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情况报告(5篇)
1.安监局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情况报告 篇一
滨州市安监局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安全隐患整改情况报告
滨州市安监局:
贵局于2015年8月11日来我公司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出7项问题,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未严格按照《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要求实施作业票证,2015年7月13日《临时用电作业证》,未记录作业人电工证号情况,未进行安全措施确认,实施安全教育情况未填写,完工验收情况未确认。已整改,整改情况:
二、未严格按照《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要求实施作业票证,2015年6月24日《受限空间作业证》,未填写申请人,部分安全措施无确认人确认,实施安全教育情况未填写,审批未填意见,完工验收情况未确认。
整改情况:已整改,见下图。
三、应急救援预案体系不完善,缺少防雷暴、洪涝等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方案。
整改情况:已制定《山东派尼新材料有限公司防雷暴、防洪涝、防大风应急处置方案》。详见附件。
四、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安全例会制度未制定请假和延期开会等相关内容;教育培训制度未明确考核形式和考核合格标准等内容。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了公司《安全例会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详见附件。
五、安全设备、设施维护不到位,中控室有毒气体报警仪数值显示异常,显示一段、二段报警后未及时进行数据恢复。
整改情况:对有毒、可燃气体报警仪等安全设施进行了全面维护和保养和检测,消除了报警仪显示异常和一段、二段报警问题,进行了数据恢复。见照片。
六、中控室有毒气体报警仪未按规定设光报警设施。
七、储罐区现场管理的安全措施不到位,未将维修物资(钢管、角铁)与罐区进行有效的隔离
整改情况:已设置隔离带。
2.安监局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情况报告 篇二
说明报告
解放碑房屋管理所:
2011年8月4日上午10时左右,我储奇门滨江片区I标段8-A#楼在侧上方有架子工安全带系在腰部,未系在脚手架上。因当时的施工人员是从脚手架上方向下方移动,无法将安全带系在钢管上。当时市安监督查组工作人员发现此情况。指出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事情发生后,我司项目部非常重视,立即对现场管理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了安全教育。并对工程施工管理状况进行了认真反思。并作如下处理:
一、原因查找
1、作业工人安全意思差,违章违规作业,不正确使用安全带。
2、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管理不严,没有及时发现制止操作工人的不安全行为。
3、项目部安全管理做得还不好,须进一步加强。
二、处理办法
1、接受业主的处理意见。
2、对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全面自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3、召集各班组进行专题教育和原因分析,切实做好安全责任的落实、安全培训、安全喊话、安全交底。
4、加强现场安全巡查,及时制止工人的不安全行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5、对当日违规作业人员经济处罚200元,对当日安全员处罚300元,对当日现场施工员处罚500元,对项目部执行经理处罚1000元。
6、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江苏省第一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重庆渝中区整治工程一标段项目部
2011年8月6日
关于解放西路8#楼安监局检查情况
处理报告
解放碑房屋管理所:
2011年8月4日市安监暗访组对外立面整治工程储奇门滨江片区Ⅰ标段进行安全检查,情况属实。监理人员对检查工作配合不到位,对现场安全检查不细,履职不力。事后,我司领导非常重视,按业主召开的问题分析会要求,对事情作如下处理:
一、原因查找
1、监理人员业务能力不强,职责不清,没能认真履职。没有及时发现、制止施工作业的不安全行为。
2、对施工单位监管不严,监理办法和措施欠缺。
3、公司对监理人员教育培训不够,重视不够。
二、整改措施
1、服从业主对我司的处理意见。
2、对施工现场和施工单位的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问题。
3、对当日监理人员王泽坤给予经济处罚300元,并调离该标段,另派业务过硬,工作责任心强的监理人员到场。
4、加强监理工作力度,加强对监理人员的教育、培训。认真按监理细则和规划抓好本标段的监理工作。
重庆智能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3.安监局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情况报告 篇三
区委办公室:
2007年是我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保持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一年,也是党和国家安全生产一系列方针政策措施的“落实年”,是深化重点待业领域安全整治的“攻坚年”。为有效压减
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区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经济发展环境,努力开创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我局始终把健全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体系的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现将这项工作的推进情况汇报如下:
一、健全监管体制机制,加强队伍自身建设。
今年我局按照广州市安监局的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进一步完善区、街二级机构和区、街、村(居委会)三级监管网络。到今年6月底,我区24条街一级的安全生产监察中队全部成立,覆盖率100%。街道安全管理机构按照3名专职安监员的标准配备,并将安全管理机构延伸到社区(改制公司)和各类工业园区,实现安全监管“关口前移”和“重心下移”。今年上半年根据区各部门班子调整情况,及时调整了区安委会组成人员,保持了安委会指导协调机制的正常运转,也为加强各行业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发挥好行业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起到有效的推动作用。
与此同时,我局重点加强对新成立的安监执法大队的建设力度,一是抓紧充实执法队伍,二是加强队伍制度建设,五月份,我局与区纪委监察局共同组织了《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的学习报告会,增强职能部门的责任意识。
二、抓好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防范和处置事故的能力。
