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案件(精选11篇)
1.腐败案件 篇一
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曝光专区
集中曝光24起典型案例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8-04-27 07:00
1.河北省灵寿县扶贫和农业开发办公室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失职问题。2017年9月,灵寿县开展易地扶贫搬迁人口识别“回头看”工作,2018年1月完成录入工作,经核对发现存在严重误差,有51名非搬迁人员被录入系统,需搬迁的59人却未能录入。2018年3月,县扶贫和农业开发办公室副主任魏海青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县扶贫和农业开发办公室主任梁风斌受到诫勉谈话处理。(河北省纪委监委)
2.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信义镇马家沟村党支部原书记贺飞飞骗取扶贫资金等问题。2016年12月,贺飞飞在协助信义镇政府实施养殖扶贫项目过程中,虚报144只羊,骗取扶贫资金7.2万元用于个人支出;贺飞飞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1月,贺飞飞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违纪资金已被追缴。(山西省纪委监委)
3.内蒙古自治区陈巴尔虎旗巴彦哈达苏木巴彦哈达嘎查原嘎查达敖日格乐截留牧民低保资金等问题。2016年10月,敖日格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牧民乌某“一卡通”中的9029元低保款等提现后予以挥霍。此外,敖日格乐还违规将嘎查牧场私自划拨给他人无偿使用,收受“好处费”10万元。2017年12月,敖日格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违纪资金已被追缴。(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
4.吉林省德惠市岔路口镇河北村党总支原副书记李井伟工作不尽责问题。2016年3月,李井伟在担任村文书期间,负责贫困户补助慰问金发放工作,上级下拨的贫困户补助慰问金1.4万元到村后,没有及时发放到贫困户手中,部分资金超过一年未发放,造成恶劣影响。2017年12月,李井伟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补助慰问金已发放到贫困户手中。(吉林省纪委监委)
5.黑龙江省五常市常堡乡南岗村党支部原副书记田保平以为村民办理低保为名骗取钱款问题。2014年8月至2015年6月,田保平先后5次以为村民办理低保为名,骗取村民张某等5人共计1.49万元,用于个人支出。2018年1月,田保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违纪资金已被追缴。(黑龙江省纪委监委)
6.安徽省涡阳县涡南镇胡碱村计生专干张红梅截留贫困户粮补资金问题。2017年5月至8月,张红梅先后5次私自从贫困户曹某某惠农补贴资金银行存折上取出粮补款共计5700元,用于个人支出。2017年10月,张红梅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资金已被发放给贫困户。(安徽省纪委监委)
7.安徽省临泉县谢集乡财政所原副所长魏文明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2年至2014年,魏文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伪造材料,先后以其岳母、兄弟等3名亲属名义申报危房改造项目,将套取的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共计4.6万元据为己有。2018年1月,魏文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资金已被追缴。(安徽省纪委监委)
8.江西省寻乌县南桥镇罗陂村党支部原书记谢明红截留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等问题。2012年至2014年,谢明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截留2户村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和8户村民土坯房改造建房款共计12.21万元,据为己有。2017年7月,谢明红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已被追缴,其犯罪问题受到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江西省纪委监委)
9.河南省桐柏县平氏镇曹庄村党支部原书记李林卿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2年至2015年,李林卿利用职务便利,与他人合谋虚报危房改造资料,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6.78万元。2017年3月,李林卿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河南省纪委监委)
10.湖北省浠水县残疾人联合会主任科员熊跃良、康复部主任余海燕失职失责导致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专项资金被套取等问题。2014年至2016年,熊跃良、余海燕未认真审核浠水县某康复中心申报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对象身份和康复训练时间,导致该中心虚报套取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专项资金30.22万元和康复补助资金8万元。2017年12月,熊跃良、余海燕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被追缴。(湖北省纪委监委)
11.湖南省隆回县政务中心驻滩头镇石门村帮扶工作队队长、第一书记柳红,石门村党支部书记刘云祥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不履职、不作为问题。2017年6月,湖南省脱贫攻坚督查组到隆回县滩头镇石门村督查时,发现石门村三年帮扶规划、计划、总结、贫困户花名册等基础资料缺失;贫困对象动态调整没有进行公示公开;贫困户“一户一档”资料大部分是在省督查组到达前一天临时填写的;帮扶手册在督查当天临时填写,没有发放到贫困户手中;驻村帮扶工作队没有按要求驻村。2017年6月,刘云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柳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湖南省纪委监委)
12.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粮食局军粮供应站主任、驻蛇形山镇泉山村帮扶工作队队长刘睿等人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7年,刘睿和帮扶工作队员毛卫凡在驻村帮扶期间,3次在工作时间到村民承包的鱼塘中钓鱼,造成恶劣影响,且在接受组织调查时未如实向组织交代问题。2017年8月至10月,刘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毛卫凡受到行政记过处分。(湖南省纪委监委)
13.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右江区汪甸瑶族乡农业技术推广站干部黄荣意扶贫工作弄虚作假问题。黄荣意在扶贫工作中,不学习扶贫文件、政策,经常不参加乡扶贫业务培训会。2017年,黄荣意负责填写的贫困户《扶贫手册》错漏较多,并虚报脱贫贫困户收入,造成恶劣影响。2017年10月,黄荣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
14.海南省文昌市文城镇原副镇长陈小飞在扶贫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16年9月至2017年9月,陈小飞作为分管扶贫工作的副镇长,履行脱贫攻坚工作职责不力,该镇扶贫工作混乱,向非扶贫对象发放扶贫资金42800元,漏发、重发扶贫资金5125元,将不符合条件的21名村民纳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017年11月,陈小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由副科级降为科员,违纪资金已被追缴。(海南省纪委监委)
15.重庆市云阳县盘龙街道阳明村原党支部委员、综合服务专干余小平在贫困户危房改造中吃拿卡要问题。2016年2月,余小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需要到上级“打点”为由,向该村3组已实施危房改造的贫困户余某某索取现金5000元,并据为己有。2017年5月,余小平辞去阳明村综合服务专干职务,9月,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纪资金已被追缴。(重庆市纪委监委)
16.重庆市黔江区中塘乡原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赵正成在土地复垦工作中收受“好处费”等问题。2011年至2015年,赵正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给予复垦农户关照为名,收受复垦农户“好处费”8.2万元;采用虚增土地复垦面积等方式,造成国家土地复垦款损失40.98万元。赵正成还存在其他违法问题。2017年11月、12月,赵正成先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重庆市纪委监委)
17.四川省宜宾县双龙镇双龙社区党支部书记梁刚祖等人优亲厚友问题。2016年12月,梁刚祖和双龙社区主任胡自炳在开展低保清理工作中,明知梁刚祖的妻子、妹妹和胡自炳的女儿等11户不符合条件,但未予清退,导致14人违规领取低保资金共计5.79万元。2017年12月,梁刚祖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胡自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被追缴。(四川省纪委监委)
18.贵州省册亨县移民局在易地扶贫搬迁审计工作中弄虚作假问题。册亨县移民局在确定2016 年第二批易地扶贫搬迁对象时,为应付审计,随机从“十三五”规划的搬迁名单中抽取3642 人上报审计组,造成重复纳入易地扶贫搬迁名单89 户334 人。2017年8 月,县移民局党组书记、局长王业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7 年11月,县移民局副局长庞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贵州省纪委监委)
19.云南省巍山县巍宝山乡合作村村委会原主任杨凤良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5年底至2016年3月,杨凤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使用虚假材料申报“巍山县2015第二批农村危房改造项目”,骗取危房改造项目补助资金3.15万元。2017年10月、11月,杨凤良先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辞去村委会主任职务,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违纪资金已被追缴。(云南省纪委监委)
