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点评年度工作总结

2024-12-10

处方点评年度工作总结(15篇)

1.处方点评年度工作总结 篇一

处方点评工作小结

为规范我院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处方管理办法》、《新荣镇卫生院处方点评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我院处方点评工作小组对2013年全年处方随机抽取进行点评。旨在规范处方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合理使用,提高我院临床药物治疗水平。

点评方式:每月随机抽查的处方进行点评,全年抽查处方155张,平均每月抽查12.9张处方。2013年抽查结果:合理处方为56.5%,不合理的处方主要是不规范处方;平均每张处方用4.30个药物、用药金额25.68元,基本药物使用率为100%、通用名称的使用率为100%、注射剂的使用率为52%、抗菌药物的使用率为63.2%。

不规范处方分析:不规范处方包括费别、科别、住址、诊断等处方前记内容不完整,修改处方、超疗程用药没有医师签名或注明理由,大额处方无患者签名同意,单位、住址等遗漏,还存在个别处方中抗菌药物应用不规范的现象。

不合理用药分析:不合理用药处方有重复用药现象,有诊断与开具药物不对症的情况,个别处方中存在药品剂型、规格、用法、用量错误,偶有超剂量、超浓度静脉给药现象。

抗菌药物应用:总体上,抗菌药物处方数占总处方数的比例在下降,且抗菌药物分级使用日渐规范,但仍有未根据抗菌药物特点和病原菌种类选择抗菌药物的情况存在,需进一步改进。

针对现有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1、希望各科医生与药房加强合

2.处方点评年度工作总结 篇二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2011年1至12月门诊及住院出院病例。

1.2 方法

采用回顾性调查。医院临床药学室每月定时会同医院质控科人员对当月全院各科门诊及住院归档病历进行回顾性调查, 内容包括中药使用情况、方药证候相符情况、超剂量与联合用药等, 并将以上调查数据输入计算机进行统计分析、汇总制表。

1.3 监测措施

1.3.1 制定监测目标

以2010年全年的监测资料作为对照资料, 医院门诊中药使用率为50.2%, 门诊中药饮片使用率为9.5%, 医师规范使用中药的比例为90.6%作为参考依据, 制定1年内门诊中药及中药饮片使用率与上年度相比上升5%, 医师规范使用中药的比例上升5%的监测目标。

1.3.2 公布监测信息

每月以临床药学简讯的形式向全院各科室反馈监测信息, 内容包括中药使用率、中药饮片使用率、规范处方及医嘱比例及存在的问题等, 并及时将问题处方及医嘱反馈给当事医师, 提出改进意见;对典型问题处方及医嘱还要予以内部公示通报, 使各科负责人、监测医师对本科中药使用情况有一个全面的动态了解。

1.3.3 管理措施

严格按照《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进行管理, 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质量评价标准、考核办法等。强化院科两级管理, 医务科、质控科、感控科、临床药学科等齐抓共管, 科室监测员及科主任具体抓;临床药学人员在电脑系统中每天对科室运行病历中药使用情况实施动态监控, 做好前瞻性监测。特别是对风险较大、毒性明确的中药, 如中药注射剂和含毒性中药材的中成药、毒性中药饮片等, 要进行重点监测。医院每月公布用量在前10位的中成药品种, 对不适宜处方和超常处方予以通报。定期考核, 将每月的监测结果纳入医师评先评优、收入分配等绩效考核体系中。定期对临床医师进行合理使用中药等相关业务知识培训, 提高临床医师合理使用中药的水平。定期召开中药临床使用管理委员会会议, 通报监测情况, 提出整改措施, 促进合理使用中药的持续改进。

1.3.4 效果评价

定期对监测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与总结, 提出持续改进措施。与临床科室主任、监测员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并进行相关业务指导, 不断完善各项监测制度、方法和措施, 督促各临床医师按规范做好各项监测工作。

1.3.5 严把中药质量关

由于产地、采收季节的不同及加工炮制方法的不规范, 导致中药饮片的质量参差不齐, 由此引起的中成药质量及临床疗效也有所不同。故在药品采购环节要严把质量关, 保证药品质量的有效性和一致性, 使监测目标能够顺利进行。

2 结果

2.1 门诊中药及中药饮片使用率及医师处方规范使用率见表1。2011年全年门诊中药使用率为65.2%, 门诊中药饮片使用率为16.9%, 医师规范使用中药的比例为96.2%, 与2010年全年比较, 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 (P<0.05) 。

2.2 医师处方用药不规范原因及比例, 见表2。

3 讨论

3.1 目标性监测

中医中药讲究辨证论治, 依法炮制, 合理配伍使用。临床医师应遵循中医基础理论, 根据患者实际情况, 选用适宜的药物, 辨证辨病施治。目标性监测能及时发现不合理及不规范处方用药, 以便采取有力防控措施, 提高处方合理用药的水平。监测资料显示, 门诊中药及中药饮片使用率及规范处方比例每季度均呈上升趋势, 全年门诊中药使用率平均为65.2%, 与上年度50.2%相比上升了15个百分点, 门诊中药饮片使用率平均为16.9%, 与上年度9.5%相比上升了7.4个百分点, 规范处方比例96.2%, 与上年度90.6%相比上升了5.6个百分点。经统计学处理, 均有明显差异性 (P<0.05) 。表明通过一年的目标性监测, 效果是肯定的。

3.2 干预措施

监测资料显示, 从处方存在问题所占比例大小, 依次为处方一般项目缺项、诊断不规范、超剂量不签名、调剂煎煮特殊要求不注明、重复用药等, 为此采取的干预措施有: (1) 加强临床医师《处方管理办法》、《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法律法规的学习; (2) 加强西医师学习中医中药的培训, 使西医师能够根据西医辨病和中医辨证结合选用适宜的中成药; (3) 把中成药的药品说明书扫描后放进电脑系统里, 方便临床医师查看, 了解处方组成与功能主治, 以避免重复用药。

3.3 处方点评

(1) 处方点评是医院持续医疗质量改进和药品临床应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提高临床药物治疗学水平的重要手段[1]。长期以来, 按照我国的医药模式, 医师作为处方的全权主人, 掌控着患者的用药权。而对医师用药的合理性, 则很难进行有效监控。根据“处方点评”制度, 医院授予药师考评权, 对不合理用药的处方进行点评, 定期公示;对不合理用药的医嘱提出合理建议;对医师合理用药综合评分, 与效益工资挂钩。对“处方点评”制度, 还需要相关的配套制度进行监督和激励。必须通过引入奖惩制度, 对点评处方的药师进行有效的激励和制约, 从而确保其“处方点评”的公正性。 (2) 从表1和表2中可看出目标性监测是一项行之有效的干预措施。赣州市肿瘤医院王小毛等人的研究显示[2], 实行处方点评前处方合格率83%, 实行处方点评后处方合格率96%;不合格处方数较多, 占总处方数的10.44%。处方点评大大提高了门诊处方合格率, 两组比较有显著性差异, 充分体现了该项干预措施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3.4 综合管理

中药的使用管理是中医院质量管理的重点与难点, 是医院一项系统的管理工程, 只有医院领导重视, 各个部门密切配合, 不断地教育培训、监测、反馈、整改, 再监测, 才能使医院中药使用管理工作达到持续改进之目的。

摘要:目的 探讨目标性监测在中药处方点评工作中的应用效果。方法 采用回顾性结合前瞻性调查的方法, 开展中药处方点评目标性监测。分析影响规范使用中药的因素, 制定并实施监测方案, 明确监测目标, 收集分析、反馈监测结果, 实施干预措施, 评价监测效果, 持续质量改进。结果 实施目标性监测前门诊中药使用率为50.2%, 门诊中药饮片使用率为9.5%, 医师规范使用中药的比例为90.6%, 实施后门诊中药使用率为65.2%, 门诊中药饮片使用率为16.9%, 医师规范使用中药的比例为96.2%, 实施前后比较, 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 (P<0.05) 。结论 实施目标性监测能有效规范医师使用中药, 提高中药使用率。

关键词:目标性监测,处方点评,中药使用,管理

参考文献

[1]卫生部.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 (试行) [S].卫医管发[2010].28号.

