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商品协议书

2024-12-09

采购商品协议书(精选14篇)

1.采购商品协议书 篇一

一、采购合同的概念

在了解采购合同之前,必须弄清经济合同、商业合同与采购合同之间的关系。

(一)经济合同

经济合同是法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明确相互的权利义务关系,而签订的书面契约。经济合同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商品交换关系用法律形式的表现。经济合同的订立是在交易双方自愿互利基础上签订的,一经签订就具有法律效力,并受法律保护。

(二)商业合同与采购合同

商业合同是经济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商业经营过程顺利进行的重要手段。零售企业的商业合同是指零售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同其它企业(生产企业、其他零售企业、交通、银行等),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自愿平等签订的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契约。商业合同的种类很多,按业务性质不同,可划分为收购合同、销售合同、储运合同、信贷合同等。其中零售企业的采购合同是零售企业在经济活动中使用最频繁、也是最主要的一种合同。零售企业的采购合同是保证企业经营活动顺利进行的主要手段。

二、采购合同的内容

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合同上规定签约者应履行和应获得的权利和义务(不能列入与法律相抵触的条款),受到国家法律的承认、维护和监督,违反时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因此,签订合同既是一种经济活动,同时也是一种法律行为,经济合同制是管理经济的一种有效的经济办法,也是一种依据法律办事的法律办法。签约双方之间达成的一致意见的各项条款构成经济合同的内容。经济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合同的标的,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和酬金,履行的地点、期限和方式,违约责任,合同附则与签署等。因此,零售企业采购合同的条款,应当在力求具体明确,便于执行,避免不必要纠纷的前提下,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一)商品的品种、规格和数量

商品的品种应具体,避免使用综合品名;商品的规格应具体规定颜色、式样、尺码和牌号等;商品的数量多少应按国家统一的计量单位标出;必要时可附上商品品种、规格、数量明细表。

(二)商品的质量和包装

合同中应规定商品所应符合的质量标准,注明是国家或部颁标准;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应由双方协商或凭样订(交)货;对于副、次品应规定出一定的比例,并注明其标准;对实行保换、保修、保退办法的商品,应写明具体条款;对商品包装的方法,使用的包装材料,包装式样、规格、体积,重量、标志、及包装物的处理等,均应有详细规定。

(三)商品的价格和结算方式

合同中对商品的价格要作具体的规定,规定作价的办法和变价处理等,以及规定对副品、次品的扣价办法;规定结算方式和结算程序。

(四)交货期限、地点和发送方式。

交(提)货期限(日期)要按照有关规定,并考虑双方的实际情况、商品特点和交通运输条件等确定。同时,应明确商品的发送方式是送货、代运,还是自提。

(五)商品验收办法

合同中要具体规定在数量上验收和在质量上验收商品的办法、期限和地点。

(六)违约责任

签约一方不履行合同,必将影响另一方经济活动的进行,因此违约方应负物质责任,赔偿对方遭受的损失。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规定,供应者有以下三种情况时应付违约金或赔偿金

1.不按合同规定的商品数量、品种、规格供应商品。

2.不按合同中所规定商品质量标准交货;

3.逾期发送商品。购买者有逾期结算货款或提货,临时更改到货地点等,应付违约金或赔偿金。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合同中应规定,在什么情况下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什么情况下不可变更或解除合同,通过什么手续来变更或解除合同等。

此外,采购合同应视实际情况,增加若干具体的补充规定,使签订的合同更切实际,行之有效。

三、采购合同的签订

(一)签订采购合同的原则

零售企业签订采购合同,必须遵循法定的原则:

1.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备法人资格。这里所指的法人,是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独立支配财产,能够独立从事商品流通活动或其他经济活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依照法定程序成立的企业。

2.合同必须合法。也就是必须遵照国家的法律、法令、方针和政策签订合同,其内容和手续应符合有关合同管理的具体条例和实施细则的规定。

3.签订合同必须坚持平等互利,充分协商的原则。

4.订合同必须坚持等价、有偿的原则。

5.当事人应当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委托别人代签,必须要有委托证明。

6.采购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二)签订采购合同的程序

签订合同的程序是指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并签署书面协议的过程。一般有如下五个步骤:

1.订约提议。订约提议是指当事人一方向对方提出的订立合同的要求或建议,也称要约。订约提议应提出订立合同所必须具备的主要条款和希望对方答复的期限等,以供对方考虑是否订立合同。提议人在答复期限内不得拒绝承诺,即提议人在答复期限内受自己提议的约束。

2.接受提议。接受提议是指提议被对方接受,双方对合同的主要内容表示同意,经过双方签署书面契约,合同即可成立。也叫承诺。承诺不能附带任何条件,如果附带其他条件,应认为是拒绝要约,而提出新的要约。新的要约提出后,原要约人变成接受新的要约的人,而原承诺人成了新的要约人。实践中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就合同的内容反复协商的过程,就是要约——新的要约——再要约——……直至承诺的过程

3.填写合同文本。

4.履行签约手续。

5.报请签证机关签证,或报诸公证机关公证。有的经济合同,法律规定还应获得主管部门的批准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签订。对没有法律规定必须签证的合同,双方可以协商决定,是否签证或公证。

四、采购合同的管理

零售企业为了保证采购合同的履行,保证企业购销任务的完成,必须加强对合同的管理工作。从零售企业的角度来看,采购合同的管理应当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采购合同签订的管理

加强对采购合同签订的管理,一方面是要对签订合同的准备工作加强管理,在签订合同之前,应当认真研究市场需要和货源情况,掌握企业的经营情况、库存情况和合同对方单位的情况,依据企业的购销任务收集各方面的信息,为签订合同、确定合同条款提供信息依据。另一方面是要对签订合同过程加强管理,在签订合同时,要按照有关的合同法规规定的要求,严格审查,使签订的合同合理合法。

(二)建立合同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以保证合同的履行

企业应当设置专门机构或专职人员,建立合同登记、汇报检查制度,以统一保管合同、统一监督和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处理违约,提出索赔,解决纠纷,保证合同的履行。同时,可以加强与合同对方的联系,密切双方的协作,以利于合同的实现。

(三)处理好合同纠纷;

当企业的经济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当事人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企业可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四)信守合同,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

合同的履行情况好坏,不仅关系到企业的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而且也关系到企业的声誉和形象.因此,加强合同管理,有利于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2.采购商品协议书 篇二

一、采购中文化需求理论

什么是商品文化?在很长时期里, 文化生产在社会生产中并不具有主导的地位, 而是作为物质生产的功能性要素而存在。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 物质产品的极大丰富, 人们需求层次性跳跃发展, 文化需求作为消费者需求的组成部分, 一直或多或少地影响着消费者选择物品的方向。马林诺夫斯基在《文化论》中说:“文化是包括一套工具及一套风俗———人体的或心灵的习惯, 它们都是直接的或间接的满足人类的需要。”我国学者傅华确也表述了“文化需求成为消费者选择物品与劳务的内在依据”这一鲜明观点。因此, 商品不仅要满足人生存的需要, 而且应满足他们的文化需求。为提高商品的竞争力, 并且在销售里获利, 商品生产者和经销者经常利用商业文化与商品本身历史的研究, 满足人们从商品中得到精神享受的追求。这其实是采购中把自身与商品中的文化联系起来, 比如在购买德国制作的, 不自觉就联系到了“做工精良”。购买奢侈品现象通常有这种心理过程, 奢侈品本身虽然有一定价值, 但更多推崇的是它们所代表的文化以及社会地位。应该说文化需求与商品文化, 是当代市场活动的正负两极, 有一定商品文化追求是如今大众普世的价值观, 文化赋予商品更多的价值, 发展商品文化是促进内需, 拉动经济增长的亮点, 也是现代经济良性循环的逻辑基点。

重复购买的情况也同样与商品文化相关。当人们在消费时, 通常有两种需求, 一种是实用需求, 另一种是所谓“文化需求”。实用需求的转变与递进非常缓慢, 实用需求一旦得到满足, 短期内很难发生新的变化。这由于实用需求的增加要依赖于新的科技发明以及人们日益细分的活动。欧美许多学者一般从商品供给的角度揭示了文化需求的客观存在。商品说明了或向我们的感官展示了它们的能力, 即它们能满足或刺激某种需求。同时文化需求的多变性对消费也起了反作用。商品的文化附加值不断变换着它的表现形式, 因而也拉动商品整体的推陈出新, 商品的生命周期因之越来越短。尽管实用价值未变, 但消费者的购物冲动依然, 使商品的实用价值在相对静止的条件下扩大了自己的市场份额, 这也是消费者常常重复购买的原因, 例如这段时间陕西因贪污腐败落马的政府官员“表哥”杨达才拥有的多块手表, 从实用来说手表本身一块就够了, 但是商品中文化却可以吸引消费者重复购买。所谓购买的不是表, 而是其中的文化。

