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不良资产研究(共9篇)
1.银行不良资产研究 篇一
中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问题研究
摘要:我国商业银行普遍存在着高额不良贷款现象。本文通过对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现状进行研究,分析得出建立完善的信贷制度是控制不良贷款增长的主要手段和措施。
关键词:不良贷款 信贷制度 风险管理 经营管理
一、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原因分析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形成已久,因此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产生的原因也就比较复杂,主要有历史上的原因、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因素的影响和商业银行自身的经营管理机制方面的缺陷。
从历史原因和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因素来看,首要的是计划经济下国家对国有企业的资金扶持转移造成的,而自九十年代以来,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和发展,一大批旧体制下的国有企业出现了严重的负债。在国有企业、国有银行、政府干预这种三位一体的国有经济体制下,国有经济这个整体对社会欠下的“坏帐”总会以各种形式发生,如:财政补贴、三角债、工资拖欠、垃圾股票、垃圾债券、通货膨胀等。但以银行坏债这种特殊形式发生,其中一个具体的原因,就是从80年代开始,中国政府逐渐地将国家财政对国有企业的财务责任,转移到了银行。从商业银行自身经营管理机制来看,商业银行本身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法人治理结构未能建立起来、经营机制不活、管理落后、人员素质低等因素都影响着银行资产质量的提高。当然,与不良贷款形成关系最为密切的银行信贷制度也很不健全。体现在:
一、一些银行贷款担保主体不合格。只有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才可以作保证人,但有些企业却以虚体担保、连环担保、自我担保或者虚拟担保的形式从银行获取贷款,当然这类贷款是高危贷款了。
二、个别担保物品不符合要求。我国《担保法》对抵押物、质押物的具体要求有明确规定,只有法律规定可以抵押、质押的财产才是合法的,反之则是非法和无效的。
三、担保贷款管理不力。在我国现行的银行担保贷款业务,常常出现因借款合同文本不规范,记载要素不全,某些条款不符合借款合同和《担保法》的有关要求,而致使担保合同失效。
四、行政干预导致担保形式化。一方面,为了解决一些长期亏损的国有企业中职工的生活保障问题,不使企业破产倒闭,于是就出现了“面袋子”、“菜篮子”贷款,即为了发放职工工资,当地政府领导出面协助企业向银行贷款,这样的借款方,根本就不具有还款的能力;另一方面,一些地方党政领导为了地方经济的发展,追求自己的工作业绩,为了搞“面子工程”,帮企业拉贷款,在银行需要借款企业提供担保的时候,利用手中职权找来单位强迫提供担保。如此,银行贷款担保便成了一纸空文,贷款安全的保证便无从谈起。
二、控制不良贷款增长的主要手段和措施
1、按照权力制衡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信贷组织管理体制
遵循信贷组织机构设置的三大原则,在现有信贷制度的基础上强化信贷部门内部横向制约机制的作用。一是遵循相互牵制原则,即信贷组织各部门、各岗位、各权力之间形成一种约束制衡机制;二是遵循程序定位原则,各部门各岗位、各人员要有明确的分工和授权批准,相互之间必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不能超越职权;三是遵循系统协调原则,各部门要围绕一个共同的目标动作,理顺关系、增强实力、杜绝内耗。
2、树立以人为本、激励与约束并重的信贷经营管理思想
信贷管理的核心是对人的激励和控制,目前我国银行的信贷管理制度强调通过制度加强控制,对人的激励显得不足。过份以责任制来制约信贷管理人员,并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现时的问题应是强化激励机制,充分发挥信贷管理人员的主观能动性。我们可从以下三方面着手:第一,打破目前信贷审批权限按行政职务大小层层下放的旧框框,实行审批放贷和行政完全脱钩。可按实际能力和以往业绩给予信贷管理人员相应审批权限,并每年进行一次审定,视情况决定提升或降级,创造既有压力又有动力的工作环境。第二,把实际工作中过多的负激励转为正激励。加强正面引导和管理的同时,充分尊重和发挥员工的能动性,满足他们受到社会尊重的心理需要。第三,改革现行工资分配制度。坚持市场化的报酬原则,调大绩效工资比重,破除行政级别的工资制度,全面推行客户经理等级薪酬制度。
3、正确处理好风险管理与提高效率的关系
客观评价银行信贷风险,改变信贷营销观念,正确处理好风险管理与提高效率的关系。我国银行业在信贷管理中往往陷入两个极端: 一是灵活性过强。对上市公司、垄断性企业等客户群体,在信贷管理中放松条件,不顾企业负债总规模和偿债能力,为企业多头开户、盲目授信,甚至于违反国家账户管理、现金管理等有关制度,依赖垒大户带来的短期效益。二是过于教条。在商业银行贷款企业结构中,中小企业仍然绝对主体,但在信贷管理中,过份强调形式上的风险防范,一味要求提供抵押担保手续,不能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提供个性化的金融服务品种,消极逃避承担适当信贷风险的责任。灵活性过强实际上是没有原则性,过于教条则制约正常发展。银行本质上就是经营风险的特殊企业,不可能消除信贷风险,只能通过制度的完善适度规避信贷风险,对风险的过度约束必然制约商业银行的正常发展。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应该在重新树立正确的信贷风险观念,在防范信贷风险的前提下,加大创新力度,提高经营效益水平。
4、改革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变侧重贷前测控为全过程监控
目前各行贷款风险意识显著加强,但主要侧重于贷前测控,即重视贷前的信用等级评定和贷款风险度测算,这对于优化贷款投向的确起到了一定的控制作用。但是,任何事物都是变化发展的,贷前、贷时是效益好的单位,贷后有
可能因市场变化或经营管理不善而变成效益差的单位,因而贷款的风险度有可能增大。因此,只重视贷前测控,轻视贷后监控,仍不利于降低贷款风险。只有对贷款进行全过程监控,贷后定期(如分月或分季)和不定期地(如,当单位出现重大变故时)多作信用等级评定、贷款风险度测定和还贷能力测算,并以此作为调整贷款投向、是否采取信贷措施的依据,才有可能较好地防止新的不良贷款的产生。同时,对质押贷款、抵押贷款和保证贷款,贷款银行还应全过程监控质押物、抵押品的保管状况和担保单位的经营管理状况,严防因质押物或抵押品遗失变动、残损变质和因担保单位经营管理不善而引致担保失效。
5、改革贷后日常管理制度,变软约束监督为硬约束管理
我国商业银行把贷款投放给企业,贷款使用的主动权基本上握在企业手里,银行对贷款实际使用的监督不仅是事后的,而且也是被动的,致使一些贷款使用不当,危及了贷款安全。这就要求我们加强对贷款的贷后日常管理,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管理,建立对贷款单位从贷款发放起始至贷款本息全部收回截止的全过程的贷款使用情况日常硬约束管理制度。具体可以考虑以下几点:(1)建立对贷款第一次投入使用的控制制度。(2)建立对贷款日常周转使用的控制制度。(3)建立对贷款单位违约的信贷制裁制度。
三、结论
我国商业银行通过对不良贷款的成因分析采取对应措施后,相信能阻碍不良贷款的的增长,降低我国商业银行的贷款风险。
参考文献:
[1]华金秋。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不良资产新视点。中国市场出版社,2008
[2]杨凯生。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处置实务。中国金融出版社,2008 [3]王晓芳。银行信贷管理。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
[4]季爱东。银行新存贷业务与法规。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 [5]易宪容。国内银行不良贷款原因新解释。香港商报,2003
[6]李杨,刘华。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理论。技术。实践。经济管理出版社,2003
2.银行不良资产研究 篇二
我国采用国际上通行的定义, 按照巴塞尔协议, 从动态的风险监管角度出发, 将银行业未到期的信贷资产划分为五类, 即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其中后三位被称为不良贷款, 指不能按照贷款合同按期归还并使银行遭受一定比例损失的贷款。由于我国金融业实行分业经营制度, 国有商业银行的金融资产结构比较单一, 主要集中在贷款这一资产项目上, 因此本文所指的不良资产主要是指不良贷款。
二、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形成的原因
1、政府干预的不合理性。
虽然银行改革要求其自主经营, 自担风险, 成为独立的个体, 但因现有的法律法规不健全, 仍然存在着较大的缺陷, 个别政府为了促进经济的发展, 行政性或政策性地要求银行贷款给企业, 而企业不一定满足贷款的条件, 尤其是在政府不担风险的情况下, 银行的贷款往往是没有保障的。这样, 政府不合理干预的直接后果是国有商业银行信用活动紊乱, 加大了贷款的回收风险。
