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任审计管理制度

2024-09-25

离任审计管理制度(共12篇)

1.离任审计管理制度 篇一

离任审计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人员离任审计及审查报告内容,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基金行业人员离任审计及审查报告内容准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应当接受离任审计或者离任审查,在离任审计或者离任审查期间不得到其他同类型机构任职。

第三条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离任的,应当按相关要求聘请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审计机构对其进行离任审计,由公司存档备查,需要保送相关监管机构的,自离任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离任审计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及企业经营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其它其它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由公司监督检查部门或控股方监督检查部门实施审计由公司存档备查,需要保送相关监管机构的,自离任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离任审计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及企业经营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第四条 董事长、总经理的离任审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其任职期间的以下内容:

(一)审计工作实施情况,包括审计时间、范围、内容、审计方法等;

(二)审计对象的基本情况、基本职责以及实际履行职责的情况;

(三)企业内部对审计对象的考核情况;

(四)企业的经营状况,包括资产管理规模或者基金销售规模的变化情况、业务拓展情况、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情况及原因;

(五)企业内部控制建设和风险管理情况,包括企业制度、管理模式等方面的调整情况及效果;

(六)企业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等,审计对象应当承担责任的情况;

(七)审计对象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受到行业自律组织纪律处分的情况以及违反企业制度受到企业处分的情况;

(八)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九)审计结论。

第五条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审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其任职期间的以下内容:

(一)审计工作实施情况,包括审计时间、范围、内容、审计方法等;

(二)审计对象的基本情况、基本职责以及实际履行职责的情况;

(三)企业内部对审计对象的考核情况;

(四)企业的经营状况,包括资产管理规模的变化情况、业务拓展情况、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情况及原因;

(五)企业内部控制建设和风险管理情况,包括企业制度、管理模式等方面的调整情况及效果;

(六)企业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等,审计对象应当承担责任的情况;

(七)审计对象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受到行业自律组织纪律处分的情况以及违反企业制度受到企业处分的情况;

(八)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九)审计结论。

第六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向出具离任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相关材料。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勤勉尽责,对所依据的文件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和验证,客观、公正地出具离任审计报告。

第七条 离任审计、审查报告的内容应当全面、客观、公正地反映审计、审查对象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及合规情况。

第八条 审计、审查对象应当配合离任审计、审查工作。离任审计、审查报告应当附审计、审查对象的书面意见,审计、审查对象拒绝对审计、审查报告发表意见的,应当注明。第九条 根据本企业、上级主管机关或者其他监管机构要求对审计、审查对象已经出具离任审计、审查报告的,如果审计、审查内容涵盖本准则规定的相关内容的,可以不进行重复审计或者审查。

第十条 出具离任审计、审查报告的机构应当妥善保管离任审计、审查报告。

第十一条 出具离任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未按本准则规定进行必要的核查、验证,离任审计报告内容不符合本准则要求或者出具的报告有虚假记载、重大遗漏的,中国证监会可以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员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重新出具离任审计报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规章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二条 离任审计、审查对象没有正当理由不配合离任审计、审查工作的,公司有权依据劳动合同及监管规定实施相应处罚措施。

第十三条 本准则自董事会批准发布之日起施行。

2.离任审计管理制度 篇二

离任审计, 或称任期终结审计, 属于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范畴, 是指在领导干部因任职期满或其他原因而即将离开原岗位时, 由审计机关依法实施的、对其任职期间所承担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所进行的审查、鉴证和总体评价活动。离任审计对于引导和规范法定代表人的经营思想和经营行为、维护法定代表人的合法权益和规避舞弊事项发生, 对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离任审计的内容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即财务责任、管理责任和法纪责任。分别来看, 财务责任是指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管理责任是指任期内重大经济决策的科学性与有效性, 审查重大经济决策的全过程, 同时通过审查离任时点与接任时点的资产及产值、利润的增减变动状况, 客观、公正反映离任领导干部任职期间为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所开展的一系列工作;法纪责任是指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廉政情况, 以及对企业进行经营管理过程中, 是否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及政策文件情况。

综上所述, 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离任审计是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的重要举措之一, 对提高国有企业经营实力和市场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在审计实施过程中, 财务收支审计是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的核心内容, 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应以此为基础, 但不能以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代替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全部内容。

2 离任审计工作存在的问题探讨

2.1 认真划清现任与前任责任的界限

现任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存在的问题中, 不能排除历史遗留的因素, 比如上一任领导干部不作为所留下的“烂摊子”。由于上一任未充分进行离任审计, 使得上一任与现任之间的界限模糊不清, 因此, 合理认定现任干部在任期内的工作业绩是摆在审计人员面前的重点。

2.2 离任审计的时点滞后

目前条件下, 通常是先离任后审计, 违反了离任审计工作程序, 使坚持先审计后离任的原则存在困难, 加之现实中对干部任命常常是党委决策在先, 离任审计工作未及时跟进, 即便在审计中发现了问题, 也常常因为已是“过去时”或亲疏远近等关系而没有及时追责, 削弱了审计结果对领导干部管理和使用的作用。

2.3 审计力量的投入不到位

按常规来说, 一般由审计部门执行领导干部的离任审计工作。但是就目前情况来看, 审计力量严重不足, 而且审计工作存在人员频繁调动、时间跨度大、审计形式单一等问题, 审计部门人手不够, 基本的审计任务勉强完成, 没有多余精力去丰富审计形式, 这就大大影响了离任审计的工作质量和审计成果的充分转化运用。审计部门应注重培养并保证足够的审计力量, 保证充裕的审计时间, 将离任审计工作落实到责任人, 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审计监督, 深入推进审计成果的转化应用, 使审计工作落到实处。

2.4 对离任审计后的整改情况不乐观

审计结果下达后必须追加后续审计, 跟踪调研过去审计曾查出的问题是否有效整改。而在实际工作中, 审计后的整改情况往往不尽人意, “新官不理旧账”的现象普遍存在, 相关领导对于整改命令以“人走了不好执行”为由敷衍搪塞, 甚至拒不执行。有的新任领导也提出“不了解情况无法执行”的说辞, 对于整改效果殚精竭虑, 怕影响个人业绩。有的领导直接提出“不合自己口味不执行”的说辞, 明显表现出拒不执行的态度, 对审计结果的执行工作产生较大的阻碍。

2.5 干部离任审计的认识问题

“审与不审一个样”、审计作用发挥不佳是当前干部对于离任责任审计的普遍认识。在实际工作中, 个别干部思想上存在惰性, 行为上不反对但也不主动配合, 对于审计工作的目的、意义的了解仍停留于“有问题才审计”的层面, 甚至对此相当抵触。如何来扭转这种观念, 一直是让审计部门头疼不已。

3 强化离任审计应采取的几点措施

3.1 提高审计效率

由单纯查错纠弊型审计向注重绩效审计转变。在查清领导干部任期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的基础上, 更加关注其履职的绩效性。通过审计其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重大经济项目决策程序是否规范、资金投入产出效益情况、预算资金收支情况、执行财经法纪及廉政规定情况等, 来正确分析评价领导干部的政绩。

3.2 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由单纯评价资金使用向全面评价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转变。以往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常常存在“千人一面”、笼统模糊, 领导和干部管理部门看不懂、用不上、不能用等问题。为此, 专门制定具有各系统、行业特点的审计评价标准, 进行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 力争评出特色、评出政绩, 提高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可读性和可用性。

3.3 加强审计队伍建设

由单纯监督评价领导干部个人向综合监督评价整个干部队伍方面转变。要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 探索一个系统包括主管部门、下属单位在内的系统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方式, 转变过去报告单个项目审计结果的做法, 定期将多个项目审计结果进行综合整理, 提出加强干部队伍宏观监督管理的意见建议, 并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归入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 以适应越来越复杂的离任审计工作的需要。

3.4 要讲究审计技巧, 提高审计质量

离任审计应该围绕“突出科学发展导向”这个核心, 《政绩考核办法》有破有立, 既不简单以GDP论英雄, 又强化约束性指标考核。要突出科学发展导向, 把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的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社会和谐进步、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建设, 以及解决自身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实际成效, 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讲究审计技巧, 提高审计质量。

3.5 要发挥监督职能, 重视结果运用

把政府负债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 强化任期内举债情况的考核、审计和责任追究, 防止急于求成、盲目举债搞“政绩工程”;注重审计发展思路、发展规划的连续性, 审计坚持和完善前任正确发展思路、一张好蓝图抓到底的情况, 考核积极化解历史遗留问题的情况, 把是否存在“新官不理旧账”、“吃子孙饭”等问题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的重要内容。

摘要: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是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 是建立新的干部用人机制的重要内容, 是密切党群关系的重要手段。然而, 对离任法人如何进行正确审计评价的理论研究甚少, 在实践上存在着认识不统一、工作不规范、作用不明显、主观随意性过强等问题, 造成审计定性失之以偏, 执法不严。本文作者对多年来离任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做了探讨, 相信为日后完善离任审计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关键词: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问题探讨

参考文献

[1]周荣.谈离任经济责任审计[J].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6,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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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王成武.经济责任审计的风险与防范[J].陕西审计, 2002, 3.

