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抗旱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精选5篇)
1.防汛抗旱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篇一
酒泉市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在市人民政府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的消防安全工作。具体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
(一)严格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综合分析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研究制定消防工作措施和发展规划,报市政府批准并组织实施。
(二)在农业收获季节、森林和草原防火期间、重大节假日以及火灾多发时段,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安全大检查。
(三)定期召开消防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全市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消防器材装备、消防队伍等建设任务中的重大问题,督促行业系统整改重大火灾隐患。
(四)指导全市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社会化消防宣传,积极开展构筑“防火墙”工程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五)通报全市消防工作任务落实情况,总结、表彰、推广消防工作经验,落实奖惩制度。
(六)按照市政府指令,组织工作组调查处理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一)负责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二)在全市产业政策、规划制定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技术标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在新建、改建、扩建重大建设工程可行性专项报告审查和工程竣工验收时,负责将消防安全列入专项审查和验收内容。
(四)对本部门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承担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直属单位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承担消防安全领导责任。
(五)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能,对涉及消防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审查,依法承担安全责任。
三、市教育局
(一)组织制订全市各类教育机构(含学前教育机构,下同)的消防安全工作法规政策、规划和应急预案,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防火措施,消除火灾隐患。
(二)组织各类教育机构开展构筑社会“防火墙”工程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将消防知识纳入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培训内容。
(三)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能,对涉 及消防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审查,依法承担安全责任。
四、市监察局
(一)负责对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情况实施监察,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二)依法追究因渎职导致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部门和人员。
(三)会同有关部门对重大消防安全问题、重大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五、市民政局
(一)督促全市孤儿院、养老院、福利院等单位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防火措施,消除火灾隐患,组织应急演练,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二)督促村委会、社区居委会认真做好消防管理工作,大力构筑社会“防火墙”工程,负责解决火灾后受灾群众的生活安置和善后处理工作。
(三)对本部门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承担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直属单位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承担消防安全领导责任。
(四)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能,对涉及消防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审查,依法承担安全责任。
六、市财政局
(一)按照国家和市政府有关标准和实际需要,负责落实和保障市级消防工作经费,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承担相应管理责任。
(二)负责市政府安排的消防工作专项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协调、保障重特大火灾事故处置和善后处理资金。
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制定全市建设行业消防安全工作地方性法规政策,会同消防部门制定城乡消防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工程建设的地方性消防技术标准。
(二)组织建设行业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督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公用事业供热、供水和燃气经营企业开展构筑社会“防火墙”工程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三)对本部门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承担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直属单位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承担消防安全领导责任。
八、市交通运输局
(一)制订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对局直属企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实 施监管。
(二)负责抓好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消防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把消防安全纳入全市运输站场、港口建设等重点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立项审查、项目实施和竣工验收重要内容;对全市高等级公路沿线服务场所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监管。
(三)负责全市道路、水路旅客运输(包括出租汽车和旅游运输)、货物运输、搬运装卸、车船维修、汽车租赁、汽车驾驶学校等场所和汽车出入境运输的消防安全监管。