3.处方点评年度工作总结 篇三

【关键词】 门诊处方;合理性;规范性;点评

doi:10.3969/j.issn.1004-7484(x).2012.08.743 文章编号:1004-7484(2012)-08-3019-01

我院开始处方点评工作已经三年,这项工作逐渐得到规范,不断完善了点评制度,建立了常态化的处方点评,对处方点评进行量化分析,每周固定抽查处方200张进行分析,结果及时通报,加强与临床医生的沟通,提高了处方规范性和用药合理性,现将今年1-6月我院处方点评结果进行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临床资料 2012年我院门诊处方中,每周随机抽果200张,合计4800张处方。

1.2 方法

1.2.1 处方抽取方法 每周一对上一周的处方进行随机抽取,将一周处方按装订的先后顺序编号,按照随机数字抽取200张。

1.2.2 点评方法 以《中国药典》、《处方管理办法(试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临床用药须知》、《麻醉药品与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药物说明书、药理学教科书等作为点评的参考,以保证点评结论的权威性与科学性,对不合理性进行描述。

1.2.3 数据分析方法 计算不合理用药率。

2 结果

2.1 处方基本情况 每张处方平均药品2.38种;抗菌药吕处方占45.8%;注射剂处方占42.1%;82.3%使用通用名;65.2%为基本药物;平均处方费用为102.8元。

2.2 不规范情况 总不规范处方231张,占全部处方的4.8%,其中一张处方同时存在2种或2种以上不规范情况者76张,占总不规范处方的32.9%。

2.2.1 书写不规范 药品名称/规格错误153(3.2%)次;用法错误52(1.1%)次,用量错误58(1.2%)次;书写年龄不规范42(0.9%)次;漏填诊断项76(1.6%)次;超过5种药品56(1.2%)次;其他错误52(1.1%)次。

2.2 用药不规范 同类药品重复使用98(2.0%)次;配伍不良51(1.1%)次;抗菌药物无恰当适应症64(1.3%)次;用量用法不规范87(1.8%)次;诊断与用药不符64(1.3%)次;剂型/规格选择不当12(0.3%)次;其他8(0.2%)次。

3 討论

3.1 我院处方总体情况 在我院每张处方平均药品2.38种;抗菌药品处方占45.8%;注射剂处方占42.1%;82.3%使用通用名;65.2%为基本药物;平均处方费用为102.8元。总不规范处方231张,占全部处方的4.8%,其中一张处方同时存在2种或2种以上不规范情况者76张,占总不规范处方的32.9%。综合起来,有以下特点:抗菌药物使用率高、注射用药率高、单处方费用高、基本药物处方率低、通用名使用率低。这与李建勋的报道[1]有相似之处。在我院抗菌药的使用基本是合理的,但也存在预防用药过度的现象,抗菌药物无恰当适应症者达到1.3%,需要引起重视;在抗菌药物使用中,多药联用、不按药代动力学安排药物使用次数、预防用药时间不当等现象较普遍,应成为今后处方点评的重点内容,以提高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率。基本药物使用率仅有65.2%,远低于国家对县级综合医院的要求,这与国家医药政策有关,也是医改的重点内容,只有从政府层面加快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步伐,完善医院补给制度,健全绩效管理措施,才能从根本纠正这一现象。

3.2 不合理现象与对策 在这半年的处方中,不合理现象主要有以下类型:药品名称/规格错误153(3.2%)次;用法错误52(1.1%)次,用量错误58(1.2%)次;书写年龄不规范42(0.9%)次;漏填诊断项76(1.6%)次;超过5种药品56(1.2%)次;其他错误52(1.1%)次。同类药品重复使用98(2.0%)次;配伍不良51(1.1%)次;抗菌药物无恰当适应症64(1.3%)次;用量用法不规范87(1.8%)次;诊断与用药不符64(1.3%)次;剂型/规格选择不当12(0.3%)次;其他8(0.2%)次。针对这些现象,我们提出以下对策:①经常组织学习,提高临床医师的处方规范率;②对新药物要及时宣传,将有关药物知识提供给医师,包括药品说明书及特殊用药注意事项;③药学人员在司药时进行更细致的检查、复核,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医生修改;④定期通报处方点评结果,对常见、多发的现象,重点提出,引起临床医师重视;⑤对不合格处方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

3.3 开展处方点评工作的建议 处方点评是目前医药管理工作的一部分重要内容,是等级医院评审的要求,通过处方点评,可提高临床医师与药师的业务能力,促进合理用药,合理治疗,降低医疗错误行为的发生,让人民群众得到科学、合理、价廉的治疗,有效降低医疗费用,减少医疗纠纷与医疗风险[2]。在实施处方点评时,要坚持以下原则:①关注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作为重点宣传教育与通报项目;②考核容易改正的问题,作为经济处罚项目,如缺项、超药品种类等;③不放过常见用药态度问题,如医患嫌麻烦不按药代学安排用药次数等;④严防重大错误问题,如不合理配伍、用法错误、用量错误等绝不放过,及时发现,及时纠正。杜广清等[3]提出的“点评共性问题要多下功夫,点评个性问题要举实例,点评重复出现问题要明确到人,点评结果要服务于医院管理”的意见值得我们借鉴,在处方点评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奖惩分明的原则,严肃对待点评工作,不要有畏难情绪,要打开情面,以对事不对人的态度,多沟通解释的方式来进行,取得临床医师的理解与配合,有效提高医院的药学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 李建勋.我院2009年处方点评分析.中国实用医药,2010,5(30):226-227.

[2] 邱雄泉,梅全喜,钟希文.“处方点评”制度浅议.中国药业,2008,17(14):56.

4.2016年门诊处方点评总结 篇四

药剂科

为加强处方管理,建立和完善我院处方评价制度,提高门诊处方质量,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用药,确保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处方管理办法》、《药品管理法》、《医院处方点评制度和实施细则》、《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精麻药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院2016年度门诊处方点评结果总结如下,同时与其各临床科室共同学习讨论。

存在问题:

一、不规范处方

(一)、处方未写疾病诊断或诊断书写不完全、医师未签名或盖章。签名与留样不一致。

(二)、精麻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选用不合理,特殊管制药品盐酸哌替啶注射液门诊处方带出院外,书写字迹潦草,年龄未写单位(岁、月、天),药品未写全名(如:注射液或片剂等)。

(三)、慢性病和或超长剂量处方使用未注明原因和再次签名。

二、用药不适宜处方

(一)、对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未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或有的写成[-],处方管理法中规定:皮试阴性应写成“阴性”,或/和“续用”、“继用”。

(二)、重复用药现象较多:

1、同一病人使用不同药物具有相同成份药物的不合理现象较多,如常见感冒药中:复方氨酚烷胺片(感康)、对乙酰氨基酚片(散列痛)、三九感冒灵颗粒(中成药),此类药物都含有相同成份对乙酰氨基酚、咖啡因,其中感康和三九感冒灵颗粒含有相同成份马来酸氯苯那敏。此类药物同服,会增加药物过量,导致不良反应的发生,因对乙酰氨基酚过量致急性肝脏损害等不良反应;牙周炎病人处方甲硝唑片合用甲硝唑芬布芬胶襄(牙周康);糖尿病患者处方格列苯脲合用消渴丸,因消渴丸中含有格列苯脲成份,两药使用引起低血糖反应。

2、同一病人使用作用相同类别药物的不合理现象:如

1、诊断为高血压病人,处方三药合用钙离子通道阻滞剂(尼莫地平、盐酸氟桂利嗪胶襄、硝苯地平控释片),尼莫地平片说明书中规定避免与其它钙拮抗剂合用;两种合用如硝苯地平控释片、苯磺酸氨氯地平片,说明书说明两药使用不但疗效不跌加,反而增加不良反应。

2、诊断为感冒患者,处方青霉素注射剂合用克林霉素注射液滴注,两药合用抗菌作用不跌加反使不良反应增加(肝、肾毒性),因为克林霉素注射液为林可霉素的半合成衍生物,其两药抗菌谱为G+菌。

(三)适应症不适宜处方

诊断为扁桃体炎,处方头孢三代类抗生素,因为细菌性急性扁桃体炎最常见的的病原微生物为A组链球菌等革兰氏阳性菌,选用头孢三代类对肺炎链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等G+易耐药,再因头孢三代类抗生素对G+球菌的抗菌作用不如头孢第一、二代类,宜选择用青霉素、阿莫西林或一、二代头孢菌素类;

(四)遴选的药品不适宜

诊断为胃痛(炎)患者,处方氯诺昔康注射液合用双氯酚酸钠缓释胶襄,因为解热镇痛药的特点是通过对环氧酶cox2的抑制,从而起到解热、镇痛、抗炎的作用,对胃肠平滑肌无解痉作用,而主要不良反应是抑制cox-1(cox-1酶的作用是对促进胃壁血流、分泌粘液和中和胃酸而保护胃黏膜作用),对胃溃疡特别是胃出血病人; 氯诺昔康说明书规定:

1、发生率在1%-10%的不良反应:胃痛、恶心、呕吐、消化不良、腹泻等

2、禁忌症(1)有应用非甾体抗炎药后发生胃肠道出血或穿孔病史的患者;(2)有活动性消化溃疡/出血,或者既往曾复发溃疡/出血的患者。药理毒性,消化道和肾脏是对毒性作用最敏感的器官。如外科一骨折病人,先医嘱口服利血生片(利可君):分析用药升血小板、升白细胞?医嘱氯诺昔康注射液,口服双氯酚酸钠缓释胶襄,曲马多注射液止痛?因氯诺昔康避免与其它非甾体抗炎药同用,有增加毒副作用的发生。此类(非甾体抗炎药)药物最常见的不良反应:

1、胃肠道反应;

2、凝血障碍(血小板减少,再生障碍性贫血);

3、肝坏死,肝衰歇等。

(五)用法、频次不适宜

为保证药物在体内能发挥最大药效,杀灭感染灶病原菌,根据药动学和药效学相结合的原则给药。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和其它B-内酰胺类、红霉素类、克林霉素类等时间依赖性抗菌药,应一日多次给药。氟喹诺酮类和氨基糖苷类等浓度依赖性抗菌药物可一日给药一次。

(六)、中成药注射剂使用不当

5.处方点评年度工作总结 篇五

本月随机抽查10本处方分析,对照《处方管理办法》发现仍存在着不少问题,主点评要总结如下:

1、处方 :一般项目填写不全,缺项多,如年龄不具体、科别、诊断病床号等。

2、仍有不用“通用名”的情况,还有滥用不正规简化词,缩写名词。如:“OT、先锋、丁胺、左氧、莫沙、地米”等。

3、药品多数剂型无书写,规格、含量无标出。

4、药品总量不准,只有“盒、瓶”等。

5、书写规格不对,用法sig应另起一行空二格。5%GNS 字母应为5%G、N、S,处方中有250*2无剂量,应填写为250ml6、其它存在的问题有:A、处方无签字,B、模仿签字,C、改错无签名,D、处方无封线。

7、麻醉处方中有无填写身份证号及编号现象。

8、抗生素使用范围过大,适应症要求不严,预防用药有过度现象。

今后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学习、贯彻落实《处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河南省医疗机构不合格处方评判标准》,对不合格处方进行处罚与工资、奖金挂勾,纳入年终评评先、评奖方案,实行经济制裁。

6.中药处方审核与处方点评 篇六

中药审方,是指中药师在配方操作之前对中药处方所写的各项内容进行全面认真审阅核准的过程。它是中药调剂工作的首要环节,是提高配方质量,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的关键。处方点评的思路与处方审核基本相同,只有事前与事后的区别,可能点评人员职称还存在差别。

《处方管理办法》规定,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更加明确了药师的职责和义务。因此,审方人员必须认真仔细、严格慎重地审核处方,审方时除看清处方的姓名、年龄、性别、婚否、临床诊断等内容外,还必须对药名、用量用法、辨证用药、因人用药、配伍禁忌、妊娠禁忌、有毒中药等内容的适宜性进行审核。《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规定,除单张门急诊处方超过五种药品的;抗菌药与某些特殊管理药品及超常处方等少数不适应外,处方点评的结果大部分内容适应对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关键需要高水平的中药主管药师参与。1 审核药名的适宜性

主要是审核药名是否规范,是否有笔误,相近似的药名是否清楚正确,有无重味等问题。曾遇到一张补阳还五汤加减的处方,其中用了一味“黄芩”,用量为60 g/剂,根据经验判断应是“黄芪”之误,将患者病历一看果真是“黄芪”,是西医生抄方有误。中药品种繁多,有些药名十分相近,一字之差,稍有不慎,容易搞错,轻则影响疗效,重则危及病人的生命安全。如天麻与升麻是两种功能完全不同的药物,天麻具有平肝息风止痉的功效,为治头痛眩晕之良药,而升麻为升阳举陷之要药。如果肝阳上亢的患者误用了升麻,其后果将不堪设想。其它容易搞错的药名还有桂枝与桔梗,杞子与栀子,茺蔚子与菟丝子,山茱萸与吴茱萸等等,这要求中药师在审方时要认真仔细辨认,发现有疑问的药名一定要与医生联系,决不能想当然,随意配给。2 审核用量、用法的适宜性

中药的剂量大小与疗效和毒性都有密切的联系。因此,中药师在审查处方时要注意患者的年龄大小,小儿发育尚未健全,老年人气血渐衰,对药物的耐受力均较差,特别是作用峻猛,容易损伤正气的药物,用量应低于青壮年的用药量(小儿约为常用量的1/4至1/3,老年人约为常用量的1/2至2/3)。同时要注意每味中药剂量有无误用或误笔,发现有疑问之处,要与处方医师联系。曾遇到一张处方蜈蚣用13条/剂,而蜈蚣的常用量为1~3条,与处方医师联系后才知道是抄方笔误所致,实际上是3条/剂。正确的煎服法是保证中药用药安全有效必须注意的问题。附子、乌头经久煎后使有毒的乌头碱水解成毒性很小的乌头次碱,而回阳祛寒止痛之效犹存。但审方时经常发现处方中制川乌、制草乌等中药的脚注是空白的,与处方医师联系后方知是疏忽所致。又如朱砂不宜入汤剂,因为高温下可使朱砂中硫化汞分解,使毒性增加,但在审核时曾经发现有朱砂的处方用法是煎服,即与处方医师解释后改为朱砂单独冲服。3 审核“辨证”用药的适宜性

中医药治病的最重要的特点之一是“辨证施治”。不同的病证,选用不同药物治疗,有的放矢,方能达到预期效果。而用药不对证往往得不到应有的效果,甚至可能引起不良反应。如清开灵是治疗温病高热证,用治虚热证应慎用。又如理中丸、半夏泻心汤、痛泻要方、葛根黄芩黄连汤、参苓白术散、四神丸、藿香正气散和保和丸均能治腹泻,但它们的辨证区别在于理中丸治中焦虚寒之腹泻;半夏泻心汤能治胃寒肠热的腹泻;痛泻要方可治肝郁脾虚腹泻;葛根黄芩黄连汤能治肠热腹泻;参苓白术散治脾胃气虚挟湿之腹泻;四神丸主治脾肾虚寒的五更泄泻;藿香正气散治外感风寒,内伤湿滞所致腹泻;保和丸主治食滞腹泻,我们在临床上应区别应用。4 审核“因人”用药的适宜性

医生用药时要考虑患者的病情、年龄、性别、病理生理状况、联合用药情况等因素,合理选用药物及制定剂量。幼儿、老人或脏腑功能较差等患者对药物代谢能力不全或衰退,肌体耐受性较差,易发生药物蓄积,引起毒性反应,应禁用或慎用作用峻猛,易损伤正气及对脏腑功能可能有损害的中药,确需使用用量也要轻。如山豆根具清热解毒,利咽消肿的功效,但如脾胃虚寒者服之则易引起呕吐、腹泻等症状。又如审方时发现肝肾病患者使用川楝子、朱砂、马兜铃、广防己等有可能对肝肾功能损害的中药时,可提醒医生慎用。5 审配伍组方的适宜性

合理的中药配伍可调整药物偏性,增强疗效和降低毒性,反之,配伍不当可使药效降低甚至产生毒副作用,在用药时应尽量避免,主要有“十八反、十九畏”及妊娠禁忌等。对于“十八反、十九畏”作为配伍禁忌,历代医药学家虽然遵循者居多,但也有持不同意见者,有人认为“十八反、十九畏”作为并非绝对禁忌;有的医药还认为相反药同用,能相反相成,产生较强的功效。但由于目前对于“十八反、十九畏”的实验研究尚处在初级阶段,决定其取舍为时过早。因此中药师在审方时,发现配伍禁忌时,应根据《处方管理办法》规定,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

此外,妊娠禁忌也是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方面。根据药物性能对孕妇胎儿损害程度不同,一般可分为“禁用”和“慎用”两类。“禁用”大多数是毒性较强或药性猛烈的药物,“慎用”包括通经祛瘀、行气破滞以及辛热、攻下和滑利等一类药物。审方时若发现妊娠“禁用”中药,应予以拒配;发现妊娠“慎用”的中药,应与处方医师联系并给予提醒,如实属临床需要,重新签字方可调配。6 有毒中药的适宜性审核

