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产妇死亡原因分析及干预措施

2024-12-17

孕产妇死亡原因分析及干预措施(精选9篇)

1.孕产妇死亡原因分析及干预措施 篇一

城子乡中心卫生院 控制孕产妇死亡具体措施

为了控制我乡孕产妇及新生儿、围产儿死亡率,降低孕产期各种合并症的发生率,提高孕产妇健康水平和新生儿素质,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孕期保健。对孕产妇进行专案登记,定期进行产前检查,对高危孕产妇在孕产妇系统保健手册上做特殊标记,实行专案管理。

孕早期:有异常分娩和家族遗传病史者、服用药物或接触有害物质者及有过两次以上流产者需做特殊监护。

孕中期:测量宫底高度,描记妊娠图,B超测量胎头双顶径、羊水量及监护胎儿发育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治疗或终止妊娠。

孕晚期:动员孕妇及其丈夫开展胎动计数、胎心率监护,必要时测定胎盘功能及胎儿成熟度,并做羊水量及质量检查。

定期检查,测量血压及验血红蛋白指数,以便及时发现妊娠高血压综合症,描记心电图,以及时发现心脏病等合并症。纠正异常胎位,监护胎儿宫内发育情况,对有严重传染病和胎儿畸形可疑者,及早进行产前诊断,果断终止妊娠,以减少某些疾病的发展导致的严重后果。加强产前宣教,建立产前咨询门诊,进行产前咨询、检查指导和矫治工作。同进还根据孕产妇具体情况,早期决定分娩方式和分娩地点,以确保母婴安全和健康。

二、产时保健。对孕产妇实行计划分娩、科学接生。正确处理各产程,防滞产、防产伤及产后出血等产科并发症。成立由妇产科、内科、儿科、麻醉科、外科等有关人员组成的孕产妇急救小组,配备相应的急救药品和设备,对高危孕产妇必须24小时随时监测,必要时由妇产科和儿科医务人员共同进行产时监护,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对危重症者要由孕产妇急救小组进行会诊,采取有利措施,以保证母婴安全。同时严格掌握催产素、米索等引产药物使用的医学指征,禁止乱用。并做好产后防视工作。

三、及时转诊。对高危孕产妇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转诊。高危评分在12—21分者为C级,可在乡卫生院住院诊治;22—44分者为B级,可在中心卫生院诊治;45分以上者为A级,要转诊到县级以上医疗保健单位诊治。并建立孕产妇急救转诊绿色通道,以确保高危孕产妇得到及时转诊和治疗。

城子乡中心卫生院

2.孕产妇死亡原因分析及干预措施 篇二

1 资料

1.1 一般资料

2002-2012 年孕产妇死亡率得到有效控制,从2002年的19.63/10万至2012年零死亡。见表1。

2 干预措施

2.1 落实分级管理

一是明确职责。市卫生局与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相关单位签订妇幼保健工作责任书,将有效控制孕产妇死亡率项目列入责任状内容,层层分解责任。责任书明确规定,对目标如期完成、工作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对发生孕产妇死亡的单位,经省、市两级评审均认为可以避免死亡的,取消年度考核的评优资格。二是奖罚分明。我们每两年一轮进行妇幼保健专项工作先进评比,对成效比较突出的县市区进行表彰。三是夯实基础。制定《台州市孕产妇系统保健分级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村公共卫生联络员、责任医生、乡镇卫生院、中心卫生院及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的职责。特别是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建立每季度下乡摸底、巡查制度,实行分片包干,并对基层保健机构进行业务指导、检查、考核和管理,严把“五关”,即:早孕建卡关、产前检查关、高危孕妇追诊管理关、产后访视关和产后42天检查关,实施孕期全程医学监护。同时,我们还每季度召开妇幼保健院(所)长会议,回顾分析上一季度全市妇幼保健工作进展和存在不足,布置下一季度全市要实施的妇幼保健工作计划,有效地促进了全市妇幼保健工作水平的整体提高。四是规范制度。制定了《台州市孕产期系统保健工作规范》,作为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开展妇女孕产期,即孕前、孕期、产时和产后各时期和胎婴儿保健工作提供医疗、保健的指南,强化了基础保健,为保障母婴健康和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2.2 强化高危管理

高危妊娠管理是围产保健工作的重点,是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的一项有效措施[2,3]。一是规范高危妊娠管理。我们多次修订了《台州市高危妊娠管理办法》,明确了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对高危妊娠管理的职责,高危孕产妇实行定点筛查、定人管理、定点治疗、定期上报的“三定一报告”管理制度,不断强化高危孕产妇管理。二是规范危重症孕产妇的诊治。出台了《台州市危重症孕产妇会诊转诊规定》,明晰各级职责,强化首诊负责制、属地管理和规范转诊制。具备危重症孕产妇救治能力的医疗保健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借故推诿、延误救治或发生让危重孕产妇自行转诊的现象,对违反规定的医疗保健机构由卫生行政部门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吊销助产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导致孕产妇、围产儿死亡或发生严重并发症者,经市围产协作评审小组或医疗事故鉴定小组确认后,对责任单位和个人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基层医疗机构发现重度高危孕产妇要由专人陪送及时转县级医疗保健单位,并电话报告当地妇幼保健机构;经治疗后症状未缓解或病情加重者须转入上级医疗保健单位或请会诊。妇幼保健机构每月对乡镇卫生院的高危妊娠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并召开月会反馈存在的问题,督促基层卫生院及时整改,完善了重度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和联管制度。三是强化重高危孕产妇管理。各县、乡两级妇幼保健单位建立重高危孕产妇动态管理信息上墙制度(网络管理),将本辖区重高危孕产妇的姓名、联系电话、地址、户籍、高危因素、检查、追踪、随访、结案情况及管理责任人等信息上墙,及时掌握辖区内重高危孕产妇的基数、病情、去向,对辖区的重高危孕产妇实行动态管理,做到一个也不漏。

