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支付报告(共12篇)
1.农民工工资支付报告 篇一
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自查情况报告
一、我公司目前在建工程有产业花园和江滨花城。
二、施工企业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是统筹城乡发展的核心内容,既体现了20多年来城乡就业制度的改革成果,也为形成更加和谐、有效的劳动力市场和城乡关系指明了方向。我公司对在建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活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利益。
三、加强民工工资支付具体措施如下:
1、计划部定期对现场农民工进行人数清点,根据现场农民工提供的身份证对其进行动态台账管理。并对现场农民工开展思想教育工作,提高农民工的自我保护意识。预防包工头以变相手段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
2、根据登录的农民工动态台账给在场的农民工办理工资卡,每月由计划部统计、汇总农民工工资,确保工资能够发放到每位农民工的手中。
3、定期在农民工中进行回访、调查,彻底杜绝包工头变相克扣、拖欠、套取农民工工资的情况。
4、财务部储备用于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专项资金,用于对特殊情况的处理。
四、我公司在建工程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逃匿情况
五、我公司与每一位农民工均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我公司落实了现场每位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的自查工作,未发现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
石首市侨兴建筑公司 2014年12月20日
2.农民工工资支付报告 篇二
《办法》所指跨地区农民工工资支付, 是指辽宁省境内跨市之间建筑施工单位发生的农民工工资拖欠。而所指跨地区建筑施工单位是指跨地区成建制建筑施工单位。目前跨地区建筑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主要有以下的情形: (1) 建筑施工单位跨地区施工, 招用农民工, 工程结束后返回原地, 出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2) 建筑施工单位跨地区施工, 委托劳务公司招用成建制农民工, 工程结束后, 返回原地, 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案件。 (3) 建筑施工单位跨地区施工, 施工所在地工程项目部在施工期间发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4) 建筑施工企业承建的项目工程, 跨多个地区施工, 在工程量较少的地区没设工程项目部, 发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5) 其他跨地区企业发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上述这些情形的纠纷发生后, 应由农民工工资拖欠发生地的市级劳动监察部门向省劳动监察局反映, 并出具书面情况说明。省劳动监察局根据情况反映, 对拖欠金额10万元以下、投诉人10人以下且工程已经结束返回原地的, 交由建筑施工单位工商注册地劳动监察部门处理;对拖欠金额10万元以下、投诉人10人以下且工程正在施工期间的, 交由建筑施工单位工商注册地劳动监察部门协助用工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联合处理;对拖欠金额10万元以上、投诉人10人以上的, 无论工程结束还是正在施工期间的, 均由建筑施工单位工商注册地劳动监察部门协助用工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联合处理。其他跨地区企业发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视具体情况处理。
3.农民工工资支付报告 篇三
【关键词】农民工工资;支付模式;创新
高速公路企业是独具有公益性和营利性的公共产物,这种特征决定了高速公路企业财务管理等方面的特别管理模式。高速公路企业财务管理要尽力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最优组合,积极践诺企业的社会职能,化解社会矛盾。
近年来,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涌进发展迅速的高速公路建设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一直是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经常发生围堵办公场所、劳资纠纷上访、聚众闹事等恶性方式的讨薪事件,社会稳定受到挑战,高速公路建设企业综治维稳工作面对很大的压力,为切实做好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民工工资支付的维稳工作,避免出现民工讨薪或聚众闹事等事件,如何形成监管有力、责任落实、制度完备的农民工工资治理格局是企业管理水平的重要体现,处理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也是企业遵法诚信、社会公道、稳定和谐和广大农民工自身利益的大事。经过多年的整治取得了明显效果,但也要看到,高速公路企业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仍较突出,这一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因此,在日常管理工作中,需要积极面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改进目前的工程支付管理方式与用工模式,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一步加强财务等方面的管理。
一、高速公路企业建设业主及参建各施工标段要成立农民工工资督办或专项检查工作组,专门负责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的组织机构。工作组由企业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工程、财务、审计、纪检部门构成,工作组办公室设在财务部门。
