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村档案管理制度

2024-09-06

行政村档案管理制度(精选8篇)

1.行政村档案管理制度 篇一

文秘与行政管理制度实例

档案管理制度模板

一、档案管理部门

1.文书的原稿由文书管理部门归档,经办部门留存文书的复印件。如有其他需要,必须经过文书管理部门领导批准。

2.档案分类目录及编号由文书管理部门统一制定。

3.档案管理部门必须树立责任意识,妥善的保管各种档案。

二、档案管理原则

1.文书归档前,归档人员必须检查文书是否属于归档文书、文书及其附件是否完整、是否存在残缺遗漏、文书的处理手续是否完备,以保证文书的完好性;如不符合相关要求,应退回经办部门。

2.贵重物品或其他有价证劵,应退回经办部门;经办部门应送制定保管部门签收,将相关签收后的文件归档保存。

三、文件的整理与分类

1.文件如有皱折、破损或参差不齐等情况,应现将其补整、裁切或折叠,使纸张整齐划一。

2.中文竖排文件以右方装订为原则,装订文件时应对准右上角;中文横排或外文文件以左方装订为原则,装订文件时应对准左上角。

3.档案分类应符合实际应用,采用部门、大类、小类、明细类四级分类的方式,先以部门分类,之后按性质分为若干大类,然后在同类中具体分为若干小类,在分为各明细类。

4.明细类采用文件夹装订,并在文件夹首页设置目录表,以便查阅。5.档案号的表示方式为:经办部门代号—大类号—小类号—明细类号—档案卷次号。

四、档案名称及编号的设定

1.档案的名称应简明扼要,体现档案的内容性质;档案的编号应以阿拉伯数字表示;档案的分类编号表应按分类、名称、编号等依次排列,以便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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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秘与行政管理制度实例

2.档案的名称、编号等,一经确定,不可随意修改。

3.新档案归案前,应以一案一号为原则,依照档案分类编号表,查明档案的类别、卷次等,据以编列档号,同时查明前案的档号,据以编列。4.如有档案可归多类的,应先确定其主要类别,再编列档号。

5.档号的编制应自左向右。右方装订的档案应将档号写于左上角,左方装订的档案应写于右上角。

五、档案的保存期限

根据档案的重要程度不同,档案的保存分为永久保存档案,如重要的协议书、重要的政府许可证书;保存十年的档案,如人事任命书、财务会计账簿、神奇审批提案的文书;保存五年的档案,如较重要的文件;保存一年的档案,如调查报告等。

档案管理部门应依照档案的保存期限的不同,拖上的保管档案。

六、档案的整理与清理

1.文件夹背面应标准此文件夹所包含的案件的分类编号及名称,以便查阅。2.归档文书应以活页方式装订,并依照实际需要使用“见出纸”,注明目次号码。

3.档案管理人员应保存档案的清洁,定期清理。

4.保存期满,没有必要再继续保存的档案,经领导决定,填写废除理由和销毁日期备档,以焚烧的形式销毁。

5.保存期满,仍有保存价值的档案,管理人员应将“收(发)文登记单”第五联附在其保留文件上,并注明部分销毁的日期。

七、调卷的程序与管理

1.档案的借阅,必须做好相关的借阅记录,并注明归还日期。借阅人须持有主管部门审批的档案调阅单;

2.档案归还时,档案管理人员应对所归还的档案仔细核查,无误后归入文件夹。

3.档案调阅单列有档案借阅期限,并且只能一档一调,不可连续使用;如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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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秘与行政管理制度实例

延长调借期限的,需重新办理档案调阅单。

4.调阅人只能调阅与本部门业务有关的档案,如有其他需求,则需经档案管理部门主管批准。

5.调阅人应保持档案的完好性,未经档案管理部门允许,不得抽换增损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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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行政村档案管理制度 篇二

人事档案是我国人事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特色, 它是个人身份、学历、资历等方面的证据, 是记载一个人的人生轨迹的有力依据, 同时人事档案也具有法律效用, 它的自身的社会属性决定了它特有的社会价值。通常来说, 人事档案还具有重要的凭证价值和参考价值。无论出于何种情形下, 只要发生人事管理活动, 就会随之形成相关的人事资料、信息, 当然也需要开展收集、整理、归档、立卷、保管和利用等人事档案工作, 如此一来人事档案就会具有存在和利用的社会价值。但是, 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 人事档案自身的价值作用也会被某些机构进行扭曲和过分地夸大, 而当中的“重记载轻现实”表现也成为了人事档案管理活动中的一大弊端, 为社会大众所诟病。可见, 只有从本质意义上人事到人事档案管理的社会价值, 才能充分发挥其自身的功能效应。

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在人事档案管理中的作用

(一) 有利于树立正确的人事管理理念。

一直以来, 人事档案管理之所以没有获得预想的结果, 与管理者和员工对人事档案管理认识不足, 理解不透彻有关。管理者在整个管理活动起带头作用, 是榜样。因此要落实人事档案管理到实处首先要解决管理者的认识问题。只有管理者的思想层面达到人事档案管理这一层, 才能将人事档案管理这份工作做好, 并带动下属一起承担相应的人事档案管理责任。而在此过程中, 需要行政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带动作用。首先, 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需要大力宣传人事档案管理的理念。前期开展有关人事档案管理的会议, 向下属人员传达“基于档案而管理、基于档案而发展”的部门管理观念, 并发动部门管理层人员向员工宣传人事档案管理的理念, 使现代化思想深入人心。其根本目的在于更新管理者和员工的看法, 树立准确的人事档案管理理念。此外, 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加强人事档案管理培训。通过对管理层人员和员工进行人事档案管理方面的培训, 让所有员工意识到人事档案管理的重要性, 立足部门未来发展规划, 深入探索一套新的、符合部门实际的现代化化管理模式, 促进人事档案管理建设的现代化。

(二) 有利于实现管理制度的创新。

要想长久保持人事档案管理的作用, 就必须要从制度体系建设入手, 建立一套符合单位发展实际、满足人事档案管理实际需要的监控机制。伴随着市场经济体系架构的调整, 单位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涉及面日益广泛, 工作量庞大, 且工作复杂性高。为此, 单位可以通过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在此过程中的功能作用, 对现有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进行改善和升级, 以全面提升管理工作效率和实现安全管理。一方面, 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人事档案管理制度的功能, 建立一套考虑周全的管理办法、规划管理办法的操作流程指南, 提高制度的实用性, 确保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其次, 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人员必须要遵守职业规范, 在执行工作时保证制度条例能够发挥其最基本的功能, 以起到加强人事档案管理的目的, 推动管理工作获得新的发展空间, 获得更大的突破, 进而达到强化人事档案管理效率的目的。