2、金融监管乏力。
具体表现在: (1) 监管目标失当, 金融监管侧重于合规性监管, 忽视风险险性监管; (2) 监管重心不明确, 对国有商业银行行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监督不够, 往往侧侧重于外部监管; (3) 监管方式单一, 监管手段落落后, 使金融监管效率不高; (4) 监督机制不健全全, 缺乏对决策层和管理层道德风险的防范与控控制, 普遍存在违规经营, 决策随意性, 潜在损失失严重; (5) 监管人员整体素质不高, 缺乏学历水水平高、监管经验丰富的专业化人才, 业务培训训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不足。
3、国有商业银行经营意识不强, 经营风险防防范理念淡薄, 金融产品开发乏力。
国有商业银银行长期采用粗放式经营方式, 侧重于机构的增增设与规模的扩大, 未能建立起高效的内部控制制治理结构和严谨的信贷管理制度。受政策及自身条件限制, 产品开发乏力, 客户只能被动的接受金融产品。
4、银行同业间的竞争。
银行同业间不正当竞争愈演愈烈, 有的银行乱拉客户使企业有机可乘, 多处开户, 多处贷款, 以逃避银行的监督管理, 致使信贷风险日益增大, 降低银行抵抗风险的能力。
5、法制不健全。
随着我国经济与金融方面立法的不断完善与加强, 可供保护银行债权的法律法规越来越多, 如《商业银行法》、《合同法》、《担保法》、《企业破产法》等, 但这些法律法规只是对部分的信用行为安全提供保障, 不能涵盖全部的信用行为。比如, 对于恶意逃避银行债务的责任人就没有明文规定的惩罚, 这样无形中增加了企业逃避银行债务的可能性。并且, 在实际的执法过程中, 地方保护主义现象时有发生, 行政干预、执法不严等行为导致国有商业银行依法维权工作非常被动。
三、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对策
1、深化政企改革, 加强地方监管。
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体制原因产生的, 国有企业的90%负债为银行贷款, 而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90%以上在国有企业, 可见, 国有企业的效益直接影响银行资产的质量。应逐步解决国有企业负债率高、资本不足、社会责任重等问题, 逐步实现国有商业银行的独立经营, 使体制性改革与商业化经营并驾齐驱。地方政府应规范运作, 发挥职能, 鼓励与支持履行债务的行为, 行政与司法打击逃避债务的违法违规行为, 同时贯彻落实国家经济方针政策, 引导企业改制。
2、强化金融监管, 提高金融监管效率。
具体措施有: (1) 充实监管人员队伍, 使监管人员被培训的更加专业以提高监管人员整体素质水平; (2) 逐步实现以下几个转变, 即金融监管从行政监管为主转向法治监管为主, 真正做到银行按照法律法规自主经营;从合规性监管为主, 风险性监管为辅转向在合规性监管的前提下, 以风险性监管为主;从过去采用传统金融监管方法为主转向如今采用现代化金融监管方法为主, 同时监管的科学技术水平也需要同步提高;不再以外部监管为主, 而转向外部监管与自身监管相结合的监管方式, 用银行业的规则和惯例进行约束, 执行则依赖于银行业自律性组织 (如银行业协会) 与银行内部监督机构; (3) 逐步取消对金融业务的不合理的现在条件, 鼓励银行间适度的竞争, 加快促进金融创新; (4) 金融监管部门要密切监测国有商业银行信贷资产的贷款结构、存贷比例、流动性等指标, 加大对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工作的考核力度, 将不良贷款的处置措施与成效纳入到对国有商业银行管理层人员绩效考核的范围之中, 对于措施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 根据情况给予一定程度的处罚, 如机构降级、缩小业务范围、取消责任人任职资格等。
3、充分发挥资产管理公司的作用。
由于历史遗留问题, 国有四大商业银行脱胎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行政命令运营模式, 坏账占据的比例较高, 无法满足国际银行业关于资本充足率标准的要求, 因而国家财政部出资成立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分别是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 , 对口接收中、农、工、建四大银行的不良债权, 将不良资产剥离出去, 进行专门管理, 目的是为了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如表1所示, 资产管理公司通过债转股 (即将银行对企业的债权转为股权) 、资产证券化 (即将一组资产放入某种特殊目的的载体中, 在这些资产的现金流量支持下发行债券, 以上市证券的形式出售给投资者) 、资产重组 (即企业资产的拥有者、控制者与企业外部的经济主体进行的, 对企业资产的分布状态进行重新组合、调整、配置的过程) 、打包销售等方式对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予以处置, 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表1)
数据来源: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4、加强银行自律, 信贷管理需要进一步强化, 以防止产生新的不良贷款。
具体措施有: (1) 信贷人员的忧患意识与风险意识需要得到进一步提高, 信贷人员的素质水平也要不断提高。在信贷管理中, 国有商业银行要推行“严格考核, 持证上岗”的执业资格准入制度, 实行等级化管理; (2) 要全面建立健全贷款管理责任制度, 包括贷款风险责任制度、贷款“三查”制度、审贷分离制度及贷款抵押制度等, 在严格风险管理的基础上建立并发放新增贷款; (3) 对贷款企业的需求进行整体全面分析, 以确保贷款投放的合理性及贷款质量。首先, 了解市场环境, 分析影响贷款人偿款能力及偿还意愿的因素;其次, 结合着对贷款企业的深入考察, 开展对该企业的财务分析。财务分析包括财务报表分析和财务比率分析两部分, 财务报表分析用来评估财务报表中每个项目, 财务比率分析用来评估企业的盈利能力、营运能力及偿债能力。财务报表分析多侧重于各项目的数量、规模尤其是质量的分析, 财务比率分析多采用相关比率, 如流动比率、资产负债率、成本费用率等;再次, 考察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主要包括:企业管理者的素质、贷款企业的产供销及设备管理情况、贷款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状况等;最后, 分析贷款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 主要包括:贷款企业的内部组织体系是否健全, 企业有无明确的岗位职责、授权与相互制约机制、企业有无健全的规章制度等, 依照贷款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情况决定是否给予其贷款; (4) 建立健全贷款约束与激励机制, 实现贷款管理的责、权、利相统一。对积极发放贷款并且能使贷款按期收回本金和利息的信贷人员, 给予一定的奖励;与此同时, 对因工作不负责任形成不良贷款, 造成贷款损失的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5) 积极开展市场营销活动, 不断培育与拓展优质客户资源, 力争实现新增贷款零风险的目标。争夺优质客户资源是当前银行主要竞争目的, 国有商业银行制定自身选定优质客户的标准, 应根据国家的产业政策、经济走势, 全面调查分析在经营环节中已拥有的客户资源与潜在的客户资源, 对优质客户情况要做到时刻全面掌握, 并据此做出巩固老客户、拓展新客户的营销策略, 根据贷款客户质量确定授信额度, 对银行的老客户实行目录管理, 对有发展潜力、有市场的优质客户和重点行业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努力提升一般客户, 限制、淘汰不良客户。对新发生信贷业务的客户纳入全行统一管理, 按比较效益原则, 在更大的空间选择更优质的客户; (6) 构造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系统, 包括风险防范机制、风险分散机制、风险转移机制、风险补偿机制及风险法律机制, 使贷款从发放到收回的全过程都处于系统管理之中; (7) 强化国有商业银行内部稽核制度, 对不良贷款的变化要做到随时跟踪分析, 及时发现问题并积极采取措施。开展经常性的贷款管理稽核, 及时认定临界贷款并实行重点监控, 跟踪监测, 保证贷款的完整性。
5、加快金融法制建设, 完善金融法律制度, 建立完备的法律体系。
向全社会大力普及宣传金融法律知识, 树立金融法制观念;对《企业破产法》、《贷款通则》、《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补充与完善;建立与完善银行债权保护法律体系, 确保债权人的权利不受侵犯并强制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加大银行债权的司法保护力度, 相关部门应严格公正执法, 维护法律的权威, 严厉制裁各种逃避国有商业银行债务的行为。
参考文献
[1]李德.我国银行业处置不良资产的思路和途径[J].金融研究, 2004.4.
[2]潭焕忠, 王彤宙.我国国有银行不良贷款的成因及化解对策.东北财经大学学报, 2003.9.
[3]宋科, 叶翔.不良资产与银行危机:影响机制与实现路径分析[J].理论界, 2007.9.