7.处方点评年度工作总结 篇七

1资料与方法

选取我院2011年3月-2011年12月处方,采用随机抽取法,抽取一周中某天的门诊处方,每次随机抽30张,每月约抽取120张,共1 230张处方,分别填写处方点评表。根据《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中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中成药临床指导应用原则》等有关资料,对所抽查处方进行点评,对不合理处方进行分析、总结。

2结果

门诊处方1 230张共计2 671个药品,平均每张处方用药数2.17种;使用注射剂的处方有389张,占31.62%;使用抗菌药物处方286张,占23.25%;使用中成药463张,占37.64%;基本用药386张,占31.38%。合格处方1122张,占91.22%;不合格处方108张,占8.78%。在不合格处方中,不规范处方70张,占5.69%;不适宜处方38张,占3.09%;无超常处方。对所抽查的门诊处方的用药指标和不规范处方、不适宜处方结果,见表1、表2、表3。

3不合格处方分析

3.1不规范处方的主要问题

3.1.1 缺诊断或诊断不全

如仅笼统写成“痹症”、“头疼”、“不明发热”、“人流术后”等不明诊断或诊断不全,其原因与就诊医生的业务水平和书写规范处方的意识,诊断及症型的规范化用语不健全等因素有关。

3.1.2 药品名称书写不规范

规范的处方书写,要求医师开具处方时应使用药品通用名,有些药品通用名长且难以记忆,由于多年的书写习惯,一些医师尤其是年龄较长医师开具此类药品时只写商品名而漏写通用名,如将“精蛋白重组人胰岛素混合注射液(30/70)”写成“优思灵”,“复方氨酚烷胺胶囊”写成“仁和可立克”。

3.1.3 处方量超过规定未注明原因

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但由于一些医师没有写规范处方的意识,即使知道自己开具的处方中慢性病药物有超量的情况,也没有注明理由。

3.1.4 剂量及规格书写不规范

由于药品更替快,有的医师对医院药品尤其是首次进医院的药品具体规格剂量不熟悉,又不主动咨询药房,而是仅凭经验习惯开药,可能会造成用药错误。

3.2不适宜处方的主要问题

3.2.1 联合用药不适宜

药物联用不当影响疗效或致ADR,如罗红霉素+头孢噻肟钠,前者是繁殖期抑菌剂,后者是繁殖期杀菌剂,两药合用可降低前者的效价,因此应避免合用[1]。

3.2.2 选药不适宜

未严格掌握用药指征或忽视了患者自身的特殊情况,如为糖尿病患者选用加替沙星胶囊,该药会干扰血糖水平,故糖尿病患者应慎用或禁用。

3.2.3 重复给药

由于医师对复方制剂成分或药理作用了解不清造成重复用药,不仅增加患者经济负担,也造成医药资源的浪费。如格列喹酮+瑞格列奈,两者作用受体虽不同,但作用机理相通,都是促胰岛β细胞膜上钾离子通道关闭,引起膜电位改变,进而使钙离子通道开放,细胞内钙离子浓度升高,从而刺激胰岛素分泌,发挥降血糖作用。所以应注意一般作用机制及作用方式相同的药物不宜合用,以减少不良反应的累加。

3.2.4 用法用量不适宜

由于医师缺乏药代动力学方面的知识,对青霉素类、典型头孢菌素类及克林霉素等时间依赖性抗菌药物,开具每日一次的处方是不合理的。因其杀菌效果主要取决于血药浓度超过所针对细菌的最低抑菌浓度(M1C)的时间,此类抗菌药物无抗菌后效应(PAE),其抗菌原则是将时间间隔缩短,而不是将每次剂量增大。增大剂量只会增加患者肾脏负担及增加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率,并不能有效地增加药物的抗菌活性[2]。一般3~4个半衰期投药1次,每日1次用量根本无法达到抗菌要求,反而容易引起耐药菌生长[3]。或是对药物剂型特点不了解,如将缓释、控释片剂分掰口服或依然按普通剂型药物给药,使药物不能平稳释放,造成血药浓度峰谷波动异常,或超过治疗药浓度范围引起的不良反应,影响药效。

4讨论

由表l可知,我院门诊患者用药基本合理,处方的各项基本指标控制较好,抗菌药的使用率、通用名的使用率、注射剂的使用率及实际调配处方的百分率基本符合合理用药评价指标的理想值[4]。门诊处方合格率高达91.22%,而不合格处方大多数源于处方规范性方面问题,所以应该不断提高我院医师书写规范处方的意识。

处方点评制度是一项对国家、医师、药师和患者都有利的制度[5],也是提高药事管理水平的手段。通过处方点评的方式,有利于提高医师的医疗水平,促进合理用药,杜绝“大处方”现象。同时,也加强了对医师处方用药合理性的干预,提高了门诊医疗质量,使医院的药品管理、处方开具和调剂以及医疗费用控制等更加合理、规范,并逐步建立起医院合理用药管理的长效机制。当然合理用药还需进一步加强,应提高药师的专业知识和临床知识、临床实践技能及临床医师的药学知识水平。不断完善处方点评工作机制,提高处方质量,以促进医院合理用药。

参考文献

[1]陈新谦,金有豫,汤光.新编药物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3:57,89.

[2]甘希明.抗菌药物应用分析[J].中国药房,2008,12(10):712.

[3]周新,刘瑞凝,李宏杰.门诊处方点评实践及用药分析[J].中国医院用药评价与分析,2010,10(1):87-89.

[4]张新平,郑明节.我国农村地区合理用药指标值的研究[J].中国初级卫生保健,2005,19(12):18.

8.处方点评年度工作总结 篇八

【关键词】: 中药处方点评;中成药合理使用;干预作用

【中图分类号】R722.1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4-4949(2014)09-0641-02

中医,是祖国医药学里的一个重要的部分。在我国中成药的使用历史悠久,效果疗效确切,并且伴随的不良反应少。并且在国家的宏观政策扶持下,中医的诊疗有了显著的提高。但是,因为中成药中的药味组成有所不同,疗效不同,会产生适应的范围,需要辩证得当,使用。在中成药的使用中,加强在处方的审核能发现中药处方里的书写不规范以及使用不合理等种类的问题。本文针对在中成药合理使用中,采用中药处方点评的方法进行了干预具体情况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收集我院2013年6月到2014年6月期间,涉及有中成药处方一共3980

张,其中2013 年有1779张,2014 年有2201张。主要涉及的科室有内科和外科、口腔科、妇产科、急诊科、科儿科、康复科以及耳鼻喉科等。依照时间把3980张处方,分成 2013 组和2014 组,两组在数量以及涉及的科室等情况中,具有临床上的可比性,即 P >0. 05。

1.2方法 我院在2012 年还没有进行中药的处方点评工作。2014年开开始,每月随机抽查 100 张中药处方,开展点评。记录 2013 组和2014组里,中成药中不合理使用情况,并且记录不合理用药出现医患的纠纷情况的发生率,提供统计学分析,最后得出结论。

1. 2. 2 处方点评工作。 成立一个专门的处方点评小组,进行中药处方的点评工作,组员必须有过专业的培训才可以上岗,每张处方都是 2 或者 2 人以上点评,才算做完成。最后由组长开展不定期的抽查点评的整体的结果,将每月的处方中的点评结果开展公示,建立一个完善有效的奖惩制度。中药处方点评主要的内容是,字迹书写,药物的名称和使用的方法以及合理用药等的情况。

1. 2. 3 不合理用药情况的判定。首先,大处方中,除规定的一些慢性病之外,其他所开具的,超过了7 日的用量情况的中成药处方;。其次,配伍的禁忌。也就是说处方里有“十八反”和“十九畏”等的药物。最后,重复的用药,同一张处方里,有着两种或者以上效果相似的药物。最后,用法和用量中的异常,一旦超剂量或者低剂量没有实现,就不能达到药效,还有可能出现现异常的情况,未依照患者实际情况,对药品适当增加。最后是诊断和用药不符,也就是所开具里的中成药物,不具有患者治疗所需的药效[1]。其他不合理情况判定,用药的禁忌,例如孕妇和哺乳期的产妇一些特殊的人群。

1.3统计学处理本次所有研究数据均采用统计学软件SPSS17.0进行分析,检验结果均以( ±s)表示,数据间比较采用t进行检验,对于不同时间点的ISQ值运用方差进行分析,计数资料均用百分比表示,当P﹤0.05时表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 用药不合理情况。 2012 组和 2013 组中,中药处方涉及的中成药中的不合理用药的具体情况的分析,见表 1。

表1 两组中成药的使用中不合理用药情况的分析[张(%)]

