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店合同范文

2024-09-18

零售店合同范文(11篇)

1.零售店合同范文 篇一

安阳师范学院2011级 市场营销 专业零售学课程

2013—2014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查论文

浅谈电子商务与零售业的发展趋势

作者张 尧院(系)商学院

专业市场营销

年级2011级

学号

指导老师张 妍

日期2014年06月

浅谈电子商务与零售业的发展趋势

改革开放30多年,中国零售业经历了从小到大、从封闭到开放、从单一到多元、从传统到现代的不断发展过程,零售业的每一次发展都是技术力量的不断推动的结果。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中国网民规模不断扩大,网络购物用户规模稳步增长,进一步带动网购市场快速发展。中国网络购物市场中,B2C市场增长迅猛,将继续成为网络购物行业的主要推动力。利用先进的互联网信息技术,推动企业电子商务的逐步实现,对于促进零售业信息化的发展,增强零售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电子商务作为新经济时代的热点,正以低成本、高效率、覆盖广、协调性强、透明度高等一系列明显的交易优势席卷经济的各个层面。它变革了现行的商业体系,创造了新的商业模式,也不断改变着人们贸易和消费的方式。传统零售业与电子商务相结合,这是未来零售业发展的必然趋势。电子商务和传统零售业不应该是替代关系,而是共融关系。如何让线上线下零售更好地相互融合促进,这是探讨电子商务与零售业发展趋势的关键所在。

一、我国零售业电子商务发展现状

目前,我国传统零售企业纷纷将传统渠道的触角向线上延伸,自建或收购网购平台,争食电商大蛋糕,欲进一步巩固或拓展衍生自己的客户市场。随着传统家电零售行业两大巨头国美和苏宁均巨资挺进电商领域,之后以沃尔玛为代表的传统零售商、以万达为代表的房地产行业、以居然之家为代表的传统家居行业、以中石化为代表的传统能源行业、以顺丰速递为代表的物流行业以及各大银行纷纷试水电子商务。我国有数百家大型连锁商场开设了网上连锁商城,一些大型的超市和百货公司也正着手建设自己的电子商务体系和交易平台,零售业电子商务进入蓬勃发展期。

然而,以淘宝为首的电子商务平台“6.18”、“8.15”、“双十一”等全年无休的数十次“价格战”、价格虚标、下单无货、快递爆仓、系统瘫痪、售后服务等促销乱象业随之出现,严重考验着电子商务企业的诚信与服务。从2012年起,曾经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的垂直B2C噩耗不断。乐淘网转型品牌电商、好乐买寻求出售,红孩子被收购。随着资本大门对垂直B2C的关闭,倒闭潮阴霾挥之不去。

总的说来,中国的网络零售还处在一个很不成熟的阶段,交易规模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而且,网民参与网上交易的比例与发达国家相比也有一定的距离。一项网上问卷调查显示,我国仅4成的网民对网上交易感到满意。而全球网民对网上交易的满意度要高的多,这充分表明我国零售电子商务企业的服务质量还有待提高。

二、我国零售业电子商务化发展前景

1、中国传统零售业发展不成熟,为电子商务化发展提供广阔空间

与成熟经济体的传统零售业相比较,中国传统零售业尚处于发展期,表现在中国零售业供应链过于冗长,往往涉及多层中间商和批发商。而电子商务的核心优势就在于电商可以同供应商和最终消费者直接交易,保证信息透明及时,使供应链趋于扁平化。让整条供应链中的不同渠道逐渐脱离形形色色的渠道商,极大的提高了供应链效率,结果是给消费者提供了更低的商品价格,为供应商创造更多价值。

2、中国流通体制区域隔绝,电子商务发展不受区域影响

中国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导致了商圈与商圈之间的竞争在区域上有着较为明显的垄断和割据特色,同时我国分为四级的行政区划所构成的政治格局和行

政性经济的存在又导致了地方保护主义的广泛存在,这些因素的综合作用导致了中国流通体制的区域分割,从而限制了实体零售业的跨区域扩张和渗透,表现在中国的零售业巨头往往带有强烈的地域性特色。而电子商务的扩张以网民数量的增长和网络的可获得性为基础,在这一平台之上,零售业的扩张不再受到我国现有体制导致的区域性束缚,真正面向整个开放的全国市场。

3、中国人口分布密集集中,末端配送成本较低

中国人口众多且居住密集,其中以北京—天津为核心的京津冀地区、以中原城市群为核心的中原地区、以沪宁杭为核心的长三角地区、以广州—深圳为核心的珠三角地区、以武汉都市圈为核心的长江中游地区以及以成都—重庆为核心的四川盆地集聚了中国绝大多数的人口。人口集聚,居住密度高,在一定程度上更加适合物流配送,从根本上降低末端物流配送成本。当物流总成本下降时,“客单价”急剧下降,也就是说,可以进入网络渠道的商品越来越多。末端物流配送与某单个城市的日送货量密切相关。

4、中国网络覆盖大于实体零售覆盖,网络购物可实现跨越式发展

中国实体零售成本高昂,传统零售业扩张速度缓慢,覆盖范围依然有限,表现在三、四线城市的产品丰富度不高,其消费者购物选择性匮乏,无法享受到一、二线城市的商品多样性。

中国互联网的介入远远超过顶尖零售商的覆盖范围。中国城市的互联网覆盖范围接近发达国家水平,而实体零售整合仅达到发展中国家水平。中国电子商务能够为更多消费者提供更多商品选择。新技术、新业态的快速出现让其它技术业态的生命周期缩短。在实体零售网络不够发达的中国,网络购物的出现可以绕开实体零售网络全面发展的阶段,实现跨越式发展。

三、中国零售业电子商务发展的建议

传统零售业应当而且必须与电子商务相结合,这是零售业发展的必然趋势。推进国内零售业电子商务是一个长期而艰苦的过程,务实有效地推进零售业的电子商务,需要每一个零售企业正视目前的不足,寻找并利用较好的契机,进行深入思考和踏实行动。在此,我结合自身所学专业给出如下几点建议:

1、加快企业业务流程的重组和优化,加强电子商务投入

2、关注用户需求,加强系统建设、物流服务、客服团队建设

3、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促进线上线下业务对接

4、充分利用客户关系管理,提高顾客满意度

5、从价格战转为价值战,进一步挖掘产品特色

激烈的市场竞争不可阻挡,电子商务对中国零售企业来说既紧迫又艰难。中国零售企业只能通过应用新的信息技术来快速提升自己的市场竞争力,从而推动新的商业模式在中国的快速形成。这也是中国在面对WTO的一次发展机遇。我相信随着世界经济的繁荣发展,零售业作为电子商务的重要支柱,必将蓬勃发展,大放异彩。

2.零售店合同范文 篇二

目前,解决电子市场下代理商与零售商合同设计问题的研究很少。Netessine等[1]考虑了类似传统的供应链的网上零售商行为的协调问题,在线零售商在网上购买产品并且在网上出售。Raju等[2]针对供应链中的强势零售商,研究了数量折扣与两部定价合同来协调供应链。研究发现,数量折扣与两部定价都能协调供应链,但在一定条件下两部定价合同对制造商更有利。熊中楷等[3]研究了网络环境下供应链动态定价的渠道协调问题,发现单独利用收益分享合同不能达到供应链的协调,而收益分享合同与返利合同的组合运用能够有效实现供应链协调和渠道成员的双赢。谢庆华与黄培清[4]研究了基于数量折扣的双渠道协调问题,发现协调双渠道供应链的数量折扣合同有无穷多个。Cui等[5]在渠道成员的公平偏好下,用两部定价合同研究了供应链的协调问题。他们发现当制造商通过固定费用转移零售商的利润时,制造商能够有效解决供应链协调问题。曲道钢和郭亚军[6]研究了分销商的销售努力对其需求量的影响,并利用改进的收入共享合同解决了双渠道供应链的协调问题。Gan等[7,8]提出的合同是作为该联盟收益的比重合同,主要是侧重于收益共享合同。本文有所不同,同时也描述了不同类型的合同比如固定费用合同,并提出了能够实现电子市场联盟协调的利润共享合同。

