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存在如下问题(精选10篇)
1.政府采购存在如下问题 篇一
论文答辩问题如下
1、对中国股市目前有什么看法?
2、对中国风险投资行业目前有什么看法?
3、对XXX公司目前投资价值有什么看法
4、技术分析和基础分析的区别?
5、趋势线的画法和运用有哪些?
6、对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有哪些看法?
7、对目前中国证券市场有什么看法?
8、为什么说“杜邦财务分析的核心指标是净资产收益率”?
9、为什么选择这个论文题目?10、11、12、13、14、15、16、17、18、19、20、谈谈企业财务分析的意义
在论文中运用了哪些专业知识? 通过分析,你有什么好的建议? 对公司有何发展建议
全文的基本框架、基本结构是如何安排的? 为什么要采用杜邦分析法 ?
在几种指标分析方法中,你觉得最适用的是哪种? 谈谈企业技术分析的意义。你觉得这公司股票值得投资吗? 说说技术指标在投资分析中的意义? 为什么可以通过技术分析来预判股票走势?
2.政府采购存在如下问题 篇二
一、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交通部门预算管理工作的开展,政府采购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但由于政府采购预算管理起步较晚,尚处于探索和完善阶段,还面临着不少问题。
一是对政府采购政策还不太了解,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时存在漏报等行为;或对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重视,导致在部门预算审核过程中出现一些明显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不实行政府采购的现象。
二是在政府采购预算制度建设与执行方面,政府采购的预算的编制缺乏必要的依据,政府采购预算不完整,预算单位利用预算外资金和自筹资金进行的采购还有相当部分没纳入政府采购预算。公共支出项目没有细化到政府采购目录,对采购的商品未作具体说明。
三是缺乏可操作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采购机构一般是将经财政批准的资金计划作为采购的依据。财政何时批准,采购中心就何时采购,缺乏计划性和操作进度控制,致使零星采购多,小额采购多,重复采购多,无时间计划,无规模计划。
二、完善政府采购预算制度的对策
政府采购预算是财政支出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采购工作的基础,也是政府采购工作环节中最关键的部分。因此政府采购工作首要的任务就是建立科学合理的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体系。这就要求各部门及预算单位必须加强对政府采购制度与政策的认识,确保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顺利推行,高质量的完成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任务;健全制度,完善政府采购财务管理体系,保证政府采购资金的及时支付,促进整个政府采购工作规范有序地发展。此外,还应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纳入政府采购预算范围的项目,科学合理确定政府采购预算范围及标准。
(一)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制度
1. 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原则及基本要求。
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是我国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在编制政府采购的预算过程中,必须坚持这样一些原则:一是以部门预算为基础的原则。支出预算表中属于政府采购预算范围的项目,要单独列入政府采购预算表,并按政府采购的要求填报有关项目。二是政策性原则。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必须以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各项财务制度为依据,实事求是地编制预算。三是实用性原则。单位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项目时,要精打细算,不能过于超前,但在满足工作需要的前提下可适当超前,以避免设备刚投入使用即落后现象的发生。四是可靠性原则。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时,既要把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应该采购的项目考虑好,还应该注意政府采购资金的来源是否可靠,有无保证等问题是否存在,不预留缺口。五是完整性原则。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时,必须将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和其他各项收入以及各项支出形成的政府采购,完整、全面地反映在单位预算中,不得在预算之外另留收支项目。六是统一性原则。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时,要按照国家统一设置的预算表格和统一口径、程序以及统一的计算方法填列有关数字指标。
按照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原则,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也必须做到:一是由各部门根据其职能和社会发展需要,统一编制反映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按定员定额确定人员经费,按支出标准确定公务经费。统一的部门预算为确定政府采购的商品目录、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制定政府采购计划奠定了基础。二是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必须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相结合。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意味着由集中支付机关根据批复的部门预算按实际支出的时间和金额从国库统一支付。三是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必须结合单位的支出计划。政府采购资金包括预算内和预算外资金,因此,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时,对具有预算外资金的单位,必须结合年度支出计划,将预算内、外资金统筹考虑,统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2. 规范和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与审核制度。
我国在政府采购预算实践中,应立足于我国的国情,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政府采购预算制度。具体步骤如下:(1)确定目前的服务特征。即对现有的有形的设施或基础设施做详细报表,并且对已有的服务进行评估,包括服务的数量、服务的质量和单位服务成本。报表应该包括预算单位所有的公共性资产的清单和有关信息,如资产的购买时间、上一次大修时间、资产的数量、类型和性能等。(2)制定初步的政府采购项目和成本估计清单及完成项目的时间表。具体包括重建现有设施、更换现有设施和增设新设施等。(3)确定实施初步清单上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具体包括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单位自筹资金等。(4)从初步清单中选择采购项目纳入政府采购计划。在确定采购项目时,基本原则是首先应该考虑更换无法使用的设施、急需而又没有的资产,其次是为满足服务对象的增加而相应增加采购项目,最后是为满足服务质量的提高而更换已有设施。(5)把政府采购计划纳入年度预算。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和审批程序同其他政府预算一样。在制定政府采购预算时,应从效益最大化出发,确保公共性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技术合理性。
另外,对政府采购预算进行科学、合理、高效的审核,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审核采购项目的完整性。具体包括审核采购项目是否存在漏报,审核采购项目是否具体明确;二是审核采购项目的合理合法性。具体包括审核项目安排是否合理,是否有资金保证,审核采购“档次”是否合理合法,是否存在高估或低估的情况。三是审核采购项目的真实必要性。要审核项目具体内容的真实性和必要性,以防止采购单位将来截留、挪用财政资金。四是审核采购项目的关联性。即审核采购预算的编制是否存在人为肢解和拆分采购项目问题,避免采购单位化整为零规避政府采购或公开招标等问题的发生,审核是否存在无关项目人为整合的问题,避免采购单位利用混淆采购项目界限套用财政资金。
(二)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制度
1. 设立“政府采购资金专户”。
政府采购资金收支都应由设在专业银行的账户加以反映,各单位和各部门的政府采购资金收付必须通过这一账户集中办理。设立了资金专户后,在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下,政府采购支出一旦发生,采购资金就可以由国库单一账户直接拨给商品和劳务供应商或工程承建单位。
2. 实行政府采购监管职能与采购职能相分离。
各级政府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要求,实现政府采购监管职能与政府集中采购职能的分离与分设,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依法对政府采购活动和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管理,但不直接参与具体政府采购事务;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受托代理采购人组织采购活动,但无权支付货款;采购单位不直接采购,但拥有最后验收签单权;财政部门凭采购单位的签单才能支付货款。要加强预算单位分散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要全面、准确和及时地发布政府采购需求信息和定点供应商货物供应信息,确保分散采购过程的公开透明。
