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创新人大工作 推进规范化建设

2024-07-20

不断创新人大工作 推进规范化建设(12篇)

1.不断创新人大工作 推进规范化建设 篇一

寥廓派出所“四抓四确保” 不断推进执法

规范化建设

今年以来,寥廓派出所以“三项建设”为契机,提升执法质量为切入点,从本所实际出发,不断探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新方法、新路子,在提升整体执法质量上狠下功夫,工作中通过抓好收集、检查、整改、学习四个环节,使全所民警的执法水平得到了显著提升。

一、抓收集,确保案件材料归档及时。为督促民警对案件卷宗及时归档,以发现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派出所在责任制中详细规定了民警上交各类案件卷宗的时限要求,对不能按照要求及时上交案件材料的民警进行定期通报考核,不断提升民警意识,确保案件材料收集及时,防止了案件卷宗丢失等情况的发生。

二、抓检查,确保案件问题发现及时。派出所实行月检制度,在案件收集及时的基础上,所内结合实际制作了《寥廓派出所案件阅卷表》,每月定期组织所内兼职法制员对民警上交的案件卷宗按照分局要求开展执法质量检查,将检查出的问题及时登记到阅卷表上,做到一案一表。通过每月组织检查,及时发现并掌握了民警办理案件中存在的各类问题,为案件的及时整改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抓反馈,确保民警对案件问题整改及时。对检查中

发现的案件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将案件材料和阅卷情况反馈到民警手中,督促民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案件问题的整改。同时对在检查中发现的民警办案中出现的共性问题及时向民警进行通报,杜绝了一个问题的重复出现。通过抓好案件检查情况反馈整改,大大提升了派出所归档卷宗的质量,确保了全所执法质量水平的稳步提升。

四、抓学习,确保民警法律素质提升及时。在工作中,对分局法制科和上级公安机关下发的各类办理案件新要求、新规定及时组织民警学习,同时结合“三考”工作积极组织全所民警学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常用法律法规,使民警在不断提升自身法律素质的同时及时将新要求、新规定运用到案件具体办理中,大大提升了全所的执法质量。

2.不断创新人大工作 推进规范化建设 篇二

一、确立发展创新思维

调整理念是创新关键。一是用先进的理论指导工作, 用发展的眼光制定计划;二是努力学习借鉴兄弟城市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三是“日三省吾身”, 永不满足, 勇于突破。我们经常考虑工作尚有什么不足, 勇于尝试新思路是单位不断向前发展的关键。

准确定位是创新根本。确立单位的定位可以为单位的发展起到导向作用。我们围绕单位发展, 确立单位的发展定位是“以房屋登记相关专业技术提供社会优质服务”。以房屋登记为中心, 从申请、受理、审核、记载于登记簿、发证、归档、信息的编研和利用服务等一系列环节, 我们都建立了严密的工作机制, 不断提升每一个工作环节的理论知识和技术水平, 确保整个环节不出现“木桶短板”效应, 保障每一件业务的质量都符合规定的要求。

满意服务是创新动力。传统的房屋登记是一种行政管理模式, 是一种被动式的服务, 它不可能有内在动力, 只有转变服务理念、丰富服务内涵、提高服务标准、不断满足社会服务需要, 才是单位发展的内在动力。为此, 我们不断创新服务项目, 缩短办事时限, 提高服务效能, 从而更好地满足了社会服务需求。

科学发展是创新核心。我们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牢牢抓住单位生存和发展的根基, 持续不断地推进基础信息建设工程, 拓展信息系统功能, 完善基础信息, 巩固和夯实发展基础, 增强单位发展后劲, 使单位始终保持蓬勃向上的良好势头。

制度健全是创新保障。近年来我处围绕业务建设、内部管理和社会服务三大内容, 制定和完善了人事、业务、行政管理等共计66项制度, 形成了强大的制度体系, 有力保障了服务质量的持续改进。

二、构建调整创新方法

优化业务操作规程。我处自1984年成立伊始, 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就实行一体化管理机制, 20多年来, 登记业务规程不断优化。从2001年起房屋登记受理窗口就实行各类“登记业务平行受理”, 2003年将权属审查三审制改为二审制, 2006年根据业务难易程度分为一级业务和二级业务, 一级业务由受理人员直接受理审查完成, 二级业务经过受理与审查人员共同审查完成。规程的优化带来登记时限的大幅缩减, 登记平均时限比当初确定的缩短了8成, 比《房屋登记办法》规定的时限也少5成。

构建网络登记模式。1997年我处实现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管理网络化, 经过三次升级后形成了完整的《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研究与开发》项目体系, 2006年该系统项目从局域网转为互联网运行, 实现异地查询登记功能, 系统通过了无锡市科技局组织的专家组鉴定, 成果整体水平达到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2005年着手建立房产GIS系统, 城区260平方公里范围内的房屋测绘成果与产权登记属性数据已实现关联。基于房产GIS系统, 经过三年努力, 我们自主研发的《无锡市房产测绘图文网络管理系统》和《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研究与开发》项目于去年顺利通过了市科技局组织的专家鉴定, 成果整体达到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同时, 自主研发的《商品房合同网上备案信息模块自动转换成扫描数字模块软件》, 大大提高了档案利用效率。

推进档案数字改造。1998年档案管理荣获国家一级档案管理单位, 在此基础上, 2001年着手电子档案的建库工作, 2004年基本完成纸质档案的扫描, 初步实现档案数字化, 2007年荣获了省特一级档案管理单位。随着时代的进步和发展, 原有的档案利用方式、利用内容已无法满足社会服务的需求, 为此, 2008年我处又按照新的国家纸质档案数字化处理标准, 开展了档案基础信息的改造工作。我们强化档案数字化和数据库建设, 推进档案信息标准化体系, 使档案信息存储数字化、检索自动化、利用服务网络化, 实现电子档案的规范化管理。

强化业务理论研究。我们每年都对全体员工进行业务培训、业务案例剖析、业务理论研讨、业务问题辩论会、疑难问题会审、业务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的业务活动不少于6次。2007、2008年, 我们开创了学法用法新模式, 成功举办了全国性的《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知识竞赛活动, 极大地调动了员工学习的主动性。同时, 营造理论研究氛围, 加快理论创新, 2007-2008年我处员工在国家级和省级刊物上发表调研文章39篇。

重视信息采集编研。我处重视对信息的采集和分析编研工作, 不断强化市场信息功能, 形成多层次的信息发布体系, 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2001年创办了《锡房指数报告》季刊, 每季发布房地产相关市场信息;2004年创办了《无锡楼市》月刊, 每月公布楼市动态;加大网络建设的力度, 将市场供销动态信息即时在公众平台上发布, 大大地提高了信息的透明度。2005年实行了商品房销售网上交易登记备案, 2007年形成了信息月度简报和定期发布制度, 2008年建立了存量房网上交易成交制度, 同年按省建设厅要求开展了房地产市场信息日报和周报的编制与上传工作。

我们按照《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技术规范》的要求, 完善了测绘及成果管理、房屋登记管理、商品房网上备案、存量房网上备案、从业主体管理、项目管理、统计分析与信息发布7个子系统, 并且建立了各子系统的关联机制, 实现了资源共享, 大大地提高了服务效率。

三、丰富完善创新目标

1. 确立法制先行理念, 凸显规范管理重要地位

完善地方规章, 建立新型登记类型。根据形势发展和无锡实际, 2005年我们修订了1999年制定的《无锡市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建立了预告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等新登记制度。实践证明, 这些制度的建立与《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精神较为吻合, 因此, 在房屋登记实务中需要调整的内容不多, 能够顺利地对接《房屋登记办法》, 各项业务工作能够落实到位。

完善技术规范, 贯彻执行登记办法。根据建设部规范化管理标准的要求, 我们在2005年制定了《无锡市房屋登记技术规范》。2008年建设部《房屋登记办法》颁布后, 我们同步修改了《无锡市房屋登记技术规范》, 确保登记业务所依据的技术规范具有适时性与前瞻性。《房屋登记办法》施行后, 我们顺利完成了新老法规的对接, 房屋登记业务操作系统仅需进行微调, 就完全能满足新法规的要求, 执行新法规水到渠成。

完善登记用词, 规范指导登记工作。2005年, 我们编写了《无锡市房屋登记用词手册》, 将实际工作中可能接触到的各类法律术语、专业用词分门别类、图文并茂地编写整理成册, 发给每个员工学习参考, 使其成为工作中的“掌中宝”, 随用随翻, 使每个员工都能掌握房地产法律法规用词, 熟练地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去。

2. 提高窗口建设标准, 营造规范管理服务环境

有序服务, 引进呼号系统。为解决登记受理窗口人群拥挤、杂乱无序的问题, 从2005年起, 我们在受理窗口采用了先进的呼号排队系统, 使前来办理登记的人员按照计算机提示的号码等待轮候、凭号受理, 杜绝了少数有不良企图的人员“盯人办理”、“暗箱加快”的现象, 使我们的工作步入了有序规范服务的轨道。

快速服务, 开通绿色通道。为盘活房地产存量资产, 更好地满足社会的融资需求, 我们设立了房屋抵押登记绿色通道, 对个人住房抵押登记2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余房屋抵押3个工作日内办结领取《房屋他项权证》, 满足了借款人申请要求。在推进城市建设中, 我们特事特办, 设有专责的班子、安排专业的人员、设立专门的窗口, 提供一路快速登记通道, 为城市建设做出了贡献。

特色服务, 提供存量房资金托管。2005年起我们建立了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系统, 免费为客户办理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业务, 保证了交易安全, 解除了对房屋买卖交易资金不安全的担忧, 树立了诚信服务的良好形象。

典范服务, 建立标杆示范岗。为发挥榜样的标杆作用, 我们在总服务台、登记受理、收费发证、档案查询等窗口设立了党员、标杆示范岗, 为群众展现优质服务的典范;同时, 我们还在受理窗口采用“客户回访评价系统”、设立“处长信箱” (意见箱) , 用“第三只眼睛”监督我们的服务质量。

3. 构筑风险监控体系, 夯实规范管理防范基础

设置二维条形码防范假房产证。从2004年开始, 我们在所有新发房产证上加贴二维防伪条形码, 使不法分子不敢利用假证进行房屋登记申请, 因为一旦进行房屋登记申请就会被识破。

