中强调:“加强和改进教育工作,不只是学校和教育部门的事,家庭、社会各个方面都要来关心和支持。”他还指出:“只有加强综合治理,多管齐下,形成一种有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的社会环境,年轻一代才能茁壮成长起来。”只有学校、社会、家庭三方协调配合,从早抓起,从苗头抓起,抓紧抓实,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才能收到实效。

人之所以在熟悉的环境中犯罪的可能性较小,在于其对这个环境中习惯惯例或是生活方式的认可。而在不熟悉陌生环境,短期内无法建立起足够信任的破窗效应状态下,极有可能通过犯罪途径滥用权利。特别是在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很容易产生高消费意识盲目膨胀,追求物质金钱的欲望及腐朽思想严重侵蚀了在校学生们的身心健康,一时间拜金主义、享乐主义重新抬头,经济收入的差距加大,造成了他们心理上的不平衡,诱发他们向往金钱物质,加上家庭环境氛围的恶化以及学校教育引导的失误,使得一些青少年学生无法对整个社会产生足够的信任感,采取极端的手段来表达自己的主张或满足自己的私利。这时,就需要通过对通行的习惯惯例一致化或加以融合使之相近的法律法规便有存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为权利的行使提供了法定的途径,而国家的其它社会政策则在于维护该权利行使的可能性。例如增强社会管理者的素质,重视整个社会对青少年的教育;发挥zd部门的职能作用,强化社会管理和社会控制;切实改革学校教育,开展好纪律法制教育、青春期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生活指导和自我保护意识的培养,建立和完善以家庭和学校为主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早期防范体系;通过就业政策创造工作机会;完善立法保障青少年基本权利等都是宏观环境急待改善的地方。在个体微观环境中,则强调提高家庭成员的自身的素养,实行良好的家庭教育;端正办学思想,加大教书育人的力度等改变大中学生们的生活环境和机构。

结语

7.关于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调查报告 篇七

一个人在成长过程中, 会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这些影响归纳起来, 大致可以分成四类:学校教育的影响, 家庭教育的影响, 社会环境的影响, 个人明辨是非能力大小的影响。分析那些已经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青少年, 可以发现:这些人往往是学校教育缺失, 家庭教育混乱, 受社会不良影响大, 自己不知好歹;这些人, 接受正面教育的时机比普通青少年少, 而接受负面影响的机会则相对较多。

学校教育对青少年健康成长尤其重要, 班主任是教育影响学生的主力军。一个人从幼小到成年, 多数时间在学校, 学校教育的优与劣, 直接影响着每一个学生的未来。学校教育中, 对学生影响最大的, 应该是班主任。因为班主任直接管理学生, 直接负责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他们经常与学生面对面, 跟学生接触的机会更多, 他们对学生的教育和影响更加深远。笔者长期从事学校教育工作, 也经常做班主任。有一种经验:十个“调皮”学生, 九个家庭教育出现混乱;“调皮”学生接受社会负面影响更多, 今后违法犯罪的几率相对较大。在家庭教育缺位、社会不良影响难以消除、学生自我控制能力较弱的时候, 班主任对学生的教育影响就格外重要。班主任教育学生, 好比驾驶员驾驶汽车。班主任要把握好学生这台“汽车”的方向盘, 并随时对“汽车”加以检修。特别是有的“汽车”在偏离正确轨道、出现危险的时候, 班主任要及时踩住“刹车”, 否则, 就会“车毁人亡”。如果班主任对“调皮”学生的教育更负责、更努力, 这类学生明辨是非的能力就会增强, 将来违法犯罪的可能性就大大减小。否则, 这类“调皮”学生就会给社会带来麻烦。比较学校教育与公检法教育的区别, 可以简单的说:学校教育是“罪”前教育, 是引导与预防;而公检法教育是“罪”后教育, 是亡羊补牢。虽然二者都不可缺少, 但是, 对青少年来讲, 学校的“罪”前教育比公检法的“罪“后教育要重要得多, 要更容易接受得多。为什么不可以预先把“羊圈”修得更好些, 让“羊”们不再逃亡?所以说, 班主任要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要成为核心力量。