2.3 狠抓内涵管理

一是健全评审制度。始终坚持组织市围产协作组专家到发生地进行孕产妇死亡个案评审,将评审结果、存在问题以及指导意见进行现场反馈,督促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妇幼保健机构和经治的医疗机构,通过个案评审促进整改提高。同时,每年还召开二次孕产妇死亡评审会议,除对孕产妇个案评审外,还对当年发生率比较高的病种的发现、管理、治疗等方面进行业务培训;会后,及时下发孕产妇死亡评审会议纪要,使各级医疗保健单位共同吸取教训,积累经验,做到警钟长鸣,始终绷紧保健、产科质量和管理这根弦。三是加强产科质量检查。我们多次修订完善《台州市县及县级以上产科质量检查标准》,每两年一次对全市县及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的产科质量和妇幼保健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在持续检查督促整改下,全市产科质量和妇幼保健工作质量有了进一步提高,各地也逐渐完善辖区的重危孕产妇报告制度、重危孕产妇抢救应急预案,并与基层卫生院签订目标责任书,用一系列管理措施,来促进辖区妇幼保健质量和孕产妇抢救能力的稳步提高。

2.4 规范行业管理

贯彻落实“一法两纲”是妇幼卫生工作的核心。我们严格按照《浙江省助产技术管理办法》和台州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助产技术管理的通知》要求,重点抓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的准入工作。一是依法规范专业服务。加强对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终止妊娠手术等母婴保健技术服务项目的机构和人员的审批、校验工作。对不符合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机构和从事助产技术专项服务的人员予以取缔;对于年分娩量少,基础条件差,超能力服务,距离其它助产机构路途近的机构则取消其助产资格;对催产素使用不规范,无指证剖宫产等情况严重者予以限期整改。二是加强助产技术能力培训。定期开展助产技术服务专项培训班,考核成绩合格者发给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上岗证,以切实提高助产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素质。三是依法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接生、超范围开展妇幼诊疗活动等违反《母婴保健法》的行为,加强母婴保健服务市场监管。

2.5 提高业务水平

加强围产期保健,是妇幼保健工作的关键所在,又是控制孕产妇死亡的一级预防措施。我们要求妇幼保健机构每月召开妇幼保健月会,以会代训,定期举办以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的识别、产科急症的处理为重点内容的培训班,提高基层妇幼保健人员对重高危孕妇的识别和转诊能力,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治疗。各辖区还指定1-2家综合性医院作为定点救治单位,专门负责辖区危重孕产妇的抢救工作,各定点医院均成立包括相关学科专家在内的高危孕产妇抢救小组,完善抢救设施,保持绿色通道畅通。

2.6 提高保健意识

台州是一座新兴城市,户籍人口达588万,其中农村户口占2/3,各省市流入人口达200多万,广大群众的卫生保健意识整体比较淡薄。为此,我们十分注重视妇幼保健知识宣教工作,创新渠道,强化宣传。一是与新闻媒体合作宣传。通过电视、报纸、黑板等多种渠道,面向广大群众宣传卫生保健知识。专门制作了以流动人口孕产妇为主题的保健宣传节目,内容主要是流动人口孕产妇的管理和孕产期保健安全知识,节目的播出对流动人口孕产妇保健工作起到了良好的宣传和教育作用。二是社区医生直接宣传。利用农村公共卫生为桥梁,将妇幼保健知识编写成册,通过责任医生和社区医生进村、进社区发放到群众手中,使广大农村妇女从中获取保健知识。三是专业机构宣传。在妇幼保健机构开设孕妇学校,开辟健康教育专栏,刊登妇幼保健知识等方式提高孕产妇个人、家庭及全社会对孕产期保健意识,使孕前科学准备、早孕检查、定期保健成为广大孕妇的自觉行为。四是利用节庆宣传。我们利用“六一”儿童节、“三八妇女”节和“母乳喂养宣传周”进行重点宣传妇幼保健知识,提高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率,降低高危孕产妇发生率,从而控制孕产妇死亡的发生。

2.7 提高困难群体服务实效

我市流动人口年分娩量占全市的二分之一,每年高达3万多人次,流动人口的妇幼保健是当前妇幼保健工作的难点。为使经济较为贫困的流动人口孕产妇能够享受到基本的孕期保健与医疗服务,我们在全市实施对本地困难户和流动孕产妇实行孕期保健和平产限额收费服务。全市有44家医疗保健单位推行限额收费服务,正常孕期保健费用控制在300元以内;平产费用县级医疗保健机构收费800~1000元,中心卫生院600~800元,让困难群体享受到实实在在的优惠,流动人口孕产妇死亡率也呈逐年下降趋势,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3 进一步完善工作的措施

3.1 建立全市妇幼保健信息平台

实现全市妇幼保健信息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对孕产妇保健实行动态管理,医疗保健机构做到无缝衔接,进一步提高对孕产妇管理的效能[4]。

3.2 实行综合目标管理考核机制

以目标管理着手,落实工作任务,签订目标责任书,尤其是对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和死亡率要作为主要目标进行考核,并与工作绩效挂钩。落实工作数量、质量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的量化,并健全考核机制,定期组织检查[5,6]。

3.3 加强妇幼卫生三级网络建设

妇幼卫生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主要组成部分,这项工作要通过村卫生室、乡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卫生机构长期为广大妇女提供专项系统服务,还需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综合性医院、妇幼保健机构等协作完成[7,8]。因此,各级必须加大三级网络财物投入,保健人员与当地人口配比达到《全国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稳定保健人员,明确各级保健人员的职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3.4 加强基层保健人员业务培训

高危妊娠筛查是妊娠风险管理的第一道防线,对于不宜继续妊娠者采取有效干预措施对减少孕产妇死亡发挥至关重要作用[9,10]。早期发现孕妇、高危孕妇筛查和追踪随访管理等服务项目都在基层完成,因此,必须要强化基层服务人员专业知识培训,提高早期有效干预业务水平。

参考文献

[1]滕檄萍.加强基层网络建设与管理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J].中国妇幼保健,2014,29(12):1818-1820.

[2]徐晶,柳林康,许金莲,等.高危妊娠管理与监测2218例结果分析[J].实用临床医学,2014,15(1):127-128.

[3]江红华.围产期保健卡在围产期保健管理中的应用分析[J].中国继续医学教育,2015,7(11):18-19.