使用IC芯片读卡器防范假身份证。从2007年开始, 我们在受理窗口运用第二代身份证识别系统, 将其IC卡芯片内的信息直接通过读卡器读取录入登记系统, 在有效提升假身份证识别能力的同时, 减少了收取身份证复印件的数量, 减轻了管理压力。

采用指纹识别系统防范“假人”。采用指纹信息技术比对, 可以避免申请人冒名顶替, 从而极大地提高登记机构的抗风险能力。从2007年开始, 我们使用了指纹识别系统, 《光明日报》第一时间报道了这一先进做法, 全国同行高度关注。

房屋登记信息采用冷热多重异地备份。为保障信息安全, 我们从2001年开始就采用冷热多重备份系统, 2007年我们又租用电信公司主机托管机房引进设备进行数据异地备份, 使备份数据具有实时性, 进一步确保了本市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信息的安全运营。

POS机结算、武装押运, 保资金安全。从2008年开始, 我们与银行进行系统联网, 在收费窗口启用POS机进行收费, 既方便了群众, 又有效防止了因现金结算而带来的隐患。同时, 银行解缴款结算引入武装押运, 保障资金安全。

4. 努力推进业务统一, 探索规范管理有效途径

建立房屋登记统一信息平台。我们建立了基于互联网的市、区房屋登记统一操作平台, 实现各登记机构分别登记, 信息集中管理, 达到统一政策口径、统一编码规则、统一表格表式, 统一操作流程、统一测绘成果入库的效果, 使全市各登记机构在统一平台上通过互联网实现业务对接。

建立统一的房屋电子登记簿。我处从2001年开始就建立了房屋电子登记册, 2005年我们在业务操作系统的基础上建立了全市统一的房屋电子登记簿。

建立统一的GIS属性数据关联。经过三年多的努力, 我们已基本完成市区260平方公里GIS系统建设, 实现了测绘图文信息、产权登记信息、档案信息和房地产市场管理信息的数据共享。

5. 注重工作机制创新, 形成规范管理整体合力

权责分明的岗位职责制度。我们建立了权责分明的岗位职责制度, 修改完善了绩效考核机制, 更加细化岗位考核标准, 量化岗位责任要求, 通过区分共同目标和职责目标, 对绩效考核的内容、标准、方法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在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下, 适度向一线岗位倾斜, 逐步拉大收入差距, 充分发挥分配制度的激励和导向作用, 有效调动和激发了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注重实效的研讨制度。为解决登记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我们定期召开业务例会, 各科室将一段时期内的问题共同商讨, 及时协调解决。对不能立刻解决的重大疑难问题进行业务会审, 形成会审意见后再行处理。这样, 一方面, 可集思广益解决问题;另一方面, 会审意见对今后产生的类似问题具有“判例法”的指导意义, 做到对相同的疑难问题以相同的办法解决。我们还不定期地开展案例研讨, 对登记实务中的典型案例剖析讨论, 通过以案学法的形式提高员工的工作水平。

3.不断创新人大工作 推进规范化建设 篇三

关键词:改革创新;党建工作;规范化

中图分类号:D267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2589(2009)10—0123—02

一、新形势下推进基层党的建设工作规范化的重要意义

我们党历来重视基层党的建设,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过程中不断加强基层党的建设,注重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党的事业取得了极大的成功。

党建工作规范化,是进一步完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的需要。依靠健全的规章制度、规范的党内生活约束党员,是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的关键环节,是建立健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的根本举措。在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的建设,应当在党内生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方面下功夫。要强化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的职能,既要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挥党员的作用,又要强化党员的组织纪律观念,自觉接受党组织与群众的监督,把党员自我评议与民主评议、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激励和惩治结合起来,共同构成一个自律与他律、自觉与强制相统一的长效机制链。

党建工作规范化,是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的需要。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必须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使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改革开放以来,世情、国情和党情都发生了巨大而又深刻的变化,经济全球化,政治民主化,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趋多样化,科学技术迅猛发展,因特网的广泛应用,各种思潮相互激荡,社会文化多元化等等,给基层党的建设提出了许多新课题。只有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与时俱进地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的建设,才能使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才能更好地服从和服务于党的工作大局。

党建工作规范化,是坚持融入中心,服务大局,推动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性作用,推动各项事业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是新形势下搞好基层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的客观要求,也是检验基层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成果的根本标准。积极探索党建工作与经济业务工作相结合的规律,推进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是融入中心工作,服务大局,推动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由之路。

二、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的基本内容

首先,规范基层党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坚持党群组织与行政组织同步设置;党政领导班子同步配备、交叉任职;党政功能同步发挥;党政工作目标同步规划;党政工作任务同步布置、检查和总结。本着精干、高效、协调和有利于完成党的中心任务的原则,科学合理设置党组织工作机构和配备党务工作人员。各级党组织负责人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把党建工作推动事业发展的状况作为考核党组织工作业绩的主要内容和党组织负责人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

其次,规范党建工作的管理方式。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党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建立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和量化考核体系。以量化为主,测评为辅,实事求是,整体评价工作实绩为手段,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各项事业全面进步。在指标设置上,注重与事业发展的指标相衔接,注重考核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统一,加大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在考核体系中的比重,注重“考事”与“考人”相结合,使各类考核指标成为促进单位各项任务目标有效落实的有机整体。量化考核指标的设置,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指标太高实现不了,不好收场;指标太低体现不出先进性。量化考核工作每年底结合年终工作总结进行。考核工作由党委职能部门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完成量化考核工作。

第三,规范基层党建工作的制度体系。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按一定程序办事的规程,是一种根本性的东西。体系是指若干有关事物或思想互相联系互相制约而构成的一个整体。规范制度体系是提高制度的科学性、系统性、权威性,充分发挥制度约束作用,实现党建工作规范化的需要。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上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加强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着力提高制度的科学性、系统性、权威性,做到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基层党组织应根据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制度建设的指示精神,从实际出发,以“科学、实用、规范”为目标,对基层党的制度进行分类清理,重新修订,能够简化的简化,可有可无的取消,不全面的完善,没有的建立健全起来。形成内容完备、结构合理、功能健全、科学管用的制度体系。

第四,规范党组织的领导方式。首先要规范党组织和其他组织的工作程序,按照“统分结合,协调制约,运行有序,简便易行”的原则,把党内的民主决策与单位民主管理相衔接,由党委牵头建立具体的工作规则和工作流程。其次要规范党的领导方式,通过不断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来加强党的思想领导,通过有效贯彻路线方针政策来加强党的政治领导;通过党管干部、管人才来加强党的组织领导。规范党的领导方式必须做到“五个结合”,即党的工作与经营管理相结合,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与市场化选聘人才的机制相结合,从严治党与依法行政相结合,思想政治工作与文化建设相结合,发挥职工民主管理作用与维护领导人依法行使经营管理职权相结合。

第五,规范党组织活动的基础建设。规范基础建设,是指党员活动的场所、设备、资料、记录、档案等,都应当实现规范化。首先,每个支部都要有固定的活动场所,尤其是党员接受培训教育的阵地。有党旗、电视、电脑、教材、光盘、党刊、报纸等。其次,每个支部的活动都应当有计划、记录、总结。最后,每个支部都应当建立活动档案,党务资料收集整理及时、内容齐全、整理规范,使基层党建工作资料管理规范化。

三、积极推进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的实现途径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把实现党建工作规范化作为大事来抓。推进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是推动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级党政领导必须从推动单位科学发展、促进和谐的大局出发,同心合力,把实现党建工作规范化作为大事来抓。党组织主要领导要具体分工,明确责任,深入调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动态跟踪工作方案的落实情况,及时督促检查,总结经验。要亲自参与,身体力行,具体指导,力求实效。

典型示范,以点带面,积极推进党建工作规范化进程。要采取典型示范、以点带面、全面铺开的办法,扎实有效推进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通过召开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现场会,请试点单位介绍经验,组织与会人员现场观摩、看资料、提问题、座谈讨论的办法,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解决实际问题。要结合单位改革发展实际,围绕党建工作难点问题,开展党建理论研讨活动,深入研究新情况,着力解决新问题,并付诸于实践。要抓特色、抓思路、抓突破、抓创新,逐步形成具有本单位特色的党建工作规范化体系。

大胆创新,讲求实效,努力创新党建工作机制和活动载体。在党建工作机制上,实行党建工作例会制。党委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建工作会,听取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的汇报,提出意见。采取定期与不定期、定点与随机抽查的办法,对基层单位党建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查找问题、总结经验,发现典型,及时在简报中予以通报。为全面提升党建工作水平,要加强对党务干部的培训,进一步完善教育培训机制。实施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和量化考评机制,对基层党组织全年工作实行量化考核,同干部的选拔任用、业绩联系起来。

四、推进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应当处理好几个关系

内容和形式的关系。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世界上任何事物都是内容和形式的统一。一定的内容要求一定的形式来体现,一定的形式服务于一定的内容,内容变化了,形式也要随之变化。党建工作的内容包括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以及贯穿其中的制度建设,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活动,要通过规范化的形式体现出来。在这个意义上说,规范化是一种形式,是新形势下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的建设的内容决定、并为其服务的。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把内容和形式统一起来,既要体现改革创新精神,大胆创造适合新情况的活动方式和表现形式,又要坚持一切从实际情况出发,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坚决杜绝那种华而不实、哗众取宠,追求表面上的轰轰烈烈,实际效果不佳的形式主义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

继承与创新的关系。推进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需要以改革创新精神大胆探索新的实践途径和工作方式,但不是另起炉灶,是继承基础上的创新。我们党在八十多年的建党实践中,根据形势和任务的需要以及党员队伍的状况,不断地加强党的建设,创造了许多好的经验。既要把这些好的经验继承下来,形成制度,坚持下去,又要大胆创新,不断提升党建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系统与环节的关系。推进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基层单位各个方面的关系。这个系统工程是许多子系统构成的。比如,机构设置、领导体制与工作机制的规范化,是首要的系统,涉及党政关系;党建工作目标管理与量化考核体系,是党建工作规范化的主干系统,涉及党建工作目标与经济业务指标的关系;规范党的工作和党的制度建设,复盖党的建设各方面,也是一个庞大的系统,而且涉及党的制度与其他方面制度的接轨问题。系统是由环节构成。