3.浅议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评价 篇三

一、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重点

针对当前国有企业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离任审计评价时应抓住以下重点:

1.对企业资产经营情况进行审计评价

随着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革,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国家作为国有资产所有者与企业经营者分离,企业经营者全面承担起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任务。从审计情况来看,有的企业以联营为名,动用国有资产搞帐外经营,有的企业利用改制之机,对资产未经评估或评估不实,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因此,应加强对国有资产的审计监督,评价其保值、增值的情况,考核其资产负债率、资产利润率、不良资产率等指标;评价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防止企业法人代表经营行为短期化,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增值。

2.对企业经营管理状况进行审计评价

法人代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的履行主要依赖于科学的經营管理和正确决策,强化经营管理和决策的科学性、准确性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关键。从审计情况看,企业亏损大多都是由于经营管理不善或决策失误造成的。因此,通过审计发现管理上的薄弱环节和造成失误的原因,给经营者敲响警钟,督促其转换机制,抓管理,练内功。

3.对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真实性进行审计评价

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真实性是审计的主要内容之一。当前,企业出于各种原因,采用各种手法,使有关反映资产负债的会计信息失真。通过离任审计,确认不真实的资产、负债、损益及虚盈实亏数额,挤去企业经营成果中的水分,客观评价企业法人代表的经营业绩,同时避免给企业造成更大损失。

4.对企业法人代表执行财经纪律情况进行审计评价

企业经营者财经纪律执行情况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审计监督的重要内容之一。从审计情况看,个别企业弄虚作假、偷税漏税、贪图虚名,法人代表政绩平庸、管理无方,有的甚至无视国家财经纪律,违法乱纪。因此,要加强对违反财经法纪问题的审计与评价,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增强法人代表的法制意识,提高遵纪、守法、合法经营的自觉性。

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首先,为保证评价的客观公正性,在进行定性评价时,注意评价用语的尺度,特别是对审计结果的定性评价,需要更加慎重,把握分寸,恰当评价。在定量评价时,注意选用评价指标,提高评价方法的恰当性.此外,还要注意从实际出发,决定是采用历史评价法,还是现实评价法。

其次,审计评价时要正确划分和评价企业法人代表的离任者与前任、继任者的经济责任、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主观责任和客观责任。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是一个连续过程,厂长(经理)任期之间也存在着承前启后的联系,前任离任时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必然会影响到继任者任职期的经济效益。因此,分清各方经济责任界限,这是明确评价经营业绩的前提。

4.兴隆完小工会主席离任审计制度 篇四

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加强人员管理,明确界定拟离任的管理人员或关键岗位人员任职期间的工作责任,保证各项业务的顺利交接和进行,特制定本离任审计制度。

第二条离任审计的对象

一、工会主席

第三条离任审计的实施

一、工会主席拟离任时,由兴隆完小教代会委任兴隆完小经济审查委员会将其进行离任审计,并将审计结果报告全体职工。

第四条离任审计的内容

一、工会主席离任审计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

第五条离任审计的程序

由公兴隆完小经济审查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的离任审计的程序如下:

1、兴隆完小总务处发出《员工离任审计通知》;

5.银行行长离任审计 篇五

根据×第×号文件精神,×部于×年×月×日对原×行副行长×同志自×年×月至×年×月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离任审计。在审计过程中,我们通过询问、座谈、现场检查等方法听取和了解被审计人员在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的评价和反映。通过查阅有关登记薄、会议记录,银监部门历次对该行的有关检查记录等,对×同志在任职期间管理能力和贯彻执行国家经济、金融方针政策,履行职责以及遵守法律、法规情况,进行了认真审计。现将审计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同志于×年×月担任×行副行长,负责内控制度管理,协调内、外部事务,协助行长办理各项业务。截至×年×月×日,该支行资产总额万元,其中贷款总额万元,负债总额万元,其中存款总额万元,对公存款万元,储蓄存款万元。利润总额万元。

二、内控制度管理及执行情况

×同志自任职以来,积极协助行长不断扩大本行的业务,努力完成考核任务,加强内控制度管理,不断完善本行

内控制度建设。几年来一是能及时贯彻传达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员工学习有关规章制度,不断对员工进行风险防范教育,把风险防范意识深入人心,确保该行内控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任职以来,每月组织员工进行风险防范教育,增强员工风险防范意识,有效避免了案件的发生,做到“三防一保”安全无事故;二是根据×行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职责分工,组织员工学习《安全防范应急预案》,定期进行防抢应急演练和消防演练,使职工能够在紧急情况下处置突发事件,提高员工应付突发性事件的能力,为有效保护我行的资金提供了一定的保障;三是坚持落实好查库制度,有效地防范了各类事故案件的发生;四是基本能按银监局、×部门内控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的整改要求,落实整改,进一步规范了该行的管理;五是根据支行员工的实际情况,制定员工培训计划,组织学习,努力提高员工的理论和业务素质。×年×月,组织员工 “反洗钱、反假币”考试,以促进支行员工掌握应知应会的业务知识,提高支行的整体业务水平,更好地满足业务工作的需要。

三、协调关系,配合行长办理各项业务

该同志任职以来,能立足本职,积极配合、协助行长做好各项工作。对安排的工作不推诿、不拖延,尽力完成好各项工作。×年×月,在《关于排查案件风险》工作中,该同志积极配合检查组,及时安排相关人员对支行大额进出资

金、及相关账户进行了排查,确保了×行资金安全。×年是×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积极应对金融风险影响的关键之年,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活动中,该同志积极学习、深刻领会活动的重要性,认真写出学习心得体会。学用结合,为打造品牌网点,提高服务质量,推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年×月该同志配合支行行长与部分企业客户进行座谈交流,广泛征求意见,主动接受监督。座谈会中,针对客户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做了现场回答,会后认真对政风行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分析,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受到了各位监督员的高度评价。×同志还经常与员工进行思想交流,及时了解员工的思想动态,关心员工的生活,并及时向领导反映员工的困难,帮助员工解决困难,使员工信任支行,在工作中全心全意,保证了每项工作的圆满完成,同时又减轻了一把手的负担,能放手拓展业务,提高本支行的竞争力。经过大家不断努力,×年行荣获综合考核第×名的好成绩。

四、存在的问题

×同志任职期间,内控制度得到较好的执行,但仍有一些不足,五、综合评价

通过以上审计,我们认为:×同志任职期间,能执行党和国家的金融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同

正职配合较为默契,能积极协助正职做好各项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尽职尽责,不推诿、不拖延,较好地履行了副行长的职责。

6.离任审计 篇六

新闻背景:13年9月1日上午,中央纪委、监察部发布消息:国务院国资委主任、党委副书记蒋洁敏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现年58岁的蒋洁敏曾长期在石油系统任职,今年3月刚从中石油集团公司董事长调任现职。就在上周,中石油4名高管相继因涉嫌严重违纪被调查。据媒体报道,4人案发与蒋洁敏离任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有关。蒋洁敏本人则成为第一位被调查的中共十八届中央委员。今年3月18日,蒋洁敏辞去中石油集团董事长之职,一周后正式以国资委主任、党委副书记身份亮相。依据有关规定,央企领导人离任后,应对其任内工作进行离任审计。据财新网报道,离任审计采用联席会议制度,由纪检、组织、审计、监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组成,如在审计中发现问题,可移交纪检部门处理,目前审计部门和中纪委的调查组均已进驻中石油。

毫不夸张的说蒋洁敏的落马与离任审计直接相关,如新闻中所说:央企领导人离任后,应对其任内工作进行离任审计。但是直到中石油丑闻我才知道有离任审计这个制度,这不禁让我产生两个疑惑:为什么离任审计在蒋洁敏案之前作用甚微?为什么蒋洁敏有如此重大的违纪行为却未被发现还能升迁成为国资委主任?

