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材料装订要求

2024-10-07

评审材料装订要求(精选10篇)

1.评审材料装订要求 篇一

建筑、环保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

材料及装订要求

为有利于对高级职称评审对象的审核、审议和评审,以相应提高评审质量,特明确如下建筑、环保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材料及其装订要求:

一、评审对象应提交的有关评审材料

(一)综合材料

1、送审报告(委托评审书)一份。《专业技术职务委托评审人员名册》(附件二)一份,同时报送3.5寸软盘(word98以上版本)1张;

2、申报人近期正面二寸照片一张,上报单位应将申报对象的照片集中放置于一个信封内,照片背面写明评审对象的姓名、出生年月;

3、集中提交申报人学历证书原件、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

(二)个人材料

1、评审材料清单(附件三);

2、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一份;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

4、专业技术人员任中级职务以来近5年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和任期考核综合登记表各一份;

5、由组织填写的《推荐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

情况综合表》(附件四)一式三十份;

6、申报人学历证书、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书、以及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7、申报人论著、研究报告、科研成果、项目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各一份(论著和研究报告是刊物复印件的,应同时复印刊物封面和目录,单位应与原件核对并盖章;未曾发表的,单位应予认定盖章;项目获奖证书上没有申报人姓名及排名,单位应出具申报人在该工程中的角色、担任的职务和责任等情况证明);

8、个人获得有关荣誉证书原件;

9、外语考核成绩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二份。如符合外语或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条件,则应填写《免试审核表》(附件五)及相应材料一式二份(因年龄条件符合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人员,应附身份证复印件);

10、破格晋升人员需填写《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附件七)并附有关证明材料一式二份;

1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二、个人评审材料装订要求

第一册:

1、本册材料清单;

2、学历证书;

3、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4、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及其它有关聘任书;

5、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外语免试审核表》及有关证明材料(外语考试合格证原件不需装订);

6、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或《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其中一份不需装订);

7、个人获得的有关荣誉证书;

8、《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及证明材料(其中一份不需装订);

9、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10、年度和任期考核登记表;

1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12、其他有关材料。

第二册:

1、本册材料清单;

2、论著或研究报告;

3、科研成果;

4、科研、设计、施工项目获奖证书。

成册的评审材料均按A4纸规格装订,如材料较多,可再分册,如第一册-1,第一册-2等,但材料装订顺序不能随意改变。

三、不需装订成册的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

2、《推荐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一式三十份;

3、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或《外语免试审核表》及有关证明材料一份;

4、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或《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一份;

5、《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批表》及有关证明材料一份。

2.评审材料装订要求 篇二

申报材料填报装订送审说明

一、材料填报装订要求:

1.《山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按照要求填报,经审查合格后,加盖公章,本表需上报一式 5 份。

2.《山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近五年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和任职期满考核表原件、复印件各 1 份。复印件装订在评审卷宗中,原件审核后退回。

3.《山西省 正 高级 经济师 评审综合考评表》

申报人员按照要求填报,将综合考评表电子版于 10 月 8日至 10 月 12 日发送至邮箱(),进行网上预审,预审通过后由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统一报送评委会办事机构。

(1)在规定的空格内填写申报内容,不能更改表格的类型和格式。

(2)出生年月、取得资格时间、聘任时间、毕业时间等有关时间的填写要求在半角状态下输入,格式为“1995.05”。

(3)“申报专业”栏请按照下列专业名称填写:

经济综合类专业:

经济政策研究、规划编制、经济分析、经济体制综合改革。

经济管理类专业:

工商管理、企业管理、商业经济、国际商务、农业经济、旅游经济。

财税金融类专业:

财政税收、开发投资、金融、保险。

人力资源类专业:

人力资源管理。

运输建筑类专业:

交通运输、邮电、房地产、建筑经济、信息咨询相关经济。

(4)“学位”栏请填写清楚具体学位名称。

(5)“学术团体”栏只填写省级以上本专业学会担任的理事及以上职务。

(6)“荣誉奖励”栏填写各级政府表彰的劳模、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各级组织、人社部门授予的优秀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及相当奖励获得者。

(7)“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栏填报 5 项即可。

(8)“任现职期间的工作能力条件”和“任现职期间的业绩成果条件”两栏在“个人角色”中要按实际项目中从事的角色填写,同时要注明个人排序;

“成果名称”填写,请以获奖证书、项目名称为准(不能简写);(9)论文须为独著或合著第一;论著字数按书中实际注明的本人撰写字数计算。多人合撰著作,书中章节(字数)未注明者,在总字数内采取按角色分享再平均计算的方法确定,即第一层次人员(主编)占总字数的 30%,第二层次人员(副主编)按总字数的 20%平均,其余人员(编委等)按总字数的 50%平均。

4.《山西省 正 高级 经济师 评审材料卷宗格式》

申报者将全部申报材料内容按序整理,标明页次和页数,并按如下分类顺序装订。

评审材料卷宗封面

评审材料卷宗目录

第一类:基本材料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聘任文件、执业资格证书、聘期内历年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职称外语成绩通知书(合格证)、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参加学术团体证书及文件、荣誉奖励证书、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有关材料等。

第二类:任现职期间的工作 经历 能力条件

任现职期间,所完成的工作项目,由推荐单位整理,主管部门审核,项目最多填写 6 项。附相关文件材料及能证明

本人所担任的角色、所起的作用等有关材料原件。

第三类:

任现职期间的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所完成的工作业绩成果及获奖情况,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最多填写 6 项。

第四类:

任现职期间的学术技术条件

任现职期间,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刊号、页面、封面、封底、目录本人论文页、论文内容、论文检索页)、著作(书号、页面、著作首尾页、论著检索页)及决策咨询类研究成果。

第五类: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1)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必须使用 A3 纸(420 *297 mm)单面打印,按照设定格式认真填报,不能更改表格格式。经审查合格后提交一式 3 份。

(2)有关个人信息内容只准在密封栏内显示,总结中涉及的本人信息内容:一律用“本人、本单位、本部门、本市(县)”等表示。

(3)推荐部门系指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省直主管部门。

(4)总结一般控制在 2000 字左右。

第六类:答辩 论文

(1)答辩论文一律用 A3(420 *297 mm)纸单面打印,按照设定格式认真填报、录入,不能更改表格格式,经审查

合格后提交一式 3 份。

(2)评审答辩者的有关个人信息只准在打印纸头的密封栏内显示,材料中涉及的个人信息内容:一律用“本人、本单位、本部门、本市(县)”等表示。

(3)推荐部门系指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省直主管部门。

卷宗打印一律使用 A4 纸 210×297mm 双面打印。卷宗每页均须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向评委会办事机构报送评审材料时,卷宗内涉及的所有内容均须带相应原件,待审核后当即退回。

二、材料送审要求:

1.按综合考评表的填报顺序准备好自己的原始证件材料。

2.袋内申报材料包括:

(1)卷宗一套(包括答辩论文,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2)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5 份。(A4纸双面打印)。

