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意外保管理制度(10篇)
1.员工意外保管理制度 篇一
新庄煤矿安全互保联保管理规定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充分发挥职工在作业过程中的互相监督作用,不断提高职工的自主保安和相互保安能力,使每一名职工都能够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监督,真正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不让他人伤害别人”,结合本单位实际,经矿领导班子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王天喜 刘永俊
副组长:张增书
成员:安委会全体成员
二、安全互保联保目标
全矿实现“双零”目标,区队无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或三级以上非人身事故,个人无事故、无“三违”行为。
三、安全互保联保职责
1、互相关心和帮助,时刻了解互保联保成员的详细情况(包括家庭情况、身体健康状况及性格、技术能力和操作水平、主要特长等),尤其是当班的身体状况和精神状态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汇报,不允许其上班。
2、互相监督和帮助,按照规定穿好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按照本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严格遵守矿上的矿规矿纪及各种规章制度。
3、发现事故隐患,互相提醒,采取防范措施或者及时处理,防止伤害事故发生。
4、互相检查设备是否完好,备件、工具、物料码放是否符合安全规定,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5、各成员之间有责任对任何违章作业者进行警示和制止,严禁冒险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或领导汇报。
6、互相进行思想教育,及时沟通和交流,集思广益,增强自保、互保和联保意识,共同完成安全生产任务。
四、安全互保联保形式
互保联保形式为纵向和横向,队长、副队长、班长、职工之间,形成至上而下的层层联保和同班组职工之间互保管理体制,签订安全互保联保责任承诺书。
五、具体要求
1、本制度针对井上、下全体一线作业人员及岗位或辅助工,原则上按照在同一作业地点进行作业的人员,组成互保联保小组,自愿结成“本质安全伙伴”,确定互保或者联保关系,不论是何种作业,必须签订安全互保联保责任承诺书。
2、区队按照班组签订互保联保协议书,一同作业人员为“本质安全伙伴”。
3、单独作业的,必须与班长签订互保联保协议书,对于从事单独作业的工种,如:刮板机司机、皮带司机、提升
司机、绞车司机、把钩工、机电维修工、副井上下把钩工、配电工、瓦斯(水)泵工、各种管路维护工、通风工、各种巡检工等,可以按小组进行互保,也可以自由结伙伴进行互保联保,但必须在区队长或班组长的同意下方可签订安全互保联保责任承诺书。
4、区队可以根据本单位各工种岗位实际情况组织安排进行。
5、如因工作原因调整班组、班次或工种时,更换“本质安全伙伴”的,必须经队干部和班队长同意,及时签订安全互保联保责任承诺书。
6、如因休班、脱产学习等临时原因,没有“本质安全伙伴”的,由区队干部或班组长负责安排临时“搭档”,结为临时“本质安全伙伴”,也必须遵守安全互保联保责任承诺书,并向信息站汇报,信息站值班人员做好记录,六、考核与奖惩
1、各组按照要求认真履行互保联保职责,及时反映或者纠正制止冒险作业、违章作业行为,实现月度安全生产,给予每位成员正常的安全奖励,否则,将追究各成员的连带责任,给予处罚(区队也可以另定方案奖罚)
2、对互保联保人员的处罚,坚持“一人违章、互保联保人员同时受罚”的原则。凡出现违章和发生事故,对违章者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罚,按照“三违”人员管理规定和矿有
关文件进行处罚,对与之互联保的人员,承担连带责任,按照“三违”人员和事故责任者本人处罚的20%进行处罚。
3、安全互保联保责任承诺书,一式多份,其中区队保存一份,相关人员每人一份,职工可以随身携带,或统一交给班组长管理,便于管理人员和安检员现场监督检查,落实责任。职工未签订安全互保联保责任承诺书却进行作业的,对当事人记一般“三违”一次,对当天值班干部、班队长各罚款300元,出现事故的,一律严肃追究其连带责任。区队长或班组长未与职工签订安全互保联保责任承诺书,职工有权拒绝作业。
4、签订安全互保联保责任承诺书,必须经本人同意方可签订,发现在本人不知道的情况下代签、替签、强行签订的,一人次给予责任人和单位领导500元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经领导班子研究,一律严肃处理。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二日
2.员工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篇二
医疗费用在3000 元以上的。经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为九级伤残及以上的。
(四)死亡事故:是指员工因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不良或者违章操作导致员工当场致命伤害,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事故。
(五)职业病:是指生产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第十一条 处理机构
(一)工伤处理小组