二、政府采购与个人采购的区别

虽然消费者对于商品的文化消费属于正常现象, 为其包含的文化享受买单也属于无可厚非。但是作为政府采购却不能和个人采购一样随意, 而是对国家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同时有一套相当严谨的执行规范流程与监管部门。政府采购的概念最早出现在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 在亚当·斯密的《国富论》提到的公共采购是政府采购的萌芽阶段, 它作为对公共财政支出管理的一种方式。西方经济学家理论认为国家处于市场经济阶段时, 政府不应该不参与、干预一般的市场经济活动, 而应该以“看不见的手”顺应其自然经济的发展。政府只可以在有限的范围内承担公共工程和物资采购。但美国次贷危机的深刻教训提醒了我们, 政府不干预最终会导致诸多的经济问题, 政府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对国民经济活动进行干预, 是保证国家经济正常运转的必要手段, 其中利用政府财政收入采购来调节就是一项重要措施。

根据我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 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从采购主体上来看, 政府采购的主体是政府单位, 由此政府采购与个人采购相比, 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他代表了公众利益, 有责任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促进社会经济和谐发展。采购资金是财政收入, 因此对已生产商和经销商来说, 政府采购的资金稳定, 交易安全性高, 同时采购力度与私人企业等规模不可同日而语。在采购时, 经销商和生产商往往给出更优惠的价格或更优质的服务。因此政府采购也是节约财政资金的一项举措。政府采购流程有严格的规范要求, 受到相关部门监督。

除此以外, 政府采购能够发挥保护和扶持民族产业, 推动经济产业结构调整升级, 提高国家竞争力的作用。世界上保护民族产业的手段主要有关税贸易壁垒和政府采购两种, 两种手段互为补充并且可以同时发挥作用的。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 世界贸易投资自由化的快速推进。全球国家纷纷加入WTO世贸组织, 以期待更多的商机和利益, 这也使得国家已经不可能利用强有力的关税手段保护本国民族产业。关税制定受到世贸组织的约束。目前唯一的政府采购制度是一种作为非关税贸易壁垒, 可为本国厂商提供巨大的需求市场, 是保护本国民族产业的有效手段。虽然各个国家政府贸易条约都相互约束互开多边政府采购市场, 在政府采购中允许其他国家仪公平竞标的方式进行参与, 但各自也会相应的给本国民族企业一定倾斜。目前, 就连美国、日本等最发达国家的政府也没有全面放开本国巨大的政府采购市场, 而是采取政府采购, 反倾销政策, 工会等, 尽力保护本国企业的利益, 把政府采购中进口比例控制在10~20%。

第二, 我国政府是以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相结合, 在采购都有一定计划性, 根据“十一五”“十二五”等规划, 拨款花钱, 刺激经济。

三、政府采购实施上商品文化的影响

政府招标采购虽然有严格的监管, 但确仍受到商品文化的影响因素, 其中主要原因是政府采购虽然有一定流程, 但是仍然会因为采购人对商品文化的需求, 导致这些本应该满足基本要求的公共设施, 包含了不少文化附加值, 同时政府单位在购买时过分迷信国外宣传的高新技术, 也常常追求所谓的“高, 精, 尖”技术, 而不着眼于实际用途, 购买的产品带有高文化附加值, 常常有购买过于“奢侈”的现象, 形成财政资金的浪费, 也破坏了政府采购在社会当中的公正性。

在政府采购中, 在采购检测仪器, 采购软件这些技术含量较高的产品时, 国外产品都占据大半江山。国内与国外产品相比, 政府采购中用户, 专家大部分会一边倒向国外进口产品, 而国外产品中, 欧美与日韩相比较, 采购中由不由自主倾向欧美企业。国外大公司具有雄厚的资金做后盾, 多年的市场经济体制, 已经使其有强大的研发能力和市场运作能力, 在多年的市场中摸爬滚打, 这些国外大公司的产品已经有一种成熟的商品文化, 并且已经占据大部分的市场份额。而与亚洲其他公司相比, 欧美公司更由其独特创意, 相应也有更高的文化附加值消费, 采购中文化消费占产品的部分超过实际使用价值。于此相比, 国内的高科技企业或新兴企业在此不占优势, 首先没有强大研发费用, 多为低附加值生产, 开发商品文化方面能力欠佳, 更有许多自主品牌仍购买国外退役的生产线或者国外二线的技术, 他们以满足基本需要为主, 产品也只能以低价策略来吸引顾客, 更谈不上有商品文化的建设。

如果政府采购当中, 对国内自主品牌以及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扶持太少, 将使得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资金链不足, 无法投入更多进入研发, 这样将形成一个国内企业的恶性循环, 最终被市场淘汰。

在目前全球经济并不景气情况下, 中国政府为拉动经济发展, 不断的刺激内需, 政府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公共资源建设, 对公共设备投入也越来越大。“十一五计划”, “十二五计划”期间都有大量的资金投入市场。这样给一些政府单位客观上造成出高价, 买高价货, 在采购中非国外进口不买, 同时在招标采购中, 提出一些只有高价产品才有的特殊技术指标, 造成我国财政资金的浪费, 也成了欧美经济危机的买单者。

政府一些采购人员给出的购买高价, 高文化附加值产品的客观原因有三个:

一法律法规没有禁止性规定;二是别的部门已经有这样的仪器, 本单位也不能比别人差, 买了便宜的怕质量不好, 随大流;三是预算执行的需要, 国内外同样东西, 不断审批下来的经费过剩, 超过了原来的预算。根据《预算法》, 如今不仅有财政预算编制, 还有预算执行。如果当年预算没有执行完, 财政就可能收回, 这样必然会影响第二年的得到的预算, 造成以后预算不足。实际上这三个理由都站不住脚, 法律无禁止即允许的原则, 针对的是公民行为, 而政府行为应该遵循的是法无允许即禁止。第二确保采购质量也并不见得越贵越好, 越贵越能得到更大的功用, 如果预算不是花在了采购产品上, 那产品质量与预算资金的正比关系就是个伪命题。花完预算的说辞也不能成立, 因为预算应根据实际调整, 多了就削减, 少了就应该追加, 让预算成一个死条框, 少了买不了合适的, 多了就应该浪费, 这于情于法都不合。

四、政府采购防止商品文化过度影响对策

在公共管理理论中, 政府作为管理者在决策方面能够扮演一个资源分配者的角色。管理者组织战略制定的核心就是资源分配, 资源分配包括了管理者对资金、时间, 人力等一级资源的分配, 同时包含了采购过程中对资源的再分配。这样政府采购行为就是一种重要的分配公共资源, 国家财富的重要形式。政府作为一个资源分配者和公共利益的代表者, 有理由在分配的过程中有责任对国家的民族企业进行一些资源补偿, 在分配的过程中执行国家, 民族的意愿, 发展本国自主品牌。

各级政府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该严格把好预算编制和审计这一关。各个采购人要进行政府采购时, 特别研究, 基础检测类的, 尽量这个让这个预算是购买国内产品的, 而不是购买国外产品的, 预算审批要把好关。另外各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应该制定措施使采购人能够购买国内的高新技术产品, 从预算上把关, 从具体源头上把关。

除此以外要加强宣传教育, 大力建设我国特色的商品文化, 使得我国的商品文化更加丰富。如今在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下, 国家的发展状况决定了国民生活水平与国家在世界上所处地位, 其自身公众利益, 民族利益对每一个国家来说都是极为重要的。中国大陆在全球经济危机情况下, 还能以四万亿来刺激内需, 可见国内巨大的市场容量。如果这种刺激内需政府采购都采购以国外更富于优势产品, 并不能足以拉动我国经济复苏的拉动。自己的企业不发展, 不创造出自身的品牌优势和技术优势, 就只能甘当“国际代工者”, 仅赚取低廉的手工费。国家的刺激经济计划只会沦为别的国家经济危机的牺牲者。所以在政府采购主体单位必须加强爱国主义和全局意识的教育。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采购时避免过度崇洋媚外, 要树立政府采购就是要保护本国的民族产业, 扶持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 要优先购买本国的产品。

第三点, 避免政府各级单位中的攀比现象, 政府各级单职权范围以及研究处理能力并不一致, 但是常常处于同一体的各级政府单位会根据上一级单位采购品目, 采购相同产品觉得自己买了国内品牌就觉得低人一等, 实验能力不如别的位, 比如省级质检院以及市级质检院采购了国外产品, 下面县级, 区级质检院常常跟风采购相同的高端产品。其实下面级, 县级单位在采购时, 由于自身能力范围有限, 可以采购满基本需要的设备或国内品牌, 毕竟采购的目的是为公众服务而不是攀比。同时提高政府单位人员业务水平, 当用户方业水平熟练时, 能够更好发挥产品的功用, 不会造成采购回来浪费或同一产品重复购买。

