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使用证明

2024-10-19

场地使用证明(共4篇)(共4篇)

1.场地使用证明 篇一

一、有效布置各类场地

(一) 泥土地

1.器材选用:标枪两根, 皮尺。

2.基本画法 (见表1) 。

(二) 水泥地、大理石地面

1.器材选用:不同颜色的粉笔, 皮尺

2.基本画法 (见表2) 。

(三) 人工草皮、木地板

1.器材选用:即时贴 (粘贴后能及时的剥掉) , 皮尺。

2.基本画法:采用以点带线的方法, 即在这些场地上, 量好相应的尺寸, 用红、黄、蓝、绿即时贴在上面均匀的贴成点, 可以看出是圆形、直线。

(四) 天然草皮

1.器材选用:布条 (宽度、大小、长度匹配) , 铁定, 小锤子, 皮尺。

2.基本画法:量好相应的尺寸, 用红、黄、蓝、绿等布条拉直后, 用小锤子、铁钉将布条固定在天然草皮上。

二、有效运用各种形状的场地

(一) 圆形场地

1.优缺点分析

优点:适用于一些运动场地小而且少的学校, 具有较强的实用性, 操作简便, 形式多样。教师容易全面地观察学生, 有利于组织教学, 有利于教师集中讲解, 学生注意力更集中。练习时学生可向内向外做收缩或扩散的各种练习, 教师在控制练习密度和强度时选择余地大, 对调节运动量大小掌握灵活。

缺点:教师的示范离开圆心靠近一端, 并要多次调节示范位置与方向, 学生不太容易观察示范;教学过程中不便于分组轮换。

2.有效运用

在圆形场地上可以学练很多的教学内容 (见表3) 。

(二) 方形场地

1.优缺点分析

优点:小方块场地适用于一些运动场地小而且少的学校, 大方块场地适用于一些运动场地大的学校, 具有较强的实用性, 操作简便;有利于组织教学, 有利于教师的讲解与示范, 并且示范只要站在队伍前面位于等边三角形处, 不需要多次调节示范位置与方向;教学过程中便于分组轮换;教师在控制练习密度和强度时选择余地大, 对调节运动量大小掌握灵活。

缺点:教师不容易观察后面两排的学生, 后排的学生注意力不容易集中。

2.有效运用

在圆形场地上可以学练很多的教学内容 (见表4) 。

2.场地证明 篇二

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房东____________________与原承租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已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解除租赁关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已搬出该房屋,现承租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东签字或盖章证明:

物管盖章证明:

社区盖章证明:

3.场地租用证明 篇三

特此证明!

东莞市 镇 经济联合社

二00 年 月 日

镇府意见:

二00 年 月 日。

企业登记时的场地使用证明一般是指,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租赁房屋为军队空余房地产的,提交军队统一印制的版《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原件和军队统一编号的20版《军队房地产租赁合同》原件。

企业登记时的场地使用证明一般指什么?

1、关于举证责任的分配问题 审查认定股东抽逃出资行为的关键是举证责任的分配。依据“谁主张,谁举证”这一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债权人或守约股东主张抽逃出资股东承担责任的,当然应该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由于股东抽逃出资的行为多以隐蔽方式进行,而且其关键证据,如公司的业务往来帐册,包括资产负债表等会计帐目均保存于公司内部,故债权人举证事实上存在障碍和困难,守约股东也是基本处于同样境地。因此,在审理股东抽逃出资的纠纷中,应依据最高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5条的规定,对于股东是否抽逃出资,原则上应当由债权人或者守约股东举证,但不宜过于严苛,只要其能举出使人对抽逃出资的行为产生合理怀疑的初步证据或有关线索即可,此际,法官可要求被诉方提供相关证据,以证明其不存在抽逃的行为如公司与股东间存在合理的对价关系等,否则,可认定有抽逃的行为。

2、关于诉讼时效问题 股东抽逃出资行为发生后,权利人应当在什么时间内对其行使追究权。与其他民事权利的法律保护一样,对抽逃出资股东的请求权,亦应受制于法律时效的.限制,以促使权利人积极行使权利,从而有利于稳定社会经济程序并为司法审判减少因时过境迁而带来的调查取证的困难。由于现行法律、法规对抽逃出资之规定极度简约,所以对债权人的追诉时效未有具体规定。为了与其他民事权利的保护相衔接,可以依据现行民法通则的规定,其权利保护时效期间为两年。当然,因股东抽逃出资行为而对权利人的保护与一般民事权利的保护期间有无区别,尚待最高院作出解释。

4.场地免费使用协议 篇四

君顶华悦美酒荟场地使用协议

承租方: 云南鋆德酒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租赁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发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租赁世博生态城18-1君顶华悦美酒荟场地进行宣传活动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活动时间2013年4月13日

二、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拥有该场地的所有权,协议期间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活动场地及服务人员四名进行协助;乙方可使用会馆现有设施设备,如需其他设备,乙方需自行解决。

2、活动前,乙方提前进场布置场地,须提前电话告知甲方,甲方委派工作人员协助。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划位置布展,如有改动,须经过甲方许可。

3、甲方人员服从乙方对活动的安排及管理,乙方在活动期间对会馆进行必要装饰(如黏贴宣传海报、横幅、气球、鲜花等相关宣传物品),须获得甲方同意。活动中如乙方有未经甲方许可事宜且经劝阻仍不改正,甲方有权阻止乙方继续使用该场地。

4、乙方使用场地期间,须爱护会馆设施设备,不得有损坏会馆的事情发生,活动结束后乙方须对活动装饰进行必要的清理。

5、乙方进行活动期间,甲方不得进行其他接待活动以保障乙方活

动的顺利进行。

6、甲方免费提供该场地给乙方使用(注:君顶华悦美酒荟场地租

赁费用为1500元/时,包场费用另计),保证原有设施设备的正常

运行。

7、活动期间乙方须承担会馆的安全保卫职责,负责己带设备的运

行。对于除仅因会馆原有设施设备故障及人员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予承担相关责任。

8、活动中如发生协议中未提及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盖章有效,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

四、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即时生效。

五、其他约定:

甲方:云南鋆德酒业有限责任公司乙方

代表签章:代表签章:

时间:时间:

上一篇:写给联合国秘书长的一封信下一篇:幼儿园六一园长开幕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