1、由公司分管安全副总经理、工程管理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组成公司工伤处理小组。工伤事故发生部门负责人及安全员作为工伤处理小组临时成员。
2、工程管理部为工伤事故处理的日常管理机构,对各部门上报的工伤事故进行核实,必要时组织调查及监督实施;
3、人力资源部为工伤事故处理的协调管理机构,负责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等相关事宜的办理;建立健全公司工伤事故和员工职业健康档案。
(二)工伤处理小组应做好工伤事故责任认定工作,确定事故性质,作出相应事故处理决定,监督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并向上级报告工作。
第十二条 工伤事故调查
(一)发生工伤事故后,事故发生部门应进行自查,查明事故发生原因、伤害情况,分清事故性质和责任,拟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以书面形式报工程管理部。
(二)公司专职安全员负责《工伤事故调查报告》的填写和相关资料、信息的搜集整理工作,报各级领导审批,并归档备案。
(三)发生重度伤害及以上事故的,应对事故调查情况及处理措施进行公示。
第十三条 确定事故责任的原则
1、因工艺条件或技术操作确定上的错误和缺陷,或因无工艺安全操作规程而发生的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工艺条件或技术操作确定者负责;
2、因设备缺乏维护保养或带病运行而造成事故,由设备管理人员负责;
3、因无设备作业指导书,或在设备作业指导书中没有对设备重要运行参数的调整要领及调整方法作出详细说明,导致操作不当发生事故的,由设备管理人员负责;
4、因随意拆除安全防护装臵而造成事故的,由拆除者或决定拆除者负责;
5、因工作安排原因而发生事故的,由安排工作者负责;
6、因违反规定或操作错误而造成的事故,由操作者负责,但因部门未认真组织三级安全教育和考试,操作者未经相关安全操作知识培训而发生的事故,由安排工作者负责;
7、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生产工器具的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从而导致事故,由采购、供应部门负责人负责;
8、对于已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部门能解决但未能及时解决而造成的事故,由部门负责人负责;部门无力解决且已呈报有关部门,未及时解决而造成事故,由贻误部门负责人负责。
第十四条 事故责任分析
根据工伤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及事故发生的原因,按照当事人在事故过程中的作用,分析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分为直接责任、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三类。
(一)直接责任 指对事故的发生、延续、发展有直接因果关系的人员。有下列行为的人员,应负直接责任:
1、违章指挥,强令他人冒险作业而造成事故的;
2、故意拆除或损坏安全防护装臵、安全标志而造成事故的;
3、发现事故隐患,未及时采取防范措施而导致事故发生的;
4、采购质量低劣的设备、工具、原料、材料等造成事故的采购人员和管理人员;
5、不积极参与抢救,致使事故延续、发展的现场有关人员;
6、对事故发生、延续、发展有直接因果关系的其他人员。
(二)间接责任 是指对事故的发生、延续、发展有间接因果关系的人员。有下列行为的人员,应负相关责任:
1、事故所在部门负有管理责任的项目负责人、班组长等人员;
2、在事故调查申,干扰正常事故调查,隐瞒事故真相的人员;
3、与事故发生、延续、发展有关联的其他人员。
(三)领导责任 是指对事故的预防和事故的发生、延续、发展负有组织、教育、管理责任的部门负责人和其他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应负领导责任:
1、规章制度不健全,或擅自变更规章制度和原定方案,或对违章作业不加以制止而造成事故的;
2、对员工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或指派不熟悉某岗位的人员进行该岗位操作,或安排未经培训安排上岗造成事故的;
3、未定期或未及时安排安全和设备检查,未及时排查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等存在的隐患而造成事故的;
4、对已发现的隐患和缺陷,未及时采取措施防范和整改,导致事故发生的;
5、对有关部门和个人提出的消除不安全因素的合理意见和建议不采纳、不整改,或对已发生过的事故不认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范,导致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6、指派专职司机驾驶非公司车辆或非专职司机驾驶本公司车辆而发生事故的;
7、强令司机驾驶故障车辆而发生事故的;
8、对事故发生、延续、发展负有组织管理责任的其他人员。
第五章 惩处办法
第十五条 发生工伤事故后,对工伤事故责任人必须追究其应承担的相应责任,视其情节轻重程度进行相应的处罚。对工伤事故责任者的处罚分为下述三种方式,处罚可按照下述一种或多种方式同时进行:
(一)行政处罚,从低到高依次分为:警告、通报批评、调离岗位、撤职、留用察看、开除;
(二)经济处罚:一次性罚款、下调工资;
(三)停岗学习第十六条 在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的,由工伤处理小组按照下列条款予以处罚:
(一)造成轻度伤害事故的,视情节对直接责任人及部门负责人处50-100 元的罚款;
(二)造成一般伤害事故的,视情节对直接责任人及部门负责人处200-400 的罚款;