业主公司要经常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或风险,切实做好相关改进措施落实的督办督查工作,全面把控相关参建单位和参建人员的异常动向的情况,若期间出现民工讨薪或聚众闹事等事件,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及时处理,查清事实真相,对涉嫌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犯法行为应及时报告当局和公安部门,切实维护和谐稳定大局。各施工标段也要按照业主公司要求成立专项检查或督办工作组,确保检查和督办工作落实到位。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应建立“施工企业负责、建设单位督办、主管部门监督”管理体系,积极展开督办督查活动,参建各方每月定期、不定期全面排查,存在或潜在拖欠劳务班组民工工资的情况和问题得到预判性地摸清,积极展开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检查工作,做到准确掌握工资领取记录会计档案和施工现场劳动管理人员信息、农民工工资的支付台账等材料。
二、界定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农民工工资支付各方责任范围
在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领域,业主负监管、督办总责,各施工标段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直接责任由分包企业负责,落实各施工标段对招用农民工工资支付的主体责任,业主督促各施工标段严格依法将工资按月及时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得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包工头”,防止层层克扣的现象发生。各施工标段不得将合同应收工程款等经营风险、工程款未到位等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
实施农民工工资清还欠薪责任。在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領域,各施工标段企业直接负清还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主体责任。建设业主因未按合同及时划拨计量工程款而导致各施工标段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设业主先垫付农民工工资。建设业主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设业主直接承担清偿拖欠农民工工资责任。
建设业主要督促完善各施工标段守法诚信管理和备案制度,对于已经出现过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标段,要建立档案列入黑名单,将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信息通报给有关部门信用系统,在高速公路建设市场项目准入、项目验收、项目投标、资金信贷、许可证发放、担保履约、审核资质、工程评定等方面有关部门予以限制和惩罚,提高企业失信违法成本。反之,施工标段对业主拖欠工程款而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发生的,应向劳动管理部门投诉和业主索赔,督促建设业主应按合同条款约定支付工程款。
三、严格高速公路工程领域财务管理,规范管理高速公路工程领域参建各方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
高速公路建设业主要加强对各施工标段资金使用情况管控,加快做好工程计量和款项支付工作,敦促各标段及时支付拖欠分包工程款和工人工资,保证工程款不被挪用。业主与各施工标段签订“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协议,实行工程款与农民工工资相分开。业主每期计量支付报表需附上各相应标段的支付农民工资相关有效凭证,将农民工工资在工程计量报表中单列,实行其他工程款与农民工资分账管理办法,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将农民工工资计量金额直接支付到各施工标段所在地银行开设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同时实行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受托支付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的办法。农民工办理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按月考核编制工资支付表,交施工总承包企业委托银行直接将工资划入其设立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中的农民工个人工资账户,实行严格的银行代发工资制度,签订业主、各施工标段(含分包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户银行三方操作、监管农民工工资银行代发工资协议,业主财务部门经授权通过网上银行直接查询、监督各施工标段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代发工资情况。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情况应向工程建设业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交通主管部门备案。开户银行发现账户被挪用、资金不足等情况,应及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业主主管部门报告,预防拖欠农民工资问题的发生。
在发生拖欠农民工资时,高速公路企业业主须及时与承包人协商,督促其限期支付;不能限期支付的,必须同步按规定完善委托代付手续,在确保资金安全回收的前提下,一旦发生逾期未付、形成拖欠时,业主可以直接代为支付农民工工资。代付工资在当期应付工程款或质保金等应付款中抵扣。在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领域推行计量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建设单位履约行为采用经济手段约束,落实建设资金来源,预防工程款拖欠,探索推行银行保函、业主担保、商业保险等第三方担保制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