(四)对本部门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承担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直属单位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承担消防安全领导责任。
九、市农牧局
(一)负责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全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将村镇消防安全布局、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消防通讯、消防基础设施等建设纳入农业农村发展相关专项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并认真组织和督促实施。靠实责任、增加投入,切实加强草原防火、农村沼气使用与管理。
(二)督促做好农村节日与集会、夏秋收等火灾多发季节的防火安全工作,组织开展防火、用电、用气等消防安全常识宣传培训活动。
(三)对本部门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承担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直属单位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承担消防安全领导责任。
(四)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能,对涉及消防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审查,依法承担安全责任。
十、市林业局
(一)负责制订全市森林火灾预防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会同市计划发展财政等职能部门制定森林防火工作总体发展规划。
(三)组织开展森林火险监测预警、火情监视、宣传教育和消防管理培训工作。
(四)对本部门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承担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直属单位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承担消防安全领导责任。
十一、市商务局
(一)负责指导城乡市场建设的消防安全工作;加强成品油、酒类等重要商品流通及拍卖、典当、租赁、旧货交易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二)对外商投资企业执行国家消防法律、法规情况以 及国家级、省级、市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制订、落实消防规划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督促展会主办单位做好各类商品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的消防安全工作。
(四)对本部门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承担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直属单位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承担消防安全领导责任。
十二、市文化局
(一)负责组织全市文化艺术行业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督促公共文化服务单位、文化娱乐场所以及本系统直属单位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防火措施,消除火灾隐患,组织应急疏散演练,开展构筑社会“防火墙”工程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活动。
(二)督促全市公共文化设施重点单位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
(三)对本部门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承担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直属单位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承担消防安全领导责任。
(四)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能,对涉及消防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审查,依法承担安全责任。
十三、市卫生局
(一)督促全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卫生及其科研机构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培训制度,落实防火措施,消除火灾隐患,组织应急疏散演练,开展构筑社会“防火墙”工程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活动。
(二)严格要求所属单位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对本部门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承担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直属单位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承担消防安全领导责任。
(四)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能,对涉及消防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审查,依法承担安全责任。
十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一)督促全市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及其个体工商经营者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制度,积极组织监管单位开展构筑社会“防火墙”工程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活动。
(二)依法查处经销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行为。
(三)对本部门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承担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直属单位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承担消防领导责任。
(四)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能,对涉 及消防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审查,依法承担安全责任。
十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一)负责全市消防产品质量监督工作,依法查处消防产品质量违法行为,规范消防产品经营市场秩序,对消防产品质量承担监管责任。
(二)落实特种设备安装、使用的消防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参与特种设备火灾事故调查处理。
(三)对本部门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承担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直属单位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承担消防安全领导责任。
(四)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能,对涉及消防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审查,依法承担安全责任。