上半年,我局加强了对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的普查工作,着力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和危险源的监控体系,实行辖区、部门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监控责任制。目前,各街道、各部门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系统的工作正逐步开展,重大危险源的数量、状况和分布情况的统计工作已经完成,辖区内重大危险源54个。当前我们所掌握的重大危险源始终处于在控、可控状态。辖区内企业落实监控责任和监控措施的工作也正在推进之中。今年1月至6月,我局职能部门、各街道、行业管理部门共查处事故隐患1836条,完成事故隐患整改1819条;查处重大事故隐患98条,完成重大事故隐患整改98条。此外,我局在完善区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油库、供气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的建设中做了以下工作:一是针对彩釉砖厂液化气加气站、天平架汽车加气站、广州大道珠江中穗加油站三家重大危险源单位情况组织制定场外应急救援预案,下半年组织进行一次演习。二是针对昊天化学(集团)有限公司、浪奇股份有限公司、吉山化学品仓库突发事件,建立了应急联动机制,成立了联动处置工作组。三是开展对重大危险源单位周边社区居民的安全防护知识培训,提高居民的应变能力。通过抓好应急救援专家组和专业化救援队伍建设,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快速、有序、高效的抢险救援能力。
三、强化生产责任,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落实安全生产各类控制指标。上半年,进行了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工作。区政府与科技园、各街、新塘、凤凰公司、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签订了《天河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天河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天河区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各街道与居委、村改制公司、辖内企业签订责任书。通过多层次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
2、加大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力度。各街道和负责有安全监管责任的部门,进一步落实了“谁主管,谁负责”、“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努力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上半年,区安委会组织对各单位开展落实责任制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了预警和问责。同时,加强对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督办与报送,接受社会对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监督。通过强化责任追究机制,强化各级干部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四、开展联合检查,加大巡查力度。
我局积极推动旨在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建立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政府职能部门和公检法、纪检监察机关等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进一步提高执法效率。目前,安监、建设、交通、质监、国土、街道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都建立了巡查制度,采取日常安全生产巡查、定期大检查、联合检查方式加强检查。局领导分工分片,带执法人员深入企业、工地、人员密集场所、危化品仓库等地进行检查,据统计,全区各有关部门巡查了生产经营单位7351个,其中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4个
天河区安监局健全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体系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力度的工作推进情况
区委办公室:
2007年是我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保持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一年,也是党和国家安全生产一系列方针政策措施的“落实年”,是深化重点待业领域安全整治的“攻坚年”。为有效压减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区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经济发展环境,努力开创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我局始终把健全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体系的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现将这项工作的推进情况汇报如下:
一、健全监管体制机制,加强队伍自身建设。
今年我局按照广州市安监局的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进一步完善区、街二级机构和区、街、村(居委会)三级监管网络。到今年6月底,我区24条街一级的安全生产监察中队全部成立,覆盖率100%。街道安全管理机构按照3名专职安监员的标准配备,并将安全管理机构延伸到社区(改制公司)和各类工业园区,实现安全监管“关口前移”和“重心下移”。今年上半年根据区各部门班子调整情况,及时调整了区安委会组成人员,保持了安委会指导协调机制的正常运转,也为加强各行业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发挥好行业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起到有效的推动作用。
与此同时,我局重点加强对新成立的安监执法大队的建设力度,一是抓紧充实执法队伍,二是加强队伍制度建设,五月份,我局与区纪委监察局共同组织了《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的学习报告会,增强职能部门的责任意识。
二、抓好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防范和处置事故的能力。
