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村务监督小组管理办法

2024-09-05

县村务监督小组管理办法(共10篇)(共10篇)

1.县村务监督小组管理办法 篇一

金沙镇农民负担监督自查报告

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

根据县有关会议精神,我镇党委政府十分重视,当即召开了会议,成立了以镇长为镇农民负担管理领导小组组长、抽调农业、财政、纪检、司法、组织、民政等部门人员组成农民负担检查小组对我镇2011年度的农民负担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涉农收费

我镇由政府承担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费用均由村集体或上级资金补助完成,没有向农民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收取的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款、农业生产性费用其他费用的现象。

二、筹资筹劳。

近年来,我镇多次公开栏等形式对《安徽省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筹资筹劳条例》进行宣传,严格按按照省、市等有关减轻农民负担的文件精神,严格筹资筹劳行为。涉及“一事一议”工程的部分村按村民自治议事程序筹取配套资金,筹取后统一上缴镇财政专户。在村级财务管理和公开上,我镇能继续实行“村财镇管”的大财务管理制度,村级财务按季公开,镇农经站能及时记帐,村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也准时参加理财监督,并将理财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布。

三、惠农政策的落实情况。

我镇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及上级财政部门的要求,严格执行“五统一”、“六到户、六不准”的规定,做好调查登记,汇总上报,张榜公布。在公示期满群众无异议后,再统计造册上报,各项资金由市代发金融储蓄机构统一集中打卡入户,打入“一卡通”,由农户直接从信用社领取,不存在挪用、截留等现象。按规定的程序及时足额地把财政补贴资金发放到农户手中。2011年一至八月份上半年我镇共发放财政补贴农民资金144.5549万元,其中粮食补贴资金3.6608万元,村组干部固定报酬和误工补贴资金7.7439万元,五保户补助资金4.335万元,抚恤资金12.6983万元,残疾人补助资金3.06万元,退耕还林工程现金补助4.4761万元,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资金4.21万元,医疗补助5.33万元,救灾款7.9万元,退耕还林粮食补助资金24.7595万元,大中型水库移民资金0.42万元,农村低保27.244万元,油菜良种补贴资金4.14425万元,农村合作医疗资金9.8221万元,政策性农业保险理赔资金0.33373万元,农村困难群众生活救助2.094万元,农资综合补贴资金22.323274万元。

四、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1)充分认识农民负担工作的重要性。近年来,我镇党委、政府始终把“农民增收,农民减负”当作重点来抓,常抓不懈,做到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党政一把手负责制,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以保证我镇其它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2)明确责任,加强管理。我镇认真做好减轻农民负担政策的宣传。

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是一项任务重,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长期面艰巨的工作特别是在全面取消农业税以后,要防止有放松麻痹思想的出现,所以在今后的工作中对“减负”工作要常抓不懈,对惠农政策落实要不折不扣。切实把我镇的农民负担工作做好。

金沙镇人民政府

二O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2.县村务监督小组管理办法 篇二

关于表彰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的决定

近年来,我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和北京市委组织部、市委农工委、市民政局《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的意见》的工作要求,不断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创造出了许多好经验、好做法,涌现了一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典型,有力地促进了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维护了社会稳定。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我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经区村务公开协调小组研究决定,授予上庄镇、苏家坨镇、海淀乡、东升乡等4个镇(乡)“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乡镇”荣誉称号;授予田村等23个村“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发扬成绩,戒骄戒躁,开拓进取,再创佳绩。各镇(乡)、村要以示范单位为榜样,不断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全面提升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整体工作水平,继续创新农村基层民主实践,推进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建设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和富裕民主和谐新海淀作出更大贡献。附:海淀区2008-2010年度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乡镇示范村名单

海淀区村务公开协调小组

3.村务监督(范文模版) 篇三

监督工作暨基层党建专题培训会

为更好地开展村(居)务监督工作和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切实转变干部作风,更好地加快我镇发展,2012年3月1日,县委组织部、纪委、民政局到我镇开展了村(居)务监督工作、基层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培训会。培训会上,民政局干部就村(居)务监督工作的有关问题作了详细的讲解,并引用了大量实例剖析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建立将对社会工作所产生的作用和意义,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发展和社会和谐。通过培训,受训人员深刻地认识到村(居)务监督工作就是实实在在地实现了农村的民主管理。

