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众宣传日总结

2024-10-13

保险公众宣传日总结(精选10篇)

1.保险公众宣传日总结 篇一

开展保险公众宣传日的活动,可以有效改善保险行业的整体形象,还可以提高客户对于保险的认可程度,难么,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整理了五篇优秀的保险公众宣传日活动总结,希望对大家的工作和学习有所帮助,欢迎阅读!

保险公众宣传日活动总结【篇一】

为进一步加强保险公众宣传力度,改善保险行业整体形象,避免信任危机,提高客户忠诚度,促进行业平稳、健康发展。同时提高公众保险意识,更广泛激发保险需求,促进保险行业平稳较快发展,xx分公司根据《关于做好xx20xx年“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活动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省公司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今年宣传日的主题“爱无疆,责任在行”,于7月8日-9日期间开展了系列宣传活动,活动取得较好成效。现就具体活动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广泛宣传,提升感知。

我司主要通过在市分公司本部及下辖支公司、营销部的营业场所放置活动宣传海报、易拉宝展架方式对今年“保险公众宣传日”的主题进行广泛宣传同时在市分公司正门及主要营业场所悬挂横幅为活动进行造势。

二、开展服务体验活动。

我司通过邀请客户进行现场咨询及服务体验,进一步加深了公众对公司及保险业务的理解,让客户对公司保单服务流程优化与柜面服务便捷性有了更为直观的感受,取得较好的宣传效果。

三、丰富宣传形式,扩大影响。

我司除在营业场所通过海报、易拉宝等工具宣传外,还利用市分公司的内部网站平台、公司视频会议等丰富的形式,进一步扩大活动宣传影响范围。

保险公众宣传日活动总结【篇二】

为进一步加强保险公众宣传力度,改善保险行业整体形象,提高公众保险意识,更广范激发民众保险需求,促进保险行业平稳健康发展,xx人寿xx中支根据xx保险行业协会要求,组织开展“7.8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活动,并通过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确保了此项活动及时有效的开展,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此次活动的开展情况、取得的实际效果、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对今后保险宣传工作的建议总结如下:

一、活动开展情况

1、为保证活动的开展,xx中支总经理室及各部门统筹协调,落实责任。制定了具体、细致的计划和方案,明确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做到宣传的时间、内容、人员、效果落实到个人,做好政策解读、法律宣传、宣传品发放、保险疑难解答、现场咨询等各项工作。

2、此次宣传活动在7月8日开展,场地选取在人流量较大的汇鑫社区门口进行,采取设置咨询台,发放保险宣传单的方式开展,同时组织公司保险业务较强的工作人员走上街头进行宣传,向过往群众针对保险的主要产品和服务的基本特点介绍、风险提示以及保险市场热点问题解析等内容向公众普及保险常识,提高公众的保险意识及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进行宣传,让群众了解保险在日常生活中发挥的重要保障功能和作用。

3、20xx年7月8下午,在公司职场内举办了一场客户联谊会,到场客户26位。会上向客户宣导了开展2016年7·8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的活动,2016年主题:”一键保险,呵护无线”,让客户了解保险在日常生活中发挥的重要保障功能和作用。

二、取得的实际效果

通过此次“保险宣传日”活动,提高了广大群众对保险的认知度,普及了保险的专业知识。稳固了保险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使广大群众明确了保险的概念,同时也大大的提升了我公司的社会公众形象。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现今社会仍有多数人对保险的认识比较片面,部分理赔个案造成了多数群众对保险有着消极的态度,认为保险公司是欺骗性质的公司,对保险有很大偏见。

四、保险宣传的下步工作安排

在今后的工作中xx人寿xx中支将把保险宣传工作当作一项长期工作来抓。以本次活动为契机,加强保险专业知识宣传,从保险法律法规、基础知识以及如何提高保险意识、维护自身权益入手,提高客户忠诚度,促进保险行业的平稳、健康发展。

保险公众宣传日活动总结【篇三】

20xx年“7·8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当天,根据总公司、广西保险行业协会的统一安排,结合xx市公司实际,将“7·8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与公司客户节、服务引领销售转型等工作结合起来开展,以“倾听您的心声,服务您的需求”为对客户销售服务工作的切入点,加大公司各项服务项目的整合力度,组织客户经理团队开展服务进社区、服务进单位、服务进渠道的“服务三进”活动,并优化个险业务“散单团做”的销售服务模式,促进个险业务在三季度快速发展。

7月8日当天,xx保险行业协会结合xx保险业实际,在xx市迎宾广场组织开展了主题为“保险,让生活更美好”的“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活动。活动现场,xx市分公司工作人员发放“新国十条引领保险新生活”、“人保之友俱乐部”等860多份宣传资料,现场“面对面”回答公众的咨询提问,宣传活动让广大市民对保险知识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在各营业网点统一悬挂“保险,让生活更美好”横幅,张贴统一的宣传海报;在营业职场利用门头LED显示屏滚动播放“7月8日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在公司职场内外主动向公众和客户发放宣传折页;同时还请xx电视台、xx广播电台、《xx日报》社记者进行宣传报道。