3.银行不良资产研究 篇三
一、通过呆帐准备金冲销坏帐
通过冲销贷款来解决不良资产,使银行免受不良债权的拖累,是国际上的惯用的做法,各国银行都会根据银行历史经营状况,按一定方法每年从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计入呆帐准备金待银行发生实际损失时,再用呆帐准备金冲抵,一般认为银行债权出现问题但还未核销之前提取呆帐准备金的一个重要好处是,在银行仍有利润时处理银行不良债权比当银行经营已极为困难时再处理要主动得多。但由于建立呆帐准备金,只是银行风险管理的一种具体操作方法,其规模和作用范围有限。国际上,各国政府允许商业银行提取的准备金率都有一定程度的限制,过度提取呆帐准备金率会冲击银行正常经营。因此,呆帐准备金作为一种风险弥补方法是可行的,但要作为解决银行多年由于多种因素累积的不良资产就显得捉襟见肘了。
从我国呆帐准备金制度的执行情况来看,还需要进一步完善。1988年财政部规定国家专业银行建立贷款呆帐准备金,但实际上,1992年银行才开始计提准备金,至此,呆帐准备金制度才算正式建立。1988年财政部(财商字[1998]302号)对呆帐准备金制度,制度作了较全面的阐述,规定呆帐准备金按当年年末贷款余额的1%差额提取,并从成本中列支,当年核销的呆帐准备金在下年予以补提。对金融企业实际呆帐超过1%部分,当年补提呆帐准备金,但交纳所得税时应作纳税调整,统一计算本年应纳所得额并依法交纳所得税。而在实际运作过程中,由于银行资金实力有限,银行呆帐准备金与呆帐贷款损失核销的实际需要相差甚远。
二、运用封闭贷款化解不良贷款
封闭贷款是1998年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经贸委针对国有企业亏损问题,提出的一种新的贷款管理模式。对申请封闭贷款的企业要求贷款封闭运行,专款专用,产销单独记帐,成本单位核算,效益单独反映。银行可利用这种贷款盘活不良贷款,首先银行可以选择产品有销路或有市场潜力的债务企业,对其发放封闭贷款,运行期间银行监督其经济活动和往来款项,待企业扭亏为盈后,按比例偿还一定数量的原来无法偿还的贷款本息。由于适用范围小,不利于巨额不良贷款的化解。
三、通过项目置换和以物抵贷、资产变现化解信贷风险
通过项目置换和以物抵贷、资产变现办法,化解信贷风险。对于收回无望的固定资产贷款,如果企业有朝阳项目,可通过项目置换办法,重新确定贷款期限,盘活一部分不良贷款。以物抵贷是保全信贷资产、压缩不良贷款的重要手段。各级行可根据《以物抵贷管理办法》和《以物抵贷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存量贷款中的抵押贷款进行分类排队,分户列出清收进度计划,责任到信贷员,任务到相关企业。对实行以物抵贷的资产,积极处置变现收回贷款。
四、运用资产证券化的方法来化解不良资产
这是我国在借鉴国外处理不良信贷资产的有效经验的基础上,已由理论探讨转入了实证性操作阶段的一种化解方法。它的实质是,通过成立由有关方面的人员组成的,拥有一定行政权力的中介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清理商业银行中存有的不良资产,从而达到降低清理成本,盘活资产,尽量减少损失的目的。我国成立信达、华融、长城和东方等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分别处置建行、工行、中行和农行剥离出来的不良资产。
不良资产证券化的运作规程基本如下:
1、原始权益人确定资产证券化目标,组成资产池,并对不良贷款进行加工,包括资产细分,法律文件的补齐等手续。
2、原始权益人将资产池中资产转移给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3、信用提高,除进行内部信用提高外,信用提高部门通过提供担保等方式提高将发行的证券信用等级。
4、信用评级,由专门评级机构根据资产风险的评估结果,给出证券的信用级别,并随时作出监督报告对外公告,从而提高交易的信用透明度,有利于培养投资者的信心,吸引投资者。
5、安排证券销售
将不良资产用资产证券化的方法进行化解,可以将银行中的不良资产剥离出来,使其形成“好银行/坏银行”格局,原有银行可以轻装上阵。
五、强化催收手段化解不良贷款
指商业银行运用行政手段切实加强不良贷款的清收管理,同时加大依法收贷的力度。避免企业对银行经营活动的进一步牵制。防止增量资金恶化和风险损失的增加,重在化解银企之间的债权债务。(1)加强对不良贷款清收的组织领导,成立不良贷款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各级领导挂钩清收风险贷款大户制度。(2)良贷款的指标、责任、时间、对象层层落实,逐笔逐项分析原因,采取不同清收本息措施。(3)加强与法院的联系,如果贷款有担保抵押,银行可根据合同或依法占有、处置担保资产,如果企业破产又无抵担保的,银行可按法院的判决依法从企业资产处置所获收入中收回部分本息,注重诉讼时效的管理等,加大催收的执行力度。
六、动用信贷杠杆化解不良贷款
1、积极支持促成企业经济联会,兼并重组。抓住当前企业改制改组的有利时机,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把支持效益好的新上项目与老项目的收贷,特别是呆滞,呆帐贷款催收挂钩,促进不良贷款的转化。
2、在化解存量不良贷款资产风险的实际工作中,各商业银行都摸索出不少切实可行的经验,应加大各项间的相互交流,相互学习,相互借鉴,这样才有利于我国巨额不良信贷资产的风险化解。(作者单位:重庆银行)
参考文献:
[1]郭奎生.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现状和发展[J].上海金融,1998年第5期。
[2]聂庆平. 中国金融风险防范问题研究[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0年。
[3]石汉祥. 论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管理[J],武汉大学学报,2003年第1期。
[4]黄学海、马桦、舒达砷. 防范不良信贷资产的机制研究[J],国际金融研究,1999年第3期。
[5]任学堂.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防范体系构想[J],金融理论与实践, 2003年第3期。
[6]胡日东、蒋燕、苏梽芳. 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成因探析[J]. 商业时代,2005年第36期。
[7]张淼.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J]. 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
4.什么是银行不良资产 篇四
同时中国银行界也采用了国际通用的信贷管理方法,将贷款按风险程度分类,为特定风险级的贷款作相应的准备金提取及其他手段。这套以风险为基础的贷款分类方法即“五级分类法”。将贷款风险分为五类,即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后三者称为“不良贷款”),它将贷款按实际偿还可能性分别按不同比例足额提取呆账准备金并专门用于贷款呆账损失的核销,并以贷款质量的升级为管理目标。资产托管
资产托管业务是指具备一定资格的商业银行作为托管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与委托人签订委托资产托管合同,安全保管委托投资的资产,履行托管人相关职责的业务。银行托管业务的种类很多,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委托资产托管、社保基金托管、企业年金托管、信托资产托管、农村社会保障基金托管、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托管、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托管、收支账户托管、QFII(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贵重物品托管等等。合同会签
5.我国银行业处置不良资产的方法 篇五
摘要我国银行业改革和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重大难题使不良贷款比率居高不下我国已经成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AMC)集中处置不良资产和商业银行进行资产保全等但是不良贷款比率仍然偏高今后可以采取多元化方式处置不良资产即再剥离一部分不良贷款由AMC按市场化方式处置其余不良贷款由商业银行自主性处置国家制定相关政策完善AMC运行机制和扩大商业银行处置不良贷款自主权加快不良资产处置进程
我国入世后面临新的市场竞争和挑战银行业也面临着新的一轮改革与发展需要加快处置不良资产促进金融稳定和国民经济健康发展
一、我国银行业不良资产状况我国自1995年银行业经营管理工作会议首次提出降低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以来金融管理部门及各商业银行等有关方面经过许多年的努力取得明显的成效2001年末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和比例均首次出现下降余额比年初下降907亿元不良贷款比率为25.36%比年初下降3.81个百分点2002年末四家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比率为21.41%比年初下降3.95个百分点2003年9月末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五级分类不良贷款余额比年初下降888.76亿元不良贷款比率为21.38%不良贷
款率比年初下降4.83个百分点我国银行业初步实现了降低不良贷款比例的阶段性目标但是其不良贷款率与国际上公认的不良贷款率警戒线为10%的标准相比仍然偏高目前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占全国信贷市场的60%左右股份制商业银行占12%城乡信用社为11%左右城市商业银行为5%左右(参见表1)此外一些其他存款类机构也经营一些信贷业务占5%左右因此我国不良贷款主要集中在银行业而银行业的不良贷款主要集中在四大国有银行一是不良贷款比例高数额大、而且具有普遍性各类金融机构资产中都有较大部分的不良资产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历史包袱重不良贷款比率和余额一直处于高位政策性银行的贷款期限较长相当一部分投向经济效益较低的项目因此潜在风险大城市商业银行和城乡信用社资产质量下降贷款损失较大一些非银行金融机构为扩大市场份额而违规从事银行信贷些愈期贷款由于借款企业已经停产或基建项目已经停建实际已是难以收回的贷款四是近些年来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显现出集中化的趋势信贷投放开始向几个领域集中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第一贷“大”即贷款向大企业、大城市、大项目集中;第二贷“上”即贷给上市公司或准上市公司;第三贷“垄断”即贷给垄断行业主要包括“两路”(公路和铁路)、“两电”(电力和电信)以及烟草等此外近几年企业转制过程中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和企业从本地区、本部门和单位的利益出发利用种种方法逃废债务给银行贷款造成重大损