针对第一个问题,在查阅网上一些资料后,我得出以下结论:在过去,离任审计更多的事走走过场并没有深入开展,一方面因为被审计人员大多数是因为升迁或者退休而离任,审计人员在潜意识中认为被审人员没有什么问题,同时也可能惧怕被审人员的“权威”,不敢深入审计。另一方面在离任审计前还会有任期审计与内部审计,这也可能造成审计人员的麻痹大意,或者借用之前的审计结果。这都会影响离任审计的结果,这也是为什么离任审计作用甚微,所以国家审计署长李金华就说过离任审计需要“铁面”人员。

对于第二个问题,就要从离任审计的制度本身来讨论了。首先按照正常程序,离任审计未完成,,被审人员是无法就任下一个职务的,但是凡事都有例外,而蒋洁敏就是这样的例外,如果当要继任的职位急需上任,那么离任人员可以先上任,而不必等待离任审计结束。这就存在一个时间上的隐患。另外离任审计在空间(范围)上也存在隐患,即离任审计只针对国营企业的一把手,也就是单位法人或者负责人。可见离任审计范围的狭窄,如果离职审计能增加审计对象的范围,针对离职人员主管项目进行审计,这样既不会增加过多的工作量,又能让离职审计覆盖面更广。

7.离任审计管理制度 篇七

(一) 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

一个国家的权力存在公权与私权对立的两极。通常私权是指作为自然人的个人权力以及作为独立经济组织的企业权力;公权是指政府所拥有的公共管理权力。为了更好的发展, 私权主体即社会公众与公权主体即政府之间形成了产生了委托代理契约关系:社会公众作为委托方将公共财产和资源委托给政府进行管理;而政府作为受托方也必须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共产品, 维持社会秩序, 要承担公共受托责任。根据内容不同, 政府责任可以分为政治责任、经济责任、社会责任、生态责任等诸多方面。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 政府责任的重点有一个不断演绎的过程:政治责任→经济责任→社会责任→生态责任。

国家建立初期, 社会异端分子大量存在, 政府必须以维护社会秩序为重, 相应的政府责任体系只能以政治责任核心, 其他的责任形式要建立在政治责任的框架之内;在社会秩序较为稳定后, 经济基础薄弱就显现出来, 大力发展经济, 解决温饱问题成为首先关注的问题, 经济责任成为政府的首要责任。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 有些人先富裕起来, 社会财富出现两极分化, 人们更加强调政府对社会的服务及促进社会公平等方面的社会责任;而今天, 在全民都在享受粗放型经济增长模式带来丰厚的物质财富时, 蓦然回首却发现“碧水蓝天”不见了, 自然资源日渐枯竭, 出现了“空心化”, 环境污染日趋严重。这不仅成为经济发展的瓶颈, 而且影响了子孙后代的生存。因此, 必须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由“三高”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模式转变为“提高效益, 节约资源, 减少废物”为特征的集约型经济增长模式, 使得经济发展与有限的自然承载力相协调, 建立环境友好型社会。此时, 政府的生态责任日益凸显, 人们要求政府在自然资源资产的保护、合理利用和补偿上履行更多责任。

审计因受托责任的发生而发生, 因受托责任的发展而发展。受托责任内容的发展是审计不断发展和创新的内在依据。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 受托责任的内容也在不断丰富和创新, 推动着新的审计种类不断出现。当受托责任的内容主要是保护委托人的财产不受损害即实现财产保值时, 就产生了财务审计;当受托责任的内容发展到要求受托人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时, 便产生了内控审计;而受托责任的内容进一步发展到要求受托人对自然资源资产承担更多责任时, 自然资源资产审计便产生了。

(二) 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是我国民主政治发展的必然结果

随着我国民主政治的发展, 民主制度的不断完善和社会公众民主意识的日益提高, 社会公众对于政府对公共受托经济责任的履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不仅使政府履行公共受托经济责任的范围更广, 而且要求政府对公共受托经济责任的履行能力和水平更高。我国政府为了能够更好履行公共受托经济责任, 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行为, 对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干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若想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 就必须从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任职过程和任期满离任进行监督和评价。各级政府即领导干部是否切实履行了公共受托经济责任, 并不是由各级政府和领导干部自己说了算, 而必须由国家审计机关通过审计公正地对其履行公共受托经济责任作出评价, 进而确定或解除其所负的受托经济责任。由此, 在我国民主政治不断推动下, 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开始进入审计日程。与此同时, 经济高速发展带来了自然资源的“空心化”, 使得社会公众对政府在自然资源资产方面受托责任的履行尤为关注。于是, 对领导干部进行的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便应运而生。

不难发现, 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就是通过对领导干部任期内对自然资源资产公共受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具体而言, 就是对关于自然资源资产指标完成情况、作出重大经营决策情况、执行国家财经法规情况以及个人遵守廉政纪律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查考核, 以判断其是否正确履行其受托经济责任, 自然资源资产是否得到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有无造成生态环境损害。可以说, 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是经济责任审计在自然资源“空心化”环境下的创新和发展。

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构成要素

(一) 自然资源资产的内涵和特性

(1) 自然资源资产的内涵。按照《辞海》中的定义, 自然资源“一般指天然存在并有利用价值的自然物, 如土地、矿藏、气候、水利、生物、海洋等资源, 是生产的原料来源和布局场所。”资产是具有使用价值且能够带来收益的, 由国家、企业或个人拥有的有形或无形财产, 其主要特征是能够给所有者带来收益。自然资源只有具备一定条件才能转化为自然资源资产, 其中最重要的条件就是稀缺性和明确的所有权, 只有既稀缺同时又有明确所有者的自然资源才可能转化为自然资源资产。故, 自然资源资产是指具有稀缺性、所有权明确并能给所有者带来收益的自然资源。显然, 在我国自然资源“空心化”的今天, 随着国家对自然资源产权化管理不断推进, 越来越多的自然资源具备了资产的特性, 成为了自然资源资产。

(2) 自然资源资产的特性。自然资源资产不同于一般的经济资产, 有其特殊性:一是范围大、内容广。自然资源资产不仅包括土地、森林、矿产, 还有河流、湖泊、湿地、海洋等多个方面;二是产权边界不清晰, 较难界定。如:河流、森林、矿藏可能会跨越多个省份;三是使用后果具有全局性, 如水污染、空气污染等;四是有的可再生如森立、草场, 有的不可再生如:石油、天然气、稀土等矿藏;四是有的价值可以实现货币量化如石油, 天然气, 有的无法量化如森林、河流;五是有的污染源很容易就确定了, 有的却很难量化到具体的某一家企业或一个人, 如:空气污染;六是保护和修复效果大多要经过多位领导多届任期才能显现等等。

因此, 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的界定非常复杂, 很难明确评价领导干部对自然资源资产是否履行责任以及履责程度。这就使得自然资源离任审计必然不同于一般经济责任审计, 必须围绕自然资源资产特性来实施, 审计构成要素要能够体现自然资源资产特性。

(二) 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构成要素

(1) 审计目标。审计目标就是要回答审计监督行为为什么会存在。财务审计的审计目标, 主要是查错防弊, 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监督企业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和绩效性;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不同于财务审计, 审计目标是为了让领导干部对环境保护尽职尽责, 使自然资源资产的开发利用更加注重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因此, 不能仅从会计信息质量方面来进行考核, 更要关注:自然资源资产使用合法性、合规性、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自然资源资产使用后所带来的不良社会后果, 如:泥石流、沙漠化、地面塌陷、干旱、雾霾等以及由此引出的自然资源修复和补偿等问题;如何实现自然资源资产增加等问题。在对领导干部进行自然资源资源离任审计, 还应注意“惩恶”不是目的, 而使“性本恶”的行为不再发生, 让“善者更善”, 使领导干部更好的履行自然资源资产责任, 提高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水平, 带领全社会共同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自然资源资产才是最终的目的。

(2) 审计主体。根据审计关系人理论学说, 审计行为产生于审计委托人 (财产所有者) 、被审计人 (财产受托经管者) 和审计人 (审计主体) 这种三方关系人。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和经济责任审计一样, 其主导的审计委托人是党委组织部门, 而非一般意义上的财产所有者;被审计者是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在中国“强势政府”的国情下, 政府领导干部进行审计, 一般社会审计是很难胜任的, 只有隶属于最高行政长官的国家审计才能胜任此项工作。

与此同时, 自然资源资产的使用结果事关全局, 无论是好的结果如空气质量好转, 还是不好的结果如雾霾、水污染等, 都不是只与某一家企业或某一个人有关, 受影响的也不是一家企业或一个人, 而是所有社会公众。社会审计是无力承担此项任务的, 只有拥有社会公众赋予审计监督权的国家审计才能从全局上进行把控, 完成此项任务, 达到社会公众的期望。因此, 国家审计是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天然审计主体。当然, 在国家审计的委托和主导下, 社会审计可以参与进来。

(3) 审计客体。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需要政府、企业、公众共同承担起相应的环境保护责任, 其中, 政府及其领导干部起主导作用。政府及其领导干部应该制定正确有效的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 对自然资源资产进行有效宏观管理;与此同时, 率先垂范, 为企业和公众树立榜样。具体而言, 领导干部在自然资源资产方面负有宏观责任和微观责任。其中:宏观责任是指根据国家资源战略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本地区自然资源资产政策、规章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如:环境准入制度、自然资源资产保护和修复制度、污染源头控制制度、污染付费制度、环境监管和评价制度等等, 宏观管理是否有效, 重大资源资产得到合理开发和保护, 是否有无贪污受贿, 重复建设, 造成环境破坏等情况;微观责任是指领导干部对企业对自然资源资产使用的监督是否到位, 政策落地情况如何, 企业的自然资源资产信息是否可靠, 对于自然资源资产的使用是否具有合法性、合规性、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

(4) 审计方法。审计方法就是审计主体对客体的监督方式。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方法除了可以采用一般财务审计方法外, 还应根据其特性采用特殊的审计方法:一是与环保部和国土资源部合作, 根据不同自然资源资产的特点, 采用不同的审计技术方法, 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二是审计应注重资源资产的使用与再生的速度, 注重代际间的平衡以及资源资产的使用绩效, 同时考虑到资源的替代性;三是除了尽可能采用货币计量价值外, 还可以根据实物的数量和以技术参数为特征的质量指标来进行衡量;四是与环保部门、专业评估机构合作找到准确污染源;五是要聘请环保专家和专业机构评估资产的合理修复期和资源保护效果, 合理评价领导干部的履责情况。