1.结合“一键保险”手机服务平台开展推广活动。201x年7·8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的主题为“一键保险,呵护无限”。公司借助于手机移动渠道大力推广“我为保险代言”活动,通过对各级分支机构员工的积极组织和广泛动员,形成参加“我为保险代言”的活动热潮,通过大面积、长链条的微信接力不断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2.结合公司客户节开展相关宣传活动。7月8日也是公司的“多快好省”理赔服务宣传日。公司利用保险公众宣传日和公司理赔服务宣传日的有机结合,高度重视、统一部署,借助公众宣传日的广泛影响力,做好公司理赔服务的宣传。公司积极组织辖区内各级分支机构,通过在社区、街道、农村、学校、公司营业场所,悬挂横幅、展架,设置咨询台,组织讲座、图片展、LED屏播放,发放宣传资料,推送宣传片等形式,重点宣传公司“多快好省”理赔服务举措、历年重大赔案、理赔知识等,增强公众对“多快好省”理赔服务品牌的了解和认知。

3.结合行业主题文化要素开展相应宣传活动。为实现宣传活动的统一性、集中性,市分支机构按中保协统一推送的一批主题文化要素,利用好相关素材和宣传载体进行大力宣传。

保险公众宣传日活动总结【篇四】

中国保监会稽查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指示精神,高度重视保险业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于今年5月份组织保险业以“慧眼·守信·明责”为主题,开展了20XX年保险业防范非法集资专题宣传月活动,以加强对不同群体的针对性宣传,提升社会公众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风险的能力和意识,强化保险从业人员的诚信守法意识。

一是同步启动,全面覆盖不留白。全行业36家保监局、200余家保险机构全部参与,围绕宣传主题,细化宣传方案,同时启动专题宣传月活动,形成纵横结合的宣传网,宣传对象覆盖社会公众、普通保险从业人员和各级管理人员等。

二是同向发力,内外配合强声势。各保监局对内充分调动监管部门、行业协会、保险机构等多方力量共同参与,对外加强与地方公安、金融、工商、宣传等部门的协同配合,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开展联合宣传,拓展宣传深度和广度。

三是同频共振,知行合一重实效。各保监局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方法,加强经验总结和推广,深化宣传月活动效果,一方面深入研究、广泛宣传非法集资的规律、特征及其识别、防范技巧,帮助社会公众准确“识假”、自觉“拒非”;另一方面结合宣传教育掌握的情况,及时健全制度机制,强化非法集资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保险公众宣传日活动总结【篇五】

为提高社会公众风险防范意识,有效遏制非法集资行为,20XX年5月,华夏保险枣庄中支在全辖范围内集中开展了“保险公众宣传日”活动。

据了解,宣传月期间,华夏保险枣庄中支多措并举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在公司客服大厅摆放宣传折页;现场开展专项咨询,向消费者宣讲非法集资危害和防范措施;在所辖机构职场悬挂横幅、张贴海报,在营造活动氛围的同时给广大消费者在视觉上给予提示;制作防范非法集资的易企秀,通过内、外勤微信群、朋友圈发布,不断扩大范围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法规教育;通过内勤早会、内勤微信群对全员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培训,对非法集资特征、表现形式、常见手段、典型案例进行一一讲解;5月20日,利用周末时间组织员工在职场门前人群密集区域设置宣传咨询点,发放宣传单,现场向过往群众讲解非法集资的定义、非法集资活动的危害性、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与防范重点。

树立风险意识,远离非法集资。防范非法集资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华夏保险枣庄中支将以本次宣传月活动为契机,认真总结活动经验,推动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常态化和规范化,持续提升社会公众风险意识,履行社会责任。

2.保险公众宣传日总结 篇二

“7·8”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前夕,生命人寿陕西分公司及下辖各机构上下联动,开展了声势浩大的“7·8”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系列主题活动。

为了深入推动本次活动的深入开展,生命人寿陕西分公司专门成立了“7·8”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活动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在全省系统推动活动开展。全省系统各级机构通过在生命人寿网点设立专栏、制作展板、张贴海报、悬挂横幅、摆放折页、散发宣传单、播放短片和电子显示屏滚动显示,在户外设立宣传咨询点开展户外宣传、邀请客户到生命人寿参观等方式,积极开展“7·8”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系列主题,普及保险消费知识、保险业务流程和典型理赔案例,向生命人寿客户表达提升客服质量、加快理赔速度、保障客户权益的信心与决心,得到了广大客户和社会民众的积极参与和好评。

3.保险宣传活动总结 篇三

日前,仙海区分别在海珀澜山、锦烁度假酒店、铂金海岸等三个建筑工地开展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活动,旨在全力推进“同舟计划”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活动主要采取张贴标语、发放资料、宣讲政策、解答问题、播放宣传片等形式,对《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宣传。

通过向用人单位和职工全面宣传工伤保险认定鉴定、待遇支付、工伤预防与康复等方面的工作流程和管理规范,进一步提高工伤保险的认知度,增强广大用人单位和职工知法遵法守法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4.存款保险宣传活动总结 篇四