3. 政府采购资金与人员经费分离。
预算单位的人员工资由财政直达个人账户,将现行财政支出中用于单位或部门的设备购置、会务、房屋修缮、车辆购置和维护等专项资金分门别类地从总预算中单独编制,将资金纳入财政采购专户,由国库集中支付。
4. 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分离。
改革过去部门上报采购计划,财政预算部门审定计划的做法,将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公开,预算部门只负责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不管政府采购预算执行;预算执行部门只按照政府采购预算具体执行。保证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公开性,提高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的透明度。
5. 建立项目审批制度、操作控制制度和项目会计核算制度。
3.政府采购存在如下问题 篇三
【关键词】政府采购;采购预算;采购成本
高校政府采购,是指高等院校的各项物资采购交由国家机关处理,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高校合理需求的的教学仪器,基础设施建设等的行为。高校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在我国,高校政府采购作为一种高校采购的创新形式,是加强高校财务管理的中心环节,对于旨在提高高校政府采购的规模和质量显得很有必要。
一、我国政府采购的成就
在政府采购法颁布后的十年间,我国政府不断丰富财务管理的方法和手段,与时俱进不断推出符合时代发展的采购政策,在一系列重要采购项目上接连实现重大突破。同时,以政府为主导高校为辅的高校政府采购形式基本形成。十年来,国家采购中心累计完成采购额907亿元,共节约资金138亿元,平均节支率为13.21%;制定了《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操作流程》、《网上竞价操作规程》等40多项规章制度,完成了多达10期批量集中采购;另一方面,我国在信息化办公方面也取得不俗成绩,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80%的项目能够进行网上采购,初步实现了电子化采购,其中网上采购正版软件逾4亿元,较往期增加1.5倍以上。具体来说有以下几个主要成就:(1)节约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高校采购专项资金得到了有效利用。公开招标采购的形式的使用,充分地将竞争机制引入到招标环节当中,招标环节的充分市场竞争使得政府更容易获得物美价廉的商品和服务,从而有效地达到节约资金的目的。根据最新的统计数据显示,高校通过政府采购的设备费用大多数低于预算,比不参加公开招标仪器价格普遍要低,并且基本满足了高校对仪器设备的基本需求和标准,这进一步表明政府近年来对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一直保持在较高的水平。(2)满足了高校仪器设备更新换代的需求,为高校发展提供了硬件支持。高校通过政府采购更好地比较各厂家提供的仪器设备的性价比,同时更加关注其一系列售后服务,便于高校能够做出最符合自身发展的决定。高校由于其自身科研、办公的特点,对其所需的仪器设备具有特定的要求,而政府采购这一形式最大程度地引入了大量的厂家,使得高校在做出决定之前有更多选择,进而丰富高校的科研、办公手段。(3)高校政府采购行为进一步规范,廉政建设进一步发展。由于政府采购本身具有组织严密、程序规范、制度严格、公平公正等特点,使得高校政府采购能够“在阳光下运行”,从而使采购全程处于严格的监督之下,有效地保证了高校资金的有效应用。并且,在高校采购过程中,通过高校、监督人员、厂家、专家之间的相互影响,有效地减少了滥用职权、暗箱操作等负面现象,对于树立新时期的高校形象有不可磨灭的作用。此外,还有助于政府调节市场经济运行,规范市场行为。
二、高校实施政府采购所存在的问题
(1)腐败现象依然存在,政府采购资金无法得到充分利用。过往高校获取仪器设备通常是采取自行采购的方式,使得高校内形成了一定的利益集团。高校采取政府采购这一形式,某种程度上威胁到了他们的利益,使得他们对政府采购存在一定程度上的抵触情绪以及对政府集中采购抱不信任态度,这些行为都不利于高校政府采购的有效实施,也不利于其发挥应有的效益。(2)采购人员素质无法满足高校政府采购的需要。高校政府采购是一项面向市场、涉及范围广、专业化水平要求极高的工作。对高校而言,采购货物质量、格型号、价格是否符合要求,是衡量学校采购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准。由于高校实行政府采购的时间较少缺乏相应的专业人员,且高校对所需购买的仪器设备要求较多,内容复杂。此外,部分高校在建立采购部门时对将来会遇到的困难没有足够的认识,使得现阶段高校采购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职业素养无法达到要求。(3)采购预算计划不合理、采购计划执行效果不理想。高等院校规模大,院系众多,管理系统复杂,对科研活动所需设备仪器和日常办公需要的办公设备要求较多。同时,自高校采取政府采购以来,如何编制下一年度的预算计划成为了采购环节中的重中之重。有的单位为了完成预算编制计划,脱离实际,采取乱报、虚报、不报等形式,使得高校在下一年度的采购计划中无法达到既定的目标,严重影响了高校政府采购行为和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三、改进高校政府采购工作的对策
(1)建立一支合格的高校政府采购队伍,优化高校政府采购机制。目前全国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大部分是师傅带徒弟或者摸着石头过河出来的,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专业性和效率。因此,培养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和较强的业务操作能力的高校政府采购人员成为当务之急。为此,高校必须对采购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素质以符合高校采购的标准和要求。建立健全监督与处罚并重的政府采购动态监控体系,加大对采购当事人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罚力度。探索建立促进政府采购从业人员职业化的管理制度,推动政府采购职业化进程。因此,建立一支合格的高校政府采购队伍成为当务之急,应纳入高校政府采购建设的紧急日程当中。(2)创新高校政府采购方式,促使高校政府采购更加公开、公平、公正和高效。政府采购原有的制度虽然有一定的优点,但由于制度设计的缺陷,容易造成市场垄断、“管采不分”等问题,以及政府招标价格高于用户自主采购价格等现象。因此,高校相关部门应创新高校政府采购方式,着力推进高校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以电子化推进标准化,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推动采购流程优化和采购效率提升。这要求我们以创新的思路、改革的办法,推动标本兼治,从体制机制上谋求治本之策。按照GPA规则对我国政府采购制度进行必要的改进,着力加强政府采购标准化管理。探索加强采购需求标准化管理,完善政府采购评审制度,推进政府采购的业务流程标准化。(3)着力完善分工制衡的政府采购监管体系。高校政府采购是当今社会舆论所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高校应通过不断创新采购监管体系,规范市场秩序,积极发挥源头治腐作用。各级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应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广泛开展全国范围的高校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通过纪律、制度的约束来加大违反政府采购规定的处罚力度。着力完善分工制衡的政府采购监管体系。巩固“管采分离”体制,建立健全以财政部门全流程监管为主导、以审计部门审计监督和监察部门党风“政纪”监督为支撑的协同监管机制。逐步形成以政府采购法为主、以部门法规为辅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框架。
随着高校数量的持续增加和规模的不断扩大,全面高校政府采购制度显然已是大势所趋。在高校招标采购程序当中,应充分认识到高校采购的特殊性,明确高校政府采购的目的,协调好各部门之间的相互关系,严格执行高校政府采购标准,实现高校政府采购的效益最大化。只要高校政府采购严格遵守“公开透明、依法规范、成本效益”原则,必将推动建设法制、责任、廉洁和服务政府的进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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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政府采购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篇四
关键词:政府采购 预算编制 法律环境 监督体系
一、政府采购中存在的问题
从目前政府采购的状况分析来看,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政府采购的预算编制相对落后,采购活动缺乏计划性
主要表现在:①、政府采购缺乏强有力的管理,尤其是对采购预算的管理,还有待提高。由于我国政府编制采购预算中还缺乏较为详细的政策和规章制度,使得目前很多单位对政府采购预算资金的运用存在较大的误区,导致有关部门不能及时有效的实施其管理和监督的职责;②、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没有从全局出发,随意性、盲目性较大,整个预算编制看起来不仅粗糙,而且很多细节问题都没有得到及时的解决,影响了政府采购预算活动的顺利进行;③、在对政府采购资金的分配上,目前所采用的方法并非财政的集中调配方式,而是随意的进行资金的处置,从整个采购预算资金的使用分析来看,问题较多,缺乏严密性。总之,政府采购中对于预算编制中出现的问题,既增加了政府采购部门的工作量,又影响了其工作效率,浪费了资金资源,因此,这个问题亟待解决。