过程与结果的关系。实现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是一个长过程,不能期望毕其功于一役,要长远规划,突出重点,以点带面,逐步推进。基层党组织应以建立健全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和量化考核体系为突破口,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工作方案,选择若干基层支部进行试点,总结经验,全面实施。实施党建工作规范化的成效,最终要靠在实践中取得的成果来判断。因此,在推进党建工作规范化的过程中,既要重视过程,也要重视结果。

4.不断创新人大工作 推进规范化建设 篇四

县地税局党组始终坚持以“争做学习型党员、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为抓手,着力构建以科学发展观为核心,加强以税务精神文化、税务管理文化、税务服务文化为主要内容的税务文化体系建设,弘扬勤学精神之责,大兴学习之风,不断将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引向深入,有力地促进了税收各项工作健康和谐发展。

一是抓好党组中心组学习。局党组严格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政治理论集中学习讨论,在班子成员中积极开展“六有五个一”学习拓展活动,即有学习计划、材料、笔记、考勤、体会文章和学习调阅;年度至少学习一本政治理论书籍,撰写一篇学习体会文章或调研报告,在中心组集中学习时至少作一次中心发言或专题辅导,在机关周一例会学习中至少领学辅导一本精品书籍,理论学习笔记不少于一万字,并要求班子成员弘扬勤学精神之责,把学习作为人生第一需求,使勤奋学习成为一种常态化的行为,为提高领导班子执政水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走出去观摩学习。积极选送班子成员参加省市局、县委组织的各级各类培训和挂职锻炼,并采取“走出去”的方法,由班子成员带队,组织中层干部和业务骨干到兄弟区县观摩学习,先后组织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赴革命老区——延安进行参观学习,接受革命传统教育;“三八”妇女节前夕组织女职工到阎良西飞公司先进班组进行参观学习。

三是抓好深入调研。在税收工作实践中,大力推行局班子成员“六到工作法”,即:要求每一位班子成员坚持调查研究到基层、倾听呼声到基层、掌握实情到基层、指导工作到基层、总结经验到基层、解决问题到基层。并要求班子成员每年在分管范围内至少确定一个调研专题,力求做到调研一个专题,完善一套制度,推动一项工作。今年,班子5名成员先后撰写体会文章和调研报告13篇,在市局刊物和网站上发表5篇,2篇文章获得省市地税系统优秀调研文章。

四是制度惩处抓督导。先后建立了周一例会学习、廉政教育日、党团活动日和笔记调阅等制度,要求局系统各单位每月至少开展两次政治理论和税收业务知识集中学习讨论,各级领导每季度至少对所属干部逐级开展一次笔记调阅。同时,成立了学习督导小组,对各单位开展学习情况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督导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季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严格奖惩。今年,督导小组对局系统各单位共督导检查3次,检查发现纠改问题七项,涉及10余人次,共扣发岗位津贴300余元。

五是深化干部教育培训。制定印发了《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对办税服务厅人员、税收管理员、稽查人员、会计分析员、信息技术人员,分别安排了具体的业务培训计划和项目,由相关业务股室负责组织实施。今年以来,全局共组织各类人员学习培训148余人次。

5.不断创新人大工作 推进规范化建设 篇五

带领人民不断开创事业发展新局面

本报北京2月18日电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18日上午在同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代表座谈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能不能始终带领人民走在时代前列,能不能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能不能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是对党的最根本的考验。要经受住这个最根本的考验,关键是要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使党的建设工作更富有时代气息、更富有实际成效。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出席会议。

胡锦涛在讲话中指出,党的十七大强调,党要站在时代前列带领人民不断开创事业发展新局面,必须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自身建设,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这是我们党深刻把握时代条件变化、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党的建设状况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和重大战略任务,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和做好组织工作的根本要求。这其中的关键,就是大力弘扬改革创新精神。在改革开放30周年到来之际,党的十七大向全党发出这一号召,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必须从国际形势的发展变化,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客观要求,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

党的先进性的战略高度出发,深刻认识和全面把握大力弘扬改革创新精神的重大意义。

胡锦涛强调,我们党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党的性质、宗旨和历史使命决定了党既要敢于和善于在自己所领导的伟大事业中不断改革创新,又要敢于和善于在自身建设中不断改革创新。全党同志一定要紧密联系新的时代条件下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实际,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坚持党的宗旨和性质,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状态、改革创新的思想作风、改革创新的工作方法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各方面建设,着力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着力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着力改进党的领导体制、执政方式、组织形式、活动方式、管理方式,着力提高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更加自觉、更有成效地把党建设好,使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胡锦涛指出,党的十七大对党的建设作出了总体部署,深刻反映了党所处的历史方位和党的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各级党委要按照党的十七大的要求,扎实、深入、全面抓好落实。要大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贯彻,进一步提高全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大力推进党内民主建设,进一步增强党的创新活力、巩固党的团结统一;大力推进党的制度创新,进一步提高党的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推动事业发展的开拓创新能力;大力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增强

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

胡锦涛强调,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的建设,必须着眼于提高全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推动广大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自觉用这一理论体系指导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改造,提高运用科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要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努力把各级党组织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坚强堡垒,把干部队伍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骨干力量,切实把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强大力量。

胡锦涛强调,发展党内民主是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条件。只有切实发展党内民主,才能最大限度地激发全党的创新活力,才能广泛凝聚全党的智慧和力量,使改革创新成为广大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自觉行动,使改革创新的决策更科学、实践更丰富、成效更显著,形成全党齐心协力推进党的建设、做好党的工作的强大合力。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事务中的参与、管理、监督作用,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不断提高党内民主建设质量和水平,促进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良性互动、共同发展,不断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发展党内民主的内容、途径、方法。

胡锦涛强调,要继续加大制度建设和创新力度,整体设计,分步实施,及时将党的建设理论创新、实践创新成果转化为制度成果,不断完善党的建设和党内生活的制度机制。要根据新情况新变化,加快完善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制度,切实把民主集中制更好地落实到党的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选举制度、工作制度、监督制度等方面。要抓住党的建设中的全局性、战略性问题,抓住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最期待解决、党的建设最需要解决的紧迫问题,集中力量攻坚,努力在主要方面和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带动整个党内制度建设,逐步建立起内容完备、结构合理、功能健全、科学管用的党内制度体系。胡锦涛强调,各级党委要把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开拓创新能力作为一项紧迫的重要任务来抓,加强学习和实践锻炼,加强领导班子制度建设,完善选人用人机制,营造创新氛围。要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要在党内特别是干部队伍中大力营造鼓励探索、支持创新、宽容失误的环境和氛围,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坚持锐意改革、奋勇创新,自觉反对不求进取、得过且过,激励广大党员、干部不断保持和增强蓬勃向上的朝气、开拓进取的锐气、不畏艰险的勇气,真正推动出现一个广大干部奋勇争先、与时俱进、为党和人民建功立业的生动局面。

胡锦涛指出,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是全党的共同任务,更是各级党委的重要职责。在工作中,必须切实

做到高举旗帜、求真务实、把握主线、全面推进。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结合起来,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提高党的思想理论水平,使全党同志都牢牢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动摇、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不动摇。

胡锦涛强调,各级组织部门和广大组工干部要一如既往地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以开拓进取的作风和求真务实的精神抓好各项决策和部署的落实,真正把组织部门建设成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模范部门,把组工干部队伍建设成为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过硬队伍,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实践中,坚持学习、学习、再学习,坚持实践、实践、再实践,坚持创新、创新、再创新。

习近平在主持会议时指出,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大意义,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在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中大力弘扬改革创新精神提出了明确要求。讲话高屋建瓴,总揽全局,思想深刻,论述精辟,对于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开创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新局面具有长远的指导作用。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以改革创新精神进一步把党建工作和组织工作做好。

座谈会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李源潮介绍了会议有关情况。广东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胡泽君,四川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柯尊平,江苏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王国生,国务院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李荣融,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马兴瑞作了发言。出席座谈会的还有:刘云山、徐才厚、何勇、令计划、王沪宁。

6.创新机制推进村级信访工作规范化 篇六

――横街镇凤林村信访工作规范化建设经验交流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不断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化解不和谐因素。信访工作要承担起这项任务,力求把一些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把绝大多数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以减轻政府和社会的压力。”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治组织,上级政府及各部门村委会仅具有指导、支持和帮助作用,因此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前提下,由村民代表讨论决定的事项中由于缺乏纠正机制和调控力度,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这样那样的不合理因素,以致由此而产生的信访问题在实践中往往令各级信访部门工作压力不断加强,处置难度不断增大,主要表现为:一是信访总量相对持平,集体上访明显增加。二是信访人表达诉求的愿望更加强烈,行为较为极端。三是重复上访、越级上访依然较为突出。加强信访工作基层基础建设和村级信访工作规范化建设,从源头上加强对信访问题的管理、协调和处理,对及时有效地把信访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妥善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夯实党的群众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仅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而且是完全适应当前信访形势需要的。

近年来我们凤林村在各级信访部门的关怀与支持下,建立健全新形势下妥善解决信访问题的长效机制,坚持软硬件“两手”抓,把好

信访工作第一关口,确保信访渠道畅通,努力推动建立“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秩序,力争把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在村,把上访群众稳定在村,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努力减少越级上访,做到属于村一级解决的问题不出村,促进村信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实践证明我村以村级信访室为平台的村级信访工作规范化建设的运行模式,具有很强的生命力,化解了矛盾隐患,促进了社会和谐,信访案件也逐年减少。

一、建立“一组两员”工作机制,重点抓村级信访工作规范化硬件建设“三落实”,一是落实人员,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指派信访员、信访联络员; 我村成立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村党支部书记担任,成员由村分管治保、调解、纪检、信访的村支委担任。负责做好村级信访工作的领导和村民信访件的联合调处工作。我村配备了3名由有一定政治和文化素质,懂法律、精调解、善做群众思想工作的村干部或党员组成的信访联络员。负责村民信访的接待、记录、调查、汇报、联络及案件跟踪反馈等工作。同时配备了2名由本村村民代表担任的信访员,主要负责做好群众信访信息排摸并及时做好汇报工作。二是落实规范制度管理。建立“三簿五制”。三簿:群众来信来访登记簿、不稳定因素排摸登记簿和案件报结登记簿;五制:制定村信访工作制度、村信访工作职责、村信访接待日制度、村信访代理制度、村信访工作流程并上墙;三是落实“四个一”运行机制。即“一单、一箱、一日、一室”。一单:印发《信访代理告知单》。由村里起草,向广大村民公开宣传“就地解决、属地管理和逐级上访”的政策;一箱:信访举报箱。在村办公室、老年活动室等公共场所设立“群众举报箱”,接受群众信件举报;一日:村信访集中接待日。制定了每月五号、十五号和二十五号三天,由村主要领导和信访员坐阵接待;一室:在村委会办公楼设立信访接待室。接待群众来访及日常办公,办公室配备桌椅、电脑、电话、茶水等必要设施。