[4]夏天,张诚,卢婷,等.我国84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信息标准应用现状分析[J].上海预防医学,2014,26(5):267-269.

[5]张志深,田立川,马海红.医院行政后勤岗位绩效考核的实践探索[J].中国医院管理,2014,34(11):66-67.

[6]方群英.高危妊娠相关因素分析与预防[J].中国初级卫生保健,2011,25(4):64-65.

[7]何爱美,王佩英,兰义欣,等.景宁县妇幼保健三级网络建设现状与对策[J].中国农村卫生事业管理,2014,34(11):1407-1409.

[8]周典,张新书,都鹏飞,等.综合性医院实施目标管理的理论与实践探索[J].中国医院管理,2014,34(3):18-20.

[9]徐群芳,丁晓芬,沈建芬.孕产妇围产期保健状况调查和健康教育效果分析[J].实用预防医学,2014,21(11):1357-1359.

3.孕产妇死亡原因分析及干预措施 篇三

及应对措施

一、土壤和苗木质量

(一)土壤质量

1、回填土:底部含建筑垃圾,碎石土,颗粒级配不均匀,用新开挖土充当种植土回填,车库顶板土层厚度不够栽植大乔木,临时施工道路未经深翻直接种植植物,使得苗木生长的土壤质量降低,栽植后大量死亡,或者假活后死亡。

例如:展示区三进院草坪。

应对措施:使用土质较好的土回填,加强对回填土质量的检查,对碾压板结土壤进行深翻深耕,去除杂物,捡出大块建筑垃圾。

2、土壤性质:土壤的粘性大、保水/透水/透气性差,导致沤根;酸碱度不匹配、养分、肥力不足。

例如:展示区阳光大草坪,长时间积水,导致草坪发霉腐烂;朴树、榉树、油松积水死亡。

清水湾公园土壤透水性差,雨后粘性、湿陷性大。应对措施:深翻深耕种植土,増施有机肥;塑造地形时,要平整密实均匀,排水坡度合理顺畅;在树坑下铺10cm¢10-20mm碎石或陶粒作透水透气层;埋设PVC透气排水管。

3、土壤污染:污染土壤导致病虫害、病毒的产生,对新断 根移植的植物易造成感染、伤害。

应对措施:翻地时、栽植前均匀使用一些多菌灵等消毒杀毒产品。

(二)苗木质量

1、苗源选择:选用便宜的山地苗,选用产地与栽植地气候环境相差较大的苗木品种。

例如:中央城栾树;涵翠苑楸树;荆河东路红叶石楠小苗的死亡;香樟的死亡。

应对措施:了解市场、产地,拓展苗源;分析苗木的习性,根据适应性选择不同地区的苗木(萧山/沭阳);做到适地适树,多用乡土树种、苗圃苗、移植苗,尽可能少用山地苗;使用经过过度驯化的苗木(桂花)。

2、全冠/大树移植:即时效果的要求,选择体量大的全冠苗木,断根后土球有限,栽植蒸腾量大,导致死亡。

例如:中央城广玉兰。

应对措施:建议修剪保持整体外形骨架;选择2-3年生苗圃苗;对速生树、阔叶树、常绿树舒枝摘叶后栽植;栽植后喷叶面水肥。

3、运输过程:远距离运输,保护措施不到位,增大了水分的蒸发,未及时喷水,土球风干失水严重。

例如:南方红壤土苗木,风干后,很难浇水泡透土球。应对措施:保护土球,使其保持湿润状态;中途喷水,减少 水分的蒸发;高温天气保持通风,盖遮阴网,防止爆嗮。

4、移植时间:反季节栽植、反复移植、盛果期栽植。例如:展示区山杏、山桃、垂丝海棠;清水湾公园部分苗木反复移植。

应对措施:合理安排工期计划,选择合适的时间移植苗木,避免盛果期移植。

二、验收质量

忙于施工,苗木到场验收后建档跟踪不完善就栽植,导致管理养护针对性不强。

应对措施:

1、专人负责:自苗木进场验收到施工养护到期,进行专人全过程跟踪,留好影响资料,做好栽植分析记录。

2、严格管理:严把质量验收管关,要全员、全过程的重视质量管理。

(1)检查苗木起挖、包装、缩坨断根的质量;(2)检查土球大小,是否有假土球现象;(3)检查植物生长势是否旺盛;(4)检查有无病虫害、干枯枝。

3、跟踪到位:对存在质量问题的苗木,做好影像记录,栽植位置记录,重点观察养护,总结分析成活状况。

三、栽植质量

1、栽植前(1)植物配置:根据植物生长习性、生长空间、需水性、喜阴喜阳性等确定栽植位置;选苗时对阳面做好标记;

(2)合理防护:断根处剪口修剪整齐,进行防腐防菌处理,枝干剪口处涂伤口涂膜剂,及时栽植避免日灼。

2、栽植中

(1)吊装时对树干进行保护,以防划伤树皮或造成暗伤;(2)确保根部与土壤结合紧密,捣密,杜绝栽植不实现象;(3)避免栽植过深,及时浇足浇透定根水,避免灌木栽植后大面积均匀浇水。

四、养护质量

1、缺乏专业的高标准的后期苗木养护管理专业队伍和养护标准,培养年轻化的专业养护带班人员。

2、修剪、水肥、病虫害管理,讲究方法,把握时间,调配好用药浓度等。

五、部分死亡苗木工程案例

1、荆河东路红叶石楠小苗;原因:苗源选择问题。

2、小叶女贞球死亡一半;原因:根部部分死亡。

3、紫叶李栽植时成活率不高,栽植后成活部分生长较好;原因:生根慢。

4、荆河东路马褂木;原因:栽植时间不当(夏季),应在3、4月份栽植。

5、荆河东路雪松;原因:。

6、荆河东路五角枫;原因:。

7、香樟;原因:产地与栽植地气候相差较大,遇极寒天气。

8、展示区草坪;原因:土壤透水性差,积水,排水不畅。

9、展示区朴树、榉树、油松;原因:积水死亡。

10、展示区山杏、山桃、垂丝海棠;原因:土球小,反季节栽植、盛果期栽植,未修剪就栽植。

11、玉兰成活率低;原因:强光,土壤贫瘠、积水,通透性差。

12、清水湾公园朴树;原因:。

园林绿化项目

李 亮

4.幼儿健康状况分析及干预措施 篇四

本学期天气的温热,容易造成各种常见病的发生。在上级儿保科医生的指导下,我幼儿园严格执行幼儿入园前体检制度,根据幼儿的特点合理安排幼儿在幼儿园的全日生活,保证每天2小时以上的户外活动,每周制定营养平衡的食谱,并每季度为幼儿园内的幼儿测量身高体重,认真执行消毒制度,预防传染病在我幼儿园的发生。在本学期,我幼儿园邀请南朗医院儿保科的医生为我幼儿园的幼儿进行体检,现对我幼儿园的幼儿健康状态情况进行分析,以了解我园所卫生保健工作情况。

