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公务接待规定实施细则(共10篇)(共10篇)
1.落实公务接待规定实施细则 篇一
全系统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
为规范和改革我系统公务接待行为,遏制和消除公务接待中的奢侈与浪费现象,根据国家及省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规定。
一、接待范围
公务用餐接待是指因工作需要,由办公室按标准和程序并在指定地点对来客进行餐饮接待的行为。主要有以下范围:
1、上级领导及有关主管部门来检查指导工作及专题调研的;
2、本系统外地机构来本地办理公务的;
3、外省有关部门来本系统交流、考察等公务活动的;
4、请求、协调有关部门支持工作需给予招待的;
5、召开会议需要安排就餐、住宿的。
二、接待原则及标准
1、公务接待工作要遵循“内外有别、适度节俭”的原则。
2、本系统内部接待,中午尽量在食堂用餐,坚持工作时间不饮酒,不用名酒、不上名贵菜肴,禁止公款购买烟草。
3、对内公务接待限定标准,接待分局或处级领导,每人次不超过100元。其他公务人员吃工作餐,每人每餐不超过50元。此标准包括酒水、饮料在内。超标准接待应报主要领导特批。-1-
4、公务接待实行对口、对等接待,由办公室确定接待标准和地点,指定陪同及负责接待人员。具体执行中应尽量控制减少陪同人员。
三、公务接待报销程序
经办人持接待餐馆收据发票,由办公室主任签字,经财务会计审核票据后,再呈领导审批,然后报帐,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办公室应建立接待登记台帐,对所有的公务接待逐笔登记,并定期向领导汇报或公示,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和群众监督。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2.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篇二
为减少员工不必要的困扰,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本法适用于湖北萌牛面馆管理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二、公务招待
1、公务接待应遵循”对口管理、提前安排、倡导节约、有礼有节”的原则;
2、公务接待费必须于接待前先提出申请,待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费用报销时请后附已审批通过的业务接待申请表(因特殊事项无法事先提出申请的,可电话请示批准后在招待后二个工作日内补该流程);
具体申请流程如下:
3、公务接待费用标准
董事会
部门
二级
1、合作方主要负责人;
2、政府、行业管理部门来司资
质认证等检查人员;
1、来司技术协助人员;
公司轿车/商务车/不超过3名陪
住宿标准三星级及以上酒店,公司不负担费
简餐消费 50 元/人 宴请消费 100-120元 /人
简餐消费 30 元/人 宴请消费 50-70 元/人
400元/桌同人员用 不超过2名陪同人员
1、协助对方预定住宿
三公司轿车/ 出租车
2、来司业务考察人员;
4 特别说明
接待的标准中三级接待不提供烟酒,如有必要应提前预算费用申请;
第一、二级接待如有需要礼品的,应一级礼品金额控制在500元以内、二级礼品金额控制在200元以内;
接待费用报付申请事项与后附发票的时间、内容必须一致,不一致部分将不予报销。
接待中涉及重要会议及机要事务等应注意严守公司商业机密。
五、其他规定:
1、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制定报董事会审批后颁布实施,有关未尽事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修改;
2、本规定自5月1日起实施。
接待申请表
申请部门:
来访单位 来访人数 联系人 陪同人员
接送安排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送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男 人、女 人,共 人
联系方式
来访事由
来访天数 来访时间
接待日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住宿安排
□否 □是,
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标准: 公司宿舍
酒店(名称: ) 一级 二级 三级 其他:
申请借支费用总额人民币: 元(大写: )
财务部负责人
餐饮标准
部门负责人
CEO 董事会
董事会
3.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制度 篇三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公务接待工作,减少接待开支,提高接待效率,从我局实际出发,特制定本制度。
一、接待工作对象及范围
本制度所指来客接待是指单位履行公务的接待,包括一般接待,专项接待等。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烟、酒、餐饮、来客住宿等。
二、接待工作原则
公务接待要本着“热情、周到、文明、节俭”原则,严格审批手续,杜绝铺张浪费,提倡工作用餐,做到周到服务。
三、接待工作程序
1、局办公室统一管理局机关接待工作,并负责组织实施,局财务股负责制定招待费用预算并进行监督和控制。
2、凡属各业务工作接待的,由业务股室负责人向各自主管领导汇报,并及时报局办公室登记,由局办公室提出接待建议报局主要领导批准,经同意后方可安排接待。
3、本局工作人员迎接检查、会议、工作加班等用餐由办公室把关批准,统一地点、统一标准。
三、接待标准
1、就餐标准:由办公室本着热情节俭的原则统一确定招待标准,在订餐时告知酒店,其他人员无特殊原因一律不准私自修改招待标准;宴请确需用香烟、酒水时,标准控制在中等以下;一般不得上高档烟酒和高档菜。工作人员加班等工作餐严格控制就餐标准,严禁超标准用餐。
2、公务接待公务接待实行对口、对等接待,尽量控制陪同人员。
四、结算办法
各股室招待费报销须由经办人、股室负责人签字后交局办公室审核汇总,并报请分管副局长、局长签字后,方可生效。自本制度执行之日起凡未按照公务接待就餐管理制度执行,无接待审批单的招待单据,局一律不予结算。
4.落实公务接待规定实施细则 篇四
修订《规定》的背景和目的