(5) 审计结果报告及利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是接受党委组织部门的委托对领导干部作为行为责任人对自然资源资产履责的情况发表审计意见, 其审计报告模式不同于现行财务审计的审计报告模式:一是审计报告内容应包括对自然资源资产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的质量水平、相关财政财务收支及经济活动遵循特定标准的程度以及领导干部作为行为责任人对自然资源资产履责等内容发表的审计意见;二是报告对象, 与经济责任审计一样, 提交委托审计的组织部门和被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 本级政府行政首长, 必要时报送本级党委主要领导, 抄送审计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

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作为经济责任审计的最新发展, 是政府进行“问责”之前必不可少的一环, 其审计报告是政府问责不可或缺的一项证据。应充分利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审计报告, 遏制自然资源资产领域腐败的发生, 促进政府问责制的落实和责任政府的建立;同时提高自然资源资产的经营管理水平, 最终实现自然资源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推动我国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

三、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实施困境

(一) 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编制

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是反映企业 (政府单位) 在一定时点的自然资源资产财务状况, 表明企业 (政府单位) 在一定时期经营和管理自然资源资产的成果, 具体包括自然资源资产、自然资源负责和所有者权益等项目。作为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基础和依据, 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编制非常重要, 这是实施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首要难题。

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是一项过程极其复杂、内容海量的工程。首先, 自然资源资产价值的量化评估很难。自然资源资产有的潜藏在地下, 还未勘探明确;有的即使看得见, 但是缺乏市场交易价格, 难以估量核算;有的流动性强, 价值不稳定;有的可再生, 有的不可再生。因此, 对其进行价值量化的难度非常大;其次, 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确定是一个非常庞大的工程。只有对自然资源资产进行统一的确权登记, 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制度, 才能对某个企业或者政府单位拥有的自然资源资产进行价值评估, 对其领导干部的履职进行评价;最后, 有的自然资源资产价值变化需要好多年才能显现出来。单取出一个较短的期间, 很难衡量自然资源资产价值的变化。

(二) 领导干部的责任界定

对领导干部进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基本前提和关键是责任界定。现行的领导干部离任审计更多是从宏观政策执行、经济政策的制定、经济指标的完成等方面展开, 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中领导干部的责任界定则会超出经济范围, 更多是对自然资源资产履职来界定。除了自然资源资产的计价和衡量很难操作之外, 其产权边界的不清晰、使用影响的全局性, 污染源头的不明确, 修复效果显现的长期性都会造成审计客体模糊, 责任界定出现偏差。此外, 对于领导干部的责任划分也比较难, 如上下届领导干部的责任划分、上下游领导干部的责任划分、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的划分、合法合规与绩效责任的划分等。

(三) 审计力量的合理配置和扩充

随着国家经济发展, 社会公众的民主意识日益增强, 对政府履行公共受托经济责任要求也越来越高, 国家审计的任务越来越多日趋繁重。尽管国家审计是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天然审计主体, 但是面临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国家审计必然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再加上, 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是新型审计, 许多审计人员虽然拥有丰富的审计经验, 但是对自然资源领域的专业性和技术性问题却是“一筹莫展”, 即存在“隔行如隔山”的问题。故, 审计风险较大。如何能够对审计主体力量进行合理配置并扩充, 借用自然资源方面的专家和社会审计、内部审计等多方面的力量, 在降低审计风险的前提下, 提高审计效率, 是对领导干部实施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所面临的又一难题。

(四) 领导干部的责任追究

造成我国自然资源“空心化”的关键因素就是政府问责制的缺失。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有助于强化政府各级领导干部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决定》明确提出“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2013年底中组部印发了《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 “突出强调完善政绩考核评价指标, 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强化约束性指标考核, 加大资源消耗、环境保护等指标的权重。”并要求“实行责任追究, 对造成资源严重浪费的, 造成生态严重破坏的, 盲目举债留下一摊子烂账的……已经离任的也要追究责任”。然而, 能否将这些要求落到实处, 则要看各级组织部门对该文件精神的领会和问责力度。如果领导干部对自然资源资产履责在政绩考核中占权重过低, 越过红线后未能受到严厉问责和终身追责, 自然资源离任审计的意义将大打折扣。

四、实施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保障措施

(一) 逐渐推进和完善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编制

虽然不可能在短时间内编制出囊括一切的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但可以先从单项资产入手, 根据国家主体功能区的划分, 对其进行产权登记、价值量化、评估, 构建能够反映自然资源资产基本情况的核算体系, 编制重点自然资源资产的资产负债表。待其成熟后, 再逐渐把其他的资产囊括进来, 编制更全面的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与此同时, 从单个区域的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开始, 逐渐形成全国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

为了全面反映企业 (政府单位) 在一定时点的自然资源资产财务状况, 应该在现行账户体系下设置以下自然资源类会计科目: (1) 自然资源资产类科目, 如:自然资源资产、自然资源资产累计折耗等; (2) 自然资源负债类科目, 如:自然资源长期借款、应付自然资源使用税等; (3) 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类科目, 如:自然资源资本、自然资源利润, 未实现权益等; (4) 自然资源成本费用类科目, 如:自然资源成本、自然资源维护费用等; (5) 自然资源损益类科目, 如, 自然资源收入等。对于自然资源资产的价值计量尽量货币化;若其价值确实难以货币量化, 不妨采用报表附注的方式, 通过文字说明和技术指标来反映该资源的实物数量和质量的变化情况。此外, 还应根据可再生资源与不可再生资源不同, 采用不同的编制方法, 设置不同的会计科目, 如:自然资源资产再生与循环利用、自然资源资产修复与补偿等科目, 以更加准确的反映自然资源资产的财务状况。

(二) 明确领导干部的责任界定

对于领导干部进行责任界定, 应充分考虑到自然资源资产特性, 通过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来进行。首先, 应在领导干部任期之初编制区域 (或企业) 期初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 (如表1) , 左边是对拥有各项自然资源资产的评估价值, 右边是政府单位或企业进行投入而形成的自然资源负债和自然资源资本, 资产减去负债和资本是未实现权益, 即政府单位或企业留存的自然资源资产净值;任期中领导干部对自然资源进行经营管理, 使用部分自然资源资产取得利润, 应编制利润表来反映资源使用绩效。鉴于自然资源资产不同于一般的经济资产, 不能把全部的自然资源资产都用完, 来取得短期经济利润最大化, 应考虑自然资源资产的可持续性, 必须留存或补偿部分自然资源资产来恢复生态, 供子孙后代生存之用;期末, 对这些余下自然资源资产的价值进行再评估, 减去相应的负债和资本就形成了期末未实现权益, 结合其任期内实现的利润, 应编制期末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 如表2所示。

显然, 对于自然资源资产而言, 经营管理成果不仅有利润, 还要有未实现权益, 而且未实现权益日趋重要。在考核领导干部责任时, 应综合考虑利润和未实现权益, 尤其是未实现权益。如果未实现权益出现了负值, 则表明长期利益牺牲过多, 即使短期利润很大, 领导干部也没有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如果未实现权益增加了, 则表示领导干部履行了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在未实现权益为正且高于国家划定的生态红线的情况下, 使用等量资源取得利润越高越能体现领导干部责任履行程度。另外, 可通过自然资源资产利润表来评价自然资源资产的使用绩效。

同时, 还要区分以下责任类型:其一, 上届与本届领导干部责任。自然资源使用和保护的影响大多要多年才能体现, 因此, 要注重考核发展思路、发展规划的正确性和连续性, 及其对前任正确思路的坚持和历史遗留问题的积极化解, 划清“上下届”领导干部责任, 既不要新官不理旧账, 也不要新官为旧官买单;其二, 上游 (上风处) 与本地 (下风处) 领导干部责任。自然资源资产的使用后果具有全局性, 上游的水污染会带来下游的水污染;上风处的空气污染会带来下风处的空气污染。应合理区分责任, 不能让下游 (下风处) 领导干部为上游 (上风处) 官员买单;其三, 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不要让领导干部以集体决策为挡箭牌, 将个人违纪行为变为“集体违纪”, 让集体为个人买单;其四, 合法合规责任与绩效责任。目前对于领导干部的问责主要是合法合规问责, 绩效问责往往被忽略了。其实, “无过”并不能成为逃避责任的借口, 没有达到相应的绩效水平也应被追责。