(3)综合考评表一式5 份(A3纸单面打印)。

(4)答辩材料一式 3 份(A3 纸单面打印),专业技术总结一式3 份(A3纸单面打印)。

3.档案袋正面和袋底填写姓名、单位。

4.红底小2 寸照片1 张,背面写姓名、单位。

3.项目验收申请材料目录及装订要求 篇三

(一)项目验收申请书(一式2份纸质版订书针装订,申请验收单位填写意见,项目负责人签字,项目实施单位盖章(如有)日期要写齐)

(二)验收资料清单(以下资料全部一式2份带封面装订成册,注:不要塑料装订)

1、验收材料封面

2、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含技术总结报告或研究报告)

3、项目经费决算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经济指标的相关材料;设备购置、租赁、技术引进、外协等协议合同)。

4、项目计划任务书。

5、相关证明材料(项目产品获得相关职能部门颁发的批准证书、批件;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检测、测试报告;用户使用报告;专利、专著、论文等证明材料)

注:(1)所有的执行期限需跟任务书上的一致,如延期超过6个月,请写一份延期说明,由科技管理部批复)

(2)申请书上的“申请单位意见”处项目负责人需与任务书上的一致,若不一致需有批复。

4.评审材料装订要求 篇四

为规范评审材料,提高资格审查效率和评审质量,现对评审材料装订作如下要求:

除《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推荐评审人员情况综合表》、《资格审查花名册》、《职称外语、计算机免试审核表》以及不便装订的书,原件和代表作复印件外,其它材料装订成2—3册,每册分别编制目录,附在材料前面。

第一册:证书等按材料清单顺序和要求装订(见材料清单第一册样张)。

第二册:业绩材料(见材料清单第二册样张)。

第三册:如为破格晋升人员,将《破格推荐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符合相应破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按所符合破格条件顺序装订成册,装订时用A4纸规格。

整理时,如第二册材料多,可按顺序号分装为第二册

(一)、第二册

(二)等。材料清单附在每册材料前面。申报材料必须装订整洁,并装入牢固、结实的纸质档案袋,不提倡使用塑料档案盒。

注意:申报材料份数参照材料清单第一册和第二册,并从市经贸委网站组织人事处的申报中级资料包中下载并填写打印,不再从市人才网上下载或购买表格手工填写。二寸免冠白底照片在背面写好姓名装入小信封内,订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的封面上。

5.评审材料目录及要求 篇五

本科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材料目录及要求

一、报送材料的项目

1、省职改办统一印制、核发的《评审单》原件(一人一张);

2、《申报 职务任职资格花名册》(一式2份及电子文本)必须使用2014年版,请按正高、副高、中级、初级的顺序,按专业相对集中填报;

3、经单位核实、使用省职改办最新版《湖北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上报生成的数据库;

4、《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省教育厅印制);

6、《综合材料一览表》(一式16份);

7、代表作1部(篇、件),提供原件;

8、其他材料(按以下顺序编号、装订成册);

(1)个人和用人单位分别签字、盖章的《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2)公示证明一式2份,1份进评审材料,1份由用人单位留存。没有提交承诺书和公示证明的一律不接收材料。

(3)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按从低到高顺序装订);

(5)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转系列评审还应提供低一级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6)专业技术职务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免试证明材料原件;

(7)专业技术职务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免试证明材料原件;

(8)其他相关奖励证书复印件;

(9)《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情况证明材料》原件及教案;(10)科研材料;

(11)2012、2013年《专业技术职务考核登记表》各1份,提供《考核表》复印件的需经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非国有单位未进行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

(12)个人业务总结一份。

二、报送材料的内容及要求

1、《评审表》中填写的字迹要清晰工整,一律用钢笔或水性笔在原始表格上填写,不得打印。

2、综合材料一览表,由单位组织填写,其填写内容要全面、规范、客观、真实,科(教)研情况必须要有与其相对应的证明材料。综合材料一览表要严格按我办提供的表样复制,用A3型纸打印,不得手抄和另加附页。

3、外语测试证明材料

外语考试成绩应符合规定的等级要求,凡属外语免试或不作必备条件要求的人员,须按照《进一步明确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鄂职改办[2011]12号)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

4、计算机测试证明材料

——

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应符合规定的等级要求,凡属计算机免试人员,须按照《进一步明确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鄂职改办[2011]12号)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提供计算机免试证明材料。

5、教学材料

①教学材料必须是任现职以来(或近五年来)的; ②提交近年来所教主要课程教案为一讲内容,不超过15页。教案需经学校教务部门审核并盖章,确为本人授课所用;

③教学奖励情况是指任现职以来在教学质量、教书育人等教学方面的奖励;

④教学工作量必须由教研室或系一级提供,学校教务或师资部门审核盖章;

⑤减免教学工作量的应予以说明。

6、科研材料

①科研成果必须是任现职以来的;

②著作或论文必须是公开出版或发表的,科研成果必须提供鉴定书或获奖证书或立项证明;

③在国际性、全国性学术组织召开的学术会议上交流的报告、论文,必须是收入公开出版的论文集的,检索报告必须为原件;

④凡属与他人合作的科研项目,合作出版的教材、著作等,必须明确地指出所担负的数量和所处的地位及作用,并附上其他合作者出具的证明材料。

三、报送材料的程序及要求

1、报送的材料要注明代表作,代表作1部(篇);

2、破格晋升人员必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

3、报送的材料必须规范。所有材料必须装入纸质档案袋,并在封面、封底贴上统一标签。论文、专著除代表作提供原件外,其他只须复印封面、目录、本人所承担研究或撰写部分的内容及封底等。除《评审表》、《综合材料一览表》和较厚的专著外,其他材料均应装订成册。装订必须整齐、干净、美观、大方。首页附目录,目录的编号须与材料的编号相一致。提供的复印件均需由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

4、中央部委或其他中央在鄂单位所属学校,须提供省职改办下发的接受委托评审函。

四、申报高级职称人员需单独盖章提供的材料(申报人员按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花名册顺序排序),清单如下:

1、封面;

2、评审单原件(纳入岗位设置的单位必须提供,其他无);中央部委或其他中央在鄂单位所属学校,须提供省职改办下发的接受委托评审函;

3、破格、转评申报表原件;

4、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5、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按从低到高顺序装订);

6、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转系列评审还应提供低一级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7、专业技术职务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免试证明材料原件;

8、专业技术职务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免试证明材——

料原件。

附件2:

高职高专院校教师职务评审材料目录及要求

一、报送材料的项目

1、省职改办统一印制、核发的《评审单》原件(一人一张);

2、《申报 职务任职资格花名册》(一式2份及电子文本)必须使用2014年版,请按正高、副高、中级、初级的顺序,按专业相对集中填报;

3、经单位核实、使用省职改办最新版《湖北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上报生成的数据库;

4、《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省教育厅印制);

6、《综合材料一览表》(一式16份);

7、代表作1部(篇、件),提供原件;

8、其他材料(按以下顺序编号、装订成册);

(1)个人和用人单位分别签字、盖章的《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2)公示证明一式2份,1份进评审材料,1份由用人单位留存。没有提交承诺书和公示证明的一律不接收材料;