4.村务监督工作报告 篇四

会龙镇刘庙村村务监督委员会

2017年2月

会龙镇刘庙村村务监督工作报告

我刘庙村自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以来,坚持按照上级全面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的意见要求,加强村级民主监督工作,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现将2017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培训工作

我村共选举出监督委员会主任一名,成员两名。每两月由支部书记赵彪组织两委班子讨论并学习村监委职责、权利、义务及工作运转制度等,保障我村村务监督委员会正常开展工作、履行职责、正确行使监督权、检查权、质询权、建议权,并注意防止“越位”、“失位”、“缺位”现象。截止目前,我村监督委员会累计对财务、低保、计生等19项村级事务开展全程监督。

二、落实财务公开监督工作

自成立监督委员会以来,我村党务、村务按照规定每月公开一次。我村务监督委员会对于村账务,坚持每月民主理财,对每笔收支、每张发票进行审核签字,使财务公开不留死角,真正让群众明白集体的钱花在什么地方,为群众办了什么实事。

三、确保“两委”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对低保户的审核和民政资金的发放,我村坚持村两委会与监委会集体会商,逐家逐户进行对比分析,确定受助对象后张榜公布,确保公平、公开、公正。为了使村监委会在监督过程中做到不偏不倚、公平公正,我们坚持按程序谋事、按程序理事、按程序成事。一是搜集整理村民关心的热点问题,督促其出台相应办法或措施;二是对村委会决策的重大事项做好解释和宣传,争取村民的理解和支持;三是对涉及财务管理、工程招投标、惠民政策落实对象等事项,实行集体讨论、签字认可;四是勇于指出工作中碰到的不规范、不合理的事情,及时反映问题。反映的意见建议都一一摆上了村两委联席会议议程,并出台了相应措施,由此也可以看出村两委对我们监委会工作的支持和对所提出意见建议的重视程度,有力地推进的我们监委会监督作用的进一步发挥。

四、对本村重大村务,项目进行监督审核

在2017年,我村监督委主要对以下几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一是我村村务监督委员保障和推动本村“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有效落实;二是对社会保障政策及新农保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三是保证了我村生态林管护员的轮岗、上岗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四是核实本村的重大工程项目、救灾救济款项等情况;五是监督村务、党务、民主活动日等各项报告公开工作的开展及落实情况,同时严格落实一事一议制度。

以上就是会龙镇刘庙村村务监督委员会近一年的工作汇报,我们将再接再厉,把刘庙村监督委员会工作做到最好,为村民的美好生活,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打下坚实的基础。

刘庙村村务监督委员会

5.村务监督委员会章程 篇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本村村民依法自治,促进本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监委会)依法履行职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在广泛听取本村村民意见基础上,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第三条本章程既是监委会行使监督职能的工作规范,也是村民自治的重要规范,全体干部群众都应遵守。

第四条本章程由监委会组织实施,村委会提供帮助和支持,村民代表会议监督执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人员组成

第五条监委会是村常设监督机构,由村民代表会议产生,并对全体村民负责。

第六条选举监委会成员,由村党组织集中党员和村民意见后提名候选人,经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监委会成员一般从有履职能力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村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离退休干部等各类代表中推荐。

监委会成员由3-5人组成,设主任1名,委员2-4名。主任由监委会成员民主推荐产生。

具体选举办法由村民代表会议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指 导规范讨论确定。

第七条监委会与村委会同步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监委会成员在任期内,如遇迁出、死亡、辞职、罢免等特殊情况造成缺额的,应按原推选方式进行补选。

第八条监委会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政策法律意识强;

(二)熟悉村情,热心农村公益事业,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三)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敢于监督;

(四)身体健康,常驻本村,有一定议事能力和文化知识。

(五)至少有一名懂财务的人员。

第九条有下列情况的不应担任监委会成员:

(一)长期外出,难以履行工作职责的;

(二)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不满二年的;

(三)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恢复党员权利未满二年的;

(四)近三年内受到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依法受到刑事追究的;

(五)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查处尚未结案的;

(六)近三年有严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有违反建设、违反殡葬管理条例行为或赌博迷信活动,经过有关部门查处的;

(七)村党组织和村委会班子成员、村财会人员及其配偶、直系亲属、近姻亲。

第三章工作职责

第十条监委会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根据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要求,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一)配合支持村两委正确履行职责,及时向村民宣传法律法规、上级政策、村务决策和其他村务,协助做好村民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释疑解惑工作,切实维护农村稳定;

(二)督促村两委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村民自治的各项制度;

(三)监督党务公开工作,根据党员群众要求向村党组织提出意见、建议;

(四)对村级事务的管理,尤其是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实施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对不合理开支予以纠正、否决或向上级反映;

(五)检查、监督村务公开制度落实情况,审核公开内容;

(六)监督村干部的权力运行和廉洁行为,评议村干部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

(七)参与村干部换届离任审计,配合上级督促落实整 改;

(八)定期不定期向村党组织和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九)及时向村党支部、村委会等组织反映村民关于村级党务、政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十)对村干部向村民承诺的事项进行督查,并负责反馈;

(十一)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决策、决定以及反映村干部违规违纪的行为,及时与村“两委”沟通协商,并向上级部门反映;

(十二)村民代表会议授权实施的其他监督职责。第十一条监委会主任可以列席村“两委”班子相关会议,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村务会议,可扩大到副主任或全体委员。

第十二条监委会可以根据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提议,督促村委会召集临时村民代表会议,如村委会不召集的,监委会应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

第十三条监委会根据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意见。可以督促村委会及时召开村民会议。

第四章工作原则

第十四条监委会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独立监督原则。监委会在村党组织领导下,履行 独立的监督职能,不受任何组织、个人的非法干预;

(二)依法监督原则。监委会严格按照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行使监督权,不直接参与村级党务、事务的决策和管理,监委会的工作应当符合法规政策和村民自治章程的规定;

(三)公开监督原则。监委会及其成员及时向村民代表会议汇报工作,向村民公开监督过程,接受村民监督。

(四)联系村民原则。监委会成员要广泛联系群众,听取村民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村民意愿。

(五)民主集中制原则。监委会决策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局部服从全局的原则。

第五章议事规则

第十五条监委会每月召开一次例会,主要商讨村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落实情况,评议当月村“两委”工作情况,通报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及村务管理情况,布置相关监督工作,讨论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等。

监委会主任根据工作需要,或经三分之一以上委员提议,可临时决定召开监委会会议。

第十六条监委会会议由监委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监委会主任不能履行职责的,由副主任或委员代为召集和主持。

第十七条监委会讨论、决定事项采取民主协商、民主表决的方式进行,一人一票,原则上过半数委员同意即可通过 讨论事项。

第十八条监委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才能召开,决议事项经参加会议的全体委员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第六章监委会成员的罢免

第十九条监委会成员如有以下情形,应责令辞职或罢免:

(一)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监督职责的;

(二)据不履行监委会成员义务的;

(三)违犯法律法规、党纪条规,丧失任职资格的;

(四)故意刁难,影响村委会正常工作的;

(五)因其他原因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第二十条对有第十九条规定情形的监委会成员,村党组织可以提出罢免建议,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投票表决。

五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名要求罢免监委会成员的。村党组织应当提请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投票表决。村委会不召集村民代表会议的,联名的村民代表可直接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督促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启动罢免程序。

第二十一条罢免监督委会成员,须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通过。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监委会可以根据本章程制定监督工作的具 体制度和规则,并经村民代表会议核准后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条款的修改由监委会提出,报村民代表会议审议修改。

6.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汇报 篇六

依照上级党委的要求与安排,我村于2012年5月份选举产生了我村村民监督委员会,监委会成员由3人组成。(主任1名,委员2名)。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由村党支部副支书冉进松同志担任,委员由朱光发、刘宇同志担任。