2、政府采购缺乏一个完善先进的法制环境
尽管目前我国已经颁布了《政府采购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是从目前我国在采购方面的法律环境分析来看,还存在着较多问题。比如说,我国目前的相关法律都还处在低层次阶段,没有引起有关立法部门的重视,很多法律法规都只是部门规章,其作用也只局限于指导意义;另外,从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法状况分析来看,我国政府采购的相关立法还存在着立法不统一不规范的问题,各地区个部门均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地区特点而颁发了一些法律法规,相对统一的法律法规则较为缺乏,导致各地区的法规文件缺乏一个完整的政策和法律依据。总的来说,从政府采购的法律环境来看,建立和完善其法律法规环境,对于完善政府采购,具有非常重要的保障作用,因此,此问题也必须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
3、政府采购缺乏一个完善的监督体系
政府采购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和程序,其实施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和步骤,都应该具备切实有效的监督效力,但是从我国目前的政府采购监督体系分析来看,我国政府采购还存在着监督主客体不明确,监督措施不完善以及监督机制还存在着弊端等问题。尽管《政府采购法》中明确的规定了各级财政部门是政府采购的主管部门,但是在政府采购的市场中,其监督主体却与其不相统一,尽管目前的法律中规定了财政部门的监督权力和职责,但是对于具体的如何进行监督却没有一个详细的说明,导致对政府采购的监督权力没有得到切实的发挥和运用。
二、完善政府采购的相关对策
针对上述讲到了关于目前政府采购中出现的问题,对如何完善政府采购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完善我国目前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
完善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要求财务部门不仅要参与制定相关的采购政策和措施,同时还要切实参与到政府采购的管理当中,让财务部门的监督管理权得到实际的实行;同时,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完善还需要解决目前各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体系,改进其财务管理的具体操作办法,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开展各项活动,财务部门应该实行采购资金的直接支付,即根据各事业单位所提交的采购证明或者合同,直接由财务部门想供货方提交货款,取消繁复的层级上报程序,这样不仅提高了财务监管的工作效率,同时也加强了对各事业单位的采购的预算管理,完善了预算编制体系。
2、完善政府采购的法律环境,加强政府采购的规范化管理
政府采购的规范化管理需要在现行的《政府采购法》、《合同法》等根本大法的前提下,依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及时办法相关的实施条例或规章条例等法规,为政府采购提供完善的、详细的、明确的指导和规定,完善我国政府采购的法律环境,规范各级部门的采购行为;同时,作为政府采购的各级部门,无论是事业单位、相关的财政部门还是供货商等,均应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健全各单位的内部约束机制,做到内外结合,实现真正的规范化、次序化、法制化。
3、完善政府采购的监督体系
首先,要做好法律监督工作,实现全面的、广泛的监督机制;其次,完善内部监督,内部监督主要是通过各部门之间的相互监督和部门内部的层级监督来实现的,如财政部门与采购部门之间的监督等;另外,还要充分发挥纪检部门、检查部门等行政部门的监督权,重视他们的监督效力;最后,还有切实发挥社会大众的全民监督,监督权是公民应该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政府采购的监督更应该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敢于被社会大众提出问题和发出质问,以严格的要求来做好政府采购工作。
三、结束语
政府采购是一项较为复杂的社会活动,在实际的运行管理中必然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各级部门都应该重视这些问题,分析这些问题的原因,对症下药,努力实现我国政府采购的规范化发展,相信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法律环境的不断优化,我国的政府采购也会发展的越来越好。
参考文献:
[1] 中国法制出版社编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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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政府职能转变中存在的问题 篇五
政务学院
08行政管理本科班
黄云雷
08107031047
摘要:政府职能是执行行政权力的过程和效能。政府职能的转变,首先要求改变政府的管理权限,要将属于地方的权力下放给地方,中央只管计划指导、宏观调控等,充分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政府职能总是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而发展,围绕不同时期形势和任务的变化而变化。自改革开放以来,政府职能虽经历了多次调整,但由于中国长期实施计划经济体制,在现实中依然顽固地保留着计划经济体制的运作和影响,我国政府职能转变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本文就从政府职能转变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
关键字:政府、政府职能、管理、服务
自改革开放以来,政府职能虽经历了多次调整,但由于中国长期实施计划经济体制,在现实中依然顽固地保留着计划经济体制的运作和影响,它主要表现为:在政府管理理念方面,传统的“官本位”思想仍然盛行,反映在管理体制上,就是长期以来形成的强制性和全能性的体制性特点。尽管经过20余年的改革开放,我们的行政管理在机构设置、职能调整和人员配置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就,政府的管理范围、方式和制度安排方面都有了长足的进步,但是,由于思维的固化和体制的惯性,目前的政府管理方式和制度仍然具有浓厚的行政色彩。整个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一体化格局仍未改观,政府仍然用行政权力来配置社会和经济资源,过于强调政府本身的价值和政府的中心地位。长期以来所形成的政府是公共管理的实施者,公民是公共管理的接受者的错误的职能定位,在以往的职能转变中并未得到根除,仍在我国的行政实践中大行其道。
1、政府管理理念仍固守“官本位、万能政府”的窠臼
如前所述,国内外制度环境的巨大变化对我国的政府职能尤其是政府管理理念的转变形成了严峻的挑战。中国政府若想赢得这场挑战,最重要的应战方法和手段应是全面创新自己的管理理念,只有全面创新政府的管理理念,才有可能为创新政府的管理制度、管理体制、管理方式和管理行为提供一个正确的价值导向和巨大的创新动力。从政府管理的理念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是我们政府管理的指导思想,但是,由于受传统的政治观念、社会习俗和文化影响,在传统管理理念中“官本位、权力本位”的色彩十分浓厚,只强调公民对政府管理的服从义务,从未真正落实政府对公民所承担的责任和服务。在经历了20余年的改革风雨后,政府的服务意识虽有所增强,但服务的出发点和服务的方式仍未脱窠臼,主要还是依赖于官员的主观意志。在官本位的管理理念指导下,我国传统的政府管理模式表现为:政府直接面对社会从事大量繁杂而微观的管理活动,政府和社会合而为一,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中介组织,政府的统治功能强大,社会的自治功能羸弱。
与此同时,“官本位、权力本位”在市场和政府的关系上又体现为“万能政府”的观念。从配置资源,调节经济的角度来看,政府与市场是两种截然不同的资源配置选择,市场经济主要由价格机制和竞争机制来配置社会资源,而政府机构主要依靠庞大的官僚体制,由科层组织之间的等级关系决定资源的配给。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资源配置主要由政府来主导和决定,政府无所不包,无所不管,市场和政府的关系体现了一种畸形的“万能政府”的观念。这种完全采取行政手段配置资源所造成的高投入、高损耗、高浪费是造成经济效率低下的罪魁祸首。虽然,我国已初步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但是在目前,国有企业还在资源配置中占据着重要地位,以往的由政府主导和配置整个资源的方式并未发生根本性转变,政府仍对企业实行自上而下的“指挥式”行政管理。那种将政府置于市场之上,由政府对市场施以“全能”管理的旧观念,仍制约着政府的管理体制、管理方式和管理行为。
2、政府管理体制长期处于低效运转的怪圈
在政府的整个管理体系中,与“官本位、万能政府”管理理念相适应的管理体制是错综复杂的自上而下的泛官僚体制结构。这种“大而全”和“条块分割”管理体制不仅职责模糊,而且效率低下。政府管理的官僚制结构的泛化使各职能管理部门之间职能交叉,在具体事务上相互推诿,缺乏有效的监督和激励。政府管理体制的不顺,一方面使企业缺乏应有的自主权利和创新动力,想有所为而不能为另一方面,又使政府角色发生易位,该做的事情却没能做好,比如,企业之间缺乏竞争,缺少压力和危机感,技术创新难,科研成果市场化程度低。
3、政府职能无限扩张的倾向
政府职能和政府的能力密切相关,政府的能力是有限的,因此,有限的政府能力只能承担有限的政府职能。但在我国计划经济时期,由于政府的高度集权,政府职能出现无限扩张的态势,导致出现了一系列矛盾和问题。
首先,政府职能的无限扩张造成政府管理效力的衰减。政府职能范围与政府效力存在明显的负相关性,政府职能的扩张必然导致政府能力的相对分散和政府管理效力的衰减。比如,在我国实行计划经济时期,普遍存在的政府投资失误、资源浪费和低效率现象都与政府因高度集权而无力有效行使职权有关。权力范围的扩大是以权力效力的衰减为代价的,政府职能的无限扩张必然导致严重的管理失误。
