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题(共8篇)
1.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题 篇一
第一章 导论
一.判断题
1.()由于国际贸易是一种世界性的商品和劳务的交换活动,所以国际贸易也可以称为世界贸易。答案:对
2.()国际贸易与对外贸易是总体与局部的关系,其实质内容是一致的。答案:对 3.()按国际惯例,出口额要以CIF价格计算,进口额要以FOB价格计算。答案:错 4.()进口贸易额或进口总额与出口贸易额或出口总额两者相加即为一国的对外贸易额,它是反映一国对外贸易规模的重要指标之一。答案:对
5.()当进口总额大于出口总额时,被称为贸易盈余。答案:错
6.()对外贸易额又称对外贸易值,指用货币表示的一定时期内(通常指一年)一国的对外贸易总值。答案:对
7.()一个国家的对外贸易商品结构,主要是由该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状况和贸易政策决定的。答案:对
8.()国际贸易商品结构可以反映整个世界的经济和科技发展水平以及产业结构状况。答案:对
9.()发达国家的对外贸易依存度普遍比发展中国家的对外贸易依存度要高。答案:错 10.()由于一个国家的进出口商品种类繁多,很难直接用进出口商品的价格进行比较。
11.()过境贸易不列入专门贸易,但可以列入总贸易。答案:对
12.()有形贸易是指有形商品的进出口,在通过一国海关时,必须向海关申报,并列入海关的贸易统计,是国际收支的重要项目。答案:对
13.()无形贸易包括国际服务贸易和国际技术贸易,国际服务贸易是构成国际无形贸易的主体。答案:对
第二章 世界市场与国际价格
1.()世界市场即世界各国商品和服务交换的领域或场所。答案:对 2.()世界市场价格,即国际价格,是不同国际价值的货币表现。答案:对 3.()商品的价值是人类抽象劳动的凝结物。答案:对
4.()单位时间内消耗的劳动力越多,劳动强度就越小,单位商品的价值量就越小。答案:错
5.()国际价值量则取决于在世界经济的一般生产条件下,按照世界平均劳动生产率和平均劳动强度生产该商品所需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答案:对 6.()劳动强度是指同一时间内劳动力消耗的程度。答案:对
7.()一个国家的生产条件越好,劳动生产率越高,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就越有利。答案:对
8.()假如世界市场上所有国家均等地增加劳动强度,世界平均劳动强度增大,则单位商品所含的国际价值量就会增多。答案:对
9.()国际价值与贸易参加国的贸易量关系不大。答案:错
10.()国际市场价格以国际生产价格为基础,并以国际生产价格为中心上下波动。答案:对
第三章 国际贸易理论
1.()斯密认为,国际分工和贸易的原因和基础是各国间劳动生产率或生产成本的相对差别。答案:错
2.()国际贸易理论是各国制定对外贸易政策的依据,其产生和发展离不开一定的经济基础。答案:对
3.()俄林认为,两国国内不同的分工体系决定了各自的相对优势商品,形成了两国贸易的基础。答案:错
4.()重商主义把货币看作是财富的唯一形式,一国拥有的货币数量越多意味着财富越多。答案:对
5.()要素价格相等化定理认为,贸易的结果将推动两国的要素相对价格以及绝对价格均等化。答案:对
6.()国民收入增加量(△Y)=乘数(K)×投资的增加量(△I)答案:对
7.()H—O理论对贸易模式的解释是,每一国家都进口密集地使用其相对富裕的生产要素所生产出的商品,出口密集地使用其相对稀缺的生产要素所生产出的商品。答案:错 8.()李嘉图认为,每个国家都集中生产并出口其具有比较劣势的产品,进口其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答案:错
第四章 国际贸易措施
1.()海关是设在关境上的国家行政上管理机构。答案:对 2.()关税最终转嫁给了消费者,由消费者承担。答案:对 3.()关税具有强制性、有偿性、预定性的特点。答案:错
4.()关税税率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一国的经济发展水平。答案:对 5.()最惠国税率比普通税率高,有时甚至高很多。答案:错
6.()普遍优惠制关税目的是通过给惠国对受惠目的受惠商品给予减、免关税优惠待遇,使发展中的受惠国增加出口收益,促进其工业化水平提高,加速国民经济的增长。答案:对
7.()海关税则又称关税税则,是一国对进出口商品计征关税的规章和对进出口的应税与免税商品加以系统分类的一览表。答案:对
8.()自主税则又称国定税则,是指一国立法机构根据关税自主原则单独制定而不受对外签订的贸易条约或协定约束的一种税率。答案:对
9.()绝对配额是在一定时期内对某些商品的进口数量或金额规定一个最高限额,达到这个限额后就禁止进口。答案:对
10.()一些国家还往往针对某个国家采取相应的限制性的关税壁垒,这就使关税壁垒比非关税壁垒更具有歧视性。答案:错
11.()非关税措施,又称为非关税壁垒,是指除关税措施以外的一切限制进口的措施。答案:对
12.()关税壁垒比非关税壁垒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和针对性。答案:错
第五章 公平贸易救济措施
1.()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都主要是针对国际贸易中进口产品的不公平竞争行为所采取的保障制度。答案:错
2.()当使用出口国国内销售价格和向第三国出口的价格均无法确定倾销商品的正常价格时,可以采用结构价格来确定。答案:对
3.()倾销是一种公平的竞争行为。答案:错
4.()根据实施的条件不同,保障措施可分为一般保障措施和特殊保障措施。答案:对
5.()一国货币贬值后,以外国货币表示的出口商品价格上升。答案:错
6.()按照倾销的目的划分,可将倾销分为偶然性倾销、掠夺性倾销、长期性倾销。答案:对
7.()倾销的动机和目的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为了销售过剩产品,有的是为了争夺国外市场,扩大出口。答案:对
8.()保障措施则是保障条款的具体运用,保障条款是保障措施适用的法律依据,实践中有时也把保障条款称为保障措施条款。答案:对
9.()特殊保障措施是针对特定产品或特定国家的产品而采取实施的条件相对宽松的保障措施。答案:对
第六章 区域经济一体化与世界贸易组织
1.()优惠贸易安排是经济一体化形式中最为低级的一种。答案:对 2.()贸易创造效果使同盟国福利水平下降。答案:错
3.()欧洲是世界上经济一体化产生最早发展最快,取得成绩也最显著的地区。答案:对
4.()关税同盟的成立还会带来各参与国行政费用提高、走私现象增多等直接效应。答案:错
5.()中国是关贸总协定的缔约国之一。答案:对
6.()非歧视原则是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又可称为无差别待遇原则,是与歧视待遇原则相对应的一项基本的原则。
7.()最惠国待遇原则的本质要求,是作为当事方的成员方处理同其他成员方关系与处理同另一其他成员方关系时,不能有歧视。答案:对
8.()世界贸易自由化从根本上来说,是通过削减关税、弱化关税壁垒以及取消和限制形形色色的非关税壁垒措施来实现的。答案:对
9.()国际贸易争端是伴随着国家间经济交往的开始与发展而产生的不可避免的一种现象。答案:对
10.()欧洲联盟包括了所有欧洲国家。答案:错
11.()亚太经合组织的组织机构包括领导人非正式会议、部长级会议、高官会、委员会和专题工作组等。答案:对
12.()世贸组织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都是联合国专门机构。答案:错
第七章 国际服务贸易和国际技术贸易
1.()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的共同点在于它们都是货物的交换。答案:错 2.()国际服务贸易市场的垄断性很强,主要表现为全球服务贸易壁垒森严。答案:对
3.()国际服务贸易与国际无形贸易大致可以等同。答案:错
4.()服务贸易不经过海关,不反映在海关统计上,只反映在国际收支平衡表上。答案:对
5.()《服务贸易总协定》是世界贸易组织的一大支柱。答案:对
6.()国际技术贸易是一种国际间的以纯技术的使用权为主要交易标的的商业行为。答案:对
7.()技术贸易的标的是有形商品,而商品贸易的标的是无形的技术知识。答案:错
8.()技术进口方能取得技术标的使用权,而不能取得技术标的所有权。答案:对 9.()国际技术贸易的最主要内容是围绕知识产权的转让展开的贸易活动。答案:对
10.()许可证协议交易标的主要内容只能是专利技术、商标和专有技术三个方面中的一项。答案:错
11.()在专利权的保护期届满后,任何人均可无偿使用,不构成侵权。答案:对 12.()在我国利用合资经营、合作经营和补偿贸易引进先进技术已是一种主要的对外技术贸易方式。答案:对
13.()国际技术贸易由技术出口和技术引进这两方面组成。答案:对
14.()版权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依版权法及相关法律所享有的权利。答案:对
第八章 国际贸易术语及价格核算
1.()价格术语主要是为了说明商品的价格构成。答案:错 2.()按CIF成交的合同,属于在目的港交货的合同。答案:错
3.()以FOB、CIF出口,万一货物装船时落入海中,均由卖方承担此损失。答案:对
4.()以C组术语成交,风险在交货时转移,而费用则在目的港或目的地转移。答案:对
5.()FOB Under Tackle 条件下,卖方的责任、风险及费用只负担到买方指定船只的钓钩所及之处为止。答案:错
6.()CIF与CIF Landed的主要区别在于,除了要承担货物到达目的港的风险和正常的运费以外,CIF Landed条件下,卖方还要承担卸货费用。答案:错
7.()根据《INCOTERMS 2000》的解释,采用D组术语成交,卖方没有办理货运保险的义务,所以卖方不必提交保险单。答案:对
8.()按CFR Landed Singapore成交,货物在新加坡的卸货费及进口报关费由卖方负担。答案:错
9.()业务部门习惯将CIF价格称为到岸价,就是说卖方要负担将货物运达目的港之前的一切责任、费用和风险。答案:错
10.()如果采用“FOBST”成交,则卖方要负责货物的装船费用。答案:对 11.()FOB、CFR、CIF三种合同中,第一种卖方承担的风险、责任最小,而第三种最大。答案:对
12.()DDU下,应由卖方办理进口手续,但由买方支付进口税。答案:错 13.()通常出口成交价格是由国际市场价格水平决定的,并受国际市场价格走势的影响。答案:对
14.()出口盈亏率越大,说明此项出口越盈利。答案:对
15.()CIF Landed Hamburg 是指卖方必须把货交到Hamburg岸上才算完成交货任务。答案:错
16.()就卖方承担的风险而言,CIF比CFR大。答案:错
17.()理论上讲,对于出口方,采用软币计价比较有利。答案:错
18.()佣金是卖方给予中间商的报酬,而折扣则是卖方给予买方的一定的价格减让。答案:对
第九章 国际货物的品质、数量和包装条款
1.()卖方根据买方提供的样品,加工复制出一个类似的样品提供买方确认,经确认后的样品叫复样。答案:错
2.()凭规格买卖,又提供了参考样品,卖方所交货的品质,既要完全符合规格要求,又要和样品完全一致。答案:对
3.()在我国出口农副产品中采用“FAQ”来说明品质一般指的中等货而言。答案:对
4.()在选择订立品质的方法时,一般不宜采用既凭样品又凭规格成交的表示品质的方法。答案:对
5.()根据品质公差条款,卖方所交货物品质,只要在品质公差范围内,买方不得拒收,也不得要求调整价格。答案:对
6.()某外商来电要我提供大豆,按含油量20%,含水份15%,不完全粒7%,杂质1%的规格订立合同。对此,一般情况下,我方可以接受。答案:错
7.()如果卖方交货数量超过买卖合同规定数量,买方有权拒收全部货物。答案:
错
8.()运输包装上的标志就是指运输标志,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唛头。答案:对 9.()定牌中性与无牌中性的共同点在于两者在商品和内外包装上都不注明生产国别。答案:对
10.()包装费用通常在单价以外另行计价。答案:错
11.()运输标志、指示性标志和警告性标志都是刷在商品的外包装上的。答案:错
12.()国际贸易中,对“适合海洋运输包装”有统一的定义和解释。
答案:错
第十章 国际货物运输
1.()海洋运输是国际货物运输中使用最多的运输方式。答案:对
2.()由于班轮是按固定运费率收取运费,因此任二个港口间无论选择哪间班轮公司,托运人所支付的运输都是一样的。答案:错
3.()W/M or A.V.指按重量和体积中较高的一个收取运费后再加上一定百分比的从价费。答案:错
4.()班轮运输要计算滞期费和速遣费。答案:错
5.()采用班轮和租船运输时,都应在买卖合同和租船合同中对滞期速遣问题作出相应的规定。答案:错
6.()由于装运期和交货期是两个含义不同的概念,因此,合同中的装运期和交货期应为两个不同日期。答案:错
7.()凡装在同一航次、同一条船上的货物,即使装运时间和装运地点不同,也不作分批装运。答案:对
8.()如合同中规定装运条款为“2003年7/8月份装运”,那么我出口公司必须
将货物于7月、8月两个月内,每月各装一批。答案:错
9.()海运提单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订立的运输契约,是物权凭证。答案:对 10.()按提单表面填写是否清洁,有无涂改可分为清洁提单和不清洁提单。答案:错
11.()所谓空白抬头,空白背书的提单是指既不填写收货人,又不需要背书的提单。答案:错
12.()定程租船下,不计算速遣费和滞期费。答案:错
13.()一般情况下,提单的签发日应晚于保险单日期,或至少和保险单同一天。答案:错
14.()CIF伦敦/利物浦/安特卫普是指货物分别在三个港口卸货。答案:错 15.()过期提单是指超过L/C装运期的提单。答案:错
第十一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1.()出口一批玻璃器皿,因其在运输途中容易破碎,所以在投保一切险的基础上,还应加保碰损破碎险。答案:错