十六、市广播电影电视局
(一)负责制定本系统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积极履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义务。
(二)落实防火措施,消除火灾隐患,监督本系统单位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曝光”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三)依法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工作计划,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公益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报道消防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事迹。
(四)对本部门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承担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直属单位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承担消防安全领导责任。
(五)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能,对涉及消防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审查,依法承担安全责任。
十七、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一)协调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点问题,对重大火灾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制度。
(二)督促全市非煤矿山企业依法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依法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四)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能,对涉及消防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审查,依法承担安全责任。
十八、市宗教事务局
(一)结合宗教工作特点,组织制订全市宗教活动单位(场所)消防安全工作规章制度,积极开展构筑社会“防火墙”工程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督促宗教活动单位(场所)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 度,落实防火措施,消除火灾隐患,组织应急演练。
(三)监督检查宗教活动单位(场所)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情况,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按照职责权限严肃处理。
(四)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能,对涉及消防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审查,依法承担安全责任。
十九、市旅游局
(一)组织制订全市旅游行业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督促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等旅游业单位开展具有行业特点的消防安全应急疏散演练和宣传教育活动。
(二)督促、检查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等旅游业单位落实防火措施,整改火灾隐患,开展构筑社会“防火墙”工程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活动。
(三)将消防安全纳入旅游行业评级、评优活动之中,并承担监管责任。
(四)对本部门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承担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直属单位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承担消防安全监管责任。
(五)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能,将消防安全纳入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的审批、评定程序,依法承担安全责任。
二十、市粮食局
(一)制定全市粮食流通领域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市级、县级粮食储备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律、法规,保障粮油储备单位消防安全;对市局直属企业的消防安全工作承担监督责任。
(三)组织粮食系统开展构筑社会“防火墙”工程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活动。
(四)对本部门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承担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直属单位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承担消防安全领导责任。
二十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一)组织编制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负责将人防工程消防安全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二)组织开展人防工程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对利用地下空间设置商场、市场和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进行监管。
(三)制定地下商场、市场和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应急预案,并组织经常演练。
(四)对本部门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承担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直属单位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承担消防安全领导责 任。
(五)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能,对涉及消防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审查,依法承担安全责任。
二十二、市公安局消防分局
(一)依法组织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二)指导全市消防机构依法履行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职责。
(三)督促社会单位开展构筑社会“防火墙”工程和“四个能力”建设活动。
(四)指导多种形式社会消防力量开展业务训练。
(五)指导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进行防火设计审核、竣工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
(六)指导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事故。
(七)受理查处消防安全方面的举报、投诉案件。