(三) 有利于提高管理人员工作意识。

社会分工的精细化和专业化程度的不断提高, 给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注入了新的思路, 与此同时也给管理人员提出了更高的挑战和要求。倘若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仍在采用传统的人事档案管理模式, 那么势必会引发管理流程效率低、工作质量不高等问题。根据这种情况, 一方面, 档案行政管理对于新聘进来的员工要制定好高标准的管理方案, 并且在新员工上岗前进行统一培训, 不仅要培养他们的工作能力和专业能力, 还要定期考核他们的技能, 确保他们有足够的技能胜任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此外, 在日常的工作流程中, 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建立一个考核评估系统, 对人事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分层次检查考核, 对于表现出色的要给与适当的物质或者精神上的嘉奖, 以促进员工工作积极性和热情的最大程度的发挥。

三、结语

3.档案行政管理对象研究综述 篇三

1文献的学科类别与研究层次

·16篇文献涉及2个学科,其中,档案及博物馆13篇,行政法及地方法制4篇,有1篇文章出现重叠。16篇文献均属社会科学类,更偏重于行业指导(13篇),基础研究(3篇)性稍显薄弱。

2文献的年度与期刊分布

从1997年欧阳锋在《档案行政处罚工作要点概述》(《贵州档案》)一文中,首次提出“档案行政管理对象”概念后,到2012年6月的近16年间,只有半数年份有相关文献发表。年均只有1篇,与同期包含“档案行政管理”文献年均1016篇的数量相比,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具体情况是:1997年1篇,1999年1篇,2001年2篇,2002年2篇,2003年2篇,2005年1篇,2011年4篇,2012年3篇。虽然,文献的发表时断时续,但总体呈现出缓慢上升的趋势。

从期刊分布看,16篇文献分布在9种期刊上,其中,档案学期刊8种,大学学报1种。《档案管理》以8篇占全部文献50%的数量成为相关研究的核心与中坚,《北京档案》、《档案与建设》等各1篇。

3文献作者与作者单位分布

从文献作者情况看,16篇文献出自13位作者(单位)。其中3篇1人(吴雁平),2篇2人(刘东斌、黄志勇),1篇9人(胡春林、沈国建、徐莹、晓章、宋慧蓉、欧阳锋、黄志文、胡春华、谌汉业),1个单位(《档案管理》评论员)。吴雁平、刘东斌、黄志勇3位同志以7篇文献,占文献总数近一半(43.75%)的比例成为这一研究的核心作者。

从文献的作者单位分布看,16篇文献中的14篇署明来自9个单位。在9个单位中,档案行政管理部门6个(河南省档案局、河南省开封市档案局、福建省大田县档案局、河南省濮阳市档案局、湖南省溆浦县档案局、江苏省东台市档案局),发表文献11篇;高等院校3个(上海空军政治学院、中山大学、开封大学),发表文献3篇。其中,河南省开封市档案局3篇,河南省档案局2篇,河南省濮阳市档案局2篇,福建省大田县档案局2篇成为这一研究的核心单位。

4文献研究的主要内容

4.1从题目中使用的主要关键词分析。从16篇文献的题目中提取的主要关键词来看,涉及“档案行政管理”的9篇,占全部文献的56.25%;涉及“档案行政处罚”的3篇,占全部文献的18.75%;涉及“档案行政奖励”、“档案法律法规建设”、“档案管理体制”、“档案执法”各1篇,各占全部文献的6.25%。在9篇题目中,“档案行政管理”的文献分别涉及档案行政管理职能、范围、对象、WTO的影响及有关思考。而以“档案行政管理对象”为题目主要关键词的文献只有1篇,仅占全部文献的6.25%。

4.2从文献使用的中文关键词分析。16篇文献共使用21个中文关键词,使用频率在2篇以上的,只有档案行政管理(3篇)和档案(2篇)两个,集中度并不高。在19个使用频率只有1次的中文关键词中,与档案行政管理直接相关的有8个(管理对象、档案事务、行政奖励、行政管理、管理边界、管理范围、目标、特征);与档案管理体制相关的有4个(体制、体制改革、局馆合一、档案管理体制);与档案法制建设相关的有4个(行政执法、信息立法、档案法律法规、档案立法),其他的3个(档案局、档案馆、社会转型)。

5结语

从上述分析看,“档案行政管理对象”研究文献仅涉及2个学科,学科集中度高;文献均属社科类,偏重于实践性,理论性稍显薄弱;文献数量少,研究时断时续;档案学期刊是研究的主要阵地;已有几位高产作者成为研究的核心,其所在单位也成为该研究的核心研究单位。《档案管理》与河南省对这问题关注度最高,是发表相关文献最多的杂志与省份。从文献题目的主题词与文献的中文关键词来看,文献主要关注点在与“档案行政管理”相关的多个问题上,对“档案行政管理对象”的研究还非常少。因此,在积极推进“依法行政”的大环境下,开展有关“档案行政管理对象”问题的研究,不仅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实践的需要,也是档案学理论发展的需要。

4.行政处罚案件档案管理办法 篇四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处罚案件档案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及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行政处罚案件档案(简称案卷),是指在依法办理行政处罚案件中形成的、反映执法活动全过程、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处罚案件的档案管理。

第四条

行政处罚案件档案应当由档案管理部门统一进行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明确岗位职责,确保案件档案的规范、完整和安全。

第二章 立卷装订

第五条 行政处罚案卷包括简易程序案卷和一般程序案卷。

第六条 简易程序案件可以合并立卷,20至50案装订成一卷;一般程序案件原则实行“一案一档一号”的立卷原则,也可以分为正卷、副卷。

第七条 简易程序案件立卷材料及装订顺序:

(一)卷内目录表

(二)卷内材料部分 1.当场处罚决定书

2.必要的证据材料【现场笔录、询问笔录、与案情相关的情况说明】

3.行政处罚收据或执行情况记录 4.其他文件材料

第八条 一般程序案件立卷材料及装订顺序:

(一)卷内目录表

(二)综合材料部分(隔页纸)1.立案审批表 2.行政处罚决定书

3.对当事人制发的其他法律文书 3.1.询问通知书 3.2.责令改正通知书

3.3.实施强制措施决定书[含(场所、设施、财物)清单] 3.4.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3.5.延长(查封、扣押)期限决定书

3.6.(检测、检验、检疫、技术鉴定)期间告知书 3.7.(查封、扣押)财物移送通知书 3.8.先行处理物品通知书

3.9.分期(延期)缴纳罚款通知书 3.10.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3.11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

4.送达回证:上述文书中,没有设置一体式送达回证的文书,送达所填写的送达回证[送达处罚决定书、检验报告等] 5.听证笔录

(三)证据材料部分(隔页纸)

1.当事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询问笔录及其提供的与案情相关的陈述材料

2.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2.1.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单位证书 2.2.个人:公民身份证明、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2.3.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其委托代理证明文件;

3.证据复制(提取)单【涉案行为或物品相关的进货单、销售记录、台帐、财务记录、图片等】

4.证人证言材料【所有身份证明材料均附于其提供的证言或者书证之后】

5.鉴定结论【含抽样取证记录】 6.现场笔录和现场检查图片材料; 7.其他作为证据使用材料【巡查记录等】

(四)财物处理及其他材料部分(隔页纸)