一、幼儿健康状态分析:

本学期我园所参加体检的结果可见,我园所的幼儿健康状态基本达到卫生保健要求,没有贫血的发生,反映出我幼儿园的营养供给较好,家长也比较重视幼儿的伙食。但龋齿这个缺点发生率过高,主要与家长不重视幼儿的口腔保健,对幼儿口腔保健存在错误观念,认为小儿不需要进行口腔保健,经常给小儿吃甜食,并没有养成饭后漱口、睡前刷牙的卫生习惯,以为龋齿等小儿到6岁以后换牙,没有定期到医院进行口腔保健。由于电视电脑的普及,家长由于工作繁忙而陪伴幼儿玩耍的时间减少,导致经常陪伴幼儿的是电视节目与电脑游戏,幼儿的用眼卫生不注意引起视力异常,本学期我幼儿园的视力异常幼儿较去年略有减少。本学期我幼儿园没有传染病的发生,出勤率达到95%以上,常见病、多发病、日发病率少于标准,反映出我幼儿园的幼儿整体的健康状态良好。

二、干预措施:

针对本学期我园所的幼儿健康状态,我园所将加强在幼儿的口腔保健方面、饮食方面、视力方面的保健工作。

1、严把幼儿入园前体检及验证关,做好晨检工作,加强环境卫生及消毒工作,预防传染病在我幼儿园的发生。

2、加强带量食谱的制定,根据幼儿的生长发育的需要科学配制食谱,努力提高幼儿的生长发育达标率,防止贫血的发生。

3、在园所内举办科学育儿讲座,使家长充分认识到儿童的口腔保健及视力保健的重要性及方法,共同做好卫生保健工作。

4、5、与医院联系,争取在园所内开展口腔保健。继续按要求做好体弱儿的管理,督促家长及时带幼儿进行缺点的矫治。

6、加强幼儿的体格锻练,开展三浴锻练,增强幼儿体质。

5.孕产妇死亡原因分析及干预措施 篇五

至2003年12月的法医尸体解剖案例资料进行统计,并对其中存在医疗纠纷的孕产妇死亡案例进行分析。结果31例存在医

疗纠纷的死亡孕产妇法医尸检案例中:(1)围产期死亡26例(83、9%),妊娠早期人工流产后死亡5例

(16.1%);(2)产科出血

引起的失血性休克死亡22例(71.0%),羊水栓塞死亡5例(16.1%),其它原因死亡4例(12.9%);(3)乡镇医疗机构17例

(54.8%),地县级医院占7例(23.6%),市级医院占4例(12.9%),其他占3例(9.7%);(4)纠纷产生的原因中疑为误治14例

(45.2%),误诊的9例(29.0%),抢救不及时的7例(22.6%),其他1例(3.2%)。结论孕产妇死亡医疗纠纷案主要发生在围产

期.其次是妊娠早期;产科出血是导致孕产妇死亡的最主要因素之一;乡镇及县级医疗机构易引起纠纷;引起纠纷的主要原因

是误诊、误治和抢救不及时。

【关键词】医疗纠纷;孕产妇死亡;法医病理学

【中图分类号】d919.

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9297(2005)04-0305—0

4forensic pathological study on maternal death cases involved in medical dissension. sun xing-wang,ya ng zh—ihui,ca0 ling1,yu gi.0-hlza,dong hui.department of forensic pathology,luzhou medical college,luzhou 646000, luzhou

medical college hospital

【abstract】objective to study primary cause and the characteristics of maternal death cases involved in medical dissension

and to improve the ability to prevent it.methods 3 1 maternal death cases of legal medical autopsy involved in medical dissension

were reviewed and analyzed.results of 31 maternal death cases involved in medical dissension:11 26 cases died in perinatal pe—

riod,5 cases died of artificial abortion in the forepart of pregnancy;2)22 cases died of obstetric hemorrhagic shock,5 cases died of

amniotic fluid embolism,and 4 cases died of other reasons.3)17 cases died in medical institution of town,7 cases died in medical

institution of county,4 cases died in medical institution of city,3 cases died in other medical institution;4)the reasons for medical

dissension:14 cases died of improper treatment,9 cases died of misdiagnosis,7 cases died of lingering salvage,1 ease died of oth—

er reasons.conclusions maternal deaths happen most frequently in perinatal period.secondly in the forepart of pregnancy;the

primary cause of maternal death was obstetric hemorhage; most medical dissensions were caused by town or county medical insti—

tutions;the main reasons for medical dissension were misdiagnosis、improper treatment and lingering salvage.