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公务接待活动出现的问题高度重视,明确要求完善公务接待制度等厉行节约制度体系,坚决刹住铺张浪费之风,切实遏制公务接待等公款消费中的各种违规违纪违法现象。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对规范和简化公务接待提出了明确要求。
中央领导同志带头垂范,以身作则,在公务接待活动中吃工作餐、住普通套间、不清场封路、不组织迎送活动、不层层多人陪同,展现了新一届中央领导亲民为民、节俭务实的优良作风,为各级领导干部和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了表率。
为了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相关要求,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成果,切实强化公务接待管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对2006年印发的规定进行了全面修订,旨在解决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制度和标准,创新管理机制,推进社会化改革,强化监督问责,为加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改进工作作风,树立党和政府良好形象提供有力支撑。
修订《规定》的总体思路
《规定》以公务接待厉行节约为主线,紧紧抓住创新管理和深化改革这两个“治本”之策,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突破,力求根治公务接待顽疾,遏制“舌尖上的浪费”,总体可以概括为四个关键词:
一是减量,建立接待双向约束机制,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和项目,坚持接待分类管理,严格区分公务接待与商务接待等其他接待,切实压减不必要的公务接待活动。
二是限支,管住接待经费预算,分类别、分地区制定接待费开支标准,强化接待费报销结算管控,把接待经费支出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三是问责,对公务接待实行全过程监管,推进接待信息公开,严格接待工作问责,强化对接待活动的刚性约束,增强内外监督合力,形成不愿、不敢、不能违规违纪接待的正确导向和正面预期。
四是改革,着力深化公务接待管理体制改革、接待服务社会化改革、机关内部接待场所转制改革、机关所属接待资源集中统一管理改革等四项改革,从根本上铲除滋生公务接待违规浪费行为的土壤。
《规定》呈现的新特点
《规定》体现了四个新特点。一是严字当头。严格和细化各项要求和标准,共提出了38项禁令,包括11项“禁止”事项和27项“不得”要求。
二是着眼创新。对2006年印发的规定内容进行了大范围、大幅度修改和增加,修订后共26条,其中,15条为全新内容,7条进行了大幅修改。
三是全方位覆盖。覆盖了适用范围、接待单位、接待对象、接待项目、配套改革等接待管理的各个要素,规范了事前审批控制、事中规范、事后监督问责等接待管理的全流程。对接待活动食、宿、行、迎送及警卫、预算和报销等关键环节作出了严格细致的规定。
四是注重操作性。与差旅、会议、培训等方面的政策规定相互呼应,标准衔接,统筹联动;根据公务活动实际,规定接待标准、范围和项目,对规范开展接待活动提出具体要求,可操作性强,便于抓好制度落实。
《规定》提出的新举措
《规定》提出了三个方面13项新举措。
一是源头管控,双向约束,从起点和源头压减公务接待活动数量。为此,《规定》提出:
——严格公务外出管控。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和人员数量。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
——严控接待范围。明确要求接待单位严格审批控制,无公函不接待,探亲、旅游、休假等因私活动不接待;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活动统筹接待;不得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建立接待清单制度,实现接待“留痕”。接待单位应当填写反映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的接待清单,作为报销凭证之一,留存备查。
二是明确标准,综合治理,简化和规范公务接待活动。为此,《规定》提出:
——简化接待礼仪。明确规定地区、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不得参加迎送,不得层层多人陪同。
——限制接待住宿房型,接待对象自负住宿费用。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从严控制接待用餐的次数和陪餐人数,严格限制用餐地点和消费内容。
——规范警卫安排。尽可能缩小警戒范围,不得违反规定管控交通,不得清场闭馆。
——接待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合理限定接待费预算总额,单独列示。
——接待费开支标准参照会议等标准分地区制定并进行动态调整。
——严格接待费报销管理。明确报销凭证种类,具备条件的地方应当采用银行转账或公务卡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三是全面公开,强化问责,坚决杜绝公务接待中的“破窗效应”。为此,《规定》提出:
——县以上各级党政机关全面建立接待信息公开机制,接受社会监督。
——建立立体式的接待工作监督检查体系,明确监督检查内容。
——将接待工作纳入问责范围,强化责任追究和惩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落实深化改革要求,从根源上破解公务接待管理难题
《规定》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通过深化四项改革来破解公务接待管理方面遇到的矛盾和难题:
一是深化公务接待管理体制改革。首次明确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指导下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从而统一接待管理,防止攀比浪费。
二是积极推进接待服务社会化改革。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实行政府购买服务,有效利用社会资源提供接待用餐、住宿、用车等服务。推行接待用车定点服务制度。