1、提高认识,明确重点。

该行深刻认识存款保险工作对客户资金安全性的重要意义,以打造“最安全银行”品牌形象为宗旨,该行领导高度重视,明确“存款保险”应时而发,为新形势新常态。

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该行周密部署,要求突出宣传形式的多样性,宣传效果的广泛性,宣传活动的实效性。

2、搞好动员,加强宣传。

该行按照人民银行和上级行的要求,及时组织培训,下发了相关文件和制度,以网点为阵地,通过在营业周边发放宣传折页,在营业大厅显著位置摆放宣传折页,在营业网点led屏滚动展示宣传标语等方式,向广大客户开展存款保险宣传工作,引导社会公众正确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此外,各网点通过班后训的方式,积极组织网点相关人员学习,了解存款保险的基础知识,充分利用各岗位的协同联动性,提升活动的综合效能,彰显该行关爱客户、关注安全的企业文化。

3、严格督促,强化落实。

5.保险公司反洗钱宣传活动总结 篇五

20**保险公司反洗钱宣传活动总结一

为全面推进我司反洗钱工作,打击一切网络洗钱犯罪活动,纯洁社会风气,保持社会安定,提高公司信誉,促进公司业务的快速健康发展,使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和了解反洗钱知识,夯实反洗钱工作的社会基础,根据市公司《关于开展反洗钱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及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要求,我司于20xx年11月1日-30日开展了“反洗钱宣传周”活动,通过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确保了此项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为增强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我们首先从自身做起,加强了对反洗钱知识的学习。一是深刻领悟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一方面我们注重员工的学习,于20xx年11月2日召开公司全员参加的反洗钱宣传活动动员会,会上分管经理强调了此次活动的目的和重要性,学习了市公司反洗钱宣传月活动方案及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等反洗钱知识,提高了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二是有组织地开展业务培训。首先,公司充分认识到金融机构是控制洗钱的第一道屏障,要确保金融领域反洗钱工作措施得到全面落实,就必须充分发挥金融机构“了解客户”的优势,提高其反洗钱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其次,强化了员工反洗钱方面的培训。为确保切实履行好这项重要职责,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有力的措施,扎实开展反洗钱专业队伍的建设工作,通过与银行及公安部门的合作,在不同时间和不同地点举办了多种形式的培训,强化了反洗钱意识,初步形成了一支反洗钱工作队伍。三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从承担此项工作职能之初,支公司明确要求公司各部门务必从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的高度来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将条件适合的干部配置到此项工作岗位上,并提出了“警惕网络洗钱陷井,增强反洗钱意识”口号。四是认真选配工作人员。要求将一些文化程度较高、专业知识对口、具有良好的计算机操作水平、业务能力强、熟悉经济金融及法律等方面知识的青年干部充实到反洗钱工作岗位上来。

为确保反洗钱宣传月活动有序开展,支公司从构建组织体系、健全制度建设、强化监督管理等方面入手,全力构筑反洗钱安全防线。一是精心构建完善的组织体系。对活动的时间、形式和要求进行了安排,并成立了相应的反洗钱宣传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一把手和分管经理任正副组长,设立反洗钱兼岗,从而构建了一个较为完善的反洗钱组织体系。与此同时,还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对反洗钱工作的支持,全面加强与公安、其他金融机构等部门反洗钱工作的沟通、协调和配合,增进共识,形成合力。二是抓紧进行一系列制度建设。建立了反洗钱岗位责任制,做到分工合理,责任到人,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全面抓,部门领导具体抓,各职能部门业务人员各负其责的分级负责制,确保反洗钱各项工作职责落实到位;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反洗钱操作相关规章制度细则;三是通过现场及信息化手段展开专项检查,并以此进一步推动反洗钱工作。针对在检查中暴露出的一些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及时进行整改。通过检查摸清情况,积累经验,锻炼了队伍,增强了做好反洗钱工作责任意识;四是着力培养一支综合业务能力强的反洗钱专业队伍。公司以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活动为契机,利用每周三下午,采取自学、座谈以及聘请专家授课方式对辖内相关业务人员进行反洗钱知识重点培训。此外,根据反洗钱工作的职责要求,认真拟订了公司反洗钱工作培训方案,在抓好培训工作的基础上,督促、指导完成反洗钱业务培训。

一是在营业厅悬挂反洗钱宣传月活动横幅。主要向社会公众宣传反洗钱知识,通过此次宣传活动,使不知道什么是“洗钱”的社会公众对反洗钱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更使他们认识了洗钱对社会的危害以及反洗钱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是部分员工走上街头开展反洗钱宣传活动。我们于11月6日先后组织十名员工通过设立咨询台、散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开展反洗钱、打击洗钱犯罪活动的法律法规宣传,解答疑问,普及反洗钱知识,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三是组织内勤系统地了解了反洗钱的操作程序。在加强对外宣传的同时,我公司还组织内勤系统地了解了反洗钱的操作程序,掌握了可疑资金的识别和分析,学习了反洗钱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了员工的遵纪守法意识和反洗钱工作的自觉性,防止了内部或外部勾结开展洗钱犯罪活动。