现实中, 学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不容乐观。有的学生还没有走出学校大门, 就直接走进监狱牢门;有的学生还未成年, 就早早地成为劳改犯。因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不落实, 多少含苞待放的花儿, 就这样早早的凋谢了。这真的让人痛心疾首。分析其中的原因, 一是学校班主任工作任务重、压力大, 二是班主任工作积极性没有保护好, 三是学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没有被高度重视。现在的学生, 多数是独生子女、留守儿童。许多家长, 对学生不是溺爱, 就是放任不管。他们可以为了自己的票子、自己的位子、自己的房子去奔命、就是不能有效的教育自己的孩子。作为学生第一任老师的家长, 许多人没有做好家庭教育工作。个别家长甚至把学生往歪路上引导, 他们为了私利, 动起歪脑子, 怂恿学生走上邪路子。因为这些原因, 许多新送进学校的孩子心理问题大, 身上的毛病多。班主任管理的学生较多, 而且每个学生的心理活动又是一个很复杂的现象。面对一大群有问题、难转化的学生, 班主任在做工作时往往力不从心、顾此失彼, 他们很难把工作做得更细, 更好。班主任的工资待遇相当低, 低得差不多在做义务劳动, 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不高。笔者曾经经历过:把一个学生辛辛苦苦教育管理一整天, 就得到了一角钱;把一个六十人的班级认认真真管理一天, 得到的报酬就买了一包方便面。我拿着方便面, 心里喃喃的埋怨:这怎么能让班主任去积极的工作?许多有能力的老师, 都回避当班主任。现实中, 许多班主任在做学生工作时, 都是力求表面的“风平浪静”, 未能深入到每一个学生的内心去, 没有用心发现心, 没有用爱置换爱。一些“调皮”学生的“野性”没有得到及时纠正, “理性”没有真正树立起来。他们分不清是非好坏。这些“调皮”的学生, 今后很可能就会给社会带来麻烦, 很可能就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怎样加强学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呢?我认为, 首先要领导高度重视。只要领导重视, 没有办不好的事。与学校教育有关的领导, 都应重视学校班主任的作用。班主任不是可有可无的, 他们的工作, 关系到每一个学生的优劣, 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荣辱, 真的关系到国家、民族的未来。班主任是教育管理学生的专业人员, 他们可以把部分学生潜在的犯罪心理和行为消灭在潜伏期。加强班主任工作, 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捷径, 有四两拨千斤之效。其次, 要关爱班主任。要提高班主任待遇, 落实班主任责任, 让班主任更好的为青少年学生保驾护航, 只要班主任有了积极性, 学生就会受益, 部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可能性就会减小。第三, 要研究班主任工作。从事班主任工作的人们, 要积极开展教育研究, 探讨教育管理学生的新方法。要思考学生, 因材施教, 找到学生调皮的核心原因, 采取恰当的对策, 晓之以理, 动之以情, 将学生扶上正路, 让学生健康成长, 真正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而不是成为社会的负担。

8.关于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调查报告 篇八

关键词:预防;中职生;违法犯罪;教育;对策

青少年违法犯罪是当前社会最受瞩目的话题,近年来我国中职生违法犯罪的相关案件呈现了上升的趋势,如何预防中职生违法犯罪已经成为中职教育过程中最重要的问题。处于青春期的中职生随着身体和心理的快速发育和发展,性格因素会受到多方面的影响,在各种情感矛盾和心理矛盾的激发下容易导致违法犯罪行为的产生,此外社会学校家庭中也存在着导致中职生产生违法犯罪行为的因素。