其次,政府职能的无限扩张导致社会管理功能的萎缩。政府职能的无限扩张导致社会对政府的高度依赖。在计划经济时期,政府的权力触角延伸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对社会事务大包大揽,凡事都需政府拍板决定。在这种背景下,独立或半独立的社会组织缺乏生长的土壤和条件,这种“强政府”“弱社会”的结构使各种社会事务事无巨细都依赖于政府的管理,从而使政府机构严重膨胀,社会组织萎糜不振。
此外,政府职能的无限扩张抑制了企业经营活力。在计划经济时期,政府既是国有企业的所有者,又是直接的经营者,企业是政府的附属物。因此,企业是缺乏经营自主权的非独立经济实体,完全处于被动的地位,主观能动性差,缺乏积极性和创造性。改革开放之后,企业的经营活力有了一定的起色。但一些政府部门仍继续对企业进行不负责任的干预。我国国有企业长期效益不佳、大规模亏损,与政府职能无限扩张不无关系。
然而,从不同的方面来看,各方面得问题如下:
一、经济调节职能中存在的问题
经济调节职能是政府对社会经济进行的总量调控和宏观管理,以保证社会经济朝着平稳、快速、健康的方向发展的职责和所发挥的功能。金融危机发生以来,中央明确提出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政府对社会经济进行宏观调控,随着我国经济增长速度的加快,固定资产投资过快,部分行业投资过热,尤其是房地产行业,中央宏观调控的力度更是明显加大。中央政府所进行的宏观调控就总体而言,基本上在一定程度上拉动了经济增长,但存在的问题也是显而易见的。国家宏观调控过分依赖于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不被重视。我国历次进行的宏观调控大都依仗于行政手段,一些学者曾这样形容我国的宏观调控“当经济出现问题时,就下文件、发通知、听命令、直接干预、喊停”。行政手段较之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而言,具有见效快、推行迅速的优点,但是政策的突然性变化,这不仅会影响企业的目标和计划,使企业利益受到重大损失,还会导致政府政策的预测性降低,影响政府的公信力。
二、市场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
市场经济是自由竞争的经济形态,但由于其自身的弱点和缺陷会导致资源的不合理配置,这就需要政府对自然垄断和信息不对称行业进行监督、引导,以确保市场朝着健康、有序、持续、稳定、快速的方向发展,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政府监管仍存在一些不尽人意之处。政府在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表现在: 1.政府市场监管水平不高
市场监管缺失或力度不够大,就如2008年轰动一时的“三鹿奶粉事件”,还有在2010年3月15号,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中央电视台的节目中,披露的一些企业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充分暴露出政府在市场监管上的缺陷。2.在市场准入领域,“多头审批”的问题严重
《行政许可法》出台之前,许可设定权政出多门,造成审批过多过滥。《行政许可法》出台之后,仍未能从根本上遏制市场准入的多头审批。以基础设施特许经营为例,公共基础设施特许经营项目的确立和许可往往涉及计划、财政、规划、土地、市政、交通、环境等多个管理部门,运行环节多,成本高,程序复杂,不利于特许经营的推行.3.监管缺乏民主性和公开性 当前,我国市场监管机制存在不公开不民主的问题,这一方面体现在政府在监管各环节上未能尊重和保护公众的知情权,另一方面体现在社会参与力度不够,缺乏民主参与,因此不便于形成公众监督机制,影响监管的有效性,致使权力寻租的现象屡见不鲜,屡禁不止。
三、社会管理职能中存在的问题
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是指政府对社会事务进行管理的职责和功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和社会得到了全面发展,但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依然不能满足社会的现实需求,这严重阻碍了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政府在社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表现在: 1.对政府职能认识不清
当前,政府部门仍然管了太多不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政府职能越位现象严重,政府直接参与企业生产经营的现象比比皆是,政府干预微观经济活动的现象屡见不鲜。政府是国有企业的出资人,同时又对企业生产经营进行监督管理,政企不分、政资不分,与政府为社会组织创造公平竞争环境的承诺大相径庭。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许多政府工作人员分不清哪些事务该政府管,哪些事务不该管。2.社会管理缺位现象严重
社会管理职能中的缺位现象严重,表现在:当今社会中,农民工权益得不到保障,就业问题突出,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法律法规不完善,走私贩毒现象严重,对垄断行业监管力度不够大,社会治安存在问题等方面。3.管理体制不顺
在管理体制下,多个部门同时管理一类事项的现象非常普遍,职能交叉、重叠问题严重。如社会保障、保险领域就存在民政部门、社会保障部门等多个部门管理的情况;卫生领域更是多头管理,管理部门包括卫生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质检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部门、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等。此外,有些部门和岗位的权力过于集中,缺乏必要的权力分解或合理分工,权力设置不均衡,事权划分不明确,缺乏制度规范,出现了不受制约或难以监督的权力边缘地带。
四、政府在公共服务职能中存在的问题
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是指政府为公共事务服务的职责和功能,包括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近年来,政府在公共服务职能上取得了一些成就,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政府公共服务水平较低。政府权力来源于社会,政府理应为公众提供满足其生存和发展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政府职能的行使重管理,轻服务,忽视了政府作为对民众负有生存照顾义务、公共服务提供者的本质性角色。表现在政府应当承担的一些公益性职能不健全,一些关系群众利益的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上学难,上学贵”,“看病难,看病贵”,社会保障水平低,覆盖面窄,就业难、就业慢,住房难,房价高等问题突出,群众反应强烈。另一方面,公共服务缺乏公正性、公平性。而且公共服务不均衡,地区差异大。这集中体现在农村公共服务不到位、农民的公共服务水平低于城市居民的公共服务水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低、广大的弱势群体得到的公共服务严重不足,远不能满足他们对公共服务的基本需求,与强势群体享受的公共服务存在着相当大的反差。上述这些公共服务与公共需求之间的不平衡问题,已经制约到经济的迅速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
6.乡镇政府职能转换存在的若干问题 篇六
2006-10-09
来源:中国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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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以来,安徽省在全国率先全面开展农村税费改革,2005年起,免征农业税。笔者随黄山市委党校课题组于2005年4月22日至6月1日期间,通过对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阳湖镇、歙县徽城镇、黄山区谭家桥镇、休宁县海阳镇、休宁县流口镇、黟县碧阳镇,休宁县海阳镇盐甫村、黄山区新丰乡,休宁县流口镇流口村、六股尖、黟县洪星乡、休宁县齐云山镇若干典型中心城区、农业畈区、林茶特产农业乡镇的实地调研,大体了解了农业税减免后,黄山市乡镇政府职能转换的基本情况。
一、农业税减免后,乡镇干部及政府存在的若干问题
1、乡镇干部对于职能转换的反映各不相同
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乡镇干部觉得工作职能减少、难度减小、压力减轻。农业税减免前,乡镇干部面向农民“要钱、要粮”的工作占全年工作量的70%以上,“三提五统”的征收使得乡镇干部常年工作非常辛苦,经常驻居征收村工作。农业税彻底减免后,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乡镇干部繁重工作职能的“大头”释卸了,工作职能减少、难度减小、压力减轻,工作只限于继续“忙”于农业税之外的诸如国税地税的征收、征地、常规性计生、护林防火、防汛抗旱、公路拓宽、拨款性小水电改造、社会治安、民事纠纷、公益事业发展、两委换届选举之类的常务职能中,重心没有转换到“农村经济发展、农民致富”的服务型政府职能上来。
经济发展相对较好的乡镇干部反觉工作更繁忙、困难更多、压力更大。农业税减免后,农民发展经济的积极性更高,需要乡镇政府干部服务的要求更高、范围更广。根据农村社会的发展和农民生活的实际需求以及中央乡镇政府职能转换的精神,经济发展相对较好的乡镇确立了“农村经济发展、农民致富”的新的政府服务职能重心。新的职能使得乡镇政府要尽快从自上而下、手段单一的指令性型政府转向全面、超前为农民服务的政府,工作量加大,大多数乡镇除了党政一把手外,干部大都兼岗,政府核定的干部编制普遍不够用。乡镇干部感觉服务职能重心转换后的工作更繁忙、困难更多、压力更大。
2、党群、干群的紧张关系虽有很大改善,但是在局部税费征收方面还没有完全消解,减免“三提五统”费收和合理化国税、地税征收的改革工作还需继续。
减轻农民负担是消解党群、干群紧张关系的关键。但是,农业税减免后,党群、干群紧张关系在局部税费征收方面还没有完全消解。农业税(“头税”)虽已减免,但是,“入不敷出”使基层政府不得不依赖的乡村集体自筹资金“三提五统”费(“二税”)仍在继续征收,而且,“二税”负担重于“头税”。同时,国税、地税的“合理性征收”也给急需“优惠减免”发展的当今农村增添了负担和压力,农村农民总体负担减免幅度不大。有的偏远乡镇完成不了国税、地税的合理征收任务。因此,农业税减免后,政府还要逐步减免“三提五统”费收和合理化国税、地税征收的改革,以大幅度减轻农民负担,使得乡镇政府领导干部完全从“要钱”的指令性压力角色里走出来,彻底改善党群、干群关系,乡镇政府真正成为农民的服务型政府。