二、不断创新机制,做到软件不软。坚持“三会一制”,一是坚持不稳定因素排摸会,不稳定因素排摸会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村信访小组成员及信访员参加,原则上半月一次。主要任务是分析排摸村内的信访热点问题,超前做好调处和化解工作。对排摸出的重点难点信访问题,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防止事先无预警信息而突发越级、集体上访。二是坚持群众评议会,充分调动群众参政议政的积极性。群众评议会不定期召开,村民都可参加。在会上与会群众都能充分发表意见,摆事实,讲道理,统一思想,集思广益,共同提出解决方案,做到村里能解决的问题不出村,及时就地妥善处理。

三、坚持矛盾调解会。信访领导小组对村里出现的信访矛盾和问题,酌情组织召开矛盾调解会,请镇干部、法律顾问、村有威望人士等有关人员进行调处,妥善化解信访矛盾。并邀请司法所给村里聘请的律师参加调解会,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对群众的涉法信访问题,积极引导到司法途径解决,避免矛盾纠纷激化而酿成越级上访或集体上访。我们还建立了由村里的一些老资历的党员、退休的村干部等有威望人士组成的威望人士库,请他们出马调解一些棘手的矛盾纠纷,事实证明这些威望人士在调解中发挥了相当重要的作用。四是坚持信访代理

制。2008年,区信访局、镇信访办相继成立了信访代理机构,我村也不例外。信访代理制是加强为民服务的具体措施,信访人反映问题可通过村信访员代为办理。村代理人就能及时将信访人提出的问题,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并将处理结果及时答复信访人。对一般的信访问题,我们一般在七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代理人也及时向信访人做出解释,并负责做好稳定和疏导工作,并对村里无法解决的问题,担当起“助信助访”职责,一方面引导群众以合理的上访途径和合适的上访方式进行有序上访,有效解决群众上访无序问题。另一方面,在第一时间掌握了群众上访信息,便于责任单位提前介入调处,把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改善了过去“两头热”(区、镇领导和信访群众)、“中间冷”(行政村)的现象。

实践证明,开展村信访规范化建设,是加强基层信访工作的一个重要举措,对于增强就地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从源头上减少信访问题,畅通信访渠道,引导群众依法有序信访,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尽管我村在信访工作规范化建设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从全面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科学发展的重大战略高度来看,工作还不能够完全让人民满意,这都需要我们与时俱进,把握历史机遇,积极探索,大胆创新,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提高对村信访规范化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开创我村级信访工作的新局面。

7.不断创新人大工作 推进规范化建设 篇七

下面,我就全国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取得的成绩、当前的形势和今后的工作思路等,讲三方面意见:

一、回顾过去,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回顾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发展历程,可以大致分为三个阶段,即并轨推进阶段、规范发展阶段和全面发展阶段。

( 一) 并轨推进阶段(1998-2003年)。重点工作是落实1998年农业部 《关于做好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实行农机行业工人技术考核与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考评机构、考评任务和资格证书 “三并轨”。1999年,农业部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站挂靠单位调整至鉴定总站,赋予了指导站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国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职责。 随后,指导站与各省(区、市)农机主管部门积极落实2000年昆明会议精神,推进落实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组织领导、职责明确和工作程序,按照“三个一” 要求,各省指定了一名主管领导、明确了一个责任处室、成立了一个职业技能鉴定站。2001年,农业部制定了《2001-2005年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划》(农办机[2001]4号),进一步明确了工作任务和目标。此后, 各地不断创新工作形式,围绕落实农机修理工就业准入,积极推进相关职业(工种)的技能鉴定工作。随着各地工作开展,全国农机职业技能鉴定量由最初的每年不足千人发展到2003年的7.5万人次,首次跃居农业部九个行业指导站之首。

( 二) 规范发展阶段(2004-2009年)。农机行业在稳定职业技能鉴定数量的同时,积极推进职业标准、培训教材和鉴定试题库等技术基础工作,期间制定发布标准占全部标准的90%。2005年,农业部印发“关于积极推进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的意见”(农人发【2005】14号),提出了“培训”与“鉴定”并重的职业技能开发理念,将“职业技能鉴定”调整为“职业技能开发”,应该说内涵更加丰富,转变了就“鉴定、发证”谈鉴定的思路。同时,这个文件对“十一五” 期间的农业技能型人才培养目标和工作举措等提出了明确要求。2004、2006和2007年农业部人事劳动司先后印发了《农业行业鉴定管理办法》和质量督导、 鉴定站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管理、鉴定程序、考评人员管理等办法,即行业内称作的农业职业技能鉴定“1+5”管理办法。农机行业于2007年印发 《推进农机职业技能开发工作方案》和《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将上述“意见”和“1+5”办法转化为农机行业职业技能开发的工作要求,指导各地规范开展工作。农机行业还每两年组织一次全国性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先进评选和质量检查督导工作,有2家鉴定站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评为 “示范职业技能鉴定站”。2010年,我参加了在大连召开的职业技能鉴定站站长会,对2008- 2009年度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 这也是最后一次表彰活动。

(三)全面发展阶段(2010年至今)。2010年,农业部等5部委印发《农村实用人才和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明确指出农机驾驶操作和维修等技能服务型人才是农村实用人才的典型代表。2011年农业部印发《2011- 2020年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规划》,对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重点工作和保障措施等提出了要求,我们始终坚持学习和认真贯彻。根据全国农机化教育培训工作会议精神,我们把农机职业技能开发作为培养农机修理工、驾驶操作人员、合作社经理人等农机实用技能人才的主要抓手,推动其全面发展。农业部积极推进农机职业技能开发与“阳光工程”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程”等项目结合,推进农机职业分类修订和全国农机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示范基地认定,推进农机培训教具选型和培训鉴定模式创新等工作。 各地积极争取扶持政策项目,健全培训鉴定体系,创新培训方式,提升培训鉴定效果。江苏省实施了农机技能人才“获证奖补”政策,天津、上海结合“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对农机技能人才培训、鉴定予以补助,福建在“水稻全程机械化示范项目”中提出人才配套培养要求。

回顾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发展历程,在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推动下,在各农机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机构的共同努力下,取得显著成效,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五方面:

一是农机职业技能开发组织体系不断健全。全国形成了由行政主管部门、技术指导单位和培训鉴定机构组成的“三元制” 组织体系。农机行业共有职业技能鉴定站39家,覆盖30个省份,有2/3的省(区、市)在市、县设立了工作站或培训鉴定基地。 农业部先后两批认定公布全国农机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示范基地193家。多年来,39家鉴定站均获得过培训鉴定设备补贴, 累计投入金额超过一千万元。

二是农机职业技能开发技术体系初具规模。农机行业已先后开发了《农机修理工》《农机服务经纪人》等国家职业标准21个, 开发了《拖拉机驾驶员》《插秧机操作工》等职业技能鉴定试题库13个,开发了《农机合作社经理人》《设施农业装备操作工》等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专用教材12本。 目前,职业技能开发技术支持体系已满足全部主体职业(工种)技能培训鉴定的需要。

三是农机职业技能开发工作队伍不断壮大。农机行业共举办近50期考评员培训班,有5000多人获得国家考评员或质量督导员资格。近三年全国有效的农机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约3000人,质量督导员约300人, 这支工作队伍在履行考评员、督导员职责的同时,还扮演了宣传员、调研员、教练员等多重角色, 为农机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稳步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目前,指导站还拥有30多名标准、教材、 题库开发的技术专家队伍。

四是农机职业技能开发的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多年来, 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和培训鉴定机构积极宣传发动,培训鉴定对象已覆盖了农机驾驶操作、维修、经营服务、技术指导等全行业的实用技能型人才。另外,通过农业部举办农机修理工、拖拉机驾驶员等全国技能竞赛,以及各地举办各级、各类的农机从业人员技能竞赛或比武活动,扩大了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影响。

五是农机职业技能开发的人才培养规模持续扩大。近年来,在国家“购机补贴”和“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等利好政策带动下,农机行业每年鉴定核发职业资格证书量在10万人次左右, 全行业已累计培训鉴定农机技能人才140万人次,占农业行业鉴定总量的1/3。曾连续7年开展农机化高技能人才示范培训, 累计培养高级农机修理工和农机合作社理事长等重点人才2000多人。

回顾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发展历程,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和培训鉴定机构在工作实践中,创造和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归纳起来主要有八个方面:

第一,领导重视、行政推动是关键。农机职业技能开发是一项重要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许多开展工作好的地方都是一把手或主管领导亲自抓,行政推动力度大。

第二,健全体系、专人负责是前提。职业技能开发工作需要我们工作到基层,不仅省级需要建立职业技能鉴定站,还要在地、县级建立工作站和培训基地。多年的实践充分表明,有专人管和没人管确实不一样。山东和江苏之所以工作发展快、鉴定数量多,就是因为他们有专门的负责机构,都有3-5个专职工作人员。

第三,结合业务、履行职责是抓手。开展工作必须要与本行业的中心工作相结合。许多地区提出了“五结合”或“六结合”,即农机职业技能开发与农机维修网点审定、购机补贴、跨区机收、 打击假冒伪劣农机配件、拖拉机手的年检年审等方面的业务相结合。

第四,宣传发动、以点带面是途径。开展农机职业技能开发需要社会的认知,尤其需要广大农民和农机手的认知,在发展过程中,各地做了大量的宣传发动工作。运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种媒体,组织现场会、演示会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和典型经验带动作用,营造良好氛围。

第五,完善制度、规范运行是保证。质量是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的生命,没有规范的程序和质量的保证,职业技能开发就不可能持续健康发展。目前,各地基本都建立了较全面的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在农业部每两年一次的质量大检查中,农机行业得到了较好的评价。

第六,理顺关系、搞好服务是基础。职业技能开发工作需要各方面的协调配合,既有行业内技术推广、监理等部门的配合, 又有行业外与地方劳动、人事、 工商、财政、物价、交通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同时,职业技能开发本身是一项社会化服务活动,需要提供周到、专业、有效的服务, 最大限度地为参与者提供方便。