失
二、我国不良资产处置情况1.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集中处置不良资产1999年我国成立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AMC)集中处置不良资产一次性剥离和收购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1.4万亿元四家AMC成立后国家给予其一些优惠政策(1)AMC的资产处置损失要由财政兜底并由国家承担(2)AMC可以通过几种渠道筹措资金资本金由财政部核拨;划转中国人民银行发放给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部分再贷款;发行金融债券(3)AMC运营中可以减免税费主要包括AMC免交在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些资产处置手段按照有关规定AMC可以从事下列业务活动(1)追偿债务;(2)对所收购的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进行租赁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重组;(3)债权转股权并对企业阶段性持股;(4)资产管理范围内公司的上市推荐及债券、股票承销;(5)发行金融债券向金融机构借款;(6)财务及法律咨询资产及项目评估;(7)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8)中国人民银行及其他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活动此外AMC可以通过吸收外资对其所拥有的资产进行重组与处置财政部已于2001年同意以回收现金的1—1.2%作为AMC的奖励基金最高人民法院对AMC运营中涉及的诉讼主体、诉讼的时效、诉讼案件的管辖法院、银行债权的转移、受让债权的抵押权、资产保全等法律问题做出比较明确的规定2003年四家AMC与中关村技术产权交易所合作使“金融资产超市”中的项目向全国幅射吸引国内外资本的广泛参与使投
资主体多元化四家AMC成立以来积极运用多种手段处置不良资产取得一定成效(参见表2)截至2003年3月末全部债转股企业共587户债转股金额近4000亿元这些企业资产负债率平均下降20—30%财务负担明显减轻近70%的债转股企业实现扭亏为盈截至2003年9月末四家AMC累计处置不良资产4154.68亿元(不含政策性债转股)回收现金861.91亿元现金回收率20.75%.AMC取得阶段性成果但由于收购的不良资产主要是信用贷款且严重贬值债务人分散总共牵涉210万户人均要处理约200户债务以及法律体系不完善、政策不配套、资本市场不成熟等1220.732002年1327.25317.5023.922003年9月末1140.26187.0916.41合计4154.68861.9120.75资料来源中国金融年鉴(2000—2002)中国人民银行年报(2000—2002)2.国有商业银行对未剥离的不良资产的处理目前国有商业银行自主性处置不良资产的手段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采取催收追讨、诉讼等手段依法收贷商业银行建立资产保全部门指定专人对不良贷款组织催收对不按规定归还贷款的债务人进行必要的信贷制裁或依法起诉对资不抵债不能偿还债务的企业依法破产按规定条件、程序冲销呆账商业银行对企业的不良债务实行区别对待试行减免表外利息同回收贷款挂钩的办法已减免130亿元回收不良贷款285亿元二是利用呆账准备金核销一部分呆账贷款本息按照有关规定原来愈期两年的贷款可挂账停息此后相继改为1年、6个月、3个
月1998年呆账准备金由原按年初贷款余额1%的差额提取改为按本年末贷款余额1%的差额提取并从成本中列支当年核销的呆账准备金要在下年予三是创造性地通过债务重组、剥离、转化等手段减轻资产风险商业银行可以将一部分不良资产剥离给内部的专门机构进行专业化处置;商业银行试行对企业进行资产置换即企业以股权或实物资产置换银行债权银行对置换资产进行经营管理2003年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与国际著名的投资银行高盛和摩根斯坦利进行合作处理不良贷款建设银行在7月8日与摩根斯坦利签定合同共同成立资产所有人公司和资产服务公司先期共同管理和处置资产包的账面本息余额约43亿元其中本金余额35亿元
三、商业银行在不良资产处置中的困难1.不良资产存量较大且不断积累四家AMC只是按当时的贷款分类方法剥离国有商业银行的逾期、呆滞、呆账贷款其中待核销呆账以及1996年以来新发放并已逾期的贷款不属于剥离范围因此四家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并没有剥离干净仍然遗留相当大的一部分长期以来我国贷款按四级分类标准即正常和“一逾两呆”后三类合称不良贷款该分类标准与国际通行的五级分类标准相差较大如果按照五级分类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则会更高此外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增长较快不良贷款也在不断积累不良贷款率的降低是在贷款总量增加较多的情况下实现的带有稀释的因素特别是一些金融机构损失类贷款有所增加承担贷款损失的能力较
低
2.商业银行自主性处置不良资产面临许多问题一是利用催收追讨、诉讼等手段依法收贷处置成本高由于我国立法、司法的相对滞后和不完善地方保护主义盛行企业逃废银行债务等原因银行依法收贷面临诸多困难诉讼收贷不仅环节多效率低下而且一般要承担超过处置标的20%以上的税费例如据业内人士估计在抵债房地产资产转移过程中从起诉到执行结果银行至少要交纳15项以上的税费支出二是不良资产处置方式单一目前国有商业银行尚未或难以通过转让出售不良贷款;实施资产重组或债务重组的方式难以实现实施债转股后产生的分红资金远低于银行的融资成本加上类似的兼并重组多由政府主导拉郎配多成功者少总体来看国有商业银行在加快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存在三个突出的问题(1)需要明确国有商业银行处置不良资产的主体地位和自主权利即国有商业银行具体处置哪些不良资产采用何种方式处置明确之后就不应受到过多的限制(2)需要为国有商业银行加快处置不良资产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律法规环境(3)需要将国有商业银行处置不良资产市场化即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处置不良资产按市场价格交易并对这个市场进行有效监管三是贷款损失准备金严重短缺呆账损失难以自行消化实践证明不良资产的最大风险不是处置中的风险而是不处置带来的风险即所谓的“冰棍效应”我国金融机构消化不良资产损失需要动用贷款损失准备金近两年国有商业银行随着盈利提高用于拨
备和消化历史包袱的资金大幅度增加但是由于不良贷款历史包袱严重拨备的准备金仍然不能满足需要国外大银行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对其不良贷款的覆盖率通常在50%以上高者可以达到80%左右2002年末我国建设银行的实有准备金对不良贷款覆盖率为17%中国银行为22%而工商银行只有3%可谓杯水车薪此外由于我国银行提取呆账准备金制度与国际相比有较大差距如果按照国际通行的按风险资产大小提取呆账准备金的办法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将出现账面亏损因此由于国有商业银行当期盈利能力有限而且存在不确定性如何使处置不良资产不受当期盈利的限制是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
四、深化改革和加快不良资产的处置1.完善银行治理结构和各项制度防止新的不良贷款产生近年来我国经济进入新一轮高速增长期银行信贷也出现快速增长的趋势因此需要防止大量贷款造成的泡沫经济风险一是国有商业银行要制定清晰明确的发展战略积极引进国内外战略投资者逐步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建立规范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制度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的组织结构和恰当的制衡机制按照集约化经营原则优化组织结构体系整合业务和管理流程实行机构扁平化和业务管理垂直化制定与发展目标相适应的业务增长、地域发展、持续增长战略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建立科学的决策体系和有效的责任约束与激励机制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和完善风险管理体制完善授权、授信及贷款审批制度建立和完善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
和信用风险评价体系通过建立健全审贷分离、贷款三查等制度逐步完善信贷管理体制加强信息科技的开发建设积极推进网上银行和电子银行建设增强业务创新能力和全面提升综合服务功能二是全面推行贷款五级分类真实反映贷款质量最近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在重新修改的有关贷款会计处理方式的指导文件中将贷款风险分类管理作为商业银行开展信用风险管理的最低标准2001年以来4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和11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始逐步建立贷款质量五级分类管理制度2003年银监会宣布从2004年开始正式实施贷款五级分类并废除原贷款四级分类方法三是建立审慎会计制度、财务制度和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商业银行要建立和完善以国际会计准则为标准的会计标准与核算制度按照审慎会计原则全面清理不良贷款损失和非贷款类资产损失并依据有关规定计收应收未收利息和计提应付未付利息;适当扩大呆账准备金提取范围和比例;强化商业银行的资本约束;加强信息披露工作2.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现存不良资产的处置一是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和AMC运营机制加快不良资产处置(1)国有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剥离一些不良资产移交给AMC处置并且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即对不良资产进行评估AMC以市场价格进行收购收购的不良资产账面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差价损失由商业银行承担;或者国有商业银行对不良贷款进行分类并由AMC按市场价格收购商业性不良贷款的账面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差