四、改革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招收及用工管理方式
频繁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和施工企业的劳动用工管理方式不规范有很大关系。许多农民工对于分包的工头的身份信息等往往一无所知,有些连劳动合同都未签订的现象比比皆是。作为业主单位的高速公路建设企业,应严格督促施工企业实行规范的劳动用工管理制度,责成施工各方签订劳动合同、建立职工名册、到业主和劳动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施工企业应该先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然后再组织施工队伍进场,严格实施民工实名管理办法,设立劳务报酬管理手册,记录参与工程建设农民工的月度考勤、身份相关信息、薪酬支付等信息,信息化实名制来管理农民工。施工总承包企业同时也要加强对分包商劳动用工和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监督管理,不能一包了之,撒手不管,应配备工资专管员,建立施工现场民工进退项目工资支付和登记管理制度、计量、考勤等管理信息台账,全面掌握施工现场劳务用工及薪酬支付情况。大力培育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积极推动农民工产业化的进程。推动施工企业将技能水平高、综合素质好的农民工招聘为自有职工,不断扩大充实自有工人队伍。
五、加大劳动法规普法宣传培训力度和加强工资支付保障法治建设
大力宣传劳动法规法律,典型违法案件给予及时爆光,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强化企业遵守劳动法规,依法招收民工、按时足额支付劳务薪酬的守法观念,教育农民工学习劳动法规,依法依规理性维护自身权益。对发生欠薪的行业,相关部门要定期开展送法上门服务、组织劳动法规培训等活动。不断创新宣传方式,发挥“互联网+”、微博、微信等现代媒介平台传播手段,强化宣传效应,努力构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良好舆论氛围。
4.农民工工资支付报告 篇四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民工越来越成为经济建设和社会繁荣不可缺少的重要群体和建设力量。但由于劳动力市场的供过于求,使得他们在就业市场上处于先天的弱势地位,其劳动权益很容易受到侵害。在用人单位特别是雇主用人行为不规范和追求超额利润的情况下,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引发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我市作为一个农业人口大市,农村富裕劳动力充裕,从农业转移到二、三产业的农民人数较多;再加上近几年来,随着我市工业和服务业的迅猛发展,吸引和集聚了大量的外来务工人员,农民工成了一个数量庞大、不容忽视的社会群体,而无需多少知识和技术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建筑施工企业便成为吸纳农民工的主要场所。今年以来,我市近百起举报投诉案件中,铸钢等生产经营性企业和建筑企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案件占了近六成,由此引发的上访和集体上访不断,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和谐社会的进程,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行为已成了刻不容缓、影响全局的问题。
一、农民工工资发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生产经营行业克扣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比较突出
农民工工资方面最大的问题,是农民工在辛勤工作之后,不能保证按时、足额地拿到自己应得的劳动报酬。除了拖欠工资报酬以外,部分用人单位还存在着克扣或变相克扣农民工工资的现象。一些企业每月扣留员工20%~30%的工资作为“风险抵押金”,要求工作满几年且不能出现任何差错,否则全部扣除。实际上多数农民工都拿不到“抵押金”,企业主会想一切办法迫使他们“主动”提前离厂。农民工经常加班加点工作,其加班工资不但不能真正按加班工资计算,而且其工资也常常不能正常足额领取。
(二)在建筑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比较严重
当前,建筑业已成为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的主要行业之一,广大农民工进入建筑业,促进了农村劳动力就业结构调整,增加了农民收入。但是,由于建筑领域存在劳动力供大于求、拖欠工程款以及劳务用工行为不规范等问题,造成当前一些地区建筑业企业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现象仍然存在,侵害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时常发生劳务用工层层转包,发包给一些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农民工工资由班组长代替农民工领取工资,这些都造成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根源。
二、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我们目前已采取了以下几点措施:(一)对生产经营行业建立了月工资制度
为规范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给本人,能够做到工资发放月清月结或按劳动合同约定执行,我们劳动保障局要求生产经营行业必需建立月工资制度。首先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周期,为农民工编制工资支付表,并让农民工按照工资表上的项目领取工资。工资支付表应当包括用人单位的名称、农民工姓名、支付时间以及支付项目和金额、应发金额、扣除项目和金额、实发金额等内容,除此之外,加班工资金额也要在工资表中明确体现。与工资支付表相对应,用人单位还必须建立与农民工双向的上岗考勤制度,以免可能引起的劳动争议纠纷。同时要求用人单位必须建立用工工资档案制度,以书面形式记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对伪造、变造、隐匿、销毁农民工出勤记录和工资支付表的,劳动监察大队将追究用人单位的责任。对发生过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强制在开户银行按期预存工资保证金,实行专户管理,从而确保了农民工工资能够按时足额发放。