上半年,我局加强了对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的普查工作,着力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和危险源的监控体系,实行辖区、部门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监控责任制。目前,各街道、各部门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系统的工作正逐步开展,重大危险源的数量、状况和分布情况的统计工作已经完成,辖区内重大危险源54个。当前我们所掌握的重大危险源始终处于在控、可控状态。辖区内企业落实监控责任和监控措施的工作也正在推进之中。今年1月至6月,我局职能部门、各街道、行业管理部门共查处事故隐患1836条,完成事故隐患整改1819条;查处重大事故隐患98条,完成重大事故隐患整改98条。此外,我局在完善区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油库、供气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的建设中做了以下工作:一是针对彩釉砖厂液化气加气站、天平架汽车加气站、广州大道珠江中穗加油站三家重大危险源单位情况组织制定场外应急救援预案,下半年组织进行一次演习。二是针对昊天化学(集团)有限公司、浪奇股份有限公司、吉山化学品仓库突发事件,建立了应急联动机制,成立了联动处置工作组。三是开展对重大危险源单位周边社区居民的安全防护知识培训,提高居民的应变能力。通过抓好应急救援专家组和专业化救援队伍建设,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快速、有序、高效的抢险救援能力。
三、强化生产责任,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落实安全生产各类控制指标。上半年,进行了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工作。区政府与科技园、各街、新塘、凤凰公司、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签订了《天河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天河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天河区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各街道与居委、村改制公司、辖内企业签订责任书。通过多层次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
2、加大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力度。各街道和负责有安全监管责任的部门,进一步落实了“谁主管,谁负责”、“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努力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上半年,区安委会组织对各单位开展落实责任制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了预警和问责。同时,加强对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督办与报送,接受社会对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监督。通过强化责任追究机制,强化各级干部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四、开展联合检查,加大巡查力度。
我局积极推动旨在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建立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政府职能部门和公检法、纪检监察机关等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进一步提高执法效率。目前,安监、建设、交通、质监、国土、街道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都建立了巡查制度,采取日常安全生产巡查、定期大检查、联合检查方式加强检查。局领导分工分片,带执法人员深入企业、工地、人员密集场所、危化品仓库等地进行检查,据统计,全区各有关部门巡查了生产经营单位7351个,其中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4个[page_break],生产经营单位357个;实际巡查次数8040次,其中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16次,生产经营单位905次。通过加大巡查,及时发现和整改事故隐患,为企业和社会提供良好的安全保障。
4.安监局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情况报告 篇四
1、凡是安监局下发的安全生产执法文书里要求企业对安全隐患和安全制度建设进行限期整改或立即整改的的,都要写整改回执报告,并报送安监局。
2、整改回执报告的标题应包含企业全称(如XX企业整改回执报告)。
3、回执报告的第一段为执法文书编号。第二段为限期整改时间,应具体到年月日(或为立即整改)。
4、整改回执应根据执法文书上的要求逐条列出整改措施,每一条分为两部分:存在问题、整改措施。整改回执中的存在问题必须与执法文书上的存在问题保持一致。
5、对于安全隐患的整改,不得只说已整改。要具体说明整改措施,是怎么样整改的,整改后的情况如何。还要说明是通过何种措施来保证以后不会出现此类情况。
6、对操作规程不健全的整改,要立足安全第一,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工程师的意见编写操作规程。不得从网上直接进行复制应付检查。如果复查中发现企业员工没有按照公司提供的操作规程进行生产,即为违章操作。在复查中发现操作规程与实际不符或者直接从网上复制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7、对违章问题的整改,要具体说明违章出现的原因,并需要对违章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的教育结果,以及以后通过什么样的措施来保证以后不会出现违章情况。并对出现的违章问题作出具体的处罚措施(通报批评、检讨、罚款、降级、开除),并保留处罚证据以备复查。
8、对于检查中出现的弄虚作假行为的整改,例如提前填写检查记录、没有培训却填写培训记录、签字造假,企业要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负责人进行处罚(通报批评、检讨、罚款、降级、开除),并保留处罚证据以备安监局复查。
9、对于记录台账不全或未建立的整改,如果企业在安监局检查之前已经按要求进行了培训、召开会议、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发放劳保用品,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记录台账补全,并找到当事人签字确认。回执报告中需简单说明缺少记录才次数,时间,以后采取什么措施保证实施。如果企业没有按要求进行了培训、召开会议、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发放劳保用品,企业需作出必要的补救措施——立即培训、召开学习会议、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发放劳保用品,并制定今后的安排计划和落实负责人,回执报告中需具体说明。若没有进行开会、培训、检查、发放就将记录台账补全,属于造假行为,安监局可依法对其进行罚款或停业整顿处罚。
10、对整改要求中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整改的(如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安全评估报告、因安装公司原因等),回执报告中要说明具体原因,预计整改完毕的时间,并提供发票、收据或其它证明的复印件。
11、对于没有及时进行应急演练的整改,企业应尽快制定具体的应急演练预案(计划),经公司讨论通过并公示后,最好演练前的物资准备和演练动员。按计划开展演练之后由参加演练的人员签字,并通过相机拍摄不少于10张的演练照片(照片要进行存档,以备检查),演练结束后将由负责人对演练进行现场考评,对演练进行分析。企业要在演练结束后将演练预案、演练人员签字、照片(可以是电子照片)、演练总结报送安监局。
12、若企业因特殊原因不能在期限内进行演练(如企业处在停工状态),应在回执中说明具体原因和计划实施演练的具体时间,做好应急演练预案(计划),并将演练预案在限期整改日到达之前报送安监局。在按期演练之后将演练人员签字、照片(可以是电子版照片)、演练总结补交。