为进一步推进基层民主,发挥村民群众对村级事务工作的监督作用,健全完善我村村务工作民主管理制度,切实维护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等合法权益,提高村务工作的透明度和村民群众的满意度,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的落实。监委会自产生运行2个月以来,明确目标任务、坚持基本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充分执行权限,形成了对村务公开、村务决策、村务执行工作的监督制约机制,真正体现了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工作氛围。现就运行2个月以来的工作情况作以汇报:

一、明确目标任务监委会是新产生的村级监督组织,由村支部对新产生的监委会成员依照相关文件进行了简单培训,使监委会成员基本上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工作程序,并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使其迅速进入工作状态。

二、坚持基本原则监委会坚持在党的领导下,落实贯彻党的农村各项,充分体现和反映群众的意愿,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坚持群众民主监督、坚持依法监督。依据“贵州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办法”围绕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实行民主监督,确保村级重大事项决策的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合理安排、突出重点,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工作。

三、认真履行职责监委会的职责就是对日常村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自我村监委会产生以来,已列席村务会议两次,对村的资金来源使用等事项进行公开监督。

对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村干部廉洁情况进行监督。我村监委会对村容村貌整治,“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及卫生村创建工作一方面给予了充分肯定又提出了不少的建议,使村上的创卫工作和村容整治进展顺利。

四、掌握工作权限,依法行使监督我监委会在短短的2个月以来共列席参加村务会议两次,村民代表会议一次。向村委会提交建议三项:收集整理村民建议两条,召开监委会会议一次。基本履行了工作职责、行使了监督权力,为我村科学发展作出了实效。

7.县村务监督小组管理办法 篇七

村发〔2012〕2号

关于印发《全国村务公开协调小组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村务公开领导(协调)机构,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村务公开领导(协调)机构,全国村务公开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

经中央领导同志批准,现将《全国村务公开协调小组2012年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

全国村务公开协调小组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全国村务公开协调小组2012年工作要点

2012年是“十二五”时期承上启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入关键时期的一年。进一步加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对于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群众民主权利、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以卓有成效的工作业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国村务公开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十二五”规划为引领,以创新创制创优为动力,推进制度建设,加强调查研究,抓好示范引领,促进“难点村”转化,推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整体水平提升,为提高农村社会管理服务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一、贯彻落实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深化村民自治实践 1.加大村委会组织法宣传教育力度。结合“六五”普法规划实施,对村委会组织法进行再宣传、再普及、再教育,使农村干部群众深入了解村委会组织法的主要精神,全面把握村民自治的基本要求。组织制作《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挂图等宣传资料,以图文并茂、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为广大农村干部群众学法用法创造便利条件,切实增强贯彻落实村委会组织法的自觉性。

2.加强村委会组织法配套法规制度建设。指导各省(区、市)制定或修订本省(区、市)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和《村务公开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及时通报督促各地的工作进度。实施好《村民委员会投票办法》和《村民选举场地通用要求》等行业标准,研究制定《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和《村民选举档案管理规范》,进一步规范村委会选举工作。指导农村干部群众健全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和村级组织工作规则,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

二、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强化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组织基础 3.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体系建设。总结推广河北肃宁等一些地方村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维稳组织、经济合作组织四个“全覆盖”经验做法,指导各地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继续做好后进村党组织整顿工作,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指导各地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构成职责,完善规章制度,探索监督方式,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和参与权。积极培育和发展农村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把广大农民群众凝聚组织起来,提高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加大财政投入,逐步建立健全资金稳定、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村级组织依法有效履行职责。

4.加强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指导7个有选举任务的省份科学编制换届时间进度表,进一步细化换届工作程序,依法依规搞好换届选举工作。继续抓好中组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严肃村“两委”换届工作纪律的通知》(组通字[2010]59号)精神的贯彻落实,规范候选人竞争行为,开展选举拉票贿选问题专项治理。适时组织召开村委会选举工作经验交流会,总结交流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指导、督促做好村“两委”的新老交接工作,确保农村经济社会和谐稳定。5.发展和完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充分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建立健全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进一步细化明确村党组织和村委会的职责任务,完善村党组织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鼓励基层创新村级民主自治的有效形式。普及推广“四议两公开”等工作法,建立健全村“两委”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各类组织团结协作。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务公开工作,以党务公开促进村务公开,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不断提高村级民主自治工作水平。