(三)造成严重伤害事故的,视情节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停岗学习3-7 天,并处500-1000 元的罚款;对间接责任人作警告处分,并处 200-400 元的罚款;对事故发生部门负责人作通报批评,并处500-1000 元的罚款;
(四)造成死亡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作开除处理,并处 1000-3000 元的罚款;对间接责任人作警告处分,并处 500-1000 元的罚款;对事故发生部门负责人作撤职处分,并处 2000-5000 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作开除处理;对分管领导及安全主管部门负责人处 1000-3000 元的罚款;对公司专职安全员及事故发生部门安全员作警告处分,处 500-1000 元的罚款;
(五)造成职业病的,参照严重伤害事故处理。
(六)相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处100-1000 元的罚款,作警告处分,直至开除处理:
1、对已发生的工伤事故未及时上报,或存在隐瞒不报、谎报;
2、未保护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3、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正常进行的,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事故调查或者拒绝提供与事故有关证据和资料的;
4、对提出的工伤事故纠正预防措施,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有效实施的;
5、多次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强令员工冒险作业的;
6、对批评、制止违章行为,如实反映事故情况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7、发生事故后,未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伤员和财产的;
8、轻度伤害或以上事故存在违章操作等严重人为责任的、或情况严重、性质恶劣的;
9、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且情节较为严重的。
第十六条 在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既造成设备事故又造成工伤事故的,应按照本管理办法规定对应条款的上限进行处罚,并参考设备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八条 因未知技术领域或因自然界不可抗拒因素等导致的工伤事故,免于处罚,但应视其伤害程度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补充和修订。
3.员工意外保管理制度 篇三
2012年7月16日,车间一号线(座垫)王秀芝班当班,此时生产线上有王秀芝、高怀凤及李华三位员工在进行操作。约中午12时24分左右,李华在侧面对帅铃单座模具进行捅眼操作时,相邻模具启动,将正在捅眼的李华夹在中间,致使其受伤。
事情发生后,公司在第一时间将其送至安徽省立友谊医院诊治。事后经过调查:
通过监控录像发现,夹伤李华的1030双座模具由李华自己连续开启,但他在对帅铃单座进行捅眼操作过程中,忽视了已被自己开启的1030双座模具,导致自己受伤。
根据以上情况,经公司研究决定:此事的主要责任人为李华,所以根据车间的相关规定,给予当事责任人李华进行50元的罚款,并对所在的班组及班长进行警告。希望全体员工从中引以为戒,杜绝生产操作过程中的思想松懈,时刻将安全生产放在首位。
特此通报
合肥东富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4.外保员工岗位职责 篇四
2.熟知公司各有关部门的分布情况,熟悉各种消防设施、重点设备的位置,遇有紧急事件做到快速反应。
3.在营业时间内负责门店的保安工作及开、闭门店的安全检查,提高警惕,严防各类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维护公司利益,保护顾客和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
4.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严厉打击盗窃、流很、扒窃等各种犯罪活动,对抓获的犯罪分子要连同罪证送公安部门审理。
5.执勤中,注意发现易燃、易爆及可疑物品,及时处理排除隐患,避免发生火灾或爆炸事件。
6.遇有突发事件,要善于控制局面,及时疏导顾客、抢险救灾。
7.配合各商品部门负责卖场早开场、晚闭场及营业终止后的清场安全检查工作;清场时注意发现有无滞留人员,是否有火险隐患,有无可疑物品,重点部位要重点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及不安全因素,要认真记录,及时上报部门经理。
5.保利军盛装饰员工报酬协议书 篇五
一、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实行无底薪制。凡实习期满一个月者,可根据其表现,提升为带薪实习生,底薪为300元/月(也包括此月在内)。
二、业务员(电话营销)初步底薪为600元,如一个月未签单者,底薪降为300元,如在当月内公司提供的平台下成功签一单者,底薪为600+1.5%提成,成功签二单者,底薪为800+提成2%。成功签三单者,底薪为1000+提成2.5%,或不要底薪者直接提成3%(需长期外出跑业务的业务员,福利另计)
三、业务员当月内如不是公司提供的平台,成交第一单业务,业务底薪为600元+提成 2.5%。,成交第二单业务者,底薪为800元+提成3%。签定三份合同者底薪为1000元+提成3.5%(注:每单金额最少不能少于2.5万元,每月业绩成功达10万元以上者,底薪提至1000元+提成3.5%或不要底薪者直接提成5%.)