2.()在已投保“一切险”在基础上,可以再加保“交货不到险”。答案:对 3.()如果投保了一切险,就表明已经包括了一般附加险和特殊附加险的责任范围。答案:错
4.()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包含的基本险和附加险,保险公司的保险期限均以“W / W CLAUSE”(仓至仓条款)加以规定。答案:错
5.()在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业务中,三种基本险和特殊附加险中的罢工险均可
适用“仓至仓”条款。答案:错
6.()在投保一切险后,如货物在海运途中由于任何外来原因造成的货损货差,保
险公司均应负责赔偿。答案:错
7.()平安险的英文原意是“单独海损不赔”,也就是说,如果被保险人投保了该险,保险人对所有单独海损造成的后果不负赔偿责任。答案:错
8.()我方以CIF条件出口棉织品500包,根据合同规定投保水渍险。货在途中因货舱淡水管滴漏,使其中的60包遭水渍,保险公司应对此损失赔偿。答案:错
9.()据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规定,意外事故仅指运输工具搁浅、触礁、沉没、失火等。答案:对
10.()按惯例,船舶失踪半年仍无消息可视为实际全损。答案:对
11.()水渍险的责任范围既包括了平安险的全部保承范围,也包括了由外来风险引起的全部损失。答案:错
12.()陆运基本险同海运基本险的责任期限一样均为“仓至仓”。答案:对 13.()本着既避免风险,又节省保费的原则,以FOB进口玻璃器皿,可仅投保破碎险。答案:错
14.()投保人在投保一切险后,根据需要还可加保特殊附加险。答案:对
第十二章 国际货款的支付
1.()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无条件支付命令。答案:对
2.()倘若一张汇票的要项不齐全,受票人有权拒付该汇票。答案:对
3.()一张汇票往往可以同时具备几种性质,因此,一张商业汇票同时又可以是银行即期汇票。答案:错
4.()一张远期汇票一经承兑,该汇票的主债务人就由出票人转移为承兑人。答案:对
5.()所有的汇票在使用过程中均需经过出票、提示、承兑、付款几个环节。答案:错
6.()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无条件支付承诺。答案:对
7.()在托收业务中,银行的一切行为是按照托收指示来进行的。答案:错
8.()在分批付款条件下,由于货款不是一次付清,故它同延期付款一样,也属于买方利用卖方资金的一种形式。答案:错
9.()在信用证支付方式下,只要受益人置备了规定的单据并且交单时间不超过信用证的有效期;银行就必须履行付款义务。
答案:错
10.()信用证修改通知书有多项内容时。只能全就接受或全部拒绝,不能只接受其中一部分而拒绝另一部分。答案:对
11.()托收的性质属银行信用。答案:错
12.()托收方式下,银行只是作为受托人替出口人收款,它没有检查单据的义务,因此,如果出口人出具伪造单据,造成进口人损失,银行不承担责任。答案:对
13.()即期汇票和远期汇票均可贴现。答案:对
14.()可撤销信用证对出口人安全收汇没有保证,因为开证行可在任何情况下单方面撤销和修改信用证。答案:对
15.()即期汇票与远期汇票都要承兑。答案:错 16.()汇票与支票都是无条件的支付命令。答案:对
第十三章 国际货物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
1.()凡是出口商品,必须经过商检机构的检验之后才能出口。答案:错 2.()在出口国检验是指在产地检验出口商品。答案:错
3.()在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凭样成交的,进行商品检验时应按合同进行检验。答案:错
4.()某公司的进口设备到货后,发现与合同规定不符,但卖方及时对设备进行了修理,使设备达到了原定标准。在此情况下,买方就不能提出任何损害赔偿要求。答案:对
5.()不可抗力事故是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控制或克服的。答案:对 6.()凡是属于自然原因和/或社会原因所造成的意外事件均属于不可抗力事件。答案:错
7.()在不可抗力条款中必须订明一方发生不可抗力事故后通知对方的期限和方式。答案:错
8.()如果采用概括式说明不可抗力事故范围,易因双方当事人意见不一致而影响合同效力。
答案:对
9.()援引不可抗力条款的法律后果是撤销合同或推迟合同的履行。答案:对 10.()某年我与某外商签订了一份进口化肥的合同,后来生产这批化肥的两个工厂之一遭受火灾,长时间内不能恢复生产。这时正值国际市场化肥价格上涨,外商以不可抗力事故为由,要求撤销合同,我方应予以同意。
答案:错
11()仲裁比诉讼的程序简单,处理问题比较迅速及时,而且费用也较为低廉。答案:对
12.()买卖双方为解决争议而提请仲裁时,必须向仲裁机构递交仲裁协议,否则,仲裁机构不予受理。答案:对
13.()仲裁协议必须由合同当事人在争议发生之前达成,否则不能提请仲裁。答案:对
14.()一方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法院提请诉讼,要求重新审理。答案:错 15.()仲裁协议的核心作用是排除法院对该争议案件的管辖权。答案:对
第十四章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商订
1.()在交易磋商过程中,发盘是由卖方作出的行为,接受是买方作出的行为。答案:错
2.()《公约》规定,如果发盘中规定了有效期,则在该发盘生效后,发盘人仍可以撤消该发盘。答案:错
3.()一项有效的发盘,一旦被受盘人无条件地全部接受后,合同即告成立。答案:错
4.()如果发盘人在发盘中没有受建议约束的意思,则不构成发盘,而只是邀请对方发盘。答案:对
5.()接受通知送达受盘人时已超过发盘规定的有效期,如发盘人立即予以确认,合同仍然可以成立。答案:对
6.()一项发盘表明是不可撤消的发盘,则意味着发盘人无权撤回该发盘。答案:错
7.()根据《公约》的规定,在发盘人收到收盘人的接受通知之前发盘人均可以撤销其发盘。答案:错
8.()交双方只要经过发盘和接受,对交易条件达成协议,即可建立合同关系,而无须经过询盘和还盘。
答案:对
9.()询盘、发盘和接受是洽商交易不可缺少的步骤。答案:错
10.()按《公约》规定,采用口头发盘时,除另有声明,受盘人必须当场表示接受,此发盘方有效。答案:对
11.()《公约》规定发盘生效的时间为发盘送达受盘人时。答案:对
12.()一项还盘是对原发盘的拒绝,一经受盘人作出还盘,原发盘也随之失效,交易治商由此中断。答案:错
13.()按《公约》规定,接受生效的时间实际上就是合同订立的时间。答案:对
第十五章 进出口合同的履行
1.()催开信用证的方式除了直接向国外买方发出通知外,还可以请银行和驻外机构配合或协助催证。答案:对
2.()审核信用证时,对于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条款或不能接受的内容,受益人可以直接向开证行提出修改。答案:错
3.()修改信用证只能由受益人引起。答案:错
4.()同有信用证如有多处需要修改,原则上只能一次性提出;对于修改通知,可以接受其中一部分,也可以全部接受。答案:错
5.()凡迟于信用证本身到期日提交的单据银行有权拒付。答案:对
6.()汇票无论份数多少,每份具有同等效力。答案:对
7.()如提单正本有几份,每份正本提单的效力是相同的,但只要其中一份凭以提货,其他各份立即失效。答案:对
8.()信用证未规定,银行按惯例接受包括装运港至目的港全程的转船提单或联运单据。答案:错
9.()如我方交货的品质、数量、包装不符合合同的规定,在买方享有复验权的情况下,一旦已经支付货款,则无权索赔。答案:错
10.()国外来证规定分两批(Two Lots)装运,我们就必须将货物装在不同航次的两条船上。答案:错
11.()运输标志和警告性标志均要在运输单据中标明。答案:错
12.()在信用证付款方式下,只要在信用证的有效期内,不论受益人何时向银行提交合乎合同规定的单据,银行一律不得拒收单据和拒付货款。答案:错
13.()受益人接受银行转交的信用证修改书时,可以接受其中对受益人有利的一点或几点,而将其中不同意之点通知银行转告开证行撤销。答案:错
第十六章 国际贸易方式
1.()包销商和出口商的关系是买卖关系。答案:对
2.()包销与独家代理的根本区别在于:前者是买卖关系,后者是委托代理关系。答案:对
3.()在寄售业务中,商品售出前所有权属于寄售人。答案:对
4.()采用包销或独家代理方式,出口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在同一时期同一区
域内多头出口而导致的自我竞争。答案:对
5.()在寄售业务中,代销商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出售货物,收取货款并执行与买主订立的合同。答案:错
6.()在独家代理方式下,只要在指定地区和期限内做成的指定商品的交易,无论是由代理商做成,还是由出口企业自己做成,代理商均有权获得佣金。答案:对
7.()寄售与代理的一个共同之处,就是每一业务的双方当事人之间均为委托关系。答案:对
8.()在国际招标业务中,招标人既可以根据对本身最优惠的条件选定中标人,也可以宣布招标失败,而拒绝全部投标。答案:错
9.()在独家代理方式下,只要在指定地区和期限内做成的指定商品的交易,无论是由代理商做成,还是由出口企业自己做成,代理商均有权获得佣金。答案:对
10.()加工贸易包括对外加工、装配业务和进料加工。这些均属于以商品为载体的劳务贸易。答案:对
11.()商品交易所是同行业的商人在自愿基础上自发组织起来的市场。答案:对
2.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题 篇二
15到17世纪, 也是西欧各国中央政权权力扩大的时期, 这为贸易保护制度实施提供了政治基础。15世纪末16世纪初, 封建制度瓦解, 代表新兴政治力量的民族国家产生, 君主统领一切政务, “中央政权监督贸易, 设置贸易实在障碍的能力扩大”, 为了满足政府聚敛财富的需要, 缓和国内货币供求矛盾, 中央集权国家开始运用国家力量推行贸易保护, 支持商业资本的发展。
伴随着国际贸易的显著发展, 资本原始积累的需要, 新兴民族国家聚敛财富的需要, 形成了早期的贸易保护制度, 而与之相对应的理论基础就是重商主义。
重商主义是国际贸易理论史上最早的保护贸易理论学说, 14世纪发端于英国, 16到17世纪是其全盛时期。这一理论视货币为财富的唯一形式, 认为贸易顺差有利于积累财富, 为此国家应采取干预和保护的政策以实现贸易顺差。这种学说适应了资本原始积累的需要, 因而在15到17世纪为西欧各国专制君主国和代表商业资本利益的早期资产阶级所称道与推行。重商主义的发展经历了前期和后期两个阶段, 或者说经历了“货币差额论”和“贸易差额论”两个阶段。前一个阶段即重商主义前期 (15世纪到16世纪中叶) 着眼于金银的进口, 主张用行政手段设法通过扩大出口, 从国外吸收大量的黄金和白银, 然后再努力把它保持。在后一个阶段即重商主义后期 (16世纪中叶至17世纪) , 马克思称之为真正重商主义, 认识到只有将货币投入贸易, 才能赚回更多的货币, 因此反对政府对货币输出采取强行限制的做法, 认为只要保持贸易顺差就必然有更多的货币流回本国, 从而增加本国财富, 因此也被称为“贸易差额论”。国内, 严禁金银出口。因此也被称为“货币差额论”。重商主义前期和后期这种差别的出现, 是由于经济发展的程度不同, 在重商主义前期西欧各国国内商品生产和流通不够发达, 对外贸易未充分发展, 仅靠经济手段还无法保证吸引国外贵金属。而到了重商主义后期国际市场成立, 国内手工业有较大发展, 才使扩大对外贸易, 并实现贸易顺差成为可能, 从而出现政策上的转变。重商主义理论与早期贸易保护制度的关系十分紧密, 一方面重商主义理论直接影响了早期贸易保护立法。如马克思在评价重商主义代表人物托马斯·孟的代表作《英国得自对外贸易的财富》一书时, 认为此书对英国立法产生了直接影响;重商主义时代的代表性贸易保护立法《航海条例》, 也是重商主义思想在法律上的集中体现。另一方面, 重商主义的贸易保护理论和政策主张需要通过法律制度的支持得以实现。
在重商主义理论指导下, 西欧各国实行强制性的贸易保护政策, 这一时期的国际贸易政策成为最早的也是典型的贸易保护政策。其政策主张的基本点是国家干预对外贸易, 实行保护贸易, 增加货币财富。为了增加货币财富, 在重商主义前期和后期采取了不同的政策手段。重商主义前期国家采取行政立法手段, 直接控制货币流动, 严禁金银外流, 由国家垄断全部货币贸易。以防止货币外流作为对外贸易政策的指导原则。重商主义后期, 政府管制措施从早期的管理金银进出口发展为管理货物的进出口, “奖出限入”是这一时期贸易政策的主要持征。而且“奖出限入”与产业政策相结合。在限制进口方面:禁止若干国外商品, 尤其是奢侈品的进口;限制国外商品的进口, 课征保护关税, 但对原料则免税进口。在奖励出口方面:阻止原料或半成品出口, 奖励制成品出口, 对本国商品的出口给予津贴, 降低或免除对一些商品的出口关税, 并实行出口退税, 垄断殖民地的贸易政策, 确保殖民地成为本国制成品的市场和原料的供给地。其他鼓励工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主要有:奖励人口繁衍以增加劳动力供应;实行低工资政策以降低成本;禁止技术工匠等熟练技术工人外流和工具设备输出;鼓励外国技术工人移入以保持产品竞争优势;为工场手工业贷款和提供优惠条件, 推动生产规模扩大。
贸易管制作为一种贸易保护主义的迹象直到重商主义时代才出现。随着贸易保护主义的出现, 最早的贸易保护制度也应运而生。在这一时期, 贸易保护制度开始成为推行贸易保护政策的工具。重商主义流行于西欧各国, 相应地贸易保护制度也起源于西欧各国。当时奉行重商主义的西欧国家为推行贸易保护政策, 颁布法令或禁令, 贸易保护立法开始出现, 可以说贸易保护立法与重商主义政策的产生和发展联系在一起。1440年英国通过的一条法令标志着重商主义政策在英国建立起来。它规定, 外国商人运货到英国, 必须将全部价款转换成英国货物;英国商人在外经商, 至少须将一部分售货所得用现金形式带回本国。这条法令可以说是最早的贸易保护制度之一。1651年的航海法则标志着重商主义在英国达到了其全盛时期。航海法可以说是重商主义思想在法律上的集中体现, 是早期贸易保护制度中最典型的立法, 其内容将在后文予以介绍。