1电子市场下的合同设计

考虑买方和零售商在电子市场下进行商品交易。在电子市场下,一个联盟是由代理商和零售商组成的。对于联盟两个成员的策略选择,考虑零售商选择一种商品在电子市场中的销售量和代理商选择广告数量。假定订单数量取决于给定价格的随机需求。收益是由合同中联盟的两个成员共享。零售商直接把商品运送给买方,因此买方不作为联盟中的成员来考虑。

令A={o,s}为联盟其中o为代理商,s为零售商。o的策略为选择广告数量a,s的策略为选择订单数量q。对于给定的价格p,假定一个在广告数量a的影响下的随机需求函数X(a)。令F为需求的累积分布函数,f是概率密度函数。如果订单数量为q广告投入数量为a,期望收益为R(q,a)=pQ(q,a),其中Q(q,a)为预期销售量,则有Q(q,a)=E[min{X(a),q}]。也就是如果订单数量q大于市场需求,这时销售数量为市场需求量,否则销售数量为库存数量q。随机需求为E[min{X(a),q}],因此

对于在线交易,代理商o的成本等于固定成本CO1加上广告成本。令g(a)为广告a的成本函数,有。广告成本和边际广告成本都可以增加广告的数量。对于零售商s,假定电子市场商品的一次订单数量已经作为库存来准备,单位成本为CP,固定成本为CS1,每单位的运输成本为CS。为了简便,不考虑回收价值,缺货损失,库存成本等因素。

与订单数量不同的是,广告可能不会产生收益。没有广告的情况下,联盟策略(q,a)等于(q,0)显然q代表策略。选择订单数量q,联盟在给定的价格p时期望获得的收益r=R(q)=pQ(q)。假定联盟接受合同T,代理商o期望的利润为

零售商s期望的利润为

这2个函数表示联盟成员的利润取决于合同上零售商订单数量的选择。同时,订单数量的选择会使零售商产生可变成本,然而不会使代理商o产生可变成本。这对于传统的供应链相比较的电子市场来说是非常独特的。然而,联盟中成员间物质的分销使得在传统供应链中产生可变成本,电子市场由于是直接将物品从零售商运送到买方,所以不会产生任何的可变成本。所以,对于这个模型存在一个联盟最优利润。

引理1令q*是电子市场模型在没有广告影响下的联盟最优订单数量。在电子市场模型下,存在一个独特的最优订单数量

证明根据利润的定义,得到以下联盟预期利润

预期利润的一阶导数为

式(4)的二阶导数为。因为f(q)是正的,所以联盟利润函数是关于订单数量q的凹函数。因此,联盟最优订单数量q*一定是式(4)的解,使得。

引理1表明了在这个模型中存在惟一的联盟最优订单数量q*。是在没有广告影响情况下的联盟协调合同,主要考虑当E[π(q*)]的情况。

考虑有广告影响情况,需要重新定义帕累托最优性检验,因为联盟利润函数是不同的。联盟在给定的定价时期望的收益为r=R(q,a)=pQ(q,a)。假定联盟接受合同T,代理商o的期望利润为

零售商s的期望利润为

为了检验联盟是否协调,定义了预期联盟利润为

根据Q的一些定义,式(7)是关于订单数量q和a的凹函数。因此,存在一对联盟最优值{q*,a*},且不是惟一的。假定对于任意给定的固定订单数量q,存在最优广告数量a*(q)。用一阶微分方程来表示为

对于电子市场模型,主要通过两个典型的合同:固定费用合同和收益共享合同,在有无广告影响情况下研究联盟协调合同的一些特性。

1.1固定费用合同

固定费用合同应用在许多电子市场中。固定费用合同是一个代理商在不考虑联盟收益的情况下,总是可以从中获得一个固定的收益数额。

定义1如果一个联盟A的合同T满足以下条件,就被代理商i0称作是固定费用合同。σ∈S和r∈R有

在固定费用合同下,代理商i0从其他代理商那获得固定收益α同时联盟的收益是由除代理商i0外其他代理商所给予的。在电子市场环境下,TO(σ,r)=α以及TS(σ,r)=r-α使得σ=(q,a)。

1.1.1无广告影响

下面的命题说明了电子市场模型在没有广告影响下达到联盟协调。

命题1令α是电子市场的一个固定订单收益,如果CO1<α<(p-CS)Q(q*)-CPq*-CS1,那么固定费用合同T在没有广告影响的电子市场模型下达到联盟协调。

证明:如果q>0,在固定费用合同下,代理商o和零售商s的预期利润为

因此,如果固定收益α满足CO1<α<(p-CS)Q(q*)-CPq*-CS1固定费用合同可以达到联盟协调。

命题1说明了联盟协调是由于代理商的成本结构不会因为订单的数量产生可变成本。只要收益高于代理商的成本低于零售商的预期利润时,这个联盟协调才得以保持。

1.1.2有广告影响

考虑广告的影响,策略组合(q,a)和合同TO(q,a,r)=α,TS(q,a,r)=r-α。

命题2固定费用合同在有广告影响的电子市场模型下不能达到联盟协调。

证明:在固定费用合同T下,如果q>0,对于式(5)和合同的定义,代理商o的利润函数为:。该利润函数关于a的一阶导数为:。因此,在固定费用合同下,代理商o在之前选择的没有广告影响的电子市场模型的假设下,没有激励任何积极的广告数量。因此,固定费用合同在这个模型中不能达到联盟协调。

对于命题2,零售商s在固定费用合同下作为一个自由驾驭方享有了广告影响带来的收益。而且,代理商在联盟协调环境下没有任何激励广告的行为。

可以得出固定费用合同在没有考虑广告的限制情况下达到联盟协调。下面考虑的是收益共享合同,是否可以达到联盟协调。

1.2收益共享合同

收益共享合同在电子市场中运用的很多,个人收益是联盟收益的一个比例[9]。

1.2.1无广告影响

在收益共享合同下,代理商分享零售商一定比例的销售总额。比例为α(0<α<1)。因此,TO(q,r)=αr且TS(q,r)=(1-α)r。

命题3令α是代理商o从收益r中得到的一个比例。收益共享合同T在没有广告影响的电子市场模型下不能达到联盟协调。

证明:在收益共享合同下,代理商o的期望利润为

零售商s的期望利润为

零售商s的利润函数关于q的一阶导数为

由于代理商不会产生任何可变成本或采购成本。因此,收益共享合同不能达到联盟协调。尽管命题说明了收益共享合同不是一个联盟协调合同,但是在电子市场上是一个普遍的合同。参数α通常在电子市场上设定为一个小值。因此,需要零售商s订单数量比联盟最优订单数量稍微多些。意思是一个收益共享合同所需的订单数量可能比固定费用合同所需的订单数量要多些。因此,代理商在收益共享合同下可能要比在固定费用合同下销售更多的数量。

1.2.2有广告影响

令α为代理商o的共享比例,合同TO(q,a,r)=αr且TS(q,a,r)=(1-α)r。再次说明收益共享合同不能达到联盟协调。

命题4收益共享合同在有广告影响的电子市场模型下不能达到联盟最优。

对于命题3和命题4,不管有没有广告的影响,收益共享合同都不能达到联盟协调。这是由于缺少边际成本与边际利润之间的关系。下面提出了一个考虑了这种关系的合同。

2利润共享合同

利润共享合同预先给联盟成员确定一个分享收益的比例,同时也给对方确定一个收益中的成本分摊的比例;从而使得联盟成员的收益和可变成本得到了平衡。每个成员不仅考虑他的成本而且也考虑其它成员的成本从而定义他的利润[11]。收益为r=R(σi,σj)。令χi>0为设定代理商i收益的初始比例系数,第二个为代理商i为代理商j支出成本的比例系数。假定。