总之,通过反先钱洗钱活动的宣传,使反洗钱工作达到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公众认识到了洗钱是经济领域一种常见的犯罪现象,不仅影响一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安全,也威胁国际政治经济体系的安全,增强了公民的责任意识,打击洗钱犯罪已成为共识。但是,举办这次“反洗钱知识宣传月”活动在我公司也暴露出我们还存在一些不足,距人民银行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突出表现在工作人员对此项工作认识不够、使命感不强、操作困难,公众不积极配合反洗钱工作等。当然,反洗钱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人民银行的要求,切实履行好反洗钱的法定义务,维护国家的经济金融安全。

20**保险公司反洗钱宣传活动总结二

为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及生命人寿客户对洗钱犯罪的了解,获得群众对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开展反洗钱相关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提高公司员工反洗钱工作意识,扩大我司的社会影响力,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华中心支行(人行金华中支)《关于开展20xx年金华市反洗钱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金银办2xx号)的文件精神,按照人行金华中支的统一部署,生命人寿金华中支于11月1日启动后,坚持持续在公司所辖营业网点和员工队伍中开展了“反洗钱宣传月”活动。

首先,公司内部加强对反洗钱知识的学习,有组织地开展业务培训,分阶段举办反洗钱知识培训班,对全体内勤员工(特别是涉及反洗钱工作的实际操作人员)及全体营销伙伴,进行了系统培训,期间重点解读了当今时期反洗钱的法律体系及其重要意义,使我司员工加深认识了《反洗钱法》和《刑法》对洗钱犯罪的相关规定,学习了“一个规定、三个办法”等有关法规,更明确反洗钱工作机制及金融机构的义务与职责,从而使全体员工从思想上认识到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

实施过程周密,做到宣传活动形式与内容相统一。

一方面注重直观宣传。在金华中支及所辖各服务部职场悬挂“支持反洗钱工作,保护自身权益”的宣传横幅,在走廊张贴反洗钱宣传页和反洗钱宣传用语,并于柜面明显处摆放反洗钱宣传册展架,特设反洗钱咨询岗,直观地进行反洗钱知识宣传,增强客户的反洗钱意识,通过此次宣传活动,使不知道什么是“洗钱”的社会公众对反洗钱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更使他们认识了洗钱对社会的危害以及反洗钱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另一方面注重实效宣传,鼓励和提倡公司员工和业务员在与客户的沟通交流过程中,主动向客户介绍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并向客户提供反洗钱宣传材料等,向社会公众开展反洗钱、打击洗钱犯罪活动的法律法规宣传,解答疑问,同时通过公司的短信平台,向生命人寿金华中支的新老客户发送了“反洗钱宣传用语”和洗钱举报电话(010)8809XX,共计4008条,以此普及反洗钱知识,进一步提升了群众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

通过此次主题宣传活动,使我司员工更加明确反洗钱工作机制及金融机构的义务和职责,力争把好这“这一道防线”,更重要的是使反洗钱工作得以有效推广,使群众认识到洗钱是经济领域一种常见的犯罪现象,提高了参与者的法律意识,达到了较好地宣传的效果。

20**保险公司反洗钱宣传活动总结三

为认真落实中国银行业协会《20**中国银行业“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方案》(银协发【20XX】6号)及《20**年徽商银行“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方案》(徽银办【20XX】71号)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金融基础知识教育宣传工作,切实保护银行业消费者合法权益,我行于6月1日-6月30日在全行范围内开展了徽商银行“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服务月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活动期间,我行积极利用营业网点开展宣传。一是通过电子显示屏展示“徽商银行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服务月”字样;二是开辟活动展示区,摆放宣传服务月展架、折页等相关宣传资料,在营业网点醒目位置对我行服务收费价格标准、投诉受理热线(96588)、消费者拥有的权利和义务等各类事关消费者自身权益保护的多个方面进行公示。三是安排大堂经理对前来我行办理业务的广大消费者进行金融知识宣传及相关业务办理咨询。

根据活动要求,6月1日为活动集中宣传日,我行要求各分行安排网点集中进行为期一天的集中宣传活动,参加集中宣传的支行在网点周边设立宣传台,摆放宣传材料和主题X展架,设立业务咨询台、安排宣传专员对我行服务收费政策、投诉受理渠道及处理流程、消费者权利和义务、银行理财及各类代销产品的风险点等广大事关消费者自身权益的多个事项进行现场宣传和咨询解答。

消费者权益保护贯穿于我行产品服务售前(研发)、售中及售后环节。在产品设计研发环节,于产品销售合同或协议中列明可能面临的风险等相关风险提示条款。在产品推介销售环节,由产品销售人员对客户进行风险告知,提示客户阅读合同或协议中列明的风险条款等风险提示内容,并要求客户在已充分了解业务风险的基础上留存“我已充分了解可能面临的风险及由此带来的损失”等字样,避免消费者在不了解产品风险的基础上盲目购买,贯彻和保护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售后环节,通过客户满意度调查等多种方式收集客户使用产品服务的意见建议,作为本行服务优化及改进的重要现实基础。销售人员的销售合规性列入我行零售业务专项检查重要检查内容之一,并作为本行“管理与内控”考核指标,按年进行考核。