(二)对建筑行业建立了欠薪保障金制度,推行了《农民工计酬手册》制度
为减少和避免建筑行业发生拖欠、克扣工资行为,我们劳动保障局会同建设局、建工局等部门制定下发了《兴化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对建筑业企业的监管,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劳务分包行为和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建筑企业在工程报建时,一律按工程造价5%标准,作为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存入指定银行专户,由我们劳动保障局监督,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发放;每个建筑企业在申请开发、建设工程项目时,都得凭借我们劳动保障局已存保障金证明资料,才能到其他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建设单位在申请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时,也得出具市劳动保障局、建设局核实认定施工企业已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方可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今年1至9月份,我市累计征收建筑企业欠薪保证金708.6695万元,有效地制约了建筑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今年今年7月份,针对农民工讨薪过程中举证难的问题,我们和建设局、总工会联合推行了省建设厅监制的《建设领域农民工劳动计酬手册》制度,发放到每位建筑民工手中。该《手册》记载有劳动关系、民工出勤、劳动报酬、工资兑付、劳动培训等情况,既可以作为民工维权时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发放的有效凭证,也可以作为行政检查、信访投诉、劳动仲裁的依据。
(三)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活动
为规范各类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更大程度地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我们集中在每年的11月至次年的1月期间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活动。对于建筑领域用工行为,我们要求所有建筑企业开工时必须同农民工签订专用劳动合同,并将农民工花名册报送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备案;编制农民工工资表,按月上报劳动保障部门,逾期未报送者,视为“拖欠”,予以处罚。同时,禁止将建筑工程发包给无用工资格的个人、组织及“包工头”,凡因无用工资格的个人、组织及“包工头”承包建筑工程造成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由上一级具有用工资格的发包方承担连带责任。对于生产经营类企业,通过认真受理各类举报投诉案件、积极开展日常巡查、书面审查和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活动,有效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今年1至9月份,我市共为500多名农民工追回工资近300万元。
三、解决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问题的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
定期分组深入全市各类用人单位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执法检查,把建筑企业、服务业、制造业、加工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作为执法检查的重点。对存在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以及工时过长、不支付加班工资的企业,不但要加大处罚力度在经济上进行制裁,还要通过媒体依法向社会曝光。同时,进一步畅通举报和投诉渠道,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随时受理农民工的投诉和举报。
(二)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宣传力度
通过在闹市街头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活动,到建筑工地、企业和社区进行法制讲座,在人力资源市场对求职者发放维权手册、对用人单位发放用工须知,结合日常监察工作对企业业主和农民工进行面对面地宣传讲解等方法和途径,将劳动监察的关口前移,不断提高求农民工自身维权意识,增强用人单位守法经营、依法用工的观念,努力实现事前预防和控制的目的。
(三)加强协作,合力做好农民工维权工作
5.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 篇五
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
农民工工资企业担保书或银行押金缴纳证明:根据鲁水建字[2007]102号文件,为避免随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发生,对本省水利施工企业实行农民工工资担保函制度和担保制度,采用银行担保函的,即由该企业开户银行出具担保证明,一旦发生拖欠现象,企业账户将被冻结,从中支取农民工工资;采用企业担保的,担保人为山东省水利厅管理的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水利企业。对外省外行业企业在山东承建水利工程实行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或工资支付押金制度,工资支付担保人须为山东省水利厅管理的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的水利企业。实行工资支付押金的,须在山东省银行存入规定数额的款项,由存储银行出具工资支付押金缴纳证明。押金数额为:特级、一级企业60万元,二级企业45万,三级企业30万。工资支付押金主要用于解决被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确保社会稳定。工资支付押金支付后,企业须在一个月内补足至规定数额。外省外行业企业退出山东水利建筑市场,可将工资支付押金全部提取。