(三) 有效扩充审计力量, 提高审计效率

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涉及范围广、工作量大、风险程度高, 国家审计力量不足是个不争的事实。一方面, 审计人员在数量上难以满足审计工作的需要, 另一方面审计人员在质量上 (缺乏自然资源相关的专业知识) 也胜任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需要。为了保质保量的完成审计任务, 国家审计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扩充审计力量, 提高审计效率: (1) 建立审计联席会议制度, 审计组成员由审计、环保、国土资源、统计等部门人员共同组成, 以审计部为主, 协同完成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2) 与社会审计、内部审计密切合作。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担当此项审计, 国家审计负责把关;同时, 近些年内部审计发展比较快, 可以让内部审计机构对领导干部进行初步的离任审计, 而后国家审计以此为参考, 再进行审计; (3) 探索自然资源离任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财政审计、环境审计、绩效审计等有机结合, 借用相关审计成果, 避免重复审计, 降低审计成本, 提高审计效率。

(四) 充分利用审计结果, 强化政府问责

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审计结果是政府问责的重要依据。有效运用审计结果不仅可以缓解实践中的“审用两张皮, 重审轻用”的现象, 还可以更好地发挥监督领导干部廉政勤政以及惩治预防腐败的作用。在审计结果利用方面, 首先政府组织部应该加强领导干部在自然资源资产领域的问责力度, 加大该领域责任履行评价在政绩考核中的权重, 实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评价“一票否决”制度。任期内自然资源资产的合理使用和保护情况, 不仅是职务晋升的重要前提和标准, 而且对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环境事故和违法违纪行为进严厉的责任追究。其次, 完善审计问责结果公告制度。要建立沟通渠道, 让媒体加入, 公众参与监督, 做到政府信息公开, 提高政府执政的透明度, 实现政府的善治。第三, 严格执行“先审后离”制度, 以树立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权威, 发挥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震慑作用。

参考文献

[1]谢志华:《会计报表的缺陷与重构》, 人民出版社2012版。

8.离任审计管理制度 篇八

关键词:领导离任审计

一、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的必要性

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的必要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可以进一步完善干部的管理。将会把离任的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作为标准,成为重要考核条件之一,可以有效地防止跑官、要官和买官、卖官的问题,还可以体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管理思想。可以最大的清除经济指标的泡沫成分,避免“数字出官、官出数字”的不良事情的恶化,有利于加大力度对干部监督的管理,合理的评价和使用干部。

2、规范干部的行为,进一步推进干部的廉政工作建设。离任审计的出发点是查清楚个人经济责任,又要对人,又要对事,而且审计也涉及到领导干部的任职期较长,可以发现年度支出审计不容易发现的问题,更有力的发现和评判腐败分子。

3、通过核实家底,可以客观及公正的鉴证了前后两任的经营业绩。已经不在职的前任审计领导干部在的部门、企业的财务收入和支持的可靠、合法、效益状况。一是可以通过这种方法了解家底,更利于下任审计摸清企业的实际情况,是工作思路得以明确,适应期得以缩短,能尽早的进入状态。

二、阐述审计领导离任的一些问题

1、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法律依据不够充分。目前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还没有设定专门的法律制度,

2、经济责任的界定问题难度都偏大。经济责任的界定主要考虑原任、现任、主管、直接、个人、集体责任等等。第一是行政本来是领导和处理行政方面的工作事项,只要行政本人没有违法乱纪的行为,即便是任职期间内企业财管方面有很大的问题,也没有责任承担界定。第二个是如果被审有违法乱纪的行为,在某种程度上不仅有离任者的个人行为,也有领导团队的集体行为,这会导致大家互相推卸责任,就不能很好的界定个人的作用了。审计管理不当的话,会导致重大经济亏损,也无法根据金额标准明确的界定哪一种行政责任。

3、收益性目标明确规定对更为合理。如果目标是通过监查,卸任确认监查经济责任的监察干部也单位财政收支及相关的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及有效性要在任期内干部也承认,负责经济负的主管部门实地考察、评价和使用干部提供参考依据。因长期经济责任必须基于效益审计、财务问责制,任务是否意味着效益审计,因此经济开始面临许多困难。据此,经济性微观监查过程中,特定宏观经济效果,轻易首脑;经济性容易确定难以判断目前的效果;社会经济不会轻易特定、长期经济效果难以预测。据此,收益性对目标明确的合理的影响,品质监查负责经济的任期。

4、审计方法不科学,审计方式有待改进。在审计范围的主要活动是过于广泛,不仅并非详尽无遗,而且对即将离任的高级管理审计的审计任务,因为多年来,总体而言,这往往造成审计时间过于落后卸任后审计结果低于应有的效果。当前很多或提升领导干部离任后,因此经常评估和任用领导干部的位置。审计是根据我们的审核,但是,在这心理犯只能审计流于形式,难以发挥作用。

5、提高审计员自身职业道德。因为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特殊,所以要求从业人员必须要提高自身职业道德,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行事。但是在实际工作之中却因为个人标准、个人知识能力范围限制抑或实际操作中证据的缺乏,诸多原因造成所形成的报告不够规范的同时也无法起到客观公正的效果。

三、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工作的对策

1、建立科学规范的评价体系,使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化,规范化。通常的审计评价体系包括评价和考核两个指标方面,如果要做到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必须要加强这两个体系的科学性与实用性。要想加强,必须对每个指标清晰的界定,准确的量化,统一考核标准,突出真实性、效益型与合法性等原则,做到定性分析评价与定量分析评价结合起来,以此来保证审核结果的客观公正效果,对领导者作出正确决策起到更重要的依据作用

2、经济责任的正确界定。只有审计人员对经济责任进行了正确界定后,才能够适当的对领导的行为作出评价。因此要求收入能及人员在工作中应该这让你过去额的界定一下责任:第一,正确界定非经济责任和经济责任。领导干部既要负责经济工作还要负责行政、人事、党建等工作。但是经济审计决定审计人员主要负责关注领导人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发生的经济责任,或是只其再行使职权是发生的责任。以上的条件就要求要正确的区分经济责任和其他责任之间的差别。第二,对主客观责任进行正确的界定。影响经济活动的因素很多,比如官僚主义、领导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造成国家与集体财产的流失是主体任务。而由于上级指令、自然灾害、通货膨胀或是是进行改革等客观因素造成的失误,就是客观责任。

3、明确界定效益性目标。确定效益审计目标应主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目的性:既要使被审计单位最大程度的提高管理水平,提高经济利用的效率性、效果性和经济性。具体性:审计目标需要清晰具体,尤其是在深入审计过程时,其目标就会越来越清晰、细化。现实性:在现实的审计条件下能够实现下效益目标,让审计风险控制在审计人员控制的范围之内。如果凭借现在的审计条件不能达到目标或者审计风险没有控制范围内的话,审计的目标就会变得不现实。

9.离任审计准备资料 篇九

一、被审计责任人任期内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书面汇报材料(即履职报告),内容主要包括:

(一)被审计责任人的职责范围。

(二)被审计责任人任期内提高绩效、增强企业竞争实力、完成各项经济运行指标及履行社会贡献义务等方面的情况。

(三)被审计责任人遵守财经纪律法规及廉政规定方面的情况。

(四)应向审计组说明的其他情况。

二、单位需提供的有关被审责任人任期内的材料。主要包括:

(一)企业基本情况,含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二)企业管理制度、销售经营计划、批复预算及执行情况;

(三)审计期间的财务会计资料;

(四)企业开户许可证、在银行和非金融机构设立的全部账户对账单,包括已注销账户的有关资料;

(五)固定资产投资、出租、处置等文件、资料;

(六)经济运行及经济活动分析资料;

(七)经济合同、协议及与企业经营管理有关的办公会议

纪要(记录)、工作总结;

(八)经济管理监督部门及审计机构做出的重大检查事项结果、处理意见及纠正情况材料;

(九)专卖案卷及相关资料(包括罚没款收缴、返还情况,罚没物品处置、结存情况等);

(十)应当向审计组说明的如担保、抵押、法律纠纷等其他相关资料;

(十一)被审计责任人承诺书和管理当局声明书(后附);

(十二)其他资料。

(注意:审计期间2008年10月-2010年12月)

被审计责任人承诺书

根据聊城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审计通知(聊烟审„2011‟1号),审计组对本人在2008年10月至2010年12月任阳谷县局(部)主要负责人期间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为了表示对审计组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充分合作,本人现就有关情况承诺如下:

一、本人已经按有关规定向审计组提交有关材料,并对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责任。

二、本人在审计组审计过程中,不采用任何方式或手段干预、阻挠审计组开展工作,全力支持配合审计组调查取证。

三、本人认为审计组成员与本人没有可能影响审计公正进行而需要回避的利害关系。

四、审计组与本人交换意见时,本人能就有关事项将本人意见真实、完整地提交给审计组。

承诺人(签字):

二〇一一年月日

管理当局声明书

为了表示对审计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充分合作,谨就有关情况声明如下:

一、本单位对提供报表及相关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二、本单位已提供所有的财务及会计记录,办公会议、职代会议记录以及有关的资料。

三、本单位所有交易事项和收支款项均已入账,没有在帐外违规设置“帐外帐”、“小金库”等。

四、本单位各项财经活动遵循了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及本单位的财务规章制度,无舞弊作假等不规范行为发生。

五、本单位各项资产完全属实,且对拥有的全部资产享有充分的所有权,无资产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本单位所有财务承诺、期后事项均已提供,并作相应的披露,无重大不确定事项。