【key words】medical dissension;maternal dea山;forensic pathological

着人们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

断提高,近年来医疗纠纷诉讼案明显增加。正确合理

地调解和处理医疗纠纷已成为各级医疗行政部门和

医院普遍面临的问题.如何防范医疗纠纷也成为广大

医务工作者关注的焦点。虽然医疗纠纷在临床各科室

均有发生,但以妇产科和外科多见。[1,21本文就我院法医

学教研室十多年来受理的存在医疗纠纷的孕产妇死

亡法医病理尸检案例进行分析,探讨其特点及防范对

策。

材料和方法

一、资料来源

存在医疗纠纷的31例孕产妇死亡案例均来源于

四川泸州医学院法医学教研室1985—2003年间受理

当地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医疗纠纷法医尸检案

例.每例尸检案例资料完整,死因明确。

二、方法

31例死亡孕产妇均在死后8~64小时内行系统尸

体解剖,并做组织学(he染色)检查及相应的特殊检

查,由3位病理医生观察诊断。制定统一表格,逐项登

记,然后进行统计分析。

三、纳入标准

严格按医疗纠纷的概念为选择标准,无论死因为

[作者简介】孙兴旺(1965一),男,副教授。研究方向:法医病理,医疗纠纷鉴定。m-mail:lzsunxw@163.com

· 306 ·

何,不管医疗机构一方有无责任,只要引起了医疗纠

纷并涉及孕产妇死亡的尸检案例均纳入本研究。

结 果

一、年龄与城乡分布

本组3l例死亡孕产妇年龄2l~43岁.平均29.6±

5.2岁,其中21~24岁7例,25~29岁8例,30~34岁ll

例,35岁~39岁4例,40岁以上的1人;均为育龄期妇

女,超过30岁的l6例(51.6%),超过半数。农村人el

2l例(67.7%),城镇人el 10例(32.3%),以农村人el死

亡率较高。

二、死亡与妊娠时间

妊娠早期(停经后第8~l4周)死亡5例(16.1%),围产期(受孕后第37周以后至产后9天)死亡26例

(83.9%)。孕产妇产后50min~9 d死亡20例(其中产

后剖宫产后死亡2例,产后转院途中死亡4例),产程

法律与医学杂志2005年第l2卷(第4期)

中死亡5例,待产中死亡l例,人工流产后2~6d死亡

5例。

三、发生纠纷的机构

纠纷发生的医疗机构为地市级医院4例

(12.9%),县级医院7例(23.6%),乡镇医院l7例

(54.8%),其他3例(个体1例,无证行医2例)

(9.7%)。

四、死亡原因构成法医病理尸检结果见表l。3l例存在医疗纠纷的死亡孕产妇尸检病例中各种原因引起的失血性休克

死亡22例(71.0%),羊水栓塞死亡5例(16.1%),其

他原因死亡4例(12.9%)。引起失血性休克的原因有

产道严重撕裂伤出血、宫外孕破裂出血、子宫破裂、手

术后残端出血、胎盘滞留出血和低位前置胎盘残留

表1 31例死亡孕产妇法医尸检病理结果

table 1.the autopsy results of 31 maternal death cases involved in med ical dissension

五、临床诊断与病理诊断比较

临床诊断与病理诊断结果比较见表2。本组3l例

存在医疗纠纷的孕产妇死亡尸检案例中,临床诊断与

病理诊断的符合率为38.7%,其中各种原因引起的失

血性休克死亡22例,临床诊断符合率40.9%(9/22),误诊率59.1%(13/22),其中内出血8例中仅有l诊断

符合,其余7例诊断失误;因此误诊是导致失血死亡的重要因素。另外羊水栓塞死亡5例均诊断失误;其

表2 31例死亡孕产妇临床诊断与病理诊断结果比较

table 2.the result comparison of clinical dignosis and pathyological diagnosis of 31 maternal death cases

他原因死亡4例中有l例诊断失误。

六、纠纷产生的原因

3l例死亡孕产妇医疗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是误

诊误治,见表3。怀疑死亡原因为误治所致产生纠纷的l4例(45.2%),其中助产不当6例(19.4%),引产不当

5例(16.1%),手术失误3例(9.7%);怀疑死亡为误诊

所致产生纠纷的9例(29.0%);怀疑死亡为抢救不及

时所致产生纠纷的7例(22.6%);为其他原因的l例

(3.2%)。从以上可见,对各种治疗处理的怀疑明显多

于最终诊断,其中有的表面看来是在治疗过程发生的死亡.但实际上是诊断不明而延误了有效的治疗时机

而造成法律与医学杂志2005年第l2卷(第4期)

表3 31例死亡孕产妇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

table 3.the reasons for 31 maternal death cases becoming involved in medical dissension

讨论

处于育龄期的孕产妇一般比较年轻,身体素质较

好,在医疗过程中死亡后易引起纠纷。本组31例死亡

孕产妇,死亡年龄2l~43岁,平均29.6~5.2岁,年龄30

岁以上的16例(51.6%),超过半数。孕产妇死亡产生的医疗纠纷,主要发生在孕妇临产前后和要求终止的早期妊娠。本组死亡孕产妇法医尸检案例中,临产前

后死亡26例(83.9%),早期妊娠人工流产后死亡5例

(16.1%)。

导致孕产妇死亡的原因较多。据全国孕产妇死亡

检测协作组1989—1995年检测结果显示[3]:我国死亡

孕产妇主要死因占首位的是产科出血(48.5%),其次

为妊高征(11.8%)、妊娠合并心脏病(8.3%)、羊水栓

塞(5.1%)、产褥感染(4.6%)、妊娠合并心脏病

(8.3%)、其他(17.5%)、不详(0.9%);产科出血的主要

原因为胎盘滞留、宫缩乏力、子宫破裂、前置胎盘、软

产道损伤、胎盘早剥、子宫内翻、凝血障碍等。本组资

料中各种原因引起的失血性休克死亡22例

(71.o%),羊水栓塞死亡5例(16.1%),其他原因死亡

4例(12.9%)。引起失血性休克的原因有产道严重撕

裂伤出血,宫外孕破裂出血,子宫破裂、手术后残端出

血,胎盘滞留出血和低位前置胎盘残留等。这与国内

检测结果有一定出入.最主要的是由于本研究样本涉

及的是存在医疗纠纷的病例资料,具有一定的局限

性;其次可能也与临床诊断和病理尸检诊断结果不可

能完全符合有关。

优良的医疗服务,有赖于对疾病准确的诊断和及

时有效的治疗,任何一个环节发生问题都可能产生医

疗纠纷。及时有效治疗的前提是准确的诊断,因此.准

确及时的诊断显得十分重要。然而,临床诊断和病理

诊断客观上总是有一定距离.尽管将尸体解剖和临床

表现结合起来的病理诊断准确可靠,对医学发展起到

极其重要的作用,但临床上医生只能根据临床症状和

各项检查得出临床诊断,且有时病人病情危重,有的检查受到限制,所以不能要求临床医生与病理医生的诊断完全相符合。据统计资料显示,医疗水平较高的发达国家和地区.一般医院临床诊断与病理诊断的符

