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源管理科工作职责

2024-09-16

税源管理科工作职责(9篇)

1.税源管理科工作职责 篇一

税源管理科2010年工作总结

2010年,税源管理科在县局和市局征管科领导的正确指导下,紧紧围绕县局中心工作,按照工作职责,以纳税评估和地材税收管理为重点,以省局开展的“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全面改进工作作风,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明确岗位,合理分工,确保科室工作圆满到位。

2010年10月份,县局成立了税源管理科,抽调5名同志负责全县纳税评估和地材税收管理工作。根据县局明确的科室工作职责,结合个人工作特长,迅速人员分工到位,明确各岗位工作职责,制定工作任务计划,注重督促落实,保障了各项工作连续有序运转。

二、健全机制,规范流程,扎实开展纳税评估工作。

一年来,税源管理科承上启下,根据县局《纳税评估管理办法》及绩效考核要求,将纳税评估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对进一步强化税源管理、提高税收征管质量、降低税收风险、减少税款流失、促进纳税人对税法遵从起了积极的作用。截止年底,共评估企业户(次),共评估补征税款万元,实现了“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查、以评促收”的工作目标。主要做法:

一是健全机制、规范流程

纳税评估工作作为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情况进行事中监控的一种手段,对税收征管尤其是税源管理和改善征纳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经过几年来的努力,目前全县已形成了县局和基层分局两级纳税评估机制,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税务稽查四位一体良性互动机制,完善了计划完成率、程序完备率,复查率三项考核指标。一批懂业务、分析能力强、工作有技巧、责任心强的干部从事此项工作为全县纳税评估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是加强指导、督促,努力提高评估质量

一是采取以会代训、业余自学等方式加强评估人员业务培训,开展《纳税评估操作实务》、《新会计准则与现行税法的差异比较和应用》、《新企业所得税法解析》新税收政策、评估知识学习,认真贯彻落实总局和省局相关税收政策和纳税评估文件精神;二是加强全县纳税评估工作的指导督促,按季到各分局检查纳税评估工作开展情况,对计划完成、评估程序等方面存在问题的,现场指出来,定期进行复查。三是采取优秀案例评选,做好了评估工作交流,提高了纳税评估实战技能,促进了业务水平的提高。

三是依托CTAIS,加强业务科室联系,实现了信息评税。

充分利用各项数据,科学分析。依托CTAIS,通过人机结合,采取指标分析和综合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零、负申报户、纳税异常户以及用票异常户和某些特定的纳税人,与上年同期、历史同期和行业指标进行比较分析,找出评估疑点,分析原因;利用纳税人的各项经济指标,比如销售变动率、成本利润变动率、税负率等正常变化幅度和峰值等标准值反复进行横向和纵向对比分析,发现纳税申报中存在的异常申报的问题。日常工作中,注重与相关业务科室联系,对有关

科室提出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评估,并及时反馈评估结果,做到了信息评税;同时实现了和税务稽查的良性互动,今年通过纳税评估,向稽查局移交案例户,查补税款万元。

四是通过纳税评估,有效的防范了执法风险,也进一步强化了税法宣传。

对纳税评估中发现疑点,需要约谈举证、实地核查的,我们在约谈、核查过程中,指出了纳税人财务核算、纳税申报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纳税人自行改正,达到了税法宣传的效果,有效的规避了执法风险,也树立了队伍形象。

三、深入调查,主动配合,认真组织地材税收收入。

预计到年底,全县高铁地材业务接近尾声,一年来,我们负责地材税收的同志深入到全县各碎石河砂业主经营户开展户籍清理,实地摸清税源,上门宣传税收政策,主动与23局取得联系,了解铁建施工程序、核算方式,积极主动与县铁办等有关部门加强衔接、配合,日常管理中,认真执行政策,严格以票控税,认真遵守铁办的工作纪律和制度,全年没有发生纳税人投诉的情况,受到了纳税人和县铁办的好评,截止到年底,累计组织入库税款万元,比上年万元净增 万元。

四、转变作风,加强配合,努力提高科室工作效率。

一是建立良好的办公环境。科室成立以来,全体同志都能自觉遵守机关各项工作制度,不迟到、早退,上班时间不串岗,科室卫生人人主动做,共同维护了一个良好的办公环境。

二是构建和谐的办公制度。科室工作既明确分工,又相互协作,没有相互推委情况的发生。

三是勤请示,勤汇报。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及时汇报结果。细心做好一楼电子显示屏维护工作,为保证该窗口正常运行,科室每名同志都学会了整个操作流程。

四是注重与兄弟科室之间的联系、配合。学习借鉴好的工作方法,加强沟通,搞好衔接、配合。

五是面向基层,搞好指导、服务。业务上对基层分局已指导、督促为主,考核为辅,认真对待提交的问题,及时回复,需要帮助的,全力以赴,保证工作畅通。

五、总结成绩,正视不足,制定2011年工作规划。

一年很快就要过去了,税源管理科虽然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这些都是局领导重视、分管领导和市局征管科领导指导,兄弟科室、各分局支持帮助的结果,总结成绩,我们同时也发现很多不足,主要体现在:

一是工作调研力度不够深入,没有很好的指导工作;

二是纳税评估质量不高,效果不明显;

三是业务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与兄弟科室的衔接、配合不够全面,对基层分局的指导不到位。

2011年,我们将紧紧围绕县局中心工作,按照市局征管科工作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加强全县纳税评估人员的培训。鼓励自学为主的同时,组织全县评估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促进纳税评估队伍素质提高

2、建立科学的评估案源筛选体系,做到有的放矢,不应付,评出成效,切实提高评估质量。

3、建立全县纳税评估工作通报制度。按照要求,按季检查督办,通报全县评估工作开展情况,评选优秀案例,组织交流学习。

4、深入开展纳税评估工作调研,找出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更好的指导工作。

税源管理科2010、11、26

2.税源管理科工作职责 篇二

一、税源管理的基本含义界定

根据关税源管理问题的研究成果, 税源管理大致可以归纳出以下几种具有代表性的观点:

(一) “税源控管是指税务机关以及税务机关与有关方面联合采取各种有效的措施, 掌握税源及其变化, 防止税收流失的各项管理措施。” (楚善良、姜锡臣, 2003) 这一观点主要针对我国目前税收流失非常严重的现实情况, 从防止税收流失所采取的各种税源管理措施角度所做出的简明的概括。

(二) “税源监控是指通过采取一系列科学、规范、现代的方法和手段, 对税源进行监督、管理、调节和控制, 以保证税收收入实现的一系列税收管理活动。” (姜爱萍、林健, 2002) 这种观点是从利用先进的管理手段对税源进行监督、管理的角度所做出的简明的概括。

(三) “税源监控就是税务部门为确保税收的应收尽收而运用一系列的方法与措施, 对潜在税源的规模与分布及其发展变化进行监督与控制的、贯穿于税收征管全过程的、综合性的税收征管活动。” (付丽平, 2003) 它是从宏观角度对税源管理进行归纳的, 并把税源管理的范围扩大到了税收征管的全过程。

综合以上定义, 笔者认为, 税源管理就是指以税务机关为主体, 其他相关部门配合, 以现行税法或现行税法的立法精神为基础, 实现纳税申报的税收收入最大化, 使之趋近于按照税法规定的标准计算的应征税收额所进行的管理活动。

二、我国税源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有关部门逐渐认识到税源管理的重要性, 并取得一定成绩, 但由于缺乏科学有效的税源管理运行机制的支撑, 实际工作中的一些焦点问题未能得到根本解决。目前的税源管理还只是停留在静态管理和事后管理上, 管理水平粗放, 缺少前瞻性和预见性。

(一) 总体层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宏观税源监管缺位。目前税务机关尚无专门机构和人员去收集和分析相关宏观经济信息, 缺乏对宏观经济运行情况的了解, 不能及时掌握税源监管所需的相关数据和信息。另外, 尽管新的税收征管法已经规定了相关部门有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法定义务, 但并没有形成相应有效的联合体系。

2.动态管理缺位。现阶段, 我国税务机关在税源监控与管理工作中所依据的信息, 大多是从纳税人申报资料中所获得的静态资料, 且其真实性、准确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而对于纳税人在经营过程中即将发生和正在发生或已经发生的涉税事项等不确定的动态信息监管不力, 缺乏事前、事中的动态信息资料, 客观上形成税源监控与管理工作和纳税人的经营行为的脱节。

3.与纳税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在利益的驱使下, 一些纳税人置税法于不顾, 向税务机关提供的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等涉税资料所反映的税源状况不真实、不全面、不及时, 隐匿或少报收入、现金交易不入账、造假账、关联企业采取所谓“避税”手段互转销售等违法现象时有发生。由于没有建立完善的纳税人动态涉税信息库和宏观税收预警指标, 税务机关对于纳税人的户数、经营地点、实际收入和税负情况, 对纳税人所从事的行业、产业结构和发展前景, 对纳税人的开业和关、停、并、转等变化情况, 不能及时有效地监控。

4.税源监控与管理内容不全面。虽然新征管法为税务机关取得其他部门的配合提供了法律依据, 但所规定的只是工商、海关、金融机构等有限部门, 没有把涉税信息所涉及到的其他部门纳入, 而且对部门的配合也只提出原则性的要求, 具体操作办法尚未出台, 部门协作很可能仅是纸上谈兵。由于社会力量没有得到充分调动, 部门之间协调不足, 使信息传递不畅通, 加剧了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涉税信息不对称, 税务机关无法全面、真实、及时地获取纳税人的涉税信息, 不能采取有效的管理办法, 从而造成税源失控。