三是推进机关内部接待场所转制改革。推进机关内部接待场所建立健全服务经营机制,推行企业化管理,建立市场化的接待费结算机制,逐步实现自负盈亏、自我发展。
四是推进机关内部接待场所集中统一管理改革。推进各级党政机关对机关内部接待场所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和利用,建立接待资源共享机制。
《规定》对根治国内公务接待中公款大吃大喝顽疾,作出了相应的制度安排
《规定》要求接待对象按照规定标准(即差旅、会议、培训等伙食标准)自行用餐,不得向接待单位转嫁。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只可以安排一次工作餐。陪餐人数严格控制,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同时,《规定》对接待工作餐的用餐地点和消费内容作出严格限制: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规定》对国内公务接待开支标准制定问题作出规定,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为严格落实厉行节约要求,同时确保接待开支标准符合实际,避免在接待工作中留下突破标准的借口,维护制度的严肃性,《规定》坚持分地区、分类别制定接待开支标准,要求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市场价格等实际情况,按照当地会议用餐标准制定本级接待工作餐开支标准并定期进行调整;接待住宿执行接待对象在当地的差旅住宿费标准;接待开支标准报上一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备案。
《规定》从经费预算源头规范公务接待费支出
经费预算是公务接待费支出的源头,规范接待费支出,首先要严格预算管理。《规定》要求公务接待费用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单独列示,总额控制,禁止在非税收入中坐支接待费用,避免多头来源和支出规模失控。为防止负担转嫁,《规定》明确禁止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禁止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禁止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
《规定》增强公务接待活动的透明度,强化监督问责
为了增强公务接待活动的透明度,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规定》要求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组织公开本级国内公务接待制度规定、标准、经费支出、接待场所、接待项目等有关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问责是破解公务接待管理难题的关键一环。没有问责,不设高压线,再好的制度和标准也难奏效。《规定》从加强业务检查、加强财政审计监督、加大惩处力度这三个角度强化了对接待活动的监督问责。要求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级党政机关各部门和下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的监督检查;财政、审计部门加强对接待经费开支和机关内部接待场所的监督;纪检监察机关严肃追究接待单位相关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党纪责任、行政责任并进行通报,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贯彻落实《规定》的具体任务
5.落实公务接待规定实施细则 篇五
公司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接待工作,严肃接待纪律,减少经费开支,加强廉政建设,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接待工作原则
公务接待管理实行“统一标准、对口接待、有利公务、高效透明”的管理原则。
二、接待工作范围
1.来司视察、检查、指导工作的省厅局级、安阳市级及其他地市、上级主管机关等领导同志及随员。
2.来司考察、交流、联系工作的客户及供应商。3.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开展的其他公务活动。
三、接待标准
1.执行公司接待管理规定有关标准。
2.宴请酒水原则上中午就餐一律不准饮酒,晚餐用酒必须经分管领导同意。
3.除宴请外,来宾按工作餐标准进餐。由管理部负责发放免费就餐卡。
4.接待用礼品,事后须向总经理报备。
四、接待部门应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严格接待审批程序和宴请标准。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由管理部统筹安排,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接待部门必须事先申请和填写《来宾接待审批单》,写明申请人、经手人、事由和参陪人员,经分管领导签字方能接待。
五、对外接待做到“一事一报”,高管宴请须经总经理批准;行政总监及外联部的接待工作,可在接待完成后补办相关手续。
六、公司接待工作定点在公司餐厅,严格控制厂外接待。如需厂外接待一律经总经理同意,否则不予审签报销。
七、即日起,中高层管理人员不得自行接受政府官员、与公司有业务关联的官员及供应商的宴请,如确有需要,须经总经理批准。中层干部不得无故在外聚餐,确有需要,须报上级主管领导审批。
八、本补充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6.落实公务接待规定实施细则 篇六
新華網北京12月8日電(記者 崔靜)近年來,一些公務接待活動出現講排場、比闊氣、大手大腳和奢侈浪費現象,公款大吃大喝問題比較突出,敗壞了黨風政風,損害了黨和政府的形象。
8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公布新修訂的《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對公務接待進行規范,並明確由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解釋,新華社記者就此對國管局有關負責人進行了專訪。
記者:修訂《規定》的背景和目的是什麼?