(3)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按从低到高顺序装订);

(5)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转系列评审还应提供低一级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6)专业技术职务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免试证明材料原件;

(7)专业技术职务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免试证明材料原件;

(8)其他相关奖励证书复印件;

(9)《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情况证明材料》原件及教案;(10)科研材料;

(11)2012、2013年《专业技术职务考核登记表》各1份,提供《考核表》复印件的需经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非国有单位未进行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12)个人业务总结一份。

二、报送材料的内容及要求

1、《评审表》中填写的字迹要清晰工整,一律用钢笔或水性笔在原始表格上填写,不得打印。

2、综合材料一览表,由单位组织填写,其填写内容要全面、规范、客观、真实,科(教)研情况必须要有与其相对应的证明材料。综合材料一览表要严格按我办提供的表样复制,用A3型纸打印,不得手抄和另加附页。

3、外语测试证明材料

外语考试成绩应符合规定的等级要求,凡属外语免试或不作必备条件要求的人员,须按照《进一步明确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鄂职改办[2011]12号)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

4、计算机测试证明材料

——

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应符合规定的等级要求,凡属计算机免试人员,须按照《进一步明确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鄂职改办[2011]12号)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提供计算机免试证明材料。

5、教学材料

①教学材料必须是任现职以来(或近五年来)的; ②提交近年来所教主要课程教案为一讲内容,不超过15页。教案需经学校教务部门审核并盖章,确为本人授课所用;

③教学奖励情况是指任现职以来在教学质量、教书育人等教学方面的奖励;

④教学工作量必须由教研室或系一级提供,学校教务或师资部门审核盖章;

⑤减免教学工作量的应予以说明; ⑥教学实践应具备下列条件:

a、专业课(含专业基础课)教师,须与企业、行业建立长期、稳定的科技合作关系,在行业、企业的技术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或主持实验室(实训车间、实训基地)建设或新产品的开发、研制和生产或产学研项目;或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副高级以上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或技师以上技能等级证书。

b、公共课教师社会实践或社会调查须累计达到3个月以上。

6、科研材料

①科研成果必须是任现职以来的;

②著作或论文必须是公开出版或发表的,科研成果必须提

供鉴定书或获奖证书或立项证明;

③在国际性、全国性学术组织召开的学术会议上交流的报告、论文,必须是收入公开出版的论文集的,检索报告必须为原件);

④凡属与他人合作的科研项目,合作出版的教材、著作等,必须明确地指出所担负的数量和所处的地位及作用,并附上其他合作者出具的证明材料。

三、报送材料的程序及要求

1、报送的材料要注明代表作,代表作1部(篇);

2、破格晋升人员必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

3、报送的材料必须规范。所有材料必须装入纸质档案袋,并在封面、封底贴上统一标签。论文、专著除代表作提供原件外,其他只须复印封面、目录、本人所承担研究或撰写部分的内容及封底等。除《评审表》、《综合材料一览表》和较厚的专著外,其他材料均应装订成册。装订必须整齐、干净、美观、大方。首页附目录,目录的编号须与材料的编号相一致。提供的复印件均需由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

4、中央部委或其他中央在鄂单位所属学校,须提供省职改办下发的接受委托评审函。

四、申报高级职称人员需单独盖章提供的材料(申报人员按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花名册顺序排序),清单如下:

1、封面;

2、评审单原件(纳入岗位设置的单位必须提供,其他无);中央部委或其他中央在鄂单位所属学校,须提供省职改办下发—— 的接受委托评审函;

3、破格、转评申报表原件;

4、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5、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按从低到高顺序装订);

6、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转系列评审还应提供低一级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7、专业技术职务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免试证明材料原件;

8、专业技术职务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免试证明材料原件。

附件3:

实验技术职务人员评审材料目录及要求

一、报送材料的项目

1、省职改办统一印制、核发的《评审单》原件(一人一张);

2、《申报 职务任职资格花名册》(一式2份及电子文本)必须使用2014年版,请按正高、副高、中级、初级的顺序,按专业相对集中填报;

3、经单位核实、使用省职改办最新版《湖北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上报生成的数据库;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省职改办印制);

6、《综合材料一览表》(一式16份);

7、代表作1部(篇、件),提供原件;

8、其他材料(按以下顺序编号、装订成册);

(1)个人和用人单位分别签字、盖章的《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2)公示证明一式2份,1份进评审材料,1份由用人单位留存。没有提交承诺书和公示证明的一律不接收材料;

(3)综合水平能力测试证书复印件;

——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按从低到高顺序装订);(5)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转系列评审还应提供低一级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6)专业技术职务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免试证明材料原件;

(7)专业技术职务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免试证明材料原件;

(8)其他相关奖励证书复印件;

(9)《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情况证明材料》原件及教案;(10)科研材料;

(11)2012、2013年《专业技术职务考核登记表》各1份,提供《考核表》复印件的需经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非国有单位未进行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

(12)个人业务总结一份。

二、报送材料的内容及要求

1、《评审表》中填写的字迹要清晰工整,一律用钢笔或水性笔在原始表格上填写,不得打印。

2、《综合材料一览表》,由单位组织填写,其填写内容要全面、规范、客观、真实,科(教)研情况必须要有与其相对应的证明材料。《综合材料一览表》必须按我办提供的表样复制,用A3型纸打印,不得手抄和另加附页。

3、外语测试证明材料

外语考试成绩应符合规定的等级要求。凡属外语免试或不作必备条件要求的人员,须按照《进一步明确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鄂职改办[2011]12号)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

4、计算机测试证明材料

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应符合规定的等级要求。凡属计算机免试人员,须按照《进一步明确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鄂职改办[2011]12号)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提供计算机免试证明材料。

5、教学材料

①教学材料必须是任现职以来的;

②著作、实验教材必须是公开出版的,论文必须是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必须提供鉴定证书或获奖证书或立项证明;

③凡属与他人合作的科研成果,编辑出版的著作及实验教材等,必须明确地指出所担负的数量、所处的地位及作用,并附上其他合作者出具的证明材料。

三、报送材料的程序及要求

1、报送的材料要注明代表作,代表作1部(篇);

2、破格晋升人员必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

3、报送的材料必须规范。所有材料必须装入纸质档案袋,并在封面、封底贴上统一标签。论文、专著除代表作提供原件外,其他只须复印封面、目录、本人所承担研究或撰写部分的内容及封底等。除《评审表》、《综合材料一览表》和较厚的专著外,其他材料均应装订成册。装订必须整齐、干净、美观、大方。首页附目录,目录的编号须与材料的编号相一致。提供的复印件均需由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

4、普通高等学校、省属成人高等学校的评审材料可直接送我办,市、州电大、教育学院的评审材料由市、州教育局归口报送我办;

5、中央部委或其他中央在鄂单位所属学校,须提供省职——

改办下发的接受委托评审函。

四、申报高级职称人员需单独盖章提供的材料(申报人员按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花名册顺序排序),清单如下:

1、封面;

2、评审单原件(纳入岗位设置的单位必须提供,其他无),中央部委或其他中央在鄂单位所属学校,须提供省职改办下发的接受委托评审函;