定义3令χi>0为利润共享合同T的比例系数。如果对于联盟A中所有的i有,Ti(σi,σj,r)=χir-χiCj(σj)+χjCi(σj),则联盟A的合同T是利润共享合同。

在电子市场环境下,利润共享合同解释为

这个利润共享合同是由收益共享,销售折扣,订单奖励和广告成本共享组成的。下面的定理说明了利润共享合同可以达到联盟协调。

定理1利润共享合同T在电子市场模型下可以达到联盟协调。

证明:对于T的代理商o的利润函数为

零售商s的利润函数为

对于关于a的微分方程(11),可以得到代理商关于广告的一个边际利润为

它满足方程式(8)的一阶条件。一对参与约束{q*,a*}满足式(11)和(12)的条件是必须为正的。即

因此,如果

则利润共享合同可以达到联盟协调。

利润共享合同让联盟成员彼此之间支出他们的一部分成本,同时收益是共享的。对于定理1,利润共享合同通过共享收益平衡了联盟成员的一部分成本。

3结论

3.零售店合同范文 篇三

卷烟零售户经营情况分析

【摘要】:卷烟零售户是烟草企业赖以生存的重要保障,是烟草企业和广大烟草消费者沟通的桥梁和纽带,单个零售户的经营情况直接关系到其卷烟销售情况,关系到整个辖区卷烟市场销售情况,进而与烟草企业卷烟销售工作、专卖管理工作等一系列工作息息相关。因此,对零售户经营情况进行充分、全面、合理、科学的分析具有现实必要性和重要性。

【作者单位】:河北省沧州市肃宁县烟草专卖局 【关键词】:烟草 零售户 经营 分析 【正文】:

卷烟零售户作为烟草企业与消费者直接见面的销售渠道链中一个重要的环节,在卷烟市场分析中的作用不可忽视。而且从卷烟零售户那里可获取的市场信息很多,对零售户的调查也几乎涉及到卷烟调查所包含的全部项目。正因为如此,进行卷烟市场的研究时,对卷烟零售户的调查显得异常重要,而这一点却往往被忽视。

一、卷烟行业特征及市场分析之必要

卷烟作为一种专卖专营的快速消费品,其销售渠道具有“管制”的特点,整个管理机构是自上而下设臵的,从国家烟草专卖 局到省局、到地市局、再到县局,最后到万千卷烟销售零售户,体现出“垂直管理、专营专卖”的特点。卷烟行业已经形成庞大的市场营销网络,但由于长期以来卷烟实行的是专卖专营,导致烟草公司与零售户之间是一种管理与被管理、约束与被约束的关系。随着WTO的过渡期结束和市场经济的深入,这种垄断正在削弱,如何牢牢地占有现有的市场资源正面临着巨大的挑战。这就需要积极开展卷烟市场研究,为烟草工业公司和商业公司提供市场信息服务和培育品牌方面提供重要保障。

烟草市场分析是了解、认识和掌握辖区烟草市场规律的重要工具,是卷烟销售活动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也是烟草企业积极探求烟草市场,提高卷烟销量,提升终端服务的重要手段。卷烟市场分析的内容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1)零售户经营态势的分析。对辖区内零售户的正常发生业务、不正常发生业务及未发生业务的比例进行认真分析,不仅分析正常业务户的进货数量、结构进行分析,而且对不正常业务户的经营动态、进货规律和渠道进行分析,同时对未发生业务户进行跟踪访查,根据零售户变动在卷烟网络中做出相应调整。(2)辖区卷烟销量的分析。对辖区内各线路的人员概况、经济总量、消费习惯、消费能力等进行全面了解,在进行卷烟销售计划细分时重点突出;对辖区内各线路零售户的历史进货规律、进货数量和结构及周期进行统计分析,根据统计结果来细分当月销售计划,做到计划细化工作有据可依,细分结果科学合理。(3)卷烟销售结构的分析。根据零售户的销 售情况,对辖区内的零售户进行分类,考虑每一类零售户各档次卷烟的销售走势,有针对性地进行促销,有利于增加销量,提高经营效益。(4)客户关系的分析。对辖区内经销户进行细分,实施等级管理,实施个性化服务,拉近与客户的关系。这样可增强零售户的信任感和接受趋向,强化客户经理在推荐新品牌,引导消费的说服力度。

如果把完成销售计划看作是一个好的结果,那么做好市场分析就是一个很好的控制和引导过程。因此,必须认真做好卷烟市场分析,才能拉升结构,引导消费,针对卷烟零售户的市场分析及方法探讨真正驾驭市场、提高销量。

二、卷烟零售户分析的重要性及作用

随着卷烟供过于求和市场竞争的加剧,许多烟草企业都开始采用多零售网点式的扁平化结构,网络技术及物流配送中心使得生产商与零售商的直接交易变得便捷,零售终端在整个市场链中逐渐显现其核心的位臵。

1.零售户在整个销售环节的重要性

终端市场是直接与消费者发生买卖关系的环节,也是唯一产生实际销售的环节,一种产品是畅销还是滞销,唯一能检验的环节也只有在终端市场。在销售的过程中,卷烟只有占领了终端市场,在零售点上与顾客见面,才有可能被顾客所购买。既使你有世界上最好的产品,有最强大的广告支持,但消费者不能在零售点买到它们,你就无法完成销售,实现利润。一位营销大师曾经 说过:“谁控制了渠道,谁把握了终端,谁就占领了市场”。

终端市场担负着承上启下的重任,就是上连厂家、批发商,下连消费者,通过掌握终端,厂家可以零距离接触消费者,全面、细致地了解消费者的消费行为与心态,从而获得最真实的市场信息,为新产品的开发和老产品的维护与更新提供最快最新的信息,增强了市场的应变能力和快速响应能力。

卷烟是靠零售户卖给消费者的,真正与消费者实现零对接的是零售商户。所以零售户在扩大消费者、掌控市场主动权等方面具有相当关键的作用。国家烟草专卖局姜成康局长曾说:“谁拥有了零售户,谁就拥有了市场。”虽然我国烟草行业有专卖体制下垄断经营的特点,零售户不可能随意选择供应商,但不能以此为理由,降低服务质量,忽视零售户在整个销售环节的重要性。国外竞争对手已经对零售户虎视眈眈,准备蚕食国内市场份额,因此,为零售商提供高水准的服务和满足客户的差异化需求已经迫在眉睫。

2.开展卷烟零售户调查分析的作用

通过深入经营指导,提高客户的盈利度,以零售户动销台账为依托,围绕信息沟通、销售情况、盈利分析、库存管理,以及烟要怎么卖,碰到某个品牌断档要怎么选择替代品牌等内容,适时制定下发《经营指导书》,促使卷烟零售店在“改善服务态度、美化服务环境、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效率”上作文章,主动分析消费者构成、消费行为特点、消费品牌需求,从而有针对性 地预测、满足和适应市场。同时,对不足货源予以指出并对销售加以引导,缓解因货源不足带来的矛盾,提高零售户的盈利能力。这些都是零售户经营情况分析的结果。