20.云南省双柏县妥甸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原主任苏光宏在危房改造加固工程中优亲厚友问题。2015年,苏光宏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未向分管领导报告、未按规定程序集体研究的情况下,虚构危房改造加固施工承包合同,将妥甸镇农村危房改造加固工程承包给其堂弟施工。工程完工后,未验收就支付工程款。2017年10月,苏光宏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和免职处理。(云南省纪委监委)
21.陕西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礼泉县分校原校长徐景云套取国家扶贫专项培训资金问题。2009年至2014年,徐景云多次通过伪造农村劳动力培训学员补助发放表、家政服务学员补贴发放表等方式,套取阳光工程培训补助、农民工培训专项补助、家政服务就业培训专项补助等扶贫专项培训资金共计116万元。其中,个人侵占14.77万元,其余用于单位招待费、交通费、购买烟酒等支出。2017年5月,徐景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陕西省纪委监委)
22.甘肃省静宁县农村供水工程管理总站原站长方俊贤等人套取挪用水利扶贫资金问题。2014年,静宁县农村供水工程管理总站在实施总投资48万元的提灌维修养护项目中,仅花费0.91万元更换了部分闸阀、维修了部分观察井之后,方俊贤指使副站长刘工良、会计杜建军编造虚假施工合同和验收资料,将该笔项目资金全部套取挪用。此外,该管理总站还私设“小金库”21.15万元,其中15万元被方俊贤挪用于其本人购买贵金属。2017年12月,方俊贤受到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刘工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杜建军受到行政记过处分;违纪资金已被追缴。(甘肃省纪委监委)
23.青海省民和县大庄乡哈家圈村党支部原书记高庆贵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等问题。2012年至2016年,高庆贵先后以其父名义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9万元,冒领村民养老金、高龄补贴共计8137.59元,违规给3户非贫困户享受贫困村互助资金项目借款各8000元。2017年9月,高庆贵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已被追缴。(青海省纪委监委)
24.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吉县马莲乡巴都沟村党支部原书记虎生慧虚报冒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5年至2016年,虎生慧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其妻子和个人名义先后两次占用危房改造指标,领取补助资金2.2万元。2018年1月,虎生慧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纪资金已被追缴。(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监委)
2.腐败案件 篇二
分析近年来大量的国有企业查处结案和正在查处的重大腐败案件来看, 企业领导干部违法乱纪涉及案件领域广, 层面多, 数量大, 领导干部违法违纪已经由特定领域的违法违纪发展为多领域违法违纪, 腐败现象也呈现多样性。
(一) 以权谋私, 损公肥私
少数领导干部身为企业的经营者、党员干部, 利用手中的权力和岗位的便利, 不择手段, 无所顾忌, 利用企业改制、股票上市、房地产开发、工程建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机会, 大搞钱权交易, 贪污受贿, 中饱私囊;有的企业领导干部把企业变成自己的“自留地”、“小金库”, 为所欲为;有的私设账户, 截流企业资金, 既造成国有资产的严重损失, 又为腐败现象的滋生提供了温床;有的企业负责人为解决一些不好报销的费用, 或种种原因将某些资金不入单位正式账目, 私设小金库, 由于小金库得不到财务纪律的监督, 为犯罪分子侵吞、私分国有资金大开方便之门。近年来很多检察机关查处的国有企业负责人贪污、挪用、私分公款的案件都与小金库有直接的联系。
(二) 官僚主义, 失职渎职
少数企业经营者特别是一把手官僚主义严重, 盲目利用手中的经营权和决策权对生产经营中重大问题不做认真的调查研究, 不讲民主, 主观武断, 头脑发热, 想当然做决策, 结果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的企业主要负责人由于不能正确把握手中的权力, 把企业变成家天下, 企业“三重一大”制度流于形式, 缺少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 独断专行, 对重大项目不做研究, 不考察论证, 盲目决策, 给企业带来重大的损失和决策失误, 甚至使企业濒临破产倒闭的边缘;有的企业乱投资, 乱借款, 乱担保, 造成大量国有资产的损失。
(三) 权力寻租, 收受贿赂
一些企业领导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力把企业工程建设及重要的业务批给自己熟悉的人或与自己关系较好的朋友, 然后私下收受他们给予的回扣、好处费;还有的不仅收受业务客户的钱, 还把手伸向本企业职工, 为了工作上的小事, 接受职工送礼。
(四) 挥霍浪费, 腐败堕落
有的企业经营者打着搞好经济, 做大做强企业的幌子, 在业务活动中讲排场摆阔气, 慷企业之慨;有的无心工作, 热衷于迎来送往, 互赠礼品;有的生活糜烂, 甘于堕落, 利用公款吃喝嫖赌;有的以考察市场为名, 公款出境旅游, 公款打高尔夫, 打网球。
(五) 亲缘管理, 借机贪污
有少数企业一把手把公司演变成“家族企业”、“亲缘公司”, 领导的批评, 群众的建议听不进, 但老婆的话他言听计从, 好像企业是他个人开的, 他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把自己的亲属安插在各个主要部门;有的企业经营者, 老婆开公司, 做投资, 搞餐饮, 用的是公司的资金, 把公司的应酬活动安排在老婆的公司, 这样就为他们的腐败行为开了绿灯, 有了这层关系, 他们的贪污就变得更为隐蔽, 更为合法化了;有的打着为公司办事的名义, 私下搞交易, 各得其所, 使得国家和企业遭受损失。
(六) 权色交易, 权钱交易
部分企业领导干部为女人贪污腐败, 英雄难过美人关, 包养情人, 而这些需要财源保障, 于是权色交易与权钱交易便混杂在一起。
虽然国有企业目前的腐败形式是多种多样的, 但归纳出来, 基本上呈现出这样几个特点:
一是腐败案件涉及的金额越来越大, 一查一抓都是几百万上千万, 超亿元的案件也不鲜见。即使是决策失误, 失职渎职造成的损失也是动辄上亿元。
二是“一把手”违纪案件增加, 窝案、窜案呈多发态势。“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这已成为公认的真理。“一把手”被抓, 后面总会查出有企业的其他高管参与。查出一个带出一帮, 抓住一个牵出一伙。案件涉及面广, 窝案、窜案增多。
三是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突出。由于是国有企业, 干部的任命是垂直管理, 有的领导干部不是任人唯贤, 而是任人唯亲, 阿谀奉承、溜顺拍马、投机钻营的得到了提拔, 老实做事的原地不动, 甚至下岗。
四是徇私渎职行为相当严重。有的领导干部无心工作, 而是把心思用在徇私舞弊上, 造成严重的失职渎职。
五是腐败形式花样翻新。违纪者作案手段更专业、更隐蔽, 规避查处的能力更强, 通过收受“交易”差价, “股份”分红, “投资”收益等形式, 收受贿赂较为普遍, 增加查处惩处难度。他们有的利用法律法规和制度存在的漏洞和不健全不完善之处钻空子, 借机获取好处, 有的利用法律政策的便利, 借着集体研究的幌子, 直接制定合乎自己需要的规章制度, 为自己的腐败行为披上合法的外衣。
二、防治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纪违法的几点思考
(一) 加强思想道德教育, 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切实加强企业领导人员的党性修养, 认真开展理想信念和革命传统教育, 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廉洁从业教育, 使企业领导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政绩观和利益观, 增强自觉接受监督和遵纪守法意识。加强企业廉洁文化建设, 积极培育以“廉洁从业, 诚信守法, 行为规范, 道德高尚”为核心的企业廉洁文化理念。
(二) 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形成权力制衡机制, 强化政治监督、内部监督和民主监督
一是要按照《公司法》的要求, 建立起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工作职能与权限, 使他们各负其责, 形成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管理者之间有效制衡的工作机制。二是要把党内制度融入法人治理结构之中, 强化政治监督。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 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 企业党组织要通过加强反腐倡廉工作, 强化党内监督, 积极参与重大问题决策, 既发挥党组织在企业中的政治保障作用, 又增强企业领导人员执行党的纪律的自觉性, 达到加强监督制约的目的。三是围绕权力运行, 强化内部监督。必须切实增强执行制度的自觉性, 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 按照议事规则进行决策, 特别是涉及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大额度资金运作、对外经济担保、企业产权变更等事项, 必须由企业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决不允许个人专断。
四是健全民主制度, 强化民主监督。进一步完善厂务公开制度, 凡涉及企业的重大问题、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 除涉密不宜公开的均要进行公开。不仅要公开办事结果, 还要公开决策和实施的全过程。企业领导人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须每年向职代会和所属管理人员述职述廉, 由职工代表和所属管理人员进行评廉, 并形成制度。
(三) 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发挥经常性审计监督作用, 强化外部监督
一是要健全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 管资产、管人和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确保对国有资产的监管到位。继续强化向国有企业派驻监事会主席、财务总监、审计特派员等措施, 全方位监督国有资产的运营情况。强化对企业产权交易、资本运蓄、财务管理、营销采购、工程项目等企业经营管理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二是强化国有企业经常性审计监督工作。实践证明, 加强国有企业的审计监督, 对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至关重要。必须大力支持审计机关开展王作, 使之发挥应有的作用。加强和规范常规审计和离任审计, 企业领导人员调整要坚持先离任、后审计、再安排的原则。
(四) 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3.查处腐败案件不能雷声大雨点小 篇三
这样的处理结果怎么能让舆论和群众接受?