综上所述, 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向前发展.政府采购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手段之一, 涉及到千千万万社会公众的切身利益.希望在政府采购中能够做到不过度消费, 以实际需要为主, 兼顾中小企业利益, 为我国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摘要:自商业活动产生以来, 文化需求作为消费者需求的有机组成部分, 一直或多或少地影响着消费者对物品选择的方向。“商品文化”是指一般商品生产和交换过程中, 凝结在物品和劳务中的人文价值, 它首先表现为一种情感模式、道德精神, 审美观念, 继而物化或人格化于商品和劳务之中, 从而构成商品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商品文化能够满足消费者需求, 本身就具有一定价值。但是当文化附加价值超过商品本身价格时, 因此有可能产生的就是一种“泡沫”, 而政府作为一个特殊的采购者, 在采购上资金来源于公众, 受到法律, 公众的监督。采购的产品必须做到满足基本要求, 不铺张浪费, 不过分追求商品文化附加, 并且政法采购也应该一定比例倾向国内中小高新技术企业, 这样对我国民族产业将会形成保护和支持。

关键词:商品文化,政府采购,文化需求

参考文献

[1]马林诺夫斯基:《文化论》.费孝通译.第14一15页, 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7年版

[2]曹富国, 何景成.政府采购管理国际规范与实务.【M】.北京:企业管理出版社, 1998

[3]傅华.《论商品文化与价值传播》.【J】.商业经济, 2008年, 第11期

[4]傅华.《论商品文化与价值传播》.【J】.商业经济, 2008年, 第11期

[5]《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002

[6]杨子实.《试论政府采购的现状和问题及完善采购监管制度的建议》, 2009

[7]高志远.《政府采购助力“扩内需、促就业”大有可为》, 中国招投标网

[8]《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1994

3.采购商品协议书 篇三

关键词:零售企业;商品采购;管理水平

1、我国零售企业的发展

1.1零售企业是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一环

随着技术的进步,企业的壮大,在加之中国本身就是一个很大的发展市场,因此,如今国内的零售市场得到了很多国外零售商的青睐。中国的两大经济基石便是基础的产业结构和高端的金融链接,零售商业便涉及其中。中国目前的经济基础是制造体系,并且其为中国大量人口提供了许多就业岗位,巩固了经济基础与社会稳定。

1.2零售企业未来发展机遇的预测

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并且现阶段还处于发展中国家,很多领域都在飞速的向前迈进,存在着巨大的发展空间。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飞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日常需求逐渐提高,物质需求、精神需求的质量也在提升。中国的消费需求增长趋势在短期内是不会改变的,并且这种趋势还会持续很长一段时间,因此,零售商业在中国还存在很大的发展潜力和空间,在未来的发展中有更多的机遇。

1.3零售企业的发展方向

由于我国发展市场大,条件充足,所以大量国外零售商纷纷自带资金、技术、先进管理手段涌入我国,这也导致了我国传统零售商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压力,这是我国目前零售市场的现状,既有挑战又有机遇。按照现在的发展趋势来看,中国的零售企业将由城市转向农村的发展,广大的农村市场中谋求更多的发展机遇。

2、零售商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2.1采购模式不合理

分散式采购模式是使用频率较高的一种采购模式。这种模式的缺点就在于其不能很好的控制采购资本,并且在分店管理上也增加了难度。在分散式的采购模式下,各个分店的采购物品权是由自己掌握的,所以权力的分散就势必给管理带来不便。

2.2采购程序的不合理

许多企业在商品采购上都有通过中间商,而不是直接从厂家拿货,有些中间商缺乏职业道德精神和专业知识掌握不足,从而降低了商品的质量,资金的滥用;在有限的区间内,中间商的商品种类数量也是有限的,因此,通过同一中间商采购的物品摆脱不了商品重复的问题,不同的企业采购到的是相同的物品,这就无法实现诧异营销。

2.3缺乏严格的人员管理制度

很多采购人员不具备完善的专业知识,缺乏必要的市场调查对于市场的分析不准确。不会很好的对商品进行评估,对商品的质量进行检测这就导致采购资金的滥用,产品采购不合格。另一反面体现在管理上的不严格。对人员管理的不完善,势必出现员工偷懒、走捷径、工作效率不高的现象。并且很多采购人员为了自身的利益,会从中收取好处费,这种在暗地进行的交易,不好管理也没法管理,企业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2.4缺乏采购资金

现在是“买家市场”,也就是说买家处在优势。零售市场的扩大加之国外零售商的涌入,极大增加了零售市场的竞争,很多商家难以打开销路,并且出现库存堆积,由此出现资金短缺的现象。

2.5信息化技术应用的缺乏

本身采購资金的短缺,就更没有条件去购买信息化设备了,没有先进的设备,也就不存在先进的管理技术手段,缺乏信息化的交流,久而久之导致跟不上市场的变化需求,这也是对零售企业发展不利的。

3、提高我国零售商商品采购的水平的方案

3.1合理选择采购模式

建议采用集中式的采购模式。集中式的采购模式也就是说企业的商品让专门的某个人员或者是某个部门来负责,比如说在企业中设立采购部门,并由专业的人员来进行管理,采购的权利只授予该部门,这样便于管理也便于商品的采购。

3.2减少采购程序

建议出去中间商部分,商家可以直接从厂家进货。中间商的排除,可以减少资金的使用,也可以尽可能的避免有关人员从中克扣好处费的现象,这是提高企业效率,增加企业利益的措施。

3.3加强人员的管理

企业应适当的提高采购人员选拔的门槛。提高采购部门人员的素质,与工作效率,周期性的对采购人员进行专业知识测试,并且要求专业知识与实际操作能力相结合,改善采购过程中不完善的地方。

3.4以信息化采购为主

如今是信息化迅速发展的时代,零售企业应大力推广信息化采购,做到与时代接轨。信息化采购能够为企业争取更多的时间与更高的利益,商家之间运用信息化采购,可以做到资源共享,同时可以及时的掌握市场的变化,和其他企业的销售情况。

3.5改善资金管理制度

企业可以建立会计制度,及时反映企业的资金动态,对企业的资金实现更好的管理。在企业没有良好的资金运转请款下,不要盲目扩张企业规模。在改善资金方面,政府的帮助也是很关键的,政府可以制定相关政策,适度增加中小企业的贷款金额。

4、结语

只要做到与时俱进,不断地解决如今存在的问题,为以后的发展打开道路,零售商业企业在未来的发展中还有很大的生存空间。经济的发展随时都离不开人们的合理调度,在零售商业中应合理的做到采购与供应的协调,制定合理的制度规范。(作者单位:山东经济学院)

参考文献:

[1]李成山.提高零售商业企业商品采购管理水平[J].经济视角,2006,06:90-92.

[2]杨志璋.浅谈零售商业企业采购管理[J].商业研究,1987,08:17-19.

[3]饶亮.关于提高商业企业经济效益的管理方法研究[D].北京邮电大学,2006.

[4]马臣宏.洛阳中央百货大楼商品采购管理优化控制研究[D].南京理工大学,2011.

4.商品代采购合同 篇四

甲方(采购方):上海易饰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订购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商品订购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订购商品

1、订购商品的种类、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2、双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自身主体资格的证明,同时甲方提交有关商品生产、代理、批发或进口许可等有关附随文件。

3、上述商品价格已经双方确认,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关系等变化导致合同期内商品价格变化,要求价格变动一方应当提前15日通知对方,经对方书面确认后方可调价。价格变动自确认之日起生效,适用于确认之日后的新订单。

4、甲方所采购商品的外包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与厂址、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等。商品应当使用正规条形码,以便于POS机识别。/

45、甲方应当保证其所采购商品的质量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供应商提供

有关商品质量说明的,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

业标准履行;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订货

1、乙方于年月日一次性向甲方订货,订货方式为本合同及其附件。

2、商品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规格、计量单位、品牌、质量、产地、数量、单

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具体内容,见附件。

3、双方签署本合同视为接受订单邀约,构成承诺。

三、交货及验收

1、甲方应当将合同《附件一》列明的商品,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付到乙方指

定地点。

2、乙方应当妥善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12小时内对商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

对于特殊情况下无法在12小时内验收完毕的,应当出具收货待验收凭证,同时告知验收完

毕的具体时间。

3、乙方对于已经验收的商品发现存在内在质量问题,应当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无质

量保证期的在收货后24个月内提出,否则视为商品质量符合约定。甲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所采购商品不符合约定的,不受前述提出异议时间的限制。

质量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当在收到异议后的10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视为认可。

四、商品退换

1、甲方应当允许乙方就残次、过季商品提出退换货。但是对于存在保质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应当在保质期、有效期尚存1/3以上的期限中提出。