单位(盖章):

10.离任审计述职材料 篇十

**镇镇长***

****年**月**日

我于**年**月至**年**月任**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按照组织安排,自**年*月**日起,我不再担任**镇人民政府镇长职务。遵照组织原则和上级要求,现将本人任**镇镇长期间的思想、工作、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方面的情况述职如下,请予审议。

基本情况:全镇辖**个村**个村民小组,共有回、汉两个民族**户,农业总人口**人,劳动力资源总数**人,耕地面积**亩。全镇财政负担人员**人,其中行政人员**人,事业人员**人,其它人员**人。

任职时间:**年**月开始担任**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年**月调出,任期**年零**个月。

职责范围:按照组织安排和党委分工,自担任王磨镇政府镇长以来,主持政府全盘工作,分管*****工作。

现实表现:到**镇担任镇长以来,在县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一方面紧紧依靠镇党委的支持和关心,认真开展工作;****实现了全镇社会各项事业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一)加强学习,提高了决策能力和执政水平。我始终把学习作为提高执行力和落实力的根本。一是坚持政治学习不放松。任职以来,我坚持参加每周一次的理论学习活动,同时,还不断强化学习的深度、广度,不断丰富自己的政治理论,提高自己的政策水平,增强了把握正确方向、判断分析问题、驾驭工作-1-的能力。二是深入村社,求教于实践。在工作中我始终做到经常深入村社、农户,广泛听取群众心声,了解群众意愿,掌握各村基层组织建设、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群众生活等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全面掌握镇情、村情、民情,掌握了基层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理清工作思路,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

(二)牢记宗旨,实现了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我始终坚持发展依靠人民、发展为了人民、发展的成果惠及人民的执政理念,紧紧围绕“优环境、强基础、兴产业、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和“农业稳镇、工业强镇、基础兴镇、特色富镇”这一主题,坚持以推进项目建设为纲、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为先、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为要、以保障改善民生为本、以加快社会建设为重,两年多来,全镇社会总产值、工农业增加值和人均纯收入均实现两位数增长。到**年末,全镇实现农业增加值**万元,比**年增长**%;工业总产值**万元,比**年增长**%;工业增加值**万元,比**年增长**%,农民人均纯收入**元,比**年增加**元。

一是灾后重建取得新利。到**任职后,我始终把灾后重建维修工作当做头等大事来抓,在我及政府一班人的努力下,完成了**户**灾后重建维修任务,完成了**个灾后重建项目。实施了**户重建和**户**灾后维修任务,建设完成了**重建项目,实施了**水毁河堤恢复重建工程,完成了**集中重建点建设项目。

二是特色产业迈入新台阶。在我任职期间,把实现农业转型和特色产业发展做为促进群众增收的“助推器”来抓,提出了**特色产业发展思路,即以核桃产业为最大的特色优势产业,扶持发展*个省级农业龙头企业,大力发展*个产业基地。经过*年多的发展,走出了一条“***”的农业产业化路子,特色产业已成为群众增收的主要途径。在核桃产业上,在实现*万亩全覆盖的基础上,全力狠抓提质增效,组织力量对全镇的核桃树进行了全面摸底和建档立卡,加强对农民技术员的技术培训,认真实施全镇核桃树的修剪、刨盘、施肥、涂白等综合管理措施,建成了**个核桃科技示范观光园、*个丰产示范园和*个“两化”示范村,结合亚行贷款项目*新建核桃树精品示范园**亩。推广创建核桃产业科技示范户**户;培训核桃产业专业技术人才**人;完成管护**万亩,高接换优**万株。**年全镇实现核桃收入**万元,人均核桃收入达到**元,约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在龙头企业培育上,大力扶持**农业综合示范园建设,为了发挥龙头带动作用,两年多来,通过大力扶持,该园区已由期初投资**万元,品种单

一、规模较小的种养殖企业发展成为实现总投资**万元,集核桃、中药材、经济林木种植,猪、牛、鸡等养殖和观光旅游为一体的综合示范园区,已成为市级农业龙头企业,正在积极争创省级龙头企业,2012年实现销售收入**万元。在产业基地建设上,经过发展,以**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为带动发展茯苓、党参等中药材**亩;以**獭兔养殖专业合作社为示范养殖獭兔种兔**只,养殖肉猪**头、肉鸡**只;以**村为中心,通过和县内外企业合作发展白皮松、樟子松等林业育苗基地**亩;在杨庄村扶持发展了**开发有限公司,通过租赁、流转等方式承包荒山荒坡**亩,投资**万元,栽植白皮松**亩、油松**亩、黄山松**亩、柏树**亩、红豆杉**株,栽植景观白皮松**多株。

三是项目建设实现新突破。上任以来,我把项目建设做为最大的政治工程、最大的民生工程、最大的发展机遇来抓,采取了一系列超常规的办法措施谋项目、抓项目,全镇上下抓项目建设的意识越来越强、力度越来越大,项止建设的步伐越来越快,两年多来,全镇大小项目投资总额超过**万元,是**历史上项目最多、发展最快的两年。在基层政权建设上,新建了镇政府办公大楼和计生服务站、农业综合服务站、文化站、财政所、畜牧站等办公大楼,新建了**等**个村的村级组织活动室的改建和重建项目,新建了**教学楼,新建了**卫生院办公大楼,基层阵地建设得到极大提升。在交通建设上,通过整村推进、一事一议等项目,硬化了**个村的镇村道路**Km,新修通过公路**Km,砂化道路**Km,新建了**便民桥,极大方便了全镇**群众的出行,奠定了**发展的基础。在水利建设上,新修护村护路河堤**Km,实施了**个村的人饮工程。在民生项目上,实施了**个村的整村推进项目,实施了**个村的文化书屋项目,实施了**个村**户的户户通项目,发放**和**灾后重建贷款**万元,发放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户**万元,发放产业贷款**万元,实施了**个村的卫生厕所和沼改项目,实施了**户的残疾人危房改造和**户残疾人重建项目,**个村的危房改造正在实施当中,实施了**个村的文化广场项目,**个村被列为全县生态文明新农村示范村。通过以上项目的实施,为实现**跨越发展奠定了基础。

四是社会事业得到新发展。两年多来,我始终把着力改善民生作为第一要务,社会保障不断加强,始终高度关注民生,全镇**户**人享受农村低保,**户**人享受农村五保政策扶持,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完成了“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已深入人心,连续两年实现参保率、缴费率及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均达到95%以上;办理大病医疗救助**户**万元,连续**年开展为民办实事工程,群众最关心的利益问题得到有效解

决。教育工作成效明显,完成了村级小学合并项目,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得到有效改善,教学环境和教育质量明显提高;狠抓了“两基”迎国检工作,全镇适龄儿童入学率**%,适龄少年净入学率**%,巩固率为**%,完成率为**%,脱盲巩固率**%。计划生育工作稳步推进,加大了在财力、物力、人力上的投入,加强了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和阵地建设,加快了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扎实开展各种集中整治活动,积极开展育龄妇女免费孕前检查活动和计划生育示范点创建工作,坚持依法行政,农村人口素质得到较快提高,生育观念得到转变,计划生育工作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安全生产工作常抓不懈,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做到警钟长鸣,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靠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加大了专项整治力度,全方位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提高了群众和企业的安全意识,确保了无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完成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共完成林改面积**亩,林权证已经发放到户;完成了**个村**亩的基本草原划定和**亩人工种草工作;健全了防灾减灾责任体系,宗教、老干部、残疾人、工会、妇联等工作都取得较好的成绩。

(三)廉洁自律,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职以来,我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和政绩观,十分珍惜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做到掌好权,用好权。在制度防控上,根据任职后发现财务管理不全、权责不清、多头审签等情况,我首先和镇纪委共同研究制定了《**》、《**》等制度措施,对财务审签流程、资金印章管理、权限等都做了明确规定,严格财经纪律,坚持财务审批一支笔,杜绝多头开支;坚持收支两条线,杜绝坐收坐支,规范了财务审批程序和使用行为,有效预防了各种腐败行为的产

生。在自我约束上,用领导廉洁自律的规定约束自己,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行为,是我对自己工作的一贯要求,“己不正难以正人”,无论是工作,还是生活、娱乐等方面,总是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的,率先垂范,严以律己,廉洁自律,做到清清白白从政,踏踏实实做人,同时严格要求自己的亲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坚决做到不义之财不收、不正之风不沾、不法之事不干,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做好表率。带头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暂行规定》,带头执行各项制度,从不讲特殊,以领导身份自居,违背各项制度和纪律;在自律面前,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防微以杜渐。不搞权钱交易,不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反对和抵制送钱送物等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没有收受过下属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没有到企业和单位报销应由本人及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没有用公款进行高消费的娱乐和健身活动。以实际行动树立执政为民、廉洁奉公的良好形象,促进政府切实担负起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真正做到反腐倡廉与各项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对于落实责任制不得力,导致不正之风不断滋长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回顾过去三年的工作,我认为:过去的**年是全镇各级干部群众顾全大局、互相理解、克服困难、顽强拼搏、大力支持镇政府工作的三年,是镇党委、政府一班人团结务实、创新争先、齐心协力、自加压力、负重奋进的三年,是坚持在县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实现**跨越发展这一主线,强化干部队伍管理,依靠广大群众千方百计把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推向前进的三年,基础设施投入加大,社会大局保持稳定,干部作风明显好转,党风廉政建设警钟长鸣,其它社会事业全面进步,这些都是**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努力的结果。今后,我将继续加强学习,常修为政之道,常干利民之事,常怀律己之心,为地方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无