3、破格、转评申报表原件;

4、综合水平能力测试证书复印件;

5、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按从低到高顺序装订);

6、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转系列评审还应提供低一级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7、专业技术职务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免试证明材料原件;

8、专业技术职务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免试证明材料原件。

附件4:

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务评审材料目录及要求

一、报送材料的项目

1、省职改办统一印制、核发的《评审单》原件(一人一张);

2、《申报 职务任职资格花名册》(一式2份及电子文本)必须使用2014年版,请按正高、副高、中级、初级的顺序,按专业相对集中填报;

3、经单位核实、使用省职改办最新版《湖北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上报生成的数据库;

4、《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省教育厅印制);

6、《综合材料一览表》(一式16份);

7、代表作1部(篇、件),提供原件;

8、其他材料(按以下顺序编号、装订成册);

(1)个人和用人单位分别签字、盖章的《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2)公示证明一式2份,1份进评审材料,1份由用人单位留存。没有提交承诺书和公示证明的一律不接收材料;

(3)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按从低到高顺序装订);(5)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转系列评审还应提供低一级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6)专业技术职务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免试证明材料原件;

(7)专业技术职务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免试证明材料原件;

(8)其他相关奖励证书复印件;

(9)《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情况证明材料》原件及教案;(10)科研材料;

(11)2012、2013年《专业技术职务考核登记表》各1份,提供《考核表》复印件的需经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非国有单位未进行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

(12)个人业务总结一份。

二、报送材料的内容及要求

1、《评审表》中填写的字迹要清晰工整,一律用钢笔或水性笔在原始表格上填写,不得打印。

2、《综合材料一览表》,由单位组织填写,其填写内容要全面、规范、客观、真实,科(教)研情况必须要有与其相对应的证明材料。《综合材料一览表》要严格按我办提供的表样复制,用A3型纸打印,不得手抄和另加附页。

3、外语测试证明材料

外语考试成绩应符合规定的等级要求,凡属外语免试或不作必备条件要求的人员,须按照《进一步明确我省有关职称政

策的通知》(鄂职改办[2011]12号)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

4、计算机测试证明材料

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应符合规定的等级要求,凡属计算机免试人员,须按照《进一步明确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鄂职改办[2011]12号)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提供计算机免试证明材料。

5、教学材料

①教学材料必须是任现职以来或近五年来的;

②提交近年来所教主要课程教案为一讲内容,不超过15页。讲稿需经学校教务部门审核并盖章,确为本人授课所用;

③教学奖励情况是指任现职以来在教学质量、教书育人等教学方面的奖励;

④教学工作量必须由学校教务或师资部门审核盖章。减免教学工作量的应予以说明。

6、科研材料

①科研成果必须是任现职以来的;

②著作、教材必须是公开出版(专业性很强的教材虽未出版但必须是省级同类学校交流使用两年以上)的,论文必须是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必须提供鉴定书或获奖证书或立项证明,推广科研成果必须是经县级人民政府证明取得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

③凡属与他人合作的科研项目,合作出版的教材、著作等,必须明确地指出所担负的数量、所处的地位及作用,并附上其——

他合作者出具的证明材料。

三、报送材料的程序及要求

1、报送的材料要注明代表作,代表作1部(篇);

2、破格晋升人员必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

3、报送的材料必须规范。所有材料必须装入纸质档案袋,并在封面、封底贴上统一标签。论文、专著除代表作提供原件外,其他只须复印封面、目录、本人所承担研究或撰写部分的内容及封底等。除《评审表》、《综合材料一览表》和较厚的专著外,其他材料均应装订成册。装订必须整齐、干净、美观、大方。首页附目录,目录的编号须与材料的编号相一致。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复印件均需由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

4、省属中等专业学校,由省直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再报我办,市、州所属中等专业学校的评审材料由市、州教育局归口报送我办。提供的复印件均需由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盖章;

5、中央部委或其他中央在鄂单位所属学校,须提供省职改办下发的接受委托评审函。

四、申报高级职称人员需单独盖章提供的材料(申报人员按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花名册顺序排序),清单如下:

1、封面;

2、评审单原件(纳入岗位设置的单位必须提供,其他无);中央部委或其他中央在鄂单位所属学校,须提供省职改办下发

— 17 — 的接受委托评审函;

3、破格、转评申报表原件;

4、中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5、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按从低到高顺序装订);

6、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转系列评审还应提供低一级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7、专业技术职务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免试证明材料原件;

8、专业技术职务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免试证明材料原件。

——

附件5:

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材料目录及要求

一、报送材料的项目

1、省职改办统一印制、核发的《评审单》原件(一人一张);

2、《申报 职务任职资格花名册》(一式2份及电子文本)必须使用2014年版,请按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的顺序,按专业相对集中填报;

3、经单位核实、使用省职改办新版《湖北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上报生成的数据库;

4、《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省教育厅印制);

5、《综合材料一览表》(一式16份);

6、其他材料(按以下顺序编号、装订成册);

(1)个人和用人单位分别签字、盖章的《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2)公示证明一式2份,1份进评审材料,1份由用人单位留存。没有提交承诺书和公示证明的一律不接收材料;

(3)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6)专业技术职务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免试证明材料原件;

(7)综合水平能力测试证书复印件;(8)其他相关奖励证书复印件;

(9)《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情况证明材料》原件及教案;(10)教(科)研材料(代表水平的论文、论著提供原件,其它科研成果材料须复印封底、封面、目录及所承担的部分);

(11)2012、2013年《专业技术职务考核登记表》各1份,提供《考核表》复印件的需经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非国有单位未进行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

(12)个人业务总结一份。

二、报送材料的内容及要求

1、《评审表》中填写的字迹要清晰工整,一律用钢笔或水性笔在原始表格上填写,不得打印。

2、《综合材料一览表》,由单位组织填写,其填写内容要全面、规范、客观、真实,科(教)研情况必须要有相应的证明材料。《综合材料一览表》必须按我办提供的表样复制,用A3型纸打印,不得手抄和另加附页。

3、计算机测试证明材料

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应符合规定的等级要求。凡属计算机免试人员,须按照《进一步明确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鄂——

职改办[2011]12号)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提供计算机免试证明材料。

4、教学材料

① 教学材料必须是任现职以来(或近五年来)的; ② 提交近年来所教主要课程教案为一讲内容,不超过15页。讲稿需经学校教务部门审核并盖章,确为本人授课所用;

③ 教学奖励情况是指任现职以来在教学质量、教书育人等教学方面的奖励;

④ 教学工作量必须由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审核盖章,减免教学工作量的应予以说明。

5、教(科)研材料

(1)教(科)研成果必须是任现职以来的;

(2)教(科)研论文必须是发表的,编写的教材、教学参考资料必须是经使用证明质量较高的,实验改革和教学改革成果等,都必须是得到区(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其组织的专家机构评估认可的;

(3)在国际性、全国性学术组织召开的学术会议上交流的报告、论文,必须是收入公开出版的论文集的;