2、乙方退换货应当向甲方发出书面退换货通知,甲方应当于收到后5日内对所退换商

品进行核实并书面确认,10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逾期不答复或书面确认后/

4未在10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乙方有权自行处置该商品,并在对帐结算时

予以扣除。

五、付款

1、乙方应当在甲方货物送至指定地点,并经乙方验收合格后付清全部款项共计人民币万元整(¥元)。

2、对于在采购过程中在保质期内的产品发现质量问题,在甲乙双方确认的基础上,据实进行退换货和退款结算。

3、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为:(1)现金(2)转账支票(3)电汇

六、保证

1、甲方应当保证其所采购的商品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的瑕疵。如因甲方或其供应商侵

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权益产生争议,给乙方造成经济

损失时,甲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因此发生的各种费用。

2、甲方应当保证其所采购的商品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不存在任何质量上的瑕

疵。因终端客户使用商品导致任何损害的,由甲方先行承担赔偿责任。如因法律规定或乙方

营销规则规定而由乙方先行赔付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进行追偿,甲方应全额偿付包括但不限

于赔偿款、诉讼费、律师费及由此导致的其他损失。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

赔偿责任。

2、甲方未按照本合同订购商品内容发货的,应当负责更换或补足;造成交货延迟的,每延迟1日应当支付延迟交货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3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每延迟1日,应当按日支付应当结算金额万分

之五的违约金;延迟30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4、由于甲方商品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货或者乙方受到有关政府部门查处,甲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协调供应商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给乙方商誉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八、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

1、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在通知方通过邮局以挂号信、特快专递等形式寄达本合同约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员签收后,视为送达。

2、本合同附件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按照双方约定的解释顺序进行解释。

3、本合同的变更和补充,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5、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5.2022新版商品采购合同格式 篇五

井盖购销合同

供方: 需方: 项目名称:

供需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协商一致,就该项目球墨铸铁井环、井盖的买卖事宜,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购销合同(以下称“本合同”):

二、质量要求:产品符合国标GB/T 23858-20--的的要求及欧洲EN124标准的要求,供方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

三、质量保证:排除人为使用不当及不可抗外力的因素,供方对产品质量提供 个月质保期及质保金为结算总金额的%(由本工程竣工最终验收合格确认之日起计),负责质保期内因产品自身质量问题产生的维修、更换。如因基础沉降、不平整或施工质量等原因造成井盖或支座变形、断裂等情况不在本承诺范围。

四、交货期限:本合同签署后个工作日内,供方向需方开始供货。

五、交货方式、地点及费用负担:供方负责将货物运送到 ,并承担长途运费;需方负责卸车。 六、验收方式:需方应指定(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为收货人,对货物的外观、型号、规格及数量进行验收;指定收货人代表需方对供方所移交货物予以受领、妥善保管,并在供方的《发货清单》上签字确认验收。需方如有任何异议,须于收到货物当时提出。七、结算方式:货到签收后,需方在每个月底结算一次,结算按实际送货数量为准。供方须提供相应的《发货清单》及收据。

八、货物所有权的转移:对于各批货物,自需方结清该批货物价款时,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但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需方指定收货人签收货物时起由需方承担。如需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结清货款,供方有权收回货物,由此造成的额外费用由需方承担。

九、自然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时,供需双方应提供有关公证机构所出具的证明,并且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十、保密:供需双方有义务保守有关商业机密,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另一方有权对因此造成的损失追究泄密方责任。本条规定即使本合同终止仍持续有效。

十一、违约责任:本合同经双方正式签署后即行生效,任何一方均需严格履行有关义务;如有违约,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如需方不按照本合同规定如期付款,供方有权收回货物、停止履行协议、向需方追索有关货物的装卸及运输费用,并保留追究需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十二、争议的解决: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就本合同纠纷向广州市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其裁决为最终裁决,双方应无条件服从。

十三、其他事项

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一式贰份,供需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时即生效。供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需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6.跨境商品采购招商对接会邀请函 篇六

尊敬的前海企业: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跨境电商自贸区分会是在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指导及阿里巴巴、腾讯、IBMG国际商业管理集团,中韩自贸协会、香港跨境电子商务协会、中国百货商业协会、北京大学、北京工商大学支持下成立的全国性的跨境电商行业的促进组织。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跨境电商自贸区分会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在跨境电商的风口,充分发挥协会资源优势,成立至今已联合海关总署、中国海关出版社、广东省跨境电商协会、香港跨境电子商务协会等机构,举办多期跨境电商考察交流活动及跨境商品对接活动,先后带领400余家零售企业深入广深港地区进行考察交流、跨境商品采购对接,达成近10亿元的采购意向,受到了市场良好的反馈和积极评价。

前海作为国家一带一路战略部署的重要支点和跨境电商产业链重要的.聚集地,吸引了越来越多关注的目光,在此背景下,2016跨境商品采购招商对接会!诚邀您的光临!相关事项如下:

活动内容

来自全国各地的四十多家规模零售企业采购团与深港地区跨境商品供应商现场洽谈、对接,共谋跨境电商供应链建设

活动时间

1月14日下午14:00~17:30

活动地点

前海深港青年梦工场2号楼报告厅

活动组织

支持单位

深圳市总商会

主办单位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跨境电商自贸区分会

协办单位

广东省跨境电子商务协会 香港跨境电子商务协会

承办单位

深圳市前海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参加人员

全国知名零售企业负责人、采购负责人,广东(前海、蛇口)、香港地区知名跨境商品品牌商、跨境电商产业链关联企业

报名方式

本次活动免费,有意向参加的企业代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报名:

请编辑短信“2016跨境采购对接会+姓名+手机号码+公司名称+职务”发送至+8615999679775,以便确认。

温馨提示

(1)请各位出席活动的企业代表带上名片,方便签到,同时便于在活动中沟通交流。

(2)因名额有限,请已成功报名的企业代表准时出席,谢谢合作。

如有疑问请直接联系我们:0755-36868886。

7.认购协议是否构成商品房买卖合同 篇七

2013年**月**日,原告某景公司与被告某国泰公司及第三人某建筑公司签订《三方合作协议》,协议约定:1、某国泰公司自愿购买原告开发的“某楼盘”项目的商业用房,不含办证费用;2、“某楼盘”的所有钢材均由某国泰公司供应,其规格、数量及价格等相关事宜由某国泰公司与第三人另行签订协议;3、某国泰公司应按第三人提供的采购单所确定的时间供应钢材,若某国泰公司不能按约供应,第三人有权另行采购,且价差由某国泰公司承担;4、第三人应根据三方确定的钢材款支付时间节点向某国泰公司、某景公司提供钢材清单,该清单经三方签字确认后作为协议附件,某景公司应按该清单代第三人向某国泰公司支付钢材款,前述钢材款由某景公司在应支付给第三人的工程进度款中予以扣除……《三方合作协议》的附件1、2、3所列的商业用房优惠后的总价为15687684元。

二、本案争议的焦点

原告某景公司诉称,原、被告及第三人签订的合作协议,协议约定被告自愿购买原告开发的“某楼盘”项目的商业用房。协议签订后,原告按约给被告预留相应的商业用房,现被告已支付购房款3433406元,尚欠11566594元未付。请求依法判令:1、被告继续履行三方合作协议;2、被告给付原告购房款11566594元;3、被告接收原告为其预留的商业用房。被告某国泰公司辩称,原、被告及第三人签订的三方合作协议中,原、被告之间的购房约定系意向性协议,该协议不仅不具备商品房买卖应具备的所有条款,而且房屋价格也明显高于同类商品房的价格。此后,双方也未能订立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加之某景公司与第三人延迟履行合同义务,协议约定的钢材购销合同目的已不能实现,故原、被告的购房目的不具有可实施性。

三、法院判决的结果

被告某国泰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某景公司购房余款4852643.46元;原告某景公司应向被告某国泰公司交付其开发“某景楼盘”的商品房;驳回原告某景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四、如何认定三方合作协议就是商品房买卖合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本案中,从各方当事人签订的《三方合作协议》及相关附件的内容来看,原告某景公司的主要合同义务是交付协议附件所约定的商品房,同时通过抵扣第三人向被告某国泰公司支付钢材款的方式获得购房款,而被告某国泰公司的主要合同义务是通过认购原告销售的商品房来抵扣第三人应向其支付的钢材款。可见,《三方合作协议》包含了两层法律关系即被告某国泰公司向第三人销售钢材,原告某景公司向被告某国泰公司销售商品房,钢材款直接冲抵部分购房款。