(八)负责市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2.防汛抗旱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篇二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标委综合[2013]90号”文《关于下达2013年第二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 由全国电工合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申报的《弱磁材料相对磁导率的测量方法》国家标准 (制定) 已批准立项, 计划编号为20132418-T-604。另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工信厅科[2014]114号) 《关于印发2014年第二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 本标委会申报的机械行业标准修订项目《铆钉型电触头技术条件》和《铆钉型电触头用线材技术条件》获立项, 项目编号分别为2014-0575T-JB和2014-0576T-JB。
有意参加以上标准制修订工作的单位, 请与电工合金标委会秘书处联系。联系人:谢永忠 (0773-5888296, 13978390235) 。
3.防汛抗旱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篇三
发改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等日常事务性工作,具体负责规划编制、方案制定、组织实施、信息反馈等工作,同时,调整完善价格政策,对鼓励类的服务业,尽快实现用水、用电、用气、用热价格与一般工业基本同价;对涉及服务业的行政性收费进行全面清理,坚决取消各种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切实降低服务业发展的成本。
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落实服务业就业人数指标任务,做好服务业人才培养、就业创业、劳资保障和劳动保险等劳动和社会事务等工作,具体负责建立服务业人才队伍发展规划,落实各项人才政策,鼓励和支持各类人才干事创业,尤其是高校毕业生进入服务业领域就业创业;积极引进服务业高级人才,鼓励优秀人才领办创办服务企业,形成培训、就业、创业相衔接的良性机制,为服务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同时,积极做好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等工作。
财政局:负责落实服务业引导资金指标任务,积极建立完善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增长机制,完善地方金融体系,提高金融服务质量。具体负责每年安排500万元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列入财政预算,支持新兴服务业和高端服务业培育发展;协助有实力的服务业企业联系金融贷款或社会融资;通过贷款贴息、以奖代补、抵押担保等形式,扶持服务业重点项目和示范聚集区建设;推进金融体制创新,争取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兰州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我县设立分支机构。
商务局:负责落实储备项目、招商引资、引大引强、兰洽会签
约项目、引导资金争取等指标任务,具体负责商贸服务业发展规划、市场建设发展规划等规划制定;建立和完善现代商务服务体系,做好中心商业区、商业;聚集区和便民商业聚集点建设,着力培育大型商贸龙头企业和配送中心,大力推进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居民服务等连锁经营、特许经营和联盟发展,着力培育高层次、规模化、集约型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增强辐射带动能力,促进商贸流通业扩规模、上水平;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积极争取和举办具有重大影响的商贸文化、体育活动及高端会议,吸引国内外知名旅游、商贸、物流企业和研发机构入驻我县,不断提升我县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大力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稳步推进“农超对接”工作,全力抓好便民肉菜店建设,争取把我县建设成标准化菜市场试点城市。
工信局:负责落实工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等工作,具体做好各类工业园区内综合性服务平台建设,积极鼓励和发展与制造业相配套的工程装配、研发设计、物流配送、信息商务等服务产业;围绕构建新能源配套服务中心,积极开展新能源设备检验检测、技术认证、安装维护服务、工程研究中心建设、新产品研发设计等高端工业性生产服务业,推进工业研发、设计、物流、营销等配套服务,扶持发展第三方专业化服务企业。
教育局:负责健全和完善与发展现代服务业相适应的教育培训体系,把服务业人才培养纳入教育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创新人才培训模式,积极鼓励职中等学校开展服务业技能培训,为促进创业就业,提高服务业就业人数在全社会就业人数中的比重奠定人才基础。
文化局:负责落实文化产业发展项目策划包装及文化产业人才培养等方面指标任务,具体做好“十二五”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深
度挖掘丝路文化、居延文化、自然文化、航天文化、人文文化等资源,谋划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积极开发文化创意体验、会展接待项目、高端产品研发、广告印刷宣传、科技动漫传媒等文化服务,加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和文化产品商品研发力度,加快“航天文化产业园”建设,提升文化产业发展水平。
卫生局:负责研究制定全县城市现代服务业卫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积极做好卫生领域建设项目的包装策划争取实施工作,落实医疗卫生体系优惠政策,鼓励和培育卫生服务,家庭保健、病患陪护、居家养老等新兴服务业发展;培养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壮大卫生医疗队伍,开展形式多样的卫生服务;加强卫生质量监管,提供卫生安全保障。
建设局:负责落实房地产发展指标任务,具体负责制定房地产发展规划,建立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完善住房保障政策,加快安居工程、廉租房、公租房和“两限”房建设,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平抑房价过快上涨,逐步实现“人人享有适当住房”的目标;同时,做好现代服务业项目的选址、工程招投标、施工建设、验收备案等工作。
交通局:负责落实通道经济规划实施、引进培育物流企业,建设物流体系等指标任务,具体做好通道经济发展规划实施工作,加快推进物流园区建设,围绕优势产业发展,着力提高大宗货物的运输保障能力,形成集仓储、运输、包装、配送等为一体的现代物流体系。积极培育龙头物流企业,支持发展中小物流企业,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企业,引导工业企业分离外包物流业务。整合各行业信息资源,建设物流信息平台。
农牧局:负责落实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指标任务,具体负责
做好加快构建和完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工作,积极争取实施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农产品流通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体系和农业防灾减灾体系项目,以专业协会为依托,构建生产服务新格局;以农超对接为重点,创建农产品营销新模式;以自主研发为突破,培育制种产业新优势;以深化改革为动力,探索涉农服务新路子,形成集生产、营销、科技、信息、金融保险、质量监管、技能培训为一体的“一特四化”现代农业服务体系。