國管局負責人:黨的十八大以來,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對公務接待活動出現的問題高度重視,明確要求完善公務接待制度等厲行節約制度體系,堅決剎住鋪張浪費之風,切實遏制公務接待等公款消費中的各種違規違紀違法現象。中央八項規定和《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對規范和簡化公務接待提出了明確要求。
中央領導同志帶頭垂范,以身作則,在公務接待活動中吃工作餐、住普通套間、不清場封路、不組織迎送活動、不層層多人陪同,展現了新一屆中央領導親民為民、節儉務實的優良作風,為各級領導干部和黨政機關工作人員作出了表率。
為了落實《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相關要求,鞏固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整改成果,切實強化公務接待管理,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對2006年印發的規定進行了全面修訂,旨在解決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活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完善制度和標准,創新管理機制,推進社會化改革,強化監督問責,為加強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工作,改進工作作風,樹立黨和政府良好形象提供有力支撐。
記者:您能否用幾個關鍵詞描述修訂《規定》的總體思路?
國管局負責人:《規定》以公務接待厲行節約為主線,緊緊抓住創新管理和深化改革這兩個“治本”之策,進行全方位、立體式突破,力求根治公務接待頑疾,遏制“舌尖上的浪費”,總體可以概括為四個關鍵詞:
一是減量,建立接待雙向約束機制,嚴格控制接待范圍和項目,堅持接待分類管理,嚴格區分公務接待與商務接待等其他接待,切實壓減不必要的公務接待活動。
二是限支,管住接待經費預算,分類別、分地區制定接待費開支標准,強化接待費報銷結算管控,把接待經費支出關進制度的籠子裡。
三是問責,對公務接待實行全過程監管,推進接待信息公開,嚴格接待工作問責,強化對接待活動的剛性約束,增強內外監督合力,形成不願、不敢、不能違規違紀接待的正確導向和正面預期。
四是改革,著力深化公務接待管理體制改革、接待服務社會化改革、機關內部接待場所轉制改革、機關所屬接待資源集中統一管理改革等四項改革,從根本上鏟除滋生公務接待違規浪費行為的土壤。
記者:與以往針對公務接待的相關規定相比,此次出台的《規定》呈現出哪些新特點?國管局負責人:《規定》體現了四個新特點。一是嚴字當頭。嚴格和細化各項要求和標准,共提出了38項禁令,包括11項“禁止”事項和27項“不得”要求。
二是著眼創新。對2006年印發的規定內容進行了大范圍、大幅度修改和增加,修訂后共26條,其中,15條為全新內容,7條進行了大幅修改。
三是全方位覆蓋。覆蓋了適用范圍、接待單位、接待對象、接待項目、配套改革等接待管理的各個要素,規范了事前審批控制、事中規范、事后監督問責等接待管理的全流程。對接待活動食、宿、行、迎送及警衛、預算和報銷等關鍵環節作出了嚴格細致的規定。
四是注重操作性。與差旅、會議、培訓等方面的政策規定相互呼應,標准銜接,統籌聯動﹔根據公務活動實際,規定接待標准、范圍和項目,對規范開展接待活動提出具體要求,可操作性強,便於抓好制度落實。
記者:針對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活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規定》提出了哪些新舉措?國管局負責人:《規定》提出了三個方面13項新舉措。
一是源頭管控,雙向約束,從起點和源頭壓減公務接待活動數量。為此,《規定》提出:——嚴格公務外出管控。要求各級黨政機關加強公務外出計劃管理,科學安排和嚴格控制外出的時間、內容、路線、頻率和人員數量。公務外出確需接待的,派出單位應當向接待單位發出公函,告知內容、行程和人員。
——嚴控接待范圍。明確要求接待單位嚴格審批控制,無公函不接待,探親、旅游、休假等因私活動不接待﹔對能夠合並的公務活動統籌接待﹔不得用公款報銷或支付應由個人負擔的費用。
——建立接待清單制度,實現接待“留痕”。接待單位應當填寫反映接待對象的單位、姓名、職務和公務活動項目、時間、場所、費用等內容的接待清單,作為報銷憑証之一,留存備查。