(4)凡属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教(科)研论文,编写的教材(教参),共同完成的实验改革和教学改革成果等,都必须明确地说明其所担负的数量、所处的地位及作用,并附上其他合作者出具的证明材料。

三、报送材料的程序及要求

1、报送的材料要注明代表作,代表作1部(篇);

2、破格晋升人员必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资格审查表》;

3、报送的材料必须规范。所有材料必须装入纸质档案袋,并在封面、封底贴上统一标签。除《评审表》、《综合材料一览表》和较厚的专著外,其他材料均应装订成册。装订必须整齐、干净、美观、大方。首页附目录,目录的编号须与材料的编号相一致。提供的复印件均需由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

四、申报高级职称人员需单独盖章提供的材料(申报人员按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花名册顺序排序),清单如下:

1、封面;

2、评审单原件(纳入岗位设置的单位必须提供,其他无),中央部委或其他中央在鄂单位所属学校,须提供省职改办下发的接受委托评审函;

3、破格、转评申报表原件;

4、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5、综合水平能力测试证书复印件;

6、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按从低到高顺序装订);

7、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转系列评审还应提供低一级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8、专业技术职务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免试证明材料原件;

——

6.评审认定材料准备要求与规范 篇六

二级甲等综合医院

复审认定材料准备要求与规范

二级甲等综合医院认定评审材料准备是我院复审工作的重要部分,为了做好我院复评工作材料的收集、整理、撰写与汇总并方便调档,特制定《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医院医院评审材料准备的要求与规范》。

一、评审材料收集、整理与编撰的主要范围

1、材料种类

(1)文字材料:是指既往形成的诸如工作计划、总结、制度、实施方案、活动记录、成果总结、规划、纪要、媒体报道等历史性文档材料,现时整改建设中产生的成果材料或经验总结及自评总结,以及为市卫计委专家组提供相关的展示性材料。

(2)数字材料:是指既往和现时医疗管理工作或活动中自然形成的各种原始材料数据及各类统计报表。

(3)声像材料:相片、录像带、光盘等。

(4)获奖材料: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科技作品、著作、教材、论文期刊等。

(5)实物材料:获奖作品、科技作品、著作、教材、论文期刊等。(6)其他材料:凡是能反映我院迎评工作的其它类型材料。

2、材料收集、整理及编撰的时限;

各部门在迎评材料的收集,整理与编撰过程中,除《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版)特别规定的外,一律从2016年1月1日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并完善支撑材料。做好目录及数据汇总工作,确保在迎复评期间按专家要求在五分钟内提供材料。2016年9月1日以后的材料必须严格按照评审标准要求的PDCA流程整理,体现持续改进。

二、评审材料的构建

(一)层次次材料

1、主体材料:自评报告、院长汇报材料及PPT。

2、支撑材料:支撑自评报告或自评总结的材料。

3、备查资料:是支撑背景资料的原始材料;

(二)序列材料

1、院级材料

(1)医院自评报告、院长汇报材料。

(2)提供卫计委专家组查阅的院级评审支撑材料。

2、各职能部门及科室材料(1)自评工作总结。

(2)提供支撑评审指标体系的系列材料以及日常工作运行的突出特点、优势和成绩。

三、评审材料准备的基本要求

1、真实性:各种材料要真实、可信、有据可查,要详实,突出特点、优势和成绩。

2、规范性:评审材料收集、整理、撰写、归档要规范统一;

3、科学性:所有材料要分类准确、编目清楚、排列有序,整齐美观、调用方便、查找无误。

4、完整性:所有评审材料要求内容详实、依据充足、系统全面。

5、层次性:各项材料总体思路要清晰,重点要明确,条块明晰,层次清楚,主体材料要有背景材料支撑,背景材料要有原始的备查材料支撑。

四、评审材料目录设置与格式

1、目录设置

一级目录:按照评审指标中的一级标准,编号为“1”、“2”、“3”……等。例:

1、坚持医院公益性;

2、医院服 务等,以此类推……

二级目录:按照评审指标中的二级指标,编号为“1.1”、“1.2”……“2.1”、“2.2”……等。例:1.1医院设置、功能和任务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定位和要求(内容过多可适当调整简写到12字以内),以此类推……

三级目录:按照评审指标中的三级指标,编号为“1.1.1”、“1.1.2”……“1.2.1”、“1.2.2”…… “2.1.1”、“、2.1.2” ……等.例:1.1.1医院的功能、任务和定位明确规模适宜(内容过多可适当调整简写到12字以内),以此类推……

2、文档设置

(1)文档格式:评审材料统一采用Word、ExceI文档编写,即“doc”、“xls”格式,并采用Word2003、ExceI2003版本。

(2)文档字体:评审材料目录或标题采用二号宋体加粗字体;评审材料内容采用四号仿宋体字,行距为固定值25磅,字符间距:缩放100%,间距为标准,位置为标准。(3)图表设置:所有的统计数据一律采用“三线表”进行统计;所有的图形制作,一律采用直方图。

(4)页面设置:非原始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页面边距设置参数为:上、下边距2.54cm,左右边距为2.5cm。

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医院复审办

7.评审材料装订要求 篇七

一、申报基本程序: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审核同意后逐级向上申报。县(市、区)申报材料由当地职改办统一送审;市属有主管部门的单位由主管部门统一送审,无主管部门的单位可直接送市职称评价中心。

二、所需提供的材料: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应提供能反映本人学术技术水平、工作业绩、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材料。主要内容包括:

1.评审人员材料清单1份(贴于资料袋袋面)。

2.公示专题报告1份(申报材料在本单位以适当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

3.《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需贴照片)一式3份。

4.《推荐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一般用A4纸,另有规定的除外),单位人事部门填写,高级打印件一式35份(省高评委另有要求的按省有关规定执行),中、初级一式4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5.近期免冠白底1寸照片1张,背面写上单位、姓名、身份证号码,并臵于信封内贴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封面上;申报高级的同时须附电子文档照片(扫描成jpg格式,用身份证号做文件名,高宽比约为3:2,分辨率按每英寸200像素设臵;其它方式采集的照片尺寸不大于300×420像素,不小于200×280像素,文件大小50K以内)。

6.《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1份,必须由本

人签字。

7.申报对象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证书、荣誉证书及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集体项目须提供主要贡献者依据。

8.申报对象外语统一考试合格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符合免试或符合外语不作为必要条件的,需填报《外语免试审核表》、《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并附有关证明材料,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各一式3份(1份装订进册内,另2份不要装订)。

9.从事工程技术、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的简历1份,并加盖公章。

10.任期考核材料(至少近三年来的考核材料)1套。

11.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份。

12.任现职以来的有关著作、论文、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报告、成果鉴定材料复印件1套。提供的论文复印件,需复印杂志或著作的封面、刊号、目录及所写文章;需确定一篇代表作,并提供代表作原件1份。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报告需提供执笔依据。

13.破格晋升人员需填写《破格推荐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一式3份(1份装订进册内,另2份不要装订),需说明符合哪几条破格条件并附有关证明材料。

14.《申报人员花名册》电子稿一份,用Excel格式填写。申报时相关学历、资历证书需提供原件以备审查,材料中所有复印件均需经所在单位审核原件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并由