3、更深层次的干群暂时脱离情况将会局部产生
农业税减免后,并不意味着干群关系的彻底改变,“要钱、要粮”的硬性规定没有了,干部与农民的硬性接触不再产生,“牵连”也就少了,更深层次的干群暂时脱离将会局部产生。干部脱离将会导致如“非典”之类的突发事件发生时,干部将无法在农民群众中迅速畅通地贯彻政策措施。
4、干部配备要因地制宜、按需配备。乡镇农村专业技术干部制度面临改革,要走市场经营化道路。乡镇干部学习培训、交流的愿望迫切
农业税减免后,干部有1/3的人力被解放出来,但是,由于专业不对口(知识结构不适应)、工作效率低、干部年龄老化等方面的原因,导致干部所发挥的岗位作用不均衡,有兼岗的、有闲置的,政府机构还需彻底有效地改革。而且,对于诸如林业乡镇、农业乡镇、中心城区等具体工作侧重点不同的乡镇、不同的机构,政府人员配备也不能一刀切,要因地制宜,按需配备。农业税减免后,逐步转换职能的乡镇政府工作的主旋律只是单一地在政府行政干部的肩上演奏,而行政干部对于“带领农民致富”以及法律服务等方面为农民服务的专业技术知识欠缺,胜任难度加大,他们要求培训发展经济、法律服务等方面的专业技术才能、及时学习中央及地方党委政府文件精神的愿望尤为强烈。而现有事业站所“七站八所”[农技站、农经站、农机站、林业站、茶叶站、畜牧水产站、水利站、财政所、工商所、公安所、文化站、计生服务所、(粮站、供销社已经推向了市场)等]的专业技术事业干部却游离在主旋律之外,坐在家里拿工资,专业技术特长没有得到积极、主动的发挥。乡镇政府要按照政事分开和公益性职能与经营性职能分开的原则,整合乡镇现有事业站所,依据经济区域和服务范围设置经济技术服务中心和社会发展服务中心,要着力构建服务“三农”的新体系,服务中心的设置要走市场化道路。政府可以通过委托代理、合同承包、向市场购买服务等方式,让社会经营组织为“三农”提供公益服务。使事业干部成为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农民致富的专业技术人力源、知识库。
5、政府机构改革使基层乡镇政府的实际职能能力弱化,与农业税减免后的乡镇政府转换为服务型、法制型政府的职能重心转移极不相符
政府机构改革使基层乡镇政府的实际服务职能能力越来越弱,导致职权与责任不统一、财权与事权不相一致的现象。而农业税减免后,服务型政府的职能重心转移要求乡镇政府的服务职能实际能力强化,这不符合乡镇政府职能改革转换的需要。导致乡镇基层“看得到的却管不到”,而乡镇基层之上的国家高层却是“管得到的却看不到”。因此,国家如何不断调整提高基层乡镇服务职能的实际实施能力将是一个重要的政府职能课题。
6、乡镇干部“经济收入偏低”与高要求、大工作量的职能转换工作反差较大,“行政职能严要求”压力较大由于经济欠发达以及国家对干部的严格管理等方面的因素,黄山市乡镇干部经济收入仅仅局限于政府工资发放,收入途径单一,收入款额偏低,与发达地区相比差距很大。有些偏远落后乡镇,由于财政困难,干部待遇诸如“误餐补贴”与“下乡补贴”也不能按时发放到位,有的困难到“行政干部有就发放、没有就不发放,而事业干部就不发放”的不均衡地步。乡镇干部高要求、高难度、大工作量的服务型政府职能重心的转换,与依然没有变化的单
一、低款额的经济收入形成了很大的反差,不利于干部工作积极性的调动和干部队伍的稳定。不仅如此,而且,乡镇干部“行政职能严要求”的压力也很大。由于政府财力、人力、基础设施以及农民素质等方面的因素,诸如计生、抗洪抢险等客观因素是乡镇干部职责中难以预料的,一旦意外或险情发生,乡镇干部将受到国家严格处罚。
7、由降低政府服务成本而引发的对“乡镇合并”、“乡镇一级政府体制的存留”、“政府服务成本与财政收入的逆差”以及“现行的政府、党委的职责分工”诸问题的思考
依据现代交通、通讯和管理手段比较发达的新情况,可进一步扩大乡镇规模,降低管理成本。国家要求加大乡镇撤并力度。黄山市“三区四县”中“四县”(歙县、休宁、祁门、黟县)在2004年12月底进行了乡镇撤并调整,全市乡镇政府由原来的142个精简为106个。课题组所至调研乡镇中的徽城镇(合并南源口乡)、海阳镇(合并秀阳乡)、齐云山镇(合并兰渡乡)、碧阳镇(合并碧山乡、西武乡)也如期完成了与邻乡的合并。乡镇撤并本是精简机构、减少行政成本、扩大发展规模之举,但是,在乡镇撤并适应机构改革需求的同时,老百姓也对乡镇的撤并有一些历史的感受,认为撤并乡镇过于频繁,而且,尤以安徽省的乡镇撤并进行得不彻底,撤了并,并了撤,大量耗费机构撤并所付出的政府行政成本。
由精简机构的乡镇撤并之举,也引发了广大乡镇干部对于乡镇一级政府体制存留问题的思考。根据时下我国是农业大国的实际国情,乡镇一级政府体制的作用还是需求的,它是最贴近农民实际工作的一级政府。至于乡镇一级政府体制的存留与否,关键是机构如何设置的问题。如果按照具体工作需求设置具体岗位,而不是笼统划一地、由中央到地方逐级上下一一对应地设置机构,那么,政府机构设置就可以用岗位来代替机构设置,减少机构设置中间环节,得到精减。并且,乡镇一级政府体制也可逐渐取消,以减少国家行政中间环节、提高国家行政效率、减轻国家行政成本负担。
时下国情和农村实际工作虽然需求乡镇一级政府的存在,但是黄山市的大多数现行乡镇的政府职能服务成本大于财政收入。“入不敷出”使基层政府不得不依赖“三提五统费”(作为乡村集体的自筹资金,以弥补政府经费之不足),加重了农民负担。经济发展好一点的乡镇,县里的财政拨款以及部分税收收入也只够干部发基本工资,而有些偏远乡镇连干部的误餐补贴、下乡补贴都不能够发放到位,影响工作的积极性和干部队伍的稳定。
由“行政成本”的普遍性话题也引发了乡镇对“政府、党委职责分工与否”问题的思考。规模较小的乡镇认为,政府、党委的职责不必分开,二者可以合二为一,一肩挑,能够充分节省人力、财力,有效地减少政府服务行政成本;而规模较大的乡镇则认为,政府、党委的职责设置,不能一味地从节省政府行政成本出发,二者不能一肩挑,应各自分开为宜,相互间能起到制约、监督的作用,能廉洁、自律地为老百姓服务。
二、农业税减免后,农民及农村存在的若干问题
1、失地农民的安置与就业没有获得长效的保障
乡镇发展中牵涉农民切身长久利益的就是因征地、拆迁而造成的“失地农民安置与就业”问题,这是关乎农民本身生存、保障、发展以及农村社会稳定和谐的大问题。乡镇政府不能在农民失地的同时又使其陷入失业的困境,要使农民“失地而不能失业”。黄山市大部分乡镇非常重视对失地农民的利益补偿、住房规划及劳动就业安置。如,阳湖镇政府在工业园征地时非常重视农民利益的补偿。市土地部门订立的征地补偿金是1.5万元/亩,而阳湖镇政府以2万元/亩的补偿金补偿给农民。谭家桥镇在规划发展旅游产业时,以法律手段充分保障失地农民在劳动力密集型产业的就业利益,规定新建的宾馆饭店在劳动力资源的选取上,在若干年内必须以订立合同的形式取用当地农民,切实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虽然如此,但是,不少乡镇失地农民的安置与就业没有获得长效的保障。
2、中低档收入农民家庭的“教育致贫”、“医疗致贫”现象
目前,黄山市经济相对落后乡镇的中低档收入农民家庭的“教育致贫”、“医疗致贫”现象较为普遍。
①“教育致贫”
黄山市是文化资源大市,自古以来形成了重视教育的传统,徽州文化底蕴深厚,乡镇农民非常看重子女能够接受更高层次的教育,期盼着“教育能致富,知识能改变命运”。但是,黄山市农村子女高等教育费用超出了农民收入承受能力,导致“教育致贫”现象发生。据统计,2004年,我国高校生人均学费为5000元左右、住宿费1000-1200元,再加上吃饭、穿衣等,平均每个大学生每年的费用在1万元左右,4年大学需要4万元左右。而黄山市2004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2823元,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供养一个大学生,需要一个农民14.16年的纯收入,承受压力重于全国平均水平。在黄山市经济相对落后的乡镇,一个农村大学生入学就能够致使一个中等收入的农村家庭陷入贫苦,导致“教育消费型贫困”。休宁流口镇农民因教育致贫的就近三十户,占全镇的5%.而且,现在大学毕业生就业难度日益加大,再加上城市生活成本日益趋高,致使接受完高等教育的农民子女对家庭的回报也几乎为零,不能使因“教育致贫”的家庭脱贫。
②“医疗致贫”
黄山市经济相对落后乡镇的中低层收入农民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存在一定的比例。
目前我国农村的医疗保险,大体上有合作医疗、医疗保险、统筹解决住院费及预防保健合同等多种形式。在这些新型合作医疗形式实践的初期,农民的参与率并不高。国家出台的“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农民医疗保险由三部分资金构成:农民自己每人每年拿10元;县里拿1/3资金补贴;国家拿1/3资金补贴)非常优惠,但是,绝大部分农民由于担忧“医疗保险资金是否能够得到妥善管理”、“国家、地方的资金补贴是否能够真正到位”、“保费批办的手续缓慢”等方面的问题因素影响了参与的积极性。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存在一定比例。如,徽城镇的“农民医疗保险”制度2004年开始进入第一年运作,参保的农民只有30%.参与率转机是在参保的农民受益后(生大病的农民能够获得一万元的保费)的第二年(2005年),参保人数攀升至90%以上,医疗保险资金运作状况良好,能自给自足。黄山市乡镇要提高对推行新型合作医疗和农民医疗救助的认识,积极有效地落实政府补助资金,积极宣传和引导农民参与,并且稳妥地推广普及。
3、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全性和长效性不足
黄山市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被征地农民的长效保障机制、遵循计划生育政策农民的奖励扶助养老保障制度、弱势群体救助制度和优抚政策以及有条件地区的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都还处在探索阶段,健全性和长效性不足。
4、对农村诸如山场之类特殊资源的管理无法实行长效机制
黄山市大部分辖域是林茶农业特产区,由于国家实行森林资源保护政策以及便于集体管理等方面的需求,诸如山场之类的公益资源依然集体所有,还未分配到户。虽然,山场资源是公益资源,有未分配的好处,但是,资源的集体所有致使了农民个体利益受损(国家只发给农民公益林每亩每年5元的补贴款,实际到位的只有3.5元),少数农民素质不高,“觊觎”集体资源,他们不遵守国家管理法令制度,违法偷盗破坏国家财产,政府教育不见效,不得已依法采取的“逮人、抓人”手段亦不能长久实行,不利于乡镇政府实行长效管理机制,而且致使政府和农民之间、农民相互之间产生了不和谐因素。
5、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薄弱,公益事业亟待发展,农民抵御自然灾害能力较弱