合率多在60%~80%,即使在医疗水平较高的医学院

校附属医院,二者的符合率也只有80%左右。本组病

理诊断与临床诊断符合率仅38.7% .明显较低.主要

是由于尸检材料多来源于边远农村的医疗纠纷案件。

在我国广大农村,导致孕产妇死亡的因素更复杂,不

仅要受医疗条件比较落后、专业医师缺乏、医师临床

经验不足、血液来源困难等诸多与医疗有关的因素限

制,而且还要受交通欠发达、经济条件较差以及思想

观念落后等诸多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和限制.因此.应

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不能一概将临床诊断不符合病理诊断的都定为医疗事故。

孕产妇死亡是国际社会普遍关注和十分重视的一个问题。临床上,医务人员采取积极措施,对有效减

少孕产妇死亡意义重大。从本组资料结果分析看.各

种原因引起的失血性休克死亡是导致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因素,避免和减少导致出血原因的发生,能有效

减少孕产妇死亡,降低死亡率。诊疗中应做到:(1)重

视产前(术前)诊断,治疗前(产前)认真检查病人,做

必要的辅助检查.医生应防止只凭借经验诊断,减少

误诊,可以有效减少治疗过程中的处置错误。本组资

料中5例人工流产孕妇均未作b超检查而误诊,其

中4例行刮宫和药物人流后又未留观,病人及家属医

学知识欠缺.未能及时发现内出血送往医院抢救,致

失血性休克而死亡;另l例被镇医院的医生误诊为急

性盆腔炎,输液治疗中死亡,未考虑到宫外孕的诊断。

(2)产时认真观察产程,积极处理并发症、合并症;合理控制宫缩强度.防止子宫破裂;有效保护产道,防止

产道严重损伤.减少大出血发生;胎儿娩出后,给予催

产素.促进子宫收缩,减少因宫缩乏力引起产后出血。

本组资料中.有3例因宫口未开全时错误使用大量催

产素致子宫破裂大出血母婴死亡;8例产道严重撕裂

伤致失血性休克,最终死亡。(3)产后密切观察产妇

生命体征(特别是血压)变化,特别是产后2小时内,严密观察阴道出血及子宫收缩情况,因产后出血往往

发生于产后2小时内,尽早发现有无出血,了解出血

量多少,及时正确处理,防止休克发生,可以有效减少

孕产妇死亡。(4)严格掌握剖宫产手术指征。一般而

· 308 ·

言.剖宫产死亡率高于阴道产,甚至高达7倍;[4]国内

上海市剖宫产死亡率是阴道产死亡率的2倍左右。is

1严格掌握剖宫产手术指征,提高手术质量,做好术前

准备,术中防止扩大创面,彻底、可靠止血,术后要严

密观察.及时发现手术并发症并妥善处理,也可有效

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在诊疗实践中积极防止各个环节

中的差错,可以有效减少孕产妇死亡,有利于减少产

科医疗纠纷的发生。

法医病理学尸检既可查明医疗纠纷的死因,为判

断是否是医疗事故寻找科学证据,又可验证临床诊断

结果,反馈医疗信息,对正确合理地处理医疗纠纷、提

高诊治水平和医疗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目前我国医疗纠纷尸检(多由患方提出)虽然有上升趋势同,但由于种种原因,总的尸检率仍然很低。故大力宣传

和重视尸检对调解、处理医疗纠纷和提高医疗水平均

有重要的作用和积极的意义。提倡移风易俗,破除迷

信,弘扬科学,做好家属工作,努力提高尸检率。医疗

纠纷尸检案件,专业性、技术性强,责任重大,法医参

与医疗纠纷鉴定.要求检验者不仅要有扎实的专业技

· 法医学理论与实践·

法律与医学杂志2005年第l2卷(第4期)

能和较高的鉴定水平,而且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检验工作中要认真仔细地对待每一个

环节,制订严密的尸检方案,防止错检和漏检;做到科

学、公正地鉴定,为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提供科

学依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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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孕产妇死亡原因分析及干预措施 篇六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本院2011年3月~2015年2月妇产科收治的高龄产妇共66例, 年龄35~43岁, 平均年龄 (39.0±4.0) 岁。对产妇的分娩次数进行分析可得, 初产妇共36例 (54.5%) , 经产妇共30例 (45.5%) 。孕周38~42周, 平均孕周 (40.0±2.0) 周。在选取产妇样本的过程中, 已排除符合以下标准的产妇[3]: (1) 双胎或多胎; (2) 巨大儿; (3) 妊娠期高血压综合征; (4) 妊娠期糖尿病; (5) 过期妊娠; (6) 骨盆异常。采用奇偶数字法将66例产妇随机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 各33例。两组产妇的年龄、分娩次数、孕周等一般资料比较, 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P>0.05) , 具有可比性。

1.2 护理方法

1.2.1观察组产妇采用心理护理干预, 具体方法包括: (1) 产前心理疏导, 针对其受教育程度、经济情况与身体健康对其进行全方位评估, 进行一对一陪护, 在陪护的过程中与产妇多进行沟通, 给予必要的产前健康教育[3]。产妇入院时, 由护理人员带领其熟悉产科的环境, 并向产妇讲解分娩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使产妇能够以正常的心态对待分娩疼痛。当产妇出现规律性的宫缩之后, 护理人员应将产妇转移至环境温馨、床位舒适的病房中进行待产, 产妇待产全程由护理人员与家属共同陪伴, 以消除产妇的紧张与焦虑的情绪。指导产妇开展平静而有规律的深呼吸[4], 以配合宫缩的节奏, 便于之后分娩。病房中可播放舒缓的音乐, 通过改善环境来分散产妇的注意力。在待产时可指导家属通过按摩的方法缓解产妇的肌肉紧张, 并对于产妇的积极表现进行鼓励, 使产妇对于分娩充满信心。 (2) 分娩过程中, 根据产妇的具体情况进行风险评估, 主要考评内容为胎位、羊水、胎心、胎膜、是否为瘢痕子宫、脐带情况等。根据产妇的情况判断分娩的方式, 不同分娩方式的产妇采用不同的助产人员进行护理与操作。情况危险的产妇, 由年资高、经验丰富的助产人员重点陪护, 情况稳定的产妇, 则由年资相对较低的助产人员进行陪护。 (3) 产后心理疏导, 高龄产妇容易出现产后抑郁, 因此产后心理护理是十分重要的, 护士要多与产妇进行沟通和交流, 及时发现和纠正产妇的不良情绪。