在当初逯军事件发生之后,随着调查的日益深入,人们发现,在逯军的背后实际上站着一个强大的利益集团,这个集团除了房地产开发商天荣置业有限公司,就是一些重权在握的当地政府官员。事情暴露之后,群众都在关注事件的进展。当地政府出于舆论的压力,随后成立了由市监察局、土地局、规划局、公安局、建委、房管局等组成的专案组,对该事件进行联合调查,并将查处结果由市监察局统一向外公布。然而,几十天过去之后,得到的却是这样一个结果。这简直就是在糊弄舆论和群众!人们不禁要问,如果不是政府官员开绿灯,如果没有权力和金钱的联姻,如果没有盘根错节的利益关系,哪个开发商敢随随便便能把经济适用房改成高级别墅?而且,就算政府官员没有参与,那么,一座座豪华别墅拔地而起,从挖地基到施工那么长的时间里,当地群众屡次上访,相关管理部门都在干些什么?难道就毫不知情?为什么不闻不问,为什么不及时制止并给予处理,何至于等到记者上门舆论汹汹这才匆匆忙忙拿出这么一个不痛不痒的处理?!难怪群众对此表示强烈的不满和不理解!有舆论认为,这就是拿一个开发商做替罪羊。罚款77万元,不过是开发商非法获利的九牛一毛,但罚款之后,却把违法的事情变的合法,开发商成了最后的大赢家。政府官员一个不处理,开发商又获得了好处,这真是两全其美、皆大欢喜的大好事。这不是拿国家的法律法规开玩笑又是什么?!
与此案相似的另一案件,是2009年6月27日清晨5时上海市一栋在建的13层大厦的轰然倒塌。众目睽睽之下的大楼整体倒塌,在中国实属罕见。事件发生后,人们从开发公司股东名单里赫然发现了一大堆政府官员的名字,并且都在政府要害部门任职。一位知情人说的非常明白,这个公司实际上就是一个政府公司。
于是舆论再次哗然。上海市有关部门立即出面做了表态,对于这起事件,不管牵涉到什么人,不管他有什么背景,绝不姑息迁就,一定严肃处理。但是,事情已经过去一个月了,除了开发商所作的赔偿方案一直得不到购房户的接受,双方仍在紧张地谈判之外,对于牵涉到的政府官员的处分则至今仍然没有一个结果。
尽管地点不同,但几乎却在相同时间演绎出同一版本的故事,这实在令人深思。两起案件表现出的共同特点就是官商勾结,连成一个整体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
毋庸讳言,官商勾结已经成为当今社会的一大毒瘤。对于官商勾结形成的腐败案件,党和政府理所应当严肃查处,坚决铲除。但事实上,在查处这些案件时,一些部门却是姑息迁就,投鼠忌器,心慈手软,遮遮掩掩,虎头蛇尾,雷声大雨点小。对此,群众早就有了看法,也早已失去信心。上海楼房倒塌事件刚一发生,一位购房户代表就说,你们不要指望舆论的监督就能起作用,也不要指望政府部门,都是喊一阵就过去了,最后还得靠咱们自己解决问题。可见一些地方政府的公信力在群众中已经下降到了何种程度。这是一个可怕的信号,如果一个政府失去了群众的信任和支持,那将是一个怎样严重的后果,这是任何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人都能够想得到的。
4.腐败案件 篇四
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腐败案件,是指2013年间发生、揭发、审理或审判的中华
人民共和国、中国共产党的贪污、腐败案件。
因网络反腐中国大陆公务员领导中陕北房姐、河南房妹、广东房叔等贪腐案件频被
爆出,仅在中共十八大后到2013年初期间,广州贪官抛售豪华住宅4880套,杭州贪官紧急卖出412栋别墅 1,上海贪官抛售豪华住宅4755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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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 1月 2 2月 3 3月 4 4月 5 5月 6 6月 7 7月 8 8月 9 9月 10 10月 11 11月 12 12月 13 参考文献
1月
1月10日,宁波市纪委发布信息,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局长金
俊杰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1月11日,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江捍平(1957年8月出生),涉嫌严重违纪,被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免职,正接受调查。2月6日,被逮捕。 1月15日,广东省纪委通报,汕尾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增新因严重违纪被开除
党籍、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
1月15日,原湖北省委常委兼政法委书记、现任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永文日,前被中央纪委带走调查。
1月15日,山西省政协委员、常委郭勇飞因严重违纪,被撤销了十届省政协委员和
常务委员资。
1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纪委通报,巴彦淖尔市政府原秘书长李茂龙因严重违纪问
题,被巴彦淖尔市纪委、监察局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1月21日,广州市纪委官方微博证实,中共从化市委副书记、市长郭清和及广州市
林业和园林局副局长刘燕堂,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1月22日,山东省纪委表示,省农业厅副厅长单增德以及聊城市政府办公室前工会
主任杜泽勇,已被立案调查。
1月24日,警方着手调查前榆林人大代表、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副行长龚爱爱(常
被网民称为“房姐”)四个户口问题,神木公安局副局长被撤职。
1月24日,因赵红霞偷拍她与重庆九龙坡区委书记彭智勇、重庆市地产集团董事长
周天云等10名党政干部、国有企业负责人性交视频,致此批官员被免职。
1月29日,中共广东省纪委通报称,中共广东省云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副厅
级)冯湘勇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行政开除处分。
1月29日,中共广东省纪委通报称,广东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吕英明因严重违纪日,前被开除党籍。
1月29日,安徽省纪委通报,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安徽军工集团董事长黄小虎正
在被立案调查。马钢集团党委副书记赵建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调查。
2月
2月03日,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党组成员、副署长叶虔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被市纪
委立案。
2月08日,中共前广东省委统战部长周镇宏因为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月08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发布,2月1日,已对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
员会前党组书记、主任江捍平以及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前副署长叶虔以涉嫌行贿罪及受贿罪分别立案侦查,并于同日,对两人作出刑事拘留。
2月28日,广东揭阳市副市长郑松标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3月
3月18日,深圳前副市长梁道行因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被广东省纪委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月18日,东莞市委原副秘书长、石碣镇原党委书记刘始团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
和公职。
4月
4月26日,广东省纪委有关负责人证实,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海洋与渔
业局前局长李珠江,因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调查。
5月
5月6日,经中共广东省委批准,中共广东省纪委对广东省司法厅原党委副书记、巡视员王承魁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
5月9日,广东省纪委有关负责人证实,肇庆市委常委刘龙平,因涉嫌严重违纪,于近日,接受组织调查。
5月10日,江西省纪委有关负责人透露,南昌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周文斌涉嫌严
重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5月10日,佛山市纪委宣布,高明区人大常委会原常务副主任陆帜然严重违纪、涉
嫌犯罪,遭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月10日,中共邵阳市纪委对新邵县政协主席、党组书记周培中涉嫌严重违纪问题
立案调查。
5月12日,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证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刘铁男涉
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5月18日,中纪委负责东北事务的巡视组宣布对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威的违
法违纪行为进行调查。
6月
6月3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指,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
接受组织调查。
6月4日,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许润龙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在接
受组织调查。
6月8日,吉林省通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前书记、主任车世刚、中心副主任姜
德利、主任助理由贵义、行政科科长芦红林等多名官员以涉嫌受贿罪的名义被通化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6月20日,白云区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钟向东、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党委委员、总工程师翟晋华因涉嫌严重违纪,市纪委对其进行了立案查处, 6月21日,洞口县人民政府副县级干部米小碧因涉嫌严重违纪问题,被邵阳市纪委
立案调查。
6月23日,四川省文联主席郭永祥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曾任四川
省委常委、四川省政府副省长。长期任中共前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的秘书。
6月25日,广东省检察院通报,广东揭阳市委原书记陈弘平亦因涉嫌受贿罪,被省
人民检察院依法逮捕,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6月27日,广州国际集团原副总经理黄志红、广州日,报社原副社长梁泉因涉嫌违
法违纪问题被撤销市政协委员资格,二人因涉嫌严重经济违纪已被纪检机关立案查处。
6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王素毅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
组织调查,出生于1961年的王素毅,则系60后副部级官员群体中的首名落马官员。
7月
7月5日,云南省纪委获悉,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雷
毅因涉嫌严重违纪,已被立案调查。
7月6日,中纪委今日,宣布,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区总工会主席李达球
因涉嫌严重违纪,现正接受调查。
7月8日,因贪污8亿元人民币 3、374套房 4 一审铁道部原部长刘志军被判处死