下面对各个国家在重商主义时期采用的贸易保护政策进行探讨。
一、英国
英国是这一时期实行严格的贸易保护制度的典型。其基本制度包括:其一, 颁布法令防止贵金属输出国外。在15世纪, 颁布了一系列条例禁止贵金属输出, 都铎王朝 (1485一1603) 统治前期曾再三予以重申, 伊丽莎白女王 (1558一1603年在位) 继位后, 又于1559年、1581年两度颁布禁止贵金属输出的法令。其二, 严令禁止奢侈品输入。1700年英国政府颁布法令绝对禁止印度、波斯和中国的印花织物输入。后又规定禁止一切居住英国的居民买卖、穿着或拥有这些织物, 如有违犯, 即对一般人科以5磅罚金, 对商人科以20镑罚金。其三, 实行保护关税制度。为严格限制进口货物, 除若干原料外, 对所有输入英国的货物几乎全部征收重税。其中, 英国的航海法、谷物法是这一时期典型的、比较成体系的、影响比较大的保护关税法令。1651年, 英国通过了重要的《航海法案》, 其后经多次补充修订, 并和其它一系列的控制海上商品运输和鼓励出口贸易的法令合在一起称为《航海条例》。按照1660年修订的《航海条例》规定:从亚、非、美洲运输货物到英国, 只能使用英国船只;由欧洲运到英国列在名单的货物必须使用英国船舶, 在名单之外的货物才可以使用货物生产国的船舶或英国船舶, 而且必须是由直接生产国运出。对由外国船舶运进英国的货物使用较高的进口关税。“法国大部分农产品和制造品, 至少也须负担75%的税。但大部分货物实在负担不起这样的重税。所以, 课它们这样重的无异于是禁止其输入。”因此, 从1651年到1786年英国的关税是禁止性关税。《航海条例》实行了两个世纪, 至1849年废止。1660一1689年, 英国通过若干法令限制谷物的进口, 产生了《谷物法》。它是英国粮食进出口管制条例的总称, 用提高粮食进口税的办法抵制外来竞争。例如, 在《1670年的谷物法》中规定, 当英国每夸脱小麦价格低于53先令4便士时, 征税16先令;每夸脱价格在53先令4便士至80先令时, 征税8先令。即国内小麦价格低时对进口小麦征高税, 国内小麦价格高时进口税相应降低。这样使英国国内小麦市场每夸脱价格经常保持在60到70先令以上, 不因廉价的小麦进口而降低国内市场价格。《谷物法》的税率曾随小麦价格的变动作过大约十次修改。此外英国对进口的羊毛、木材、生丝、煤及其他共60种商品征收高关税, 并禁止机器、图样出口。其四, 采取一系列奖励出口的措施。为奖励工业品输出, 政府对那些产品可以在海外高价销售的生产部门和行业 (如毛纺织业) 采用免税出口、退还税款、发放奖金等措施加以特别的保护和扶植, 如1780年和1782年英国颁布法令, 规定对输出的每匹白布都颁发奖励金。仅在18世纪20~30年代, 英国政府就取消了100多种商品的输出关税, 并保存了许多商品的输出奖励金。
托马斯·孟是英国乃至欧洲晚期重商主义最主要的代表人物, 贸易差额论的创始人。晚期重商主义作家, 大多数是新兴的大资本家。孟本人就是一个大商人, 担任过东印度公司的董事。由于英国运输黄金的船舶在海中发生损失, 遭到重金主义对出口黄金的攻击, 孟为东印度公司的特殊利益辩护, 1621年发表了其代表作《论英国与东印度的贸易》, 后经改写于1664年以《英国得自对外贸易的财富》书名出版。书中所谈理论, 是从掠夺印度的经商实践中得来的, 力图宣传这个经验总结, 使它作为英国对外贸易的指导思想。马克思曾对该书评价说:“这一著作早在第一版就有了特殊的意义, 即它攻击当时在英国作为国家政策还受到保护的原始的货币制度, 因而它代表重商主义体系对于自己原来体系的自觉的自我脱离。这一著作已经以最初的形式出了好几版, 并且对立法产生了直接影响。”接着指出, 这部书“在100年之内, 一直是重商主义的福音书”。可见, 此书堪称重商主义一部划时代的著作。孟认为商人在国家经济中占重要地位, “商人肩负与其他各国往来的商务而被称为国家财产的管理者”。他把商人职业看作是可贵的职业, 并提出了一个全才的对外贸易商人所必需的12种品质。孟反对重金主义, 反对当时的货币政策, 要求取消禁止货币输出的早期法令, 提出了与之相反的应该准许货币输出的主张。他说:“货币产生贸易, 贸易增加货币”。他还现身说法, 叙述他曾向土耳其王公斐迪南一世公爵借款1万镑, 输出到土耳其经营贸易, 结果“口里叨着一只肥鸭回来”, 所以投入流通的货币越多越好。为了说明货币能繁殖财富, 他还形象地作了描绘, 他说, 这就好像耕种一样, 要多得粮食, 就必须多撒种子。他还嘲讽坚持早期重商主义原则的人是一些蠢人, 因为他们只见农夫的播种, 不见农夫的丰富的收获, 也就是说, 禁止金银输出, 就像反对农夫播种一样荒谬。他在说明对外贸易的原则时提出:“我们还要指出的, 只不过是如何将我们的金钱加在我们的商品上面。使他们一块儿输往外国, 从而我们可以获得更多更多的财富。”输出商品的同时也输出货币, 是为了先买进更多的商品来扩大对外贸易, 再在适当的时候以高价卖给外国人, 增加国家的财富。孟极力主张扩大对外贸易, 认为对外贸易才是国家致富的手段。他着重论述了对外贸易问题, 认为对外贸易的好坏, 是检验一个国家贫与富的标准他说“对外贸易是增加我们的财富和现金的通常手段, 在这一点上我们必须时时谨守这一原则:在价值上, 每年卖给外国人的货物, 必须比我们消费他们的要多。”孟在论述发展对外贸易时阐述了贸易差额理论。同时, 他还认为扩大出口, 发展对外贸易, 对于发展工农业、国防、科学技术, 都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可以扩大就业, 富裕人民。孟还提出并论证了为保护贸易顺差应采取的途径和手段, 他认为必须增加本国的产品输出, 缩减外国货物的进口, 并采取措施使本国商品在国际市场上顺利地排挤外国竞争者。他并不要求在对外贸易中和每个国家都必须出超而是要求国家每年出口商品的总值要大于进口商品的总值, 实现出超。孟十分重视发展航运业和转口贸易, 他提出, 出口的商品要用自己的船舶运输, 以减少支出, 增加收入, 他还热衷于发展同遥远的殖民地, 特别是亚洲一些国家的贸易, 因为这样的贸易带来了特别大的好处。他公开地承认, 英国人是靠亚洲人民而发财致富的。关于这一点, 孟在书中写道:“我们在这些印度商品上所得到的财富, 是大于出产它们的国家和本来拥有它们的那些人民的, 这些商品本是他们的国家的自然财富。”根据他的计算, 用10万英镑从东印度买的胡椒, 在意大利和土耳其至少可以卖70万英镑, 所以他说“我们的国王和王国的最有利的贸易是在东印度的买卖的比例上。”孟从发展对外贸易出发, 提出了他对人口问题的看法。他认为生产者人数愈多, 生产出来的产品就愈多, 因而可以输出的商品就愈多。“因为在人数众多和技艺高超的地方, 一定是商业和国家富庶的。”由于当时资本主义生产还处于不够发达的阶段, 发展工业深感劳动力的不足, 所以孟在主张发展对外贸易的同时, 重视鼓励人口的增加。托马斯·孟既羡慕又嫉妒荷兰的经济成就, 他还主张禁止荷兰在英国沿海捕鱼, 反对荷兰当时在亚洲若干贸易联系方面超过英国。
二、法国
法国是重商主义后期的典型国家, 在17世纪国王路易十四时期, 柯尔培尔执政, 执行了与英国相类似的贸易保护政策。1659年法国也和英国一样开始禁止外国商船装运进口货物。但因当时法国自己的航运力量不足, 因此允许外国船舶参加运输, 但必须交纳吨税 (这可能是欧洲最早开始征收的船舶吨税) 。为限制进口, 同样实行很高的禁止性关税。一方面坚决限制外国工业品输入, 1667年的税则几乎对所有货物都要征税。目的是排斥从英国和荷兰进口的工业品。如:他把英国和荷兰呢绒的进口税率提高了1倍, 花边和饰带等法国擅长生产的装饰品的进口税率也提高了1倍。另一方面又鼓励本国工业所需的外国原料, 如羊毛、铁、锡、铅等的进口, 用以加工制成产品再出口。为支持和鼓励那些制造出口商品的工场手工业, 政府颁布许多法令, 如1673年发布命令, 在全法国工业企业中推行行会制度, 行会规章由政府批准, 具有法律效力。其目的是以行会制度监督工业, 加速发展。国家还发放大量补助金给从事工场手工业的厂主, 同时还允许给厂主提供长期贷款。
法国有安徒安·德·孟克列钦 (1575~1622) , 著有《献给国王和王后的政治经济学》;让·巴蒂斯特·柯尔培尔 (1619~1683) , 虽然没有什么著作, 但他是一个重商主义的实践家, 还有德·马勒斯特芦亚, 著有《异论集》, 波丹 (1530~1596) , 著有《对马勒斯特芦亚异论的答复》、《物价上涨和货币减少问题言记集》等, 都着重强调了贸易保护政策。
三、其他国家
西欧各国推行重商主义的贸易保护政策之时, 亚非拉大部分国家则处于封建社会, 并成为西欧各国的殖民掠夺对象。非洲最终变成向西方帝国主义国家供应农业原料的附庸。16到18世纪, 西方殖民者开始了对亚洲的殖民掠夺活动。最早沦为殖民地的有菲律宾、印度、印度尼西亚。亚洲一些国家如中国、日本则实行严格的闭关锁国政策。闭关锁国政策产生于落后的经济基础, 即长期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和重农抑商政策。主要内容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人民出海贸易、侨居外国、货物出口的限制。二是对外国商人的限制和防范。从闭关锁国政策建立的经济基础和其表现的主要内容可以看出, 这一政策与重商主义政策推行贸易保护有本质的区别。重商主义政策奖励出口限制进口, 促进了贸易发展, 而闭关锁国政策一味排外, 对出口进口都加以限制, 严重阻碍了资本主义萌芽和发展。可以说, 重商主义政策是保护竞争, 而闭关锁国政策则排斥竞争。
总的来说, 早期贸易保护制度的进步作用在于促进了资本主义的原始积累, 促进了商品经济在流通领域的发展。在当时, 英法等国通过实行早期贸易保护制度积累了大量的货币资本, 促进了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工场手工业的发展, 推动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成长。具体而言, 可以从禁止奢侈品输入的法令、严禁贵金属外流的法令、限制进口的保护关税法令以及鼓励出口的措施等具体的保护制度对英法等国的国内政治、经济等方面的影响予以证明。
第一, 禁止奢侈品输入, 实际上是反对寄生的封建主义的极度奢侈, 这类法令因此而具有反封建色彩。第二, 严禁贵金属外流的法令, 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形成准备了条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产生需要两个条件:货币资本的积累和劳动力与生产力的分离。严禁贵金属外流直接的促进了货币资本的积累。第三, 限制进口的保护关税法令以及扩大出口的各种措施为资本主义工业发展提供了前提条件, 更为直接地推动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发展。比如, 英国在推行重商主义政策之前, 毛纺织业作为支柱工业, 虽然有所发展, 但也远远落后于弗兰德尔、尼德尔、佛罗伦萨。而经过15到16世纪对毛纺织业的扶持, 到16世纪末, 毛纺织业己成为英国普及城乡的盛行的“全国性行业”。据统计, 全国从事毛纺织业的人口达200万, 占当时全国人口的一半。到17世纪上半叶, 英国每年平均出口毛纺织品达25万匹, 毛纺织品出口已占全国商品出口总额的90%。毛纺织业成为英国名副其实的民族工业。当然, 早期贸易保护制度的局限性也很明显。由于缺乏国际协调机制, 早期贸易保护制度容易引发国家间的冲突。其理论基础———重商主义探讨只停留在流通领域, 而未深入到生产领域。重商主义强调国民财富的移转性, 而忽视财富的增值性, 认为一国所得必是另一国的所失, 因此, 在资源有限的世界里, 国与国之间为争夺对资源的控制必然发生冲突。因此, 国际间冲突是不可避免的。例如, 英国颁布航海条例的第二年, 便爆发了第一次英荷战争, 接着, 1665—1667年和1672—1674年又发生了两次英荷战争。这些战争是地地道道的关税战。法国1667年的税则几乎对所有货物都要征税, 目的是排斥从英国和荷兰进口的工业品, 也引起这两个国家的报复。法国对荷兰报复的回报是法国于1672年入侵荷兰 (1679年两国关系恢复正常, 对自荷兰进口货物不再按1667年税则征税) 。而法国与英国之
间的禁止性关税之战, 则持续了很长时间, 在1783年凡尔赛和约后才停止。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 工业革命的到来, 贸易领域的扩大, 这种以贸易平衡为特征、以邻为壑的重商主义必然阻碍经济和国际贸易的发展。自由贸易理论显然更符合资本主义发展的需求, 而幼稚产业保护理论因符合相对落后国家的利益, 在这些国家被采用, 重商主义政策被自由贸易政策和幼稚产业保护政策所取代。早期贸易保护制度走下历史舞台, 贸易保护制度进入新的阶段即近代贸易保护制度阶段。
(责编:若佳)
摘要:文章通过对西部地区巨灾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国际巨灾保险的经验进行分析, 提出了在西部地区建立区域政策性巨灾保险公司、建立政府与保险公司的合作体制、实行强制和自愿结合的投保方式、大力拓展再保险市场, 以及建立巨灾保险基金等巨灾风险转移机制的建议。
关键词:巨灾保险巨灾风险转移机制
中图分类号:F840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 (2010) 02-035-02
我国是世界上巨灾风险最严重的国家之一, 但我国的巨灾保险制度尚未建立, 巨灾损失只能由政府和社会来承担。推动中国巨灾保险制度建设、增强中国应对巨灾风险的能力, 已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但是我们必须看到, 由于我国幅员辽阔, 地理环境复杂, 建立全国统一的巨灾风险转移机制难度很大, 短期内很难取得成效, 因此可以先考虑建立区域性巨灾风险转移机制。西部地区是少数民族聚集比较集中的地区, 经济发展水平落后, 也是地震、旱灾、沙尘暴等巨灾风险比较集中的地区, 巨灾风险严重影响了当地人民的经济生活和社会稳定, 因此有必要在西部地区建立以地震、旱灾、沙尘暴等巨灾风险为主的巨灾风险转移机制。
一、巨灾风险与巨灾保险的理论界定