1.财物处理单据 1.1.罚没款收据

1.2.物品处理记录[含销毁记录和图片] 1.3.其他财物处理材料 2.其他材料

2.1.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 2.2.案件移送函 2.3.行政建议书

2.4.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场所、设施、财物)委托保管书

2.5.委托鉴定书

2.6.当事人提交的延期或分期缴纳罚款的申请 2.7.强制执行申请书

(五)副卷(隔页纸)【分副卷则不需隔页纸】 1.副卷目录表 2.案件来源登记表

3.投诉、申诉、举报等案件来源材料 4.指定管辖通知书

5.案件调查终结报告【涉嫌犯罪案件情况调查报告、案件销案报告】

5.行政处罚案件有关事项审批表【实施强制措施审批、强制措施延期审批、解除强制审批、处罚建议审批、延期结案审批、分期或者延期缴纳罚款审批、物品处理审批、涉嫌犯罪移送审批等】

6.行政处罚决定书草拟稿 7.案件核审表 8.案件集体讨论记录 9.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 10.听证报告

11.行政处罚案件结案报告

12.其他有关材料【预警通知书、(建议去掉)协助调查函、检查建议书、行政处理告知记录、、回访表等】

第九条 案卷封面推荐采取打印,目录及卷内文书材料应当使用打印或钢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内容要完整、准确。

第十条 案卷装订前应当清除文书材料上的全部金属物,并根据不同情况作如下处理:

(一)文书破损的,应当进行修补或者复制,复制件放于原件之前;

(二)文书纸面超过A4纸的,按卷面大小折叠整齐;

(三)文书纸面过小或者装订后影响字迹的,以A4纸进行粘贴;

(四)以视听资料、计算机数据为证据的,应当在案卷中标明载体的形式、录制的时间和地点,以及载体的数量、内容、责任者、存放地点等;

(五)不能附卷保存的物证可拍摄成照片附卷。

(六)案卷一般采用三孔一线的方法用线装订,左侧装订,文书材料的左边和下边必须对齐,装订线以不妨碍卷内文书材料阅读为原则。

(七)案卷厚度以不超过2厘米或者200页为宜,过多时可以分正卷、副卷装订。

第十条 案卷正副卷页码应当分别编排,页码应当标注在每页的右上角,如有反页则标注在左上角,封面、封底、卷内目录、隔页纸、无文字的不编页码。

第十一条 案卷页码应当使用打码机顺序标注,页码标注通常采用三位数标注法,如“001”;卷宗材料超千页的,可以采用四位数标注,如“0001”。

第十二条 案卷使用卷绳装订成册后,应当在加封处盖上骑缝印,在案卷材料最后一页与案卷底皮相接处加盖截封印章,印章上应有“截封”字样,并标明办案机关和截封日期。

第十三条 有关行政处罚文书的文号、内容填制一律按照国家工商总局2009年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文书使用手册》的规定及市局制定的《行政处罚文书制作规范》的具体要求填制。

第十四条 内办结的行政处罚案件完成立卷装订后,由办案人员妥善保管。于次年1月份之前,由办案机构统一呈报同级法制部门登记后,移交档案管理部门保管。如因工作需要,也可以采取即时归档方式。

第三章 档案管理

第十五条 案卷移交档案管理部门前,承办机构负责人应当对立卷装订质量进行检查,确保移交案卷的规范性和完整性。

第十六条 与案卷有关的电子文件或者有关证物应当随纸质案卷一并移交。

第十七条 档案管理部门接收移交的案卷时,对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案卷可以要求案件承办机构重新装订完善,案件承办机构应在10日内将重新装订完善的案卷移交档案管理部门。

第十八条 案卷移交时应办理移交手续,建立移交登记。移交登记包括:时间、案卷名称、案卷页码、移交人签字、接收人签字、备注等内容。

第十九条 案卷移交档案管理部门后,档案管理人员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进行归档分类、编目、编制检索工具等工作。

第二十条 案卷归档后,任何人不得私自增加或者抽取案卷材料。

第二十一条 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案卷查借阅制度》和《案卷查借阅登记簿》,履行查借阅登记手续。案卷查借阅登记簿应当包括:时间、案卷名称、查阅用途、查阅事项、查阅单位、查阅人签名、查阅证件、借卷归还时间、备注等内容。

第二十二条 下列单位或者个人经本级局局长(含副局长)批准后,可以借阅案卷:

(一)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

(二)案件的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

(三)案件的利害关系人及其委托代理人;

(四)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因工作需要;

(五)其他依据有关规定可以借阅案卷的单位或者个人。

第二十三条 借阅案卷时,单位应当出具介绍信及经办人员的身份证明;个人应当出具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具委托人身份证明、委托书及本人的身份证明。不能出具的,不得借阅案卷。

第二十四条 经批准借阅案卷的人员应当在档案管理部门办公场所查阅案卷,案卷管理人员应当陪同。经批准,案卷借阅人员可以复印案卷的有关材料。复印时,案卷管理人员应当陪同。

第二十五条 除上级机关调取及本单位工作需要外,原则上不得将案卷带出档案管理部门。

第二十六条 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对借阅人保密的案卷材料,借阅人不得查阅。比如:实名举报材料、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的材料等。

第二十七条 借出的案卷不得转借其他的单位或个人使用。

第二十八条 档案管理人员要及时催还查阅或借出的案卷,归还时应认真验看,如发现案卷被拆,文件材料短缺、涂改、增删、污损等情况,应立即本单位负责人汇报并及时追查。

第二十九条 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案卷的接收、审核、保管、利用、编研和统计工作;

(二)负责日常档案、资料的借阅和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三)与案卷管理有关的其他工作。

第三十条 档案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交接双方必须逐卷逐件进行清点,编制移交目录,严格履行移交手续,工作交清后方可离职。

第三十一条 案卷保存期限为永久。

第三十二条 案卷应当按有关规定与其他门类档案一并定期向本级政府档案馆移交。

第四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出现下列情形的,将依据有关规定对责任部门及相关责任人员作出相应处理:

(一)案件承办机构未按照规定期限移交案卷的;

(三)故意瞒报、漏报有关材料、证物,将文件、资料据为己有,拒绝移交档案管理部门归档的;

(四)案卷丢失、损毁或者不负责任、失职失责给工作带来贻误和损失的;

(五)档案管理人员违反制度规定,擅自借阅案卷并造成不良后果的;

(六)应当处理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四条 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的立卷、归档及档案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市局在本规定实施前制定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按照本规定执行;本规定与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有关规定不符的,从其规定。

5.档案管理实施细则--党群行政类 篇五

第一条

为加强我校党群、行政类档案工作的业务建设,逐步实现我校党、政档案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有效地为学校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档案局《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教育部《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国家档案局《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我校在党群、行政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和声像、电子材料,均属党、政档案。

第三条 我校实行文书处理部门归档制度。各文书处理部门在档案科指导下,定期向档案科归档。目前的归档部门是:党委办公室、纪监审处、团委、工会;校长办公室、人事处、保卫科、后勤管理集团、离退休管理科、信息中心。归档部门将根据各个时期的建制情况作适当调整。

第四条 学校党、政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应当纳入各单位的工作计划和规划,纳入各单位的管理制度,纳入各单位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做好每年的布置、检查、总结、验收档案工作。