第七,检查评比、开展交流是动力。自2000年起,指导站定期组织质量大检查和全国范围的评比表彰活动,有效地激励了工作的开展。我们还通过召开工作研讨会,组织宣传员队伍,编发信息和简报等多种形式,及时交流各地的工作动态和典型经验,促进相互学习和借鉴,形成了比学赶超的局面。

第八,开拓创新、持续发展是方向。各地在开展工作过程中,不断创新形式,开拓业务,开展了“品牌农机作业服务队”“星级文明农机销售、维修企业”“一训三证”“政企联动”“校企联合” 等活动,江苏率先启动了省级职业技能竞赛,指导站组织开展农机技能人才状况调查、职业分析、 论文评选、举办论坛等活动,都为农机行业职业技能开发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

总体上看,自1998年开展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以来,取得长足进展,我们概括为“三个阶段、五方面成效、八条经验”。 但在推进工作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如区域间发展不平衡、技能结构等级不合理,培训鉴定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农机手等鉴定对象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等。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共同努力,进一步结合实际,分析原因, 采取针对性措施,共同推进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向前发展。

二、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农机职业技能开发工作责任感

今年7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国办发〔2015〕 59号),第21条明确提出:推进农业生产机械化。适当扩大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大力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开展粮棉油糖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构建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生产技术体系。完善适合我国国情的农业机械化技术与装备研发支持政策, 主攻薄弱环节机械化,推进农机农艺融合,促进工程、生物、信息、 环境等技术集成应用。探索完善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实施办法。这些要求,都需要农机化实用人才去落实。发展农机化,我们必须要推动农机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建设农机技能人才队伍。结合当前形势,我再强调几点:

(一)推进农机职业技能开发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迫切需要。农业部韩长赋部长曾批示指出,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推进现代农业发展,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依然要依靠科技创新、依靠人才驱动。 目前,我国正处于“人口红利”向 “人才红利”转变的关键时期,处于人才培养由注重单项技术技能向人的全面发展转变的关键时期。当前,我国农机化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已超过60%,全国4000多万农机手有着先天的技术和创业经验的优势,他们是最具潜力的职业农民群体,也是解决“谁来种地”和“怎样种好地”问题的重要力量。加强农机职业技能开发,培养农机手掌握农机、农艺、经营和信息知识,提升现代农机装备操作技能,是培育造就更多新型职业农民、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的迫切需要。

(二)推进农机职业技能开发是充分发挥农机作用、提升农机化发展水平的客观要求。近年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农民购机、用机热情空前高涨,农业机械保有量迅速增加,农机化作业水平不断提高,农业机械向着全程和全面机械化方向发展。 购机补贴使农机“买得起”问题正在逐步得到解决,但一些地方的农机手缺少正确使用、维护、 修理农机的知识和技能,使得大量新型、高性能农业机械的发展受到制约,农机“用不好、效益低” 等问题日渐凸显,个别地区农机安全事故也时有发生。因此,在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支持力度的同时,同步加强农机职业技能开发工作,促进农机新技术普及应用和农机手技能水平提高,是实现农业机械“买得起、用得好、有效益”科学发展的客观要求。

(三)推进农机职业技能开发是提升农机公共服务能力、夯实农机化发展基础的重要内容。 当前,我国农机化正处在加快发展、结构改善、质量提升、领域拓宽的重要发展阶段,农机化作业质量、维修质量和服务质量的保障提高,关键要靠提升农机技能人才的水平来实现。农机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能力建设是农机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目前,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还存在资金投入不足、培训鉴定基地建设滞后、师资考评员队伍参差不齐、教学和鉴定手段相对单一等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分层次、分阶段、多渠道推进农机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巩固和完善农机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网络,推进培训鉴定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发展,全面提高教育培训公共服务能力。

总之,面对国家发展农机化的好形势,我们要切实提高做好农机职业技能开发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抓住机遇,开拓创新,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措施,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三、理清思路,不断推进农机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创新发展

2015年,是全面谋划“十三五”发展的关键之年,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农机职业技能开发工作要进一步转变观念,创新思路,加强领导,提升质量,确保农机职业技能开发工作扎实推进。 结合《2011-2020年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规划》要求,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要重点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适应改革,全面落实国家职业分类管理的新要求。大家知道,国家简政放权,在不断减少许可审批和职业资格设置。7月15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 又取消了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但我们应该清楚的认识,国家目前取消的职业资格重点放在“准入评价类”和一些行业自行设置、用的少或面临淘汰的职业。目前,在已经取消的211项职业资格中,涉及农机行业的有割草机、农产品加工机械和水稻直播机操作工,但这三个职业在农机行业从未开展过鉴定。国家下一步将建立职业资格管理长效机制,将向社会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这个清单将基于新修订的职业大典。在最近公示的新修订的职业大典中,农机行业确立了农机服务人员中类, 包括3个职业和13个工种,较原版大典极大地丰富了职业工种范围。所以,在新的形势下,我们将按照人社部和农业部的统一部署,进一步落实农业职业证书制度,持续推进农机职业技能开发更好的全面发展。

(二)创新思路,进一步推动农机职业技能开发工作重点转移。面对农机职业技能开发生源难找、费用难收、集中组织培训难等问题,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和培训鉴定机构,要创新工作思路,把农机职业技能开发与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全面提高农民技能素质等,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农机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目标由“数量增长”向“质量提高”转变。要结合 “家庭农场”、农机合作社等新兴经营主体培育,加大推进玉米收获机、水稻插秧机、大中型拖拉机、稻麦联合收割机以及设施农业装备操作人员等的技能培训和鉴定,实现农机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对象主体由“院校学生”向 “职业农民”转变,大力培养从事农机化作业、维修、经营服务等生产一线的职业农民。要积极争取培训鉴定“政府购买服务”和 “获证奖补”项目,实现农机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由“经济效益第一”向“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重”转变。这些思路与目标的转变,都要求培训鉴定机构练好内功、强化职能、提高质量、提升社会影响力,把职业技能开发机构做成真正的公益性单位,从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方面得以稳定发展。

(三)健全体系,进一步夯实农机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基础。开展农机技能人才培养是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要完善组织体系,把政府(下转12页)(上接7页) 主导和社会或个人参与结合起来,建立或升级不同层级的工作站和基地。要提升工作人员能力,通过培训师资和考评员,更新知识,强化业务能力和提升工作水平。要完善技术基础体系,加强视频音像类教材和实用教具的开发,进一步研究提高职业标准、培训教材、鉴定试题库的实用性和科学性。要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推动农机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数量、质量并重, 构建质量建设长效机制,不断提升职业资格证书含金量和技能人才培养质量。

(四)加大力度,进一步加强农机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管理和政策扶持。要做好人才工作,必须牢固树立“管行业就要管人才”的理念。希望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加强领导、统筹协调, 精心组织、分类指导,将农机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列入农机化管理重要议事日程。要立足农机化发展需要,把顶层设计和基层创新有机结合起来,上下互动、左右联动,共同推进农机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农机职业技能开发工作也离不开政策扶持,建议把财政补贴资金、示范推广项目等向农机技能人才培养方面倾斜,实现“物”与“人”的协调统一。

8.不断创新人大工作 推进规范化建设 篇八

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工作意见

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

见》和《公安局全面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工作

意见》的工作要求,确保在公安执法活动中杜绝因不当执法引发

治安不稳定因素,进一步提高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现就全

面推进

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增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当前,公安执法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新形势和新挑战,严

峻经济形势下各种社会矛盾错综复杂,人民群众及公众舆论对良

好治安秩序的期待度上升,容忍度降低;对公安机关执法的依赖

度上升,信任度降低;对维护自身权益的追求度上升,承受度降

低;对执法行为的关注度上升,认同度降低。日趋繁重的公安执

法活动,不可避免的处在各类社会矛盾冲突的最前沿,执法中的任何细微不规范行为都可能激化矛盾,引发极端行为,甚至成为

社会治安不稳定因素的导火索。面对严峻的执法形势,民警法律

素质、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等与新形势、新挑战仍存在一定差距。

作为首都的一部分,公安执法是否规范,直接影响着政府和

国家的形象。全面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是进一步提高公安

机关执法规范化水平,确保完成建国六十年大庆重大保卫任务,以及确保乃至首都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良好的战略性任务。

二、明确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要以“三个代表”重

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积极适应“平安”建设新要

求、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为出发点,统一执法思想、规范执法主

体、完善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全面提高执

法质量、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从年到年,用三年

时间,实现“执法为民”思想牢固树立、执法活动“主体合格、制度健全、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以及执法信息一体化、数字化的总体目标,形成契合首都公安执法特点的完备的规范化体系,使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步入首都公安机关先进行列。

三、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执法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由长任组长,政委任副组长,党委其他成员任小组成员;领导

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主管法制工作的副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法制处处长任副主任,纪委、督察、办公室、政治处、法制处、装财处及各支队、业务处确定一名领导任办公室成员。领导小组

办公室设在法制处。

四、重点工作措施

为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根据市局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工

作意见,结合公安工作的实际情况,年内重点推行以下

七项具体措施:

(一)制定完善维稳处置工作规范。要结合当前形势,认真梳理接、处警等执法活动中易发生问题的环节,预设可能发

生的各类问题,制定针对性的处置工作规范,要做到继承奥运安

保遗产,充分体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要求。

(二)规范打击犯罪的各项工作机制。要在严格依法的基础

上,按照宽严济的政策要求,兼顾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进一步修改完善刑事行政案件的受理、立案、送案、处