民政局:负责做好发展和培育家政服务龙头企业工作,积极拓展家政服务、社区服务、养老服务、病患陪护、家庭保健、保安保洁等社会性服务行业,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同时,加快发展会计、审计、律师、会展等中介服务组织,规范中介服务行为,促进中介服务业健康发展。
环保局:负责制定全县城市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落实环境保护方面的优惠政策,积极做好现代服务业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验收等工作,对全县范围内的环境状态进行监测,推动全民参与环境保护。为服务业项目建设和引进创造良好的环境氛围。
科技局:负责落实科技性服务业方面的指标任务,具体做好科技服务业发展规划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积极做好科技宣传、科技进步、专利申报、技术改进、科技信息网建设等工作,全力提升科技信息服务业发展水平。
旅游局:负责落实旅游产业发展项目的策划包装及旅游产业人才培养等方面指标任务,具体做好 “十二五”旅游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积极构筑文物古迹展览、航天科技体验、民族风情旅游、生态观光农业、光电工业观光等为重点的文化旅游产业体系;加大旅游开发建设,大力实施高档宾馆、星级饭店、A级景区、农家
园、旅游村等建设项目;认真举办好“金秋胡杨节”等重大节会,拓展国内外旅游市场。
统计局:负责落实好服务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就业人数等指标的统计分析工作,具体做好服务业统计数据的审核、核算和分析,督促落实服务业统计制度,积极建立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成果统计体系,为研究制定支持服务业发展政策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撑。
广电局:负责做好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和发展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积极营造浓厚的发展氛围,大力推进干线传输网、“三网融合”、光纤“进区入户”等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积极探索推进千家“数字企业”建设工作,不断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加快信息资源开发,推进数字化城市建设。
国土局:负责落实和出台优惠的土地准入政策。具体要扩大服务业用地供给,对服务业项目特别是国家鼓励的项目,要优先安排用地计划;对确需占用农村土地的,优先办理农用地转用、征用报批手续;对列入城镇规划的服务业建设用地不得擅自更改用途。
国地税局:负责落实和出台优惠的税收政策,具体要积极探索改革服务业税收制度,对服务业企业所得税分类别制定减免政策;按规定对符合税收优惠和可实行差额征税办法的行业和企业要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大力支持现代服务业行业发展。
工商局:负责落实服务业工商优惠政策,入驻企业营业执照办理等工作,具体负责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服务业准入制度,积极鼓励社会资金投入服务业,落实好“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未明令禁入的服务业领域,全部向外资、社会资本开放,并给予同等待遇”和“注册资本降低在1万元以内,小型、微型服务企业注册资本控
制在3000左右”的工商优惠政策,不断放宽市场准入条件,简化工商办证程序,规范市场管理秩序,建立服务业数据库,完善信息网络建设,积极鼓励和扶持新兴服务业发展,不断培育更多的服务业增长点。
邮政局:负责制定和实施全县邮政业务规划和计划,认真做好邮政网络建设、维护和运行等工作,积极规范行业行为,拓宽快递等新的邮政业务。
4.防汛抗旱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篇四
同志们:
今天这次会议是经县委主要领导同意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是深入贯彻全国组织部长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市委人才工作会议要求、研究部署今年全县人才工作的一次重要会议。俗话说,“好的开始就是成功的一半”。这次会议的成效直接关系到今年全县人才工作的成效。刚才,县委组织部X同志宣读了《关于调整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县农业局、科技局、人社局、商贸物流区、教育局、卫计局主要负责同志就本单位去年人才工作作了述职,应该说大家都付出了艰辛的努力。特别是组织部长X同志作了一个非常生动、实在的报告,既全面总结了人才工作成绩,也深刻指出了目前人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全面安排部署了今年各项具体工作。对他讲的,我完全赞同,请大家务必深刻领会并抓好贯彻落实。下面,在X同志讲话基础上,就做好全县2020年人才工作,我谈三点想法,与大家交流。
一、强化“第一资源”意识,增强做好人才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同志在参加全国人大广东代表团审议时曾强调:“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在这三个“第一”中,无论是发展还是创新,归根到底还是要靠人才,因此,人才才是“第一”中的“第一”。中国的北、上、广、深的高速发展,虽然得益于政策、地理、环境等优势,但其人才优势却是其他地方始终难以逾越赶超的最大优势。俗话说“境界一高天地宽”,当前,我们要切实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思想站位和工作站位,不断提高对人才工作的认识和理解。
(一)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对人才工作的新要求。据统计,在整个十九大报告中,直接提到“人才”两个字的地方达14处之多。十九大报告提出了“人才是实现民族振兴、赢得国际竞争主动的战略资源”的重要论断。这是人才工作的新定位。过去我们谈人才工作,比较多的是从社会经济发展的来认识,报告把人才工作进一步提高到了民族振兴的高度,与中国共产党的初心与使命直接联系起来,赋予了人才工作更加崇高的使命和更加重要的任务。十九大报告还对人才工作提出了“一个加快”“三个更加”,即“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加快建设人才强国”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指出了人才工作坚持的原则、目标和路径,彰显了我们党求贤若渴、广聚英才的博大胸怀。
(二)深刻认清人才工作发展的新趋势。近年以来,一些大城市纷纷上演“抢人大战”:杭州给钱,“硕士2万、博士3万”;南京给户口,落实“人才安居办法”;武汉给房,“大学生八折购房”,可以说“抢才大战”渐趋白热化。从湖北省内看,“武汉人才新政9条”、襄阳升级版“隆中人才计划”、“黄石东楚英才计划”密集出台,纷纷抢占人才工作“制高点”。这反映出,有什么样的人才理念,就会出台什么样的人才政策,有什么样的人才政策,就会吸纳什么样的人才资源。
(三)深刻把握新时代我县人才工作的新机遇。当前,X县正处于大有可为、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国家“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新一轮开放开发,省、市支持打造特色产业增长极等战略机遇叠加X县,X城市圈一体化发展助推X县,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五大幸福产业”引领X县。我县人才工作起步较晚、底子较薄。目前,虽然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但这些都是发展中的问题、前进中的问题,不能改变我县人才事业发展的大趋势和大格局。我们要有紧迫感和使命感,紧紧围绕打造更高标准、更高质量、更高效益首善之区的战略目标,为X县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撑,这样才能贡献首善之功、彰显首善之为、体现首善之位。