1.2.2对照组产妇根据相关规定给予产科分娩常规护理操作, 由产科护理人员在产前对产妇进行护理与心理辅导, 产妇宫口开全后, 由助产人员进行接生工作。

1.3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16.0统计学软件进行统计分析。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 (±s) 表示, 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率 (%) 表示, 采用χ2检验。P<0.05表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两组产妇分娩方式比较

观察组中24例自然分娩, 占72.7%, 1例产妇行阴道助产, 占3.0%, 8例剖宫产, 占24.2%;对照组中16例自然分娩, 占48.5%, 1例阴道助产, 占3.0%, 16例剖宫产, 占48.5%。观察组产妇与对照组产妇的自然分娩率与剖宫产率差异均具有统计学意义 (P<0.05) 。

2.2两组产妇产程与产后出血率比较

观察组第一产程为 (392.7±97.9) min、第二产程为 (37.4±10.4) min、总产程为 (423.2±103.8) min, 对照组分别为 (465.7±102.6) 、 (44.0±11.3) 、 (502.1±107.7) min, 三组数据相比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P<0.05) 。观察组产妇的产后出血率为3.0% (1/33) , 对照组产妇的产后出血率为9.1% (3/33) , 两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P<0.05) 。

3 讨论

随着社会的发展, 人们的生活水平得到提高, 晚婚晚育人群逐渐增多, 导致高龄产妇的数量近年来呈逐年上升的趋势。高龄产妇在分娩的过程中容易发生更多的风险, 影响母婴安全[5]。心理护理干预使产妇的心理负担得到缓解, 并有效改善其分娩疼痛, 保证高龄产妇顺利度过围生期。根据本文研究结果显示, 观察组的33例产妇给予心理护理干预, 对照组的33例产妇给予常规护理, 观察组产妇的自然分娩率、阴道助产率与对照组产妇相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P<0.05) 。观察组产妇的第一产程与第二产程以及总产程与对照组产妇相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P<0.05) , 两组产后出血率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P<0.05) 。

综上所述, 采用心理护理干预能够有效预防产妇产后出血, 并缩短产程, 减少产妇痛苦, 因此值得临床进行推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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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代聪娥.护理干预对高危妊娠产妇不良情绪的影响分析.中国医药指南, 2014, 12 (11) :375-376.

7.孕产妇死亡原因分析及干预措施 篇七

孕产妇死亡率作为反映一个地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水平的指标之一,已经被列为我国妇女和儿童发展纲要的重要指标,并成为卫生工作的三大指标之一。

孕产妇死亡是指从妊娠开始到产后42天内,因各种原因(除意外事故外)造成的孕产妇死亡均计在内,由于其比例较小,因而分母多以万或十万计。即每万例活产或每十万例活产中孕产妇的死亡数为孕产妇死亡率。

据统统计,每天全世界有约1500名妇女死于妊娠或分娩相关的并发症。据估计,2005年全球有53.6万名孕产妇死亡,其中绝大部分发生在发展中国家,而大部分死亡是可避免的。改善孕产妇健康是2000年联合国千年峰会时国际社会通过的8个千年发展目标之一。千年发展目标5是实现从1990到2015年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四分之三。但是,从1990年到2005年孕产死亡率仅下降了5%。为了实现千年发展目标5,需要加快在这方面的工作。

如何降低孕产妇死亡?

1、建立产科急救网络,开通绿色通道。

把建立产科急救中心和转诊、会诊网络作为降低孕产妇死亡干预措施的重点,强化产科急救中心综合抢救能力。产科急救中心应设立急救小组,急救小组医护人员必须具备国家认可的医学专业学历,相应专业的执业资格,建立各项管理及工作制度,建立妇产科急、危重症管理制度和孕产妇急救小组工作制度包括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孕产妇转运急救,高危妊娠管理,重症监护,会诊等一系列制度措施。

2、加大健康教育宣传力度,提升自我防护意识。

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增强广大妇女自我保健能力,提高住院分娩率是提高人口素质,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的有效途径和关键环节。妇幼卫生健康教育工作不仅仅是妇幼保健工作人员的职责,政府和全社会都要参与。

3、加强孕期保健,提高产科质量。

降低孕产妇死亡率,还应加强临床基础设施建设。对各级妇幼保健人员、助产人员、乡村医生应分级分类进行培训,不断提高基层人员服务技能,尤其是对高危妊娠的识别、转诊、抢救能力,产后出血的急救能力,产程的观察处理能力等,提高产科质量,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4、完善工作制度,加大母婴急救工作考核奖惩力度。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将母婴急救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加强监督,狠抓落实,认真做好母婴急救各项工作。对在母婴急救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及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因工作不负责任、抢救不及时等人为因素造成孕产妇、新生儿死亡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其责任并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和有关人员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5、加强保健网络建设,提高信息共享率。

建立保健网络,对于每位孕妇情况实行网络登记,各医疗保健单位进行联网,最大限度地实现资源共享,全面掌握孕妇孕期情况。

6、分工合作,明确妇幼保健各机构职能。

协调好计划生育部门与妇幼保健间的机构关系,加强部门间合作,减少计划外生育,降低不安全流产率;健全孕产妇评审制度,建立降低贫困地区孕产妇死亡率的过程指标体系,做好孕产妇死亡动态监测,找出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原因,有针对性地进行干预。