二是明確標准,綜合治理,簡化和規范公務接待活動。為此,《規定》提出:
——簡化接待禮儀。明確規定地區、部門主要負責同志不得參加迎送,不得層層多人陪同。
——限制接待住宿房型,接待對象自負住宿費用。住宿用房以標准間為主,接待省部級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間,不得額外配發洗漱用品。
——從嚴控制接待用餐的次數和陪餐人數,嚴格限制用餐地點和消費內容。
——規范警衛安排。盡可能縮小警戒范圍,不得違反規定管控交通,不得清場閉館。——接待費全部納入預算管理,合理限定接待費預算總額,單獨列示。
——接待費開支標准參照會議等標准分地區制定並進行動態調整。
——嚴格接待費報銷管理。明確報銷憑証種類,具備條件的地方應當採用銀行轉賬或公務卡結算,不得以現金方式支付。
三是全面公開,強化問責,堅決杜絕公務接待中的“破窗效應”。為此,《規定》提出:——縣以上各級黨政機關全面建立接待信息公開機制,接受社會監督。
——建立立體式的接待工作監督檢查體系,明確監督檢查內容。
——將接待工作納入問責范圍,強化責任追究和懲處,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記者:《規定》如何落實深化改革要求,從根源上破解公務接待管理難題?
國管局負責人:《規定》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通過深化四項改革來破解公務接待管理方面遇到的矛盾和難題:
一是深化公務接待管理體制改革。首次明確縣級以上黨政機關公務接待管理部門負責管理本級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工作,指導下級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工作,從而統一接待管理,防止攀比浪費。
二是積極推進接待服務社會化改革。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實行政府購買服務,有效利用社會資源提供接待用餐、住宿、用車等服務。推行接待用車定點服務制度。
三是推進機關內部接待場所轉制改革。推進機關內部接待場所建立健全服務經營機制,推行企業化管理,建立市場化的接待費結算機制,逐步實現自負盈虧、自我發展。
四是推進機關內部接待場所集中統一管理改革。推進各級黨政機關對機關內部接待場所進行集中統一管理和利用,建立接待資源共享機制。
記者:《規定》對根治國內公務接待中公款大吃大喝頑疾,作出了哪些制度安排?國管局負責人:《規定》要求接待對象按照規定標准(即差旅、會議、培訓等伙食標准)自行用餐,不得向接待單位轉嫁。確因工作需要,接待單位隻可以安排一次工作餐。陪餐人數嚴格控制,接待對象在10人以內的,陪餐人數不得超過3人﹔超過10人的,不得超過接待對象人數的三分之一。
同時,《規定》對接待工作餐的用餐地點和消費內容作出嚴格限制:工作餐應當供應家常菜,不得提供魚翅、燕窩等高檔菜肴和用野生保護動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煙和高檔酒水,不得使用私人會所、高消費餐飲場所。
記者:《規定》如何對國內公務接待開支標准制定問題作出規定,確保標准的科學性和可行性?
國管局負責人:為嚴格落實厲行節約要求,同時確保接待開支標准符合實際,避免在接待工作中留下突破標准的借口,維護制度的嚴肅性,《規定》堅持分地區、分類別制定接待開支標准,要求縣級以上地方黨委、政府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市場價格等實際情況,按照當地會議用餐標准制定本級接待工作餐開支標准並定期進行調整﹔接待住宿執行接待對象在當地的差旅住宿費標准﹔接待開支標准報上一級黨政機關公務接待管理部門、財政部門備案。
記者:《規定》如何從經費預算源頭規范公務接待費支出?
國管局負責人:經費預算是公務接待費支出的源頭,規范接待費支出,首先要嚴格預算管理。《規定》要求公務接待費用全部納入預算管理,單獨列示,總額控制,禁止在非稅收入中坐支接待費用,避免多頭來源和支出規模失控。為防止負擔轉嫁,《規定》明確禁止在接待費中列支應當由接待對象承擔的差旅、會議、培訓等費用,禁止以舉辦會議、培訓為名,列支、轉移、隱匿接待費開支,禁止向下級單位及其他單位、企業、個人轉嫁接待費用,禁止借公務接待名義列支其他支出。
記者:《規定》如何增強公務接待活動的透明度,強化監督問責?