刑、缓期两年执行,并没收全部个人财产,刘志军受审表示不会上诉。
7月10日,广东纪委发布通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海洋与渔业局原局
长李珠江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公职,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 7月11日,贵州省安顺市市长王术君,涉嫌违纪,正接受调查,举报人陆炫杰也在配合调查。
7月23日,广东省茂名市前市委书记罗荫国被中山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
两年执行。法院裁定,罗荫国有5000余万元(人民币‧下同)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同时受贿2000余万元。罗表示不会上诉。
7月26日,广东纪检监察网发布消息称,省纪委有关负责人证实,广东省科学技术
厅厅长李兴华已被省纪委带走调查。
8月
8月4日,三明市政协副主席吕凯明涉嫌严重违纪,被撤省政协委员。
8月8日,上海市纪委、市高院党组和有关部门决定,给予参加嫖娼的法官赵明华、陈雪明、倪政文开除党籍处分,由市高院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按法律规定撤销其审判职务,开除公职。给予王国军留党察看两年处分,提请免去审判职务,撤职处分。给予郭祥华开除党籍处分,相关企业给予其撤职处分并解除劳动合同。近年来,司法人员嫖娼强奸案件增多,例如浙江台州温岭警察陈昌涛,在办公室里强奸涉嫌卖淫的未成年女子冯某,被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杭州市桐庐县分水镇派出所警察集体嫖娼等案件都收到处分,消除恶劣影响。
8月8日,中共中央纪委对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
铁男立案调查后,确认刘利用职务为他人牟取利益
8月26日,11时,监察部网站昨证实,第十八届中共中央候补委员,中国石油天
然气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王永春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中纪委调查。
8月28日,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局长谢学宁涉嫌严重经济违纪错误,被立案调查,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被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免去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8月27日,国务院国资委消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李华林、中国石
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601857.SH)副总裁兼长庆油田分公司总经理冉新权、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总地质师兼勘探开发研究院院长王道富等3人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9月
9月1日,《新华网》和《中央电视台》今早11时同时报道,从中央纪委获悉国务
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党委副书记蒋洁敏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9月2日,前副部长级官员、前吉林省常务副省长田学仁。田学仁涉嫌在十六年间,利用职务便利,为十人在企业经营、工作调动、子女入学和职务提拔等方面提供便利,非法收受总值逾一千九百万元款项,已被北京市检察院一分院提起公诉。 9月2日,湖南省纪委对湖南第一师范学院院长金潇明涉嫌违纪问题立案调查。 9月9日,上海市纪委对松江区委常委、副区长王军进行了立案检查。
9月12日,天津燃气集团董事长金建平因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9月17日,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绥化管理局原局长、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副巡视员于胜
军(副厅级)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
9月17日,湖南省永州市纪委对江华瑶族自治县政协副主席解成华涉嫌严重违纪立
案调查。
9月18日,四川省蓬安县县委书记袁菱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9月18日,齐齐哈尔市委常委、秘书长邓晓军(副厅级),密山市委书记王吉利因
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在接受组织。
9月18日,山西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文晓平等人违反规定参加由私营企业老板支付费
用的奢靡娱乐活动,经山西省纪委调查核实,山西省委对文晓平、常向东、李书民等三名检察机关领导干部作出了严肃的违纪处理决定。
9月22日,湘西自治州纪委对凤凰县人大正处级干部吴凤齐涉嫌严重违纪问题立案
调查。
9月23日,国营白云农工商联合公司总经理张新华,因涉嫌严重经济违纪问题被广
州市纪委立案查处,经初步核实,张新华收受贿赂、侵吞国有资产逾三亿元(人民币‧下同),当局现正进一步调查事件。
10月
10月11日,根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中国外文局副局长齐平景涉嫌严重违
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10月11日,湖南科技学院党委书记佘国华涉嫌严重违纪问题被湖南省纪委立案调
查。
10月1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廖小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
案调查。
10月16日,中共重庆市铜梁县委书记高必金,重庆城口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于少东,中共重庆永川区委常委董乃军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中共重庆市纪委调查。 中国官方新华社星期四(10月17日,)引中纪委官员证实,南京市委副书记、市
长季建业因涉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
10月28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官方网站公告,贵州省委常委、遵义市委书记廖少华
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11月
11月1日,据中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1日,上午对吉林
省原常务副省长田学仁受贿案一审宣判,认定田学仁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11月5日,据中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辽宁省广播电视台前任台长史联文涉嫌严
重违纪,近日,被辽宁省纪委立案调查。
11月28日,记者从中央纪委获悉,国家信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许杰涉嫌严重违
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11月30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宣布,湖北省副省长郭有明因涉嫌严重违纪被调查的已被免去领导职务。
12月
12月2日,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中国信保)副总经理戴春宁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12月2日,广西柳州钢铁(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梁景理涉嫌严重违纪,广西壮族
自治区纪委决定对其立案检查。
12月6日,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陈安众,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12月12日,四川省纪委对四川省农村能源办公室原主任屈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
行了立案调查。
12月13日,南充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罗涛严重
违纪,其中部分问题已涉嫌犯罪。日,前,市纪委已将罗涛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2月13日,河北省纪委对廊坊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肖双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
题,正在立案调查。
12月14日,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宣布,原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局长李永恒涉嫌
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调查。
12月16日,四川省雅安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蒲忠因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
组织调查。
12月16日,江苏省纪委对南通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程晓强(副厅级)涉嫌
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调查。目前,程晓强正在接受组织审查。
12月18日,四川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安小予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12月19日,广州市副市长、增城市委书记曹鉴燎因涉嫌严重违纪问题,经中共广
东省纪委研究,并报中共广东省委批准,对其立案检查。
12月20日,中纪委网站发布消息,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副组长、办
公室主任,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副部长(正部长级)李东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受查,但未披露详情。
12月20日,广东汕头前市委书记、深圳市前政协副主席黄志光,因受贿及非法持
5.腐败案件 篇五
近日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原处长蔡荣生因招生问题调查被媒体曝光,有关消息称,蔡荣生持假护照从深圳闯关,欲赴加拿大被截获,已交代招生等问题涉案金额达数亿元。高校范围内存在的腐败问题再次引起公众关注,大众网根据媒体公开消息整理发现,2011年至今,已经发生多起“高校腐败”案件,其中包含多所“211院校”,且多数涉案问题与高校基建相关。
中国人民大学原招生就业处处长蔡荣生
2013年11月28日,据新华网消息,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中心对招生就业处处长蔡荣生被查问题做出回应,确认蔡荣生正在接受组织调查;之前媒体消息称,蔡荣生持假护照从深圳闯关,欲赴加拿大被截获,已交代招生等问题涉案金额达数亿元。
南昌航空大学原党委书记王国炎
2013年8月23日,南昌航空大学原党委书记王国炎受贿一案宣判,曾任江西师范大学校长助理、教务处处长、新校区建设办公室主任的王国炎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法院查明,1999年以来,其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600余万元。