三、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提供人才保障

6.拓宽农村基层干部来源渠道。指导各地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从致富能手、退伍军人、外出务工返乡农民、回乡大中专毕业生等农村优秀人才中选拔村干部。继续开展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引导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通过法定程序积极参与选举竞争,努力实现“一村一大学生”的目标。鼓励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优秀年轻干部到村帮助工作,引导各类人才向农村基层流动,着力改善农村基层干部结构和整体素质。

7.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的能力提升培训。指导各地通过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基层干部轮训,以及举办示范培训班等形式,加强对新任村“两委”班子成员的培训工作。举办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农村审计人员师资培训班,加大农村会计、审计人才培养力度。实施好《西部城乡社区服务人才队伍能力建设项目》,举办并指导西部地区举办农村基层干部培训班,力争年底前完成西部十二省(区、市)4000人次左右的直接培训目标,提高西部地区开展农村基层干部培训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8.强化农村基层干部的管理教育工作。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解决农村基层干部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解决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涉农违纪违法案件,切实保障农民权益。探索建立农村审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修订《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进一步界定会计从业人员范围合理区分岗位职责,强化对涉农审计、会计人员的依法管理。积极推广一些地方探索的“定权责立规范,工作有合理待遇、干好有发展前途、退岗有一定保障”经验,充分调动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9.建立村干部交流学习长效机制。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理论研究基地和中国村民自治展示中心、“村官大讲堂”等实践教育基地和交流平台,建立科学合理、有序高效的村干部交流学习机制,促进农村基层干部交流协作的长效化、规范化。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和实践工作者参与,开发编制体系健全、内容全面、理论科学、案例丰富的农村基层干部实用培训教材。

四、加强村级民主监督工作,提升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整体水平10.加大制度建设力度。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促进形成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衔接配套的村级民主政治建设制度体系。研究制定《村务公开程序》行业标准,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内容,明确村务公开程序,促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制定农村审计文书示范文本,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审计工作意见》,规范审计的程序和内容,建立农村审计违纪问题移交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审计监督职能有效发挥。

11.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目录。继续指导各地以县(市、区)为单位完善村务公开目录,重点督促各地将集体“三资”管理、人口计生、农村教育、医疗卫生等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事项纳入村务公开的范围,把县级村务公开目录制定情况纳入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12.加强村级经济责任审计。大力推行村干部目标责任制和任期目标承诺制,加大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力度。进一步把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引向深入,拓展委托代理服务内容,探索引入集体“三资”代理服务,把审计重点由集体财务向集体“三资”管理拓展。强化集体日常财务收支审计的同时,切实加强集体“三资”管理、债权债务管理、土地补偿费管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等专项审计。13.规范村干部民主评议程序。推动各地进一步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在乡(镇)党委、政府的指导下,组织开展村级民主评议试点工作。通过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形式,广泛开展村干部勤廉双述、村民询问质询、村民民主评议活动,加强对村“两委”成员、村集体经济组织班子成员以及其它由村民或集体承担误工补贴(工资)的村务管理人员的民主评议和监督。建立和完善村干部报酬待遇稳步增长机制和业绩考核奖励制度,将民主评议结果与村干部的使用和补贴(工资)标准直接挂钩。

五、加强“难点村”治理后续工作,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深入发展

14.建立健全“难点村”治理长效机制。以适当方式总结交流各地开展“难点村”治理工作经验,指导各地在巩固已有治理成果的基础上,每年倒排确定一批“难点村”,实行循环治理,确保“难点村”得到彻底治理转化。将“难点村”治理工作作为各级村务公开领导(协调)机构的一项日常工作,指导各地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和考评机制,做到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坚持“难点村”治理工作长抓不懈。