四、设计师初步底薪为1000元,如一个月未签单者,底薪降为600元,成功签一单者,底薪为1000+2%提成,成功签二单者,底薪为1200+提成2.5%。成功签三单者,底薪为1500+提成3%,签四单者及以上,底薪按每单300元递增,提成不予累计,按3%计取。
五、新员工须知,为维护公司正常工作次序,杜绝无视公司规章制度者来去无踪影,导致一时无人接替后期工作,从而给公司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和影响。公司决定实行:新员工当月工薪延期(第二月)发放的制度。公司也做到绝不恶意拖欠员工工薪。此举建立在大家互相理解、相互尊重的基础之上!
六、员工辞职须知:员工辞职须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报告,经公司负责人签字认可且后期工作交接完毕后,方可结清所有前期工资。否则按实习生待遇处理:无任何工资可结。认可者需仔细阅读此协议书,望今后工作中合作愉快!
实习生/设计师 认可者签字:
6.意外伤害保险管理制度 篇六
1对各类事故中发生因工意外伤害的,应及时做好工伤申报工作。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由项目部安质环保部配合综合办公室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2.1工伤认定申请表;
2.2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及现场见证人的证言材料;
2.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员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3员工发生人身或职业病伤害后,由场领导组织相关部门、人员成立调查组及时对伤害进行调查取证。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20日内进行认定,被认定为工伤的,由安质环保部和综合办公室收集齐申报工伤所需的材料,及时申报。需收集的材料包括员工工伤保险待遇申请书一份;
3.1项目部安质环保部填写的“企业员工伤亡事故登记表”(加盖公章)一份;
3.2如为交通事故需提供“交通事故处理书”(复印件);
3.3单位事故调查报告(单位盖章);
3.4事故发生现场人员证明材料(证明人签字);
3.5首次就诊诊断书原件(医院盖章);
3.6住院病历首页、住院病历及病程治疗记录复印件一套;
3.7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不同事故等级的报送要求:
4.1轻伤事故:由事故发生单位调查组收集、提供1.3条1.3.1~
1.3.7项资料,连同二份企业员工伤亡事故登记表,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5日内报送局安质环保部。
4.2重伤事故: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附件(含在事故现场所收集的资料),连同二份企业员工伤亡事故登记表,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5日内报送公司、局安质环保部。
4.3死亡事故:由梁场安质环保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收集所需材料。
5项目部收到事故调查组初步认定意见后,5日内研究确认,项目安全领导组确认后一天内,安质环保部将填写的工伤报告和企业员工伤亡事故登记表及调查组所需资料,上报公司、局安质环保部或劳动人事部门。
6未按上述时间内上报,因延误申报给企业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7.意外事故逐级上报制度 篇七
1、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必须立即向校长报告。重特大事故发生后,学校应立即报告镇中心校(电话:4478008)
2、学校必须在2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逐级上报。
3、报告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报告单位。
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1、事故发生部门要及时将事发情况准确报告指挥中心。
2、指挥中心要迅速将情况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同时要迅速报教育局办公室,并及时与110和120救助中心取得联系。
3、学校领导应立即赶赴现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并配合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抗灾救援工作。
4、事故发生后,在2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报上级有关领导和部门。
5、事故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应急措施。
(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处理的有关事宜。
(6)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等。
6、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或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应当作出标志、拍照(录像)、详细记录现场重要痕迹和收集物证,绘制事故现场简图。
7、事故发生后,在采取相应措施的同时,积极组织人员及时对事发原因进行彻底公正调查,预防在抢险中将现场销毁,给救援调查工作造成困难。
8.病人意外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篇八
一、总 则
(一)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突发公共卫生的应急反应和救护处理能力,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特制订本预案。
(二)防治突发事件的原则: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管理、科学防治的原则,建立起反应迅速、处置有效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防治机制。
二、组织领导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与职责:
1、领导小组:
组 长:张鹤
副组长:邵志敏 王蓉生 鲁美丽
成 员:鄢志红
苏长三
罗红雨
梅建林
邓选民
曾岚
江彩虹
2、职 责:
负责全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统一协调和指挥,决定实施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措施,主要负责做好突发事件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组织展开突发事件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及时发现诊断和救治病人,控制传染源,落实医务人员防范措施及医院内部防交叉感染措施;组织开展业务技术指导工作;进行突发事件的通报与信息发布等工作。
2、职 责:
在领导小组领导下,依法组织协调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负责抓好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方针、改革和措施,组建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预警系统;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组织预案演练,组织对公共卫生和医疗救助专业人员进行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和处理技术的培训,承办救治、反恐、中毒、放射及事故等重大安全事件中涉及公共卫生问题的组织协调工作,对突发重大人员伤亡事件组织紧急医疗救护工作。
(三)市卫生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专业组
根据突发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发展势态所可能导致结果,成立相应应急反应专业处理机制,力求做到反应迅速、统一协调、措施果断、处置有效、成效显著的专业防治队伍。下设若干专业组:
1、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理组
2、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理组
3、职业中毒事故、放射事故应急处理组
4、血吸虫病情应急处理组
5、消毒杀虫应急处理组
6、卫生检验检测应急处理组
7、医疗救护应急处理组
下设各专业小分队
(1)专家指导会诊小分队
(2)现场应急救护小分队
(3)传染病治疗小分队
(4)中毒治疗小分队
(5)公共灾害、意外伤害小分队
(6)职业病治疗小分队
(7)重症病人的救护组
8、卫生监督执法组
(四)卫生专业机构职责
1、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确定传染病疫情监测点,建立健全监测网络,承担疫情的监测、报告与报警,及时掌握、分析、报告疫情动态,提出预防控制对策。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判定疫情性质。负责疫情现场处置,控制和评价。做好疫点的卫生处理工作,推行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开展相关实验室检测工作。做好技术与物资储备,对有关人员开展预防控制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加强对市属医院、镇街中心卫生院的疾病预防控制业务技术指导。
2、医疗机构
市属医疗机构要成立突发事件救治领导小组和技术小组,加强对急救站、感染科及呼吸道发热门诊、肠道门诊等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明确职责,科学分工,合理协调,全面落实各项救治任务和预防措施,并认真做好接诊临床诊治、实验的检测、隔离消毒和疫情调查报告等工作。
其它医疗机构也要相应成立突发事件救治组织,加强对急救站、预检分诊点建设及传染病主诊医生培训是,加强相应救治设备和处置设备防护用品储备。同时进一步完善监测哨和报告点的信息网络建设,发挥监测哨和报名点在突发事件处理中的应有作用。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类
可将突发事件分为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引起的两大类;
自然因素引起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是指洪灾、地震、干旱、风暴、崩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造成实区环境破坏、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受到损害或威胁的严重事件。
社会因素引起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是指火灾、交通事故、化学毒物污染、生物性污染、放射性污染、劳动安全事故、易感人群增加、传染源扩散等。
四、应急规范
(一)预防
1、组织开展群众性卫生活动。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为重点,加强环境卫生建设,消除“四害”等病媒生物的危害。
2、加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和各种宣传工具及健康教育网络体系,深入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科普知识和防病常识,增强人民的卫生保健意识,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3、继续巩固和完善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
4、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强锻炼,增强体质。
5、建立社会对弱势群体的关怀和救助制度,并引导群众正确对待病人、病源携带者及密切接触者,不得歧视他们,并影响到他们正常生活与工作。
(二)监测
充分利用我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及监测信息网络优势,发挥监测点的监测报告、信息网络的功能,开展对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可能发生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同时将认真做好市内外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资料收集,以便对数据库的资料进行汇总与分析,为积极开展防治工作提供第一手资料。
1、提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的敏锐性和报告的及时性,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2、提高监测报告的质量,及时准确地掌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人群中的发病情况和分布特证,为制订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提供依据。
(三)报告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
市卫生局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系统和统一的举报电话。
电话号码:市疾控中心:85258166 卫监大队:96301
(2)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①责任报告单位
各医疗卫生单位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均为责任报告单位。
②责任报告人
执行职务的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务人员和检疫人员、疾病预防控制人员,乡村医生及个体开业医生均为责任报告人。
(3)报告时限和程序
突发公共卫生监测报告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在2小时直接内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市卫监大队报告,某些突发事件或特别严重时应在1小时内报告;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或卫监大队大队长向卫生局分管局长报告,再由分管局长向卫生局局长报告。