上海理工大学原校长许晓鸣
2013年8月21日,上海理工大学原校长许晓鸣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30万元;违法所得的财物予以没收。法院经审理查明,许晓明利用职务便
利于2003至2011年期间,非法收受价值人民币113万余元的钱款。
成都中医药大学原党委书记张忠元
2013年7月24日,四川组织部门宣布免去成都中医药大学党委书记张忠元的书记职务,并任命马跃荣为新的党委书记。此前5月30日,成都中医药大学校长范昕建,及该校多位中层干部已因涉嫌违纪,被纪检部门调查。同一时间段内校长和党委书记双双“落马”,为高校多年来非常罕见的事件。据悉,范昕建及张忠元案,基本为同一窝案,均与成都中医药大学新校区建设等基建腐败相关。
南昌大学(微博 招生办)原校长周文斌
2013年5月,江西省纪委对外宣布,南昌大学校长周文斌因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该省纪委官员向媒体记者透露,周文斌涉及南昌大学新校区基建贪腐问题。随后周文斌南昌大学校长职务被免,其全国人大代表资格被罢免。
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原常务副院长陈英旭
2013年3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陈英旭涉嫌贪污案,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的常务副院长陈英旭授意其博士生陆续以开具虚假发票、编造虚假合同、编制虚假账目等手段,将1022.6646万元专项科研经费套取或者变现非法占为己有。
深圳大学原党委副书记、副校长,邢苗
2012年5月,深圳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邢苗涉嫌受贿60万元,由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立案并移送审查起诉。据悉,邢苗
曾任华南农业大学原党委书记,而邢东窗事发缘起于华农大原后勤部长纪荣军受贿案发后检举。纪荣军因受贿人民币193万元、美元1万元,与2012年5月被广州市海珠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8年。
武汗大学原副校长陈昭方
2012年2月,武汉大学(微博 招生办)分管后勤和基建的常务副校长陈昭方和常务副书记龙小乐,因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100余万元,分别获刑12年、10年。
长春大学原副校长门树廷
2012年1月,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长春大学副校长门树廷涉嫌受贿案做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门树廷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财产100万元。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至2011年间,门树廷利用自己负责学校后勤和基建的职务之便,索取和收受他人贿赂939万余元。
湛江师范学院原院长郭泽深
6.腐败案件 篇六
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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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3月02日09:41 来源: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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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3月2日讯,最高检有关负责人周六表示,今年将重点查办铁路、电力、石油、电讯等垄断行业腐败案件。
据新华社报道,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副局长詹复亮3月1日介绍,今年,检察机关将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犯罪案
相关公司股票走势
7.52+0.010.13% 锡业股份12.18-0.12-0.98% 中国铝业3.13-0.05-1.57% 郑州煤电4.11-0.11-2.61%
件,发生在全面深化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案件,借改革之机进行权钱交易、中饱私囊的案件,利用组织人事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司法权等实施犯罪的案件,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国土资源管理以及水利、环保、节能减排、金融证券等国家重点投资领域、资金密集行业特别是铁路、电力、石油、电讯等垄断行业的案件。
大智慧通讯社梳理发现,去年,云南锡业股份董事长雷毅、中石油集团副总经理王永春、中石油集团副总经理李华林、中石油股份副总裁冉新权、中石油股份总地质师王道富、中国铝业副总裁李东光、广西柳州钢铁集团董事长梁景理、郑州煤电董事长孟中泽等人纷纷落马。今年以来,广东电网公司原总经理吴周春等接受纪委调查。
最高检披露的统计显示,2013年1月至11月,中国检察机关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7236件36907人,其中五万元以上的大案21848件,占查办案件数的80.2%;县处级以上干部2257人,占查办人数的6.1%。
7.腐败案件 篇七
关键词:邓小平,治理腐败,反腐败斗争
早在1989年6月9日, 邓小平在接见首都戒严部队军以上干部的讲话中指出:“要两手抓, 一手要抓改革开放, 一手要抓严厉打击经济犯罪。”此外, 他又在不同场合多次地讲到治理腐败的问题, 可以说他的治理腐败思想已形成完整的体系。纵观并且重温邓小平的治理腐败思想, 对于指导我们党内的反腐败斗争有着十分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1 治理腐败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一个中心, 两个基本点”中的“一个中心”, 就是指的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从这一基本路线出发, 邓小平在论述新时期各项工作的定位及其与中心工作的相互关系时, 始终坚持一个基本观点:“要把经济建设当作中心。……其他一切任务都要服从这个中心, 围绕这个中心, 决不能干扰它, 冲击它。”从这个基本观点中可以看出, 反腐败必须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全党全国工作的中心, 而不能偏离、更不能冲击这个中心;要寓于经济建设和现代化发展过程之中, 而不能游离其外。反腐败对于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至关重要, 但它不能脱离中心工作孤立地存在和发展, 它要在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大背景、大环境中去布局、去运作, 要放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大局中去把握。这就是按照邓小平的思路对新时期反腐败的整体定位。
可见, 在反腐败与中心工作的关系上, 邓小平始终强调反腐败要为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工作提供保证, 这表明, 经济建设与反腐败是主从关系;同时, 反腐败对于经济建设又有着特殊的重要作用, 即保证作用。所谓“保证”就是按照邓小平的理论, 一方面是消除经济建设和现代化过程中不可避免出现的障碍, 为经济建设提供良好的政治环境和社会环境;另一方面, 是保障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沿着正确的轨道和发展方向前进, 避免它走入邪路, 避免它变质。同时我们还可以看出, 反腐败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 不是消极被动的, 它同时又是高层的保证。
2 治理腐败要把依靠群众和加强法制结合起来
邓小平的依靠群众治理腐败思想:
一是人民群众痛恨腐败, 希望反腐败, 人民群众是反腐败的基本力量。新时期的反腐败不搞群众运动, 但必须依靠人民群众, 这是一个基本的方针。
二是新时期的反腐败要遵循社会主义法制原则。廉政建设要靠法制, 搞法制靠得住些。要通过法规纪律克服消极腐败现象, 运用法律武器同经济犯罪行为和腐败行为作斗争。要完备法律体系。要建立健全监督和惩治腐败的专门机构。
三是反腐败既要依靠人民群众又要遵循法制原则, 要有领导、有秩序、有步骤的进行, 而不搞群众运动, 其结合点主要是实行人民群众信访等主要制度与党和国家机关受理人民群众举报的专门机构铁面无私的工作相结合, 归结起来就是反腐败要依靠群众在党的领导下, 在法制轨道上有秩序、有步骤地进行。
3 治理腐败要把制度建设做为根本
邓小平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中指出:“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 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 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在这篇文章中, 他尖锐的指出党和国家现行的一些具体制度中存在着不少弊端, 主要是官僚主义现象、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现象和形形色色的特权现象, 并且对这些现象和制度成因作了系统的、实质性的剖析。循着邓小平的思路, 可以这样理解:党和政府机关中反复出现的消极腐败现象, 往往与某种制度、体制、机制的缺陷和弊端直接相关联。如果这种缺陷和弊端不能得到实质性的改变, 消极腐败现象的死而复生、反复出现就是难以避免的。进而我们还可以作这样的认识:从制度、体制、机制上透析消极腐败现象的成因, 这是邓小平对消极腐败现象成因分析的一个重要创新点, 是我们党对这个问题认识深化的一个重要标志。
在从制度方面分析消极腐败现象成因的基础上, 邓小平十分重视通过制度改革和建设去治理消极腐败现象, 并对此多有论述, 形成他的制度治腐思想:一方面, 要革除或改变导致、助长消极腐败现象发生的制度, 这属于“破”的方面;另一方面, 要建立、完善能够抑制和防范消极腐败现象滋长的制度, 这属于“立”的方面。邓小平这方面思想的意义在于, 通过建立健全的、好的、科学的制度, 可以防范、制约党和国家工作人员, 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行为;由于制度的严谨、严密, 可以使有腐败意识和动机的人难以发生腐败行为, 从而为廉洁、廉政提供制度也是更根本、更稳定的保证。
4 实现和保证经济的发展是治理腐败的基本条件
邓小平关于减少和最终消除腐败现象要以经济的发展为基础的思想, 是以唯物史观为理论基础的。按照邓小平的思路, 我们可以这样理解:消极腐败是一种社会历史现象, 它的存在与一定的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状况相联系, 它的消除也以一定的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水平为基础。邓小平对这个问题有多处论述, 概括起来有两方面的基本的观点:
一是“经济基础论”。邓小平指出:“物质是基础, 人民的生活好起来, 文化水平提高了, 精神面貌会有很大变化。我们对刑事犯罪活动的打击是必要的, 今后还要继续打击下去, 但是只靠打击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翻两番, 把经济搞上去才是真正治本的途径。当然, 我们总还要做教育工作、人的工作, 那是永远不能少的。但经济发展是个基础, 在这个基础上工作就好做了。”
二是“综合作用论。”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优越性最终要体现在生产力能够更好的发展上去。
……我相信, 随着经济的发展, 随着科学文化和教育水平的提高, 随着民主和法制建设的加强, 目前社会上那些消极的现象也必然会逐步减少并最终消除。”
邓小平的上述思想表明:
一是经济的发展是最终消除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推进各项工作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力量;尽管经济力量不是唯一起作用的力量, 它不能代替其他力量的作用, 但它是其他力量发生作用的基础。