15.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系统总结近年来各地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成功经验,深入开展不同层次、富有特色的示范创建活动,分片区召开示范单位经验交流会议,加大对典型经验和做法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和典型带动作用,形成学习先进典型的良好氛围,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深入发展。

16.创新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载体和形式。在坚持已有公开形式的基础上,指导各地建立网上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公开村级财务收支、筹资筹劳、集体“三资”管理、计划生育、低保救助、印章使用和重大事项决策情况。以适当方式推广山西等地阳光农廉网建设的经验做法,提高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建设农村经济责任审计信息化监管平台,构建分级管理监督网络。开展专项调研督查,开展明察暗访,健全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一系列的管理制度。

六、创新农村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努力开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17.推动农村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机制体制创新。开展农村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制改革创新试点,加强专题调研和专家论证,探索建立乡镇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联动机制,推动乡村关系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全面推开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加大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力度。研究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的政策措施,探索农村基层新型社会管理体制的政策措施,促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农村基层社会管理新格局。18.督促指导强农惠农政策在村级公开和落实。加强对中央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指导,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农资综合直补等农业补贴发放情况,检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执行情况,确保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不打折、不走样。

19.加强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整合资源,推进农村社区综合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将就业、社会保障、卫生、计划生育、文化、体育、社会治安等基本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重点发展面向农村老年人、病残人员、妇女及未成年人等群体的照料、帮扶等服务,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把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和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与农村社区建设结合起来。

8.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报告 篇八

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报告1

一年来,在街道纪委的正确指导下,我们***村务监督委员会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全面提高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实效为目标,切实做好各项工作。除了每月定期开展财务监督和财务公开外,还积极参与村重大事项决策、重大工程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和验收工作,积极为村建言献策,较好地发挥了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作用。现就今年的主要工作向大家汇报如下:

一是加强对村级民主决策的监督。按时列席涉及村重大事项决策、重大开支的党员、村民代表会议以及其它事关村民切身利益的会议,了解掌握村务决策和村级管理运行情况。对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村庄建设规划、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工程安排和资金使用、集体经济大额资金的使用、集体资产的承包和租赁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今年还参与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对低小散企业腾退复耕土地进行验收;二是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道路施工进行验收;三是对全村环境卫生整治误工每天进行监督公示汇总;四是参与游客接待中心、优美庭院建设、荷花践道、吴徐浜、俞家浜道路拓宽等美丽乡村升级版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监督。

二是加强对村务、财务公开情况的监督。主要监督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形式是否科学,公开程序是否规范。及时督促村委会按时答复和处理在监督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对财务公开实施全过程监督,每月财务公开时,都要经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体理财审核后方可公开。

三是加强对村干部廉洁自律的监督。重点监督村干部履行职责及工资、补贴和奖金的发放情况;村干部工作作风、思想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情况;其他人员领取工资、误工补贴是否规范。

总之,经过我们村务监督委员会一年的努力,村务财务工作更加民主科学规范。今后,我们将继续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不断改进工作方法,也希望全体党员、村民代表和广大村民多提宝贵意见,为实现我村持续稳步发展群策群力。

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报告2

xx乡辖7个行政村,1.3万人,面积75.5平方公里。近年来,按照省市县纪委的文件要求,以规范村级民-主监督机制为突破口,以加强村级决策、村务公开、“三资”管理、工程项目等重点项目监督为重点,在全乡7个行政村全面推行村务监督制度,大胆探索实践,不断深化提高,初步探出了一条符合农村实际的村级民-主监督途径。实现了村财村务由暗到明,集体资产由少变多,党群干群关系化疏为密,村班子战斗力由弱变强。

一、主要做法

(一)规范制度,夯实基础

为使村级工作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规范有序,我乡建立了四项工作制度。一是明确目标定位。通过阐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工作关系、工作职能等准确把握自身定位。在监督中自觉做到参与不干预、帮忙不添乱、履职不对立,把监督权用准、用活、用出水平。二是明确议事规则。规定村务监督委员会在村党(总)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内部决定事项采取民-主协商、民-主表决的方式进行,过半数同意即可通过讨论事项。当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意见与村“两委”意见不一致时,可提交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决议。三是明确职责权限。明确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在村级决策、村务公开、“三资”管理、工程项目等方面的职能、权力和义务,积极有效哦发挥村监会的监督作用。四是健全考核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两委干部一起