必要时,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的卫生局应在2小时内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上级卫生局报告。
有必要时,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
(4)报告方式:
①电话直报:各镇街疾控站工作人员接到各级医务人员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立即赴奔现场,经初步核实,立即向市疾控中心疾控科或卫监大队业务科报告,并向单位领导报告。
②网络直报:建立或指定各疾控站或报告点、监测哨,配备必要的设备,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监测信息的网络直接报告,并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制度。
③报告卡规范使用:执行首诊负责制,实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制度,主治医生应如实填写报告卡,做到认真严肃、字迹清淅、内容完整、及时准确,并及时向疾控站人员报告。
(5)报告内容:
1、首次报告未经调查确认查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隐患的相关信息,应说明信息来源、危害范围、事件性质的初步判定和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经调查确认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应包括事件性质及范围、危害程度、流行病学分布、势态评估、控制措施等内容。
2、内容要求:报告时间、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电话、发病时间、发生过程、主要症状及后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的初步判定、当前拟采取的主要措施、报告单位或报告人。
(四)预警分级、判定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发展势态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一般、严重、特别严重。
1、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
一次食物接人数30人以下,无死亡病例报告;乙丙两类传染病在一周内性病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1倍以上,在2倍以下;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人以下,未发现死亡;一次放射事故超剂量照射人数10人以下,或轻中度放射损伤人数10人以上,50人以下,无死亡;市卫生局认定的其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严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
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30-100人之间,或者死亡1-4人,或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学校,或重要活动期间的;发生输入性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发生输入性人禽流感病例;乙、丙两类传染病疫情波及范围广迅速,一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2倍以上,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其它镇街;预防接种或学生预防服药出现死亡;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人以上或死亡1-4人;一次放射事故超剂量照射人数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轻、中度放射损伤人数在50人以上或死亡5人以下的;卫生局认定的其它严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特别严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
发生甲类传染病疫情的;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发生人禽流感续发病例;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同时涉及多个镇街,并有扩散趋势,造成重大影响;发生新发传染病或已消灭传染病发生、急性职业中毒50人以上或死亡5人以上;食物中毒超过100人以上或引起死亡在5人以上;卫生局认定的其特别严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五)应急反应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反应
⑴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接到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后,市卫生局应立即组织专家进行调查的确认,并对疫情进行综合评估,根据不同情况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分管局长发出指令启动相应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预案,并向局长报告;必要时由局长发布命令启动卫生系统应急预案,再由各分管局长发出指令,迅速启动卫生系统应急预案各分预案,并迅速组织医疗、疾控和卫生监查,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现场处理工作,并按照规定由局长向市府办分管主任和分管领导报告,同时也向上一级卫生局报告。
⑵严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接到严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后,分管局长立即向局长报告,由局长统一指挥,启动卫生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立即组织专家调查确认,并对疫情进行综合评估,迅速组织相应的应急卫生救治队伍和有关人员到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进行检测、流行病学调查与分析,组织医疗救治,病人隔离、人员疏散,同时分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处理工作建议和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一步扩散,现场分管局长及时向局长报告情况,并由局长向市政府办公室分管主任及分管领导报告,必要时向市政府提出成立市应急处理指挥部的建议或向上一级卫生主管部门提出技术支持和指导。
⑶特别严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接到特别严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后,卫生局立即启动卫生系统应急处理预案,并组织专家调查确认,并对疫情进行综合评估;同时向市政府提出成立全国应急处理指挥部的建议。在市应急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进一步组织和协调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全面落实组织和协调专业技术机构开展现场调查和处理;指导和协调落实医疗救治和预防控制等措施;发布、通