二、坚持“精准施策”原则,提升全县人才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做好人才工作的关键是做到“善识、敢用、能容”。“善识”就是要树立“大人才观”,不拘一格发现人才。“敢用”就是牢固树立“你有多大才就为你搭多大台”的理念,让人才脱颖而出。“能容”就是以开放包容的精神,让人才为我所用。具体来说,重点是做好“引才、育才、留才”三篇文章。
(一)大力做好“引才聚才”文章,把四海贤能招进来。要突出产业引才,紧扣我县机电制造、汽车模具、生物医药、电子商务、对外贸易、农副产品深加工等重点产业发展需求,精准对接、“靶向”发力,推动产业需求与人才需求“双向对接”。要突出项目引才,积极实施“X英才”、“X创客”、“金色沃土”等重点人才工程,实现人才项目“全链覆盖、全程引领”。要突出柔性引才,遵循“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理念,采取成果转换、“候鸟式”聘任、专题服务、技术合作等方式,不断拓宽引才渠道。
(二)大力做好“培才育才”文章,让本土精英冒出来。要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理念,围绕县委一圈三带、一河两岸、一区六园“三个一工程”、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农业、全域旅游“三篇大文章”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加强对产业领军型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紧缺专业人才等各类人才选拔培养力度,加快培育一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紧缺性人才队伍,并引导优秀人才向产业发展、扶贫攻坚、急难险重工作一线流动,既要让“外来的和尚会念经”,更要让“本地的和尚经念好”,从而构建人才互动共赢的生动局面。
(三)大力做好“留才用才”文章,使人才生态优起来。“种下梧桐树,才能留住金凤凰”。人才环境是人才工作的基础和根本。要积极营造尊重人才的社会环境,广泛采取走访慰问、定期座谈、个别交流、谈心交心等方式,加强各级领导干部与人才的沟通联系,广泛宣传各类人才创新创业的先进典型,让“到X去”“回X来”成为人才集聚新风向。要积极营造奋发有为的干事环境,构建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协同创新体系和创业平台,优化人才引进、培养、流动、评价机制,实现“人人皆可成才、人人皆有舞台”。要积极营造保障有力的生活环境,推行精准化、个性化服务,妥善解决人才住房、子女入学、配偶就业、社会保障等问题,最大限度解决人才“后顾之忧”。
三、履行“党管人才”职责,保证各项人才工作的系统化和长效化
人才工作千头万绪,牵涉到方方面面。既要“仰望星空”,更要“脚踏实地”;既要“齐抓共管”,更要“个个发力”。只有着力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用人单位主动担当、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新格局,才能确保各项人才工作落地生根并开花结果。
(一)让政治统领更有高度。党管人才是人才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根本保证。如果不重视人才工作,不抓人才工作,长期以往,就会导致“党管人才”的弱化。大家要有这个认识。凡是涉及人才工作的重大问题,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都会经常研究,县委常委会还会定期听取人才工作进展情况。要进一步落实领导小组联席会议、联系人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全区人才工作重大问题、重要政策、重点项目。要加强督促检查,做到重点项目全过程跟进、全过程督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二)让问责问效更有力度。人才工作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要建立健全人才工作专项述职、目标责任制考核等制度,推动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抓好人才工作,真正做到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的“寻觅人才求贤若渴,发现人才如获至宝,举荐人才不拘一格,使用人才各尽其能”。今天,会议印发了全年重点人才工作任务清单,各责任单位要逐一明确责任人,保证时间进度,提高工作质量,各责任单位“一把手”要做到重大思路亲自研究、重点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办,确保各项工作落地生根。
(三)让工作投入更有厚度。要牢固树立人才投入是赢得未来的战略性投入,是最大的投效益入的理念,完善人才发展投入机制,加大人才开发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者队伍建设,特别是人社、经信、民政、科技等部门,要进一步充实人才工作力量。财政部门要充分保障人才经费,促进人才工作专项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确保“有人干事”和“有钱办事”。
5.防汛抗旱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篇五
乡防办〔2011〕1号
太阳河乡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明确防汛抗旱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乡直各单位:
为确保全乡2011年防汛抗旱工作落到实处,经研究,现将全乡防汛抗旱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通知如下:
一、抢险现场指挥组:地质滑坡体现场指挥由段远钊同志
任组长;危房抢险现场指挥由张丽红同志任组长,中小学校抢险应急现场指挥组由黄恒兴同志任组长;在建工程抢险指挥组由张晓学同志任组长。现场指挥部成员由有关部门负责人、中小学校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涉及村(居)委会书记、主任和防汛指挥部临时安排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紧急情况下,现场采取有效措施全力以赴开展
抢险工作,组织指挥抢险力量,就地化解险情。对险点进行全面检查,排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并向防汛指挥部报告险情。在险情发生的第一时间尽最大可能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后勤保障组:由胡家吉同志任组长,成员为陈贻泽、彭集亮、郑绪珍及各村、居委会负责人和防汛指挥部临时安排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抢险救灾人员、资金、物资(包括电源、通讯设施)的落实,对抢险人员、车辆、物资进行合理调配和使用,组织转移和安置灾民,负责防汛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抢险秩序。
三、通讯联络组:由覃遵惠同志任组长,成员为党政办公
室,防汛办公室和防汛指挥部临时安排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防汛值班,保证信息渠道畅通,收集汛情、灾情动态,做好上传下达,及时向市、乡防汛指挥部反馈信息,发布汛情通报。
四、防汛抢险应急分队:由覃遵惠同志任队长,副队长由
各村、居委会主任担任,成员由乡直机关干部及各村、居委会党员、干部、村民代表、民兵、村民组成。各村、居委会抢险应急人员不得低于50名,必须在汛前向乡防汛指挥部上报应急分队成员名单,保证汛期随时调用。抢险人员必须服从乡防汛指挥部的统一调配,主要担任本辖区内河流、水库、地质滑坡体灾害、中小学校等的抢险救援工作。
附:太阳河乡2011年防汛值班表
太阳河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11年4月11日
主题词:防汛抗旱职责分工通知太阳河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2011年4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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