第五条 归档方法

一、每一个归档单位的文书处理人员或兼职档案员,平时应严格按文书处理制度做好文件材料的收集工作,根据类目分别归档。

二、归档的主要内容和重点

1、归档的主要内容包括各党群、行政单位在日常工作中或由本部门组织的或由本部门代表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形成的不同形式、不同载体的文件材料。具体范围见附件

一、附件二。

2、归档的重点以本校形成的不同载体、形式的文件材料为主,要特别注意全局性、综合性的文件材料;上级针对我校的指令性、指导性来文和批复应视为学校文件材料归档;其次是上级和其他单位发来的文、电等材料。

三、归档原则

归档应按问题、时间和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其有机联系,并按文件的重要程度,区分保存价值,分类归档,使归档的文件材料能完整、准确、全面地反映学校的真实面貌和部门的主要活动,且便于保管、查找和利用。

四、归档方法

1、分类(1)分

归档文件应按其形成或针对的分开。一般来说文件应归入文件形成的;跨的请示与批复,应归入批复;跨的规划、计划,应归入文件内容针对的第一个;跨的总结、报告,应归入文件内容针对的最后一个;跨的会议文件,应归入会议开幕的;历经数年办完的文件,应在结束年归档。

(2)分问题

归档文件应按其形成(或承办机构)和问题归档,即按某一机构形成(承办)的某一件事(问题)分别归档。

(3)分保管期限

归档文件按规定的保管期限,即永久或长期或短期分别归档。(详见保管期限表)

2、组合

一般以问题特征为主,结合作者、名称内容等特征按归档。内容和排列顺序如下:

工作计划、总结等综合性文件,一般可按责任者或名称标题组合。 管理和业务活动形成的业务文件、调研材料,按问题组合。 统计、报表、名册等文件,按照格式名称组合。 简报按名称或期号组合。

会议文件,按会议的届次进行组合。 非诉讼案件材料,按立案问题或人头组合。 其他文件材料可根据规定的形式按归档原则组合。

3、排列

归档时,应按文件的重要程度和形成时间顺序进行排列: 批复、批示在前,请示、报告在后; 正件在前,附件在后; 印件在前,定稿手稿、修改稿、签发稿在后; 转发通知、决定、批示在前,被转发件在后; 非诉讼案件结论性材料在前,依据性材料在后; 其他文件材料按其形成规律和特点,按归档原则排列。

4、对在装订线以外有字迹的文件材料或破损的文件材料,以及与文件材料不可分割的照片、字条等,要加边、修补和裱糊以便保持原样,长期保存;对较大的表格、纸张要适当进行折叠,拆除文件材料上的易锈蚀金属物。

5、归档的文件材料应逐件加盖归档章;并填写归档章的各个项目,编制件号;归档章的位置在每件文件首页上端的空白处。文件的件数,一般以每份为一件;请示与批复,报告与批示,文件正本与不同稿本,正文与附件,正文与文件处理单,原件与复制件,转发文与被转发文,报表、名册、图册,来文与复文等可视为一件。

6、编目

归档时,归档文件应根据我校档案分类编号方案逐件编目。归档文件目录设置件号、责任者(制发文件的组织或个人,即文件的发文机关或署名者)、文号(文件的发文字号)、题名(文件标题,没有标题或标题不规范的可自拟标题,外加“[]”)、日期(文件的形成时间,以8位阿拉伯数字标注年月日,如20020202)、页数(每一件归档文件的页数。文件中有图文的页面为一页)、备注(注释文件需说明的情况)等项目应一一认真填写。

7、装盒

将归档文件按件号顺序装入档案盒。

8、填写备考表

备考表置于盒内文件之后,项目包括盒内文件情况说明(填写盒内文件缺损、修改、补充、移出、销毁等情况)、整理人(负责整理归档文件的人员姓名)、检查人(负责检查归档文件整理质量的人员姓名)和日期(归档文件整理完毕的日期。)

第六条 归档验收及归档时间

一、文书部门整理好档案,经档案科检查合格后,填写移交目录一式两份,移交时交接双方按目录清点,并履行签字盖章手续,办理移交。移交目录各执一份备查。

二、党群、行政类档案于次年5月底前向档案科归档移交。 第七条 本实施细则由档案科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实施细则经云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档案工作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附件一:党群类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附件二:行政类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附件一:

党群类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一、党委办公室

1、上级党组织有关党的建设和党务工作的文件材料 长期 2、党委召开的各种重要会议的文件材料

(1)会议计划、请示、批复、会议通知、工作报告、议程、参加会 议人员名单、领导讲话稿、会议发言稿、会议选举办法、候选人情况介绍和登记表、选举情况记录、选举结果、决议、上级批复(2)会议简报、提案及办理情况、小组会议记录、会议情况、重要 的贺电、贺信(3)参考文件、工作人员名单、工作证、代表证及选票式样 3、各种会议记录

党委会、党委扩大会、党政联系会、书记办公会、书记校长碰

头会、党委民主生活会等会议记录 4、党委工作规划、计划、总结(包括经验总结)、报告(包

括调查报告)5、党委发布的决定、批示、指示、批转、通报和通知 6、党委和上级党委调研、检查、巡视学校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7、党委负责同志在校内的重要讲话和参加上级召开会议的发言稿 8、党委工作简报 9、党委大事记

10、党群系统机构设置、撤销、改名和启用、废止废除印章(包

括印章实物)的通知 永久 长期 短期 永久 永久 永久 永久 永久 长期 永久 永久

11、党群系统重要统计材料 永久

12、党委关于保密工作、秘书信息工作的文件材料 长期

13、校友总会会议记录及有关校友工作的文件材料 长期

14、重要的群众来信来访及处理情况材料 长期

15、党群工作的规章制度 长期

16、上级关于宣传工作的文件

17、我校宣传工作的计划、决定、报告、通知、总结和统计

18、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动态及调查材料

19、理论学习的决定、通知、计划、总结 20、《云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简报合订本

二、组织人事处

1、各直属支部及党校的工作计划、总结、请示、报告及党委的批复

2、上级关于组织、干部工作的文件

3、我校组织工作的计划、总结、决定、报告及上级批复等文件材料

4、我校组织机构设置、变动的请示、报告及决定、批复、通知

5、落实政策的有关材料

6、副处级以上干部任免、调动和离休的报告、决定、批复、通知(若需要上级批准的,应附任免呈报表)

7、副处级以上干部名册

8、党员、党组织及干部统计报表

9、各分党委、总支、直属支部改选报告及审批材料

10、各直属支部委员名册

11、党员名册

12、吸收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或取消资格、党员退党、开除

长期 永久 长期 长期 永久 长期 长期 永久 永久 长期 永久 永久 永久 长期 长期 长期 党籍的文件材料 永久

13、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名册 永久

14、出国人员政审报告及上级批复等文件材料 长期

15、组织、干部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 长期

16、上级关于统战工作的文件 长期

17、我校统战工作计划、决定、报告和总结

18、统战工作情况调查、典型材料、统计报表

19、我校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名单及审批材料 20、台、港、澳和侨务工作材料