(二) 具体税种中存在的问题

1.增值税。从我国增值税税源管理工作实践来看, 销项税和进项税的管理、增值税税制的管理和出口退税环节的管理, 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

在销项税管理方面, 隐瞒和减少销售收入的手段主要有: (1) 实行账外经营, 销售产品不入账;隐瞒销售收入, 特别是以现金方式取得的销售收入。 (2) 按税法规定应视作销售, 所取得收入应计入销售收入的, 没有按税法规定执行。 (3) 故意延迟、后移销售收入, 甚至长期挂账不申报纳税。 (4) 混淆不同税率, 将高税率的商品销售列入低税率的商品销售, 或作为免税商品销售, 以少计销项税额。

在进项税管理方面, 有些纳税人擅自扩大进项税范围, 随意抵扣进项税金甚至以虚假发票进行抵扣。其手段主要有: (1) 减免税商品与应税商品进项税划分不清, 擅自扩大和提高应税商品进项税额抵扣比例。 (2) 把按照税法不允许抵扣的购进物品, 如购进固定资产, 也通过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来进行抵扣。 (3) 使用不合法、不规范的凭证进行抵扣。

在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方面, 由于各种原因, 增值税的链条机制还不健全, 使这一模式的管理功能受到限制, 而防伪税控、交叉稽核等管理手段在运行中还存在很大的局限性, 使得增值税税源管理比较困难。加之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执行不严, 大量不合格纳税人进入了一般纳税人行列, 为虚开专用发票留下了隐患。

2.个人所得税。从个人所得税的收入构成来看, 工资薪金所得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在个人所得税收入中占绝对比重, 而前者是通过代扣代缴的方式征收的, 后者则是通过税务机关核定定额的方式征收的, 属于真正意义上的自行申报方式征收来的税款寥寥无几。虽然自行上门申报的方式推行多年, 但效果不明显。概括来讲, 个人所得税税源管理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不能如实扣缴、不能足额扣缴、隐瞒收入、虚列费用、提高标准、划整为零等。由于我国没有实行资产实名制, 使我国的个人收入不够清晰, 收入来源有多渠道化、隐性化和实物化的特点, 这让个人所得税成为漏洞最大、税款流失最为严重、征管工作最为薄弱的税种。

三、税源管理的影响因素分析

税源管理内容无论多么复杂, 无非主要涉及纳税人和征税人双方, 掌握了影响纳税人和征税人的行为因素, 就可以分析出影响税源管理的主要因素。

对纳税人来说, 如果他预期进行偷逃税时有可能被查获而遭到惩罚, 但即使受处罚, 其所蒙受的损失要比按照法定税率纳税款而受到的损失小, 纳税人就有较强的动机选择虚假申报行为。

此外, 当纳税人选择虚假纳税时, 不同的社会心理因素, 也会对纳税人预期行为的可能性产生不同的影响。在正常的诚信社会中, 人们对纳税行为的遵从度很高, 虚假纳税者会受到社会的谴责, 此时, 纳税人的行为就会受到社会的约束。在缺乏诚信的社会中, 社会对缺乏诚信行为的态度不是谴责而是宽容甚至赞同, 虚假行为者不为自己的虚假行为感到羞愧, 而是沾沾自喜, 则纳税人进行虚假纳税行为时, 不仅没有感到心理内疚的负担, 反而从中获得了某种程度的荣耀。在此条件下, 意味着社会环境对纳税人选择虚假纳税行为起到了鼓励和支持的作用。可见, 社会心理因素对纳税行为有着很大的影响。

征税人作为税源管理的主体, 它的行为直接影响着税源管理的质量。近年来, 税务机关一直在完成税收任务和依法征税的两难境地间徘徊。依法征税就要求税务机关在全面掌握税源的基础上, 足额、及时、准确地征收。但我国的实际情况是, 税务机关的收入任务指标往往是以其上年实际征收数为基数来核定的, 并且经费也与收入任务挂钩。如果当年实际征收的收入越多, 则次年需要完成的税收收入也随之水涨船高。这就造成税务机关在依法征税和完成税收任务的两难选择之中, 往往从实际需要出发而选择了后者。同时, 也就造成了许多基层税务机关在完成收入任务后就不思进取, 更不愿在税源管理中下功夫。

四、加强我国税源管理的政策建议

(一) 优化税源管理的制度

进一步推进税收立法, 提高税收法律层次和强制性。一是要尽快制定税收基本法, 将宪法中关于公民的纳税义务的原则具体化, 并为各税种实体法提供依据, 使税收的整体行为做到有法可依, 有章可循。二是健全必要的法律法规, 增加有关税源管理的条款, 为税源管理提供必要的法律保障。同时在税法实践上要依法“严管重罚”, 以保持税法的严肃性和威慑力, 促使人们依法纳税。

(二) 加速税源管理信息化进程

信息化建设是以计算机为手段, “科技加管理”双轮驱动, 从而进一步规范、优化税收征管, 提高信息利用水平。这主要包括:1.实行纳税人统一代码。借鉴国外经验, 我国应对所有的公民都赋予独一无二的终身识别号码, 或者以居民身份证作为纳税人代码。通过立法明确纳税人代码的法律地位, 纳税人到银行存款、购买股权、进行股票交易以及从事雇员工作都要提供和使用纳税号, 以便实行源泉扣税。2.完善征管监控系统。整合信息资源, 在现有设备及应用系统基础上, 根据税收征管的要求, 实现各个系统之间的信息联通, 做到部门之间信息共享。3.建立全国统一的税源管理网络。加快实现与金融、工商行政管理、海关等有关部门网络的实时连接, 及时、准确地采集外部信息, 确认纳税人申报的真实程度, 从而更加有效地对税源进行监控。

(三) 建立社会协税护税网络

与工商部门配合, 使税务登记户与工商登记户进行自动核对, 发现工商登记信息与税务登记不一致时能够预警提示, 很容易找到哪些人办理了工商登记而没有办理税务登记, 另外, 对重复登记的疑点身份证能发出风险提示。与金融部门配合, 让税务机关掌握大部分纳税人银行开户情况, 达到控制税源的目的。

(四) 建立纳税信誉评级制度

3.以纳税评估为载体深化税源管理 篇三

一、以税务日常检查为突破口,按照 “从宏观上找问题,微观上查原因”的思想寻找纳税评估对象

在日常检查中新左旗国税局不断加强行业管理,对所辖区纳税户进行分行业分类别,对同行业纳税户进行横向比较,对单户企业进行纵向不同历史时期比较,从宏观寻找切入点,缩小排查范围,通过运用多项指标进行综合分析,确定疑点评估对象,纳入拟评估清册,启动纳税评估工作规程,从而大大提高税源管理工作的质量与效率。打牢“分析、评估、稽查、管理”一体化联动机制中间的一环,为整体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打好基础。

二、纳税评估工作开展情况及探索出的经验开展情况

近年来新左旗国税局主要对6户企业开展了纳税评估工作。这项工作开展的主要前提是以通过综合征管软件、个体纳税评估系统、数据利用系统等渠道收集的内部信息为基础,同时比照企业的纳税申报资料、财务报表以及税源管理部门日常所掌握的企业经营情况进行认真细致的分析。对不同企业制订不同的纳税评估方案。

1.对新巴尔虎左旗蒙运加油站有限责任公司的纳税评估案例中我们首先研究了成品油销售企业的行业特点,确定了以中油新左旗经营部为参照物,制定了中油新左旗经营部的全年按月销售曲线图,找出销售淡旺季规划合理差距,同时根据新左旗蒙运加油站的自身特点,着重检查了该企业在辅导期期间的进项税抵扣情况。因此我们找到了这两个切入点,通过第一个切入点我们从申报表中发现了该企业2006年9月与11月成品油销售额与其他月份存在较大的差异,超过了合理的界限。我们初步判定这两个月可能存在隐匿销售收入的行为,再进一步根据第二个切入点,我们进一步进行了约谈与核查后证实了我们的当初的设想:该企业2006年9月份企业应计未计销售收入74693.12元,11月份应计未计销售收入11781.29,共未计提增值税14,700.65元欠缴滞纳金1459.09元。经税务机关约谈后企业非常认可,补缴了相应税款和滞纳金。

2.在对新巴尔虎左旗莫达木吉乳品厂开展纳税评估之前我局已经制订了《新巴尔虎左旗乳制品行业税负预警值》和《新巴尔虎左旗乳制品行业税源监控管理办法》,目前在我旗境内共有四个乳制品行业,新左旗莫达木吉乳品厂宏观税负在其间较低,因此被列入了纳税评估对象。在评估前我们同样先理顺了思想确定了拟调查项目,主要排查目标:(1)查看该企业销售的产成品与同类市场价格有无较大偏差,由于这个企业产成品生产的是干酪素和奶油我旗境内无同类乳品厂生产,因此我们调出了其它旗县局所辖乳品企业的数据参数和呼伦贝尔市统计局提供的参考价格。(2)查看有无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行为,调查我旗境内不同苏木鲜奶收购价与莫达木吉苏木当地实际发票收购价进行比较,询问农牧民实际支付奶资情况,是否存在较大偏差。(3)调查企业是否按照《呼伦贝尔市农产品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内容全部从农牧民初级生产者手中收购奶源。(4)与企业人员一起再重新核定该企业的产成品能耗比是否存在其他增大进项的行为。五是查看有无其他重大违规现象。