6.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 篇六
自查报告
我公司从维护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出发,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入手,精心组织,深入工地现场,检查农民工工资的支付情况,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部分工人劳动用工合同有不符合正规合同形式的已整改。公司8月份用工情况:
1.阳谷县云顶公馆住宅楼:水电工:9名;抹灰工:7名;合计:16名;工资已在8月5日前全部发放。
2.阳谷县三山帝景城幼儿园临街商业:瓦工:15名;木工12名;钢筋工:15名;合计:42名;工资已在8月5日前全部发放。
3.阳谷县清华园住宅楼:现场工人62名;工资已在8月5日前全部发放。
4.闫楼恒泰培训楼:现场工人14名;工资已在8月10日发放完毕。
5.张楼5#7#楼:现场工人:29人;工资已在8月3日发放完毕.各工程的工资发放做到了及时、足额发放,未发生拖欠工资现象。按时每月5日一查,确保中秋及春节不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阳谷县东润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7.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 篇七
(项目开工前)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市交通局、市水务局):
我公司承建的项目,建筑面积平方米,工程造价万元。我公司承诺:为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项目实行实名制管理、杜绝工程违规转分包,不论建设单位工程款是否按时支付,保证按月足额将农民工工资通过银行卡或现金直接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并签字留存工资支付明细表两年以上备查,保证不拖欠、不克扣农民工工资。如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导致群体性投诉上访事件、恶性事件等后果,均由我公司承担一切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罚和负责清偿农民工工资。
特此承诺。
施工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8.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 篇八
六枝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合同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按照七冶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六枝劳动局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的要求,我项目部郑重承诺:
认真开展对所属项目部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自查自纠,严格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对劳务公司发放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全工程监督,保证于2014年春节前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杜绝农民工投诉或群体上访事件,我公司项目部如有违反,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相应的处罚。
特此承诺
七冶国际新城A-区21~41号楼项目部
9.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 篇九
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我项目部对农民工工资的支付作如下郑重承诺:
1、与聘用的民工签订书面劳务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明确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资支付标准、工资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等;
2、按月支付民工工资。将工资直接发放给民工,不将民工工资款支付给没有法人资格的个体包工头;
3、在施工现场设置承诺不拖欠民工工资的宣传牌。明确工资发放时间和发放数额,公布投诉举报电话;
4、建立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
5、确保不发生因拖欠民工工资造成的各类上访事件。
承诺方:
10.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 篇十
工程名称: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
建设单位:________
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本公司郑重承诺:
1、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并禁止分包单位再分包或层层转包。
2、自己雇佣农民工,与农民工签订劳务合同,如果有分包的督促劳务公司与农民工签订劳务合同并到总包单位备案。民工工资由本公司或劳务公司直接足额发放到农民工本人手里,严禁发放给“包工头”。如“包工头”携款逃逸,或因其他原因无法支付民工工资,由本公司负责支付。
3、按照“总包负总责”的原则,若发生集体上访事件,第一时间到场解决,若确认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论何种原因将由我公司先行垫付。不能垫付的同意可动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及时按规定补齐。
4、切实做好农民工记工考勤工作,按约定及时与农民工结算工资。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或因劳资纠纷造成农民工上访,并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本单位愿意无条件接受江阴市建设局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任何处罚决定。
