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渊明集卷之六记传赞述《韩非》

2024-11-05

陶渊明集卷之六记传赞述《韩非》

1.陶渊明集卷之六记传赞述《韩非》 篇一

遗生良难(2),士为知己(3)。

望义如归(4),允伊二子(5)。

程生挥剑,惧兹余耻(6)。

令德永闻(7),百代见纪(8)。

[注释]

(1)这一章述评程婴与公孙杵臼(chūjiù楚旧),颂扬他们为知己而重义轻生的行为和品德。程杵:即程婴与公孙杵臼,二人皆春秋时晋国人。程为赵朔之友,公孙为赵朔门人。时赵朔为司寇屠岸贾所杀害,并要灭其族。赵朔妻遗腹生一儿,屠岸贾仍准备加害。程与公孙设计,由公孙抱别人的婴儿隐藏于山中,而由程去屠岸贾处告发。于是屠岸贾派人到山中将公孙杵臼和假婴儿杀害。程婴则抱着赵朔的遗孤隐藏于山中。后赵朔遗孤长成,即赵武,攻灭了屠岸贾。程婴为报公孙杵白之大义,遂亦自杀。(事见(史记。赵世家))

(2)遗生:舍弃生命。良:实在。

(3)为知己:谓为知己者而死。

(4)望义如归:为义而死,视死如归。

(5)允:诚信。(诗经。小雅。车攻):“允矣君子。亦谓诚然,信然。《尚书。益稷):”庶尹允谐。“

(6)惧兹余耻:谓如果活下去则是一种耻辱,所以内心不安。是说公孙杵臼为义而死,自己亦当以死相报,否则便对不起公孙杵臼。

(7)令德:美德。

(8)百代:指百代以后。纪:记载。

[译文]

舍弃生命实在不易,君子献身甘为知己。为义而死视之如归,程婴杵臼确实如此。程婴赴义挥剑自尽,只怕独存视为羞耻。二人美德永远传扬,百代之后可见所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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