7、以人为本、加强流动人口管理。

8.孕产妇死亡情况调查分析 篇八

关键词:孕产妇,死亡,调查分析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收集1998-2010年我区妇幼卫生信息年报表和孕产妇死亡报告卡及死亡情况调查表, 在监测区内的孕产妇, (包括计划外妊娠的) , 从知道怀孕开始至分娩后42 d内死亡者为研究对象, 包括妊娠各期不同器官的病变以及与妊娠有关的疾病和因妊娠导致病情加重, 治疗不当的疾病引起的死亡, 不包括意外原因死亡。

1.2 方法

按照河南省孕产妇死亡监测方案的要求, 由我所专职人员进行收集、查阅每份孕产妇死亡病例, 核对死亡报告卡, 评审专家由围保协作小组妇产科专家组成。

2 结果

2.1 23例孕产妇主要死因顺位及构成比

从孕产妇死因顺位来看, 产科出血仍是威胁我区孕产妇死亡的首要原因, 死因构成与全国各地一样, 1995-2008年全国11个省 (市) 孕产妇死亡的直接原因构成前4位, 是产科出血 (53.6%) , 妊娠高血压综合征 (19.7%) , 内科合并症 (10.5%) , 产褥感染 (7.2%) [1]。内科合并症位于第二, 占30.43% (表1) , 如果按要求认真做系统的孕前、产前检查, 及早发现高危妊娠因素, 及时做出对症处理, 这方面原因造成的死亡大部分还是可以避免的。

2.2 孕产妇死亡相关因素分析

从孕产妇死亡相关因素中可以看到, 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家庭收入偏低这些因素, 对孕产妇生命的威胁程度较大。另外, 分娩地点在区县级的医院占很大比例, 在村诊所接生、在家分娩以及途中的共有8例 (表2) , 出现异常情况, 处理不及时, 转诊延误, 都直接关系到孕产妇死亡。

3 讨论

健全三级妇幼保健网, 加强孕产妇系统管理, 严格掌握高危妊娠的指征, 是降低孕产妇死亡的重点。23例死亡的孕产妇中, 产前检查按要求做的只有2例达到了5次, 未做过产检的有7例, 其中包括计划外的和外来务工人员, 躲避计划生育, 对保健的重要性认识不够, 因此加强孕期保健, 加大宣传力度, 特别是流动人口, 及时筛出高危因素很有必要。

产科出血是孕产妇死亡的首要原因, 这与全世界各国没有差异, 引起出血的原发因素较多, 因此, 预防和早期诊治至关重要。

提高住院分娩率, 正确掌握剖宫产指征, 合理选择手术时机, 降低剖宫产率, 是预防产科出血的根本措施, 把好产科质量关是降低孕产妇死亡的关键.农村孕产妇死亡率偏高的根本原因在于经济发展的落后导致医疗保健水平及医疗观念的落后, 基层产科软、硬件都与省市级存在很大差距, 对危重病例认识不足, 处理不及时, 以致延误转诊时机。由此可见提高基层产科医护人员的知识技能、临床经验和急救水平是当务之急。同时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应积极参与, 提供生育补贴, 从根本上提高住院分娩率。

加强流动人口管理。随着社会的发展, 流动人口越来越多, 二七区的流动人口占到全区总人口的1/3以上, 流动人口孕产妇经济能力有限, 自我保健意识较差, 这就要求社区加大这部分孕产妇的孕期保健宣传力度, 增强保健意识及技能, 同时对大月份引产和家中分娩等情况, 要与计生部门和卫生执法部门配合, 取缔私人非法接生诊所。

做好不宜妊娠人群的宣教工作, 如肝病活动期、严重的心脏病、糖尿病、肾病、血液病等, 因为妊娠本身会加重病情, 所以要动员其及早终止妊娠, 这对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有明显的成效。

参考文献

9.孕产妇死亡原因分析及干预措施 篇九

一、幼儿出勤情况如下: 全园平均每月出勤率为:96.7% 9月份是:97.3%

3月份是:97.2% 10月份是:96.9%

4月份是:96.1% 11月份是:96.7%

5月份是:96.7% 12月份是:96.6%

6月份是:96.4%

二、现将本学期缺勤原因分析如下:

1、因病缺勤

因病缺勤占缺勤人数10.7%,由于加强了卫生健康教育,提高了卫生健康意识,注意保持生活环境的空气流通;尤其是幼儿园加强晨午检及消毒等各方面的防御措施,如每天在校门口对每位来园幼儿进行晨午检检查,对发现可疑的疾病进行隔离处理,并每天加强对物体表面、地面和空气进行消毒、加强体格锻炼、均衡膳食,使幼儿患病人数下降。而每年的11---12月、4---5月是气候交换季节,由于幼儿对温差能力较差,所以容易感冒,因此11、12、4、5月份因病缺勤幼儿有所增加。

2、干预措施

(1)加强体格锻炼,积极开展各项游戏、体育活动,增强幼儿体制和抗病能力,降低发病率,提高出勤率。

(2)12月份和5、6月份气候转换,早晚温差较大,督促老师做好幼儿着装,特别是体制较差的幼儿更要做好个别照顾,以免受凉感冒。

3、因事缺勤占缺勤人数90.3%.因事缺勤多因:(1)外出旅游;(2)回乡探亲,清明扫墓;(3)父母出差,无人接送;(4)父母休息,幼儿请假;(5)家中有老人或保姆照顾,刮风下雨或稍有几声咳嗽、流鼻涕就告假。

4、干预措施(1)加强体格锻炼,让幼儿保证有2小时以上的户外活动,增强幼儿体制和抗病能力,降低发病率,提高出勤率。

(2)11---12月和4---5月份是秋冬、夏至交接季节,气候忽冷忽热,患感冒的幼儿增多,要关注好孩子的冷暖照顾,及时为孩子增减衣服,同时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在感冒流行期间,用白醋熏蒸课室,对家长做好健康教育,利用宣传栏、印发宣传资料、家长课堂,向家长宣传疾病防治知识,并告诫家长在流感期间尽量少带幼儿到拥挤的公共场所,根据天气变化增减衣服,注意保暖。

(3)均衡膳食,增加新鲜蔬菜、水果,督促幼儿多饮水、勤洗手,加强对食具、毛巾、玩具、被褥等消毒。

(4)更完善、丰富幼儿整日活动内容,吸引幼儿更加热爱幼儿园,从而降低因事缺勤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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