國管局負責人:為了增強公務接待活動的透明度,讓人民監督權力,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規定》要求縣級以上黨政機關公務接待管理部門會同財政部門按組織公開本級國內公務接待制度規定、標准、經費支出、接待場所、接待項目等有關情況,接受社會監督。問責是破解公務接待管理難題的關鍵一環。沒有問責,不設高壓線,再好的制度和標准也難奏效。《規定》從加強業務檢查、加強財政審計監督、加大懲處力度這三個角度強化了對接待活動的監督問責。要求縣級以上黨政機關公務接待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本級黨政機關各部門和下級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工作的監督檢查﹔財政、審計部門加強對接待經費開支和機關內部接待場所的監督﹔紀檢監察機關嚴肅追究接待單位相關負責人、直接責任人的黨紀責任、行政責任並進行通報,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記者:各地區、各部門在貫徹落實《規定》方面有哪些具體任務?
國管局負責人:對於各地區、各部門來說,一要健全制度標准體系,制定實施辦法,明確接待工作餐等接待開支標准,完善招商引資接待等其他接待管理規定,統籌調整會議費、差旅費、培訓費等相關開支標准。二要強化管理監督,建立接待清單制度和接待信息備案機制﹔加強對本級機關各部門和下級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工作的監督檢查﹔推進縣級以上
7.落实公务接待规定实施细则 篇七
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工作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分公司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央**党委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党组转变作风实施细则,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公司公务接待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二、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室公务接待行为。
三、*公司公务接待介定为工作性接待、来访性接待。
(一)工作性接待:是指集团公司、区公司人员履行公务来*(含随行人员),属地相关部门人员履行公务来分公司工作的接待。
(二)来访性接待:是指**同行业人员来石考察调研的接待。
四、*公司公务接待工作统一归口由综合办公室负责。
五、*公司公务接待费用按预算进行管控。
六、公务接待住宿应严格执行差旅费的有关规定,优先在定点饭店安排,执行协议价格。出差人员住宿费应当回本单位凭据报销。不得超标准安排接待住房。
七、公务活动用餐要按照快捷、健康、节约的要求,积极推行简餐和标准化饮食,主要提供家常菜和突出新疆特色的食品,科学合理安排饭菜数量,餐食要坚持小份量,提倡自助餐,杜绝浪费。确因工作需要,可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只安排与履行公务事项和来访事由有直接关联的主要人员参加。
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档消费餐饮场所。
八、*公司公务接待的出行活动尽量安排集中乘车,严格控制接待用车。
九、*公司公务接待需对口接待部门通知综合办公室,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请示和答复。经*公司领导批准同意接待的,由*公司办公室审核确定来访人员活动路线、活动内容、陪同人员、接待标准等事宜。超出审核范围的费用,一律由对口接待部门负责人自行承担。
十、*公司接待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月审核结算。
十一、不得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
十二、公务接待不得在机场、车站、辖区边界安排迎送活动,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等。
十三、禁止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禁止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十四、*公司公务接待工作自觉接受*公司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部门的监督。
十五、本规定由*公司综合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8.落实公务接待规定实施细则 篇八
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重要举措。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潞城市委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的通知(潞发【2017】32号)文件精神,结合经信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进一步改进调研工作。各股室结合本职工作,深入开展“两走一转”大调研活动,即“走企业,调研市场需求,走园区,调研发展需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局领导下基层调研每个月不少于五天,每年必须撰写两篇调研报告。进一步完善调研相关制度,加大对局领导和各股室日常工作性调研的统筹力度,推行联合调研制度,避免在短期内对同一企业的重复调研。各股室通过调研,掌握实情、理清思路、把握重点,着力研究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在企业和群众“最急”上见真情,“最怨”上改作风,“最盼”上赢民心。努力使经信局成为市委市政府的“参谋部”,经济的“信息港”,政企的“连心桥”,企业的“服务台”。
二、进一步规范会议活动。严格执行局会议制度,能不开的坚决不开,可以合并的坚决合并,提倡用一个会议解决多个问题。提倡开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会,开小会、开专题会、开议事定事的会。会前,参会人员要准备充分,切实改进会风,力戒讲空话、套话,从而提高会议实效。机关工作人员不参加与履行管理职责无关的各类会议、论坛和活动。
三、进一步强化主动服务意识。把服务放在机关一切工作的首位,对职责范围内的事,建立第一接待人服务责任制和分管领导负责制,不得推卸责任、敷衍塞责,不得含糊其词、模棱两可,杜绝扯皮、推诿、搪塞。坚持使用文明用语,说话和气,态度和蔼。对来访办事的群众问一声好、让一个座,做到来有迎声、去有送声、问有答声、办事结果有回声。严禁出现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谢绝一切妨碍公务的请客送礼和公费娱乐。局机关工作人员要积极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群众,提供高质量服务,其服务质量的好坏将作为考核局机关工作人员的首要标准。