理、结案等具体流程及办理标准,突出对严重违法犯罪打击处理的导向性。

(三)积极落实市局推行的执法资格认证制度。在范围

内积极落实执法资格认证制度,加强全员培训,确保从事执法工

作的民警全部取得执法资格证书,确保负责执法办案审核、审批的领导全部具备执法资格,经培训不合格的民警和领导一律调离

执法工作岗位。

(四)开展基层执法岗位领导轮岗轮训。组织基层执法办案

单位的所队长、警长以及主办民警分期分批到法制、预审等部门

轮岗轮训;法制、预审等部门分批组织服务队到基层办案部门体

验、指导基层执法工作,全面提高基层执法领导的综合执法能力。

(五)健全涉法信访投诉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健全人

民群众涉法信访的受理、交办、调查、报告、答复等工作机制,对于经调查反映问题属实并构成执法过错的,严格按照执法

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追究到个人;同时,探索建立涉法信访防控

工作机制。

(六)设立执法监督网上信箱。在法制处主页设立“执

法监督信箱”,接受局属各单位基层民警对执法监督的建议和意

见,接受对执法办案工作中不规范行为的举报,扩展执法监督的渠道。

(七)推行执法现场记实制度,推广应用“执法规范通”。按

照市局总体部署,积极推行执法现场记实制度,逐步在所有执法

场所配备摄录像设备,对民警执法过程录音录像,逐步做到执法

即摄像;各警

种重点执法岗位的现场影像信息,要逐步连通到分

局监督部门,督促民警规范执法语言、动作,同时明确执法责任,防止执法争议;积极应用信息化警务终端设备“执法规范通”,确

保民警及时学习,全面提高准确掌握执法依据、辅助固定案件证

据和采集人、地、事、物、组织信息的能力,用信息化手段促进

规范化建设。

五、抓好执法规范化体系建设

执法规范化建设是一个系统不断完善的过程,既需要重点建

设的不断推进,亦需要配套制度的不断完善。按照公安部、的总体部署,结合的重点建设项目,决定年内重点规范

健全以下五项主要制度及配套制度,并将任务分解,确定责任单

位和完成时间,从而保证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康有序推进:

(一)健全执法办案工作制度:

1.健全执法基础工作建设:进一步加强执法基础台帐建设;

完善刑事、行政执法具体环节的操作规范;进一步明确各类案件的受理、立案、收案、处理和结案的具体标准。

(1)规范基础台帐:牵头单位为督察队,协办单位为法制

处以及局属各执法办案单位。督察队指导局属各办案单位建

立规范的基础台帐,并加强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按照执

法监督机制移交法制处,采取执法监督措施。此项工作于月

日前完成。

(2)健全执法办案规范:牵头单位为治安支队、刑侦支队、国保支队、法制处、预审处、人口处、内保处、信通处,协办单

位为局属各执法办案单位。牵头单位针对本系统执法办案的流程

环节制定执行规范,并将执法办案规范汇编上报执法规范化

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此项工作于月日前完成.(3)参照市局相关规定,修改、完善刑事案件和治安

行政案件送案和依法处理细化标准。牵头单位为法制处、协办单

位为局属各办案单位。此项工作于月日前完成。

2.建立主要领导指导检查“办案和监所”工作制度:牵

头单位为法制处、预审处、看守所、拘留所,协办单位为局属各

办案单位。根据市局领导要求和有关文件规定,主要领导应

每月至少两次到法制、监管、预审部门办公地点和监管场所

进行检查指导,法制、预审、看守所、拘留所要结合自身工作,准备相关材料,汇总突出情况,为此项工作的落实开展做好基础

保障。此项工作应在月日前完成。

3.全面加强对看管违法犯罪嫌疑人地点的安全防范和

审查讯问工作制度:牵头单位为纪委、督察、看守所、拘留所、局属各办案单位,协办单位为法制处、信通处、装财处、相关支

队、业务处。局属各单位将本单位留置、审查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场所逐一向督察部门申报注册,由督察部门登记备案;督察及监

所部门参照市局规定,制定执行规范,明确看管场所设置标

准,明确看管、审查及带嫌疑人外出就医、辨认地点、抓捕同案、起获赃物等办案活动应履行的程序,并组织开展专项培训;纪委、督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制定专项督察和追究责任的规定,法

制处对发生的执法问题严格采取执法监督措施。要逐步实现将所

有办案场所的办案图像传输到督察部门进行实时监控,坚决杜绝

各类安全事故和违法违纪问题。此项工作于月日前完成。

4.落实市局监管场所三级管理及谈话工作制度:牵头单位:

看守所、拘留所。看守所、拘留所根据市局三级管理和三级谈话

制度的相关要求制定规范,加强监管场所的管理及问题整改

工作。此项工作于月日前完成。

(二)健全执法监督考评工作制度:内容包括建立执法大监

督组织领导机构、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执法过错追责和执法

问题整改机制、深化执法质量考评工作。重点是进一步促进执法

监督职能部门的联动,完善执法监督方式和措施,进一步强化执

法监督工作的针对性,进一步细化执法责任。

1.建立执法大监督组织领导机制:按照市局建立执法大监督

组织领导机制的相关要求,在党委领导下,成立执法监督委

员会,由政委任委员会主任,党委其他成员任委

员会委员。下设执法监督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主管法制的副长兼任,法制处处长任副主任,纪委、督察、政工、法制、信访、装财等部门主管领导为成员,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

全局执法监督工作。执法监督办公室下设执法监督小组,负

责日常执法监督工作。此项工作于月日前完成。

2.完善执法联席会议工作机制:牵头单位为法制处,协办单

位为纪委、督察、政治处、办公室、装财处、相关支队、业

务处及局属派出所。在执法联席会议前期运行的基础上,根

据执法办案监督机制的相关规定,继续完善执法联席会议机

制,联席会议除每月定期召开外,遇有重大、敏感案件随时召开,各成员部门及时通报工作中发现的普遍性、突出性执法问题,共

同研究解决措施。此项工作于月日前完成。

3.完善执法过错追责和执法问题整改机制:牵头单位为法制

处,协办单位为纪委、督察、政治处、办公室、装财处、相

关支队、业务处及局属派出所。针对涉法信访、投诉、媒体报道、执法检查等各种途径发现的执法过错问题,进一步完善调查、认

定、移送、追究、整改等工作制度。对查实的突出问题在落实整

改的同时,要以警示案例等方式在全局范围内通报,直达所有基

层执法单位和全体民警,组织学习讨论,从中吸取教训,避免同

类问题反复发生。此项工作于月日前完成。

4.深化执法质量考评工作:牵头单位为法制处等具有执法考

评职责的所有业务处(支队),协办单位为局属其他各办案单位。

各执法质量考评业务部门,要结合本系统、本单位的法定职责,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和执法办案工作规律及市局、关于执法质

量考评项目调整的意见,进一步调整本系统考评工作标准,不得

设定各种不利于理性、公正、文明、规范执法的内容。要进一步

完善执法档案和执法质量预警机制建设,加强网上考评,努力做

到公平、公正。此项工作月日前完成。

(三)健全执法培训工作制度:牵头单位为政治处,协办单

位为法制处、办公室、装财处、纪委督察及相关支队业务处、局

属各派出所。重点是制定公安法律法规和各级执法规范性文

件学习培训计划;完善各警种及业务部门勤务规范和专业技能培

训演练方案;保障执法资格认证培训;实行基层执法工作领导民

警轮岗轮训。此项工作于月日前完成。

(四)健全执法勤务工作规范和执法辅助人员管理规范:

1.健全执法勤务工作规范:重点是进一步完善处警及接待群

众规范和群体性事件处置规范,并将执法勤务汇编报执法规

范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是完善处警及接待群众规范:牵头单位为办公室、勤务指

挥处,协办单位为政治处、纪委督察、以及其他局属各业务处、支队、派出所。重点是进一步完善执法民警在接警、出警、处警

和接待、答复群众等工作中的动作、语言规范。此项工作月

日前完成。

二是完善群体性事件处置规范:牵头单位为治安支队,协办

单位为政治处、纪委督察、以及其他局属各业务处、支队、派出

所。重点是按照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执法

民警在处置群体性事件中的动作、语言规范。此项工作月

日前完成。

2.加强执法辅助人员管理:牵头单位为政治处、督察队,协

办单位为各业务处(支队)、各派出所。政治处牵头根据执法

工作实际情况和需求,严格按照上级机关的规定,制定执法辅助

人员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各单位执法辅助人员的录用、管理、职责、待遇、纪律等,严禁其单独从事执法工作。此项工作于

月日前完成。督查队牵头开展对各类执法辅助人员单独或者协

助民警开展工作中出现的各类执法问题的整顿。此项工作于月

日前完成。

(五)健全执法信息处理工作规范:内容包括健全执法信息

化工作规范、完善警务公开制度、树立执法典型活动等。

1.健全执法信息化工作规范:进一步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录

入等工作规范;进一步完善执法信息分析、研判、预警工作机制。

牵头单位为情报信息中心,协办单位为信通处、法制处以及其他

局属业务处(支队)、各派出所。此项工作月日前完成。

2.进一步完善警务公开制度:牵头单位为办公室、法制处,协办单位为纪委、督察以及其他局属业务处(支队)、各派出所。

办公室、法制处牵头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全面清

理应当公开而未公开的执法信息。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考核制度、执法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参照市局规定明确

依法公开信息的范围、程序、考核及责任追究等具体规定。此项

工作于月日前完成。

3.开展树立规范执法典型活动:牵头单位为政治处,协办单

位为办公室、法制处、各支队、业务处、各派出所。此项工作要

于月日前制定具体方案并进行部署,于月日前全部完

成。

六、开展执法规范化专题活动

为加大力度快速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决定年内在重点

建设上述机制、制度的基础上,大力开展好以下四个专题活动:

(一)开展“集中规范”活动。各执法单位要从与群众利益

密切相关的执法工作岗位、基本环节入手,全面梳理本单位执法

执勤的工作流程,紧紧抓住直接影响公安机关执法质量、执法形

象和执法效果的普遍性、突出性问题进行大普查,追根寻源分析

研究,端正执法思想;要针对查找出来的不规范问题,制定完善

本单位各项执法制度和行为规范,确保本单位每项执法行为都有

明确、可操作性的制度和行为规范。

(二)开展“全面培训”活动。依靠“每周一训”、“法制大

讲堂”、“轮值职轮训”、“资格认证培训”等平台,开展以基本法

律知识、执法工作规范、信息化操作技能为主要内容的全员学习

培训活动。通过学习培训,全面提高全局民警的法律素质和执法

能力。

(三)开展“规范执法比武”活动。由政治处组织各执

法单位开展以法律和规范执法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大比武”活动,以此发现业务专业人才,并带动全局掀起执法规范化大练兵的高