二是社会主义首要的任务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同时又是全面发展、全面进步的。逐步减少和最终消除消极腐败现象, 是社会主义的经济和政治思想文化教育、科学技术、民主法制、惩处整治等综合因素和力量交互作用的结果, 经济以外的其他力量的作用也是必不可少的。
8.腐败案件 篇八
静默思
云南省麻栗坡县委原书记赵仕永说: “那些不给钱就不办事的人是‘暴力腐败’;像我这样,在为人办好事的情况下收点钱,是温和的,所以我说自己是一个温和腐败的县委书记。”赵仕永,因受贿索贿400多万元、贪污50多万元,6月29日被法院一审以受贿罪、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 8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650万元。(据8月4日《检察日报》)
这位县委书记的“温和腐败”言论,真让人哭笑不得。他本意是为自己开脱:“温和腐败”不算很腐败。他甚至直言不讳地对记者说:“因为现在社会上有‘潜规则’。很多人是在损害别人的利益、损害麻栗坡的利益,可我不是,我不存在收了钱不办事、吃拿卡要,我是正常地履行县委书记的职责。我收人家的钱,是在为麻栗坡做好事的情况下收的,这是正常的,而且没有损害麻栗坡群众的利益。”显然,在这位看似“法盲”的腐败官员背后,潜伏着一个可怕的逻辑;腐败很正常,做了好事且腐败就算有良心了。
笔者认为,“温和腐败”并非“暴力腐败”的改良版,而是对官场潜规则烂熟于心的结果,因而更值得警惕。“暴力腐败”往往直接损害别人的利益,敛钱很快但风险很高,容易被发现;而“温和腐败”则不同,办该办的事,却拿不该拿的钱,一来腐败者心理上过得去,二来不容易引火烧身。这样的官员就像涂了保护色的“蛀虫”,对国家和社会的危害更大。
更可怕的是,腐败官员中有这样想法的大概不在少数,这说明官场伦理的底线在不断下降,贪官们越来越“心安理得”。由此看来,打击“温和腐败”将是我国反腐工作面临的一个新课题,并且打击力度不能“温和”。惟有如此,贪官们才会意识到“温和腐败”不代表“安全腐败”,一样要受到法律的严惩。
农民弃地进城与 “请君入瓮”
洪巧俊
放弃土地承包权或宅基地使用权,农民可以直接“变身”为城里入。最近,洛阳出台一个实施意见,鼓励农民进城定居。和以往出台文件的最大不同是:只要做到“双放弃”,不仅可以拿到最高1万元的政府补贴,还可以和城里人一样,在医疗保险、子女入学等方面享受同等的待遇。(据7月1 9日《河南商报》)
据称,该文件是河南首例,全国领先,但在我看来,洛阳的这种让农民放弃土地承包权或宅基地使用权而“变身”城里入的做法,其实是现代版的“请君入瓮”。至于实施效果,我认为不会太好。
认为不会太好,是因为该实施意见制定的补贴较低。据报道,同时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每人可获得8000元至1 0000元的补贴。只放弃宅基地使用权的每人补贴5000元,只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每人补贴3000元至5000元。整个洛阳市的人均土地是1.2亩,人均土地面积超过1.2亩的每人才能补贴5000元。这样算,1亩田补贴才4000元,也就是说4000元钱买断了农民1亩田的经营权,让农民永远失去了土地。近年来,我对广东、江西一些农村进行过多次调查,广东是经济发达地区,江西是經济欠发达地区,但都没有4000元一亩这么低的价就可买断土地经营权的。在我的老家江西省余江县一亩田转租给他人种,一年能获200多元的租金(有的用粮食抵租)。加上国家的补贴,差不多800元左右,转租13年之后就有这4000元钱。
认为不会太好,不仅是因补贴较低,还因为农民进城买不起房。放弃宅基地使用权的每人补贴5000元,如果一个家庭以4人计算,也就两万元钱,到洛阳市买房,可买7平方米左右(笔者查阅洛阳市的房价大都在3000元/平方米)。事实上,这种担心不仅仅是我,记者采访了多位在洛阳打工的农民,都说买不起房,不想失去土地。就连在城市拼打了10多年的一位农民,也说在城市买不起房。
认为不会太好,还因为洛阳市并不是一个经济发达地区。就是经济发达地区,要确保“双放弃”进城农民不做“二等公民”也难。尽管洛阳出台了多项优惠政策,比如在社保方面,无论是“双放弃”还是“单放弃”,只要办理过城市居民户口,都可以按照城镇居民按照相关政策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并享受市民所享受的各项待遇;在就业方面,自全部家庭成员取得城镇居民户口之日起的3年内,户籍所在地政府将为其家庭提供1个公益性岗位,该公益性岗位期限一般为3年。这些政策是好的,但在实施中要让农民获真正平等的待遇,往往有一定阻力和难处。如果有相当数量的农民“双放弃”进城。洛阳财政能负担得起吗?再说管3年的公益性岗位,3年后失业了咋办?
其实,这样的教训早有例证。上个世纪90年代,一些城市大卖城镇户口,在出台文件时,有关孩子读书、就业、保障等方面的政策与洛阳的政策没有多大差别,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却出现了很多后遗症。由于政策兑现不到位,有人就拿着当年政府出台的文件上访,从而影响了社会稳定。有的甚至闹着要回农村,如果这样,当然就要给他们重新落实责任田,而现在农村大多实行的是责任田承包30年不变,重新落实责任田几乎是不可能的。所以,我比较赞同河南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河南省土地学会副理事长张占仓的观点,“不能让大批量农民一下子加入到这个放弃土地的大军中,毕竟,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农村土地的专业化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9.浅谈腐败与反腐败 篇九
目 录 中国腐败现状.......................................1
1.1 腐败案件大增.....................................1 1.2 官商勾结,以钱开路...............................1 1.3 行贿有道,收礼风盛行.............................2 中国腐败原因......................................................2 2.1 权力过于集中.....................................2 2.2 社会环境影响.....................................3 2.3 监督及惩罚力度不足...............................3 中国反腐败的出路..................................4
3.1中国反腐败存在的问题与挑战........................4
3.1.1 政府“一把手”掌握绝对的权力....................4 3.1.2 权大于法的问题比较突出..........................4
3.2 中国反腐败的建议.................................5
3.2.1 改革领导班子制度................................5 3.2.2 加大监督和惩罚力度..............................5 3.2.3 树立法制的权威,以法治遏制腐败..................5 总结..............................................6 5 参考文献..........................................6
浅谈腐败与反腐败
摘要 腐败,即是运用公共权力谋取私人利益。腐败问题是各国都存在的通病,而我国腐败现象发展的势头极其迅猛,正如新中国的蠕虫,已经逐渐蔓延并啃噬着我国现代化建设的脊梁。对症下药方能药到病除。当前我国腐败的原因主要有两大方面,制度层面的深远影响和更深层次的道德文化观念方面的渗透。腐败主要为政治腐败、社会腐败、权力腐败和行业腐败等,不同层次的腐败具有不同的特点,认清形势,各个击破。总书记习近平多次表态“腐败涉及亡党亡国”,腐败分子和腐败行为确实已给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健康运行带来了严重的问题和损失,严重威胁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于党和国家的命运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本文将在对我国腐败问题发展历程和现状进行回顾与总结的基础上,探索出积极有效的反腐败对策,从而促进我国反腐倡廉建设。关键词
腐败,反腐,策略 中国腐败现状
1.1 腐败案件大增
总部位于柏林的透明国际发表2009年全球“贪污观感指数”,在全球180个国家和地区中,中国内地3.6分排79位,首次跌破最低排名。2010年上升一位到78。中国腐败问题,主要在于“滥用职权、铺张浪费,贪污受贿、以权谋私。”其关键在于一个“权”字。权力滥用,浪费、贪污、受贿、谋私等接踵而至。在中国“人民论坛”千人问卷调查中,“中国腐败问题”被网友评为未来十年十大挑战之首;“人民网”调查显示,94.5%参与投票的网友认为“中国社会腐败问题很严重”。引人注目的贪污丑闻频繁见诸报道,这描绘出中国腐败的严峻形势。
1.2 官商勾结,以钱开路
10.腐败与反腐败(王沪宁编) 篇十
1、定义:以公职为轴心;以市场为轴心;以公益为轴心;
2、范围
3、原因:现代化诱导论;需求未满足论;阶层结构虚弱论;拜金主义;政府形式缺陷论;公 共官员薪金过低论;……
4、分类
5、标准
6、方法:道德主义;历史主义;文化主义;经济主义;……
7、效应:正负
8、对策
对腐败性质的分析,阿诺德· ·海登海默,政治腐败:比较分析选读》,1970 对腐败性质的分析,阿诺德·J·海登海默,P.15。《政治腐败:比较分析选读》。,1、定义、概念和标准、定义、经济学家内森尼尔·莱夫:腐败是个人或集团用来影响行政部门活动的超法律的行为。因此腐败的存在 仅仅表明这些团体比其他人更多地参与了决策过程。1.1 意义种种 《牛津英语词典》列出的 9 种含义。1.2 当代社会科学的定义(1)以公共职位为中心)戴维·H·白利:当腐败与贿赂特别有关时,腐败一词意味着不正当地使用权威以得到个人利惠,这种 利惠不一定是金钱。M·麦克缪兰:如果一位公职人员接受钱款或某种价值做了他的职责允许他做或不做的什么事,或者出 于不正当的理由做了合法的处置,他就是腐败的。J·S·内伊:……因考虑(家庭、私人团体)金钱或地位上的好处而偏离公共角色规范职责的行为;或 者违背了某些规则而以谋私的行为。这些行为包括贿赂(运用报酬改变处于委托职位上的人的判断)、裙带关系(以亲疏关系而非功绩用人)和不正当的占有(非法占有公共资源以供私用)。(2)以市场为中心的定义)上述,莱夫 雅各布·范·克拉弗伦:一位腐败的文官视其公共职位如一种经营,他将寻求最大限度地扩大这个职位 的收益。因而职位表成了一个“最大化的单位”。他收益的多寡有赖于市场状况以及他在公共需求曲线 上发现最大赢利点的能力。罗伯特·蒂尔曼:腐败意味着从指令性价格制定模式转向自由市场模式……(p18)(3)以公共利益为中心的定义)卡尔·弗里德里希:不论何时,作为负责某项工作或富有某种责任的职员或官员的掌权者,受非法提供 的金钱或其他报酬利诱,做出有利于提供报酬的人从而损害公众和公众利益的行为,腐败就可以说存在 了。阿诺德·A·罗哥、H·D·拉斯韦尔:一项腐败行为违背对至少一个公共或公民秩序体系的责任,事实 上与任何这类体系不相容。一个公共或公民秩序将共同利益置于个别利益之上;为个别利益侵犯共同利 益的行为是腐
败。
谁的规范设定标准? 谁的规范设定标准? 詹姆斯· 布莱斯: 腐败可以包括哪些运用金钱通过有罪的或至少是非法的政治手段达到私人目的的方式,因为它们诱惑负有公共职责的人违背职责,滥用职权。罗伯特·布鲁克斯:但有法律的定义是否就够了? 约瑟夫·J·桑图里亚:当一定时代最好的舆论和道德在考察一项行为的意图时,判定它意味着为私人 利益而牺牲公众,这项行为就应被视为是腐败的。《社会科学百科全书》()西方标准对非西方标准 将西方标准强加给其他社会,可能是有效地比较分析政治腐败现象的一个不错的前提。
2、公共职位概念和规则的演变、以公共职位为中心的定义的缺陷是它完全排斥了对前科层化体制中腐败行为的讨论。2.1 科层体制中的公共职位 克拉弗伦:纯粹世袭统治权为基础的印加或其他体系中,“严格意义上的腐败没有出现”。2.2 公共职位作为封地或财产 2.3 常任官员的成长 官职买卖曾被看作是对腐败的制约。2.4 公职人员的科层概念
3、对腐败“发生”的行为和规范研究、对腐败“发生” 腐败基本上是各类交易活动。3.1 四种政治义务关系 以家庭(亲属)为基础的传统体制 以庇护关系为基础的传统体制 以上司-随从为基础的现代体制 以公民文化为基础的体制 3.2 四种共同体中腐败行为的范围 微小腐败,常见腐败,严重腐败 3.3 对腐败行为的容忍和评价 黑色腐败,灰色腐败,白色腐败
关于腐败的理论,乔治·本森,P42。美国的政治腐败》 关于腐败的理论,乔治· 本森。美国的政治腐败》 《美国的政治腐败,1977 《,1.政治机器的善行 政治机器的善行 2.现代化和经济发展的腐败理论 现代化和经济发展的腐败理论 “功能性的腐败理论” :经济发展的腐败理论 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腐败是伴随着迅速的社会和经济的组织过程而产生的 支持者:C·J·弗里德利克;J·S·内伊;奈?