四、进一步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能不发文件的坚决不发,能不以文件形式下发的,也坚决不发文件。凡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制发文件。文件要有思想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严格控制篇幅。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能用网络传输的,不再印制纸质文件。
五、进一步改进公务接待。简化接待程序,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在坚持热情有礼的同时,减少宴请,减少陪同,杜绝铺张浪费,力争接待费用零增长。局机关工作人员在市属各单位检查工作,不得在检查单位用餐。严禁收受被调研企业的礼品。
六、进一步加强各类出差和培训的管理。严格执行公务人员出差管理各项规定,严禁超标选择交通工具和超规格宾馆住宿,不得借出差之机参观名胜古迹和风景区,坚决制止参加无实质性内容的培训,不得以任何名义进行一般性的考察和照顾性出差,严禁通过中介机构或旅游公司安排出差和培训。
七、进一步强化内部日常管理,倡导勤俭节约。坚持勤俭办事,压缩公用行政经费支出,压缩一切不必要的开支。用电方面,所有办公室长时间不用或下班要关闭照明灯、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用电,同时下班时及时切断电源。用水方面,广大干部职工用水时龙头尽量开小,用完随手关闭,如发现自来水设备滴漏现象,及时报告进行维修整治,有效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办公用品使用方面,加强办公用品的使用管理,规范办公用品的配备和领用。充分发挥网络优势,下发文件、通知传递传输尽量通过QQ群或微信工作群进行通知发布,送审稿一律采取双面或废纸打印,减少用纸,向无纸化办公方向发展。
八、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办公用房相关规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严禁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借婚丧嫁娶、圆锁、迁居之名大操大办,聚敛财务;严禁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严禁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
9.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 篇九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落实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教育局及中心校文件精神要求,学校特制定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加强作风建设的实施办法。
1、加强自身学习,提高自身素养。加强学风建设,继续开展创学习型校园活动,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坚持每周政治业务学习,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每周一次的领导、教师集中学习;开展读书活动。积极鼓励教师认真学习,丰富知识,开拓视野。
2、强化调查研究,注重解决突出问题。切实转变作风,校领导要深入班级开展调查研究。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实地考察等多种形式指导教育教学工作;学校领导要蹲点年级,要上课、听课、评课,走访学生家庭,走访家长,走访社会,带领教师积极开展“走进家庭、携手育人”大家访活动。
3、改进文风会风,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坚持求真务实,完善会议制度。学校要坚持例会制度,大力提倡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合理处理公文,提高办事时效,对于要求的事项要时办理,令行禁止。
4、规范公务接待,建设节约型单位。坚持厉行节约、勤俭行政的传统。学校的公务接待,必须按规定,必须由校办公室安排,严禁公款吃喝;提倡节约用水、用电、用纸。学校要树立勤俭办学意识,严肃财经纪律,不滥发奖金,不组织旅游、外出考察;在教职工中强化“光盘”节俭意识;加强水电和办公耗材管理,努力创建节约型单位。
5、热心接待家长。对于来访家长要热情接待,首问负责,对于教师和家长的合理诉求要及时解决。随时排查矛盾,认真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确保校园平安和谐稳定。
6、推进校务公开,提升工作效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学校要完善教育收费公示制,把教育收费项目、标准和有关政策,及时告知学生和家长;形成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使民主治校、依法治校工作落到实处。
7、加强管理,严肃纪律,促进作风建设。
学校做到五个严禁
一、是规范办学行为,严禁乱收费、乱补课、乱办班、滥发辅导资料、随意调整课程设置和节假日。
二、是做到厉行节约,严禁单位之间互相宴请、送礼和用公款超标准接待。
三、是强化财务管理,实施财务公开,严禁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乱发加班费、奖金、慰问金、津补贴和超标准布置奢华办公室。
四、是严禁借组织学习培训之名用公款组织教师外出旅游。
五、是严禁组织学生参加商业庆典活动。全体教师要认真执行“十个不准”
一、不准上班期间打牌、参与赌博等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
二、不准上班时间进行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外出吃早点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
三、不准讽刺、挖苦、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以各种借口将学生撵出课堂,强迫学生休学、转学、退学。
四、不准强制、诱导学生及其家长购买商业保险、教辅资料和各类商品,或暗示学生参加校内外收费的各种补习班、特长班和兴趣小组等活动。
五、不准训斥、指责学生家长,接收学生、家长赠送的礼品、钱财。
六、不准工作期间午餐饮酒和酒后进入教室。
七、不准在学生面前抽烟和在课堂上接打电话。
八、不准在网上发表不当言论,浏览不健康的网站。
九、不准私自举办补习班和和违反相关规定在校外兼职兼课。
十、不准散布、传播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及影响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论。
8、注重工作落实,健全工作落实机制。坚持抓落实求实效,把精力放在学校的发展上。放在教育教学质量上,学校班子成员、要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为师生服好务,突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确保全校上下令行禁止,促进校风、教风、学风建设上台阶。
9、培养健康情趣,保持高尚精神追求。要重视个人生活作风和生活情趣,讲操守,重品行,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培养正派的生活作风和健康的生活情趣。要坚持克已慎行,择善交友。加强道德修养,弘扬传统美德,模范遵守法律法规、社会公德,支持社会公益事业。