11.离任审计管理制度 篇十一

郭一瑰(1989-),女,汉,河南商丘人,研究生,会计硕士,重庆理工大学会计学院,会计专业。

摘要: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是资源环境审计中新型的领域,也是强化领导干部绿色施政的创新举措,过去的几年里,国家经济高速发展,生态环境和经济增长质量日益不匹配,环境质量不断恶化,新常态的提出,进一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在大背景的变革下,对领导干部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势在必行,需要认清当前存在的难点,提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自然资源资产;新常态;离任审计

改革开放三十年以来,我国长期以来坚持经济发展为中心,政府的施政重点在于寻求GDP的不断增长,经济迅猛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果。 在这样的思路下,地方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离不开一个重要的考核指标——地方经济的发展情况。因此,多年量的积累,最终达到质的变化,生态环境逐步恶化,大自然不停的发出警报。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经济“新常态”并且在题为《谋求持久发展,共筑亚太梦想》演讲中,进一步提出中国未来发展的“新常态”:经济增速放缓、产业结构调整、政府放权。实现国家转型,向更加绿色的经济发展方向转变,需要社会各界全方位的配合。

然而,领导干部通常只顾眼前自我的政绩,缺乏可持续发展的大格局观,盲目地发展经济,牺牲的却是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领导干部之所以忽视环境现状,很重要的一点是,处罚成本微乎其微,领导干部离任后,对于环境破坏的责任,无人追究,无据可依。这不仅危害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质量,而且损害下一代人的生存环境。在此背景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是一个新的审计领域,目前还没有成熟的模式。这项审计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要义落到实处,弥补了制度的空白,是重要的制度创新,也是对领导干部的重要约束举措。

一、 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面临的主要难题

(1)自然资源资产本身复杂,审计难度大

自然资源种类众多,包括可再生和不可再生资源,其中可以作为资产,为所有者带来收益的资源资产,大多属于地质资源和半地质资源具有不可再生性,一旦破坏形成周期漫长。目前列为自然资源资产的有森林资源、国土资源、水资源、矿产资源、草原资源和海洋资源。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范围恰恰是党政负责人在本辖区内贯彻落实国家自然资源重大政策、战略目标的情况,重点关注经济增长的质量是否以过度的消耗资源、毁坏环境为代价。然而,自然资源分布范围广,审计的过程中,需要运用到不仅仅包括审计本身,还需地理信息技术等技术手段共同配合。

(2)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的划定

在我国,从县级到中央主要领导干部的任期均为5年,连任不超过两届。 一方面,由于自然资源资产状况形成的长期性、持续性,导致有些经济决策对自然资源资产影响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往往可能在前任领导干部离任时,后任领导干部上任一段时间后还未体现。 并且自然资源离任审计涉及范围广、系统性强、任务重、时间跨度大,可能在审计过程中自然资源资产状况已随后任领导干部的决策制定而改变,这就使得前后任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相关责任混淆。 另一方面,有些自然资源资产具有跨区域性,如河流,其上中下游一般穿越多个地区。各区域由于自然资源资产目标、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方式不同,往往各自为利、相互影响,导致各区域同级领导干部或是省、市、区县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难以可靠区分。

(3)谁来审计

审计主体是谁,目前有三种观点:国家审计为主、多元审计、国家审计为主导,社会审计和公众共同参与。我国的国家性质是人民民主专政,而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做主。自然离任审计的主要目的是评价领导干部的履职情况,归根到底是检验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的效果,落脚点是有没有更好的为人民服务。基于公共受托责任观,政府的受托责任包括经济、政治、社会,公众是政府及其部门的委托人,做好自然自然离任审计最终受益的是公众。结合中国国情,审计对象是领导干部,只有国家审计的权威性更能作为主导,然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专业性强,需要强有力的审计知识作保障,社会审计的介入,强有力的弥补不足的力量。审计的主体以国家审计为主,多元参与更加符合现状。

二、 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对策建议

(1) 加快发展审计信息化

自然资源资产分布范围广,品种多样,在开发和利用的过程中,往往涉及时间和空间的交叉。传统的审计,由于审计方式、内容、程序方面有相对独立,面对复杂多样的自然资源资产,很难明确量化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取得的经济成果,是否消耗了过多的资源。而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为审计信息化的发展插上“翅膀”,加快发展审计信息化,构建一套信息共享的网络系统,集成国家审计大数据,优化审计业务模块,加入各地区对自然资产实时动态的监控,国家审计人员、社会审计人员、社会公众依托物理的专业审计数据库,衡量领导干部政绩质量,规范领导干部的行为,帮助树立科学绿色的政绩观。加快发展审计信息化,也同时要求审计机关的管理人员,强化计算机技能,提升对数据的处理能力,跟上时代的步伐。

(2) 明晰责任范围,提高腐败成本

在新常态的形势下,经济发展健康化是长期追求的目标。自然环境本身具有动态属性,例如上游的污染,可能会影响下游的污染,上游干部的责任可能会影响下游干部的责任鉴定,审计工作要实现对自然资源资产使用状况的全方位监控,控制好主要领导干部的权利运行、握好反腐败的利剑,完善国家治理和促进可持续发展。划清“上下届”、交叉区域的干部责任范围,也是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必经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腐败成本,切实落实好环境终身追究制度,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强化正确的执政观念。

(3) 审计人员协同政府有关部门、社会专家、公众共同开展审计

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不仅对审计专业知识和审计人员技能要求高,还同时需要具备资源、环境相关知识,而对于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是否存在环境污染损失的量化工作涉及到政府和环保部门,以及社会专家多方共同的协作,通过合作交流,实现专业互补,但是审计机关面临审计力量不足的难题,而社会审计的参与,有利于保证审计质量的客观性,帮助监督领导干部责任承担情况,同时一方面降低审计风险,另一方面对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估。(作者单位:重庆理工大学会计学院)

参考文献:

[1]蔡春,毕铭悦.关于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理论思考[J].审计研究,2014(5):3-9

[2]徐泓,曲婧. 自然资源绩效审计的目标、内容和评价指标体系初探[J].审计研究(2):14-19

12.离任审计管理制度 篇十二

一、构建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体系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强化监督的原则。

审计机关围绕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这是依法审计的必然要求。长期以来,我国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如《环境保护法》《土地管理法》《水资源法》《水污染防治法》《森林法》《矿产资源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审计机关必须以上述法律法规为依据,审查和评价领导干部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二)坚持权责对等、科学界定的原则。

一般来说,一个组织中的管理者所拥有的权力与其所承担的责任应当相适应、相一致,或者说应当对等、匹配。作为领导干部,在拥有权力的同时,在自然资源资产的决策、管理、开发和利用方面,在环境保护方面,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都具有义不容辞的责任,有时甚至起到决定性作用。鉴于此,审计机关应严格划分和科学界定领导干部的权力和责任,从而对领导干部的履职履责情况作出全面、准确的评价。

(三)坚持客观公正、合理适用的原则。

对领导干部进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必须历史、辩证、客观地看待领导干部履职期间的整体情况,要因地制宜,因时而异,既不能以现在的法规、制度去查处以前的老问题,也不能用过时的制度规定来衡量审计之时所发现的新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既不偏袒护短,也不夸大其词。评价的标准要合理,评价的方法要适用,这样才能让审计方理直气壮、得心应手,让被审计方(领导干部)心服口服、欣然接受。

(四)坚持定量考核、定性分析的原则。

通过定量考核,可以查清一个地区或一个部门的领导干部在其任职期间,自然资源资产的期初期末存量以及期间的增减变化情况,同时还可以考核和评价其所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通过定性分析,可以避免定量考核的盲目无序,使得定量考核更加准确,也有助于对领导干部的履职情况给予合理、恰当的定论。

(五)坚持惩教结合、终身追究的原则。

自然资源资产的监管是否到位,生态环境保护能否落到实处,关键在于领导干部。审计机关要紧紧围绕严守能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的刚性要求,针对领导干部在决策、执行、监管中的主体责任,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明确各级领导干部责任追究的情形。情节轻微者,可以对其批评教育;造成生态环境严重损害者,无论其调离、提拔还是已经退休,都应当严肃追责,严加惩处。

(六)坚持循序渐进、逐步完善的原则。

当前,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尚处于试点阶段,各级审计机关还没有成功的经验可以借鉴,因此,要在实践中不断加以探索、研究和总结。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短时间内达到审计评价体系的规范严密不太现实,要循序渐进,在试点的基础上,不断加以改进和完善,进而逐步形成比较成熟、符合实际、行之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体系。