宣传服务月期间,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我行要求各分行强化监督管理,加大日常服务暗访检查力度,尤其注重对于产品服务销售过程中风险揭示及消费者权利和义务宣传的检查和查访力度,对于产品风险揭示及消费者权利义务宣传不到位的情形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并将其纳入员工个人绩效考核。

6.保险公众宣传日总结 篇六

保险宣传活动的总结

建立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是实实在在解决广大居民“老有所养”的重大惠农民生工程。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区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统一思想,明确目标,落实到位,克难攻坚,此次宣传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狠抓宣传和舆论,增强缴费积极性。

一是在常规宣传上,我们以电视等新闻媒体为阵地,以街头巷尾、单位社区为舞台,采取诸多方式促宣传。包括编印内容全面、通俗易懂、针对性强的通知、宣传单;在广场设立咨询台、张贴社会保险宣传标语等,广泛宣传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知识。

二是在集中宣传上,我们采取了“百条标语、千份宣传单”措施。﹡﹡区下辖 镇、镇、办事处、办事处 等 个镇街。每个镇街发放宣传单 余张,共计达 余张;按各镇街、政府所在地悬挂横幅不少于 条,各村(社区)悬挂条幅不少于 条标准,墙体标语各镇街,各村(社区)不少于 条标准,全区 个镇街共 个行政村及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悬挂横幅共计 余幅,制作墙体标语 余条。通过积极有效的宣传造势,取得了全社会对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认可和支持,极大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达到了使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知识家喻户

晓,人人皆知的效果。

7.保险公众宣传日总结 篇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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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众责任保险AB 通用附加险条款(20 个)1.交叉责任条款 经双方同意,本保险保障将适用于本保险合同中列明的每一个被保险人,如同保险人对每一个被保险人签发独立的保险单。保险人对所有共同被保险人所承担的全部赔偿责任不超过本保险合同中列明的赔偿限额及分项限额。

在任何共同被保险人存在欺诈、故意错误告知、隐瞒、或故意不履行本保险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义务等“不诚实行为”的情况下,保险人有权不承担赔偿责任。所有与“不诚实行为”无关的共同被保险人的各方当事人在本保险合同项下的索赔权利不因其他被保险人的“不诚实行为”而受到损害。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2.罢工、**、民众骚动及恶意破坏条款

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本保险合同列明的承保区域内,直接由于罢工、暴动、民众骚动及恶意破坏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3.恐怖活动条款 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本保险合同列明的承保区域内出现任何恐怖分子或组织进行恐怖活动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4.电梯责任条款

一、保险责任

在本保险合同列明的承保区域内,已取得有关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合格证书的电梯、升降机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一)坠落;

(二)电梯运行过程中的突然故障。

二、责任免除

下列费用、损失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由于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电梯本身的损坏;

(二)未取得有关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合格证书或有关管理部门对影响安全的有关问题提出限期整改后仍未改正的;

(三)保险责任事故发生后引起的各种间接损失;

(四)因电梯超载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五)其他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三、赔偿限额与免赔额

本附加条款每次事故赔偿限额、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累计责任限额和每次事故免赔额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

本附加条款下每次事故各项赔偿金额之和不得超过本附加条款列明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在本保险有效期内不得超过本附加条款累计赔偿限额。

四、被保险人义务

(一)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电梯、升降机的法令条例和设备使用的各种规定;

(二)按时对电梯进行检查、保养、维修等工作,并接受劳动部门的检查;

(三)操作非自动电梯的人员必须持有安全操作证,被保险人应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操作教育检查。

五、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5.锅炉爆炸责任条款

一、保险责任

在本保险合同列明的承保区域内,已取得有关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合格证书的锅炉由于本身内部压力产生爆炸,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二、责任免除

下列费用、损失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锅炉爆炸造成其本身的损失;

(二)有关管理部门规定应报废的锅炉或提出限期整改后仍未改正的;

(三)根据法律和合同由供货人和制造人负责的损失和费用;

(四)间接损失;

(五)恶意行为者的人身残疾或死亡;

(六)其他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三、赔偿限额与免赔额

本附加条款每次事故赔偿限额、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累计责任限额和每次事故免赔额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本附加条款项下每次事故各项赔偿金额之和不得超过本附加条款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在本保险有效期内不得超过本附加条款的累计赔偿限额。

四、被保险人义务

(一)被保险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锅炉的法令和设备使用的各种规定,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测、检验,定期做好维修和保养工作;

(二)被保险锅炉必须由持有合格证书的操作人员进行操作,被保险人应对操作人员进行定期安全操作教育和检查。

五、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6.客人财产责任条款

一、保险责任

在本保险合同列明的承保区域内,被保险人营业处所住宿的客人所携带的物品(包括送洗的衣物),因意外事故或被保险人过失行为或遭受外来抢劫所致的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客人现金、有价证券、珠宝等贵重物品,须交由被保险人保管,否则,该类物品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二、责任免除