在确定了这五个约谈指标之后,我局启动了纳税评估程序,税务人员有针对性的与企业法人及财务人员进行了约谈,经过耐心细致的说服并告知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后,企业自查举证在2006年8月份收购鲜奶的过程中,有一部分鲜奶是从二道贩子手里收购的,但没有为税务机关代扣4%的销售税金,此部分鲜奶收购金额共计72086.25元,企业计提进项税9371.21元。经该企业同意后补缴了这笔税款并上缴滞纳金1129.23元。税负也从评估前的2.77%升为评估后的5.08%。

通过税负调查开展纳税评估工作,截止目前共补缴税款104099.79元,滞纳金12222.91元,其中已组织入库税款65188.39元,滞纳金4973.08元。

3.经验。通过纳税评估使我们税收管理员对纳税评估工作有了更进一步的理解和认识,提高了税收服务水平对尝试运用多种指标综合分析开展此项工作,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税收管理员有力地加强了对纳税人财务核算的辅导,在征纳双方之间建立了沟通的桥梁;帮助纳税人及时发现和纠正因政策理解、计算错误等导致的申报错误问题,为部分非主观故意少缴税款的纳税人提供了改正的机会,融洽了征纳关系。

税收征管工作得到全面提升。通过开展纳税评估,及时发现了日常税收征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为完善征管措施提供了依据。纳税评估工作是新征管机制有效的补充,是构建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因素,今后或者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必将长期存在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

三、结束语

纳税评估工作在法律支持方面还不够完善,建议应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纳税评估细则,进一步细化评估的流程,规定出统一的操作指南,明确出纳税评估的法律依据。使这项工作真正实现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4.税源管理年终工作报告大全 篇四

XX年以来,我科在分局局长室的领导下,在区各有关部门和各行业协会及社会各界的大力协作下,在广大纳税人的大力支持下,认真履行以上各项工作职责,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下面,请允许我代表税源管理一科,从以下两个方面,向大家简要汇报XX年度在税收征管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主要工作,提请评议。

一、XX年履行工作职责情况。

(一)组织实施行业税源监控模型的推广应用工作。

目前,我局管辖的企业户数将近6000户,个体9000户,合计15000户。我们基层的税收管理员只有31人,人均管户500户。如此之大的工作量,对目前的税收征管提出严峻的挑战。我们的管理思路必须做出调整。我们通过分析各行业内生产经营的共性,寻找管理的切入点和支撑点。今年4月份开始,我们经过大量的调查研究,通过与各大行业协会、商会的沟通、协商,利用电费、人员工资、企业主要生产设备、产品主要原材料等与企业产值销售直接相关的关键指标,建立13大行业税源监控模型。我们要求企业按月向税务机关申报各有关指标数据,由计算机对企业的申报情况进行评分,评价企业申报纳税的遵从度。到11月底止,将全区2361户工业一般纳税人企业、281户工业个体户纳入行业监控系统,占一般纳税人的比重为79.9%,纳入监控的税收总量占全区国税收入的比重为80%。

在日常管理中,我们通过每月对计算机系统评分结果进行分析,对评定分数不太正常的企业,由管理员通知企业,由企业向税务机关作出合理解释。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督促企业补申报纳税,有效化解企业税收风险。据统计,我们今年抽取111户计算机评价分数低于60分的企业,下发给5个征收单位,通过管理员实地核查、核对数据,发现企业存在的未按实申报情况,共补缴税款740万,通过行业监控模型管理税收初见成效。我们预计通过该办法的实施,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将得到很大的提高,对企业纳税遵从度的评价将从单靠管理员的职业判断转变为以计算机判断为主,人机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尽可能减少人为因素,使评价体系趋于客观公正。

(二)做好内部流程的调整,下放审批权限,方便纳税人。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发现:许多可以由所里办结的审批事项,要通过文书流转到局里审批,如非正常户解除、重新税务登记,发票遗失、被盗等违章处理。我科经过调研,报请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对这四项由科室终审的审批事项调整为由各税务所(税源管理二科、三科)审批终审,我科负责事后监督检查。这样,通过对这些业务流程的再造,建立起以税务所(税源管理科)为中心的业务处理机制,所里的权力大了,责任也大了,工作效率得到很大的提高。纳税人得到便利,得到实惠,社会反应良好。

(三)做好发票管理工作。

一是贯彻落实好上级局有关发票管理的法律法规;二是做好印制具名发票的审批工作。从今年开始,我科将企业申请印制的数量从原来的半年用量提高到一年用量,以减少企业申请审批的次数。三是协助公安机关打击假发票案件。今年对一户使用假发票涉案税款达145万的建筑企业,调查后移送公安机关立案调查。

(四)做好纳税评估工作。

税评估工作,可能许多领导、企业界、社会各界了解不多,认识不深。我在此简要介绍一下。纳税评估是指税务机关运用数据比对分析的方法,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纳税申报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的定性和定量的判断,并采取进一步征管措施的管理行为。从这个概念分析,纳税评估是一种定量和定性的判断,不是纳税检查,是一种管理行为,也可以理解为对纳税人的一种纳税辅导和税法宣传,帮助企业分析和纠正在履行纳税义务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它与纳税检查有着本质的区别。许多的企业对纳税评估工作存有误解,以为评估就是纳税检查。我们的目标就是通过纳税评估,帮助企业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化解企业因不规范而受到稽查所带来的法律风险,以体现税收服务于经济的立法精神,也反映出瓯海国税分局切实转变观念,转变成为服务型机关的具体表现。我们对评估工作中发现企业存在虚开增值税、、虚抵进项发票、重大偷漏税等嫌疑的,因涉嫌偷漏税等,将中止评估,移送稽查局立案调查。

今年以来,通过对市局下达的2户使用假发票建筑企业、60户低税负企业的评估、省局下达的10户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的评估,发现有问题71户,移送稽查一户,共让企业自查补税1100万元,既堵塞了税收征管的漏洞,又增加了税收收入,同时化解了这些企业的税收风险,评估效果明显。

二、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改善纳税服务。

(一)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今年是我局面对党风廉政建设相当困难的一年,身边发生两起违法违纪案件,沉痛的教训就发生在眼前。局里对此高度重视,采取化被动为主动,做好警示教育,组织干部积极参加有关廉政教育学习会,并邀请检察院领导给我们上警示教育课,以切实提高科室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局长与各科长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经常开展廉政谈话,与一般干部开展面对面的谈话,做到警钟常鸣,达到“带好队,收好税”的目标。

(二)贯彻落实好《三书两报告》制度。

根据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我科严格落实《三书两报告》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通过《三书两报告》制度的形式,予以很好的贯彻与落实,切实履行好一岗二责,在本科室内部按照责任制分工的任务要求,主动牵头完成好本科室内的工作任务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更好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三)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国税对外形象。

我科充分发挥科室职能,推广落实省局提出的纳税服务管理创新“八项举措”,即统一设置综合全职能的综合服务窗口,进一步优化“一窗统办”办税模式;全面推广智能排队叫号系统和服务满意度评价系统;进一步拓展自助办税服务区;推广税收管理员窗口值班制度;设立税务争议协调机制,解决税企之间的争议,为纳税人提供税收法律援助;推广防伪税控网上抄报税。我们在今年的基础上,将于XX年推出“同城通办”业务,以及普通发票网上开票管理系统,将省局纳税服务管理创新“八项举措”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到位,提升纳税服务的硬件、软件,从而形成一整套优化纳税服务的机制,进一步提高国税对外形象。

(四)狠抓行风建设。

作为我局的一个对外服务窗口,落实好行风建设,要从每一个人的一点一滴做起。为此,我科严格按照“全程服务、阳光国税”服务品牌建设的要求,严格落实行政审批全程服务制度,对发票印制审批、发票被盗、遗失违法违章处理等,严格按照规定时限从快审批,节省纳税人等待时限。严格落实着装制度,保持良好的税风税貌。坚持外出登记制度,使科室全体人员都处在可控的管理状态。在平时的工作中,切实做到热情周到的服务。保持办公环境清洁舒适,给纳税人一个良好的环境。

5.税源管理科工作职责 篇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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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体:【大 中 小】 发布时间: 2010-07-12 访问次数:

按: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不仅是税收管理方式的变革,也是税收管理体制、机制的变革,对于提高税收管理质效、增强干部队伍素质、杜绝不廉洁行为以及调动基层工作积极性等都具有重要作用。作为总局安排的全国税务系统税源专业化管理工作的省级试点单位,省局对此非常重视,多次进行研究部署,并作为全系统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近日,又制定下发了《全省地税系统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工作意见》,就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各地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选定试点单位,制定实施方案,研究推进措施,扎实有效地向前推进。为便于各地交流借鉴,省局办公室对部分试点单位的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调度分析,现予以刊发。

省局办公室调研组

一、各地工作实践情况

总结各地的实践,主要是以流程再造为切入点,对纳税人进行科学分类,实施以分规模和分行业为主导的分类管理;调整优化机构和岗位的税源管理职责,实行按业务事项分岗管理;按照信息管税的要求,着力加强数据增值应用;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强化预警分析,有效防范税收风险。