价损失由商业银行承担政策性不良贷款的账面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差价损失由国家财政发债承担(2)加大对AMC的政策扶持力度第一地方政府对涉及债转股的企业要进一步落实各项配套政策包括免收税费、实施社会保障措施实行下岗职工的再就业等明确规定债转股企业中的AMC的股东权力促进改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第二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促使AMC的不良资产处置向外资和私人企业开放充分发挥外资和私人企业参与不良资产处置的作用第三制定有关法规和政策赋予AMC投资权和担保权;银行、证券、保险公司可以购买AMC的资产;积极推行AMC的资产证券化(3)完善AMC的组织结构和运营机制第一调整AMC的组织机构建立起以任务承包为主的组织结构撤并一些业务量少的分支机构第二财政部与AMC的管理层签订责任状锁定最终损失并建立相应的评估和考核制度第三AMC需要进一步丰富处置资产的手段例如债务重组、资产出售、租赁管理、承包管理、合伙制、债权转物权、推荐上市、资产证券化等积极开展与资产处置相关的财务顾问、咨询服务、上市承销等投资银行业务;在加强财务管理的基础上试行按市场化原则自主收购和处置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二是完善银行自主性处置不良资产的机制提高不良资产处置效果(1)制定有关政策扩大银行处置不良贷款的自主权例如可以参照AMC处置不良资产的方式赋予商业银行投资权、转让和出售不良贷款等权力(2)建立和完善银企债务重组的方式
与机制第一债务重组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实施好银行/坏银行战略;债务托管经营;债务转让与出售;资产置换;通过委托租赁方式经营资产;债务期限与利率的重组;通过企业发债而收回贷款;国债发售对企业注资;债权主体的更换;改变担保方式等商业银行可以对债务数额适中而由于暂时经营困难的企业进行债务的条件和期限的调整以消化一部分不良资产并要求企业进行财务和结构的调整对于债务数额较大且产品有市场的企业可以对其进行利率重组即适当降低利率水平或者免去部分债务利息减轻企业债务负担债转股的企业进行债务重组即将部分债权转成股权对剩余债权进行重组;非债转股的企业进行重组即剥离企业的社会职能和企业的非经营性资产将企业的优质资产保留并按照国家改革的要求完善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第二债务重组介入主体可以多元化借鉴国际经验可以将需要重组的企业分为四类第一类企业虽然是过度负债但经营效益较好对银行的债务能够还本付息;第二类企业属于过度负债但经营状况仍然正常能够支付部分本息今后有可能全部支付;第三类企业不但过度负债而且经营不善所有贷款本息都可能难以偿还;第四类企业是严重亏损对银行贷款本息偿还的可能性几乎没有政府和银行对于第一类企业应给予扶持第四类企业已经难以正常经营因此应按破产程序加快其破产并可以用银行呆账准备金及资本金冲销贷款损失第二、三类企业数量最多和不良债务数额巨大因此它们
是银企债务重组的难点银行、国资委等部门要对这些企业进行诊断根据企业债务的具体情况采取适当方法进行调整和重组并且在重组过程中要明确责任和分担损失银企债务重组要与国有资产结构调整和优化配置相结合在企业购并中可以将第二、三类企业作为购并对象盘活一部分不良资产政府要根据各个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金和核销呆坏账的具体情况分别及时注入一定数量的资本金以保证资本充足率不会因债务赦免而降低很多避免出现清偿能力不足的风险银企债务重组主要采取市场化的运作模式并且需要社会中介机构的积极参与其主要职责是通过多种方式集中国内外投资者的资金以此购买企业的债权和拥有其股权对企业进行改组和重整;对银行与企业重组提供咨询等方面的服务;向银行与企业输送合格的经营管理人才等(3)建立和完善债转股的运作机制第一许多国家将债转股作为处置银行不良资产的方式之一但实施债转股主要是为了解决企业无力偿还的贷款并且需要转化的债务可能是最差的债务企业不进行债转股往往只能是选择破产清算因此各国特别注重债转股的对象并力求将债转股控制在一定范围例如保加利亚倾向于将中央银行的贷款转化为股权克罗地亚允许将不良贷款转化为股权比率约占银行总资产的2.5%.波兰的银行和企业就双方债务的具体重组方案进行协商将银行的债权换成长期债券实行资产证券化或以债权换取企业的股权或允许债权银行将企业债权在二级市场拍卖波兰
政府规定用债转股方式对企业的债务置换不得超过银行资本金的25%1994年末波兰的商业银行通过债转股进行的债务重组只占到债务总量的2%第二债转股可以分为不良资产剥离后的债转股和银行主导的债转股剥离债转股与银行主导债转股的主要区别剥离债转股银行资产负债表立刻变好会掩盖经营矛盾债务损失延后体现为AMC损失最终为财政损失银行主导债转股直接表现为银行的损失减少利息收入或债务出让、股权出让时的损失资产质量透明度大损失今后要靠自身利润或再注资解决第三银行债权转为企业股权过程中需要建立和完善运作程序兼顾企业债务重组的要求和保护商业银行的利益首先对银行债权数额进行认定一般采取对银行债权不打折扣和全额划转为企业股权的方式其次债转股使企业负债率降低银行可以得到分红但利息收入减少因此需要妥善解决债转股利息问题原则上需要做到存款利息及营业支出和债转股后的利息收入与分红收入基本保持平衡再次债转股与企业改组相结合企业在提高盈利能力的前提下应将所承担的社会职能分离出去并根据业务需要将富余人员进行分流并尽快转变为新股权结构的规范公司制;银行对企业实行债转股后要明确银行具有的股东身份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股东大会、董事会、任命和罢免管理者拥有资产处置权和收益分红权此外建立和完善股权退出和转让机制波兰按照重组法的要求除非企业已经与银行订立了庭外调解协议或者企业已经破产否则各个债
权银行必须在一定时期内在二级市场上出售不良资产美国非常重视市场机制的作用企业的债权人可以通过协商决定是进入清算程序予以破产还是将债权转化为企业所有权;在这个过程中所有债权人所拥有的债权转化为赔偿要求权而且可以在二级市场进行流通与交易以便及時对企业实施重组三是完善不良资产处置的配套政策措施(1)对《破产法》、《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从法律上明确国有商业银行处置不良资产的主体地位和自主权利并赋予其更多的处置不良资产的途径和手段(2)加快市场体系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快发展多层次的市场体系建立建全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保险市场、外汇市场等有机结合、协调发展的机制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建立和规范发展主板市场、创业板市场、三板市场和技术产权交易市场逐步形成能够覆盖全国的产权交易网络;加快发展土地、技术、劳动力等要素市场;积极拓展债券市场;积极发展保险市场;稳步发展期货市场完善市场结构丰富交易工具的品种培育一批有实力的机构投资者完善交易、登记和结算体系通过建立和发展多层次的市场体系加强信息交流促进要素流动和体制转轨拓宽社会资金参与金融机构重组的渠道加快建立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和社会信用信息征集系统充分发挥信用约束的作用积极促进社会中介机构的发展做好对不良资产重组、管理和处置的服务工作银行与企业债务重组涉及到补偿体制性欠
账问题因此应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相配套(3)允许商业银行本身利用多种方式处置不良贷款银行借助AMC或投资银行引入战略投资人用市场竞争方式出让债权或股权以不良资产出资与外国投资人合资合作处置不良资产允许国有银行不良贷款本息的折扣回收允许银行以市场价格出售各类不良资产包括向境外投资人出售;重组盘活中的阶段性持股或委托持股;以打包出售、信托方式、证券化等多种手段处置不良资产(4)调整和完善银行呆账核销制度第一放宽呆账贷款核销条件使一些不符合现行核销条件的事实呆账贷款也能及时核销扩大呆账核销的范围使投资、拆借等非信贷类资产损失以及重组、打包出售、公开拍卖等市场化处置不良资产损失也能够核销参照国际惯例逐步从呆账贷款核销过渡到资产损失核销与国际银行资产质量分类和损失准备金提取制度相衔接第二完善银行贷款损失认定和核销制度赋予银行核销实际资产损失的自主权力加强财税部门、商业银行、监管部门的相互配合贷款损失用一般准备金进行核销的可由银行自主决定上报财税部门和监管部门备案并减免所有的税收;贷款损失需要用专项准备金或特种准备金进行核销的由监管部门认定贷款损失是否属实和批准核销财税部门根据监管部门的认定给予相应的税收减免(5)调整有关税费政策第一推进营业税的改革税基方面按国际惯例将税基由毛收入改为利差收入;税率方面下调营业税税率可考虑降到5%以后再降到2%.第二调整有关
6.银行不良资产研究 篇六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八大处置方式对比分析
近年来,随着宏观经济持续下行,实体行业去产能压力不断增大,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持续“双升”。2016年末的不良贷款余额,就从2015年末的12744亿,上升到15122亿,增长18.66%,不良贷款率也从2015年末的1.67%上升到1.74%。在供给侧改革持续深化的大背景下,银行资产质量继续承压,不良情况尚不言顶。如何有效、合规处置和化解不良贷款,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成为当下银行业机构面临的重要课题。为此,本文试图对当下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模式、各模式的优劣势及合规性进行分析探讨,希望对诸位业内好友提供帮助。商业银行处置不良贷款的方式可谓多种多样,为了方便理解,在此将其分为传统类处置方式和创新类处置方式,并分别介绍。
一、传统类处置方式包括现金清收、重组、核销,以及卖断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AMC)。