我国商品房销售包括现售和预售两种形式,原告在与被告缔约时,其依法取得了涉案商品房的预售许可证,原告具备签约的主体资格;协议所载明的商品房现仍处于待售状态,该协议在履行上并无法律或事实上的障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表明,虽然商品房销售应当订立书面购房合同,但书面购房合同并非商品房买卖关系的生效条件。商品房的认购、定购、预订等协议只要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这两个条件,就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本案中,《三方合作协议》约定被告自愿购买原告开发的商品房,协议的相关附件明确载明了买卖双方的名称、房屋的楼层、单价等基本要素,具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被告以销售给第三人的部分钢材款直接冲抵了应支付给原告的购房款,该行为视为被告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了给付购房款的合同义务,原告实际上已按照协议约定分期扣划了相应的购房款,符合出卖人已按照约定收取购房款的条件,故原、被告就《三方合作协议》及相关附件成立的是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并非意向性的商品房认购协议。该协议在三方之间产生了相应的权利义务关系,所确定的内容对三方均具有法律拘束力;被告在签署《三方合作协议》及相关附件时,应适当了解相关的商业信息并对前述协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审查,被告在与原告磋商合同条款的过程中,其签章行为视为认可了《三方合作协议》及相关附件所述的全部内容,包括房屋的销售价格,且被告接受该房屋价格的另一原因是为了将钢材销售给原告开发的项目从而获取商业利益。因此,前述协议体现了各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该协议对各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被告某国泰公司请求解除《三方合作协议》的抗辩主张无事实及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摘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而本文中的案件涉及的认购协议是否构成商品房买卖合同。

8.浅议政府协议采购 篇八

结合自己的采购实践,选择协议采购的形式进行采购,既简化程序,又节约了时间和资金,逐渐为采购单位和供应商所接受。但在采购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为了进一步规范并顺利推进该项工作,提出了相应完善政府协议采购的一些建议。

一、政府协议采购的定义

所谓的政府采购协议也被称为定点采购,是指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目录的一些常见的材料,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相对固定的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和确定所供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价格、交货期限、折现率和服务承诺,协议明确的形式,然后通过文件形式将相关内容告诉采购单位,政府机构和机构协议的范围内进行购买的一项采购管理系统。如:电脑、复印机、多功能设备和其他办公设备采购常见的采购单位比较普通,采购规模较大的一项通用商品。

二、协议采购现状

2012年4月我市政府协议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开始启用,协议采购是2012年推广的一种网上交易的新型的采购方式,从四年来的实践看协议采购范围在不断增加,规模在不断扩大,品种在不断增多,2012年协议采购品目12种,2013-2014年协议采购品目27种,2015-2016年协议采购品目达52种。近几年数据之比,协议采购的范围进一步扩大,有原来的办公设备、电子电器设备、打复印纸张等扩大到包括办公软件、网络设备、存储设备、办公文具等在内的协议采购。作为协议采购范围逐渐扩大,足以显示协议采购在整个政府采购中的位置。

三、重庆政府协议采购商品交易流程

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重庆市财政局制定了《重庆市市级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印发了《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采购单位内部操作流程》、《重庆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电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按通知规定采购单位无论是财政拨款或单位自筹资金,都必须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交易,交易完成后打印出网上电子合同,作为付款依据。单次采购金额1—20万元(含20万元)以下的货物类、工程类、服务类项目属于协议采购范围的应在协议供货电子交易平台上采购,1万元(含1万元)以下的协议采购商品不向财政部门申报采购计划,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实现网上交易。协议商品交易流程图如上图:

四、作为一名文化事业单位的后勤采购工作人员,结合工作实践主要针对政府协议采购的一些看法理解,归纳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政府协议采购采购的优点

1、通过一次公开招标、多次采购的办法,减少重复次数,方便预算单位采购,将分散的采购项目,形成了规模经济,获得最好的价格和服务,以规范支出,节约采购成本。

2、投标品牌和类型的多样性,可以满足用户需求的多样性;从繁琐的零星采购事务中解脱出来,采购人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操作简便快捷,提高采购效率。

3、是建立在公开招标的方式之上,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采购,使采购协议”在阳光下,信息公开”整个购买过程更加透明和规范实现了政府采购的规范、效益和效率三者的最佳组合。

五、政府协议采购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

1、是市场竞争力较差,一年只组织一次招标,不容易得到广大潜在供应商的注意,加上市场经济,供应商优胜劣汰,变化频率很快,容易失去最佳的供应商;不容易得到的广大潜在的供应商,与市场经济相结合,供应商选择,变化快,容易失去最好的供应商;

2、不容易控制的价格浮动,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价格是由价值的法律控制,许多因素的改变,不容易掌握。

3、供应商很容易受到利益驱动,一旦中标了,不降低价格与提供优质服务,不再争取好的价格和好的服务,或停留在招标时的水平上不再改变。

4、没有即时更新产品信息,通用产品特别是电子技术创新和市场变化快,经常出现延迟供货协议产品信息更新滞后,由于信息延迟,价格、规格、服务出现偏差或者不同步现象,从而影响采购效果、时间、成本。

六、实际工作中完善协议采购的建议

1、在实际采购工作中,对供应商的选择应该高度重视。要选择供应能力,良好的售后服务,有良好的信誉的供应商,这样可以确保采购单位所采购材料的物品的质量,并且可以保证采购物品能够及时送到单位,

2、加强政府采购协议事前,物质和事后监督管理,注重良好的供应商的选择,品牌,价格和服务水平。

3、更新产品信息。准确反映政府协议采购中各类货物的市场变化,必须做到快速更新,做到与市场更新节奏一致,保持产品品牌型号和价格与市场同步,真正做到政府采购不是脱离市场实际采购。

4、设置一个特殊的协议采购管理系统,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采购行为,指导实际工作协议。因此建立一个科学、标准模式的新型政府采购势在必行。这种模式是一个快速适应电脑和其他办公设备升级,价格变化周期性特征;第二个是完全满足采购单位的需要。

七、结束语

实践证明,协议采购是一种有效和方便的购物方式,尤其适用大批同类商品或服务的不定期采购,规范采购单位购买一般的、大宗通用商品的采购行为,减少重复招标,降低采购成本,节约采购时间,提高采购效益。

9.采购商品协议书 篇九

开始日期 2012-5-22 结束日期 2012-5-25 会展场馆 保利世贸博览馆(广州琶洲)

主办单位 广东省流通业商会 亚洲超市采购联盟 承办单位 广州华亚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2012广州超市采购交易会定于2012年5月22-25日在广州琶洲。2011年8月举办的“广州超市采购交易会”在参展商和采购商的一片赞誉声中圆满结束,在与会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可喜的成效。本届展会参展商有424家,展位1063个,海内外参与人员累计近55,000万人次。广州超市采购交易会作为行业品牌展会,其发展前景非常美好。【展会背景】 目前,超市已取代传统百货及商品采购供应办法,领先实现了“生产者—超市—消费者”的超市化,其中超市销售已占据市场份额80%以上。世界零售巨头们预测,预计2007—2011年间,中国零售业将保持8%—10%的均速增长,到2020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将超过20万亿元,零售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将极大提高。中国,已成为世界零售巨头们的必争之地。广州是国内超市业最为发达的城市之一,涌现出华润万家、新一佳、民润等一批零售骄子,连锁遍布全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改变了全国的超市业发展格局。广州更是全球跨国公司采购中心的龙头基地,沃尔玛、家乐福、麦德龙、百安居、IBM、索尼等跨国公司都将中国采购中心设在广州,随着广州超市业日趋成熟,大力发展广州连锁商业总部经济,广州连锁企业总部集园区将是广州连锁商业总部经济的发展方向趋势。【展会简介】 2012广州超市采购交易会仍保持2个展馆,总计展览面积25000余平方米,设计标准展位1500个。主办单位将在现有条件下,科学设计展位、展馆,力求保证各参展商取得满意成绩。本届交易会将与国外著名展览公司联手,与二十个国家的商务机构合作,组织庞大的国外参观团和采购团。欢迎更多的国内外知名厂商参展参会!2012广州超市采购交易会将通过供需双方同场设展,为超市供应链上下游搭建交流、洽谈、贸易多元化的国际商贸平台。展会将突出展览、交易、会议三大功能,同期将举办“超市业发展高峰论坛”、“超市店面创新解决方案”、“现代店面新技术应用推介会”等,着力推动中国“超市化”的进程及交流。同期举办“2012广州超市设施及技术设备展”,将组织国内外知名300多家连锁超市、卖场驻会采购,组委会为所有赴会采购商特设指定接待酒店,同时编排《2012广州超市采购交易会供应商与应用商》通讯录,增加双方更多的交流洽谈机会。

【参展范围】

一、小家电、电子数码产品类:电吹风、电暖器、电风扇、电饭锅、电炒锅、电磁炉、电暖壶、电 热杯、豆浆机等;U盘、mp3,mp4等消费数码电子产品;

二、日用品类:

1、不锈钢锅、盆、碗、勺、铲等系列餐具,杯、盒、保温桶等刀叉餐具、不锈钢餐具/厨具/炊具、储物箱架、保鲜用品、储蓄罐等;各种盆、碗、勺、铲、杯、盒、桌櫈椅等塑料系列产品

2、清洁用品/用具、洗涤用品、化妆品、纸巾盒等各种塑料制品、家纺用品、衣橱/架、礼品等;