(一)对纳税人进行科学分类

——即墨市局。按照重点税源、一般税源的分类,兼顾方便纳税人的原则,确定了重点税源的规模标准和重点行业的范围,并在2010年1月9日前进行了征管范围调整:一是将2009年年纳税额50万元以上的237户企业作为重点税源,其他作为一般税源进行分类管理,制定了重点税源精细化管理的工作目标。二是调整税源管理系列征管范围,按照税源规模分类,在征收局设立重点税源管理科,负责城区178户重点税源企业管理,其他59户乡镇重点税源企业仍由各税务所负责。

——邹城市局。一是分规模,对大企业实施集中专业化控管。对全国特大型煤炭企业兖矿集团,抽调11名精干人员成立了兖矿集团企业税收管理办公室,将兖矿集团全资、控股、参股、协作关系企业共141户全部划入该办公室专门管理,今年一季度征收地方各税2.16亿元,同比增长16.12%。二是分行业,对房地产业实施社会一体专业化管理。抽调精干力量对全市150余户房地产建筑行业实施专业化管理,按照“统一管理,统一政策,遵循权属,分级入库”的原则,积极探索实施“专业化、社会化、信息化”三位一体的管理新路子。制定实施了《房地产建筑业精细化管理办法》、《房地产一体化管理规程》;加强与发改、规划、土管、建设、房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联合控管,构建了房地产税收社会一体化管理网络;对不符合查帐征收条件的中小建筑企业,一律实行核定征收所得税办法,核定征收面达70%。今年一季度入库房地产建筑业税收3731万元,同比增长10.6%。三是分类别,对非重点税源推进分行业专业化管理。在城区分局推行了“立体化税源管理与重点税源专项管理、日常税源分行业专业化管理相结合”的征收管理模式试点,即对纳税人户籍实行专业管理、集中管理;对重点税源和日常税源实行分类管理,其中对房地产、建筑业、餐饮业实行分行业专业化管理。通过征管模式的改革,做到事前监控、事中跟踪、事后检查核实,在管理中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相互促进,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

——招远市局。按照“外分”的原则,突破属地管理界线,以规模、行业及其缴纳的税种为主,兼顾风险和存续期,将纳税人分为重点税源、一般税源和个体税源,并据此对基层分局的管理范围和职责进行调整。一是在重点税源管理上,成立重点税源管理分局,将占纳税人总数12%、年税收收入占总收入比重82%的重点税源划入重点税源管理分局,分行业实行专业化管理。在重点税源划分过程中,除了突出行业、税种与规模之外,基于关联企业与主体企业之间“利益共存、风险连带”的特性,将部分关联企业一并纳入重点税源管理分局进行管理。二是在一般税源和个体税源的管理上,充分考虑征管成本,采取分行业和分区域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对规模行业,实行专业化管理;没有规模行业的乡镇,按地域进行管理;对城区个体税源,集中到招城分局进行统一管理。

(二)内部实行按业务事项分岗管理

——即墨市局。打破基层一线管理部门按区域“包户到人、各事统管”的管理方式,对税源管理系列的业务按照性质进行分类,设置税收预警组、综合管理组、纳税评估组和纳税服务组,实行分组分岗管理。同时,开展了骨干人才考试评比,充实基层人员,各税务所由平均6人增加到8人。

——滕州市局。按照业务类属,划分内设小组,按业务事项设置岗位,以流程推送进行业务衔接,成立了税源管理组、综合事务组、日常管理组三个专业化工作小组。重新调整了岗位职责,优化制定了由任务发起到结果反馈环环相扣、衔接紧密的工作流程图,开发了集任务传递、督办、反馈功能为一体的任务流转工作平台,避免了“管事”过程中的职能缺位、监督缺失等问题。

——邹城市局。先后制定了《税源管理专业化岗位和岗位职责》、《基层分局税收执法岗位职责及工作规程》、《税源管理新模式工作标准》等一系列办法。同时,为避免税收管理员因兼岗过多、税务事项过分集中而出现变相“管户”现象,对各管理组及个别岗位的设置进一步明确,重点加强了税源管理组的征管力量。实行税源专业化管理后,各基层分局税源管理组人员共50人,占基层分局人员的40%;征收服务组18人,采取“外分”方式在城区范围内设置一个办税服务厅,在纳税服务中心统一指导下集中办理各项涉税事项。

——招远市局。对现有基层征管业务划分为征收服务、日常管理、税源管理、综合管理四大类,按照四类业务所涉及的事项设置岗位,实行分岗管事。根据各基层分局实际情况和人员数量,采取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的方式,灵活设置岗位,以解决当前人员短缺的问题。优化征管资源配置,对纳税人实施分行业和分规模为主导的分类管理,将一部分税收管理员从日趋繁杂的事务中解放出来,专门从事税源管理,把有限的征管资源用于税收风险大的行业和企业。截至目前,全局共配备日常管理类43人,税源管理类46人。

(三)着力加强数据增值应用

——即墨市局。一是进一步修订《信息采集维护工作规范》,要求各工作岗位根据相关业务规定,结合省局“大集中”信息系统、青岛地税综合业务平台的操作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把好入口关,做到数据在采集前有审核,采集后及时复核、校验,建立起问题数据的处理机制,发现问题数据及时确认并纠正,确保数据录入的质量。二是创新查管互动工作方式,促进数据增值利用。坚持“发现一个疑点,连带相关企业;整治一个行业,规范一个区域的管理,推进数据增值利用”的指导思想,创新查管互动方式,建立数据增值应用的高效运行机制,实现数据处理结果以点带面,由企业到行业和区域的全方位利用的多层次增值应用效果。利用预警指标、评估数据指导稽查选案;丰富稽查职能,通过对驾校、网吧、小产权房、针织行业、中介、旅游、餐饮等行业进行“解剖式”检查,建立和完善预警指标及预警值;实施定点联系办法明确稽查人员的互动范围和职责,通过稽查部门与征收部门联合召开纳税人约谈会的形式,发挥稽查威慑力,提高纳税评估的质效,推动数据的深度增值利用。三是加强对数据增值应用的绩效考核。通过税源分析报告、集中约谈会、征管与稽查反馈报告、数据维护报告等对增值效果进行考核,提高数据增值应用质效。

——滕州市局。突出对重点行业和重点税源涉税信息的采集、分析和应用这条主线,在规范大集中系统数据、纳税人基础财务数据、重点行业数据等内部信息的基础上,加强对综合治税信息、第三方信息等外部信息的采集力度,明确数据采集标准,建立数据备查制度,定期召开数据质量点评会,从源头上把握数据的完整性、精确性、有用性。同时,结合行业分析员提供的《行业税源分析监控分析报告》,以纳税评估印证税收风险点设置的科学性,进一步修正完善相关风险指标。

——邹城市局。自主开发了“税源管理平台”,以大集中系统为数据源,综合并完善了管理服务、收入服务、决策服务、数据审计、重点税源进度分析、一般查询、同比分析、异常分析、重点税源监控、税源管理预警、综合查询等11项功能,实现了税源管理工作的信息化、明晰化、精细化。同时,扎实有效地做好信息采集、数据管理、运行机制、技术支撑以及信息化应用水平等工作,在系统内部,明确各业务科室在互动中的职责、工作内容,制定规范的互动工作流程,加强纳税评估与税收分析、征管、稽查等环节的配合互动;在系统外部,积极争取工商、国税、房管等外部各职能部门的信息支持,充实信息数据库。

——招远市局。加强了对财政局、国税局、工商局、建委、房管局、科技局等单位的数据采集、加工和分析利用,并与各协税部门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畅通了信息传递渠道。同时,加强内部信息的整合和交流,以Groove协同软件为蓝本,研发了“内部协同工作平台”,提供各方面的互动信息沟通,在保证数据安全的同时又保证用户穿过防火墙访问数据。

(四)切实强化预警分析评估

——即墨市局。根据岗责体系和绩效考核体系查找税收管理风险点,根据税收法律法规分析查找税收执法风险点。去年以来,通过积极探索和总结,制定和完善了十项行业税收管理预警指标值、六项分税种预警管理指标值、四项分事项预警管理指标值、三个区域平均税负预警管理指标值,以及三项财务预警管理指标值,通过预警指标的多角度分析,找准风险点,确定评估对象,共查找出了92项纳税遵从度风险点,33项税收管理风险点,评估有问题纳税人1890户,评估入库税款、滞纳金6545万元。

——滕州市局。实行两级风险控制:一是外部风险控制,根据同类纳税人的行业特点合理设定行业税收风险点,综合内外部信息,科学确定单个纳税人的具体涉税风险点,及时派发《纳税风险提示书》给日常管理组和纳税人进行风险双向提示。二是内部风险控制,针对日常管理和征管巡查中发现的容易出现执法风险、廉政风险的节点,将执法权力和风险合理分解,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实现由事后到事前风险控制关口的前移。

从各单位的工作实践看,各地按照省局要求,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防范了执法风险,提高了征管质效,促进了组织收入工作的开展。

二、当前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面临的主要矛盾和问题

税源专业化管理作为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地在工作推进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人力资源需要进一步合理调整。在新模式的运转过程中,各基层单位都按照工作流程对人员进行了岗位明确,但由于人员较少,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人多岗现象。个别同志缺乏积极主动性,在业务事项办理过程中互相推诿,影响了工作质效。特别是在税收收入紧张的情况下尤为突出,出现了组织收入与税源专业化管理工作推进相脱节的现象,表面上搞税源专业化管理,其实际上还是按照老管理模式在运作。