巨灾是指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特别巨大的破坏损失, 对区域或国家经济社会产生严重影响的自然灾害事件。这里的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地震与海啸、特大洪水、旱灾、特大风暴潮、沙尘暴等。巨灾风险是指在未来可能对人类社会财富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失非常巨大的风险。
美国保险服务局 (ISO) 以定量的方法以1998年的物价水平为依据, 将巨灾风险定义为:引起至少2500万美元被保险财产损失并影响许多财产和意外险保户和保险公司的事件。瑞士再保险公司将巨灾风险分为自然灾害和人为灾祸, 自然灾害主要是指如地震、洪水、飓风、风暴等自然发生的并引起巨大经济损失的自然事件。
巨灾保险是指对因发生地震、飓风、海啸、洪水等自然灾害, 可能造成巨大财产损失和严重人员伤亡的风险, 通过保险形式, 分散风险。
巨灾保险转移机制是发挥商业保险公司在巨灾风险管理中的作用, 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市场为辅助的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多层次、多支柱的巨灾保险及风险处置体系, 以实现多方共担风险。
二、西部地区巨灾保险存在的问题
1. 巨灾保险投保率低, 保险覆盖面积小。
我国巨灾保险起步晚, 水平低, 企业和居民投保意识不强, 对保险功能了解不全, 而且大多数人总倾向于低估巨灾保险的发生频率和损失程度, 总认为补偿天灾人祸的责任在政府。因此, 我国的巨灾保险投保率低, 保险覆盖面积小, 西部地区无论在保险业务的发展水平还是保险意识上比东部地区落后。
2. 巨灾保险产品提供较少。
对于寿险的意外险而言, 因将地震等引发的巨灾保险事故列入责任条款, 所以赔付情况较好。而对于财产险的家财险和企业财险产品, 并不包含地震等巨灾保险责任, 少数特约的巨灾保险也只有地震险等少数几种, 但也往往是以主要合同的附加险形式出现, 且收费较高。而且, 针对巨灾风险的农业保险也处于不断萎缩的状态。
3. 巨灾风险有效承保能力严重不足, 巨灾损失理赔额偏低。
我国巨灾风险处置的现状是巨灾风险有效承保能力严重不足, 商业保险还没有成为自然灾害风险补偿的重要手段, 重大自然灾害中保险赔付率低, 仅有少部分灾害事故损失能够通过保险获得补偿。如2008年5月12日汶川地震, 导致四川省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000亿元人民币, 截至2008年7月12日, 保险公司已赔付保险金3.86亿元, 预付保险金1.16亿元, 保险赔款仅占损失金额的0.5‰。
4. 缺乏相应的管理制度。
目前, 我国尚未建立应对巨灾事故的保险制度, 政府和保险业在灾害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明确;同时, 应对巨灾风险的职能机构分散, 相互间的沟通协调存在很大障碍, 且保险公司巨灾风险责任没有与一般风险责任加以区分, 对保险费率的厘定未考虑风险事件发生的概率和损失程度, 对巨灾保险的保费连同其他保费一起征收营业税与所得税, 巨灾保险管理缺乏有效的政策保障和积累制度。特别是再保险制度也还未完善, 仅靠其自身的偿还能力根本无法解决巨灾保险的问题。
三、巨灾保险的国际经验
目前, 国际上主流的巨灾风险管理模式有两种, 一种是完全由国家政府筹集资金并进行管理的巨灾风险管理体系, 另一种则是由政府和保险公司共同合作来承担巨灾风险, 其中后者逐渐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所采纳。很多国家已经建立了巨灾保险制度, 在设立巨灾赔偿基金、再保险安排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提升保险业的巨灾承保能力。
1.日本模式。日本巨灾保险体系的特点是政府主导和财政支持。日本政府于1966年颁布了地震保险法, 要求房主必须为住宅面临的地震、火山爆发、海啸等巨灾风险投保, 并逐步建立起了政府和保险公司合作的地震保险制度。其做法是首先由原保险公司在市场上出售地震保单, 然后由日本再保险公司对原保险人承保的地震保险提供再保险。日本地震再保险公司再将所有地震再保险分成3个部分, 一部分作为自己承担的份额自留;另一部分反过来向各直接保险公司进行转分保;最后一部分向日本政府转分保, 由政府担任最后的风险承担者。这样, 地震保险的全部风险就由各保险公司、日本再保险公司和日本政府三方共担。
2.美国模式。美国政府针对洪水、地震等巨灾制定和实施了专门的保险计划。国家洪水保险计划的承保主体是美国国会授权住宅与城市建设部组建的联邦保险管理局, 洪水保单由私营保险公司签发, 然后再向保险管理局办理100%的再保险。对地震风险, 美国保险业通常以火灾保险附加险的方式承保, 由保险公司以政府代理人的身份承保, 赔偿责任完全由政府承担。如加利福尼亚州以立法形式确立的房主地震保险, 保险公司签单后即将业务转交州地震管理局处理, 该局将承担保险赔偿责任。根据美国的相关法案, 当巨灾保险出现偿付危机时, 国家财政必须出资弥补损失。
西部巨灾风险转移机制的理论框架研究
3.国际贸易理论中的贸易税收政策 篇三
贸易理论和实践的发展使各种贸易政策不断运用于一国的对外贸易管理中。作为一种重要的经济调节手段,税收政策也被广泛地应用于对外贸易中,形成了贸易税收政策。在国际贸易理论的发展过程中,贸易理论始终围绕着自由贸易和贸易保护两个主题,贸易税收政策也围绕着这两个主题进行。通过对国际贸易理论的梳理,我们可以从中看到贸易税收政策的应用。
一、古典贸易理论的贸易税收政策
古典贸易理论认为,各国劳动生产率和生产要素禀赋的差异导致了国际贸易与国际分工的产生。在贸易税收政策上,古典贸易理论主张各国政府应降低关税,取消其他贸易限制,实行自由贸易政策。
(一)绝对优势理论。古典经济学的创始人亚当,斯密(Adam·Smith)在《国富论》中指出,各国在生产技术上的绝对差异,造成了劳动生产率和生产成本上的绝对差异。正是由于生产成本绝对差别的存在,国际贸易和国际分工得以产生。从“绝对优势理论”出发,斯密认为,如果征收出口税,则会破坏最优的资本组合与劳动分配,从而丧失“绝对优势”。而出口退税则有利于实现资源的全球优化配置。
(二)比较优势理论。大卫·李嘉图(David·Ri-cardo)提出的比较优势理论认为:如果一个国家在生产所有的产品上都没有成本优势,但只要根据“两优取最优、两劣取次劣”的原则进行国际贸易,也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从税负转嫁角度,他对贸易税收政策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如果一国对其出口的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征收较高的税收或不予出口退税,而可能使该国的比较优势转移到原本处于比较劣势但却享受税收优惠的其他产品上,从而使整个分工体系和贸易体系发生逆转。因此,对出口产品征税既不公平也不合理,出口退税才有利于公平贸易的进行。
(三)要素禀赋理论。20世纪30年代,瑞典经济学家俄林(Bertil·Ohli)继承了他的老师赫克歇尔(Fli·F·Heckscher)的观点,提出了要素禀赋理论。俄林认为,各个国家或地区要素禀赋的不同,决定了其要素价格的差异,要素价格的不同又导致了生产成本的差异。因此,一国应出口使用本国充裕要素生产的产品,进口使用本国稀缺要素生产的产品。根据要素禀赋理论,俄林认为,保护性关税降低了生产要素的有效利用,破坏了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一方面,从国内角度来看,关税不仅减小了企业的产品销售市场,还增加了进口产品的成本,不利于国际分工和专业化的发展;另一方面,从国际角度来看,关税壁垒减弱了国际间贸易价格的均衡趋势,阻碍了国际间的资本流动。由此,俄林认为,只有放弃保护性关税政策,才能促进生产要素和国际分工的有效利用,促进本国经济的持续发展。
二、保护贸易理论的贸易税收政策
保护贸易理论强调,政府为了本觔经济利益,对进出口进行必要的干预。在贸易税收政策上,保护贸易理论一方面认为政府应采用关税等手段保护本国的产业发展;另一方面强调采用出口退税等政策手段激励本国出口的发展,通过对外贸易实现本国经济的发展。
(一)重商主义保护贸易思想。保护贸易理论起源于14世纪末的重商主义。重商主义者认为只有金银才是真正的物质财富,主张国家干预经济,鼓励商品出口,限制进口。因此,他们主张把关税作为施行保护的主要手段之一,同时,采取“出口退税”政策刺激本国的出口。
(二)保护幼稚产业理论。德国经济学家弗里德里希,李斯特(Friedrich List)在其著作《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中系统地论述了以保护幼稚产业为核心的贸易体系。根据生产力的发展状况,他将一国经济发展划分为不同的阶段,在不同阶段应该采取不同的贸易政策。在一国经济还没有充分发展的阶段,本国现有的幼稚产业还尚未发展到可与外国产品相竞争的地位,所以应当实施贸易保护政策保护本国的幼稚产业。只有等到本国的产品已具有了国际竞争实力,才可逐步实行自由贸易政策。在贸易税收政策方面,李斯特以生产力理论为基础,建立了保护幼稚产业的关税理论。他強调,关税是保护国内幼稚产业发展的主要手段。采取关税保护政策,虽然在初始阶段会提高产品的价格、削弱本国产品的竞争力,但经过一段时间后,工业水平的提高使生产商品的费用下降,从而降低了商品的价格。同时,为了适应生产力的发展,关税应随着工业发展的水平逐步降低,而且关税税率应当根据不同产业的保护程度采用各自合适的税率。
(三)凯恩斯主义保护贸易理论。凯恩斯主义将贸易顺差与就业、经济增长联系在一起,指出一国的出口具有乘数效应,贸易顺差可以扩大有效需求。因此,国家有必要采取政策措施干预经济的运行,保持贸易顺差。凯恩斯主义者认为,国家可以综合运用财政、货币、收入分配政策,实施保护贸易政策。根据这一思想,凯恩斯主义主张政府利用关税壁垒、差别税率等措施,配合贸易管制政策(如实行配额制、自动出口限制等)减少进口;同时采用优惠贷款、出口补贴等措施来鼓励出口。
(四)“中心一外围”论。站在发展中国家的立场上,阿根廷经济学家普雷维什(Raul·Prebisch)等人提出了“外围与中心”理论。普雷维什认为,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形成了世界经济体系的“中心”,而处于落后地位的发展中国家则沦落为这一体系的“外围”。在“中心”与“外围”的贸易中,“中心”国家以生产和出口工业品为主,而“外围”国家则以生产和出口初级产品为主。因此,贸易条件有利于“中心”国家,不利于“外围”国家。鉴于此,普雷维什主张发展中国家采用保护关税政策对其国内产业进行适当保护,改善发展中国家产业结构和贸易条件。他认为,一方面,征收关税可以减少外国商品的出口数量,同时提高本国产品的竞争力,有利于本国贸易条件的改善;另一方面,保护性关税有利于发展中国家大力发展工业,改变出口产品结构,从根本上改善贸易条件。在保护的程度上,他反对过分的、不恰当的关税保护。他认为可以逐步降低关税,以便使工业不断受到外来的竞争刺激,逐步缩小同“中心”国家的生产力差别。
三、新贸易理论的贸易税收政策
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后,以克鲁格曼(paul R.Krugman)等人为代表的一些经济学家,将规模经济、不完全竞争等引入贸易理论的分析当中,成功地解释了资源禀赋和技术相似国家间的贸易以及产业内贸易急剧上升等新国际贸易现象,由此形成了新贸易理论。
一方面,规模经济的存在意味着企业可以通过扩大其生产规模降低商品的单位成本,凭借规模经济效应取得市场竞争的优势地位。另一方面,消费者为了提高自己的福利水平必然会选择最适合本人意愿的产品,这就意味着企业可以通过生产差异产品获得垄断权。因此,市场表现出不完全竞争的特点。然而在一国市场范围内,追求规模经济和追求差异产品是矛盾的:规模经济要求生产大量的同质产品,追求差异产品则要求生产小批量、异质产品。通过国际贸易就可以有效地解决这一矛盾:国际贸易可以使批量生产的产品分布在不同国家的市场,从而在每个国家都成为小批量产品,而已成为差异产品。
由于规模经济的存在,政府的贸易税收政策应该为企业充分利用规模经济效应服务,选择有发展前景的产业的企业给予扶助,尽快使其扩大规模,获得规模经济效益。在本国企业规模较小、竞争力较弱时,政府可以采取关税保护、限制进口等措施;待企业成长到一定规模时,采取促进出口的税收优惠帮助企业获得国际市场份额,在更大程度上享有规模经济的好处。在不完全竞争的条件下,赫尔普曼(Elhanan·Helpman)和克鲁格曼等认为,当一国商品的进口在国际市场上占有一定优势时,关税可以起到改善贸易条件并提高福利的作用。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到,贸易税收政策在不同的贸早理论下有着不同的应用。基于自由贸易的理论要求降低关税等贸易税收壁垒,减少政府贸易的干预;基于保护贸易的理论则要求综合运用关税、和出口退税等贸易税收手段促进本国出口,实现国家的经济发展目标。总之,贸易税收政策是整体经济政策的延伸,是有效调节贸易、实现贸易目标的一种重要政策手段。
4.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题 篇四
6.仲裁庭详细审阅了双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的证件,并进行了必要的调查,认为卖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装运,又没有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将不能装运的情况通知买方,而是到装运期满后才电告买方,要求延长信用证的有效期。因此,卖方应对未能如期装运承担责任,并应赔偿买方由此而引起的损失,在损失金额的计算上,仲裁委员会参照国际上的习惯做法,按合同价格与应该交货时的国际市场价格之间的差价计算,经仲裁庭调查确定每公吨的差价为人民币11.53元,并据此作出裁决,应由卖方向买方赔偿人民币11 530元结案。应如何分析?