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的基本内容

(一)对地方政府党政负责人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的基本内容。

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期间,审计对象主要是地方政府党政领导干部。在我国现行的行政体制和产权制度之下,地方政府党政领导干部承担着双重受托责任,一是受政府委托,承担着对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的行政管理职责,二是受全体国民委托,代行自然资源资产的所有权职责,可谓是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对地方政府党政负责人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一是评价地方政府党政负责人对自然资源资产的重视程度。地方政府是否将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列入政府的中心工作来抓,是否制定了地方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规划,是否制定了关于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的制度和规定,是否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经常性地组织对规划、制度和规定进行落实、检查和监督。二是地方政府党政负责人对与自然资源资产相关的财政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对各级地方政府来说,要审查与自然资源相关的财政收入是否足额收取,财政资金是否按规定合理使用到自然资源的保护与利用方面,财政资金的拨款进度是否与自然资源项目的进展相适应,地方政府是否按规定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其所反映的自然资源信息是否真实可靠。三是地方政府党政负责人在自然资源重大项目中的履职情况。首先要审查领导干部对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政策的落实执行情况,其次要审查领导干部在自然资源重大项目中是否存在失职、渎职情况,是否有权钱交易、贪污受贿等腐败行为,是否发生破坏自然资源的重大责任事故,有无对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掩盖、包庇甚至纵容等行为。四是地方政府党政负责人在行使自然资源资产的行政管理权和使用权中,为国家、为国民、为社会所实现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情况。要审查国家和地方政府在自然资源方面的投入是否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国民在自然资源的保护与利用方面是否得到实惠,生活环境、自然环境、生态环境是否得到实实在在的改善。

(二)对政府主管部门负责人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的基本内容。

在我国现行体制下,不同类型的自然资源由不同的政府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这些政府主管部门负责人对自然资源资产承担着极其重要的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特别是土地资源、水资源、森林资源以及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大气污染防治等领域。对政府主管部门负责人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审查政府主管部门负责人在制定特定类型自然资源资产的政策、规划和制度时,是否科学、是否合理、是否规范,在政策、规划、制度出台后,是否及时加以监督和落实,在执行中发现问题是否及时加以调整、修订和完善。二是审查政府主管部门负责人对分管领域自然资源资产的财政资金收支情况是否监管到位,对特定类型自然资源的资金使用是否合理,有无将用于自然资源的资金挪作他用。三是审查政府主管部门负责人对分管领域自然资源资产的保护、利用与发展情况,要通过一些特定的考核指标来评价其在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工作绩效。四是审查政府主管部门负责人是否存在利用掌握行政审批权等,搞“权力寻租”,变相吃拿卡要,或者直接搞官商勾结和权钱交易。

(三)对相关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的基本内容。

与自然资源资产关系密切相关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对自然资源资产的开发、保护与利用负有直接责任,因此,除了对地方政府党政负责人、政府主管部门负责人进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外,对相关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也要进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主要包括:一是审查相关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对自然资源资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执行与落实情况。二是审查相关企事业单位对自然资源资产的取得、使用、管理与保护情况。三是审查相关企事业单位对自然资源资产进行会计核算时的真实性、合规性、合法性情况。四是审查相关企事业单位对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以及出让、出售中的合规性、合法性和效益性情况。

三、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的基本指标

(一)自然资源资产存量指标。

反映领导干部在任期内所辖区域、部门、单位所拥有和掌管的自然资源资产期初存量情况。无论是地方政府党政负责人、政府主管部门负责人还是相关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上任初始,必须摸清所辖范围内自然资源资产的现有情况,要做到心中有数,了如指掌。如果领导干部连“家底”都搞不清,很难想象其能管好、用好、保护好各种资源和资产。存量指标是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的基础性指标,审计时应特别注意本期领导干部的期初存量与前期领导干部的期末存量之间的连续性和关联性。

(二)自然资源资产消耗量指标。

反映领导干部在任期内为推动和促进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所付出的自然资源及其环境的代价和成本。消耗量指标既包括单位消耗量,也包括消耗总量。前者如单位GDP资源消耗指标、单位产品能耗指标等,后者如水、煤炭、石油、天然气等能源的消耗总量、农田消耗总量、森林采伐消耗总量等,审计时应特别注意区分可再生资源和不可再生资源的消耗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程度。

(三)自然资源资产利用效益指标。

反映领导干部任期内在自然资源资产利用方面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情况。以城市土地为例,其利用效益指标主要包括:(1)土地利用经济效益指标。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比例、单位GDP建设用地占用量、闲置土地处置率等。(2)土地利用社会效益指标。如城市人均居住面积、城市人均道路面积、公共设施用地比重等。(3)土地利用生态效益指标。如城市人均绿地面积、城市人口居住密度、城市湿地公园面积等。

(四)自然资源资产极限值指标。

反映领导干部在任期内对各种资源的保有量、消耗量以及使用效率是否达到或突破所设定极限值的情况。从国家层面来讲,我国首次设置了能源消耗上限,如计划在2020年前把能源消耗控制在50亿吨标准煤当量内;在2016—2020年5年间,把每个GDP增长单位使用的能源量削减15%以及碳强度削减18%;在2020年之前把碳强度减少到2015年水平的40%—50%。这些指标将会层层下压、层层落实,必定会成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考核与评价指标。

(五)自然资源资产恶化状况指标。

反映领导干部在任期内由于主客观原因造成自然资源严重破坏、自然环境严重恶化的情况。为改变过去只重发展不重环境的弊端,必须将生态文明建设放在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评价的重要位置。审计时应注意区分是客观原因导致的还是人为因素造成的,从而实事求是地界定领导干部应承担的责任。

四、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的基本方法

(一)数值评价法。

数值评价法不是指单一的一种评价方法,而是指利用一些绝对值、相对值以及数学模型来评价自然资源状况的各种方法。比如环境质量评价方法主要有:指数评价法、概率统计法、经济分析法、等效数值评价法等,目前对大气环境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等的评价采用的都是等效数值评价法。

(二)考核评议法。

根据数据来考核不是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的唯一方法。因为自然环境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所以应积极吸纳社会公众参与评议,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这样既可以调动社会大众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性,又可以实事求是地评价领导干部生态环境责任的是非功过,既“接地气”又“接人气”。

(三)报表分析法。

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反映了自然资源在核算期初、期末的存量水平以及核算期间的变化量。该表是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的重要依据,也是对领导干部任期内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此外,审计人员还应根据国土资源、环保、水利、农业、林业等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以及统计部门的报表及有关资料信息,梳理分析自然资源资产的增减变化及原因,从而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履职情况做出有理有据的评价。

(四)综合分析法。

由于自然资源资产涉及面很广,影响因素很多,因此,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应当从不同角度、根据各种指标、结合有关方面来综合分析和评价。既要注重自然资源规模数量的变化,更要注重其质量状况;既要全面地进行考量,又要有针对性、有重点地进行剖析;既要考虑客观因素,更要关注人为因素;既要肯定成绩,也要如实地反映问题和不足。

五、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结果的运用

(一)实行审计评价结果公告制度。

前已述及,各级领导干部在自然资源资产的管理、开发及利用方面,承担着双重受托责任,即一方面受政府委托,应对国家负责,另一方面受全体国民委托,应对人民群众负责,因此,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束后,既要向政府报告审计结果,也要向社会公众公告审计评价结果。实行审计评价结果公告制度,有助于维护政府对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权,也有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建立和完善审计评价结果运用的协调配合机制。

审计机关与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等除日常工作需相互配合、相互协助外,审计机关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中如果发现被审计单位或领导干部有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情节轻微的,应书面告知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对审计机关移送的案件,应根据权限范围,及时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反馈给审计机关。这种协调配合机制既要保证沟通协调渠道畅通,又要避免相互之间脱节或扯皮,从而确保审计评价结果运用的效果。

(三)建立和完善审计评价结果问责机制。

中央提出了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的三条标准与要求,即“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这就意味着,无论是地方政府党政负责人,还是政府主管部门负责人,以及相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如果在任期内,当地GDP资源消耗突破上限、环境质量突破底线、生态保护踏越红线,作为领导干部就要追究其领导责任。要明确各级领导干部责任追究的情形,并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大小进行责任追究。尤其是对于造成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害的领导干部,不论是已经调离、提拔或者退休,都必须严肃追责,终身追责。

摘要: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主要围绕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情况进行审计评价,对不同的领导干部,审计评价内容不尽相同,但都要根据特定的审计评价指标和特殊的审计评价方法来进行,审计评价结果应予以公告,并作为追究领导干部责任的重要依据。

关键词: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体系,生态环境

参考文献

[1]张婷.我国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研究现状述评与改革建议[J].商业会计,2015,(24).

[2]陈波,卜璠琦.论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目标与内容[J].会计之友,2014,(36).

[3]董贤磊,余芳沁.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相关问题及建议[J].商业会计,2014,(18).

[4]张永祥,别必爱.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研究[J].审计月刊,20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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