下列费用、损失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住宿客人因违反安全规定携带危险物品造成物品本身及其自己财产在被保险人营业处所内的损坏;

(二)住宿客人自带机动车辆整车或零部件、附属设备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的损失;

(三)因住宿客人自己或其家属、随从或来宾的故意行为造成自己财产的损失;

(四)因住宿客人间的斗殴或破坏行为造成彼此的财产损失;

(五)住宿客人所携带的违法物品、动植物及其他无法鉴定价值的物品。

三、赔偿限额

本附加条款每次事故赔偿限额、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累计责任限额和每次事故免赔额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本附加条款项下每次事故各项赔偿金额之和不得超过本附加条款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在本保险有效期内不得超过本附加条款的累计赔偿限额。

四、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7.出租人责任条款

一、保险责任

在本保险合同列明的承保区域内,被保险人出租的房屋因下列原因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等意外事故;

(二)因暴雨、雷击、积雪而突然倒塌;

(三)因年久失修发生突然倒塌;

(四)在维修、安装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

二、责任免除

下列费用、损失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因投保人、被保险人或房屋租用人的故意行为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二)因意外事故造成租用人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三)因出租房屋的水管破裂致使水流外溢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四)在维修、安装过程中因工作人员疏忽、过失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但被保险人及其雇员的行为不在此列。

三、赔偿限额

本附加条款每次事故赔偿限额、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累计责任限额和每次事故免赔额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本附加条款项下每次事故各项赔偿金额之和不得超过本附加条款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在本保险有效期内不得超过本附加条款的累计赔偿限额。

四、被保险人义务

被保险人应做好对出租房屋的定期检查、保养和维修工作。

五、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8.建筑物改动责任条款

一、保险责任

因被保险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改动、维修或装修在本保险合同列明的承保区域内的建筑物而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二、赔偿限额

本附加条款每次事故赔偿限额、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累计责任限额和每次事故免赔额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本附加条款项下每次事故各项赔偿金额之和不得超过本附加条款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在本保险有效期内不得超过本附加条款的累计赔偿限额。

三、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一)被保险人应采取一切措施以防止在维修或装修过程中发生意外;

(二)对所拥有的建筑物、道路、工厂、机器或设备的改变和维修,被保险人应在开工前书面告知保险人,经保险人同意后将上述维修或装修项目载入本保险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四、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9.游泳池责任条款

一、保险责任

在本保险合同列明的承保区域内,被保险人拥有、使用或经营的游泳池因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寄存于保管柜中的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二、责任免除

下列费用、损失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游泳者在泳池内因互相打闹、嬉水造成意外伤亡;

(二)存放于衣物保管柜中的现金、有价证券、珠宝等贵重物品及便携式电子设备、通讯设备的损失;

(三)游泳者的故意行为致使其保管柜中衣物及其它物品的损失。

三、赔偿限额

本附加条款每次事故赔偿限额、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累计责任限额和每次事故免赔额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本附加条款项下每次事故各项赔偿金额之和不得超过本附加条款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在本保险有效期内不得超过本附加条款的累计赔偿限额。

四、被保险人义务

被保险人应保证在游泳池开放使用时有合格救生员值勤。

五、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10.广告及装饰装置责任条款

一、保险责任

在本保险合同列明的承保区域内,被保险人布置、管理或控制的且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广告牌、霓虹灯、建筑物外墙装饰物损坏和坠落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二、责任免除

下列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其雇佣人员或安装单位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

(二)未经有关主管部门许可擅自安装的装置;

(三)因物质本身变化、自然发热、超负荷所引起的损失,正常的机件故障与损耗;

(四)广告、霓虹灯及其它装饰装置物本身的损失及加固、维修、重新制作和安装的费用;

(五)因政府部门命令拆毁及在修理、移动及安装过程中的损坏。

三、赔偿限额

本附加条款每次事故赔偿限额、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累计责任限额和每次事故免赔额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

本附加条款项下每次事故各项赔偿金额之和不得超过本附加条款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在本保险有效期内不得超过本附加条款的累计赔偿限额。

四、被保险人义务

被保险人应保证指派合格人员对上述装置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五、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11.车辆装卸责任条款

一、保险责任

在本保险合同中列明的承保区域内,被保险人拥有的车辆在与经营有关的装卸过程中因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二、责任免除

下列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非被保险人拥有的车辆或进行与经营无关的装卸所引起的损失;

(二)人工直接供油、自燃、高温烘烤造成的损失;

(三)装卸车辆遭受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的部分;

(四)在车辆装卸过程中发生意外致使第三者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中断通讯以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五)在车辆装卸过程中发生货物失窃;

(六)货物因水湿或包装不善、违章装载造成损失;

(七)货物的自然损耗及其本身的缺陷、短少;

(八)由于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车辆本身的损坏;

(九)在装卸易燃、易爆物品过程中因爆炸和燃烧造成的损失;