分析:1.关于卖方不按期装运的责任问题
在国际贸易中,卖方不能按期装运,虽然是常有的事,但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后果是严重的。在C.I.F.、C.F.R.或F.O.B.条件下,卖方是以在装运港装货完成其交货义务的,合同的装运期实际上就是交货日期,因此,对于卖方来说,按合同装运期交货就更具有其重要意义。各国法律在卖方延迟交货的处理上,虽然存在着差异,但是交货期一经订定,卖方即有在规定时间或期限内履行交货的义务,否则承担法律责任,这已成为国际贸易中普遍公认的原则。
2.本案中未按期装运的原因与应吸取的教训
从本案来看,该批农产品之所以未按期装运,主要是国内运输上的原因(具体是条件和效率等原因)。由于运输和装卸的原因,导致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装船,尽管合同交货迟延是国内承运人的责任,非卖方本身的直接过失所致,但作为C.I.F.的卖方,仍应承担不能按期装运的责任。按照国际贸易中的一般解释,在C.I.F.条件下,卖方应负责租船或订舱,卖方在签约时,就应从备货、运输、装运等各个环节通盘考虑。从卖方对这件事的处理来看,也有值得总结经验教训的地方。特别是当卖方预计按期交货有困难时,就应该在装运期满之前,通过适当的方式与对方洽商,以求得买方的谅解和配合,通过修改信用证或其他方法,对原合同进行补充与修改(当然,有时买方不会轻易同意卖方的意见,那是另外一回事了)。但卖方并没有这样做,而是在违约造成既成事实之后,才找买方商量,这就授人以柄,使自己的处境更加被动,对于协商解决争议也增加了困难。
8、案例6-7.西欧ABC公司是我某出口公司的多年老客户。该公司每年都向我订购大量整船装运的大米转销非洲。某年年底,该公司又来电传,询购中国稻米。我方某出口公司经研究国际市场大米供求情况与我货源可能,与之洽谈这笔交易。自该年12月30
日到次年1月10日,双方经多次交换电传,达成6万公吨大米交易(包括两种规格:一种为碎粒不超过35%,数量35 000公吨,二/三/四月每月各装约12 000公吨;另一种为碎粒不超过25%,数量25 000公吨,三/四月每月各装约12 000公吨),并签订了销售合同。由于采用F.O.B.条件,另附为ABC公司所熟知并早经其确认的F.O.B.装船条款,作为销售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该条款规定:买方所租载货船舶必须不迟于本合同规定的每一装运月份的第20天抵达装运港,否则,由此而使卖方遭受的任何损失和费用需由买方负担。
合同签订后,2月份应装运的大米,经我方催促,买方于2月下旬派来租轮接运,3月4日装船完毕。为了保证能继续按时装运收汇,我方随即一再催请对方迅速办理3月份应装货物的派船事宜。3月10日接对方电传称:由于租船市场船源紧缺,租不到船只,要求延晚一个月装运。我方即复电指出:按合同规定必须如期派船接运,如租船确有困难,我方可例外同意延期装运,但必须按每公吨7美元计算赔偿我方利息、仓租、保险费损失(共计168 000美元)。对方则强调:因日本等国为紧急装运谷物和卡车而大量抢租船只,造成租船困难,并以运价上涨已增加负担为由,表示仅能支付象征性补偿,不能承担我方提出的索赔金额,并望给予照顾。按合同规定,我方是完全有权要求赔偿全部损失的,但考虑到该商系我大米出口的主要客户之一,以往关系较好,我本着既要严肃履约,又要有助于今后业务开展的精神,将索赔金额减为120 000美元,以示照顾。对方又声称,经过最大努力,船只无法找到,并称此系不可抗力事故性质,只能赔付30 000美元;我方拒绝后,对方又增至50 000美元。在我有理、有利、有节的斗争下,最后ABC公司不得不承认延迟派船的责任,同意赔偿我方80 000美元,并继续全部履行合同了结此案。应如何分析?
分析:本案例向我们提出两个问题,值得加以探讨。一为我方对外索赔是否有充分有力的依据,二为本案的出口F.O.B.合同是否可作进一步的改进和提高?
1.对外提出索赔,必须具有充分的依据,才有可能达到预期的目的。在处理本案件中,正由于符合上述要求,所以取得较好效果。现分析如下:
(1)在国际贸易中,销售合同是一种以货物买卖为目的的业务合同。买卖双方都需承担一定的合同义务,即卖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质量和数量交货,买方则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方式支付货款和受领货物。按各国法律规定,合同当事人如果违反合同义务,包括明示的和默示的,就须根据不同情况,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对于采用F.O.B.贸易条件订立的合同(又称F.O.B.合同),按照国际上一般解释,卖方的主要责任是:在指定日期或期限内,在约定的装运港,将合同所规定的货物装上买方
指定的船只,并负担自货物装船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买方的主要责任是:自费租船或预定所需舱位,并将有关船只的名称及装货日期通知卖方,并承担上船之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因此,在F.O.B.合同中,买方负责租船订舱的主要义务是卖方按照合同装货义务的前提条件,在买方提供必要的船只并给卖方装船通知书之前,卖方将不能履行合同中的交货义务。而且,一般认为,交货时间是合同的一个重要条件,如买方不按时提供船只,卖方将被免除其交货责任。
(3)为了减少和避免可能发生的误会和争执,我外贸合同应力求订得明确、具体、周详和严密,以保障我方的经济利益。就本案而言,我出口公司在这笔大米交易中所拟订的出口销售合同中,除订明品质、数量、包装、价格、交货支付等主要条款外,并以“一般条款”的形式订明“单据、商检、不可抗力、仲裁”等条款。由于这是一份F.O.B.整船装运的合同,需由买方负责派船前来装货,所以又加附F.O.B.装运条款(Loading Terms)。买方所租订船舶的到港时限、滞期、速遣费、装船时间的计算,以及其他装船有关费用的负担等。这些问题都需在F.O.B.装运条款中作出规定,并应在交易达成前洽得买方同意,以便作为整个销售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由双方遵守执行。本案合同的F.O.B.装运条款,虽有缺陷,但总的说来订得还是比较适当的。
2.在国际贸易中,F.O.B.合同的卖方,为了保障自身的利益,一般都要求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买方指定船只到装运港的日期或期限,以及如果提前、延迟或不能指定船只因而引起的额外费用和风险责任,概由买方承担的条款。同样,买方也往往要求在合同中规定船舶按时到达后,如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将货物装船以致造成空船和滞期损失,概由卖方承担的条款。为此,卖方为便于事先做好装船准备,又常在合同中规定,买方必须在船舶到达装运港前若干天通知卖方有关船名和估计到达时间(我国出口公司为便于贯彻有关的国别政策,还应要求国外买方通知载货船舶的船旗和船长的姓名、国籍)。此外,为了便于与租船合同和港口当局的规定相适应,在订立F.O.B.合同时,还需规定船舶到港作业的装货率(装货时间)、滞期费、速遣费及计算办法。
本案的合同是一个整船运输并由买方自费租船的出口F.O.B.合同,应按上述办法处理。我出口公司在该合同的装船条款中,对船舶的到达期限、装货率、滞期/速遣费及其计算办法,都作了比较明确的规定,就保障我方权益言,是比较好的。但是,如果对照国际上一般F.O.B.合同通常应该规定的条款,本合同对买方船舶未能或延迟到达虽作了“使卖方遭受任何损失的额外费用需由买方负担”的规定,但对存仓待运期可能遭受的风险,未作具体规定,一旦发生意外事故,能否援引国际惯例应由买方承担风险,仍易发生争执。对待买方拒绝或不能及时派船接货的问题,国际上有卖方可凭备运提单或存仓
5.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题 篇五
一、简答
1.请简要谈谈你对中国特色农业发展道路的认识。
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针对我国人多地少、农业资源紧缺的实际,必须坚持立足国内实现粮食等主要农产品基本自给的方针,大力加强基础建设,依靠农业科技进步,着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效益,保护和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是针对我国农户规模小、数量大、经营分散的实际,必须始终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动摇,加快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切实转变农业经营方式。
三是针对我国农村生产力水平低、生产方式较为粗放的实际,加快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全面提高农业物质装备水平,大力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四是针对我国农业比较效益低、处于弱势地位的实际,必须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稳定完善强化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建立健全农业支持保护体系,调动各级政府重农抓粮、亿万农民务农种粮、广大农业科技人员科技兴粮的积极性。
五是针对我国破解城乡二元体制任务艰巨的实际,必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完善城乡平等的要素交换关系,坚持不懈推进新农村建设,促进转移就业农民市民化,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形成城乡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六是针对我国农产品市场与国际融合日益加深的实际,进一步扩大农业对外开放,支持农业“走出去”,提高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的能力。努力搞好进出口余缺调剂,既保障国内农产品供给,又维护我国产业安全,维护农民利益。
七是针对我国农村地域广、资源禀赋差异大、农业发展不平衡的实际,必须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探索各具特色的农业现代化发展多种模式,推动一部分具备条件的地区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使一些行业走在农业现代化建设前列。
1。要适应基本国情实际,走中国式技术发展道路。2.要把握科技发展特点,遵循科技发展规律。3.要以产业需求为导向,注重创新能力建设。
2.简述我国应采取怎样的经济政策以应对日趋复杂的国际经济形势。第一.一是把稳定物价总水平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有效化解物价上涨压力;二是把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为宏观调控的根本目标;三是把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进一步加大 1
经济结构调整的力度,继续调整外汇储备结构和能源进口结构,继续扩大内需,减少对外经济依赖;四是加大扶持国内企业非资源消耗类产品的出口力度,保障国内出口型企业的活跃度,给其他出口型企业有一定的时间实现向内需方向的转轨;五是降低对国际奢侈品的进口,适当增加对高科技、环保类产品和技术的引进工作,对于发展中国家适当增加粮食类产品的进口,对于高能耗和污染类的汽车类产品进行限制。
3.请分析由于我国产业转移带来的就业形势变化的新特点。
1)由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内迁,大量劳动力转向内陆。
2)沿海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需要大量基础科技型人才与中高科技人才。
3)服务与金融的迅猛发展对高素质、专业化人才的需求不断加强,进而为大学生就业带来新的机遇。
4.简述我国应采取怎样的策略以应对世界能源形势。
加快发展我国石油安全所需要的战略石油储备体系建立,增强能源安全保障。 积极扶持和壮大中国的大型跨国公司,为中国的全球资源战略服务。
建立多渠道的资源供应保障体系,减少资源来源单一化带来的风险。
全面推进能源节约,缓解能源供应带来的压力。
努力增加国内能源供应,促进能源多元化发展风能、太阳能等补充以前的传统能源。要
把优化能源结构作为保障能源供应的中心任务。要高效清洁地开发利用煤炭资源,调整和优化电力结构,努力增加石油天然气供给能力,加快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加强石油储备建设,加大能源资源勘探力度。
不断提高能源技术水平,大力发展节能技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减轻能源开发对环境的影响。要加强前沿能源技术的研究开发,推进先进适用能源技术的开发应用,提高重大能源技术装备开发能力。
进一步加强和扩大国际能源合作,开发海外能源,补充国内需求。提高能源安全保障程
度,需要充分利用我国市场优势和经济优势,积极参与世界石油、天然气、煤炭等资源的开发与合作,积极参与国际能源双边及多边合作,加强与国际组织和跨国公司的对话与合作,搞好我国能源战略和政策的对外宣传,在开放的格局中维护我国能源安全。
加快推进能源体制改革。依靠市场机制和政府推动,加快组建大型煤炭企业集团,优化煤
炭企业组织结构;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进一步落实改革方案;以提高国际竞争力为目标,以市场化改革为方向,深化油气行业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能源价格改革,逐步形成能够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市场供求关系和污染治理成本的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合理的能源比
价关系;强化能源管理,健全能源开发监管体系。
大力加强能源法制建设。要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强能源立法工作,促进能源开发利用和管理工作规范化、法制化,切实加强能源安全生产。要坚持标本兼治,从健全法律法规、改革体制机制、完善经济政策、增加安全投入、严格责任管理着眼,建立源头治本、政策治本的长效机制,确保煤矿、电站和油气田安全生产,确保电网和油气管网安全运行,防范各种安全事故。
5.简述当前我国环境保护应采取的主要策略。
加强政府环境领域的公共服务,要做好“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的工作,发展循环
经济、低碳经济和绿色经济;要充分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保护环境,强化环境保护法律的实施
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
走循环经济之路,树立从经济发展源头和全过程保护环境的思想,把环境保护渗透到经
济、社会的各个层面,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坚持污染控制、生态保护、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并重的方针,实施环境保护重点工
程。
加强城市环境保护,重视乡镇与农村环境保护。
不断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环境管理体制,加强有利于环境
保护的市场机制与政策。
依靠科技进步,大力发展环保产业,为环境保护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和物质基础。 建立多元化环保投资融资渠道,不断增加环保投入。
提高环境意识,逐步建立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机制。
6.请简述欧债危机给中国制定金融政策的启示。
以出口为主的企业,通过自身转型协调大量以出口低技术含量商品、手工业商品为主的企业,需要通过各式各样的创新,提高自主研发,自主制造的能力,提升主打商品的市场竞争力。
采取具有弹性的财政政策。为了躲避欧元区经济大幅度衰退带来的经济风险,国际市场
中的热钱大幅度的涌入中国市场,这样一来容易导致部分原材料价格大幅度上扬,最后各行各业的物价飞涨,给国民的生活带来诸多困难与不便,降低了人们的消费热情,也给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带来消极影响.对此,我国政府应该采取具有弹性的财政政策和具有弹
性的经济调控手段去分析和应对这个难题。
鼓励对国内内需企业的投资。
鼓励金融机构进行金融创新,大力发展表外业务。
建立和健全金融监管制度。
建立更加有效的表外业务风险衡量标准和监测体系。
应高度重视政府债务问题,加强风险控制。中国在控制主权债务规模的同时,现阶段应
将主要注意力放到如何化解地方债务风险上。
扩大政府融资渠道,保持财政收支平衡,将政府负债控制在合理水平。
二、论述