潮。

(四)开展“执法规范化示范单位、先进个人推树”活动。

认真总结规范化建设中先进单位的成功经验做法,及时树立并推

出一批执法规范化先进单位和个人典型,通过组织现场会和专场

报告会等形式,全面推广执法规范建设中的经验和好的做法,带

动执法规范化水平的提高。

七、具体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执法规

范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

落实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精神和全面深化首都新警务战略、确保

建国六十周年等重大安全保卫任务圆满完成的重要举措,高度重

视,精心组织,切实抓好组织落实工作。

(二)明确分工,加强配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是一项全局性

工作,各单位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分工负责、协同作战,形成合力。法制处要做好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组织、推动、协

调和指导工作,办公室要做好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对外宣传报

道,政治处要做好的执法培训、资格培训、推树典型等有关

工作,纪委、督察部门要对局属各单位工作进展、任务和目标完

成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装财部门要做好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后

勤保障工作。

(三)明确重点,狠抓落实。各单位要按照执法规范化

建设的重点措施和活动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细化工作方案和

工作措施,科学安排,统筹兼顾,确保本单位的执法规范化建设

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加强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执法规

范化建设的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工作,要明确专人负责,并在工

作中认真收集、汇总本单位执法规范化建设中的具体措施、取得的突出成效和成功经验,及时梳理总结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进行对外宣传报道,广泛宣传在执

法规范化建设中的成绩和经验。

9.不断创新人大工作 推进规范化建设 篇九

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合府办发〔2009〕253号

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便民服务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决定》(川委发〔2008〕11号)、《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江县乡镇、村(社区)便民服务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合府办发〔2009〕118号)和《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务中心关于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合府办发〔2009〕230号)文件精神,加快推动政务服务网络向基层延伸,搭建便民高效、服务优质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办事平台,创建配套完善的政务服务体系,现将我县进一步加快推进便民服务规范化建设工-1-

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代办点是为民服务的综合平台、开展公共服务的窗口、推进政务公开的有效载体。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加大投入、认真落实,推动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创造规范、高效、诚信、开放的政务环境。

二、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

(一)完成时间。2010年3月15前,全县所有乡镇必须建成便民服务中心,所有村(社区)必须建成便民服务代办点,并正常运行。

(二)规范管理。各乡镇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考核,不断规范运行机制。中心主任原则上由乡镇分管领导兼任。按照合府办发〔2009〕230号文件要求,民政、人口计生、劳动保障、国土资源、建设等部门入驻中心设立窗口,并抽调素质高、业务强的人员派驻窗口。为保证中心正常运作,中心人员可不驻村。村(社区)服务机构统一更名为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各代办点要明确1名代办员,代办点可实行定期坐班制。便民服务中心日常管理由乡镇政府负责,县政务服务中心加强业务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纳入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和考核。

(三)经费保障。各乡镇要高度重视、专题研究,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落实专项经费,抓好便民服务中心场地建设,配齐软硬件设施,做到高标准、高起点。各乡镇要加强对村(社区)便

民服务代办点建设的投入,按照便民惠民、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进行建设,保障正常运行。每个乡镇要选择基础条件较好的村(社区)建成1—2个示范代办点。

(四)督查考核。明年,此项工作将列入县政府对乡镇的目标考核和重点督办事项,定期不定期进行督查并通报进展情况。明年3月中下旬,县政府将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建立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合格乡镇将通过以奖代补形式予以补助,对不合格乡镇进行全县通报、扣除相应目标分值,并限期整改。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四日

主题词:行政事务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通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10.不断创新人大工作 推进规范化建设 篇十

1 加快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的意义

农业、农村、农民是党中央、国务院最为关心的问题,农村卫生工作是我国卫生工作和今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

1.1 关系到保护农村生产力,维护农村社会发展和稳定的大局

能否为九亿农民提供优质高效的基本医疗服务,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的健康素质,缩短城乡差距,对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实现社会主义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1.2 体现了政府的责任

县市区医院和乡镇卫生院是我国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全国九亿农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主力军,是做好农村卫生工作和保障农民身心健康的有生力量。十七大报告中明确了政府重点办好县级医院和每个乡镇一所卫生院。可以讲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迎来了改革与发展的春天,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机遇期。

1.3 近百万从事农村卫生工作的基层医务工作者有了明确的目标和期望

在政策上和保障机制上广大基层医务人员倍受鼓舞,必将激发出他们极大的工作热情和坚守农村卫生工作的信念。

1.4 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得以实现

“以农村为重点”,就是要更加关注农民健康问题。衡量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成果,最终要看农民能否同城镇人口一样享有基本的公共医疗卫生服务。党中央提出的以人为本,协调健康发展的要求才能顺利实现。

2 目前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目前县级医院包括县级市、区医院和卫生院发展极不平衡,由于我国地域辽阔,经济发达地区与经济欠发达地区、不发达地区;东西部地区、沿海与内陆地区之间;中部平原与偏远山区的医疗服务水平和医院管理意识差距太大。主要问题有:

2.1 网络体系不健全

在过去的十多年里,由于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体制、机制等原因,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体系被破坏,特别是作为三级网底的村卫生室大都名存实亡,乡镇卫生院已失去骨干和桥梁及纽带作用,偏远山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县级医院更是举步维艰。

2.2 功能定位不清楚

在补偿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超范围和超自身能力提供医疗服务。县级医院的功能定位是什么?卫生院的功能定位是什么?怎样为当地农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做的不好。盲目引进大型检查设备和开展高端医疗技术,不能把常见病、多发病和适宜技术防治与使用提供给当地农民群众。

2.3 卫生技术人才匮乏

大中专毕业生羡慕都市生活,经不住艰苦环境的考验,不愿到基层工作,有的还受政策影响进不来。部分乡镇卫生院近十年来未招收一名中专以上卫生技术人才,而经过招工、聘用等形式安排的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增多,形成了恶性循环,“人多才少”现象比较突出,卫生技术人才匮乏成为目前最大的问题。

2.4 卫生资源流失严重

卫生院医疗用房有的被乡政府卖出或小城镇建设拆除;有的被卫生院职工占为住房使用;有的年久失修已成危房。有设备,却没有符合资质的医技人员,有些设备被卖出或被私人占用,还有一些设备因长期不能妥善维护,不能正常使用,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其经济效益普遍下降,往往入不敷出,濒临倒闭和已经解体的卫生院数量逐年增多。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收入下降,有的连基本生活都难以保障,不稳定因素明显存在。有些卫生院卖给个人后,政府再想买回来重建体系,所花费的资金远远高出卖出时的资金,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其教训惨痛。

2.5 预防保健不到位

由于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功能的缺失,造成了农村卫生防疫工作和妇幼保健工作发展困难甚至逐渐退化。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得不到落实,传染病的防治、孕产妇和儿童的健康管理存在诸多隐患,某些传染病、地方病危害严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十分突出,直接影响了农村人口素质的提升。

3 安徽省定远县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模式

定远县是农业大县,农业人口所占比例较高,医疗资源十分有限,1/2以上的乡镇卫生功能不全,村卫生室更是难以生存。县委、县政府为着力解决农民看病难的问题,把加快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作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让改革成果与群众共享的头等大事,创新工作思路,采取了以下措施。

3.1 组建以县医院为龙头的医疗集团网络

在中国医院协会县市医院管理分会、安徽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的大力支持下,克服“等、靠、要”的被动局面,真正发挥县医院的龙头带动优势,通过各种渠道、方式扶持乡镇卫生院,由卫生院支持村卫生室,全面推进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

3.2 明确县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功能定位

县财政在基建、设备等硬件方面加大投入力度,统一规划、统一标识、统一配置。着力发展卫生院的内、外、妇、幼、儿以及防疫、保健、急救功能,并为其配套相关的技术力量,做到技术有用、设备会用。村卫生室做到一般常见病的治疗、接种和健康教育、健康管理。找准切入点,以切实提高卫生院的医疗救治能力为目标,加强对三级网络建设过程的监督管理,做好考核评估工作,实现县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共同进步,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可持续发展。

3.3 加强培训工作,提高医务人员的素质

针对人才短缺,技术手段和管理理念落后的现象,由县医院组织实施,先后召开了“定远县乡镇卫生院院长管理培训班”,“各级卫生技术人员培训班”,派出技术骨干到卫生院工作。通过组织查房、手术示教、疑难病症和死亡病例的讨论等多种临床带教形式,逐步提升农村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培训不走过场,依据各自提供基本医疗的功能定位服务范围展开培训,做到每个人、每个岗位有事干、有活干,不但能干,还要干好。把引进人才和自己培养人才相结合,明确先有事干,再有报酬,干好自己本职工作,不但留住人才,还搭建了一个施展才干的平台,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3.4 把信息技术作为三级网络管理的支撑手段

现代信息技术是建设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基础。它将患者、医生、财务及医院物流信息等都整合为一个管理信息系统网络,全系统共享信息。管理人员在县医院即总部可以对系统内所有医院运营状况、医生医疗行为、财务流程、患者信息及群体疾病特征进行实时监管,并做到人机对话,随时帮助基层医生作出合理的决定,降低医疗成本,并对医务人员的工作进行综合评估。探索信息化支撑建设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创新模式。定远县委、县政府工作思路上大胆创新,把信息技术引入三级网络管理之中。高起点、高水平、高标准建设三级网络。通过信息网络整合全县卫生资源,用管理工具提高管理水平。在软件开发上,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结合农村公共卫生服务,新兴农村合作医疗、当地常见病、多发病变化,侧重经营管理和数据统计,同时,能够在线教学,病例讨论和网上会诊,提升医务人员的管理水平,降低农民看病成本。

4 建议

社会在发展,人类在进步。农村卫生工作的成败,直接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和和谐社会的构造;关系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政治体现;关系到国富民强、人口素质的不断提升。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是一个大市场,未开发的领域还很多,这就需要我们不断创新,坚持政府主导和发挥市场机制相结合,走出一条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卫生工作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4.1 全面推行三级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

要抓住历史发展的最好时期,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行三级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是全社会的共同任务,更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在工作中,不断创新,锐意改革。不创新,则死亡,观念落后是最大的落后。因为观念决定行动,思路决定出路,最可怕的是根本不知道自己的观念落后。地处偏远地区的同志,更要克服“等、靠、要”的思想,运用好现在的政策,转变观念,借鉴定远县经验和其它地区的做法,不断探索符合国情、符合当地社情的三级网络新内容、新途径、新方法。