(二)涉税信息采集不全面、不准确。从社会信息来看,对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企业在市场上的定位、生产、销售、利润、纳税等情况要有横向比较,现实中管理人员掌握不全面、不深入;从现有税务机关掌握的企业信息来看,申报数据不准确、不完整,垃圾数据较多;从

涉税相关信息来看,与工商、国税等部门信息沟通不及时,造成纳税人生产经营状况、人员变化情况不掌握,重点行业的生产经营数据无法取得等问题。利用不完整、不准确的数据计算的预警指标偏差较大,缺少指导性;利用普遍的预警指标分析比对出的差异点,实际核实结果往往与目标背道而驰,缺少针对性。

(三)信息化操作技能需要进一步提高。税源专业化管理工作是以信息化为依托,以计算机应用技能的提高为保障。新模式注重信息的采集与分析,要求充分利用计算机数据分析技能,从海量的信息数据中找出纳税管理的风险点,作为税源管理的重点与起点。但从新模式的运行来看,真正能够综合利用各项计算机技能进行案头分析的人员较少,远远不能够满足税源专业化管理新模式顺畅运行的需要。

(四)与专业化管理配套的岗责规程有待进一步明晰。税源专业化管理要求严格按照业务事项划分工作流程,这就要求建立覆盖全部业务事项的岗责及规程,对前台(征收服务组)、后台(日常管理组)的岗责规程进一步明确,严格流转的时限要求,实行一环扣一环的无缝式对接。

(五)目前实行的税银模式相对滞后。以邹城市地税局为例,全局九个基层单位的六个征收大厅几乎天天往返市里的五个银行进行解库,稍有疏漏,就会造成逾期上解等执法过错,同时耗用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已不能适应专业化管理的需求,急需实行更为先进的税库银联网或财税库银联网模式。

三、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工作的措施和建议

从基层实际出发,各单位提出了下一步深入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工作的措施和建议。

(一)完善岗责体系,科学定岗定责。按照因事设岗、以岗定责的原则,对岗责体系重新进行规范和完善,建立起“岗责明晰、权责统一”的体系。严密岗位职责与业务规程的对接,真正形成基本职能清晰、岗位职责明确、责任落实到人、符合工作实际的岗责体系,全面规范工作秩序。同时,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根据平时掌握现有人员的特长和工作能力,结合岗位业务考试,确定其所在岗位,做到人尽其才。

(二)强化激励考核,培养专业化人才。细化追究方式、量化追究标准、实施奖励激励,充分发挥优秀税收管理员的正面示范作用,建立健全税收管理员监督考核机制,约束和引导税收管理员主动把各项税收管理制度落到实处。同时,加强专业人才的培养,选拔有工作能力、责任心事业心强、有培养前途的年轻同志到院校深造,采取聘请专家讲课、短期培训等形式,有计划、分层次地培养一批税源管理专业化人才和复合型人才。

(三)强化综合治税,做到信息共享。以落实《山东省地方税收保障条例》为契机,突出抓好涉税信息的采集、整理和征收反馈,形成完整的社会综合治税信息工作链条。采取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进一步增强涉税信息采集的准确性、及时性和连续性,最大限度地提高地税机关捕捉信息的能力。

6.税源管理科工作职责 篇六

根据税源专业化管理“以促进税法遵从为目标,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分级分类管理为基础,以信息管税为依托,以纳税评估为重点”的总体要求,以及分局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精神,围绕凸显专业化纳税评估的要求,从税源管理现状着手,结合分局实际,稳步推进纳税评估工作,试探讨建立转变职能阶段的纳税评估工作方案。

一、税源专业化管理模式下纳税评估工作的总体目标 纳税评估工作的重点为转变理念,夯实评估工作基础,规范评估程序,提升信息化支撑,实施分级分类评估,加强评估工作绩效考核,切实提高纳税评估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二、探索建立“五位一体”深度管理模式

按照税源专业化管理要求,需准确定位评估职能,全面分析服务对象,科学建立评估模型,搭配组建评估团队,注重评估结果运用,定位“五位一体”探索建立纳税评估深度管理模式。

一是准确定位评估职能,管理模式更专业。结合风险提示,准确定位纳税评估人员岗位职能,依事设岗,专业化进行评估管理。采取参加培训和集中学习等方式,提升评估人员业务水平,将税务干部的评估业务素质强行入轨和整体拔高;按季总结评估工作成效,分析税源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税源管理建议,方便领导层掌控税源,方便税源管理科税收征管。

二是全面分析评估对象,税种评估更精细。强化相关资料和数据的案头测算和分析,注重税种评估的精细化,使纳税评估工作有的放矢。依据风险提示,按照规范工作流程,认真开展各税种的纳税评估工作。

三是科学建立评估模型,整体评估更有效。筛选重点企业,建立行业评估模型,实施“以模找点”,由原来无差别的全面评估改为有针对性的专业评估,由无标准的经验操作转变为有规范的精细评估,由不连贯的单一应用转变为有互动

1的综合评估。在实践中不断补充、完善,达到成熟一个行业、总结一个行业、提炼一个行业、推广一个行业的目的。

四是搭配组建评估团队,合作评估更深入。将传统的两人一组评估小组转化为团队协作,在分局范围内确定一批熟悉法律、财务会计、税收业务、计算机操作等知识的税务干部组成3支专家团队,为评估人员提供法律、业务、技术支持,较好地解决以往单兵作战评不深、评不透的问题。在重点税源企业评估工作中引入预案竞争方式,由评估人员制作评估预案,列出风险疑点,提出应对措施,并进行讲演展示,由专家团队评出最佳评估预案,最佳预案制作者为主评人员。主评人员再根据其他参与竞争的预案,进一步完善自己的评估预案,组建评估团队。五是注重评估结果运用,双向联动更紧密。加强纳税评估与税源管理的双向联动,由纳税评估实施岗向情报分析科提出验证和完善风险模型的建议、向税源管理科发出加强和改进税收征管工作意见,向风险企业发出税收风险管理建议书,标本兼治,规范长远,促进税源管理质量和纳税人税法遵从度的提高。

三、税源专业化管理模式下纳税评估工作的具体任务

1、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实施分级分类纳税评估。按照风险管理涉及的制定风险规划、风险信息采集、风险分析识别、风险等级排序、风险应对、过程监控和绩效考核等环节,完善风险管理流程。一是情报分析科要做好纳税人生产经营及其他第三方涉税风险信息的采集,进行风险识别分析,风险等级排序,按照风险指向提高评估对象筛选的准确性,重在加强评估对象的案头分析,发起评估任务。二是按照“抓大、控中、规范小”的税源分级分类管理的要求,按纳税人规模、行业和风险指向,推进重点税源、一般税源的专业化评估。三是纳税人风险指标与预警区间比对分析,对于超出预警范围较大的纳税户列入重点评估对象,采取由重点应对科集中评估或向一般事项科发起任务,对于超出预警范围较小的纳税户作为一般评估对象,采取纳税辅导、风险提醒等方式由纳税人自行补正申报,对于处在预警区间内的纳税户列入正常管理。

2、规范评估程序,突出纳税评估的重要作用。确定评估对象是纳税评估的第一个环节,实行选案与评估分离,评估案源主要来自情报分析科统一开展风险分析后下发的评估案源。纳税评估进入案头审核、实地核查等环节,要严格执行评估程序,对于一般的违法行为,依法做出税务处理,发现纳税人有偷、逃、骗、2抗税或其他需要立案查处的税收违法行为,移交税务稽查部门依法从严处理。在专业化管理中要做到日常简易化评估与重点综合评估相结合,实现分局内部专业化管理各部门的链条式管理和良性互动,最终形成纵向联动,横向互动,内外结合的纳税评估工作机制。

3、强化信息管税,为纳税评估提供支撑。信息管税就是以税收风险管理理念为指导,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以对涉税信息的采集、应用为主线,加强业务与技术融合,努力解决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一是要抓好信息采集、整理和存储、信息加工与分析、信息传递与应用等工作。建立健全行业纳税评估数据信息采集标准,从信息采集、录入、审核等环节入手,理清数据逻辑关系,统一数据信息指标口径。拓宽数据信息的来源渠道。从税收征管系统和交换平台最大限度地获取可用数据信息量,确保内部获取数据自上而下,部门之间流动畅通,逐步提高采集纳税人财务数据,生产经营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度,克服消极等待的观念,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平台,积极主动的采集第三方信息,注重信息采集的合法性,避免税务纠纷。二是开发应用行业纳税评估模型。评估模型是纳税评估实现专业化的重要抓手,要同时做好行业纳税评估模型的建立和推广应用工作,发现的不足之处及时补充完善。

7.地税系统税源专业化管理研究 篇七

税源专业化管理是指改变原来税源管理中常用的按归属地划片管户的单一方式, 结合税源的特点和具体情况, 以风险管理为导向, 优化、整合税收信息资源、人力资源等税收管理资源, 实现对内由管户转向管事, 按照环节、事项专业化分工;对外按照纳税人风险、行业、规模等特点分类, 引进专业化管理技术进行税源管理的模式。具体包括税务机构、业务流程、岗位设置以及纳税服务等方面的专业化。