接受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的民-主评议,乡纪委安排驻村干部指导民-主评议工作。民-主评议每年进行一次,确因原则性不强、工作不力等原因,且连续两年被评议为不称职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应当主动辞职;拒不辞职的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罢免程序参照产生程序。五是实行报告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定期向乡纪委报告工作,报告内容包括参加村两委会议情况、开展财务监督收支情况、开展村务公开监督情况、开展重要事项监督情况以及向村两委反映社情民-意情况、释疑解惑和协助村支两委调解矛盾纠纷情况等,并对各村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存在的问题、措施建议等进行交流,不断在实践中规范和完善工作制度。

(二)明确重点,凸显实效

我乡要求村务监督委员会从村级决策、村务公开、“三资”管理、工程项目等四个方面扎实开展监督工作。

一是围绕村级决策,强化程序监督。对涉及村集体和村民利益的经济发展类、工程建设类、财务收支类、人事管理类、民生项目类等重大事项,村委会牵头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决策进行讨论并实施表决,村监委成员参加会议并进行全程监督。在决策前,村监委成员参与意见征求,通过走访座谈等途径,广泛听取社情民-意。决策中,列席涉及村民利益等重大事项的村务会议,了解掌握决策的程序是否规范,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决策后,监督执行过程,并通过村级简报、公开栏等形式公布监督执行情况。

二是围绕村务公开,强化事前监督。对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决定,村委会任期工作目标,村集体经济收益的使

用,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土地承包经营,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村集体资产的租赁,计划生育指标,低保对象确定等村务公开内容进行事前审核监督,重点做到“四看”:即看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形式是否科学、公开程序是否规范。公开过程中,村监委负责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并反馈给村两委会,同时抓好监督和质询工作。

三是围绕“三资”管理,强化实时监督。村监委通过参与村级财务预决算,对现金收支、票据使用和集体土地、房屋、山林、矿产等资产租赁、资源发包及处置、投资经营等内容进行实时监督,确保“三资”管理规范有序。村报帐员及时填写财务收支会签月结表,由村两委会成员签字后,再将会签月结表及有关原始凭证交村监委审核并签字。

四是围绕工程项目,强化全程监督。重点对涉及“中国美丽乡村”创建、村庄环境整治、农房改造、修桥铺路、清淤保洁、美化亮化等村级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招投标、质量验收到资金预决算及支付等环节实行全过程监督。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村监委及时向村两委会反映并协助解决。项目建设结束后,由村监委组织村聘管理人员、村民代表对工程进行实地察看验收。

(三)加强指导,提高水平

一是以会代训,提高工作水平。乡纪委每季度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梳理总结前阶段各村的村务监督工作情况,并对各村的重点难点工作进行逐一指导。同时结合工

作例会,以会代训开展集中培训,不断提高村务监督的能力和水平,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党在农村的各项惠农政策、村民自治的各项要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以及村民监督委员会的职能等。

二是落实报酬,调动工作积极性。根据各村的实际,确定村监会主任基本报酬和村监会成员务工补贴额度,并发放到位,充分调动村监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具体报酬金额)

三是开展“回头看”,提高村级执行力。乡纪委每季度对各村的村务监督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包括制度是否上墙、文件资料是否齐全、村务公开是否到位、监委会能否认真履行职责等,并对具体工作开展进行指导,不断提升村监会的执行力。

二、初步成效

近年来,我乡通过全面推行村务监督制度,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发生了四个方面的明显变化:

一是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成立,使群众对村干部打消了疑虑,消除了怨气,化解了矛盾,还了干部一个清白,给了群众一个明白,减少了信访案件的发生。

二是促进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全乡7个村的村干部没有发生因村级财务违法违纪问题。现在,村干部的威信高了,腰杆硬了,说话灵了,干事实了,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领头雁”、维护群众利益的“贴心人”。