3、地垫、购物袋、手提袋、旅行袋、晾晒用品、保健用品等;

4、驱虫灭害用品、空气清新剂、生活用纸、收纳用具等;

三、食品饮料类:

1、超市休闲组:饼干/糕点、糖果、休闲小食、散装休闲食品、季节性休闲食品;

2、超市粮油组:米/粉、厨房调料、冲泡包面/粉、罐头食品、南北干货、食用油;

3、超市日配组:冷藏/冷冻食品、常温干货、冷冻食品、外购面包、日配季节食品;

4、超市酒饮组:碳酸饮料、乳品饮料、红酒、进口酒;

5、超市冲调组:点心罐头、冲调食品、奶粉/调品、营养保健、咖啡。

四、皮革箱包、服装鞋帽针织类,:

1、男女各式面料服装、牛仔系列、以春夏秋装为主的厂家系列产品

2、各种面料的男女运动鞋、童鞋、帽、围巾等厂家系列常产品;薄、厚运动衣裤,秋衣秋裤等厂家系列产品;男女内衣、内裤、袜类厂家系列产品

3、饰品类: 各种饰品;

五、超市设施及设备类

1、超市设备设施:购物车/篮、货架/柜、商品陈列柜、仓储设备、冷柜、冷冻设备、收款台等;

2、超市零售业设备:POS机、扫描设备、自动识别设备及技术、票据打印机、显示设备、电子收款机、电子秤、自动存包柜、书架、标价签器、超市耗材等;

3、超市安全设施:电子防盗设备/物品监视系统、监视器、超市防盗天线、超市安检门、超市防盗扣等;

4、超市信息网络技术:EDS、电子转账系统(EFS)、商场信息管理系统(MIS)、POS系统、多媒体导购系统、电子订货系统等;

5、超市的相关网络、杂志及培训机构等。

【参展费用】标准展位 RMB 8800元/个(规格:3 M×3 M)双开口 加收10%费用

光 地(36 M2起租)RMB 880元/ M 2

广州华亚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麦先生

手机: 159 20924676麦先生 电话:020-22920840

Q Q:2684112698

传真:020-22920840

邮箱:2684112698@qq.com

10.商品房屋定购协议书 篇十

甲方(出卖人):

乙方(买受人):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在甲方售房人员充分介绍的基础上,乙方对所购房屋的朝向、采光、结构等进行了实地查看后,决定购买甲方开发的,___单元___层___号(住宅,门市,车库)。该套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每平方米单价为:_____元,总价款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自愿缴纳定金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同时,双方约定于____年___月___日正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乙方所交定金依法充抵房款。如到期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定金不予退还,甲方有权将该套房屋另售他人。在约定期内甲方不得将该套房屋另售他人,如到期甲方违约,甲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5条的规定双倍返定金。

本订购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自保存一份;本定购书经经双方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甲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11.采购商品协议书 篇十一

随着城乡用电需求的日趋扩大, 电网的发展速度也随之跟进。电网配网工程的数量增多、规模不断加大, 而工程周期短、工程易集中, 造成电力配网工程物资需求量大而集中, 响应要求又高。电网物资的种类繁多、标准复杂, 需求的不确定性大、随机性强。因此, 在集采模式下, 运用协议库存招标采购方式, 可解决外部环境变化与原有需求管理、采购供应模式之间的矛盾, 在满足用户需求和安全供电的同时, 满足企业计划管控和采购模式管控的要求。

电力协议库存采购, 是指根据未来一定时间内物资采购需求的预测数量, 统一物资技术和商务采购标准, 通过招标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采购方式, 确定多个供应商, 并以协议形式, 将单价、数量、总价、有效期等予以确定。在协议有效期内, 根据实际项目物资需求, 与供应商签订采购供货单的采购组织形式。协议库存, 是指约定协议期内暂存相应供应商处的虚拟库存。

二、电力协议库存采购实施方案

(一) 协议库存采购需求管理和预测方法体系

1. 协议库存需求预测的关键因素分析

(1) 关键性因素。年度投资量、年度工程建设量等对年度物资需求量影响较大, 对预测工作起到关键作用的因素。

(2) 不确定性因素。相关政策、工作要求变化 (预算管理、结算要求等) 、技术要求变化、设计变更等, 是引起需求波动的主要因素, 但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2. 协议库存预测方法选择和模型构建

物资需求预测应用模型构建, 是基于协议库存需求预测影响因素的分析, 将基础模型与年度物资需求计划、项目投资量等关键因素结合起来, 在项目BOM与物资ABC分类的基础上, 实现物资预测预测模型的具体应用, 通常采用两种方法:

(1) 加权算术平均法。根据关键性因素的年度趋势变化, 确定年度增量系数。根据物资需求计划采购量月度平均值和物料历史协议库存采购量月度平均值作为自变量, 增加年度投资额调整系数i的年度增量。最后, 按照加权算数平均法建立预测模型。该方法对于历史数据波动较大的物料需求预测较准确。其公式为:Y= (a×0.3+b×0.7) , Y=y×12× (1+i%) 。式中, a为历年采购量平均值;b为物资采购量平均值;y为月度需求预测量;Y为下一年度协议库存需求预测量。

(2) 时间序列预测法。指数平滑法是时间序列预测法的一种, 是根据历史资料的上期实际数和预测值, 用指数加权的办法进行预测。该方法的优点是, 只要有上期实际数和上期预测值, 就可计算下期的预测值。这样, 可节省很多数据和处理数据的时间, 减少数据的存储量, 方法简便。指数平滑法, 对历史数据较平稳的物料进行短期预测较准。根据设备物资小类的历年月平均采购金额统计, 在Excel中运用数据分析, 将每类物资输入公式进行预测。指数平滑法的基本公式为:St=a×yt+ (1-a) St-1。式中, St为时间t的平滑值;yt为时间t的实际值;St-1为时间t-1的平滑值;a为平滑常数, 其取值范围为[0, 1]。最后, 通过年度综合计划投资量中的工程情况, 辅助修正物资需求预测应用模型的结果。

在预测过程中, 对关键因素进行历史数据收集和趋势分析, 选择预测方法和计算公式构建模型;对不确定因素进行相关信息收集、判断和响应机制, 判断不确定因素对需求可能产生的影响, 调整预测模型测算结果。一是对历史数据平稳的物料, 采用指数平滑法进行预测较准确。二是对历史数据波动较大的物料, 采用加权平均法预测较准确。三是对突发性不确定需求的物资预测, 及时识别不确定因素及其对预测结果的影响, 通过人工判断对预测结果及时作出调整。

(二) 采购和执行全环节策略优化

1. 标准化策略

推进物资标准化、固化采购标准和采购策略, 是有效提升协议库存管理和实施的重要基础。扩大物资采购标准系统固化范围, 推进配网工程典型化设计和技术标准, 强化运检、基建、设计、物资等各项标准的协同性, 提高前端物资需求确认的准确性, 大大提高了协议库存的管理效率和集中采购效率的持续提升。

2. 信息流优化

全过程的信息流优化, 有助于协议库存需求管理与执行过程的高效性;实现协议库存的需求信息的快捷获得, 以及与供应商之间的信息共享、协同及无缝衔接;实现整个供应链信息流快速传递、高效协同, 确保信息流与物流实时同步, 提高协议库存的实施效率。

3. 协议储备策略优化

(1) 对物资标准化程度高、协议储备策略采取寄售的物资来讲, 供应响应环节由供应安排—物资配送组成, 供应导期会更快。

(2) 对有一定定制要求的物资来讲, 增加了定制生产周期时间, 响应速度就会下降。

(三) 协议库存管理机制建设

1. 运行机制。

(1) 构建标准化的采购BOM表, 建立预测信息储备机制。运用采购物料清单 (采购的BOM) 方法, 在推进典型设计、工程建设标准的基础上, 推进标准统一的采购BOM表, 结合工程建设部门提供的项目前期需求信息, 建立物资需求预测相关信息储备的运行机制。确保预测所需信息的全面采集, 不断提高物资需求预测的准确性, 为做好用户工程物资需求计划管理和采购供应打下坚实的基础。

(2) 建立预测协同工作机制, 提高预测的准确性和效率。物资管理部门与基建、生产、营销、科技、信息等物资需求部门、项目管理部门之间, 应建立制度性的沟通协作机制, 支撑需求预测所需的规划、设计等项目管理前端的信息, 将物资需求信息的提前期加大。同时, 也使物资供应侧及时了解和把握物资需求侧的不确定性因素, 提高预测的准确性。

(3) 统一标准规范化要求, 提高预测协同工作效率。由于物资需求预测管理涉及部门广, 因此, 应建立规范、统一的流程, 这是提高物资计划管理效率的重要途径。

2. 保障机制。

(1) 强化预警机制运作。根据不同消耗特性物料的协议库存, 实时监测有效期内的执行比例和金额, 建立不同的预警比例和响应机制。第一时间发出采购与预测结果比对的警报通告并即时响应, 避免缺货和违约风险。