经办人签名(论文复印件封面、目录、正文均需盖章、签字),纸张规格一律采用A3、A4两种。

三、材料装订要求

除《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推荐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和不便装订的书、原件以及代表作复印件外,其它材料装订成2--3册,每册分别编制目录,附在材料前面。

第一册:证书等材料;

第二册:业绩等材料;

第三册:如为破格晋升人员,将《破格推荐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符合相应破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按所符合破格条件顺序装订成第三册。

装订时用A4纸规格。如第二册材料多,可按顺序分装为第二册

(一)、第二册

(二)。材料均装入档案袋(盒)内,四、《综合表》填写注意事项:

《推荐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是单位向评委会的介绍和评价,务必填写详细,表内填不下,可加附页附后在左上角用胶水粘连(一般不建议使用附页)。

1.身份证号码:务必准确填写,因为它是资格证书制作系统作为资格身份的识别字段。

2.工作单位:务必用全称,要完整准确,与单位图章一致。

3.单位性质栏:统一按下列分类填写:“社会公益类事业”、“监督管理类事业”、“中介服务类事业”、“生产经营类事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其它类企业”。尽可能不要填其

它类,如确要填其他类,需在备注栏说明情况。

4.主管部门栏:填写单位的主管部门名称。县(市、区)的,填“×××县(市、区)×××局”;

5.从事专业栏:指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时所从事的专业,制作资格证书时要打印在证书上“专业名称”栏内,应完整准确填写,字数一般填4个字,最多不超过8个字。

6.学历是指工程技术专业学历,如果最高学历填了非工程技术类专业学历,则必需再填写工程技术专业类学历情况。

7.花名册上“出生年月”、“取得时间”、“聘任时间”等栏时间填写格式统一填××××年×月,如2008年6月。

8.专业工作年限:应填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年限,而且填写实足年限。

9.外语和计算机成绩:填合格、省线合格;符合免试的填年龄免试、译著免试、专业毕业、乡企人员….;符合不作为必备条件人员的填野外采矿、建筑施工……。

10.单位考核情况:指任期内考核情况,至少有前三年考核资料;在“综合表”、“花名册”需填明逐年考核结果。

11.《破格推荐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和《综合表》“符合破格条件”栏不能简单地填符合那几条,而必须填写符合各条的理由和依据,并附有关证明材料。《花名册》上“符合破格条件情况”栏填明符合那几条。

8.评审材料装订要求 篇八

为切实做好2011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确保评审材料填写、报送真实规范,根据《关于做好2011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意见》(济人社发〔2011〕168号),现就如何报送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提出如下要求,望认真执行。

一、企事业单位报送材料的程序及要求

事业单位申报职称评审人员要以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制度为前提,按照岗位空缺情况进行推荐申报。各事业单位要填写《济南市事业单位申报职称岗位及人员情况表》、《济南市事业单位申报职称人员花名册》,同申报人员的“五证”(学历证书、计算机证书、外语证书、资格证书、聘任证书或聘任登记表,申报有专业考试要求的5个系列的还要提供专业考试合格证书)由呈报部门审核汇总后进行上报(上报时间截止到2011年10月15日),待市人社局审核条件并结合单位空岗情况下发申报名额后,再组织竞争推荐。

企业单位要填写《济南市企业单位申报职称人员花名册》,连同申报材料一同由呈报部门审核汇总后上报各评委会办事机构。今年各企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审核力度,对各单位上报材料要逐一进行审核,特别是对其“工作经历”要严审,防止出现事业单位人员以企业人员名义上报的现象。此类现象一经发现,将对申报人员和相关部门按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全市通报和处理。

二、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需提供的材料说明和要求

(一)申报人须提供的评审材料类别、数量(有关表格可到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文件及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载)1.《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1份(需购买,手写)。

2.《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一式3份(A4纸型,原件,必须双面,可打印)。

3.《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一式3份(A3纸型,原件),须使用《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系统》打印生成。4.《济南市推荐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赋分表》1份(A4纸型,原件)。

5.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业务工作总结1份,代表性著作、论文、作品,成果及奖励证书等(原件)。其中,《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中“任现职以来取得的成果及受奖情况”(以下简称“成果及受奖”)栏填报数量不超过2件;“任现职以来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作品等”(以下简称“论文、著作、作品”)栏填报数量不超过3件,其中论文不超过2篇,著作不超过1部。填写《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时,“成果及受奖”栏,应按要求填写“核心提纲、解决问题、效果”等内容;“论文、著作、作品”栏,应按要求填写“刊号、提纲、观点、文章字数”等内容。

6.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如学历证书丢失,须提交《毕业生登记表》原件)。

7.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单位聘书(原件)。

8.任现职期间各考核登记表(原件)。

9.有效期内的外语考试合格证或成绩单(原件),符合免试条件的,须提供经市人社局审核同意的《山东省海外留学回国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免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审核表》1份(A4纸型,原件)。

10.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原件),符合免试条件的,须提供经市人社局审核同意的《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免试审批表》或《山东省海外留学回国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免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审核表》1份(A4纸型,原件)。11.《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1份(A4纸型,原件)。

12.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指同级别的),须呈报《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4份(A4纸型,原件),原《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或《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1份(原件),并报送反映其工作变动后业务水平、业绩情况等证明材料。

13.破格申报的,须报送经市人社局审核同意的《破格参加评审审批表》1份(A4纸型,原件)。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应履行的手续及要求

1.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经公示无异议的,申报人、审核人、单位负责人分别在申报材料的相应意见栏中签字,加盖印鉴后,连同其他申报材料,由呈报部门按规定时间报送到指定地点。

2.符合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须由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破格推荐报告1份,并由呈报部门核准签署意见,加盖印鉴,报市人社局审批。

3.呈报部门审核纸质申报材料的同时,要核对通过《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系统》生成的数据汇总盘内容,并上报。

4.呈报部门填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2份(A4纸型,原件,加盖印鉴,附数据盘)。

三、注意事项

1.呈报的申报材料必须手续完备,内容齐全,字迹清晰,不得涂改、漏页、缺页。

2.申报材料须按要求装入规范的材料袋内,实际材料件数与材料目录必须相符。

3.以上材料可到山东省劳动厅机关印刷所购买,电话:86915856,地址:市中区南新街23号。除《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必须购买后手填外,其他表格也可由电脑打印。

9.评审材料装订要求 篇九

规划师)职称评审材料要求

发布日期:2011年3月1日

根据省市职称办有关文件和工作要求,我市2011年报送建设、交通、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高级建筑师、高级城市规划师)评审材料和有关要求如下:

一、范围与条件

申报对象应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工作表现良好的建设、交通、园林专业,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工程技术人员。

(一)学历、资历要求

1.博士研究生毕业(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从事工程师工作2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从事工程师工作4年以上。

3.本科(学士学位)毕业,取得工程师资格,从事工程师工作5年以上。

4.大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或大专毕业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取得工程师资格,从事工程师工作5年以上。