1.美国动作喜剧电影《功夫熊猫》全球票房更是高达6.3亿美元,请结合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谈谈中国应如何增强文化软实力、建设文化强国。
一、充分认识推进文化改革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
三、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道德基础
四、全面贯彻“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为人民提供更好更多的精神食粮
五、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
六、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
七、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加快构建有利于文化繁荣发展的体制机制
八、建设宏大文化人才队伍,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九、加强和改进党对文化工作的领导,提高推进文化改革发展科学化水平。
十、借鉴世界文明成果,吸收借鉴异质文明成果,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构建和谐而又多元
化的文化体系。
十一、提高文化创新能力,不断推进文化内容形式、体制机制以及传播方式的创新,创造
出具有强大生命力的文化产品,满足人民的精神文化需求。
2.结合大学的文化使命,谈谈大学生如何培养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积极参与大学文化建设,为增强学校核心竞争力和发展软实力做出积极贡献。
大学作为文明传承、知识创新和人才培养的重要阵地,在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中承担着重要的历史使命。一般说来,大学的文化使命主要包括推进先进文化建设、整合多元文化、培育和谐文化、推动文化创新等内容。在新形势下,大学应当增强文化建设的自觉,不断完善大学的文化功能,努力完成肩负的文化使命。在深刻认识文化对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与发展的地位作用上要有高度自觉。在积极承担推动校园文化发展的长远责任上要有高度自觉。充分利用课堂教学、学习和社会实践等多渠道培养自己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要坚持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来塑造大学文化品格,推进大学文化发展。
3.。结合黄岩岛事件及美日韩联合军演,分析论述我国应采取怎样的策略以应对美国的亚太战略。
菲律宾之所以胆敢不断激化黄岩岛事件,就是因为其挑衅行为得到了美国的默认或支持,美国公开介入黄岩岛事件以及美日韩联合军演实质表明了美国重返亚太的战略,美日韩联合军演一方面是威慑朝鲜,另一方面是传达一些信息给中国,让中国看到美日韩很团结,美日韩联合围堵中国。奥巴马政府亚太战略的目标是要维护美国在亚太地区经济、安全秩序和地区机制上的主导地位,化解中国崛起对美国领导地位的侵蚀和挑战,对此,我们应采取以下策略
坚持和平的外交政策,努力建立国与国之间以互信、互利、平等、合作为核心的新的安
全观。对一切国际争端和地区冲突,都要建立在相互尊重独立和主权完整、互不干涉内政的基础上,通过对话、谈判、协商,用和平方式解决。反对以“人道主义”为名,行干涉别国内政之实。
积极推进国际格局的多极化趋势。这有利于实现主要大国间的力量平衡。防止一两个大
国操纵国际事务,制止和反对霸 权主义。
积极推进国际关系的民主建设。它有利于建设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和经济新秩序,有利
于打破美国反华包围圈,化解或逐渐减少周边国家与我抗衡,以便我集中精力,解决好台湾问题这个主要矛盾。
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进一步推进改革和发展,在不断提高综合国力的同时,有效地
加强军工产业,有限度地进行军备发展。
要继续确保南海局势的稳定。关注周边国家军事动向,积极研究有关应对的措施,审慎
处置海上的多种复杂情况,力戒主动惹事,力避武装冲突。
要建立国家和军队的危机反应机制,妥善处理各种可能发生的危机,以保证危机发生时,能得到最快捷、最有效的正确处置,防止因“擦枪走火”酿成重大政治、军事危机,以维护边海空防和国家政治大局的稳定。
要积极参与东亚多边安全体制,发展东盟关系。同周边邻国、特别是同东南亚和中亚邻
国发展出一种互惠、互信的机制,营造同周边国家的共同安全。
4.2011年起,中国国家形象宣传片《人物篇》和《角度篇》先后在纽约曼哈顿广场的大屏幕上持续滚动播放,有评论认为,短片展示了中国人民的勤劳智慧和精神风貌,同时也是“中国国际形象公关”的主动出击,请分析“中国开始步入‘国家公关时代’”的原因。第一,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导致的结果。今天的世界,是一个多极的世界,经济上也日益形成紧密联系的统一整体。在这种情况下,中国不可能单打独斗,必须与世界各国展开合作。中国进行国家公关便是以积极的姿态参与世界合作的表现。
第二,这是中国构建负责任大国形象的需要。随着中国经济、科技实力的提高,在构建负责任大国的过程中,中国需要全面地向世界展示中国所取得的进步。过去的中国,一定程度上忽视自己形象,所以在国际舞台上造成了诸多误解。
第三,这是中国走和平发展道路的需要。中国根据自身的国情和面临的世情,选择走和平发展的道路。在和平发展过程中,中国主张世界各国人民、不同文化之间开展对话、取长补短,倡导开放、包容的精神。中国主动出击进行国家公关是加强中外人民之间交流的需要。
6.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题 篇六
2009年10月形势与政策
国内
10月1日上午,首都各界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大会在北京天安门广场隆重举行,20万军民以盛大的阅兵仪式和群众游行欢庆伟大祖国的这一盛大节日。胡锦涛检阅受阅部队,并发表重要讲话。胡锦涛指出,新中国60年的发展进步充分证明,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发展马克思主义。中国人民有信心、有能力建设好自己的国家,也有信心、有能力为世界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我们将坚定不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谱写人民美好生活新篇章。我们将坚定不移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方针,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推动海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继续为实现祖国完全统一这一中华民族的共同心愿而奋斗。我们将坚定不移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同所有国家发展友好合作,继续同世界各国人民一道推进人类和平与发展的崇高事业,推动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要发扬光荣传统,加强自身建设,切实履行使命,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领土完整,为维护世界和平再立新功。
10月4日,温家宝访问朝鲜。4日,温家宝同朝鲜总理金英日举行会谈。温家宝说,回顾中朝关系60年的发展历程,有几点重要启示:一是相互尊重、平等相待。二是相互帮助,深化友谊。三是互利合作,互通有无,给两国人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四是协调配合,维护本地区的和平与稳定。5日,温家宝同朝鲜劳动党总书记、国防委员会委员长金正日会谈,双方就中朝关系和推进朝鲜半岛无核化达成重要共识。金正日表示,实现半岛无核化是金日成主席的遗训,朝方致力于实现半岛无核化的目标没有改变。通过朝美双边会谈,朝美之间的敌对关系必须转变为和平关系。朝方愿视朝美会谈情况,进行包括六方会谈在内的多边会谈。6日,温家宝回京。10月6日,西藏自治区卫生厅通报,西藏一名甲型H1N1流感患者于4日经抢救无效死亡,结果已经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复核确认,这是我国内地报告的首例甲型H1N1流感死亡病例。
10月10日,胡锦涛会见前来出席第二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的韩国总统李明博、日本首相鸠山由纪夫。胡锦涛积极评价中韩关系、中日关系。他说,中日韩三国要把握历史机遇,发扬三国合作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巩固战略互信,尊重和照顾彼此重大利益关切,为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而不懈努力。要进一步推动东亚区域合作,共同应对地区热点问题和各种全球性挑战,努力开创东亚地区和平、合作与发展的新局面。
10月10日,第二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温家宝主持会议。韩国总统李明博、日本首相鸠山由纪夫出席会议。温家宝在发言中指出,回顾走过的历程,有以下重要启示:一是坚持从长远角度和战略高度看待和把握三国关系至关重要。相互尊重、睦邻友好、照顾彼此重大关切和核心利益,是中日韩合作的政治基础;二是加强互利合作,为三国人民谋取实实在在的利益,是深化三国合作的重要推动力;三是密切三国人民之间的联系,坚持世代友好,利在当代,功在千秋;四是加强在地区和国际事务中的沟通协调,有利于更好地维护共同利益。温家宝倡议,在以下几方面加强中日韩合作:第一,履行政治承诺,增进战略互信。第二,加强优势互补,提升三国合作水平。第三,密切人员交流,巩固三国友好的社会基础。第四,加强在本地区事务中的协调与合作。第五,携手应对全球性挑战,推动可持续发展。
10月10日,温家宝会见日本首相鸠山由纪夫。温家宝说,发展中日关系对两国、对亚洲、对世界都具有重要意义。一是加强高层交往,就两国关系和重大问题保持及时沟通。二是深化互利合作。三是继承和发扬中日民间友好传统,持之以恒地加强人文交流,不断增进两国人民,特别是年轻一代的相互了解和友好感情。四是加强在地区和国际事务中的协调,推动东亚区域合作和本地区一体化建设不断迈出实质步伐。
10月12日至14日,俄罗斯总理普京访华。10月13日,温家宝与俄罗斯总理普京在北京举行中俄总理第十四次定期会晤。两国总理就进一步加强中俄合作达成以下共识:
一、增强政治互信,照顾彼此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坚定支持对方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所采取的措施,巩固两国关系的政治基础。
二、深化经贸合作。建设好大型合作项目,创新合作模式;进一步扩大机电产品贸易,优化贸易结构;规范市场秩序;加强金融合作,扩大本币结算;扩大相互投资和经济技术合作,促进贸易便利化,反对贸易和投资保护主义。
三、扩大能源合作。
四、加强在航天航空、科技、交通运输、通信和信息技术、林业、质检、环保等领域合作。
五、落实《中国东北地区与俄远东及东西伯利亚地区合作规划纲要》,深化两国地方合作。
六、促进人文合作。
七、密切在国际事务中的协调配合,积极应对全球性挑战。10月14日,胡锦涛会见俄罗斯总理普京。胡锦涛表示,中方高度重视对俄关系,始终把发展中俄关系作为中国外交优先方向之一。中方愿与俄方共同努力,把握机遇,继往开来,进一步增强政治互信,加强战略协作,深化务实合作,特别是能源、高科技、人文等领域的合作,把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推上新的高度。
10月1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乌鲁木齐“7·5”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的三起重大犯罪案件7名被告人进行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10月14日,胡锦涛在北京会见来京出席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第八次总理会议的五国总理。胡锦涛说,各成员国要以更长远的眼光看待上海合作组织的建设和发展,锲而不舍地巩固睦邻互信,加强团结合作。要以更开放的姿态参与本组织框架内的区域经济合作,扩大成员国相互贸易和投资,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要以更宽广的视野加强上海合作组织同本组织观察员、对话伙伴和其他友好国家、国际组织的关系,共同维护和促进世界的和平、稳定与发展。
10月14日,中国国民党主席吴伯雄卸任中国国民党主席。17日,中国国民党第十八次全代会在台北举行,马英九正式就任国民党主席。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致电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暨马英九主席,祝贺中国国民党第十八次代表大会召开。胡锦涛致电吴伯雄,祝贺他荣任中国国民党荣誉主席。胡锦涛致电连战,祝贺他续任中国国民党荣誉主席。
10月16日,第十一届运动会在山东省济南市隆重开幕。胡锦涛出席开幕式并宣布运动会开幕。
10月16日,第十届中国西部国际博览会暨第二届中国西部国际合作论坛在成都开幕。温家宝出席开幕式并致辞。他强调,中国政府把西部地区作为新时期开发开放的战略重点。推动西部地区与周边国家的全面合作,推动中国与世界各国共同发展繁荣。他提出四点倡议:第一,深化能源和交通合作。第二,深化经贸和投资合作。第三,深化节能和环保合作。第四,深化区域和国际合作。
10月20日,今年我国的第1000万辆汽车在一汽诞生,中国成为继美国、日本之后,第三个汽车年产超千万辆的国家。
10月21日,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分析当前经济形势,研究部署今年后几个月经济工作。会议要求,重点抓好以下方面工作:
(一)保持需求稳定增长。
(二)认真抓好农业生产特别是秋冬种工作。
(三)积极推进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
(四)加强煤电油气运调节。
(五)继续推进重点改革。
(六)进一步做好财政金融工作。
(七)高度重视并妥善安排好群众生活。
10月21日,胡锦涛应约同美国总统奥巴马通电话,就双边关系、气候变化等问题交换了意见。强调中方愿同包括美方在内的有关各方加强沟通、协调、合作,继续以积极的建设性态度为推动哥本哈根会议取得积极成果、共同应对气候变化挑战、促进全球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
10月22日,海峡两岸互设旅游办事机构工作启动。
10月23日至25日,温家宝出席在泰国华欣举行的第十二次中国与东盟领导人会议、第十二次东盟与中日韩领导人会议和第四届东亚峰会。
10月24日至11月3日,中央军委副主席徐才厚上将访问美国。28日,美国总统奥巴马会见了徐才厚。
10月24日,温家宝在泰国华欣会见了澳大利亚总理陆克文。温家宝说,保持两国关系健康稳定发展,关键在于尊重和照顾彼此核心利益与重大关切。商签双边自贸协定具有重要意义。双方要本着积极、务实、平衡、互利的精神,坚持不懈地推进有关谈判,争取达成一个高质量、全面、双方都接受的自贸安排。
10月24日,温家宝在泰国华欣与印度总理辛格举行会谈。温家宝说,中方乐见印度发展并在地区和国际事务中发挥应有作用,愿同印方保持高层交往,增进互信,扩大合作,加强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气候变化等重大问题上的协调配合。两国要采取切实措施,保持双边贸易稳定,共同反对贸易保护主义,为实现2010年双边贸易额达到600亿美元的目标而努力。中国政府鼓励本国企业到印度投资,欢迎印度企业来中国开拓市场。两国总理就边界问题达成以下共识:遵循双方达成的政治指导原则,发挥有关机制的作用,继续通过坦诚对话,逐步缩小分歧,争取不断取得进展,最终达成公平合理和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双方要确保边境地区的安宁稳定,这有利于解决边界问题,有利于推进其他领域的合作和双边总体关系的发展。两国各界都要为此营造积极、友好的气氛,共同作出不懈努力。10月28日,胡锦涛会见了以朝鲜劳动党代表团。胡锦涛表示,中国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中朝关系,我们愿与朝鲜同志一道,本着“继承传统、面向未来、睦邻友好、加强合作”的精神,进一步推进双方各领域、各层次友好往来,推动中朝友好合作关系再上新台阶,为维护地区和平稳定,促进共同发展繁荣而共同努力。10月29日,我国研制成功千万亿次超级计算机“天河一号”,成为世界上第二个能研制同量级超级计算机的国家。
国际
10月2日,巴西里约热内卢获得2016年夏季奥运会举办权。