(十)其他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三、赔偿限额与免赔额

本附加条款每次事故赔偿限额、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累计责任限额和每次事故免赔额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本附加条款项下每次事故各项赔偿金额之和不得超过本附加条款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在本保险有效期内不得超过本附加条款的累计赔偿限额。

四、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12.停车场责任条款

一、保险责任

在本保险合同列明的承保区域范围内,被保险人拥有、使用或经营的停车场由于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包括车辆的失窃),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二、责任免除

(一)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1、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代表或雇员的故意行为;

2、车辆所有人、使用人的故意行为、重大过失行为;

3、地震、海啸、雷击、暴雨、洪水、火山爆发、地下火、龙卷风、台风、暴风、暴雪等自然灾害:

4、因停车场缺乏应有保卫人员和安全防范措施。

(二)下列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1、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其雇员的人身伤亡及其所有或管理的财产的损失;

2、被保险人应该承担的合同责任,但无合同存在时仍然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在此限;

3、车内装载、携带的物品的损失;

4、未交付停车费或无停车凭证或停车证已过期的车辆的损失;

5、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

6、车辆本身的缺陷或进场前已发生的损失;

7、间接损失;

8、罚款、罚金及惩罚性赔偿;

9、精神损害赔偿;

10、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额。

(三)其他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赔偿限额和免赔额

本附加条款每次事故赔偿限额、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累计责任限额和每次事故免赔额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本附加条款项下每次事故各项赔偿金额之和不得超过本附加条款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在本保险有效期内不得超过本附加条款的累计赔偿限额。

四、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被保险人应遵守国家及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加强管理,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尽力避免责任事故的发生。对公安交通、消防部门或保险人提出的整改意见应认真付诸实施。车辆入场时,停车场管理人员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向驾驶人员出具停车凭证;车辆入场后,停车场管理人员应做好指挥工作,协助驾驶人员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车辆离场时,管理人员应向驾驶人员取回停车凭证;对进入停车场的闲杂人员,停车场管理人员应及时劝导离场。

五、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13.急救费用条款 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因本保险合同列明的承保区域内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时应支付的合理急救费用。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14.救火费用条款 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因本保险合同中列明的营业场所发生火灾时,所支付的必需的、合理的费用。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15.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第三者责任条款 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的董事及经理人员于保险期限内外出进行与经营业务有关的活动或业务旅行时因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16.契约责任条款 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因契约而承担的对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但不得超过本保险合同列明的赔偿限额及分项限额。被保险人应在投保时向保险人提供上述契约,经保险人同意后在本保险合同中载明。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17.食品、饮料责任条款

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列明的承保区域内,因其提供的食品、饮料或掺有异物的食品、饮料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被保险人依法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被保险人应克尽职责防止出售或提供任何不洁的或不符合消费标准的食品或饮料。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18.提供物品及服务条款 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因提供物品及服务,包括作为其正常经营过程中的运输服务,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19.租用汽车责任条款 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因营业使用非被保险人所有或提供的汽车造成第三者(含乘客)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20.人身侵害责任条款 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地点范围内,由于下列情况造成第三者人身侵害时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1.错误逮捕、拘留、监禁或诬告;

2.侮辱、诽谤或其它侵犯私人权利的行为;

3.非法侵入、驱逐或其它侵犯私人权利的行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和雇员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或法规将是保险人承担上述赔偿责任的先决条件。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二、公众责任险(B)使用(1 个)1.火灾和爆炸责任条款

一、保险责任

在本保险合同列明的承保区域内,因为火灾或爆炸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二、责任免除

下列费用、损失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未经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固定场所或设施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引起的赔偿责任;

(二)因保险固定场所周围建筑物发生火灾、爆炸波及保险固定场所,再经保险固定场所波及他处的火灾责任;

(三)其他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三、赔偿限额与免赔额

本附加条款每次事故赔偿限额、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累计责任限额和每次事故免赔额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本附加条款项下每次事故各项赔偿金额之和不得超过本附加条款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在本保险有效期内不得超过本附加条款的累计赔偿限额。因同一起火灾、爆炸事故造成多人财产损失,导致多人同时或先后向被保险人索赔的,视为一次保险事故。

四、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以上描述为简要介绍,最终均以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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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万圣节公众号宣传文案 篇八

2.万圣节前夜,为你明天的化装舞会而忙碌,特意为你邀请了开心鬼、平安鬼和幸福鬼,只要来参加舞会,你就会开心快乐、健康平安、幸福甜蜜一辈子!

3.万圣节前夜,我将各鬼作了安排,开心鬼和幸福鬼已经去报到,忧愁鬼、寂寞鬼已经远离你身边,还有我的`短信带着幸运鬼将你的穷鬼赶跑,请做好心里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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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万圣节日到,送你一盏南瓜灯做代表。一来代表关心你,莫受惊吓欢欢喜。二来代表在乎你,愿你烦恼抛出去。灯儿已为你点燃,憨态可掬一张脸,吓走妖魔保平安。糖果也为你送出,小鬼不会来捣乱。只剩幸福和快乐,时刻为你念阿弥陀佛。万圣节快乐。

7.万圣节要到了,看看你达到了哪种富裕境界:第一境界是有钱能使鬼推磨,第二境界是有钱能使磨推鬼,第三境界是有磨能使鬼推钱,第四境界是有磨能使钱推鬼,第五境界是有鬼能使磨推钱,第六境界是有鬼能使钱推磨。如果不能对号入座,发财鬼将把你紧紧纠缠。

8.万圣节已到,化妆多热闹。扮成蝙蝠侠,追着幸福跑;扮成钢铁侠,困难打不倒;扮成蜘蛛侠,忧愁全粘住,扮成史莱克,快乐开口笑。燃起南瓜灯,欢乐把舞跳,糖果撒空中,吉祥就来到!