黄山市乡镇农村道路、电信、防洪抗旱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薄弱,公益事业亟待发展。这不仅仅影响农村社会的经济发展,而且影响农民的抗自然灾害能力。黄山市农民每年必面临洪水和干旱的自然灾害侵扰,由于防洪抗旱基础设施建设薄弱,导致农民主动抵御自然灾害能力较弱,常常处于被动侵袭状态。20005年2月18日,国家扶贫办指出,要提高贫困地区农民的抗自然灾害能力。黄山市乡镇农村基础设施亟待改善,因此,乡镇政府加大防洪抗旱等方面的资金投入,加强防洪抗旱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成了增强农民抵御自然灾害能力的关键。
6、农村社会和谐发展的相对性容易导致不可持续性发展
农村社会的和谐处于相对状态中,经济发展和谐了,生态又被破坏了,新的不和谐又产生了。我们在大力倡导发展农村经济的同时,要注意农村生态环境的保护,要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思想,以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的持续发展。
7、计划生育工作的新问题
①农村流动人口增加计生工作管理难度,计生成本提高。乡镇政府要求增加计生工作人员配备、加大计生资金投入。
农村“务工经济”的发展使得农村人口流动性很大,育龄人口大都在外务工,这大大增加了农村人口计生管理的难度,计生工作干部与计生成本都呈不足态势。
②“第二胎现象”回升。
有些农民致富后,“有钱了”,增强了被处罚的承受经济能力,计划生育的社会责任感减退,要求增生第二胎的欲望增强。
③人性化管理对计生工作提出了难度更大的新要求。
由于我国计划生育国策的长期不懈实行,政府每年在计生工作中投入了20%的精力,使得黄山市计生工作成效显著,农民一般都已经接受了计划生育的基本观念。但是,在现今的乡镇,计划生育工作又面临着难度更大的新要求:计生工作人性化。过去,由于特殊国情以及特定历史时期的需要,计生工作的硬性指标管理使得农民在二胎生完后就被“结扎”了。而新形势下,计生干部要从人性化角度尊重农民的人生权利,计生工作面临着难度更大的新要求。
④计生工作的深层次宣传困难。
在流动人口突出的当今农村,做好“人口、社会、环境三者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宣传工作,促使农民自觉落实计生政策尤为重要。因此,计生干部停留在传统的宣传方式、方法上工作已经不够了,要从国家法律等方面角度来进行宣传工作。
8、农民总体素质偏低
由于黄山市经济欠发达这一主要原因,农民总体素质偏低。他们对于农村的发展道路以及现行政策的认识理解不够,姿态较低。在经济致富发展中,出现无端地阻止发展、农民之间发生发展利益不均衡争端、眼前局部利益抵触长远高规格整体利益发展等一系列不利于经济发展的低姿态行为。致使政府和农民之间、农民相互之间的不和谐现象产生。
9、乡镇文化生活贫乏“老问题”延续,精神文化建设呈弱化趋势
乡镇政府服务职能,就全面而言,是要满足人们的物质生产和精神文化两方面的需求。农业税减免后,黄山市乡镇精神文化建设呈弱化趋势。受财力、人力等方面因素的影响,农村精神文化建设的很多问题都在这个过渡时期暴发出来:现在大部分乡镇的文化站都关闭了,农民的文化生活,除了享受短暂的“文化送下乡”之外,长期局限在电视屏幕上;甚至,有些偏僻乡镇的有线电视接收站也维持不下去了;广播站作用也只限于发通知……这些问题导致目前黄山市大部分乡镇的农民生活还只局限在“衣、食、住”上,文化生活单调贫乏,尤其是在偏僻乡镇,工薪阶层尚且是晚上无事可做,更不必说农民的单调生活了。单调的生活使得觉悟不高的农民群众在生产之余就沉溺于赌博之中,“六合彩”等非法具有赌博性质的彩票便在少数乡镇蔓延开来,乡镇农村精神文化生活亟待充实。
10、农村社会民主进程需要进一步推进
农业税减免后,政府服务职能转换到“发展经济为第一要务”的重心上来,这就要求干部要整顿工作作风,公平、公正地实行民主原则,真正有效地推动农村社会和谐局面的进程。
7.政府采购存在如下问题 篇七
大家知道, 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财税体制进行了一系列重大改革, 特别是1994年进行的财税体制 (分税制) 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 由于种种原区, 以往改革主要是围绕调整分配关系进行的, 基本没有触及资金缴拨方式和财政支出管理方式, 暴露出来的弊端越来越突出。因此, 改革财政支出管理体制, 成为了新时期财政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财政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公共财政框架。按照建立公共财政框架的要求, 我国财政支出管理改革的主要内容可概括为三个方面:一是改革预算编制方法, 实行部门预算。二是建立以财政国库单一帐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三是推行政府采购制度。政府采购就是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规范政府各单位的采购程序和采购方式, 强化对财政资金的使用监督, 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1 政府采购改革发展历程和成就
1.1 发展历程。
我国实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时间不长, 但进展很快, 经历了研究探索、试点初创、由试点初创转向全面推行直到全面推行四大阶段:
1.1.1 探索阶段 (1996—1998.7)
这一阶段主要研究、学习、探索, 同时在上海、深圳先行试点。
1.1.2 初创阶段 (1998.7—2000.6)
一是通过报纸、电台等各种途径宣传政府采购制度;二是加强制度建设, 制定印发了《政府采购管暂行办法》, 对政府采购管理作了全面规定;三是抓机构组织建设, 各地在财政部领导下, 成立了专门管理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 对推动政府采购制度起到了重要组织作用;四是大力推进试点工作, 99年财政部召开了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 会同监察局、审计署制定了《关于2000年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工作的意见》, 有力地推进了试点工作。同年, 全国人大将政府采购法列入了九届人大立法规划。
1.1.3 全面推行阶段 (2000.6—2002.12)
一是以整章建制为突破口, 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 从制度上、管理上和操作上规范采购行为;二是建立了政府采购预算制度和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拨付等管理制度;三是进一步加强透明度建设。在指定《中国财经报》为宣传媒体的基础上, 开办了“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杂志, 形成厂报纸、网络和杂志“三位一体”的政府采购宣传体系;四是在2002年研究制定了中央国家机关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制度方案, 并报国务院批准实施。
1.1.4 全面实施阶段 (2003.1.1—)
以政府采购法从2003.1.1起实施为标志, 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由试点阶段进入了全面推行阶段, 全国政府采购工作开始步入新的发展时期。
1.2 重大意义。
从微观方面的意义看:一是降低采购成本, 节约采购资金, 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10%。二是规范了具体单个采购人的行为, 强化政府对支出管理的水平。从宏观方面意义看:一是政府可以通过政府采购政策的目的性和导向性, 实现对社会生产和消费的宏观调控和示范作用。比如, 可以通过购买国货来体现国家对国内企业和民族产业的保护政策;可以通过扩大或缩小政府采购规模, 来影响或调整社会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从社会方面的意义看:一是加强政府系统的廉政建设;二是促进社会的持续发展;三是推动并实现政府消费行为市场化。
1.3 显著成效。
1.3.1 政府采购制度框架初步形成。
(1) 实现制度创新, 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法规体系。 (2) 初步构建了政府的监督管理体系。 (3) 透明度建没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4) 政府采购机构和队伍建设日益加强。
1.3.2 丰硕成果。
(1) 全面推行。 (2) 采购规模快速增长。 (3) 采购范围不断拓宽。 (4) 政府采购实施措施更加完善。 (5) 政府采购制度逐步得到社会认可。
1.3.3 政府采购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日益显著。
(1) 强化了财政支出管理, 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平均节约率为10%左右。 (2) 规范了采购行为。 (3) 促进了公平竞争, 对规范市场秩序起到了导向作用。 (4) 有效地促进了反腐倡廉工作。 (5) 在保护国内仓业、支持民族企业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6) 为我国政府参加对外谈判提供了有力支持。
2 政府采构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采购机构、队伍不健全。
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要求, 政府采购的管理机构和执行机构应分开设立。而绝大部分地力都设立了政府采购办公室或政府采购中心, 既是政府采购工作管理者, 又是政府采购工作的执行者, 即人们常说的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 使人们对“阳光下的采购”存在疑义。作为政府采购部门由于受各方条件所限, 政府采购的效应很难发挥出来。如采购队伍人员有限, 采购办一般只有3—4人, 且业务素质不高。作为代理政府采购机关职能的中介机构发育也不完善, 不仅是一些技术含量较好的项目, 就是一些普通的采购项目, 也找不到符合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因受条件、技术等方面的原因, 难以建立专家库, 不易组成评标委员会。机构的不健全, 不仅影响了政府采购工作质量、效益, 也使采购工作本身具有的公正性也打了折扣。
2.2 供应市场发育不健全, 采购规模小, 政府采购固有的竞争和效益无法发挥。