5.省(部)级科技进步、科技成果三等奖(或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6.取得发明金奖,经本专业专家审定,该发明为解决技术难题,对技术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以上所述从事本专业工作及工程师任职年限,统一计算到2010年年底。

(二)业绩、成果要求

1.获得省、市优质工程项目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获得县级市优质工程项目三项以上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2.建筑企业主要技术骨干,组织实施并完成较高难度的工程施工及管理(累计施工及管理过六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项目;单独负责过二万平方米以上的工业厂房或四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单独负责过十四层以上或跨度21米以上的建筑物,或高度在六十米以上的构筑物)。

3.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对本企业技术改造成绩显著,机械设备先进、配套,机械作业率高,劳动生产率高,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好。具体组织推广或开发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并经主管部门评估认可,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建筑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积极引导所在企业依靠科技进步,实施科学管理,推行全面质量和安全管理效果显著,近三年来,每年都有QC成果,其中并有省、市级成果,工程合格率达到百分之一百,一次成优率达到百分之二十以上。

5.镇(街道)骨干建筑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取得项目经理合格证书,担任技术和安全质量管理工作十年以上,在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取得主管部门认可的。

6.市(厅)级重点项目的规划、研究、设计、技术管理的主要完成者,成果通过鉴定或验收。

7.负责完成一项大型或两项中型工程成套项目、设计、安装调试任务,经实践检验,达到了要求,通过鉴定或验收。

8.负责完成两项省(部)级或三项市(厅)级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并转化为生产力,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9.负责建筑工程被评为省文明工地或多次市文明工地。

10.取得发明专利一项,并转化为生产力,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11.提出一项科技建议,为省(部)级有关部门采纳,经同行专家评议认为对科技进步和行业发展有重大促进作用。

12.负责制定本行业或大、中型企业发展规划、计划,经实施取得显著效果。

13.负责完成重大项目的情报资料的搜集、整理、汇编,对实际工作有较强的指导作用。14.获得扬子杯、姑苏杯奖(含相应奖项),省市优质工程、文明工地的主要技术人员。15.获得苏州市级以上表彰的优秀科技人员、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优秀项目经理,或获得县级市、区劳动模范,或获得县级市、区政府表彰的优秀科技人员两次以上。16.市(厅)级科技进步、科技成果二等奖(含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或市(厅)级科技进步、科技成果三等奖获奖(含相应奖项)获奖者前三名(以奖励证书为准)。

17.市(厅)级优秀设计(含优秀勘察、优秀标准设计、优秀建筑软件等)二等奖或三等奖2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

18.获得省市级建筑先进企业、或累计获得县级市以上明星企业称号两次以上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19.重视培养科技人员,在任职期间,担任过本专业中专及以上水平专业教师累计三年以上,并得到有关部门的表彰。

20.取得实用新型专利一项以上,并转化为生产力,取得较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四)论文、著作要求任现职期间,撰写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著作(主要编著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

2.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公开发表或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

3.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报告或有较高水平的重大项目的立项研究(论证)报告3篇。

二、延期申报对象

任现职期间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1.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1年以上申报;2.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申报;

3.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以上申报。

三、报送材料的内容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三份。

2.“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三份。

3.任职期内的专业工作情况,考核情况、业务学习及继续教育证书。4.任现职以来的技术业务工作总结。

5.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成果及其获奖情况、专业技术项目完成情况、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情况以及新技术新产品开发、推广和应用等方面的材料(含证明材料)。

6.任现职以来的本专业(学科)论(译)著1部或省级杂志发表的论文2篇或研究报告等3篇以上。

7.省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8.学历、学位证书,现职称评审表或批文、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所从事专业的培训上岗证书、职业证书的原件和彩印件。

9.有效劳动合同、聘约、劳动手册、社保缴费单、养老保险手册等原件和复印件。10.身份证原件和彩印件,大一寸免冠照片一张。11.面试答辩表一式两份。

12.材料目录及评委会需要的其他材料。

申报材料应当按要求提供原件,各单位应对各类证书、作品复印件的原件进行核对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核对无误”的字样,验证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上述材料除1、2项外,其余均按规定装订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内。增补材料作为附件另外装订。

四、报送评审材料的要求

1.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省市职称办有关文件的规定,认真做好评审材料的核实工作。学历、资历、职称计算机成绩等都必须真实且符合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资格条件规定。材料书写要清晰、工整,材料装订要规范,手续要完备齐全。按照属地原则,无主管部门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评审材料应报市职称办审核盖章后送苏州市职称评价中心。

2.技术业务工作总结要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申报人任职以来的工作情况、业务能力、技术水平和工作业绩。总结一般可分为五个部分:一是个人简历;二是参加过何种继续教育(培训、进修、学习)及目前的学术水平;三是主要工作业绩奖励情况;四是论文、论著等作品及证明材料情况;五是申报理由。

3.非本系列中级职务晋升高级工程师资格,须经工程中级评审委员会评转为工程师后。方可申报晋升。

凡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必须参加评委会组织的面试答辩,面试结果交市职称评价中心保存。

申报材料和各类表格式样必须按规定要求准备和装订。

五、职称计算机要求

申报晋升工程师资格者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应符合省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资格条件要求:

1.参加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取得《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2.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毕业以上。

3.参加全国计算机技术和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者。

六、材料报送时间及地点: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附件苏州市工程系列职称评审专业(学科)目录

(2011年)

专业目录说明:申报专业关系到职称评审的结果,请申报者根据本人从事的专业自主慎重选择。说明如下:1.交通工程系列和园林工程的高级职称仍并入建设工程系列评审。

2.建设工程系列中的环境专业和机械工程系列中的冶金专业、电力专业的高级职称不在苏州市评审。3.项目管理包括: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技术信息、工程监理等专业。4.公用市政包括:环境卫生、城市照明、市政设施等专业。5.材料检测包括:建筑材料和检测技术专业。

6.环境专业包括:科研、监测、工程、管理、监察、信息咨询等专业。7.机械工艺包括:机制工艺、焊接工艺、机加工工艺。

10.评审材料装订要求 篇十

2018年医师资格专试 考生报名材料整理装订要求

一、报名材料提交要求

(一)直接报考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非助升师)的考生,提交以下材料:

请注意:

1、“封面页”请反方向放最后,线条码必须清晰;

2、“第1页”(双面)需提交一式两份,其它资料一份。封面页 :《医师资格考试广东考区考生报名材料清单》

说明:应在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暨资格审核信息系统(网 址 :http://jy.gdwsrc.net)打印,并由考生本人手写签名确认。

第 1页:《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说明:

1、考生上传的照片须符合要求。

2、考生本人必须在“本人承诺”栏和是否申请投予医师资 格栏亲笔签名并填写日 期。

×

3、应加盖考点审核合格意见及考点公章。(这点由卫计局做,可不用)

4、该表中各信息点内容应与 其他报考材料保持一致。

5、申请表不得手写涂改。有信息修改需求时应在 《医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信息 系统》(国家网)中修改并重新打印,由考生本人重新签名确认。第1页背面:考生本人毕业证书复印件

(请复印在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 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原件背面)

说明 :

1、毕业证书复印件内容须与《医师资格考试报名 暨授予医师资格 申请表》 所有对应信息一致,如毕业学校名称、专业名称、入学及毕业时间等。

2、报考学历的学制显示为分段培养的,各阶段学历均应提交。

3、持 《中专自考毕业证书》 报考的,应同时提交毕业学校出具的相同时间段的 毕业证书或学习证明书。

4、持军队学历报考的地方考生应同时提交以 下材料:

4.1 入学时为 军人身份的复员或转业、退伍军人,应提交复员证、转业证、退伍证复印件;

4.2 军队学历为大专及以下学历,且毕业证书上无地方教育部门钢印的,应 提交原入学时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已审核过的招生计划 ; 4.3 军队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提交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 表》 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 《学历验证证明》. 第 2 页:学历鉴定相关证明材料(打印件或复印件)说明:

1、持高等学校医学专业专科以上学历报考的,提交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2、持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报考的,提交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证书鉴定证 明》(复印件).