3.没有得到满足的需求的社会学理论 没有得到满足的需求的社会学理论 罗伯特·K·莫顿:腐败的政治机器作为一个无效的政治结构的替代物 奈尔·J·斯梅尔塞:腐败是“在结构性的社会报酬不公正与不平等的情况下,特别容易滋生的一种人 们蓄意的行为。”对腐败的道德反应就是不顾事实。多雷西·海德·布雷西:政治腐败的功能方法。腐败执行了一些其他社会过程没有执行的功能。腐败的代价问题?
11.治理司法腐败是反腐败重中之重 篇十一
一、治理司法腐败是反腐败重中之重
任何社会,司法是保障社会正义最重要、也是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关乎人民的财产与生命,任何形式的腐败只要被查处,最终都将受到司法惩罚,一旦司法失守,社会公正和正义就会荡然无存;司法也是日常社会生活,不同社会角色之间互动的中间或者缓冲地带。对执政者来说,司法更是社会和政治秩序的根本。法就是秩序,对任何统治者来说,对司法的信任是一个社会的最基本面,也是最后一根“稻草”。道理很简单,一旦社会失去对司法的信任,怀疑司法,这个社会就必然出现形式多样暴力和腐败横行的局面,所以司法腐败是社会乱源,一个社会腐败,首先是因为司法腐败,司法腐败比其他腐败给社会带来的影响更恶劣。司法腐败最根本的表现是置法律法理、公平正义、社会道德、天理良心于不顾,把权利和金钱做为判断是非的唯一标准。在每每遇到和权利、金钱相牵连的案件时,不加思索地将法律的天平向权利和金钱一方倾斜。司法就象一个风向标,它会引导着社会风气向好的或坏的方向发展。健康的司法是惩恶扬善,引导社会风气向好的方向发展;腐败司法结果是惩善扬恶,它将引导社会风气向坏的方向发展。司法腐败是导致社会道德堕落,社会风气恶化的最根本、最直接的原因之一。司法腐败使得的社会正义无处伸张,人们有仇无处报,有冤无处伸。让人们对社会的感觉是一片黑暗。在司法腐败的背景下,个人极端暴力犯罪层出不穷。正因为如此,任何一个法治社会都会动用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不惜成本来保障司法的公正和司法的尊严,只要司法公正,社会上各种腐败和犯罪将无处藏身。
司法腐败根源在于缺少强有力监督惩罚机制,这样必然产生各种腐败的现象,即使腐败分子最终被绳之以法也给社会造成极坏的影响。公检法等权力部门一部分人之所以敢不依法行事,办关系案、人情案、收受贿赂、以权谋私,他们为什么敢明目张胆一错再错?我想主要因为权力部门没有一套行之有效对权力实施人员的监督机制和惩罚措施,错判对他们没什么影响,或者即使承认是错判也可堂而皇之找个理由解释一下,又不会扣工资,又不会处分,利益上没损失,反正是铁饭碗,干好干坏没多大区别(这要是在企业设计人员设计一个产品出现问题给企业带来损失,企业会追究设计者责任,扣除工资,严重的将会被开除)。由于存在这种现状,所以眼下在中国打官司或者犯着什么事到了权力部门处理时首先就是要找人,还要找到关键的人,如果双方都去找人,就要看哪一方找的官大(你若不信你去问一问你周边人),如果要找不到相关的人,那只能听天由命,如果要遇到秉公执法的,那你就走运,这样很多现实中无法解决的事,想到执法机关依法公正裁决,最后大都变成是找人、托关系竞赛,最终演变成以权谋私腐败的寄生地。所以将公检法等权力部门管理好,腐败将远离我们身边。
我们中央领导都认识到反腐是当务之急,因为腐败已经成为导致社会不满的一个主要因素,在电视和新闻上几乎天天讲,要反腐倡廉,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使我们的社会变得更和谐,中央对反腐倡廉是坚决支持的,我觉得关键还是底层很多执行部门缺少行之有效的具体执行措施,制定一套完善的行之有效对各级权力实施人员的监督机制和惩罚措施是反腐倡廉成功与否的根本。从我身上发生的事情,我的感受很深,打了十多年官司,对法院等一些执法机构的管理和执行措施有些了解,我们的很多底层执法人员本质上都是好的,素质也是很高的,都不愿意去做违背法律和良心的事,但就是缺少一套完善的监督机制、惩罚和奖赏措施被一些人钻了空子,把本来很容易解决的纠纷变得复杂化,给社会造成很坏影响。
二、治理腐败要有强有力的监督机制和惩罚措施
时下老百姓对腐败痛恨不已,有的人片面认为主要是缺少民主体制,其实腐败存在于任何社会体制,有的认为主要缺少监督,又没有具体实施措施。能否让形形色色的腐败远离我们,做到防患于未然,我认为仅仅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学习、考试、提高素质(其实他们素质都很高)是不够的,关键是要制定一整套行之有效对各级权力实施人员的监督机制和惩罚措施,必须要在防和制两方面都要做足文章,并将这些措施尽量实现信息化管理,尽量减少人为因素影响,以下是我的一些建议措施:
1、引入淘汰机制
引入淘汰机制彻底打破铁饭碗,每年淘汰5%左右的不适合人员,从外面再吸收一批新鲜血液。(现假设淘汰5%)执法部门每年要淘汰一批道德败坏的、以权谋私的、明显错判误判的、业务能力最差的,从外面再吸收一批新鲜血液充实进来,这样长期逐步下去我们的执法部门将会拥有大量的业务能力强的秉公执法人员,执法部门根本不用担心找不到合适的优秀人员,每年都有大批把头都能挤破想进入的人员。
现实情况是没有采取淘汰机制的铁饭碗,让一些本来有积极向上的人逐渐被磨练成得过且过的人,很多人工作效率非常低、业务素质能力差,有的意志力比较差的甚至就会堕落,即使做出道德败坏、以权谋私的事,只要不要犯重大失误即使被发现因为有铁饭碗而不用担心。只有每年淘汰一些的不适合人员这样才能让每个人员都有紧迫感、危机感,必须努力学习充实自己,必须秉公执法使自己业务水平不断提高,这样才不会被淘汰。对于淘汰人员实行信息全国、全省联网,要让他知道是为何被淘汰的,让他心服口服,更要让因道德败坏的、以权谋私人员永远不能从事此职业,造成严重影响的甚至要绳之以法。对执法人员犯法要有比普通人有更大的惩罚措施,只有这样才能对一些试图图谋不轨的人在做坏事之前要认真考虑是否风险太大?是否值得?