卷烟零售户本身随着市场环境、经营目标的变化处在不断地变化之中,零售户与烟草公司的业务关系其实较为脆弱,必须定期开展零售户的调查分析,搜集相关信息,并根据信息对零售户进行动态的管理,定期地进行考核,在局部形成一定程度的竞争,保持渠道持续的有效性和活力。这样不仅能够提高销售额,增加利润,加强顾客忠诚度,而且对卷烟市场及消费者需求的变化能做到有针对的管理。概括起来,对卷烟零售户的调查分析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有利于了解零售户的经营状况。真正掌握零售户的一些基本信息,如店名、地址、负责人、联系方式、经营面积以及他们的经营资金、经营设施、销售能力、周转库存等。为每一个零售户建立一个长期的经营历史档案,积累必要的基础数据,才能有针对性的进行量化分析,提高管理的科学性。对零售户进行调查分析,清楚地掌握零售户的相关信息,有效组织货源,把货源与零售户的销售规模和经营质量相挂钩,还可采取定量、定性的综合指标,对零售户各方面进行综合分析,进而全面了解零售户经营能力。

(2)有利于零售户的合理布局。卷烟零售户的合理布局是在一定区域和市场范围内,根据卷烟销售和市场需要对零售户进行 合理布点,成为卷烟销售网络建设的必然趋势。随着市场经济的完善和发展,专卖体制下的烟草经营开始面临市场竞争的严峻考验,构建稳固、完善、高效的网络体系的关键就是拥有一批与烟草企业有着利益互动、利害相连的,有一定忠诚度和信誉度的零售户群体。这就要求对现有零售户进行“淘沙式”的选择,对商户布局的不合理状况进行必要的“间苗”,便于向零售商户提供优质服务。根据零售户调查得到的信息,对零售户进行合理布局,有利于保证他们的适当利润,也便于强化管理。

(3)有利于零售户的管理。根据对零售户的调查资料,可对零售户分类。一是按照其经营量,分为特殊客户、重点客户、普通客户、零散客户等,通过这种分类可以制定合理的访销频率,决定科学合理的服务方式,实行个性化的服务。另外是从守法经营的角度,分为A、B、C、D类客户,按其守法经营和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的历史记录来决定其是要重点保护,还是要严格管理,从而保证零售终端网络地规范有效运行。也可对零售客户进行诚信等级的评定,提高零售客户的守法意识以及卷烟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为卷烟销售创造良好环境。

(4)有利于掌握卷烟市场动态及信息。零售户根据本店过去一段时期卷烟的销售情况以及与消费者的接触过程中对消费者的反馈信息的综合考虑,会对卷烟市场未来一段时间的大致趋势做出自己的判断,这对生产厂商和销售公司预测未来市场趋势有重要的参考作用。同样,在卷烟销售过程中零售户对各个品牌的销 售情况最为清楚,有掌握了大量的消费者反馈信息,这对于分析卷烟的品牌竞争力有十分重要的参考价值。

(5)有利于侧面了解消费者的相关信息。零售户直接与卷烟消费者打交道,消费者有什么意见也往往直接向他们反映,所以通过零售户的调查可以从侧面了解很多卷烟消费的情况。把这些消费者的情况与零售户本身的情况进行对照分析,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掌握市场,确定市场策略。

三、针对零售户的调查方法及注意问题

对卷烟零售户进行调查,方法很多,大多数市场调查的方法都可加以采用。但根据卷烟销售的行业特征及零售户本身的特点,对零售户开展调查主要采用访谈和座谈会的形式,为提高效果往往辅之以问卷调查。

1.实地拜访。对卷烟零售户的调查,最常见的方式是由客户经理上门访谈,在聊天沟通的过程中,引导卷烟零售户对卷烟的相关情况和当前市场状况进行分析,然后通过整理,获得所需要的资料。在进行调查之前,首先必须了解将要调查的卷烟零售户的情况,卷烟零售户的一些特点,比如年龄、性别,甚至性格,这些都是直接影响到交谈进行的因素,同时也应该从销售公司了解到卷烟零售户最近的运营情况,以便更有针对性地询问卷烟零售户所在地的卷烟销售情况。

2.座谈会。座谈会是市场研究中经常用到的数据采集方法,召开卷烟零售户座谈会能够挖掘零售户深层次的愿望、原因、影 响因素,利用多个零售户间相互激发,可以挖掘出更多更深的内容。因为是多人讨论,零售户互相之间有一个互动作用,一个人的反应会成为对其他人的刺激,这种互动作用会产生比同样数量的人做单独陈述时提供更多的信息。

3.调查问卷。采用问卷方式可将所有问题都列于问卷中,提供现成的答案给零售户选择。完善的问卷能够提高精确度,减少回答误差,也便于对数据进行统计处理和量化分析。问卷能将人们的定性认识转为量化数据,问卷中已有完整的说明与编排,无须再向零售户详细说明,节省调查时间,提高调查效率。问卷调查的关键是问卷设计,问卷设计的质量直接影响到调查结果的准确性、可靠性。实践中,问卷设计必须以科学的理论为指导,多从零售户的角度出发,让所要调查的问题能够引起零售户的兴趣;同时避免问卷范围过于广泛,题量过大,而占用调查者和零售户太多的时间,引起厌烦。问卷设计必须要有相关领域的专家参与,才有可能保证设计的质量,为提高最终的调查质量奠定良好的基础。

四、结束语

卷烟零售户直接与消费者接触,在卷烟销售渠道中占据重要地位。对卷烟零售户的调查分析可获取多方面的信息,是卷烟市场分析中相当关键的一个环节。因此,运用一定的技巧和方法,从对卷烟零售户的调查中获取所需要的资料,并借助一定的分析工具对数据进行量化分析,可以发现很多有价值的结论,这对于 更好地把握卷烟市场,为卷烟生产企业及销售公司确定有效的市场策略和方针起到重要的参考及指导作用。

4.零售店合同范文 篇四

蚌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安徽省天行健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蚌埠海亮明珠店,《药品经营许可证》证号:皖CB5528011,注册地址:蚌埠市龙亢农场龙腾路78号,县级药品零售企业,企业负责人张前进,质量负责人兼执业药师:李海桃,经营方式:零售(连锁),经营范围: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未设置仓库,经营面积110m2,员工4人,其中执业药师2人,其他专业2人。经营品种大约1000余种,2017年3月22日刚成立。基本能够满足周边居民用药需求。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2年版)颁布实施以来,我药房高度重视,组织员工多次参开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2年版)等知识培训,提高全员参与质量控制的意识。同时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2年版)的要求,在总公司质量负责人的领导下,组织质管部有关人员重新修订了药房的各项岗位职责、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完善了的质量管理体系,能够对药品采购、收货、验收、陈列检查、销售等各个环节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可以保证药品质量。依据要求,对计算机系统(KSOA)进行升级,完善了药房采购计划,近效期药品预警及过期药品自动锁定,完善了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销售的提示及超数量锁定等计算机系统功能。我店认真、细致地对质量管理与职责、人员管理、文件、设施与设备、采购与验收、陈列与储存、销售管理、售后管理等8部分内容开展了内部审核。经过审核、整改、完善,提高了整体经营管理水平和质量控制、保证能力,促进了药房质量管理工作的进一步改进。现将内部审核情况报告如下:

第一部分 质量管理与职责

1.我药房自2017年3月开办以来,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了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程、档案、记录和凭证等内容的质量管理文件,开展质量管理活动,确保药品质量。

2.我药房建立了与经营范围和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组织机构、人员、设施设备、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及相应的计算机系统等;设立了与经营活动、质量管理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岗位。包括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验收,养护,销售等8个岗位,并且明确规定了职责、权限及相互关系,各岗位人员能够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开展相应的工作。

3.企业负责人张前进是我药房药品质量的主要责任人,负责企业日常管理,负责提供必要的条件,保证质量管理人员有效履行职责,确保企业按照本规范要求经营药品。

4.我药房配备有质量负责人,在日常工作中能够履行以下相关职责:(1)督促相关部门和岗位人员执行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本规范;(2)督促门店各岗位人员执行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本规范;

(3)负责药品的验收指导并监督药品采购、储存、陈列、销售等环节的质量管理工作;