三是提高了群众参政意识,加快了农村民-主化进程。通过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管理,农民群众参与村务管理的民-主权利受到尊重,群众的事情由群众说了算,使村民从旁观者变成了决策者、管理者、监督者,真正成了主人,使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向前推进了一大步。

四是营造了干事创业环境,促进了全乡经济发展。全乡上下风正气顺、心齐劲足,围绕“六大工程”,打造“四区一板块”,呈现出干部集中精力带致富、全乡齐心协力谋发展的生动局面。

三、存在不足

我乡村务监督委员会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管理存在时紧时松的现象,有待于进一步规范,有些村报酬落实不到位,影响了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工作积极性。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今后的工作中加以克服,强化管理,真正发挥好监务会应有的监督、沟通、桥梁工作,为推进我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建设xx和-谐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近年来,我乡在推行村务监督制度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成绩。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振奋精神、务实创新,扎扎实实做好村务监督工作,为全乡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报告3

依照上级党委的要求与安排,我村于2015年8月份选举产生了我村村民监督委员会,监委会成员由3人组成,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由李择通同志担任,委员由同志担任。

为进一步推进基层民主,发挥村民群众对村级事务工作的监督作用,健全完善我村村务工作民主管理制度,切实维护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等合法权益,提高村务工作的透明度和村民群众的满意度,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的落实。监委会自产生运行以来,明确目标任务、坚持基本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充分执行权限,形成了对村务公开、村务决策、村务执行工作的监督制约机制,真正体现了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工作氛围。现就今年以来的工作情况作以汇报:

一、明确目标任务。监委会是新产生的村级监督组织,由村支部对新产生的监委会成员依照相关文件进行了简单培训,使监委会成员基本上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工作程序,并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使其迅速进入工作状态。

二、坚持基本原则。监委会坚持在党的领导下,落实贯彻党的农村各项,充分体现和反映群众的意愿,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坚持群众民主监督、坚持依法监督。围绕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实行民主监督,确保村级重大事项决策的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合理安排、突出重点,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工作。

三、认真履行职责。监委会的职责就是对日常村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自我村监委会产生以来,已多次列席村务会议,对村的资金来源使用等事项进行公开监督。对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村干部廉洁情况进行监督。我村监委会对村容村貌整治、综治平安工作等方面给予了充分肯定,也提出了不少的建议,使村上的各项工作开展顺利。

四、掌握工作权限。监委会在半年以来,共列席参加村务会议12次,村民代表会议3次。收集整理村民建议6条,召开监委会会议6次,向村委会提交建议2项。基本履行了工作职责、行使了监督权力,为我村科学发展作出了实效。

总之,我村监委会的成立与运行,有利于村务公开、公正、透明;有利于保障群众利益不受侵害;有利于农村干部勤政廉洁,促进了农村的各项工作。村民监督委员会毕竟是新生事物,工作范围和业务界限还不十分明确,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加强对监委会成员的培训力度,使其正确行使权利,充分做到民主监督。

9.民主评议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 篇九

一、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每半年要接受党员和村民代表的评议。评议由村党组织负责召集,乡党委派人参加。

二、民主评议村务监督委员会采取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党员会议的形式进行。

三、村务监督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工作。村务监督委员成员向全体党员、村民代表汇报个人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

四、党员、村民代表按照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格次,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进行评议打分。

10.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 篇十

1.实行工作例会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2.建立学习培训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定期开展集体学习,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参加村党组织、乡和县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活动。

3.实行工作报告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每年应向村党组织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

乡党委、政府和纪委要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指导,通过调查核实、工作片会、集体会审等形式,协调和帮助解决村务监督中的困难和问题。

4.建立考评制度。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对其成员进行信任度测评。民主评议可与对村干部述职评议和考核等一起进行,结果应当向全体村民公布。

5.建立工作台账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每次开展工作,都应认真、如实记录,以备查阅。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台账列为村务档案。

6.建立申诉救助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在受到无理阻挠导致无法正常开展工作时,或其成员受到打击报复的,可以向村党组织、乡党委、政府和纪委反映情况,村党组织、乡党委、政府和纪委应及时协调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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