10月2日,爱尔兰全民公投通过了旨在推动欧洲一体化进程的《里斯本条约》。10月5日,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联合发展委员会在伊斯坦布尔发表联合公报,重申投票权公平分配和提高发展中国家话语权的重要性,表示将在世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2010年春季会议前就投票权改革达成协议。公报重申,将把发展中国家和转轨经济体在世界银行的投票权至少增加3%,提高相关国家的代表性。
10月6日,华裔科学家高锟获诺贝尔物理学奖。高锟对光纤通讯研究有重大贡献。
10月9日,被誉为“媒体奥林匹克”的世界媒体峰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胡锦涛出席开幕式并发表重要讲话。胡锦涛强调,面对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世界各地媒体应该顺应时代发展潮流,携手并进,努力为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作出贡献。第一,要充分运用自身特点和优势,广泛传播和平、发展、合作、共赢、包容理念。第二,要坚持平等互信、互利共赢、共同发展,更好开展交流合作。第三,要切实承担社会责任,促进新闻信息真实、准确、全面、客观传播。
10月10日,土耳其和亚美尼亚签署关于两国结束长期敌对状态并实现双边关系正常化的协定,该协定为两国建立外交关系和相互开放边界确定了时间表。欧盟认为此举有助于南高加索地区实现安全、稳定。
10月10日,波兰总统卡钦斯基签署《里斯本条约》。目前,该条约只剩爱尔兰和捷克尚未最终签署,而捷克总统克劳斯表示仍对条约持保留态度。
10月12日,朝鲜在朝鲜东海岸地区发射了5枚短程导弹。
10月13日,俄罗斯总统梅德韦杰夫在莫斯科会见到访的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在伊朗核问题上,俄美双方在进一步制裁伊朗的时机问题上立场比较接近。俄罗斯认为在伊朗核问题上,并非所有的政治、外交手段都用尽了,反对绕开联合国安理会对伊朗进行制裁。
10月14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理第八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温家宝主持会议。温家宝发表讲话,提出以下建议:
一、深化财政金融合作。
二、促进贸易投资安全与便利化。
三、加快实施大型经济技术合作项目。
四、拓宽合作渠道。
五、中方将全力落实已宣布的对成员国100亿美元信贷支持,并将继续向其他成员国派贸易投资代表团,以实际行动反对贸易和投资保护主义,拉动成员国间贸易,促进成员国经济社会发展。
六、促进人文交流,大力推进卫生、教育、防灾救灾、人力资源等领域合作。
七、深化安全合作,加大打击“三股势力”,在涉及主权、安全、发展等核心利益的重大问题上继续坚定相互支持。10月14日,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在莫斯科向俄媒体证实,俄军方将可对美核设施进行核查。她说,美方“愿意建立检查制度”,其中包括美俄两国专家参观双方的核设施。目前,俄美两国在削减进攻性战略武器上的分歧,主要包括确定核武器的裁减数量以及核查措施。19日,俄罗斯总统梅德韦杰夫在莫斯科表示,俄将从国家安全利益的角度出发评估美国的新反导计划,有必要保有必要数量的核武器,以便同美国保持力量平衡。
10月14日,美国众议院通过一项加大对伊朗经济制裁的议案。根据这项议案,美国各州、地方政府将获准终止对在伊朗能源业有2000万美元以上投资的企业进行投资。这一议案还将送至美国参议院审议。15日,美国参议院通过一项旨在制裁伊朗的新议案。根据这一议案,外国公司若向伊朗出售或运输价值超过100万美元的石油产品,美国能源部将不与该公司签订向美国战略能源储备供油的合同。
10月15日,第六十四届联合国大会选举黎巴嫩、波黑、加蓬、尼日利亚和巴西为新的安理会非常任理事国,这5个国家将从明年1月1日起取代任期届满的利比亚、布基纳法索、越南、克罗地亚和哥斯达黎加。
10月16日,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的最新通报显示,全球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已接近40万例,死亡病例超过4735例。世卫组织说,甲感病毒的感染率在北半球温带地区呈上升态势,而南半球温带地区的感染率已经降到基准线以下。
10月17日,第七届玻利瓦尔美洲联盟峰会在玻利维亚城市科恰班巴闭幕。此次会议就促进地区一体化取得了具体成果,会议决定建立新货币“苏克雷”,用于地区内部贸易往来和逐步减少对美元的使用。该组织成员国还制定了发展战略,并就洪都拉斯局势发表声明。10月19日,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宣布经过调整后的美国对苏丹政策,表示美国将与苏丹进行“广泛接触”,但同时仍将对苏丹政府保持压力。
10月21日,中印应对气候变化国家行动计划联合研讨会在印度首都新德里举行。双方共同签署了《中国政府与印度政府关于应对气候变化合作的协定》。
10月21日,波兰总理图斯克表示波兰准备参与美国拟在欧洲部署的新反导系统建设,这是波美两国领导人就该系统的建设首次正式发布政治宣言。10月21日,美国、俄罗斯、法国和伊朗代表在维也纳举行的核燃料问题磋商结束,与会四方在这次为期两天半的磋商中未能达成最终协议,但同意就国际原子能机构总干事巴拉迪提出的有关方案的可行性进行审查。
10月21日,美国表示,美国愿意同朝鲜开展对话,前提是朝鲜回归朝核问题六方会谈。
10月23日,第十五届东盟峰会在泰国中部海滨城市华欣举行。与会领导人就东盟共同体建设等议题进行了讨论,并宣布成立东盟政府间人权委员会。第十五届东盟峰会以及东盟与对话伙伴国系列峰会23日至25日在华欣举行。会议的主题是“增强互连互通、赋予人民权利”。会议主要围绕有关加强金融合作、灾害管理、粮食与能源合作机制等问题展开讨论。10月23日,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公告,宣布美国进入甲型H1N1流感全国紧急状态,以简化有关行政程序,确保美国的医疗部门能够迅速实施甲感应急计划。
10月24日,第十二次东盟与中日韩领导人会议在泰国华欣举行。温家宝、日本首相鸠山由纪夫、韩国总统李明博、东盟10国领导人出席。各国领导人就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深化务实合作深入交换了意见。温家宝建议:第一,巩固经济复苏势头。第二,深化财金合作。第三,扩大域内贸易和投资。第四,实现区域互联互通。第五,促进共同发展。第六,提升区域整体竞争力。
10月24日,第十二次中国与东盟领导人会议(10+1)在泰国华欣举行。温家宝与东盟10国领导人出席。双方回顾总结了一年多来共同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等挑战的历程,表达了同舟共济、共谋发展的意愿,就全面深化合作达成广泛共识。关于下一阶段合作,温家宝建议:第一,发挥中国—东盟自贸区作用。第二,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第三,深化农业和农村合作。第四,促进可持续发展。第五,加强社会文化交流。第六,推进多层次的区域合作。温家宝倡议,制订2011年至2015年《落实中国—东盟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联合宣言的行动计划》,推动中国—东盟关系迈上新台阶。
10月25日,第四届东亚峰会在泰国华欣举行。温家宝等出席。各国领导人就推动地区合作和共同关心的问题交换了意见。温家宝提出,本地区各国要秉持相互尊重、睦邻友好的原则,求同存异,妥善解决分歧,维护稳定、安宁大局;要发扬同舟共济、共克时艰的精神,携手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气候变化、能源粮食安全、贫困和疾病等各种挑战,推动地区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要本着兼收并蓄、相互借鉴的理念,促进文明的多样性与和谐共存;要遵循开放包容、循序渐进的原则,凝聚共识,深化合作,朝着建立东亚共同体的长远目标不断迈进。会后,温家宝与东盟各国领导人共同见证了多项合作文件的签署,包括:《建立中国—东盟中心谅解备忘录》、《中国—东盟知识产权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中国—东盟关于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谅解备忘录》。此外,中方同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共同签署了《中国—东盟东部增长区经济合作框架》。各方还共同发表了《10+3粮食安全和生物能源开发合作华欣声明》、《东亚峰会灾害管理华欣声明》、《东亚峰会关于重建那烂陀大学的联合新闻声明》。
10月29日,第六十四届联合国大会28日以压倒性多数通过决议,要求美国停止对古巴已实施了47年的封锁。这是联大连续第十八年通过这样的决议。
7.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研究 篇七
关键词:战略性贸易政策,现实意义,对策思考
1 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的核心内容
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 (Strategic Trade Policy) 是由保罗·克鲁格曼、詹姆斯·A·伯兰特和巴巴拉·斯本赛等人于20世纪80年代提出的。所谓战略性贸易政策, 是指在“不完全竞争”市场中, 政府积极运用补贴或出口鼓励等措施对那些被认为存在着规模经济、外部经济或大量“租”的产业予以扶持, 扩大本国厂商在国际市场上所占的市场份额, 把超额利润从外国厂商转移给本国厂商, 以增加本国经济福利和加强在有外国竞争对手的国际市场上的战略地位。政府参与国际经济竞争显然会从根本上改变国际贸易的通行规则, 因而被视为提升其国际竞争力的战略性的活动。
(1) 利润转移理论。
与传统贸易理论主张自由贸易、实现“双赢”不同, 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提出了把垄断利润从外国转移到国内、“损人利己”的利润转移理论。它认为只要存在不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建立在规模经济基础上的报酬递增, 企业就有可能获得垄断利润或“垄断租”。而政府的作用是通过某种政策措施, 改变或影响企业的战略行为, 使对外贸易朝着有利于自己的方向发展, 在特定产品存在“垄断租”的情况下, 使本国企业获得较大份额。本国企业获取较多垄断利润是刺激其增加生产, 占领本国市场, 扩大出口, 进而占领外国市场的重要动力。战略性贸易政策揭示了利润转移的三种类型:①用关税来抽取外国寡头企业的垄断利润;②用出口补贴为本国寡头企业争夺市场份额;③以进口保护作为出口促进的手段。
(2) 外部经济理论。
外部经济理论认为, 某些产业或厂商能够产生巨大的外部经济, 促进相关产业发展与进口扩张, 但由于这些外部经济不能完全被这些厂商占有, 这些厂商或产业不能发展到社会最优状态, 如果政府能促进这些厂商或产业提供适当的帮助与支持, 就能够促进这些产业与相关产业的发展, 提高其国际竞争力, 以获得长远的战略利益。
2 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的现实意义
(1) 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只是一个模糊的政策导向。
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的有效实施需要一系列严格的条件。某些假定前提如不完全竟争和规模经济在现实世界中客观存在, 而关于政府、资源争夺和外部报复等条件则过于苛刻, 从而使实施这一政策所需要的信息比所能得到的信息还要多。不少经济学家也承认, 国家针对某一部门或产品的干预政策可能会获得收益, 也可能受损。即战略性贸易政策的补贴成本和额外收益的权衡根本不具备现实可操作性。
(2) 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是回应别国贸易政策的工具。
战略性贸易政策本身是一项进攻性的竞争战略。一国实施后必然会对其贸易国产生巨大的影响。一国政府应该做好充分准备, 以反击其他国家攫取优势的政府干预行为。这种防御性动机在错综复杂的国际经济竞争中显得尤为重要, 正如一国在风云变化的国际环境下要积极提高其军事实力的道理一样。
(3) 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对发展中国家的特殊意义。
发展中国家同样处于不完全竞争的市场环境下, 其幼稚工业 (也称民族工业) 也有战略性产业的某些特征, 所以, 发展中国家同样可以借鉴发达国家战略性贸易政策的理论和措施。而以往建立在完全竞争和规模报酬不变基础上的传统贸易理论只强调静态的比较优势, 这往往使发展中国家在产业结构方面亦步亦趋的走在发达国家后面。要实现“赶超”, 发展中国家就必须在比较优势的基础上创造动态的竞争优势, 扶植本国的战略性产业, 从而谋求后来居上。
3 我国实施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对策思考
(1) 必须正确处理应用战略性贸易政策与贸易自由化的关系。
战略性贸易政策为政府的贸易干预提供了新的依据, 值得注意的是, 该政策支持的贸易保护是适度的, 它并不主张高筑保护壁垒。当然, 中国在实际应用战略性贸易政策时应当注意技巧, 以避免其他国家进行报复。一方面要注意政策工具的多样化, 事实上关税、配额、补贴以外的其他一些政策, 例如价格控制、相机的反倾销政策、政府采购政策等可以收到同样的政策效果, 甚至进口监管、与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政策以及狭义贸易政策以外的竞争政策、环境政策、产业标准的制定等也能改变企业的战略行为从而发挥同样作用, 并且这些政策的隐蔽性较强, 不易引发贸易冲突。另一方面, 可以利用WTO的一些模糊区域和对发展中国家的优惠政策来为本国的贸易干预提供辩护, 例如保护幼稚工业的原则, 国际收支平衡例外的原则, 以及对发展中国家在出口补贴、政府采购、技术壁垒等方面的一些有利规定。
(2) 选择适当行业应用战略性贸易政策的相应观点。
应当根据特定行业的市场结构特点、竞争状况和发展前景等来决定在该行业能否应用战略性贸易政策以及具体应用哪种政策。在国内外均为寡头垄断的行业, 对国外进口可以施加适度的关税, 实施战略进口政策, 从国外企业转移利润;在国内为完全竞争、国外有垄断力量的行业, 也可以采用战略进口政策, 从国外企业抽取利润。对于国内外均为寡头垄断, 本国出口较多、出口竞争激烈的行业, 可以实施战略出口政策。对具有寡占特征、规模经济效应显著、国内外企业在本国以及其他市场上争夺激烈的行业, 特别是一些国内尚不成熟的新兴产业或高科技产业, 可以应用以进口保护促进出口政策, 在这种行业, 保护所带来的长期动态收益 (包括对其他行业的积极的外部经济效应) 可能超过短期内保护造成的静态福利损失, 从而使本国获利。
(3) 进一步推进经济体制改革, 促进市场结构合理化, 为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应用创造更好的条件。
继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 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这包括培育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理性的市场微观主体与宏观主体, 大力发展非国有企业, 加大国有企业改革力度, 精简政府机构, 转变政府职能, 加速行政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市场体系, 健全价格机制, 改变各类市场发育不平衡的状况, 推动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 继续推进对外开放, 实行国内外市场的全面接轨;在建立与完善市场机制的同时必须树立起法律的规范机制, 促进市场秩序的改善, 在更深层次上推进中国的市场化改革。在促进市场结构合理化、进一步提高行业集中度与规模经济水平方面, 要走市场机制的自组织作用与政策引导相结合的道路。
(4) 处理好利用外资和应用战略性贸易政策提高国民福利的关系。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展, 外国直接投资大量流入, 特别是一些实力雄厚的跨国公司纷纷进入我国市场, 兴办独资或合资企业。在这种情况下, 应用战略性贸易政策对我国寡占行业进行保护和扶植不仅会使本国企业获益, 而且有可能提高外资企业的利润, 而这种利润不应该计算在本国福利之中。总之, 由于不完全竞争是客观存在的现实, 尽管中国已具备推行战略性贸易政策的某些前提且有此必要, 但由于这种政策损人利己、易遭报复的性质, 其有效推行还有赖于一系列严格的实施条件, 否则其效用就要大打折扣, 甚至完全失效。因此, 对这一政策务必深刻理解和正确把握, 切不可片面夸大或曲解其功效, 更不能不分场合地盲目滥用, 以防贸易保护主义泛滥。
参考文献
[1][美]保罗.克鲁格曼, 海闻等译.战略性贸易政策与国际经济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0.