9.万圣节到,我用一万分真心,一万分思念,一万分期盼,一万声祝愿,编写成这条短信,看到他,千万要开心,千万要平安,万圣节千万要快乐哦。

10.万圣节到了,愿你的一笑,狼都上吊,你的一叫,鸡飞狗跳,你的一站,臭味弥漫,你一出汗,虱子灾难,你不打扮,比鬼难看,你一打扮,鬼吓瘫痪!献给万圣节的主角!

11.万圣节到了,在这“万”分喜悦搞怪的节日里,祝你日子“万”分顺心,身体“万”分康心,恋情“万”分甜心,事业“万”分舒心,吃喝“万”分爽心,生活“万”分开心!

12.万圣节到了,在这鬼鬼祟祟的日子里,送上魔力四射短信一封,收到短信后你的人生注定被甜蜜的南瓜灯点亮,你的未来注定被智慧的幽灵指引方向,你的幸福注定不会落入鬼怪的魔掌。哈哈,朋友,万圣节快乐哦!

13.浪漫的时光无时不刻,美丽的日子随风而至,即使是即将到来的万圣节,那里只有美丽的九尾狐女和美丽的画皮,届时大家一起狂欢,祝你万圣节快乐。

14.万圣节到了,祝你节日快乐。回短信的是好鬼,不回的是坏鬼,保存的是帅鬼,删除的是衰鬼,自个儿偷着乐的是小气鬼,发给大家一起乐的是开心鬼。

15.万圣节的快乐已来到,大街小巷人如潮。鬼怪衣服穿戴好,等待吓你一大跳。愿你能够开颜笑,祝你生活无限好,盼你身边无烦恼,祝你幸福分分秒。万圣节快乐驾到!

16.狂欢的夜晚,如果有黑衣骷髅出现在你面前,如果有白衣怪兽躲在你背后,别怕,只要你心中牢记我的祝福定会让他现出原形,祝你万圣节快乐!

17.刻一盏古怪南瓜灯,照亮人生,驱散沉闷;制一领独特蜘蛛服,衬托侠骨,炫出幸福;挥一柄稀奇魔术棒,降伏晦气,舞动吉祥。万圣节来了,祝您万事如意圣心大悦。

18.长得丑不是你的错,出去吓人就是你的错。还好一年有一次万圣节。这天你终于可以光明正大的出门了,别人见了也不会害怕了。你就尽情的玩吧。祝万圣节快乐!

19.万圣节快到了,全体鬼神总动员!愿你好运鬼使神差,情运神魂颠倒,财运神不知鬼不觉,做事总是鬼得很,成就更是惊天地泣鬼神,做个永远的开心鬼!

20.万圣节来了,我要每家每户去要短信,谁要是不给我回短信,我就到庙里给他烧根香,祝福他收到这条短信的时候手机坏掉。呵呵!祝你节日快乐哦!

21.小时候你早早戴上了眼睛,有个外号叫四眼鬼。长大了你不时囊中羞涩,常常调侃自己叫穷鬼。万圣节到了,把眼镜摘掉,把钱包丢开,让它们统统见鬼去吧。祝万圣节快乐。

22.一份祝福代表一份心意,一份心意代表一份礼物,一份礼物就是我送你的护身符,万圣节的夜晚,即使你孤单一人也不必怕鬼。万圣节快乐!

23.一笑倾人城,再笑倾人国。别太招摇,知道任谁都比不过你那张具有杀伤力的脸。别出来吓鬼了,还是把鬼面具带上吧,让众鬼开心过个节。祝万圣节快乐!

24.有多少风景醉了人,有多少问候暖了人,有多少节日开了心,有那个节日用来吓人,装鬼扮鬼更销魂,万圣过个更传神,愿你幸福过万圣,潇洒过新节。

9.保险公众宣传日总结 篇九

据了解,这项新险种将先期在商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商业写字楼、医院、学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实行,公众聚集场所可以向承办这项保险的保险公司(含分支机构)投保,投保费率将根据消防安全条件实行浮动制,浮动标准按照保险公司在保险监管部门备案的条款、费率标准执行,

据悉,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实行奖惩机制,根据在保险期间是否发生火灾事故,实行差别费率。

10.保险金融知识普及宣传总结 篇十

通过此次宣传教育活动,消费者了解到,要充分考虑自身保险需求,谨慎办理退保;要注意保护个人重要信息;要通过正规渠道依法合理维权。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正确了解保险的意义,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争做金融好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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