13、对应急演练的整改回执中,若企业不能通过照片和演练人员签字等证据证明已进行演练,则视为企业没有进行安全演练。
14、若在整改过程中遇到困难,要及时与安监局进行联系沟通。
15、若企业送达安监局的整改回执报告不合格,在指出什么地方不合格后企业需重新整改后并送达整改回执报告。
16、可以添加安监局的QQ号2249961505(添加时需说明是什么公司)传送电子版的整改回执报告进行预审,预审合格后再将加盖公章的回执报告送到安监局。
17、回执报告的落款日期必须与送达安监局的日期一致,若不一致不合格。
18、整改回执报告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整改负责人签字。
19、整改回执报告要符合企业的整改实际,不得编造整改结果。
20、要求限期整改企业应在期限到达前报送整改回执报告,要求立即整改企业应在执法文书下达后三日内报送整改回执报告。否则,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5.安监局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情况报告 篇五
为深化全市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防各类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根据市政府、市安委会有关要求和《全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执法检查的实施方案》,综合近期危化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安排,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全覆盖、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以排查隐患、落实整改、严防事故为目的,强化部门执法监管,严格责任追究,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采取断然措施,铁腕治理隐患、铁腕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切实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促进全市化工产业转型升级,确保危化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检查的范围和重点检查内容
(一)检查的范围
全市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重点是:涉及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储罐区的企业;工艺技术装备、管理水平较差的中小型 企业;各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企业检维修及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作业环节。
(二)重点检查内容
1、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情况;企业和单位领导班子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情况。
2、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教育培训情况。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其专业素质和培训取证情况;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新进、转岗人员按规定培训并考核合格等情况。
3、规划设计总图布置合理规范情况。周边的安全距离与法规、标准规范的符合性情况;企业内部各装置、罐区之间是否存在距离不足、布局不合理的情况。
4、工艺运行和工艺纪律执行情况。工艺操作规程的修订及执行情况,工艺指标的控制情况;执行《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规范》和《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十个严禁》的要求,制定开停车方案,严格安全条件确认和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建立变更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变更程序组织实施情况。
5、装置设施设备安全情况。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等关键装置日常的维护及定期检测情况;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报警系统投用运行情况;紧急停车系统、联锁等系统、现场视频监控设备的的有效投用情况。
6、罐区运行管理情况。包括罐区管理制度制定、特殊作业 管理、设备设施定期检查,倒罐、清罐、切水、装卸车等环节管理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罐区设置温度、液位、压力测量仪表和连锁情况。
7、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情况。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企业,装备和完善自动控制、紧急停车系统和安全联锁装置情况;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企业,落实相关安全技术措施情况;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落实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和监测监控、应急管理等措施情况。
8、未经正规设计的在役化工装置进行安全设计诊断情况;通过安全诊断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9、检维修和特殊作业环节安全管理情况。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定期修订完善情况;《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明电〔2015〕58号)中严格检维修和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8条措施的落实等情况。
10、承包商管理情况。承包商的资质和安全生产业绩的审核情况;承包商入厂前的安全教育情况以及对承包商的现场监督检查情况。
11、冬季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企业防冻、防凝、防火、防爆、防泄漏、防静电、防粉尘爆炸等方面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等情况。
12、各级安监部门安全检查发现的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三、工作步骤
各级安监部门和企业要把预防事故、边查边改、打非治违、监管执法、建章立制、持续改进贯穿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调查摸底、隐患排查、隐患整治和监管执法共同推进,环环相扣,相互贯穿,闭环管理。
(一)企业自查自改(现在至2016年2月)
1、企业自查自改。
所有企业都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自查自改实施方案,对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力量对本单位每个部位、每个环节进行细致彻底、全方位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一一列出清单,建立台账,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按照“五落实”的要求限期整改完成。技术力量不足的要聘请服务机构和专家帮助自查自改。同时,要发动全体职工参与自查自改,组织职工查找身边安全隐患。