报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
(六)控制
1、调查
流行病学调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发现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或接到有关情况报告后,应立即派出专业人员,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事发现场,按规定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尽快确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和需要采取的主要措施等。由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及时将处理意见报卫生局分管局长,并由分管局长向局长报告。
①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密切接触者跟踪调查和传染病发病病人,必病情况,疾病流行的可能因素等调查,在初步完成调查,经核实确认后,立即向市疾控中心主任报告,按规定程序进一步采取措施。
②流调人员进行相关标本或样品的采样、技术分析、检验。
③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确认
2、现场消毒处理
3、病例隔离治疗
4、接触者的判定和医学观察
5、特殊场所的现场处理
6、医源性感染的预防与控制
(七)医疗救治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可疑对象或发病人员报告并立即将情况报告市卫生局,卫生局通过综合评估后,由卫生局医疗救治分管局长发出指令,启动医疗救治应急预案、组织相应专业小分队赶到现场进行救治,并向局长报告救治情况。
1、现场救治
各市属医院、镇街医院要组织医护人员,对因突发事件致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对就诊病人必须接诊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
2、转诊与转运
情况严重的,根据疫情需要,实行就近就地原则,进行转诊与转运,将病人送到专科医院,属于传染性疾病的病人或特别严重病人应将病人送市市综合性医院或中心医院。由市卫生局组织专家治疗小组进行治疗、会诊、确诊及制定方案。对需要转送的病人,严格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的复印件转送至接诊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
3、接诊救治
被卫生局指定为接诊医院,迅速启动院内救治应急预案,并组织专家治疗小组进行接诊准备和开展有序的救治工作。
4、各医院(含初诊医院)要将传染病人密切接触者送留验站进行医学观察,同时认真做好医院内部消毒、隔离等卫生防护措施,加强医务人员特别是一线医务人员的防护,防止交叉感染和污染。
5、市卫生局可视情况需要,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请求专家、技术支援。
(八)通报信息发布
⑴卫生局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卫生局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向社会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
⑵对发生在本市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可能波及到兄弟县市及有关部门、应当实事求是地向兄弟县市卫生局进行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况;同样,接到兄弟县市卫生局的通报,应当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并视情况及时通知相应的医疗
卫生机构,组织做好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员与物资准备。
⑶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已经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者发现可能引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形时,应及时向市卫生局通报。
⑷媒体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及时主动,准确把握,应进行实事求是的报道,正确引导舆论,注重社会效果,防止产生负面影响。
(九)监 督
卫生监察大队要在卫生局的组织领导下,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定期或不定期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学校、托幼机构及公共场所等进行监督检查。
对医疗机构的检查重点是疫情报告的医疗机构中心感染科或主诊医生、发热门诊预捡分诊点、肠道门诊、急救站等规范化建设和消毒隔离的防护措施,消毒设备、消毒产品和防护用品的质量、医疗废弃物处理等。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检查重点是疫情报告,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和疫点的环境消毒等;对公共卫生场所的检查重点是公共场所的消毒管理和空气卫生质量等。对学校和托幼机构的检查重点是室内空气卫生质量、消毒工作落实情况及学生和幼儿的健康管理等;对违法者得出行政处罚意见或向有关单位提出行政处分的建议。
必要时市卫生局组成监督组,对各医疗卫生单位执行、组织、准备情况进行督查。
(十)保 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应遵循“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原则,卫生局应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组织建设,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和预警工作,加大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队伍建设和技术研发,建立键全统一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体系,以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⑴技术保障
①信息系统
市卫生局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决策指挥系统的信息、技术平台,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收集、处理、分析、分布和信息传递等工作。信息系统由网络传输系统、软件系统、数据库系统及相关技术机构组成。覆盖镇(街道)的网络系统,采用分级负责的方式进行实施。
②常规监测
市卫生局建立统一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网络体系,包括:法定传染病监测报告网络、影响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网络、实验室监测网络、医院哨点测网络。各医疗卫生机构、国境卫生检疫机构负责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监测工作。