21、各民主党派成员和负责人名册及有关材料

22、统战工作重要会议记录

23、各民主党派重要活动的有关材料

三、纪监审处 

1、上级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文件

2、纪委工作规章制度

3、我校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计划、报告、总结、调查材料及重要统

4、校纪委会议记录

5、党员处分、复查材料

6、群众来信、来访及处理意见

7、上级有关监察、审计工作的文件

8、监察、审计工作方面的规章制度

9、监察、审计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及批复

10、监察、审计工作统计年报表及重要报表 永久 永久 永久 长期 长期 永久 长期 长期 长期 永久 永久 长期 短期 长期 长期 长期 长期

11、审计报告及有关材料 长期

四、校工会

1、上级关于工会工作的文件 长期 2、我校工会工作的计划、报告、决定、总结等文件材料 永久 3、职代会、教代会有关文件(通知、代表名单、议程、工作报告、领导发言稿、总结、决议、选举情况及结果、批复等)4、表彰工会先进集体、个人的材料、名单 5、基层工会干部名册 6、我校有关工会工作情况的材料 7、由校工会主办的全校性重大活动的文件材料

五、校团委

1、上级关于共青团、青年工作的文件 2、团代会文件(通知、名单、工作报告、决议、选举结果、领导讲话、大会发言和大会通过的文件)3、学代会通知、名单、工作报告、决议、选举结果、领导讲

话、大会发言等文件 4、团委工作计划、总结、报告 5、团委工作典型调查、调研材料 6、表彰和奖励先进集体、优秀个人的有关材料 7、处分团员、团干部的决定及复查材料 8、批准入团、离团的材料及名单 9、团干部名单

10、团员名册

11、团委会议记录 长期 长期 长期 长期 长期 长期 永久 永久 永久 长期 长期 长期 长期 长期 长期 长期

12、学生会工作计划、总结及开展重要活动的文件材料 长期

13、各种社团活动、勤工俭学、社会实践的有关材料 长期

14、各分团委、团总支的有关材料 长期

15、团委牵头组织重大活动的有关材料 长期

附件二:

行政类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

一、校长办公室

1、上级有关高校行政管理的综合性文件 长期 2、全校性的规章制度 永久 3、我校中长期规划,、学期工作计划、总结、报告 永久 4、校长办公会、校行政办公会等会议记录、纪要 永久 5、全校性的工作会议、座谈会文件 长期 6、我校行政领导在校内外各种重要会议上的讲话、发言稿 永久 7、我校教育事业规划、计划及上级批复 永久 8、我校向上级的请示及其批复 永久或长期 9、我校各部门的请示及学校的批复 长期

10、全校性工作的调查材料及经验总结 永久

11、高等学校基层报表 永久

12、我校行政系统启用、停用、更换印章的通知包括印章实物 永久

13、学校概况、简介 永久

14、学校大事记 永久

15、《校情简讯》、《行政会议纪要》 长期

16、校长办公室的工作计划、安排、总结等文件材料 长期

17、重要统计报表、统计分析报告及有关材料 永久

18、由校行政或校办负责主办的其他全校性重大活动

形成的文件材料 永久或长期

19、重要群众来信来访及处理情况材料 长期 20、上级有关档案工作的文件

21、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

22、我校档案工作的规划、计划、总结、请示、报告及上级批复

23、档案工作统计报表

24、有关学校情况的剪报

25、档案科指南、全宗介绍

二、组织人事处

1、上级关于人事工作的文件 2、我校人事工作的规章制度 3、我校关于人事工作的计划、报告、总结、调查材料、会议记录4、上级下达我校的编制及学校机构的编制规划、计划、报告

等文件材料 5、关于校内机构设置、变化的文件材料 6、行政干部任免等文件材料 7、表彰和奖励先进集体、先进教职工的材料 8教职工的材料  9、我校师资培养和教师队伍建设的文件材料

10、人事统计报表

11、教职工名册 短期 长期 永久 永久 永久 永久 长期 长期 永久 永久 永久 永久 长期 长期 永久 永久 永久

12、教职工评定、聘任专业技术职称的材料及上级批复(按类

归档,并附审批表)长期

13、我校教职工工资调整材料、名册 长期

14、教职工转正定级的材料 长期

15、教职工校内调动的材料 长期

16、招收、录用教职工的材料 长期

17、教职工调出、调入的有关材料(含工资、行政介绍信及调动通知)长期

18、教职工办理退职、离职的有关材料 长期

19、教职工办理离休、退休的有关材料 长期 20、教职工办理病假、事假、探亲假、优育假、计算工龄

等的有关材料 长期

21、教职工办理自费留学,因私出国的申请及批复的材料 长期

22、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劳保、伤亡抚恤的文件材料 长期

23、有关教职工离、退休后返聘、使用临时工的文件材料 长期

24、我校有关社会保障方面的文件材料 永久

三、保卫科

1、上级关于安全保卫工作的文件 短期

2、我校安全保卫工作的规章制度 长期

3、我校安全保卫工作的计划、总结、报告、请示及

批复等文件材料 永久或长期

4、要害部门的安全保卫、消防工作 长期

5、出国(境)人员登记材料 长期

四、后勤管理集团

1、上级有关后勤工作的文件 短期

2、我校后勤工作的规章制度 长期

3、后勤管理集团的工作计划、安排、总结、报告及上级批复 永久

4、后勤管理集团干部聘任的有关文件材料 长期

5、后勤管理集团与各下属部门签订的任务、经费包干合同、协议书 长期

6、后勤管理集团各下属部门给后勤管理集团的各种请示、报告及批复 长期

7、资产管理工作计划、总结、请示、报告、上级批复及其它有关文件 长期

8、我校有关车辆的编制及我校现有各种型号车辆的统计、登记表 长期

9、我校房屋、家具财产的管理、统计等材料 长期

10、我校校园绿化、膳食工作的有关文件材料 短期

11、资产管理工作计划、总结、请 示、报 告、上级批复及其他有关文件 长期

五、离退休管理科

1、上级有关离退休工作的文件 短期

2、我校有关离退休工作的计划、总结、请示、报告、上级

批复及有关活动安排 长期

六、信息中心

1、上级文件 短期

2、部门工作计划、总结、请示、报告及上级批系、批示 长期

3、部门规章制度 长期

4、部门其他有关文件材料

6.行政村档案管理制度 篇六

(工商[1990]334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发挥档案在个体工商户管理工作中的作用,促进个体工商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个体工商户档案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个体工商户登记、监督管理工作中直接形成的有查考价值的各种文件、证件、照片、音像等历史记录,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个体工商户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本办法管理个体工商户的档案,同时接受同级国家档案管理部门的业务监督与指导。

第二章 档案的建立

第四条 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必须建立个体工商户档案,设置档案室和档案存放专柜。档案室要配备专职管理人员。

第五条 个体工商户的档案,应按户建档,一户一档。

第六条 个体工商户档案由登记资料、日常监督管理资料及其它有关资料组成。

登记资料包括:

(一)开业登记材料。指申请书、申请开业登记表、从业人员的身份和资格证明、经营场地使用证明、有关部门批件等。

(二)变更登记材料。指申请变更登记表、收回的营业执照及其副本等有关材料。

(三)停、歇业登记材料。指申请停、歇业报告,申请停、歇业后收回的营业执照及其副本等有关材料。

日常监督管理资料包括:

(一)验照、换照过程中形成的所有材料。

(二)停业整顿,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等有关材料。

(三)先进事迹记载和表彰奖励决定。

(四)县级以上党代表大会的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团体委员的资格凭证。

(五)违章、违法行为的处理决定及执行情况的记录。

第七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内部各有关业务部门,在对个体工商户进行登记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中,应将有关材料及时、完整地移交给发照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档案室归档。

第八条 档案管理人员接收档案时,要检查案卷内容,符合要求的予以接收,并办理档案移交手续。第九条 档案管理人员接收档案后,应按个体工商户从事的行业、分布区域、组织形式、开业等项目分类编排归档顺序,填写检索卡片、档案目录登记簿。

每户档案内,要有收进的文件、资料和证件的目录。

临时经营户的档案,要单独存放、编号。

第三章 档案的利用

第十条 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保密制度。除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有关国家机关外,其它单位和个人一般不得借调和查阅档案。因特殊情况必须查阅档案的,报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

借阅档案,要遵守档案借阅制度。

第十一条 对违反档案借阅制度,擅自修改涂抹、标注、抄录、转借、复印、抽调、销毁档案内容的,要追究责任。

第十二条 有关单位需查询个体工商户的档案时,要持有单位介绍信。

查询档案应交付查询成本费(公、检、法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除外)。

第四章 档案的管理

第十三条 个体工商户的档案要妥善保管。档案室要有防盗、防潮、防虫、防火等安全保管设施。

个体工商户被注销登记或吊销营业执照后,对其档案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严禁个人擅自销毁。

第十四条 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理档案要严格遵守档案保管、档案借阅、档案员职责等制度。

第十五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档案管理机关对需要移交给档案管理机关的档案,应当依照国家档案法和有关规定,共同确定移交档案的种类、日期等事宜,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第五章 档案的保管期限

第十六条 保管期限从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和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分为永久、长期、短期。

(一)永久性档案保管期在50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应列入永久性保存档案。

1、生产在全国或国际上有声望的名、优、特产品的个体工商户;

2、获得国家、国际发明奖或取得专利的个体工商户;

3、年创汇额在5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

4、户注册资金20万元以上或是当地户均注册资金50倍以上的个体工商户;

5、年营业额达50万元以上或是当地户均年营业额50倍以上的个体工商户;

6、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档案管理机关认为有必要作为永久性保存的档案。

(二)长期性档案保存期为16-50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应列入长期性保存档案。

1、户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上或是当地户均注册资金20倍以上的个体工商户;

2、年营业额或收入连续三年超过20万元或达到当地同行业年户均营业额30倍以上的个体工商户;

3、县级以上党代表大会的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团体的委员或连续三年受县级以上单位表彰的先进人物;

4、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档案管理机关认为应长期保存的档案。

(三)除永久、长期保存的档案外,均为短期保存档案。短期档案保存期在15年内。

第十七条 短期档案的保存、商确定。

第十八条 销毁档案时,要有登记目录。登记目录作为永久保存的档案予以保管。

销毁档案要依照档案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 档案管理人员对档案的建立、移交和销毁情况按进行统计。

第二十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发布部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0月29日(中央法规

销毁时间,由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与县级档案管理机关协

发布日期:)

附则

一九九0年十月二十九日1990年1029日

年1

第六章

7.关于行政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的研究 篇七

(一) 对档案管理工作存在认识误区

由于历史原因, 人们对于档案管理工作的作用的认识存在很大的误区, 导致人们都忽视了档案管理工作。首先是领导忽视。各级行政单位领导忽视档案管理工作, 这对一个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是致命的, 这直接决定了这个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无法有好的发展, 因为领导不重视, 会导致档案管理工作的人员配备、硬件投入都不足, 而且也缺乏有效指导。其次是负责档案管理的一线工作人员忽视。他们对档案管理工作的忽视导致他们在工作中缺乏责任心, 只是在简单的应付差事, 当一个“保管员”, 保证收到的档案不对是、不泄密。但是, 他们通常不会去进行整理, 无法在需要的时候提供需要的资料。最后是单位干部职工忽视。他们认为档案管理工作跟自己关系不大, 这是那些专门负责的工作人员的事情, 所以他们在收集资料是一就应付了事。以上的这些错误的认识直接导致了当前行政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的滞后。

(二) 档案管理机制落后

由于行政单位对档案管理工作存在认识误区, 而忽视了档案管理工作的建设, 从而使得行政单位档案管理的发展非常滞后。[1]很多行政单位, 尤其是基层单位在档案管理工作中缺乏行之有效的制度和规范的工作流程, 管理手段比较落后。具体表现为:第一, 档案管理工作缺乏长远规划。行政单位通常都不会针对档案管理工作制定明确的长远工作目标, 从而导致档案管理工作没有使之发展;第二, 缺乏动态的档案管理机制。对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档案资料不能及时的更新, 更谈不上及时地归档, 从而也不能及时客观的反映职工的工作状况, 使得归档材料不齐全不完整;第三, 信息化程度低。很多行政单位只是简单的档案目录信息输入计算机, 资料检索、调阅档案等仍习惯于手工操作, 直接影响了档案的提供利用。

(三) 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相对薄弱

由于单位领导对档案管理工作的忽视, 使得在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配备上略显不足, 尤其是基层单位, 通常都是其他部门的员工来兼职。[2]但是, 档案管理工作有着很强的技术性, 让那些不懂专业知识的人来做, 只会使得档案管理工作陷入低效状态, 甚至出现很多工作纰漏。即使是有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 他们自身的素质也相对薄弱, 对于政治素质不够硬的职工, 极有可能出现泄漏国家机密的可能。

二、行政单位中加强档案管理的具体策略

事实证明, 行政单位的档案管理是行政单位的基础性工作, 加强档案管理, 不仅关系到行政单位的基本建设和运行, 还深深地影响了行政单位的服务质量, 因此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而行政单位加强自身的行政单位管理, 不仅需要行政单位管理者予以重视, 将档案管理体系建设、列入行政单位发展日程, 还应提高管理人员素质, 规范管理手续, 在制度建设上加以完善和保障。具体来说, 笔者认为, 为使行政单位档案管理规范化, 常态化, 使得行政单位档案管理工作不再流于形式, 而真正成为行政单位安全生产和行政单位建设所倚赖的一个重要方面, 可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综合措施:

(一) 不断提高档案管理工作队伍素质

在人力资源配置上, 应该设置专门的档案管理人员, 配备高素质的职工进行专业化的管理。使用专职人员进行档案管理, 不仅可使档案管理的效率大大提高, 而且能更好地保护档案资料的完整性, 提高档案保存力。另外, 为了实现行政单位档案管理的可持续性, 还应定期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化培训, 提升其业务能力, 在行政单位档案收入、使用和整理工作上更加得心应手。[3]