项目2013 组( 1779 张)2014 组( 2201 张)诊断结果与用药不符51( 3. 41)20( 0. 91)配伍禁忌14( 0. 78)1( 0. 05)重复用药25( 1. 40)5( 0. 23)用法用量异常15( 0. 84)6( 0. 27)大处方9( 0. 50)1( 0. 05)用药禁忌27( 1. 51)3( 0. 14)总计151( 8. 44)36( 1. 64)从表 1 中,我们了解到,2013 组中成药中的不合理的用药发生率,仅仅是1. 64% ,明显低于 2012 组中的 8. 44% ,并且诊断的结果和用药中的不符,在配伍的禁忌以及重复用药中的情况,同 2012 组比较明显减少,分析的结果具有统计学的意义,即P <0. 05。

2. 2 医患纠纷出现情况。 2012 年组中,中成药中出现不合理用药,形成医患纠纷一共 31 起,所占发生率有 1. 73%。但是2013 年等情况仅仅是 3 起,发生率是0. 14%。两组的对比结果,具有统计学上的意义。

3、讨论

自国家规定医疗机构必须建立处方点的评制度以来,不少的医院实现了不同程度对该项工作的开展,但是,开展的情况,多集中对西药处方以及住院医嘱的点评方面。中成药以及中草药处方的点评工作,开展速度相对较慢,质量也不高[2]。我院在中药处方点评时间不是长,但发挥该项工作的作用,中药的处方合理性出现很大的提高。这和中草药处方中的复杂性,以及不同医生在治法治则不同,以及点评人员专业的差距等密切相关。药师需要掌握中药学和方剂学以及中医基本中的基本专业知识,目的是提高在中草药处方点评方面的能力。

总的来说,和西药的处方比较,中药处方在书写以及评判中以及适宜性的标准等,有着其自身独有特点,点评中药的处方,是否按一定要求标注的特殊煎煮制度来进行,遴选的药品是否存在毒性药品的超量使用[3],需要加强密切的关注。我们要不断加强对医师的行为的规范,从而实现中药的合理使用。

参考文献

[1]唐士平. 2011 年 1 ~12 月我院门诊中成药处方点评结果分析[J]. 北方药学,2013,10( 1) :104.

[2]齐永刚. 我院开展中成药处方点评工作的实践与探讨[J]. 中医药管理杂志,2011,19( 2) :158 ~159.

9.医院处方点评规范 篇九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医院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处方(包括门急诊处方、病房(区)用药医嘱单)点评是处方调配后的药物应用评价,是指根据相关法规、技术规范或者事先制定的规定和标准,对处方书写的规范性及药物临床使用的适宜性(药物选择、给药途径、用法用量、药物相互作用、配伍禁忌等)进行评价,发现实际存在或者潜在的用药问题,制定并实施干预和改进措施,促进临床药物合理应用的过程。

第三条 处方点评是医院医疗质量持续改进和药品临床应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医院应当按照本规定,建立健全系统化、标准化和持续改进的处方点评制度,开展处方点评工作,并在实践工作中不断完善。

其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处方点评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四条 医院应当加强处方质量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确切落实药师对医师处方审核和发药核对与用药交待规定;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合理用药知识培训与教育;制定并落实考核和持续改进措施。

第二章 处方点评的组织管理

第四条 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在药事管理委员会和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由医院相关职能部门和药学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第五条 医院应当根据本医院的性质、功能、任务、科室设臵等情况,在药事管理委员会下建立由医院药学、临床医学、临床微生物学、医疗管理等多学科专家组成的处方点评专家组,为处方点评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第六条 医院药学部门成立处方点评工作小组,负责处方点评的具体工作。

第七条 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临床用药经验和合理用药知识的药师或医师;

(二)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二级及以上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成员应当具有中级以上药学专业或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他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成员应当具有药师、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第三章 处方点评的实施

第八条 被点评处方通过随机抽样方式选择。医院药学部门应当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医院诊疗科目、科室设臵、技术水平、诊疗量等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抽样方法和抽样率,其中门急诊处方的抽样率不得少于1‰,病房(区)医嘱单的抽样率不得少于5%。第九条 医院处方点评小组应当按照医务部门和药学部门确定的处方抽样方法抽取处方,使用《处方评价表》对处方进行点评。

病房(区)用药医嘱的点评应当以患者住院病历为依据,实施综合点评。

第十条 三级以上医院应当逐步建立健全专项点评制度。专项点评是医院根据药事管理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确定点评的范围和内容,对特定的药物或特定疾病的药物使用情况(如血液制品临床应用、中药注射剂临床使用、肠外营养制剂使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辅助治疗药物应用、激素临床使用、超说明书用药、肿瘤患者用药、围手术期用药等)进行的处方点评。

第十一条 处方点评工作应坚持科学、公正、务实的原则,有完整、准确的书面记录,并通报相关临床科室和当事人。

第十二条 有条件的医院应当利用信息技术建立处方点评系统,逐步实现与医院信息系统(HIS)的信息共享。

第四章 处方点评的结果

第十三条 处方点评分为合格处方、不合格处方和不合理处方。

第十四条 不符合《处方管理办法》规定的“处方标准”的处方称为不合格处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处方应当判定为不合格处方 :

1.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项,记录不完整或者字迹难以辨认的;

2.医师签名、签章不规范或者与签名、签章的留样不一致的;

3.药师对处方未进行适宜性审核的(包括处方后记的审核、调配、核对、发药栏目中无审核调配药师以及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单人值班调剂未执行双签名规定);

4.儿科处方新生儿、婴幼儿年龄未写日、月龄的; 5.西药、中成药与中药饮片未分别开具处方的; 6.未使用药品通用名称开具处方的; 7.药品剂量、单位书写不规范或不清楚的;

8.用法用量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的字句的;

9.处方修改未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和再次签名的;

10.开具处方未写临床诊断的; 11.单张处方超过五种药品的;

12.普通处方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超过3日用量,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适当延长用药天数未加说明的;

13.特殊管理药品未执行有关规定的;

14.医师越权开具抗菌药物处方,不符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分级管理规定的;

15.其他不符合《处方管理办法》规定的处方。

第十五条 不合理处方包括用药不适宜处方及超常处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处方为用药适宜性不当处方: 1.适应证不适宜的; 2.遴选的药品不适宜的;

3.药品剂型或给药途径不适宜的; 4.用法用量不适宜的; 5.联合用药不适宜的; 6.重复给药的;

7.有配伍禁忌或者不良相互作用的(特别是药物代谢相互作用可能导致患者不良后果的情况);

8.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的。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处方为超常处方: 1.无正当理由的大处方的; 2.无正当理由开具高价药的;

3.无适应证用药,无正当理由超说明书用药的; 4.根据患者点药开具处方,而患者疾病又无治疗需求的;

5.其他人情处方和无正当理由的严重不适宜用药的; 6.医保患者的处方中自费药品使用存在不合理现象的; 7.与个人或科室经济利益挂钩的处方用药物。

第五章 处方点评结果应用与持续改进 第十六条 药学部门应当定期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处方点评的结果,对医院在药事管理、处方管理和临床用药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和综合分析评价,提出质量改进建议,并向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报告。

第十七条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应当定期公布处方点评结果,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临床用药质量管理和药事管理改进措施,并责成相关职能部门和临床科室落实质量改进措施,提高合理用药水平,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第十八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师定期考核机构,应当将处方点评结果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和医师定期考核指标体系。

第十九条 医院应当将处方点评结果纳入相关科室及其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和考核指标,建立健全相关的奖惩制度。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辖区内医院处方点评工作的监督管理,对不按规定开展处方点评工作的医院应当责令改正。

第二十一条 卫生行政部门和医院应当按照《执业医师法》、《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开具不合格处方、不合理处方的医师,采取教育培训、批评、警告、限制处方权等措施,一个考核周期内5次以上开具不合格处方或不合理处方的医师,应当认定为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离岗参加培训;因开具不合格处方或不合理处方对患者造成伤害的,卫生行政部门应按照《执业医师法》的规定,作出停止执业6个月至2年的行政处罚,停止执业期间,医疗机构应当取消其处方权;情节恶劣且后果严重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

第二十二条 药师未按规定审核处方或校对交待处方药品的,医院应当对其进行相关的教育和培训,并可以限制其处方调剂权;经教育不改正的,医院应当取消其处方调剂权;因未按规定审核处方或校对交待处方药品对患者造成严重伤害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给予警告,并由所在医疗机构或者其上级单位给予纪律处分。

第二十三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可根据本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10.处方点评自查报告 篇十