(2) 强化关键绩效指标 (KPI) 考核, 促进预测工作不断改进提升。通过分析发现, 预测不准确有两方面原因:一是由于前端工程需求的不确定, 造成预测难度大;二是在执行过程中, 需求波动、技术改进、设备市场变化等带来的影响, 造成执行偏差。为了提高需求预测管理质量与效益, 企业需从需求预测的准确性、需求计划采购执行反馈两个方面, 设置相应的指标体系及目标值。

三、电力协议库存采购实施方案的作用

通过建立科学完善、精益高效的协议库存物资需求预测方法体系, 能够不断提高协议库存需求预测的精准性, 为企业集中批量采购、物资采购等提供科学依据和数据支撑, 提升对物资需求的掌控能力, 为协议库存采购模式的实施奠定基础, 切实提高集中招标采购的效率效益, 压缩实体库存, 降低库存资金占用, 及时满足项目现场的货物需求。

运用协议库存招标采购, 建立供应商协同响应模式, 压缩配网物资采购供应链条, 提高供应响应速度, 为及时、稳定的物资供应提供了保障, 进一步助推电网建设。

摘要:电力企业运用协议库存招标采购方式, 通过对协议采购的物资需求管理、协议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制定有针对性的优化应用方案, 可加强电力物资集中采购的规模性, 提高工作效率、降低采购成本, 为做好配网物资供应保障打下坚实基础。

关键词:电力协议库存采购,实施方案,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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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黄敏珍, 冯永冰.灰色预测模型在区域物流需求预测中的应用[J].物流科技, 2009 (3) .

[4]路言峰.新模型在卷烟需求预测中的探索及应用[C].上海市烟草专卖局2009年度获奖论文集 (经济管理类) , 2009.

[5]檀大水.基于需求特性分类的流程型企业供应管理模式与方法研究[D].合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博士学位论文) , 2009.

12.商品房代购协议书 篇十二

委托方(甲方):卢仰东

身份证号码: 受托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购买房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以乙方名义购买商品房,房价款由甲方实际支付。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与xxxxxxxxxxxxxxxxx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负责办理登记在乙方名义下的房屋产权证等相关手续。

2、委托代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2.1代购商品房位于

; 2.2代购商品房面积约为

m2,最终建筑面积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2.3代购商品房的单价为人民币

元/平方米,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

2.4乙方所代购的房屋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甲方享有该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的权利,乙方对受甲方委托购买的房屋无权行使甲方享有的前述权利,亦不得对受甲方委托购买的房屋进行侵占、破坏、转卖、出租、抵押及赠与等。

二、商品房价款的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签订《借款合同》。按揭贷款人民币

元,用于一次性支付代购商品房的购房款;

2、按揭的本金及利息由甲方按照上述《借款合同》的约定,负责偿还。甲方承担的房价款受国家政策或银行利率调整等因素影响,导致甲方需增加或减少支付按揭贷款的本金及利息,与乙方无关。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在按揭付清之日后随时要求乙方将该代购商品房的房屋产权证等一切相关证明变更到甲方名下,从而享有实际购房者的全部权利;

2、甲方应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期向银行支付按揭贷款本金及利息。

3、上述房屋产权证暂办至乙方名下,产权证由甲方保管,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将产权变更至本人名下或甲方指定的其他人名下,或转让、出租及抵押该房屋,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办理相关手续。

4、甲方如需在上述房屋取得产权证之前转让该房屋,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办理更名手续。

5、开发商交付房屋时,由甲方收房;甲方对该房屋进行的装修及在该房屋内添置的所有家具、家电及物品等均归甲方所有。

6、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解除本协议后十日内,乙方有义务协助将受甲方委托购买的房屋更名到甲方名下或甲方指定的其他人名下。

四、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保证按照本协议第一条确认的内容与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2、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及时向银行申请与购房款数额相等的按揭贷款,用于一次性支付购房款;

3、乙方应保证在甲方完成变更代购商品房产权证等相关证明之前,在该房屋上没有任何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权等他项权利存在;

4、乙方在甲方行使权利,要求变更登记代购商品房产权证时,应积极予以协助和配合。在完成变更登记后,该房屋的一切权利即归甲方所有,与乙方无关。

5、甲方保证乙方因代理甲方购买该房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概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6、乙方有义务将本协议代理购房事宜通知乙方的所有利害关系人(包括但不限于父母、子女及配偶),保证其利害关系人不得主张上述房屋所有权利。乙方保证,除非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向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或各方上级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批准、备案的手续;或为履行在本协议下的义务或声明与保证须向第三人披露,或经协议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负有保密义务(除已在公共渠道获得的信息外)。

五、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2、因甲方原因,未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偿还银行按揭贷款本金及利息,乙方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

3、因乙方原因,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签订,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4、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可能无法履行时,甲方有权立即要求乙方将代购商品房的房屋产权证变更到甲方名下,乙方应予以配合。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本协议的的有效期: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确认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在下列情况下失效:

2.1代购商品房的房屋产权证等相关证明变更到甲方名下。

2.2乙方在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后

日内仍无法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

七、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产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

3、本协议壹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方:

方:

乙方所有利害关系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13.商品房认购协议书 篇十三

实践中,有人认为,《商品房认购协议书》其内容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6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要件且系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当事人应按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否则,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另有人认为,《商品房认购协议书》不符合相关司法解释关于认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具备的条件的规定,不能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若按商品房买卖合同认定并作出裁判,则属适用法律错误。

笔者认为,以上两种认识的主要观点虽然截然相反,但两者均系建立在适用法律错误的基础上而产生的错误认识,而且后者比前者更具有隐蔽性。

首先,《商品房认购协议书》是一份附条件的期房期权合同,是当事人双方在真实意思表示一致的基础上达成的一份有关未来房屋买卖权利义务的合同。该所谓合同不符合法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要求,也不是一般的《买卖合同》,而是一份设置了行权条件的期房期权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同时,《商品房认购协议书》不存在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商品房认购协议书》一经订立,便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在合同法实施以后,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在适用法律方面,应以《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的一般原则规定适应,若以《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进行认定,实属适用法律错误。

其次,《商品房认购协议书》也是诺成合同,当事人就主要条款意思表示一致即告成立,不要物(房屋)的交付,其主要条款即是否实现合同目的的条款。《商品房认购协议书》签订的目的是保证双方最终能够签订正式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本合同《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预约合同,属于债权合同,应适用《合同法》、《民法通则》的一般原则规定。当事人对《商品房认购协议书》的效力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商品房认购协议书》成立并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同时,由于《商品房认购协议书》是预约合同,标的是为签订本合同而进行的行为,不涉及房屋的实体权利义务,因此,不直接适用《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行业法律、法规。

再者,《商品房认购协议书》又是双务合同,当事人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外,还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失信,另一方便具有抗辩权。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三种。抗辩权是否成立,这就要视《商品房认购协议书》中的条款如何约定和当事人的履行情况而定。

14.采购商品协议书 篇十四

关键词:政府采购,协议采购,优势,问题

政府采购是高校的重要采购方式,北京市属高校政府采购分项目采购和协议采购,其中协议采购是指先由政府采购中心通过公开招标,确定若干协议供应商及其所提供产品的品牌型号、价格、设备参数、售后服务等内容,各采购单位有需求时通过财政平台申报签订协议合同的一项政府采购制度。北京市属高校的协议采购是在北京市财政局综合办公平台直接选择采购。协议供货是政府采购活动中一种集中招标分散询价的表现形式;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入围的品牌型号、厂商、供应商,采购单位在入围产品范围内询价采购,是政府采购的一种合法形式。

一、协议采购的现状和优点

作为政府采购的一种方式,协议供货采购在政府采购中被广泛地应用和推广,尤其是高校的协议采购得到了各个采购单位的普遍认可和长足发展。按照招投标程序,高校在实行政府采购招投标时步骤繁琐,采购周期长。协议采购相对招投标的项目采购具有时效性强、品种多、采购周期短的优点,满足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时更具有高效的优势,可以说是公开招标的一种延伸。在提高采购效益和效率的同时又能将高校从繁琐的零星采购中解脱出来,为采购单位自主选择产品和服务创造了更大的空间,协议采购的灵活性和及时性符合高校的小额、少量(当年的政府采购目录中会规定金额、数量)的设备采购要求。从近几年看,协议供货采购范围不断扩大,规模不断扩展,品种不断增加,数量不断增大,足以表明协议供货在整个政府采购中的重要位置,协议采购工作的作用和地位得到凸显。