税源专业化管理有效地弥补了传统税源管理模式的不足, 使税收征管的质量与效果大大提高, 使税收有所增加。从税务部门的角度而言, 税收专业化管理使得各部门的权责更加明晰, 税务工作的效率得到了提高;从税源监控的角度而言, 税务专业化管理使用科学的标准划分税源, 能够针对性地应对重点税源的征管行为, 防范大型高风险企业的偷税漏税行为。从纳税人的角度而言, 从固定“专员”管理到依据事项管理, 更加专业化的流程作业优化了纳税过程的体验, 纳税人的服务满意度得到了提高。从各个税务机关而言, 税源专业化管理取消了固定管户模式, 有利于各个税务机关和其他部门的合作, 各个部门的信息得到了更大程度的共享。

2 地税系统税源专业化管理现状及问题

近年来地税系统的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取得了明显的业绩, 税收收入有所增加的情况下, 税务工作的效率也有所提高, 税收风险得到有力监管, 纳税人对于地方税务机关的服务满意度也大大提高。但地税系统的税源专业化改革仍存在以下四点问题。

2.1 地方税务机关的税源信息管理仍有些粗放、分散

从纳税人税源信息收集到税源信息整合、税源信息维护等环节, 税源信息的专业化管理仍不成体系, 有待优化。从税源信息的收集来看, 一般的地税系统采用税务登记时由纳税人自行填写基础信息、申报时填写具体财务信息, 很多信息通过手动录入, 很难统计, 即使使用网上申报途径, 也难以实现信息的规范化全面读取, 更无法实现从企业的电算化系统中自动抽取。另一方面, 信息也不能在相关工商、国税、国土部门流通, 关于同一个纳税人的基础情况或业务开展情况不能得到及时交流, 信息使用效率低下、信息不对称情况严重。在信息维护方面, 由于没有固定的税源信息更新规定, 纳税人的税源情况通常需要很久才能得到更新和维护, 而真正需要使用税源信息的时候, 却不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信息, 导致纳税评估的结果不准确、风险预警失效。对于税源信息利用的宽度不够广、挖掘不够深入, 信息使用增值率较低, 综合利用效率不高。

2.2 地方税务机关部门之间的税源专业化管理协作不畅

地税系统具有税源管理职责的主要有三个部门:征收管理科、政策法规科、收入核算科, 市局以上有税源管理科。税收征管部门在税收征收管理的基础上, 从纳税人的角度就税收的增减原因进行分析、解释税收收入结构变化因素, 并提出合理的征管对策。税收政策科则是从税源税种的角度来看各税种的收入变化情况, 就每个税种制定相应的管理政策。收入核算部门从比较大方面的税收整体收入状况来分析收入增减情况和税源变化情况, 并就具体问题提出相应对策。税源管理科主要负责纳税评估、税收预警等工作。虽然表面是每个部门都从不同的角度对税源进行管理, 税源管理处于每家都管的状态, 但这也说明没有一个能够统帅全局的牵头部门来对税源进行全方位的把控。基础部门收集整理所有税务信息, 任务繁重不堪, 而以上三个部门都是各自负责各自的板块, 互不通信, 针对同一主题做出的结论难免重复, 工作多有冗余, 无法将税收专业化管理的效率优势及信息互通优势体现出来。

2.3 地税系统纳税服务工作有待增强

首先, 地税系统的纳税服务理念仍有待强化, 要从一个“管理者”的角色转变成“服务者”的角色, 不仅要做到表面上的礼貌用语、热情服务, 还要针对纳税人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调整自己的服务内容, 程序性服务、权益性服务都需要相应的完善。另外, 要为纳税人建立起长期可持续的沟通渠道, 虽然现在一般地税系统都有各自的服务热线, 但是对于纳税人的一些特殊的业务疑问, 税收管理部门与纳税服务部门却不能很好地协调, 存在相互推诿的嫌疑, 不能解决纳税人的具体问题。同时对于这些难以解决的个性化需求, 有关部门也没有进行集中收集整理、反馈, 系统内部的运行机制仍存在缺位现象, 导致纳税服务无法高效完成。同时, 信息化服务没有在地税系统得到广泛应用, 服务手段仍以人工服务为主, 比较落后, 服务效率也较低, 纳税人由于一个业务频繁跑地税局、排队浪费时间的现象仍时常出现, 可能导致纳税人的服务满意度降低。最后, 针对不同纳税人的特色服务也应有适当的前瞻性和预见性, 将纳税人的需求放到服务之前, 积极主动地为纳税人提供服务, 而不是消极被动地“被服务”。

2.4 税源专业化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

税源专业化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一方面是纳税人照章行事缴纳税款的准则, 另一方面也是税务机关进行税源管理的规范, 一旦法律法规不完善将会影响税收征管的效率和质量。首先, 我国的税收实体法不健全, 现阶段除了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车船税由全国人大正式立法之外, 其他税种的税收规定都以全国人大和常委会授权的国务院立法规定, 以暂行条例或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形式颁布实施, 税收规定不完全, 时常改变也不具有稳定性。对于纳税评估工作, 地方税务系统主要根据《纳税评估管理办法》, 没有成文的法律条例, 对于具体的程序和方法没有相应的指引, 这对于基层工作者来说, 可能减弱其对纳税评估的重视度, 只是简单地通过日常检查进行资料分析, 从表面上寻找税收问题, 而没有深入分析。关于税收征管的规定, 虽然有《税收征管法》规定相关涉税部门, 比如工商、财政、公安部门应予以配合, 但对于其具体职权并没有明确规定, 对于其未能履行职责有何后果也没有对应的惩罚措施。

3 地税系统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对策建议

3.1 健全税源管理专业化信息管理机制

首先, 在税源信息搜集的初级阶段, 应改善采集数据的方式, 提高信息采集的质量。建议组建税源信息专管工作室, 专岗负责税源信息的采集, 制定规范的数据采集流程, 并加强税务人员对于税收基础数据、纳税申报数据等数据的审核, 提高税源信息的质量, 保证录入的税源信息真实、准确。为了掌握纳税人的有效信息, 还应将纳税人的数据进行分类管理, 将年缴纳企业所得税500万及以上和缴纳增值税500万及以上的企业列为全国重点税源企业, 将其与零散税源户和一般税源户区分开来, 作为重点管理对象。在数据分析上, 也需要注意数据的横向分析和纵向分析相结合, 既要通过不同企业个体之间的信息比对发现税收问题, 也要从不同时期上比对, 检测税收风险, 做好纳税评估工作。

3.2 协调税源管理相关部门配合机制

由于我国的税务机构主要是根据行政地区不同进行划分的, 一般使用垂直管理模式, 税收部门的上下级关系较为复杂, 层级较多也不能形成有效相互监督, 当基层部门在完成多方任务的时候, 可能会抓不到重点, 造成工作效率低下。为了改善税源管理相关部门的配合, 应改善税务机关的组织机构设置, 实现扁平化管理, 保证税源管理的有序性。减少税务机构的管理层级, 根据业务分类设置组织机构, 明确各部门的权责, 以税收风险为核心梳理税源管理流程, 充分发挥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功效。建立统一领导部门, 起到统领全局、牵头工作的职能, 不只协调横向部门的关系, 也要加强纵向上级部门对下级平行部门的领导关系。将传统的税务人员“管户”向管事转变, 形成分岗定责、团队协作的新模式。

3.3 优化地税系统纳税服务

优化地税系统的纳税服务, 即是提高纳税人的税收服务体验, 提高纳税人对于纳税服务的满意度。第一, 拓宽税收机关与纳税人的联系渠道, 不仅仅依靠地税系统的纳税服务热线, 还要完善网站治理、短信平台、微信平台等, 为纳税人提供专业、精细的税收规定咨询和办税指导、政策解释。第二, 要充分整理、梳理纳税人的服务需求, 尽量通过电话调查、定期走访等方式, 主动了解纳税人需要什么样的服务, 从而改善纳税服务方式、增加纳税服务内容, 提供个性化的纳税服务。第三, 完善纳税人监督体系, 及时处理纳税人的服务投诉, 对被投诉的部门、单位要进行深层次的调查, 针对真正存在问题的部门, 单位要提出可行的整改方案, 并尽快进行整改, 从“管理”角色彻底转变成“服务”角色。

3.4 完善税源专业化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我国税源专业化配套法律法规不完善的根本原因是税收立法不健全。为了完善税源专业化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应建立起以税收法律为主、税收法规为辅的法律体系, 提升税法的权威性, 让税收立法更加层次化、有序化。除了针对各个税种建立税收基本法, 还应积极制定各种配套法规, 针对纳税人权利保护、税务机关管理、税收征管、逃税惩罚等方面, 以法律法规方面进行约束。此外, 针对税源信息的收集、管理方面也应有相应的程序化规定和惩罚规定, 促进各个部门积极配合税源信息采集工作, 提高税源信息取得的效率和质量, 让地税系统与工商、银行等相关体系的信息对流, 如实地反映众多企业的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最后, 为了保证税收法律的执法效率, 还应建立相应的税务执法部门, 为税务稽查的顺利进行提供有力的保障。

4 结语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如火如荼地进行, 财税体制改革也处于迅速推进的时期, 地税系统的税源管理不仅涉及到地税机关税务工作的有效实施, 也与纳税人的税收服务体验息息相关, 因此税源管理专业化改革势在必行。为了使地税系统的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顺利开展, 应加快相关税务机构设置的进程、完善配套法律法规, 对内改变税源管理的传统“管户”模式, 对外改变纳税服务的陈旧“管理”理念, 构建更加高效、更加人性化的地税系统。

摘要:财税体制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部分, 而如何推进税收执法规范化、纳税服务一体化、风险管理实体化则是财税体制改革的基础, 税源专业化管理将为解决以上问题提供一个优化方案。地税系统的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将有效地加强税源监控、增加税收收入以及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服务体验。本文从税源专业化管理的有关概念解释出发, 发现当下的地税系统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虽然有所成效, 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弊端, 最后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一些可行的建议。

关键词:地税,税源专业化,建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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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李云, 施齐霞, 等.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反思——以合肥市新站区国税局为例[J].现代营销, 2015 (8) .