一、导致中职生违法犯罪的因素

处于青春期的中职生随着身体和心理的快速发育和发展,性格因素会受到多方面的影响,在各种情感矛盾和心理矛盾的激发下容易导致违法犯罪行为的产生。此外,中职生的智力因素也是影响其发生违法犯罪行为的原因之一,虽然大部分中职生的智力发展全面,能运用自己所学的知识正确的判断是非黑白,但是仍有少数中职生智力发展不全面,容易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对事物做出错误的判断,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目前大部分中职学生可以抵御社会的不良现象和不良风气,但是仍有部分中职生受社会不良现象和不良风气的影响沉溺于台球室、游戏厅和歌舞厅等。众所周知台球室、游戏厅和歌舞厅等地方人员复杂、风气败坏,通宵营业的模式使这些地方聚集了很多社会无业游民等,部分中职生禁不住诱惑沉溺其中往往会跟社会不良人士接触致使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学校是培养人才的场所,学校教育对学生的影响至关重要。目前部分中职学校在教学和管理等方面存在着不足和漏洞也是导致中职生违法犯罪的因素之一。中职生一般处于青春期后期,逆反心理和冲动情绪非常明显,中职学校要根据中职生的特点适时地对中职生的行为进行管理和约束。此外,学校在教学过程中要加强对中职生思想品德的教育和法制观念的教育,从思想观念上教育和约束学生。当今社会独生子女的家庭结构居多,父母一般会过于溺爱和骄纵孩子,这种情况下孩子在进入中职学校受到学校管理后往往会产生逆反心理,寻衅滋事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此外,家长忙于工作忽略对中职生的家庭教育问题也是造成中职生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主要因素[1]。

二、预防中职生违法犯罪的对策

1.中职学校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和约束

预防中职生违法犯罪的教育策略首先要求学校要培养中职生做人做事的基本素质。中职学校要从最基本的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做起,管理和约束的基本行为规范。处于青春期的中职生随着身体和心理的快速发育和发展,性格因素会受到多方面的影响,在各种情感矛盾和心理矛盾的激发下容易导致违法犯罪行为的产生。学校要制定和实施日常行为规范的管理措施,坚持落实基础的德育工作,在日常的生活和学习中严格管理学生的行为。学校还可以举办各种日常行为规范的相关比赛等,充分激发学生的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的能力。

2.中职学校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心理健康教育不但可以促进学生的人格健全发展还可以促进学生的心理健康,在预防中职生违法犯罪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中职学校可以把心理健康教育课作为中职生的必修课程,不断加强中职生的心理素质教育和培养中职生的抗挫折能力。此外,学校还可以定期举办相关的心理辅导讲座,让学生积极的去学习心理健康的相关知识。最后,学校要成立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处,及时地帮助学生解决心理方面的问题。对中职生心理健康的教育不能仅限于形式,一定要彻底落到實处,从根本上预防中职生的违法犯罪心理。

3.中职学校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

关于中职生的思想道德教育方面需要中职学校建立综合的评价体系,学校和教师要公平公正的对待每位学生,要尊重每位学生的性格差异。教师要结合每位学生身心发展的实际情况,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的教育。不断的帮助学生发现和解决日常生活和学习中的问题。思想道德教育还要求老师时刻关注学生智力的发展和道德品质的养成,坚持落实思想道德教育促进每位学生健康全面的发展。法律法规是约束人们行为的重要标准和依据,很多中职生之所以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是因为缺乏法律观念,为此学校要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法制教育可以提高中职生的法制观念,可以促使中职生遵纪守法。法制教育的落实是预防违法犯罪的基础,是中职生拒绝不良诱惑的参照物[2]。

三、总结

预防中职生违法犯罪是中职学校教育的基础和前提。处于青春期的中职生随着身体和心理的快速发育和发展,性格因素会受到多方面的影响,在各种情感矛盾和心理矛盾的激发下容易导致违法犯罪行为的产生,是中职生违法犯罪的主要因素。中职学校要根据学生的特点全面落实对中职生违法犯罪行为的预防措施和策略,杜绝中职生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参考文献:

[1]王海奇.预防中职生违法犯罪的学校教育探析[J].潍坊高等职业教育,2013,(01):67-69.

[2]甘春辉.浅谈中职学生违法犯罪的成因及预防对策[J].海峡科学,2014,(02):7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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