一是我国县以下的大多数属农村地区, 这里山高路陟、交通不便, 农业生产落后, 工业基础薄弱, 经济不发达, 这都限制了采购市场的发展, 并且这里的商品品种单一, 标准不高, 选择余地不大, 在采购过程中, 不少的采购项目找不到合适供应商, 束缚了政府采购的发展。二是采购规模小、零星。由于地理条件、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等因素的影响, 有影响的供应商大都不愿参加竟争、投标, 这就使产品的质量大打折扣。
2.3 一些政府公共经费少, 政府采购可有可无。
一种观点认为:财政就是一个吃饭的财政, 广大教师工资有时都不能按时到位, 公用经费少得可怜, 实行政府采购意义不大。另一种观点认为:资金困难影响了采购的发展, 采购单位因为资金有限, 采购物品时, 一般都是买一落千丈半赊一半, 缓解了资金调度矛盾。实行政府采购现金结帐, 使原本赊置的购买行为无法实施, 影响了工作开展。
3 积极采取应对措施, 促进政府采购工作健康发展
3.1 以《政府采购法》为依托, 实行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和执行机构分设, 各司其职, 各负其责。
3.1.1 机构与人员相对分离。
作为政府采购管理主体, 其组成人员主要为政府公务员;作为政府采购执行主体, 其性质属于非盈利性的由政府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其组成人员为专业技术人员。
3.1.2 工作职责分离。
政府采购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制定政府采购行政政策, 规章和各项制度, 编制和下达本级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管理政府采购资金;组织政府采购制度的宣传和培训;受理政府采购投诉、监督和促进政府采购行为和规范化。
政府采购执行机构的主要职责是;根据政府采购管理机构核定的采购计划和采购方式, 组织具体采购计划的实施;根据政府采购部门和单位的委托, 组织具体采购计划的实施, 根据政府采购管理机构的授权, 实施一些具体采购事务的日常管理。集中采购机构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 保证各项采购活动的规范化, 并自觉接受同级政府采购管理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3.2 完善采购办法, 构建上下联动的采购操作平台, 弥补各级政府采购的缺陷。
有些地方政府采购由于受市场发育不全、规模小等因素的影响, 限制了采购中心采购运作范围, 对于采购单位所需的采购标的, 本地区不能满足, 采购办应向上一级采购办的定点供应商采购, 享受上一级采购单位应享受的优惠待遇, 以弥补本级采购的不足。对于采购单位需求, 但本地区没有的技术含量较高的物品, 可登录市采购办网站进行询价采购。
3.3 政府采购的采购方式要灵活多样, 扩大影响, 吸引供应商的参与意识。
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要协调、合理, 不要太集中, 也不要太分散, 集中要有度, 放开要有控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 要有个渐进过程。
一是对于一些采购项目较大, 涉及采购单位较多的争议比较大的项目, 应实行公开招标采购, 选择供应商, 选择的数量应保持在3—5家以激发、提高供应商的服务意识。二是对采购单位所需零星的产品, 可依托前采购办的政府采购网实行网上询价采购。三是对工程采购可委托代理机构委托采购, 对于标的数额较大的, 司通过报纸、电视台及网络向全国发布公布, 这样既可以广泛地吸引供应商, 又可以宣传本地区的政府采购的力度, 扩大影响。四是对采购单位财力有限一时资金能以兑现的, 采购单位资金打入政府采购专户、由采购中心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到期, 由采购中心按计划、分步骤给供应商付款, 这样就避免过去采购单位买一半赊一半, 供应商随意加价加息等不良倾向, 降低了采购成本。
3.4 加大宣传《政府采购法》的力度, 转变思想观点, 增强采购意识, 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制度。
实行政府采购不仅仅是为了节约资金, 它是一场重大的分配体制改革和分配格局的调整, 它不仅涉及到地方各部门之间的利益划分, 而且还涉及到一些同志的权力利益。一些部门打着“专项”的名义向财政要钱, 把这些钱作为招待费和其他非正常开支, 有些人从加油、汽车维修、保险之中捞好处费等, 实现政府集中采购后能有效地避免这一现象的发生, 它从各个环节上杜绝了“权钱交易”和暗箱操作的不良现象。
4 结束语
8.政府采购存在如下问题 篇八
采购机构;监督管理机制;采购透明度
[中图分类号]F812.45[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646(2011)06-0095-02
一、我国政府采购的现状
1.机构设置。目前,地方政府现已建立起较健全的政府采购体系,实行政府采购监管机构和采购执行机构相分离。地方一级政府设立政府采购办和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办负责政府采购项目的计划批准、资金支付;而采购中心作为采购代理机构,实施具体的采购行为。
2.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我国政府采购采用的是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的采购组织形式,被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和各级政府规定的采购限额以上的货物、服务和工程是集中采购,部分小额资金项目可由预算单位自己组织执行。《政府采购发》中规定了六种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和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其中,公开招标是最主要的方式,而且大部分的公开招标项目均属于工程项目。
3.流程规范和制度建设。目前,我国政府采购与财政预算和国库集中支付相结合,形成了较为规范的采购流程;各级政府都建立了较健全的采购制度,审批制度、集中采购机构管理考核制度、供应商管理办法、评审专家管理考核办法等,这些制度和办法规范和完善了政府采购流程的每一个细节,使政府采购透明和制度化。
二、我国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
1.政府采购的界定范围不够全面
我国用以划定政府采购边界的标准是资金来源,即凡是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属于政府采购范畴。这是有明显缺陷的。把一些公共事业部门的采购排除在政府采购范围之外,给采购规模的扩大形成了制度瓶颈,不利于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和防范腐败,也不符合政府更好地向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施政目标。
2.地方政府采购机构设置欠规范。我国始终没有给地方一个统一和明确的采购组织管理模式。虽然《政府采购法》第十六条中规定:设区的市、自治区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组织集中采购的需要设立集中采购机构。但至今为止,各个地方的采购机构形式多样,名称不一,职能混乱,多头管理。有的称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具体实施集中采购需要;有的称政府采购办公室,既行使管理职能又行使采购工作。编制上,有的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行政性事业单位,有的是参照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还有的是参照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管理机构有的是单设在财政部门的一个独立的职能部门,有的是与财政部门内部的其他部门合署办公。各个主体间责、权、利不明,缺位、越位现象严重蔓延,也不能做到“管”、“采”各尽其职,相互监督制约,从而严重影响了政府采购的效率。
3.地方政府采购市场竞争不充分,监督体系不健全。目前我国各地区政府采购监督体系还存在着较大漏洞,不少地方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彼此没有联系,各行其事,没有一个统一的、权威的管理监督机构,使得管理主体混乱,缺乏一个全方位的监督。
三、完善政府采购的建议与对策
1.尽快调整政府采购目录,扩大政府采购范围
要尽快将经营性事业单位等纳入政府采购,使本属于采购法管辖的公共工程、水利、能源、交通、电讯等公共事业部门的采购真正走上法制规范的道路,形成政府采购统一的市场。从而有利于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减少公共资源的浪费。
2.明确机构职责,理顺管理体制,提高采购效率
要制定出切合实际的、便于操作、简易易懂的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监督条例条规及实施办法。从法制化管理目标和权威性出发,具体规定政府采购的范围和标准,明确采购人员职责权限等,使工作人员了解自身职责和任务,有效遏制并预防内部潜在的违规行为,使政府采购活动趋于规范。逐步规范、健全政府采购工作机构。各级财政部门作为政府采购的监管机构,应设立独立的职能部门,适当增加人员编制,提高行政管理职能。政府采购中心作为执行机构,应直接隶属于政府,统一采用行政事业编制,经费上实行全额拨款,并负责审核采购预算、汇总采购计划、确定采购方式、编制采购方案、实施采购流程以及负责对供应商的管理和监督;而财政部门作为监管机构应主要负责宏观管理。这样才能提高采购效率。
3.增强集中采购机构透明度,合理选择公开招标评标办法
要尽快建立和完善一部统一的采购信息发布系统,使信息发布能够及时和准确的向公众公开,增大政府采购的透明度。评标办法可以分为最低价法、综合法、性价比法。最低价法适用于标准、定制商品及通用服务项目;综合法适用于总承包工程、技术要求较高、专业性较强、施工工序复杂的工程。性价比法目前采用率较低。我们要对具体项目具体分析采用合理的评标办法,使采购项目及时高质量的完成。
四、结语
现代政府采购机构在法制建设、机构设置、管理监督方面都存在缺陷,因为刚刚起步,各方面的经验都不够,所以我们不能急于求成,要在实施采购的进程中发现缺失并逐步探索措施解决问题。最终建立起一套完善的政府采购机制,构建一个统的政府采购平台。
[1]李萍.我国地方政府采购中存在的问题与防治研究[J].滨州职业学院报,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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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政府采购存在如下问题 篇九