(4)负责药品质量查询和质量信息管理。

(5)负责药品质量事故投诉和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报告。(6)负责对不合格药品的确认及处理。(7)负责假劣药品的报告。(8)负责药品不良反应报告。

(9)负责计算机系统权限的审核、控制及质量管理基础数据的维护。(10)责组织计量器具的校准和检定工作。

第二部分 人员管理 1.我药房从事药品经营和质量管理工作的人员,全部符合《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资格要求,没有相关法律法规禁止从业的情形。

2.企业负责人张前进,大专学历,从事药品经营管理15年,经过基本的药学专业知识和药品法律法规培训,熟悉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GSP。

3.质量负责人、处方审核员李海桃,本科学历,医学影像专业,执业药师(药学),从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4年,熟悉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在质量管理工作中具备正确判断和保障实施的能力,可以进行处方审核,指导合理用药。

4.药房现有营业岗位人员2名,均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者符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条件。

5.我药房制订有培训计划,并按照培训计划开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药品专业知识及技能、质量管理制度、职责及岗位操作规程等的岗前培训和专项培训、继续培训,建立了档案。

5.药房对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冷藏药品的人员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培训,使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

6.药房制定有卫生管理制度、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7.药房对全部的人员进行岗前及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规定凡是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身体条件不符合相应岗位特定要求的,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8.药房严禁在药品陈列等区域内存放与经营活动无关的物品及私人用品,严禁在工作区域内有影响药品质量和安全的行为。

第三部分 文件

1.我药房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2版)的要求,制定了符合实际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文件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程、档案、记录和凭证等,并对质量管理文件定期审核、及时修订。

2.我药房定期对各岗位人员执行质量管理文件的情况进行考核,使其能够正确理解质量管理文件的内容,保证质量管理文件有效执行。

3.我药房制定药品收货管理制度、药品验收管理制度等44项管理制度,制定有药房负责人岗位职责、质量负责人岗位职责、等8个岗位职责,制定药品收货操作规程、药品验收操作规程等11项操作规程;并要求质量管理岗位、处方审核岗位的职责不得由其他岗位人员代为履行。

4.我药房建立了药品验收、销售、陈列检查、温湿度监测、不合格药品处理等项93项相关记录;各项书面记录、凭证填写及时,字迹清晰,不得随意涂改,不得撕毁,保证记录真实、完整、准确、有效和可追溯。所有记录至少保存5年。

5.我药房所有人员,通过授权及密码,方可登录计算机系统进行数据的录入或者复核;数据的更改经质量负责人的审核并在其监督下进行,更改过程留有记录;采用安全、可靠的方式存储备,按日备份数据。

第四部分 设施与设备

1.我药房现营业场所面积110㎡,与我药房的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相适应,并与办公、生活辅助及其他区域有效分开。

2.我药房营业场所内外环境整洁,无污染源,墙、顶光洁,地面平整,门窗结构严密,宽敞、明亮、整洁、卫生。

3.药房现配备的营业设备有:货架15节、柜台9节、5匹柜式空调1台、1.5匹挂式一台,计算机1台、温湿度计3个、冰箱1台,并配备有清洁、卫生的药品拆零销售所需的调配工具、包装用品;药房设施设备符合药品分类管理和陈列养护要求,药房按制度每月对设施设备进行保养维修并建立设施设备保养维修记录。

4.我药房现用的计算机系统为用友公司开发的KSOA系统,能够符合经营和质量管理的要求。

第五部分 采购与验收

我药房的采购有总部统一采购和验收、我药房严格按照制定的《药品验收管理制度》、《药品验收操作规程》对到货药品逐批进行验收,验收抽取的样品具有代表性,并按照规定做好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的药品及时上架,不合格的药品不得上架,并报质量负责人处理。

第六部分 陈列

1.我药房营业场所配备有2台空调、3个温湿度计,对营业场所温度进行监测和调控,使营业场所的温度符合常温要求。

2.药房根据制定的环境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卫生检查,保持环境整洁。陈列药品的设备应当保持清洁卫生,严禁放置与销售活动无关的物品,并配备有鼠粘进行防鼠,防止污染药品。

3.我药房陈列药品符合如下要求:(1)按用途以及储存要求分类陈列,并设置醒目标志,类别标签字迹清晰、放置准确;(2)药品放置于货架(柜),摆放整齐有序,避免阳光直射;(3)处方药、非处方药分区陈列,并有处方药、非处方药专用标识;(4)处方药不得采用开架自选的方式陈列和销售;(5)外用药与其他药品分开摆放;(6)拆零销售的药品集中存放于拆零专区,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存有于专区;(7)冷藏药品放置在冷藏设备中、阴凉药品放置在阴凉设备中,按规定对温度进行监测和记录,并保证存放温度符合要求;(8)中药饮片柜斗谱的书写正名正字;装斗前进行复核,防止错斗、串斗;定期清斗,防止饮片生虫、发霉、变质;不同批号的饮片装斗前进行清斗并记录;(9)经营非药品应当设置专区,与药品区域明显隔离,并有醒目标志。

4.我药房根据制定的《药品陈列管理制度》、《营业场所药品陈列及检查操作规程》,根据计算机定期生成的陈列计划对陈列的药品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拆零药品和易变质、近效期、摆放时间较长的药品以及中药饮片。发现有质量疑问的药品应当及时撤柜,停止销售,由质量负责人确认和处理,并保留相关记录。

5.我药房计算机管理系统能够对药品的有效期进行跟踪管理,防止近效期药品售出后可能发生的过期使用。

第七部分 销售管理

1.我药房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执业药师注册证等。

2.营业时间药房所有在岗员工均佩戴有照片、姓名、岗位等内容的工作牌,是执业药师和药学技术人员的,工作牌标明执业资格或者药学专业技术职称。在岗执业的执业药师挂牌明示。

3.我药房销售药品符合如下要求:(1)处方经执业药师审核后方可调配;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但经处方医师更正或者重新签字确认的,可以调配;调配处方后经过核对方可销售;(2)处方审核、调配、核对人员应当在处方上签字或者盖章,并按照有关规定保存处方或者其复印件;(3)销售近效期药品应当向顾客告知有效期;(4)销售中药饮片做到计量准确,并告知煎服方法及注意事项;(5)开具销售凭证,内容包括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数量、价格、批号、规格等,并做好销售记录。

4.我药房销售拆零药品符合如下要求:(1)负责拆零销售的人员经过专门培训;(2)拆零的工作台及工具保持清洁、卫生,防止交叉污染;(3)做好拆零销售记录,内容包括拆零起始日期、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批号、生产厂商、有效期、销售数量、销售日期、分拆及复核人员等;(4)拆零销售应当使用洁净、卫生的包装,包装上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批号、有效期以及药店名称等内容;(5)提供药品说明书原件或者复印件;(6)拆零销售期间,保留原包装和说明书。

5.严格按照《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管理制度》的规定开展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销售活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6.我药房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广告管理的规定,开展药品广告宣传活动,无违法违规进行广告宣传。

7.非我药房在职人员不得在营业场所内从事药品销售相关活动。

第八部分 售后管理

1.根据法规要求,我药房售出的药品,除药品质量原因外,一经售出,不得退换;在营业场所张贴有相关标识。

2.我药房在公布有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电话(电话号码:12331),设置顾客意见箱,及时处理顾客对药品质量的投诉。

3.我药房严格按照《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管理制度》的规定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积极收集、报告药品不良反应信息。

4、按照药房的《药品销售管理制度》开展药品追回、协助药品生产企业药品召回工作。

通过内审,对存在问题进行了进一步整改完善,对照国家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我药房已达到了GSP质量体系要求。

特此报告,请蚌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查。

安徽省天行健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蚌埠海亮明珠店

5.劳动合同与聘用合同(范文) 篇五

一、聘用合同具有一般合同的法律特征

聘用合同作为一种合同形式,具有一般合同共同的法律特征,主要表现为以下方面:

1.聘用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而不是单方的法律行为。聘用合同与一般合同成立的条件一样,只有事业单位和拟聘用人员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自愿达成协议时,聘用合同才成立。

2.聘用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这一点是双方自由 表达意愿的前提,也是双方实现权利义务的重要基础。事业单位是用人的一方,但不等于单位的法律地位高于聘用人员的地位,可以任意将其意志强加于对方。

聘用合同又不同于一般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规定。聘用合同是单位与受聘人员订立的有隶属关系的协议,属于身份关系协议的范畴,因此,聘用合同与调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有重要区别。

二、聘用合同是广义劳动合同的特殊形式

劳动合同是一种确立身份关系的协议,西方国家称之为雇主与雇员之间确立雇佣关系的契约。在我国对劳动合同有广义和狭义的理解。广义的劳动合同是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这里所称的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组织。狭义的劳动合同仅指目前适用于企业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具有广义劳动合同的法律特征,是广义劳动合同的一种特殊形式,主要表现为以下方面:

1、聘用合同一方当事人必须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当事人是受聘人员。这一特征是劳动法律关系的重要特征。用人单位占有或者使用一定的生产资料,通过聘用劳动者,才能完成生产、工作任务,创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劳动者通过订立合同,提供一定的劳动,从而获取劳动报酬。因此,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既不能都是劳动者,亦不能都是用人单位。

2.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具有身份上的隶属关系。聘用合同订立后,作为劳动者一方通过签订聘用合同协议,成为该用人单位的一名职工,承担用人单位按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保险福利待遇

3、聘用合同是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合同必须采用特定的形式,一般指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区分要式与不要式合同的法律意义在于,属于要式合同的,必须采用书面合同形式,不具备这一形式要件,合同就不能成立和生效。劳动合同属于要式合同,聘用合同是确立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聘用关系的重要协议,国家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因此,聘用关系未以书面形式确立的,聘用合同关系不能成立。

4、聘用合同是诺成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必要条件,可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诺成合同指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可成立的合同,其不以标的物的交付为合同成立的要件;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还需要交付一定的标的物合同才能成立。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均属于诺成合同,合同成立不以交付标的物为合同成立的要件。

5、聘用合同有一定的试用期。劳动合同与民事合同的重要区别是劳动合同有试用期的规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聘用合同除规定合同的有效期限外,必须明确一定的试用期作为订立合同的必要前提。规定试用期有利于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对应聘人员进行实际考察,有利于保持合同法律关系的稳定性。为防止用人单位利用试用期期间劳动报酬较低而反复与聘用人员订立试用协议的情况,国家对试用期的期限做出明确规定。

三、聘用合同与狭义劳动合同的主要区别

聘用合同是广义上劳动合同的一种特殊形式,具有劳动合同的基本特征,其基本制度与劳动合同相一致。但是,由于事业单位的特点以及目前国家对事业单位的管理在一些方面仍有别于企业,所以又与狭义劳动合同(企业劳动合同)有一定的区别,主要有以下方面:

1、适用范围不同。狭义劳动合同适用的主体为企业,聘用合同适用的范围主要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是近年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产物,聘用合同制度的内容反映了事业单位的用人制度通过订立劳动合同以实现其物质产品的生产。事业单位则是从事非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通过订立聘用合同实现的劳动成果主要表现为精神产品和知识产品。企业的生产活动以营利为目的,事业单位从事的服务活动属于社会公益事业,在实现其经济效益的同时,必须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2、政府干预的程度不同。目前事业单位仍在改革当中,作为聘用合同一方当事人的用人单位尚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独立的市场主体,这一点与企业已在改革中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也有所区别。国家在一些重要方面对事业单位仍实行宏观管理,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编制管理。目前由国家核拨经费的事业单位仍实行严格的编制管理;(2)经费管理。建国后,事业单位一直承袭行政机关的管理方式,经费全部由国家核拨。80年代后,事业单位相继进行财政、人事等领域的改革后,形成全额、差额拨款、自收自支几种类型的事业单位。90年代后期,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拨款改为定额补助的形式。但事实上,事业单位的经费仍有国家全额补助、差额补助等形式。如教育系统的中小学,基本是由国家全额拨款的。这些单位尽管对新录用人员通过聘用合同的形式,但其招生计划、教学计划及教师的工资福利等都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的。(3)工资制度。事业单位向聘用人员支付的工资报酬,主要是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分别实行不同类型的工资制度,如专业技术人员职务等级工资制、专业技术人员职务岗位工资制、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分别实行不同类型的工资制度,如专业技术人员职务等级工资制、专业技术人员职务岗位工资制、艺术结构工资制、体育津贴奖金等、以及人员等级工资制。在近年的改革中,许多事业单位加大了岗位工资的比例,但其工资的刚性程度远大于企业,这也是由事业单位的公益性和改革的渐进性决定的。因此,事业单位与聘用人员订立聘用合同的内容不仅反映该事业单位的意志,也应当体现国家宏观管理的内容。

3、管理监督部门不同。按照国务院各部门的职能分工,目前,事业单位和企业分别由国务院人事部和劳动保障部对其进行宏观政策指导和监督。这一体制有利于分工负责,也产生一些弊端。聘用合同实施过程中,有关部门的宏观政策协调、工作协调以及对具体执行政策的区别与衔接的把握,对于从整体上推进事业单位和企业的改革,维护社会稳定是十分重要的。

4、聘用合同的具体制度体现事业单位的性质和特点。聘用合同是按照国家规定订立的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立、变更、解除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聘用合同的具体制度反映事业单位内部组织结构与管理制度与企业的区别。例如关于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的规定,明确规定聘用人员要经过公布空缺岗位及职责、聘用条件、工资待遇、由聘用组织进行考试或考核、事业单位负责人集体讨论审定等程序;关于事业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随时解除聘用合同、以及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条件;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的条件等制度都体现了事业单位用人制度的特点,与劳动合同的具体制度有所区别。综上所述,聘用合同制度作为事业单位用人制度改革的基本形式,标志着我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完全的行政管理方式向契约管理方式的转型。随着聘用合同制度的推行,必将激发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以迎接我国加入wto后世界人才竞争的挑战。同时,也应当看到目前试行中的聘用合同制度仍带有改革过程中的过渡色彩,其各项具体制度尚需在实践中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不断积累经验,逐步规范和完善。

1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同企业、事业、机关等用人单位为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协议,劳动者加入某一用人单位,承担某一工作和任务,遵守单位内部的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用人单位有义务按照劳动者的劳动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根据劳动法律、法规和双方的协议,提供各种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受本单位成员的各种权利和福利待遇江苏毕业生就业网。需要提醒的是,就业协议不能等同劳动合同。

2聘用合同

聘用合同是事业单位与职工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的关于履行有关工作职责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聘用合同是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订立的有隶属关系的协议,属于身份关系协议的范畴。

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政府干预的程度不同。目前事业单位仍在改革当中,作为聘用合同一方当事人的用人单位尚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独立的市场主体,这一点与企业已在改革中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也有所区别。国家在用人编制、经费、工资制度等方面仍对事业单位实行宏观管理,因此,事业单位与聘用人员订立聘用合同的内容不仅反映该事业单位的意志,也应当体现国家宏观管理的内容。

聘用合同是广义上劳动合同的一种特殊形式,具有劳动合同的基本特征,其基本制度与劳动合同相一致。以下所说的劳动合同也包含聘用合同。

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1)主体不同

就业协议书是三方主体,涉及培养院校、毕业生、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是双方合同,只涉及毕业生和用人单位。

(2)内容不同

就业协议仅仅是确立了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一般不涉及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后所享有的权利义务;劳动合同更进一步确立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具体劳动纪律、服务期限、违约责任等方面,内容更为具体,劳动权利义务更为明确。