二、协议采购中存在的问题

1. 申报与实施的延迟性问题

以北京市属高校为例,各个高校在每年的第二季度进行项目申报,项目负责人对通用类设备的申报信息来源于政府采购网,高校按财政局的评审要求提供申报材料(产品参数网页的电子版和纸质版),经财政局审批之后于次年的第一季度下拨到各个高校,由各个高校组织实施,问题出现在申报和实施之间的延迟性。协议供货产品目录每年由采购中心对协议采购产品进行两次招标,然后根据招标结果对产品品牌型号、价格、参数等进行更新;更新时间一般在每年的7月和11月份。高校按财政局部署,在第二季度进行次年的项目申报工作;申报协议供货商品的参考依据为当年的7月左右,但具体实施的时间却为次年的3~4月份;实施时,产品的入选与否、价格和型号等大都发生了改变,高校在这时必须重新组织填报,造成重复工作;重新填报的部分产品与教师当时需要的产品参数有差别,或者审批的金额不足以购买当初申报的产品,这时不得不改变型号或者采购数量,打击了教师的采购热情,加重了教师和采购人员的工作量。

2. 产品信息更新速度慢的问题

北京市协议供货的有效期是半年,采购中心每半年招一次标。即使这样仍然在产品的更新上出现滞后性。通用产品技术进步速度快,不论如何缩短有效期,都有可能发生一开始确定的产品标准到一定时期已经落伍的情况,新产品的出现导致原产品的价格在短时间内就会发生较大变化,但采购网上的信息却没有及时更新,这就导致在申报合同后出现所选产品已经停产,或者价格发生改变,出现这种情况时采购单位要和项目负责人以及供应商协商改变采购计划,造成了采购时间的拖延,加大了采购单位的工作量。若政府采购网上没有合适的产品,部分教师就要求购买市场上存在的升级产品或者是技术参数接近的替代产品,此情况涉及合同的变更,降低了合同的严肃性,给审计和采购工作也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另外对已经取消协议供货资格的供应商应在网上和办公平台上及时更新。2008年我校采购某种产品,申报合同的过程没有任何问题,一段时间之后项目负责人询问采购单位采购进度时,告知没有任何厂商与项目负责人联系,采购单位按照政府采购网上的联系方式联系供应商后发现联系方式是无效的,询问厂商后得知该供应商已经被取消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之后厂商和采购单位共同向财政局递交撤销单申请取消该合同。如政府采购网能及时更改供应商信息完全可以避免此事的发生,使采购工作顺利实施。

3. 协议采购使很多产品的价格存在虚高的问题

政府采购中心没有及时根据市场价格变动更新,大大浪费了采购资金,降低了采购单位的热情和信心。当发现协议采购所购买的产品比同期市场上的产品还要昂贵的时候,采购单位一般难以接受。2009年协议采购出现竞价之后,虽然可以对价格虚高的产品进行降价,却加大了采购单位的工作量和采购风险。在采购执行中对每一种商品都进行询价和竞价是很难操作的,采购经办人员很难掌握市场价格行情,也很难控制协议采购最终成交价格;甚至有些供应商串标,厂商为保证价格的稳定而给供应商限制协议供货采购的最低价,同一品牌协议供应商是子母关系等情况会导致虚假竞争,造成即使有议价行为也会出现协议供货商品价格偏高的现象。协议采购的优点是“放在阳光下,信息公众化”,便于财政、监察、审计部门对采购单位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有竞价行为就会有纠纷,就会出现各个高校购买同样产品却出现价格差异的现象,而且会给供应商的不当竞争提供条件,也给采购人员带来了采购风险。

4. 协议产品的进口问题

协议采购的部分产品是进口产品,如数码相机、镜头和投影幕等。北京市对进口产品的采购有严格的规定,需要在采购之前做进口产品的申报和论证。既然在协议采购网上可以购买进口产品,应说明政府采购中心在招标的时候已经对进口产品进行论证。高校对于单反数码相机及其镜头等配件的需求很大,但很多设备是不能用非进口产品替代的。协议采购进口产品的合同申报需要财政局的审批,当审批通过是否意味着财政局已经允许购买进口设备?事实是即使有审核合同和结算书但没有教师的进口申报,财政仍然无法支付。以上情况导致教师无法购买需要的设备,必须更改品牌或型号;对进口产品政府采购中心在招标的时候是否可以拒绝产品的投标呢?如果让进口产品入围,那么高校采购的时候是否可以免去进口申报论证的手续,而不是让教师在购买的时候因为手续繁杂放弃申报而购买不合适的产品呢?

5. 供应商无法开展有效的竞争

协议采购产品的供应商一般在4家左右,这样供应商之间才能展开竞争,有竞争才会提高服务质量和产品质量。高校的采购量大,产品繁杂,当产品出现质量或使用问题时一般向厂商求助,但是厂商的响应时间和服务质量很难让教师满意,且厂商提供服务时手续繁杂,影响了教师的工作。鉴于此,高校一般都倾向由供应商来代替厂商解决问题。如果协议采购产品的供应商只有一家或两家,采购单位就会很被动,由于没有竞争,处于垄断地位的供应商的服务态度和质量就很难达到采购单位的要求。政府采购中心在选定供应商时应考虑避免单一供应商的出现,应对入围供应商的服务做出确切的要求,并将此要求在政府采购网明示。采购单位在遇到不良服务时向财政局或采购中心投诉后应得到积极的回应。在这方面空调的采购工作尤其明显,我校所接触的空调供应商的服务质量普遍不高,而且存在收取安装费的问题,如果要收安装费,那收费的标准是否应该由政府采购中心来制定而且列为产品的一项,标明类别、编号、单位、价格等信息?

6. 政府采购网和财政综合办公平台有待完善

政府采购网在项目申报和采购的高峰期访问量巨大,这期间访问相关的网页和在财政综合办公平台申报、确认合同、结算书等工作时速度则相对较慢,在很多时候甚至出现无法访问的现象。采购经办人在浏览政府采购网和使用财政综合办公平台时遭遇瓶颈,很多工作难以开展,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采购单位的办事效率。

三、协议采购的建议

针对协议采购的特点、现状、存在的问题,为了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工作,使协议采购工作不断规范合理,为用户提供高效、优质、方便、快捷的服务,可在以下方面加强和改进。

1. 及时更新采购网络内容,保持产品品牌型号及价格与市场同步

为了及时、准确地反应协议供货中各种货物的市场变化,必须做到快速更新。做到与市场同步,“剔除”已经停产的设备,及时增加升级产品和新产品。要求中标商必须在产品价格出现较大变化时对产品信息进行更新;让中标商将尽可能多的产品系列列入政府采购网,让采购单位有更大的选择空间,做到与市场同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应定期、不定期深入市场调研,准确把握市场动态,增强可操作性和说服力,真正做到政府采购不是脱离市场的采购。同时加强协议采购合同的管理,杜绝随便更改合同内容,若确实需要更改的合同也须有充分必要的理由,加强合同的严肃性和法律意义。

2. 加强政府采购价格管理

针对价格虚高的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管理:

⑴加强竞争,议价制度是一把双刃剑,它给了采购单位“讨价还价”的权利,向多个供应商询价,选取价格低的供应商,在价格和服务之间找到平衡,如果时间允许还可以向其他采购单位交流产品的价格。

⑵政府采购部门进行市场调查,不要只听厂商的“一面之词”,在资金允许的情况下委托社会专业的市场调研机构,在各个高校之间设立“价格同盟”,有效地加强产品价格的监督和管理。

3. 加强进口产品、供应商的管理

财政局在审批层面加强协议采购管理,对协议采购中的进口产品制定更加合理的政策,高校购买已经入围政府采购中心的进口协议产品时不需要申报进口,或者禁止进口产品入围,用同性能的非进口产品代替。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提高供应商入围门槛,重视供应商的服务质量,在协议采购信息中明确售后服务等内容,制定处罚措施,对在采购过程中有不良行为的供应商实行“一票否决”直接取消协议供货资格;避免协议采购产品出现“惟一”供应商的情况,加强供应商之间的竞争,营造良好的服务氛围。

4. 增加协议采购的内容

⑴协议采购的产品品牌、型号的增加。尽量让常用的品牌和产品进入协议采购目录,使采购单位有更多的选择空间。招标时遵循“适者生存、优胜劣汰”的市场经济法则,淘汰不合时宜的品牌和产品。鼓励更多的品牌和产品参与协议采购。增加协议采购中产品种类,使更多的通用设备和办公耗材进入协议采购目录。

⑵建立供应商评价体系,让供应商产生良好的竞争,使财政局成为采购单位的强大后盾。

⑶加强政府采购网和政府采购平台的维护,让网络变得“畅通无阻”。

协议采购制度作为一种政府采购制度以其高效快捷的优势受到了采购单位的认可,丰富了政府采购的内容,提高了高校的采购效率和效益。随着政府采购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和实践,协议采购将会有更好的发展,在政府采购领域中的优势会不断显现。要求各个高校和协议采购主管单位从宏观上思考,从细节处入手,大胆创新、不断钻研探索和改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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