5、此承诺在办理合同备案时由总承包企业向江阴市建设局做出承诺。
特此承诺!
承包单位(章):________
承诺日期:________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________手机:_______固话:________
11.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方案施细则 篇十一
农民工工资管理 方案及实施细则
第三卷
云南恒通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景东分公司
下庄至景东公路烂滩河至瓦伟河段(下瓦伟河村委员会通畅工程)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2018年8月20日
云南恒通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景东分公司
下庄至景东公路烂滩河至瓦伟河段(下瓦伟河村委会通畅工程)改建工程
农民工工资管理方案及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逐步完善我项目部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保证农民工工资足额支付到个人,进一步遏制因项目纠纷引发的群访事件的发生,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细则。
第二条 此方案细则适用于在本合同项目施工活动的各类施工合作队伍,各施工合作队伍必须遵照执行。
第三条 细则所称农民工管理员是指受施工总承包企业委托,负责施工现场农民工管理的专门人员。
第二章 管理机构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领导工作小组: 组 长:李晓东
副组长:鲁 明 魏学聪 罗晓楠 管理员:郭俊峰
成 员:李 振 田盛发 罗朝云 王德强 张宗会
第一条 本项目部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工作进行组织推动,具体工作由各施工合作队伍负责。
第二条 本项目负责该项目所承包范围内所有在建项目的农民工管理工作。
云南恒通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景东分公司
下庄至景东公路烂滩河至瓦伟河段(下瓦伟河村委会通畅工程)改建工程
第三条 设立专门农民工管理机构,将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纳入管理范畴。项目部设立农民工管理员,管理员:,负责该项目的农民工的考勤等管理工作。
第四条 劳务合作队伍设立农民工管理专门机构,在项目工地委派现场负责人、农民工管理员专门负责施工现场的农民工工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 具体实施保证方案
一、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四项基本措施:
1、是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全面监控和重点监控相结合,列为重点监控对象的,要定期向劳动保障部门报送工资支付情况;建立企业工资支付信息网络,完善监控手段。
2、是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被重点监控的建筑施工企业和有过欠薪行为的企业,要缴纳一定数额的工资保证金,以保证农民工工资不因企业资金状况而被拖欠。
3、是全面实施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防止一些企业以计件工资名义压低和克扣农民工工资。
4、是推行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规范企业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行动计划,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都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权利义务明确、规范的劳动关系。
云南恒通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景东分公司
下庄至景东公路烂滩河至瓦伟河段(下瓦伟河村委会通畅工程)改建工程
二、为了保证民工工资,我项目部做了多项保证措施。
1、俗话说,一份辛劳一份收获,我项目部各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让农民工劳有所得,也促进了施工企业的发展。为了保证工人工资得到保障,我项目部单独开设了农民工调查小组。专门调查解决农民工拖欠、纠纷等现象,一经发现项目或者合作队伍由此现象,将对其严厉处罚,做到“工程清工资清”,决不拖欠民工一分钱。
2、本项目为民工设立了绿色通道及意见箱,民工有意见或事情可以直接到项目部找相关部门人员,并且为其大力解决难题。
3、我项目部及早与民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保证民工及时拿到自己的辛苦钱,也保证了建设的顺利进展。
4、我项目部预设立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避免了由于工程中一些复杂问题而造成资金困难,使的工资迟迟发不下去。建立专用帐户正是能保障工程在危急时候能够保证民工工资。
5、保证按月发放工资,每月5日准时发放民工工资。
6、我项目部采取“举证责任倒置”办法,即由用人队伍负责举证,项目拿不出工资发放证据就视为欠薪,解决了农民工讨薪时“举证难”的问题。在目前农民工讨薪难的大环境下,不失为一种方便农民工的行政举措。
三、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
公司项目在多年的市场经营中,始终坚持“保质守约、薄利重义”的企业宗旨。为认真贯彻落实各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的民工工资问题的要求,我公司承诺:若有幸中标,决不拖欠民工工资。
云南恒通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景东分公司
下庄至景东公路烂滩河至瓦伟河段(下瓦伟河村委会通畅工程)改建工程
具体措施为:
1、与所有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2、开设专门帐户,由项目财务派专人专管,保证工程款的专款专用。
3、根据工程进度计划,制订出民工工资支付计划表。
4、将民工工资的支付情况纳入项目经理部的各项考核指标中进行统一考核。
特此承诺!