(一)现金清收现金清收包括包括协商催收和诉讼催收。1.协商催收这是商业银行化解不良的首选方式,银行在做好还款提示的前提下,对借款人持续进行电话催收及实地催收。协商催收主要适用于满足以下条件的不良授信客户:一是有较强的还款意愿;二是有效资产能完全覆盖其债务;三是负债结构简单,其他债权人未采取且预计在催收期内不会采取法律行动;四是能够按照商定的还款计划如期偿还债务。优势协商催收作为银行不良资产清收的一种主要手段,具备成本低、操作技术难度不高的优势,绝大部分从事不良资产清收处置的工作人员均能熟练掌握并运用。同时,鉴于大部分借款人并非主观恶意逃废银行债务,所以采用常规清收手段,可以把对借款人的影响降到最低,能够确保在有效维护与借款人关系的基础上,取得清收处置效益最大化。劣势协商催收手段的弊端在于,清收处置的效果主要取决于借款人的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如果借款人的还款意愿产生变化,就不得不采取其他清收手段。同时,协商催收手段的基础在于借款人借款单一或其他债权人不会采取法律诉讼,可变因素较多,需时刻关注并调整清收策略。2.诉讼催收
诉讼催收是指银行就到期未受清偿的债权,依法向管辖法院(或仲裁机构)提交诉讼、仲裁、申请支付令或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等,通过管辖法院(或仲裁机构)的判决(或裁决)、裁定,确立债权的合法性,依据判决书或裁定书回收债权,或者依靠强制执行程序(含和解)收回债权的清收处置方式。主要适用于满足以下条件的不良授信客户:
一是债务人无力清偿到期债务;二是债务虽未到期,但债务人/担保人生产经营陷入困境,财务状况严重恶化;三是债务人/担保人已停止经营,处于关、停、并、转状态,或实际控制人下落不明;四是债务人/担保人还款意愿差,且不配合签署催收文件;五是债务人/担保人有明显转移资产或逃废债务的行为;六是债务人/担保人涉及其他诉讼,可能影响到我行债权安全;七是债务人/担保人的实际控制人涉及刑事案件;八是债务人/担保人法人代表外逃、死亡或失踪。优势
诉讼清收是不良资产清收的一种常见手段,能及时有效地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在目前市场经济环境下,如债务人/担保人有意“拖、赖”不还,甚至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债权人很难运用经济、行政手段解决。而法律由于其特定的权威性、强制性、抗干扰性等特点,可以公平、公正和合理地处理债务纠纷;同时,依法收贷能迅速、准确地控制债务人/担保人的有效资产,防止债务人/担保人采取各种手段转移、藏匿自身财产。劣势
诉讼清收最大的弊端在于结果的不可控制性。由于目前的司法环境和地方保护主义,依法收贷工作常遇到“不受理、不判决、不执行”等尴尬局面,这些情况的改变是整个社会的系统工程,而非债权人单方面能力所及。而法律诉讼程序要求严格、繁复,本身处置效率较低,加上目前辖内债务纠纷类案件大范围爆发,法院面临较大压力。由于人手不足,法官人均承担案件过多,地方法院对立案采用挂号排队限制,不良清收面临挂号难、立案难、执行慢的局面。加之部分借款人因恶意逃债失联,法院传票等诉讼材料无法有效送达,诉讼时间被人为拉长。同时,依法收贷过程中所涉及的部门较多(如法院、评估机构、拍卖机构等)、流程较长,必然导致依法收贷耗费时间较长、成本较高。
(二)贷款重组对于部分短期内经营出现困难但仍具备一定还款能力、且仍有还款意愿的借款人,商业银行一般会采取贷款重组的方式,逐步盘活化解风险。根据《贷款风险分类指引》(银监发[2007]54号)中的定义,贷款重组是指银行由于借款人财务状况恶化,或无力还款而对借款合同还款条款做出调整的过程。贷款重组后的贷款称为重组贷款。贷款重组主要适用于满足以下条件的借款人:一是债务人原则上应为尚能正常经营,但一次性全部偿还贷款本息存在困难的企业;二是在重组后的还款期间内,可预测企业具有正常的经营性现金流入,扣除成本后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三是企业自身具有一定的成长性或存在有实力的战略投资者。优势与其他清收方式相比,贷款重组倾向于对债务人债务偿还期限的调整、对担保品的重置和补充,而不是对债务人资产的处置。因此,在确保债务人经营的前提下,债权人通常可以获得较高的受偿甚至全额受偿,而债务人通过重组方式亦可能获得重生的机会。劣势然而,债权人在重组过程中可能承担的风险也更大。贷款重组约束债务人的仅仅是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没有其他公权力(如法院)的介入,因此债权人仅能通过常规的贷后管理来了解和控制债务人,在重组过程中的不确定性较高。
(三)核销贷款核销是指银行按照财政部《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版)》(财金〔2015〕60号)的要求,将尽职追索后仍无法收回的贷款从利润中注销的行为。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的不良贷款都可以核销。根据《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版)》(财金〔2015〕60号)第四条规定:金融企业经釆取必要措施和实施必要程序之后,符合《一般债权或股权呆账认定标准及核销所需相关材料》(附1)所列认定标准之一的债权或股权可认定为呆账。只有认定为呆账的不良贷款才可以核销。核销方式适用条件:《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版)》(财金〔2015〕60号)规定的一般债权或股权呆账认定标准(即呆账核销的条件)如下表所示:一借款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或者撤销,相关程序已经终结,金融企业对借款人财产进行清偿,并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债权;法院依法宣告借款人破产后1年以上仍未终结破产程序的,金融企业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进行追偿后,经法院或破产管理人出具证明,仍无法收回的债权。二借款人死亡,或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宣告失踪或者死亡,或者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劳动能力,金融企业依法对其财产或者遗产进行追偿,并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债权。三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赔偿,或者以保险赔偿后,确实无力偿还部分或者全部债务,金融企业对其财产进行清偿,并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债权。四借款人已完全停止经营活动,被县级及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金融企业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进行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债权。五借款人已完全停止经营活动或者下落不明,未进行工商登记或者超过3年未履行企业年度报告公示义务的,金融企业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进行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债权。六借款人触犯刑法,依法被判处刑罚,导致其丧失还款能力,其财产不足归还所借债务,又无其他债务承担者,金融企业经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债权。七由于借款人和担保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金融企业诉诸法律,借款人和担保人虽有财产,但对借款人和担保人强制执行超过1年以上仍无法收回的债权;或者借款人和担保人虽有财产,但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由于执行困难等原因,经法院裁定终结或者终止(中止)执行程序的债权;或者借款人和担保人无财产可执行,法院裁定执行程序终结或者终止(中止)的债权。八金融企业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诉诸法律后,或者借款人和担保人按照《破产法》相关规定进入重整或者和解程序后,重整协议或者和解协议经法院裁定通过,根据重整协议或者和解协议,金融企业无法追偿的剩余债权。九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诉诸法律后,因借款人和担保人主体资格不符或者消亡等原因,被法院驳回起诉或者裁定免除(或部分免除)借款人和担保人责任;或者因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权利凭证遗失或者丧失诉讼时效,金融企业经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债权。十金融企业依法取得抵债资产,对抵债金额小于贷款本息的差额,符合上述
(一)至
(九)项原因,经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债权。十一开立信用证、办理承兑汇票、开具保函等发生垫款时,凡开证申请人和保证人由于上述
(一)至
7.商业银行不良信贷的问题研究 篇七
一、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现状分析
银行业 (此处指商业银行) 的不良贷款, 是指处于非良性经营状态, 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银行贷款, 具体而言, 即银行不能按时 (按照事先约定的期限) 、足额 (按照事先约定的利率) 获得利息收入甚至难以收回本金的贷款。
1998年末, 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为32.2%, 账面反映需要注销的呆账贷款约占全部贷款的2.9%, 在呆滞贷款中实际上还有很大一部分也是需要注销的呆账。巨大的不良贷款已经成为中国金融稳定的最大威胁。
1999年开始, 信达、长城、华融、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相继成立。经过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和上市, 2008年, 我国银行业不良贷款保持双降2008年末, 我国主要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4945亿元, 比年初减少7065亿元, 不良贷款率进一步下降到2.49%, 比年初下降4.21个百分点。