10、加强廉洁自律,树立教育良好形象。强化校风、教风建设,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教育,要求教师休息日不得在校外兼课,不得举办有偿家教。做到爱岗敬业,尽职尽责,乐于奉献,形成勤奋求真、严谨治学、博学践行、尚德奉献的教风和学风。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作风建设成效
(一)学校成立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作风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组长由王书贵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周晓飞同志担任,成员由各年级班主任组成。
(二)健全完善作风建设责任制。作风建设实行领导小组负责、教师监督、落实齐抓共管责任制。
(三)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对于学校的作风建设情况要随时接受上级检查和明察暗访,对教职工的作风情况年底进行考核和测评,并记入个人档案。
(四)实行问责制度。对于作风出现问题被上级查处或被媒体曝光属实的实行“一票否决”责任追究。
楠木渡镇新凤小学
10.江苏省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篇十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以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中办发〔2013〕22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江苏省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本规定所称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第三条
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第四条
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结合当地实际,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制定公务接待标准。
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工作,指导下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工作。
乡镇党委、政府应当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和开支标准。
第五条 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公务外出的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禁 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
第六条 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国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
第七条 接待单位应当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严格接待审批程序,建立健全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经负责同志审批的接待方案,接待单位要严格执行,为公务活动提供服务保障。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第八条 公务接待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打电子屏滚动标语,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安排群众迎送,不得铺设迎宾地毯,不得组织专场文艺表演,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各类纪念品和土特产,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
第九条 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一次工作餐,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的三分之一。
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第十条
接待住宿应当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有关规定,一般安排在内部接待场所或定点宾馆,不住豪华酒店、会所。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安排住房,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住地不搞突击装修装饰,房间不摆放鲜花、高档生活用品和豪华家具等设施,不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第十一条 省领导到地方考察调研时召开的各类会议,会场布置要简朴,不制作背景板,不摆放花草、香烟、水果,不安排茶歇,不发放材料袋、笔和记录本。
第十二条 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对公务接待经费的预算管理,合理限定接待费预算总额。公务接待费用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单独列示。
禁止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禁止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3 禁止在非税收入中坐支接待费用;禁止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
第十三条 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
接待费资金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具备条件的地方应当采用银行转账或者公务卡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第十四条
机关内部接待场所应当建立健全服务经营机制,推行企业化管理,推进劳动、用工和分配制度与市场接轨,建立市场化的接待费结算机制,降低服务经营成本,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逐步实现自负盈亏、自我发展。
各级党政机关不得以任何名义新建、改建、扩建内部接待场所,不得对机关内部接待场所进行超标准装修或者装饰、超标准配置家具和电器。推进机关内部接待场所集中统一管理和利用,建立资源共享机制。
第十五条 积极推进公务接待服务社会化改革,有效利用社会资源为公务接待提供住宿、用餐、用车等服务。推行接待用车定点服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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