8.税源管理科工作职责 篇八

关键词:蓬莱市;地方政府;税源管理

中图分类号: F299.2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1069(2016)29-55-2

1 加强税源监控

1.1 从理念上树立正确的税源管理的思路,体现精细化

工作中,也要树立精细化管理的理念,首先要摈弃以往的“收上税来就完事”或者“完成任务就了事”,把征收管理和税源基础放在无关紧要的位置的错误观念。应当想到税收情况与税源基础一样重要,涉及税收的长足发展,要有税收的远见,做到大小税种一起抓,大企业小企业一样管,不但抱西瓜,还得捡芝麻,如果芝麻成为产业了,也是很好的税源途径。在工作中,我们不但要强化对大中型企业和重点税源户的管控,应该多下基层,多看看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为税源基础进行量的积累,充分挖掘企业的增收潜力。

1.2 以创新的思维开展工作,在税源监控上下功夫

蓬莱市早已经实行税收管理员制度,一个好的税收管理员对于所管辖企业每月应纳税的期限、数量、税种以及一些个别的税务问题,应该了若指掌,拓宽税源管理的深度,把一个个税管员系统起来,将一个个小资料库系统起来,建立一个大的,全局化的大资料库,通过对申报数据评估、监控发现企业运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建立行业、产业数据库。这样即便换了税管员,也不影响后面的税管员了解企业的情况。同时多邀请重点税源监业定期开展培训、座谈会,对税务工作中比较出色的企业请来做经验回报,既教会了小企业的会计,又掌握了税源管理的第一手资料。

1.3 税源管理的信息化方面采取先进的方法

随着电脑征收系统的普及,很多税务操作流程越来越科学。因此在强化税源管理的信息化方面:充分利用现在电脑税务系统的便利条件,对于征管工作中的具体问题,采取相对应的办法解决。首先,严格控制税务登记关口,对于税务登记的企业必须对要保证录入数据的完整和真实,对于注销的用户,核实过没有不良欠税和垃圾数据的情况下才准予核销。严格按照区片,税管员负责制度,保证资料真实与相关部门积极沟通;其次对于数据采集工作的人员必须既懂业务又懂计算机的人员来进行,明确规定数据的内容,如何去做,且数据的真实性等。

2 加强纳税评估的切入,事前评估掐住瓶颈

纳税评估是一个相对比较新颖的名词,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纳税评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纳税评估即税务机关通过数据信息比对,考核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申报数据,是否合理合规,是否少保漏报在稽查之前发现问题,从而通知纳税人或者去企业调查等方法,进行核实,从而对纳税人的行为进行判断,定性、定量,并是否采取下一步征管手段的管理方法。

纳税评估是通过数据,对纳税人申报的税源进行税务评估,根据纳税人申报的税源,通过税务知识进行计算核实,看纳税人申报的是否合理,是否合乎规程,是否真实准确。因此可以看出纳税评估的关键并不是税收的多少,而是对纳税人的税源进行计算。通过计算得出纳税人申报的是否合理是否真实,是对纳税人取得生产经营收入以及利润的评估。

税评估的对象是在税务机关有税务登记的所有企业和个人,以及所有企业应该缴纳的税种。但是如果对全部企业进行评估,税务机关的征管力量可能跟不上,现在一般是有重点选择一部分纳税人进行评估核算。现在选择正确的企业作为评估对象,是做好纳税评估的第一步。确定好评估目标,才能进行下面的分析计算。

税评估的对象是在税务机关有税务登记的所有企业和个人,以及所有企业应该缴纳的税种。但是如果对全部企业进行评估,税务机关的征管力量做不到,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如何选择合适的评估对象,是纳税评估工作最关键的一步。

首先应该制定《纳税评估管理办法》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滤清顺序,在纳税评估流程黄总各个环节的注意事项,以及实际工作中的实施情况。纳税评估机构应尽可能地完善纳税评估的信息系统,以方便工作人员得到真实准确的申报情况。其次税务评估部门应对企业按照生产情况、纳税情况、企业信用等情况分门别类,逐类进行纳税评估。对于大中型企业、重点税源户、来蓬施工的报验登记户找专业的税管员进行监督管理,对企业的各项税收指标进行分析,与同行业税收情况,税负情况,进行比对,找出没特殊因素却税收量变化较大,或者税负率偏低的企业,与征管部门进行联系,对申报不合理的企业,以及重点税源企业、信用差的企业,或者在稽查中常出问题的企业都可以选择为纳税评估的对象二是中小税源户也应该分类,通过分类,将各个同行业集中进行评估控管,从评估结果中找另类的,异常的情况,这样不但加快了工作的速度,也使评估人员对各类别企业有个明确的认知。三是组织税管员对所辖企业进行约谈督促,让企业尽量真实的提交申报数据,减少偷税漏税的源头,加大对违规企业的处罚力度等,从源头减少纳税评估的工作量,从而更精细的评估主要评估对象。

3 加强税源管理的专业化,以管理促增收

3.1 何为税源管理

我所理解的税源管理就是保证税收收入入库的一种针对税收的管理活动,前提是税务机关依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采取的一些先进的科学的方式,对税收来源进行信息采集和纳税管控。税源管理是税务部门征收管理工作的核心。税源管理工作的中心是企业,是税源管理的基础。

3.2 何为专业化管理

专业化管理是指在税源管理的工作中更为专业,总体来说应该满足四个方面的要求,首先应该有专门的税源管理机构,其次税源管理机构的岗位设置和税源管理业务流程都有专业化的设定。第三机构内对税源的分类专业化。第四就是税源管理部门的纳税服务专业化。这四个条件缺一不可,缺少一个都称不上是税源管理的专业化。因此,税源专业化管理就是税源管理和管理专业化的高度结合,使税源管理的效率更高,企业的纳税更规范,更具有竞争力。

3.3 税源专业化何用

税源属于税收的涵盖,税收包含税源。税源管理是税收管理的基础,是税收管理的核心。由此可见,税源专业化管理是税收专业化管理的基础,也是税收专业化管理的核心。做好税源专业化,税收管理会更流畅,更有持续性,发掘出更多地税收潜力。

3.4 税源专业化管理的特点

税源管理的专业化,将会带动税收管理专业化,实现税收的提升,税源专业化管理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理念方面,从以往的组织收入为核心转变为监督管理纳税人自行缴纳税款,提升征纳双方的缴纳理念。二是管理方面,从以往的简单的税管员管理的方法转变为预防风险为主的导向式的专业分工与协调管理。三是机制方面,从以往的管理员和稽查局管理的属地管理模式,转变为信息化管理的事项推送程序管理。四是资源配置方面从以往税管员平均分配管理精力的方式转变为有侧重的分配管理资源。

3.5 企业和税务管理部门应如何应对专业化管理

税源专业化管理不但要求企业具备专业的税务常识,也对税务工作人员带来了不小的挑战,本人常识做了几个建议,供大家讨论交流:①企业与税务机构加强交流沟通。税源专业化管理对税务机关带来了更为科学规范的管理模式,但是同时也要求税务工作人员有更高的素质,来面对这专业的管理模式。而企业来说则需要更专业的财务管理人员来应对税源管理的专业化,同时更为透明的财务制度,也给企业带来了广阔的收入增长的机遇。企业应该加强与地方税务部门的沟通,通过必要的沟通交流,将自己企业遇到的问题,困难,障碍跟税务机关反馈。税务部门也可以在信赖合作的基础上吸住企业在税收缴纳,市场机制方面给企业更为专业的合适的建议。改善对企业的服务质量。②加强企业之间互相交流协作。各企业间加强交流经验,有利于用强带弱,即财务管理专业的企业,对税务政策的理解较为透析,对税务部门的精神较为明白,企业间的交流有利于带动那些不明白的企业在税务方面的答复。也减轻了税务部门的工作压力。③组织企业间相互交流与合作。各企业间加强交流经验,有利于用强带弱,即财务管理专业的企业,对税务政策的理解较为透析,对税务部门的精神较为明白,企业间的交流有利于带动那些不明白的企业在税务方面的答复。也会大大减轻税务部门的工作压力。

9.税源管理科工作职责 篇九

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方案

为建立健全信息化、专业化、立体化的税源管理体系,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立足安徽国税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科学分类税源、准确划分职责为基础,以加强税源监控,强化风险管理为手段,以提升管理层级、转变工作方式为关键,以核查申报纳税真实性、合法性为重点,以深化信息运用、实施信息管税为依托,以优化机构设置、合理调配资源为保障,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不断提高税收管理的质量和效率、降低税收管理的风险和成本,加快实现税务管理的现代化,即税务管理的集约化、信息化、法制化、科学化和社会化。

二、主要任务

推行税源专业化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实施科学分类,理顺管理流程,优化纳税服务、强化税收分析、整合税源监控、突出纳税评估、集约税务稽查、深化信息应用、重组管理资源、转变工作方式。