(3)签订时间不同

就业协议书的签订一般先于劳动合同。

(4)合同有效期不同

就业协议书自签订日期起至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中止;劳动合同有效期由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协商约定。

(5)法律适用不同

6.食堂承包合同范文 篇六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食堂一事,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事项、期限

1、甲方将公司食堂有偿承包给乙方经营,甲方提供厨房及餐厅作为经营场地;

2、乙方承包期限为 2012 年 12 月 4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 日止,但按本合同之其他条款的约定,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的,不受前述经营期限的限制。

3、承包费用:承包费用由伙食费及承包费组成,具体如下:

(1)伙食费按300元每人每月(中餐、晚餐)计取,具体用餐人数以当月经双方签字确认的实际用餐人数为准。甲方应在每月 1 号统计当月的用餐人数并将相应的用餐人数统计表交给乙方签字确认;

(2)人工补贴为2500元/月;

(3)除上述费用以外,甲方无须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4、甲方应在每月 10 号以前向乙方支付当月承包费用(包括伙食费及人工补贴),乙方在收取甲方所支付的费用后,应向甲方出具相应的收据。

二、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同意乙方承包经营公司食堂,并提供厨房、餐厅等经营场地及相关设备。

2、甲方安排专门人员作为联络人,专门负责对食堂日常事务的监管和处理,与乙方进行日常沟通及评估乙方服务质量和执行合同情况。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食堂承包活动进行监督,但不干预乙方正常的具体制作流程。

4、甲方负责提供厨房、餐厅用的设备及设备工具与用具等给乙方使用(详见附件一《设备及餐具明细表》。

5、甲方负责免费提供食堂用水、电、煤气及相应供给系统给乙方使用〔乙方必须以节约为原则,不得浪费〕。

6、甲方免费提供食堂生产服务所需之大米及食用油(不含少量的配料用油)给乙方使用〔乙方必须以节约为原则,不得浪费〕。

7、甲方承诺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三、乙方权利及义务

1、除甲方免费提供之用品及食材以外,乙方须自行购买承包饭堂所需的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配料、调味品、副食品、蔬果肉类及低值(单价在50元以下的)厨房易耗用品等),乙方须按甲方支付的费用足量采购各种食堂物料,不得克扣甲方已支付的伙食费。

2、乙方需保证全年日常开餐(午餐及晚餐),如因特殊情况而需停餐的,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停餐。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停餐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00 元/次。乙方擅自停餐超过 3 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3、乙方须保证所供应之食材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不得将腐烂、变质、经长时间存放冷冻等有害健康的食物提供给乙方员工食用。否则,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须支付违约金 ¥5000 元给甲方。

4、乙方在甲方的伙食标准内,及时向甲方员工供应足量、优质的饭菜。具体标准如下:

(1)早餐: /(2)午餐: 每人每餐:2个肉菜(肉类占60%),1个素菜,1个汤(3)晚餐: 每人每餐:2个肉菜(肉类占60%),1个素菜,1个汤(4)饭、汤不限量供应,甲方员工每人每份菜的分量不得少于 350 克。

如因乙方所提供之饭菜未达标准而导致甲方员工向甲方投诉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乙方须及时做出整改。如甲方收到员工投诉累计至 5 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5、乙方负责场地(厨房、餐厅等)的清洁维护工作,并保持场地整洁、卫生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6、乙方负责甲方所提供的设备及其工具、餐具的保养及清洁工作,并保持其整洁、饮食卫生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在承包期间,乙方应爱护甲方所提供的厨房及餐厅设施设备,人为损坏及丢失的由乙方赔偿。

7、在承包期内,甲方所提供之厨房及餐厅设施设备如发生故障的电器类设备的维修费由甲方承担。其余设备、工具的维修费由乙方承担。

8、在承包期间,厨房需添置的电器设备类设备由甲方负责购买,其余设备由乙方负责购置。

9、乙方承担因卫生等所带来的一切事故(包括食物中毒等恶性事件)的后果和经济责任(包括相关政府部门的罚款),如甲方因此而被第三方追偿或者承担相应的行政罚款,在甲方向第三方赔偿或者支付相应的行政罚款以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10、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场地、设备、餐具发现有问题的,须在1小时内通知甲方联络人作调整和协助处理。

11、乙方违反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或其他操作规定,导致出现意外伤害事故或消防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导致甲方(甲方员工)或者第三人利益受损的,相关责任亦由乙方承担。

12、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当天向甲方提供真实的体检证明或者体检报告,如乙方之体检报告反映乙方有传染疾病(如乙肝)而不适应从事饭堂承包及烹饪工作的,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3、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3 日内购买人身伤害意外商业保险,并将相应的保单复印件提供给甲方存档。

四、其他条款

1、合同正常终止或双方任何乙方欲提前终止合同的,须提前至少两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并办理续约或终止合同手续;如乙方单方终止合同,除办理上述手续外,乙方必须在甲方找到食堂经营人经营后方可停止给甲方提供膳食服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乙方正式成为甲方食堂承包经营人。

3、甲方因公司集体加餐或招待客人,均另付乙方餐费,费用面议,月结时注明并交甲方人员确认后付款。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一《设备及餐具清单》为本合同有不可分割之内容,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另行约定。

5、双方因本合同或就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产生之任何争议,首先应争取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争议在一方给予另一方书面通知要求友好协商后三十天内仍未获得解决,则任何一方应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一:《设备及餐具明细表》 附件二: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7.果园租赁合同[范文] 篇七

甲方:住址:电话:

乙方:住址: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苹果园租赁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果园的地点和数量:

甲方将座落在的果园亩,苹果树约棵租赁给乙方。土地及果树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只有经营管理权和租赁受益权。

二、承包期限:

租赁期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阳历)止。

三、承包费、交费时间及方式

乙方每年上交租赁费人民币元,(大写),先预交一年的租金。承包费均以现金交纳,甲方收费后开出收据。交费时间均为每年的月日(阳历)以前。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对自己发包的土地拥有使用权,在乙方承包后,任何第三方不得在承包期内向乙方主张任何权利。

2、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单方面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3、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本协议一式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审核无误后,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8.房产抵押合同(范文) 篇八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自愿公平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房产抵押事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为了确保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已达成的《合同》(以下简称为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并拥有使用权的位于××市×××镇,面积为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为抵押物)的全部权利抵押给乙方,作为履行该主合同的担保。该抵押物名称、数量和价值等情况详见本合同的附件一。

第二条 本抵押合同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中约定的主债权及利息,工程款,违约金以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三条 甲、乙双方特别声明,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无效,不影响本抵押合同的效力。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乙双方持本合同及全套该抵押物的证明文件,到有关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物的登记手续。甲方还同意在本合同签订后,在抵押登记手续办妥前,土地使用权等证明文件可以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条 抵押期间,未经乙方的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让、出租、变卖、再抵押、抵偿债务、馈赠或以任何其他形式处置或转移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由此引起乙方的任何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 甲方负责缴付涉及该抵押物的一切税费。甲方因不履行该项义务而对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

第八条 发生以下情况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办理: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第六条;

(二)当有任何纠纷、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抵押物有不利影响的。

第九条 甲方保证乙方对主合同约定的主债权及利息,工程款,违约金的利益有对抵押物的优先受偿权。

第十条 处分抵押物的价款不足清偿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

第十一条 处分抵押物的价款超过应偿还部分,乙方应退还甲方。

第十二条 甲方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同时还作声明及保证如下:

(一)乙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

(二)甲方在占有抵押物期间,应遵守管理规定,按时付清该抵押物的各项管理费用,并保证该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诉讼。

如不履行上述责任,须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三)当有任何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抵押物有不利影响时,甲方保证在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十三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提前处分其在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条 抵押权的撤销:主合同债务人已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期限清偿了债务或已提前清偿了债务,或甲、乙双方签定房地产转让合同并完成登记后,抵押权自动撤销。