③应急医疗救治体系
以市、镇街两级医疗机构为单位,按合理布局、科学决策,统一指导、属地负责,平战结合、统筹兼顾,中西医结合、优势互补,科学建设、坚持标准,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主要包括医疗救治信息系统、医疗救治指挥系统、医疗救治队伍和医疗救治机构。
④要建立由医疗和疾病预防控制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应急卫生救治队伍,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不断提高队伍的应急救治和现场处置能力。
⑤卫生局要组织开展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相关知
识、技能的培训,推广最新知识和先进技术,建立考核制度。
卫生局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结合应急预案,统一组织安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演练。需要公众参与的应急演练必须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并向社会发布公告。
⑵物资经费保障
①卫生局应根据市政府安排,建立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物资和生产物力储备,同时各镇街中心卫生院、市属医疗单位、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也应作必要的物质储备。物资储备种类包括:药品、疫苗、医疗设备和器材、快速检验检测技术和试剂、传染源隔离及卫生防护的用品和应急设施。
②卫生局应根据市财政安排,切实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日常运转经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经费。各镇街政府应当准备相应应急处理经费。
⑶法律保障
要严格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定,根据本预案要求,严格履行职责,实行责任制。对履行职责不利,造成工作损失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当事人的责任。
(十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终结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终结需符合以下条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或未例传染病例发生后经过最长潜伏期无新的病例出现。
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市卫生局组织进行分析专家论证,提出终结建议,报请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或市公共卫生应急指挥部应急办批准后,由卫生局组织实施,并向上一级卫生部门报告。
严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根据不同性质的公共卫生事件,由卫生局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结建议或市卫生局报上一级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上一级卫生主管部门会同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结建议,报告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特别严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授权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十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期评估
9.校园意外伤害事件应急管理机制1 篇九
斗门街办落水小学
2009年10月
校园意外伤害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为加强学校校园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具体管理责任,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特制订本预案。
一、成立校园安全监管领导小组
组 长:张军利
副组长:王世栋
成 员:李来斌冯强伍鹏程齐军婵
二、落实校园安全监管具体措施
1.明确校园安全监管责任范围及责任人,落实安全工作众人挑,人人肩上有指标的安全监管责任制。
2.每周教师例会和班会必须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健全职能范围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贯彻落实到位,做到警钟常鸣,警示不懈,时时做好应急准备教育工作,形成人人注意安全,个个参与防范的校园良好安全生产氛围。
3.有关安全监管责任人要对本监管的责任范围工作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报告相关责任人。
三、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和惩戒
1.如突发事件一经发生,在场的领导、教师,应首先组织学生离开事发现场,及时向安全领导小组汇报,保护好现场;若有伤员,以抢救伤员为主;其次安全领导小组接到通知后,要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到场处置,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
报;再是稳定师生,勘察现场,制定方案,慰问受伤人员,调查事发原因,按规定进行处理。
2.凡责任人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责任事故的,要承担一切应负监管责任,同时,实行“一票否决”制度,责任人内不能评优。
附表:校园安全监管一览表
校长室
全校性校园安全监管
贯彻上级会议文件精神,制订相关管理方案
接到报告立即组织处理并向上级汇报
校长负主要领导责任
教导处
教学过程安全(劳技、体育、实验)监管
实验、微机操作课、体育活动课等安全教育
立即报告校长现场应急处理
教导主任负直接领导责任
各班级
本班安全监管
安全工作全部内容
立即报告上级领导现场应急处理
各班级班主任负直接领导责任
门卫
校内财物、校园人员流动秩序监管
外来进出人员、师生进出秩序、师生车辆、校门及节假日值班等
立即报告分管领导现场应急处理
10.职场寒流员工保工作的奇招 篇十
席卷全球美国的金融危机对我国的经济也产生强大的冲击,也给今年的职场增加了许多不确定的因素,而近日,某网站联合旗下各行业人才网站推出10行业人才求职指数报告。
据调查数据显示:受“金融海啸”影响,在刚刚过去的“金九银十”招聘高峰期出现了企业用人需求下滑的迹象。部分企业开始调整招聘计划,裁员、大幅降薪屡见不鲜。应届大学生面临就业困境,职场人士面临失业危险,对于即将踏入职场和已入职场的人来说,面对的经济萧条的大环境,如何实现就业和保住职位是他们现在最关注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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