(一)实施科学分类

1.按管理对象分类。按照“规模+行业”的原则,将纳税人分为重点税源和中小税源两类。重点税源是指纳入省、市局税源监控的企业、上市公司以及跨国、跨省、跨市的总分机构和母子公司,其国税收入占本地区国税收入总额不低于80%(2010年上半年,全省共有6907户,占全部企业户数3.99%,入库税款415.06亿,占全省收入84.06%);中小税源为重点税源以外的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按规模分类的基础上,根据当地产业结构和行业分布状况,对同一管理层级的纳税人再按行业进行分类。

2.按管理职责分类。借鉴公安部门“户籍警”、“治安警”和“刑警”序列划分方式,将税源管理职责重新划分和归类为事务性、监控性、查处性三类,进一步明确税收管理员的工作职责、范围和方式,管理员由固定管户转向分类管事。事务性工作是指日常管理与服务,包括户籍管理、申报受理、税款征收、发票管理、税法宣传、纳税辅导等;监控性工作是指基于风险管理的纳税评估和税源监控等;查处性工作是指税务稽查。

3.按管理层级分类。根据税收征管程序和风险管理流程,合理界定分解省、市、县三级国税机关的税源管理职责,实现上下联动。税收分析、税源监控、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监控性和查处性工作,主要由省、市两级国税机关承担,县局主要从事事务性工作以及中小税源的纳税评估。一是省局负责税收分析、反避税调查以及部分重点税源纳税人的税源监控、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市、县局不再专门从事税收分析和反避税调查工作。二是市局负责省局管理的重点税源

税公开制度,保障纳税人知情权,建立投诉举报快速响应机制。

(四)强化税收分析

把税收分析作为推进专业化管理的切入点,运用分析成果引导管理资源配置,有针对性地开展税源监控、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

1.提高分析层次。发挥数据集中优势,省局集中处理全省征管数据,开展税收弹性分析、税负分析、税源分析和税收关联分析,发布全省行业税负及预警指标。建立行业纳税评估模型,筛选评估对象,具体锁定至地区、行业或纳税人,把疑点目标层层追踪至纳税人的某个方面。

2.改进分析手段。克服用单一税负指标进行简单比对的做法,要通过加强培训,综合应用风险指标、评估模型等技术工具,提高税收分析能力,从微观、宏观、横向、纵向等多个方面对税源情况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分析。

3.加强分析应用。围绕税收风险管理,开展“建模找点”,有效识别和定位税收风险,发现税源管理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调整管理方向、措施和力度,充分发挥分析应用的最大效能。

(五)整合税源监控

以业务流程为导向,以上下联动、横向互动为目的,整合部门之间、上下之间和税源管理主要环节之间的工作,提高税源监控水平。收入核算部门开展宏观分析;税源监控部

门运用评估模型,定期分析每一个纳税人,查找风险较高的纳税人,将风险点比较集中的纳税人作为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选案的主要来源;纳税评估部门对风险级别较高的纳税人实施评估;稽查部门选择疑点较大、对纳税评估不能排除风险的纳税人进行检查;根据评估和稽查的结果及建议,管理部门完善管理对策。省局负责征管状况监控,按月或者按季度开展分析,指出哪些纳税户在什么时间段,存在什么疑点,下发到主管国税机关,指导主管国税机关根据疑点找问题,重点监控,查明真相,并将结果及时反馈。

(六)突出纳税评估

纳税评估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实施税源监控的最有效手段,是推进专业化管理的关键和重要内容。按规模分层级进行评估,省局负责对全省重点税源纳税人纳税评估的组织和实施,市局负责对部分重点税源和中小税源企业实施评估,县局负责对部分中小税源企业实施评估。转变评估方式,通过实施“建模找点”,实现纳税评估从无差别的全面评估转变为有针对性的专业评估,从无标准的经验操作转变为有规范的精细评估,从不连贯的单一应用转变为有互动的综合评估。开展多税种联评,用足、用好现有系统中已有的信息,实现对纳税人的全面评估。

(七)集约税务稽查

在一定区域内集中稽查人员、资源和业务,优化力量配置,强化执法刚性,提高办案效率,更好地发挥稽查震慑作

和评估;第二税源管理局负责全省重点税源中制造行业除高新技术产业外的纳税人税源监控和评估;第三税源管理局负责全省重点税源中服务行业除高新技术产业外的纳税人税源监控和评估;第四税源管理局负责全省重点税源中其他行业除高新技术产业外的纳税人税源监控和评估。

(2)税务稽查机构。按照地域分别设置皖北、皖中、皖南、皖西、皖东5个跨地级市稽查局,每个局编制40人,名称为省局皖北稽查局、皖中稽查局、皖南稽查局、皖西稽查局、皖东稽查局,负责全省重点税源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其稽查范围或人员,每2-3年轮换交流一次。撤销县稽查局,集中稽查人员、资源和业务,优化力量配置,提高办案效率。按照重点税源的不同类别和税源监控的不同层级,划分省、市稽查局稽查范围,实行省、市两级集约稽查模式,减少层级,避免办案干预。

(3)机关内设机构。设立维护纳税人权益办公室,挂靠纳税服务处,负责纳税人投拆、举报的调查核实和处理,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调整内设机构职责,收入规划核算部门负责开展税收宏观分析,定期发布全国、全省行业税负及预警指标,为税源监控和纳税评估提供支持;征管科技部门、税种和专业管理部门负责重点税源监控和微观税收分析,运用纳税评估模型,识别和定位税收风险,筛选评估对象;纳税服务部门负责纳税服务工作状况的监控分析;数据处理部门负责监控分析所需数据的抽取、提供和维护。

2.市局。按照一级式、扁平化、集约化的思路,撤销按行政区划设置的市区国税局(分局),市局为税收执法主体。

(1)税源管理机构。设立3个税源管理机构,其中:第一税源管理局承担全市重点税源纳税人(除省局监控评估的纳税人外)的税源监控与评估工作;第二税源管理局承担市区中小企业的税源监控与评估;第三税源管理局承担市区个体工商户税源监控与税款核定工作。

(2)办税服务机构。设立纳税服务局,负责受理市区所有纳税人的涉税申请和纳税申报,承担税款征收、户籍管理、信息采集、调查核实、发票管理、催报催缴、任务执行、欠税管理、宣传辅导、档案管理等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

(3)税务稽查机构。设立稽查局,撤销县级稽查机构,上收县局税务稽查执法权,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实施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审理和执行。

(4)合并机关内设机构。按照整合职能的原则,对市局内设机构进行合理归并,设置6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税政制度(税收法律顾问)处、数据管理处、人事教育处、监察处和后勤管理处。办公室负责文秘管理、税收宣传、保密、督办、网站管理、各类档案文书管理等职责;税政制度处负责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企业所得税、国际税收、出口退税等税收政策落实和综合征管工作,负责为纳税人提供税收法律咨询服务和税收法律救济工作;数据管理处负责收入规划核算,数据分析监控和信息化支撑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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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企业经营规律及核算特点,测算企业生产和纳税能力,保证税收收入;引导和帮助企业从内部控制制度入手,通过执行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把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贯穿于生产经营过程,强化企业税务风险自我防控。

2.中小税源企业。按照行业管理、集约化管理的思路,强化税基管理和分类纳税辅导。密切与工商、质监、地税及政府部门间的信息传递和工作配合,避免产生漏征漏管;对财务核算不健全的企业,实行所得税核定征收;对重点行业和管理薄弱行业,加强行业税源监控和评估;对新办企业,及时帮助办税人员熟悉办税流程及政策;对已开业的中小企业,突出账簿设置、财务核算情况的检查辅导。

3.个体工商户。探索集约化、社会化税收管理思路,注重户籍和定额管理。实施由专业市场、街道等委托代征,建立护税协税网络及社会化服务机制,降低征纳成本。对农村偏远地区或小街小巷的个体工商户采取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的方法,按年申报纳税。

(二)制定配套制度

不断推进管理制度建设,建立一个制度规范、程序严密、依法行政的制度体系,保障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在法律框架内对传统的征管程序、操作流程进行梳理,以纳税人为中心,切实减少不必要和无实际意义的业务流转环节和审批(核)环节,优化税务登记、宣传辅导、申报缴税、税款评定、税款征收、税务稽查、法律救济等流程。制定行业税收

管理规范,明确行业税源管理重点、作业标准、信息采集和监控指标等内容。

(三)完善内控机制建设

以防控廉政风险为目标,以健全内控制度为重点,以监督制约权力为核心,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全面加强内控机制建设。认真梳理权力事项,排查权力风险点,确定关注和控制重点,健全防控措施;合理配置权力,实现权力运行的相互关联和相互制衡;完善岗责体系,实现权力与责任的有机结合;规范工作流程,形成环环相扣的工作链条;严格运行程序,健全责任明晰、制度完备、分权合理、流程规范、制约有力、监督到位的部门内控机制。

(四)建立专业化管理队伍

根据各类纳税人的不同管理要求和税收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建立专业化管理人才队伍。建立能力评价体系。探索建立税收管理员能级制度,明确各类管理岗位的业务技能、要达到的知识水平和能力标准等。根据岗位能力标准,对管理人才进行分类,建立各类专业人才库。强化分类培训。按照“岗位要什么培训什么”的原则,开展岗位分类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专业性和有效性,岗位不同,培训的内容、知识和培训方式也要相应不同。注重专业岗位技能的培养和提高,突出能力操作与训练。优化人员配置。优化人员配置,将各类管理人才配置到最能发挥其专长的税源管理岗位上。根据当地大企业、重点税源企业管理以及纳税评估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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