3、所持的报考学历为分段培养学历的,各阶段学历均应附有 《教育部学历证书 电子注册备案表》 打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复印件(高等学校 学历)或者广东省教育厅 《学历证书鉴定证明》 复印件(中等专业学校学历)

4、中国公民持境外学历报考的,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国外学历学位认 证书》 复印件。

注 :提交的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 应保证在 4 月 28 日前为可在线 验证状态 .

第 3 页: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说明 :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护照,台、港、澳考生来往大陆的有效证件(不含户口本)。

2、港澳台考生须同 时提交其在港澳台本地的身份 证复印件。

3、有效身份证明必须在有效期内。

4、报名期 间身份证遗失的,可暂以“临时身份证明”(应含考生相片)代替。

第 4 页:试用机构出具的 《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统一格式,附件 3)说明:

1、该考核合格证明上所盖公章必须为 医疗机构(非 医疗机构内设部门)公章,名称应与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上第一名称一致。

2、该考核合格证明的试用机构公章必须与《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上的试用单位名称一致.

3、试用期间变更试用单位的(含省内变更、省外交更至我省),各阶段试用单位均应出具 《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4、必须严格按照表格要求完整填写。

第 5 页:经地级以上市卫生行政 部门确认备案的 《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 备案汇总表》(本人信息页复印件)或 2017 年准考证复印件 说明:

1、确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备案的,应由试用单位书 面陈述未予备案的原 因,同时提交试用单位 2017 年 10 月 2018 年 2 月期间为考生缴纳社保的凭证原件,并由社保部门加具业务专用章。缴纳社保单位应与试用单位一致。

2、试用期间变更试用单位,且已在原试用单位报备案的(省内流动),除提 交在原试用单位备案的 《广东省医 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 汇总 表》(本人信息页)外,还应提交现试用单位 2017 年 10 月至 2018 年 2 月期间连续 3 个月为考生缴纳社保的凭证原件,并由社保部门加具业务专用章.

3、试用期间变更试用单位,且原试用单位为省外医疗机构的,应提交现试 用单位 2017 年 10 月至 2018 年 2 月期间连续 3 个月为考生缴纳社保的 凭证原件,并由社保部门加具业务专用章。

4、未按 《关于做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备案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函 〔 2013 〕303 号)要求办理备案手续,也不能提交试用单位缴纳社保凭证的人员,由各地级以上市考点负责核实考生的试用情况

。经考点核实确符合报考 条件的,考点统一填报

《未备案但考点确认符合试用期规定考生花名 册》。

5、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及外籍人员报考的,须提交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的 《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 或 《外籍人员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 个人联。

第 6 页:多个试用单位的,应同时提交相应试用单位的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首页(医疗机构登记注册信息页)复印件 说明 :

1、考生试用期间该试用单位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必须在有效期内。

2、试用单位必须有与考生报考类别一致的诊疗科目。

(二)报考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试点)的考生,除封面 页、第 1-6 页材料外,还需提交以下第 7-10 页材料:

第 7 页:由所在乡镇卫生院或卫生室盖章 的 《报考人员在岗声明》(全省统一格式)说明:l、该声明 由考生本人填写,并由所在 乡镇卫生院盖章确认。

2、该声明上所盖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公章 名称应与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上第一名称和 《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 暨授予医师资格 申请表》 上的试用单位名 称一致.

第 8 页:报考人员与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签 订的合同复印件. 说明 :l、报考人员是该乡镇卫生院正式在编人员的,提交的合 同应为人事部门规定统 一格式的 《聘用合同》;

2、报考人员是该乡镇卫生院非 正式在编聘用人员 的,提交的合同应为劳动部门 规定统一格式的 《劳动合同》。

第 9 页(选交):报考人员是该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正式在编人员的,还应同时提交 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关于其为该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正式在 编人员的有关证明材料 .

第 10 页:考生、所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共同签 署的,且经县卫生局盖章认可的 《知 情同意书》(全省统一格式). 说明:

1、考生和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法定 代表人应 亲笔手写签名。

2、加盖的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公 章名称应与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上第一 名称和 《医师 资格考试报名 暨授予医师资格 申请表》 上的试用单位名称一致 .

(三)执业助理医师中报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除封面页、第 1-6页材料外,还需提交以下第 7-9 页材料:

第 7 页:《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时间及 考核合格证明》(统一格式,附件 的 说明:

1、填写该考核合格证明的医疗机 构应与 填写 《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的医疗机 构一致。

2、试用期 间变更试用单位 的(含省内变更、省外交更至我省),各阶段试用单位 均应出具 《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时 间及考核合格证明队

第 8 页:执业助理医师 《医师资格证书》 复印件

说明:本次报考 的类别应与原执业助理医 师 《医师资格证书》 类别一致.

第 9 页:执业助理医师 《医师执业证书》 复印件

说明:《医 师执业证书》 中的执业地点必须与 《医师资格考试 报名 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 表》、《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上的试用单位一致.

(四)部分考生需补充提交以下材料:

第 10 页:试用单位为不设床位的医疗机构的(如诊所、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站等),还应提交执业地点为该试用单位,且类别一致的带教医师(执业医师级别)的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 第 11 页:报考所需的其他材料(如转正证明、出生日期不符证明、加试申请表等). 说明:

1、报考材料中出生日 期前后不一致者需开具身 份证发证机关或毕 业学校(非学校内设部门)出具的证明属同一人的证明材料。

2、当年毕业的研究生报考时应提交学校(非学校内设部门)出具的具有 1 年临床实习经历的证明,内容包括所学医学专业。

3、当年毕业的研究生可自行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实习单位所在 地报考.

4、颁发考生毕业证书的中等专业学校和高等学校应符合教育行政部 门关于办学 资质的要求,与有关文件精神不符的,应提交教育行政部 门的批准文件或证 明材料。5、2018 年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 加试申请表。

二、报名材料整理及装订要求

(一)每份考生报名材料应按上述顺序排列并装订成册,规格为 A4 纸。

(二)报名材料中所有复印件均由考点负责核验原件,并加盖考点公章。复印件上 的相片、印章、字符等必须与原件 一致,完整且清晰可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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