5、严格按上级主管部门规定,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如果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现象,无条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处罚。
第四章 相关设备要求
第一条 为提高管理效率,项目部在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电脑微机、数码相机、固定窗式公告牌等设备。
第二条 施工现场具备适当的、能够告知农民工工资发放程序、施工安全教育、施工技术交底等培训内容的场地或场所。
第三条 施工现场要利用固定窗式公告牌告知和公示农民工考勤和工资的支付情况及举报电话。
第五章 附 则
第一条 项目部把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方案细则纳入监管范围,对不按本方案细则执行,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严重后果的队伍,给予限期或停工整改。
云南恒通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景东分公司
下庄至景东公路烂滩河至瓦伟河段(下瓦伟河村委会通畅工程)改建工程
第二条 各合作队伍要充分发挥各自管理作用,组织所属管理人员认真贯彻落实,加强协调力度,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和实名制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云南恒通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景东分公司下庄至景东公路烂滩河至瓦伟河段(下瓦伟河村委会通畅工程)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2018年7月10日
12.农民工工资支付应急预案 篇十二
为了积极稳妥地处理好因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切实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预案。1工作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纠防结合,在我公司经理的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快速反应,赶赴现场,协调配合,控制局面,妥善处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金匮恢复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减少或比民警及损失和不良影响,确保社会政治稳定。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工程项目部下属各劳务公司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包括:
1、集体上访、罢工、停工、怠工事件;
2、围堵党政机关、交通要道事件;
3、群殴、致人重伤或死亡事件;
4、自杀、自残等恶性事件;
5、造成劳动者生活困难、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6、其他因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等。
3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
3.1、本工程项目部成立解决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成员由技术部门、施工部门、安全部门、材料部门、预算部门选派人员组成。
3.2、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处理办公室,应急处理办公室设在项目部会议室,必要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指派联络员在应急处理办公室统一办公,协调处理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突发事件。
3.3、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全面负责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4、应急处理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通过举报投诉、110社会联动接警台承接拖欠克扣工资突发事件的报告,并汇总、上报有关情况,统一对外发布事件应急信息。
3.5、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突发事件发生后,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根据情况,安全部门、施工部门、技术部门、预算部门等应同时到场组成现场处理
小组进行应急处理。
预算部门:负责调查核实欠薪事实及数额,责令欠薪单位立即支付。
安全部门、施工部门:负责维持现场秩序、预防、制止违法犯罪行为。
材料部门:负责上访接待工作,做好劳动者的思想宣传工作,稳定劳动者情绪,防止事态扩大。
项目经理:负责如今各劳务单位相关负责人到场,协助调查核实,责成支付劳动者工资。
财务部门:负责劳务公司外欠薪应急事件的配合处理。
4应急响应和处理程序
4.1信息报告:各劳务公司发生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突发事件后,应当在1小时内上报上一级领导小组,重特大事件应在20分钟内报告公司领导小组,报告内容为:1.突发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等情况。2.突发事件发生的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预测。3.突发事件发生的用人单位和当地有关部门已做工作和采取的措施及处理情况。4.公众及媒体等方面的反映。5.其他已掌握的情况。
4.2启动预案: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处理办公室要在20分钟内做出初步判断,向本级领导小组报告,由领导小组下令启动应急预案。
4.3应急处置:应急处理办公室在接到预案启动指令在20分钟内,根据案情通知有关单位投入应急处理工作,有关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应快速赶赴现场,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了解情况,进行初步分析研究,按各自职责果断处理,如案情扩大或可能会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可请求公司领导小组给予指导和帮助。
1.处理突发事件时要注意运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认真听取群众诉求,稳定群众的情绪,避免矛盾的进一步激化;要通过开展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控制事态发展,动员、疏导劳动者返回单位和岗位,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
2.现场协商和调解不成的,各有关单位应在措清情况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处理意见。
3.当出场暴力破坏活动苗头时,安全部门应立即报警并配合公安部门应依法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和恶化,对无理取闹,违反治安处罚法的人员,依法处理。
4.必要时,应启动欠薪保障应急资金和欠薪垫付特别程序,先行垫付已查实的所欠劳动者工资或生活费,及时平息事态,解决劳动者生活困难,财务部门要对欠薪保障应争资金给予保障。
4.4各级领导小组负责欠薪突发事件信息对外统一发布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后,要及时发布准确,权威的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5后期处置
5.1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突发事件发生地的领导小组应做好预案的后期处置,协调、监督、有关部门应督促、帮助劳务公司尽快恢复生产秩序,完善劳动用工管理,及时向公司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后期处置工作进展情况。6其他事项
6.1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突发事件结束后,各级领导小组要组织相关人员对事件进行分析、评估事件后果,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巩固成果,防止事件反弹,并对事件处理情况进行通报。
6.2各领导小组要在事件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向公司领导小组提交处置报告,内容包括:发生突发事件单位的基本情况,导致突发事件的原因,事态发展趋势,处理经过、处理结果、政治影响评估等。
6.3有关成员单位之间应建立应急联系工作机制,保障信息畅通,做到信息共享;按照各自职责制定本部门解决欠薪问题应急预案,并负责管理和实施。
6.4各级领导小组应根据需要及时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进一步明确各单位的任务和职责,并对本预案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以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6.5项目部应建立欠薪应急保障资金,用于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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