企业可根据省安监局制定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表》(详见附件1)开展自查。
2、化工企业调查摸底。
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同时,各县(市、区)安监部门要按化工企业转型升级工作的要求,对辖区内的所有企业开展摸底,做到不留盲区、不漏一企。调查摸底情况按照“一县一册”汇总,并经主要负责同志审核签字后,于2016年1月底前报市安监局三处,汇总后报省安监局危化处(具体上报格式内容按化工企业转型升级办通知)。
3、下达自查自改指令书。
在调查摸底的同时,各县(市、区)安监部门要同步下达自查自改指令书,逐一下达到辖区内所有企业,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收,将安全生产自查自改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4、企业报告自查自改情况。
企业自查自改结束后,要认真总结自查自改发现的问题、采取的整治措施和建章立制、加强安全管理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下达指令的安监部门(包括自查表、问题汇总、整改情况或计划)。
(二)执法检查(2016年3月)
各县(市、区)安监局要组织执法队伍、危化科(室)的精干力量和有关专家,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对企业自查和安监部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严执法、快整治,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发现企业不开展隐患自查自改的,一律依法处罚;发现企业存在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一律顶格处罚;发现企业自查自改后仍然存在重大隐患和非法违法安全生产行为的,一律停产整顿;经停产整顿到期仍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发现企业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长期处于停产状态、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一律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
(三)督导检查(2016年4月)
市安监局将组织力量对各县(市、区)危险化学品领域开展大排查快整治严执以及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专项执法检 查情况进行督导,对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检查率不低于50%。重点督导检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改情况,以及安监部门部署开展企业自查自改情况。经检查,发现企业没有认真开展自查自改的,或者存在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的,要顶格处罚。同时倒查责任,对工作不力或者漏管漏查的,一律追究责任。对专家或者安全服务机构不认真检查,弄虚作假或者出具虚假检查报告的,一律撤销资格。
(四)建章立制(2016年5月至6月)
各级安监部门要认真总结集中行动和专项执法检查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结合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工作机制,自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及时修订、完善规章和标准,创新监管方式,完善监管手段,建立安全监管执法长效机制,巩固集中行动成果。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安监局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抽调专人,成立专门机构,明确责任科(室)和调度联系责任人,定期召开工作会议,调度集中行动和专项检查进展情况,强力推进,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各项措施落实。
(二)建立企业安全管理档案。各地要以此次集中行动和专项检查为契机,结合化工企业“三评级一评价”工作,彻底摸清企业的基本情况和安全管理现状,落实监管责任,按照“一企一档”的要求,建立信息全面、数据准确的企业安全管理档案,全面加 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基础工作。
(三)建立定期调度通报制度。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每两周报送一次《危险化学品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专项执法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2)、《危险化学品企业行政处罚明细表》(附件3)和集中行动和专项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加强督导,及时发现推广典型,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安全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得力的,进行通报、约谈,对检查的企业、查出的问题,实施实名制通报。
(四)加强日常监管。集中行动期间,各级安监部门要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要与推进危化品企业安全治理、化工企业转型升级、重点县攻坚、检维修和特殊作业专项治理、危险化工工艺自动化改造、设计安全诊断、建设项目和安全许可管理、安全培训、安全标准化、油气管道隐患治理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持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查处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附件:
1、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表
2、危险化学品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专项执法检查情况统计表
3、危险化学品企业行政处罚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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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开展安全培训检查工作的公告通知01-03
泉州市安监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监管及执法工作督查的通知02-12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_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开展煤矿防治水专项治理的通知01-05
安监局安全10-19
安监局安全生产01-26
怀化市安监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10-11
安监局执法规章制度12-27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