二、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危害
总结世界各国历次金融危机的特点, 并结合中国具体国情, 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主要危害如下:
1. 直接造成银行的资产损失
不良贷款, 顾名思义, 就是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银行贷款, 银行不能按时、足额获得利息收入甚至难以收回本金的贷款。资产存量制约着资金周转, 使银行资金无法运用到收益更大的项目上, 这对银行的资金利用来讲也是一种机会成本。
2. 导致银行财务状况恶化
不良资产对银行财务的影响是双重的。一方面, 较多的贷款利息无法收回, 银行却要如实支付这部分资金的利息及其它相关费用。另一方面, 国家财务制度规定, 一定时间内无论利息是否实收, 都要计入营业收入。由此可见, 企业所欠利息越多, 银行虚盈实亏现象就越严重。
3. 影响银行的资金周转, 可能诱发通货膨胀
不良贷款导致银行预期的现金流损失, 银行的资金无法按时足额收回, 特别是在银根紧缩或者出现存款滑坡的情况下, 银行无法通过贷款回收来增加头寸, 往往出现支付困难, 造成银行资金周转困难。随着银行不良贷款的逐渐增加, 贷款周转速度减慢, 货币的供求发生非正常的变化, 社会货币总需求的压力增大, 但政府若通过采取向商业银行再贷款或通过注入资金核销来处理不良贷款时, 等同于发行基础货币, 也会增加通货膨胀的压力。
4. 危害社会信用制度
银行的不良贷款并不必然给社会信用制度造成危害。但是, 随着银行不良贷款的日积月累, 借款人不能按照事先约定还本付息, 企业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不断出现并日益发展, 必然会造成社会信用制度的破坏。
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成因分析
从经济学的角度讲, 不良贷款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出现的银行资金“财政化”, 也就是说是银行和政府职能的错位, 把许多本应由国家财政履行的职责不合理地压在国有商业银行身上。当然, 商业银行自身的经营管理机制方面的缺陷, 也是不良贷款形成的主要原因。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成因与中国社会的历史和现实有密切的关系, 总的来讲, 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 政府的行政干预
企业转轨过程中, 随着垄断的打破国有集团企业受到很大冲击, 国有商业银行积聚了大量不良资产, 其中国有企业不良贷款在不良资产中超过70%, 由于国有产权不明晰, 国企是国家的, 国有商业银行也是国家的, 这就形成了一种不能及时还贷现象。其次, 国有企业一些投资项目是政府一手操办的, 地方政府出于发展地方经济考虑, 总是要求银行提供贷款支持, 当企业不能偿还贷款时, 银行就形成不良资产。在经济转轨过程中, 部分国有企业陷入困境, 地方政府出于稳定考虑, 往往支持纵容企业借破产、合并、分立等形式有意逃废银行债务。
2. 社会信用体系、金融体系不健全
中国在向市场经济转化过程中, 存在严重的信用缺失, 集中表现为信用社会体系建设严重滞后, 远远不能适应现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社会信用体系的不健全已经成为中国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发展的重大阻碍。是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重要成因。
3. 法律制度不健全, 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未得到有效控制
我国商业银行债权保护方面的立法滞后, 有关法律规定不完善, 已有的法律、法规执行不力, 严重制约了信贷资金良性运行。在现有的法律、法规中, 债权银行参与监督涉及债务企业处理的权利不够, 无法充分达到参与监督的目的。
4. 银行信贷制度缺位、内控机制不健全、人员素质低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是从国家专业银行转变而来, 管理体制和信贷制度仍在逐步转变、逐步完善的过程之中, 比成熟市场经济国家银行的信贷制度存在一定差距。信贷制度在发展、完善的进程中仍然存在较大漏洞, 在此过程发放的贷款势必存在较大隐患。还有, 由于内控机制不健全引起的对贷款人审查不严, 盲目放贷也很容易形成不良资产。政治素质低下, 导致道德风险的产生, 直接形成贷款风险。能力素质的低下, 形成操作风险, 进而引发贷款风险。
参考文献
[1]柴艳丽王佐莲亢金蓉:对专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对策建议[J].经济师, 1994 (12)
[2]张明久茹毅杨克勤罗翀喻蓉:科技不良贷款的化解与防范[J].经贸导刊, 1995 (03)
[3]张庆云:关于对国有商业批发企业不良贷款的调查[J].青海金融, 1995 (04)
8.银行不良资产研究 篇八
[关键词] 金融创新 资产风险管理 不良资产
现代商业银行的核心竞争能力就是风险管理能力,特别是资产风险管理能力,因为银行业正是借助于承担风险而获取繁荣,所以,现代银行必须要思考如何承担正当的风险,即实施风险管理。国际银行业对资产风险管理的研究,从对资产信用风险的防范与管理,到把关注焦点对准资产的市场风险,VAR、RAROC,Credit Metrics等内部风险测量与资本配置模型一一建立,直至全面风险管理模式的应运而生,促使国际银行业由单一信用风险管理转向包括信用风险在内的综合风险管理。
目前,国际银行业利用金融创新促进资产风险防范的特征日趋明显。运用金融数学、金融工程等创新方法,完善和补充金融服务工具和风险管理技术,提高风险防范水平,已经成为全球资产风险管理的研究主流和奋斗目标。
中资银行的不良资产历史积淀厚重,化解存量风险的工作重心一直弱化了防范增量风险的管理要旨,故虽几经改革,不良资产仍层出不穷,与发达国家的银行无法相提并论。纵观中资银行业,尚未科学建立法人治理结构下的资产风险管理体系,尚缺乏资产风险最小化的通盘考虑,尚有待开发资产风险防范与控制的模型与技术。为了与在资产风险管理方面羽翼丰满的外资银行竞相角逐,我国商业银行必须要在加强资产风险管理过程中融入金融创新的理念。
金融创新包括金融制度创新、金融组织创新和金融业务创新。中资银行业防范资产风险,在宏观上要强调制度、组织和业务三个层面同时启动,这样才能真正保证资产风险防范的可操作性;在微观上要借助金融工程技术建立防范资产风险的管理系统或组合模型,并设计防范资产风险的吸纳性创新产品和原创性创新产品的实务操作方案。
一、利用金融制度创新创造资产风险管理的制度环境
中资银行业有效防范风险所依赖的创新技术和产品应该是借鉴发达国家先进成功的经验或在此基础上再创造。但这些产品很多是混业经营制度下才可运作的金融衍生产品。因此,要想使这些产品在中资银行具有可操作性,首先就要制度创新先行。混业经营制度是一种趋势,条件成熟时就会取代分业经营制度。现有的分业经营制度在可行条件下可有针对性地对某一类金融机构,如金融控股公司,试行混业模式,并由银监会实行专项监管。此外,诸如信用制度、信贷保险分散制度的建设也应配套运行。完善的信用制度是防范信用风险的基石;专门针对各类信贷产品而设计的保险产品在增加保险营业收入的同时,也会分散银行的坏账损失风险。
二、建立“矩阵型”资产风险管理组织体系
绝大多数西方商业银行都建立了“矩阵型”多层次的资产风险管理与控制的组织架构。比如新加坡星展银行的三层次风险管理体系:最高层为董事会,下设信贷、审计、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二层为专业管理委员会,每个专委会都下设一个风险管理部;第三层为风险承担主体和自律管理部门,由各营运部组成。三个层次相互制衡,从而有效判断、度量、评价和监控银行资产风险。
近几年,中国商业银行的机构重组和内部结构调整的力度很大,但深度不足,虽强调要使纵向管理扁平化,仍未从根本上改变“金字塔型”的垂直管理模式和纵向管理特征,横向分工和水平制衡始终难以与风险最小化吻合。比如,中资银行普遍是行长直接参与资产运作的审查与审批,对于在资产中占绝对比重的信贷业务而言,这实质上是把“审贷委员会”作为了“行长委员会”的幌子。为了实现有效控制风险的经营目标,应尽快建立并完善多层次的、由多个资产专业化职能部门(资产政策制定、风险分析、业务操作、风险管理等)横向协作、相互制衡、相互监督的资产管理组织架构,使资产的运作真正体现矩阵内各部门的集体意志。
三、明确增量资产的事前防范管理要旨
中资银行的不良资產一方面是存量风险化解困难,另一方面是增量风险缺乏控制。目前国内的关注重点是如何消化存量不良资产,但政府通过核销、剥离、向外资打包出售和债转股等资产证券化的诸多方式化解存量不良贷款,采取股份制改造的制度创新及加强贷前准入和贷后管理之后,新增不良贷款仍不断涌现,就可见不良资产的优化决不是以事后化解存量风险为重点。如果能行之有效地防范增量风险,最大限度地减少新增不良资产,随着资产基数的不断扩大,不良资产就会被稀释,资产质量就能得以改善。
而要在事前将增量资产的风险防患于未然,就应该设计早期鉴定或预警信号、衡量风险的工具、每日风险分析模式、内外审计监控定期交流安排等。
四、创新防范资产风险的管理技术和避险产品
作为经营风险的银行,诸如资产等金融产品犹如一把“双刃剑”,既是承担风险赚取利润的载体,又是化解风险的工具、分散风险的手段。因此,先进的风险管理理念要求银行要不断重新整合内部的各项资产要素,创新资产风险管理技术和产品,使其资产组合成为避险的盈利工具。
9.银行不良资产研究 篇九
“
银行传统风险管控的重点,在于融资人的主体信用管控,从主体信用出发确定融资额度和风险管控措施。在国家“盘活存量”的政策支持下,存量优质资产盘活手段在逐渐增加。建议银行在配置非标等类固收产品的基础上,由注重主体信用向注重资产质量转变,发展以优质资产为核心的私募资产证券化业务,通过管控现金流、管控核心资产,在实质上控制风险,提高资本收益率。
摘要:本文介绍了2015年7月份以来,银行所面临的高收益资产匮乏的资产荒现象,以及银行不良持续增长、利润增长乏力的局面。在内忧外患双重背景下,本文认为银行应谨慎采用“加大杠杆、拉长久期”的策略,并对银行重构大类资产的配置方向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资产荒 商业银行 资产重构 资产支持证券
2015年7月份以来,随着经济的持续低迷及股市回落,不少研究机构抛出了“资产荒”或者“资产配置荒”的论调。简而言之,“资产荒”指整个金融市场流动性充裕,而投资渠道匮乏,高收益又相对安全的资产可得性降低。
资产荒令银行传统的资产配置思路出现困局。与此同时,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持续增长,利润却增长乏力。如此内忧外患的局面,给银行大类资产配置的方向带来极大挑战。