一、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药品安全责任。

3月10日,卫生院成立了由院长、副院长、科主任、药房人员等组成的卫生院药品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实行统筹用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了药品安全形势分析,及时消除了本院的药品安全隐患。

二、广泛宣传,着力营造良好的安全用药环境。

3月15日我院组织开展药品安全知识讲座,加强合理用药和基本药物知识的宣传教育,使本院职工牢固树立用药安全意识,规范医疗行为,提高用药水平,确保用药安全。

三、高度重视,积极开展药品安全自查活动。

3月25日我院组织对中西药房所有库存药品进行逐一清查,清查项目包括药品生产企业、批准文号、有效期、外观质量等,清查未发现以食品、消毒产品、保健食品、冒充药品使用的情况,未发现过期失效、霉烂变质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铬含量超标药品。

四、规范进药,优先使用基本药物。

本院使用的`基本药物采购一律通过00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网上报送采购计划,由省基本药物配送招标企业进行统一配送,所有药品一律进行零差率销售。

五、严格把关,切实加强药品质量管理。

购进的药品严格按照规定逐一验收,并建立了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做到每个批次、每个品种质量验收合格登记入库,指定专人每天登记中西药房及库房室内温湿度,做好药品 的在库养护工作,药品储存按要求分类陈列和存放。药品在出库调剂发放时杜绝霉烂破损、风化变色、过期失效等质量问题,把药品质量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责任人。

六、提高认识, 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11.处方点评年度工作总结 篇十一

相关事件一:完美时空、巨人网络、网龙先后上市

1、中国网络游戏开发和运营商完美时空(纳斯达克:PWRD)于北京时间7月26日晚在纳斯达克市场首次公开募股,发行价为16美元,开盘价为17.5美元。

2、11月2日,国内网游开发及运营商网龙(8288.HK)在香港创业板挂牌上市,发行价13.18港元,开盘价19港元。

3、北京时间11月1日国内网络游戏商巨人网络(NYSE:GA)成功在美国纽交所挂牌上市,发行价为15.5美元,当日开盘价18.51美元。

相关事件二:截止2007年Q3中国网络游戏行业共有11家企业获得风险投资

iResearch艾瑞咨询公司根据ChinaVenture发布的数据整理显示,2007年第三季度网络游戏行业的风投案例数量为5起,与Q2持平,在整个互联网行业仅次于电子商务行业。从2006年Q1至2007年Q3这7个季度总数量上,网游获得投资的数量为17起,其中有10起集中在2007年Q2和Q3,由此可见,资本市场对游戏行业的关注度越来越高。

相关事件三:盛大风云计划“拉动内需”国内资本浮出水面

盛大领军人陈天桥在7月11日的Chinajoy高峰论坛上,一连提到三个计划:“风云计划”、“18计划”和“20计划”,计划主旨是收购国内中小型游戏团队和产品。这预示着中国游戏企业间的并购行为开始萌芽,代理游戏不如研发游戏,研发不如收购成熟的产品和团队。从成本计算来看,收购是一种风险较小,收益相对有保碍的扩张产品线方式,预计类似收购在2008年还会出现更多。

艾瑞咨询点评:透过2007年资本市场活跃的表现可以看出,网络游戏热潮现在仅仅是个开局,真正的高潮远未到来。上市企业的增长意味着整个产业的资金流充裕,这部分企业为了扩张和发展会掀起另一波投资热。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境外上市企业数量不会出现太大增长,类似盛大“风云计划”的国内资本将逐步浮出水面,成为投资主体之一。

盘点二:产品之争引发纠纷韩国T3渔翁得利

相关事件:《劲舞团2》“一女二嫁”久游上市被迫搁置

T3旗下游戏《劲舞团2》在中国的版权归属问题炒得沸沸扬扬,在巨大的经济利益驱使下,T3上演了一场“一女二嫁”的闹剧,最终久游以4500万美元和上市计划搁浅的代价从九城手中夺回《劲舞团2》运营权。T3则在这场交易中赚得盆满钵盈。

艾瑞咨询点评:随着中国本土游戏研发能力的提高,海外游戏在中国的市场已经越来越小,且不说《劲舞团2》是不是能沿续前作的巨大成功,就其4500万美元的成本就高得令人咋舌,久游签下《劲舞团2》到底是看中产品本身的价值还是为了争口气我们不得而知,但在这场纠纷中,更大的价值在于让中国企业看到受制于人的无奈。

盘点三:日系游戏水土不服卷土重来有待时机

相关事件一:世嘉SEGA(中国)解散全面退出在华网游运营

5月30日日本最著名的游戏开发公司世嘉在上海宣布解散。世嘉(中国)公司之前运管的包括:《彩虹骑士》、《桶桶OL》、《嘉游游戏平台》等多款产品,由于经营不善,在线人数过低,无法持续运营。

相关事件二:《大航海时代online》经营惨淡代理商变更难救市

《大航海时代Online》这款网络游戏由日本光荣株氏会社出品,2006年北京盛宣鸣公司独家代理引进。8月7日中午盛宣鸣发布声明,称由于游戏运营商自身原因而暂时停止大航海时代Online的服务器,声明中没有提到恢复服务的时间。随后光荣公司发布声明,称已取消盛宣鸣的代理资格。

艾瑞咨询点评:日本是世界最大的游戏生产国,其开发和运营能力毋庸置疑的,在中国试水却频频失败,究其原因一是日本不了解中国市场,游戏的宣传方式和策略都存在不小缺陷;第二则是日本企业自身不够重视所至。《PSOBB》、《大航海时代OL》、《三国无双OL》等游戏无一例外均是由单机游戏移植,游戏元素单一,缺乏创新性。但是,从长远来看,日本绝对是不容小觑的,日系企业通过总结失败经验,其在中国市场肯定会有一定的发展空间。

盘点四:网络游戏开拓多元化经营之路

相关事件:ChinaJoy游戏内置广告(IGA)论坛在沪召开

2007年7月13日,网络游戏内置广告(INGAMEADVERTISING)论坛在上海东锦江索菲特大酒店召开,会议邀请了国内外相关资深人士:从广告业主、广告代理商、网络游戏运营商到第三方咨询公司……旨在就中国网络游戏内置广告的现状及趋势展开研究和探讨,以期推动中国IGA事业的稳步发展。

艾瑞咨询点评:虽然中国网民及网络游戏玩家的发展速度很快,但还是无法跟上游戏运营商的发展速度,运营商之间的用户争夺战已经进入白热化阶段。无论大小企业要开拓新用户所需要付出的单位成本都是相当高,此时,我们不妨转换思路,学习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将收入来源转向上游企业,一来可以保障企业的收益,二来可以通过上游广告主支付的费用降低下游玩家的游戏支出,用比较低的游戏成本吸引更多的用户加入,从而形成一个良性循环。

盘点五:游戏推广另辟蹊径异业合作日渐成熟

相关事件一:网龙签约中影开发电影同名网游《投名状》

2007年11月2日,国内网游厂商网龙宣布取得中影集团旗下电影《投名状》的同名网游改编权。网龙表示,“网龙将会确保游戏原汁原味、充分体现电影故事本身的内容与特色,保证游戏像电影一样好看好玩。”

相关事件二:《赤壁online》名字归属权引发争议

为了搭上大导演吴宇森新片《赤壁》的便车,天畅和完美时空均宣称自己是《赤壁online》名字的合法拥有者。网游名字的归属权争议在中国共发生两次,另一次则是在两年前,网易的《大唐OL》在宣传时发现名字被天畅抢注,最终只得将游戏名改成《大唐豪侠传》,白白为天畅的《大唐OL》做免费宣传。

12.开展处方点评促进合理用药 篇十二

1 资料与方法

采用回顾性分析方法,每月随机抽查360张处方(每星期抽查90张),2010年下半年共抽查2160张处方,根据《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内容,填写处方评价表作统计。对不合理处方进行及时点评,包括处方的书写格式,书写是否规范,药物临床使用的适宜性(如药物的给药间隔、药物选择的合理性、给药途径、用法用量、药物相互作用、配伍禁忌等)进行评价。

2 结果

2.1 处方的基本情况

在抽查的2160张处方中,合理处方有2046张占94.7%,不合理处方有114张占5.3%。处方统计的其他数据见表1。

2.2 不合理处方的情况

根据《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内容,对门诊处方中的不合理处方114张进行点评分析统计,发现不合理处方现象存在多方面,包括给药间隔不合理、溶媒选择不当、抗菌药物配伍不对、诊断不明确、重复用药或超剂量用药等等。各项统计资料见表2。