1.部门争权,红头文件开道。
案例:2004年,某县政府发布《关于规范药品零售市场的通告》,规定新开零售药店须与原有零售药店相距400米以上。外地某药品经营公司经药监部门批准到该县一老药店附近筹建新药店,老药店依据县政府通告予以阻止,双方为此闹得不可开交。
2.揽权:发个文件给自己授权。
案例:2006年,某市政府印发“燃气管理规定”,规定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单位须经建设部门进行资质审查,发给《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并规定对该资质证书实行年检。
3.市政府都无权发的“罚款文件”,乡政府发了一摞。
案例:2006年,某镇政府发布关于加强村民小组财务管理的文件,规定村民小组“公款私存”的,由镇财政所按存入额的30%予以收缴。
4.市政府发个文件,就开始伸手收钱。
案例:2006年,某市政府发布《关于加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规定出租房屋须向房产管理部门交纳房屋租赁管理服务费。
5.用“红头文件”为本地市场“扎篱笆”。
案例:2006年,某省气象部门发布《省外企业从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登记备案办法》,规定省外企业到该省进行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的,需先到气象部门登记备案。
6.“红头文件”明目张胆地强买强卖。
案例:一些地方的交警队发文规定,上路行驶的机动车,必须到其指定的企业安装防雾灯、尾气净化装置。一些车主在其他地方安装的防雾灯和尾气净化装置虽然质量好、价格低,但交警队不认账,并要按未安装给予处罚。
7.随意干涉民事关系。
案例:某地计生委曾发文规定,育龄村民应与村委会签订“计划生育合同”,并交纳计划生育合同信誉金。计划生育合同信誉金由乡镇计生办收取、乡镇财政所管理。
8.上级文件出政策,下级文件出对策。
案例:某物业公司与小区业主打官司,认为新成立的业主委员会未获得房地产主管部门的批准,“不合法”。省建设厅竟以复函的形式支持了物业公司的主张。
10.政府采购存在如下问题 篇十
摘要:基层央行集中采购工作中,项目资金运用合理,整体使用效果较好,但在内部管理上还存在一定问题有待进一步加强。
关键词:基层央行;集中采购;问题与建议
为了解基层央行集中采购行为,促进采购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工作规程》等,我们组织调查组,通过实地查看、座谈、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对某基层央行近几年的集中采购项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查分析。通过调查,我们认为某基层央行集中采购工作能够较为合理地运用集中采购预算资金,在保证集中采购项目设备、物品符合质量要求的前提下,节约了成本,整体使用效果较好,但集中采购工作在内部管理上还存在一定问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基本情况
(一)某基层央行集中采购的内控制度比较健全
能够按照上级行及本行制定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内控管理制度与上级行规定相符,管理制度修订比较及时。建立了集中采购工作的岗位责任制,明确了各成员的职责和权限,体现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内部控制机制;能够将集中采购的各项信息通过公开栏张贴的方式公示;能够定期对采购人员的职业道德、专业技能和廉洁自律进行教育,提高采购人员的职业素质。
(二)采购工作组织管理机构比较齐全
某基层央行成立了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由单位一把手和分管副职分别任主任和副主任,成员有会计财务、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采购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会计财务科,管理委员会的成员组成符合规定,各成员职责进行了明确的分工。成立两个集中采购小组:电子设备采购小组和综合采购小组。电子设备采购小组设在科技科,负责电子设备的采购。综合采购小组设在后勤服务中心,负责除电子设备外的其他采购。设有评审人员库,由各部门正副科长组成。对于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聘请符合要求的技术专家参与评审。
(三)集中采购程序基本合规
集中采购的项目有货物类、工程类和服务类,全部为本国的货物、工程及服务。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方式进行。在财务预算下达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编制本和季度的集中采购计划,报管理委员会审核后上报;需求部门履行采购项目立项程序,编制采购需求表,并加盖需求部门、主管行领导、部门负责人和经办人印章或签名。
(四)采购档案建立较为规范
按照上级行采购档案管理制度装订、整理、保管,采购档案基本齐全、完整;采购档案无损毁、散失、泄密现象;采购档案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人员工作变动时,办理移交手续;采购档案的保管期限符合制度规定;集中采购相关部门建立了采购档案借阅制度,并设置了借阅、移交登记簿。
(五)监督检查有序进行
各成员部门按照分工进行监督管理。采购部门能够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对供应商的投诉能够将处理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给投诉人及当事人。会计财务部门对集中采购的采购范围、方式和程序等方面进行日常检查;内审部门对集中采购过程、制度执行情况、采购效率及相关部门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对参与集中采购的相关人员遵纪守法情况进行监督。
(六)采购项目体现了较好的经济性和效果性
调查的采购项目,资金节约率达到11.4%,总体节约效果明显。其中:货物类节约率为9.46%;工程类节约率为13.45%;服务类节约率为12.09%。
(七)采购项目使用效果良好
按照类别随机对30%左右的货物类、服务类和工程类项目的合同履行状况及生产运转情况进行了抽查,所抽查的电子设备、空调、电视、厨具、防火门等货物类项目现有状态均为正在使用,且运行状态良好率达到100%;服务合同履行正常,服务项目的生产均运行良好,使用者普遍反映较为满意;项目工程完成后,均处于完好的正常使用状态,无明显质量问题。
二、存在问题
(一)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
对已经达到保管期限的采购档案,没有及时移交本单位档案部门长期保存。个别留存档案中的文本合同为复印件。
(二)个别采购事项预算调整缺少变动调整审批资料
如采购电子设备事项中“服务器项目”调整,增加预算后,部门集中采购需求表及采购任务书中预算金额均为原价,但实际中标金额超过预算金额,未及时报管理委员会审核审批。
(三)个别招标项目招标工作走过场
如电话包月物业管理会议服务项目,其中物业管理采购方式为邀请招标,只邀请某安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一家投标,并且为中标单位。
(四)个别集中采购合同档案中签名、印鉴手续不全
部分中标采购合同没有经法律部门(人员)审核并签字。如采取询价方式采购的,部分参与报价表没有签名或印章,没有采购小组询价成员签名。如电梯维修保养服务合同和中央空调设备维保协议等采购合同没有经本单位法律部门(人员)或本单位指定的法律中介机构审核并签字。
(五)个别项目采购操作程序不符合规定
存在有采购需求书、审核意见表及采购任务书等由同一部门办理采购业务的全过程的情况。
(六)集中采购实施工作效率较低,有待进一步提高
在调查的采购项目中,63.9%的项目未在采购任务书下达后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采购活动,采购实施环节的工作效率亟待提高。
三、原因分析
1.个别经办人员不重视档案管理工作,审核把关不严,导致档案到期没有移交至相关部门,合同文本留存为复印件。
2.个别经办人员不遵守规章制度,不按操作规程办事,导致签章、签名、审批手续不全。
3.个别经办人员法律意识淡薄,签订合同文本时,没有经过法律部门签字认可,留下风险隐患。
4.集中采购小组工作拖踏,责任心不强,在实施招标过程中,走形式,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采购任务。
四、措施与建议
1.要继续加强有关制度的执行能力建设,特别是采购程序的执行,要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及《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工作规程》进行。继续加大相关人员的制度学习,切实做到学习制度,落实制度。集中采购管理部门要加强日常管理工作,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对出现的违法操作规程的行为要及时处理,避免出现操作风险。
2.进一步加强采购业务基础工作,理顺集中采购管委会办公室与采购小组的职责分工。加强资金管理部门与采购执行部门的沟通配合工作,要严格按照制度办事,避免因沟通不畅出现逆程序操作等违规行为的发生。
3.进一步加强招投标合同的审核工作。个别采购合同中出现的签章签字不齐全、合同文本用复印件等问题应引起足够重视,合同的签订要严格按照要求经过法律事务部门的审核签字,避免因合同订立不明确在资金结算时出现管理漏洞,以及出现不可预见的合同纠纷产生的法律风险。
4.提高集中采购工作人员的综合能力,进一步提高集中采购的效果。加强采购前的市场价格调查,切实履行对采购项目的市场调查工作,提高编制预算金额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在采购项目上,除考虑产品价格、节约率外,要通过对比各投标单位的综合实力,从其售后服务、产品性能、使用效果等多方面考量,提高采购项目的性价比。
5.继续加大集中采购各工作环节的衔接管理。进一步完善采购前的公示公开的方式、方法、采取有效措施扩大应知人员的范围。进一步提高采购人员的工作责任心,提高工作效率,需求部门提出需求后,集中采购管理机构及采购小组应及时审核及下达采购任务,及时组织采购活动,以满足需求部门的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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