2、实行绩效考核制度
将工资分成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年终奖几部分,每月发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要彻底打破干好干坏,干多干少一个样,要让工作比较出色的人员得到较多利益。
实行信息化管理可以很轻松知道每个执法人员接了多少案件,每件案件做到什么程度,案件是否正常审理,是否延期,延期是否办理正常手续,还存在什么问题等,计算机根据复杂案件、典型案件、普通案件等综合因素每个人打工作绩效分,作为绩效工资分发依据,一年累计的工作绩效分作为年终奖分发依据,工作绩效分也是提拔干部任用的参考。目前状况一些执法人员的办事效率太低。通过计算机就可以很容易统计出来,干多干少(处理案件多少),干好干坏(处理案件满意度,是否有争议,是否有上访)。
3、实行回访制度
采用电话回访、短信回访、人员回访相结合 实行回访制度对于预防腐败有很大威慑和监督作用。
案件结束后,可以采用电话回访、短信回访、人员回访相结合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信息回访;
1)对案件审理判决的满意度(满意、一般、不满意)调查。只要执法人员对案件双方人员有理有据的解释引导,依照法律判决,一般最终都会接受。在我的案子里07第二次上诉后判不离,法官依法解释有理我也满意,上访高院虽然没给我解决问题,但我也心服口服,对其它几次法院判决我都不满意。
2)案件判决后,对案件审理法官廉政表现(满意、一般、不满意)调查。法官人品能力调查包括法官是否受贿、当事人是否找人托管系调查。这项调查搞得好会大大减少腐败,是对心存侥幸的人极大震慑,你想如果收了贿赂肯定怕事后哪天被人揭发,即使是别的领导打的招呼也怕那一天被人揭发。
这方式我们这里一个驾校里在用,驾校对毕业的学员进行短信回访,其中不满意是针对教练收受学员贿赂,如果一个教练一年当中被学员打了两个不满意,教练的年终奖将全扣,如果超过三个不满意将被开除,这个驾校风气一直很好,想进入学驾驶的人太多很难报上名,其它驾校风气差,一般不送上几百元礼是不行的,我想你周围也有很多这种现象。所有必须有揭发腐败行为灵活的通道机制。
4、真正让信访工作发挥实效,实行异地公开联审制,建立网络透明监督机制
很多信访案件,不管是严冬和酷暑信访者之所以不提辛苦坚持信访,起早去排队信访(你不信?事实就是这样,我建议信访部门最好安装一套类似银行的排队机),因为他们绝大部分身正不怕影子歪,一般都是有问题的,实行公开联审制,实现社会公开监督这样案件,主审他就会好好考虑不敢乱来。现实情况是很多案件即使明明是错判也不会纠正,因为这里面同一个地方司法部门大都熟悉、是同事、上下级关系,不可避免官官相护;另外如果错判达到了纠正就等于承认司法部门或某个司法人员的过失,影响到相关人员的利益,所以在这种背景下信访有实效吗?所以很多上访人在这里被一些接访人员玩弄于法律法规变通和解释之中,同样的行为,下可以是行政拘留处罚,上可以是无期徒刑直至杀头。中国出现这么多腐败,就是因为什么法律、什么章程都可以恣意的解释、恣意的变通,法律法规变成了弹簧。实行信息化管理,对于一些复杂的、久拖不决的、特别是信访要求重审案件全部进行信息公开,这些案件一般社会影响坏,实事求是将案件主要情况公开在网络上,建立网络透明监督机制,将案件分类,全国或全省建立相关法律专家库,随机抽取异地的相关法律专家发表裁决意见,进行评审,对于错判的案件要查明原因坚决纠正,如果不纠正就会纵容腐败。真正让信访工作发挥实效,反过来就是对司法部门一个很好的监督,所以一定要重视信访工作。实行异地公开联审,避免在同一个单位,由于案件是同单位的同事审理的,而不好发表不同意见得罪于他,现实情况一般是进行包庇,以致很多信访要求不了了之,只是走个形式过场。很多信访案件开始只是一个小案,就是因为司法机关处理不公,最后矛盾激化变成疑难案件,到处上访,有的坚持很多年上访,实在给社会造成很怀影响,所以司法机关不能只抓大案要案,不抓小案,其实大要案都是从小变大的,这和一个人生病一样,小病不治变大病就不好治了。
5、建立案件办理负责制
建立案件办理负责制,将案件由专人审理负责,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本单位领导、外单位领导、或案件其它人打招呼、说人情一律不予理会,必须要有相关人署名的书面材料说明理由,并将这些材料记录在册,以供以后查阅。这样案件办理人就可以专心办案,不必理会其它外界干扰,如果案件办理完出现问题,就很容易追查责任,对打击办关系案、人情案等腐败行为起到很大作用。
6、实行上、下级之间相互打分制
每个季度和年终实行实行上、下级之间相互打分制,下级对上级分别在工作能力、领导能力、廉政状况等进行无记名打分,上级对下级分别在工作能力、敬业精神、廉政表现等进行打分,分别作为季度奖、年终奖发放依据,也作为绩效分计算,这样全年的总绩效分最低的领导和部分职工将被淘汰。
实行打分制使领导和职工相互监督,这样领导就不敢轻易为私利为某个案件对下面打招呼,办案人员也是如此。这样对选拔优秀人才有很大好处。现在有很多好企业都实行了打分制。
7、立重罚规定惩处司法犯罪
本来司法人员知法犯法就应该罪加一等。只有对司法犯罪有严厉的刑罚,司法官员才能望而生畏,不敢贪污腐败,做到公正廉洁。
8、司法机关要在人大领导下真正独立
司法部门工作不受地方任何部门干涉,司法部门的一把手由人大任免的有业绩、作风正派、有领导才能的司法专家。其他内部领导实行绩效分评比、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差额考察、任前公示、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职试用期等制度。加强人事管理和监督方面的制度建设,逐步形成相互配套、约束有力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和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
9、司法官员任职前、后要公开财产,公开家庭成员情况
司法官员(应该是所有公务员包括所有的国有企业的管理人员)任职前、后要公开财产,公开家庭成员情况。
10、建立激励人民群众举报机制
1)按贪污受贿官员被查处金额的百分比(假设百份之五十)奖励给举报人 按贪污受贿官员被查处金额的百分比(百份之五十)奖励给举报人,[也许有人说奖励太多,我认其实不多,如果没举报人的举报,大部分贪官污吏是很难被发现的,且举报人是担着被打击报复风险的],另外,做好保护反映真实情况的举报人工作,对保护举报人不当的司法人员要从严惩处,还要规定接受举报的司法机关应直接去查处,不能当中转站,转到当地去查处,转来转去往往又转回到被举报人手里去了,接受举报的司法机关一定决不能犯官僚主义,当然如何细化执行要制定一系列措施规定,搞得不好也会冤枉一个好人,避免犯文革时冒进错误。
2)自首及配合司法机关调查的行贿人要免于处罚,并给予适当状励。对自首的行贿人及配合司法机关调查的行贿人要免于处罚,按一般的举报人对待并给予适当状励。对不配合司法机关调查的行贿人要与受贿人同罪对待。此举是解决行贿受贿问题的最有力措施。最了解受贿人就是行贿人!现在对行贿人的处罚比受贿人还严厉,简直就是逼着他们结盟!行贿人举报若无罪,受贿人就会自危,怕行贿人过河拆桥而不敢受贿,行贿人也就无处行贿了,行贿受贿被斩断一角,行贿受贿问题也就很好解决了,50%的腐败不攻自破。
三、反腐败关键看决心
由上所述反腐败是有很多办法的,关键看决心和基层落实,有的措施可以立即实行,我想只要有中央强有力领导,有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有正确的战略战术,大家都来想一些好的点子来反腐败,就会形成更多、更成熟、更有力的反腐败措施,铲除腐败生存的土壤。以上一些措施是我十几年打官司亲身经历有感而发,逐渐完善一套专门针对司法部门监督和管理机制不是难事,而且不需投资多少,我们要真正让监督和被监督成为自觉习惯,成为一种民主机制!别忘了反腐败重点在于治理司法腐败,任何形式的腐败最终都要在司法部门处罚,司法公正至关重要,司法若是腐败了,搞出错案冤案,社会影响更坏,如何更好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监督和管理我们的执法部门是当务之急,如果司法腐败被治理好,我敢说执法部门将会涌现出无数个铁面无私的包青天,不发分子将会战战兢兢,无处藏身,形形色色的腐败就会远离我们,社会风气将会大大好转,社会将会变得更加和谐,同样一些好的监督机制也可应用在国家相关机关部门,果真如此的话我们国家想不发展和壮大都难。
请支持此E政案第9952号人大提案请进,进入下面地址点击联署签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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