3 分析

3.1 处方基本情况分析

利用处方评价表对抽查的处方进行了统计和分析,合理处方占94.7%,不合理处方占5.3%,总的来说是符合要求的,特别是药品通用名的使用率达到了100%,可能是由于使用了计算机系统进行计价识别的原因,处方的书写也相对较好,书写不规范比如涂改没有签名,汉英混写等处方只占抽查处方的0.42%,另外,注射液的使用率也相对较低只有37.6%。但是,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如每张处方的用药品种数达到了5.17种,抗菌药物的使用率为62.8%,比规定的每张处方品种少于5种,抗菌药物的使用率低于50%都稍有超标,应引起医院有关部门的重视,加强本院医师对《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学习,严格控制抗菌药物的使用,促进合理用药。

3.2 不合理处方分析

3.2.1 药品的给药间隔

给药方案在时间间隔上存在一定的问题,如青霉素钠480万+0.9%氯化钠500m L,用法:480万静脉滴注每天一次。临床上的诊断为上呼吸道感染,这是门诊处方中一个经常会见到的问题,主要原因是临床医师没有根据抗菌药物的作用特点来执行药物的用法规定,一日的药量一次给完,而不是按照药动学原理分多次给药,青霉素类为时间依赖性抗生素,其杀菌效果主要取决于血药浓度超过所针对细菌的最低抑菌浓度的时间,而不是峰值,此类抗生素无抗菌后效应,其抗菌原则是将时间缩短而不是将剂量增大。

3.2.2 药品的溶媒选择不当

处方检查中发现有青霉素钠+10%葡萄糖注射液一起作静脉滴注,因为β内酰胺类抗生素在p H 6~7的溶液中稳定,在酸性或碱性溶液中可加速分解而失效。中国药典2005年版规定葡萄糖注射液的p H为3.2~5.5,在偏酸性的葡萄糖注射液中可使青霉素分解,给药时间长时,分解的速度和比例会更高。

3.2.3 抗菌药物配伍不合理

注射用头孢曲松钠+地塞米松注射液用于静脉滴注,这是一种隐患处方,在不合理处方中大约占10%左右,β内酰胺类抗生素容易引发过敏反应,虽经皮肤过敏试验,但还是不能完全避免过敏反应的发生,糖皮质激素的抗过敏作用可以掩盖β内酰胺类抗生素的初期过敏反应,影响对病情的观察,而且激素对病原体无抑制作用,反而会降低机体的防御机能,影响治疗效果。

3.2.4 药物的选择适应症不明确

门诊处方存在诊断不明确,用药不清晰的状态,有些医师凭经验用药,有些医师还采用了“双保险”用药态度,在没有做药敏试验的基础上,把抗菌药和抗病毒药一起联用在感染不明确的诊断上。病原学检查在临床用药方面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其药敏结果可指导后续的目标治疗,同时也积累了个系统感染的病原学资料,并能较准确地收集到细菌耐药状况的信息,对指导临床的经验用药大有好处。

3.2.5 抗菌药物的使用起点高

处方点评中见到一种现象是,诊断为上呼吸道感染的病例很多使用了第二第三代头孢菌素,如处方为注射用头孢他啶+炎琥宁粉针,上呼吸道感染也就是平常我们常说的感冒,常见的病原体为病毒,只有少数是细菌,一般作抗病毒治疗即可,而不必使用抗菌药物,但如果怀疑为细菌感染或病毒感染继发为细菌感染,可用其他抗菌药而不必首选第三代头孢类,这样会浪费药物资源也会使耐药性的发生加快。

3.2.6 药品联用不恰当

点评处方中还发现了药品联用不恰当的现象,如罗红霉素分散片与蒙脱石散合用,蒙脱石散为天然蒙脱石微粒粉剂,具有电荷分布,对消化道内的病毒,病菌等有极强的固定、吸附作用,若罗红霉素分散片与其联用,蒙脱石散的吸附作用会使罗红霉素分散片的药效降低而失去治疗的意义。另外,诊断为支气管哮喘的患者,处方中使用了阿斯美(复方甲氧那明胶囊)与氨茶碱合用,每粒阿斯美成份里含有氨茶碱25mg。若合用氨茶碱会增加茶碱的血清浓度而使毒性增加,二者不宜合用。

4 结论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可供临床使用的药物品种数也日益增多。新药的不断涌现,患者病情的不断的变化,加上患者求医心切,为了尽快达到治疗效果,多药合用的情况非常常见。世界卫生组织警示,不合理用药已经成为当今第四号杀手,不合理用药引起的药源性疾病也在不断上升中。处方点评是直接发现不合理用药的重要手段,定期进行处方点评分析,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存在的问题针对性地对医护人员进行适当的培训,制定合理的干预措施,对提高临床医师的合理用药将产生深远的影响[1,2,3,4,5]。实践证明,开展处方点评制度对提高我院临床医师的合理用药水平和提高治疗效果是有一定作用的。

参考文献

[1]高清芳,刘高峰,白秀蓱.临床药师工作指南[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5.

[2]李端,殷明.药理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3.

[3]汤光,吴永佩.临床合理用药手册[M].杭州:浙江科技出版社,1997:5.

[4]戴自英,刘裕昆,汪复.实用抗菌药物学[M].2版.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98:223.

13.处方点评会议记录 篇十三

根据我院制定的《处方点评制度》,我院于2017年5月16日召开了处方点评会议。

地点:医院会议室

参加人员:院长、医教科科长、各临床科室主任、药房主任、院办公室主任; 主持人:董均先院长 内容:

一、由药房提供2017年1月-2017年5月处方共13份,各参会人员每人复印件一份,分别对每一份处方作出点评。

二、总结13份处方出现的问题分别如下:

1、书写字迹不清晰,难以辨认;

2、临床诊断与处方药物不相符合;

3、开具处方格式欠规范;

4、某些药物使用商品名;

5、对药物未书写剂量,用法不合理;

6、有代签名处方存在;

7、一次性耗材和药物混合开具。

三、整改措施

14.处方点评年度工作总结 篇十四

为加强我院处方管理,提高处方质量,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用药、阳光用药,确保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处方管理办法》(卫生部 2007 年第 53 号令)以及《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卫医管发„2010‟28 号),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一)处方点评领导小组:为确保我院处方点评工作落到实处,成立“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处方点评领导小组”。

组 长:祝晓芬 副组长:方永平、郭照华

组 员:黄军民、陈志辉、甘爱华、陈文滨、吴小妹

(二)处方点评专家组:由药剂科、医疗管理、微生物学、临床等多学科专家组成,为处方点评工作提供专业技术咨询。

组 长:陈文滨

成 员:甘爱华、陈志辉、何伟锋、谭小颖、荆国杰、姚招琴、赵 萍、刘集鸿、马伟东、李欣影、赖玉莲、吴小妹、吴培钿

(三)处方点评工作小组:由药剂科成立处方点评工作小组,负责处方点评的具体工作。

二、处方评价体系与职责

本院处方点评工作由医务部、质控部、药剂科、监察部共同完成。

医务部负责处方点评工作的组织及实施。每季度对质控部上报的问题处方进行审核,并将讨论结果交由监察部通报;对缺陷处方及不合理用药处方进行内部公示,向监察部提交对不合理用药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质控部负责每季度组织处方点评专家组成员对药剂科每月上报的处方点评情况进行讨论。评定处方用药的合理性与规范性,评定结果以书面形式报至医务部。

药剂科按《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卫医管发【2010】28号)的有关要求,负责处方点评的具体工作,每月将处方点评结果汇总后上报医务部、质控部。

监察部负责对处方点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医务部审核后的处方点评结果予以通报,对严重缺陷处方的责任人给予批评、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罚款甚至暂停处方权等处罚。

三、处方点评实施细则

(一)点评范围

我院所有具有处方权的医生所开具的门、急诊处方及住院医嘱。

(二)评价标准

1、评价形式:对处方格式、书写规范及用药合理性进行评价。

2、用药合理性的评价依据: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通知》、《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4)《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临床路径、临床诊疗指南和药品说明书。如遇文献资料与药品说明书不符的,临床科室需提供相关文献资料,由医务部组织专家对超说明书用药的适宜性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并备案后方可在本医疗机构中使用。

3、处方格式、书写规范的评价标准:《处方管理办法》及《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

(三)处方评价的方法:

1、每月随机抽取每位医生5张门急诊处方进行点评,抽样率不低于1‰;处方分为合理处方和不合理处方。不合理处方包括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及超常处方。按照《处方点评工作表》(《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附件)中处方评价标准的各个项目,制成EXCEL表格,逐项点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不规范处方:

(1)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项,书写不规范或者字迹难以辨认的;

(2)医师签名不规范或者与签名的留样不一致的;

(3)药师未对处方进行适宜性审核的(处方后记的审核、调配、核对、发药栏目无审核调配药师及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单人值班调剂未执行双签名规定);

3(4)新生儿、婴幼儿处方未写明日、月龄的;(5)西药、中成药与中药饮片未分别开具处方的;(6)未使用药品规范名称开具处方的;

(7)药品的剂量、规格、数量、单位等书写不规范或不清楚的;(8)用法、用量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的;(9)处方修改未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或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和再次签名的;

(10)开具处方未写临床诊断或临床诊断书写不全的;(11)单张门急诊处方超过五种药品的;

(12)无特殊情况下,门诊处方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超过3日用量,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下需要适当延长处方用量未注明理由的;

(13)未按我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开具特殊管理药品处方的;

(14)医师未按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

(15)中药饮片处方药物未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或未按要求标注药物调剂、煎煮等特殊要求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用药不适宜处方:

(1)适应证不适宜的;(2)遴选的药品不适宜的;(3)药品剂型或给药途径不适宜的;(4)无正当理由不首选国家基本药物的;(5)用法、用量不适宜的;(6)联合用药不适宜的;(7)重复给药的;

(8)同时使用有配伍禁忌或者不良相互作用的2种及以上药物的;

(9)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超常处方:

(1)无适应证用药;

(2)无正当理由开具高价药的;(3)无正当理由超说明书用药的;

(4)无正当理由为同一患者同时开具2种及以上药理作用相同药物的。

2、对每月门急诊处方金额前10名的处方,抗菌药物、中成药、生物制剂及专科用药前强度前10名的药品在每月的处方点评中进行重点点评。

3、每周随机抽取1个病区的运行病历10份,对用药医嘱进行综合点评,重点点评抗菌药物、中成药及生物制剂应用情况,点评结果由专职临床药师负责登记。

4、每月对“0001”处方进行专项点评,抽取的处方数不低于50张,不足50张者全数点评。

(四)内部公示 每月对以下结果进行内部公示:

1、抗菌药物、中成药、生物制剂及专科用药使用数量排在前10位的药品规格、单价、使用数量、总金额、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2、抗菌药物、中成药及专科用药使用数量前3位的科室和前3位的医生姓名、使用量;

3、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使用比例;

4、医院及各科室药品收入比例;

5、抗菌药物用药金额占全院总用药金额的比例;

6、门诊和住院病人抗菌药物使用率;

7、门诊注射剂使用率;

8、门诊患者静脉输注使用抗菌药物比例;

9、单张处方金额排名前10位中的不合理处方;

10、每月处方平均金额前10名的医生姓名及平均处方金额;

11、在同一处方中不合理应用超2种抗菌药物的处方;

12、“0001”处方的点评结果。

(五)结果反馈

1、每月处方点评结果由质控部以书面形式分别反馈给门诊部及相关病区。

2、每月内部公示的各项内容,由医务部负责收集、整理后通过公共发布资料库进行内部公示。

(六)超常预警

医务部每季度组织相关专家对连续3个月应用数量排序在前10 名及用药量增速过快的抗菌药物、中成药、生物制剂及专科用药处方进行讨论分析,对存在严重不合理应用的药物上报药事管理与治疗学委员会,由药事管理与治疗学委员会决定是否限制使用或暂停使用。

四、点评结果的应用与持续改进

1、药学部门会同医务部、质控部、院感部、监察部等根据处方点评结果,对医院在处方管理、药事管理和临床用药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和综合分析评价,提出质量改进建议,并向医院药事管理与治疗学委员会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报告;发现可能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害发生。

2、药剂科对不合理用药的处方或医嘱提出合理化建议。

3、医院药事管理与治疗学委员会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应当根据药学部门会同医疗管理部门提交的质量改进建议,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临床用药质量管理和药事管理改进措施,并责成相关部门和科室落实质量改进措施,提高合理用药水平,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4、处方点评结果纳入相关科室及其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和考核指标。

五、处罚办法

1、对处方点评中有2张以上不合理处方的医师进行书面通知,限期整改。一年为一个考核周期,一个考核周期内5次以上开具不合理处方的医师,认定为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离岗参加培训。对患者造成严重损害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给予相应处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处方权: ①被责令暂停执业; ②考核不合格离岗培训期间; ③被注销、吊销执业证书;

④不按照规定开具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 ⑤不按照规定使用药品,造成严重后果的; ⑥因开具处方牟取私利。

2、每张不合理处方的责任医生(或责任科室)罚款200元。

3、每位医生的平均处方金额超出医院规定的平均处方金额参照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关于控制门诊处方金额实施暂行规定》予以处罚。

4、住院部科室药品比例超出规定的1%,扣罚当月奖金的3%,扣完为止。

5、对于未按规定审核处方、调剂药品、进行用药交待或未对不合理处方进行有效干预的药师,采取教育培训、批评等措施;对患者造成严重损害的,依法给予相应处罚。

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15.门诊处方点评及质量分析 篇十五

关键词:门诊处方,处方点评,处方质量,质量分析

处方是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献, 在近年来国内医院管理系统中, 处方点评是一种全新的用药监管模式, 其主要结合相关法律规章制度综合统计、分析临床处方, 从不同角度对医疗机构处方工作的整体情况进行评估, 为医院管理提供科学有效的数据支持, 确保临床合理用药[1,2]。本研究选取我院各科室门诊处方, 并对处方质量进行分析, 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按照随机抽样原则抽取2014年1至6月我院各科室门诊处方, 包括内科、外科、妇产科、急诊、麻醉科、儿科、五官科等。每次500张 (每科室平均80张) , 共计3000张有效处方 (含急诊手工处方) 。

1.2 研究方法

结合文献资料、药品说明书、药物相关书籍、药品法律法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等点评处方[3,4]。

1.3 处方质量判定标准

按照《处方管理办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 (试行) 》《药品说明书》、2010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以及2010版《临床用药须知》相关规定与标准点评处方, 对处方质量进行分析[5,6,7]。

2 结果

门诊各科室3000张处方中, 合格处方2535张, 合格率84.5%;不合格处方465张, 按处方点评可归类为超常处方3.0% (14/465) 、不规范处方26.7% (124/465) 以及用药不合理处方70.3% (327/465) , 其中用药不合理处方比例明显高于超常处方和不规范处方。处方质量问题分布见表1~3。

3 讨论

自2013年开始使用医疗信息化系统后, 除急诊外, 其他均使用电子处方, 与以往的手工处方相比, 可有效避免书写不规范。本研究结果提示, 不规范处方中, 主要为急诊手工处方临床诊断填写不规范或未填写临床诊断, 比例达7.5%。临床诊断为药师提供了参考依据, 该项缺失, 易导致药师工作出现差错, 或导致药师难以结合临床诊断情况对处方药物进行审核, 无法对药物配伍、用法用量、治疗方案及用药适宜性做出合理评估, 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医疗纠纷的发生率[8]。患者年龄标注不明确, 尤其是婴幼儿年龄不仅应标注日月龄, 还应附带体质量参数, 以便药师精确核算特殊人群的给药剂量[9]。

用法用量不合理是用药不合理处方中最常见现象。药物使用方法不科学、不完善, 未注明用药部位, 或将“滴眼”“滴耳”等均以“外用”替代, 甚至部分药物仅标注口服用法, 而未标明具体服用时限及用药方法, 如开具安眠药物时未强调睡前服用、多潘立酮未标注餐前服用、二甲双胍等降糖类药物未标注餐中服用或餐后即服, 此类问题均会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用药效果[10]。此外, 还有部分药物用法错误, 以注射用乳酸红霉素为例, 有医师将其与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混合, 由于其属于弱酸弱碱盐, 与0.9%氯化钠注射液混合后, 会被分解而析出红霉素, 生成沉淀对药物造成不良影响[11]。

超常处方则以无合理理由针对同一患者开具不少于2种药理作用相同或近似药物占主导作用, 其原因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即医师未充分、深入了解药物的药理作用;或药物种类过多而影响医师的判断[12]。

本研究中, 门诊科室不合理处方的影响因素包括医师原因、药师原因以及药物原因。对此, 临床科室应及时发现问题并做出整改, 加强医师责任心, 不断规范处方书写标准, 并协同药剂科开展处方点评工作, 提高临床医师与药师的业务水平[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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