4.2 科学制订和不断完善制度设计

三级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需要一个长期、稳定、有限竞争的公共服务环境。我国地域经济差距很大,在制度设计上要因地制宜,既不追风赶浪,又要实事求是,关键在于明确功能定位。县级医院作为网络龙头,乡镇卫生院作为骨干承担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任务的主体,必须定位清晰、布局合理、分工明确、技术适宜、防治结合、运转有序,方便群众合理就医。在制度设计上还要考虑到激励机制和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定位明确后就是要求干好工作,从医疗质量、服务热情、完成任务、技术水平等方面量化考核,形成良性循环的激励机制,留住人才,培养人,使用人。

4.3 制订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管理规范指南

全国共有2000多个行政县、市、区,每所医院的管理和技术水平参差不齐,在硬件设施上可以统一规划、统一配置,但在软件方面要有统一标准和管理指南。政府应当委托行业协会组织专家,研究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规范,制订指南及评估考核标准,使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走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可持续发展的轨道上来。中国医院协会县(市)医院分会正在着手做好这项工作。

4.4 做好创新成果的推广工作

要及时将实践创新成果转化为制度成果,在全国范围内给予推广。不断探索和发现新的创新模式,加以总结和提高,抓住在网络建设中的全局性、战略性问题,抓住广大农村基层医务人员和农民最期待解决的紧迫问题,集中力量攻坚,努力在主要方面和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推广和带动全国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制度建设,逐步建立起内容完备、结构合理、定位明确、科学管用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体系。

加快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又是一项系统工程,摆在我们面前的困难还很多,需要探索的问题还不少,这就需要我们在建设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伟大实践中,坚持学习、学习、再学习,坚持实践、实践、再实践,坚持创新、创新、再创新,努力开展农村卫生工作的新局面。

参考文献

11.不断创新人大工作 推进规范化建设 篇十一

作者:来源:清风窗日期:2010年0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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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作了重要讲话,要求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加强整体规划,抓紧重点突破,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制度实效。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努力打造“勤廉江干”,必须着力抓好权力约束和制度建设两个重点,其中权力约束是核心,制度建设是手段,两者必须牢牢抓住、抓出实效。

一、强化权力约束,必须健全和落实各项制度

反腐倡廉建设,要坚持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纪委五次全会上作了进一步深化,把制度划分为教育、监督、预防、惩治四项制度,并明确提出每一项制度的具体要求。充分体现党中央更加关注解决好反腐倡廉建设中事关长远的体制性、制度性问题,通过制度的创新、体系的完善来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水平。为此,我们要围绕打造“勤廉江干”目标,一方面,要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增强制度的系统化、规范化,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健全完善教育制度,以深化完善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等制度,来引领、带动反腐倡廉各项宣传教育,进一步总结完善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等好的经验做法,不断强化各级领导和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与廉洁意识;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督制度,特别是要落实重大决策报告制度、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党员定期评议领导班子成员等制度,不断强化集体决策功能,加强民主监督力度;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预防制度,着力巩固和完善腐败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准确判断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以及廉政风险,在促进党员干部勤政廉政方面逐步形成一套科学、有效的风险预警机制;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惩戒制度,认真分析和准确把握现阶段反腐倡廉建设的规律和特点,研究案件查处中的重点和难点,建立健全案件的查处、治理、协调等有效机制,形成有针对性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另一方面,要更加注重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制度建设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也体现在执行中。抓好制度执行,既是制度建设的基本要求,也是检验制度

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准。在抓制度执行的过程中,既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各项制度得到充分理解和正确执行,同时,更要注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整合监督资源,注重发挥人大、政协和人民群众、新闻媒体等监督作用,积极为他们创造能够监督、方便监督的平台和条件,使事关群众利益和地方发展的重要工作、重大决策能够更加公开透明。对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恶意规避制度等行为,必须严厉查处。

二、强化权力约束,必须突出以领导干部为主体

加强制度建设的核心在于强化对权力的约束,重点在于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能否过好权力关,是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一个基本考验,没有制约的权力往往容易导致腐化。这几年,从全国各地和我们身边发生的一些违法违纪案件中,我们都应该有充分的认识,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从中得到警示和教训,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不断坚定理想信念,加强自身的党性修养,主动接受监督,保持廉洁自律。同时,要实现对权力运行实施有效监控的目标,关键还要进一步落实党内各项监督制度,加强对人事、行政审批、财税等权力的管理和监督。各级各单位主要领导干部一定要严格执行好“三重一大”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和党政主要负责人“五不直接分管”制度。即: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做出决定;党政主要负

责人做到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物资采购、工程建设、行政审批的制度。要采取在任审计为主、离任审计为辅的办法,进一步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力争做到从源头上、从过程中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杜绝腐败发生的可能。

三、强化权力约束,必须突出以重大项目和村(社区)级集体经济管理为重点

从现阶段江干经济社会发展和承担的工作任务来看,这两个领域始终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也是强化制度约束和管理的重点。要根据形势任务的变化,进一步加大制度创新、深化和完善的力度。在重大项目建设监管上,要积极推进工作理念、管理方式转变,在机场路综合整治、农居安置房代建等有效尝试的基础上,大力推行工程代建、服务外包等模式,进一步强化管理职能,加强项目审批、跟踪审计、责任追究等工作,推动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方式创新,克服政府机构“外行管内行”的弱点,确保项目优质、廉洁、高效建设;同时,要大力推进国有建设单位内控机制建设,完善好现有的项目报批责任、招投标全覆盖、建设资金管理、监理责任、合同管理、设计变更等6大内控管理机制,并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总结现有经验,找准权力监控的着力点,纪检、审计等部门全程介入,从源头抓起,从领导做起,科学分权、制度确权,强化对权力的下放、分解和制衡,努力形成国有建设单位反腐倡廉建

12.不断创新人大工作 推进规范化建设 篇十二

一、规范性文件制定法治化

(一)制定并公布起草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制度。

(二)起草制定规范性文件制度包含专家咨询论证、社会公示、公开听取社会公众意见、法制机构审查、成本效益分析、审议决定、定期清理、实施情况评估等内容。

(三)在经过立项论证的基础上制定每年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计划。

(四)规范性文件草案,提请政府审议前在政府网站或其他媒体上向社会公布,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0日。

(五)规范性文件草案,要通过专家咨询论证、公开听证、或者其他方式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

(六)提交审查的规范性文件的说明包括制定的必要性、可行性、采纳专家咨询论证和社会各界意见情况、成本效益分析情况等内容。

(七)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事前应由本级政府法制机构审查,未经审查通过的不得提交会议审议。

(九)规范性文件应当规定有效期,有效期原则上不超过5年。

二、行政决策法治化

(一)建立健全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制度。

(二)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论证制度。

(三)完善行政机关内部决策规划。

(四)建立健全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决策制度。

(六)行政机关在规定的权限内进行行政决策。

(七)制定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要事先向社会征求意见,并对征求到的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向社会公布。

(八)重大决策事项,要事先组织专家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

(九)重大行政决策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由行政领导集体讨论决定。

(十)在做出重大行政决策前,由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

(十一)有关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决策,依法定程序作出。

(十二)作出决策的事项、依据和结果以规定的形式予以公布,并允许公众查阅,依法需要保密的除外。

(十三)建立健全决策执行情况跟踪反馈和评价制度。

(十四)每半年提出决策执行情况反馈和实施评价报告,决策机关应进行认真研究,适时调整和完善有关决策。

(十五)建立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五、行政服务法治化

(一)建立健全行政服务管理制度。

(二)公布的行政服务项目涵盖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的全部事项,符合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

(三)行政机关提供的服务项目应向社会公布。

(四)行政机关的行政服务项目按法定要求拟定实施办法,并向社会公布。

(五)行政机关按照公布的实施办法提供行政服务。

六、政府信息公开法治化

(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二)政府及政府部门建立公众信息网站,并及时更新。

(三)政府信息按照法定要求通过政府公报、网站、新闻发布会、电视、报刊、广播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四)按照法定要求编制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五)按照法定要求及时全面地公布政府信息。

(六)依法办理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七)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公众信息网站内容全部可以免费查阅和下载。

七、行政责任法治化

(一)建立健全行政岗位责任制度。

(三)部门职责明确落实到内设机构、各个岗位及承办人员。

(四)每一岗位制定科学、具体的职位说明书。

(五)各岗位工作人员根据法定化的岗位责任要求进行配备。

(六)编制部门职位责任手册。

(十)建立健全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十一)对不依法履行或者不作为的政府机构及人员,及时启动追究程序,依法追究行政责任。

八、行政救济法治化

(一)建立健全行政投诉处理制度,对投诉的范围、受理和处理程序、处理方式、法律责任以及社会矛盾的预防、行政调解机制等作出规定,并且由相关法定机构负责受理和处理行政投诉。

(二)行政投诉办法、程序向社会公布。

(三)及时受理社会公众提出的投诉,在规定期限内处理完毕,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投诉人。

(九)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机关依法参加行政复议,并且依法履行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决定。

(十)建立健全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制度,对参加行政诉讼、履行法院诉讼判决或者裁定作出规定。

(十一)接到法院应诉通知后及时指定诉讼代理人。

(十二)在法院规定期限内提交答辩状及相关证据材料。

(十三)依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法院判决和裁定。

(十四)建立健全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制度,对受理和办理行政赔偿、行政补偿申请的具体工作作出规定,并且由相关法定机构负责行政赔偿、行政补偿申请。

(十五)依法受理行政赔偿、行政补偿申请。

(十六)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决定符合法律规定。

(十七)对于决定行政赔偿、行政补偿的,在法定期限内按照法定方式予以支付。

九、行政监督法治化

(一)建立健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的制度,对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接受质询以及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的方式、听取政协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作出规定。

(二)每年第一季度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交上一的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三)认真办理有关政府的人大代表议案、建议以及政协委员提案。

(四)建立健全层级监督制度,对监督主体、监督内容、监督方式、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的处理、责任追究等作出规定。

(六)建立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

(七)建立健全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具体措施。

(十)建立健全行政机关接受社会监督的制度,并且由相关法定机构负责受理和办理社会举报、意见和建议。

(十一)对社会举报、意见和建议按照规定及时办理,并将结果向当事人反馈。

(十二)对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依法及时作出处理。

十、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

(一)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二)制定领导干部法制讲座计划,每年法制讲座不得少于2次。

(三)领导干部按照要求和计划参加法律知识学习。

(四)政府部门建立工作人员学法制度。

(五)政府部门制定本的学习计划,每年学法讲座不得少于2次。

(六)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

干部任职依法行政知识考查和培训学习情况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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