那么, 怎样才能提高档案管理工作队伍素质呢?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培养和考察。

首先, 由于档案工作具有一定的机密性和较强的政治性, 档案管理人员应具严守国家秘密的政治素质。

其次, 档案工作人员应该安心本职工作, 热爱档案, 有较强的心, 懂得文书学、档案管理学、中外档案史等档案专业基本知识, 熟悉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各项法规和方针政策。能把档案专业法规、政策和档案专业基本知识以及其他专业知识灵活运用于自己的实际工作。[4]

另外, 档案管理工作中需要档案人员建立终身学习制度, 档案工作者只有经常参加系统的知识更新学习与继续教育培训, 不断扩展自己的知识, 提高学历层次, 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

(二) 以健全的制度来规范档案工作行为

在管理制度上, 要完善健全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并进行科学规划和合理安排。系统化、标准化、规范化的档案管理体系首先需要的是一系列具体化的标准型指导文件, 在这方面, 行政单位可以根据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结合行政单位自身实际来制定自身档案工作的各类制度性文件。有了制度性框架的存在, 档案管理工作才能有序进行, 但是光有纸面上的制度也是不够的, 行政单位还应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的运行监测和责任追究, 以保证制度的严肃性。

(三) 以科技手段提高其利用效率

在档案管理的效率上, 建设现代化、信息化的电子文件档案库, 提高对档案的利用效率才是行政单位档案管理常态运作的大方向。在现代社会, 档案资料的电子化、信息化已经是一个大趋势, 在这方面, 行政单位纷繁复杂且数量庞大的档案资料正适合于进行电子化转存, 这样既保障了档案保存的连续性和长期性, 也为行政单位对档案的有效利用开辟了方便渠道。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进步, 人们对于行政单位的管理和办事效率的要求日益提高。而档案管理工作作为每个行政单位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它也是每个行政单位能够协调、有序、高效运行的基本保证, 因此, 十分有必要提高对行政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 并提高行政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的水平。尤其是在新一轮的行政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 要把握时机, 通过提高行政单位档案管理工作来提高行政单位的工作效率。本文分析了当前行政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的不足, 并针对不足之处, 提出几点建设意见。

关键词:行政单位,档案管理,信息化

参考文献

[1]程巧玲.事业单位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科技创新导报, 2011 (20) .

[2]罗幼明.浅析事业单位档案的数字化管理[J].才智, 2009 (03) .

[3]林幼凤.浅论行政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创新思路[J].现代经济信息, 2009 (08) .

8.行政村档案管理制度 篇八

关键词:档案行政权力;权力清单;权力清单制度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201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的工作目标、主要任务、组织实施等提出总体要求。实行权力清单制度是我国依法行政的关键步骤。作为政府机关之一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必然要建立和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因此,探讨建立和推行档案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就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权力清单的概念

学术界和实务界对“权力清单”的概念,至今还没有形成一致的定义。从权力清单及其与行政法关系的角度,有学者认为:“权力清单是指以文本形式出现的,对行政系统的行政权,包括机构体系的权力范畴、职能部门的职能范畴等予以明确列举并成为依据的行政法文件。权力清单与我国行政法治的完善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1]从这个角度我们可以明了“权力清单”的性质。从对行政权力规制的角度,有学者认为“权力清单本质上是对行政法律法规中有关行政权能的细化、整合和集中,它进一步明确了行政权的范围并将政府权力置于阳光下,具有控制和规范行政权的作用和价值。”[2]从这个角度我们可以明了“权力清单”的作用与目的。从行事规则与权力划分的角度,有学者认为:“权力清单类似于一种业务手册或办事指南、行政准则,目的在于厘清公权力与私权利的边界,方便社会公众,也便于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3]从这个角度我们可以明了“权力清单”的范式与体例要求。

除了上述不同角度的表述之外,有学者认为:“从运行方式上看,权力清单就是把各级政府管理部门拥有的所有权力进行汇总统计,并将这些汇总结果以网络、公开栏等载体公之于众,让权力接受社会的监督。从边界划分上来看,权力清单就是厘清各部门的职责和权力边界,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晒出权力家底,实现决策公开、权力公开和责任公开。从优化方向上来看,权力清单就是让职权配置要更加优化;职权边界要更加清晰;职权运行要更加公开;职权监管要更加到位。”[4]

总之,作为一种授权与控权制度,权力清单体现的是依法行政、权责一致、阳光行政的理念与原则。

权力清单制度的基本含义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权责法定”的要求,即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四中全会还提出行政机关不得法外设定权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体现了法治政府对行政主体行使权力的要求。

任进认为:“所谓权力清单制度,是指政府及其部门或其他主体在对其所行使的公共权力进行全面梳理基础上,将职权目录、实施主体、相关法律依据、具体办理流程等以清单方式进行列举,并公之于众。”[5]田进、卓文婧、朱利平认为:“权力清单制度就是指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依法以清单公开的形式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清理,锁定职权边界、责任及流程的一种权力制约机制。权力清单的制定主体是政府,清理对象是行政权力事项,形式是清单及公开,作用是厘清锁定已有职权的边界、责任及流程。”[6]

权力清单制度,就是要通过对政府、市场、社会之间,各级政府之间、政府各部门之间权力边界的准确界定,解决好分权问题,并非简单地对政府行政权力的梳理与公布。权力清单制度有利于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有利于厘清政府与市场权责边界、促进简政放权;有利于推动政府全面正确履行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有利于规范权力运行、建设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

简言之,权力清单制度是政府及其部门或其他主体以“清权、确权、配权、晒权和制权”为核心内容的权力革命,其实质是给行政职权打造一个透明的制度笼子,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供基本依据,也为企业、公民提供便利条件。[7]

档案行政权力的来源

按照“权责法定”的要求,“国家各层级各单位、部门的权力应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三定方案等规范性文件的明确规定”。[8]据此,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档案行政权力亦由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三定”方案等规范性文件规定。也就是说,档案行政权力来自这些规定的授权。例如:《宪法》第107条规定了县级以上地方行政机关所行使的近十项行政权力,如行政执行权、公务员管理权、行政规则形成权、行政预测权等。[9]这类权力属于地方行政机关的“共有”权力。再如:《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档案馆通则》分别规定了国家档案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地方各级档案行政管理机关、国家综合档案馆、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者所拥有的不同档案行政管理或档案管理方面的“专业”权力。例如,《档案法》第六条规定了各级档案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监督和指导权。《档案馆通则》第三条规定了国家综合档案馆档案管理方面的“专业”权力。此外,地方各级人大制定的地方档案法规、国务院各部委办制定的规章、省级档案行政管理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及地方政府制定的“三定”方案中亦规定有“共有”权力和“专业”权力。例如,《河南省档案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了档案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登记权。

“政府权力合法性来源具有唯一性,就是法律法规的明确授权。”[10]建立“权力清单”,就是要依法确定权力,要按照“职权法定”原则,梳理档案行政权力的来源。不但要理清现有档案行政行为的法源(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授权),更要认真取消没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授权的行政权力,真正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档案行政权力的分类