第十五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物:

(一)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产生后,甲方未依约清偿债务或所延期限已到甲方仍未清偿债务。

(二)甲方被宣告解散或破产。

第十六条 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构成违约行为。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一切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既得利益、预期利益和为处理此违约行为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律师费用等)。

第十七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的协议。在未达成书面的协议之前,本合同的各条款依然有效。

第十八条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在双方协商后仍未达成协议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补充协议必须是书面的。

第二十条 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在有关房产管理部门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附件:

1. 抵押物清单

2. 甲、乙双方的有效证明(包括住所、电话、邮编、开户行、帐号等。)

甲方: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

9.教师聘任合同范文 篇九

聘任方:(简称甲方)

受聘方:(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受聘岗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聘 期

1.合同有效期(含三个月实习期):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3.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第二条 乙方的岗位工作目标及任务

一、乙方在聘期内应完成的工作目标:

二、乙方在聘期内应承担的工作任务: 1.教学任务: 2.教研任务: 3.学科建设任务: 4.人才培养任务: 5.队伍建设及其他任务: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的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管理。2.要求乙方按教学计划按时完成授课,维护授课时的教学秩序,并提供最终考试成绩等。

3.依照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工作目标及任务,对乙方进行考核和奖惩。

4.组织学生对授课质量进行评议,并根据学生的评议对授课内容及人员进行调整。

5.有权根据自身情况对课时进行调整,对授课内容进行变更,但必须提前通知乙方。

6.根据乙方的工作任务,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及福利待遇,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

7.依法维护乙方的各项合法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实习期结束后按时支付受聘教师工资,工资分两个部分,基本工资: 元人名币/月,绩效工资以每月考核结果为准,每月绩效工资最高为500元人民币/月。

2、为乙方提供学生的背景资料,讲明授课要达到的目的,协助提供和授课有关的业务资料。

3、为乙方的教学提供良好的授课环境和必须的教学软件。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实习期间工资: 元人民币/月

2、实习期满后按约定取得基本工资 元人民币/月,根据考核结果获得相应绩效工资。

3、要求甲方提供与授课对象相关的背景资料及授课的相关业务资料。

4、要求甲方提供良好的教学环境和必须的教学软件。

二、乙方的义务

1.为甲方的授课积极准备教案;按时、认真上课,布臵及批改作业;保证每次课时(分钟/节课)的完整,内容的充实;对学生进行考勤及纪律管理;学期末组织考试并提供每位学生的最终成绩。

2.甲方提出的其他合理要求,例如:课后对有关上课内容的询问的解答等。

3.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第五条 考核与续聘

1、甲方按本合同确定的岗位目标和工作任务对乙方进行考核,本合同期满后进行聘期考核。考核时,乙方须向甲方汇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工作进展情况,填写相关考核表。

2、对考核不合格者,甲方可以解除聘任合同。

3、聘期考核合格者,甲、乙双方协商签订续聘合同。第六条 本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本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

2、确定变更合同,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

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3、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本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1)发生不可抗力,即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而导致课程不能继续安排;

(2)乙方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3)乙方故意不按时完成授课内容和授课计划的;

(4)通过组织学生对授课质量进行测评后,甲方有理由认为乙方教学不合格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甲方因自身原因变更本合同的,应提前通知乙方,没有提前通知造成乙方损失的,应当赔偿。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1)由于身体疾病原因,要求提前终止合同或变更授课时间,并提供相关证明,但应提前 天通知甲方;

(2)乙方由于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按时上课的或不能完成教学计划的,需提供相关证明,同时应承担违约责任。第七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任何一方如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违反规定擅自解除合同的,按未履行的聘期

时间计算,每少一年,应支付的违约金为 元。

2.乙方在聘期内若享受过甲方出资培训的,乙方违反规定擅自解除合同时还应向甲方退回全部培训费用。第八条 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双方各持一份,自甲乙双方签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2、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3、本合同中未尽事项,应由双方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10.树木买卖合同[范文] 篇十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住所地:

甲方和乙方在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就买卖桂花活树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供遵照执行: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位于老法岗村的5000棵桂花活树出卖给乙方,活树根部直径以1.2公分以上为准。

第二条:甲方承诺拥有上述桂花树的合法处理权,保证上述桂花树无任何权属纷争和经济纠纷,乙方应在合同签定后一年内取走上述5000棵桂花树。再此期间,甲方不再为桂花树地除草、松土,但甲方承诺不再将桂花树卖给别人,并保证上述桂花树的数量和大小,承担灭失风险。

第三条:甲乙双方确认上述桂花树的出卖价格,每棵43元,共计215000元。具体付款方式: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生效日向甲方支付100000元,作为预付款;在上述桂花树全部取走后一次性付清余款105000元。

第四条:乙方自行负责具体开挖、包装、装卸、运输上述桂花树的相关事宜,并自行承担安全责任。

第五条:乙方移栽上述桂花树的成活问题与甲方无关。

第六条:乙方开挖时,要先取走石园子的桂花树。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证明人各持一份。即签字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违反。如有违反,双方均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币种为人民币。

甲方:乙方:

11.委托代理合同范文 篇十一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现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办理信守:

1:乙方为甲方提供案件诉讼、仲裁、协商、刑事申告、辩护过程中的律师代理服务,服务内容如下:

1.1:法律咨询,应甲方之要求可为书面或口头方式。

1.2:撰写的法律文书,应在甲方规定的合理时间内完成,包括但不限于后述种类:起诉状、再审申请书、仲裁申请书、申告书、证据目录、举证意见书、质证意见书、辩论意见书、答辩状、调查取证申请书、勘验申请书、财产保全申请书、支付令申请书、鉴定申请书、公示催告申请书、辩护词、取保候审申请书等等全部在代理工作过程所可能产生的法律文书。

1.3:出庭应诉、辩护。

1.4:沟通、协调司法及政府相关部门。

1.5:乙方的代理权限见授权委托书。

1.6: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天内面见xxxxx了解案情并全力为之辩护,若乙方未到xxx面见xxxx,或未全程参予上诉辩护(即参予二审辩护直至向xxxx提起再审申请),乙方应全额退回所收的xxxxx元律师代理,甲方不必支付任何费用给乙方。

2:收费方式

2.1:甲方xxxxx年xxxx日前向乙方支付前期律师费并了解与本案有关的相关情况,交通费、住宿费由乙方自理。

2.1.1:若xxxx可以无罪释放,无罪释放的法律文书确定,在返回原籍后,委托人在30天内再另外支付律师费xxxx元人民币,除此之外,甲方无须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1.2:若可以获得二至三年的缓刑,缓刑的法律文书确定,在15天内再另外再支付律师费 10000 元人民币,除此之外,甲方无须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1.3:若xxx可以在二审判决中获得较轻的刑罚,如仅获三年以下刑罚,则每减轻一年处罚,按每年元人民币再另外支付律师费用,除此之外,甲方无须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1.4:若xxxx在二审中没有获得较轻的刑罚,委托人则无需再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3:乙方为甲方代理案件所产生的法院、仲裁委、政府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司法机关等所收取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由甲方预先支付,所有的交通费由乙方承担。

4:本协议于日订立,本协议之前或同日,与本协议内容有冲突或有可能引起本协议歧义的任何约定无效。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及相关合同而产生的纠纷由xxxxx管辖。本协议一式2份,每份1页,为简体中文单面打印而成,甲方执1份,乙方执1份。

甲方签名确认:甲方担保人签名确认:电子邮箱:电话:传真:

通信地址:乙方xxxxx盖章确认 承办律师名称:xxxx律师证号:xxxxxxxxx

承办律师电话:xxxxxx承办律师电子邮箱:xxxxxx

固定电话xxxxx传真:xxxxxxx通信

地址:xxxxxxx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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