[2]吕春成.战略性贸易政策研究[M].北京:中国财经经济出版社, 2002.
[3]苏应蓉.战略性贸易政策的理论及其在中国的实践[J].当代财经, 2003, (3) .
8.国际经济政策与“中国方案” 篇八
中国经济形势及调控着力点
中国经济报告:如何评价中国近几年的宏调政策工具和实施效果?
许伟: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宏观调控概念以来,主要的宏观调控手段是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当然有时候也用到产业政策、投资政策、信贷政策、土地政策等,调控工具相对泛化。
比较有争议的是产业政策。产业政策的成本收益如何?是否应归人宏观调控的范围?政府是否有必要、有能力、有信息优势实施产业政策?从不同经济体不同发展阶段的产业政策实施经验看,政府可以通过加强基础研究投入,提升人力资本质量,保护知识产权,纠正制度性扭曲,打破垄断,提高环境和质量标准等手段,促进新兴领域的孕育和壮大。但至于什么是未来的发展方向,更多需要企业来试错。对发展水平比较落后的追赶型经济体而言,政府在主导产业选择方面可能掌握一定的信息,同时在纠正各种制度性扭曲方面或许能有一定作为。但随着发展水平的提升,技术水平更加接近国际前沿,产业和消费升级更为多元化、个性化,而且充满不确定性,再对创新升级进行规划的难度较大。无论是数字经济,新工业革命,还是其他新技术、新模式的引入,都需要发挥企业家的作用,政府可以做的是创造市场化、法治化和国际化的制度环境。
刘元春:2011年以来,适应新时期流动性管理的需要,中国对货币政策进行了大幅度调整和创新,出现了SLF、MLF、PSL等一系列工具,更重要的是,货币政策顺应危机管理的思想和理论发展,明确提出宏观审慎监管,通过对杠杆和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控,实现逆周期管理。货币政策的目标、传导机制、工具都发生很大变化,特别是通过工具创新,从传统总量管理逐步向结构性调整转变,配合目前财政政策、产业政策以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无疑提高了效率。
虽然目前的货币政策框架还存在问题,但是能够成功地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改善就业,维持物价稳定,综合来看应该还是不错的。目前我们面临几个问题:一是脱实向虚的问题越来越严重,二是在脱实向虚的过程中系统性风险急剧上扬,三是在外部冲击的压力下资本外逃和人民币贬值压力持续存在,四是货币政策效率低下特别是传导机制不畅。因此,如何应对这些问题,是货币政策在未来进一步创新和调整的关键。
从全球范围看,中国如何抵御发达国家极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所带来的外溢效应,以及新兴经济体和一些金融动荡国家所带来的金融冲击,是货币政策的重要目标。因此,汇率政策上应坚持以内为主,同时加强国际货币政策协调。
苏剑:目前的刺激政策都是凯恩斯主义政策,如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但政策副作用非常大,例如货币政策会导致投资质量越来越差,甚至引发金融危机。
日前财政部副部长朱光耀讲话透露出中国以后财政政策力度将会进一步加大,希望能够突破不合理的财政限制。但我个人建议重点应该放在“改革”“开放”“创新”上,通过改革释放经济活力,而不是通过传统的凯恩斯主义政策来刺激经济。
大国调控与全球协调
中国经济报告:你们对大国宏观政策协调有何看法?
刘元春:G20杭州峰会公布的“中国方案”强调加强政策协调,创新增长方式。从美国、欧元区、英国、日本这几大区域来看,它们经历了各种各样的经济、社会、金融的大冲击,导致货币政策偏离了传统状态。这几个大国都采取了极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目前欧盟和日本都采取了负利率政策。这些政策对全球经济带来各方面的冲击,特别是当非常规货币政策常态化后,对于新兴经济体、外围国家的冲击就会致命,这是要求协调全球宏观政策的根本原因。
而这些国家采取了这么久的宽松政策,在后危机时期,金融震荡和经济增长乏力状态并未得到有效缓解,说明极度宽松货币政策存在问题,难以在短期内从根本上带动全球复苏。因此,我们必须调整思路,大国宏调定位应全面调整,不仅仅是因为外溢效应,更重要的是目前的政策无法适应后危机时期出现的长期停滞等一些深层次问题。
许伟:G20杭州峰会,在中国的倡议下,确定了九大深化结构性改革的优先领域,强调不同成员推进各自结构性改革的协调性,为重塑全球经济强劲、持续、平衡和包容增长提供了新的政策选项。
不同国家宏观政策的目标并不完全一致。对发达国家而言,宏观政策主要聚焦通胀稳定和促进就业方面,金融危机之后宏观审慎管理也纳入了政策框架,当前任务是实现经济的强劲复苏;对众多发展中国家而言,保持宏观经济大体稳定,并促进劳动生产率提升,推动可持续发展,让发展成果为更多人所享有,依然是宏观政策的重点。近年来,发达经济体对全球经济增长的贡献下降,新兴经济体的贡献比重则明显上升。无论是挖掘世界经济增长新动力,还是增强全球经济增长包容性,都需要在全球性议题设置当中考虑新兴经济体发展的诉求。
首先,在考虑不同国家所处发展阶段的前提下,兼顾各种发展议程所设定的发展要求,秉持合作发展、多方共赢的理念,制定发展目标。其次,现在的国际经济治理框架,还不能完全适应国际宏观政策优先目标的转换,要有完善的制度安排。第三,要将目标落到实处,除了各类国际组织继续发挥作用以外,还需要政府和企业共同携手,政府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比如建设高水平的基础设施和纠正制度扭曲等,不断激发企业寻找新的发展机会。
他山之石
中国经济报告:其他国家有哪些宏观调控的经典案例?对中国解决现在的经济问题有什么启示?
刘元春:中国有自身的深层次问题,与美国、欧元区、英国和日本并不完全相同。所以,中国的宏观政策与这些国家也有本质区别。当然,一些国家的经验我们可以借鉴,例如美国在去杠杆上的经验和德国在产能治理上的经验。同时,像长期陷入低增长陷阱中的日本,过去的很多操作可以给我们提供教训。但借鉴的过程中,应立足于世界经济运行的一般规律,出台具有中国特色的方案,而不能简单采取拿来主义。
苏剑:当年凯恩斯提出需求管理的时候,把需求管理当做救命的一种药,但现在世界各国把凯恩斯主义政策常态化,也就是把药当饭吃了。结果就导致经济出现的问题越来越大,经济肥胖症越来越严重,最终引发比较严重的经济危机。这是最大的一个缺陷。
另外,国外关于刺激政策的经典案例,就是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以后,美国应对这次金融危机所采取的政策。美国次贷危机爆发后银行就缺现金,这个时候如果美国政府不提供资金,任由经济自然调整,就会出现严重的流动性不足或流动性短缺。银行为了补足流动性就只好想办法回收贷款,减少对现有贷款的延期,这样实体经济又承受不了,就会出现大箫条那样的经济危机。在这种情况下美国采取了财政、货币双扩张的政策,尤其是货币政策。从2008年9月到2009年2月,美联储投放的基础货币相当于此前美国200年投放的基础货币总和。这对于我们有两个启示。第一,在需要救命的情况下凯恩斯主义政策是可以用的;第二,这种政策的风险非常大,货币超发的负面效果是非常严重的。
至于中国宏调,我个人认为应该把“防风险”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上,防风险就是防经济增速大幅下滑的风险。现在民间投资增速下滑非常厉害,不管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在投资方面都比较谨慎,而且实体经济中的机会越来越少,会导致货币政策提供的流动性大量进入虚拟经济,导致虚拟经济价格波动幅度非常大,由此而衍生金融危机的可能性非常大。同时,地方政府债务、僵尸企业、过剩产能等问题都使得中国经济面临非常严重的风险。
许伟:宏观管理是政府的一项基本职能,各国都会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宏观调控目标,采取相应的宏观管理框架,选择合适的调控工具组合,保持宏观经济平稳运行。即便是同一个经济体,宏观调控政策框架、取向、工具也并非一成不变,在不同发展阶段或历史时期,往往会因为理念、制度、经济运行突出矛盾等因素的变化,调整和创新宏观调控政策。当然,具体实施效果褒贬不一。
后发经济体的优势之一就是可以吸收和借鉴先行经济体不同发展阶段的经验和教训。除了1929年和2008年两次大危机前后主要经济体的宏观和金融政策以外,日韩等经济体成功转型的经验、20世纪90年代初日本房地产泡沫破灭前后的宏观管理,以及德国二战以后保持宏观稳定的经验等都值得认真研究。
中国需要关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大国经济运行自主性与系统重要性的关系。按照购买力平价计算,中国对全球经济增长的贡献近年来一直保持在三分之一左右。除了中国,全球经济近两年增速不超过2.5%,明显低于过去三十年3.1%的平均水平。同时全球贸易也保持低增速,但中国在全球贸易的份额不降反升,这表明外部需求变化对中国的影响已基本调整到位。在这样的前提下,中国经济是否能够实现中高速增长,更大程度取决于自身是否能够顺利实现转型升级和释放内需潜力。
与此同时,随着中国经济融入全球分工的程度逐步加深,货物、服务、资金、技术、人才、信息的跨境流动更加频繁,不同地区、不同市场之间的联动更加密切,加之中国经济体量不断增加,自身发展对全球经济的影响更为显著。作为—个具有系统重要性的开放经济体,在开放过程中,需要处理好相机抉择和规则之间的关系,提高决策透明度,改善预期管理,加强国际宏观协调,管理好自身宏观政策的外溢效应以及可能的反馈波及效应。
二是总量宏观调控与各地增长差异的关系。整体上看,中国经济已经进入新常态,但各地发展潜力差异较大,这对于宏观调控而言,既是挑战也是有利条件。
一方面,宏观调控政策的主要目标都是总量层面的,单靠宏观政策工具,往往难以兼顾各地差异实现平衡发展。而中国统一市场建设尚未完善,要素自由流动还存在障碍,可能进一步加剧上述不平衡。
另一方面,由于不同地区所处发展阶段各异,发展潜力也不一样,一个地方、一个产业遭遇冲击,往往可以由另外一个地方或者另一个产业对冲,宏观经济总体运行的稳健性可能更好。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期间,加工贸易经济比重较大的地区遭受外部冲击最为直接,增速下滑较快,但其他地区内需潜力还很巨大,这对于中国经济较早走出危机起到了关键作用。增长阶段转换期,部分沿海省份动手早、转型快,增长质量和效益都有较大提高,这不仅稳住了中国经济基本面,同时又为中西部地区转型发展提供了先行示范经验,为整体经济顺利实现转型创造了有利条件。
三是借鉴国外理论经验与自身创新的关系。一方面,从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第一次提出宏观调控的概念以来,中国宏观调控就一直在不断调整,期间也借鉴了不少国外理论和经验。比如从长期看抑制通货膨胀与推进结构性改革并不矛盾,相反,稳定的宏观经济能够为改革创造良好条件。这些在今天看来是共识的观点,过去都经历过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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