档案行政系统行使的行政权力以及与这些权力相关的行政行为,按照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行政案件案由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划分,可分成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登记、行政许可、行政批准、行政命令、行政复议、行政撤销、行政检查、行政合同、行政奖励、行政补偿、行政执行、行政受理、行政给付、行政征用、行政征购、行政征收、行政划拨、行政规划、行政救助、行政协助、行政允诺、行政监督、其他行政行为27种。

如果按行政立法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司法权和行政内部管理权来划分:“在行政立法权中,包括行政立法行为及制定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在行政执法权中,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征收、行政征用、行政奖励、行政处罚、行政处分、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在行政司法权中,包括行政复议、行政调解、行政裁决等;在行政内部管理权中,包括行政处分、财务支配、物资采购等权力。”[11]在《通知》中虽然没有列出行政指导权力,但是,随着依法行政的推进和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行政指导越来越引起重视,大多数省区都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要求,制定了《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意见》,如《河南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豫依法行政领办〔2014〕85号),并专门出台了《河南省行政指导工作规范》。

不同隶属及体制下档案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建立

《意见》中就权力清单实施范围规定: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作为地方行政职权的主要实施机关,是这次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的重点。

全国档案机构归属不一、性质有别,有些省属于政府行政序列,有些省属于党委序列;有些实行的是“局馆合一”模式,有些实行的是局馆分立的模式,亦有的是档案、党史、地方志三合一模式;有些是行政机构,有些是事业单位。这种情况下,档案机构是否应当建立档案行政权力清单呢?答案是肯定的。

虽然《通知》中列举的42种行政管理范围中没有明确列入档案行政管理,但是,《意见》明确规定: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垂直管理部门设在地方的具有行政职权的机构等,也应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按照《意见》的这一规定,档案机构,无论其隶属、体制有什么差异,只要承担档案行政职能,就应当建立权力清单,实行权力清单制度。所不同的是,档案行政管理机构在不同情况下,权力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各自承担行政职能的具体情况,梳理其中的档案行政权力,而不是简单类比与照搬照抄。

推行档案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主要任务

《意见》将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的主要任务归纳为:全面梳理现有行政职权;大力清理调整行政职权;依法律法规审核确认;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公布权力清单;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动态管理机制;积极推进责任清单工作;强化权力监督和问责八个方面。具体来讲,“应当从权源上依法核定权力、从边界上依法界定权限范围、从流程上依法规范运行三个方面着手,实现权力合法、权限明晰、运行规范、责任到位”。 [12]

6.1  从权力的源头上依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来核定档案行政权力。按照“权责一致”的要求,以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包括各级地方档案机构的“三定”方案)为依据,从档案行政权力源头上正本清源,明确档案机构的权力源自何处、负有哪些职责,对档案行政权力的来源进行全面、系统的规范与确认,切实保证档案行政权力的来源合法。在此基础上编制档案行政权力清单,明确各种档案行政职权的名称、类别、内容、行使主体和法律法规依据,真正做到让档案行政权力部门“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让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

按照《意见》的要求,行政权力清理范围应做到权力单位和权力种类全覆盖。针对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所有职权,开展厘权、清权和确权工作。编制档案行政权力清单应当遵循“谁行使谁清理”的原则,全面梳理各级档案机构目前所行使的行政职权与事权。从每一个具体行使档案行政职权的机构、部门、岗位入手,认真清理本机构、本部门、本岗位的行政权力。在重点做好档案行政审批、档案行政处罚、档案行政备案等档案行政权力的清理工作之外,要对档案行政指导、档案行政检查、档案行政项目立项、档案行政资金划拨、档案接收、档案鉴定、档案开放利用等主要岗位的档案行政权力进行梳理。

在初步的档案行政权力清单形成之后,要以档案行政权力清单为依据,由各级档案政策法规机构对照、审核、梳理归类每一项档案行政职权的具有授权性质或委托性质的法律、法规、规章、“三定”方案、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明确该项档案行政权力的来源。对具有授权性质的各级规范性文件,要进行合法性审查。明确这些文件制定的法律、法规、规章、“三定”方案依据,以保证该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对违反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三定”方案的规范性文件,应当予以清理并废止,对于“法外授权”的情形,更要予以坚决清理,没有合法性依据的档案行政权力一律取消。

6.2  从范围上依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来界定权限。依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来界定权限,就是针对一些档案行政机构的部门和岗位过大的档案行政自由裁量权,要依法依规制定档案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对各项档案行政自由裁量权力的行使范围、条件、标准等进行细化和量化,分档设限,缩小档案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弹性空间。对高度概括性的档案行政授权依据进行具体细化,明确具体档案行政职权的行使范围;对于容易滥用的重要档案行政权力应当进行严格规范。同时对同类档案行政权力进行合理性界定,而后视需要合并或撤销。

6.3  从流程上依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来规范运行。依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范权力运行流程是档案行政权力清单的最为重要的内容之一。档案行政运行流程包括档案行政权力运行的条件、程序、期限等各个方面,是对档案行政权力行使主体行为过程的规范。规范流程要按照减少层次、优化流程、提高效能、方便办事的原则,制定并公开本机构、本部门、本岗位的档案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一要规范档案行政权力行使的条件。明确行使档案行政权力所应具备的主体、适用情形等条件。二要规范档案行政权力行使的程序和期限。重点规范职权行使涉及公民、法人合法档案权益的程序期限设置。要重点对以下两个方面进行流程设计:

其一,完善档案行政执法程序,建立档案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具体档案行政执法操作流程,重点规范档案行政许可、档案行政处罚、档案行政强制、档案行政征收、档案行政检查、档案行政指导等执法行为。严格执行重大档案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档案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全面落实档案行政执法责任制。

其二,进一步健全档案行政审批流程。在档案行政审批权限明确后,对确定的档案行政审批项目,建立起标准明确、程序严密、运作规范、制约有效、权责分明的档案行政审批流程,将之纳入建立的档案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中。做好目录清单中档案行政审批流程的编制公布、动态管理工作,调整变动档案行政审批事项,要同步调整档案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和流程安排。档案行政审批权应当全部进入政务大厅实行“一站式”审批办理,自觉接受舆论和社会监督。

结语

我们要实行依法治档,档案行政管理要依法行政,加快档案法治建设,落实档案行政权力清单是必不可少的。档案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建设本身还有很多需要分析和研究的问题,推行并落实档案行政权力清单制度更是任重道远。我们需要循序渐进,在探索中逐步实施,在实施中逐步探索,不断总结经验教训,以推动档案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良性发展,使之成为一项完善并真正能够发挥实效的重要制度。

* 本文为201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依法治档研究》(项目编号:13BTQ068)的阶段成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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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李慧艳.我国“权力清单”制度运行路径——以义乌市为例[J].天水行政学院学报,2014(3):61~65.

[6]田进,卓文婧,朱利平.权力清单制度:概念、过程及调适——以武汉市“三联”权力清单制度为例[J].中国机构改革与管理,2015(5):10~15.

[8][10][11][12]邱曼丽.职责法定化是制定权力清单的前提[J].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15(4):75~77.

[9]关保英.行政法学[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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