外患:资产荒制约银行资产配置
在前几年经济上行、投资驱动的宏观经济背景下,房地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融资需求极为旺盛,这两类企业对成本敏感度较低,为市场提供了大量高收益的固收类资产。2015年上半年,房地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高收益资产供给减速,不过资本市场的火热为银行提供了二级市场配资、股票质押式回购等相对高收益的类固收资产。随着7月份以来股票指数出现高位回落,银行进入高收益资产匮乏的“资产荒”时期。
(一)银行资产端出现两个重要变化
1、地方政府债发行及置换
2014年10月,《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 号)发布。以此为标志,我国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治理进入新阶段。国家开正门、堵偏门,通过鼓励以地方政府发债的方式缓解地方政府债务压力并置换存量债务。
地方债务置换是指在财政部甄别存量债务的基础上,把原来地方政府通过各种途径形成的短期、高息债务(包括银行贷款、BT、城投债、信托融资等)置换成长久期、低成本的地方政府债券,旨在引导地方政府规范化、透明化融资。2015年,全国人大批准下达了6000亿元的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额度和3.2万亿元的地方政府债券置换额度。自2015年5月份,地方政府债务置换正式驶入快车道。下图为地方政府债的发行情况。截至2015年11月底,地方政府债发行规模达3.7亿元,全年的发行任务基本完成(见图1)。图1:2015年来地方债发行量
地方政府债的发行利率几乎清一色紧贴投标利率下限。即使是10年期的债券,发行利率也一直在4.2%以下,大幅低于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见图2)。图
2、地方政府债票面利率走势图线
2、房地产投资低迷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5年以来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持续回落:1-8月房地产开发投资增幅已降至3.5%的水平,相比去年同期降10个百分点,创下本世纪以来最低增幅。
同时,越来越多的房地产企业通过发行交易所公司债,满足资金需求。截至9月30日,30家地产公司共公开发行公司债48只(期),募集资金规模1254亿,13家地产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共26只(期),募集资金规模381亿元。目前,整个房地产市场仍然处于去库存阶段,新开工和投资下滑趋势尚未扭转,三四线城市房地产市场尤其严峻。房地产投资意愿下降,正规发债渠道放开及低成本公司债的大量供给,导致房地产行业高收益、低风险资产供给大幅萎缩,甚至出现了低成本房地产公司的公司债对存量高成本融资的替换,进一步加剧了资产荒。
(二)资产荒在债券市场的表现
1、资金供给回流,债券需求旺盛
随着传统高收益资产供给的减少,大量流动性开始寻找投资新领域,以替代高收益资产,并直接推高了上半年的股市。但2015年6月份以来,股市去杠杆导致各类股市衍生高收益资产迅速收缩,大量此前参与股市的资金开始从股市撤出。近期,虽然IPO重启,但是针对新股申购政策进行了调整,取消预缴款,意味着IPO开闸对债市资金的分流依然有限。
对于债券市场,由于打新基金对打新股的依赖程度降低,其只能增配固定收益债券,因此债市需求猛增。即使是在地方政府债券加码发行、交易所政策利好导致公司债供给增加的三季度,面对巨量,债券发行利率依然出现了一路下行。
2、债券市场收益率也下行明显,信用利差明显收窄
由于债券需求与供给的失衡以及相对宽松的货币政策,自2015年3月起,债券到期收益率一路下行,引领了一波债券的牛市行情,从1年期到10年期,各期限信用产品的到期收益率都明显下降(见图
3、图4)。图3:3年期企业债与1年期公司债到期收益率走势
图4:长期限企业债与公司债到期收益率走势
同时,由于交易所债券在质押式回购方面相对便捷,使其成为加杠杆操作的首要选择,公司债需求增加,加剧了同期限不同信用级别公司债信用利差的收窄(见图5)。图5:3年期企业债与3年期公司债到期收益率走势
3、长久期资产供不应求,收益率下降明显
在资产收益率一路下行的情况,为提高回报率,投资机构纷纷采取拉长久期的策略。反映到数据上,长久期的公司债与国开债的信用利差显著收窄,其中9年期AAA公司债的收益率甚至低于10年期国开债,出现倒挂(见图6)。像9月24日万科公开发行的公司债,5年期中标利率为3.5%,与5年期国开债到期收益率相比,信用利差也几乎为0。图6:长期限公司债与国开债到期收益率走势
(三)资产荒令银行面临资产配置压力
自2012年来,银行通过自营或借道各种通道方式,将资产配置到房地产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并形成了大量的高收益信贷和非标资产。自2014年以来,随着存量高收益资产的逐渐到期或被置换为低收益资产,银行的投资收益率出现大幅下行,相关业绩指标也呈现下降趋势(见图7)。图7:银行平均资产利润率与平均资本利润率变动趋势
内忧:银行盈利压力增大
(一)不良贷款与不良率双升,资本压力增大
根据银监会公布的商业银行主要监管指标情况(法人口径,下同),截止2015年三季度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11863亿元,较上季度增加944亿元,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达到1.59%,较年初上升0.20个百分点。关注类贷款余额2.8万亿元,比年初增加7145亿元,比上季度增加1665亿元。贷款损失准备合计22634亿元,较上季度增加972亿元,拨备覆盖率由一季度末的211.98%下降至190.79%。
自2014年第一季度以来,银行业不良贷款季度环比增速依次为9.12%、7.48%、10.44%、9.87%、16.60%、11.13%、8.65%;虽然不良贷款暴露有所趋稳。但银行业整体不良贷款和不良率双升的趋势仍在延续。2015年四季度,由于经济增速依然下行,企业经营困难加大,预计银行不良贷款仍将继续攀升。
在2014年的四个季度中,商业银行平均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2.13%,12.40%,12.93%和13.18%,资本充足率逐季度增加。但进入2015年,银行资本充足率开始下跌,一季为13.13%,二季度进一步下降18BP至12.95%。虽然三季度回升至13.15%,但在当前经济形势及不良贷款持续增加的情况下,预计2015年内,为了满足监管资本的要求,银行依然面临一定的资本压力(见图8)。图8:银行不良贷款增长率与资本充足率变动趋势
不良贷款、拨备、资本三者密切相关,不良贷款的增加将直接影响银行的拨备、利润和资本。
根据银监会公布的数据,银行业三季度较二季度多计提损失准备972亿元,将直接导致银行税后利润减少729亿元(=972*(1-25%企业所得税率)),由于当年净利润直接转为“未分配利润”(核心资本的组成部分),因此三季度新增拨备会导致当年净利润及核心资本直接减少729亿元。虽然由于拨备的增加幅度大于不良贷款余额的增加,会导致银行超额拨备增加28亿元(=972亿元-944亿元)。而超额拨备属于附属资本的核算范围,因此超额拨备的变动会导致附属资本增加28亿元。上述两个因素合计导致银行监管资本减少701亿元(=729亿元-28亿元)。而二季度,由于损失准备的计提(836亿元)及不良增加大于拨备的计提(258亿元),导致银行监管资本减少885亿元。2015年二至三季度,银行监管资本合计减少了1586亿元(=701亿元+885亿元)。
在满足资本充足率10.3%要求的前提下,上述监管资本的减少将直接导致银行新增资产的形成能力降低15398亿元(1586亿元/10.3%)。而这仅是二季度和三季度的不良资产增加导致的。考虑全年不良资产的增加规模,银行监管资本减少的更少,迫切需要增加利润,以对冲不良资产对利润及资本的侵蚀。
(二)净息差缩减,盈利能力下降
从货币政策层面看,央行多次下调存贷款基准利率,存款利率浮动区间持续扩大,存款保险制度建立等,导致银行负债端成本持续攀升。但国内宏观经济增速放缓趋势未变,企业盈利能力逐渐下降,致使信贷需求不足,制约了银行贷款定价能力,导致银行净息差收窄,2015年初,净息差收窄趋势尤为明显;二季度末银行整体净息差为2.51%,较上年同期下降0.11个百分点,为2012年以来最低水平,虽然三季度净息差略上升至2.53%,但较上年同期仍下降0.15个百分点(见图9)。图9:银行净息差变动趋势
与此对应,银行盈利能力出现下降,2015年前三个季度,在银行总资产同比增长14.78%的情况下,银行业累计实现净利润12925亿元,同比增长仅为2.21%。其中三季度单季度实现4210亿元,较二季度减少69亿元,环比降低1.61%。同时,2015年第三季度,商业银行平均资产利润率1.20%,同比下降0.15个百分点;平均资本利润率为16.68%,同比下降3.1个百分点,均为2012年以来的最低水平。
创新资产配置结构,突围资产荒困局
为解决高收益资产匮乏、利润增长乏力的困局,目前银行较多采用的策略,是降低信用评级准入、加大杠杆或拉长久期,很多投资机构也采用了这种策略,所以市场会出现长期债券收益率的下行和信用利差的收窄。但在经济下行趋势没有改变情况下,银行化解存量不良已经压力重重,从审慎经营的角度出发,笔者并不推荐银行采用上述应对策略。
由于面临越来越严厉的资本监管,银行可投资资产总量受到资本的限制,不能超过资本的12.5倍。银行增加资本的手段有限,主要包括增发股票、发行长期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和混合资本工具等,应更加注重资本的收益率,提高低风险资产占用的资本的比例。因此笔者建议银行重构大类资产的配置方向,并提高以下两类资产的配置规模,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提高资产收益率。
(一)加大资产支持证券的配置力度
自2012年资产证券化业务重启以来,截止2015年10月9日,证监会主管的企业资产支持证券存量规模1423亿元,银监会主管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存量规模3532亿元。由于目前投资者对资产支持证券的认可度尚待提高,因此存量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价格相较公司债而言,具有一定的优势。同时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2年第1号),投资高评级资产支持证券化能够有效节约风险资产,提高资产收益率。
(二)先人一步,抓牢优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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